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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拉着叶承欢的手不放,一边走着一边摇着,不停的问这问那,好像天生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一阵晚风吹来,将地上的落叶层层掀起,街道越发显得冷清,昏黄的街灯将四个人的影子拉的好长。
明月正圆,在树梢和屋顶洒下点点清辉……
只有索菲亚叽叽喳喳的声音,叶承欢叼着烟卷,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声,凄迷的眼神在黯淡里闪烁不定。
威廉一脸忧郁的想着他的伊莲娜公主,大胡子管家则面无表情,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叶承欢暗暗的想,幸好是晚上,要是大白天自己和这三个奇怪的外国人走在一起,不知会让多少人三观尽毁、大脑崩溃呢。
“先生,给点儿钱吧,求求你,给点儿钱吧。”正走着,忽然从斜刺里冒出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一把抱住威廉的大腿,满脸的鼻涕眼泪全都抹了他一身。
威廉他们一向都有洁癖,冷不防被抹了一身黄白之物,眉头皱巴巴的,心里厌恶极了,优雅的蓝血贵族还是保持着最大的风度道:“对不起先生,我没有钱,请你躲开!”
那个乞丐不管不顾的抱着他的腿,就是不放,一边哭一边哀求:“我孩子得了重病,没钱去医院,要是再不救她,她就会死的,求求你行行好吧……呜呜呜……”
要怪只能怪这个乞丐不长眼,放着别人不找,偏偏找上这位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威廉摆出一副誓死不从的架势,哪怕为了一块钱,他也决定和乞丐耗下去了。
两人僵持不下,场面十分难堪。
索菲亚实在看不下去了,狠狠瞪了哥哥一眼,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正要过去给了乞丐,被叶承欢伸臂拉住,“索菲亚小妹,下次施舍之前先看看清楚,这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货我见多了,何况他还是一头狼!”
此言一出,威廉、索菲亚、莫顿以及地上的乞丐都是一惊。
乞丐的哭声刀劈般的止住了,他低着头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威廉以血族的敏锐嗅觉马上闻到一股奇怪的腥味,他张开双臂,整个人忽地倒飞出去!
乞丐两手一抓,抓了个空,然后慢慢的抬起头,露出一双绿芒四射的双瞳。
他的面目渐渐扭曲成一团,张开血盆大口,嘴里伸出四颗锋锐闪亮的獠牙!
一切裸露的皮肤上,快速生出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毫毛,嘴巴也吐了出去,身子好似冲了气似的膨胀。
刺啦,刺啦声不绝于耳,胸口的衣服全部崩裂,鞋子也断成两片,露出粗长的脚趾。
不到五秒钟的时间,乞丐已经幻化成一头狼和人的结合体,凶悍且异常可怖,他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一道长长的白气,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嗷。”
整个场面仿佛科幻电影里的存在,却偏偏如此真切的在眼前发生了。
叶承欢斜睨着那个怪物,一点儿都不显得吃惊,相反的,还带着几分乏味的道:“你妹的,长这么丑还敢出来装神州的乞丐,我们神州乞丐可比你英俊多了。”
“嗷”那头狼人听了这话刺出獠牙,竟然人立起来,手还是手,脚还是脚,只不过人已不是人!
他一个虎扑奔向叶承欢,叶承欢呢,慢条斯理的把嘴里的烟头吐出来,在鞋底子上蹭灭,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索菲亚娇叫一声,躲到男人背后,两手紧紧抓着他的裤腰,让他上下都没法施展。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你到底想帮谁?”
索菲亚怯怯的道:“当然想帮你了,霍尔德哥哥。”
“帮我为什么要扯我裤子,那个丑八怪要是扑过来,我是打还是不打?”
索菲亚脸一红,忙松开他的裤子,两只小手靠下了点抱住他的大腿。
叶承欢又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咱能不能换个地方抓啊?”
“怎么了?”
“不怎么,因为你抓到了女孩子不该抓的地方。”叶承欢闷闷的道。
“哦哦,霍尔德哥哥……”
“怎么了?”
“你真讨厌。”
叶承欢一阵尴尬,摸了摸鼻子:“你好歹也是蓝血贵族的人,而且还经过了初拥,就算见到个狼人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吧,亮出你的小獠牙,让那个杂碎知道你们罗斯柴尔德家的厉害!”
索菲亚弱弱的道:“霍尔德哥哥,我好怕,你保护我!”
叶承欢一阵无奈,气又气不起来,被这个惹人疼的小姑娘一句话惹得全身火苗子乱窜。
“狼人!”
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那头狼人立刻僵在地面,两只荧光绿的眼睛,和呼哧呼哧冒着臭气的嘴巴,一同指向面前的那个大胡子。
莫顿的眼睛一刹那变成血红色,脸色却无比苍白,两只耳朵高高竖起,伸起两条又短又粗的胳膊,扑棱扑棱几下,那个肥胖的身体便一下扑到人们头顶。
他的面目同样狰狞,裂开嘴角露出四颗雪亮的獠牙,对狼人一呲,两臂扑扇的力量奇大无比,直接将索菲亚扑到后面,叶承欢却依旧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默默地点上一支烟,好似眼前的场面和他没半点关系。
莫顿一伸脖子,张口血口,亮出獠牙,发出“嗤”的一声长啸。
那头狼人引颈高叫“嗷。”
“莫顿,干掉它!”背后传来威廉冷冷的声音。
大胡子管家一摇脖子,嘴里喷出一道血剑,整张脸狰狞不堪,变成猎食的猛兽状,两臂一扇,胖大的身体忽的一下飞窜而下,卡巴卡巴一阵骨裂声中,从腋窝下伸出两只锋利的爪子,径直抓了过去。
狼人呼出口白气,显得被对方的威势吓了一惊,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吸血鬼,两脚不住往后退去。
啪!
莫顿的爪子如影而至,一下便抓上狼人的两肩,刺啦一声,连血带肉抓下两大块活生生的血肉。
狼人又是“嗷”的一声,抡起两条锋锐的爪子,胡抓乱拍,恨不得一下把对方拍死。
莫顿扑棱着胳膊,身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黑沉沉的空中犹如一头灵动的大鸟,狼人抓了十几下都没抓到。
莫顿口中陡然发出“哇”的一声尖啸,整个人在空中一道回环,绕到狼人背后,伸出腋下的两只锋爪,扑的一下,穿透了狼人的胸膛!
霎时间,鲜血四溅,碎肉横飞!
可是莫顿的右爪上却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东西,他深吸一口气,吭哧吭哧的两口把那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吃掉。
与此同时,狼人的身子砰然栽倒,抽搐几下,再也不动弹了。
索菲亚吓得花容失色,扑进叶承欢怀里,身子瑟瑟发抖。
威廉恼怒的道:“莫顿,为什么要杀了他,至少我们可以问问伊莲娜的下落!”
莫顿刚饱餐了一顿,满嘴是血,听了这话,才知道自己失误了,刚要说话,就见叶承欢打了个手势,淡淡的说了声:“别着急,还有很多留给你审问的。”
黑漆漆的街角忽然多了一对对碧油油的光亮,好似午夜坟场里的磷火,一对,两对,三对,四对……威廉用眼一扫,至少有八对!
那些磷火越来越近,从黑暗里慢慢窜出八条已经变身的狼人,即使趴在地上,比一般人还要高大,锋利的爪子地上划着,柏油路面好似豆腐渣般卷起碎屑,刺啦刺啦,十分刺耳,嘴里喷出一道道冰刀般的白气,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
莫顿双臂一展,整个人再次悬空,对着那些狼人刺出獠牙,发出一声断刃般的尖啸。
一对八,就算莫顿的杀伐力再强大,也不免被狼人撕碎的命运,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到了这时也只有拼了。
“伯爵,你们先走,这些狗娘养的交给我了!”
威廉凄冷的面孔在月光下有些狰狞,声音却沉稳无比:“莫顿,别忘了在你面前的都是钢爪级狼人,你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最前的狼人嘴里发出一声冷笑:“是的,力量越强,等级越高,这是狼人的生存法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你不战斗就只能等着被消灭,你不变强就只能等着被淘汰,你不吃就只能等着被吃,这是世界不变的定律,我们的特性是改变,改变是进化的本质,进化是变强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生存,唯有力量才是权力,唯有进化才能变强,唯有存活才是赢家,战斗吧!为了生存而战,为了荣誉而战,为了迈向明天而战斗。各位狼人战士们!我们要成为最强的掠食者,万物生灵都将尊敬我们的力量恐惧我们的力量!”
嗷。
狼人们一起嚎叫,声震四野。
“莫顿,拔出你的银刃!”威廉命令道。
莫顿脸色一僵,苦了苦嘴:“伯爵,您怎么忘了,来神州前您不是把银刃都收进保险柜了吗?”
莫顿苦,威廉更苦,他为什么要把银刃收进保险柜,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铁公鸡,因为银刃起码也是银子做的吧。
叶承欢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银刃,狼人总是在月圆之夜变身,变身后呈极度暴走状态,攻击力和速度暴升,凶残且无畏,极难对付。
第281节第281章水银子弹
但他们也有弱点,银制品或液态硝酸银可以使他们丧失战斗力。
其实被称为神圣金属的银的作用不过是阻止伤口的细胞再生,使狼人那惊人的生命力无法发挥再生的能力,普通武器造成的伤口通常在一到两秒之内就会完全愈合,换句话说,银制武器唯一的优势就在于它造成的伤口几乎不可愈合。
钢爪级以上的狼人都有着钢铁般的皮肤和柔韧得连刀都无法斩断的体毛,而银的质地又比较软,换句话说心脏当然是狼人最致命的要害,但要想把银刀****狼人的心脏,恐怕还是比水果刀****花岗岩或者大理石比较容易一点。
那么究竟哪里才是狼人容易下手的致命处呢?答案是咽喉。
颔下的咽喉部位是狼人全身上下皮肤最薄的要害部位,而且几乎没有粗长坚韧的刚性体毛,而是些短短的柔软茸毛,无法阻挡银刃的切入。
狼人的颈动脉部位和人的几乎完全一致,所以用银刃划开他们的颈动脉是技巧型吸血鬼的最佳选择。
银刃造成的创口会令狼人在数秒中之内大量失血失去所有的力量并迅速倒毙,在他们体内心脏的巨大压力下从动脉的伤口喷出的血液甚至会喷到六米以外,即便是钢爪级的强悍狼人也不可能在颈动脉被银刃划开后撑过二十秒。
事实上,血族通常会使用特制的银刃,前半段刀身是坚硬的合金,而后半段刀身则是银,这样的好处是坚硬的刀尖可以撕开坚硬的皮肤,****狼人的身体,而后部从伤口跟进的刀身可以起到和纯银刃一样的作用阻止伤口愈合,给狼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这种银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用来补刀,血族们会细心的分开重伤或者刚刚死去的狼人胸膛上丛聚的胸毛,把银刃****他们的心窝,将心脏刺透割裂,这几乎是唯一彻底杀死狼人方法,如果心脏不被破坏的话,即便是大量失血死去的狼人也仍然是有办法救活。
除非那些奇葩的力量型家伙,才根本不需要银刃帮助,而是直接折断他们的颈骨或者捏碎他们的喉结,但弊端是用这种方法杀死的狼人,在断气前通常都会因为巨大的痛苦而疯狂挣扎,对猎杀者来说,这种挣扎是非常危险而致命的,使用这种方法杀死对手的猎杀者中,曾有近三成在狼人“最后的挣扎”中与之同归于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
狼人可不会乖乖让人捏断喉咙,更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用银刃刺穿心脏,更何况悲催的莫顿根本没有带银刃。
面对那群步步逼近的狼人,嘴里喷着白气,嘴角挂着馋涎,在他们眼里,那个在半空玩威亚的大胡子,已经成了他们的美餐。
一滴冷汗从莫顿的额角滑落,可他并没退却,为了威廉伯爵,为了索菲亚小姐,他决定战至最后一口气,最后一滴血!
月圆之夜,晚风猎猎,魔鬼们已经张开他们的爪牙,随时等待享受一场生命的飨宴!
呼。
斜刺里一头狼人窜起五米多高,伸出精钢般锋利的爪子,冲着半空中的莫顿飞扑而去!
莫顿双臂一震,两条臂膀陡然生出黑色的鳞羽,变成两只数米之长的巨大翅膀,一个开合,刚好拍在狼人身上,狼人的身子远远的飞出,重重摔在路边,把柏油路面砸了个大坑。
没想到他原地一滚,又人立起来,张牙舞爪的再次逼近,一点儿不像受伤的样子。
莫顿暗暗心惊,没来得及思考,三头狼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来,人还没到,一股强烈的腥臭味便后发先至,三张血盆大口刺着獠牙,一眨眼的功夫就已到了眼前。
他扑棱下翅膀,整个人拼命往左躲闪,人躲了过去,可左翅却被狼人们一口咬上,刺啦一声,鳞羽飞散,他勉强才收回血肉模糊的翅膀,随即整个人也落到地上。
三两个过往,莫顿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狼人的攻击力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更何况到现在为止那只头狼还没发动进攻。
七头狼人再次在头狼身后排成一线,他们一边把爪子往后刨,一边一步步向莫顿进逼。
血族一旦没了翅膀就等于没了一半战力,更何况是面对这么多凶悍的狼人,莫顿把牙一咬,把心一横,已经决心拼死一战。
头狼发出一声嚎叫,似乎是某种进攻的命令,六头狼人同时向莫顿扑去!
另外一头则扑向了威廉。
凌厉的劲风裹挟着一片腥味将威廉的衣服都鼓荡起来,把他的油光光的头发也给吹得一塌糊涂。
一刹那间,威廉的双瞳好似血块,忧郁的表情化作可怖的狰狞,张开嘴巴,露出血红的口腔和锋利的獠牙,张开双臂,砰砰两下,死死攥住狼人的胸毛,用极度压抑的声音道:“我最讨厌别人搞乱我的头发!”
话音未落,双臂一挥,将两头狼人狠狠抛了出去,一头砸折了路边一棵碗口粗的树干,另一头则将路边的水泥护栏砸个粉碎!
两头狼人挣扎几下,就地一个翻滚,竟又跳了起来。
威廉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梳子,一丝不苟的把散乱的头发梳好,看来没什么比这位自恋狂的吸血鬼保持优雅形象更重要的。
莫顿已经到了背水一战的地步,况且他根本就没想着躲避,他要用自己的身体阻挡狼人的进攻,好给主人争取时间。
此刻,威廉的拳头已经握紧,叶承欢瞳孔已经凝结,要不是为了保护怀里的索菲亚小妹妹,他早就出手了。
电光火石间,黑沉沉的虚空里陡然多了无数道银芒,落雨般纷纷刺进飞扑中的狼人身体,消失不见!
狼人的爪子急速收缩,瞳孔急速放大,飞扑的速度一顿,立刻慢了下去。
同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抹明黄,经过莫顿身边时,大胡子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飞了出去,砰的一声,揣在路边的草丛里。
砰!砰!砰!砰!
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四头狼人无一例外的瘫倒在地,痛苦的嚎叫,挣扎,到最后慢慢萎靡不动。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眯了眯眼,清楚的看到狼人们的眉心全都多了个纤细的针孔,汩汩的往外冒着黑紫色的血水,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给这帮畜生的礼物。
楚云轩还是穿着那件明黄色的线衫,蓝色牛仔短裤,红色运动鞋,背着手侧身而立,和平时那个邻家女孩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此时的表情有些冷煞!
暴雨梨花,见血封侯!
更何况她用的银针!正是狼人的绝妙克星!
“你不去和沈东泽洞房花烛,怎么大半夜的跑这儿来了?”叶承欢一看到她心情立马好了很多。
楚云轩看到他怀里的女孩,眉梢一凝:“原来你早就看出来了。”
“我也是刚刚开出来不久,真没想到你会为了你姐姐,玩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居然连沈东泽都瞒过了。”
“咱们都是一样的,你忍心看我姐姐嫁给沈东泽那个混蛋么?”
“当然不忍心,但更不忍心看着你嫁给那个混蛋。”
楚云轩一愣,男人的话让她感怀,千般滋味,万种风情涌上心头,让她胸膛里火辣辣的,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剩下的那只头狼,刨刨爪子,以为楚云轩没注意,猛地飞身窜去。
楚云轩眼眶红红的瞧着叶承欢,冷不防以极快的速度掏枪,看也没看,对着头狼冲来的方向一扬手扣动扳机。
砰!
一枚特制的水银子弹冲出枪膛,在冷空里划出一道灼热,以外科手术般的打击,没入头狼的心脏,扑的一声,血光四射,头狼在空中便失去方向,贴着女人的后背而过,一头歪在地上。
一击必杀!
头狼倒地后,挣扎了半晌,全身的毛发快速退却,血却越涌越多,很快便恢复了人的皮肤和外貌,只不过已奄奄一息。
威廉冲过去,抓起他的身子,血红着眼睛吼着:“告诉我,伊莲娜在哪儿!”
头狼嘴角泛出一缕嘲讽的笑意:“伟大的德古拉君王正在北方废墟等着你们,他将会用你美丽的伊莲娜公主的血来祭奠巫族死去的战士们……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廉忍无可忍,张开血色的獠牙,一口咬上他的喉咙,扯掉一大块模糊的血肉,血水刺刺的溅了一地。
楚云轩的瞳孔在收缩,目光从叶承欢转到他旁边的索菲亚,锋利的眉尖挑了几挑,眉宇间杀气一闪,整个人一个飘忽便到了索菲亚面前,扬起手里的枪,对准了女孩的眉心!
索菲亚这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完全傻掉了,木木的站在原地,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冰冷的手指已经搭上扳机,只要轻轻一扣,女孩势必香消玉殒!
可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间,一只比铁还硬,比冰还冷的大手握住了楚云轩的喉咙,同时耳边传来一声来自九幽地狱般的深沉嗓音:“放下你的枪,我不是开玩笑的!”
楚云轩的余光捕捉到叶承欢阴冷的侧脸,此刻在她眼里,他再不是那个喜欢咬着她的发丝脉脉柔声的男人,他侧脸上那道冷硬的弧度好似死神的镰刀,竟比秋风还要煞人!
她的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掏了一把,整个胸膛都空了,滚烫的泪水一点点在眼眶里凝结成冰……
“叶承欢,你居然为了一个异族的妖孽要杀死你的女人?”楚云轩哽声道。
“她不是妖孽,和你一样,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子。”叶承欢面无表情的道。
“她是!她是吸血鬼!还有他,他,他们全都是!”
“吸血鬼也分好多种,起码他们是我的朋友。”
“你别忘了,我是神州的十二生肖守护神,铲除侵入神州的各种妖孽是我的职责。”
第282节第282章金钱的力量
“十二生肖守护神很臭屁么,起码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知道我最讨厌你们什么吗,最讨厌你们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善恶,没错,他们是血族人,可他们是善良的血族,人类的好朋友,身体里流淌着一半人类的血液,神州不是你们家的,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又没有伤害到别人什么。”
“可是那些狗畜生都是他们吸引到神州的!你瞎了么!”
“我没瞎,所以我看的很清楚,那些杂碎是来杀掉他们的,你如果有脑子就想一想,他们会蠢到自愿把他们的敌人勾引来杀他们么?我再说一遍,放下你的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妒忌索菲亚,怀疑我们之间有一腿,所以才要找个理由干掉她。”
楚云轩没有否认,盯着他的眼睛:“那我问你,你们有没有那种关系?”
“有!”叶承欢大声道,连索菲亚都吓了一惊,他可以容忍女人的任性和小孩子脾气,却不能容忍她为了妒忌就随便枪杀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尤其是现在他正一肚子邪火的时候。
楚云轩的心好像被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然后被秋风一点点吹散,她的手臂渐渐无力的垂下,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失落和怨念。
“我本来是想来告诉你一声,你的女人丁香被沈家抓了起来,他们正打算用她做诱饵,然后引诱你上钩,再一举杀掉你。原本我想帮你一起把她救出来的,可是现在没这个必要了。我只想说一句,也许沈家不一定能杀了你,但早晚你会被这些吸血鬼害死。”
楚云轩甩开额前的青丝,露出苍白的脸颊,直直的盯着男人,一字字道:“叶承欢,我恨你!”
每说一个字,她的人就到了几米外,六个字说完,只剩下空荡荡的街道,和黑沉沉的夜色,还有一缕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好美,可是你伤害到她了。”索菲亚扬起绝世惊艳的容颜看着叶承欢问道。
叶承欢正在琢磨着楚云轩的话,怪不得这么久都没有丁香的音讯,原来她被沈家抓去了,丁香那种女人如果不是自投罗网谁也不可能抓她做人质,可是以她的冰雪聪明怎么会自投罗网呢?
丁香失踪已经好久了,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伤害,一想到这儿,他的心就骤然缩紧了。
索菲亚无邪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无聊的扁扁嘴巴:“索菲亚小妹妹啊,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不是吸血鬼,吸血鬼里有你这么可爱的物种也真够奇葩的了,刚才人家差点儿没杀了你,你居然还同情人家。”
索菲亚委屈的撅撅嘴:“吸血鬼,好难听的名字。她要杀我一定有她的道理,不过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要不是她杀了那些狼人,我们一定会有危险的。”
危险?恐怕索菲亚还不是很了解,叶承欢长这么大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如果当初让她看到叶承欢一个人踏平北方废墟的情形,她绝对会对这个男人有重新认识。
可叶承欢却没有解释,也不再吭声,思忖着她的话,渐渐地有点失神。
也许自己刚才做的事说的话真的有点过火,看女人的样子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理自己了。
莫顿刚刚对死掉的狼人进行了检查,显得忧心忡忡:“钢爪级狼人,巫族里的强悍派,看来巫族已经开始注意到我们了。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还会不会有别的狼人。”
索菲亚从没见过狼人,经过一场血腥杀戮,她吓怕了,“莫顿先生,钢爪级狼人到底是什么?”
莫顿冷着泛白的脸孔,肃然道:“狼人是分等级的,但是只有阿尔法狼人分等级,据说少数的贝塔狼人也可以。狼人和血族不同,他们没有无限的生命,但是他们的血统中流着最狂野的血液。
狼人一般会在圆月之夜变身,并无差别的攻击身边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以及他们的天敌血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在荒野中的孤独放逐,他们渐渐可以控制自身的狂热和嗜血,在变身以后能够保持自身的理性,并开始可以有控制的自由变形。
这个时候他就进入了钢爪级,钢爪级别的狼人即使在人形状态下也开始获得**强大的回复和力量。
正是这些精锐狼人的存在,才使得狼人这个种族在千年的与血族的黑夜战争中保存下来,而之所以狼人依然处于劣势的原因则是他们的生命。
还有,级别低的狼人从不群居,原因就是变身后他们会不分敌我的无差别攻击。
他们更愿意用气味以及痕迹交流,但是他们有着很强的群体感,当一个同类被伤害的时候,任何狼人都有义务提供一切的帮助,包括生命。
钢爪级别以上还有2个级别,但是因为生命的原因,很少有狼人可以达到。
一种是血爪,他们是血统最纯正的狼人,经过多年的锻炼达成,他们没有权利,对其他同类也没有支配性,只有发生危机全族生存的战争时,他们可以通过血统来召唤附近的狼人,一同为了种族而战,也正是他们,指挥着狼人在黑暗战争中抵抗着血族的攻击。血爪以上的等级我就不清楚了,传说那个级别的狼人已经不再受生命的困扰,已经成为了和始祖同一级别的存在,也是狼人血统的支柱,即使只是被他们抓伤,也会变身为阿尔法狼人。”
“我们不要战争好不好,我们去和他们谈判,以后和平相处。”索菲亚道。
莫顿笑了笑:“狮子和老虎能呆在一片丛林里么,当然不可能,狼人和血族是天敌,双方的仇恨就像我们的血一样不可化解。”
“那么他们会杀了伊莲娜公主吗?”索菲亚又问道。
莫顿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威廉。
威廉脸上铺着一层忧郁,“我现在就要去北方废墟,不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救出伊莲娜!”
叶承欢冷笑:“就凭你那点儿小法力,恐怕连她的面都没见到,你就被狼人撕碎了。”
莫顿宽慰道:“伯爵,北风之神说的没错,整个血族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打败强大的巫族。”
威廉叹了口气,转过身子,那张苍白的脸对着月光,脸上的表情无比挣扎,“谁会相信我们的话,整个血族早已分裂了,大家只求自保,谁会和我们联合?”
叶承欢施施然的走过来,拍拍威廉的肩膀:“别那么悲观,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他们就范。”
“什么?”
“钱!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不是吸血鬼的法力,也不是狼人的凶残,而是钱。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是世界上最有钱的家族,只要你肯出钱,就一定能让别人给你卖力,甚至,你可以考虑用钱和巫族做一笔交易,赎回伊莲娜。”
威廉咧了咧嘴,“不行,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金钱都是祖辈们经过几百年的努力积累下来的,我怎么可以随便用来和敌人做交易。”
让这位衣服舍不得买、饭都舍不得请的铁公鸡一下子拿出那么一大笔钱,就好像抽他的肋条骨一般,非活活疼死他不可。
叶承欢耸耸肩:“那就没法子了,我现在担心时间要是拖得久了,你那位白白嫩嫩的公主要是被那帮又臭又脏的狼人咬上一口的话会怎么样?”
威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眼神仿佛被掏空了似的。
“她可不是什么血族,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要是被狼人随便咬一口,温柔美丽的公主岂不要变成浑身是毛的母狼么?”
威廉一听,差点没哭了,猛地大叫道:“莫顿!”
“伯爵,有什么吩咐?”
“马上订回程机票!”
“干什么?”
“我们现在就回欧洲,然后立刻派人去北方废墟和巫族谈判!”
莫顿为难的道:“伯爵,您真的要出钱赎回伊莲娜公主么,那可是一大笔钱啊。”
威廉暴躁的叫道:“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赎回我的公主!”
他转过身,压了压狂躁的情绪,对叶承欢深深鞠躬:“北风之神,再一次感谢您的提点,请原谅我的鲁莽,我简直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了。我要赎回我的公主,没有她我会死的。”
叶承欢心里好笑,这只铁公鸡终于开窍了,“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我再一次向您保证,罗斯柴尔德家族永远是林小姐的亲密伙伴,洛希尔银行永远是东方国际的资金储备。等我救回了伊莲娜,一定带着她前来看望您和林小姐。”
叶承欢点了点头。
“霍尔德哥哥……”
叶承欢刚刚回过头,就有张软绵绵的小嘴吻上了他的嘴巴,他顿时怔住了!
索菲亚掂着脚尖,吻了良久,才慢慢分开,眼眶早已湿润了。
“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要分别了,我心里好舍不得你。”
叶承欢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讪讪的道:“这也是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礼节么?”
“不是。只有爱慕的男女才会这样。”
这算是示爱么,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向自己示爱?叶承欢苦笑:“你才十六岁,也懂什么叫爱?”
“我的容貌和身体是十六岁,可是我的心理年龄早已经不是了。”
“我记得你刚才在饭店里好像刚喝过血是吧?”
索菲亚脸色一变,委屈的道:“你是不是嫌弃我?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以后我一滴血也不会再喝了!”
“傻丫头,我怎么能嫌弃你的,不喝血你会死掉的。”
“我的嘴里是不是有血腥味?”
叶承欢舔舔嘴巴,回味一下,“刚才没感觉出来,我再感觉一下才知道。”
说着,他张开双臂,一把将女孩揽进怀里,一口吞住她的小嘴,滋滋滋的吸了起来,远远地看,倒是叶承欢很像吸血鬼的样子。
索菲亚整个人都仿佛融化在他的胸膛里,闭着眼睛,默默地感受着来自对方口腔的温暖。
第283节第283章让子弹飞
久久的,叶承欢才分开,滑了滑舌头,“一点儿血腥味都没有,香香的,甜甜的,味道好极了!”
索菲亚甜甜的笑了,露出四颗可爱的小獠牙,“霍尔德哥哥,我会想念你的。我不怪那个杀我的女人,她比我更喜欢你,希望能尽早化解你们之间的误会,愿上帝保佑你们。”
索菲亚刚走出几步,叶承欢又叫了一声:“嘿!”
女孩愕然回身,叶承欢风情的一笑,道:“你很漂亮!”
女孩甜腻的一笑,跟着哥哥和莫顿乘着夜色,踏上了归途。
叶承欢抬头看了下天,一轮圆月此时已成半圆,他往手心里呵了口气,搓了搓手,打起几分精神,接下来该办自己的事了,一转身消失在无边的暗夜里……
等他再次出现时,已经来到黄金海岸沈公馆前。
黑暗里一对亮闪闪的眸子紧密的注视着公馆内外的情形,为了怕打草惊蛇,伤害到丁香,他决不能轻易暴露自己。
大门上安着两只360度全视野摄像头,密切监控着公馆内外的一草一木,周围则是一丈多高的围墙,墙上全是红外线警报系统,只有有半点风吹草动,保全系统立刻就会触发。
公馆里悄然无声,黑漆漆的看不到一个人影,公馆外除了两座路灯,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晚风吹动树梢,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叶承欢看好了一切,一弯腰,消失在一棵树后,一分钟后,他的人便已到了公馆后面。
他仰面瞅了瞅周围,原地活动下手脚,一把抠住墙边的一棵树,两脚一蹬,借着这股反作用力,手脚并用幽灵般快速滑上树梢,身子往下一顿,借着树杈的弹力,笔直的射过高墙,耳畔生风,双脚稳稳的站在公馆后院的土地上,没有半点声响,犹如四两棉花一般。
他吐出一口气,贴着围墙一路游走到公馆门口,借着里面透出的灯光,看到三个保镖模样的人正在大厅的沙发上聊天玩牌。
叶承欢拍了拍身上的土,抖了抖衣领,二话不说,径直推开房门,施施然的走了进去,好像新来的邻居前来拜访般。
三个人一转看过去,放下手里的牌,同时站了起来:“你是谁!”
叶承欢嘴角的一抹弧度刚刚泛起,一道飘忽的魅影,已经到了三人跟前,随后扬起的半个弧度刚好拼成一个完整的微笑。
“我是你爸爸!”几个字还未完全送进三人的耳鼓,他一把握住迎面砸来的拳头,重重的砸到旁边那个保镖胸口,拳头原本的力量加上叶承欢导引力,直接把那人砸回沙发上,嘎巴嘎巴的骨裂声中,那人嘴里喷出一口老血,脑袋一歪,顿时没了呼吸。
叶承欢抓着手里的那条胳膊,随手一甩,那人在空中飞旋着壁虎般砸在墙上,把墙面砸出一块凹痕,拖着长长的血迹,软倒地上。
第三个人刚要拔枪,叶承欢的两根手指已经捏住了他的喉咙,一阵窒息伴随着扑哧扑哧的软骨碎裂的声音,胸膛好像一只要被挤破的风箱。
“我女人在哪儿?”叶承欢的声音无比平静,可他手上的力量却一点儿都不平静。
“北郊一处荒废的工地,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淡漠的一笑:“沈东泽呢,我想找他聊聊。”
“沈先生没在这里,他有很多居所,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所以今晚这里只留了我们三个人看门,不信您可以上去看看。”
叶承欢看他不是说谎,“算那小子命大,我让他多活几天。麻烦你带我去找丁香。”
那人刚刚露出点儿犹豫,叶承欢一把抓起他后背衣服,把他的人提了起来,健步走出沈公馆,把他扔到沈家一辆汽车的驾驶座上。
那个保镖从没见过这么强悍的男人,看他的样子斯斯文文又和蔼可亲的,可骨子里却透着种难以言表的杀气,他哆哆嗦嗦的道:“我……我带你去,但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笑吟吟的点了点头。
汽车在苍茫夜色中飞驰而去,大约四十分钟左右,便来到龙都北郊。
叶承欢叫他把车子停在一处隐蔽的位置,然后慢条斯理的看着自己白皙的手背,说了声“谢谢”。
那人从对方眼里似乎看出某种死亡气息,惊声道:“你说过不杀我的……”
叶承欢搔了搔后脑:“是吗?对不起,我忘记了。”话音未落,手影划出一道炫目的弧光,准确的切在男人的喉结上。
喀吧!
那人哼也没哼一声,脑袋一歪,便没了活命。
想要一个人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杀了他。
叶承欢深深吸了口气,那种死亡气息瞬间激活了他身上每一个杀伐细胞,再睁开眼睛时,两只灰暗的眸子已璀璨如两点寒星!
他下了车子,又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大脑瞬间清澈了许多,嘴角露出一道弧度,和他寒星般的双瞳,俊俏的下巴,以及眉头的深纹共同拼成两个字:危险!
一转身,原地还留着他的呼吸,可整个人却已融进比铁还沉的夜色之中。
再次出现时,眼前已是一片开阔,到处都是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坑洼,还有砖头瓦砾以及各种废弃的建筑垃圾,好久没人打理,空地上长出一人多高的蒿草,夜风呜咽中吹得来回摇曳,发出呜呜的响声,似做离人悲泣!
远处隐约有座烂尾楼,七八层高的样子,并没有封顶,风雨的侵蚀已经让还未来得及处理的钢筋水泥剥落不堪,孤零零的好像个傻帽,兀自在风中招摇。
两三道残影划过,叶承欢的人已近了数十米。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不是那种一开挂就无所不能的人,就算蕴涵天地奥义的无为神诀里也没有什么大透视术之类的存在,那种让男人爽歪歪的东西只存在于狗血的小说里。
但古秘术的修为可以让他的视野达到常人无法企及的地步。
听来玄虚,其实一点儿都不玄虚,但凡习武者各种感官都比常人要敏锐的多,更何况叶承欢这种修习过无为神诀的人。
虽然他不会透视,但隔着一颗9毫米子弹的距离,那栋建筑物一层里的情形还是看的十分真切的。
这栋烂尾的楼里自然都是毛坯的水泥构造,只有一层点着一盏硕大的灯泡,把整个层面照的亮堂堂的,其他各层则一如黑夜,让人猜不到会有人的痕迹。
五个保镖腰里插着手枪,正坐在灯下吃着火锅,热气腾腾的火锅冒出阵阵白气,遮住他们的脸,但他们彼此的喧哗声却一清二楚。
“沈先生可是给了咱们十万火急的任务,让咱们日夜不停地看好人质,连眼皮都不能眨一下,咱们在这儿又吃又喝的,万一出事可怎么向沈先生交代?”
“交代你妹啊。这荒郊野岭的谁会想到人质在这儿。我看你小子是被沈先生吓怕了吧。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傻瓜才会来呢。何况咱们还有家伙,就算有人来,他能抵得过子弹吗?”
“还是大毛说得对,咱们别神经过敏了,干咱们这行还不是为了赚钱图个享受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怎么就那么不信敢有人来救人质呢。人生一世,最重要的是别亏待了自己。来,喝酒!”
五个人举起杯,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继续边吃边聊。
“不过啊,这妞真够馋人的,要不是沈先生有命令不让动她,我他妈早就忍不住把她办了,啧啧,那小腰身,那小屁股……唉,美啊!”
“千万别瞎想,沈先生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谁要是不按他的吩咐做,谁就一定没好果子吃。”
“是啊,所以我才憋住了,咱们出来混是为了求财,要不然我豁出去把命不要了,也得办了那妞……不过,你们猜猜,沈先生那么重视的女人会是谁?”
“沈先生交代的事从来不说别的,叫咱们干啥咱就干啥。”
“我猜这妞的来路一定他妈的不一般,能让沈先生这么重视的女人,你们想想……”
“我猜啊,一定是沈先生看上的妞,人家不愿意,他才把她关押一段时间,直到她愿意了再上呗。”
“不是吧,沈先生那么优秀的男人,还有哪个女人能看不上他,我怎么就那么不相信!”
“世上什么女人都有,有爱吃萝卜的,有爱吃青菜的,也说不定她能看上你呢,哈哈哈……”
“我操,你别说了,再说我特么真受不了要去办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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