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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章 … ~新生(上)~
(下午还有一更!)
旅行包并没有被打开而是被一身黑衣的王五一抛摔到了丁忧的面前。
“学生吧?好好读书,不要学大人们打打杀杀的。”王五就像是社会课老师似的丢了这么一句话就带着那个女孩离开了。
女孩离开时看了丁忧一眼,表情有些木然,似乎还没有从惊吓中缓过来。
丁忧那里有管闲事的那份心思,抱起自己的背包象征性的擦了擦鼻血退出了老远。
随着躺在地上的黑衣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车厢中慢慢的嘈杂起来,其它铺位的乘客刚才被吓坏了,现在缓过神来开始议论起来。
几名光膀子的老爷们们此时也一个个的从地上爬起来,摇头晃脑的一个个惨兮兮的,一旁的列车员看得很是解气,不是牛么?不是不让喝酒非喝么?活该。
不久乘警赶了过来略微询问了下那几个光膀子的老爷们就离开了,事情就像是没有发生过一般。
一切恢复如常,除了被厚棉被堵住的裂开车窗。
丁忧的铺位现在还在随着火车咣当着,好在车上闲置的铺位还有不少,随便找了个中铺丁忧将包丢上去后就坐在窗口等着下站到达。之所以将包丢上去就是不想引人注意,毕竟老抱着一个几十斤的重包看起来就很有问题。
几个小时后火车终于缓缓到站,丁忧松了口气,拽起自己的旅行包就下了火车,这里是个大站,站牌上写着申阳站,这里丁忧知道,是北方的大城市,也是北方大辽省省会之一,很古老的城市了还做过帝王古都,他以前老板的美容技巧就是在这个城市中学到的。
火车渐渐远去,丁忧狠狠地吸了口外面清冷新鲜的空气,身上放松下来,现在剩下的问题对他来说就是怎么样将这个包裹处理掉了,完后就是一个崭新的人生在等着他,自从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和原来不一样了之后丁忧对于未来的生活有着莫大的期望和信心,以前的他是从没有这种感觉的,就像是面对成千的古代武士时手中突然多了一把枪,还是三十六管每分钟发射一百万发子弹的金属风暴一般。有别于常人的身体更像是赌博中开了作弊码一样,虽然丁忧暂时还没有想好要用这上天赐予的新的身体做些什么,银行是不能再抢了,这种工作技术含量太高丁忧认为自己完全不能胜任,要是再抢回来一袋子票据的话,老天不收他他都觉得自己应该跳楼自杀主动向老天爷报道才对得起自己,此时他的脑中只有两个年头——挣钱、*。挣钱么当人是为了给母亲换一个最好的骨灰盒,*么……大家应该理解一个二十岁的处男内心中那种火烧火燎的燥热吧!
对于包中的银行票据丁忧已经想到了最好的办法,找个地方一把火烧掉,最好是烧得连渣都不剩,就在丁忧边走边想究竟到那里去烧的时候很不巧的碰到了那伙黑衣人,他们也在这里下了车。
黑衣人簇拥着一名坐在轮椅上的年轻男子,男子很瘦弱,脸上浮现着一股不健康的灰白气,头发有些枯干,双颊深陷,眼睛也是塌陷的,腿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时不时的轻轻咳嗽着,显然病的不轻,男子身边便是那个姓蓝的女孩,一脸木然的缓缓前行。女孩旁边的那个矮壮黑衣人明显看到了丁忧,丁忧一抬头刚好和他的目光对上,丁忧心中一紧连忙挪开目光压慢脚步,那女孩大概也看到了丁忧,当然也许没看到。
这样的交错着,黑衣人渐渐消失在站台,他们走了贵宾捷径,而丁忧必须排队出站台。
“该死的有钱人!我也要向他们一样!”松了口气的丁忧如是想着。
……
……
三天过去了,要案1024至今一点头绪都没有,要案调查科已经高度紧张起来,离上头限定的破案时间只剩下四天了,由不得这帮自认为是警界精英的高傲家伙们不着急,不过似乎他们的头头这次并不怎么上心,脸上写满了闲得无聊这四个字。不过并没有人会去当面问他为什么这么闲,案子还破不破。他们的头头虽然年轻但是脾气很不好,不好到整个警界都出名的地步,这样的脾气还能混到今天的位子全汉唐国可能只有他一个。
野葛懒散的挠了挠脑袋,微微打了个呵欠,看着一众手下紧张的在查找着线索和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他很乐于打击一下这些自认为高傲不凡的家伙们,这个想法是从六处回来后才产生的,和六处的胡雯比起来这些在努力寻找蛛丝马迹的家伙简直就是一群玩过家家的孩童,不论是从照片上得出的分析还是后来他们去下水道现场实地考察,胡雯的头脑就像是计算机一般清楚地勾画出劫案发生当天的每一幕,听着她一步步的分析推敲,让野葛产生了一种感觉,胡雯不像是在破案更像是在演绎一场艺术剧,她的思维就像是小提琴家手中的琴弦,充满了弹性,奏出来的全是每妙,比她的长相还要美妙!最后胡雯得出结论,这个劫犯不是人。听到这个结论时野葛松了口气,因为这意味着这个案子从这一刻起就不用他要案侦查科来管了,六处正式接手了,说实话他没什么把握去破这种不是人做的案子,因为他哥哥的关系他隐约接触过几个类似的案子,这种不是人的生物做的案子他的手下倒并不是不能破,但是一定会有死伤,手下这帮家伙虽然无能了点,但是他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为了这种不应该插手的案子丢性命。
“让他们继续紧张下去吧。他们是应该在这种案子中磨练一下。”野葛不无恶意的想着。
野葛看了看挂在办公室门框上的钟表,十一点整。
野葛站起来露出一脸焦躁的表情,看着一个个把脑袋压到了桌子上的职员么,野葛喷着吐沫吼道:“你么都是干什么吃的?天天拿着大把的薪水都是喂猪的?都给我仔细找,找不到就集体出去钻到那个下水道里去找,再没有线索就把下水道里的老鼠都给我拘回来,一定要问出口供!”狠狠地骂了一通,丢了一个冷笑话,周围的人没人敢笑,野葛心中舒坦了些,“大家还是很认真的。”临走加上一句:“对了要是发现了什么异常必须马上向我请示,不允许有任何私自的行动。”野葛终归是害怕自己的手下太敬业真的找到那个劫匪,虽然依据胡雯的推测来看那个劫匪已经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坐着当天的火车离开了这座城市。
很不巧的是在不久的几个小时后果然发生了些十分不好的事情。
……
……
第一卷 第九章 … ~新生(下)~
野葛坐着出租车一路来到兴隆超市,依旧顺着上次的老路来到了那个六处的地下办公室。
六处里少了一个人又多了一个人,少的是东子,不知道他做什么去了,大概他的检讨反省书写得不错。多的是猴子也就是巩达。
林风没有搭理从电梯中走出来的野葛,手中拿着一个工作牌牌上写着黑色的大字,汉唐六处,字很大看得出做这名片的的人和做那大牌子的人是同一个,汉唐六处这几个字几乎占据了整个工作牌。
工作牌上的小角落是巩达的名字以及编号背面是他的照片,这个很奇怪,似乎是做这名片的为了突出那四个字才作出的安排。
“巩达你今天起就是六处的一员了,不过还在试用期,能不能真正留下还看你的工作表现。”
巩达脸上的疤痕深刻了许多,深刻中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渴望,微微颤抖的渴望。
他是一个战士,一个一生都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士,即便是死他都希望是抱着敌人的尸体死去,可是他受伤了,因为这个关系部队不能要他了,他必须甘于平淡,为了手中能够继续摸到枪他选择了当运钞员,不过他依旧绝望的认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开枪了,但是那个劫匪重新给了他开枪的机会,并且给了他能够继续拿着真正能杀人的枪而不是那种什么97式防爆枪这种狗屁玩具枪的机会,从这个方面来说他应该好好的感谢这个劫匪,并且一定要当面感谢他才行,礼物就是枪子儿一颗结束他的生命。“我这算不算是恩将仇报呢?”巩达心中有些快意的想着。
接过了工作牌,林风说道:“我们的身份必须保密,即便是被警察杀死也不能说出来。”
巩达有这个觉悟,当兵的时候就有。“是!”巩达很久没有这样用部队的方式来回答问题了,所以他喊得格外响亮。
“好了,工作证上的编号你记好,这个编号就是你以后的密码,你的电脑你的一切都要用到它,然后把工作证交给我,我来代你保存。”
巩达几乎只是一扫就将工作证还给了林风,“记下了!”
林风点头道:“好了,程序走完,不用再这么正式了,要不然其他人会很难受。”
“是!”巩达大概今天有些激动。
野葛见两人之间走完程序,走过来道:“猴子叔叔,我这个大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翻起脸来六亲不认的……”
没等他说完,林风一把拽过野葛道:“叫你的手下不要在跟这个案子了,这种非人类的案子他们介入很危险。”
野葛从林风手中拉出来自己的胳膊道:“这个你可以放心,我的人并不比你的人差多少……”还没等他说完,他怀中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野葛呵呵一笑道:“没想到你这老鼠窝似的地下室中还会有信号。”
一看手机上的电话野葛的表情慎重起来,上面是特案侦查科专用号码755。这个号码的功能和112一样是要案侦查科的紧急呼叫号码,不过不同的是只有要案侦查科内部的电话才能接通,不需要电话卡,即便是手机有故障也可接通。野葛的手机上这个号码只出现过三次,三次他的部下都有伤亡,总之这个号码既是救命热线又是要案侦查科公认的最不吉利的号码。
野葛立即接通了电话,话筒中是苍白的声音:“头!快来,咱们的人进去三个了都没有出来,已经联系了特警他们也在往这里赶。”
野葛眉头皱得更紧问道:“那里?”
“郊区仰山路别墅17号。”
“你们怎么会去哪里?”野葛边走边问。
“你让我们到下水道附近查劫匪的痕迹,我们在这里查了一会见到有几个人形迹有些诡异的人进了不远处的别墅,小吴就去敲门调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谁知道小吴他进去了就再也没有出来,然后大李子和张强也进去了也没有再出来,我们这才发现有问题,所以就跟特警队联系了,他们已经出特警了,你快来吧。”
野葛狠狠地合上电话,电梯无声滑开,野葛进了电梯后林风、胡雯和巩达也上了电梯。
野葛情绪很差,他责怪自己的命令,责怪自己明知道这是非人类案件还要派自己的兄弟前去调查送死。
出了电梯野葛搭成林风的车一路晃着红灯冲到了仰山路,果然就在下水井出口不远不近的地方有一排别墅,此时其中的一栋别墅外围满了警察,其中正有警察在拿着话筒对着别墅喊话。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一辆辆的警车后面是一队队全副武装戴着面罩的特警队队员。
整座别墅死气沉沉的毫无动静,大白天的挂着厚厚的窗帘,将所有的窗户都当的严严实实的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看到这别墅林风和胡雯对视一眼,脸上露出慎重的表情,这种格局太像是某种生物的住所了。
不错,这里正是黑鸟和夜莺居住的那间别墅,谁也不会想到他们的住处会因为丁忧的牵连而被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不得不说是命运的安排,或者说冥冥中丁忧和他们之间有着说不清的牵绊。
别墅中是那五名丧者,丧者不惧阳光,今天是黑鸟和夜莺召唤他们过来的,谁知道在路上被来查看下水道中丁忧留下的线索的要案侦查科的队员们发现,跟着他们进了别墅查问,丧者在白天的时候通常智力比较高,几乎和不是丧者之前一样,一般只有被血族精神控制后才会出现智商严重倒退到近乎白痴的地步,但有的时候也会有好好的突然发生暴走的现象,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今天就发生了。
在丧者应付前来问询的要案侦查员小吴的时候,五名丧者其中的一名突然暴起一口就将小吴的脖子咬断了,鲜血果汁一般喷溅的到处都是,由此事情开始变得不妙起来。紧接着进屋的大李子、张强虽然怀中都有枪,但根本不是丧者的对手,几乎是一瞬间就丧命了。
此时的黑鸟和夜莺还在地下室沉睡着,这个时候基本上天塌下来血族也不会醒,除非是被人扔到了有阳光的地方。
外面的警察徒劳的喊了几遍后其中的头头一挥手后面的特警分成三路靠近别墅。
林风叫道:“坏了,叫他们不要接近别墅。”
野葛一愣看向林风,转瞬恍然:“这里面有东西?”
就在此时特警队员已经将催泪弹投进了别墅,浓烟瞬间从别墅中涌动起来,分成三路的特警队员分别踹开了别墅三个方向的大门冲了进去。
林风大叫:“坏了!”紧跟着就朝别墅跑去,胡雯和一脸兴奋的巩达紧跟其后。
就在林风从怀里抽出特制的手枪的时候,别墅中响起密集的枪声,一阵阵密集的没有停歇的枪声狠狠地刺激着外面人的耳膜,但是这密集的枪声却在瞬间变得稀疏起来。
“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满屋烟雾中一个特警队员的脑袋中线上流出了红白色的液体浆汁,一只丧者此时正咬在他的脑袋顶上,并用力的吸*,那吱吱的吸吮声格外让人惊悚。
特警队员手中的冲锋枪依旧在哒哒哒的射着子弹,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是子弹孔的丧者,每个孔都在微微的冒着白烟他拿着一块厚厚的铁块护在了胸前心脏的部位,其它地方任由那名特警队员射击着,即便是脑袋也不例外,因为他的脑袋已经少了三分之一了。
终于那名特警队员手中的冲锋枪掉落在了地上,死死咬在他头顶上的那名丧者松开了牙齿,很是享受的撮了嘬嘴。
第一卷 第十章 … ~丧者姜导师(上)~
那名满身是洞的丧者将护在心脏处的铁块丢在地上,上面有一个把,原来那铁块是铁锅被来回按压成的。
“大嘴你还在吃,都是你惹的祸,咱们五个死了两个,主人还没醒现在怎么办?”满身是洞的那名丧者问道。
此时旁边从地上站起一名丧者,这是唯一的那名女性丧者,她擦了擦鲜红的嘴唇和流到脖子上的鲜血道:“怕什么,来一个吃一个。”说着*吮手指头上的鲜血。
那个吃了特警脑浆的丧者瘦极了的脸上还挂着红白相间的浆汁,长长的舌头伸出来舔了舔,挥了挥手打散眼前的催泪弹烟气道:“你连个女人都不如么?不要被外面的那些低等生物吓到,咱们现在是无敌的,只要心脏不被枪打到谁能把我们怎么样?他们两个太笨才会被射中心脏的。”说着这名丧者看向那名丧者眼中射出冷光道:“不要再叫我大嘴,你应该对我用敬语称呼我为——姜导师。”说着姜导师的眼睛盯着那名浑身是洞的丧者脑袋中不时流出来的浆汁看了看,强行转过头去。
那名丧者一怔道:“大嘴是主人给你取得名字,你想背叛主人么?”
姜导师哼了声没有理会丧者的问话,而是来到一名还有着微弱气息的特警跟前,那名特警肚子上被掏了个拳头大小的洞,却没有马上死去,此时正靠着鼻子发出微弱的呻吟,姜导师将脸凑到他的脸前,来回看了看他的脑袋啧啧有声道:“脑浆还是趁新鲜喝比较好,死了的人的脑浆会变成一团糊而且又腥又腻,要多难喝有多难喝,说着伸手揪起那特警的头发,将他一百五十多斤的身子整个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指甲暴涨瞬间就变得好像尖刀一般,手起身落,特警的身子喷着鲜血坠在了大理石地面上,脑袋却留在了姜博士的手中。
姜博士将特警的脑袋在手中抛了抛嘎嘎笑道:“这个椰子还蛮重的,看来脑容量不少,我喜欢。”说着用尖刀似的指甲在特警脑袋上刮了刮,头发和头皮被刮了下来露出带着红丝的白生生头骨,那个特警明显还没有死透,脸上露出极其疼痛的表情。
姜博士顺手掰下了楼梯扶手下面的金属管,对着特警脑袋上被刮出来的那块头骨就戳了下去,坚硬的头盖骨发出空的一声闷响,特警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一双眼睛都要从眼眶中滚出来了,紧接着就听到‘吱喽’‘吱喽’的吸吮声,这大概是他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可怕的声音。
姜博士一边‘吱喽’‘吱喽’的吸*一边从侧面撩开厚厚的窗帘向外看去,外面的太阳已经快要坠入地下了,“要想走就得尽快了,要是等到那两个吸血鬼醒过来想走就走不成了,不过今天真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姜博士静静地想着,他挨个揭开没扇窗户的窗帘朝外面看去,寻找最佳的逃跑路线,他在被吸血鬼变成丧者之前是一位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那个雨夜为了赶一篇关于生物进化的论文一直到深夜才回家,就是在回家的路上,他碰到了黑鸟和夜莺,也就是在那一刻开始他的人生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但也同时坠入了修罗地狱的无底深渊,血族对他们有着无比强悍的精神控制力,通过精神波动就能控制他们的一言一行,被他们控制的时候他整个意识都被强大的精神波动代替,就像是被扯着线的木偶一般,他完全成为了血族的囚徒奴仆,他憎恶这种感觉,好在白天吸血鬼们还是要睡觉的,这个时候他们是不受吸血鬼控制的,一连三个白天他终于研制出了能够抵挡脑电波的帽子,只要将那个被他藏在实验室的帽子找出来戴上,他就自由了,那两个该死的吸血鬼也就再也不能控制他了,再加上今天的乱局死了这么多人还死了另外两个丧者,如果自己消失了恐怕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想到这里姜博士感到自己胸腔中仅剩的心脏开始炽烈的跳动起来,今天他是故意将那个自称是警察的家伙咬死的,为的就是造成这样的乱局,即便之后不会有警察来,他也会想办法报警,制造乱局。
通过这段时间对自己身体的了解,他知道自己的腹腔中除了心脏以外所有的器官都开始了退化萎缩,这个过程很快,在他看来用不了一年他腹腔中的其它器官就会退化的一干二净,整个肚子里只剩下一颗坚定有力的心脏和一条很短的食道。
他认为自己身上出现的这个过程是在进化,他在大学就是研究生物进化的,在他看来进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减法的过程,减掉多余的无用的留下最有用的,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正在进化。姜博士此时将目光停留在远处的一个下水井处,不错正是丁忧抢劫运钞车后逃跑时选择的那个下水道出口,狠狠地一口将手中脑袋里的脑浆吸光,姜博士道:“刚才的教训会叫外面的那帮警察学会观望的,他们要想再进来恐怕得等很长一段时间了,至少他们现在没有这个兵力。我到后面去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出路,等到天一黑咱们就和主人一起离开。”
其它两名丧者不疑有它,都在地上啃食着特警的血肉补充身体刚才的损耗。
姜博士逐渐消失在了客厅里。没有人看到他拎起了一把手枪藏在了衣服里。
与此同时林风和巩达已经迂回着靠近了别墅。
林风一边警惕的探看别墅一边小声的说道:“记住里面的东西有可能是丧者或者是吸血鬼,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丧者,因为吸血鬼不会在白天行动,对付丧者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枪打爆它的心脏。”
巩达检查着从其他特警手上借来的微冲,脸上的疤痕红得发烫一鼓一鼓的跳动着,兴奋,只有绝对兴奋的时候巩达才会有这种变化,他渴望敌人,好吧,老天爷就给了他这样的敌人,不是人的强大敌人,这个感觉很美妙。“明白!”
“上!”
两人化作了了两条灰影从不同的角度潜进了别墅。
第一卷 第十章 … ~丧者姜导师(下)~
别墅中催泪弹的烟气已经散了许多,不过屋中依旧有袅袅的烟气看起来有些飘渺。
静——
巩达悄悄的拉开一扇陈旧的窗户潜入了一间卧房,这里很静,也很干净,除了墙壁上有些霉斑以外一切正常,轻轻地巩达侧着身听了听,外面的客厅中隐约传来骨头被咬碎的窸窣声,和吸吮声咀嚼声,声音不大,细细沙沙的听起来却格外的让人内心感到恐惧。
巩达轻轻地拔出皮带中夹着的尖刀,这是他的习惯即便是作运钞员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过。门口有些碍事的大衣柜使他只能侧着身子轻轻撬开没有关严的深红木门,木门似乎很久没有开启过了,即便是这么轻轻地一动也发出了吱嘎的一声轻响,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如有实质的滚荡进来,客厅中的声音顿时消散,巩达头皮微微一麻,不过他是老兵对这种场合并不陌生。
巩达极其灵敏的一垫步就上了门旁边的衣柜顶上,悄无声息的似乎连空气的波动都没有,就在他的一只脚还没有藏进衣柜顶端的空隙时,木门猛地被撞开,力量之大整个木门都成了一地的木屑,此时巩达的脚就离撞进来的那名满身都是枪眼的丧者的头顶只有两厘米,快疾无声险之又险的隐进了大衣柜顶上的空间中。
那名丧者脑袋中依旧有脑浆在缓缓滴出,一双眼睛的瞳孔此时缩成了针尖状整只眼睛能看到的几乎都是眼白,十分的渗人。
丧者四下看了看屋中并没有人,使劲的吸了吸鼻子,屋子中的血腥气太重,他揉了揉鼻子再闻也没有闻出什么异样。
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哼哼道:“脑袋里的脑浆流的太多了,现在脑子越来越不好使了。”边说着边退出了卧室。
巩达秉住的呼吸此时开始缓缓放松下来,稍等了一会才从大衣柜上眯着眼睛悄悄地顺着边沿往客厅看去。
猛地一双有着针尖般瞳孔的眼球出现在巩达的眼前,几乎是眼睛对着眼睛。巩达瞳孔猛缩整个人本能的瞬间从衣柜上向外弹起,就在这一瞬间一只手冲碎红木衣柜撩到了巩达的胸前将他胸前的衣服扯破了一大块,险之又险的巩达凭借着无数次杀场搏命的经验和敏锐避开了这致命一击,但是巩达的噩梦还远远没有结束,他的人还在半空中的时候那名丧者的另一只手就像是错环儿了一般以一种常人不可能做出来的动作往他的脑袋上抓来。
巩达感到脸上的神经骤然缩紧,此时他整个人平躺着悬在空中,一条腿猛地蹬向屋顶借着这猛地一蹬之力,巩达整个人都倒了过来就像是踩着屋顶一般,丧者的这一抓抓偏正待变换胳膊的方向重新朝巩达攻去,不过巩达不会给他机会了,此时正倒立着的巩达手中的微冲刚好对准了丧者的心脏,猛地一条火舌从微冲的枪口中喷发出来,就像是被无数子弹打破的水袋一般,顺着被微冲打出来的弹孔,丧者的心脏喷溅出了大量的鲜血,这个满身是孔的丧者就像是被抽走了骨骼一般瞬间垮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巩达紧随其后身子一翻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在脚一点地的同时巩达立即移动身形瞬间冲出了屋子,身子紧贴着墙壁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客厅中的一切。
客厅中没有任何动静,浓厚的血腥气伴随着飘来荡去的催泪瓦斯的雾气呛得人直欲呕吐,巩达知道屋中还有人在,不,是丧者在,直觉告诉他丧者就在他附近,他坚信自己的直觉,因为直觉救了他许多次命。
巩达一双眼睛在客厅中缓缓巡视着,静,依旧是静。静才是最可怕的声音。
“离开那墙!”林风急迫的声音从客厅的楼梯上面传来。
与此同时,不,林风的话语还没有喊完巩达已经动了,多年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经验反应完美的体现在了这一动上,背后的墙壁随着巩达的离开开始分崩离析,就像是巩达的后背将墙壁上的碎土碎砖吸起来一般,一只修长的手臂从砖石中冲了出来,长而尖利的指甲尖刀般在巩达的后背上留下了四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巩达一个翻身狼狈不堪的在地上滚了三四个圈才停下,楼梯上枪声响起,那女丧者胳膊上中了三枪后又隐到了墙后。
林风也在楼梯后隐藏不见了,此时的客厅中只剩下坐在客厅正中间的地上呼呼喘气的巩达。
巩达后背上的伤很重,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抬起胳膊都有些困难,不过凭经验他知道伤的只是皮肉,握了握手中的微冲还好扣动子弹不是问题。
巩达一双眼睛焦点发散,眼前所有的物体都在他的焦距中,都是焦点,屋中古老的红木座钟依旧在滴答滴答的走着,那声音每一声都像是在敲击着巩达的心脏,他之前虽然有过对丧者战斗力的设想,但是此时才知道自己完全低估了这些东西的攻击力和反应速度,连坚硬的墙壁都能够凭借手掌穿破,这份力量确实不是人的肉体所能够做到的。
滴答……滴答……滴答……
屋中陷入了焦灼的对持中,一个丧者不知所踪,林风也隐匿了起来,中间的巩达就像是渔夫用来钓鱼的诱饵一般。
巩达突然耸动了一下鼻子,刚才满屋都是锈烂般的血腥味现在怎么味道有些变了,血腥味中夹杂着一股很熟悉的味道,很熟悉,似乎每天都接触,猛地巩达大吼一声:“快撤。”紧跟着不顾后背上的疼痛蹦起来就往屋外跑去,哐的一声大响巩达撞破了别墅的落地窗户直直的蹦了出去。紧随其后的楼上也传来一声闷响随后是玻璃破碎的声音,林风也选择了破窗而出,两人的身子还没有落地就听见远处一声枪响,紧跟着身后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炙热的气浪将两人正在下坠的身子猛地托了起来,整个别墅爆炸了,陷入一片火光之中。
别墅远处姜导师的瞳子里映着熊熊燃起的火光,将手枪收回衣袋内,一头钻进了下水道中,在所有人不知不晓中悄悄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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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一章 … ~上学(上)~
林风和巩达被热浪和暴炸后的气体冲出了老远,两人都昏死过去被胡雯抬回了六处,野葛则留在现场。
别墅的大火持续了三个小时才被消防员熄灭,此时已经是半夜时分了,虽然周围有警戒线,但是野葛对付非人类的东西明显经验不足,所以两条黑影还是从地下室窜出来后消失在了漫漫夜色中。
直到一天之后林风和巩达才醒过来,胡雯清冷的脸出现在巩达眼前。
“你的背部有四道深三厘米长十五厘米的划伤,还有部分烧伤,全身划伤问题不大。”
巩达此时趴在床上,侧着头想要起来,后背上的一阵剧痛打消了他的念头。“组长呢?”
“我很好。除了我的胳膊。”林风从另一边走过来,胳膊上包着厚厚的绷带,脑袋上也包了起来。
“瓦斯爆炸,有人,或者说是有什么东西将那屋子中的煤气开关打开了。”巩达突然说道。
林风点头道:“还有其他的丧者,那个女丧者被证实已经烧死了。”
巩达皱眉道:“为什么要选择爆炸?他们想要掩饰什么?”
胡雯这时说道:“从现场看来,有一个丧者从别墅离开顺着那个劫匪逃走的下水道离开。很巧合,两人都选择了同一条下水道。”
林风眯了眯眼,“吸血鬼白天不能行动,爆炸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山,只能是丧者离开了。”
“看来这段时间有的忙了。”胡雯说道。
“啊!对了,这个是小东,你们认识一下,以后就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了。”林风介绍道。
小东单薄的身子出现在巩达的面前,扶了扶眼鼻梁上的黑眼睛框,手中拿着扇子抱拳微微一鞠脸上带着有些羞涩的笑容道:“巩兄多多指教。”
“这小子很有礼貌啊。看起来是个好人呢。”巩达心中对小东的第一印象。
……
……
丁忧完美的处理了那袋子票据,挨了一天饿后终于迫不得已在超市偷了三根香肠,这三根香肠丁忧吃得很不是滋味,要不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他不会选择偷这条路,虽然之前他也偷过一身衣服,倒不是他怎么清高,只是觉得偷是一件叫人很不齿的事情,哪怕去抢也比偷要强上很多。但是现在的情况下满大街的报纸都在谈论他做的那件运钞车抢劫案,他可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抢什么东西,况且他要抢也不会去抢老百姓的东西。
不过随着香肠下肚丁忧的好运似乎来了,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在一家饭店找了份送外卖的差事,一个月工资六百虽然不多,但是包吃包住,对于现在的丁忧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工作了。
丁忧很勤快,这份工作虽然他没打算常做,但是他依旧做的很用心,因为雇用他的大婶大叔对他很好,这家饭馆不大,或者说很小,但是座落在申阳市最繁华的电脑城,这里的人吃饭节奏都快,基本上是边工作边吃午饭,根本没有时间出去吃,所以应运而生了许多规模不大专门做外卖的小饭店,这家店就是如此。
大叔大婶没有孩子,只靠这个小店为生,基本上是大叔炒菜,大婶负责进料,而丁忧就负责送菜,没错这家店只有三个人,而且只有一个小得只剩下厨房的门脸房,勉强算得上是三证齐全。
“小丁,百脑汇307、293、634,还有顺便把赛博的276叫的冷面送去。”大婶大叔两人忙的热火朝天,见到丁忧送外卖回来,连忙叫他送下一拨。每到中午就是这家小店最繁忙的时期,基本上只有做不过来的时候,但是一过了中午基本上就闲下来了,也就是说每天所有的收入都集中在了中午短短的两个小时里。
丁忧应了声拎起已经写好标签的饭盒就走。
“小丁这孩子不错,人勤快。”大婶边往饭盒里装饭边说道。
“嗯!就是饭量大点,咱们包吃有点不划算。”大叔颠着大勺应和着。
大婶笑骂了一句,两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丁忧送盒饭的速度很快,他压抑着自己的速度,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可以有这么快的速度就像是不知道自己的伤口为什么会自动复合一样,丁忧也懒得去想这些,他现在迫切的需要平静的隐匿一段时间,等所有的风声都过去了再想办法靠着自己的身体弄大钱,给自己的母亲换一个闪闪发亮的水晶骨灰盒,还有那啥一次。
这几天他想明白了,必须找一个身份掩饰自己,老是作为一个无业游民终归是比较醒目,他所能够想到的最好的掩饰身份就是学生,而且他心中也一直有一个大学梦,他在高中的时候要不是父亲的病恐怕他现在也已经大学毕业了,如果问他最想做的是什么事?那么第一就是给母亲换最好的骨灰盒,第二就是那啥,第三就是上学了。不过可惜,他没有那么多的钱去上学,而且他也不可能再去上中学了,他的年纪得上大学,还得上自费的免试学校,他打听了一下,要想上私立大学的话起码得一年四千块,这还不算吃住文具之类,即便是和学校商量一下先交半年的恐怕也得要两千块才成,这笔钱丁忧一时半会筹不到。
一天天就在这样的忙碌和清闲交替着中度过,三个月转瞬即逝,丁忧极度的节省,吃住都不需要花钱,他的所有工资都留在了手中,一分钱都没有花过,手中足足落下了一千八百块钱,这三个月里他找到了一家很不错的学校,那家学校在申阳市很有名气,即便是在汉唐国私立大学中也是能够排上号的,某些学科在国内还有着非常不错的地位,当然,自费生学费也很吓人,每年加上住宿费足足要一万块,这还是因为他选修的专业有些冷门,要是热门专业的话翻三番都不止。那个老师见丁忧上学的想法迫切又无父无母,动了恻隐之心答应他可以交一千块钱先上学其他的书本费可以先欠着,半年之内还清,丁忧算是碰到好人了,不过人家也是感觉他是块材料值得培养要不然门都没有。
这足足让丁忧高兴了一整月,在做完了这个月的工后,刚好到了那所大学的新生入校时间,丁忧离开了那间小餐馆,大叔大婶听说他要去念书什么话都没说,大婶又拿了五百块钱要给他,丁忧怎么会要?推辞了,不过大婶心细见丁忧不要钱就送了他一套床褥,这东西学校可没有都得自己备,丁忧实在推辞不过就接受了,临走时在大婶家的床底下塞了二百块钱,算是床铺钱,现在的丁忧不喜欢欠别人的,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将生活过得很好,再不是为了要回自己的五百块钱钱就低声下气求别人的那个懦弱无助的小男孩了。即便是这样丁忧还是觉得心中暖暖的,这世界上也不都是坏人。
第一卷 第十一章 … ~上学(下)~
(抱歉最近有事要连续三天只更新一章章节了,等过了新书期三生会每天更新7000…10000字补偿大家!)
在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办理了入学手续,丁忧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清北大学,嗅着学校里清新的空气丁忧感觉自己是这般的幸福,幸福的就像是拥有了翅膀一般,“妈妈,我现在上大学了。”丁忧默默的将这个消息告诉给在遥远世界的母亲。
丁忧学的是生物专业,专业课主修动物学、植物解剖学、植物分类学、遗传学、微生物学、植物生理、人体解剖生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等。一系列的让丁忧感到陌生到茫然的课程,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丁忧是希望更加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等等许多的问题,这些课程算不上冷门但是也算得上是学的人比较少的偏门了。
清北大学位于市郊占地极广,十几栋新老教学楼相映成趣,新的华丽光鲜,老的厚重稳实,一看就给人这所学校历史悠久之感,校园里阔大的运动场,公园一般的流水小桥环境优雅,所有的地面都是地砖铺就干净整洁,看在丁忧眼中让他感觉自己和眼前这个世界都不怎么真实。
新生入校第一天,学校门口不是一般的热闹,门外一排排的豪华汽车,但是一进了校园就完全不同了,和外面那个充满铜臭味的世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清北大学不允许外面的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同样不允许非学生的人员进入校园,即便是家长也不可以,这是一条很悠久的校规。
校园大门口一整列的各社团的欢迎长桌,新生们一进学校就忙着加入自己喜欢的社团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丁忧面对这一切有些茫然,凑过去挨个看了看,舞蹈社、美术社、诗歌社、等等,都是他从来无缘接触的东西,想了想丁忧自嘲的摇了摇头,自己的业余时间都得用来打工还学费,哪来的时间参加什么社团。一年一万块钱无论怎样算对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丁忧拍了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能有这样的机会已经很不错了。
从衣着上不难看出这个学校的学生都是家境比较不错的,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健康的红润,衣着都很光鲜,相比之下丁忧就有些寒酸了,一身衣服还是在下水道出来后换的,这其中给饭店当小工送外卖虽然小心,但是难免会弄上不少的油渍,虽然洗的已经有些发白了,但是油渍却并很难被洗掉,丁忧在这个学校里怎么看都有些格格不入。
丁忧不在意这些,他现在不同以往,他有着天然的优越感,他可以剑刺不死,可以用两根手指捏扁硬币,他可以用比世界冠军更快的速度奔跑,他可以蹦得更高,这些都不是金钱能买到的,而那些衣服之类的东西们哪样不是谁出钱就归谁?丁忧不羡慕他们。一点也不。
“喂!那个抱铺盖卷儿的,你抱一次铺盖去宿舍多少钱?”丁忧身后传来一声阴阳怪气的叫唤。
丁忧此时确是实像极了专门帮人背行李的小工,左手抱着大大的行李卷,头发虽然梳的整齐,但是浑身上下都是小工的味道。
丁忧回头还没有说话,那阴阳怪气的男学生就笑道:“二十块帮我把这些行礼送到宿舍二零七去。”
丁忧没什么恼怒的意思,呵呵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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