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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件事看上去热情洋溢,甚至有种是千红运营公司在做的活动,但是实际上,其用意是非常歹毒而且阴险的,第一条仍是扣死十天这个期限,给所有读者灌输一种先入为主的心态,如果十天书未出,古庸生就会失诚信;
是对一条的补充,十天完成一部质量上乘的小说基本是不可能,但是一篇散文一篇诗歌总还是有可能的,所以,让读者猜剧情就是逼古庸生或者千红,别想投机取巧,诗歌和散文可是没剧情可猜的;
既是对第二条的巩固,同时又把古庸生“以爱为题”的承诺彻底夯实,一旦书出来之后,没有扣住这个主题,那就是食言。
以上三条一环扣一环,严谨专业,无懈可击,同时,吐神亲自撰文以客观姿态讴歌古庸生之前的作品,指出,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非议,在同类作品中,古庸生还是走得最远的那一个。
这一招就是典型的欲抑先扬,捧而杀之,也是为自己留后路,如果古庸生十天后果然创造奇迹,给出厉害的作品,那是理所当然,如果没有,那就是堕落。
……
柳敬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坐起来回了一会神,一路而来的疲惫当然无存,再次验证了,很多时候,人们的烦躁不安都是因为,没睡够或者没睡好这一真理。
柳敬亭起身去洗脸,恰好听到敲门声,于是踏着酒店的鞋托去开门,拉开门之后,看到唐南站在门外,右手仍旧举着做敲门动作,脸上却一副例行公事的表情。
“啊,你醒了?”唐南看到柳敬亭有些意外。
刚睡醒的柳敬亭怔了一下,恍然道:“噢,你来过很多次了?”
“对,要吃饭了,所以每次过来试探性地敲几下门。”
“真不好意思啊,”柳敬亭抓了一下脑袋,“谢谢,我换件衣服就下去。”
唐南点点头,看着柳敬亭踏着拖鞋一路小跑进屋换衣服的模样,脑中里莫名浮现出一种荒谬感,这位人畜无害、甚至入萌的少年居然一个帖子砸得一群高级水军嘴角流血,芳心大乱,违和感稍稍偏强。
柳敬亭随唐南一起到餐厅时,感到现场有种诡异的气氛,他小声问身边唐南道:“怎么我发现大家看我的眼神不对。是不是因为我太没礼貌?”
在这样一个场合下,柳敬亭特意小声跟自己说话,唐南十分没出息地感到一丝骄傲,笑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睡得还好吧?”
两人正小声说着话,忽然听到陆总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餐厅所有的编辑们都纷纷起身,陆艺筹、魏无知、韩朔伊水安一行人都到了。
“还好,被饿醒了。”柳敬亭笑道。
“你睡得好,只怕有人要睡不好了,”陆艺筹微笑说道。同时对着众人挥了挥手,“大家都坐吧。”
柳敬亭不动声色看着这一幕,心中不免轻叹:“看来,不论何种行业何种领域,等级之分总是或明或暗地存在着。”
“看了你的帖子。”众人刚一落座,伊水安率先开口。“十天后出新书?”
“噢。”柳敬亭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抱歉,没提前跟你商量,主要是有些生气。”
“就是说真有新书出来?”
柳敬亭点了点头。
“十天?”
柳敬亭依旧点头。
“主题,主题已经定好?”这个问题自然就是针对“以爱为题”所问。
柳敬亭持续点头,陆艺筹和魏无知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但是每个字他们都听得十分仔细。
“那,有存稿了吗?”伊水安说完,随即道:“请告诉我你有了。”
柳敬亭抱歉地,摇了摇头。
陆艺筹和魏无知各自调整了一下坐姿。陆艺筹刚要说话,服务员不合时宜地开始上菜。
安静稍顷,陆总轻咳一声,道:“题材还是武侠?”
“是。”
“应该是个短篇咯?”
柳敬亭大致估测了一下《白马啸西风》的字数,道:“中篇。”
陆艺筹表情古怪地沉默下来,魏无知适时顶上,问道:“一直还没来得及上网吧?”
柳敬亭微笑摇头,道:“不会是那个帖子给你们惹了什么麻烦吧?”
“不是,绝对不是,”魏无知一脸“怎么可能”的表情,笑道:“帖子是完全没问题的,只是——”
技术性地停顿,魏总编续道:“只是被有心之人过度利用了一下,所以现在的局面变得有些复杂。”
柳敬亭一脸好奇地看着魏总编,等待他的解释。
“大概就是之前那一批生事的人,他们在得知你十天之后出新书的消息后,开始自主地举行一些所谓的庆祝活动,大概意思就是让所有读者都记住,你是要十天之后发书,并且书的内容要包含爱情这一内核,”说到这,魏总编不屑地笑了一下,“他们用意还是很明显的,就是想把你架到火架上烤。”
“明白,釜底抽薪嘛。”柳敬亭无所谓接道。
“驾到火架上烤”和“釜底抽薪”本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含义,但此时却异曲同工地表达了一个意思。
魏无知不经意地跟陆艺筹交换了一下颜色,陆总笑道:“我们会在草原上待三到四天,小古,如果你没有存稿的话,完成这项任务,颇有几分难度。”
柳敬亭心中暗笑,想这两个中年男人绕了一大圈,无非就是想告诉自己,十天写一本书,而且还顶着这么大的舆论压力,是所谓“不能完成的任务。”
柳敬亭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陆艺筹,道:“陆总、魏总,你们请放心,我会提前三天把稿子交到你们手上,如果到时你们看了稿子仍觉得我在胡吹大气,再从长计议。”
“这么说,你只有七天?”伊水安停住筷子,皱眉问道。
“计划是这样的,七天完稿,留三天的时间给贵公司,无论做什么决策都会从容一点。”
“你有大纲?”
“没有。”
“有了腹稿?”
柳敬亭笑了笑,道:“故事一直在脑子里,打出来就行。”
柳敬亭说的是一句大实话,但听在在座各位的耳朵里,那乃是天才的自信。
陆艺筹忽然站起身,端着酒杯,用调羹轻轻地敲着杯檐,发出“当当当”地声音,餐厅的交谈声、说笑声很快被压了下去,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陆艺筹身上。
“十天之后,柳敬亭发新书,大家可以把消息放出去了!”
陆总话音一落,现场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不知是为了柳敬亭的新书,还是为陆总的讲话,或兼而有之。
“吃完饭,我给洪明打电话,十日之后,咱们一块赌一把。”
陆艺筹身为公司老总,见机决断自然不能拖泥带水,当他听到柳敬亭说“留三天时间给贵公司”的时候,已经做了决定。一则是因为,既然古庸生当初还留了三天时间给千红,那就说明他的确是准备充分,游刃有余;
另外一点是,他对千红的称呼改成“贵公司”,这三个字值得玩味,很可能古庸生在提醒自己,既然要合作,那就要对彼此有信心,无论如何,他现在是不愿意得罪古庸生的,哪怕是十天之后他输掉这次赌局。
柳敬亭自然没有想那么多,纯粹是顺口,如果柳陆两人能彼此看到对方的心里话,一定都会苦笑一声。
“谢谢陆总的信任。”柳敬亭无比诚恳道。
陆艺筹摆摆手,道:“是我要向你道歉,之前是有些担忧。”
“陆总是怕我损坏羽毛,我清楚的。”
“主要是这次他们做得太绝,手段下作了点。”
“正好省了一笔广告费。”
“是这样,哈哈,为新书走一个。”
满桌举杯,各自饮了一口,陆艺筹开始关心古庸生的新书,问:“新书是怎样一个故事?”
“哈哈,一个爱情故事。”
“仍是悲剧?”一直默不作声的匡衡突然问了一句。
“角度不同,看得结果就不同。”
“有个简单的尺度,男女主角有没有在一块,最后?”
柳敬亭笑道:“没有。”
“就是悲剧吗?不怕读者怨念更深?”
“我倒赞成坚持悲剧。”魏无知接道:“无数事实证明,刻意顺应读者,反而会距读者越来越远,读者希望看到的故事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一味从属,反而会被看轻。”
陆艺筹点了点头,两个老大都这么认为,别人自然不会再多说什么。
柳敬亭道:“悲剧也可以很美好,而且,如果能以一个没有大团圆的故事让他们心服口服,效果更佳。”
众人恍然,原来这个笑眯眯的高中生,早已算定好一切,这么想来,对十日之后的故事越发期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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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失恋这件小事
陆总魏总以及其他编辑告辞。
“小古等下,”韩朔叫住柳敬亭,“要不一起出去走走?”
柳敬亭欣然同意,虽然两个男人在这样一个浪漫的地方出去走走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
十一月份的草原,天气已经转寒,夜里更是冷意森然,柳敬亭和韩朔都下意识地裹紧衣服,并肩走在清冷的街道上。
“兄弟,你把我害惨了。”
刚走了一小段路,韩朔呵了一口气,苦笑说道。
“嗯?这话怎么说?”
“你可知道刚刚那个电话时谁打来的吗?”
“是,嫂子吧?”
韩朔惨然一笑,道:“是前嫂子。”
“啊?”
韩朔依旧摇头苦笑,沉默地走了几步,道:“在别人眼里,我张扬犀利,才华竖溢,乃是逍遥自在的风流才子,可是哪里有人知道我的辛酸。”
“这话可不像你的口吻。”
“你看吧,你们对我的认知已经定型,其实我也可以很薛慕亮的好吧?”
柳敬亭一笑而过,道:“这事情与我有关?”
“确切地说,与你那本白头发的女人有关。”
“这……”柳敬亭有些哭笑不得,“这从何说起?”
“半个月前,我女朋友买了你那本《白发魔女传》,然后一直看得津津有味,对立面的女主角推崇备至,认为她敢爱敢恨,读力自主,所以她决定效仿一下,要跟我来一场,说分就分的手。”
关于韩朔的风流,柳敬亭也是略有耳闻的,虽然女生多是偶尔取闹的姓子,但是绝不会因为一本书就要跟男朋友闹分手,微笑道:“确定是书的问题?”
韩朔停住脚步,微愕地看了柳敬亭一眼,随即叹了一口气,无奈道:“之前都是没有问题的,大家也能和平相处,现在……”
柳敬亭差点一口老血喷向茫茫黑夜,这家伙居然可以坦然自若地用“大家”这个词,太教人佩服了,不过这种事柳敬亭自然不会说破,只是心中不免腹诽一句:“您这分手,跟小说有半根鸡毛的关系呀!”
柳敬亭有些言不由衷地说:“女孩子闹小脾气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就是希望男朋友能多关注她们一下,不过我有个问题很好奇。”
“什么问题?”
“一般这种局面来说,感情怎么分配?”
韩朔大笑,道:“时间和钱分配好,就一切ok。”
柳敬亭继续采访道:“那有没有等级之分呢,比如哪个更喜欢一些,哪个只是调剂?”
韩朔敛起笑意,道:“当然是要走的那一个更重要,否则她又怎么会闹着离开呢?”
“所谓,失去的才是最珍惜?”
韩朔轻轻点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按照他的姓格,一般来说,自己的女人跟自己闹别扭,不该这么心烦,虽说今晚喝了点酒,但是当着自己比较欣赏的新一代更年轻作者的面,他的表现还是稍显不够潇洒。
或许不是因为失去的才最珍惜,而是她本来就是自己最珍惜的那个吧?
这是韩朔的失恋。
……
次曰,千红编辑以及旗下相关作者一行人,在陆艺筹的带领下,开始游览草原,其实十一月份并非看草原和骑马的最佳时节,天寒地冻,冰雪封原。
伊水安曾提议夏末或者早秋过来,那时就可以看一望无际的离离草原,终究因诸事耽搁,拖到现在。
天苍野茫的大草原虽然看不到,巍峨雪山俯瞰连绵雪丘的景色也别有韵味,至于群马踏雪而奔,在一望无际的草原纵意飞驰的场景,也是十分壮观,看得人心旷神怡。
“今晚我们住帐篷,亲自感受一下草原的夜景。”陆艺筹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大家脸上都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大家自由活动吧,中午十一点半还在这个
地方集合,一起去吃异域大餐。”
大家欢快地自行组队,穿着厚厚的棉衣,踩着冰草笨拙地去寻觅自己喜欢的景点,三三两两,指指点点,时而拍照,时而扔两个雪球,欢声笑语飞出来几乎都要被凝结成冰块。
“城市或者山野草林,你们怎么选?”
匡衡跟在几个作者后面,看着远处的雪景,大声问道,众人驻足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我是说,让你们选一个居住的地方,你们选城市还是选这种地方,或者说,城市还是僻静的乡村?”
“乡村贴近自然,空气好,水清,比较适合写作。”有作者回答道。
“而且能避开钢筋混凝土的环绕,入眼青山绿水,容易使人心静。”
柳敬亭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走着,安静地听着,走在一旁的伊水安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怎么说这个问题?”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对自然有份亲近之感,特别是写作者,我记得你之前接受采访时,说自己会选一些偏远的地方写书。”
伊水安微微颔首,道:“或者是个人癖好,心态问题。”
柳敬亭还要说话,却听匡衡道:“我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如何喜欢乡村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在那里居住超过一个月,这种地方适合短居,不适合长住,特别是对上班族来说,缺水,没网,偶尔断电,想买个泡面都要驱车几公里去镇上超市,至于上班就更麻烦了。”
“那个时候,他们就深刻地察觉住在城市里的种种优点,如果说钢筋混凝土太过冰冷的话,可是夜晚接到两旁的路灯,店铺的广告牌散发出的光芒,不也透露着一丝丝温暖吗?”
大家没有就这个话题做深入讨论,对匡衡的话自然也是有保留的认可,然后话题又转移到草原冬季开发的问题上,说到滑雪,说到温泉,说到冬季赛马,篝火晚会等等。
聊天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偌大一个草原,只逛了一小段,已经到了集合的时候,午饭少不了羊杂汤,羊肉,羊奶等一系列出在羊身上的食物。
“包括这种食物,我们也是吃一次两次好吃,多了肯定会不习惯。”匡衡还在论证着自己的观点,这时,大家隐隐觉得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午饭之后,众人一起去拜访了当地居民,听他们讲当地习俗以及一些流传在草原上的美丽的神话。
这个时候,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几个编辑承受不住寒冷的天气,开始头疼发烧,只好遗憾地返回酒店,剩下的则要开始选自己晚上要住的帐篷。
草原人民好客是天下皆知的事情,所以找帐篷进行的十分顺利,柳敬亭和伊水安还成了邻居。
……
“昨天下车的时候,你似乎有话要跟我说?”
晚饭后,柳敬亭和伊水安坐在帐篷里聊天,伊水安想到柳敬亭那天欲言又止的样子,问道。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一个很八卦的问题,”可能是身处这样一个地方,心境也发生了变化,似乎距俗世已远,提到这样的问题也不再是什么尴尬的事情,“比如你是怎样进行一段感情,怎样处理感情这些。”
“和普通女人一样。”伊水安淡然道。
“可是普通女人分手之后,却不是你这种表现。”
“你怎么知道?”伊水安眼里散发出智慧的光芒,“她们只是没让你看到而已。”
柳敬亭点头,然后进入一段和谐的沉默,之后,伊水安娓娓讲述自己的感情故事:
“我之前在广告公司工作,他跟我是同事,是我们小组的组长,”即便重新提起自己的前男友,伊水安的脸上表情依旧没有起任何波澜,“风度翩翩,谈吐幽默,工作能力极强。”
柳敬亭心道:“没有这样出色,如何能入你法眼?”
“感情开始得很突兀其实,大约是三年前的某天,我们小组一起完成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单子,那天下班后他邀请我们小组的人去看电影,结果,”伊水安轻轻笑了一下,“结果显而易见,只有我跟他两个人到了电影院,当时我立即明白这是他有意的安排。”
柳敬亭
点评道:“手法常见,但是却有效,他是非常了解你。”
伊水安点头,续道:“从电影院出来后,我们便牵了手,过程中他有多次试探,而我没有拒绝。”
柳敬亭点头表示明白。
“再后来,我从公司辞职,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适合职场,于是我开始专职写专栏,接一些约稿,接着就是出书,其实我从未料到自己的书会达到今天这样的发行量。”
“是,从开始就抱着写书发财想法的写手,反而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吃力。”
伊水安“嗯”了一声,接着说:“我们的曰子过得很平静,正是那种我希望的生活,没有大波澜,却有小温馨,自我感觉,那会是一段静水深流,能持久的感情,心里曰渐重视和珍惜起来。”
说到这里,伊水安如月色一般沉静的脸上,第一次出现黯然的神色。
“他因为工作能力比较突出,开始升职加薪,随之,工作的时间越来越多,一个礼拜总有三天左右夜不归宿的应酬,我自认为了解广告这个行业,心里对他也是百分百相信,而且,自己写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所以对此并无怨言。”
柳敬亭轻声道:“这里应该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了?”
伊水安轻声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他不是那样的人,现在我仍然这么认为。”
“那你们?”
“问题应该出现在最初,后来仔细想想,我们从一开始就没能真正进入到这段感情中,当初之所以在一块,应是被彼此的表象所干扰,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后来得以维持,是因为我们几乎没有去干涉这段关系。”
“你写作,他工作?”
“对,那天晚上,我恰好卡文,卡得一塌糊涂,一个字写不出来,趴桌子上哭了一会,然后给他打电话,恰好那晚他没有去见客户,也没有加班,他让我下楼到附近一家咖啡店找他。”
此时,柳敬亭猛然发现,伊水安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流出了眼泪,眼泪顺着白皙的脸颊静静滑下,落到面前的桌子上。
“到了地方,我才发现,等我的不是他一个人。”伊水安从衣服里掏出手帕,轻轻把眼泪抹去。
都是故事堆里打滚的人,柳敬亭自然知道伊水安讲的是什么意思,“他,他有了新女朋友?”
“那个时候还不是,”伊水安重新恢复平静,抱歉道:“其实对分手的事情我已经释怀,只是情绪到了,难免这样。”
“了解。”
“前面跟你说过,他是一个极有风度的人,他不会做脚踏两只船的事情,他当着那个女孩的面跟我坦白,他们已经深爱上对方,请求我成全和原谅。”
柳敬亭不以为然地摇头,但是没有说什么,伊水安怔了片刻,为这个故事结尾:“我没有说成全的话或者原谅什么的,简单地对他们点点头,告诉他不要忘记去取东西,然后离开了咖啡店,之后,我离开那间屋子去南方住了一个月,彼此再没见过面。”
伊水安的故事说完之后,突然听到一阵鸟叫,那声音婉转凄凉,又饱含甜蜜深情,在这样的黑夜中显得尤其令人心动。
柳敬亭兴奋叫道:“天铃鸟!”
第七十四章动笔(上)
“天铃鸟?”伊水安瞧着柳敬亭,流露出些许困惑。
“是啊,你刚才没听到有鸟在叫?”
伊水安摇头,对柳敬亭这样的反应隐隐有些不满,毕竟她在说自己的一段伤心往事,他在这个时候去关心一只鸟,显得特别没有礼貌。
“据说,许久之前,草原有一位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姑娘,后来因为她的情郎不爱她,伤心死了,化成会唱歌的天铃鸟,不过天铃鸟一般不会在冬天的夜里唱歌,除非她们有什么伤心的事情要倾吐,或者听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
柳敬亭这段关于天铃鸟的“据说”,自然是来自《白马啸西风》,书中描写女主角李文秀初次听到这种鸟鸣,就被吸引,实际上这自然是作者有意做的一个隐喻。
李文秀第一次听到天铃鸟唱歌的时候,就注定了后来的命运,当时她计爷爷叹着气告诉她:“世界上有许多事,你小孩子是不懂的。”
结果小女孩长大之后,不仅懂了,而且亲身验证了。
伊水安当然没有听说过天铃鸟,认为这是对方拐着弯安慰自己,皱着鼻子道:“好粗暴的一个隐喻,另外,只听说过草原上有百灵鸟,从来没听过什么天铃鸟,不会又是你的杜撰吧?”
“十日之后,自见分晓。”柳敬亭卖个关子,也算是侧面回答了伊水安的问题。
实际上,当初看《白马啸西风》,这只天铃鸟的歌声也跟自己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刚在听伊水安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心中莫名联想到那个故事,所以。刚才那声悦耳的鸟叫很可能是自己幻听。
伊水安盯了柳敬亭半晌,微讶道:“你居然是来到草原才开始构思新故事?”
“碰巧而已。”
“故事本身就和草原有关?”
“你应该也有这种经验啊,写作者正在创作的故事,与现实世界正在或将要发生的事情重合,写作者虚构的名字,在现实世界存在,写作者设定的背景和将去的地方契合,如此种种,应该都是常见的现象。”
伊水安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顺口问道:“你刚才说那只天铃鸟是一个被情郎抛弃的女子变的,你之前又说新小说坚持悲剧的风格,这么一联系,这只鸟不会就是你的女主角吧?”
柳敬亭微笑摇头,复又点头。道:“既是又不是。”
伊水安略一沉思,随即恍然。道:“又是。象征?”
柳敬亭点头。
伊水安淡淡一笑,没做任何点评,尽管她见过《七剑》和《白发》,深知柳敬亭的实力,但是她对柳敬亭的“十日之约”仍持保留态度,听了柳敬亭关于天铃鸟、象征这一类的设定之后。越发觉得这个故事凶多吉少,按照此时的舆论走向,新书若无十分亮眼和突出的地方,必然会被蓄谋已久的水军们践踏到体无完肤。
不过。伊水安肯定不会说任何一句泼冷水的话,虽然她总说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但是这不代表她不懂人心,比如这一次,她心里十分清楚,陆总和千红是明知山有板砖往下飞,偏偏硬着头皮往上冲,重要的不是输赢,而是态度。
两人又关于小说聊了一会,柳敬亭起身告辞,将要出帐篷时,伊水安忽道:“很高兴认识你,很高兴你能来草原,很高兴跟你聊天。”
“彼此彼此。”柳敬亭洒然一笑,转身出去。
……
“彼此彼此。”
在柳敬亭跟伊水安告别的时候,距这座帐篷千里之外的一栋大学男生宿舍里,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满脸荡漾着笑意,在wc上敲着这几个字,一秒钟之前,和他聊天的“白天黑夜”跟他说了句“晚安”,他这么回复道。
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是终究不能在对方已经说晚安的情况下继续打扰,事实上,因为这场聊天,他已经耽误很长一段时间,按照惯例,这个时候他本来应该出现在各大论坛上,率领着一众同行,依照雇主给的要求,对那个叫古庸生的可怜武侠小说作者进行围剿。
作为“反古小组”(他们此次行动叫做“反古行动”)的组长,他需要对此刻的舆论趋势进行判断,布置相应的任务,跟组里其他几位高段位的组员商量该如何结束今天的行动。
因为这次的几个合作伙伴水平普遍偏高,执行能力出乎意料的强大,其中有两个组员,不仅文笔好得令自己咋舌,对内幕的掌握也细致详尽,显然是业内人士。
在这样出色队友的配合下,之前布置的几个任务都完成得非常漂亮,庆祝新书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读者们的热情很高,而关于爱的征文比赛,也陆陆续续地有人投稿。
整个论坛呈现着一派祥和热闹的氛围,大家都在等着十天之后古庸生的新书,这种期待感,随着时间的推进而日益增加,没有人去在意着在这和谐的表面下有什么阴谋和暗流在悄悄进行着。
说起来,“不吐不快”对古庸生和他的小说完全没有个人好恶之感,他从头至尾也只看了那个参加比赛,红极一时的《越女剑》,看完之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喜欢还是讨厌,最多就是增加一下他在论坛里的谈资。
今天的没什么特别的任务,无非就是对开始的几个活动进行巩固,再不动声色地水几句期待之类的话,比如,不着痕迹地来一句“真的很好奇,这次古大大新书会有几个女主角,我觉得古大写女性角色非常见功底”,或者直接说“还有九天,真的等不及了呢,好希望时间快点过呦。”
到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不吐不快照例发一个晚安倒计时贴:距古大大新书发布还有八天,大家注意队形。
发完这个帖子,开始刷新,半个小时后,会有十几个跟帖,然后满意地推出论坛,由一个水军变成正常的大学生。
打开wc,在好友列表找“白天黑夜”的身影,看她的头像是否还在亮着,让他感到激动的是,她果然还没有下线,同一瞬间,一股莫大的失落感袭向心头。
一个小时之前她就跟自己说了晚安了,为什么现在还在?
鼓起巨大的勇气,以最自然的语气问道:“还没睡啊,美女熬夜可是会有熊猫眼的哦,而且对皮肤的损害也很大。”
十秒钟过去,没回,“她可能没看到”,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半分钟过去,没回,“她可能在看电视剧”;
五分钟过去,,仍然没回,“应该是去洗刷了吧”;
十分钟,半小时……屏幕里的头像突然灰了下来,终于彻底死心,“可能是早睡着了,嗨,室友帮她把电脑关了。”
这么安慰自己一通后,顺手打开空间,看到那个熟悉的网名在十分钟之前更新了一条最新状态:“喜欢这样的夜,这样的交谈,晚安!”
仿佛寒冬腊月,一盆冰水从头上浇下来。
“她在,一直都在!可是为什么不回自己的留言?”
“这样的交谈是怎样的交谈?跟谁交谈?交谈了什么?”
这些问题如同一根根冰锥刺向自己,然后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惊喜地想到一件事,她说的不就是跟自己的交谈吗?
有了这个突破口之后,其他的事情变得顺理成章起来,她一定是看到了自己的留言,脸上的表情的应该是甜蜜的,幸福的,同时带着一点害羞,所以她没有回复,但是心里的甜蜜感又遮掩不住,所以临睡觉之前发了这么一个状态。
“一定是这样!”男生信心十足地跟自己说道。
……
“喂,有人没?老娘光棍节的文章终于赶出来了,求赞美!”
凌晨三点,《鼎小说》顶级畅销作者、校园小说女王洛暗完成了一篇一万余字的短篇小说,打了鸡血一样地在安静的作者群里抛出一句话。
一分钟之后,薛慕亮发了一个撒花的表情,洛暗吓了一跳,问:“薛总还没睡?”
“你也没睡,恭喜完稿,我的稿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我能说喜闻乐见吗?”
薛慕亮发了一个卖萌的委屈表情,这个时候,公司另一个巨头申由也突然冒泡:“还差一千五百字,写得我想吐,真想写一句,男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后结束掉。”
“美由,你写的是大团圆结局?”洛暗问。
“是啊,不是要传递正能量吗?”
“你觉得在光棍节那天让他们喜剧,会不会让那些单身的作者太悲剧?”
“没事,有人可喜欢写悲剧呢,我们不用坚持这个。”薛慕亮插话道。
洛暗和申由自然知道这个“有人”是谁,略微沉默了一下,洛暗谨慎问道:“你们觉得十天,有可能吗?”
“他现在已经被压在水底,而且水还在不断增加,所以这跟往常还不一样,大家的期望值都已经被调到临界点,即便他发挥出正常水平,最终都逃不了被读者口水淹没的事实。”
“求仁得仁。”薛慕亮打出四个字,虽然两个女作者都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她们可以想象得到她们老板的那种冷酷模样。
薛慕亮似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四个字说得太没有风度,补充了一句:
“看他究竟能写出什么来吧。”(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动笔(下)
除了千红上上下下的编辑、翘首以盼的读者、坐等收割战果的水军以及千红的竞争对手之外,还有另外一些人在关注着古庸生的新书,比如刚看完《白发魔女传》的陈石让教授,比如同样在进行武侠小说创作的断刀和琴瑟,再比如申由、洛暗一类的畅销作者,当然,更多的还是围观看戏的网友。
“情孽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书里面提出这个概念,但是可以挖掘得更深一些,或者说更细致一些,”陈教授在课堂上从来不避讳谈论武侠作者古庸生,“爱而不得也可以升华成人类某些共有之无奈,希望新书能有所补充。”
陈教授做文学研究,阅读文本自然有自己的一套体系,跳出故事情节,捕捉作者的言外之意,归纳文字的共通之处,依据已有的文学理论进行分析,或者重新发掘新的文字规律,这些套路对他来说,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习惯成自然。
当然,老师喜欢不代表学生们都要跟着喜欢,陈教授有几个研究生学生本着“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想法,始终对武侠小说“这种东西”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陈教授也不做强求,只是提醒一句,做文学研究不能太挑剔文本,而这些学生表面上虽然恭敬点头,心中却无法把武侠小说归类到“文本”这个概念上。
观念这种东西,一旦形成,改变起来就很难,除非某天会出现一部令全民交口,无可厚非的作品。
断刀和申由的关注更加理所当然,他们曾经试图跟古庸生打一下擂台,结果被那本《白发魔女传》震得无话可说,心服口服。这一次古庸生放出豪言,无论是出于哪种心态,他们都有围观的理由。
“现在给你十天的时间,给你一个命题,你能写出什么样的故事?”
琴瑟跟断刀聊wc时,抛出这个问题。
“看状态吧,如果状态好的话,自认为还是能写出一个不错的短篇,毕竟当初同时给十几家杂志、画报写过稿子,手快这个优点。我还是有信心的。”
“如果面对古庸生这种局面呢?一样的舆论氛围下,你觉得能保证几层功力?”
断刀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毕竟这种事情没有发生,谁也无法预料,而且作为一个自信的作者。他向来没有贬低自己抬高他人的习惯。
“他敢说那种话,肯定是事先有了准备。之前发《白发魔女传》也是一样。其实不难理解,上一本书一味低调,这一本书如此高调,陆艺筹浸淫出版界这么多年,这些手段早已玩得纯熟。”
“不过我听说千红的那帮编辑们现在都在西北看雪山,古庸生一块去的。看古庸生的帖子和千红之后的应对,应该没有事先商量。”
断刀还是有些不以为然,回了一个笑脸,这个话题就此结束。和所有类似讨论一样,在书没出来之前,谁也没有定论,全是自行猜测。
琴瑟在心里做了一个数据化预估,除非古庸生的实力高出自己十倍甚至更多,否则他这一次肯定逃不掉被读者群嘲的结局,这个判断和申由如出一辙,毕竟都是女作者,没有断刀、薛慕亮那种隐隐的自我对比和嫉妒,心中既有期待更有担忧。
……
“大叔这次太招摇了,早就看出他是个闷骚的家伙。”
上午下课之后,王芊芊和宫承恩像往常一样,一起去食堂吃饭,王芊芊语带嘲讽,笑逐颜开地评论起古庸生那条“再试牛刀”的帖子。
“应该是千红预热古少新书的一种手段,”宫承恩生于传媒世家,对这种炒新作品的手法耳熟能详,“不过难得古少那么配合。”
“绝对不是!”王芊芊欢快地摇着头,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你觉得他会去配合出版公司宣传新书吗?他才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人,早跟你说过,他是一个‘纯洁正太其外,闷骚大叔其中’的典型代表人物,你看现在有多少人在等着看他笑话,到时肯定会被他狠狠地扇一巴掌,不信你现在打他电话,他现在估计一个人正乐得不行。”
宫承恩有些难以理解,道:“你怎么能肯定他会一击即中?不要被网络上的言论迷惑,我感觉这次万众一心的局面有点假,若不是千红幕后操作,就是有人在恶意制造言论,要对他新书进行捧杀。”
王芊芊不屑道:“自取其辱而已,对了,这次你们兄弟两不准备出手了吗?”
“《越女剑》还没做出来,《白发魔女传》也刚刚立项,现在没有任何数据能证明我们这样的做法会成功,所以目前的重心主要放在这两个项目上。”
王芊芊道:“《越女剑》如果不能成功,九层的责任在我,到时候我会帮你去求弥琥姐,让她吩咐大叔专门给你写个武侠剧本。”
“对了,说起来,那天你到底跟弥琥说了什么?”
“这是女孩子之间的秘密,无论如何总之,《越女剑》是我欠你的。”
“未必就不能成功啊,而且我也一直跟着这个项目,如果败了,也是我们一起承担。”
相比于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宫承恩反而有些期待能跟王芊芊一起承担一次共同的失败,所谓患难见真情,这种高成本恋爱方式,绝对不是一般人能玩起的。
“这个不是重点,”王芊芊突然想到什么,没有说完这句话,转换话题道:“晚上问问弥琥姐,大叔新书要写什么。”
……
弥琥这个时候也刚好下课,这几天她心情非常郁闷,那个家伙到了草原之后,几乎把自己给忘了,来了条短信,寥寥几个字,极尽敷衍之能事。最让她无法不能忍的是,他居然在不跟自己商量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发了一个帖子,他要干什么?他之前一个字都没提过要写新书啊。
这种不参与感让弥琥十分不开心,作为惩罚,她决定整整一天不跟跟柳敬亭联系,即便柳敬亭主动短信或者电话过来,她也不会回复。
为了确保这个惩罚的有效性,在上课、自习的时候,他不时把手机拿出来查验一下。当她发现柳敬亭在受惩罚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发短信过来主动认错之后,这种不开心反而成倍增加,然后她愤然关机。
下了晚自习之后,弥琥拿出手机。本着只是看时间的原则开机,然后看到几个未接电话和未读短信。心中的郁闷去了一半。但是当她打开短信和未接电话时,无比失望和更加愤怒地发现,来电和短信没有一个是来自柳敬亭那个良心被牧羊犬掏吃的混蛋。
短信是《大江湖》编辑部前总编、自己的编辑启蒙老师周道然发过来的,他现在已经是国内一流时尚杂志《风尚》的文字总监,发短信给弥琥的意思是,希望能通过她联系到古庸生。做一个人物专访。
弥琥拨通周道然的电话。
“喂,总编,刚才在上晚自习,没接到电话。”
离开《大江湖》之后。两人的身份都发生了变化,但是称呼却已经习惯下来。
“我想到了,高三就是这样。”
“那个,您说要采访古庸生的事情……”
“对啊,就是因为他那封战书,难得他又有兴致出来讲两句,我就想着可以做个专访,让他一次说个够。”
“可是总编,嗯
,我怕他不会答应,我帮你传话没问题的,不过他那个人跟别人不一样,有点任性、清高,自以为是。”
弥琥现在正在生柳敬亭的气,当然不会错过这个痛斥他的机会。
周道然作为过来人,大致能从弥琥的语气中捕捉到一些别的信息,温声问道:“吵架了?”
弥琥一怔,这才意识到刚才的语气有些过激,忙解释道:“没有,总编您也知道他的,那个样子,对了,这事情你可以通过千红啊,他们要给作者推新书,估计不会拒绝。”
周道然笑道:“这才是这件事最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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