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之传奇 第 2 部分阅读

文 / 依中过客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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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着我笑了笑,问我要吃什么。

    “随便。”

    他拉着我的手往桃林深处走,我觉得他拉我的手不好,想拉开,但根本拉不出来。只好由着他了,反正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是新时代的女性,被小弟弟牵手有什么关系。

    穿过桃林,一座漂亮的房子屹立在我们面前。

    他带我在客厅坐好,然后端了很多水果给我,说:

    “你先吃,填饱一下肚子,菜饭我马上就弄好。”

    说完,摸了摸我的头,就走了。

    我也不客气,先抓了一个看去像桃子的水果,用手擦了擦,很没形象地就吃了,说也奇怪,我只吃了几个这样了水果,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看来,我真是会睡,是真得累到自己了。直到南宫喊我吃饭,我才醒来,他对我睡着了没表示什么。

    不知不觉,在这个世外桃源呆了几天,本来还要呆几天,但在南宫接了一只信鸽后,他问我:

    “要不要和我一起到雷国玩一下。”

    我想,反正我也没什么目标,还不如跟着他去,有一个向导也不错。

    “好,不过不准限制我的自由!”

    第六章 去雷国的路上与南宫分离

    “南宫飘逸…”

    “痕儿,你能不能不要连名带姓喊我,喊我逸好吗?”

    他带着希翼的目光,我不知觉点了点头,我发觉这个南宫,十分温柔,他的眼神动不动就会让我答应他的事,再这样子下去,就会对不起自己的老公了,要和他快点分开,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答应和他同路呢?再这样下去,我相信自己会沉陷在这份温柔里。

    “逸,我想,和你一路到你的国家,我要扮男装,在外面你得喊我若玄,或大哥,不能喊痕儿,要不然大家一看就知道我是女儿身了。”

    “和我在一起,为什么不着女装呢?而且你应该比我小,怎么可能比我大?”

    “什么嘛,人家我比你大了,你最多才22岁,我都29了。哎,真是的。”

    南宫听了,脸色惊讶。

    “我今年都26了,不管如何,你看去就比我小。”

    我听了很是开心,这也许是到了这个地方让我最开心的一个件事,外表变年轻了。

    两个人一起骑一匹马,谁叫我不会骑,他又很赶时间。

    骑了一天的马,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他好像忘了我是一个女生,我只有找他聊天来转移自己腰酸背痛,经过这次经验后,以后我是再也不骑马了,这种感觉实在太糟糕了。可为什么他什么事也没有,也许古代的人不一样,骑马就像我们那个年代的开车吧。

    “逸,你为什么会这么急赶赴雷国,你家出了什么事?”

    “我父王病危。”南宫认定之后,觉得不应该隐瞒。

    我听了后,愣是呆了一下。

    “你父王?”

    “我是雷国的太子。”

    晕,还是一个太子。

    “那你为什么会不在你自己家呀?”

    他瞧了我一眼,神色严峻。我也不好继续问下去,心里在想,像他这个样子会不会像电视或历史上那样,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危害对方。看来,我要和他分开才可以,要不然我被连累可不划算,自己又没功夫,到时只有被砍的命,我可不想到了这里就惹上这些是非,我只想平平安安而已,真可惜这个温柔的极品男子了。

    终于到了一个小镇,他扶着我下马,而我站都站不稳了,整个人软绵绵往他身上倒,心里只有一个概念:“床,你在哪?”

    我拉着他的手臂,支撑自己的身体,而他根本不避嫌,直接环着我的腰,天哪,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成何体统。虽然我是女人,但我是男人装扮呀,没想到才刚进入人群就被别人误会我们是龙阳之癖。

    我们投宿在这镇上最大的客栈——福源客栈。

    我已累得眼睛都睁不开,谁还管那么多呢?反正南宫会把所有的事解决完,就用不着操心了。“小二,来两间上房,最好有单独的园子,钱不是问题。随便弄点吃的,送到房间,并送上热水给我们两个洗澡。”

    “好的客倌,住静园,10两白银一晚,其他钱另外计算。”

    对我们来说,钱真的不是问题了。

    来到静园,真不愧静园,静悄悄地没人,整个园子被南宫给包下了,价钱涨了几番,反正有他,我什么也不用管。

    吃过饭,我在泡澡,在现代我从来不泡,嫌自己有脚气,可是到了这里,什么毛病也没有,人也变漂亮了,变年轻了。可以享受一下泡澡的滋味了,也许是太累了,也是太舒服了,连什么时候在水中睡着也不知道,看来这水是与我有缘。

    第二天早上,南宫来敲我的门,得不到回应,他心一慌,就冲了进来,怕我不辞而别或者出了什么事,匆忙越过我房间的屏风,看见我在澡筒里睡着了,担心我是否被冻生病了,用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哪知我什么事也没有,南宫这才放下担心也没有往其他地方想,静下来后,才不知不觉地看完了我的全身,用手轻轻地摸着我的脸,露出了浓浓地爱意。

    “客倌,吃早餐了。”

    南宫听了,连忙说,“先放在外面,我等一下自己来拿。”

    他拿起浴袍,帮我擦干后抱我到床上,帮我盖上被子,就坐在我床前,呆呆地看了我很久,“痕儿,你一定要做我的太子妃,我不会让你回去的,你来到了这里,你就是属于我的。”

    我呢,什么也不知道。

    大概是到了古代我第一次这么赶路,我是一觉睡到下午,醒来后,腰酸背痛的,我再也不相信电视里放的,他们骑着马是多威风的。

    起床后,我在桌子上看到了一封信,信上面有一块血玉。

    “痕儿,我看你很累,就没喊你,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有急事先回王宫,你在这等我,这是我给你的血龙玉佩,你要放好,并我也留了一些银票及碎银给你,当我办完所有的事,最多一个月就来接你,一定等我回来。逸”

    嗯,银子在哪,我转了转,哦,原来在我的枕头底下,难怪我醒来没看到。看完信,心里一阵感伤,但我是不会等他的,我不想和一个王族的人接触太久,反正我有钱,只要扮男装,就没什么事,我又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佳人,我只能是一个中等美女偏上,时间久了,他就会忘了我。

    这还是自己到了这个地方才这样的,要不然在现代,我是一个很平常的人,又有谁会注意到我呢?

    我下楼准备结了账走人。谁知他已交了一个月的房钱,于是我又多得了二十几天的钱,但我还留了几天的钱未退,我叫掌柜的给他一封信。然后很开心地走人,开始了自己的旅途。

    终于可以不受他的吸引了,我是绝对不会背叛我的老公的,可是为什么,我到了这个时代,我在逐渐地忘记老公的样子呢?对南宫是那么地舍不得,也许他不是王族的人,我没有老公,我会喜欢上他吧,但世上没有这么多的也许。

    不行,我以后要经常提醒自己,我是一个已婚女人,只能欣赏帅哥,不可以产生感情。

    既然要离开这里,我又怎么能不逛一下这里,否则真的是对不起自己。

    来到客栈门口对面的一条街,谁知竟然是小吃一条街,哈哈,有口福了。

    我准备了很多零钱,在那条小吃街吃了许多雷国的名小吃,吃完后也买了几套平常人家穿得衣服,否则老是穿着这么好的丝绸衣服,在路上不被抢才怪。

    有了惨痛的经验,我问了路人,问什么地方有马车租,经过路人的指点,我来到了马车行,没想到这个地方竟然也这么先进,还可以让顾客选择的各式各样马车,我还以为古代是很落后的。

    我看中了一个非常朴素的马车,平凡的不吸引人注意,当然还有那个赶马车的人,都看上去差不多50岁的人,全身穿着是补丁的衣服,如果不是他看去有北方人的身高,农民般老实的脸,我是不会找他的。

    却没想到要价500两,天哪,抢钱呀,但,不知为什么,那么多人我就看他顺眼,我就跟他说,那么多钱可以,但要陪我走完四国。没想过,他先让我付钱。我也二话不说就付了,接着又让他半个时辰办他的事。最后我们才从这个小镇出发了。

    和他接触的几天里,我发觉他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浑身充满着悲伤的感觉。

    没有目的地的游玩,我随便指了一个方向,开始我和这位大叔的马车之行。

    谁又知道,我这一离开,和南宫也在几年后才重逢,而这个赶马车的大叔到了最后成了我的大哥。

    第七章 赶马车大叔与玄剑的出现

    “公子,还有一个时辰就到雨国最繁华的边关镇之一里沃了。”

    “噢,马大叔,这到了雨国了,你可以和我说说这雨国的风土人情吗?”他是向导(我按在他头上的),我是游客(我自认没有错),哪有游客来游玩不知道这个国家的风景点的。

    马大叔看了我一眼,很是奇怪,但他没说什么,因为在雨国除了国姓东方,就只有雨姓为尊,不是与皇宫有贡献的是根本不可能姓雨的,我又不知道,谁叫我本来就姓雨呢。

    “雨国是四大国中最东方的国家,它这儿的天气主要以雨为主,只有春天及冬天,也是最有钱的国家。而他的边关小镇就相对就比其他三国要繁华,你可以在这里沃就看出他的特点。”

    太难得了,这次马大叔竟然回应我的话了,平常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也许是相处久了,他才理我的吧。

    “等一下,马大叔,边上好像有人受伤了。”

    我根本没有注意到马大叔的眼神变得很是犀利。

    我下马车后,在草丛中看到一个穿得像叫花子的少年,全身是血地躺卧在地上,我用手一摸,还有呼吸,连忙叫马大叔帮忙,到离这里最近的里沃去找大夫。

    马大叔也不嫌这个少年脏,一把抱起他放进马车,还给这个少年搭了脉,并给他吃了一个药丸,拉起我,驾起马车就往里沃赶去。

    这就是我在那个马车市场找到的普通人吗?怎么给我的感觉是这么的不凡,全速赶马车竟然感觉不到马车摇晃,而且还会把脉,也许古代的人都是这么不凡,还是现代的人贪图安逸变得笨了呢?

    马大叔好像是熟门熟路地就来到了里沃最大的李神医药庄看病,我也是救人心切,就没往里面深想。

    “马季,还好你给他吃了你的凝血丸,要不然这个小子必死无疑。”

    怎么回事,这个中年留须的大夫认识我请的车夫?但我也知道每一个人都有秘密,我也不想问,我只知道我给他伍佰两,他带我走遍四大国,我却不知我给的钱是个天价,反正钱是她们留给我的,南宫也一下子给了我十几万两银票,我又怎么会在意这个小钱呢?

    我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都不知道请了一个天下第一的高手当我的车夫,谁又会想到一个天下第一的高手会在马车市场工作呢?又怎么会想到他以后竟然会一直跟着我不走,成了我的亲人呢?

    马大叔看了我一眼,他什么都没说。我看了,连忙问:

    “大夫,这个小孩的伤什么时候好?”

    反正这个李大夫都说他死不了了,我就问一下什么时候好,如果太久,我就丢下钱,和马大叔继续我的梦想——走遍四大国及寻找灵族贵孤。

    “咦,这个不是你们的亲人?”这个死大夫,竟然看着马季,又说了一句:

    “马季,这是你的儿子吗?”

    说我是马季的儿子,也不看看我的衣服,对了,我怕有强盗,就穿了很普通的衣服,而马大叔本来是穿着很多补丁的衣服,但我也帮他买了几套和我一样的衣服,虽然一开始他不愿意,但在我的坚持下也收了,谁叫他把我给的钱都给了别人呢?也难怪别人会这么问。

    我出于好玩,就说:

    “是呀,李大夫,你认识我爹吗?”

    “马季呀马季,你不够朋友,儿子都这么大了,现在才带给我认识。”说完,他就往马季肩膀拍去,马季硬是愣了一下,我抢在他开口之前对他眨眨眼。

    “老爹,你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不跟我说,这个李伯伯是你的好朋友呢?也不经常带我出来玩。”

    马季看我这样说之后,两眼盯着我良久,然后用一种长辈看晚辈的眼神,再也没有一种看雇主的眼神来看我了,并对我笑了笑,我也惊呆了。

    在我和马季认识十几天,他几乎不怎么说话,也是我问了他才回答我,从来不笑。我为了在路上逗他说话,用了无数的方法都没用,没想到我开了一个玩笑,他竟然对我笑了。

    我红着脸看了看他,如果他不笑,我想我是不会脸红,我要找个适当的时间向他解释一下,说我是开玩笑的。

    但我看到他笑了,我再也不想让他不笑,所以我暗暗决定,反正他是一个人,而我也是一个人,在这里没亲人,就当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两个人要在一起这么久,还是陌生人关系多不好呀。

    那个李大夫,真得可以称得上神医,那个小子在晕迷了一天二夜后醒了,如果在现代用科技也许很快,但在古代落后那么多的时代,竟然用金针及中药就让这个小子醒转并好上许多,真是不吹的,我都以为这个小子会晕很久的,谁想到他会在我走之前醒呢?

    “老爹,老爹,这个小子醒了。”我急匆匆地去找马季,却没想到找李大夫。

    马季呢,也由得我叫他老爹,看着我就是淡淡地笑。

    听到了我的叫声,两个人都过来了,李大夫也在马季的解释下知道了这个小子的来历。

    李大夫,把了把脉,就说:“马季,你帮他看一下,是否和我判断的一样。”

    啥,马季还会看病,原来,李大夫以为我是他公子就没怎么帮他隐瞒这个秘密。马季看了我一眼,只是笑了笑,当真给那个小叫花子搭起了脉,蹙眉之后笑了起来:“只要在床上呆个七天,就可以下床了,一个月后就可以完全好了,李兄,你的医术又进步了。”

    ※※※※※※※※※※※※※※※※※※※※※※※※

    这个小子全身脏兮兮的,没想到他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也长长的,只是一个鸡窝头,让我看了就不舒服。

    感觉到他的敌意,我连忙解释道,可不想被他当作杀他的凶手,要不然我多冤哪。

    “小弟弟,你不要害怕,是我救了你,你叫什么名字?”

    他听了我的话后,放下警戒心:

    “多谢公子搭救,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小狗。”

    说话这样文绉绉,会是一个叫花子吗?

    听到这个名字我心里一阵酸:

    “小弟弟你准备一下,我喊人帮你洗漱一下,过会再进来找你。”

    他点了点,我喊了李大夫的徒弟进来后,就去找马季了。

    第八章 梅无介与另外三小子的出现

    我到了客厅,看到马季和那个李大夫在喝酒,李大夫看到我,也拉我来喝酒,谁叫自己男装,哪有男人不喝酒的。

    “世侄,你有一个好父亲呀,而我却是一个坏父亲,把自己的孩子都赶出门了,要是我也像你父亲一样,带着他出门阅历就好了。”

    说完就开始哭了,原来他喝醉了。

    后来我从老爹的嘴中知道了他和他的故事。

    老爹和李大夫认识有十几年了,那时老爹的夫人大肚子不小心受伤,老爹他们一路被人追杀,他们无意躲到李大夫家。李大夫当时有一个4岁大的儿子,被老爹给绑票了,逼李大夫救人,而李大夫也救了他们,并在事后和他结成了好朋友,可又谁知道在数个月后,马夫人难产,大人和小孩一起死了,马季当时都快疯了,开始自我放逐,后来被一贫户给救了。

    马季不想让别人再知道他的消息,为了报答那个救了他的救命恩人,在马市做赶马车的生意,把所有的钱给了他,谁知人算不如天算,他的救命恩人生病了,马季借了一笔高利贷,救命恩人在拖了十年后还是病死了,于是马季一直在还钱,而我的出现让他一下子还完了高利贷,心无牵挂的和我走了。

    在当马夫的十几年,马季经常跑里沃,时时到李大夫家,而李大夫也不计较当年的事,还教了他医术。马季一直以自己不会医术而自责,如果当年他会医术夫人就不会死,恩人也不会死,所以他一有空就向李大夫学习医术,也就有了先前李大夫要他也帮那个小子把脉的一幕。

    没想到马季的毅力如此坚强。

    李大夫的儿子一直不喜欢医术,一直想到外面看看,喜欢学武,李大夫不想让儿子学武,两父子之间老是弄别扭,李大夫一气之下,就说了一句:“如果你要学武,就再也不要进这个家门。”谁知他儿子也就当真再也不回来,这十年间,李大夫只要想起自己的儿子,每次都要哭,李夫人也与李大夫冷战到现在,真可怜。

    “老爹,当年你为什么被别人追杀呀?”

    马季看了看我,脸色沉重地问我:

    “你真得愿意认我当父亲吗?”

    我看了他那紧张的神色,我眼睛红红地想起了他的事,坚决地点了点头,“你愿意多个女儿吗?”

    马季其实早就知道我是女儿身,但他没揭穿我,他盯了我良久之后,放下戒备开心连道:“好,好。”

    我知道,从此,马季是我的义父了。

    马季拉着我问,说:

    “孩子,你多大了?”

    我老实地回答:

    “29了。”

    我一说,把马季吓了一跳,原来我现在的外表看去最多18,怎么也不像快接近30的人。而马季也只比我大14岁,呵呵,我认了一个小爹。这还不算,马季还给了我另外一个惊喜,原来他一直易容,假面具下是一张很帅的脸,比南宫都要帅多了,有着很忧郁的气息,看上去只有30多,一点也不像这个面具上看去快接近50的样子。

    到了最后,马季变成了我认的大哥,这也太突然了。

    但只要马季带着面具就是我爹,取下面具就是我大哥,他也不叫马季,他叫梅无介。

    另外一个惊喜,莫过于那个小叫花子了,我没想到洗干净的他,完全变了另外一个样,以后简直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帅小子,我看了都舍不得把他扔在这儿了。

    “小弟弟,我要把你留在这儿养伤,我们明天就要走了。”

    小狗听了后,看了我一眼,说:

    “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你带我走吧。”我听了后,只好看了看马大哥。

    “你想带着他吗?如果你要带,我们就后天走,我作好准备就可以了。”

    听了梅无介的话,这个小子开心的很,希翼的眼神乞求着我。

    哎,谁叫他这个小子长得这个样子呢?算了,带着他,多个弟弟吧。

    “对了,小弟弟,你的名字不好听,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他点了点头,“那你就叫雨玄剑,是我雨无痕的弟弟,可好?”

    然后,我又拿出在乾坤洞得的剑,“玄剑,这剑你拿在身上好防身,是姐姐送给你的见面礼。”

    梅无介看到我拿出这软剑,吓了一跳,“你和魔阴教什么关系?怎么会有软青剑?”

    我听了笑眯眯地说,是无意当中得的,也说了我来的经过。

    梅无介听了后,把了把我的脉,就说,“奇迹,简直是奇迹。”

    我很好奇地问他,什么意思?

    他转身就在门口摆了12块石头,也把门给关好了,顺便点了玄剑的睡穴。

    “无痕,我要带你到青芒山去练功,你身怀这么多的功力及魔阴教三大法宝,如果你被魔阴教的人发现,就会被追杀,你怎么会不知道呢?我们马上就走,把玄剑给留下,不带了。”

    “不,走可以,要把玄剑带上,这是我答应了他的,不能失信与他。对了,大哥,我可以不练吗?反正没人知道有我的存在。”还好我遇到了是他,如果是其他人在我拿出了这把剑小命早就没有了。

    “不行,如果要带上玄剑,你就必须练功。”

    看着他的样子,我只好妥协了,又不死心地说:

    “大哥,我可以把功力传给你,要的不?你来保护我就可以……”看着他还带着那张面具,表情不变,可是眼神太吓人了,我又马上换了话题,“不要生气,我练还不行吗?”

    到了最后,梅无介准备好所有东西,把马车弄得像软塌,并在李大夫那儿拿了很多药,与李大夫辞行后,就抱着玄剑上了马车,然后才对我和玄剑易了容,这才放下心,往青芒山方向出发。

    一路上,我和玄剑聊天,又和梅无介聊天,时间也过得快,过了一个月终于到了青芒山山脚下,本来只用十天就赶到,为了玄剑的伤,硬是多走了二十天,而在这一个月,梅无介也把玄剑的伤给治了八分好,最后只要调养就行了。在这个途中最有趣的事,我又捡了三个孤儿,分别给他们取名雨玄财、雨玄音、雨玄龙,玄剑16岁,玄财15岁,玄音和玄龙14岁。呵呵,从我一个人一下子到了六个人,我也是太厉害了,如果不是见他们一个个长得不错,我也不会收养他们的,看来我也是一个重外表的人,真是的。

    第九章 练功

    到了青芒山,我才知道,这里原来就是梅无介从小练功的地方,在他15岁那年,教他的剑老人去逝,他就离开这个地方开始闯天下。闯了几年,在18岁那年根本未遇到敌手,得到了天下第一的美称,也在那一年遇到了心目中的爱人,可惜由于自己当年杀的人太多,害死了他最心爱的人及未出世的小孩,这就是江湖,身在江湖身不由己,随着他的隐居,江湖上的人也就漫漫淡忘了他。

    在这青芒山,大家都以真面目来互相重新认识,取下面具的他,把玄剑他们四个吓了一跳,他们怎么也没想过,梅无介与面具差别那么大,让他们觉得,梅无介简直是神人。当然,玄剑也让另外三个小子一份惊喜,而我呢,也乐得天天在五大帅哥的美貌下过精彩日子,只要梅无介忘了叫我练功,我简直可以当自己不存在,呵呵。

    但我还是乐极生悲,原来梅无介十多年没回家,沉静在思念当中,坐在他师傅的坟前三天三夜,吃得我就让玄音送去,要不然他饿很了清醒了怎么办?而我呢,就在青芒山中带着他们四个踏青,欣赏这大好风景。

    这个青芒山简直可以和黄山相篦美,还被我找到了一个温泉,在离梅无介师傅坟右方2公里外,有一个大瀑布,简直可以和南宫带我去的世外桃源相比。我开心得不得了,可是我也只能开心三天,梅无介他醒了。

    “无痕,你明天到一个地方去练功,他们四个以后就由我教,让他们以后保护你。”大哥的话摧毁了我的安逸。

    他们四个听了,认认真真地行了拜师礼,原来梅无介是逍遥门的第三代弟子,他的师傅就是第二代,可是,他也没多说这个门派的事,原来当年剑老人因为情逝,一直没回去过,所以逍遥门根本不知道有了一个梅无介,但他知道就行。

    在山中一年,抵世间千年,何况我在这个青芒山呆了二年,就算这里风景再美,也关不住我。

    在这二年当中,我把三个婆婆加到我身上的功力完全发挥出来,并把她们留给我的法宝及秘决也运用了个透彻,我都不知道我的记忆好到这种程度,看来我真得要谢谢那三个婆婆了。

    我出关后,看到他们四个小子,变化太大了,他们一个个都有175以上的身高了,个个都有各自的特色。

    玄剑用软青剑练了魔阴教的剑法及逍遥门的逍遥剑法,在短短两年,成了一个武林高手。

    玄财,因为他最喜欢钱,一天到晚算账,梅无介给他的武器是一个玄铁小算盘,而我也把魔阴教的暗器、医毒的秘集给了他,没想到他对使毒及医术上比暗器更厉害。

    玄音就喜欢乐器,梅无介就把逍遥门的琴决及无尾琴给了他,他简直是天才,不光琴弹得好,其他的乐器更是拿手,也学会了棋、书、画。是四个人当中最有才华的人,武艺是最差的。还好,他学了逍遥门的轻功,到时有危险逃跑是没问题的。

    玄龙,他简直是练轻功的天才,魔阴教轻功的秘决到了他手上,用了一个月就练完,更何况他修练内功,是四个当中武艺最好的,尤其是他的逍遥掌,连我都要为他鼓掌。

    可是他们四个人加上梅无介都不是我的对手,由于我吸收了三个婆婆的功力及法宝,简直可以说是天下第一,梅无介说,只要我小心,不被别人骗,就会一直安全下去,于是他也就放心让我们出山,他说,他要隐居这儿,再也不出山了,叫我们有空去看他。

    虽然很伤感,但我实在呆不住了,在出关的第二天,带着他们四个驾着二年前的马车出山了。

    哈哈,我终于可以出山了,梅大哥不会阻止我了,我太幸福了,我要谢谢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功力,我也可以不用人保护,反而可以保护我想保护的人,我更可以放放心心地去完成自己的愿望及三个婆婆的愿望。

    雨国、雷国、风国、雪国,我来了,我会走遍你们的。

    ※※※※※※※※※※※※※※※※※※※※※※※※

    来到雨国的京城龙云,我们五个人就成了很醒目的一幕。

    我一个中等美女带了四个绝美帅哥进了龙云最大的客栈——帝都客栈,哎,想不醒目都不行,我穿着白衣,玄剑喜欢青色的衣服,玄财不愧喜欢钱,衣服都喜欢穿印着钱的,我看不惯,让他只能穿米黄色的衣服,玄音就穿白色,玄龙穿宝蓝色,四个小子又这么出色,怎么能不吸引人呢?

    而我最喜欢玄音了,他长得最像我喜欢的韩国偶像裴勇俊,所以我不让玄音穿其他色,让他和我穿一样的白色,哈哈,满足我的想像。我对这四个弟弟可是当了宝的,虽然他们每个人长得这么高,在我心里,我是保护他们不受伤害的保护神。

    看样子,这家客栈是有他的实力,竟然有四层楼高,这在古代真是很少见的,整个装修可以篦美五星级酒店,真是奢华。小二看到我们,就问我们是否住店还是用膳。

    “两样一起,小二,给我们五间上房,另外给我们找间雅间吃饭。”

    玄财说完就给他一张壹仟两银票。

    钱可真是万能的,我们马上被请到了三楼的水仙包间,等小二上完菜,我就不让他们来打扰我们吃饭。

    “音音呀,你可否来点音乐,让大家轻松轻松。”

    我最喜欢整他了,他简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双面人,有外人时,他是一个字也不开,就用点头及摇头来表示,无外人时,就像一个小屁孩,话多,又粘人。

    “老大,你想听什么,弟弟我都吹给你听,或者弹给你听。”

    哈哈,我最喜欢他们喊我老大了。这样让我觉得我还在现代,和我自己的老公没怎么分开。

    其他三个人都望着我,因为他们三个人是求不到他的,只有我开口了,他才会如此大方,既然如此,我又怎能让大家失望。

    随即玄音就弹起了古筝,是他最喜欢的诗。

    隐隐飞桥隔野烟,

    石矶西畔问渔船。

    桃花尽日随流水,

    洞在清溪何处边?

    第十章 又遇南宫

    在帝都客栈住的这大半个月,我们五个人可是把龙云逛了个遍,但我们却没想到,我们早就引起别人的注意,只不过我们五个都是菜鸟,又怎么会注意到别人呢?

    “老大,我发觉这几天好像都有人在跟着我们。”玄龙对我说道。

    我听了,大吃一惊随即放下心了,因为我也看到那几个人了,根本没什么危险性,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有了内功后,看什么都没有什么危险性,要超过我,我才会有危机感!

    “别管他,只要不来惹我们,就当不知道吧。”我笑嘻嘻地说。

    我们五个人照样走,但我还是带着他们往没什么人经过的偏僻地方走,在他们四个小子还没发觉我离开他们时,我已来到那几个跟踪我们的几个人身边。

    “这位兄弟,请问这条路通向哪呀,我好像迷路了?”

    那个瘦高个儿好像是他们三个的头,突然听到我的声音吓了一跳,他们一直在跟踪我们,而且在先前都还看到我在前面,连什么时候到他们身后不知道,其慌乱可想而知。

    “我……我……”

    这时,玄剑他们也把他们三个给包围了,而身为主角的我,就走了。

    因为我知道,只要有玄财,什么消息都会套出来。

    又有几个人不怕毒呢?

    “音音,你和我一起走,到龙云最著名的北固山去玩。”

    “对了,财,他们三个就交给你了,我先玩去了。”说完,也不管另外三个同意,拉着音音走了,他们三个想对我说反对意见都没时间。

    ※※※※※※※※※※※※※※※※※※※※※※※※

    来到北固山山脚下,才发觉这里一个大的不得了的湖,在湖边上有一叶小舟停在边上,我四周瞧了瞧没人,拉着音音上了小船,解开绳索随风飘荡在湖面。

    音音吹起了笛子,风撩起我们的衣服,恍似一对神仙佳人。

    不知不觉我们二个人在这湖中间站着,什么话也没说,我望着阳光渐渐地落下,余辉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心里想起老公,他说,只要我们有钱了,就带着我去厦门的鼓浪屿玩,有更多的钱就去游遍中国的大好河山,现在我却支身一人在这个空间玩山游水。我怎么对得起他呢?心里想着想着,不禁哽咽起来。

    这时,音音从后面抱着我说:“姐,想姐夫了?”

    我点点头。

    他们这四个小子知道我的所有故事,也只有在我心情很不好时,才喊我姐姐。

    过了许久,我控制住了情绪,说:“回客栈吧,要不然,龙他们要担心了。”

    上岸时,我在船上放了钱,就和音回客栈了。

    谁知,回去给了我一个大惊喜。

    ※※※※※※※※※※※※※※※※※※※※※※※※

    在客栈门口看见玄剑站在那儿,他身边围绕着许多姑娘在和他说话,他绷着一张脸也阻止不了那些姑娘对他的爱慕。

    看样子,再过个几年,我身边的这四个小子会比F4还走红。

    玄剑看见我们,走了过来,拉着我的手,“有人找你。”

    什么,有人找我,谁呢?在这个陌生的个空间我只有他们五个亲人,又有谁会认识我呢?我也很惊讶,带着好奇跟着玄剑进去。

    呵呵,这个玄剑,每次最喜欢拉我的手,而我呢,最喜欢拉音音的手。

    来到财的房间,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背影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对了,那三个跟踪我们的人呢?财他们呢?看我进房间,剑就把门关好了,也把音音给带走了。只留下我和他,我想,他是谁呢?为什么剑他们会让我和他独处呢?

    听到关门声,那个穿黑衣的男子转过身来,我看到他的脸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他紧紧盯着我,他的眼睛,如此迷人,是我所见过最迷人的眼睛,那也只有他了。

    “痕儿,你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

    声音是如此沉痛,我听了,心口都痛了起来,“对不起,逸,对不起。”

    我不停地道歉,南宫慢慢走过来,抬起右手,轻轻地抚摸我的脸,不敢摸重,就怕我又不小心不见了。

    我看着他慢慢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痕儿,痕儿,不要离开我。”

    南宫紧抱着我不放,我从来不知道,被另外一个男人抱着的感觉是这么的安全、温暖,我也忍不住地回抱着他。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这里不是雷国。”

    他抱着我坐到他的腿上,我想站起来,可是他抱得很紧,虽然我可以用内功挣脱他的怀抱,但我舍不得伤了他,毕竟他对我很好,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

    “我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来找你,本来我回去要继承王位,在我把所有的事都整好时,去接你回王宫,但我只接到你的信,你没等我,就离开了我。为什么,你为什么不等我呢?”

    我看到他的眼睛,我记得他说过,他最爱白色,黑色是他最讨厌的,可是我现在看到的他是一身黑,他变了,是我改变了他吗?

    “逸,我要找回家的路,找我老公。”

    南宫听了,什么也不管,可是抱着我的手更紧,好像要把我和他溶为一体,他这是何苦呢?

    “你走了,把我的希望都给带走了。可是我不甘心,我一定要找到你。于是我放弃了王位,让我的二弟接 ( 玄之传奇 http://www.xshubao22.com/3/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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