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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二哥似乎哪里不一样了。[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不仅仅只是衣着方面的细微差别,那个男人眼里的神采似乎更加的幽暗看不见底了,带着阴沉的煞气,比之过去更加的浓郁和恐怖。
二哥……
百里悠不由苦笑。他好久没有叫那个男人二哥了,自从他知道他的大哥,也就是百里明瑞被他毫不犹豫的投入野兽的空腹,无意间亲眼看见百里明瑞身首异处,而他的二哥却只是面无表情的坐在高处冷眼的看着,就那样笑得邪佞冰冷,眼里没有丝毫感情的时候,百里悠整个人就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满心冰寒。
那个时候,他就那样愣愣的看着他,看着那个男人用雪白的丝绸轻轻的擦去自己手上那妖冶的血红,然后漫不经心的让人进来把百里明瑞那惨不忍睹的尸体拖出去喂狼,瞬间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
那就是,他的二哥吗?
他就那样轻描淡写的就扫除了自己眼前的障碍,让整个百里一族都为他的强大战栗,无法反抗他的控制。那么自己呢?
自己这样一个对于百里一族毫不用处的人,他又为什么会庇护着自己?
十八岁之前,百里悠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一直以为,他的二哥之所以会那样护着他,全都是因为血缘亲情,因为他是他的弟弟,所以他才会对自己那么好。可是,他的二哥心里真的有所谓的血缘亲情吗?
如果有,百里明瑞怎么可能死得如此凄惨,最后连一座衣冠冢都没有。可是如果说没有,那么自己又算什么呢?
百里悠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对于百里明瑞的死,他并没有多少伤心。因为他的大哥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自己,自己对那个人自然不可能有多少感情存在。他仅仅只是感觉到心寒而已,心悸于他的二哥的恐怖。
在那个男人的眼里,从来都没有亲情!
那一刻,百里悠突然就清醒过来。
可是,自己的存在可以说毫无价值可言,他的二哥又为何对他另眼相待?
为什么?
或者仅仅只是因为他对他毫无威胁?所以,他可以一再的对他温柔的呵护着,对他无限宠溺,从来都不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哪怕,因为本能的害怕着那个男人,百里悠从来都不曾要求过那个男人,甚至对于他的靠近,都充满了戒备。
不,不会的,那个男人不是那样的人。他从来都不屑这样做。
那个男人生来便是肆意狂妄的,人类在他的眼里,恐怕就如同渺小的蝼蚁,从来都入不了他的眼,他没有道理这样毫无原则的讨好自己,对他百般宠爱。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
百里悠苦思不解。即使是现在,他依然没有找到原因。
就在百里悠坐在客厅里回忆起从前的时候,电视里的百里残勾已经在众人的簇拥下消失在帝国大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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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新生
第八章。新生
百里悠有些心神不宁。
电视里那个男人的身影早已经消失不见,可他的思绪却怎么也停止不了,无法不去想刚才的画面。
百里残勾为什么会出现在电视里?那个男人不是一直都不曾离开过百里家宅,从来都不喜欢出去外面的吗?为什么会……
还有,刚才那群环绕在百里残勾身边的黑衣武士,应该就是那个男人身边追随他的禁卫吧,负责为那个男人扫除一切障碍的存在。那么,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能够劳动上邪亲自出手?
上邪,可是他的二哥百里残勾身边禁卫的首领呢。
自己何时,成了二哥眼里的障碍?
他那样一个连修武都只能在最基础的三层上停滞不前的人,哪里能够妨碍得了二哥?
可是,上邪是不会说谎的。
想到上邪,这个曾经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男人,百里悠心里不由又是一痛。
明明,那个男人曾经拉着他的手对他信誓旦旦:“悠,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会一直保护你的。”他明明是那样诚挚地跟他说过的,在两人十四岁的那年,他说要好好的守护他,不让任何人欺负他。甚至,为此不惜进入二哥的禁卫团接受那近乎残酷的训练。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不过才短短十年而已,那个男人就可以忘记他们曾经的友谊,忘记他发下的誓言?
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上邪,你告诉我啊!
你不是说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永远都不背弃的吗?
终究,还是他太天真了!
昔日的友情不知何时已经变了味,原来只有他一个人活在二哥为他打造的平静牢笼里!
他不该忘记的,百里一族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掠夺本性,有着属于上古妖兽骨子里的残酷无情。
就在百里悠黯然出神间,他似乎听到电视里传来一种类似于记者抓到重要信息时的激动声音:
“众所周知,百里财阀一向神秘,很少出现在大众的面前,就连百里财阀的高层,也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现在,帝国总裁突然换代,新任的决策者又是如此的年轻俊美,这是不是预示着百里财阀将高调出现在商业场上,成为新一轮的商业帝王?”
百里悠抬头看去。里面百里残勾的身影早已经消失不见,唯有那个记者和许多的人还站在帝国大厦下不愿轻易离开。
也是,这算得上是一个重大新闻了吧。要知道以前百里一族可是很少有族人出现在外面的。加之百里财阀那庞大的财产和商业上龙头般的决策地位,怪不得百里残勾的出现会引起如此大的轰动。
不过……
百里帝国?
回过神来的百里悠望着电视里那座好似耸入云层的帝国大厦,不由再次发起愣来。
果然,那是二哥的作风啊!
那个男人天生就如同一个俯视众生掌握着别人生死大权的暗夜帝王,杀伐果决,手段果决,雷厉风行。
有时候他真的很怀疑,他和二哥之间,到底是不是亲兄弟,为何彼此的差距如此之大?无论是性格,还是其他方面。不过,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百里悠早就已经死了,可能还尸骨无存,不然他也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站起身走进浴室里,百里悠不断的用冷水冲着脸,然后抬起头望见对面镜子里的那个少年。
少年很漂亮,有着一张阴柔中带着妖媚的脸。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显得有些稚嫩,却已经能够看出以后的绝代风华了。可惜,这张脸的主人此刻表情尤为呆滞木讷,愣是退去了几分妖娆,多出了几分清冷脱俗。
“果然,我已经不是百里悠了!”镜子里的少年自嘲的一笑,嘴角满是苦涩。
不过,马上少年的表情就严肃了下来。
这个林朝歌的身份,他还有些怀疑。想到学生证上那张无比阴沉诡异的模样,再看看如今的脸,百里悠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摸了摸柔滑如玉,比之过去不知年轻了好几岁的脸颊,心里猛的打了一个突,浑身一阵冷意。
到底,哪个才是他?
第九章 妹妹
第九章。妹妹
自从清醒过来后,由于不熟悉环境,百里悠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来慢慢的适应这个新家。这幢房子按理说虽然有些凌乱,没有怎么打理过的样子,却很宽敞,也清静,让百里悠很满意。
毕竟是男孩子嘛,又是才17岁的年纪,正是爱玩闲不住的时候,独身一人住在这里难免不会收拾,让房子看起来杂乱无序了点,也是正常。不过,百里悠却有些小洁癖,虽然不至于严重到必须一尘不染的地步,却也看不得房间里乱七八糟的。
于是,在慢慢接受自己如今已经是一个才17岁的少年后,百里悠倒是里里外外的把房子给打扫了一遍。
看到房子终于变得整洁起来,百里悠这才直起腰,满意的点了点头。
抬头看向窗外,外面是一条看起来很死寂的街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白天的竟然有些阴气沉沉的,怪渗人的,难怪街上没有什么人走动!这几天百里悠虽说一直都没有出去过,他却还是有注意到房间外面的情况的。
不知为何,这里大路宽敞,本该是繁华的市区,却偏偏连一辆车都没有。[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当然,死后附身而来的百里悠是不会知道,这片区域人气之所以如此稀少,他也占有一份功劳。当然,这里的他自然是指以前的林朝歌。
林朝歌的名字听起来朝气蓬勃的,让人还以为他是一个很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其实不然。
在这片区域,谁不知道这里住了一个阴气森森的少年。即使是热火朝天让人忍受不了的六月三伏天,只要让那个男孩看一眼,就会犹如身处南极的冰川,浑身冷飕飕的直觉毛骨悚然。尤其是与那个男孩比邻而居的两个店铺,更是增加了其中的恐怖气氛。
那是两家古董店和寿衣铺。
寿衣铺不吉利,人们避讳着情有可原,可为毛那家古董店也如此招人忌讳呢?
这就不得不说说这家古董店的诡异传闻了。
据说这家古董店里卖的东西都邪乎得很,如果有人从里面买了什么东西的话,过不了几天就会离奇身亡。有了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言,人们自然是不敢进去买东西了。
可更邪乎的还在后面。
据说就算你不想买东西,也会身不由己的走进古董店。当第二天回过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不知何时有了一件诡异的古董了。
据说,那些古董有着蛊惑人心的力量,能够让人不知不觉被迷惑住。于是,惶惶不可终日的人们担惊受怕,都纷纷搬走了。没有走的人,都是一些比较眷念这里的老人和孩子罢了。
这条街,彻底的成为了不祥的“鬼街”。而林朝歌所住的地方,更是在鬼街的尽头,一栋很有特色的小楼………………平安大道174号。
作为鬼街令人忌讳的三家之一,林朝歌的小楼与那两家店铺之间的距离其实并不远。虽说这个地方有些阴森诡异,房屋之间相隔得有些远。除了在他对面的古董店,林朝歌小楼的附近都是真空带,没有什么人家。
当然,至今还没有出去过的百里悠是不会清楚这些的,他只是有些疑惑这里意外的安静罢了。
回转身,走下楼,百里悠打量着前院。
院子周围的墙壁上满是翠绿的爬山藤,葱郁得异常。更让百里悠喜欢的,却是院子里的那一棵颇有些年头的扶桑树。它的气息,让百里悠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甚至突然兴起一个荒谬的念头。
他要在那棵树上搭一个小木屋,平时就住在树上。
猛的摇了摇头,把脑子里的奇怪想法摒出脑海,百里悠慢慢的走出去,来到那棵扶桑树下,抬起头静静的看着它,心似乎一下就平静了下来。
这几日烦躁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扶桑树,据说是神话传说中……
就在百里悠伸出手想要去触摸身前的巨大树干,脑海里一边想着关于它的一些传言时,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猛的回过神来,百里悠有些皱眉的看向门的方向。
这几天他从来都没有出去过,也从来都没有人来找过他。那么,现在谁会来这里呢?
沉思了一会儿,百里悠慢慢走过去,打开大门。
门外,一个长相活泼秀丽的女孩正手足无措的看着他,表情似乎有些呆滞。
第十章 平安路
第十章。平安路
走在有些阴气沉沉的街上,林云筝抱着手臂不由有些抱怨。
“哥也真是的,住哪里不好,偏偏要住在这里,像个鬼城似的,人都看不到一个。每次来这里,我都要怀着多大的勇气啊!”
无意间,视线突然对上对面的寿衣铺。顿时,少女一个恶寒,脚步更是加快了速度。
“晦气!要不是哥哥的学校突然打电话来说哥哥有好几天都不曾去上课了,手机也打不通,我才不要来这里呢。”
心里有些慌乱,少女急匆匆的向着街道最尽头边的那栋小楼跑去。
那里是……………………平安大道174号。
伸手按了按门铃,林云筝抬手搭在眼睛上方看着天上那炙热的大太阳,顿觉身上有些汗淋淋的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的缘故。回过头再看了看身后那紧闭着的大门,少女在心里考虑要不要大声喊人。
“怎么还不开门,哥到底在做什么,慢死了。”用手不住的扇着风,也许是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林云筝总觉得心浮气躁,平静不下来。而且,想到哥好几天没有出学校了,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哥,快开门!开门呐!”再次按了按门铃,少女的表情有些焦急。
虽说她那个哥哥性格是不讨喜了一点。好吧,不是一点,而是很多。整天都阴霾着一张脸,还很邋遢,头发都快把脸给遮挡完了,让人只看得见一个诡异的下巴,阴气森森的,性格又阴鸷沉闷,让人见了恨不得退避三尺,口里直念恶灵退散,与她这个号称是青春无敌美少女的妹妹一点都不像,完全可以说是南辕北撤,直叫人怀疑他们两个到底是不是亲兄妹。
他们好歹也是双胞胎,老哥的模样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为毛哥他总是喜欢低着头,还用头发把脸给遮盖起来?
莫不是,老哥的脸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哥,你在不在啊?开门!快开门!”用力的拍着门,少女抬首,脸上全是浮躁。
哥他不会是真的死到哪里去了吧,怎么这么久都不见回应?
以前她来的时候,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手机又打不通,和哥失去联系好几天了,她是真的开始担心了。
虽说她与林朝歌之间的感情并不见得怎么深厚,那个性格自十岁开始就越来越阴沉的人让她越来越害怕,开始不自觉的避着他。而林朝歌这几年来更是孤僻,不仅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搬出了家,独自住在这个阴气森森的地方,而且就连平时也甚少回家。
林云筝不知道这之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明明十岁以前哥还好好的,跟她一样阳光可爱,见到谁都笑得甜甜的,比她还受众多大妈婆婆的喜爱,对她这个妹妹也很温柔,为何一夕之间全都变了?
就在少女出神间,她面前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一个有着一头乌黑柔顺的垂腰长发,容貌漂亮得近乎异常的少年出现在门后面,正静静着看着她。
“你找谁?”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走错了。”从呆滞中猛的回过神来,林云筝的脸涨红一片,显然对于自己刚才猛盯着别人瞧的举动有些不好意思。
百里悠有些奇怪的看了对面的陌生女孩一眼,然后关上了门。
原地静静的站了几分钟,林云筝这才转过身往回走。不过,少女的思绪依然还有些恍恍惚惚的。
刚才,那个男孩长得可真是好看,简直比她们这些女生还要漂亮,真是没有天理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社会啊,为毛男人也可以这么妖孽?
林云筝不由突然就想到了她曾经看过的几句话,现在的女人啊,不但得上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还得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女人当自强!
林云筝的脸瞬间囧囧有神。
幕地,少女突然停下了脚步。
“等等,不对啊,我刚才貌似没有走错吧,那里好像就是哥住的地方啊?”
第十一章 家人?
第十一章。家人?
平安大道174号,是这里,没错啊!
林云筝看了又看眼前的门牌号,上面的确清清楚楚的写着:平安大道174号。
为了怕别不是自己眼花了,林云筝甚至用手指着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的看了再看,最后才确定她刚才的确没有走错,这里就是她以前来了好几次的她哥的房子。
可是……
刚才那个少年是谁?他怎么会从我哥的房子里出来?
难道,我哥搬家了?
不会吧?
林云筝看着眼前的大门,有些犹豫。
里面。
关上门走进客厅,百里悠收拾了一下茶几上的东西,还没有多久的功夫,他就又听见门铃的响声。
怎么回事?
站直身,百里悠望向大门的方向。
考虑了一会儿,他最终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再次去开门。
门外,依然是刚才那个明媚的女孩。
“有事吗?”
“啊,对不起,打扰了,我想问问,林朝歌还住这里吗?”看到开门的俊美少年,林云筝缩了缩身子,赧然的笑了笑,语气中带着小心翼翼的轻轻问道。
“你是……”
“我是林朝歌的妹妹,我叫林云筝,我哥哥他以前住这里,所以我来找他。听他老师说,他有好几天没有去学校了,我很担心他。不知道你知道我哥哥怎么了吗?发生了什么事,他怎么都不接我的电话?”
终于和他说上了话,林云筝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百里悠:“……”
这个女孩,竟然是林朝歌的妹妹?怎么可能,哪里有自家妹妹会不认识哥哥的道理。
“你不相信?我林云筝从来都不说谎话的,何况这也没有必须说谎不是吗?我的确是我哥的妹妹,亲妹妹。”从对面少年那平静无波的脸上看出了一抹疑惑和不信任,林云筝赶紧再次强调,就差把户口本拿出来检查了。
“你说,你是……”百里悠的表情有些僵硬,显然内心很是尴尬和愧疚。
他不知何故占据了人家哥哥的身体,没有林朝歌记忆的他自然也不会认识什么妹妹。现在这种情况对于百里悠来说很是纠结,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眼前的女孩。
“……请问,你是我哥哥的朋友吗?我哥哥他在不在里面?”
“你……不认识我?”此刻,百里悠脸上的表情很是怪异。
“什么?”
“……没什么,进来吧。”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百里悠看到对面女孩的眼睛里满是好奇和一种他看不懂的不明的光芒,只好先让少女进来。他总不好把人拦在门前不让进吧,这里好歹是对方哥哥的房子。
就算,他现在的身份是这里的房主。
“哥,哥,你妹妹我来看你了,哥,你在哪里?”一进到里面,林云筝就开始大声喊起来。她现在是满肚子的好奇,极度想要从自家老哥的嘴里知道替她开门的那个美人儿到底是谁,她以前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
那样漂亮的美人儿,她如果见过就绝对忘不了。
嘿嘿,没想到她那个闷骚的老哥竟然也会有如此让人移不开眼的朋友,真是不可思议,她回去后一定要跟大黑那群五大三粗的邻居炫耀炫耀。
“哥——”
“……在你后面。”
“啊?你说什么?”回过头,林云筝疑惑的看着一脸淡然中带着复杂表情的绝美少年,脑子有一瞬间回不过神来。
“如果没有其他意外的话,我应该就是你口里的林朝歌。”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林云筝表情傻傻的盯着对面的人,突然掏了掏耳朵。
她不过才十七岁,真是大好的年华,没道理耳聋吧?
“这栋房子明显只住了我一个人……”
“所以?”少女明显没有反应过来。
“……”百里悠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是说,你是我哥?我哥林朝歌?”林云筝脸上此刻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大字………………不敢置信!
“……”
“怎么可能!我哥什么时候长成这副模样了?就算我好久没有来看他,也变不了这么多吧。”那简直,就像是跨越了种族的差距,直接由人瞬间升华成了神的距离啊。
想想自己记忆中老哥那阴沉邋遢的模样,再看看眼前那赏心悦目足可以颠倒众生的容貌,林云筝一时有些接受不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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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失忆?
第十二章。失忆?
一刻钟后。
经过百里悠简而言之的一番解释,把他自醒来后推测的结果向对面的女孩诉说了一遍,情形就变成如此了。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
“也就是说,老哥你前几天突然发了一场高烧,来势汹汹,以至于清醒过来后脑子被烧坏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连你是谁也忘记了?”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正端着茶杯悠闲的喝着茶的某个人,林云筝颇有一股抚额的冲动。
她的老哥,竟然失忆了?
仅仅因为一场高烧?
不过还好还好,她老哥只是失去了一些记忆而已,没有因为高烧变成傻子。
因为前几天突然淋了雨,发高烧的时候又没有人在他的身边照顾他,以至于本来只是轻微的低烧最后竟然慢慢的恶化,她的老哥又不愿意出去买点退烧药,结果就差点命丧黄泉?
“哥,不是我说你,你也真是的,发烧就要吃药啊,你不知道仅仅只是感冒都可以要人命的吗?我们又不在你的身边,你自己还不好好的照顾你自己,你是想要妈妈为你操心吗?要是让老妈知道你这次烧得如此严重,甚至把自己都忘记了,老妈岂不担心死。”
面对着对面那张异常漂亮的脸,林云筝突然有些说不下去了。
她本来应该很生气的,气那个是她哥哥的人如此疏忽大意,连自己的身体都不在乎,气他到了现在还如此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好似一点都没有因为失忆忘记了所有而担心彷徨,如此的漫不经心。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死她了。
啊呸,看她说的是什么话,她林云筝堂堂小美女一枚,怎么可能是太监。
“哥,你离开家的时候答应了妈妈什么,你现在这样让我们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住在外面?”
上高中的时候,她老哥林朝歌也不知道突然受了什么刺激,放着离家很近的重点高中不上,偏偏要跑到隔壁邻省的高中去上学。那个时候,因为老哥年纪小,她老爸老妈自然不答应,可是最后却拗不过她老哥的倔强,只好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好好照顾自己,这才让他独自一个人离开了家。
可是现在……
看看,看看,最后差点出事了吧。
“哥……”
“抱歉,我忘记了。”看着对面的女孩,百里悠心里很歉然。
“哥,你那个时候可是答应过老爸老妈要好好照顾自己的,不然以老妈的担心,她哪里会让你一个人离开家。现在,如果老妈知道你现在的情况,她绝对会马上飞奔过来把你带回去的。”
“……对不起。”
虽然对面的女孩语气中充满了责备,可是百里悠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在担心着自己。那是一种属于亲情间的亲昵和关心,是百里悠曾经二十四年的生命里一直渴望的东西。所以,他不仅不觉得厌烦,反而在女孩责备着他的时候心里隐隐有一股暖流流淌着。
妹妹啊……
他以前也有过妹妹。在百里一族,族长的女儿也有好几个。不管是天赋极高的,还是平庸不出奇的,却都跟他没有什么交集。族里的人各有自己的小团体,平日里交情好的几个人就腻在一起,互相修炼学习着。
也许他真的是被抛弃的孩子,所以就连那众多的兄弟姐妹中都没有人愿意接近他。
百里悠的心情突然变得很低沉。
“哥,哥,你发什么呆啊,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看到自家老哥突然一脸苦涩的模样,林云筝有些担心起来。
“……我在听。”回过神来就看到对面的女孩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努力的瞪着他,百里悠突然笑了起来,心情瞬间不可思议的变得轻松起来。
百里悠已经死了不是吗?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孩,那么,他为何还要禁锢在过去的痛苦里不得解脱呢?
“哥,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吧。”
“什么怎么办?”百里悠有些迷惑。
“你啊!你现在被烧坏了脑子,怎么可以还自己一个人独自住在外面?现在,给你两条路,你选择吧,你是要马上收拾好东西跟着我回去呢,还是等老妈知道了马上杀过来?”
第十三章 青梅竹马?
第十三章。青梅竹马?
“两条路,你选哪一条?”
看到对面的女孩叉着腰踩着脚,一副没得商量的流氓样,百里悠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难道,妹妹都是这个样子的吗?
别扭得可爱,把关心都掩盖在伪装的凶神恶煞中?
从来没有怎么和女人这种生物接触过的某人表示理解不能。
“云筝……”
“没得商量。就算我答应了,我们老妈能够答应吗?你现在这种状况,谁还能够放心得下。以后你还想要自己独自一个人住在外面,不可能。”
“云筝……”
“哼,谁叫你不好好照顾自己来着。”
“云筝,不要告诉家里的人好吗,我不想他们为我担心。”就算那些还没有见过一面的人都不是属于他百里悠的亲人,可他们毕竟在担忧着林朝歌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既然自己现在已经变成了林朝歌,那么他以后也都会以林朝歌的身份生活下去。
对于那些关心着他的人,自然也就是他百里悠的亲人。
他已经接管了这个少年的身体,连带的,属于这个少年的责任,也将一并由自己承担。
“哥,你觉得可能吗?要是老妈知道我知情不报,最后死得凄惨的就是我了。这可不是小事,想瞒怎么可能瞒得住。你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到时候老爸老妈问起来,岂有不露馅的可能?”
“至少,等过一段时间再告诉他们吧。我现在对什么都很茫然,就算他们现在知道了,也不过是多一份焦急罢了。云筝,你想要看到爸爸妈妈焦虑得吃不好睡不着吗?”
“哥!”
“等到我慢慢的适应一段时间,然后我会和你一起回去亲自去跟他们说的。”抬起头,百里悠静静的看向对面的少女。
“哥,你难道还想要继续住在这里?”少女猛的跳起来,语气充满不敢置信的大声喊道。
“嗯,是的。”百里悠点头。
“哥,你疯了?你都这个样子了,竟然还想要独自一个人住在外面?不行,我不答应,我……”林云筝上前几步,绕过茶几来到百里悠的身边就准备好好的把顽固不合则的少年给说一顿。却不想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猛的响起。
林云筝皱了皱眉,然后走回去把包拿起来,从里面摸出自己的手机。
“谁啊,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看着来电显示上的名字,少女撅了撅嘴,然后接通了电话。
“大黑,你找我干什么?”
“……”
“我现在正在我哥这里呢,你有什么事?”
“……”
“等你一起?就你每天起得那么晚,我等你得什么时候才可以到我哥这里啊。”
“……”
“你要过来?那快点啊,我哥这里出事了,你来正好劝劝我哥。”
“……”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来就知道了。快点啊,我等你!”
林云筝果断的挂断了电话,一回过头就看见她家老哥正定定的看着自己。
“是大黑哥打来的电话,他说他等会儿就过来。哥,你还记得大黑吗?”才说完,林云筝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她哥现在连自己这个亲妹妹都记不得了,难道还会记得其他的人不成?
这岂不是说,她这个妹妹还比不得外人?
“大黑?”百里悠的声音带着一丝属于少年所独有的清洌,尽管他已经放低了声音。
“大黑就是周银川啊,哥,你忘记了吗?你,大黑,还有白浩,我们四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啊,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来着。那个时候,你和大黑哥还有白浩,你们的感情好得让我这个亲妹妹都嫉妒。”
“……青梅竹马?”百里悠对这个词很是好奇。这样说来,那个大黑,应该和林朝歌的感情很好吧。
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啊,是不是就好像,他和上邪一样?
晃了晃头,他怎么又想起上邪来了?
“大黑来这里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现在都中午了,哥,你饿了没有,我去帮你做饭吧。”她哥现在是大病初愈,自然必须得吃点有营养的,好好的补补。说着,林云筝就挽起了衣袖,走到厨房边打开了冰箱。
“冰箱里怎么什么都没有?”少女皱眉。
“云筝,不用忙了,我们出去吃吧。”看少女的表情,百里悠温和的笑笑。
他自然知道冰箱里什么都没有。
这几天的时间他一直都没有出去过,吃的也就面条应付着,原本的林朝歌可能也不怎么喜欢自己动手做饭,所以冰箱里都是空的。
“不行。外面的东西哪里有自己做的有营养,我还想为你煲汤呢。哥,你等会儿,我这就出去买菜。”关上冰箱,林云筝从沙发上拿起包就准备往外走。
“我和你一起去吧?”
“哥,你也去?”林云筝回过身,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她哥如今的模样。
老哥如果就这个样子出去,会不会造成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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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出门
第十四章。出门
百里悠最终还是和林云筝一起出了门。尽管,看少女的意思,她明显不想让他也跟着去买菜!
林云筝的顾虑显然是正确的。
走在有些絮乱拥挤的菜市场内,百里悠的身影就好似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却偏偏,他那独特的气质与现场的环境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他就好似本应该坐在高档场所悠闲的喝着咖啡的贵公子,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份从容和尊贵。
这样出色的俊美少年,平日里只知道斤斤计较的卖菜大婶们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岂有不看呆了的结果。
“喂,大婶,大婶,你的青椒怎么卖?大婶?”喊了好几道,结果对面的中年妇女眼睛依然死死的盯着自己后面,林云筝有些气闷的同时不由深觉她哥现在的魅力果然是深不可挡,就连这样大年纪的大妈都抵不住。
“大婶?”
“啊,什么?”
“你的青椒怎么卖?”在篮子里挑挑拣拣,林云筝一边头也不抬的问道。
“五块钱一斤。”卖菜的大婶虽然回过了神,但她的目光却是不时的偷偷看向少女后边站着的百里悠。
她活了这么大一把岁数了,还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孩子呢,多看几眼不吃亏。
“五块钱?”林云筝突然回过头:“哥,我们多买一点青椒吧,你以前不是最爱吃青椒炒肉么,我们多买点回去放在冰箱里。家里冰箱里什么菜都没有,先买在那里存着。”
“好,就依你。”百里悠看着少女,温柔的笑了。
林朝歌喜欢什么他不知道,不过他倒是不怎么挑食。只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就不着痕迹的多吃点,不喜欢的就少吃点而已,却是从来都不会让别人摸透他的喜好。这也算是他在百里一族生活了二十四年养成的谨慎习惯。
那里,可能稍微不慎,就会死得不明不白。
嫉妒他的人,从来不乏少数。
“那,大婶,给我一个袋子。”
“好嘞。小姑娘,这是你哥啊?长得可真是俊俏。这样吧,既然你们要多买些我的青椒,我可以稍微给你们算便宜点,四块五怎么样?这已经算是最便宜的了,要知道大婶我以前可是从来都不说价的。”
“那就谢谢大婶你了。”
果然,长得好看就是吃香,连买个东西都占便宜。这在以前她可是从来都遇不到的好事。须知菜市场里卖的东西本来就要比超市里便宜一些,卖菜的人赚的也不过是一点蝇头小利,连一毛两毛的都最是计较,哪里会有今天这样好说话。
这一路走来,她买的那些菜可是都便宜不少呢。
没想到,老哥如今模样大变样了不说,就连人气也蹭蹭蹭的直往上涨。
“大婶,我挑好了,你称一称多少钱?”
把东西递给卖菜的大婶,称着这个空隙,林云筝转过身挽住了身后百里悠的手臂。
“哥,我们等会儿去买肉吧,看你脸苍白的,肯定是这几天没有好好吃饭,我非得给你补回来不行。对了,除了青椒,还要再买些生菜莴苣青瓜之类的,这些都是哥你最爱吃的。”
百里悠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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