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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倒在地上的人儿擦了擦眼睛,站起来时,周凡才算醒来。
“我靠,怎么又是你?”
这还是谁,正是昨天晚上跟着自己的那个女孩。
“对不起,对不起,昨天晚上太晚了,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女孩连忙道歉。
“算了,不要跟我对不起,你只要不跟着我,就是对得起我了。”
周凡无奈。对于这样的女孩,打又不能打,骂又不好意思骂,能拿她怎么办?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心下奇怪。
昨天晚上不是扔下她闪人了么,怎么还被她找到。
听到周凡问道,女孩有些不好意思,“这家招待所是附近最便宜的,我也住过几晚。我猜你会到这里,也就过来了。”
“靠。”
没想到这层。
看来,这个女孩还算是江湖经验实足嘛,这都被她找到。
“好吧,好吧。你没吃早餐吧,我请你。”
“谢谢。”
这一说,女孩肚子咕噜一叫,昨天晚上到现在她都没有吃饭。
其实这样的事儿很常见,卖唱看起来潇酒,但有的时候,一天一分钱也没有。再加上又要除去住宿,还有吃饭的钱,生活一直窘迫。有好些天,女孩都在天桥下过夜的。只是有几次碰到几个色狼,让她再不敢独自在外。所以,有的时候饿着肚子,也要找个招待所睡觉。
但是,对于她来说,哪怕就是最便宜的招待所,也有一些招架不住。
“不用客气,走吧。”
周凡很是热情,他正计划着,一会待女孩吃饱喝足,伺候她爽了,再忽悠她闪人。
又是一次风卷残云,看着餐桌上十几个小笼屉,周凡傻眼。
“这姑娘,比我还能吃呀。”
不过,这不要紧。
“嘿,这位姑娘,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周凡。”
“师父,我叫杨梦玲。”
“杨梦玲,好名字呀好名字。”
周凡感慨了一句,也没管她叫自己师父不师父。
“对了,梦玲呀,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来几屉小笼包?”
“不要了,吃饱了,吃饱了,我想,我三天不要吃饭了。”
女孩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
“了个去,原来是三天的量。”
这妹纸也厉害,吃一顿顶三天。
不过,这也能看出卖唱的辛苦,你能想像三天不吃饭的感觉么?
“那就好,那就好。”
周凡笑意盈盈,又问道,“你家在哪呀?”
“我家在内/蒙。”
“大草原呀,不错,我一直很想去大草原。”
说到大草原,周凡一片神往。
甚至,他还情不自禁的唱起了一首草原歌曲。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唱完,周凡兴奋的说道,“告诉你呀,我最喜欢草原了。”
“真的么?”
“是呀,不如,我们现在就去,这是五百块钱车票,我在这等你,你去火车站买两张车票。”
心疼的掏出昨天晚上刚刚赚来的500,周凡大方的塞到了杨梦玲手里。他只等杨梦玲接过钱去买车票,他就立即闪人。只是,这500块交到杨梦玲手里没过一秒的时间,“师父,你这骗人的技术太低了,我怎么可能相信呢。”说完,一把又将500块塞回到周凡手里。
“我,我……”
周凡差点被刚刚喝到嘴里的豆浆呛着。
这妹纸挺聪明的嘛。
不过也是,能一个人出来闯荡,不聪明早就没得混了。
只是,这样一来,这妹纸还是纠缠着自己,实在让他头疼。就在周凡没有办法,又要喊一句城管,准备闪人的时候。可,只是刚说一个“城”字,突然,周凡的右手就被杨梦玲抓住,“师父,我们在吃早餐,有城管来了,也不怕的。”
第108章:流浪歌
喧闹的城市人来人往,看着这一些过客,周凡感慨万千。
从内江市离开,周凡凭着他过硬的唱歌功底,一路卖唱,虽然没有带钱,但也混得不错。
临康。
这是华夏著名的一个地区,之所以著名,并不是因为这里经济发达,也不是这里科技创新,更不是这里交通方便,而是因为临康市是华夏一个非常知名的艺术之乡。很多年轻人,他们都会怀着梦想,来到临康。
只可惜,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这里的人来了一批又一批,同样,也走了一批又一批。
花了两块钱买了临康的地图,周凡找了一个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
电影城附近,周凡钻进了一处地下通道。
一般有地下通道的地方,这里人流量都比较多。而且,地下通道里比较少城管。很多街头艺人,甚至是一些小商小贩,都喜欢到地下通道。正在周凡准备在这里卖唱之时,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女孩,正弹着吉他,卖力的唱着歌曲。
“运气真不好,位置被人占了。”
临康是艺术之城,自然,街头上有很多卖唱为生的人儿。
在前世,周凡就与很多这样的人儿打过交道。凭心而论,这一些卖唱的街头艺人大都是为了心中的梦想。如果不然,他们不可能流浪他乡,任凭风吹雨打。可惜的是,在前世,周凡认识的诸多街头唱歌的朋友,都被现实无情的打击,没有一个混出名堂。
同样,还包括周凡。
大概那位女孩也看到了周凡,有一些歉意的朝着周凡笑了笑。
周凡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大家都不容易,更不用说,对于一个女孩来说。
这里人流量虽然不错,但人家先到,也不好意思跟她抢。
冲着女孩点了点头,周凡会意,离开了这里。
只是现在天色有一些晚了,周凡找了好几个地方,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卖唱地点。可是,现在周凡身上的钱又没了,他已好几天没洗澡了,他正考虑着是不是赚个几十块钱来去一家便宜一点的招待所,好好的洗个热水澡。
当然,其实以周凡的实力,在前些天的时候,他每天卖唱的收入都有五六百,高峰的时候甚至有两三千。本来是不可能没钱的,但周凡一路游来,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准则。每离开一个地方,他都会将在那个地方赚来的钱,捐给那一些需要的人们。而且,从不留名。
嗯,算了,就到这里唱吧。
将心一狠,周凡没有再选择别的地方,直接跑到市中心广场,开唱起来。
其实,在这里开唱很危险。地下通道没有城管那还罢了,但是,在地面,特别是人流量大,而且,还是公众领域的地方,基本上24小时都会有城管看守。说起来,那一些城管也挺不容易的。但是,为了生活,为了今天晚上能洗一次热水澡,周凡拼了。
没有扯嗓子,也没有说别的,抱着吉他往那一站,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人。
“哇,兄弟,你真大胆,到这里卖唱。”
其中一人显然是本地人,知道这里的规矩,朝着周凡竖着大拇指。
“各位兄弟,没办法,生活所迫。”
周凡也苦笑,卖唱的辛酸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或许,自己还算是好,但是,其他有很多与自己一样追求梦想的人,可就没这么幸运。
没有再多说什么,周凡开始了演唱。
“一首热情的沙漠送给大家。”
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热情的沙漠这一首歌知名度非常高,虽然说不上多么的经典,但是整首歌比较亢奋,激情。加上没有什么难度,很多人在兴奋的时候,都会吼一嗓子。所以,这一首的流行度还是比较高的。周凡只是一开口,便已带动了现场的气氛。
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
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一边弹,一边唱,高昂激情的歌曲从周凡嘴里不断的唱了出来。
加上周凡无尽娴熟的吉他伴奏,众人很快就被歌声所迷住,陶醉在其中。
沙漠有了我永远不寂寞,
开满了青春的花朵。
每一个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灵魂,这一层境界,周凡早就领会。所以,他在唱任何歌曲的时候,哪怕这一首歌并不好听,曲调并不见得是悦耳动人。但是,只要从周凡口中唱出,他都能够打动人。甚至,让人感受到这一首歌的生命。
更不用说,在神女峰,周凡独坐悬崖获来的一丝感悟。
此时,他有一种感觉。当你的境界达到一个非常高非常高的水准之后,你可以用你的歌声,影响任何人。不,甚至是地球上的任何东西。当然,这看上去的确有一些玄乎。譬如那禁止不动的树木,难道他就会因为你的歌声而摇摆么?
看起来,科学并不能解释。
但是,周凡却清楚的感受到,当他进入那个境界的时候,世界都以他为中心。
他就像太阳一样,无数人围着他旋转。
不管是人,还是物。
或许,这有一些唯心。但是,他就有这样的魔力。
而事实上,在周凡唱歌的时候,给予大众的感受,那却是,他们的确受到了周凡的鼓舞。
一句句歌声当中,一阵阵吉他音弦当中,他们也有一些不明白,怎么自己不由自主的,居然完全被眼前这位人儿所吸引。甚至,刚才周凡轻轻的一个拂手的动作,他们的内心都跟了上去。直到一曲结束,他们仍是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而就算有人想明白的,也会认为……或许是自己太投入了吧。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
他们的投入并不是自己投入到歌声当中,而是歌声使得他们投入。
这看起来,说的是一样的。但是,两种情况,却天差地别。
一个是主动,另一个是被动。
主动的,不管是歌,哪怕是别人的一个动作,他都会投入其中。
但对于被动来说,对方如果没有到达一定的境界,基本不可能让你产生投入。
一曲完毕,众人纷纷叫好。
“兄弟,你唱得太好了。”
“对呀,原创也没有你唱得好。”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只是一会儿,众人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吼一嗓子,周凡的身边就有了一百多块。
“谢谢各位。”
周凡朝着捧场的兄弟点了点头。
他今天非常满意。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唱了一首歌就有了一百多块钱。事实上,对于钱他并不是很再乎。他欣喜的是,自己在神女峰上领悟的那一丝境界,似乎更为清晰了许多。这也是他做出游走全华夏,最希望得到的东西。当然,他知道,这还不够,他还要努力。
“不好了,不好了,兄弟,城管来了。”
正待周凡想要继续唱第二首歌的时候,突然,城管吹着口哨,快步跑了过来。
“好小子,市中心广场你也敢来卖唱,太不将我们放眼里了吧。”
两位城管拿着警棍,瞪了周凡一眼,第一个举动,就是抓向了地上那一叠抄票。
“等等,两位,等等……”
“怎么,小子,你不服呀?”
其中一位城管咆哮道,“你再不走,我们连你的吉他也一并收了。”
“不,不,你们误会我意思了。我想说,你们凭什么赶我走?”
“哈哈,哈哈,凭什么?”
两位城管大笑,“就凭你扰乱治安,做为城市管理员,我们有维护这里公共安全的权力。”
“我有扰乱么?”
一边说,周凡问向了边上的群众。
“没有,没有,小兄弟唱歌唱得很棒,我们很喜欢听,哪里有扰乱。”
“是呀,你们就别多管闲事,我们想听歌也不让呀。”
一伙群众在周凡的示意下,开始攻击起两位城管。
“你……”
“你还知道煸动群众呀,告诉你,他们说的不算,我们说你扰乱就是扰乱。”
“两位大哥,其实我也知道你们不容易。只是,我们这一些卖唱的,更不容易。”
周凡倒没有生气。
这样的事情,他在前世的时候见多了,犯不着因为城管收了滩就生气。
“小兄弟,我们也没办法,你要是在地下通道唱一下,我们也当作没看见。你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市中心广场呀,多少领导,多少大人物在这里盯着呢。我们若是不赶你走,我们的饭碗估计也保不住。”
两位城管见周凡服软,也客气了几句。
“要不这样,我再唱一首,唱完这一首,你们还是觉得我扰乱秩序,我立马就走。”
“行。”
“不过,你最好快点。”
两人想也不想,直接就答应。
扰不扰乱还不是自己说得算,这家伙唱歌虽然唱得不错,他们也挺喜欢听的。但是,再喜欢听,与自己的工作比起来,还是工作重要。再说,刚才又抓了一把地上的钞票。怎么说,今天也有一笔外快。心情高下之下,也就直接点头。
“谢谢。”
第二首歌,周凡本来是想唱另一首比较流行的歌曲。
但是,这一次,他改变了主意,
“各位,我从十岁的时候就流浪在外,一直不知道家是什么。可,我一直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为此,这十年来,我写了一首流浪歌,献给我的母亲,也献给所有流浪在外的朋友。”
说完,周凡闭上了眼睛,一首在前世非常知名的流浪歌,脱口唱出: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在天涯,没有一个家。
这一首流浪歌伤感凄美,曲调感人,歌词更是让人触动。
特别是其中的两个字流浪,不知道打动了多少人。
是呀,在前世,大家南下的南下,北上的北直,全中国13亿人,大概有十亿人都流浪在外。虽然流浪是为了工作,并不是真正的没有家庭。但是,每当飘泊在外,那种孤单,寂寞的心情,仍是袭卷于心头。
周凡刚刚唱出,围观的群众,不由自主的,悄然流下了泪水。
就连两位城管先生,听到这一首流浪歌,亦是情不自禁的,鼻子一酸,低下了头。
第110章:坚强的姑娘
“我了个叉。”
这妹纸还反了不成。
离开早餐店,周凡差点就要暴走。只是这妹纸体力值也蛮高,不管周凡走到哪,她都跟到哪。就算是周凡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她都跟了上来。虽然周凡真要摆脱她,也不是不可能,但这会暴露自己会武功。再者,后来周凡也想到,连个妹纸也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混?
于是,再也不走了,恶狠狠的看着杨梦玲,“你真要跟着我?”
“是的,师父,我要跟你学唱歌。”
“真的?”
“真的。”
“ok,跟我唱歌也行,不过,咱丑话说在前头,跟我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时候你别受不了,自己跑了。”
“师父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学习的。”
见周凡终于答应,杨梦玲大喜道。
“好,既然如此,将你身上的吉他拿过来。”
虽然不知道周凡想干什么,但杨梦玲还是很听话的将吉他递给了周凡。
周凡一看,这一把吉他已有些年头,甚至握吉他的地方还有好几个手印。同时,整个的吉他也经过改良,确实是一把好吉他。心中暗道,看来这个妹纸好像有点基础呀。不过,周凡可不管。他还要去感悟世界呢,哪里有时间收徒弟。就算是要收,也等自己三四十岁,没什么激情的时候再收。
“好,现在你就开始唱。”
找了个地方,周凡席地而坐,命令着杨梦玲。
“啊,现在就唱?”
杨梦玲反问。
“对,现在就唱。”
“可我现在没吉他呀。”
吉他已被周凡收走,但周凡却笑道,“没吉他就不能唱歌么。这个世界,不知道有多少真正的艺术家。他们任何乐器都不用,只凭着自己歌喉,却可以唱出世界上最动听的歌声。为什么,你唱歌一定就要吉他呢?”
“好吧,我试试。”
被周凡一挤兑,杨梦玲不敢多说。
张开嗓子,开口唱了起来。
许多的欢乐,留在你的帐蓬。
初恋的琴声,撩动几次雪崩。
一首来自草原上的歌曲,高原红,缓缓从杨梦玲口出唱出。
歌曲写的很有意味,唱得也很有感觉。加上杨梦玲来自内/蒙,有着草原民族特有的气息,这首“高原红”唱得着实不错。不过,周凡可不会夸奖她,而是想将这个妹纸整走。杨梦玲只是唱了一两句,周凡就大声喊道,“停,停,停,换一首。”
“高原红这么经典,别说你唱,就是别人唱,同样有很多人听。嗯,唱一首东方的日出。”
“东方的日出?”
“嗯,就是这一首。”
“可是,师父,这首歌写得不怎么样,也不好听,真要唱么?”
“当然,为什么不呢,难道你能写出一首更好的歌么。如果能,那你原创一首?”
“好吧,师父,我唱。”
杨梦玲脸一红,她虽然唱歌还行,但到底没有多少创作音乐的细胞,被师父一说,却有些脸红。不敢争辩,再度开口。
东方的日出,美丽无边咧。
西边的夕阳,无限眼前。
可惜的是,这一首歌只是刚刚唱出,边上走过的人儿,就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杨梦玲。甚至,还有一些人对杨梦玲指指点头,说道,“就这唱歌水平,也来唱歌。”
一个人说还好,可是,却有一大堆人说着坏话。
直到最后,杨梦玲忍着将这一首歌唱出,眼睛里有一些泪花闪现。
“怎么,这就哭了?”
虽然周凡也有一些感觉,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份?但想到,如果不这样,这姑娘又来缠着自己,未来的麻烦不知道会有多大。硬着心肠,再度奚落起杨梦玲来。
“师父,还是换一首歌吧,这一些歌大家都不喜欢。”
街头大众都是普通人,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你唱得好与不好。便是,他们却知道歌唱得好听与不好听。所以,在大都的情况之下,一首好的歌曲,他对于一位卖唱的歌手来说,帮助非常之大。反之,若是一首不怎么样的歌曲。哪怕唱得再好,也没有太多的人喜欢。
这也是为什么,有一些很厉害的歌手,哪怕他再厉害,如果没有经典的歌曲推出,他也不可能被大众所喜欢。这虽然有一些不尽人情,但,现实就是这样。
“什么,换一首?”
周凡大怒。
“为什么要换一首?就因为这一些歌不好听,就因为这一些歌不流行?”
周凡脸色铁青,“或许,在你眼里,的确是这样。但是,在我眼里,每一首歌都有生命,每一首歌都是有灵魂的。难道,做为一个歌手的你,你只会挑歌唱么。碰到一些不好听的歌曲,你就不唱。我看,你现在乘早回家,免得再浪费时间……”
一通大骂,虽然是周凡故意为之,但有一些东西,说的却是再有道理不过。
“哼哼,妹纸,知道哥的厉害了吧,想跟我斗,连窗户也没有。”
心中想着,周凡心里大是痛快。想必,这一通大骂之后,妹纸直接就会受不了,瞬间闪人。可是,周凡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这一通大骂,不但没有将杨梦玲骂走,反而,好像将杨梦玲骂醒了一样。
“师父说的是,对不起师父,以前我一直没有明白过来,我现在重新再唱。”
咬着嘴唇,杨梦玲重新唱起了这一首东方的日出。
东方的日出,美丽无边咧。
西边的夕阳,无限眼前。
这一次,歌还是那歌,但心态不一样,唱出来的感觉也就不一样。
细心的周凡,他已经能够从这一首歌当中,发现杨梦玲极快的进步。
“这妹纸,还有点天赋。”
一般人,哪怕就是明白了这一个道理,恐怕也无法短时间内进步。但这个杨梦玲,前一秒的时候还一直有挑歌的想法。但下一秒,居然走进了歌曲的世界。虽然,这样的领悟还并不深。但是,她已经抓住了一层皮毛,就像当初周凡重生回来之时所领悟到的一样。
假以时日,她定能有所突破。
一边想,周凡心下间还觉得,若是收下这样的一个有天赋的妹纸,未尝不可呢?
只是,想了想,周凡还是摇了摇头。
自己还有一大堆事要做呢,哪能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心中这一想,周凡的内心又一冷。
“各位街房邻居过来听一听这位姑娘唱歌呀。”
这个时候,周凡突然又有了主意,大声的叫着边上的人群。
只有一会儿,在周凡的招呼之下,一大圈人就已围了过来。
只是,当大家一听到杨梦玲唱的歌,心下都有一些郁闷。
看出了他们的郁闷,周凡笑了起来,“这位兄弟,这位姑娘唱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啦。”
被问到的那位汉纸有一些不好意思,不想明面打击别人。
“说嘛,有什么不好意思。大家都是男人,想到什么说什么,不要给我面子。”
“好,那我不说了。”
那个汉纸大概是认为唱歌的姑娘是周凡的女朋友,人家男朋友都让说了,也不客气,直接一通大骂,就此喷了出来。什么,这么难听的歌也唱得出来。这也叫卖唱,我看,你给我钱还差不多。什么,要不要我也来唱唱,我敢保证,我也比你唱得好听。
说着,这位哥们就唱了一句许飞的歌曲,倒也博得了不少人的鼓掌。
一翻羞辱,过了一会,大家觉得没有什么戏看之后,也就纷纷离开。
“看到了吧,不是我不想教你唱歌,问题是大家都不喜欢听你唱歌。”
这一句话,可算是真正打击到了杨梦玲。明显的,周凡都能感觉到杨梦玲身子的颤抖。
可就算如此,周凡在这个时候,也只能硬着心肠。
“你走吧。”
将吉他还回给了杨梦玲,周凡没有继续再说,认准一个方向,就已离开。
“唉,我是不是有些过份了?”
一边走,一边想。
自己让杨梦玲离开,这倒没有错。但是,用打击别人的方法,叫她离开,是不是有些残忍?摇了摇头,周凡有一些后悔。这可是一位有天赋的女孩呀,说不定,她本来有机会成为一位歌手。但是,因为自己的打击,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唱歌。
心下间,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再一次吓了周凡一跳。
“你,你,怎么又跟了过来。”
后来跟过来的,不是杨梦玲又是谁?
“师父,对不起,给您丢脸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努力的。”
“啊……”
无奈了,周凡真的是无奈了。
“好吧,你要跟就跟,不过,我可没说想收你当徒弟。”
背着包,周凡没再管她,往前走去。
一天又一天过去,两人一块卖唱已有一个星期。
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周凡并没有教杨梦玲任何音乐技术。不过,聪明的杨梦玲却懂得自我学习。每一次周凡唱歌的时候,她都很认真很认真的呆在一边默默的看着,默默的听着。直到有一些领悟的时候,她便站到了另一角,一个人慢慢的练习起来。
直到有一天,当周凡有一些累,让杨梦玲接自己的位置之时。
赫然之间,周凡发现。杨梦玲居然唱着那一首“东方的日出”,吸引了好几个人。
“师父,给。”
捡起地上十张一块钱的钞票,杨梦玲兴奋的递给了周凡。
这一个星期杨梦玲都没有唱歌,完全是吃周凡的,喝周凡的,现在唱歌获得的收入,杨梦玲第一时间就想给周凡。而且,对于她来说,她终于感觉自己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特别是刚才,她靠着从周凡那里学过来的种种唱歌技巧,赚到了第一笔钱,令她一度激动。虽然仅仅只是十块钱,一点都算不得什么。但是,杨梦玲却知道,这是自己真正靠实力赚来的钱,这也是自己真正唱歌感动人得到的钱。
这一份激动,三年以来,从来没有过的。
看来,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杨梦玲好高兴,真的好高兴,她为自己选对了师父而高兴。
虽然这个师父脾气很大,也很古怪,更有事没事还骂自己,但他却是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
自己仅仅从他身上只是学到了一点,已经受益无穷。
“不用,你自己赚来的,你自己留着吧。”
周凡冷着脸,虽然他也有一些惊讶,但还是不想给杨梦玲好脸色,拒绝说道。
第111章:凤凰传奇
“好吧。”
杨梦玲无奈,将钱收好。
又是一段日子过去,在这一段时间里,杨梦玲学习飞快。虽然周凡一句话也没有点拨她,但她却一直不断的暗中学习。这让周凡也有一些意动,偶尔有的时候,也会在唱歌的时候尽情的发挥出来,以让杨梦玲学得更多。
虽然杨梦玲一再说过,“师父,你是不是在偷偷教我唱歌”之类的话语,但周凡一直否认。
直到一个月过去,周凡看了看脚下的孟津市,“走吧,下一站。”
“师父,能不能等我一下?”
“你要干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有点事要处理一下。”
“不行,要么现在就走,要么,你走后,我直接闪人。”
“师父,求求你了。”
杨梦玲用乞求的眼神,渴望的看着周凡。
“好吧,我只等你两个小时。”
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周凡只好答应。
“我就知道师父是好人了。”
杨梦玲大喜,很快就消失于周凡眼前。
当然,如果是前一段时间,杨梦玲是怎么也不可能离开周凡的。她怕自己一离开师父的视线,师父就扔下她,一个人跑了。但是,这一段时间以来,杨梦玲渐渐的感觉到师父也不是一个冷血的人。或者说,他还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
也因此,现在就算自己提出要去办一点事,杨梦玲也不担心。
“这妹纸,去干什么?”
看到杨梦玲离去,周凡皱了皱眉。
两人都是离开家一路卖唱,路上并没有什么朋友,杨梦玲要去做什么,他还真不知道。
想了想,周凡就偷偷的跟了上去。
半个小时之后,周凡看见了杨梦玲走进了一个孤儿院。
“原来这样。”
想不到,这个连自己都有一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女孩,居然还存着一份同情的心。
不由得,周凡有一些感动。
直到两个小时之后,杨梦玲走了回来。
“师父,办完事了,走吧。”
杨梦玲心情很不错,觉得自己今天又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不过,周凡却没有站起来,而是冷冷的问道,“刚才去哪了?”
“没去哪呀。”
杨梦玲有一些慌张,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说是么,不说我扔下你一个人走了。”
装做生气的样子,周凡说道。
“别,别,师父,刚才我去孤儿院了。”
“去孤儿院?”
周凡继续假装不知道。
“去孤儿院干嘛?”
“去孤儿院看看小朋友呀,我觉得,他们没有父母,没有亲人,好可怜。”
“你还是多关心一下你自己吧。”
“我,我不可怜呀,我觉得我现在很幸福。”
“幸福?”
周凡迷惑道。
这幸福的质量也太低了吧,这也叫幸福?
“对呀,你看,我又有饭吃,又有衣服穿,还能学习唱歌,更有一个厉害的师父……”
杨梦玲一边说,一边笑着。
看起来,她的这种幸福是发自内心的。
周凡有一些尴尬,连忙站了起来,“好了,好了,上路。”
“好类。”
心里面一笑,杨梦玲跟在周凡后面,往前走去。
经过这一次之后,周凡渐渐接受了杨梦玲跟着自己。
这样也好,整个旅途也挺孤单的,有个伴也好。
这一日,两人来到了一个叫铁石的小镇。
照例,周凡变得懒惰起来,大部分的时间都叫杨梦玲去卖唱。
当然,这其实并不是周凡懒。而是,他知道,到了他这个境界,不是唱一两首歌就能突破的。反而,静下心来看着这个花花世界,对于自己的帮助会更大。同时,周凡也想锻炼一下杨梦玲。毕竟,她师父师父的叫了这么久,若是什么都不教她,真有点过意不去。
“师父,我感觉最近碰到了一点问题。”
收好游客听歌打赏来的几十块钱,杨梦玲问向了周凡。
“嗯,我也感觉出来了。”
周凡点了点头,“你的基础功练得相当得好,这是你的优势。但是,你有一个缺点。或者说,不是叫缺点吧。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培养出自己的个性。”
杨梦玲基础打得不错,这也省了周凡一大圈时间。可惜的是,杨梦玲唱歌没有什么个性。很多的时候,她都在模防别人唱歌。虽然,这也唱得很不错。但是,这就显得没有任何特色。在音乐界,每一个歌星都需要有自己的个性,需要自己的特色。就像每一首歌,他要主打什么风格一样。是忧郁,还是阳光,还是浪漫,还是激昂……
这一些,杨梦玲都没有。
“嗯,我也感觉。”
杨梦玲眼睛一亮,她也有一些感觉到了。
“那么师父,我应该走什么路线呢?”
“走什么路线要看个人,要结合自己的特色,然后定自己的路线。不是每个人,他都可以什么都唱得来……”
“额,我感觉师父什么都能唱。”
“这个……”
周凡大汗,“好吧,除了我。”
这一说,杨梦玲却是暗自偷笑。
“我感觉你嗓音宏亮,唱那种缠绵的情歌之类,不是很适合你。”
“师父的意识是,我适合唱民歌?”
“嗯,你的确适合唱民歌。不过,现在的民歌太没创新了。”
民歌是比较考验唱歌功底的。但是,大部分的民歌商业价值较差。而且,不适合年轻人。所以,基本上没有几个唱民歌出名的明星。
“那师父,我要唱什么歌?”
这一说,将杨梦玲弄糊涂了。
即不适合唱流行歌曲,又不适合唱民歌,那唱什么歌了?
好像,也没有什么歌可以唱了。
“不是说了嘛,你适合唱民歌。”
周凡回答。
“可是,师父你说了,现在的民歌没有什么创新。”
现在唱民歌,恐怕只有去政府机构里唱唱,还能生存,其他,只能当业余爱好。
“是呀,没错。”
周凡同样点头。
“那怎么……”
好像,话题回到了原来。
“唉,你怎么这么笨呢。民歌没有什么创新,难道你不会创新一下么?”
这个时候,周凡提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创新?”
杨梦玲思考起来。
只是,过了好久,杨梦玲还是为难的问起了周凡,“师父,我想不来。”
当然,杨梦玲想不来,周凡倒没有什么奇怪。
若是轻轻一点拨,她就能想出来,那真是怪物。
不过,面对着周凡这个拥有着前世几千年文化的周凡,这个创新,并不是难事。
“其实,这个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此时,脑海中,周凡就浮现了前世一个当红的组合——凤凰传奇。
可以说,在前世,凤凰传奇是中国最为知名的一个组合。他们唱出来的月亮之上,自由飞翔,荷塘月色……等等,基本上是加喻户晓。甚至,他们的歌曲不但年轻人喜欢听,小孩子也喜欢听,甚至是中年人,老年人,同样喜欢听。
之所以,这个组合有着如此魅力,不是他们长得有多帅,也不是他们包装的好。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对于音乐的创新。他们成功的将“民歌”与现代流行音乐元素相结合,打造了一首首即明亮纯朴,又极尽流行的歌曲。
其实,说到底,他们唱的也是民歌,只不过,是将民歌加以创新了而已。
在此之前,周凡就一直在想,以杨梦玲来自内/蒙,又有这么深厚的民歌功底,完全可以继承前世凤凰传奇的歌曲。
当然,周凡可不会拔苗助长,直接就拿出前世一大堆凤凰传奇的歌曲。虽然他知道,以现在杨梦玲的水平,如果唱这一些歌,同样可以红遍大江南北。但是,杨梦玲现在还远没有成熟,正如周凡刚才说所,杨梦玲现在还没有打造出自己的风格。
想了想,周凡就说道,“你先唱一首“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我听听吧。”
“好的,师父。”
杨梦玲知道,这个时候,师父是真心在教自己了。
心下一边感动的同时,更是拿出十二分的认真,拼命的去学。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白鸟唱,一弯碧水映晚霞。
……
又是一首大草原的歌曲,有着草原血统的杨梦玲,天生就是这方面的高手。
一首唱出,让人们感觉,好像是真正的到了大草原一样。
“师父,唱得怎么样?”
一曲唱完,杨梦玲等候着周凡的评价。
这一次,杨梦玲自认是唱得最完美的一次,可惜的是,周凡却是大摇着头,“唱得其实不错,可是,你能比过原创么?好吧,你就算唱得比原创好,但也是模仿原唱的风格在唱,不是么?风格,风格,刚才说的风格哪去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唱歌风格,这一首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刀朗唱的是低沉富有韵味,为什么我们也要跟着他呢。难道,我们不能有一些变化?个性懂不懂,风格懂不懂,创新,懂不懂?”
“哦,师父,我再试试。”
被周凡一通大骂,杨梦玲没有灰心,继续唱了起来。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白鸟唱,一弯碧水映晚霞。
……
这一次,杨梦玲在唱法上稍微有一些改变。
可是,周凡仍是摇头,“虽然有一些变化,但模防的痕迹仍很重。再来……”
如此再三,周凡一遍又一遍否定,杨梦玲也一遍又一遍重新再唱。
一曲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格是变了又变,唱到后来,周凡才渐渐有些满意。不过,这仍是不够,“嗯,你仔细听我唱一遍,然后,你慢慢再结合你的特点。”
说着,周凡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唱起了这一首歌。
第112章:最炫民族风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白鸟唱,一弯碧水映晚霞。
……
歌还是这歌,但由周凡唱出来,整首歌的风格一下子就变了。
虽然整首歌本来是很低沉绵长的,但是,在几个关键的地方,周凡硬是提高了几度。这也使得整首歌的曲风,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在低沉绵长的时候,拥有一鼓爆发力。虽然不见得这样的变化就是好的,但是,你只要听后,立即就能记住这样的风格,这样的个性。
“嗯,怎么样,感觉到一些什么呢?”
一曲唱完,周凡看着杨梦玲。
“嗯,师父,我有一点点明白了。”
“明白就好,你好好再考虑一下。当然,你也不要学我,并不是我的风格也适合你。”
“嗯嗯。”
终于,在周凡的调教之下,杨梦玲从一个草根歌手,慢慢上升到了一个极尽专业的道路当中。同时,在后面的日子当中,杨梦玲的风格也在慢慢当中培养了出来。这样的变化也让周凡有了一丝成就感,虽然在这一段时间里,自己没有提高。但通过自己的双手,培养了一位歌手,也是一份不可多得的荣誉。
“师父,怎么样,怎么样,唱得好不好。”
又一次,杨梦玲问向了周凡。
“嗯,不错,唱得很好。”
这一次,周凡非常的满意。
杨梦玲终于打出了自己的个性,不管是任何的歌曲,她都能唱出自己的风格。
“谢谢师父。”
这个时候,杨梦玲不知道怎么的,却是流下泪来。她知道,虽然自己的师父比自己年纪还小。但是,他却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大师。像这样的人儿,有些人,就是一辈子也得不到他的指点。没想到,自己却有如此荣幸。
“不用谢我,这是你努力来的结果。”
周凡摇了摇头,不愿多承别人太多的情份。虽然他指点了杨梦玲,但周凡也认为,如果不是杨梦玲的努力,如果不是杨梦玲对这个世界充满爱,或许就算杨梦玲跟着自己,他也不会教她太多的东西。冥冥中自有天定,这一却都是那么自然,不是刻意。
“以后,你可以好好努力,未来的日子,就靠你自己了。”
说到这里,周凡已经准备独自离开。
他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有的时候带着杨梦玲并不方便。
只是,听到周凡说到,杨梦玲却有一些着急,“师父,你要走了吗,你不要丢下我?”
这一说,更是将杨梦玲惹得哭泣起来。
“不要哭,我可没有教你怎么哭,走吧,我们还要赶路呢。”
看到周凡没有抛下自己,杨梦玲破涕为笑,紧紧的跟着自己。只是,她哪里知道。周凡的决定只要一做出,就不会轻易变动。现在他不走,只是因为,他觉得还有几件事情要做呢。
魔都。
魔都是沪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私下里人们一直称这个地方是魔都。
或许吧,在经济变化如此之大的这里,叫他“魔都”也不为过。
这一天,周凡与杨梦玲来到了魔都。
“恩,就这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到这里开工。”
详细的看了一份魔都的地图,周凡在魔都外滩,找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
这里是魔都的金融中心,也是魔都的中心。过往行人,皆是华夏的精英人群。
之所以选择这里,倒不是因为这里卖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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