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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闷。[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其实这还是于飞刻意的控制混沌之气输入的结果,否则的话,他有把握让于尚贤在三天之内下地走路!
当然,在这期间,于飞还用剩下的混沌之气帮贾文玉梳理了一下身体。于尚贤夫妻两人一辈子辛苦,身体机能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也幸好是于飞的混沌之气经过了几次进化,不然的话还真的难以为继。
安排妥了家里的这些事,于飞也空闲下来。
从到宁都之后到现在,事情一件接着一件,连个休息放松的时间都没有,好不容易闲了下来,于飞并不打算马上回宁都,干脆骗父母说学校已经放暑假了,便准备在家里多住一段日子,好好陪陪父母。
至于齐志,于飞已经让他回去了,藏宝阁虽然已经走上了正轨,有些忙不过来。自从藏宝阁藏银器定做的牌子打出去之后,随着藏传佛教的流行和于飞在鉴宝大会上的广告,藏宝阁的生意越来越好,对藏银器的供货量也越来越大,格桑的那个小作坊不得不扩大规模,以满足藏宝阁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齐跃一个人确实有些手忙脚乱。让齐志回去也是为了帮齐跃一把。
正文 第142章 古玩一条街
“球球,回来!”随着于飞的一声呼喝,小雪狼极不情愿的跑回到了他的身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混沌之气梳理的原因,小雪狼长得很快,现在的身高已经赶得上出生三四个月的土狗了。
这里是县城出名的古玩一条街,于飞也是刚从大姐夫张成亮的口中得知的,今天是第一次过来。
虽然天气酷热难当,但是在法国梧桐掩映下的古玩街却显得很清凉。不知身在何处的夏蝉不知疲倦的叫着,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洒下来,聚成点点不规则的光斑。
每一个摊位都不大,也不成体系,大多数是一些玉石、钱币、铜佛像之类常见的玩意,很随意的摆着,任人挑选。
摊主大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或坐或蹲,也不招揽生意,自顾自的打着个蒲扇,显得悠闲自在。
有人也许会认为于飞傻,要想赚钱的话,赌石肯定要比到古玩市场捡漏要靠谱,而且速度更是快十倍百倍;要想补充混沌之气的话,以古玩里的那些混沌之气的存量,对现在的于飞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根本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既然如此,于飞为什么还要来古玩市场浪费时间呢?
这不得不说一个心境问题。钱财到了一定的程度其实就是一个数字,对现在的于飞来说,即便不算冷艳珠宝的股份,光说他几千万的现金和高档翡翠毛料,就够一大家子一辈子吃穿不愁了,对赚钱倒也没有那么热切的**了。摆脱了生存的压力,平静下来的于飞反而渐渐体会到古玩的魅力,那一器一物中折射出来的历史,那一点一滴中承载至今的情致,都深深的吸引于飞的心神。说文化可能太大太虚,但是确实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愉悦感。
正是这个原因,他才会大热天离开空调房间到古玩市场上晃荡。这和在扬州、宁都的时候完全不同,在扬州的时候是懵懂的,在宁都的时候则带有强烈的目的性。现在的于飞闲暇中透着松散,惬意无比。
换下了这段时间新买的高档服装,重新穿上在学校时买的地摊货,于飞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高中年代,在人群中自在穿梭。唯一让他感到有些揪心的便是雪狼球球了,这小家伙越长越大,一身雪白,样子非常可爱,看到的人忍不住都想摸上一把,但是偏偏它又非常高傲,对伸过来的手很不感冒,甚至含有敌意,如果不是于飞的阻止,它很有可能献上狼吻!
为此,于母还曾劝说于飞给球球套上个绳子,以免它咬伤了人惹下麻烦。
可是让于飞把球球当成普通的一条狗,于飞做不来,只是保证球球绝对不会咬人,于母没有办法只得作罢。
彭城地区在汉朝时曾鼎盛一时,汉高祖刘邦就是pei县人,所以彭城也可以称为是龙兴之地。汉室子孙有很多在死后就葬在了彭城,著名的狮子山汉墓就是西汉早期第三代楚王刘戊的陵墓,闻名于世的金缕玉衣就出自于这里。而著名考古学家王恺在22年的时间里在彭城先后找到了七座汉墓,被写进了英国剑桥的《世界知识分子名人录》。因此,在彭城很可能流传着汉代的老物件,这也是于飞来逛古玩一条街的最根本的原因。
当然,这也是于飞的一厢情愿,毕竟古玩热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的时间,民间的很多古董都被搜罗一空,每天在古玩市场中转悠想要捡漏的人不知凡几,想要在这种情况下找到珍品,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双火眼金睛,更需要运气!而且,一个闹不好,还有可能打眼!因为造假做旧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如果说以前造假的都是一些对古玩似懂非懂的二半吊子的话,那么现在造假的大多都是专家!造出来的仿品有些甚至可以以假乱真。
虽然说是古玩一条街,但实际上也就一百多米的长短,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粗制滥造的大瞎活,这让于飞不由有些失望。
正在于飞考虑要不要离开时,突然一只“熊掌”拍在了他的肩膀上,把他吓了一大跳!小雪狼更是拉开架势,露出了稚嫩的獠牙便要扑上来,吓得于飞连忙阻止。
“嘿!于飞!真的是你呀!”来人咧着嘴笑着说:“我刚才跟了你半天都没敢认!你小子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
“大头?你怎么在这?”于飞转过身惊讶的说。
“大头”是于飞的高中同学陈达斗,因为脑袋有些偏大,因此被同学戏称作大头,和于飞的关系极好。高中毕业的时候,于飞考上了扬城大学,陈达斗则辍学赚钱养家,两人的联系也就断了,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
陈达斗穿着一件已经洗得有些薄亮的背心,两个膀子晒得黝黑,手指骨节粗大有力,单看长相似乎都快三十岁了。看得出来,他的境况很不好。
“我到这里送些货。”陈达斗拉下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掉了胳膊上的泥土、灰尘,指了指一家叫做灵璧奇石的观赏石店。
灵璧石,又名磬石,产于安徽灵bi县浮磐山,是我国传统的观赏石,早在战国时期就已作为贡品了。颜色漆黑如墨,石质坚硬素雅,色泽美观。概括起来就是“三奇、五怪”。三奇即色奇、声奇、质奇,五怪即瘦、透、漏、皱、丑。无论大小,天然成型,千姿万态,并具备了“皱、瘦、漏、透”的特点意境悠远;其肌肤往往巉岩嶙峋、沟壑交错,粗犷雄浑、气韵苍古,纹理十分丰富,韵味十足。
更奇的是击之灵璧石做的磐。“灵璧一石天下奇,声如青铜色碧玉,秀润四时岚岗翠,宝落世间何巍巍”,这是一首宋代人赞美灵璧石的诗。故宫、孔庙保留的编磬都是产自灵璧。
在古玩成惹的环境下,灵璧石也成为被追捧的对象,价格一路攀升。现在真正的灵璧石已经很少了,很多打着灵璧牌子的石头都是假的。
“你现在做灵璧石的生意?”于飞惊讶的问。在他的印象中,陈达斗可与风雅两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我哪有那本事呀!”陈达斗挠了挠头说:“我就是个小工,送货搬运的。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学校放假了?”
于飞点了点头,微微感慨的说:“咱们有几年没见了吧?”
“可不是!自从你上了大学之后咱们就没见过。嘿!你这条小狗崽子是什么品种,这么凶!”陈达斗说。刚才小雪狼的架势把他都吓了一条。
“我说他不是狗,是狼,你信吗?”于飞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信!怎么不信?”陈达斗说:“我从上高中就信你的,被你耍的次数还少吗?记得有一次你骗我说期末考试的答案在班主任的抽屉里锁着,让我去偷,结果偷出来竟然是你的情书!”
两人哈哈大笑。高中的时候流行交笔友,于飞也交了几个女笔友,聊得很欢,每周都要通两三封信。于飞的学习成绩不错,班主任不愿意他浪费太多精力,便将他的信扣了下来。于飞便编了个理由骗陈达斗去偷,结果被抓个正着!而陈达斗也很没义气,没有经过任何“严刑拷打”就把始作俑者于飞给招了出来,结果两个人都被点名批评,差一点警告。[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说起往事,两人似乎都回到了青葱的年代,不由生出几分感慨来。
正文 第143章 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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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怎么来这里了?”陈达斗问。
“我就是来随便看看。”于飞没有说他捡漏、赌石的事,他觉得像往日一样和老同学相处很轻松,很单纯,很愉快。
陈达斗将于飞拉到一个角落里,小声说:“你要是看看也就算了,可千万别出手,这里没真的。”
“你能看出真假?”于飞刚刚看了一边,自然知道陈达斗所说不虚,不过他很意外的是陈达斗竟然也知道这些。
“那是!”陈达斗有些自得的说:“哥们虽然只是给人搬搬货,可是时间长了,这里面的道道也摸的门清,这里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就等着冤大头呢。”
“你看我像大头的样子吗?”于飞笑着说。
“像!”陈达斗仔细的瞄了于飞一会,郑重的点头。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大头,你好歹也是高中毕业,怎么当起搬运工了?”于飞有些奇怪的问。
“前两年父亲治病欠了不少钱,我就想多干点活,多赚些钱。”陈大斗神情有些黯然的说:“不过最后还是没治好,自己喝了农药。”
于飞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拍了拍他的肩膀。
陈达斗神色一震,说:“你还记得班里的王伟明吗?这小子现在可拽起来了,我的工作还是他给找的呢,看到那个灵璧石门面了吗?就是他们家的,以前不显山不露水的,成绩也不好,没有想到他家里的生意做那么大。你明年也要毕业了吧?工作好找吗?不行的话也让他介绍一下,当然你和我不一样……”
于飞并没有觉得陈达斗是看不起自己,相反的,陈达斗在这种情况下还想着自己,让于飞很感动。
“你也不用不好意思,都是同学,开个口也没什么,我回去先跟伟明说说,应该没问题。”陈达斗见于飞没说话,还以为于飞抹不开面子呢。毕竟高中的时候,于飞的成绩很好,所有的老师都觉得于飞以后会有出息,而王伟明却恰恰相反,被定义为烂泥扶不上墙类型的。但是到了社会上,整个情况都似乎颠倒过来了。
于飞刚要拒绝,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大头,你磨蹭什么呢?”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站在灵璧石店门前叫道:“再等一会,石头都被晒得烫手了。”
“我叔叫我了,我先过去了。”陈达斗说。
“我也去帮把手吧?”于飞假假的说。
“算了吧,就你这小身板,肯定被石头趴下。”陈达斗捶了捶于飞的胸便往灵璧石店跑过去。
于飞刚要跟上去交代他不要跟王伟明开口的事,手机却响了起来。
来电的是宁都的固定电话,于飞接通了电话,里面立马传出黄教授的声音。
“于飞,你小子又跑哪去了?报到之后连个鬼影子都不见你!”黄教授的语气不善。
“哎哟!”于飞夸张的喊道:“看我这脑子,怎么把上课这么重要的事给忽略了?不过我家里确实有事。”于飞报到之后就直接去了平洲,然后又直接赶回了彭城,入学也有日子了,可是他除了知道设计学院的门朝哪开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甚至连一节课都没上过。
“少在这给我打马虎眼,我告诉你于飞,设计学院可把状都告到我这里来了,你让我这个老脸往哪里搁?!”黄教授不依不饶的说。
“黄教授,您说我该怎么办呀?”黄教授的话里有话,让于飞心生警惕。
“这个……你也知道,每年这个时候中日学生都有个交流活动,去年是在日本,今年轮到咱宁都大学,可是经费上还有些缺口,这毕竟是关系到咱们面子的事,你看能不能——”黄教授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于飞打断了。
“不能!教授,别说我还没富到那个程度,就是富的流油,也不会拿钱去招待小日本的。”于飞一口就拒绝了。
“于飞呀,你的心情我理解。不过呢,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要不得。而且,我还可以将你的名字放到学生代表中,有了这个头衔,以后的简历也好看不少不是?”黄教授又开始利诱了。
“不行!教授,这事没得商量。”于飞的立场非常坚定。
“真的没有商量?”
“没有!”
“是这样呀……那我还是答应设计学院把你的学籍开除了吧。”黄教授意味深长的说。
于飞:……
最终在一番讨价还价之下,于飞掏了五万元的赞助费。而黄教授答应保留于飞的学籍,并且会让于飞成为中方的代表,当然他是完全可以不出现的。
挂断了黄教授的电话,于飞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也就没再去找陈达斗。而古玩一条街的粗制滥造也让于飞兴致索然,当他正要离开的时候却被靠近街道尽头一个不显眼的摊位吸引了。
看摊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头儿,身材瘦小,非常精神,蹲在那里让于飞想起了一种动物——猴子。
摊位上摆放的物件也很普通,几个残缺的陶罐,十多个被铜绿侵蚀的铜器,像香炉,烛台,观音像之类的,都是做旧的,而且手法一般,乏善可陈。
吸引于飞的是几柄锈迹斑斑的姑且能称为剑的物体。
见于飞走了过来,老人很明显来了精神,弓着的身体微微直起。
于飞也没有绕弯子,而是直接拿起了其中的一柄铁剑。
剑锈蚀的非常厉害,柄处只剩下来一块细长的铁,上面的装饰物和护手都不知道掉哪里去了,剑身更是扭曲了,似乎微微一动弹就会碎掉一样。于飞失望的叹了口气,剑倒确实是老物件,年代很久远,但是破坏的非常严重,里面的混沌之气若有若无,根本就没剩下多少了。即便它曾经是秦始皇的佩剑到了这个份上都没有什么价值了。
于飞轻轻的将剑放下,又随后拿起了另外一柄。这一柄剑更长一些,锈蚀的情况也要好上许多,虽然历经岁月的洗礼,铅华尽失,装饰物也掉光了,不过依然能够感觉到它上面隐隐存在的肃杀之气,当初应是一把利刃。
于飞微微掂量了一下,发觉比之前那一柄要沉的多。只是上面没有任何的铭文或镌刻,实在不好判断是什么时候的兵器,想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锈剑才会委身在这路边摊上吧。
“老板,出个价吧。”虽然价值不高,但是财大气粗的于飞还是问了个价,如果合适的话,倒是不妨买回去留个纪念。
老头的眼睛滴溜溜一转,却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了两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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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混沌之气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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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于飞问。如果真是两百的话,他不介意把这几把剑都买下来。
老人摇头。
“二十?”于飞开玩笑的说。
老人的神情有些不悦,但是依旧没有说话。
“你不会觉得这些破铜烂铁值两千吧?”
“两万!”老人微微带着怒气说。
于飞差一点被逗笑了,这几块破铜烂铁竟然敢开出两万的价格,还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呢!以为自己是二百五吗?
在古董中兵器的价格不算高。1995年,一把的勾践剑在香港露面,几经周折最终以120万元的价格成交;2002年香港佳士得拍卖的清乾隆御制痕都斯坦式仪仗佩刀,成交价35万港元。因为数量众多,所以古董刀剑想卖出高价很难。像这种保存不怎么好的锈剑的价格就更是低廉了。这老头开出了两万的价格简直是不可理喻。
于飞想着就要放下手中的剑,但是出于习惯,他还是引导混沌之气查探了一下。其实做出这样的举动,连他都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这样的物件根本就没有查探的价值!但是右手上传来的感觉却让他大感意外!
因为,他感觉到了一股浑厚的混沌之气!但是和之前的又非常的不同。
之前的混沌之气,不管是子冈款的执莲童子,还是玉蝉,或者是白拉姆神像和唐卡,厚重中带着温和,清凉中带着平静,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但是这股混沌之气中含有寒冷的肃杀之意,让于飞仿佛置身于尸山血海之中,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窒息感,虽是酷暑却仍旧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说,要买就不买,不买别占地方。”老头看到于飞握着自己的东西,有些打摆子的症状,怕他在摊位前犯病,坏了自己的生意。
也幸亏是老头的这句话,才让于飞回过神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仍旧感到一阵阵心悸。
“你刚刚说这把剑多少钱?”于飞神情微微有些激动的问,他敢肯定这把剑绝对不凡。虽然还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凡,不过有了白拉姆神像中捡漏的先例,他对此接受的程度也提高了不少。
“两万!”老人重复了一遍。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想过于飞会买,毕竟以于飞的年龄和穿着根本就不像是个玩古董的人,而且带有浓重的学生气,这样的人身边根本就不会有几个钢镚。
“最低多少?”虽然很想马上掏钱买下来,但是为了不引起老头的怀疑,于飞还是不得不砍下价。
“嗯?”于飞认真的表情让摊主的心中一动,他倒不是认为于飞看出了什么,他只是没有想到面前的年轻人似乎真的有能力买下这柄剑,真是人不可貌相呀。不过也是,现在没钱的批命装得有钱,有钱的却大都又装成没钱的样子。
至于于飞为什么会买一柄锈剑,老头只是一厢情愿的认为大概是年轻人喜欢打打杀杀的缘故。
“年轻人,你出个价吧。”老头想摸一摸于飞的心里价位。
“很简单,去掉一个零,两千。”于飞装作很淡定的说。其实现在别说两万,就是老头咬定二十万,于飞都会买的。
“四千!不能再少了。”虽然两千的价位已经搞出了老头的预期,但是他还是又往上翻了一下,其实是留给于飞一定的还价空间的。
“好!四千就四千。”于飞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啊?”这一下老头倒多少有些意外了。
于飞拿出钱包,数出了四千块给了老头。前几天因为于尚贤住院,于飞取出了十多万现金备用,到现在都还没存回去,因此身上倒是真有四千块的现金。
要是被陈达斗看到,指定会骂他冤大头!
拿了锈剑之后,于飞并没有回父母那儿,而是打了个车直奔那栋还没有人住过的别墅。这几天张成亮和于飞往别墅里添了不少家具和日用品,现在也能住人了。在车上的时候,于飞给贾文玉打了个电话,就说遇到了同学,不回去吃饭了。
进了房间之后,于飞先打了盆冷水洗了把脸,平静一下。然后才拿起锈剑仔细的检查,虽然这把剑锋芒犹在,但是于飞可以肯定那股肃杀之气绝对不是属于它的,其中肯定别有文章,很有可能像白拉姆神像一样,里面还藏着其他的东西。
于飞怕自己鲁莽行事会破坏剑里面的东西,一时之间感到非常的为难,犹豫了半天,他拿了一块毛巾,就着刚才的洗脸水将锈剑表面的铁锈擦拭干净。刚刚还锈迹斑斑的剑马上显露出几分狰狞。
于飞又找来小锤子,轻轻的敲打剑脊,在当当的声音背后竟然似乎还夹在着“空空”的声响,似乎里面真是藏有什么似的。
于飞一咬牙,加大力气,沿着铁剑的周边敲起来。
锈剑虽然保存还算完整,但是到底是历经岁月的洗礼了,材质已经变脆变薄了。
“嗡”的一声,一小块铁质被敲的飞了起来,里面果然藏有光芒!
于飞越发激动起来,不过动手却更加的小心,铁剑的碎片越掉越多,已经露出了里面一段剑刃!锈剑的剑身中竟然还藏有另外一把剑!而且保存如此完好,寒光逼人,一看就知道绝对非凡!
于飞手忙脚乱的想把里面的剑刃拔出来,却一不小心被剑刃划破了手,鲜血立马流了出来,顺着剑刃滑落下去。
“嘶!”于飞痛的吸了一口冷气,连忙引导混沌之气想要愈合伤口。
但是他惊骇的发现,昔日顺服的混沌之气竟然不再听从他的引导,而是混乱的游走起来,顺着他的身体到处乱窜,狂躁无比,又带着嗜血的狠劲!如果于飞现在照镜子,肯定会惊讶的发现,他的双目已经完全变成赤红!
混沌之气在他的血管、肌肉中四处冲撞,剧烈的痛疼让于飞的感觉渐渐模糊了,喉咙中发出嗬嗬的声响,浑身不受控制的颤抖,颤抖……
“各位乘客,飞机马上降落的宁都禄口机场,请您系好安全带!并确保电子设备处于关闭状态……”
突然响起的广播打断了叁井纱织的沉思,她随手翻开身边的小册子,上面是此次早稻田大学和宁都大学交流的行程和双方成员名单。对于两所高校每年的例行交流,双方都很重视,一般都会派出比较优秀的学生作为代表。
作为早稻田大学的队长,叁井纱织很想了解一下对方的情况。
队长:宁成峰,社会科学系大四学生,宁都大学学生会主席;队员廖广进、邱建鹏……于飞?!
看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叁井纱织一愣。正是这个名字让恒兴功亏一篑,也正是这个名字让樱之恋在平洲铩羽而归,此于飞会是彼于飞吗?她继续看介绍。于飞,宁都大学设计学院大三学生,苏省学生联合会副主席。
怎么可能是他?叁井纱织自嘲的笑了笑,看来是自己太敏感了,那个于飞因为风田中国的介入,已经被扬城大学开除了,虽说阴差阳错的让他在古玩和玉石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却根本不可能成为宁读大学的代表。看来只是重名而已。作为一个对中国非常了解的日本人,叁井纱织非常清楚,同名同姓在中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更何况还是像于飞这样普通的名字。
她哪里想到,黄教授把于飞放进宁读大学的代表里就是挂挂名而已。
正文 第145章 赤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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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织您好!我是宁成峰。”为了表示尊重,宁成峰带着宁都大学的几乎所有学生代表前来接机。作为天之骄子,宁成峰的眼光很高,但是当他看到叁井纱织的时候还是禁不住的一阵目眩!纱织的美丽让他怦然心动,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您好学长,认识你很高兴!”叁井纱织伸出娇嫩的小手和宁成峰握了一下,一口流利的汉语让宁成峰更增好感。
双方在机场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路旅途劳顿,还是先到宾馆休息一下吧。”宁成峰作为宁都大学的学生会主席,自控能力还是不错的,言行举止非常自然。
“谢谢学长。”叁井纱织冲宁成峰点了点头,又装作很随意的问:“我看到小册子上有位和我同年级的于飞同学,刚才介绍似乎没有见到。”
“于飞?”宁成峰一愣,别说纱织了,就连他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倒不是他不认识于飞,作为宁都大学学生会主席,苏省学生联合会会长。他和于飞这个副会长倒是见过几面,只是对于他为什么成为了宁都大学的代表还有些奇怪。他不是扬城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吗?
既然黄教授要给他挂个名,宁成峰自然不会违拗。不过对于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宁成峰还是很感冒的。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次没来接机的学生代表也不少,叁井纱织竟然一上来就问起了他。
“哦,于飞同学有些事,所以没能过来。”宁成峰随口解释说。
“哦。”叁井纱织点了点头,说:“那真是太可惜了。”
“什么?早稻田方面的学生代表指名道姓要见于飞?没有搞错吧?”黄教授惊讶的拿下老花镜说。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让于飞露面,他也知道于飞对这种事不感冒。说不感冒都是轻的,准确的说很反感。也不知道这小子年纪轻轻怎么对日本人哪来那么多成见。
“是的教授。”宁成峰有些幸灾乐祸的看着黄教授,他现在已经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心说当初你把他这个被扬城大学开除的学生会主席走后门拉进了宁都大学,现在你又走后门给他赚了个学生代表的光环,现在好了吧?看你怎么收场。
“纱织同学作为早稻田大学代表队的队长多次表示出了强烈的意愿,她说既然是交流,那么双方代表之间就该加强了解,像这种从未露过面的代表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傻呀?连个借口都不会找呀?你不会告诉他于飞生病住院了?感冒、发烧,你说他得了癌症都行!”黄教授不负责任的说。
“我说了,可是纱织说要到医院探望!”宁成峰说。
“嘿!真是邪了门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个纱织对于飞情有独钟了呢!”黄教授自言自语的说,然后转向脸色有些不好的宁成峰说:“你就说于飞得了传染病,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好,患病期间不能探望。”
宁成峰:……
不知道过了多久。于飞才悠悠的醒转过来,看着陌生的房顶,于飞一时之间还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自己刚刚被铁剑内部的剑刃划伤了手指。紧接着便失去了知觉,而且让他担忧的是。混沌之气似乎完全失控了!难道都是那把剑刃的古怪。
于飞再次尝试,却惊喜的发现混沌之气又再次“听从”他的召唤,而且浑厚程度比之前更进了一步,只是从性质上来说隐隐和之前有所不同!
他刚想细细感觉不同之处到底在什么地方的时候,突然闻到一阵令人作呕的酸腐的臭味。找了一圈才发现身上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得灰黑,难闻的气味竟然是从自己的身上传来的!
于飞捏着鼻子冲到卫生间,三两下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丢进了垃圾桶,美美的冲了一个凉水澡,打了两三遍沐浴液才算是作罢。
难闻的气味终于消失了,于飞深深的呼吸了几口气,感觉到舒服多了。而且他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光滑了,说是婴儿般的皮肤有些夸张了,但是确实非常细嫩,估计会让很多女人嫉妒吧。然而,他立刻又发现自己这样对着镜子抚摸自己的皮肤,还微微露出陶醉的申请实在有够恶心,连忙挥了挥双手,似乎要把那种恶心的感觉甩掉。
同时他还发现自己的力量也增大了不少,刚才走的急了些,撞歪了客厅里的桌子,把它摆正的时候却发现,原本需要两只手才能勉强挪动的红木桌子,现在一只手就可以了!刚开始于飞还以为是错觉,又试了一次,发现真的如此,不知不觉中身体竟然多出了不少力量,真的是有些莫名其妙。
那把剑中剑又是怎么回事呢?
洗完澡,于飞继续把铁剑敲开,把里面的剑刃取出来。
当整个剑刃呈现在于飞眼前的时候,即便早有准备,于飞还是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如果有个人拿着这样的一柄剑刃告诉于飞:这是一把古董剑,于飞铁定不会相信的。剑刃寒芒闪闪,带着饮尽人血的高傲与睥睨。剑柄处只剩下一段光秃秃的似铜似铁的物质。靠近剑柄的位置镌刻着两个大篆字。也幸好于飞前段时间备战鉴宝大会仔细学习了鉴定古董的知识,对于篆字自然也涉猎了一些。
花了半天的功夫,于飞才认出了这两个字:赤霄!
赤霄?难道是这柄剑的名字?似乎有些印象呀,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于飞一时没有想起来,而别墅里也没有安装电脑和网线,想查个资料都不行。
于飞有些丧气,捶了捶自己的脑袋,后悔有了混沌之气辅助记忆,自己为什么不多学一些东西。
这时,他的脑中灵光一闪!赤霄?!那不是汉高祖刘邦的佩剑吗?!
陶弘景在《古今刀剑录》中记载:“刘季(也就是刘邦)在位十二年,以始皇三十四年,于南山得一铁剑(一说是青铜剑),长三尺,铭曰‘赤霄’,大篆书。”
而在《西京杂记》中记载:“高祖斩白蛇剑,十二年一加磨莹,刃上常若霜雪。” 所以赤霄又名斩蛇剑。
王念孙则在《疏证》说:“《西京杂记》云:‘汉高帝斩蛇剑,剑上有七采珠、九华玉以为饰,刃上常若霜雪,光采射人,盖即《广雅》所谓断蛇(剑)也’。”《广雅》是一本书,在这本书又给赤霄起了个名字叫断蛇,王念孙推断断蛇和斩蛇应该都是赤霄剑的别名。也就是说这柄剑有三个名字,分别是赤霄、斩蛇和断蛇。
于飞有些发懵,没有想到自己竟然阴差阳错捡漏买到了汉高祖刘邦的佩剑。想来是刘邦的后世子孙将剑带入了自己的墓葬之中,而且用了很高明的手法掩藏痕迹,却没有想到两千年后竟然被自己所得。
此时,京都郊区的一座房子中,一位七八十岁摸样的老人突然睁开了眼睛,空中喃喃自语:“没有想到我在彼地呆了三年多的时间竟然一无所获,今日不知道被谁得去。祖师所说天子之剑今天终于踏入了凡尘。只是不知是福是祸了。
正在这时,于飞的电话响了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146章 同学会
电话是母亲贾文玉打来的。
“小飞,你去哪玩了?这都两天了,怎么连个电话都不知道往家里打个呀?”
贾文玉其他的话他没有听进去,但是“两天”这两个字却让于飞一下子蒙住了: “妈,你刚才说什么两天?”
“你这孩子,你已经两天没沾家了,自己心里没有个数呀?真是越大越不省心了。”贾文玉埋怨道。其实她对于飞倒真的没有什么担心的,于飞从小就很少让家里人操心,不过做母亲的总是觉得孩子还小,总喜欢唠叨两句。
难道自己刚刚不是昏迷了一小会儿,而是整整昏迷了将近两天。他还记得当时从古玩一条街到别墅的时候也才小半天的时间呀。
挂了电话于飞一看手机,才发现上面有十多通未接来电,但是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看,而是先查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日历,果然!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自己真的昏迷了一天多的时间。
说起来还真是吓人。不过相比于昏迷前,他终于知道混沌之气性质上的变化在哪了。
现在的混沌之气平和中蕴含着威严,好像是和赤霄剑融合了。
变化之前的混沌之气仅仅存在于右手之中,如果要改善身体的状况,需要于飞刻意的引导。但是变化之后的混沌之气则是完全的融入到身体的血脉之中,无时不刻不在改造着身体。这也算是因祸得福的好事,不说别的,单就力量来说。于飞现在去拿个举重冠军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正在这时,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一样,平静下来的于飞感到非常的饥饿。
因为别墅之前还没有人住过。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于飞只能先出去找个饭店先把“五脏庙”填饱。
悍马车被齐志开回宁都了,于飞现在到哪都只能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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