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羁天师 第 15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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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是不会清楚它父亲到底怕些什么的,它朝马啸风问了声好,然后就大大方方地走进了房子里。

    继狸力鹿蜀之后,嚣带着自己大难不死的孩子也来了,它还专门带来了自己种的水果,这些由妖怪精心培育的水果比市面上买得到的要美味得多,郑悦昔只试了一个梨子,就死缠着嚣这水果是在哪里买的。

    最后,胡小仙拎着一瓶自制的梅酒过来了,地狼本来对狐狸的酒不屑一顾,但胡小仙打开酒瓶子的瓶盖后,马啸风整间公寓就飘起了酒的幽香,地狼闭着眼睛吸入几口空气后,就冲进厨房里拿了一个大碗出来让狐狸给它倒,胡小仙一早在瓶子里施了法术,这酒瓶子的容量决不止它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少,胡小仙给地狼倒了一碗,瓶子里的酒却丝毫未少,让郑悦昔频频称奇的时候,也让马啸风担心得不行。

    晚餐在七点钟的时候正式开始,看着一餐桌上琳琅满目的菜肴,马啸风觉得自己是小看了朱小小,这一桌满汉全席即使是出于大牌厨师,基本上也就这个样子了,郑悦昔更是吃得赞叹不已,直问朱小小有没有兴趣投身饮食业,可惜的是,朱小小的兴趣是看遍人间的动画片、连续剧、电影还有游戏,这大概要花去她许多年的时候,但对于寿元绵长的毕方来说,一百年对它们来说也就是眨眼的功夫,朱小小才不会在乎这么一点时间。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特别是地狼,它吃得最高兴,吃完后便当场宣布,它决定以后每个月过一次生日,不知道内情的人(妖怪)自是无视,而朱小小则表示要再这桌菜,让地狼等一百年后再说,地狼虽然觉得时间有点长,但它还是愿意等的,看它认真的样子,郑悦昔直说马啸风这朋友真会开玩笑,马啸风只能在心里对她说,地狼其实是说真的。

    饭后,胡小仙给每个人(妖怪)满上一杯梅酒,郑悦昔浅尝一口,觉得这酒带着一点甜、一点辣,还有梅的一点酸,味道非常不错,就端起杯子来喝了个精光,还问胡小仙再要一杯,胡小仙笑着给她满上,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也像是在恶作剧。

    狐妖幔拿肪扑淙豢煽冢缶⑹悖硇シ绾攘艘槐途醯玫ぬ镆黄鹑龋钡剿昧榱矫槐痪破嫌浚垂壑T梦簦从捎诹嗔奖墓叵担丫瘟撤⒑欤艘丫砹肆叱桑怂底砹说呐俗蠲溃饣八档貌徊睿丫茸砹司频闹T梦簦遣皇ぞ屏Φ淖硖绕绞倍嗔艘环蒎模寐硇シ缈吹媚康煽诖簟?br />

    然后他决定马上送郑悦昔回家,让一个女人一窝妖怪呆在一起本来就不怎么安全,何况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女人,于是马啸风扶起郑悦昔,交待胡小仙看住地狼,别让它和朱小小打架后,马啸风才放心地扶着郑悦昔离开。

    郑悦昔住的是怀柔路的丽安公寓,住在这公寓里的十有八九是单身的女性白领,因此公寓的保全系统相当完善,马啸风送着郑悦昔回家,在公寓大门处又是登记身份证又是盘问的,弄了半天才让马啸风开车进去,等到马啸风把已经醉成烂泥的郑悦昔抱进公寓里去的时候,已经快十点钟了。

    由于刚才要抱着郑悦昔进来,马啸风腾不出手来开灯,现在把这女强人放到了床上,他想开灯时又怕惊醒了郑悦昔,看着她一睡到床上,就抱着睡枕猫起身体的样子,马啸风觉得她现在要比平时可爱多了。

    马啸风用手弹了弹她那红艳似火的脸蛋,说了声“晚安”,就拉过床上的被子要给她盖上,谁知前一刻还睡得好端端的郑悦昔,下一刻却不老实起来,她猛地翻了一个身,手刚好碰到马啸风的腰,大概睡梦中的她以为那是她的睡枕,郑悦昔手上一用力,竟把马啸风扯了过来。

    马啸风一个立足不稳就摔到了床上,刚好压在郑悦昔的身上,两人的嘴巴相距不到五公分,郑悦昔呼吸稍微不顺,便微张着嘴,吐气如兰地冲着马啸风吹气,马啸风看着那张引人犯罪的小嘴,心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烧,再加上郑悦昔平时一付高高在上的女强人模样,更让人泛起想把她征服的欲望,现在美人就在自己的身下,马啸风脑袋一热,就要吻上去。

    顿时,暗室里的温度立刻升高,幽香暗涌。

    但这一吻,却终究是没有进行到底。

    最后马啸风还是从郑悦昔的身上爬了起来,然后给了自己一巴掌说:“趁人之危,算什么男人。”

    一巴掌甩过后,马啸风只觉得全身的欲火也被这一巴掌给甩掉了,他看着郑悦昔苦笑着说:“你这家伙睡得倒香,难为我差点就晚节不保了。”

    他连忙把被子把这差点让他“晚节不保”的美女盖住,省得看着她又想入非非了,做完这一切,马啸风刚要离开,手机却拼命地叫了起来,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让郑悦昔翻了个身,马啸风连忙拿着手机走到大厅里,才接听了起来。

    “喂,是啸风吗?”

    那是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透着着急的感觉,声音很熟悉,马啸风很容易地辩别出来。

    “周总,怎么是您?”

    那是周德安的声音,马啸风很奇怪怎么这么晚了,这个日理万机的周氏企业总裁还有时间给他打电话。

    “啸风啊,麻烦你马上过来一趟可好,阿民他,阿民他可能出事了。”

    第四集 破军

    第四章 … 三封电报

    (深夜来更新,召唤收藏和鲜花啊,大家多多支持撒!!)

    周德安可以说是建安市的一个传奇人物,二十年前,刚值建安市的经济在腾飞的时候,周德安出现了,他在建安市里投下巨资兴建了周氏制药厂,然后在十年间,把制药厂变成了周氏集团,拥有资产上百亿,俨然已成一方权贵。

    但周德安这个人富则富矣,却难得的没有一分富人的架子,不仅在集团内部的名声极好,就算是在建安市内,那也是出了名的善长仁翁,马啸风和他的认识,缘于五年前,他那酷好冒险的小儿子周民不知从哪里惹来了极厉害的鬼物,闹得周府上下不得安生,周德安请遍了大江南北的所谓高人,却于事无补,除了一位游方的和尚赠以一小金钟,凭着金钟上的佛力保得周家平安,却无法驱鬼散邪。

    直到马啸风的到来。

    马啸风来到建安市后,凭着他的本事,出色地完成了几次委托,让他的名气在富人圈里渐渐打了开来,周德安本来也没有看好还是毛头小子一个的马啸风,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他还是请马啸风到府里走了一遭。

    马啸风才到府中,那鬼物受他的灵力吸引,便迫不及待地想杀掉马啸风好吸取他的灵力,却没想到,马啸风手里那把夜叉不仅对妖怪有作用,连飘渺无形的鬼物照样能够大卸八块,最后那鬼物真的被大卸八块了,马啸风见它动辄伤人性命,手下也不留情,直接把它砍得魂飞魄散,周德安见状,马上把他奉为座上宾,一有什么玄学上的问题便向马啸风请教,为此,马啸风还得了不少咨询费。

    这么几年下来,周德安虽然没再委托马啸风办过什么事情,却没少为他介绍过“生意”,有钱人对于风水玄学一说甚为着迷,因此有了周德安这层关系后,马啸风这几年才混得风声水起。

    眼下见周德安急于见他,马啸风哪有不允的道理,和周德安说了声“马上到”之后,他就勿勿地离开郑悦昔的家。

    周府书房中,周德安神情委顿地坐在椅子上,不断地哀声叹气。

    他的妻子李氏死得早,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周平听话懂事,知道自己要迟早要撑起整个周氏王国的人,因此周平从学生时代开始,便表现得很上进,毕业后在周德安的安排下,以普通职员的身份加入周氏企业,经过五年的打拼,周平靠着自己的能力升上了总经理助理的位置,见大儿子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周德安才向众人公布周平是他儿子的事情,并宣布周平将在他自己六十岁之时全权接掌周氏企业,此事在当时曾经轰动一时,但周平的能力是众人有目共睹的,就连当年随着周德安打拼的开国功臣们,也对这个世侄的能力毫无怀疑,因此,周平也是周德安最放心的儿子。

    周德安不能放心的是小儿子周民,这个和他大哥性格完全不同的小儿子,从小就没少周德安少操过一份心,不同于周平的内敛稳重,周民简直就像一只坐不住的猴子,喜欢满世界乱跑,就算是在国内读书的时候,一到放假的时候,周民就会召集一帮“驴友”,然后尽往深山老林里钻,有一次,那会正迷上盗墓的周民,在黄河边上不小心挖到一个古墓,那古墓由于风水葬穴的问题,致使葬于其间的先人无法投胎转生,而积累了百年怨气之后成为了只厉鬼,周民把它的墓挖开,破了风水格局,让厉鬼得以脱出古墓,更被它附于物具之上带回了周府,要不是马啸风出现,那只厉鬼大概会把周家害惨了,所以在周德安的眼里,周民这小儿子就是一惹祸精,因此当周民高中毕业后,周德安干脆把他送到国外去,不想周民一到国外,却如鱼入海,更是任意妄为,毕业后还组建了自己的考古队,专门挖先人的古墓。

    现在,周德安的大腿上摆着三封电报,里面道出了周民最近挖墓又挖出麻烦来了,这能不让周德安长嘘短叹吗?

    看着自己的父亲愁眉不展,陪在身边的大儿子周平握着父亲的手说:“爸,你别太担心了,马先生这些年给咱家捉鬼驱魔的本事你是看到的,这一次,他肯定也能帮阿民摆平这事。”

    说到周民,周德安一脸的愁眉变成了怒目,他用力一拍身边的桌子,恼怒地说:“这小子也真不懂事,叫他回来学你做生意,他不肯,非要在外面胡闹,好了,现在闹出事来了,还要我给他擦屁股,我,我…”

    说到后来,周德安的怒气又化为了自责:“哎,这也怨我,你母亲走得早,我又光顾着做生意,对你们照顾不到,还好阿平你懂事,不像阿民那样胡闹。”

    “爸,别说了。”周平安慰着父亲:“你对我们两兄弟已经付出了够多,我相信阿民也是知道的,只是他现在还年轻,不想被我们束缚着,我相信他在周氏需要他的时候,阿民会回来的。”

    周德安拿起几封电报说:“我现在只希望小马能够帮我把阿民平安地带回来,只要阿民能回来,以后我说什么也不准他四处乱跑了。”

    此时,下人来报,说马啸风已经到了,周德安连忙让下人请他来书房。

    当马啸风走进书房的时候,看到周氏父子脸上愁眉不展的样子,忙问何事,周德安嘀咕了一声:“还不是阿民这个惹祸精,这个小子现在越来越能惹祸了,这是他这三个月来打给我的三封电报,你看一看吧。”

    马啸风好奇地接了过来,按照电报上的日期分先后读了起来。

    第一封电报只有数行字,主要写周民无意中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发现了一座古城,现在正在召集人员准备对古城进行挖掘,从字里行间中,可以看出周民当时的兴奋之情,但马啸风却看得大摇其头,无论是哪里,像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里,都充斥着未知的危险,这些危险可能是机关,但更多的可能来自于非人生物,这些非人生物可能是守护者,也可能是它们把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当成了巢穴,你可以想像当一个人被缩小后抛进蚂蚁窝后会遭遇什么,肯定会给工蚁兵蚁什么的撕成碎片,因为没有一样生物喜欢别人闯进自己的家,包括人类。

    第二封电报则是上个月月尾的,在这封电报里,周民同样洋溢着兴奋的情感,他告诉周德安,他在古城里挖到一顶王冠,那是古城里唯一保存完好的东西,王冠以不知名的金属制成,据专家鉴定,这顶王冠至少有五千年的历史了,这顶王冠造型古朴,金属表面经过了多种工艺的处理,显得光可鉴人,但五千年前的人类还无法掌握如此复杂的加工工艺才对,因此这顶王冠无论从考古的意义,还是从其本身的价值来说,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周民在电报中提及,他准备拿这顶王冠到英国伦敦召开记者招待会,并公开拍卖王冠,他要将拍卖所得的钱用以支持他以后的考古行动。

    看到这里,马啸风基本上可以确定周民一定遇上麻烦了,凡是古物这种东西,非有德者不能居之,但凡有古物出土,都会给发现者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有些是来自垂涎于古物的人,有些则由于古物本身的灵气引起了非人生物的注意,总之,还是应了那句话,匹夫无罪,怀宝其罪。

    果然,当马啸风展开第三封电报的时候,一种浓郁的不安透过纸张传到了马啸风的心里,周民在电报里表现出极度的不安,他在电报中指出,他现在美曰其名说是被保护起来,但他自我感觉是被人软禁着,他为了能够出来打一封电报,已经找遍了借口,可即使是在城里走动,他也有种被监视的感觉,在信里他写道“他们的眼睛无处不在,特别是在晚上,我感觉无数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听到住在我隔壁房间听它们,总会传来吸吮液体的声音,那种声音听来恐怖极了,爸,我不知道它们是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总之,我现在很危险,请派人来救我,我想马先生会是最好的人选,他是对付那些东西的专业人士。”,信的最后,周民表现出迫切要回国的意思,而且信中用到的“它们”两字,告诉马啸风,周民现在正处于非人生物的视线内。

    “它们?”马啸风轻轻念着这两个字。

    周平问:“马先生,你知道舍弟所谓的它们,指的是什么吗?”

    马啸风看了周德安一眼,担心说出自己心中所想后,周德安会承受不了,但周德安还是朝他点了点头,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说:“在西方,最常见的妖怪是狼人和吸血鬼,其中,又以吸血鬼的数量最多,从这最后一封电报的内容来看,如果不出意外,周民先生现在正被一群吸血鬼监视着,因为会吸吮液体的,只有吸血鬼有这种爱好,而狼人,基本上是大咬大嚼的。所以,周先生,令公子现在很危险,在西方,吸血鬼是数量最多的妖怪,它们惧怕阳光,嗜吸人血,因此被称为血族,血族中又分密党和魔党,如果监视周民先生的是密党的话,那么危险就相对少一些,由于受到戒条的限制,密党基本上不会毫无原因地伤害人类;但魔党就难说了,这些家伙盘踞在美国西海岸,和黑手党、3K党这样的国际犯罪组织之间本身就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如果是魔党监控着周民先生,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怎么会这样,阿民怎么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周德安听了马啸风的话后,顿时六神无主,他突然从身上拿出一本银行本票,然后填上自己的姓名,却没有写上支票的金额,然后他把这张没有金额的支票拿给马啸风说:“小马,无论如何请你救救阿民,这是瑞士银行的支票,没有任何上限,只要你救回阿民,金额你自己填!”

    没有上限的支票,这个诱惑对于马啸风来说绝对不小,他倒吸了一口气,但还是冷静地说:“周先生,这事情已经涉及到血族,我必须考虑一下才能够给你答复,老实说,我实在没有多少把握,这样吧,明天晚上,我会给你明确的答复。”

    钱虽好,但也要有命花才行,只有马啸风一人,他说什么也扛不下整个血族,但要是那几只妖怪肯出手的话,事情倒不是一点也不可为,问题是,要它们去打西方的妖怪,它们会肯吗?

    第四集 破军

    第五章 … 中西之别

    (早上更新,拉拉收藏拉拉花了!!!顺便宣传下了了一生的新书《妙手色医》)

    “什么?小小发明了新的菜式,要我们去试吃,叫上小仙?行,没问题,我马上过去!”

    酒吧里,地狼刚认识了一个女孩,凭着它英俊的“外表”,还有口袋里昨天刚从几个劫匪手上抢来的大把钞票,它已经顺利的从摸着女孩的小手,到人家的大腿,现在已经顺利搂着人家的蛮腰正讨论着一些成人方面的问题,眼看就要决定今晚一起到哪家星级酒店把谈及的理论实践一番的时候,马啸风突然来电了,被破坏了兴致的地狼本来怒气凶凶,但听到朱小小又出新散工的时候,地狼那满腔的怒意已经不翼而飞,连快到手的女孩也不顾,扔下一沓钞票喊了声“买单”后就跑得连影子也看不到,只剩下愣住的女孩,还有刚喝了一半的82年红酒。

    马啸风放下电话,朱小小就忿忿地说:“啸风哥,我才不想给大狗它们做菜,要做你做去。”

    昨天才刚做了一桌满汉全席,朱小小没想过一天,马啸风又要让自己给妖怪们做菜,她老大的不愿意,马啸风连忙说道:“小小,最近你不是在看那个《铁达尼号》吗?”

    “是啊。”

    “感觉怎么样?”

    “他们笨死了,遇上冰山,一把火烧了不就得了,还非一个个往海上跳。”朱小小想也不想地说。

    “……”马啸风知道自己问错问题了,他马上纠正了错误。“那你想不想坐超级游轮到海上玩去?”

    朱小小眼睛一亮:“想啊,听说超级游轮上面有很好玩的游戏机,而且,海上风景好像也不错。”

    “想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玩哦。”马啸风进一步诱惑着不谱世事的小毕方。

    “真的?”

    马啸风肯定地说:“真的!”

    接下来,却是一个转折。

    “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很有钱,现在我接了一个可以赚很多钱的生意,可是得要大狗它们帮忙才行,所以你要给它们做出一顿饭来,它们吃得好了,肯帮忙了,我就有钱赚了,我有钱赚了,就能够带你去坐超级游轮了哦。”

    朱小小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我去做饭!”

    搞定!

    马啸风打了个响指,只要搞定朱小小这个“厨神”,然后把她带着往伦敦跑,马啸风才不信地狼和狐狸不跟上来,这几天它们的肚子已经彻底给朱小小的厨艺给征服了,为了吃朱小小的菜,地狼可以抛下正泡得火热的妞,胡小仙可以从密西西里的选秀大赛上直接用法术赶回来,可见朱小小对于它们的重要性,因此,只要搞定朱小小,基本上地狼和狐狸就不用太操心了。

    晚上,地狼和狐狸在饭菜上桌前准时赶到,朱小小把几个刚从电视上学到的菜式做了出来,吃得两只妖怪差点没把盘子也吞进去,饭饱菜足之后,马啸风把周德安的委托说了一遍,然后直接提出让它们一同前往的要求。

    “不去不去,我的约会已经排到了元旦,哪有时间陪你去疯。”地狼直接拒绝了。

    胡小仙也笑颜款款地说:“最近我刚泡上一个影视王国的公子,正要让他投资我拍电影呢,可能也没有时间哦。”

    这两个家伙!马啸风在心里鄙视了两只妖怪一下,然后直接出杀手锏。

    他朝着厨房里正洗着碗的朱小小喊道:“小小,啸风哥要去英国,你去吗?可以坐船的那一种哦!”

    朱小小马上从厨房里冲了出来,简单呃要地叫:“我去!”

    马啸风回过头朝两只妖怪笑道:“你们听到了,小小也要去,我们这一去嘛,如果有你们同行,那大概十天半个月就搞定了,可只有我们两个的话,可能要两三个月,甚至大半年都回不来也说不定哦。”

    两只妖怪一听,蒙了,大半年吃不到朱小小做的菜,那比叫它们去死还难受。

    地狼马上转口:“反正那些妞十天八天不泡也没什么要紧的,马啸风,主要是看在咱俩的交情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吧,不就打吸血鬼吗,老子去到伸伸手指都能打死一大片,我就当去运动运动吧。”

    见地狼改口,胡小仙也跟着说:“那个有钱公子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其实我早想飞了他重新找个有实力的,可惜就是找不到借口,这下好了,我和啸风你去一趟英国,就说英国的贵族相中我了,让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啸风啊,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姐姐我就替你杀杀吸血鬼当报答吧。”

    不愧都是成了精的家伙,转口也转得这么不留痕迹。

    马啸风在心中叹道,但只有地狼和狐狸,好像力量还单薄了一点,魔党和密党的血族加起来,数量应该有十万左右,不用多,它们只要派出一万只吸血鬼,咬到得被它们咬死,于是马啸风有点担心地说:“我们是不是再找上一些帮手,只有我们几个,好像太薄弱了一点。”

    地狼挥了挥手,豪气万丈的说:“你太小看我们了,别说小仙了,就算老子我,一个挑了密党的大本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吸血鬼那些脆弱的家伙,挨上就伤,碰到即死的玩意有什么好担心的。”

    “太夸张了吧。”马啸风说,他虽然没有遇上过血族,但也不认为吸血鬼这种妖怪会弱到这种份上。

    谁料胡小仙竟同意地狼的话:“大狗说得没错,血族虽然是西方妖怪里最为庞大的一族,但它们并不厉害,你想,一群蚊子打得过一头老鹰吗?”

    “你说吸血鬼是蚊子?”马啸风对这个比喻感到挺新奇的。

    地狼晒道:“难道不是?那帮家伙除了会吸血外,基本一无是处,比力量连狼人还不如,比法术和我们又完全不在一个当量上,有什么好怕的,除了数量是多了点,但也就是杀起来较费时间而已。”

    马啸风很奇怪地狼怎么知道这么多,胡小仙逐为他解释道:“早在清朝那会,国门大开,我和大狗也才知道原来这世上除了咱们中国,还有其它国家,所以闲来没事,就和大狗去西方走了一趟,刚好遇上几只吸血鬼,它们这些妖怪笨得可以,竟然没有察觉出我和大狗也是妖怪,想把我们当成普通人类吸血,自然顺手就给我们宰了,后来它们要找回面子,就出动了好大一帮子来围攻我们,最后被我们全部宰掉,好像里面还有几只是亲王级别的,但打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像大狗说的,力量不足,法术稀松得很,大狗不时来上个震山劲,那可是一死一大片,场面相当壮观呢。”

    马啸风听得直冒汗,原来这两只妖怪早就和人家作过国际交流了,难怪地狼说起来一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自大狂,但血族真的弱到让地狼一打一大片的份上?

    地狼见马啸风不是很相信,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还是不太理解,其实吸血鬼的弱和我们的强,是完全合乎常理的,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完全的妖怪,而且修练的途径也和我们大有区别。”

    “区别?”

    胡小仙说:“不错,吸血鬼为什么那么讲究血统,是因为它们的血,便是它们的力量,血统越纯的吸血鬼,力量便越大,在吸血鬼当中,能够与我们一战的,便只有远古时称为十三血煞的十三头第三代吸血鬼而已,它们是血统最纯正的血族,也是真正的妖怪,而第三代吸血鬼之后,第四代开始,便是吸血鬼通过初拥的方法,把普通人变成了妖怪,这些不完全的妖怪又哪会是我们的对手,何况它们的修练方法还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无论是吸血鬼,还是西方的修道士,他们的修练方式过于局限于自身。”地狼补充说道:“就算同为人类,中西方的修练方法还是存在着绝对性的差别,我们中方,讲究的是天人合一,借天地之力使用法术,但西方却是以自身的力量来使用法术,人类用的是精神力,吸血鬼使用的却是自身的血能,自身的力量再怎么强也是有限的,以自身力量为战的家伙们,又怎么能敌得过我们以自身力量引动天地之力的攻击。”

    “所以说。”胡小仙笑着指着自己和地狼说:“有我们两个,你就算要拆了密党魔党的基地,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马啸风,你也太低估了自己的力量,我察觉得出来,最近你的功力又见涨了,基本上现在大狗不进行妖体化的话,也没办法轻易地胜你,虽然以人类的形态要打败你不是不行,却还要付出一些代价。”

    地狼也点头说:“死狐狸这点倒看得很明白,马啸风,其实就算是你,只要不遇上血族现在仅存的几只第五代吸血鬼,年青的吸血鬼基本上你可以打着玩。”

    给两只妖怪这么一说,马啸风顿觉信心倍增,既然连它们也说自己也有一战之力,何况再加上这两个破坏份子,大概就算在血族总部,自己也可以横着走了,于是他拿起电话,明确地向周德安表示,这个委托他接下了。

    这时的他还不知道,即使再怎么弱的种群里,也存在着一些并不好惹的家伙……

    第四集 破军

    第六章 … 失落的王冠

    伦敦,午夜。

    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庄园内,周民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然后看着窗外皎洁的月轮发呆,他睡不着,事实上,他也无法入睡,一到了深夜,这庄园里便静如鬼域,那些说是保护他的“人”,到了夜晚就一点声息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觉得恐怖。

    但如果只是安静的话,周民还是能够忍受的,比起幽暗的古墓下,这点安静算不了什么,但偏是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下,却不时传来一种声响。

    那是吸吮着液体,然后一股脑吞下肚子的声音。你可以想像,拿着吸管喝可乐声,把那种声音放大千百倍后,是多少可怕的东西,听起来就像一头妖兽在喝着人血。

    这种声音让周民完全无法入睡,就像现在,它又在庄园里飘荡着,不知道今天晚上,又有哪种动物遭殃了,周民不知道,只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便会在某个角落里发现一些被吸干了血的动物尸体。

    对于这些尸体,那些保护他的“人”解释说,这不过是动物死了太久,血液干枯了的原因。

    周民才不会相信这些鬼话,他曾经把一只鸟尸解剖开来,发现里面的血肉组织都是新鲜的,就像刚死不久,所以,周民怀疑这些动物都是给这庄园里那些大白天也要披着连帽斗蓬的怪人所杀,或者,是被他们(它们?)吸干了血而死。

    一想到吸血,周民自然想起了吸血鬼,继而想起那个被一枪打成无数蝙蝠的女人。

    这几天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梦一样,而周民的直觉告诉他,他已经卷入一个非常危险的梦里,无论是那变成蝙蝠的女人,还是现在这些“保护”着他的“人”。

    这一切,都要从他在撒哈拉沙漠里发现的那顶王冠说起。

    看着窗外的月光,周民在恍惚中,似乎回到两个月前,在撒哈拉大沙漠上看月光时的情景。

    就在这称为人类禁地的大沙漠上,周民和他的考古队无意发现了一个古城,而他的恶梦,也是从这个古城开始的。

    古城被淹没在滚滚黄沙之下,周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也不过挖掘出古城的一角,但他们很幸运,他们挖掘出来的那一角,是古城的皇宫,在那由数万块一平方长宽的花岗石所砌成的皇宫里,在那已经破烂不堪的皇座上,周民发现了那顶王冠,由不知名金属制成的王冠上,嵌着一颗如血般鲜艳的红宝石,当周民珍而重之的捧起它时,周民似乎听到了,千万人民对着他的王冠欢呼致意的声音,那一刻,周民如朝圣者般跪在皇座前,把王冠高高地举起。

    此后,在皇宫里,周民的考古队又发现了古物若干,但这些东西都不及这顶王冠来得珍贵,因为经过考古队中一个资深的考古专家鉴定,这顶王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但王冠的造型古雅,工艺繁复,单是王冠的沿边便用上镂空雕琢的工艺,可在五千年前,根本没有这种工艺的产生,何况五千年前,人类还没有帝制的产生,这顶王冠又是为谁而造的呢?

    一连串的疑问反而使得这顶王冠显得更加神秘及有巨大的收藏价值,周民立刻决定把它带到英国伦敦,为这顶王冠召开记者发布会以及举办一次拍卖会,然后用拍卖所得来作为他的考古队活动的经费,但王冠从古城里被带出来后,那颗鸡蛋般大小的红宝石却迅速地变得暗淡,周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红宝石只是光泽变得暗淡,却没有破碎,他也就不放在心上。

    让考古队继续挖掘古城后,周民便带着王冠乘坐飞机直达伦敦,一下飞机,他就把王冠存放在帝国银行的私人保险柜里,然后就去忙活准备发布会和拍卖的各项事宜。

    但却在发布会的前一天,变故发生了。

    周民还记得那一天,伦敦下起了小雨,雨雾像一片轻纱般罩住伦敦这个贵妇人,周民向来讨厌下雨的天气,但那一天,他心情特别好,只要明天的发布会一召开,欧洲的考古界必因他而震动,到了那时候,即使他自己不出钱,也会有大把的财团争着赞助他的考古队,对于这一点,周民还是把握的。

    那一天,由于该准备的事情一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闲来无事的他花了一天的时候,把伦敦一些有名的景点都逛了一圈,晚上回到酒店的时候,门一开,房间里却出现了四个神秘的男人,他们表情严肃,穿着带帽的长风衣,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周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进入房间的,看到他们,周民第一个想到的是要投诉酒店的保安不力,第二才想到叫人把这几个不速之客撵出去,任何人都不喜欢自己的房间突然闯进来陌生人,而且一来就是四个。

    却在周民张口欲喊的时候,他只见眼前一花,然后嘴马就给一只大手所掩住,周民想反抗,那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他身后的白种男人嘿嘿一笑,另外一只手轻易反锁住周民的两条手臂,让他动弹不得。

    “我想我们得好好谈谈,亲爱的周先生。”

    这是那个叫卡曼的男人的第一句话,周民用他的眼神表示反抗,但卡曼的第二句话就打消了安静了下来。

    “我们是为了那顶王冠而来。”卡曼说,这个有着如刀削斧剖般坚毅轮廓的男人,说出了让周民马上妥协的话。

    当时的周民自是惊骇莫名,这顶王冠除了考古队的几个专家,还有负责清理皇宫部分的工人知道外,基本上外界的人根本不知道周民得到这顶王冠的事情,而且周民为了营造发布会上的震撼感,他的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到位,一下飞机就把王冠存放进银行的保险柜里,按道理来说,现在外头应该不知道王冠的事情,那这几个男人又是怎么知道的。

    卡曼像是看出了周民的疑问,他放开周民,然后向绅士一般朝周民鞠了一躬说:“周先生,关于我是如何知道王冠一事,你大可不必追究,你只要知道,我们四人是来自一个神秘的家族,而这顶王冠的关系重大,我们是为了保护它而来的。”

    周民自是不信,卡曼微微一笑说:“你不相信不要紧,很快,事实会证明一切先生。您正处于一个巨大的,危险的旋涡当中,在欧洲,有一种古老的妖怪,人们称它们为吸血鬼,我们则唤它们为血族。这顶王冠,对于血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东西,相信现在伦敦的血族已经盯上您了,我敢肯定,在这一两天内,它们一定会和您接触,到时,将会给您带来更大的危险,如果我是您的话,就会把十字架和大蒜紧紧地带在身上。”

    说完,这个男人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和其它三人走出周民的房间,最后,卡曼优雅地微一伏身说:“忘了介绍,我的名字是卡曼,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是朋友,周先生。”

    周民的脑袋因为卡曼的话而暂时罢工,在见到卡曼要走,周民突然抢出了房间,朝他叫道:“既然你说你知道王冠的事,那么你知不知道它的名字?”

    卡曼回过头来,眼睛里闪烁着复杂的光芒,像是在缅怀往事,最后喃喃地说道:“它的名字是,失落的王冠!”

    第四集 破军

    第七章 … 一亿英镑

    (三更完毕,召唤收藏啊!!!)

    伦敦是一个古老的城市,那由历史所垫造出来的古老蕴味在伦敦的大街小巷中飘荡着,就连你吸入一口空气,也能够感受到那种由岁月所沉淀而酝酿出来的味道,就像一杯浓郁的葡萄红酒,带着让人为之心醉的芬香。

    而说到古老二字,位于伦敦最时髦的梅菲尔区,已经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布朗酒店也完美地诠释出这两个字的含义。

    伦敦的古老,代表着贵族式的优雅、代表着由时间沉淀下的文化,而1837年正式营业的布朗酒店,则将这两者完全地继承,并延续了下来。

    由十一幢建筑组成的酒店,体现了它的大气,如同那高高在上的王者,立于无法企及的顶峰,俯瞰着那座下的臣民;装饰着黑檀木的墙壁、精工雕饰的内部走廊体现了酒店的内涵,只有你深入其中,去接近它,了解它,你才能感受到一份浓郁英伦式的优雅。布朗酒店着力为每一位光临酒店的贵客提供顶级的服务,在这里,每一位客人都能够享受到英伦贵族般的待遇,因此,布朗酒店成为了伦敦最具影响力的酒店之一,每个人都以能够入住酒店自豪。

    周民的发布会,便选择在这间伦敦最具古老蕴味的布朗酒店中召开,当夜幕降临,酒店外巨大的水晶挂钟敲响八记钟声的时候,布朗酒店的高级会议厅中,灯光齐暗,只有一注银色投光落在主持台上的时候,发布会正式开始了。

    带着激动的心情,周民走上主持台,在主持人的授意下对发布会进行致词。

    对于古老,且充满帝王味道的事物,英国人总是表现出浓郁的味道,一听说周民的发布会将会展现一顶由神秘古城中挖掘出来,拥有五千年历史左右的王冠时,伦敦的贵族们蜂涌而至,都为了一睹王冠的风采,而王冠的历史亦吸引了大批考古专家的前来,因此,周民的心情除了激动外,还是激动,他很明白,经过今晚之后,他的名字将为考古界和英国的上层阶级所知道,这个意义,甚至大过于王冠所能带给他的经济价值。

    简单,真挚的致词之后,主持人熟练地操作着他手下的电脑,把一早准备好的王冠资料投影到主持台后巨大的银幕上,从各种角度所拍摄的王冠相片顿时呈现在会议厅中所有人的眼中,无论是那非金非银的特殊金属,还是王冠上反射着光线的红宝石,抑或是镂刻于王冠上那神秘的符文,皆让会议厅中的人们纷纷赞叹不已。

    周民趁机以熟练的英语,把他的考古队是如何发现了古城,又是如何发现了王冠,再到这顶王冠所具有的非凡价值一一道出,本来在周民的计划里,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他是要把王冠的实物拿出来展示一番,但昨天那神秘男人卡曼的话却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因此这顶王冠现在仍好好地呆在英国的帝国银行里。

    虽然与会的人们看不到实物,但考古队中的一个专家继周民之后到达了伦敦,准时参与了发布会的他被周民请上来为大家演讲,由于此人在考古界中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会议厅中的人们到了这时,才相信周民这个毛头小子真的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于是,各种问题也被人们提了出来,同为考古界的学者们,多数提出想要参与研究这顶王冠的要求,那五千年的历史对他们形成致命的吸引力;而贵族们更关心的是这顶王冠能否出售,他们之中不乏身价过亿的超级富豪,这些富豪们希望能够让这顶王冠成为他们诸多收藏品中的其中一员。

    发布会过了后来,学者和贵族们互相指责了起来,学者们不希望这顶具有非凡意义的王冠落入满身铜臭的贵族手里,贵族亦反讥这些穷酸的学者又怎么能够体会这顶王冠那蕴含在其中的贵族式优雅。

    周民很乐于见到现在的这付景象,他是一个冒险者,一个考古者,但首先他是一个商人,虽然他不愿意接手父亲的生意,可自小耳熏目染下,周民亦在潜意识里拥有了一个商人的价值观,一件商品,只要为它争执的人越多,那么它的价格亦越大。

    因此在学者和贵族们几乎要动起拳头的时候,周民及时地公布,将会给这顶王冠举行一次拍卖的消息后,两拔人才安静了下来。

    “先生,那么,您这个拍卖会准备什么时候进行?”

    一个胖得像冬瓜似的贵族站起来问道,这个问题也是其它人?(:

    ) ( 不羁天师 http://www.xshubao22.com/2/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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