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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慕小小似乎抓到了一条振兴黄梅戏的出路。
可是,过了一会,慕小小神色又是一暗。
“还是不行。”
这并不是说创新不可以,而是,慕小小不知道怎么创新。
在当年,慕小小的父母就有感于黄梅戏越来越没有市场,他们就有想过创新。譬如,他们除了继承传统的经典戏曲之外,他们还增加了一些比较适合这个时代的戏曲。可是,就算这样的创新,仍是没有挽回市场。在时代的发展之下,黄梅戏没有了任何生存之地。
如果不是华夏为了保存这样的戏曲不被灭亡,拿出一部分资金让黄梅戏的工作人员继续唱下去。恐怕,这个黄梅戏也会如英语一样,也跟着消失。
“多谢周先生提醒,只是……”
慕小小仍是摇头,其中的难处,不是一两句能说得清楚。
不过,周凡却知道慕小小在想什么。
他知道,有的时候,这种创新看起来非常难,难到整个世界所有人,他们都想不到。但是,有的时候,其实创新非常容易。只要打破原来固有的思路,创新就来了。为此,周凡打了一个很浅显的比方,他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首叫做最炫民族风的歌曲。”
“当然听过,这首歌很不错。”
“那么,你知道这一首歌为什么火么?”
“因为,这首歌很多人推广呀。”
慕小小回答。
她对于这一首歌还是蛮惊讶的,这一首最炫民族风据说也是一位像眼前这样的街头歌手创作而成。直到现在,最炫民族风已经成为了一首网络神曲。甚至,先后出现了无数版最炫民族风的mv。什么烤羊串版最炫民族风,电信员工版,又有家庭主妇版,后面还有大老爷版……
一系列的最炫民族风剪辑而来的mv,让整首歌曲,唱响了整个华夏。
甚至,现在听说欧美那边还有不少人,没事都会哼一哼,我们要唱就要唱得最痛快。
“不,不……”
周凡可不同意慕小小的观点。
“你要知道,一首不好听的歌曲,不符合市场的歌曲,就算全球都来推广,也没有用。再说,最炫民族风的原创者凤凰传奇乐队,他们才刚刚签约,哪里有这么多的时间去推广?而他为什么能够这么火,完全是因为这一首歌本身的原因。”
能让网友自发推广这一首歌,只能说明,这是最炫民族风独特的魅力所在。
“嗯。”
听到周凡回答,慕小小不由自主点头承认。的确,不是什么歌都能推广出去的。就拿他们的黄梅戏来说吧,华夏政府专门出钱保留,还弄了一个戏曲电视频道。这样的推广力度,不可谓不强吧。可是,到现在为止,黄梅戏仍是没有什么市场。
“那么,这一首歌为什么这么火呢?”
光是说这一首歌经典,似乎并不能说明这样的问题。
毕竟,这个世界,有太多经典的歌曲了。
但是,现在看看,又有多少歌能达到最炫民族风这样的火热呢?
“答案也很简单,就是刚才我跟你说的,创新。”
“创新?”
又是创新?
“是的,我们来看一看,最炫民族风的风格,他其实是一首民歌吧。”
“是的,虽然他很流行,但他的风格,仍然算是民歌。”
“既然如此,那么,在此之前,你能想像,民歌有这么火么。我们要知道,虽然民歌的市场可能还有一些。但是,民歌的市场其实已经很小很小了。而且,很多民歌,他是不赚钱的。”
甚至,很多一些国家级民歌代表,也是政府养着的。
与这一些戏剧之类,面临的处境其实差不多。还好的是,民歌每当在大型活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市场。加上现在的民歌也更贴近于人们的生活,甚至他的曲调也越来越流行。所以,民歌还是死不了。但是,黄梅戏就不一定。
“我想想……”
慕小小知道周凡有意启发自己,“你是说,最炫民族风的创新,是因为加入了我们现在许多流行音乐的元素。”此前媒体有过这样的评论,但当时慕小小并没有太在意。但在周凡的指点之下,豁然之间,慕小小一下子明白了开来。
“是的。”
周凡终于满意的说道。
“也就是说,刚才你说的黄梅戏的创新,也是让黄梅戏加入一些流行因素?”
慕小小举一反三,又说道。
“嗯。”
周凡同样点头。
“可是……”
虽然周凡给了她一个非常震惊的答案,但慕小小还是感到为难。
民歌可以加入流行音乐的元素,但黄梅戏似乎……
“可是?”
周主反问,但没待慕小小回答,周凡又说道,“你想说的是,若是黄梅戏加入了流行音乐的元素,那黄梅戏还是不是黄梅戏了?”
“是的。词还好说,改一些词还是可以的。但曲调的创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且,如果黄梅戏这种特有的腔调改了,正如你说的一样,他是否还是黄梅戏了?”
“你误会了,我说的创新,并不是完全创新,而是在原来基础之上的创新。如果将黄梅戏创新的面目前非,那肯定不是黄梅戏了,我也不赞同这样的创新。正如最炫民族风一样,他也有加入流行音乐元素。但是,我们还是能听出,他是民歌。就是因为,这个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之上的一种创新,他是一种不改变原局。但是,我们又能听出不一样的感觉……”
“这是我刚才想到的一点创新,你可以参考一下。”
说着,周凡就将刚才自己写好的这一张简谱递给了慕小小。
第124章:女驸马
女驸马。
白纸上面,周凡写的是黄梅戏里面一首经典的戏曲——女驸马。
而在女驸马整首戏曲当中“为救李郎”这一段,正是戏曲当中的最**。
为救李郎离家园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好新鲜
这一段旋律,估计一大堆对黄梅戏不了解的,恐怕也多少听过。不过,周凡对于这一段旋律,在保留原来韵味的同时,对于整首戏曲又小小的修改了一下。譬如,将他的速度,节奏,以及唱腔,进行了一些创新。
慕小小惊讶的看着白纸上的简谱,眼睛里充满着不可思议。仅仅只是修改了一点点东西,即保存了黄梅戏特有的韵味,同时,又使得他富有现代流行音乐的气息。甚至,一边看,慕小小还一边轻哼起来……
“改得太好了,改得太好了。”
一瞬间,慕小小激动的都要跳了起来。
千百年来一直没有多少变化的黄梅戏,现在终于有了创新,这份突破,简直是史无前例。
“要不您唱一下?”
“嗯。”
不用周凡说,慕小小都忍不住,按着上面的改动,开始了试唱。
“不好,不好。”
听后,周凡并不是很满意。
“怎么,周先生,哪里不对么?”
慕小小有一些不明白。她已经对这样的创新很满意了,她也相信,只要将这样的创新唱给观众,黄梅戏肯定能够振兴。但她却有一些不明白,为什么周凡还不满意。
“是这样。”
周凡想了想,便说道,“其实整体上还可以,但是,在唱法上还是没有完全脱离黄梅戏。虽然现在听起来,流行元素比之原来已经大为的加强,但仍与流行音乐比不了。我觉得你,你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唱腔。对了,你会用假音么?”
假音是音乐当中的一个术语,是相对于真音区别开来的。
真音,也就是我们平常唱出来的声音。
大部分的歌手,一般在唱歌的时候,大都用的是真音。毕竟,真音比较自然,比较真实。而假音比较假,比较虚幻,不像人类发出来的声音。但是,对于某一些特定的歌曲,通过真音假音之间不断的变换,发出来的声音会更为的迷人。
所以,也有相当一些歌手,他们在唱歌的时候,会用假音。
当然,还有一些歌手,对于某一些高音唱不上去的时候,也会用假音代替。
不过,周凡所说的假音,并不是认为慕小小唱不下去。相反,慕小小自小练的是黄梅戏。在唱功方面,有着非常深的功底。别说是专业的音乐歌手,就是一些天才级的音乐歌手,同样,也无法与慕小小相媲美。看看人家唱戏的,在古时,那可是没有麦克。诺大的一个梨园台中,就凭着一口唱腔,要让全场几百位观众一字不差的全听进去。
这份功底,请问,现在的专业级歌手,又有几个人能达到?
“假音?”
“当然会,我们自小也是要练这样的假音。”
“那就好,你尝试着用假音唱一下这首女驸马。”
“嗯,好的。”
虽不明白周凡让她用假音唱是什么意思,但慕小小还是点头。
舌顶上鄂,慕小小用起了假音。
假音要通过一定的练习,这才能够发出比较完美的声音。
对于她们来说,唱假音与唱真音,完全没有区别。他们这一些练黄梅戏的,在很多练戏的时候,都得使用假音。所以,慕小小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准备,开口就唱了起来。甚至,你都感觉,这样的声音,好像就是真音一样,那么的自然。
你还别说,这假音一来。整首黄梅戏的腔调,一下子完全变了。虽然整体上还是认为,这是黄梅戏的风格。但是,站在一边的周凡听起来,比之那些流行音乐,还更加的流行,更加的贴近时代。
“不错,不错。”
直到整首曲子唱完,周凡鼓起掌来,“就是这唱腔。”
听到周凡的称赞,慕小小也有一些感觉不可思议。刚才她用假音唱的时候,虽然自己不可能如别人那样听得那么仔细,但是,她还是能够感觉到,整首女驸马变得流行好听起来。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唱法,他还是让别人知道,这是黄梅戏,不是流行歌曲。
半个小时之后,在周凡的指点之下,慕小小没有换衣服,又来到了游轮的甲板之上。不少游客对于慕小小唱的黄梅戏,并不是很感兴趣,加上风景又这么美,只有为数几个人,三三两两的在边上闲看。
慕小小有一些紧张,刚才的情况她也知道,并没有多少人喜欢。
甚至,还有几位游客笑着对慕小小说,让他改唱其他的吧,唱什么黄梅戏呢?
虽然这看起来也是善意,但多少对慕小小打击很大。
周凡冲着慕小小,给了她一个鼓励。
为了消除她的紧张,想了想,周凡边上给慕小小弹起了吉他,暂且当上了伴唱。
“谢谢。”
慕小小浅浅微笑,镇定了下来。
一个是穿着戏服唱黄梅戏的,另一个是抱着吉他,明显是流行歌手。
一男一女,如此奇怪的组合,本来三三两两的看客,不一会儿,就已多了起来。
“搞什么明堂。”
呆在一边的宁雪天,感觉好笑,小小的嘟了一句。不过,周凡好像听到一样,冲着宁雪天,抛了一个媚眼,好像就是在示威一样。当然,对于周凡这种示威的表情,宁雪天唾了一口,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我考状元不为把名显,
我考状元不为做高官。
“咦。”
这一句唱出,众人惊讶起来。
怎么回事,这唱腔,很有风格呀。
听起来,这样的唱法和原来慕小小唱的黄梅戏一样,但又有一些不同。至于哪些不同,不少看客是不知道的。他们只感觉,这听起来更好听了,至少前两句,已经吸引了他们。而且,他们已经将这一首歌,当成是一首比较流行的歌曲。
为了多情的李公子,
夫妻恩爱花好月儿圆。
下面的这一句,继承了上一句特有的唱腔,变得更为的流行,更有节奏感。
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
人人夸我潘安貌,谁知纱帽罩哇罩婵娟哪。
唱到这时,那些不怎么再意,整个游轮上面的乘客,一下子全围了过来。
“好。”
“唱得好。”
漫天的掌声,一下子,全涌了进来。
“太好听了,想不到,黄梅戏居然可以这么唱。”
“是呀,妹纸,你唱的黄梅戏,比那些流行音乐还好听呀。”
原来的不屑于顾,现在,终于让他们惊讶起来。
“成功了。”
周凡微微一笑,看了还在继续唱的慕小小,周凡知道,自己已经不需要再伴奏了。
“怎么样?”
看着一脸不可思议的宁雪天,周凡小小的得意了一把。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游轮上几百个人,大部分的人,已经全部被慕小小给吸引住了。
这个赌,不言而喻,是周凡赢了。
“早跟你说了,我是天才。”
周凡继续得意起来。
能让一个女强人如此吃鳖,这种爽快感,可不是随时都可以得来的。
“好吧,你赢了。你要什么条件,说吧。”
“额……”
周凡本想拿这个条件,让宁雪天以后别缠自己了,可是,话一出口,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他妈的说不出来。甚至,隐隐当中,他还有一些不忍。内心里似乎感觉,其实与宁雪天一路卖唱,还挺开心的。至少,一路上与宁雪天这一位女侠一起,还是有说有笑的。
“这个,暂时没有想到,等想到再说。”
最后,周凡这样回了一句。
“扑哧……”
看到周凡的窘样,宁雪天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这份笑容,让周凡不由得一呆,差点被迷住。
“周大哥,原来你在这里呀。”
还好,这时,有一个声音出现,要不然,周凡非得丢脸不可。
“额,是你,你唱完了。”
这个声音是慕小小,她刚才唱完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找到周凡。
“嗯,是呀,周大哥,我是特地来感谢你的。”
慕小小表现的很诚肯,刚才唱完一首女驸马,她差点激动的想哭。
她自小都学习黄梅戏,可是,学了二十几年,突然现实告诉她,你的黄梅戏落伍了,你的黄梅戏要被社会淘汰了。这一份打击,不可谓不惨重。虽然慕小小一直想着振兴,但却有心无力。但是,周凡的出现,终于给慕小小打开了一条黄梅戏的创新之路。
虽然仅仅只是这么一改,但是,慕小小知道,未来的黄梅戏,他已有了出路,他,不会死。
“不客气,大家都是喜欢音乐的嘛,我也只是随手乱改。”
两个喜欢音乐的人,这一说,聊得是非常的投机。
“这位是?”
似乎感觉到了边上的不对劲,慕小小回过神来,“不好意思,让你的女朋友见外了。”
看到周凡边上的宁雪天,再看看周凡。慕小小有一些脸红,“多般配的一对呀。”
想到这里,慕小小都有一些觉得,自己与宁雪天站在一起,无形当中就有一种压力。
是的,她是那么的富有气质,自己呢,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
“哼,谁是他女朋友。”
心下间,宁雪天就要否认,但周凡却比她早一步说道,“你误会了,这位并不是我女朋友,我们只是普通的关系。”可这一说,宁雪天心中却一紧,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些生气起来。接过周凡的话,也说道,“谁是她女朋友呀,小妹妹,你可别乱说。”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慕小小有一些尴尬,连续的误会,让小女孩一下子回不过神来。
“没事,没事。”
周凡没有介意,在他想来,宁雪天这妹纸虽然长得挺漂亮。但却是有功夫的,而且,还一直以女侠自称,比较的暴力。虽然周凡也不怕她,可若她真是自己的女朋友,不知道发起火来,会不会来一场江湖大战。
第125章:宁雪天的自拍照
“对了,你以后一直想唱黄梅戏么?”
两人聊了起来。
“是呀,周大哥,我自小就唱黄梅戏,除了唱黄梅戏,我真不知道我会干什么?”
“噢,这样。”
周凡想了想,“这倒是个麻烦事。”
虽然周凡也喜欢华夏的戏曲,但不得不说,很多时候,有些东西确实不适合这个时代。
“那以后,你可得好好努力。”
“嗯,周大哥,我会的。”
重重的,慕小小肯定的回答。
如果是以前,她还不知道努力的方向,一直感觉到有心无力。
经过周凡的指点,慕小小终于有了努力的方向。他觉得,朝着这个方向,就能成功。
看到慕小小天真,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目光,周凡很是感触。
“得,再帮她一把吧。”
随后,周凡又拿出笔,在白纸上快速的写着什么。
“周大哥,你写的是什么?”
不过,周凡正在写,并没有回答。
十几分钟之后,周凡终于写完。
“刚才我写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黄梅戏。嗯,算是一首民歌。不过,这一首民歌里面,他却成功的融入了黄梅戏。来,你看看。”
“黄梅戏?”
慕小小接过简谱,看着上面的歌曲。
从小爸妈就对我讲,
黄梅戏可不是很好唱。
模仿着大人身段模样,
实现了我的愿望。
根据着上面的乐谱,慕小小心里面已经开始唱了起来。
面对这爱情的考量,
冯素珍是我学习的榜样。
女驸马的故事伴我成长,
我的公子又在何方。
唱到这里,慕小小激动起来。
这一句之后,由传统的民歌,很快就转到了最为纯正的黄梅戏里面。
为救李郎离家园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好新鲜
民歌与黄梅戏之间,转换的是那么自然,和谐,好像就是浑然天成。
这一首歌,恐怕,只是传唱出去,很快就能火爆整个歌坛。
当然,在这一首歌火爆的前提之下,黄梅戏也会得到更为好的宣传。
这是一段经典的旋律
让我醉怎么能够忘记
多想再回到当初的年纪
伴着音乐让我唱起
整首歌默唱完,慕小小有一些不敢相信,“周大哥,这是写给我的?”
“不,不是写给你的。”
周凡摇头。
不由得,慕小小神色一暗。
是呀,这么好的歌,如此经典的原创歌曲,怎么可能随便就给你呢?
慕小小呀慕小小,你怎么这么贪心呢?
幕小小暗道自己道,“仅仅只是见了一面,就想要别人的歌曲,真是太坏了。”
为此,慕小小的脸更红了,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事,像小孩子一样,不断的玩着衣角。
“哈哈。”
看到慕小小可爱的样子,周凡哈哈大笑,不再逗她,说道,“其实,我这首歌,不是送给你。而是,送给我喜欢的黄梅戏。”
“啊……”
这个时候,慕小小哪里不知道周凡的意思。
刚才,他分明是逗自己玩呢。
只是下意识的想着,慕小小眼睛都湿润了。
“拿着吧,未来振兴黄梅戏的重担,你可要好好的挑起哦,不要让你周大哥失望。”
不由分说,周凡就将这一首原创的歌曲,塞到了慕小小手里。
“你们聊得蛮投缘的吧,好了,我要回去了,88。”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就已过去。
整个漓江,也算是游完了。
边上的宁雪天,看到两人聊得兴起,心里一酸,心里面睹得慌,不由自主,脱口而出。
“啊,你要走了呀,去哪?”
周凡回头,才发现,刚才自己的确是忽似了宁雪天,有一些尴尬。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喽。”
有些自嘲的笑了笑。
虽然她感觉,这话说得,怎么感觉酸溜溜的。但此时的宁雪天,哪里能想到这么多。
说罢,就已离开游轮,准备回燕京去了。
看着宁雪天离开,周凡虽然有一些舍不得,张了张嘴,似乎没有什么挽留的理由。只好说道,“好吧。”随后又想起什么,“对了,女侠,可别忘了你还答应我一个条件呢。”
“放心,不会忘记。”
瞪了周凡一眼,心中骂道,“小气鬼。”
可是,这一骂,宁雪天也想到一件事。
若是这么一离开,以后可就联系不到他了。毕竟,之前在周凡身上留下的东西,已经销毁。心中一急,宁雪天便从兜里拿出一部手机。本想特意说送给他,但又不好意思,便想了一个说法,“看你这么小气,那你拿好手机吧。什么时候想到条件,什么时候打电话过来。”
不由分说,宁雪天便将手机硬塞到周凡手里,周凡本想说不用,但不知为何,还是收了下来。
“周大哥,这位姐姐好像生气了。”
慕小小弱弱的说道。
“生气了?”
周凡奇怪道,“为什么生气?”
没理由呀,难道因为刚才没理她,就生气么?
如果这也是,那女人也太奇怪了吧,这都生气,我靠,真是没天理。
周凡想了想,椤是没有想明白宁雪天生气的理由。
“唉,周大哥,我怎么跟你说呢。”
看到周凡的样子,慕小小当真没有什么话可说了。
她也有一些搞不懂,如此天才的人儿,怎么这点东东就不明白呢?
虽有心想帮周凡点破,但又怕惹得周凡不好意思,最后想了想,还是让他自己去想好了。
“好了,我也要走了,慕小姐,再见。”
挥了挥手,周凡也准备与慕小小靠别。
“周大哥,别叫我慕小姐好不好,好难听。”
“啊……”
不好意思。
“好吧,小小,再见了,我相信,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见的。”
“嗯。”
这一次,慕小小才满意的点头。
“是了,小小,差点忘了说。我给你的那首黄梅戏,你改天有空录下来。然后,可以上传到华夏原创音乐网。这个网站比较专业,相信他们听到你唱的这首歌,会很快联系你,甚至,与您签约也不一定呢……”
吩咐完,再没有别的事要交待,周凡背着吉他,一路走去。
这一次,再没有人打扰。
周凡一路往西行走,速度很快,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地方。
有高原,有草地,有城市,也有农家。有一毛不拔之地,也有小桥流水之乡……
华夏万万里河山,每一个地方,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让周凡记忆犹新。
就这样,周凡走呀走,这一天,周凡来到了天下第一峰的山脚。
天下第一峰名叫朗玛峰,位于藏青高原,上古时候,这里称之为昆仑。
昆仑,与天相接的地方。
传说,昆仑是最接近天的地方,很多神仙都从昆仑山来到人间界。
而连接昆仑与天的东西,就是天柱。这根天柱,便是现在的朗玛峰。
没错,周凡来到这里,就是要登上这座世界最高的山峰。
不过,周凡没有马上登山。
朗玛峰海拨8848米,近九千米的高峰。山峰之上,终年积雪,全是冰山。再加上,时不时又有恶劣的天气,哪能像平时登山一样,拔腿就上。历来有很多勇士,为了挑战朗玛峰,都做了非***的准备。譬如带帐蓬,带氧气,带一系列登山的装备。可就算如此,有很多人也因为在登朗玛峰的时候,就此一去不回。
看了看如此之高的神山,周凡没有呈强,哪怕他有武功在身,也不想冒然前去送死。这一天,周凡在山脚找了一间房子住下,然后,又与附近的人们打听了一下登峰之时要买的东西,然后,还用手机上网查找了一些登峰必要的准备。
晚上十点,周凡一切准备就绪。
“这手机功能不错呀。”
关掉手机上的网页,周凡就要将手机放回包里,不想,却对这个手机感兴趣起来。
一边看,周凡一边啧啧的称赞。
看看上面的功能吧,基本所有电子设备的功能,他全用。
什么温度计,重力探测,指南针,手表……外带这个手机还能当手电筒用。
甚至,手机壳里面,还藏着一把瑞士军刀。
这哪是什么手机,简直就是变形金刚呀。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这样的手机,最少也得几十万呀。”
心里一边想,周凡闲着无聊,倒还研究起这一部手机。
“咦,这是?”
突然,在一个文件夹里,周凡看到了几张色情图片。
“了个去,居然是个色女。”
真没想到,看起来端庄,华贵,气质高雅的宁雪天,居然手机上面藏着色情图片。
“额,这个人怎么看起来这么熟呢。”
周凡感觉有一些奇怪,直到,当周凡再仔细看了之后,这才发现。
“我靠,宁雪天。”
这哪是什么Av色情图片,分明是宁雪天的自拍。
一瞬间,周凡的鼻血就冒了出来,心儿砰砰直跳。
这,这……这也太刺激了吧。
这模样,这身裁,这皮肤……该俏的地方俏,该凸的地方凸,简直是诱惑死人不偿命呀。
甚至,宁雪天的胸口,还有一颗鲜红的痣。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胸有大志(痣)?
不由自主的,周凡下面就有了反应。
“不行,不行……”
淡定,淡定。
好逮前世也算是看过无数Av,不就是个小小的自拍照么?
虽是这么想,但心儿怎么也无法冷静,直到最后跑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澡,这才消停了下来。
“好妖孽,尼玛,这么消魂。”
摇了摇头,周凡不再去想。
他怕再想,明天他绝对无法登山。
为啥?
这还要说,肯定得走火入魔呀。
第126章:登朗玛峰
燕京。
“哈哈哈,我是女侠……”
一处高级别墅里,宁雪天不知道怎么,独自傻笑。
“那混蛋,虽有点小气,但也蛮可爱的。”
心里面一边想,宁雪天一边说。
直到醒来,宁雪天小小的拍了自己一巴掌。
“宁雪天呀宁雪天,你这是怎么了?”
回来已经有好些天了,为什么老是他的身影。
想起那首宿命,想起那首二泉映月,更想起与周凡一起闯荡南越,行侠仗义的情形。
不知不觉,宁雪天不由得痴了。
说真的,自己从来没有跟一个男子,如此亲近过。
而且,也不知道怎么了,心里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一样。
这种奇妙的感觉,以前自己从来没有体会过。
随后,又想起最后离开的时候与周凡吵架,看起来,自己在那个时候很生气一样。
难道,我就像书里面写的一样,是在吃醋?
不,不……不是,他只是挺有才的,我只是欣赏他罢了。
摇了摇头,宁雪天让自己不再多想,还是回到工作上去。
“姐,前些时候去哪了。”
“额,前些时候去旅游了。”
洗完澡,宁雪天裹着浴巾,接听了电话。
“噢,我说呢。你不知道,在你去旅游的那一段时间,你公司可是有人搞鬼哦。”
“我知道,那些驻虫我是故意让他们现身的,现在回来,没用几天,我就灭了他们。”
“哇,姐,你真棒。”
电话那头的女孩兴奋的直垛脚。
“棒你个头呀,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到,就要高考了,还不好好学习,关心公司干嘛。”
“唉,姐,还不是为了以后接你班嘛。”
“我看你是别想了,我是工作狂,我要工作到成为老太婆。”
“天呐,惨了,姐,你没人要了。”
“切,你才没人要,最近这些天,我在旅游的时候,可是碰到了一个很有才的帅哥哦。”
“真的?”
“额,骗你的。”
感觉到说漏了嘴,宁雪天敢紧不再多言。
“好吧,好吧,姐,你的婚姻大事还是自己想办法。要不然,到时候你没得办法做主。”
“好了,小妮子,这些你就不用管了,争取拿个状元回来。好逮,我们宁家也要出个女状元。说出去,多威风呀。”
“好,我努力。”
正要挂掉电话,这时,电话那头女孩好像想起什么,调皮的说道,“姐,告诉你个秘密。”
“什么秘密?”
“这个,你可别怪我啊。”
“什么别怪你,快说。”
“这个,姐,上次我来你那里的时候,不小心拿手机给你拍了几张照片。”
“哦,这有什么,拍了就拍了。”
啊,宁雪天初时不介意,但随后,一下子大叫起来,“啊,你拍我哪了?”
“额,这个……”
“快说,不说,我回头就修理你。”
“好吧,是偷拍了你几张洗澡的照片。”
“天呐……”
宁雪天简直要抓狂,“小妮子,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在我这,我非得掐死你不可。”
“切,不就拍了几张嘛,回头让你偷拍我好了。”
对方明显不满。
“你……”
宁雪天大怒,又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不说,“好了,滚回去上课,你姐我烦着呢。”
说完,就此挂了电话。
“完了,完了。”
抓着自己的头发,宁雪天不停的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这一次,她是真的急了。
本来,小妮子偷拍就偷拍了,这也没有什么,可问题是,那手机已经不在她身上了,她送给了另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还是个男的。
“天呐,自己的照片肯定被他看光了。”
这一想,宁雪天羞愧的想钻地洞。
还好,周凡现在不在这里,如果在,宁雪天真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求菩萨保佑,保佑这混蛋没看到照片。”
“对,他一定没有看到照片。”
“一定。”
“不对,还是打个电话问一下保险。”
情急当中,宁雪天有一些脑残的给周凡拨打了一个电话。
虽然在拨了电话之后,宁雪天也有一些后悔。
自己不是脑残嘛,若是这一说,他就是没看,估计也会翻出来看的。
他才不会相信,周凡是什么正人君子,不会看。
不过,在听到对方的声音之后,宁雪天又有一些不想挂电话了。
“也好,先听听他的声音,如果一切正常的话,那就没事。如果有鬼,那就是看了……”
……
“咦,有个电话。”
看到电话铃响,周凡有一些奇怪。
他可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还有人打电话过来。
啊,不会是宁雪天吧。
这一想,立即就想到宁雪天。
这个电话是宁雪天送给自己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宁雪天会打电话过来。
只是,虽然想到是宁雪天,周凡却有一些犹豫,有一些不敢接。
刚才周凡看了宁雪天几张浴照,那可是热血沸腾,好不容易才压下。现在宁雪天又来电话,周凡还真怕自己控制不住。不过,来电话不接,好像有一些不礼貌。硬着头皮,周凡按了接听键,“喂,你好。”
“你好个屁,不知道是我么?”
“噢,原来是女侠呀,女侠你好,这么晚电话给我,难道是想我了?”
周凡调侃起来。
“想你个鬼,我问你,你现在跑哪去了?”
“我在朗玛峰山脚,明天准备登朗玛峰呢,女侠有没有兴趣,要不挑战一下?”
登朗玛峰?
这么有兴致?
“你还是与你那个妹纸挑战去吧。”
“哪个妹纸?”
周凡有一些奇怪,这几天,他是一个妹纸也没有见着呀。
“就是那个唱黄梅戏的妹纸呀。”
“噢,你说她呀,在漓江下了船之后,我就跟说88了。”
“真的?”
宁雪天一喜,感觉上次生气好像有一些吃干醋,明明没有什么嘛,偏偏让自己一阵烦心。
“当然是真的……”
周凡虽然感觉宁雪天问话问得奇怪,但也没有想别的。
“对了,我问你一下,那个,我手机好用吧。”
“好用,简直太好用了。”
一说到这个手机,周凡就涛涛不绝,直说,这个手机,真让他长了见识,啥功能都有。
并且还说道,刚才自己正在一直研究着这手机的各类功能。
“这么说,手机里面,什么功能,你都用了?”
宁雪天一听坏了,弱弱的问了一句。
“那是,你要相信,我是天才,什么功能不会用。”
周凡大笑起来。
只是,这一说,周凡一下子傻住了。
“我靠,暴露目标了。”
果然,当周凡说后,电话那头瞬间吼了一句,“周凡,你给我去死吧。”
这嗓音,差点将周凡的耳朵给震聋。
“倒,我又不是故意的。”
周凡嘟了一句,自己将这一些自拍照放在那里,这怪谁呢?
不过,宁雪天已不想给周凡解释的机会,就此挂掉。
“唉,好人真难做呀。”
叹了口气,周凡忍住再欣赏一次手机里面自拍照的**,独自睡了下去。
第二天,周凡很早就起床,带上了各类道具,甚至,他还背上了自己的吉他,开始登朗玛峰。
“哎,兄弟,你这是登顶呢,还是走一圈就下来。”
在山脚,有一些登顶的游客,已然叫住了周凡。
“这个,我准备登顶。”
周凡回答。
“哈哈,哈哈,背着个吉他登顶,你闲命长呀?”
边上一些攀登爱好者,一下子轰然大笑。
登朗玛峰,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很多不必要的东西,是能不带就不带。这一个吉他看起来是轻,但到了最顶上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吉他,是最大的累赘。不过,周凡可没有理他们的笑声,耸了耸肩,依然我行我素。
“我说,小伙子,听一句劝吧,将吉他下掉,这登峰真不是闹着玩的。而且,我看你一个人,还是加入我们一起吧。到时候大家有个照应,免得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另一位差不多50岁左右的登山者,好心的劝起周凡来。
“谢谢大叔,我还是一个人吧。若是真登不上,我也不会犯傻。”
感谢的冲着这位大叔谢了一句。
心里面却是暗道,这个大叔年纪已差不到50,居然这么勇敢。
“好吧,那你多注意。”
见周凡不听劝,大叔叹了口气,没再多说。
随即,周凡背好东西,三两步,选择了一条路线,很快就开始攀登。
“哎,那小伙子人呢?”
只是一晃眼,众人发现,刚才还在说话的小伙子,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是呀,这才刚开始登山呢,就不见了?”
众人奇怪道。
“不会是出事了吧。”
“嗯,很有可能。”
虽然这里是琅玛峰山脚,但同样是积雪遍地,加上今天的天气又不好,很有可能出事。
“我看,还是找找吧。”
那位大叔有一些着急,“虽然这小伙子不听劝,但好逮也是条人命。”
“嗯,行,那找找。”
可惜,他们找了几个小时,任是没有找到周凡的任何踪迹,最后只好作罢。
对于山脚下众人寻找自己,此时的周凡当然不知道。
在他避开众人之后,周凡便开始快速的向顶峰登去。
对于他来说,很多普通人往往要十几个人合力,甚至,还要借助一系列工具,这才能登上的悬涯,周凡仅仅只需提一口气,就可以一跃而上。虽然如此,但越是往上,越是危险。特别是脚下的积雪,慢慢的,开始变成了一些冰山,冰石,若是一个踩不稳,直接就要掉下去。
而且,就算不掉下去,有一些冰山坚硬如铁,随便碰上了点,直接就能桶穿人的身体。
所以,周凡越是往上,越是不敢掉于轻心。
第127章:我有花一朵
一千米,两千米,三千米。
前三千米,周凡爬的还是比较快的。
但是,到了三千米以上,特别是五千米那时,周凡的速度也就慢了下来
在这个时候,朗玛峰不仅地势险要,同时,在五千米的上空,空气中的氧也明显不够。若是不保持体力,产生了激烈运动,很有可能就会导致缺氧的事情发生。当然,这还并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还要数朗玛峰五千米以上的狂风。
在这里,平均风速,最少也有五至六级,一不小心,随时都有九至十级的风速。
其他的登山队,如果碰到这样的大风,只能往远处先躲着,有的时候,躲个几天都很正常。
不过,周凡虽然也能躲,但他却不可能一直躲。毕竟,他一个人,带的东西不多。不像其他的登山队,各类装备一应俱全。他们登山,就像打仗一样,准备的非常充分。当然,大都登山队要登上山顶,也得花个一月左右的时间。
而周凡,他只给了自己最多一个星期的时间。
其实,真要说起来,一却顺利的话,别说一个星期,就是三天也能上得了。但是,这毕竟是朗玛峰,要登上最高峰,不可能一切顺利。
对于这一些,周凡凭着自己的先天功,每一次都惊险的克服了下去。
一天过去,周凡直接就登上了朗玛峰海拔五千米的地方。
找了个谷口,周凡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当清晨阳光升起之时,周凡再度启程。
穿着脚下带刀爪的冰鞋,周凡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的往上爬。
到了这里,周凡已不能如开始那般,爬得非常快了。很多地方都得一步一步不断的去尝试,因为周凡知道。这一些看似坚硬的冰块,若是一不小心发生了塌方事件,所有的努力都要白废。不,不但要白废,如果真碰上了雪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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