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彩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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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icefires

    化蝶——序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内篇齐物论>

    由于大学生活中的一段特殊的经历,我萌发了要将我的人生轨迹清晰展示出来的想法。经过几年来的添花加草,竟也初具雏形。本想敝帚自珍,但总觉与其自斟自饮,不若与众同乐。从我的经历中,诸位兴许也能从中找到一丝自己当年的影子,毕竟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相通的。

    早就想好将标题命名为《化蝶》,不是因为对蝴蝶有多么的眷恋,而是因为思前想后,发觉唯有蝶变这个意境,最能表现我当时的心情。曾经偷偷躲在实验室通宵时看过法国电影《蝴蝶》,当时就为片尾长达十几分钟的蝶变过程而震惊。蝶变之于蝴蝶,若怒放值之于昙花。都是将自身的美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集中释放出来,给人以惊艳,诧大自然的杰作与灵性。

    我想,用这个过程形容人的成长过程是再恰当不过的,人生有高峰有低估。陷入低谷时就仿佛是毛虫化成了蛹,它在蛹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一个信念在心中升起,我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终将自由地飞翔在天地之间。于是,痛苦成为了通向新生活的阶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它唯有默默地忍受着一切,忍受着撕心裂肺的苦楚。终于,它看见了生命中的第一缕阳光,看见了久违的碧草蓝田。它挣扎着爬出茧,抖落粘在身上的水珠,然后缓慢地将美丽的翅膀展开,庄严地向世人宣告从今往后,它不再是一条不起眼的毛虫,而是一个纵横于天地之间的精灵。

    陆续完成了高中,本科阶段的故事,不求标新立异,香艳刺激,但求平平淡淡,返璞归真,还原最朴实的学生时代。

    本书描绘了跌宕起伏的校园人生,一个平凡人对人生梦想的执着追求,三年化学竞赛、七年浙大生涯,三年美国求学,磨砺出格外丰满的人生轨迹。沉沦在抑郁的无边苦海,历尽非人间的浓黑,在一定要活下去的强大信念支撑下,与死神微笑着檫肩而过;疯痴在躁狂的无上虚无,过着神一般的日子,于是也就有了这本书。挣扎游走在双刃剑下,历经高考、考研、GT。每一次飞跃,每一段奋斗历程。看小人物如何敲开全美TOP20大学的大门,又如何在三年就拿到美国一流大学的博士学位,看本、硕、博三换专业,谱写出一段神话般的校园传奇。

    花开花落,缘起缘谢。如果从未盛开过,又何必懊悔零落成泥。寻寻觅觅,蓦然回首,原来佳人就在灯火阑珊处。为了追寻心中完美的秋天童话,勇敢放手眼前春日的繁花似锦。

    只要你曾经年轻过,这里有你所经历过的一切,也有你所未经历过的,造化弄人,有时平淡如水,有时却又险峰叠现,这就是最真实的人生,不掺一点水份,却同样饱满而圆润。

    描摹风的颜色,聆听青春的弦音

    仅以此文悼念我逝去的美好时光,也感谢在我生命中关心帮助过我的亲人朋友们。

    关于本书

    全书原本命名为《化蝶》三部曲,无奈总标题已被人捷足先登,只好退而求其次了。全书共分三卷,详细记述我从高中开始到博士毕业(1998-2011预期)这十三年难忘的点点滴滴。目前已经完成高中部分名为《梦之翼》全以及本科从大一到大四上的部分名为《风之彩》。现在人在国外,学习科研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只要我有时间,我还是会写一些的,我想做的是,将一个普通人的奋斗历程和心路里程,完完整整的展现出来,不揉进去一点杂质,还原最纯净的生活。

    本科阶段看完了卢梭的《忏悔录》觉得很有启发,创作一部属于自己的《忏悔录》,记录下精彩人生的点点滴滴。本人有两大特点,第一记忆力强,好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回忆起来还恍若发生在昨天;第二是能熬夜,从准备高考开始到后来大学,准备考研,研究生阶段,很少会在凌晨三点前入眠。状态好的话每天晚上也就睡个4-5个小时足矣,大把的时间虽然慷慨得挥霍不少,却也创造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回忆。虽然还远谈不上成功,但是从来都未放弃过努力,上帝总会眷顾那些一直在努力的人吧。虽然天资平平,不过似乎运气一直不坏,一路走来虽然幸苦,但是却是能学到很多。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想到去帮助下他人,有时候你的举手之劳甚至能改变别人的一生,人品攒多了还是会有好报的。

    最后关于本书的情节,完全是个人的成长轨迹,因此不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我本人可以做到足够的坦荡,将自己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他人眼球下,但是我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也和我一样,所以在写现在我在写作一些东西的时候会尽量考虑到发文的后果,不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关于书中人名,我尽量使用代号,除非一些我觉得有必要用真名的,熟悉我的人自然知道讲的是谁,不熟悉的也不要去人肉了,毕竟有些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为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第一章 童年(上)

    公元1983年2月12日,也就是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后的70周年纪念日。也正值中国人最看重的新春佳节.在这个万家欢腾的日子里,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病房里传出一声婴儿清脆的啼哭声,这声音在婴儿的父母听来犹如天籁之音般的悦耳。从此,一个到目前为止还难以作出是非判断的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和大多数出生在八十年代的人一样,我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童年最主要的时间自然是在家庭里度过的。说到家庭就不能不说我的父母。毕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亲是经历过*的风雨,在遥远的北大荒磨砺了10年的知识分子,黑土地耗去他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似乎也把那火一般的热情留在了那里。回到杭州的父亲顶职进入了银行系统工作,但对待生活如同漂在水上,稳当有余,激情不足。

    母亲是出生在工人家庭,祖辈八代贫农,根正苗顺的红五类。经历了上山下乡的考验,凭着在兵团里的出色成绩与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取得了上大学的资格,毕业于商校,又自学考出了高级会计。我常听外公说,我母亲是他四个子女中最能干的,如果是男的,现在早已飞黄腾达了。只可惜在当时中国整个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母亲的才华被社会所埋没了。

    在外公那边,母亲排行第三,有两个舅舅,一个阿姨,大舅舅给家里带来了一个女孩,阿姨迟迟没有结婚,于是我成了这个家里第一个男孩,加上我又特别的乖巧懂事,我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外公外婆对我的爱明显超过了小我一岁半的表弟。

    外公对我的一生影响很大,我的童年有一半时间是和外公在一起度过的,外公虽然在别人眼里很严厉,但在我的眼里,外公永远是最可亲可敬可爱的。他是一个评书迷,最喜欢做的事是砌一壶茶,摆一小碟咸落花生,一手捧着他最心爱的老式晶体管收音机,听《隋唐演义》,《三国演义》等,边听还边晃着脑袋,如痴如醉。我最喜欢听的也是外公讲的评书,外公磁性的声音经常伴我入眠,在梦中感受那早已远去了的金戈铁马,古道黄沙。

    外公的第二个爱好是喝茶,他有一个很大的搪瓷茶杯,上面的红漆字早已剥落,还有几处已经被敲上了岁月的痕迹。外公对这个茶杯喜爱有加,从不离身而且不许旁人碰。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搪瓷茶杯有这么大的魔力,是不是里面藏着什么秘密。一天趁外公午睡,身边响起有如《舒伯特小夜曲》般均匀而轻柔的鼾声时,我蹑手蹑脚地下床,看见那个有魔力的茶杯正放在八仙桌上,那时的我还没有桌子高,我搬了一张凳子垫在脚下,然后去拿那个杯子。掀开盖子,我觉得有一股奇香扑鼻而来,里面是一种清澈透明的液体,我双手抱住杯子,学着外公的样子喝了一口。“呸呸呸”这么苦,像中药,哪有可乐好喝啊。“看看,我们的乖外孙在干什么呢?”身后传来了外公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我心一慌:不好,这下要挨骂了,谁知一紧张,手一松,只听见哐的一声,杯子摔成了碎片,就像地球上的七块大陆,再也拼不起来了。外公眼里往日的慈祥不见了,嘴角边的肌肉在抽动着,右手高高举起,一分钟像一个世纪一样的漫长,最终外公的手还是放下了。只是没再讲一句话。过了许久,外公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情,取出一个碗,抓几颗茶叶在碗里,泡上开水,碗中的茶叶舒展开了筋骨,碧绿碧绿的,在碗里上下翻飞,顿时我觉得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外公把碗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把碗递给我,用一种不容任何人违背的口吻说:“喝下它。”我一扭头,才不呢,这么苦,但是外公的话实在是无法违背,只好硬着头皮再喝了一回“中药”。外公摸着我的头皮,语重心长的说:“这日子就像茶,越喝啊越有味。”

    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外公在说什么。长大了,我才逐渐明白了外公这句话的真意。茶是有灵性的东西,初品味苦,过则唇齿留香,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妙处。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初涉人生,你会发现它是苦涩的,当你有了一定的社会阅历以后,就像是游戏中的英雄,随着级数的增长,你会发现生活开始向你展开了它的全部,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的乐趣。

    生活就像是一个大肉包子,只有咬到了馅才知道鲜为何物。

    第二章 童年(下)

    外公的第三个爱好是抽烟,也正是这个爱好把外公从我的身边夺走的。外公的手很巧,尽管布满了青筋,手开裂的像是严冬的树皮了,在岁月的蚀刻下失去了原有的红润,然而这并不影响外公的手艺。我曾经有过一个陀螺,也是我唯一的一个,尽管它的做工很粗糙,没经过打磨,也没有上漆,与商店里卖的那些陀螺相比简直无法相提并论,然而,这个陀螺对于我有特殊的含义。

    那是1988年的初秋,当时孩子中流行打陀螺,打得最好的小朋友会得到小伙伴们英雄般的欢呼。我的心就像是生了虱子一样――痒痒的。但我知道,以外公的脾气,是不会给我买的,虽然外公对我很好,但是对于并不是很富裕的我们家来说,能省则省。一切不是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都会被认为是一种浪费。但是看着小伙伴们打着陀螺的神气劲儿,我心里盘算着,怎么也要让外公给我买一个。

    一天,我和外公一起走在大街上,我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卖陀螺的,就跑上前去,伫立在摊前,看着那些漂亮的陀螺,久久不愿离去,一边还偷偷看着外公的表情,外公的表情很凝重。过了许久,外公走到摊前:“同志,这陀螺怎么卖。”“2块,不还价”,摊主回答的很爽快。外公沉思了良久,把手伸进了帆布衫的口袋里,我满心期待地等外公掏出钱来。一会儿,外公的手从口袋里伸出,用他那给火车添煤的大手有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走”声音是那样的绝情,听不出一丝妥协的余地。我如同被扔进了冰窖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回到家后,外公铁青着脸,我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敢提起陀螺的事。只是在梦里我看见自己在打陀螺,而且是最棒的。第二天早上,我睁开双眼,发现我朝思慕想的陀螺放在我的枕头边上;我正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外公进来了;今天的他看上去全然没了往常的神采;显得有些憔悴;深陷的眼窝里布满了血丝;左手食指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悔恨和愧疚的泪珠模糊了我的视线。

    童年的快乐又怎么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完的。忘不了那春日里,暖风中,看着手中的风筝越飞越高,简直就要消失在云端,但忽地一头栽倒下来,一头撞进西子的怀抱时的怅然;忘不了夏夜里,暑热中,拿着竹竿套上蜘蛛网,在门前的大树上粘知了的紧张;忘不了秋风起,黄叶里,蹑手蹑脚走,竖起耳朵听,小心翻起石板,将隐藏的蛐蛐一一捉拿归案时的激动;忘不了冬雪降,北风号,和小伙伴们一起在大院里堆雪人,打雪仗时的畅快。

    我们是幸福的80年后,是看着圣斗士星矢,挥着天马流星拳;看着克赛,喊着人间大炮三级准备,发射;看着变形金刚,吼着要维护宇宙和平的一代。

    拍洋片拍到双手通红隐隐作痛还用尽全力地拍着地板,要分出个高下;打弹子打到满手乌黑还津津有味地趴在泥地上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个玻璃珠滚进“老虎洞”。

    三毛钱的秦糖吃在嘴里是那样的香甜,看着师傅精湛的手艺,将软软的糖拉成一条条,并且在满是老茧的手中被捏成一个个惟妙惟肖的人物,以至于忘记了时间而挨大人的骂;五毛钱的泡泡胶则可以吹出各色缤纷的泡泡,搭载着童年的梦想,越飞越高。

    岳王路的街边,油油的水草里,斑斓的金鱼徜徉着,撩拨着你的心田;荷花池头的水塘里,厚厚的浮萍下,活泼的小蝌蚪畅游着,挑逗着你的双手。

    又怎能忘记,午后,不顾外婆的三令五申,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和表弟一起去城河边钓鱼的情景,线断鱼落时溅起的水花掩盖了我们的叹息;又怎能忘记,暑假,不管父母的叮嘱,偷偷拿出游戏机high上一把,算着家长的下班时间,拿电扇对着电视机后盖猛吹时,庆幸父母没有发现时的如释重负;偷偷背着黑心小贩,将一整袋青蛙放归自然时的提心吊胆;围在小水坑前,玩着雨天我们独创的风油精塑料船竞速大赛,还有,还有……

    呵,童年,一个永恒的话题,一段铭心的历史;一曲无尽的欢歌。

    第三章 丫头(上)

    每每自习到凌晨时分,脚下的城市早已沉沉睡去,周围万籁俱寂。长长的思绪如DNA般紧密盘绕,屋里弥漫着咖啡的味道,雾气缭绕,氤氲成一张女孩的脸,笑靥如花,如皮夹里的照片一样清晰。我又开始想丫头了。

    丫头是我对妹妹的亲切称呼,今年13岁,比我足足要小上11岁。其实我与她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她是母亲从同事手中接手过来的弃婴。因为母亲13年前的一个大胆的决定,使得在茫茫人海中,我和丫头这两条平行线汇聚到了一起,演绎出别样的精彩。

    无边的思绪常常把我带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1994年的植树节。

    午后下着淅淅沥沥的雨,门前正在修路,雨水打在坑里,渐起一片泥水。我在家焦急地等候着,等候着一个重要时刻的到来。

    门铃响了,我一个箭步奔上前,打开门。是母亲回来了,和母亲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襁褓。

    母亲脱下沾满黄泥的鞋,擦一擦发梢上的雨水。将手中的襁褓轻轻地安放在床上,郑重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你的妹妹。

    近距离地观察新生的婴儿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她的脑袋真的很小,感觉比一个红富士苹果大不了多少,一掌就可以握住。小家伙很乖巧,有着漂亮的眼睛,乌黑的眼珠子睁得大大的,好奇地打量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长长的睫毛略微有些向内弯曲,勾勒出近乎完美的眼部轮廓。这真是造物主的杰作啊!

    两只粉嘟嘟的小手安静地放在一边,小家伙似乎显得很疲倦,不时闭上可爱的小眼睛,打几个小呵欠。

    不知道我哪里碰了她一下,似乎是把她弄痛了。小家伙原本风平浪静的脸上陡然起了风浪。

    哇地一声发出了来到新家后对大家的第一声问候。

    “囡囡乖,囡囡不哭。”母亲忙将小家伙抱在怀中,像当初哄我一样地哄着她。

    小家伙倒也知趣,哇了几声后就重新归于静寂,在母亲怀里沉沉地睡去。

    从这天起,我家多了一个新成员。

    小家伙的命运是不幸的,一出生就遭到了亲生父母狠心地抛弃。母亲的同事收养了她,但是迷信的她因为小家伙属狗而自己属鸡害怕因为属相相克日后会鸡犬不宁,所以又想到了放弃。她想到了母亲,母亲的姐姐也就是我的阿姨至今还没有孩子,这个小家伙到可以给阿姨做女儿,老了也好有人照顾。

    得到这个消息后,母亲很严肃地召集了一次家庭会议。我家的情况也不是很好,父母亲供职在国有企业,家境本来就不怎么宽裕,还要供我上学。阿姨的婚姻早已走到了尽头,大部分时间与外公外婆一起居住,三个人挤在不足30平米的小房子里。外公因为早年吸烟成瘾早已久病缠身,那黝黑的终日不见太阳的小屋里不时传来一阵阵恐怖的咳嗽声。

    家庭会议的气氛出奇地沉闷,谁也不想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再添上一个沉重的包袱。

    最后母亲拍板:“只要我们家还有一口饭吃,就有她的份。我们要了,一个小孩子出生才20天就要被扔掉两次,对孩子太不公平了。我去看过了,是一个很乖很漂亮的小姑娘。大家这么艰苦一下也就过去了。”

    母亲在家中有很高的权威,被我们公推为“领导”,凡是家里的大事,一般都由她来定夺。而父亲一职在我们家,更像是一个摆设的花瓶。

    就这样,我们家里有了一大一小两只狗。我属狗的,生日正好是农历除夕之夜,要是再在娘胎里多住上半天就变成猪了,而妹妹是在正月里出生的,所以我们家里有一只看门狗,一只关门狗。

    这一年我刚好11岁。

    小家伙的到来也带来了许多问题。首先是一个名字问题。母亲建议叫冰冰但是阿姨认为冰太冷了,缺乏人情味,一家人讨论了半天,最后由外公定下叫春儿,理由是妹妹出生在春天又在春天里来到了我家。虽然感觉很土,但是也一直就这么叫下来了。

    下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妹妹的家庭关系。她算阿姨的女儿,所以母亲是她的阿姨。但是母亲说不能让孩子从小就没有父亲,因此我的父亲也就成为了她的父亲,在一些同事朋友面前,她经常会被当成是我们家的一员。这个复杂的家庭关系一直维持到现在。

    刚来到我家的日子里,妹妹就显露出和其他的孩子不同的一面,她很少哭,更不会无缘无故地大吵大闹。偶尔发出几声哭声,那多半是因为她饿了,当看见心爱的奶瓶时,马上就破涕为笑了,笨拙地抱着奶瓶尽情享用。

    因为妹妹的乖巧,为她赢得了更多的爱,家里的所有人都很喜欢她,甚至包括年迈的老外公都对她宠爱有加。喜欢抱着她出去晒太阳。这情形像极了儿时的我。因为我是家里的第一个男孩也因为我的乖巧伶俐,外公总是喜欢抱着我哄着我,给我坐在嘎吱嘎吱作响的躺椅上,悠哉游哉地讲评书。在别人眼中总是一脸严肃,发起脾气来从不留情面的外公在我眼中总是笑眯眯的,他的肚中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像极了一个笑口常开的弥勒佛。

    现在妹妹就坐在当初我坐的位置上,外公还是那么的慈祥。夏日的午后,窗外烦躁的知了喳喳地叫着夏天,外公拿一把大蒲扇轻轻摇动着,扇着怀里的妹妹,祖孙俩一齐进入甜美的梦乡。

    生活的重担像飞来峰一样,一下降临到母亲的肩头。平添了许多诸如给小孩喂食,洗尿布之类繁琐的事。母亲没有一句怨言,默默地为这个家劳作着。只有鬓角偷偷生出的白发记载着她的辛勤。

    阿姨离婚后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所以平日里妹妹总是往来于我家和阿姨家。但是一到寒暑假,照顾妹妹就成为了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在寒暑假里不能和其他的小伙伴一样出去玩,少了许多童年应有的无拘无束的快乐。但是我知道11岁的我已经有义务来帮助这个家分担一些责任。

    暑假里,外面天热地厉害,毒辣辣地太阳毫不留情地施展着自己的淫威,大地像是一条热地受不了的狗,伸出舌头来大口大口地喘气,没有一丝风,热似乎能渗透进城市的每一个毛孔中。人们都不愿意多动一下,就算是坐在风扇下猛吹,额头还是会渗出豆大的汗珠出来,吹出来的风都夹杂着浓浓的暑气。厚厚的门帘,虽然能挡住毒辣的阳光,却不能挡住暑热从任何可能的缝隙里溜进来。一手捧着心爱的图书,一手用扇子扇着睡在竹塌上的妹妹,这样的动作似乎是我暑假里做的最多也最舒服的事。

    剩下来的事就不那么让人愉快了,我必须不时用手去感受下妹妹尿布的湿度。如果湿了还得帮她换尿布,并且小心地捂着鼻子绉着眉头将一幅“山河锦绣图”提起扔到脸盆里,考虑到母亲的辛劳,一般这些换下来的尿布我就自行解决了。

    所有的尿布不是别人送的就是用穿不了的衣服改成的,妹妹没有一件是属于自己的新衣服,所有的衣服都是好心人送的。可以说,她是穿百家衣长大的。

    不过一旦遇到“黄金万两”就不是还没饭桌高的我能够自行解决的了,这时候一个电话将就在附近工作的母亲唤回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到了寒假里,妹妹的大小便已经不用我们多操心了,我喜欢把她放在长沙发上,然后在沙发下摆满被子,毯子等像是九江垒大坝那样垒上一圈,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在外间看《雪山飞狐》而不用担心她会因为调皮而滚下来摔疼自己。

    第四章 丫头(下)

    就这样到了第二年春回大地时,妹妹被我们养得白白胖胖的,红润的面颊,圆滚滚的胳膊,胖嘟嘟的粉腿。她成为了全家人的“开心果”。大家都喜欢争着吻她,轻轻在耳畔唤着她的名字,亲昵地爱抚着她的小脑袋。她是那么的漂亮,胖乎乎的小脸,撩人心魄的长睫毛,虎虎有生气的黑眼睛,组合在一起怎么看都是一幅百看不厌的图画。

    满头乌黑的头发给我恶作剧提供了绝好的材料,我总是喜欢在她脑袋上鼓捣一番,展示一下我其实并不存在的艺术才华。当她被皮筋弄痛哇哇大哭时,这时母亲总少不了数落我几句。再小心地给她扎头发。

    她已经可以在房间里自由的爬行,我总是帮她及时清除掉前进路线上的障碍物,但即便这样,她还是经常会撞上桌脚或墙壁。不过这时候,她从来都不哭,木木得揉揉痛处,傻傻得调个方向,继续前进。

    这时候,我们开始教她走路,她小心翼翼地扶着床沿,母亲强行把她的手拉开,开始时像个醉鬼一样东倒西歪的,没走几步就扑通栽倒在地上,我看着心疼想去拉她,但是被母亲叫住了:“让她自己走。”

    “我们小春最勇敢了,自己爬起来。”就着样,妹妹迈开了人生的第一步。

    我们开始试着教她开口,不过妹妹确实没有语言天赋。我和母亲忙活了半天她连哼都不哼一声,让我们很是受伤。母亲拿糖果作为刺激物来引诱她开口,她每哼哼一声,只要我们觉得可以通过,就给她一颗糖吃,在母亲和我的耐心教导下,小家伙终于能够开口说话了。学会的第一个词是阿姨,第二个是哥哥。记得我用肉耳将这两个词从妹妹口中分辨出来时,感觉就像是听见了美妙的天籁之声一般。我飞奔进厨房,将母亲拉出来,大家围坐在她周围,静静地听她发出笨拙含混的声音。尽管“哥哥”从她口里说出来更像是“姑姑”,不过已经足够让我们全家欣喜若狂了。

    在妹妹生命的最初阶段,妈妈始终是一个若有若无的概念。阿姨脆弱的婚姻开始出现危机,姨父是一个十足的流氓无赖,阿姨后悔当初瞎了眼。脾气变得很暴躁,总是发脾气,要不就是怨天尤人,哀叹自己命苦。她身体也不好,工作的辛劳与破碎的婚姻早已使得她心神俱疲,对一切不幸的怨念时刻萦绕在心头,如同一口断了发条的破怀表,随时有停摆的可能,对这个强行塞进来的女儿也总是不理不问的。

    “你们去弄来的,又不是我想要!现在我自己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哪里有空来服侍这个小讨债。”阿姨的话里总是带些埋怨。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啊,当初我说的时候你也是同意的。现在我可以帮你养,但她总算是你女儿,你现在对她好一点,以后她也会对你好的。我自己有儿子,也不想着她的好。”母亲总是这样苦口婆心地劝着她。

    因为我和妹妹相处的时间更长,所以自然在她心目中,我这个哥哥的地位是比妈妈更高的。每次舅舅抱着她,逗她说出最喜欢的人,她总是不假思索地说出:阿姨,哥哥,妈妈,爸爸,外公,舅舅这样地顺序。这让我感到心里很是满足。

    童言无忌,。她还不会为了取悦某人而特意地虚伪一把。童心是最透明的,透明地不蒙一粒尘埃。

    渐渐地,阿姨从不幸婚姻里走了出来,开始重新焕发出活力,对待妹妹,也不像先前那样冷淡了,也许她从心底里开始认可了这个女儿的存在。

    这一年我也顺利地升入家门口的重点初中。

    1996年的冬天特别的寒冷,尽管母亲早已经将家里的所有缝隙都用胶带封上,但是寒风还是会不时闯进家里来。外面下着大雪,杭州已经好多年没有下这么大的雪了。纷纷扬扬地雪花让窗外一片迷茫。我无暇顾及眼前难得一见的雪景。

    妹妹的小脸冻得通红的,像极了熟透了的大苹果,细小的身子不住地打着颤。我一摸她的额头,滚烫滚烫的而手脚却是冰砣一样的冷。

    妹妹发烧了啊!赶紧通知正在上班中的母亲。

    “哥哥,我好难受。”平日里像鱼一般活蹦乱跳的妹妹此刻紧紧地依偎着我,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羔一样。

    “来,把水喝了。”我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母亲得到妹妹发烧的消息匆匆赶回家,没来的及抖落身上的雪花,就先去摸妹妹的额头。

    发烧,折磨着妹妹的身体也折磨着母亲的心。

    一量体温,红色的液体径直彪到了39度开外。难怪妹妹陡得这么厉害呢?

    对于这样的场面母亲早已见惯,儿时的我体虚多病,体温彪到39度属于家常便饭而且高烧还会伴随抽搐,为此,没少让家里人担心。

    用棉花蘸着酒精全身擦一遍,但是妹妹全身依然烫得能当作热水袋用。

    怎么办?

    没有多少犹豫,帮着妹妹穿好衣服,裹好毯子。留下一句你在家好好看家。

    母亲抱着妹妹,消失在茫茫风雪中。

    我可以想像母亲抱着妹妹,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蹒跚地走在漫天的飞雪中,身后的脚印刹那间就被雪花重新填满。

    母亲在医院里守了妹妹整整三天,一下都没合眼,直到妹妹的烧退去才累得睡着在病房里。

    也是在那个冬天,外公的咳嗽越发厉害了,一咳起来就没完没了,让人听着害怕,有时痰里还夹杂着鲜血。去医院检查的结果让大家原本就很沉重的心更加得不安——肺癌晚期。

    这一纸诊断结果如同一条枷锁一样锁住了全家人的笑容,每个人的心头都被压上了沉甸甸的大石头。母亲更加的忙碌了,如同一个满负荷工作的转子,不停得到处奔忙。

    早上要为我准备早餐然后叫我起床,然后将妹妹送到离家不远的“野鸡”幼儿园,然后去上班,中午回家为我准备午饭,督促我午睡,然后把妹妹从幼儿园接回家,下午带着妹妹去单位,晚上再回来为我弄晚饭。饭后去医院陪外公。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总会如鬼魅般挥之不去。阿姨因为照顾外公劳累过度也病倒了,这下生活的重担全都压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头。晚上除了要陪外公还要给阿姨送晚饭。那段时间,母亲的脸上的表情始终是凝重的,看不出一丝笑容,生活已经让她觉得麻木了。

    就这样,母亲日复一日地为这个家操劳着,直到白发早早占据了她的两鬓,一头傲人的黑发在岁月的苦酒中沤成了花白色。

    那时的岁月是苦涩的。

    苦难如同一面镜子,更加折射出母亲的伟大。

    九七年的深秋,在枝头的黄叶纷纷飘落的时候,外公耐不住疾病的折磨,离我们而去了。外公走得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而满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享受到了儿女们的拳拳孝心,还有什么可以不满足的呢?慈祥的外公带着满肚子的故事就这么静静地走了,去了另一个国度。

    悲恸之余,对于生者,不能不说是一个解脱。从沉重的枷锁中解脱出来。不再需要在午夜听外公痛苦的嚎叫,也听不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剧烈咳嗽声。

    生活的磨难,对于年幼的我来说唯有好好的学习,用自己的成绩来报答母亲的辛勤。在次年,我顺利考上了杭州最好的中学——二中,也算是对母亲的辛劳的一点小小的安慰。

    不知道这一切在妹妹眼中是什么?她还太小,太小,不懂得生活的艰难。能够懂事地不哭不闹已经让我们感到莫大的欣慰了。

    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接下来的生活呈现出它和善的一面,妹妹在我家生活地快快乐乐的。阿姨和外婆和我们住到了一起,这样就组成了一个六口人的临时大家庭。一家人虽然为了一些柴米油盐的小事难免有些磕磕碰碰,却也生活得其乐融融。

    这里要特别说一下我阿姨。阿姨长母亲3岁,属虎,天生就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你要是不慎摸到了,嘿嘿,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买保险。就一件小事,阿姨也决不会和人善罢甘休的。听外婆讲阿姨的能力本不在母亲之下,但是命运多舛。所以性格也跟着起着变化。

    但是对于我,阿姨绝对是母亲的第一替代者。因为她自己没有孩子,所以一直把我当成自己的儿子来看待。无微不至的照顾了我那么多年。高中时,每天跟换不同的菜式来满足我的口味;到我上大学,每周尽自己所能帮我准备饭菜。为了攒丫头的学费,早已过了退休年龄,身体也不好的阿姨硬是兼着三家单位的活,每天从早上5点起床,忙里忙外到8点出门,风雨无阻地,骑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去上班,往往晚上六点才能到家。还没喘上口气,就要做全家的晚饭,之后一直到深夜11,12点还在昏暗的灯下做账。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往复。全然不顾自己已经是快60的人了,还拿自己当20岁的年轻人使。

    我和母亲多次劝她多为自己身体着想,丫头的学费我家完全可以出,但是她还是固执的坚持着。而这种固执在教育丫头的问题上尤为明显,阿姨过于苛刻和死板的风格和母亲的开明大度形成的鲜明的对比。而这个时候,我总是坚定地站在丫头一边,这些年来,为了丫头,我和阿姨没少过争吵。阿姨属虎,摸了老虎屁股那还了得。她是那种得理不让人,不得理徒自生闷气的人。她在生气伤心的时候总是赌气地说:自己的心早已经变成石头了,要不是为了我们兄妹,为了帮一把我母亲,照顾外婆,早就出家了。所以每次争吵过后要不就是我主动服软认错,要不就是母亲从中调解。我真的很不愿意和阿姨吵,但是为了丫头,豁出去了。

    第一章 大幕初启

    公元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格外的炎热,在这个无拘无束的夏天我尽情享受了远在千里之外法蓝西的足球盛宴,那段时间,几乎就当自己是一个法国人了,那段时间,刚刚经历中考洗礼的我,除了足球,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吸引我眼球的。我把自己的生物钟也调成了法兰西时间,每天晚上看完11点的比赛后小睡一会儿,凌晨3点再起来看第二场精彩的比赛。

    守侯在电视机旁笑看西蒙尼与贝帅哥的恩恩怨怨,目睹一支支世界劲旅的浪漫法蓝西之旅,为斗牛士的黯然神伤而落泪也为新科状元的加冕而击节叫好。

    目睹了法蓝西的一幕幕,再想想我们中国足球,就像是一个在蜜罐里泡着的孩子,虽然职业化联赛已经开始了第四个年头,但是中国足球的水平还是没有质的飞跃,远在巴西的健立宝小将也没能改变中国足球全面落后的面貌。

    由他去吧,32路劲旅的精彩表演多少弥补了中国队不能出现在世界杯赛场的遗憾,但是当四年以后,号称超豪华阵容的国足在神奇教练米卢的带领下在韩国光山被一个猪头一样的哥斯达黎加前锋戏耍,在西归浦领教到巴西桑巴的真正魅力,而最后在汉城被奥斯曼人的后裔扯掉最后的一块遮羞布。赛前所谓的先胜哥斯达黎加,再平巴西,最后力拼土耳其的豪言壮语在三战尽墨,连饮9弹的事实面前显得苍白地如同一张白纸。

    若干年后,在回忆这届世界杯时,也许我们能说,我们也曾经站在世界最高的舞台上潇洒走了一回,但也仅此而已,因为确实没有别的值得骄傲的东西了。中国足球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

    在世界杯以后登场的便是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相信大家一定对那次滔滔的洪水记忆犹新。呼啸的洪峰像脱缰的野兽一样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扑来的时候,人民没有屈服在它的淫威下,解放军战士更是冲在抗洪的最前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显现了新时代军人的铮铮铁骨与男儿本色。

    由于还没有买电脑,只好终日与电视机为伴,一个暑假下来,度数又不觉加深了100度,眼睛的近视化程度大大加深了。

    无所事事的日子总是最难熬的,好在这样的时间不会太长。八月初,我报名参加了杭州市中学生化学夏令营。高中化学的神秘面纱被撩开了,与初中比起来,高中化学的深度广度是其无可比拟的。

    真正领悟到化学的无穷魅力还数最后一天的化学实验展示。现在看来很稀松平常的化学现象在当时看来简直是奇迹。无论是魔棒点火还是冰块燃烧都极大地触动着我的神经。在实验之余还有趣味问答,记得我一共答对了4题,获得了一大堆的奖品。在最后的考试中,我获得了三等奖,这在当时看来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至于由此引出的长达两年为化学而如痴如醉的拼搏是后话了。在化学班里还有一张合影,记得前不久把它找出来后惊奇地在上面发现了许多后来的同窗好友,这是在当时所没有意识到的。

    8月23号是正式到杭州二中报到的日子。第一次踏入这所杭州市最好的中学,我有些过于激动了,甚至连教室都找不到。

    在楼下的公告栏里发现我被编入了405班,班主任姓陈名洁。

    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地走进教室,看到同学们都已经到位了,而我是唯一一个迟到的,不过这是我在整个高中里第一次迟到也是最后一次迟到了。

    “你就是冰火吧,怎么第一天就迟到了啊。”说话的是一个相当漂亮的老师,我无法形容看到她第一眼的感受,因为胆小的我总是害怕去面对老师的目光,总觉得那是威严而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既然她能叫得出我的名字,说明她是一个值得信赖的老师,人往往是这样的,当一个陌生人能叫出自己的名字时便会对这个陌生人产生一种亲切感。

    坐在教室里,打量着四周,整洁的教室与独特的独立翻盖式课桌与四中的简陋条件比起来有天壤之别,就如同加长林肯与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夏利之间的区别。

    “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叫陈洁,这里原来建兰乙班(二中的民办初中)的同学都是我原来的学生。欢迎大家来到杭州二中。”

    开场白有如她的头发一样的简短而干练。

    “请大家搬上凳子,我们要去开年级大会。”搬着新的凳子,感到心里的感觉特别好。因为彼此都是初来咋到,因此纪律可能是所有集会中最好的。

    坐在我身前的是一个和我一般身高的男生,胖胖的。转过头来。

    “你好。”

    这是我在这里听到的第一声问候。

    “你好。我叫冰火,是从杭州第四监狱里逃出来的。”

    “我叫沈俊杰,你可以叫我沈胖。我来自著名的流氓中学——西城中学。”

    “请不要说话。”我们的初次交流被班主任无情扼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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