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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庇佑下。就算生吃也不会生病。
剥皮、清洗之后,袁本初用买来的军刀把松鼠肉切成小块。串进了树枝之上,刚好两串,正在生火的曹基德搞了半天才搞定,脸上全部都是灰。不管怎样曹基德也付出了劳动力,袁本初递给了他一串,说道:“喜欢什么口味的自己添加。”
袁本初的背囊上还有一些调味料,比如盐、辣椒粉、胡椒粉、酱油什么的,曹基德想也不想拿了一罐辣椒粉和一些烧烤汁两人开始了烤炙过程,松鼠肉烤的时间要长一些,免得因为不熟透,杀不死里面的寄生虫和细菌。
“基佬,不要着急,再慢火烤一段时间,免得生病。”袁本初嘱托道,也不管曹基德垂涎三尺的表情,自己开始吃了起来。
“我说,猴子,你也太不厚道了,叫我烤久点,你自己呢?”
“我又不是你这样的病秧子,不怕寄生虫,你如果身体素质好的话,也可以吃,拉肚子别怪我就行了。”
“切——”曹基德可不敢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讪讪地笑道,只好继续烤个十分钟了,等袁本初吃完了,曹基德才开始吃。
袁本初找了一根木条,挑着牙齿的肉丝,评头论足道:”火候还是不好把握啊,老了点。”
“还行我觉得!”曹基德狼吞虎咽,根本就没尝出什么味道,只是觉得在野外烧烤特别惬意,还有这是用真正的枪械打死的松鼠,更是让曹基德觉得热血澎湃。男人嘛,都喜欢枪,这是让普通人在瞬间变成绝世高手的利器啊!也是人类发展史上一项杰出的成就,当然也演变了许多不好的局面。
袁本初在背囊里拿出了一罐啤酒,丢给曹基德,自己开了一罐。
“怎么不早点拿出来啊!”曹基德满脸埋怨,可能是已经吃完了松鼠烧烤,啤酒没有什么可以伴的了。
“现在喝酒才好嘛,休息下,我们再找几个猎物,我背囊里还有几罐了,话说你什么都不拿就敢来无人的山林?”袁本初在上山就时候就奇怪曹基德就带了一把枪和钱包,什么都不带,是不是太没有常识了?
“这么远的路,背包不是折磨人嘛,你身体素质强,你背就行了。”转来转去,曹基德把袁本初当做是苦力了,袁本初不由得苦笑不已,算了,饶了他吧!胖子有特权啊!
吃饱喝足的两人再次踏上打猎的行程之上,两个人都不是专业的猎人,又没带什么猎狗,所以完全凭借运气。可能是此前的运气用完了,走了一圈都没发现合适的猎物。
不过一声疾呼让两人精神一下子亢奋了起来,曹基德听声音好像在不远处,说道:“是什么声音啊,难道是个大家伙?野猪?”
“野猪你个头,我听样子估计是小孩子的哭喊声。”袁本初和曹基德分道寻找声音的来源,突然急促的叫喊声停了。袁本初凭着记忆,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一个猎人设置的坑里面,掉了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此时已经昏迷过来了,看服饰应该是附近的村民孩子。而且掉下去的时间怎么也有一天左右。昨晚肯定在坑里面待了一个晚上,脸色发紫,缩在一个角落里,泪水和泥土混合的脸上。看不出到底长什么样子。
“基佬,基佬,我找到了!是一个小女孩,你快过来帮忙!”袁本初从行囊里拿出一段麻绳,绑在了不远处的大树上。等曹基德来了之后,说道:“你在上面拉,我下去救人。”
袁本初说着把绳子丢了下去,自己则也顺着绳子下去了,这个坑至少也有五六米深,一个小女孩根本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逃出生天。他现在不是考虑小女孩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当务之急是救醒小女孩,再询问前因后果。
袁本初身手矫健,下去之后。抱着小女孩摇了摇喊道:“醒一醒,醒一醒,叔叔来救你了!”摇了几秒钟,还是没有意识,用手指放在鼻子之下。感知了呼吸还存在,说明没有生命危险,如果再迟一些,可能小女孩会被活活饿死和冻死!
抱起小女孩的袁本初。单手拿着麻绳,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曹基德向上拉的力量。终于上来了!还别说在关键时刻曹基德不是虚胖,有两巴子力气,可能平时比较懒惰,凭着能偷懒就偷懒的想法,出工不出力吧。
可以参照西天取经的猪八戒!这小子和天蓬元帅一个德性。拉上来了小女孩,可能是因为喊久了,体力透支,所以怎么叫都不醒。
“基佬,你去找点柴火来升火,现在丛林的温度还是比较低,他可能受寒了。”袁本初说完,曹基德风驰电掣去找木柴了,袁本初则在这段时间里为他灌输了太极气团,缓解了风寒侵入内脏的危险。
等火势起来之后,小女孩意识清醒了,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袁本初和曹基德,一下子慌张了起来,怯弱地道:“你们是谁?”
“小姑娘,我们不是坏人,你刚才昏倒在坑里面了,我和你这位叔叔救你上来的,现在你吃点东西和水,等下再说说你怎么掉进里面的吧,还有你的家人住在什么地方,我们好送你回去。”可能是袁本初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小女孩紧张了一会,看到他从背囊里拿出来的罐头和压缩饼干和矿泉水,似抢夺一样,吃了起来。
曹基德看到小女孩的模样,一时间觉得刚才的努力没有白费,对袁本初说道:“你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啊?”
“我想里面肯定有内幕,等小女孩冷静下来再说。”袁本初说完,也不言语,静静地等待,时不时添些木柴,让火势更猛一些,一个没有庇护的小女孩,有一处火堆,提供温度,会让她的情绪更趋于平稳。
半个小时之后,小女孩吃饱了,体内的温度也恢复了正常,太极气团驱除了她体内的寒气,才会让她恢复得这么长,不然单单是一堆火是无法让小女孩醒转的。
小女孩哭哭啼啼地说道:“两位叔叔多谢你们,我,我是被继母引到这里来的,还怕我推到了坑里。”这句话,小女孩是停顿了数次才说完的,期间掩面哭泣,泣不成声,让人闻者伤心。
曹基德恶狠狠地道:“现代法治社会还有这种女人,该枪毙了!小姑娘,你别急慢慢说,我们一定为你做主。”
袁本初却始终没有发表言语,他显得很冷静,继母的话,肯定有生母,那么她的母亲去哪里了?是跟她父亲离婚了?而为什么继母会做出这类等同于杀人的行径?
袁本初猜测继母肯定生了孩子,他们的家境不富裕,要养自己的孩子,另外一个孩子肯定养不起了。不过这一切都是袁本初的猜测,小女孩一番述说开来,事实和袁本初的猜想相差无几,只是她的父亲比较老实,说白点就是怕现在的老婆,生了一个男宝宝,几年两岁。庞大的经济压力让这位继母不堪重负,只好把小姑娘骗到这里推下去,让她自生自灭,继母的文化水平不高,又常年在山村里面。哪里会管什么法不法的。
为了生存。不得不这么做,尽管丧失良知!而生父却也是知道这件事情的,至始至终没有言语什么,好像不是他亲生的一样!农村人的思想带有重男轻女的传统陋习。生父这么做也符合逻辑。
不然单单继母怎么可能下此毒手,肯定是两人商量好的!
“该死的老巫婆,居然对这么纯真的女孩下毒手,我一定要报警!”曹基德说着就要打电话报警,却被袁本初可拦住了。
理智的他说道:“你期望没有读过书的文盲知道什么叫做法律?他们这么做只是经济负担太重了。不是她死,就是另外一个两岁的宝宝死,是你又会怎么做?”
按理说听到这类的悲剧,人们都会奋起征讨小女孩的生父、继母,可是袁本初却想得比较远,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评判。
“那你说怎么办?”曹基德换位思考下,还真的无法反驳,不过这件事情做的还是太绝了,不过深山老林的村民你又期望他们有什么比较妥善的办法处理?
“还能怎么办。收养呗,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愿不愿跟我一起生活啊!我们那里还有两个漂亮的姐姐哦。”袁本初不打算送回去和愚昧的村民沟通,除了知道没什么用之外,还有一点是怕麻烦。
等小姑娘安定了之后。再找他们吧,现在这个状况,对谁都不好。袁本初说着直视着小女孩,观察她的表情。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似乎下定了决心。说道:“大哥哥,我叫小菜花,我愿意跟你们走。”
袁本初摸了摸小女孩的头,亲昵地道:“小菜花,你会为你今天的决心喝彩的!因为我会为你提供最好的教育和生活。”以袁本初现在的身价收养一个小女孩再容易不过了,牧场里面多一个可爱的小小菜花,清心、马小绿肯定会欢喜异常。
把背包丢给曹基德,袁本初抱着身体还是比较虚弱的小菜花,下山去了。半个小时,左右,牧场内,马小绿、清心等人听了袁本初的一番叙说再见经过曹基德的补充基本明白了事情的始末,马小绿十分高兴,拉着小菜花的手道:“姐姐给你去洗个澡吧,小蔡,你去附近的商店买些小菜花的生活用品和衣服来,钱方面在下次结算工资的时候再说。”
“马姐,你是看不起我了是吧,这些钱我还有的,当是哥哥送给小菜花的礼物。”说着跑着走了,马小绿和清心陪着噤若寒蝉的小菜花一同进了浴室,换洗的衣服先拿马小绿的t恤,等蔡凯休回来了之后,拿换新衣服不迟。袁本初和曹基德在牧场办公室内坐了下来,看着电视,袁本初说道:“基佬,收养证的事情你帮忙办理下,还有小菜花读书的学校帮忙问一问。”
“嗯,这些事情交给我吧,我只是还有点激动,走一圈回来就捡了一个小女孩,是不是太了?”曹基德半开玩笑地道。
袁本初摸了摸额头上的刘海,也是有点不敢相信,说道:“我也有这个感觉,不过既然发生了,我们就应该尽力而为,帮助小菜花走出阴影,给她一个美好的童年。”
“你说的对,周末的时候别忘了叫上我,我带小菜花去市区玩。”
“你放心,小菜花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大家的!所以你也有责任教育她哦,哈哈。”袁本初说着擂了曹基德一拳,等小菜花换了一套新衣服的时候,扎了两个马尾辫的小菜花,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甚为有神,长相娇俏可爱,惹得众人为之一振。
“小菜花,你长得真好看啊!”袁本初赞叹道,让小菜花脸蛋红扑扑的,随后众人吃了一餐马小绿做的拿手好菜,小菜花别看她身材没有多大,饭量可不小,连吃了三大碗!
袁本初为之咋舌,明白了为什么她的生父养不起小菜花了,原来她的饭量这么大,普通的农村家庭怎么养得起,当然袁本初可不会吝啬,他的牧场可是管饱的!
吃完了之后,大家坐在一起看电视,袁本初说道:“小菜花,你以后跟马姐姐一起住怎么样?”袁本初不由得看了看马小绿一眼,询问着她的意见。
“好啊,我最喜欢马姐姐了。”
“小绿,以后你的任务就多了一项了哦,这段时间你就跟小菜花一起吧,牧场的主要事务交给清心,你有空负责下就行了,等曹基德办理好了收养证和学学校的事情,你的胆子就会轻些。”
“没问题,小菜花很懂事的。”马小绿说着和小菜花玩起了游戏,的确小菜花比一般城市的小女孩懂事多了,不会给人添麻烦,而且还会做家务,刚才的碗筷也是她和马小绿一起洗的。
有了马小绿照顾小菜花,袁本初算了放下心来了,送走了曹基德,他径直开车回到了出租房,因为他打算把92式外销枪放进空间里面好像一些,出租房里还有几个弹夹呢!。
192、地行龙?
袁本初一直到小菜花适应了牧场的生活之后,与马小绿一起入睡,经历了人生重大转折的小菜花在牧场渡过了一夜,而后也会一直生活在这里。等众人都休息之后,袁本初才回到出租房,这间房屋其实袁本初抱着是回忆的状态,因为这套房子连同天台作为聚宝盆首次应用在这里产生效益的起始点,具有极大的回忆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袁本初在有秘密的时候,都会选择在出租房进行的原因,这个地方始终都具有许多的回忆啊!比如说在天台种菜,养鱼,获得了第一桶金。袁本初不是一个忘本的人,相反对这些东西都比较有感情。
驾驶着路虎揽胜来到了出租房的袁本初,把车停好后,便上楼去了。到了房间内找出弹夹,然后等待时间进入桃源空间。进入桃源空间之后,袁本初发现与之前有了些许不同,空间的透明壁垒震动不堪,入眼过去,袁本初大吃一惊!
“你妹的!居然有类似于地行龙的怪兽找到了这里!”袁本初落地之后,看到有一头起码有一吨左右的类似于食肉型恐龙的怪物在撞壁垒,而且看样子好像壁垒不是无敌属性的。
“什么意思啊,难道说空间还会降低防御能力,让怪兽进来和我单挑?”想不通的袁本初只好严阵以待,听着耳边轰鸣不已的声音袁本初顿时紧张了起来,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来看,从来都没有亲身经历过与这类怪兽一较高下的经验,心情不由得紧张万分,好在有一把手枪在手,战斗力提高了几分,虽然不知道枪是否有用,有家伙在手,信心自然大上几分。
在袁本初进来此前,这头地行龙可能已经撞了许久,等袁本初进来之后。地行龙的体力和防御都降低了不少,头部鲜红的血液就是证明。袁本初有了一丝明悟,搞不好这是空间能不能升级的关键呢?或许放进这头地行龙,击败它后会得到长足的发展也不一定呢。
上好弹夹,袁本初此时的热血也沸腾了。往日在和小紫共享画面的时候。看到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物,袁本初都想着亲眼一睹为快,今天地行龙就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在现实空间对战一些普通人,根本无法验证太极气团的威力。如今地行龙闯入,对他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来吧!怪物,让我看看你的实力!”地行龙的身高将近2米,体重更是达到了1吨以上,对于人类来说无异于庞然大物。类似于大卡车!以人力能对抗地行龙?袁本初虽然没有把握,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难道还逃跑不成,况且离回到现实空间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这一站不可避免!
“嘭,嘭——”暴躁的地行龙似乎失去了理智,根本不在乎自己受伤有多少严重,看到了袁本初似乎预示了有一顿美味的晚餐,而且这里面还有许多的鱼。
对于残暴的地行龙来说。这片似乎被隔离的空间,正是他的栖息之地,为了生存,它拼死一战,绝不后退。功夫不负有心人。地行龙不知道撞了多久,在袁本初来到之前,就发现地行龙的伤势比较严重,可能先前还被攻击后。角质层的鳞甲破碎了不少,鲜血渗入出来。让人恐惧,而且头部受伤严重,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可见地行龙各方面的战斗力都下降了不少。
不过对于袁本初来说,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不管怎么说地行龙和他都不是一个级数的存在。精神力高度集中的袁本初观察着壁垒破碎的情况,突然他感受到了与空间合二为一的感觉,我就是空间,空间就是我!
壁垒解除防御,地行龙一往无前地冲向了不远处的袁本初,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就能抵达袁本初所在的位置,把他踏成肉酱!袁本初左手汇集太极气团,右手死死握着92式手枪,砰砰!袁本初三连发,两枪直指地行龙凸起的眼珠子,另外一枪则瞄准了腿部的关节。
地行龙对于金属及辐射性物质非常敏感,他们可以很容易的确定各种矿物或宝石的位置,正因为如此,地行龙也是最受矮人欢迎的种族之一。地行龙的智慧和其他种族比起来似乎低了些,但这并不表示地行龙是笨蛋。事实上由于知道自己在智慧方面的缺陷,地行龙的思考方式非常单纯,他们会很有耐心的专注于对某件事的研究而永远不被其他事情打搅。因为地行龙的这种努力,这个智慧不高的种族在大部分需要智慧领域的成就,反而比那些聪明的家伙高很多。地行龙全部都是些有耐心并非常专一的家伙,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有时会显得比矮人更加固执,只要地行龙认定了某事,通常很难再改变他们的看法。
地行龙除了专一及耐心外,还拥有极强大的肉体力量,他们可以很轻易的用尾巴敲碎岩石,在矮人的探矿队中地行龙就是一台强大的挖掘机,他可以很快的在岩壁上开出一条通道。而且由于地行龙可以非常专心的工作,所以只要矮人可以让他理解自己绘制的施工图,那么地行龙就可以挖出与图中丝毫不差的隧道来。再加上地行龙对矿物的敏感性,还可以作为矿物定位仪器来使用,可以说地行龙完全就是为了探矿而生的。
虽然地行龙的名气,通常是与矮人探矿队一起发现了某些大型矿脉得来的,但事实上他们的战斗力也绝对不能忽视。地行龙除了强悍的肉体力量外,还可以使用一些等级比较低的法术,并且由于体内拥有龙晶的关系,他们可以和那些飞在天上的近亲一样,进行龙息攻击。作为最强大的地面军事力量,地行龙骑士的名头是极响亮的,优秀的骑手加上成年的地行龙,这种组合是任何敌人的恶梦,这种重型战斗单位在战斗中无坚不摧。
地行龙与他们那些体型巨大的近亲不同,在地底生活的他们并没有生长用于飞行的翅膀,相反地行龙的四肢极为发达,他们全力奔跑起来的速度绝对不会比飞行差。地行龙通常在头部生有长角,而尾部大部分都有巨大的肉瘤。地行龙根据生活区域或习惯的不同。每一只都或多或少有些差异,从远处看上去他们似乎都一样,但是离近后你可以看到很明显的不同。雌性的地行龙通常会比雄性更加高大,而且雌性通常更加活泼或者说脾气火爆,一般来说地行龙骑士的座龙都是雌性地行龙。作为高智慧生命。地行龙显然还没有完全摆脱生物习性。地行龙仍然有明显的发情及交配期,在这段时间之外雌性与雄性并不会出现友谊以上的交往,而且地行龙也没有所谓婚姻的行为,通常雄性只会陪伴雌性到抚育期结束。一但地行龙的孩子可以自立更生。雄性通常不会再继续与雌性生活在一起,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只不过数量太少了,这可以说是地行龙唯一不太专一的一点。
地行龙的生命很长,大概能有五千到一万年以上。但是成反比的是他们的成熟期却非常短,一只新生儿诞生后,基本上只要两到三年就可以自立。相对于其他种族超过十年的生长阶段来说,地行龙的确是早熟的种族。不过地行龙的数量并不是很多,雌性通常在生育后要过五年到更长的时间才会再次进入发情期,而地行龙在交配期中怀孕的机率并不是很高。一只雌性平均要七到十年才会产下一只新生的小地行龙,这也使地行龙显得很少见。作为一种没有天敌,且新生儿成活率相当高的种族,地行龙实在是难以置信的数量稀少。
最后要说明。地行龙虽然的确很有耐心,但千万不要以为他们脾气很好,事实上只有你冒犯到了地行龙后,才会发现他们的耐心是如此的好,他很可能会一直追杀你几百年。当然也不要以为地行龙很容易生气。他们同其他的高智慧种族一样,只要你不明显的表示出敌意,那么地行龙就会对你保持友好。而且由于地行龙的脑子不是太好,而且他们的智慧都用在某些方面的学习。所以很多时候地行龙根本不会对你的敌意产生反应,甚至有些时候他们会疑惑的询问你是什么意思。当然了千万不要因为这样就挑逗地行龙。他们的身边经常会有其他脑筋好用的同伴,而这些同伴会清楚的将你的敌意解释给地行龙的,然后你就要经历百年以上的逃亡了。
袁本初显然是得罪了地行龙,三枪都直击要害,让地形龙重心不稳,直接颠倒在地,刚好抵达袁本初的脚跟,左手太极气团成黑虎掏心之势,攻击了它的头颅部位,鲜血飞溅到了袁本初周身,他没想到地行龙的血液居然有腐蚀的作用,不仅衣服被腐蚀掉了,连皮肤都散发出烤肉的味道,好在袁本初动作比较快,用外衣挡住了脸部,不然肯定毁容了,现在的烧伤部位是手臂和胸口处。
袁本初的所有招式都用完了,看着倒地不起的地行龙,他十分感叹,迟迟不敢向前移动,而这个时候破碎的壁垒也恢复了原状,只是留下了一具地行龙的尸体。
“这是我杀死的吗?未免太容易了吧?”其实地行龙再进来之前就受到过死敌的打击,实力已经降到了不到百分之五十,然后再不要命的撞击壁垒,实力又损失了一半,这样一来袁本初的攻击才足以破防!
不管怎样,这一次经历让袁本初到现在还没平缓过来,地行龙给予的压力实在太大了,让袁本初一直坐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意识都开始淡薄了,因为全身沾满了粘稠的血液,让袁本初实在难受。
“不知道圣水可以净化地行龙的血液不?”袁本初突然回过神来,跳进了圣水池里,开始请浸泡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袁本初不知道怎么了,在圣水池中睡着了。
里面的温度保持着恒温,是人体最舒适的温度,不像是温泉怎么炙热,也不像是冰冷的泉水,好像是洗澡水一样。
回到现实空间的袁本初换了一套衣服,在空间里面什么都没吃到,跑到附近的一家开着的店铺里,点了一份早餐。
皮蛋瘦肉粥是一种在中国粤东很常见的粥,以切成小块的皮蛋及咸瘦肉为配料。皮蛋瘦肉粥在香港很受欢迎,所有粥面专门店及中式酒楼都必有这种粥提供。不过。不同餐厅的煮法略有不同:有的以搅碎了的猪肉,亦有以切成丝的猪肉。采用不同的瘦肉,会为粥带来不同的口感,但味道则相差不大。在内地,有人会在进食前加上香油及葱花。但在香港则只会加葱花或薄脆。另外。亦有从皮蛋瘦肉粥演变而成的皮蛋肉片粥,采用了新鲜的肉片,而不是腌过的咸瘦肉作配料。行内简为称“皮蛋瘦”,又称为“有味粥”。
在南海地区粥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食品。最早人们是在早餐食用,后来由于大受欢迎,慢慢就摆上了宵夜、早茶的餐桌上了,特别是在南海人最热衷的早茶餐桌上,这道皮蛋瘦肉粥是出镜率比较高的。因为营养美味,当地人说还具有降火的功效呢,被当地人称为“下火粥”,能治上火引起的牙痛、舌尖痛。这道粥品的主要健康功效就在于它成分中的多种杂粮,既可以增加食物中粗纤维的摄取量,有助肠胃的蠕动消化,同时也获取了蔬菜中的维生素e、维生素b等营养物质,满足了人体所需的主要成分。
吃了几碗后,袁本初觉得恢复了精神。皮肤被腐蚀的部分也因为圣水的作用恢复如常了,这让袁本初十分欣喜。又点了些油条和豆浆,大大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豆浆是国内人民喜爱的一种饮品,又是一种老少皆宜的营养食品,在欧美享有“植物奶”的美誉。豆浆含有丰富的植物蛋白和磷脂。还含有维生素b1。b2和烟酸。此外,豆浆还含有铁、钙等矿物质,尤其是其所含的钙,虽不及豆腐。但比其他任何乳类都高,非常适合于各种人群。包括老人、成年人和青少年等等。
鲜豆浆四季都可饮用。春秋饮豆浆,滋阴润燥,调和阴阳;夏饮豆浆,消热防暑,生津解渴;冬饮豆浆,祛寒暖胃,滋养进补。其实,除了传统的黄豆浆外,豆浆还有很多花样,红枣、枸杞、绿豆、百合等都可以成为豆浆的配料。豆浆也可以用来作为早餐来用,有营养价值!
最早的豆浆纪录是在一块华夏出土的石板上,石板制作年份约为公元25至220年,上面刻有古代厨房中正在制作豆浆的情况。于公元82年撰写的《论行》的一个章节中亦有提到制作豆浆的师傅害怕行雷会破坏他们的产品。国内传统一般相信豆浆的起源是1900多年前西汉孝子淮南王刘安于母亲患病期间,每日用泡好的黄豆磨成豆浆给母亲饮用,刘母之病遂逐渐好转,豆浆也随之传入民间。实际上此说法并无任何历史支持,公元1578年成书的《本草纲目》记载:“豆浆,利气下水,制诸风热,解诸毒”,“豆浆性平味甘”。但亦只有说明刘安发明了豆腐而非豆浆。而早于10世纪,宋朝的朱熹所著的豆腐诗中亦有提到刘安制作豆腐。中外人士把豆浆一拼列为刘安的发明主因是豆腐的制作是需要使用豆浆的。但亦有人提出制作豆腐也能使用煮黄豆的汤而非过滤了的豆浆,在古代这浓汤亦被称为豆浆。
棒子国有人质疑豆浆的起源非来自天朝,其学者认为10世纪之前的华夏并无制作豆浆的纪录,豆浆应为天朝以北的民族所发明。而棒子国三育食品在岛国销售的产品上标注棒子国为豆浆起源引起天朝的不满。但棒子国的百科全书naver则有清楚说明棒子国在1973年才引进豆浆。而天朝亦不想炒作这个话题。
油条是一种长条形中空的油炸面食,口感松脆有韧劲,是天朝传统早点之一。人们一般与豆浆一起食用。
袁本初吃完了这些感受嫉妒爽快,便回到了牧场里,小菜花忙着学习挤奶的工序和来的临时工打得火热,看样子这附近的村民并不认识小菜花,而袁本初和曹基德找到她的地方距离牧场也有几公里远的无人山丘之中,而据小菜花说,他们的村子里人口很少,不足百人,估计交通也不是很方便,很少和外界沟通,而袁本初找来的这些挤奶工则是临近公路的村庄,和外界的沟通比较频繁,因此还是符合时代的潮流的。
193、斗蟋蟀
193、斗蟋蟀
“小菜花,适应这里的生活环境吗?”。//欢迎来到阅读//袁本初走了过去,表情亲昵地道。如今的小菜花已经焕然一新,穿了一套碎花裙,头发都修剪了一遍,显得很是干净整洁。小菜花毕竟只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还没形成自己的思想观念,因此在马小绿等人关切的照顾这下逐步恢复了常态。
“适应啊,本初哥哥,你看我都会挤奶了。”小菜花欢呼雀跃地道,在牧场里面有许多的水牛和水牛崽和她一起玩,心情豁然开朗了许多,这也是为什么袁本初会选择收养的她的原因,与其他人接触多了自然会遗忘掉原先不愉快的经历。
袁本初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与小菜花聊了许久后便径直去考察牧场的具体情况了。牧场已经正式走入正轨了,袁本初也算是放下了心,而且小菜花似乎适应能力比较强,也没出现什么过激的反应,管中窥豹,基本上可以了解到他的生父和继母对她有多么恶劣,在农村女孩子等于是泼出去的水,不属于自家的劳动力,而且基于传宗接代的考虑也对女孩子有过多的歧视。
生男生女都一样,这句话只是一个口号而已,特别是在农村碍于一些原因很难实现。与小菜花一样悲剧的人还有许许多多,小菜花只是运气比较好遇到了袁本初。撇过这方面不谈,袁本初在牧场巡视了一个早上,中午便来到了农场。
樊氏母子还是比较用心干的,并且配备了皮卡车,樊巴可以随意什么地方,这对于樊巴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优渥。来到了农场的时候正好赶上饭点,母子俩只是简单炒了个蛋炒辣椒和青菜,看到袁本初来了樊英溪连忙过来迎接,说道:“袁老板您来啊,我再去炒几个菜。”
“不用了,就这个很好啊!”袁本初说着坐了下来,吃得津津有味,袁本初又不是世家公子,和普通的平头百姓一样,只是更加喜欢绿色蔬菜而已。吃过了中午饭,袁本初和樊氏母子倾谈了几句,樊巴突然极富兴趣地道:“袁大哥,我有个好东西,让你看看。”
樊巴神秘地拿出了一个黑陶直筒型瓦罐,打开里面一看,一只蟋蟀叫声极其响亮。
“蟋蟀!樊巴,你斗蛐蛐?”南方斗蟋蟀不是说没有,受到北方的影响,南方也引起了一群斗蟋蟀的人,但是大多是老年人而已,没想到樊巴这个年轻小伙子会喜欢这个东西。
蟋蟀亦称“促织”、“趋织”、“吟蛩”、“蛐蛐儿”。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触角比体躯为长。雌性的产卵管裸出。雄性善鸣,好斗。种类很多,最普通的为中华蟋蟀,体长约20毫米。年生一代。以翅摩擦发音。干燥虫体入药,性温,味辛咸,有毒,功能利尿,主利水肿、小便不通等症。同科有油葫芦、大棺头蟋等。因均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
蟋蟀穴居,常栖息于地表、砖石下、土穴中、草丛间。夜出活动。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蟋蟀的某些行为可由特定的外部刺激所诱发。在斗蟋蟀时,如果以细软毛刺激雄蟋的口须,会鼓舞它冲向敌手,努力拚搏;如果触动它的尾毛,则会引起它的反感,用后足胫节向后猛踢,表示反抗。是以蟋蟀也成为一些人博斗赢输的工具。诗人陈志岁《蟋蟀谣》:“杭城斗蟋蟀,一只值万钱。今日娱风起变化,京都不玩民间玩。”(载《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诗稿》)。
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雄虫在**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蟋蟀是以善鸣好斗著称的。在蟋蟀家族中,雌雄蟋蟀并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成就“百年之好”的。
哪只雄蟋蟀勇猛善斗,打败了其它同性,那它就获得了对雌蟋蟀的占有权,所以在蟋蟀家族中“一夫多妻”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当然,从生物学进化论观点来分析,这也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有利于蟋蟀家庭子子孙孙健康昌盛。此外,蟋蟀的鸣声也是颇有名堂的,不同的音调、频率能表达不同的意思,夜晚蟋蟀响亮的长节奏的鸣声,既是警告别的同性:这是我的领地,你别侵入!
同时又招乎异性:“我在这儿,快来吧!”当有别的同性不识抬举贸然闯入时,那么它便威严而急促地鸣叫以示严正警告。若“最后通牒”失效,那么一场为了抢占领土和捍卫领士的凶杀恶战便开始了,两只蟋蟀甩开大牙,蹬腿鼓翼,战在一起,其激烈程度,决不亚于古代两国交战时最惨烈的肉搏。蟋蟀的分布地域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黄河以南各省更多。它喜欢栖息在土壤稍为湿润的山坡、田野、乱石堆和草丛之中。此虫一般在夏季的8月开始鸣叫,野外通常在20度时鸣叫得最欢,10月下旬气候转冷时即停止鸣叫。
它每年发生1代,产卵在土中以卵越冬。雄虫遇雌虫时,其鸣叫声可变为:“唧唧吱、唧唧吱”,**时则发出带颤的“吱……”声。雄虫好斗,当两只雄虫相遇时,先是竖翅鸣叫一番,以壮声威,然后即头对头,各自张开钳子似的大口互相对咬,也用足踢,常可进退滚打3~5个回合。然后,败者无声的逃逸,胜者则高竖双翅,傲然地大声长鸣,显得十分得意。蟋蟀因其能鸣善斗。
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天朝家庭饲养蟋蟀始于唐代,当时无论朝中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人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带上自己的“宝贝”,聚到一起一争高下。据研究,蟋蟀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每个宁静的夏夜,草丛中便会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鸣叫声。听,蟋蟀们又在开演唱会了!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好嗓子,而是它的翅膀。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蟋蟀在不停地震动双翅,难道它是在振翅欲飞吗?当然不是了,翅膀就是它的发声器官。
因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每到繁殖期,雄性蟋蟀会更加卖力地震动翅膀,用动听的歌声,寻找佳偶。其中歌王当属长颚蟋蟀。体长可达20毫米左右,触角长约35毫米,因两颗大牙向前突出,故名长颚蟋蟀,俗称萨克斯。除了善于歌唱,蟋蟀还十分好斗。
当今社会赏玩鸣虫似渐成风尚,无论是京城、上津、中海、粤州、香港等大都市,还南】京、杭】州、苏】州那样的中等城市,以及盐城射阳市县级城市,都有规模不等的鸣虫市场。赏玩鸣虫作为娱乐活动,多少可以折射出现代人渴望返朴归真的意趣。
一年一度的蟋蟀大赛于10月底在京城举行,北京市约400多名蟋蟀爱好者参此次蟋蟀大赛将持续一个月,蟋蟀爱好者全部来自民间,最后取得冠军的蟋蟀将获‘虫王‘称号。据天朝蟋蟀专业委员会会长吴继传介绍,目前京城市大约有近十万名蟋蟀爱好者,在蟋蟀专业委员会注册的就有1000多人。双休日在京城的一些公园,经常会看到他们三五成群地在斗蟋蟀。
蟋蟀又名蛐蛐、促织,从唐朝天宝年间开始养斗蟋蟀,兴于宋,盛于明清。以前,在京郊香山、玉泉山、温泉等地,蟋蟀俯首即得,即使城内的故宫、北海、天坛、太庙等地也能捉到蟋蟀。白牙青、白牙紫、垂青一线飞蛛、铁弹子都是北京知名的蟋蟀品种。京城民间始终保留着玩蟋蟀的习俗,各路玩儿家经常聚集到一起聊蟋蟀、斗蟋蟀。盛行时宣武门、牛街、椿树上头条是有名的摆擂台、斗蟋蟀的地方。
如今,京城的蟋蟀越来越少了,于是北京的蟋蟀爱好者争相跑到千里之外的宁阳县购买。目前人工繁殖技术的发展使玩蟋蟀者一年四季都能听到蛐蛐的叫声。近些年,冬季里繁育蟋蟀的行当在天津火热起来。现在,京城官园等虫市里的蛐蛐儿大部分是来自上津。
蟋蟀、油葫芦、蝈蝈号称中华三大鸣虫。三大鸣虫中,玩得最好、最精彩、最有文化韵味的当数蟋蟀。古人玩蟋蟀讲究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叫‘留意于物‘。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南宋宰相贾似道,竟然因玩虫而误国;第二种境界称‘以娱为赌‘,把斗蟋蟀作为赌博手段;第三种境界叫‘寓意于物‘,这是最高境界,多为文人雅士所为。
位于京城西便门明城墙遗址城楼的京城第一座鸣虫馆‘古道茶苑‘,是京城新近开设的喝茶同时品味蟋蟀文化的场所。茶苑内挂着蟋蟀画谱,放着蟋蟀影雕,摆擂台、斗蟋蟀的玩友们纷纷来此重温旧时游戏。
蛐蛐的历史很多,小时候袁本初也只是抓过几只,却是受到国产的动画片的影响,那个时候学生之间不引起斗蛐蛐的活动,只是单纯的饲养在火柴盒里面,以青椒为食物,不过一般来说个把天就死了,不会饲养呗。
对于这个里面的门道袁本初还真的不是很了解,询问道:“樊巴,你玩这个干什么啊?”
“附近的村民兴起的啊,闲着没事就去斗一斗,小赌怡情嘛,我这只大将军可是为我赢了一百块呢!”听着樊巴兴奋的样子,袁本初劝解道:“你喜欢没什么问题,只是别赌太大,这样对你不是很好的,从小变大,兴致就改变了。”
樊巴无所谓地道:“一般一盘就十块左右,袁哥这一点我懂的,不会赌太大,而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下。”
袁本初听后还是不太放心,对樊英溪使了一个眼神,她好像并不在意,说道:“袁老板,樊巴心里面有数的。”袁本初听了只好暗自言道:“只有真正经历了才会懂得啊!”
袁本初也懒得多说什么,在他的印象里面赌博都是从小额开始的,所谓的小赌怡情只是一种说辞,实质上还是在赌博,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今天赢了,明天就想着再赢,一旦输了就要去找场子,反反复复,最终家破人亡。
国人赌博的风气一直没有停止过,樊巴可能掉进了某个组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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