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 46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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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命都落到别人手里,他还能是什么!

    司马风云眼前一黑,感觉天都压下来,非压得他粉身碎骨不可。

    短短的时间,他好像苍老了好几岁,忽然振臂大笑,苍凉的笑声在人们头顶盘旋,久久不绝……

    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婊子,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被撕扯的人体器官,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婊子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的气概,多桀骜的胸怀!

    “你求我?哈哈……哈哈哈……”徐芳华笑的无比灿烂,一口小白牙在阳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得到空前满足,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止了笑声,她的语气立刻阴冷下来:“司马风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骨气了,居然肯低头求我,我求你别打我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

    司马风云从她的神色里看出答案,忽然攥紧拳头:“徐芳华,你真要把事情做绝么!”

    徐芳华冷哼一声,“那也是和你学的,做绝的不是我,是时势,你不是常给我讲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故事么,你还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做大事的人没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司马风云脸上瞬息万变,半晌终于泄了气,拳头也松了,忽然冒出一句:“姓叶的,你女人有危险,我看你能装多久。”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节骨眼上把包袱甩给别人,叶承欢咳了声:“原来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风云扬起嘴角,呵呵一笑:“其实你早看出我看出来了。”

    一旁的徐芳华、丧尸以及众人听着两人一问一答古怪的交谈,都皱起眉头来,可眼下的情境,难道那老家伙还有什么法子么?

    “哼,我看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徐芳华魅惑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司马风云,你的招数我是见多了,别以为这样能唬住人,既然你没什么遗言要说,那我就送你升天。”

    她刚要下令,叶承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我还以为你很聪明,原来也是个蠢货。”

    徐芳华厉色一闪,“你说什么!”

    “船已经靠岸了。”叶承欢淡淡道。

    徐芳华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岸上都是我的人,你们想不死都难。”

    叶承欢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岸上都是你的人么?”

    徐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惊疑,场上的许多人都感觉到几分异样。

    徐芳华和丧尸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惊骇之色,不约而同的看向岸边……

    从甲板到码头,几十米的距离间,隔着浓浓水雾,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到,岸上密密麻麻一片黑,上百刀手全都穿着黑色中山装,表情冷漠的在岸边肃立。

    根本不是什么沈东泽的援兵,而是风云会的马仔!

    顷刻间,情势突转直下。

    不仅是徐芳华跟丧尸面色瞬间煞白,难以置信,所有的帮会大哥,好似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呼吸都收紧了。

    叶承欢对司马风云抛了个散漫的眼神,两个心照不宣的男人,此刻,彼此都笑了。

    第172节第172章骨血

    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小小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小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说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小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说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说的都对。这个婊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尸这混蛋也经常神秘消失,我就觉得奇怪,派人一查,两个人果然有事。包括这婊子暗中在帮会上下活动,深夜造访沈公馆,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了。直到昨天,我宣布这场鸿门宴的计划时,这对狗男女竭力推荐要金堂的人上马,我就全都明白了。”

    其实叶承欢明白,司马风云还有一点没说,他一直都在试探,用这样的场景,来试探风云会的忠心。

    在场的人万万没想到,从头到尾,司马风云才是真正掌控一切的人,徐芳华耍了他们,但她何尝不是被司马风云耍了?

    “你……我……不可能,不可能……”徐芳华支吾了一会儿,忽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一把抱住司马风云的腿,哭着求道:“会长,放了我吧,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就算不是夫妻,也有点夫妻情分吧,看在我精心伺候你的份上,你饶了我,我以后一定不敢了……”

    司马风云一脚把她翻在地,“我司马风云是什么人你不会不知道,背叛我的人是什么下场你也清楚,你还想有以后么。”

    徐芳华的哭声顿住了,她当然了解背叛他的下场,她曾亲眼见到叛徒被司马风云丢进狼群里,那几声嘶叫至今还记忆犹新。

    丧尸冷森的看着一切,淡淡的道:“婊子难养,这话一点没错。活该我丧尸鬼迷了心窍,才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不过,司马风云,你别得意,就算今天我们活不了,你也别想活。这里都是我金堂的兄弟,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算了!”

    他说的一点不错,岸上的人虽多,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司马风云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从几十把枪下逃脱。

    可司马风云一点不慌,阴翳的目光在人群扫过,金钟般的声音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诉这个叛徒,你们是谁的人!”

    话音刚落,有一多半枪手放下枪,跪地道:“誓死效忠会长!”

    声音洪亮,震的脚板都发麻。

    连叶承欢都啧啧感叹,人算不如天算,何况丧尸这个莽夫,他自以为金堂的人都听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赢的前提下,眼看大势已去,谁愿意给他陪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忠于他,起码还剩二十几个死士心甘情愿保护和丧尸共存亡,好歹没算让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个人已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在这种时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枪多!

    扳机下沉,弹簧松动,枪机等待装机底火的声响,略过所有人,准确的送进叶承欢耳鼓。

    “趴下!”叶承欢叫了一声,包括司马风云在内的这些老到的江湖人还没搞懂他的意图,全都本能俯身。

    同时,叶承欢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点,枪口瞬间调转,枪声响彻一片,怒吼的火舌带着灼热的子弹,犹如疾风骤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过去。

    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弹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过子弹,但对预射的判断,还有这种由极静到极快的启动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面对高速启动,本能的射击**调动起来,尤其面对这么一个难以击中的目标。

    枪口迅速一晃,朝着他冲出的轨迹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心里暗道:得手!

    谁知叶承欢就在距离枪手预测距离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来了一个绝对静止的急刹车。

    接着一猫腰,又飘忽而去!

    叶承欢用自身的一切告诉人们,子弹,是杀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锁定了目标,叶承欢忽然一个低姿,手指已经扣了下去,“砰”的一声,三颗子弹又打空了。

    枪口微微上调,趁着他刚刚直身的机会,又是一枪。

    叶承欢不可思议的做了个前空翻的动作,身体在空中卷成了一团,缩小了最能受到射击的面积,弹雨在他下方呼啸而过。

    枪手们心里开始急,他们感觉瞄准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已经熟知自己心意的妖灵。

    他们的射击感,手感,运动轨迹预测感,在这里全都失灵。

    他们忽然有一个感觉,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个优秀的枪手如果连开三枪还没有击中对手的话,那这个枪手的精神就会崩溃。

    何况一群枪手,又何况不止三枪!

    叶承欢双脚稳稳的落地后,陡然加速,子弹在他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火炼,飞溅的火星刺得人睁不开眼。

    枪手们咬了咬牙,再次瞄准,射击!

    又一片弹雨射了出去,但都被叶承欢以假动作骗过。

    他忽跑忽停,运动和静止之快,好像机器一般精准。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惯性”二字!

    等这两个字有所显现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到了丧尸面前,对着那张白铁皮般的脸颊扬起嘴角,说了声:“借你用一下。”

    丧尸手里一空,那支汤姆逊微冲已到了对方手里。

    还没等他生出抢回的念头,后背好像被无数马蜂蜇了般,其实打在身上的却是自己兄弟的子弹。

    丧尸一贯杀人,从来没试过被杀的感觉,所以他的反应迟钝了些并不奇怪。

    子弹,削藩身体的感觉,还没传遍脑神经,他的身子就一阵筛糠似的抽搐,伴随猩红,伴随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体的是自己人的子弹。

    丧尸一身烂肉倒下的瞬间,叶承欢已经到了几米外的空间。

    同时,伴随芝加哥打字机一阵悦耳的敲击声,子弹飞泻而出,以手术刀般的精准,没进每个人的咽喉,而且,还是扫射!

    枪声止息,空气中只剩刺鼻的血腥和硝烟味,叶承欢还完好无损的站着,可是对面那二十来人,正逐一倒地。

    叶承欢懒得数,也懒得看别人的脸色,他更关心的是那位便宜岳父,随意等他把手里的微冲丢给司马风云时,他的表情已相当难看。

    他想的更多的是,自己在叶承欢面前,好像是个马戏团的小丑,一切铺垫都是为了他那拉风的一瞬。

    多少年的人生阅历,多少经验积累,就那么被他一梭子子弹打成不堪的零碎!

    该结束的总要结束,只不过这种结束对于黑帮分子来说,都过于血腥了点儿。

    本该到手的一切都没了,徐芳华崩溃的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司马风云并不急于处置她,其实此刻在他眼里,那女人已和死尸没什么区别。

    现在让人他感兴趣的只有一个人,聂小青。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签字,那就意味着在妥协和对抗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论人数,论规模,论声望,青红帮甚至是超越烟雨堂的存在,聂小青在龙都黑道的地位不言而喻。

    要想让风云会在龙都站稳脚跟,就不可能绕过这个女人。

    可要想让这个女人低头,很难。

    聂小青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可她一点不在乎。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这种狠话她从没说过,一个人够不够狠,不是靠说,是靠做!

    “聂小青,你是不打算和风云会做朋友了,是吧?”司马风云慢悠悠的道,整个场面都在他控制中,他没理由着急。

    “我从来没有朋友,更不会和你这种人做朋友。”聂小青一字字道。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干掉你,丁香在坐馆选举的时候就少了个劲敌,至于青红帮么,你死了剩下一帮废物,收拾起来并不难。”

    黝黑的枪口对准了聂小青,只需一秒,这个桀骜的女人就将为她的桀骜付出代价。

    “等等!”丁香忽然叫了声,起身走来。

    司马风云一皱眉,随即宽慰的一笑,“香香,你是不是要亲自动手?”

    第173节第173章吹吹

    丁香盯着聂小青看了半晌,忽然摇了摇头:“不!我不想杀她。”

    一句话出口,人们都是一阵诧异,谁都知道她们是死敌,干掉谁都对另一个有好处,却没想到丁香会说这种话。

    “你说什么?”

    “现在杀了她我一点都不光彩,对她也不公平,不就是选坐馆么,我要和她公平竞争。”丁香认真的说。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阴厉:“孩子,你想好了,黑社会搞选举本来就很荒唐,什么叫公平,黑道有公平么,这次你不杀她,谁敢保证她以后不会杀你。”

    丁香淡淡的道:“我考虑的很清楚,要是用这种手段赢了选举,我宁可不当坐馆。”

    司马风云默然无语,半晌才几分颓然的道:“好吧,你自己看着办。”

    聂小青盯着丁香道:“别以为你不杀我,我就会感激你,只要让我抓住机会,一定不会放过你。”

    丁香嫣然一笑:“我等着。”

    看着聂小青的背影,叶承欢凑过来,对丁香道:“宝贝,要么我喜欢你呢,这事做的可比你爸爸磊落多了。”

    司马风云冷着脸假装没听见,把目光转向徐芳华,面无表情的道:“把这个婊子装麻袋丢到海里喂鱼。”

    几个马仔不由分说,架起徐芳华就走,刚到了悬梯口,徐芳华猛地一声尖叫:“司马风云,你不能杀我……”

    司马风云做个手势,叫他们停下,逼视她道:“为什么?”

    徐芳华甩开凌乱的发丝,几分冷酷的道:“杀了我就等于杀了你的孩子!”

    大片空气仿佛被瞬间抽空了似的,定格的是一张张错愕的表情。

    连叶承欢都抽了口气,没想到整件事到结尾时又忽地来个小**。

    司马风云多了几分凝重:“你什么意思!”

    “我坏了你的孩子。杀了我就等于杀你的骨血,你敢吗?”徐芳华临死前终于握住根救命稻草,说这话时,也硬气了很多。

    司马风云背着双手,仰面望着天空,出神了半晌,“别是为了活命故意骗我的吧。”

    徐芳华冷哼一声:“你敢赌吗?”

    江湖历练几十年,他一辈子都在赌,赌自己的命运,赌别人的命运,可这次他要赌的却是自己的骨血。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不敢时,司马风云却道:“这辈子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我女儿丁香。至于你肚子里的孽种……和我无关!”

    他做个手势,马仔们又架起徐芳华就走,她一边被拖走一边发疯似的嘶叫:“司马风云,你不是人,连你自己的骨血都不要,你是禽兽,畜生!”

    丁香默默的靠过来,红着眼圈道:“她说的要是真的呢?你就真忍心?”

    司马风云眼里仿佛蒙了层雾,幽幽的道:“就算是真的,我也当她是假的!”

    司马风云踏着枪声走进二层包房的时候,叶承欢正对她女儿上下其手呢。

    司马风云现在的心情很烦躁,不管是谁,在刚清理了几十个叛徒,还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后,烦闷点都不难理解。

    可是,他看到烦闷的场面时,尽管烦闷,还是没说一个字。

    那个男人让他一点烦闷不起来,甚至还有点畏惧。

    这么多年来,能让他畏惧的人不多,而且大多都死了,只有叶承欢还活着,而且算最年轻的一个。

    司马风云象征性的咳嗽终于让那位半个女婿的男人有所收敛,丁香满脸晕红的整理衣裙,显得极其不自然。

    两个男人相对而坐,别的人没资格在场,连丁香都不行。

    司马风云慢悠悠的用雪茄钳剪断两支雪茄,分别用上好的火柴点燃,然后递给叶承欢一支。

    叶承欢却没接,没接就表示拒绝,而且他拒绝的人从来没人敢拒绝过。

    可他就那么拒绝了。

    他点燃的是自己的烟,哪怕多廉价,哪怕多劣质,原因只有一个,他喜欢这种味道。

    司马风云的眼神还是那么锋利,透过浓重的烟雾,似乎能穿透人的心脏和灵魂,“小伙子,现在没有别人,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很欣赏你,我现在宣布,你和丁香的事我再也不过问,但前提是你得加入风云会。”

    叶承欢喷出的眼气一点不比他少,“说实话,我一点不欣赏你,我和丁香的事和你没半毛钱关系。”

    他说话很无礼,司马风云也很生气,但也只好忍了,他从来没人过谁,但这次他还是忍了,因为除了忍他不知道能做什么。

    司马风云捏了捏眉头,几分纠结的道:“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女婿,以后当别人面能不能给我点面子。”

    叶承欢笑了笑:“没问题,以后面子我给你,但丁香你得给我,这事由不得你。”

    他们一点不像岳父教训女婿的样子,反倒像两个同辈人在商讨生意。

    司马风云真有点耐不住了,他重重敲了下桌子:“姓叶的,别以为你有两下子就能嚣张,我年轻时候和你一样,天不怕地不怕,可你要是敢欺负我女儿,就算我不能怎么你,风云会上千弟兄一定要你死无全尸!”

    叶承欢面色有点凝重:“你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

    司马风云当然不是说真的,他见了这家伙就有点头疼,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而且还软硬不吃,蒸不熟煮不烂,一身棱角,拿他没半点法子,可自己怎么也是丁香的父亲,风云会会长,就算硬着头皮也要说几句场面话吧。

    空气有点凝滞,场面也有几分尴尬。

    在这个男人面前,司马风云一身峥嵘傲骨也没用武之地,口气终于软了下来:“既然你不认我这个岳父,那咱们就当两个男人在说话。我想问你,在你心里,丁香和你老婆,谁更重要?”

    叶承欢一愣,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不喜欢给女人贴上标签,被人当面一问,他倒有些茫然,默默的抽着烟,半晌无语。

    司马风云有点小得意的道:“丁香是黑,林佩珊是白,如果是我,当然要选择后者,谁会和一个黑道分子厮守一辈子。我要说的是,如果你只是和丁香开心一下,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继续下去对你老婆和丁香都是伤害。”

    叶承欢还是默然。

    司马风云很欣赏他挫败的样子,趁热打铁道:“我也从年轻过来的,女人,尤其是在热恋中的女人都会丧失判断力,但男人不一样,因为男人有理智,更重要的是有责任保护自己女人不受伤害。可是你想过没有,你能给她什么,什么也给不了吧,也许若干年后等热恋消退后,什么都没剩下。”

    司马风云自以为说到要害,晃了晃手里的雪茄,刚要抽一口,叶承欢猛地起身,带着一大片阴影压去,前胸一紧,整个人竟被提起,离开了椅子。

    嗒!

    雪茄掉在地上,司马风云长大嘴巴,看着那张阴郁的脸,那对灰暗的眸子仿佛蒙了层淡淡的血雾。

    “老家伙,别给我玩心理战术,那种东西我玩腻了。关于刚才你的狗屁问题,我只答复一次,不管丁香是黑是白,这辈子她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或许我给不了她名分,但我能给她爱,你永远没法理解的爱!”叶承欢一口气把心里话说出来,嘴角勾起道冷硬的弧度。

    他畅快了,可司马风云却不那么自在,那个不怎么起眼的男人一下子无比高大,整个气场压得这位黑道霸主喘不过气,感觉自己好像是只空空的矿泉水瓶,被一只无形的手慢慢握紧!

    这时,丁香忽然闯进,看到眼前场面,顿时惊呆了。

    看到丁香的那一刹,叶承欢和司马风云的表情和姿势同时僵住。

    “老公,你要干什么!”

    整个气氛微妙了下,叶承欢慢慢松开司马风云,扫了扫他肩膀,干笑道:“那什么,别误会,他眯眼了,我帮他吹吹。呵呵,是吧?”

    司马风云收到对方的眼神,马上恍然,也陪着干笑:“是啊,是啊,哎呀,不知道怎么说着话眼就眯了,多亏承欢给帮忙,呵呵,呵呵……”

    丁香叹了口气,其实她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只不过不愿意揭穿他们罢了。

    经此一役,司马风云一举震慑了龙都地下帮派,他也知道,所谓盟单什么的都是扯淡,黑道分子可不是什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一张白纸对他们来说还不如擦屁股纸来的实在。

    风云会要想真正在龙都站稳脚跟,这只是第一步。

    以司马风云的江湖阅历,当然清楚这点,风云会再了不起也不可能一天之间鲸吞龙都黑道,他的真正目的与其说是对外扩张,不如说是“清君侧”。

    这次,虽说除掉了徐芳华和丧尸,但也令风云会上下人心惶惶,司马风云很清楚,在帮会内部一定还有不少和徐芳华、丧尸一样野心的家伙,攘外必先安内,要是这些顽疾不解决,什么一统江湖都是扯淡。

    于是,那次内讧不久,他便带人回到燕京老巢,着手来翻大刀阔斧的整顿。

    估计又不知有多少人要人头落地。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丁香又兵不血刃的吞了几个小帮派,实力空前壮大。

    青红帮也为了坐馆选举,招兵买马,扩充地盘,大力造势。

    坐馆选举在即,火药味越来越浓,不断传出黑道分子被暗杀的消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时间满城肃杀!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阳光斜洒在观澜高尔夫球场的绿地,泛着点点碧油油的光彩。

    这是观澜专门开辟为贵宾开辟的私人尊享区,无论是球道还是果岭、水塘、沙坑、长草区、小石径,整个球场地形地势的起伏都应有尽有。

    不远处就是转为这片区域配套私人休闲会所。

    周围树木繁茂参差,保证了整个空间的私密性。

    错落的地形上,三三两两的站着几个挂无线耳麦的黑超男人,穿着高档西装,叉手肃立,目光却不停的向四周扫视着。

    第174节第174章官商

    一片地势较高的地貌上,正有两个中年男人在闲适的挥洒。

    其中一位正握着球杆,目测距离,摆好姿势一记潇洒弧线出去,眉头略略舒展了下。

    那人身材高大,体态适中,浓发如墨,没有一根银丝,虽然人到中年,但五官还是挺拔俊朗,眉目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

    穿着件白蓝横条文的休闲t恤,拄着球杆凝望远处,似乎在思索什么。

    旁边那人身材略矮,圆圆的脸蛋,鼓鼓的肚囊,圆润的下巴,只有鼻梁上还有点立体感,戴着副琥珀色的框架眼镜,一对精光四射的丹凤眼隐然可见,嘴角上翘,唇上两撇鼠须,整个人从上到下都透着骨子圆融。

    他穿着淡蓝色t恤,一手夹着雪茄,一手拄着球杆,看着那人一记挥洒,嘉许的点了点头。

    “老楚,你的球技可是一日千里啊,我扬鞭打马都赶不上啊。”

    白蓝t恤的男人指了指他,笑道:“老沈啊老沈,你可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淡蓝t恤的男人笑眯眯的道:“我是商,你是官,我说的是商人的话,你说的是官话,怎么能一样呢。”

    “又来这套,除了这座球场,我还是市长,你还是江海的老板,可是再这里我们是朋友。”

    “老楚,我最看重的就是你这点。这么多年我一直当你是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咱们地位变了,可你这个朋友在我心里从来没变过。”

    白蓝t恤的男人自然就是龙都市一市之长楚雄,淡蓝t恤的则是江海国际董事长沈天成,也是沈东泽的父亲。

    楚雄眼神虚无的望着远处,幽幽的道:“吃水不忘打井人,市长也是人,也有感情。最近我又看了遍《乔家大院》,里面一段情节好像说的就是你我。”

    “哦?哪段情节?”

    “号称清流牛角张之洞,当时丁忧回京,还是个候补的三品大员,在北京偶遇乔致庸,张之洞发牢骚说为了排个快班补上一官,竟然需要银子给吏部的官员上贡,天下的票商见他是个清官,怕他将来还不起银子,没人借贷给他。乔致庸觉得此人有一番救国救民之心,让他次日去大德兴一试。张之洞半信半疑,去了以后发现乔致庸连专为他准备的活期存取两用折子都准备好了,总共十万两,不收丝毫利息。有了这笔钱,张之洞从此飞黄腾达成就了一番名垂青史的伟业。”楚雄淡然一笑,转向沈天成:“老沈,当初我窝在乡镇郁郁不得志的时候,要不是你肯帮我打通各路关系,这个市长是做不成的。这份情我永远记得。官道就是险滩,最近流行一个词叫潜规则,而且从上到下举国声讨,其实从古至今,官场上潜规则的事还少么,连一带清流张之洞都要借贷做官,更别说我一介书生了。”

    “老楚,你太客气了。像你这样有抱负有能力的人要是埋没了,那是对国家的损失,对历史的犯罪。我只不过为龙都人民做了点应该做的事。”

    楚雄笑了:“你这个老狐狸一张口就是高帽,告诉你啊,我可不吃这套。”

    沈天成眯眼道:“其实我一直觉得做官和经商本质上是一样的。做官需要政绩,经商需要赚钱,其实说白了都是利益使然。什么政府和百姓是鱼水关系,其实官和商才是,谁离开谁都玩不转。”他开始把话往深处说了。

    楚雄当然明白他的意思:“这些我都很清楚,龙都的经济建设搞得好不好,人民能不能幸福,不是市长说了算,也不是人民群众说了算,而是像你们江海这样的大企业财团。可是,老沈啊,咱们是朋友,我就直说了,在其位谋其政,正因为我是市长,所以要考虑全局,龙都这么大的城市,如果光有你江海一家企业独霸,那我这个市长,还有龙都政府岂不是成了你的利益代言人,而且经济也发展不起来,所以你必须做好与狼共舞的准备。”

    楚雄一番话说的沈天成哑然失笑,然后长吁口气:“老楚,我说这些完全是站在你的角度考虑,绝没别的意思,你要是以为我想借咱俩的私交拉你下水,那可就错了。况且,我已经打算退休了,把家族的事交给晚辈去做,我拼了半辈子,也该做做闲云野鹤了。”

    楚雄有点吃惊,毕竟江海是个大公司,一举一动都牵扯龙都的发展,虽然两人是老朋友,但还是没想到沈天成会急流勇退,这要的可不是一般的勇气。

    “你这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你经营江海国际半辈子,能舍得轻易撒手?”

    沈天成打个哈哈,做个请的手势,两个一前一后的步下高地,来到一处遮阳下坐定,早有四个黑衣人叉手等候。

    桌上摆满了各种新鲜水果、饮料和红酒,沈天成眯眼看着保镖斟满两只酒杯,才道:“我和你不一样,从政者像你这个年龄算风华正茂,但经商不行,我已经过了天命之年,脑子和身体都跟不上节奏了,做了几十年生意,大江南北不知去过多少,大风大浪不知经过多少,什么金钱名利,早就看淡了。一把年纪还占着位子,难道还等着让晚辈们骂贪心么。呵呵……”

    楚雄露出几分思索状:“恐怕没这么简单吧,这么草率决定可不像你老沈的风格……”

    他举了举杯,抿了一口,同时用眼瞄着对方,叹了口气:“我认输了,反正我想什么都瞒不过你。东泽已经不小了,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我一天不交权,他这个业就等于立不起来,虽然他还年轻,火候分寸还差点,但假以时日磨练一下,那小子估摸着还是能成的。”

    “青出于蓝胜于蓝,东泽的能力我了解,你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未必比他有才干。大家族里能出这样的后生晚辈,你应该感到欣慰。”

    “可是……”沈天成神色间添了几分凝重。

    “可是什么?”

    “这个业我可以帮他立起来,可是成家这方面还要看你老楚给不给面子。”

    楚雄往后一靠,展颜笑道:“你啊你,真是条老狐狸,说话处处打埋伏,原来说来说去还是在这儿等我呢。”

    沈天成皱着眉头,“你倒是不着急,谁不知道你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我这个当父亲的急啊。”

    “我两个女儿都不急,你两个儿子急什么。”

    沈天成脸上罩了层阴气:“别提那个小畜生,整天不务正业,我恨不得没生他!”

    楚雄深以为然的道:“你的老二不争气,我的也好不到哪儿去。唉,咱们别提他们了,还是说正事吧。一句话,我喜欢沈东泽,论相貌,论能力,论城府都没的说,他要是做我女婿,我一百个愿意。可是,我女儿那边还有点问题,你还得给我点时间。”

    沈天成冷笑:“全龙都都归你管,居然管不了你女儿。”

    “老沈,你抬头看看,现在是什么时代了,还有父母给包办婚姻的么,要是传出去,我这个市长还不被人笑掉大牙。何况……”

    “何况什么……”

    楚雄咬了咬牙,酒杯一顿,“何况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沈天成蓦然变色,那股四平八稳的劲儿再也拿捏不住,“老楚,咱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你总不能说话不算数吧。”

    楚雄压了压手:“你先别着急,听我慢慢说。要不是咱们有这层特殊关系,我也不会告诉你这些。”

    沈天成平息下火气,翻了翻眼:“好,我听你说。”

    “其实说起来也怪我,我们虽是父女,但我工作忙,很少交流,我是市长,她是主播,双方身份都很特殊,所以平时各忙各的。前不久,她忽然带了个男朋友回来,那小子……唉,我现在提起来还很恼火。一身市井气不说,过去还是个做保安的,打了我的管家不说,居然还骂了我。就因为那件事,我们父女现在还在闹情绪,一直都没见过面。”楚雄长叹一声。

    沈天成听得一愣一愣的,一个做保安的居然成了市长千金的男朋友,还居然还敢骂市长,这种事好似天方夜谭,“那小子什么来历?”

    楚雄烦躁的摆了摆手:“别提他了,总之我宁可和她断绝父女关系,也绝不能让我楚雄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沈天成思忖了下,劝道:“别把话说绝了,女孩子哪有不听父亲的,她只是一时半会扭不过来,给她点时间,我相信文轩会想通的。”

    “希望如此吧。”楚雄触动了心事,有点心不在焉,看了眼手表,起身道:“好了,总之,我楚雄答应你的事就一定会办到,市里还有个重要会议,我先走了。”

    沈天成握住他的手:“整天文山会海,这样下去身子会垮的,今早刚从澳洲空运来的鲍鱼,听说这里新来了位意大利厨师,晚上尝尝鲜,给你补一补。”

    楚雄淡淡一笑:“我们是朋友,但也是官商,官商来往是要有底线的。”

    沈天成领会得他话里的意思,因此也不勉强。

    楚雄上了自己的汽车,脸色立刻变得凝重,默默思索了会儿,沉声道:“开车!”

    沈天成坐在遮阳伞下,暗暗盘算着心事,这时,从私家会所里健步走出一个男人。

    斯文笔挺的西装,金色的框架眼睛,挥洒出一个个自信沉稳的举止。

    他一直来到沈天成面前,轻轻叫了声:“父亲。”

    沈天成回过神,一看是大儿子,窄了窄眼缝,淡然道:“哦,东泽啊,坐吧。”

    沈东泽还是规规矩矩的肃立,“我怎么敢和父亲同起同坐呢。”

    沈天成点点头,“小子,有长进!像我儿子!哈哈哈哈……”

    沈东泽卖萌的抓抓后颈,“什么叫像,我本来就是您儿子,这叫虎父无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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