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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员太多,无法采用单列纵队行进,所以哈里森、刘氏父女、洪涛和帕维被编成一队,剩下的人编成另一队,两支队伍相距几十米,由奥斯丁打头,老盖尔开着雪地摩托。向莽莽林海中进发!
负重山地雪中步行的滋味谁走谁知道,洪涛自认为身体还算不错,可是背着20多斤的大背包刚走了200多米,肺里面就像着了火一样。都开始拉风箱了。先是摘了帽子,然后又解开了防寒服的衣领,就在他打算把拉锁全拉开的时候。哈里森制止了他这种锯灯泡,焊雷管似的危险举动。
“调整呼吸。出汗是正常的,不要脱掉衣帽。这样会得病的。”看到洪涛和后面的刘氏父女都开始解衣脱帽,哈里森特意停下脚步,告诫大家别因小失大,帽子和衣服还得捂严了,衣领解开一点没关系。
洪涛像前面队伍里的艾琳姐妹看了看,脸上立刻感觉有点热了。都是差不多的年龄,可是那两个姑娘背着小包走得很正常,还有功夫拿出相机来四处拍照呢。在看看自己和那位刘小姐,都快成哈巴狗了,呼哧带喘,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啊,身体素质上的差距,全民健身真不是隔三差五跑跑步、打几场羽毛球能解决的。
又走了几百米,哈里森看到自己队伍中的这几位游客体力真不成了,果断的用对讲机通知奥斯丁,停止前进,原地休息。毕竟这是娱乐性质的活动,又不是军事拉练和体育训练,还是得以参与者的身体为主要标准。
相比起洪涛和刘小姐来,刘老板反倒显得格外轻松,他也背着一个小包,虽然没有洪涛的大,但是也小不到哪里去。可是他一直走到现在,脑门上刚刚露出一点汗珠,脸色微红,喘气也不是很粗,看样子还大有潜力可挖,甚至比艾琳姐妹的体能更好,直追黑小伙吉姆。
“我说刘哥啊,您这身子骨够意思啊,是不是天天锻炼啊。”洪涛靠着一颗大树半蹲着身子喘气,嘴上却也不闲着。
“哈哈哈,我这还算身体好?你去我们老家看看去,60多岁的老头老太太每天拿着放羊铲上山去放羊,天不亮就出发,下晌才回家,一天都在山上转,就带着干馍和水,要是下雪连水都不带,渴了就吃雪。你们啊,生活得太好了,吃不了苦啊,你老哥我从小就山上放羊,也是苦孩子出身,走山路不敢说比专业猎人强,但是你们这些年轻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个!”
洪涛这个问题算是问到刘老板心坎里去了,自从来到这里,他就属于吃啥啥香,干啥啥不灵的主,语言语言不通,玩乐玩乐不熟,老是郁闷了,现在终于让他找到自己比别人强的地方,那还能饶得了别人,虽然他说的很低调,但是那个神情,满满的全是自豪。
“涛,你的身体是这个,刘先生的身体是这个,你需要多锻炼了。”胖子帕维年纪一点不比刘老板小,只不过是人种的原因,看着好像没那么大岁数。别看他身体胖,还真不是虚胖,走了这一段山路之后,人家和刘老板一样,大气不喘,大汗不出,非常自如。看见洪涛累的那个孙子样,还伸出小手指指了指洪涛,然后伸出大拇指送给刘老板。
“你也别美,咱俩属于一路货,都缺练,要不我这个包匀给你,让你先练练。”挺大的个子,吃的比谁都不少,一动真格的还比不过一群老头,洪涛这脸上无光啊。他突然看到那位刘小姐看着帕维的手势也跟着一起笑,嘴欠的毛病又犯了,刚才那个大嘴巴算是白挨了。
“别套近乎啊,谁跟你一路货了?咱们的事可还没完呢!大老爷们还好意思和女人比身体,你看看这些人里,除了我你还能比过谁?不嫌丢人啊!”听到洪涛的调笑,刘小姐刚刚露出的一点笑容立马没了,大眼睛一瞪,直接就把洪涛撅回来了。
“我这是自己找骂啊,你咋就不长记性呢!”洪涛被噎的连话都说不出来,只好摆摆手,示意服了,真服了!
休息了十多分钟,哈里森和帕维用周围的小树叉给洪涛和刘小姐一人做了一根简易手杖,然后继续开始上路。
经过这一段休息,洪涛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适应了一些这种运动,背包也没有那么沉了,呼吸也不再那么困难,看来刚才不是自己的体能出现了问题,而是自己的心肺功能还有点弱,短时间内不习惯这种陌生的运动方式和环境。
身体舒服了一点,洪涛的嘴又闲不住了,不过他不敢再去招惹那位刘小姐,只好紧走两步,追上哈里森,和这位老牛仔探讨探讨打猎方面的知识。对于洪涛来说,他的好奇心非常重,打猎不光是一次活动,还是增加自己见识的一堂课,所以他得把心中的疑问都搞清楚才舒服。
首先聊起来的还是那几只猎犬,出发之前洪涛就提出过疑问,这么小的猎犬能胜任捕杀大型猎物的工作吗?如果不能,那带着它们出来的目的是不是就仅有发现猎物这一个作用了。
哈里森的回答是:你敢小看我的宝贝猎犬!老娘和你拼了!
一百六十四章猎熊枪
“这是百分百的捕杀犬,也叫狩猎犬,它特别适合在复杂环境中帮助猎人寻找猎物,然后围攻猎物防止它逃跑,还能顺着受伤猎物留下的气味找到逃跑的猎物,算是全能犬。”
“这么厉害?”洪涛看着前面走着的那4只土灰色的土狗,百思不得其解。
“猎犬大概分三种类型,一种是指示犬,它们非常灵活,视力和听力很灵敏,一般用来引导猎人去发现那些小型的猎物,比如说兔子、浣熊、禽类,它们的爆发力很好,但是耐力有缺陷,而且不够凶猛,不敢面对大型猎物。”哈里森一看就是山林里的老手了,背着一个半人高的登山包,腰带上还挂着4只狗的牵引绳,可是走起路来一点没压力。
“一种是寻回犬,这种猎犬嗅觉比较发达,能把猎人猎获的猎物从树丛、乱石堆里找出来,更适合猎杀飞禽。”
“还有一种就是狩猎犬了,这种猎犬相对前面两种来说,算是全能猎犬了,它不仅可以发现猎物,还可以追踪猎物,最主要的是它必须能独立攻击大型猎物,并有胆量和其缠斗,即使受伤也不逃跑,这样才能让猎人有时间赶上来,最终击毙大型猎物,比如熊,如果没有几只训练有素的狩猎犬,想猎获熊是很难的,而且很危险。”哈里森给洪涛这个狗盲大概普及了一下猎犬的知识,玩钓鱼和狩猎的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好为人师,他们喜欢教导那些刚入门的人一些专业知识。并以此为乐,只要是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你就敞开问,他绝不会嫌烦的。
“小洪啊。你帮我问问这位高手,他这个狗养的不错,卖不卖啊,或者它们的崽卖我也成,你老哥我在家里没事也喜欢上山搞一搞,我们那边山里有野猪,可多呢,一群一群的,可是那玩意太贼了。一枪打不死就跑没影了,我养的那几条狗都不太灵啊。”刘老板父女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了上来,他虽然不懂英语,但是他闺女懂啊,估计已经把哈里森的话翻译给他听了。
“卖狗!不、不、不!它们是猎手的家人,就算是受伤不能进山了,也会被好好照顾的,一直到死也不会卖的。”哈里森一听有人想打自己这几只狗的主意,立马急了。连说了3个no。
“那小狗呢?”洪涛琢磨着大狗不卖小狗总能卖吧。
“不是每条狗都能当狩猎犬的,光品种好没用,还得从小进行专业训练,比如经常要带它们进山熟悉环境。熟悉猎物,要喂生肉,要每天保持它们的运动量。而且一只猎犬是不成的,最少也得2、3条。我这4只狗今年5岁,是从9只狗里挑出来的。其它的狗只能追一追浣熊。”哈里森一番话,直接把刘老板买狗的希望给打消了,这玩意也太复杂了,不是一般人能玩的,二班的也够呛。
“这支枪是帕维特意给你准备的,也不知道你给那个胖子什么好处了,他这支枪平时不让别人用,却舍得拿出来给你用。枪是好枪,可惜没遇到好主人。”哈里森别看长着一张冷酷的脸,说起他感兴趣的话题也是个话痨。
“帕维,谢谢啦!”洪涛从哈里森手中接过那支一直装载袋子里的枪,高举着向后面的胖子致意。
“那是我的宝贝,你可得小心爱护啊。”胖子帕维把手放到胸口,万分心痛的回应着。
“我能打开看看吗?”洪涛很想看看胖子的宝贝是啥摸样,会不会像帕维的身材一样。
“打开吧,枪里没子弹,不过回去之后你得负责保养,有一丝伤痕我就把你塞到冰窟窿里去。”帕维挥舞着他拿的那把双筒猎枪,和他的身材一比,原本挺笨重的猎枪就像一根小树枝。
“哎呦。。。帕维,你还挺前卫啊,我怎么看着像工艺品啊。”洪涛解开枪套,从包裹的软皮子中把枪抽出来。
这把枪看着很简单,一根长长的枪管银光闪闪,前面略细呈圆形,后面变粗呈六棱形,枪管下面是枪身,黑色的工程塑料类材质,一直延伸到枪托都是一个整体,枪机和护套同枪管颜色一样,都是银色的,看上去很精致,一点都不像胖子帕维的形象。
“只要你瞄准了,它能把熊打个对穿,不信你问哈里森,前提是你得瞄的准。”帕维不屑的撇了撇嘴,在他看来,洪涛就是一个大棒槌,好枪给他用有点糟蹋了。
“这是勃朗宁的x…bolt30…06,不锈钢款的,属于大威力步枪,专门猎杀熊、鹿一类的大型动物,不过后座力有点大,你看帕维还挺照顾你,专门给你在枪托后面弄了一块软垫,能减很多后坐力的。”哈里森指了指枪托后面。
“我试试啊,没子弹吧?”洪涛本来看不大上这个步枪,首先它太简单了,和自己想象中的那种类似狙击枪的武器形象相差太远;其次一看那个大圆头枪栓洪涛就明白了,这是一支纯粹的步枪,也就是说打一枪就得拉一下枪栓来上弹,别说连射了,半自动都不是。
不过当把枪托顶在肩窝里,端起沉沉的枪身时,洪涛还是明显感觉到了这支枪和以前他在打靶场摸过的那些长枪有明显的不同,具体哪里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一种很有质感的样子。
“为什么不用自动步枪打猎啊?”洪涛还是怀念那些能点射能连发的步枪,那些枪不但重量轻,火力密集,而且操控很容易,对于洪涛这种用枪棒槌来说是最合适的武器。
“那些东西就是玩具,大不了熊的,子弹威力太小了,而且受了伤的熊是最危险的动物,它能在几秒钟之内就冲到你面前,就算你能把一弹匣子弹都打到它身体里,也阻止不了它把你撕碎,你没有尝试过所以不能理解,动物的生命力非常强悍,小口径子弹对于它们来说并不适用。”哈里森说的东西洪涛能理解,但是不能全信,他想不明白,一梭子10发、15发甚至30发子弹还打不死一头熊?难道熊的身上不是肉长的?
“小洪啊,哈里森说的有道理,我年轻的时候打过野猪,结果2枪都没打死,我站的位置也不对,结果让野猪给撞翻了,现在我大腿上还有这么长一个疤呢,医生说差一点就把大动脉给挑破了。熊我没遇见过,但是猎手都知道一句话,一熊二猪三老虎,你知道啥意思不?”刘老板听洪涛他们聊天听过瘾了,一直都让他闺女给翻译着,得到机会坚决插话,毫不迟疑。
“凶猛程度的排名呗。”洪涛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错了,这是说它们受伤后的危险程度,你知道那只被我打伤的野猪最终伤到哪里了吗?”刘老板现在也成了行家,不知道他是不是再编故事。
“哪里?”洪涛琢磨着,肯定是您枪法不好,没打中要害呗,这还用问?
“两枪都打中了身体,最后那头猪还是死了,拖回来一开膛,里面的内脏都被打烂了,心脏上都有伤,可就这样,它楞是追了我100多米,然后又跑了好几百米,你琢磨吧。”
“吹吧。。。刘哥,你就是欺负我不会打猎,跟他们老外一起忽悠我,给我一支那个叫啥的来着。。。?名字我忘了,就那种突击步枪,来个30发的弹匣,什么熊过来,我也给它打成筛子。”洪涛听完刘老板的话,嘴都快撇到后脑勺上去了,他可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想和忽悠小孩一样忽悠咱?姥姥,除非让他亲眼看见,否则说出大天来也不信啊。
一百六十五章发现猎物
“一听你这就是外行,早年间各村都有民兵,县里武装部的头头也有喜欢打猎的,他哪里啥好枪没有啊,可是人家专门挑56式半自动步枪,绝不拿冲锋枪,你知道为啥不?”刘老板也是一个杠头,一件事不说明白了,他就不撒嘴。
“为了省子弹吧。”洪涛是这么理解的,那时候多穷啊,如果枪法好,干嘛非用冲锋枪浪费子弹呢。
“p,武装部的子弹都绣成铁疙瘩了,省啥子弹啊。打猎的时候要求是一发致命,尤其是在这种树林子里,一枪打不死的话,没有猎狗就很难再追到猎物了,它随便往那个草丛里一钻,就算死了,你也看不见。另外这种树林中猎物冲锋起来速度很快,有这么多树木挡着,你敢保证你冲锋枪里那些子弹都能打到快速奔跑中的猎物?我看就算是军队中的老兵也未必敢夸这个海口,所以还是得用这种一打一,瞄准了要害,一发就撂倒,安全还保险,小伙子,学着点吧,你刘哥我钓鱼是大外行,就会糟蹋钱,要说起打猎来,咱肯定比不上这些老外,他们见天的玩这玩意,都完成精了,但是比你还要强不少的,等你回国了,来找我,熊、鹿咱们那边也没有,不过兔子、打野鸡和野猪满山都是,让你打烦了为止。”刘老板可算是逮到洪涛这个棒槌了,玩命的踩啊,临了还不忘扔个糖豆,只不过是空头支票,白说。
“嘘。。。前面有情况,你们在这里待着。别出声,我去看看。”哈里森突然停住了。然后回头对大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带着猎狗弯着腰向前面奥斯丁的方向走去。
这下洪涛可算是解放了。他已经被刘老板喷得体无完肤了,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了,而且看样子刘老板还不打算听嘴。洪涛现在算是知道了,这位美丽的刘小姐为何长着一张机关枪嘴了,这里面50%以上都是刘老板的遗传基因,然后又在他闺女身上变异了一下。
“给,这个弹夹是普通弹,遇到小体型的鹿、豹子什么的用这个,这个弹夹是重弹。熊和大个头的鹿用这个,记住我教你的开枪要领,身体要往前倾,呼吸放慢,瞄准了果断开枪,加油啊!”胖子帕维悄悄摸上来,从兜里掏出两个银色的弹匣递给洪涛,然后就像奥运会拳击比赛之前的教练一样,嘱咐了洪涛一大堆东西。还拍了拍洪涛的后背。
其实帕维不说这番话,洪涛还不觉得怎么紧张,他的大脑刚被刘老板喷晕了,还没回过神来。可是帕维这么一叮嘱。脑子是转回来了,可是手又开始发抖了,越想控制吧。抖的越厉害,这是洪涛想起帕维在靶场上教给他的方法:深蹲两下。然后猛吸气,慢慢吐出。
“前面有3头鹿。洪涛,你带着刘老板跟我来,走路要轻一点,快点,别愣着。”哈里森从前面弯腰小跑了回来,向洪涛这边招手催促着。
“刘哥,走吧,该咱爷们露脸了,我这手有点抖啊,要不您先来第一枪。”洪涛拉起刘老板的衣服,跟着哈里森一起猫着腰先前小跑。
“慢点,走路要轻,尽量踩前面人踩过的雪,移动的时候把自己躲在树干后面。”跑了几十米远,已经能够看到奥斯丁和艾琳她们正借着大树的掩护在原地站着,哈里森指挥着洪涛,然后洪涛指挥着刘老板,慢慢的向他们靠近。
“好了,你拿着这支枪,小心点,已经上膛了,涛,你的枪上膛了吗?”在超出奥斯丁他们站立的位置几棵树之后,哈里森止住了两人前行的脚步,把他自己手中的那支步枪交给了刘老板,然后又询问洪涛的情况。
“还没上膛呢,帕维刚把弹夹给我。”洪涛拿枪的手还有点哆嗦,早就忘记了枪里面还没有子弹,哈里森这么一说,才想起来。
“慢慢的解开你的衣服,对,慢慢解,别出声,好了,把枪放进怀里,用衣服盖住上弹夹,别急,冷静点。”哈里森让洪涛把衣服拉练轻轻的拉开,然后把枪裹在衣服里,依靠着摸索把弹夹安装好。
“别急,用手摸着把子弹上膛,手指离开扳机。”就在洪涛试了两次之后把弹夹安装好之后,哈里森又提出一个要求。
相比依靠触感上弹夹,盲着拉枪栓就要容易多了,而且这把枪确实很不错,枪栓非常滑顺,基本没有什么多余的摩擦,唯一有点难度的是洪涛得把手从衣服下摆掏进去,姿势有点别扭。
“好了,手指离开扳机,看我手指的方向,别把身子全露出去,侧一点头就可以了,用瞄准镜慢慢搜索。。。看到那3头鹿了吗?”当洪涛把子弹推入枪膛之后,哈里森又指挥着他举枪瞄准猎物。
“不对啊,这个瞄准镜是坏的吧,怎么全是黑的,什么都看不到?”洪涛从大树后面慢慢的露出半个脑袋,然后伸出枪管,左眼紧闭,右眼圆睁,架势很标准,可是找了半天,啥也没看见。
“**!你的瞄准镜盖子没打开,胖家伙是怎么教你的!”哈里森伸手接过洪涛的枪简单看了一下,然后愤怒的把洪涛压在树干上,都开始国骂了。
“抱歉,抱歉,有点紧张。”洪涛这才知道帕维为什么说哈里森脾气不好了,合算这位老帅哥平时没什么脾气,一旦在他认为应该认真的时候你出了差错,他才真的生气,洪涛确信,如果不是看在帕维的面子上,刚才哈里森估计得揍自己一顿,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珠子里全是怒火,而且就离自己眼睛几厘米远。
“继续,找到之后稳住,告诉那位刘先生,你们一起瞄准,然后一起开枪,我提醒你啊,仔细看,有一只身体略小的,那是母鹿,不要打,剩下两只可以打,你和刘自己分配吧。”哈里森凑到洪涛而都后面,恶狠狠的说着,搞得洪涛又有点紧张。
“我看到了,刘哥,顺着我的枪管方向看,哪里有一颗倒了的树干,看到没,有3只鹿,左边那只归你,右边那只归我,你瞄好了就数数,到3一起开枪啊。”洪涛端着枪,用瞄准镜瞄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3只鹿,不过好像都是母鹿,因为它们头上没角,可是他又不敢回头问哈里森,怕瞄准镜一挪开,又得费半天劲才能对准,反正哈里森说小的那只不让打,咱就听他的吧。
刘老板也靠在一颗大树的后面,很职业的样子,单手举着枪,听到洪涛的指令,立马慢慢放下枪,然后用瞄准镜开始搜索。
关于这个瞄准镜,作者必须再费点笔墨强调一下,电影里有很多狙击手的镜头,比如《兵临城下》《生死狙击》什么的,那里面的狙击手身体一边做着动作,一边还能瞬间瞄准目标击发。
对于这种镜头,作者一直持怀疑态度,因为倍数越大的狙击镜,所能看到的范围就越小,所以目标一旦运动速度过快,枪手很难用狙击镜跟上目标,而且这个狙击镜非常难用,你经常会在镜头里看到有一个月牙状的黑边,这时就意味着你没有对准瞄准镜的目镜,你必须调整你眼睛和目镜之间的距离和角度,才能把这个黑边去掉,这时打击十字线中间的目标才能命中,如果有那个黑边,十字线对的多准也没用,你都找不到子弹飞到哪里去了。
一百六十六章宰杀也是一门艺术
而不同的枪支安装的瞄准镜习惯都不一样,这就必须要射手自行去熟悉眼睛与目镜的关系了,熟练之后,脸往枪托上一贴,基本狙击镜的的十字线就对准了目标,略微做个小调整,就可以扣扳机了。
但是如果是不熟悉的枪和瞄准镜,想拿起就打,基本就是在吹牛,就算是军队中的专业射手也没戏,先不说那个狙击镜在搏斗或者落地的时候会不会被震歪的问题,就光是眼睛和目镜之间的关系,再牛逼的射手也不可能瞬间调整过来,至少第一次用的时候需要调整调整。
“我看到了,准备啊。。。1、2、3、碰。。。。。。”还真别说,洪涛和刘老板这是第一次配合,但是效果不错,两声枪响几乎是同一个音,洪涛这支枪的后坐力还真是不小,尽管加装了软垫,枪口还是被弹了起来,然后这个狙击镜里就又找不到猎物,还得重新找。
“别找了,打中了,赶紧把保险关上,万一伤到我的狗,我就和你决斗。”随着哈里森的声音,前方已经传来了阵阵狗叫声,那4只猎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窜了出去,这时已经跑出去很远,光能听见声音,看不到身影。
“好了,大家出来吧,他们打到猎物了,2只白尾鹿,恭喜你们。”哈里森大声的向后面躲着的人通报好消息,然后上前和洪涛刘老板拥抱了一下,顺便检查下洪涛的枪是否上锁,然后把刘老板手中的枪收了回来。
“你们运气真好。这两天的大雪让它们饿了肚皮,不得已才跑出树林找食物。就被咱们给碰上了,不错。是个好开头,加油!”奥斯丁也走上来祝贺这两位旗开得胜的猎手,对于他来说,这场狩猎也有一部分是生意,现在很顺利的打到了一头鹿,客人肯定会高兴的。
“你这把枪真够酷的,给我看看。”艾琳她们也跑上来祝贺,由于洪涛是主要客人,而刘老板是主要客户。所以第一波的射击被安排给了他们两个,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过他们还算争气,一下就干掉两头鹿,比较涨气势。
“小心哦,里面还有子弹。”洪涛把枪递给艾琳,但是自己还在边上守着,这是帕维的爱枪,人家借给自己用。那是情份,自己应该重视这份友谊,尽好爱护这支枪的责任。
一阵轻微的马达声传来,处于队伍最后面的老盖尔也开着雪地摩托赶上来了。由于怕惊扰了猎物,所以老盖尔一个一车要离开队伍一段距离,现在估计他是从对讲机里听说了猎获。特意赶上来热闹热闹。
既然已经开过枪了,那这一片的动物就都别想再打了。大型的听到声音早跑远了,小型的也会把自己深深的藏起来。短时间内是不会再随意露面,所以这时就不用顾忌什么安静问题了。
老盖尔让洪涛骑在雪地摩托的车头上,然后带着他顺着山坡往下开,先去寻找猎物,其他人就只能靠两条腿自己走了。
从开枪的地方算,到目标的距离大概有130米左右,这两头鹿此时倒在雪地上,已经断气了,4只猎犬老老实实的在周围溜达着,没有一只私自上前啃咬猎物的,估计是在等主人前来收获,组织性纪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涛那一枪直接把鹿脖子给打了一个对穿,估计动脉也打断了,鲜血喷了老远;刘老板那一枪比较讲究,是从鹿的两腿之间打进去的,子弹就留在了身体里。
其实洪涛瞄准的是鹿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稍微打低了2寸,不过还好,歪打正着,也算不丢人。
“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发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
“厉害,我见过内蒙的牧民宰杀马和羊,当时我以为那些牧民的宰杀手艺已经很牛b了,现在我有开眼了一次,你看这个皮剥的,薄厚均匀,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专业啊。”刘老板不愧是老板级别的人物,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见识非常广,连屠宰这门手艺他也有自己的见解。
“这些内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会做羊内脏汤,要不我给你们试着做点鹿内脏吃?”洪涛看着他们把鹿肉绑在雪地摩托上,却对地上的两堆内脏不予处理,于是想露一手,不过英文里没有杂碎这个词,他只能用内脏代替。
“你太恶心了,涛,我们是不吃内脏的,这些东西必须放在猎场里,是不许带走的,这是法律。”帕维听到洪涛的建议,立刻做出呕吐的样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气的送了过来。
“爱吃不吃,这些老外不吃内脏,好东西全浪费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涛只好转向刘老板。
“唉,没辙,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告诉我了,熊的内脏也不能带走,野生的熊胆啊,花钱都不好买,他们全给扔了。”刘老板也有相同的怨念,不过入乡随俗,不满意也得忍着。
“哈里森,我们还得走多远?这边没有猎物可打吗?”洪涛的兴奋劲一过去,疲劳感马上又占据了身体,看到奥斯丁继续带着队伍赶路,他有点忍不住了。
“还得走几英里,到了露营地之后就可以休息了,这里的猎物不多,刚才这3只鹿属于意外,一般它们不会到这边来,要想打熊,就别怕累,翻过前面那个小山坡就到了。”哈里森大手一身,拽着洪涛的背包就往前拖。
一百六十七章安营扎寨
“我自己走,我能走。”洪涛的脚都快离地了,这样被人拖着走更不舒服。
“我滴个娘啊,还得爬山啊。。。”看了看哈里森说的那个小山包,还真是小山包,总共也没有100米高,坡度也很平缓,按照洪涛的估计,翻过这座小山直线距离差不多得有3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还得负重行军1小时以上,要了亲命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这座看着距离只有3公里的小山坡足足让大家爬了1个半小时,其实如果不是洪涛和刘小姐拖后腿,大家的速度还能快不少,至少不用走几百米就休息几分钟。
洪涛还不是最差的,最后1公里的时候,那位美丽的刘小姐腿都迈不动了,干脆一头栽倒在雪地里,爬都爬不起来。这下老盖尔可乐了,他开着雪地摩托呢,虽然后座和车头都被装备和鹿肉占满了,但是前座挤一挤也能座两个人,于是刘小姐几乎就是被老盖尔抱在了怀里,然后像车震一样,忽忽悠悠的开跑了。
当前面的奥斯丁停止了脚步,宣布露营地已经抵达的时候,洪涛也差不多快倒在雪地上不起来了。本来走山路就不是洪涛的强项,在加上小腿深的积雪,虽然有前面的人踩出来的脚印,但走起来还是很费体力。
“嘿,你看,前面有温泉。。。”艾琳凑了过来,扒拉着坐在树干上的洪涛,让他看另一边。
“啥泉我也不想了,我现在连抬手的力气都没了。快帮我一把,这个背包压死我了。”洪涛坐在那里只能大口喘气了。背包自己都没力气脱下来了。
“我怎么觉得你现在没有以前健壮了,是不是和周小姐有关啊?”艾琳一边帮着他把背包脱下来。一边说怪话。
“我在床上还是很健壮的,不信你晚上试试。”压力一去掉,洪涛立马又活了过来,具体体现就是那张破嘴又开始吐信子了。
“晚上的事情晚上再说,不过如果你不想晚上没地方住,那就赶紧跟我去搭帐篷,你看别人都忙着呢,你就打算偷懒?”艾琳才不怕洪涛的口花花,她连揪带拉的把洪涛拖了起来。开始在营地里找露营的位置。
这块营地其实就是树林中的一片空地,周围的树木比较稀疏,而且挨着一条小溪,取水什么的比较方便。要说在这种天气里小溪会不会结冰呢?还真不会,不光不结冰,溪水还冒着热气,因为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一处温泉的泉眼,面积不太大,但是温度显然挺高。水里面咕噜、咕噜的不停冒气泡,就像一口要开没开的大水锅。
在场的众人除了那位刘小姐,其他人像艾琳说的一样,都在忙活着搭建营地。奥斯丁挥舞着长斧正在砍一棵已经躺倒的树干。看样子是在准备柴火,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随地都能找到那些应为各种原因倒在地上的大树干。唯一需要的就是力气。
洪涛的帐篷搭建在三棵大树当中的空地上,这是艾琳选择的。这里离着大家最远,而且有2棵一人都抱不过来的树干挡着。位置相当的隐蔽。至于为什么找了这么一个位置搭帐篷,洪涛没心思去考虑,其它人也都不干涉,只要大家都在相互的视野中就没问题。像凯蒂和吉姆这小两口,跑的比洪涛还远,还特意挑了一棵躺倒的树干当掩体。
当洪涛和艾琳的小帐篷搭建完毕之后,营地中的篝火已经燃了起来,此时洪涛已经感觉到身上有点冷了,刚才行军时出了一身汗,现在被山风一吹,遍体透寒。
找了一块木头,洪涛先一屁股坐在火堆的上风头,这里有个讲究,在野外玩篝火时,除非没风,否则一定要坐在上风头,要不会弄得你满身满脸的烟灰,一阵贼风吹过来,弄不好还得把你衣服烧个洞,眉毛头发也危险。
此时大部分人都已经搭好了帐篷,纷纷围坐在火堆周围,烤着篝火,等待午饭。
做午饭的还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父子,他们用小锯子把一只鹿的两条后腿锯了下来,在温泉水中清洗之后,放到烤架上边烤边刷上他们家自制的烤肉酱料,然后又拿出腌制好的鱼、牛肉,一起放到烤架上加热,这就是今天中午的主食了,另外还有一口锅吊在一旁的小火堆上,里面是青豆和火腿熬制的汤。
除此之外,他们还带了一些诸如速冻饺子、方便面和大米之类的适合中国人口味的食品,如果刘老板父女和洪涛吃不惯这些简单的烤肉,可以另外做一些中餐吃。
其实这些有点多余,中国人啥都能吃,虽然天生并不以肉食为主,但是论起吃来,这些白人完全不是个。
一上午的徒步行走,让在场的每个人都胃口大开,以洪涛和刘小姐为代表的吃啥啥香派更是超水平发挥,两条鹿后腿和一锅汤最终全都没浪费,烤架上其它的食物也都被消灭得精光。
要说这个野外露营的食物,作料、味道、火候上面和大餐厅里的菜肴根本没法比,就连自己家中的手艺也比不上。但是这种饭菜有两个特别的地方是餐厅和厨房里无法比拟的,那就是鲜和嫩。
刚刚死去1个多小时的鹿肉,非常的鲜嫩,而奥斯丁家的烤肉酱,恰好又掩盖住了其中的腥味,所以吃起来虽然感觉肉质有点粗,但是绝不柴。
另外一个觉得这种野餐好吃的主要原因就是大家都饿了,人在大体力付出之后,胃口肯定大开,喜欢搞户外运动的人都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当赶路、搬运行李、宿营之后,吃起饭来一个赛一个的饭桶。
这么硬的菜,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刘老板从他的背包里掏出一瓶白酒,打算让大家都喝点,不光能暖身子,还能解乏。不过他的举动被奥斯丁和哈里森给制止了,因为下午还要打猎,所以喝酒是不允许的,尤其是高度酒。
饭后大家坐在一起,又把打猎的计划重新安排了一下,在充分考虑了伊格内修斯、奥斯丁和哈里森这三位老猎手的建议之后,大家决定把狩猎队伍分成2组,2组出去打猎,一组留在营地看守,这样既能轻装前进,又能让每个人都得到充分的休息时间。
经过了前面一段负重行军的考验,目前队伍中每个人的体能情况基本上都显而易见了,其中最差的就是刘小姐,然后是洪涛,在然后是艾琳姐妹,老盖尔、吉姆、帕维和刘老板算是一个档次的,伊格内修斯、奥斯丁和哈里森属于无敌的存在。
这样一来,队伍就好安排了,刘小姐和洪涛必须分开,这么两个饭桶放到哪个队伍里,必将让带队的向导头疼。所以最终洪涛被分在了老盖尔、帕维、艾琳、哈里森这组里,而刘氏父女、凯蒂和吉姆、奥斯丁和伊格内修斯组成了第二组。至于那支队伍吃亏一点,下午先出发打猎,则由抽签决定,最终洪涛凭借着出色的狗屎运,拿到了那支代表吃亏的短骨头。
于是他所代表的第一组所有人马上进入了整装状态,扔掉身上一切没用的东西,只带着枪支弹药、急救包、少量食物引水、通讯器材和一支小雪橇就出发了,当然还有哈里森那4只狩猎犬,它们也跟着主人饱餐了一顿鹿肉,而且吃得比人还多,几乎大半个鹿身都被它们给干掉了。
一百六十八章浣熊是敌人
去掉了负重的背包,洪涛光扛着一支枪,行走起来明显轻松多了,而且经过一上午的锻炼,虽然有些疲惫,但是对于雪地跋涉也稍微适应了点,至少能够跟上哈里森的步伐了。
洪涛这个队伍5个人配备了4支枪,其中2支步枪由哈里森和洪涛拿着,另外两只霰弹枪是老盖尔和帕维的装备。作为队伍中唯一的女性,艾琳不光没有自己的枪用,还被指派背着那只装食物和水的小背包,这让艾琳大为不满,高喊男女平等,打倒男权主义,但是只赢得了洪涛的同情,答应会把自己的猎枪借给她用。
离开营地半公里左右的路程,哈里森终于把狩猎犬脖子上的绳索解了下来,然后对着前面做了一个手势,这4支土狗立刻撒欢一样的冲进了树林中,很快就消失在视野里。
“涛,不管发现任何猎物,都不要贸然开枪,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现这里有其他猎人的痕迹,但是错杀了保护动物也是很麻烦的,我们以安全为第一,打猎第二,明白吗?”哈里森又嘱咐了洪涛一遍,然后让大家散开,呈一字横排,互相间距20左右的样子,开始向前推进。
洪涛与艾琳在一起,处于队列的中间位置,左边是哈里森,右边是老盖尔和帕维。他按照哈里森教的方式,尽量让自己的身体处于树干遮挡的位置,只从树干的缝隙间搜索他前方大概20度角的范围。然后时不时的还得左右张望一下队友的位置,过于突前和过于落后都必须及时纠正,如果有了什么发现。就高举一只手,并停下脚步。等待队友的发现。
这种搜索一直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洪涛啥活物也没发现。满眼不是黑乎乎的树干就是白的刺眼的积雪,为了不让自己的眼睛太过单调,洪涛把左右观察的频率提高了,几乎每分钟都左右看看哈里森和盖尔的位置。
“停!”洪涛又一次把头转向右边,突然发现盖尔正高举着左手冲洪涛这边看呢,按照刚才的培训,这是发现了猎物的信号,于是洪涛赶紧拉着艾琳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然后举起自己的右手。一紧张,连枪一起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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