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极癌细胞分身 第 5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点击/收藏到桌面
    舱媸堑模桓雠伊ζ敲创蟾墒裁矗钟貌蛔潘险匠。克茄Ч湟盏陌桑此鍪趾孟裼械阆裥我馊!?br />

    “你还真的是个行家啊?”看着嬴政的脸色,应该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杨广笑着拍了拍嬴政的肩膀道:“你猜对了,我妹子是个练武的,而且还是个真正的高手。”

    “女孩子家练什么武,留在家认真学学礼仪,相夫教子不好吗?”

    杨广无奈的耸了耸肩,他实在是说服不了嬴政的思想,也接受不了嬴政的思想。当然,这点差别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朋友关系。

    实际上,他也不太赞成老妹练武,可是这种事情,谁挡得了!

    “算了算了,我还是回寝室吧,阿摩,我等会儿再去找你。先回寝室一下。”

    “好,你先走吧。”杨广笑吟吟的看着嬴政走远,忽然脸色一变,右手对着旁边一伸,犹如爪子一样的扣住了什么东西。

    在教学楼的顶楼,一个用狙击枪瞄准着杨广的枪手,正准备扣下扳机,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紧,紧接着强烈的窒息感传来。

    他用力的扼住了自己的脖子,但是不管他怎么用力的吸气,周围的空间之中好像一丝一毫氧气都没有一样。无论他再怎么吸,都感觉到自己正在窒息。浑身上下忽然不可控制的痉挛了起来,他倒在地上用力的挣扎,努力的大叫,但是却发不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几分钟之后,他的血压降低,瞳孔扩散、肌肉松弛下来。慢慢的,窒息而死。

    杨广轻轻的吸了口气,眉头却皱了起来:“在顶楼,一时之间应该不会有什么人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和我联系在一起。很好……但是既然我这里遇到了袭击,那么老妹那里遇到袭击的可能性也很大。这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越来越大胆,居然已经冲动到在学校这样的高曝光地区动手。看来老爸的商业对手是急于致我们于死地……但是到底是谁,到底是谁这么急着想要我们的命?

    这个先不管,老妹那边的杀手,绝对不可能伤害到老妹,连我都对付不了的人,是对付不了老妹的。但是嬴政,嬴政和我们是朋友。那些人对付不了我们,倒是有很大的可能性对嬴政动手。

    这是个麻烦!”

    杨广自信的一笑,不再去管天台上出现的杀手。

    “看来要快点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才行。”

    某处后巷,穿着一套粉红色百褶裙的杨尔岚,甜甜的笑着,有一口没一口的tian着手中的冰激凌:“说,谁派你来的!”

    在她的面前,躺着一具已经不成人形的肉体。至少,从他的头部来判断,倒是像猪多过于像人。猪头哼哼了两声,现在的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真是麻烦呢,已经不能说话了吗?算了,本大小姐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命好了,下次再让我看见的话,决不轻饶。”杨尔岚帅气的挥舞了一下小拳头,与其说是在威胁,却让人感觉不到任何威胁的感觉。

    一如山中的小妖精一般让人快乐。

    但是躺在地上的猪头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

    PS。这个不算字数

    资料卡:

    姓名:杨广

    小名:阿摩

    称号:窒息子弹

    能力:控制空气之中的氧气,造成目标生物窒息死亡是其基础能力。同时也可以利用氧气来增幅爆炸和破坏力!

    能力等级:三级!~!

    第二十一章:爆发性细胞

    当嬴政回到寝室的时候,除了他之外的人没有一个已经回来的。www!shubao3!com王汉经常在下课之后去打工,基本上很少回到寝室。而包百里这个胖子整天不见踪影,但是却又常常在人们将他彻底忘记的时候冒出来。据说他跟新闻系的师兄混的很熟,看样子是准备加入新闻系的行列之中去了。

    至于凌克生,就更加没有影子了,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不过,嬴政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回到寝室,而是在校园之中,随便找了一个长凳坐了下来。低着头,看了看周围,接着闭上了眼睛。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到导致自己癌细胞突然暴走的缘故。毕竟这东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如果不能够好好的控制的话,简直就像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的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

    癌细胞这东西,太过于诡异了。

    心神沉入细胞之中,熟练的掌握了一下。没错,癌细胞还是没有拖离他的控制,还好。只要癌细胞还没有拖离掌握,变成自由增殖,那么不管是发生什么情况终究都还有挽回的余地。

    接着,嬴政就观察起那些突然涌入身体之中的力量对这些癌细胞产生的影响了。上一次癌细胞大规模的疯狂增长,是受到了那个噼里啪啦的放电少女的电击影响。细胞受到刺激之下不受控制的飞速增殖。

    而这一次,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了。增殖的行动已经停止了。这次增殖的速度可以说是飞快,几乎是受到电击之时的二十倍,但是持续的时间却很短,不像电击的持续性高速增长。这样的超速增长只发生在一瞬间。一瞬间之后,增长停止,嬴政却因此而吓了个面色苍白。

    表面上看起来,癌细胞好像也没有什么比较明显的变化。癌细胞还是癌细胞,周围的细胞还是周围的细胞,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当嬴政深入进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些癌细胞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

    和一般的细胞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些细胞完全给人一种充盈的错觉。好像是里面装满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这些细胞给嬴政的整体感觉就是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好像里面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元素。

    思考了一会儿,嬴政最终决定试探一下这些细胞。从细胞的遗传记忆来看,这些细胞很显然是从癌细胞转化而来的,但是却并不是嬴政身体之中的任何一种细胞,

    体型特别大,几乎是单个癌细胞的两倍大小。而且细胞的构造非常的诡异,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圆球形态。在细胞的中央位置,有一个微小的细胞核,大概只有整个细胞千分之一的大小。

    和整个庞大的细胞比较起来,这个细胞的内部细胞核未免显得有些太小了一些。而整个细胞除了这个细胞核之外,填充的全部都是那种未名物质的细胞质。就是这些细胞质,给了嬴政充满了生机的感觉。

    轻轻的拆除了一个单个的癌细胞,嬴政想着,先用这单个的癌细胞试探一下。

    操纵着癌细胞慢慢的接近那种未明细胞,半天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儿,绕着整个细胞转了好几圈,嬴政终于一咬牙,操纵着癌细胞撞了上去。

    两颗细胞相撞了,发出轻轻的,波的一声响动。

    接着,让嬴政惊讶无比的一幕发生了。

    在癌细胞撞上去的瞬间,那颗独特的新细胞,瞬间破碎了,接着立刻释放出大量的物质,在这些物质的刺激之下,那颗单个的癌细胞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增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分裂了千百次。最后形成了一个微小的细胞集群。

    试着操纵了一下,这颗癌细胞的细胞集群仍然在嬴政的操纵之下。并没有产生其他的变化。

    嬴政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些新出现的细胞之中明显是存在着大量的能量,而这些能量的作用就是疯狂的刺激细胞生长。至少可以刺激癌细胞的增长。

    只是不知道对于其他的细胞来说,这种特殊的细胞到底有什么作用?

    最后,嬴政证明了,这些从癌细胞变化而来的特殊细胞,确实有着疯狂刺激细胞增殖的能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细胞,骨细胞、肌细胞、还是其他的细胞。只要吸收了这种特别的细胞所爆发出来的能量,都会疯狂快速的增殖。

    只有脑细胞,嬴政没有乱动,谁知到脑细胞乱动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将自己变成白痴。

    这些能量……接着嬴政又发现了一个怪异的地方,被这种能量细胞刺激出来的肌肉细胞什么的,似乎寿命非常的短,至少比起正常的细胞来说其寿命要短的很多,但是却可以更大量的放出能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充满了爆炸力的细胞。在瞬间爆炸性的散发出能量,已达到瞬间增殖的目的。但是这种细胞到底是怎么来的,他的身体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细胞。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人在叫他的名字,立刻睁开了眼睛,看了过去。

    虽然在细胞的世界里面,他的反应会下降很多,但是一但遇到什么事情,身体还是会飞快的给出警报。

    “你怎么在这里?”看着来人,嬴政愣了一下,正是那天被自己救了的公孙晓云。同时,公孙晓云的好朋友,那个叫钱多多的胖胖女生,也一脸不满的跟在后面。

    “我看到你在这里坐着,所以想要跟你打个招呼。”公孙晓云支支吾吾地说着,虽然这段时间她的心已经静了下来,也知道自己因为别人救了自己就要以身相许的想法多少有些奇怪,但是看到嬴政了,她还是没有办法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走上来打了个招呼。

    “哦。”嬴政点了点头,从长凳上站了起来,迅速拔高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俯视这个女孩。这个时候,嬴政才注意到公孙晓云今天穿的是校服。原本就非常清纯的一个女孩子,换上了得体的校服之后,别有一种青涩的味道。

    虽然嬴政的心中并没有多少邪恶的念想,但是忍不住愣了一下。无他,公孙晓云实在是嬴政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青涩、纯情,又没有受到某个恶心国家的野蛮女友文化的侵染,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老婆人选。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烧一手好菜,生个大胖小子,老婆儿子热炕头,就再好不过了。

    实际上,嬴政虽然和始皇帝同名,但是还是一个很淳朴的男孩子。

    “找我有事?”嬴政眉头一挑,信口问道。

    “没,啊,不是。”只要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嬴政强壮的犹如古代洪荒巨人一般的身体。公孙晓云的脸颊就忍不住一阵火烧一般的燥热。

    “那个,你星期天有时间吗?那件事情我想要谢谢你。”

    “不用……”嬴政刚想要拒绝,忽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扯出了一抹淡然的微笑:“好吧,我正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第二十二章:陈建豪的逆袭

    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www!shubao3!com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发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lou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波波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发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面出现,就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他已经找人调查过嬴政了,只是个家世普通的小人物而已。这样的人天朝每天都要死掉几十万,没有人在乎。

    多死一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老爸有的是钱,有的是门路,到最后只需要赔上一笔钱,疏通一下关系,根本就不会控告自己。

    对,撞死他,撞死他!

    就在陈建豪下定决心,要动手的时候,他猛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人居然向着自己的这个方向看了过来,眼神之中威胁的意味非常的明显。

    他是看着自己?

    不,不会,不是看着自己,这个土包子,肯定是看见了自己的奔驰车,所以羡慕了,所以才看过来的。

    他走过来了……走过来了吗?真的是发现自己了吗?不,不会,车窗是单向的,从外面绝对看不到里面是谁。他绝对不会发现是自己。

    他只是想要走近一些看看,这个土包子。羡慕吧,这样的车子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坐上!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已经走到了车边上。伸手搭住了车门,狰狞一笑,接着猛地用力!直接将车门拉开了!

    “嘿,是你啊。”嬴政上下的大量着浑身冷汗的陈建豪笑着道:“我还以为是谁呢。”

    他还真的没有想到,对自己散发恶意的人居然会是陈建豪,这些天他也知道了这个一直追求着公孙晓云的家伙。

    据说他还有将所有追求公孙晓云的其他人打进医院的好习惯,直接消灭竞争对手,实在是再聪明不过的行动了。

    “正好我要出门,再出门之前,为了避免你乱来,让我们好好聊聊吧。”嬴政憨厚的笑着,至少从面向上看,他的笑容非常的憨厚。毕竟他不管怎么笑,看起来都是一副憨厚的样子。

    “你想要干什么?”陈建豪想要逃跑,但是想到那天晚上感受到的嬴政那种非人一般的力量,他觉得逃跑恐怕没有什么作用。同时,他也冷静下来了,冷眼看着嬴政:“我劝你现在就给我滚,还有,从今天起,离公孙晓云晚一点!否则……”

    “否则怎样?”嬴政眉头一挑,毫不犹豫的反问道。

    “哼,我告诉你,在花旗市还没有什么事情是我陈建豪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哦。”嬴政轻轻的点了点头,笑着道:“明白了!”

    接着,迅猛的一拳,直接打在了陈建豪的肚子上!当然,嬴政已经稍微收敛了很多力量了,毕竟他现在的力量,可以轻易的将人打死。

    陈建豪只感觉到胸腹之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传来,仿佛瞬间将他的前胸和后背压在了一起。胃里面翻江倒海,嘴一张,直接吐了出来!

    酸臭的东西喷的整个方向盘都是,二百多万的尊贵车子一时间恶臭四溢。

    看着陈建豪干呕的差不多了,嬴政笑眯眯的扯着他的头发,将他拉了起来。陈建豪凶狠的瞪视着嬴政,但是却只看到嬴政脸上满是憨厚的笑容。

    “砰!”

    又一拳,毫无阻碍的打在了陈建豪的脸上!

    清脆的鼻梁折断的声音,四溢的鲜血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

    “你有种就把我杀了!”

    被两拳打成了这幅模样,陈建豪仍然硬气。毫不犹豫的吼道!

    “哦。”嬴政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就像是接受了陈建豪的建议一般,更猛的一拳,再次打在了陈建豪的胸口!

    “砰!”

    放下了已经昏迷的陈建豪,嬴政笑眯眯的钻出了车子。

    “抱歉,我不太喜欢受人威胁。不过我也不会杀人,就让你在医院住一段时间吧。”看着趴在一堆呕吐物之中,昏迷不醒的陈建豪,嬴政微微的摇了摇头:“敲断了几根肋骨,应该不致命吧。”

    想了想,嬴政从陈建豪的腰包里翻出了一个诺基亚N95的手机,拨打了电话。

    “喂,120吗,麻烦派一辆救护车来,地点……伤者在一辆奔驰车里。”!~!

    第二十三章:动物园一日游

    当嬴政抛下手机,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十四路公交车站跑去,跑到之后,他还是不可避免的迟到了。www!shubao3!com而公孙晓云有些茫然的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旁边,今天的她,明显刻意打扮了一番。白色的百褶裙,白色的阔边丝帽,精致的脸上,并没有做过多的修饰。仅仅是施了一个淡妆,手上的小挎包,像是装饰物多过于像包包。

    当看到嬴政出现的时候,公孙晓云高兴的跳了起来,用力的对着嬴政挥着手。从刚才开始就对站在公交站牌旁边的美女产生了兴趣的行人们,发现了美女突然的变化之后,哀叹了一声。

    名花虽好,奈何名花有主!

    站在公孙晓云旁边的钱多多也是一身漂亮的装扮,只是在公孙晓云的身边却显不出美丽来,只能过说是出色。看着公孙晓云兴奋的表情,钱多多只能够在心中哀叹一声,无奈的撇了撇嘴。

    她这个好朋友已经彻底的掉入爱情的泥潭里爬不出来了,好几年了,那些优秀的公子哥们,公孙晓云没有一个看上眼的。怎么偏偏就看上了这么一个……钱多多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嬴政一番。

    最后给出了一个评价——屠夫!

    嬴政看着悉心装扮的公孙晓云,也是一呆。才摇了摇头的走了过来。公孙晓云确实是他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温柔、善良。但是嬴政并不是乘人之危的家伙,虽然说嬴政救了她,但是如果因为这种原因而让她以身相许,这种事情嬴政还真的做不出来。

    更重要的是,嬴政怕她会后悔!

    那个时候,两个人都会伤心。

    “抱歉,路上发生了一点事情,我来晚了。没有让你久等吧。”

    “没有没有,我也只是刚刚到。”公孙晓云连忙摇手,表示自己来了没有多久。可是看着脸上的细微汗珠,恐怕已经等了好长时间了。

    “刚到?某人明明是六点钟起床打扮,七点钟才出的门,七点半到的汽车站。还拉着我一起在这里晒大太阳。却说自己刚刚到。”钱多多阴阳怪气的说了一阵,接着挑衅的扫视着嬴政道:“赢大官人,你还真配的上嬴政这个名字,居然让两个女生一阵好等。”

    “多多。”公孙晓云连忙小心的扯了扯钱多多的小手,她真的担心钱多多说出什么话来将嬴政气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于嬴政就是一种特殊的好感,这好感可能来自于嬴政救了自己,或者是其他……

    “哦,是吗?”嬴政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男人理所当然应该包容女人的小脾气。这是嬴政的老爸交给自己的观点。因为一个大男人如果跟一个小女人计较一些什么的话,未免显得太丢男人的脸了。他揍陈建豪,也是因为这种缘故,并不是他多么的痛恨陈建豪,完全是因为他根本就看不起陈建豪这种人。多年的家庭教育,所造成的思想模式,让嬴政理所当然的认为女人是不应该受欺负的。

    “那真是对不起了。可是既然我来了,作为护花使者的某人是不是应该功成身退了?”

    “哼,你想要把我甩开,趁着我不在欺负晓云是不是。别摆出一副憨厚的样子来,你以为你那点小心思我会看不出来。”钱多多毫不犹豫的冷哼了一声,接着道:“嬴政,你给我记清楚了,我跟晓云是好姐妹,为了避免她受到你这头大色狼的毒害。今天她走到哪,我跟到哪。”

    “是吗?”嬴政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他今天本来就不是准备跟公孙晓云约会的,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干。拉着公孙晓云一起来,不过是打个掩护而已。

    “多多,你不要说了。”拉了拉自己好姐妹的手,对于好姐妹对自己的关心,公孙晓云感觉到很开心,但是……

    “对不起嬴政,多多嘴巴虽然毒了一些,但是多多是个好女孩,心地不坏的。”

    “没有关系。”嬴政摇了摇头道:“不过我想要告诉她,公交车已经来了,再不上车,就只能等下一班了。”

    三人上了车,钱多多一路上拉着公孙晓云东说西说,并且毫不犹豫的和公孙晓云坐在了一起,将嬴政排除在小团体之外。不过嬴政的心中记挂着其他的东西,倒也没有注意这些问题,一路上看着窗外。

    只有公孙晓云,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钱多多说着话,一双眼睛却一直都放在嬴政的身上。

    花旗市野生动物园,开办是在十年前,动物不是非常的齐全也没有什么特点,再加上管理有些混乱,所以游客也不是非常的多。和那些鼎鼎大名的海洋公园和水上乐园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

    钱多多知道了两人约会的地方是在野生动物园之后,也一直抱怨着嬴政根本就没有情调。一般人怎么会带着女朋友到野生动物园去玩,那里只有小孩子喜欢去,而且现在的小孩子都喜欢去水上乐园。

    不过嬴政不在乎,他只不过是去踩点的。

    没错,在野生动物园的大型猫科动物区,有三只新到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称西伯利亚虎,起源于亚洲东北部,即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朝鲜和中国东北地区,有三百万年进化史。东北虎是现存体重最大的猫科亚种,其中雄性体长可达3米左右,尾长约1米,体重接近350公斤左右,体色夏毛棕黄色,冬毛淡黄色。背部和体侧具有多条横列黑色窄条纹,通常2条kao近呈柳叶状。头大而圆,前额上的数条黑色横纹,中间常被串通,极似“王”字,故有“丛林之王”之美称。

    但是嬴政来找寻东北虎,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一篇博客。

    地面上最大最强的哺乳科肉食动物就是东北虎。京动物园狮虎山兽舍的水泥地面上有一道被东北虎抓裂的裂痕,有个专家估算老虎的力量是成年男子的13-15倍。狮子8-10倍。里面提到虎将野牛拖到一个距离,13个成年男子仍无法做到。

    除了力量之外,东北虎无论是爆发力、耐力、抵抗力、全方位都要优秀于陆地上的任何其他猎食者。在老虎的肌肉之中,基本上不存在脂肪,全部都是肌肉,而且肌肉的构造十分特殊,纤维粗大而且具有力量。

    嬴政现在想要改造自己的肌肉,自然要找到一个比较能够作为参考的方向。蚂蚁的肌肉虽然好,但是问题是嬴政的癌细胞似乎没有构造这些小生物的细胞。看来是相互之间细胞差异过大造成的问题。

    但是哺乳动物的话,倒是有可能构造。毕竟狗的细胞都可以构造了,更何况是其他的。

    在嬴政的有意搜索之下,他倒是很快找到了大型猫科动物园区。

    看到那头趴在两颗树中间,无聊的晃着尾巴,任由游客观看品评,却怡然自得的在那里午睡的老虎。说实话嬴政真的没有办法将它和威风凌凌的丛林之王牵扯在一起。

    无他,这应该是一头人工接生的东北虎。

    人工接生的东北虎,虽然在本体上不会产生变化,但是已经没有了真正老虎的那种凶猛的野性。没有了野性的老虎,也就是一只会伤人的大猫罢了。

    不过嬴政的癌细胞不能够隔空传递,而想要采集到动物的细胞,很自然就需要近距离的接触,他的必须要贴在老虎的身上,才能够采集细胞。

    不过,他今天只是来踩点的,并不在乎现在能不能得到,关键的时间是在晚上。!~!

    第二十四章:猎虎

    深夜,十二点过后。野生动物园的大门已经关闭了,保安人员在进行最后一次巡查之后,也都回到了值班室之中。夏天的夜,也依然透出一股燥热之感,蒸的人万分的不舒服。比起烈日的直射更是难受一些。

    如此,巡查的路和有着空调的值班室,这两者之间谁好谁坏自然是明白之极。再加上,能够上野生动物园来盗取公共财产的,也不多啊。毕竟狮子老虎这些东西,可不一般。

    保安小吴随便逛了逛,确认了一下动物之后也就回去了。回到值班室,却发现值班室里原本应该打牌的老郑、老王全都站在一边,满脸讨好神色的看着端坐在主位上的一个年轻人。除了老郑之外,园长赫然在列,可是他也和老王、老郑一样站在旁边,满脸讨好的笑容。

    这人大概三十岁上下,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虽然是夏天,但是一身齐整的名牌西装没有丝毫的褶皱,整齐无比。

    “小吴,快点,你小子走好运了。还不快点来见见陈秘书!”满脸笑容的园长对着自己亲切的打着招呼。这在小吴的记忆里,还是这个抠门园长第一次这么亲切的对自己说话。

    不等小吴回话,园长已经转过身来了,腰弓着,就像是一只可笑的大龙虾:“陈秘书。这就是我们这里的管理员小吴,平日里给那些个大家伙打麻醉药,全部都kao小吴来动手,手艺娴熟,没得说的。”

    “恩。”金丝眼镜矜持的点了点头道:“马园长,今天的事情是市长特别交代下来的。他老人家最近身子骨不太好,西医又不顶用,好不容易找了个有名声的老中医开了张方子,其他的东西都好找,唯一一味药引有些麻烦。这不,我就来找你帮忙了。”

    “哎,陈秘书,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啊。”马园长连忙将腰弯的更低一点,扬起的笑脸,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

    “只要是领导吩咐下来的事情,就算是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

    接下来没有多久,小吴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讲白了,这也不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情。花旗市市长金汤匙,是花旗市说一不二的人物。上面有一座大大的kao山,即便是有着市委书记的掣肘,在党领导一切的大前提之下,居然硬生生的东风压倒了西风,将市委书记王成明弄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在天朝,这样的事情虽然不能够说是绝对没有,但是也可以说是骇人听闻。

    而现在,是这金市长来安排事情了。而金市长索要的东西,也让小吴大吃了一惊。

    虎骨,而且是野生的虎骨。虎骨具有固肾益精、强筋健骨、益智延年、舒筋活血、通血脉、强筋健骨等功效。但是现在老虎越来越少了,虎骨的价格自然也就越来越贵。更何况现在市面上贩卖的虎骨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用牛骨头冒充的比比皆是。

    野生的虎骨,现在基本上已经找不到了。在野生动物园里面也只有一只野生老虎,一头野生雄性东北虎。那可是动物园的宝贝,真正的台柱子。整个动物园所有的老虎加在一起恐怕都没有这一只值钱。

    小吴的心中顿生不舍。

    可是不做不行,金市长已经发下话来了,这些大任务的意志可不是他们这些升斗小民可以违背的。

    “小吴啊,这件事要是办好了,我给你涨工资。”

    看着园长那张菊花笑脸,小吴真有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的冲动。但是冲动归冲动,理智归理智,他知道自己还需要吃饭,他还需要动物园的这份工作。他只能这么做。

    不过这几个人不知道,在值班室的房顶上,正有一个人将他们的对话听的清清楚楚。

    “娘的,原本只是准备找头培养的老虎麻烦,杀了他带走就行了。没想到这动物园里面居然还有野生的老虎。”某个人立在屋顶,嘿嘿一笑,此时的他,穿着一身黑衣,背着一卷麻绳,还带着一双麻布手套。看样子就像是……一个偷电缆的!

    “正好,你们把老虎麻醉了,我就顺便带走。”

    楼顶上的人自然是嬴政无疑,他今天晚上本来就是准备来偷老虎的。反正老虎是独居,对付一头老虎的话,他多少还是有点把握的。不过猛兽区的那道门,需要钥匙才能打开,他可没有强悍到碗口粗的钢柱都能弄开的地步。

    只是没有想到,正好就碰到了这么一幕。

    对付老虎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驯养的老虎还好一些。但是野生的老虎,嗜血成性,杀戮如麻,对于危险的灵觉非常敏感。稍微有东西接近马上就会警惕起来。

    小吴虽然本事不俗,但是也不敢随便接近这样的老虎,按照规矩穿上了一身的防护衣服之后,带上了麻醉枪,领着园长和金丝眼镜秘书一起去了。

    野生老虎和驯养的老虎不同。驯养的老虎可以放在同一个园长里。只要食物充足,他们并不会相互攻击。但是野生老虎就不同了,野生老虎对于领地有着极为敏感的感觉。

    同样是老虎,随便进出都不行,更何况是人了。

    带着有些无奈,有些悲愤,又有些兴奋的心情。小吴走向了动物园的后山,那里有一个独立的笼舍,专门为那头老虎准备的,也是小吴一手置办的。

    无奈,是对于权势的渴望。

    悲愤,是对于权势的畏惧。

    高兴,是对于可能到来的好生活的期盼。无论是升职加薪,还是卖掉这头老虎的剩余部分,都能够让他们发一笔小财。

    借着探照灯,小吴很快就找到了那头野生东北虎的所在。和驯养的老虎那种懒洋洋的神态不同,这头野生的东北虎只是看起来懒而已,每天二十四个小时至少要趴着休息二十个小时。

    但是这不过是伪装,当小吴接近笼舍的时候,原来趴着睡觉的东北虎瞪视着站起,仰天发出一声震天的咆哮!

    偷偷跟在后面的嬴政,也忍不住心脏一缩。但是在人类的麻醉枪之前,这也只是老虎垂死的威风而已。

    麻醉枪的子弹射出,不一会儿,老虎已经晕晕乎乎了起来,最后歪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你们几个,快点,去吧老虎捆着搬出来。”张园长意气风发的指挥者,同时回头偷偷的看了一眼金丝眼镜秘书的神色,见他的脸上lou出笑容,张园长松了口气,同时心中更加升起了一种兴奋感,他也该挪挪地方了。

    老待在这么个园长的岗位上,不像一回事啊。

    思想达到高潮的瞬间,张园长忽然感觉到后脑一疼,借着就昏了过去。

    PS。本文不会牵扯官场,所以不会变成官场文,这里只是稍微写一下,抒发一下郁闷的情绪。!~!

    第二十五章:怎么解决它

    信手将几人打昏过去,嬴政看着地上已经被绑的严严实实的老虎。www!shubao3!com嬴政走过去,准备将老虎抬起来带走。但是一抬起来,嬴政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太重了。

    这头老虎体长在两米五左右,带上尾巴的长度估计都到三米了,体重估计在两百多公斤左右。基本上已经可以去竞选最大的老虎这一选项了。体型庞大无比,尤其是身上的肉,非常的扎实,甚至可以说扎实到让嬴政感觉到恐怖。

    根据网上的帖子所说的,老虎之所以力量庞大,是因为虎的肌肉和人类不同,不止肌肉纤维极为粗大,而且密度极高,在一层皮毛之下全部都是吃果果的精肉不说,这些精肉,一般刀子,用的力量小了都扎不穿!

    嬴政现在虽然力量很大,但是想要抬着两百多公斤的一个大家伙走,还是有些太困难了。要是硬拖着走,弄出的响动太大了的话,说不定会惹出什么麻烦出来。而且,万一老虎中途醒过来,反咬一口,麻烦就大了。

    要不,干脆在这里解决掉?

    嬴政想着,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探手放到了老虎的皮毛上!

    就细胞结构而言,哺乳类动物之间的差距基本上没有。人类有的,其他的哺乳类动物都有。问题是老虎没有人类这么发达的脑袋。他们进化的是身体、爪子和牙齿,而人类进化的则是脑袋。一颗充满了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的脑袋。

    贴着老虎的皮毛,嬴政开始操纵起体内的癌细胞向着老虎的体内入侵。刚刚一入侵到老虎的体内,内里的情况直接让嬴政吃了一惊。

    肌肉层层叠叠的堆积在一起,构成了一个个强健有力的小山丘。更重要的是这些肌肉的密度极大,像是嬴政体内的肌肉纤维,相互之间总是有着一些空隙。但是在老虎的体内,这些肌肉纤维被层层叠叠的压在一起,并且拧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绝对团结的整体。

    一边记录着老虎体内细胞的遗传基因和肌肉构成方式,嬴政一边在老虎的体内游走着。

    远远要比人类强健数倍的心脏,跳动功能更是人类的十几倍,这样就可以在需要的时候瞬间爆发出强大的力量。肺部尤其强健,估计其屏气的时间能够超过经过优良水下训练的人类五倍。

    整个消化系统飞快的运转着。能够飞速且有效的运转起来,让大部分的食道病对于老虎来说毫无意义。

    在了解着虎躯的强悍的同时,嬴政也在驱使着自己的癌细胞对于自己的身体进行着改造。很显然,和老虎这种经历了大自然千万年来的进化的躯体相比,嬴政的改造显得粗浅了太多太多。

    他只是单纯的推挤着肌肉,虽然看起来强大,但是实际上浪费掉的空间太多太多。肌细胞之间的结合不够紧密,肌细胞本身不够强大,骨头和肌肉的结合方式也有问题。总之是太多太多的问题,造成了嬴政体型夸张,但是实际上力量并不是很强。

    这个问题并不是嬴政一个人存在的,实际上大多数人练健美为的就是一身漂亮的肌肉,至于这些肌肉是不是非常的浪费空间,他们倒是没有怎么考虑。就像是嬴政,若不是发现了肌肉和骨骼的连接问题,他也不会大费周章的跑过来研究老虎的身体。

    就在嬴政的研究快要进入高潮的时候,他的耳朵忽然一动。周围的人,刚刚好像有一个人呼吸变了。应该是醒过来了吧。

    真是麻烦,如果被人拍到照片的话……想到这里,嬴政再不迟疑,猛地抬起了地上老虎的身体背在身上,快步的向着动物园的大门冲了过去。

    这个时候,那个有着一张菊花脸的马园长悠悠醒转。因为嬴政担心把他给打死了,所以动手的时候特别注意了力量,没有想到他却成了所有人之中最早醒过来的一个。

    真个时候,天色灰暗,马园长刚刚醒过来,顿时来回一看,东北虎呢?

    等看到嬴政背着东北虎急速逃窜的身影,因为黑暗的缘故,看的并不清楚,只能够看到一个直立起来的老虎,看起来就像是直立的老虎在飞快的奔跑 (精彩小说推荐:

    ) ( 超极癌细胞分身 http://www.xshubao22.com/3/3090/ )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

新第二书包网每天更新数千本热门小说,请记住我们的网址http://www.xshubao2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