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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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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最难琢磨的是女人心,我觉得这是没有道理的,应该说是男人的心。[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女人要是恋爱时,总是一往无前的;男人却不是这样,总是患得患失不过,人之情绪真的是说不清楚,就像一缕炊烟,只要风一吹,它就会变换形态,让你捉不住,只能眼睁着看它消散。昨夜他在教室找着我。不知怎的,我总是觉得他脸上那常见的笑容,好像是在哆嗦。他不停地举起手,又放下手,说话也不象朗读时那么流利了。他的影子,在荧光灯下,被拉得长长的,怪怪的,就像一只愁眉苦脸的三维动画。

    他也不知道废了多少劲,流了多少汗,在我的目光的鼓励下,他终于说出了目的:“靓女,我与你去校园边那家小酒店坐坐,好吗?”

    我笑着点点头,他这才轻轻地吁了一口气。于是,我和他一边闲话一边走向小酒店。也许是朦胧的夜色的缘故吧,他说话时利索多了。

    进了小酒店,才坐下,还没有点菜,他便嘻皮笑脸地戏谑道:“猪,请把你的蹄子放好,别把桌子给弄翻了。”

    我略微有些胖,但是不是那种臃肿,平时又贪睡,初次交往时,我随口说自己有些猪,没料到他以后就这么叫我,同学也是这么叫我,当然我也要回敬他们是猪。其实,猪就是笨!这使人很容易联想到猪八戒。很久以来,我们就是这样互叫着,这有讽刺的意味。这是个讽刺的时代,许多观点和传承都会在一夜之间改变其内涵。他的脸上虽说是有很多笑容,可是有点消瘦,似乎有些营养不良。所以,我毫不客气地回敬着:

    “瘦肉型的,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成了桌上的下酒菜。”

    一切仍与往常一样,他总是变着花样逗我开心,我和他单独呆在一起,不仅仅是喜欢,更多的是好奇和一种安慰。除此之外,别的我还没有想过,也不愿去想更多深层的问题。我想他应该是个开心果,一天到晚,总是见他喜笑颜开,也可能是他潜意识中的事,反正我暂时也不明白。但是,现在的形式下,我仅仅是希望他开心。他一口一口地喝着酒,他的嘴角溢出一些液体,还带有一些泡沫,看去他就像淘气的孩子。

    他举着酒杯说:“来呀,猪!喝吧!平时不要你喝,但是今晚例外,这种机会是多么难得啊!”

    第三十二章 是非

    是啊,确实如此!这种机会不会多!尤其是我们还要应付考试,虽然老师一再强调不难,可是我们还是心里没底。在情场上,我们虽然是新手,可是经验却是丰富,只要你愿意,书上会教会你,让你觉得早就毕业了。我应允了,举起杯子,看着他因为酒意而更加微笑的脸,慢慢地喝着。秀色可餐,微笑更是一种很好的下酒菜,我不知哪里来的酒量,竟然喝下了三瓶。

    只听见他笑着说:“晕了晕了!哦,快些,墙怎么摇晃起来了?是要地震吗?”

    “要地震?不对!是墙要倒了!我们快些躲起来!”说着,我拉他躲到桌子下,互视而笑。

    我望着他嘻嘻地笑。他也笑。

    他伸出手,到桌子上抹了一个鸡蛋,小心地剥起来,很快弄好了,放到了我面前,说:“吃吧,猪!地震了,怕是以后没有机会了。”

    虽然如此,但是我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我告戒自己要镇静。也许是酒意渐渐地涌上了头,我只觉得眼皮有些打架,身子似乎忽悠了下。他扶住我,我才第一次发现他真的很细心。

    “又有人进来啦。是你的朋友吗?我怎么不认识呢?”我说,“出去吧!没有地震!邀请他们在一起喝酒吧,那样热闹!”

    “怎么?你们是老乡?”阿木说,“也好,与民同乐吗!”

    我笑着摇摇头,本来也就不是,谁知道他们是谁呢。阿木却钻了出去,摇摆着身子说:“不是老乡,也是好朋友,请!”

    他仿佛真的有些醉了,开始口齿不清,喋喋不休。我有些讨厌他的口若悬河,尤其是喝了酒没有酒德,借着三分酒盖脸,就不知道王二哥的贵姓了。

    “帮我照顾她呀,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哥们儿,记着,无论有什么事,都不妨帮住她!拜托拜托啦!”

    阿木手舞足蹈,似乎老天爷第一,他是第二,那种气势,不亚于疯人院的老大。我不知道是不是喝酒的人都是这样,我只是觉得越喝酒,神智越清醒,思维似乎更活跃。那些酒疯子,大部分都是装出来的。可能是平时闷在心里的事情太多了,没有机会发泄,只好借酒施展。在某个时候,几乎都是男人会这样饶舌。我注意到,店里的人都微笑地望着他,似乎在欣赏一场滑稽戏。也有几个人,悄悄地皱起眉头离开了。他却丝毫也介意,还是在滔滔不绝地说着,有时候只听到他的声音,却分辨不清他在说什么。知道吗?我真的为他有些感动。我忽然恨死了自己以前的那种矜持,那种无所谓的态度,那种冷漠。他的激情被压抑得太久了,需要在他喜爱的人面前发泄。虽然我有些讨厌他的这种状态,可是我还是欣赏他的赤诚。

    这时我的心情是矛盾的,他让我的心里有了一种暖意。当他发自内心的真诚,毫无顾忌地像个老太婆絮叨的时候,我的眼与我的心一起,渐渐地潮湿起来。他走了,背影消失在树阴里,还是那样匆匆忙忙的,却遗下了一路的酒气。他给我送来个一大瓶的热水,站在女生寝室楼外笑着说:

    “猪!要记得多喝一些水!要记得清洗蹄子!这样有益健康!”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总觉得有什么正在嗓子里堵得慌,只也是傻傻地点着头。他又笑笑,挥了挥手,转身摇摇摆摆的离去。我忽然觉得他的醉态是装出来的,不然,如何还记得给我送来一瓶热水。我望着眼前的院墙,心里顿觉不舒服:什么规矩?为什么不准男生走进女生寝室?又不是修道院,那来的清规戒律!

    “看!我们的这个小妹妹,今天也是春心荡漾了。”贝贝站在床上,故作严肃的说,“从今以后,世上又少了一个少女,却多了一个女人!不对,应该是多了一个*的女人!”

    泡泡说:“她总算开窍了!来啊,为她祝贺!”

    我马上发表声明:“请你们不要想歪了!我和那根木头,可没有什么关系!”

    “那他为什么给你送开水?是不是吃过了饭,要刷锅呀?”泡泡说着话,眼神淫亵地望着我,“是不是啊?”

    “懒得理你!”我有些恼怒,骂道,“真是狗嘴里长不出象牙来!”

    嘴里是如此说,心里却也有一些遗憾和失落,就像蚕一般咀嚼着我的心。我不知道现代词典中对这个名词有着怎样的注释,但是至少我觉得谁也没有能力解释我此时的心情。因为他的邀请,关于我的闲话多了起来,明天不知还会有什么话题呢。也许是因为其他更多的模糊的思绪,也许是因为我无法言语出来的东西,我总是觉得心里有着一种空空荡荡的沉寂,包围着一种欲望,心就像被什么揪着,紧一下,又松一下,再紧一下,再松一下。如此,反反复复,我有了点近乎于晕眩的感觉。

    现在的年轻人有的是精力和时间,对于一切事情都充满好奇,无论这事是哪一方面,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发表一番高论,哪怕与题不合也没有关系,关键是要让自己开心。我的那些寝友们,以往总是缺少有关我的话题,好不容易逮住了一个,哪能就这么白白的放过呢?所以,没完没了的,刨根问底,甚至猜想一些细节,我无法答辩,干脆来个不理不睬,随她们说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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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写信

    可能是昨天喝酒过多的缘故,肚子总是不舒服。早上没吃啥,只喝了半杯牛奶,就觉着饱饱的,也吃不下什么,也不想吃。情绪与食欲总也有着莫名其妙的关系,所谓秀色可餐,就是这个道理。对着美丽的事物,心情自然舒畅,何况是对着活生生的异性呢?

    桌子上摆着两封已写好的家书,还是一如往常,寥寥数语。本来我是懒得写信的,有什么事情,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又轻松,又快捷。可是,父亲却说不好,不能祥谈,还浪费钱,不如写信。[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我觉得父亲有些抠门。因此,给父亲的是信,多数是短信;给母亲的是电话。另外,外婆家没有电话,也不得不写信。

    不知怎的,这天早上心里是那么地念着家人,可是当我提起笔时,却无法让这种思念转化成那些好看的文字。也许,亲情是用不上多说什么的。因此,我还是老一套,问了许多的好,不管有没有新意,也总算表达了我的心情。不过,虽然写好了,却没有及时的邮寄。烽火连三月,家书值万金。那是古人的情怀。如今的年轻人,似乎都找不到这种感觉。没有烽火的年代,这些平常的问候又值得了什么?当一种问候成为习惯,这种问候又会有着多大的价值可言?但不管是否有价值,我都得写下去。虽然有应付的成分,但也表达了我的所愿。另外,写信,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当我感到无聊时,别人可能写日记,而我则是写信。这样做,我觉得是和亲人在一起,述说我的喜怒哀乐。

    这一天没有什么课,都是选修课,很轻松的。老师懒得管我们,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考试考好就是好猫。因此,我们平时不大用功,等到考试前夕,那时可谓废寝忘食,恨不得有分身术,方能顾过来。我在床上懒懒地坐着,身子懒,手懒,心也懒。这种懒让我心静如水,端坐在那里如同老僧入定。其实,我的懒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呢。庄子的懒如同泥潭里的乌龟,老子的懒可以骑着青牛睡觉,甚至幸运地过了函谷关。他们可也都是心若止水,清净无为。可惜他们都是大哲大贤,闻名中外的古人,他们的智慧我是没有的,也从来没有思考过,不过就是去思考,也是枉然的。否则,岂不是都成了圣人?总之,我是没有慧根的,做是做不来的,也只能想想罢了。

    今日的心情特别好,可能是懒在床上一上午的缘故,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顺眼可亲。贝贝她们结伴去逛街了。我则在校园里游逛。后来又碰见阿木。用他的话说,这叫着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还真能联系,不过听了心里舒畅。后来不知怎么扯到了选美上。我是极其厌恶选美,这种行为明显是侮辱女性,可是那些傻B还乐此不疲。他反对我的观点,说是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美丽的女人应该大家欣赏!我有些生气,这小子不知附和别人,尤其是不知让着女人,真是岂有此理!因此,就越发与他争论不休,说了个天花乱坠。谁知一脚踩空,崴了脚。

    “痛死我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摸着脚脖子,不住地呻吟。

    “都是有我的错!”他忽然改了口,“要紧吗?我带你去医疗院!”

    真是吃饱撑的,好好的,我和他争论这些做什么!真是的!他有错,但更多的是我的错。所以我有些后悔,虽然有些痛,但这痛感让我的脊梁骨挺得更直了。应该说他平日待我确是不错,但他和我争论不休,还唾沫四溅,当然令我气愤。我就是我,他也只是他,我们有必要争论这种事吗?我不想让他有种错觉,因为他对我好,我就该顺着他的意思,这他就错了,因为我不是花瓶!当然,他也不是摆设。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从这场争论中,可以看见我那走极端的性格,还有那种驴脾气的一面。这不太好,我做不成别人眼里的淑女,似乎永远讨不到男孩子的欢心。在女孩子的眼里,我是异类;而在男人的眼里,我的形象如何呢?有时候,我是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人。算了,水流温柔,白云舒卷,做人还是缓和点好。把别人刺伤的同时,自己的身心似乎也受到了伤害,想来自己多少也得流点血什么的,这就是所谓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吧?这就好比买东西,总想买到最便宜的;其实世上的便宜总是相对的,绝对便宜是不存在的,因此最便宜的是无处寻找的。

    记得刚入学时辅导员曾经对我说:“你有些忧郁,是有什么心事吗?别把我当老师,就当作你的大姐好了。你的形体和气质都不错,真是女孩子中的女孩子,柔如秋水,韵味无穷啊。然而你之语言与行动,却有男孩子的特性,既婉约,又豪爽。”

    我是无言以对,初次见面,不知她是如何知道的,也许她会看相。

    我只能傻问:“为什么?哪里有啊?”

    我想让她说详细一些,举个例子,如她所说,也不冤枉了。不过,我在中学时,老师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具体的内容,我是记不清楚了。不知是谁说的,女孩子总爱装傻,明明别人说得对,也要天真的问“真的吗”?别人总是肯定地说“真的”!让你去慢慢地去想吧。我是竭力想找出些事儿来,证明辅导员的这种观点,可是,却是毫无头绪,似乎我与她说的对不上号。傻乎乎的男孩是惹人讨厌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想必也是这样,不可能讨人喜欢。说真的,就是从那时起,我才开始留意起他。他确实与众不同,至少他能够用学过的知识,书写自己的生活和感悟,这一点我就做不到。

    第三十四章  实习

    世上的许多奥妙,无论是人文的,还是社会的,或者是自然的,很多东西就像是糊在窗户上的纸,在屋子外的人,是无法知道屋子里的一切的,如果不去把它捅破,就不会知道里面的摆设是啥样的。生活的道理,常常就是这么简单!我在心里时常称赞他。是的,他与别人相比,确实优秀。

    我们经常讨论一些问题,他的论调总是很有说服力,感染力,大家都承认他说得不错。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无言以对,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尤其是对美的看法,是美才好看,还是好看才美,我们总是争论不休,谁也不服谁。通常总是我搅局,岔开话题,用别的问题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时,我总觉得脸上像有蚂蚁爬的感觉,令人痒得难受,我当然要去挠挠这些痒处,轻轻的,总怕用力过大,破了相。到那时侯,可是真的嫁不出去了。

    ?

    野外课连续了两天,是去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地方,也就十多里路,出城走上半个小时就到了。班上的女生大多是乘坐男生的单车去的,在这方面,女生有着先天性的优势,那就是不用你动口,男生都会主动地求你搭他的车。

    阿木要带我,我没有答应。说实话,我不想太招摇了,不想让别的同学误会我,更主要的我是想走走路,运动运动,舒展一下筋骨,散散心。我总觉得长着两条腿,如果不走路,以后会退化的。校园很大,从寝室到教学楼,大约要十五分钟,如果是去食堂,则要二十分钟,母亲曾让我买一辆旧车,虽然给了我二百元钱,可是我没有买。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也就是偶而骑骑,岂不是浪费呢,更何况就算把车买了后,总也是这个来借,那个来借,等再回到手中时,怕也只剩下两个车轱辘了。更重要的是还要为它操心,真是得不偿失。想想也是好笑,许多自己的东西,常常由不得自己作主,同学就给你代办了。没有单车的人中,大部分都是男生,有不少都很老实,本来他们可以搭车的,可能是自尊的原因,又不愿求人,因此,也和我一样,那只能是自己走路去。尤其是阿木,他把车子给别的同学骑,自己却选择11路,真是有些可笑。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他就把背包扎好,一个人哼着小曲儿慢慢地走出校门。我发觉他走在前面,就有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四周很静,可以听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甚至还能听见自己微微的心跳与呼吸声。我知道他的做法是为了我,因此有些激动不已,我努力地屏息自己的心跳,深深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迈着轻松的步子,便好像误入一个奇异的韵律中,顿觉一切好像茫茫的,似乎我化成了清风,化成了白云,一切都是我的化身,自己的那个身体根本就不存在了,似乎到了古人所说的那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不管是不是那样,我都觉得自己舒畅甘美,融化在自然中,只要是目光能触及到的地方,似乎都有我的影子或者魂灵,古人所说的那玄之又玄的玄门,可能就是如此的演义生命的意义,也更容易明白,在自然之中,那妙不可言的和谐生命。

    乡下的路旁开着许多小花,我叫不上来名字,生物书上似乎也没有介绍过,除非查一下百草纲目,否则,那些老师也未必弄得清楚。虽然步行的同学不多,可是一路上说说笑笑,甚是开心。学校离那个地方虽说不远,却没有通公交车。老师可能是有专车,要不然为什么没见他的踪影呢,要不然就是他早就出发了。我弯腰采了几多小黄花,忽然想起李清照的“人比黄花瘦”来,心里不由得暗暗赞叹,这么形象的诗句,亏她想得出来!我们整天的对着黄花,也是想不出的。

    太阳渐渐地升高了,到处是明媚的春光。很多同学骑着车子,嘻笑着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有几个还唱着,真是“学生时代不知愁,总有光明在前头”啊。有些停下来与我打着招呼,有些人虽没停下车,但总不停地扭回头看看我,还有几个好象指指阿木,显然他们对我的行动,很是有点诧异不解。尤其是泡泡,路过我身边时,大声地说道:“十八相送啊!蝴蝶双双久徘徊!”我明白她说的话的含义,我笑着向她点头致意。是的,如果能就这样走下去,不是更好吗?这样才能显示出最高的境界,那就是没有*,只有情谊。我认为,人在世上就是走路,就是不停地走自己的路,当路到尽头时,生命也就终结了。

    我是最早起床出门,却是最晚到达目的地。其实,说是野外上课,无非是到野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老师也就只说了一句话,随便看看吧。然后,就端坐在田头的树阴下,望着天上的白云出神去了。同学们是异常的兴奋,没有想到老师会这么上写作课。天上没有云,太阳很毒,牛仔服也湿了个透。我觉得自己像是刚从笼的包子,浑身热气腾腾的。贝贝泡泡他们围到我的身边,盘问我是不是谈了一路的情?我知道她们的心里,不承认是不行的,她们会说你虚伪,故作清醇。

    于是,我微笑着说:“不错!味道好极啦!”

    我故意装出无限幸福的样子,她们有的说我瞎编,有的笑我傻,还有的叹息我是情痴。我心想:傻也好,痴也罢,都是她们羡慕我的缘故。其实,这些并不那么重要。

    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是的,我要爱的话,就是这样!”

    虽然很是疲倦,但我乐意挑战自己,包括挑战孤独与惰性,就这段路而言,我总算走过了,我有一种胜利的喜悦。赢的感觉就是不错,犹如山涧的溪流,静静地流淌。我在无人注意时咧嘴一笑,算是给自己的奖励。

    第三十五章  神童

    贝贝在我耳旁悄悄地说:“回去时,我也学学你,步行!省得开口求人,尤其是不愿看男孩子那种优越的嘴脸!”

    我知道她的心思,就是想侦察一下情况。“随你好了,只要你走得动!”

    我真不知她为什么这么好奇?这种性格,以后到了社会上是否还受欢迎呢?算了,别管以后的事,还是想想现在吧。

    在野外的最大的收获就是我遇到的那个人,准确地说是遇到一个九岁左右的男孩子。他背着手,在田埂上散步,嘴里吟咏着李白的《梦游天姆吟留别》。看他那架势,俨然一个金童*,自有一种令人敬佩的气质,身上虽然有些脏兮兮地,却掩盖不住自身的风雅。对于我们的出现,他似乎不屑一顾,依旧如先前一样,只有自我。别人问他话,他只是用眼角瞥了一下,并不理会,似乎并不想搭理我们。我这才觉得惊奇,随口朗诵起李白的《蜀道南》,不了他竟然停住了脚步,点头赞许,那神情就如同一个长者,遇到自己喜欢的后生,不由自主的聊起来。我惊奇这个孩子的谈吐与见识,似乎与他的年龄不相符。这是个天才,一个举世罕见的天才。他不仅能背好多古诗古文,随口还自吟一首诗赠与我。

    秋梦

    秋色远蒙蒙;苍山玉影浓。

    炊烟惜晚照;宿鸟恋长空。

    古道青云上;枫林幽径通。

    红尘无限梦;总在月明宫。

    我问他:“小朋友,今天又不是星期天,为什么不去学校上学?”

    他忽闪着大眼睛望着我说:“我没有上学。”

    听了他的话,我有些诧异,没有上学,这怎么可能呢?

    “那你怎么这么有学问呢?我觉得你比我知道的还多!”

    “这有什么?我爸爸那才叫有学问呢!”小男孩说到爸爸时的神色很自豪,似乎他的爸爸很伟大,只听他接着说道,“我都是跟爸爸学的。可惜,你不认识他!否则,对你大有好处呢!”

    言谈中,我有些愕然,只听说童话大王不让他的孩子入学,担心把孩子教傻。没料到在这里又遇到一个,在交谈中,我感觉到这个孩子的早熟,有些观点不应是他这个年龄的人有的,他应该有自己的快乐。

    我问他:“你觉得学习苦吗?”

    他笑着说:“你的问题有些傻!对于我来说,没有书读才苦呢。”

    “别的小朋友都去上学了,你平时都和谁玩呢?”

    “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姥姥,还有,嘿,可多了。”

    他的这番话,更是令我吃惊,怎么都是成人呀。

    “为什么不和小朋友玩呢?”

    他冷冷地说:“那些孩子,听不懂我说的话,我和他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他的话没有夸张,有些问题我就没有他清楚,他甚至能吟咏〈离骚〉,实情确是如此,我不免唏嘘不已。这个孩子真是了不起!他的爸爸更是了不起!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教育的弊端!我们的社会更是有问题,那就是唯学历说话,先看哪个大学毕业,再看能力!当年要不是那些喝过洋墨水的人瞧不起土生土长的毛泽东,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长征了。

    据说以前的那些作家似乎学历都不高,却写出了不少不朽的作品。现代的人学历倒是高了,写出的东西却糟糕透了。墨迹未干,书就成了废纸!那几个只会叫骂的当前的大红大紫的写手,写作速度惊人,三两个月就有大作问世,一些寻求刺激的人,偶尔阅读一下,也就丢开了。因为都是垃圾,所以阅读的环境不是很好,有时候让你真假难分,优劣难判,因此还是不读为好。至于那些为诺贝尔文学奖呐喊的鼓手,更是有些可怜!他们都不知作品的水平,只是意气用事,为自己心中的偶像鸣冤叫屈,倒是难为他们了。

    看我,这是怎么啦?胡扯一通,全无章法,似乎有些神经错乱!不过,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男孩的父亲,他是怎样的人呢?他想把他的孩子培养成哪方面的人才呢?人在世上都有个机遇,有的是上天的赋予,有的是时运的赋予,但是更多的是家庭的赋予。很多事情都是顺应“机缘使然,造化弄人”这句话的。不过,我也觉得我们的确是很累的,大自然中有许多奥妙,自然就有许多知识,我们不可能什么都会。

    其实,大多数所学的知识与我们的实际是不相符的,或者说是无用的。我们了解一些就可以了,何必面面具到呢?比如英语,我想大多数同学今后都用不到,可是我们却不得不去下很大的气力去学,因为学校要求我们必须过四六级。有的如此浪费我们的精力,还不如让我们学自己喜爱的东西呢,那样可能更有用一些。因此,这个孩子的家长的确让我钦佩,他的见识与教育理念超出常人,甚至整个时代。学有所用,学有所好。孔子弟子三千,有名望的也不过七十二人。由此说,现代的教育落后了。因此,就不要埋怨我们缺乏创造力,也不要埋怨我们的懒惰,因为我们长征了十几年,身心都感到了疲惫。

    我很想去拜见小男孩的父亲,于是就对他说:“带我去拜见你的父亲,好吗?”

    小男孩瞥了我一眼,嘴里却说:“这太庸俗了!我和爸爸最讨厌这种事!”

    小男孩临别时,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说道:“我和你能谈得来!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

    我只好作罢。

    第三十六章 修女

    大家追逐着,打闹着,说说笑笑的,都很愉快。似乎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小男孩,只有老师远远地投来一瞥,也就走开了。目送着小男孩的背影,我真有些怀疑是不是做梦?他活得是多么快乐啊!不管以后怎样,至少他的这种精神状态,是令人羡慕的。可以看得出,那些优秀的文化遗产熏陶着,使他的幼小的心灵中有着无限的风韵。不远处有个村子,不知他的家是否在那里?

    我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是却出生在有着良好文化氛围的家庭。尤其是父亲,他的那种不停耕耘的精神,总是激励着我。时常还就一些社会现象,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他似乎也不赞成目前的教育,也认为面面具到是有害的,因为人的青春是有限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都已经进入计算机时代,我们的教育还把笔算能力作为教学重点呢。那几天我总是思考这些事,说来也好笑,我这里胡思乱想有用吗?那些可怜的孩子,不是都在疯狂的补习吗?还好,再过二天就要放假啦,我可以和爸爸说说我的奇遇。不过,我又有些犹豫,这样的事还是不提吧,免得心酸。一直都是稀里糊涂的,不也过了这么走过来了吗?信是不用再写了,可是心里却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我有点怨恨那个小男孩,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非得我主动的联系吗?别看人不大,架子倒是不小。还是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吧?不然,岂不是自寻烦恼?

    但是话说回来了,阿木的话语多少给我带来一些安慰,这意外的话语,让我十分感动!看来,他与我有着同样的感受,都为自己的被迫学习而烦恼。在这以前,从来都没想过他在我心里是如此的重要。也真的没有想到,虽然我和他之间,依旧相隔着不小的距离,可是却无法熄灭我对他的在意。也许是在学校时,他平时太随意了点,有些分寸没有把握好,才招致我的误解。可我当时确是没想过那些事儿。学校应该是个读书的地方,同学之间应该谦虚诚实,不应该张扬。虽有投缘与否之分,但不应该有其他更多的东西。也可能是我太保守,或者过于顽固的原因吧,好多难得的机会都失去了,白白地浪费了许多好时光。不过,若不是这样,也整天的谈什么爱与不爱,岂不是对爱情的随意?爱情岂不是一场滑稽的游戏?我始终是这样认为:我作为一名学生,一无经济基础,二无感情基础,三无丰富的学识,有的怕也只是可怜的身体,这种状况,能有什么爱情好谈?同时,我所轻视的就是建立在身体基础上的爱情,说穿了,那不是爱情,只是一种*!如果说这就是爱情,我是不能苟同的。我想这种爱情最多也就是好感而已。准确说,应该是荷尔蒙之间的相互吸引,属于那种原始的本能,或者说是青春的冲动,缺少激情与浪漫。

    他要到寝室来找我,可是又怕被辅导员发现,因此在我们女生楼下徘徊。我希望他勇敢一些,冲破这修女院的封锁,唱着情歌来吧。

    “腿是长在你身上的,我也无法叫你别来啊。”我似乎是在鼓励他,站在窗前对他喊道,“只是希望你来了以后,会给我带来欢心!否则,你还是别来的好!”

    他仰脸望着我,当然还有看热闹的泡泡他们。他有些犹豫,呆立了许久,最终还是离开了。

    “尽情地开心一点啊?别难过,一路平安!”泡泡大声地说。

    他还是离去的好!唉,真不知他来了以后,会给我带来什么麻烦。眼见就要离校了,我很想和他说会话,可是我不能去找他,那样的话,她们还不要笑话我一辈子。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胡思乱想是没有用的。一切还是听之自然吧,等等再说,也不要想那么多了。来日方长吗,何必急在一时?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即使到了你的手里,还会丢的。因此,我把阿木抛在脑后,打点起行装,带着小小的遗憾,赶回家去。

    我这边刚到家,就接到昔日高中女友的电话,说是来我家聚会。她们的消息真是及时,虽说有些劳累,可是同学聚会,我是不能推辞的。过了一会,蓝蓝和白杨就到了。我们拥抱在一起,又是蹦,又是笑。蓝蓝说她打工时的那些故事,以及回家的缘故,我是听得目瞪口呆。看着她那张平静得近乎于麻木的脸,再听着那大大小小的酸甜苦辣,心里不禁茫然一片。真是没有想到:原来女人打工竟然这么艰难!再过三年,我也就要毕业了,又能去向何处?只不过是个小小的本科生,学的是并不热门的专业,而且又有被大多数用人单位所不喜的性别。爸妈都是平头百姓,又没有人事方面的本事或者说是关系,一切都要靠自己,我又如何靠自己呢?

    白杨说话依旧是莺声燕语的,特别好听。当年老师总是找她朗读课文,老师曾评价说,她的声音有一种磁性,极具感染力,渗透力。如今还是那样,似乎又多了一层深沉。她比较兴奋,脸上洋溢着甜蜜。她应届没有考上,经过一年的补习后,她考上一所名牌大学。那喜悦的神情都快要从她那双眸子里淌出来了。她兴高采烈地说着话,完全没有注意到蓝蓝。

    当年我们是风尘三女侠,彼此之间无话不谈。如今蓝蓝坐在一旁,脸色既有喜悦,又有失落。想当初她是话语最多的一个,可如今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只是静静地听着,一阵悲哀滚过我的心头,为什么会这样?环境变了,人是不是真的就会变?若说是思想有差异无甚共同语言,怕也不是吧?我们分开也才一年的时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呀?一个人的处境真的会决定很多东西吗?尤其是命运。比如说,蓝蓝当时要是也去补习,凭她的能力,也是极有可能考上大学的。

    然而,她很不幸,父亲的突然病故,改变了她的一生。在这种时候,我真的觉得人的命运,如同海市蜃楼,全是大自然的杰作,人力是无可抗拒的。眼望着好友的不幸,我却无能为力,心里的悲痛是可想而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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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乞讨

    大家坐了一会,都感觉到空气的压抑,渐渐地似乎无话可说,她们便起身告辞。走到门口时,白杨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低下头折回来,轻声对我耳语道,过几天去她家喝"谢师酒"。"谢师酒"在我们这里早就流行了,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无论家境如何,都会想尽一切办法,请老师与同学喝酒。当然,亲戚也是少不了的。家境不好的,就指望亲戚给拿些礼钱,凑在一起好做学费呢。按道理我是应该去的,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我的脑海里,一直萦绕着蓝蓝的影子。蓝蓝离开时,我分明看见她的眼里含着泪花,好象肩膀也微微摇晃了一下,我可以想象到晶莹的泪水,正在她眼眶里打转儿。可是我没有去安慰她,因为我知道,在此时此刻,任何安慰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不管我想不想去,为了友情,我都得去。我茫然地点点头。然后看着她们两个人的身影,一前一后的消失在拐角里。当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忽然觉得屋子里空荡荡的,脑袋里空荡荡的,眼睛也有些干涩,我想,我是不会哭的吧?

    白杨的谢师宴是在黄都大酒殿举行的。这种地方,我还是头次来。只觉得满壁金黄,所望之处,都是珠光宝气的。据说一小盘四季豆,在这里要三十多元。我不明白现在的人是怎么了?辛苦许久积攒的几个钱,就这么豪爽的扔掉了,我是实在为他们惋惜!何必如此呢?既是谢师宴,请到家里去不是更好吗?那样可以节省一半钱呢。不过,也有这种情况,那些没有师德的老师,是不肯到学生家里去吃饭的,觉得这样丢身份!其实就是虚伪,严格地说,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当老师的。可是,如今没有人去考证一个人的思想如何,社会只盯住成绩,而人们只注重钱,至于别的什么,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有几个老师也教过我,他们对我都很客气,说的话我的觉得肉麻。早知道,我是不会来的。

    好久都没有写过文章了,如今想写一点感受,可是笔似乎有点沉重,废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提起来,眼望着稿纸,只是呆呆地,却想不出该写什么字。大脑里老是想着蓝蓝哀怨的眼神,偶而也会想起那个小男孩,当然,也有阿木的影子,他们老是在晃晃悠悠的。直到下午接着阿木的长途,我才清醒一些。不过,思维仍然很乱,理不出头绪。看着书桌上那面陪了我十来年的小镜子,我吃了一惊:天啊,这是谁的眼睛?怎么像个大熊猫?这是我的眼睛吗?怎么会是这样啊!我隐隐约约地觉得我老了,多愁善感人易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又怎能避免忧郁呢?乱七八糟看了会儿闲书,那些文字全是浮光掠影,根本不知写的什么。于是,便放下笔,扔开书,躺上床,闭上眼,强迫自己做个梦,因为梦也是有灵性的,说不定会有香风吹来呢。

    大自然界中,原本最单纯的应该是学生。可是,如今的学生,似乎并不单纯了。我们所接触到的人或事,与书本上的描述是截然不同的。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我觉得不应是物质的,应该是精神的。在一切向前看的今天,我们所缺少的就是诚信。所谓发财有道,不择手段。商业之间,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唯一的纽带似乎只有金钱!三角债更是司空见惯,在要债和躲债中打着游击战,唯一坚守的就是钱口袋!为了钱,什么亲情和友情,就是一点同情都不顾了。因此,人们都在哀叹缺少人情味,可是并没有人去思考为什么会是这样!至于别的,似乎没有人放在心上。人们口头上常念叨的话题就是钱。我只是一个穷学生,无权无势,原本没有什么值得别人相求的地方。可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向我求助,甚至不惜向我下跪。

    那是回家后的第二天。我从百货商场的美食城出来,刚刚走上人行天桥,就被一个浑身肮脏的男青年拦住了去路。他不停地向我打躬作揖,哀求我给他一些钱。

    我望着他那健壮的身体,有些愕然,冷冷地说道:“大哥,你年轻轻的,有手有脚的,干什么混不上一口饭吃?至于这样哀求人吗?”我心想,这样的场面我见得多了,只要是热闹的地方,总有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几千年来的社会陋习,总是滋养着一些懒惰的行为,所谓要饭三年懒支锅呀!

    那人满脸羞愧,不说话,只是向我伸着手,而路过的人像躲瘟疫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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