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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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猪的悲情纪事凌筑

    真的很痛!

    宜纯痛的是等我的拖稿有如恶梦,我痛的是……手快废了。[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不知道是赶稿所致,还是打电动的后遗症……宜纯不可以打我,这是老猪唯一的休闲。

    手臂从手指、手肘到肩膀都在抽痛,那种感觉就像……大家拿著针往骨头扎就可以体会了。

    最近年关将近大家抢钱抢得凶,大概只有猪还在堕落,有种很累的感觉袭上心头,我是不是快迈入更年期了呀?

    电脑也许让生活很方便,但相对的也让人容易沉沦,像猪仔最近败了一台新的Notebook,由於它很轻可以带著爬爬走,像上本书的序就是去台东度假的日记,因为懒得打序就把日记交出去。

    在交稿前夕,猪姊我大砍文章,因为没有特色!

    对,就是觉得没有特色,剧情固然很爆笑,可是让猪觉得很无聊,所以猪仔重新写过……宜纯美女看到这,要猪帮你叫救护车吗?

    也因为这台Notebook真的很方便,速度很快,使得猪开始堕落,加上无线网路,到哪都可以上网,这一上就没救了。

    可是因为不太习惯用笔记电脑的滑鼠版,用手动滑鼠过多的后果就是我的手出了毛病,贴金丝膏也无效,后来我表哥说女人手,就是富贵手,操劳过度,最好休息一阵子,否则……哼哼,我发誓我再不玩电动超过三个小时。 过年……玩一套就好。

    呜……我现在开始练习左手吃饭,左手写字……会不会太晚?

    赶稿的时候哪容得比乌龟移动速度还慢的左手,还是只能忍痛用右手,在上头贴上膏布,爬上电脑桌赶工。

    看来要保住右手,我恐怕得练习像恶魔秋爬格子的速度。

    言归正传,这一本是延续「世界老婆大不同」系列之《摩登非洲妹》的故事,里面那四个怪癖男人,猪本来没打算要写的,偏偏这些恶男猛在我脑袋敲锣打鼓……

    吵死了,滚一边去!

    「没有人要的老女人,没胸没腰腿又肥又短,长得不像女人难怪没有人要。」书中的男主角跑来插花。

    「闭嘴。」一脚踹开禽兽。

    话说到哪里了?对了,为了避免被这些恶男三不五时的荼毒,我只好忍痛将他们出清,一个一个送上断头台。猪脑冒出两根恶魔的角。

    「果然是猪脑。」一拳打飞禽兽。

    猪在此下台一鞠躬。

    PS「世界老婆大不同」这一系列猪赶得很快,没想到我是第一个写完的,这大概是神迹,宜纯你真的显灵了!

    楔子

    夜,漆黑的天空不见一颗星子,一轮皎月高挂,透著诡异的红光洒落大地,映照得一团迷雾,殷红似鲜血般,包围著这幽暗的森林。

    一名衣衫褴褛的黑发少年仓皇的在森林中奔逃,刺骨寒风在耳边呼啸像是要撕裂他,浑身像给万蚁囓咬,痛得他喘不过气。

    听不见虫鸣蛙叫的森林宛若一座死域,困住了失去方向的他,背后凶恶的狗吠和不断逼近的人声让他无法停顿喘息,他只能不停的跑、不停的跑。

    阴暗中的微光诱使他犹如飞蛾扑去,「妈……」

    声音断断续续的梗在喉头令他呼吸更加困难,湿冷的雾气在他脸上凝结成露与汗水淌下,流进他张开喘息的嘴,甚至他的眼里,他觉得刺痛,但他没闭眼,也没有伸手擦拭,瞳孔惊悸收缩的望著后方。

    随著背后无数阴森的绿色磷火逼近,他跌跌撞撞的跑向透著微光的森林深处,光线越来越明亮,温暖了他眼眶,令他耗尽的体力再生力量。

    「妈妈,他……他们追……追来了,快……快逃。」一栋颓圮的木屋矗立在光海中,他冲到木门前,抡拳的敲著。声音在门开的刹那卡在舌尖,血液瞬间冻结,他脸色骤变。「怎么是你们,我母亲呢?」眼前出现三个彪汉,yinhui的笑声自他们口中逸出。

    当他视线落在屋内躺在血泊中的孕妇时,灵魂抽离他的身体,他惊吼,「不……」

    「逃……快逃,孩子。」妇人微弱的低喃飘著死亡的气息。

    「我要杀了你们。」血丝布满男孩眼中,他疯狂的冲上前对著大汉们一阵乱打乱踢。

    「自找死路。」其中一名大汉啐了声,踹他一腿,他瘦小的身子往后弹飞,撞到大树才停下。「要怪就怪你的出生吧!」

    「少跟他罗唆,把这小子一并解决掉。」

    「孩子逃……逃吧!你一定要活下来。」他看见母亲回光返照的脸上最后的微笑,「求你,你一定要活下……」眼一闭,她没有了声息。

    「不……啊……」撕心裂肺的吼声撼动了沉静的森林,鸟飞兽走。

    「找到了,在那。」

    追缉的脚步及咒骂声越来越近,他不假思索的拔腿就跑,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活下来。

    三名大汉见状,立刻大喊,「别让他跑走,快追。」

    眼泪和汗水灼烫他的眼,感觉追捕他的人的呼吸声就在耳边,胸肺因冰冷的空气而胀痛著,感觉心脏几乎要因快跑的疼痛及悲愤爆裂开来,但他不能停下,他向自己发誓一定要活下来报仇。

    风刮著他的脸,雨水和汗水浸湿了他身上的衣服,体力渐渐透支,眼皮因烧痛几乎睁不开。

    倏地,小腿背传来撕裂的剧痛,他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连爬带滚的滚入冰冷湍急的河水中。

    「救命……咕。」载浮载沉,只闻狗吠和桀笑声,他陷入更深的黑暗……

    「醒来!」两只温热的小手轻拍上他脸,惊醒了他,他反手握住那双小手,「小哥哥,你又在作恶梦了。」

    「萱萱。」他如释重负。

    「爹地说练武之人最忌心浮气躁,像你这样怎么成为武林大侠。」小女孩趴在床边,睁著骨碌碌的大眼睛。

    「师父呢?」

    「要叫爸爸。我一早就没看到他们。」她兴奋的告诉他。「小哥哥,我告诉你喔,昨晚我救了个人回来。」

    当初他也是被多管闲事的她所救,入了她家的户籍之后,他过著悠闲自在的日子,有疼爱他的父母、家人……他真的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平静的过著平凡人的生活。

    「我去看看……」当他掀开被单欲下床的时候,刺鼻的血腥味令他警觉的拉过小女孩,将她藏在身后。

    「萱儿,快走……带著萱儿快走。」

    门边出现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是师父!

    「爹地。」她震惊的脸上没了血色,「出了什么事?」想冲上前,冷不防他背后窜出一把银晃晃的刀。

    她猛抽口气,「爹地,小心后面。」

    「快走!」她父亲以肉掌拦下刀锋。

    杀红了眼的竟是她救的人……她当场昏了过去。

    第一章

    「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著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著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著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著。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著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姊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著活受罪。

    「碍…」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申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快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著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快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祝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著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快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著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著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著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著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著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著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著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著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著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更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於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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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公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著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著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立刻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於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

    「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著,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呼……还好还没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让她如释重负。

    不过,他身体传来的高热令她眉头打结,再不赶快给他急救,说不定他真的要跟阎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缓的,她拎起裙摆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汉经过,乍见白影从鬼屋闪出,他揉了揉双眼,那白影不见了,当场酒醒了一半,脸色别白。

    「鬼呀!」惊吓的醉汉转身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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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眼的冬阳泻入断垣残壁的别墅内。

    落地门已经不见了,地板龟裂,杂草丛生,颓圮的梁柱倾斜,而不见窗子的墙上空著个洞,墙上也有好几条大裂缝,还露出红色砖块,裂痕处甚至冒出生命力强的绿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状况更惨,半边的天花板掉落满地砖瓦泥碎,刚好变成楼中楼,可以清楚看到二楼的惨状,冷凛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入屋内。

    天花板淌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脸上,滑过颈部渗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躯不自觉的瑟缩了下,他冻醒了。

    微弱的申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不枉费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体降温,不讳言的,他古铜色的结实体魄不逊於电影里的闪灵杀手。

    他眨了眨眼睑,环顾四下后,沙哑虚弱的申吟逸出喉咙,「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看起来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转头,这个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边。

    林明萱怕他一命呜呼,不仅婚礼没去,连换衣服的时间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赶紧来救人。

    「你住这?不怕吗?」居然住鬼屋?

    「险恶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没必要跟个麻烦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释。她毫不手软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伤口上,消毒!

    「啊……」灼烧的剧痛让他弹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么?!很痛耶,不会轻一点。」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难怪那么冷。

    「以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的精神挺不错的。」恢复力也惊人,不过一个白天就恢复意识。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会给那些匪徒有机可趁。「谢谢你的安慰。」他没好气的道。知道她是在帮他上药,只是动作一点也不温柔。

    他低头,只见上衣已被掀起,西装外套垫在身下,避免伤口碰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个洞的血已经凝结,子弹擦过他腰侧,穿透后背,没伤及内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著他伤口,「你这是枪伤吗?没死真是命大,你该感激那枪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话,就不会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练好,下次就没那么好运气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治疗枪伤,想不到她随便照电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说:「谢谢你的忠告。」这女人是他遇过最不可爱的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药,拿了绷带和透气胶布帮他包扎好,口气平板得没有高低起伏。

    「真名?」

    「对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谎,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都有神经质,疑心病特别重?」

    「你说话都是这样直来直往的?!」损人不带脏字。

    看了眼腰间缠绕的绷带,血已经止住,虽然包扎技术不怎么样,但聊胜於无。

    他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这屋内阴冷迫人的寒气。

    「实话总是容易被人误解。」她满意的看著第一次为人包扎枪伤的成果,随后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吗?」还告诉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搀扶,他以单手撑著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著如模特儿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头顶刚好与他视线平行。

    「你不提我还真差点忘了。」林明萱从小皮包内取出纸笔,「这是邮局支号和帐号,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记得先把帐结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与她无关了。她看了腕表,是该吃晚餐的时间。

    「礼服干洗费五百元?」收过她写的纸,字迹很娟秀。他念著上面的数字。

    「收你五百算客气,我还没跟你算耽搁我时间的费用,你让我没时间去参加婚礼。」她在这里一天,手机也关了一天。

    「你的婚礼?」

    她不想多做解释。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没想到他这么高,她很少看人还需要仰头四十五度。

    他咬紧牙关,忍著腰问灼热撕裂的剧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详著留著一头薄削的短发的她。白皙的脸蛋上看不到毛细孔,他一掌就可以覆盖住她整张脸,五官匀称,英挺的柳叶眉下是双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气凝神。

    他该不会是脑袋被敲坏了吧,居然觉得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长得很美?!

    为了掩饰看她入神的尴尬,他冷嘲著,「我可以请问一下这位为社会除害的伟大英雄是何方神圣吗?我为他的英勇牺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语气不冷不热。「我现在明白你为何会被人追杀了。」这种人少一个,社会少一个败类。

    「我叫步惊奇。」

    「噢。」她虚应了声。他叫什么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叫步惊奇。」她的反应怎么跟一般人不太一样,身为堂堂「步氏企业」三少的他,名声虽比不上娱乐界的演艺人员,好歹也是报章杂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么还需要人提醒你叫什么?!年纪轻轻就有健忘是老人痴呆症的前兆。」

    他额头青筋突起井字线条,「步氏企业你总该听过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靡、金牌律师步惊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改行从事殡葬业依然炙手可热,黑白两道都卖他三分颜面。

    「你的帮派已经进步到企业化经营啦,真看不出来。不过漂白漂得不干净才会被人追杀,可见你的能力尚待加强。」

    现在这社会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了,某黑帮的大哥被枪击,知名度大到丧礼还有大官去致哀,还荣登新闻头版供人瞻仰,声势之浩大动员到警政商三界,让人真搞不清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步惊奇头顶飞过一排乌鸦,自牙缝挤出话来,「我说过我不是混黑社会的。」不知道她是真不知还是故意装无知的,在台湾多少女孩子想获得他青睐,这该不会是她欲擒故纵,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耸耸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释,我不想知道你是哪个帮派大哥,也无意和你攀关系,等你上了社会新闻头版我会为你默哀三秒钟。」就算他混黄道、走道、旁门左道也与她无关。

    深呼吸的和缓脾气,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你记住这名字,我步三少可不是个忘恩负义之辈,我欠你一份人情。」以他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岂少得了女人送上门,不缺她一个,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债。

    「喔,既然你没事,我该告辞了,你保重。」她说完即转身离去。

    「ㄟㄟ,你就这样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没事,看来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谁,居然当真丢下他不管。

    「还有事?」能够站还能走,就不需要担心他死在街头。

    「我饿了,也有点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机。「给我你家里的电话。」

    「做什么?」

    「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来认领。」她救他已经仁至义尽,没必要供养他。

    步惊奇登时绿了脸,「你不会弄点吃的来吗?

    「从这出去左转到大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过,你身上似乎没有半毛钱,需要我先借你吗?」

    「不用了。」他咬牙切齿的念了一串电话号码。

    他到底遇到个什么样女人?说话直接不矫饰,表情四平八稳没有多余形色,个性怪异乖僻媲美他家的惊玉,可是惊玉至少不会见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下受伤的他掉头走人?!

    「找谁?」

    「方惊云。」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种马的父亲因为与母亲冷战而在外发展,不小心播下的种。

    他会姓方是因为他的生母方姨坚持不愿让儿子入籍,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把他们母子视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念书边帮忙打理步氏企业,职称是步氏企业总经理。

    「请问是方惊云先生吗?这里有位名唤步惊奇的受枪伤,麻烦你过来接他,地址是……对,就是这里,他还活著,不过他很饿……对了,顺便带衣服给他替换,免得一身血出门吓人,就这样。」

    林明萱交代完后旋即关掉手机,免得唐唐电话打来,她现在可没啥精神应付。

    「好啦,对方说大概一个钟头后会到。」

    见她转身就要走,步惊奇忍不住出声,「喂,你走了我怎么办?」留他一个人在鬼屋?!

    「难不成还要叫人来陪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她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为妙。

    他脸色僵了下,鼻哼一声,「随你,你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倒楣,被个个性古怪、说话没大脑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脚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狈仍掩不住他与生俱来、优雅自信的尊贵气势,就算落难也骄傲得维持男人的尊严。

    他薄削的嘴角抿著倔强的线条,而深邃眸子却不经意闪过一抹孤寂,活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大猫,却又骄傲得不向人乞怜。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恻隐之心的弦被拨了下。她深吁了口气,看了眼表,应该赶得上晚上的筵席。

    「恶人无胆这句名言果然说的没错。」

    「你说什么?」步惊奇两眼暴睁。他这张潇洒帅气、俊俏迷人的脸庞哪里看起来像恶人?!

    身为步氏企业三少,加上律师头衔、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强壮的体格,多少女人渴望与他共度一夜春宵,这女人太不识货。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来。」她救人救到底。

    这女人冷不防冒出这句,他发现他的一颗心像吃了安非他命,飘飘然。

    第二章

    三分钟过去,十分钟过去,半个小时过去了……步惊奇开始有点后悔!

    一般女人巴不得能和他有独处的机会以得到他全部关注,而她却视他为隐形人,反倒那些野草野花比他还吸引得了她,在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字……

    闷!

    「萱萱,你几岁了?」

    「二十三。」林明萱慢条斯理的回答,「还有,我们还没亲匿到可以称呼小名,请称呼我林小姐,谢谢。」

    这鬼屋环境清幽,四周围墙比人还高,让里头宛若与世隔绝,土地又大,只可惜没有人整理,不然种花种菜也不错。

    蓦然眼睛一亮,她发现漆黑的围墙转角处,被丛生的芒草和藤蔓掩盖的角落好像有道剥漆的铁门,如果从后面出去就通到她住的巷子,她住这那么久居然没发现还有这条捷径,以后不用多拐一条巷了。

    「看不出你比我小五岁。」步惊奇故意嘲弄。

    以为可以撩拨起她情绪反应,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只见她好奇的四处张望,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他著实有些不是滋味,再怎么说他也是排名前十大的黄金单身汉,而她冷淡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行情直直落。

    见她又安静下来,他按著腰侧的伤上前,又起了话头,「萱萱,说说看你的未婚夫是怎么样的人?你们打算怎么结婚,公证吗?他知道你现在的情形吗?」这身小礼服只怕无法穿进结婚礼堂了。

    「步先生……」

    「惊奇,我的名字。」

    「好,惊奇先生,什么时候黑道也开始从事户政调查的工作?从刚刚开始,你的问题还真不少。」没必要澄清,就让他误会。

    闻言,步惊奇脸色丕变,故作若无其事的走到她身后,拨了下刘海,扬起潇洒的笑容。

    「萱萱,你跟我在一起,你未婚夫不会担心吗?」他眨了眨眼,释放一百万伏特的电力。他这帅样向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至今还没有女人能不栽倒在他勾魂摄魄的性感笑容之下。

    他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事若传了出去,难免惹人非议,何况他可是万人迷,只要跟他名字扯上边的女性,凡是十八岁到八十岁的女性同胞没有一个能不在他猎艳名册上留下芳名,跟他在一起,她难道一点也不担心自身清白?

    「这点不劳你费心。」林明萱回瞅著他,表情似笑非笑,「我现在才知道三姑六婆是不分性别。」

    步惊奇的笑容僵在脸上,眼睛差点抽筋。这女人居然不受他勾引?!他引以为傲的男性魅力完全起不了作用。

    气氛再次陷入僵窒,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林明萱踏进后院,钻过比人还高的蔓草。

    「ㄟ,陪我说说话。」看她头也不回,也不搭理他,捺不住沉闷气氛的步惊奇打破沉默。

    她听到墙外有车停下的声音。「你的亲人来接你了。」很少人会把车停到鬼屋门口,以免招来晦气。

    既然有人来接他,也就没有她的事。

    他转身望向前院,「有吗?我怎么没听到……」再度回头立刻瞠目结舌,下巴掉到地上。

    她……她不见了!怎么可能?

    他震惊、错愕,忍著腰间的灼痛,吃力的拨开比人高的杂草走进后院,扯开喉咙喊著,「林明萱!」

    回应他是只有萧萧凄凄的寒风。

    「有人在吗?」

    鬼屋前门,方惊云披荆斩棘,边喊边穿越杂草丛生的前院。

    冷风飕飕,卷起满地落叶,窸窣的响声夹杂著风声的鬼哭神号,回荡在残破颓圮的空屋中,令人毛骨悚然。

    「难不成真见了鬼?」只见步惊奇望著杂草蔓生的后院喃喃自语。

    「惊奇,你还好吧?」方惊云赶紧上前搀扶住他。

    「我没事。」若非手中捏著她写的纸条,还有身上的包扎,他会真的以为自己作了南柯一梦。

    「通知我来的那个女的人呢?怎么不见人影?」他一点也不意外步惊奇身边随时都有女人,发情不分季节时间地点。

    二十八岁的步惊奇高大英俊,自命风流,猎艳名单可以集结成册,只要是能看的女人都上,不挑嘴、下节制,一天到晚都在发情,他命根子没烂掉也算是奇迹了,报章杂志上有他的桃色新闻,众人已经见怪不怪,要是他哪天过得像和尚,或突然跳进结婚礼堂才是大新闻。

    「走了。」

    「真的假的,那个女的没拜倒在你的裤管下?」难得有女人居然不被他迷惑,方惊云惊讶。

    「不过我至少问到她的名字。」一抹散发危险的勾魂微笑跃上步惊奇性感的嘴角。

    望著她消失的方向,他相信他们之间不会就这样结束,不久之后,他们就会再见面的。

    下一次,他会让她倾倒在他男性魅力之下。

    从后门抄捷径回到家的林明萱下由自主的打个冷颤,她仰头望著天空。是要变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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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萱换了衣服赶赴喜宴,没时间去搭公车,她招了计程车直接杀到饭店。

    因为伴娘礼服泡汤了,为了配合其他都是穿白的伴娘,没白裙子的她翻出压箱的白色西装,剪裁合身的中性打扮衬托出她高挑修长的身材。

    「就是这,停这就好。」

    计程车弯入饭店前用花海和气球布置得喜气洋洋的广场,停在富丽堂皇的大门前,饭店门前的停车位停放一列十二辆挂著彩带的车队,第二辆是劳斯莱斯加长礼车,车前还挂著亲吻的小人偶。

    「谢谢,一共多少?」她边准备下车,边掏皮夹里的钱。

    「一百八十。」

    「这是两百块,不用……」下了车的林明萱从敞开的车窗递钱给司机,忽然一阵喧哗逼近,她还没反应过来,甫转身一个白影朝她冲来,她反射性的抱住来人,背靠著计程车站稳。

    她愕然的看著怀中一身新娘白纱的唐思雪,「唐唐?」圆滚滚的大肚子就像在白纱下塞了个两个枕头。

    一张精致的俏脸慢慢抬起,哭得糊了妆而惨不忍睹。「萱董,哇……」唐思雪嚎啕大哭的扑入她怀中。

    「怎么回事?」林明萱扶著泣不成声的新娘,望了眼饭店,隔著贴大红喜字和气球拱门的玻璃大门内万头揽动,一片混乱。

    「什么都别问,快上车。」唐思雪抽抽噎噎说著,迳自拉开车门,把林明萱推上车。

    「等等,你至少先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不明就里的林明萱一头雾水的问著。

    越过唐思雪背后,她看到饭店内大批惊慌的人马追了出来,带头是穿著白色西装、玉树临风的新郎……吴家棋,唐思雪的未婚夫。

    他如打雷的吼声传来,「唐唐,站祝」

    「你老公追来了……」

    她跟唐唐的未婚夫仅称得上点头之交而已,听说他是某大企业的第三代,两人谈不上熟稔,被唐唐拉著作陪吃饭时见过几次面。

    事实上,林明萱自唐思雪口中听闻吴家棋这号人物到她下掩娇羞的透露不小心被蓝田种玉,两人决定奉子成婚不到一年时间,瞧她现在肚子已经大如球,令林明萱不禁佩服她的勇气。

    随著时代演变,现在有几个女孩敢在年轻时就让身材走样变形,一头栽进婚姻的坟墓里?

    「别理那个臭男人,我们快走。」唐思雪哽咽的说,用力关上车门,命令计程车司机,「开车。」

    此刻,试图追车的吴家棋斯文俊雅的面容有些狰狞。「唐唐,下车!」他追到车边了。

    「快开。」无视他,唐思雪按下锁并升起车窗,哽咽的催促司机。

    「好好。」计程车司机只好踩足油门,将人抛在身后。

    吴家棋依旧不放弃的狂奔著追车。

    「唐唐,你听我说,我跟她……」他气急败坏的边跑边嚷,试图唤回远去的人儿。

    「唐唐,他……」林明萱同情他脚上那双价值不菲的名牌皮鞋被当布鞋操。

    「别管他,司机,再开快一点。」唐思雪哽咽的低吼。

    吴家棋辛苦的追到大马路上,奈何车子四轮比两腿快,他喘不过气的弯下腰,望车大喊,「唐唐!」

    计程车将他远远抛在后头,林明萱回头望,只见饭店大马路边一阵兵荒马乱,大批亲友团正在安抚新郎。她收回视线,看著身旁哭成泪人儿的唐思雪。

    「好啦,现在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吗?」不善於安抚人的林明萱任她哭个够,从皮包内取出面纸递给她。

    「我不要嫁了。」她接过面纸擦著泪涕。

    「等等,我没听错吧?」没想到在新婚当天,唐思雪竟学起茱莉亚罗伯兹当个落跑新娘,如此惊天动地。

    唐思雪羞愤的扯下头纱,泣不成声,「那个花心的烂男人居然趁我怀孕的时候跟外头的女人乱来,他还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那女人找上门……」她把婚礼现场发生的意外娓娓道来。

    林明萱平静的听著这一团乱,慢慢理出头绪。

    今天果然是血光撞煞,凶神罩顶,岁冲不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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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辰吉时,喜宴还没开始,新娘还在休息室里准备时,乍闻宴会厅内有人在闹场,新娘偷溜出去一探究竟。

    岂料竟是个青天霹雳,来闹场的是个孕妇,自称怀了新郎的小孩,在众多亲友面前又哭又闹,看著这一幕,震惊的唐思雪难堪羞愤之余扔下新娘捧花和戒指,扭头离去,留下婚礼现场一片狼籍。

    想到明天新闻头版一定会有「吴唐企业联姻,新郎风流快活,旧爱新欢皆怀六甲,婚礼齐聚一堂……」这种标题,她铁定成为大家笑柄,呜……她没有脸见人了。

    此刻,在林明萱十坪大的套房内,唐思雪坐在床上哭得淅沥哗啦,林明萱听完她的话后,一个头两个大。

    「单凭那个女孩的片面之词,你就跑掉,也不听听你未婚夫的解释?说不定只是一场误会。」

    「还有什么好解释,事实摆在眼前。」唐思雪仰起梨花带泪的脸蛋,双眼肿如核桃,浓妆也被泪水毁得差下多了。

    「虽然我只见过你未婚夫几次,不过我看他不像是这样的人。」他的花边新闻不多,低调简出,大部分都是杂志社为制造新闻绘声绘影的杜撰居多,算是品德不错的新好男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他是虚伪小人。」擤了下鼻涕,唐思雪赌气的道:「萱萱,我不管,帮我找个男人,随便谁都好,我要带著他的孩子去嫁别的男人,让他儿子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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