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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两边坐着的都是风云里的重量级人物,都按级别大小排下来,井然有序。
其余级别不够的只能站在后头,那些级别更低的小头目和马仔们干脆连进来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院子里喝风。
司马风云静静的听着邱健鸿把话讲完,一句话也没言语,老虎厅里静的落针可闻,只有墙角那台老式的大座钟咔嚓咔嚓的走个不停。
随着叶承欢和丁香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叶承欢身上,带着丝丝古怪的神色。
“我听健鸿说,今天要是没有你,你们也不可能平安回来,是吗?”司马风云平淡的道。
“嗯。”叶承欢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连嘴巴都没动。
司马风云老怀为之一畅:“你给风云会立了大功一件,打算让我奖励你点儿什么呢?”
叶承欢翻了翻眼皮:“别套近乎,和你很熟么,我出手只是为了保护我女人,和风云会有个毛关系啊!”
一句话说出来,仿佛投下个小型炸弹,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像看着稀有动物似的瞧着叶承欢。
丁香脸蛋白了白,她清楚叶承欢的性子,一身剪不断、抚不平的毛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扎人一下,不过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何况自己父亲还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忙扯扯他的衣角。
司马风云更是老脸一僵,心里暗暗的骂着,臭小子,仗着自己有本事,从来不把这个岳父放在眼里,当着这么多人面,让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叶承欢揉揉鼻子:“那啥……我不要啥奖励,给把椅子坐坐就行?”
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把话拉回一点儿,丁香和大家这才稍稍释然。
“看座!”司马风云一挥手,马上有人给添了两把椅子,叶承欢和丁香这才坐下。
第501章一夜北风紧
司马风云又挺直了腰板,一副老辣的样子看着他:“只要你想,风云会的椅子任你挑。”
谁都听得出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叶承欢当然也不例外,“还是给别人做吧,我屁股太硬,怕给你坐坏了。”
听他这么一说,司马风云也不再勉强,做女婿的话,他怎么都瞧不上叶承欢,不过要是能把他收到风云会效力,司马风云就如虎添翼。
这小子恐怖的战力,敏锐的头脑,都是他眼里的不二之选。
对于这一点,他一直都没放弃过。
可对方偏偏不买他的账,尤其是那小子软硬不吃,风雨不透,就连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都拿他没办法。
他清了清嗓子,话锋一转,对大家朗声道:“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我要有一件重要的事宣布。”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风云对帮会的事渐渐低调,直到今天在八大碗酒楼宣布要下海的消息,就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紧接着马王爷被杀,邱健鸿谈判不成,还有背后一系列扑朔迷离的因素,都让大家对司马风云往后的决定十分在意,于是全都凝神静听。
“我决定,立刻召集风云会所有兄弟,横扫天龙帮!”每个字都像炸弹,在每个人耳边炸响,这话一出口,立刻在人们中间掀起一阵骚动。
“司马先生,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风险了,天龙帮的实力一点儿都不弱,我们要是公开去和他硬碰硬的较量,就算赢了也难免会有巨大损失。咱们事先已经商定,我派几个刀手暗杀天龙,然后咱们再把天龙帮一举吞并。”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淡淡一笑:“健鸿,有时候你太天真了。其实你要去天龙帮谈判之前,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之所以同意你们去,就是为了探探对方的虚实。”
叶承欢猜想得没错,原来司马风云早就盘算好了,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无非是拿他们当烟雾弹,让天龙以为风云会怕了,从而做出错误判断。
这条老狐狸做任何事都会算计得清清楚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利、什么没利,一切都在他掌握中。
邱健鸿满头冷汗,显然没想到司马风云的心机会如此可怕,明知道谈判不会成功,明知道让他们这些人去天龙帮,就等于进了龙潭虎穴,居然会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做炮灰。
“健鸿,你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明知道是送死,还让你们去天龙帮?”司马风云一眼就看穿了邱健鸿的心思。
邱健鸿怔了怔:“没……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这么想,大家也都会这么想。你们都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就算再狠毒,也不可能狠毒到这种地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
邱健鸿越听越是心惊,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老大,司马风云远比他想象的要高深得多,可就算他再高深,难道还能未卜先知么?
“我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叶承欢那小子在,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给你们顶住。”
司马风云很少夸奖一个人,可他对叶承欢的这句夸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们的目光又一次锁定了那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叶承欢摇着二郎腿,叼着烟卷,神色惫懒的道:“别这么看我,我会骄傲的。”
“天龙不是傻瓜,他既然敢动马王,就一定做好了应对准备,就算派再好的刀手也杀不了他。要想干掉天龙帮,只能硬碰硬。”
“可是……”
司马风云把脸一沉,摆了摆手,打断了邱健鸿的话,“我已经做了决定,谁要是在这个节骨眼敢给我打退堂鼓,一律按帮规处分!”
邱健鸿额角的青筋暴起,急得连连搓手,却也不敢再说什么,他了解司马风云的脾气,他做出的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接下来,司马风云开始分兵派将,除了金堂做为风云会留守力量外,其余木堂、水堂、火堂悉数出动精锐力量,其中木堂和水堂分别从南北贯彻,一举冲击天龙帮总坛,火堂则在外围收网,歼灭天龙帮残余力量,除了风云会旗下金木水火四堂外,还有“铁血十三鹰”分别率领的风云会十三个舵的兄弟,他们直接隶属风云会总坛,由司马风云全权掌握,基本上相当于总统的近卫军,是社团最精锐力量。
他们在整个西区严阵以待,随时对各堂发起策应。
黑道火拼不像现代战争,黑社会基本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最关键拼得不是武器,而是人多。
从这一点来看,司马风云的部署无懈可击!
司马风云的整个安排也只有几句话而已,像什么煽动性的话一个字都没说,不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事不是靠危机时刻说说就行,而是靠平时的点滴积累。
司马风云早就看透澈了,混社团的无非是两个字:一个是钱,一个是义。
风云会之所以能发展到上千兄弟的规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钱。
燕京流动人口超过千万,这些人当中混不上饭的年轻人大有人在,黑道是高风险职业,为此,司马风云不吝金钱,付出成倍的好处,才吸引了众多人的拥戴。
以司马风云的老谋深算,早就看得很清楚,帮派斗争有时候和国家斗争一样,胜负的最关键因素是金钱。
黑社会打打杀杀、此消彼长几百年为了什么?无非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所以,在参透了这一点之后,他才会听取邱健鸿和丁香的意见,由黑道转投商业,将黑道事业放低,转而投向赚钱方面。
其实,马岳峰只是初来乍到,他的见解未免稚嫩了些,对于这一点,司马风云早有见地,只不过借力打力,随着邱健鸿和丁香的鼓动,推波助澜一下而已。
第二个字就是义,他参透了黑道各帮派的兴衰,从古至今干这行最提倡的就是这个字。
为什么?
因为黑道本就是一个个松散组织,如果没有兄弟情义,早晚金钱会变成毒蛇,反噬社团里从上到下的力量,因此,司马风云深谙其道,给出的价钱永远是燕京第一位的,而且对社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
徐芳华和丧尸反水事件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回到燕京,对社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他可以连杀三个堂主,也可以给一个有功的马仔一套价值300万的高级公寓。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加入风云会,为司马风云效犬马之劳。
“去做事吧。”司马风云一口气安排完毕,整个人也露出几分疲惫,各位堂主领了命令,纷纷下去办事。
老虎厅里只剩下司马风云和邱健鸿几个人。
邱健鸿怎么都觉得这么做不妥,于是壮壮胆子,道:“会长,就算您不愿意听,健鸿也不能不说,还是那句话,天龙帮的实力非同小可,天龙既然敢那么做,事先就一定做了充分准备,双方正面交锋,不知要死多少弟兄,到时候惊动了警方,被匡飞抓到把柄,后果不堪设想啊。”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点了点头,缓缓道:“健鸿,你担心得很对,我也早就想到了。不过……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的确,在邱健鸿心目中,司马风云之所以在道上能所向披靡,金钱、兄弟、头脑、手段,这些东西该有的他都有,现在听起来,他好像话里有话。
司马风云微微睁开眼,在邱健鸿、司马兄弟、丁香和叶承欢脸上逐一扫过,最后指向窗外虚空,平静的脸上隐含着某种阴森和冷酷。
“你放心吧,一切都在咱们哥们儿的掌握中。现在还不是翻牌的时候,到了节骨眼儿我自然会把谜底告诉你们。我现在要说的是,天龙很快就要完蛋了!”说到最后,他的眼角忽然闪出一道锐利的锋芒……
一夜北风紧,吹得郡王府一间小院里的腊梅沙沙的响。
冬天的燕京,夜晚总是像一个风流的浪子,一头闯进小姐的闺房,来得快,走得却慢。
这个小院不大,却布置得十分雅致,雕花的木格子窗户里,正堂屋的三间精舍仿佛有一灯如豆。
院外隐隐传来一阵好听的高跟鞋声,紧接着吱呀一声,堂屋的木门从里面拉开,叶承欢早已脱了外套,只穿了件咖啡色的贴身保暖斜倚着门口,拿出一根烟,在手里弹了弹,然后悠然点上,眼睛眯成一条缝,歪着脑袋,向小院门口打量过去。
很快,丁香戴着墨镜,踩着红色高跟鞋、高领毛衣、黑色皮裤,不疾不徐的出现在小院门口,被门口的风一吹,没系扣儿的黑色长风衣和秀发全都飞舞起来,显得异常魅惑!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跨出几大步迎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女人的腰,把她的身子举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好了个圈,才又把她放下。
丁香笑咪咪的望着男人,用莹润纤白的手指点了点他脑门,“等急了?”
“看到你才知道其实我比自己想象的更想你。”
丁香一阵感动,拿嫩滑的小脸蛋在他的胡子茬上蹭了蹭。
叶承欢一阵心痒,一口便吻住女人温热的小嘴,品尝了好一阵,然后开始在她的脸蛋上、脖子上胡乱的亲着,双手从她的腰际钻进了毛衣里。
“嗯……嗯……”丁香喘着气把男人推开,对着敞开的院门努了努嘴,“你好色急啊,在院子里就要……”
“院子里怎么了,西北老农都是在山坡上一边放羊一边搞的。”叶承欢邪佞的笑道。
“你穿这么少,别冻坏了。”
“少吗?我还觉得多呢?”说着,叶承欢居然一把扯掉身上的保暖衣,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一副要跟谁拼命的样子。
第502章画眉
“你疯了,现在可是冬天最冷的时候。”丁香惊道。
“我自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冷。”
“那也不行。”
叶承欢眼珠子瞪了起来。
“我也急啊。”丁香亲了男人的嘴唇一下,“你就像贪吃的小孩子一样,就不能等关了院门再说么。”
“关门干什么,谁看到了是他的运气。”
丁香真拿他没法子,偎在男人怀里,嗔怪道:“流氓,色狼。”
“呵呵。”叶承欢拉过女人的玉手吻了吻,“好吧,听你的,我忍。”
他抱小孩似的,一只手抱着丁香到了院子门口,还特意往外张望了下,好像在等人过来看似的,被女人打了下后,嘿嘿一笑,才把院门关上。
“你怎么才来,等得我花都要谢了。”叶承欢往堂屋走去。
“和父亲还有健鸿大哥他们商量了下除掉天龙帮之后的事。”
“你老爹就那么有把握能铲除天龙帮?”
“他说有把握就一定有。”
“这里面到底打着什么埋伏呢?”
“我也不知道,我父亲做事从来都要求滴水不漏,不到最后一刻是绝不会亮出底牌的。”
叶承欢撇撇嘴:“卖什么关子,好像别人很稀罕知道似的。”
丁香轻轻咧咧笑了,“你要是真的很想知道,我现在就去逼他告诉你。”
女人目光清澈,说的每个字都是真心的。
“算了吧,我只是随便问问,我要是想知道的事,就算你老爹是国家元首,我也一定从他嘴里把真相抠出来,关键我现在不想知道,风云会怎么样和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和司马风云永远不可能是平行线,如果我们有交叉的话,那么唯一的交叉,就是你。”
丁香捧起叶承欢的面颊,主动在他嘴上深深一吻,黑葡萄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道:“老公,我和别人永远不可能有交叉,因为我和你是一条线!”
叶承欢心里被某物一撞,干涩的笑了笑,一刹那间,把丁香搂得更紧了,亲着她的嘴唇,嘴里喃喃道:“宝贝儿,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一句动情的无心之语,忽然惹来丁香的认真,她捧起对方的下巴,莹莹的小嘴贴着他的脸颊,一字字道:“我也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对一个男人这么好,也许,你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叶承欢思忖了片刻,“你说错了,你是我命中的克星。”
这时,叶承欢已经抱着女人来到屋门前,咣当一脚,毫不客气的踢开房门,两人从严寒的户外一旦走进室内,立马被一股温暖的气息包裹。
头也不回,脚尖往后一勾,直接把两扇古旧的雕花木门关上。
堂屋里也是一派五项古色的色调,一袅檀香从精美的熏香炉里飘出,整个屋子都被那股好闻的味道浸润着。
古代燕京那种旧式的火炕烧得暖烘烘的,上面还盖着湖丝织就的大红锦被,给屋子里增添了几分洞房花烛的暧昧情调。
一进房间,叶承欢一把将女人放下,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吻住了她的小嘴。
两个人扭转着头部,让四唇紧密的磨擦,尽情的缠绕,难舍难分。
丁香的双手在男人的身上摸索着,颤抖着解着他的衣服。
叶承欢抓住她风衣的领子,粗暴的把它剥了下去。
丁香顺从的举起双臂,方便男人为自己宽衣,她的呼吸已然十分的急促了,胸前不住的起伏。
叶承欢用左臂拦住女人的腰身,嘴巴狂吻,身子凶狠的抵住她的身体。
狂躁的欲火滚滚袭来,将叶承欢烧的体无完肤,来到燕京后,先后被谢秋妍和赵雅琳两个女人放了鸽子,那股子火气便如沉寂了上万年的火山一般,一下子喷薄而出。
在这道压也压不住的火海中,一丝奇怪的观念忽然鬼使神差的冒了出来,林佩珊的音容却不怎么恰当的出现在眼前。
林佩珊和丁香,两个不同世界的女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一个是南极上万层冰盖下万古不破的玄冰,一个是被九幽魔火锻造了上万年的红粉烈焰,如果说林佩珊代表理智与情感的话,那么丁香则代表了**和**。就在叶承欢走神的时候……却见丁香抬头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给我……”
“急什么,节目才刚刚开始……”
丁香实在是没有耐心再把节目进行下去了,自己的男人简直就是个异类,这种事往往都是男人猴急,可到了他身上却完全翻了个个儿,自己急的忍耐不住,可自己的流氓爱人这时候却非要当什么翩翩君子。
她的双手猛的攥住了叶承欢的手腕,上身一拧,用肩膀扛住了他右胸的斜上方,腰部一发力,给他来了个大背挎。
“这么急啊?”叶承欢顺着她的力量,四仰八叉的倒在床上,仰头盯着女人,“忍不住了?”
“嗯嗯。”丁香好像被某种力量驱使着,翻身而上,接着就开始享受起来……
丁抱住了男人的头颅,她脸上的表情很痛苦,就像要哭出来了一样,但这只是身心极度欢愉的表现……
“老实交待!”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丁香趴在男人的身上,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审问道。
“交代什么?”叶承欢懒洋洋的从被窝里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抓了支烟塞进嘴里点上。
丁香面颊的潮红还未退却,“这一次,你打算带多少女人回龙都呢?”
叶承欢翻着白眼,很认真的想了想,“一百个吧。”
“开玩笑。”
“没有。”
丁香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换上不可置信的表情,好在没有气怒的成分在里面,“你说真的?”
“假的。”叶承欢人畜无害的吐了口烟。
粉拳在他厚实的胸膛砸下去,痒痒的十分受用。
外面北风阵阵,屋里温暖如春,两个人赖在床上谁也不想起来,丁香的小脸一直红红的,靠在叶承欢肩头,没多久鼻息便沉重起来。
看着她睫毛轻颤,仿佛回到婴儿时代的可爱模样,叶承欢心里暖暖的,尽量保持不动,生怕打扰了她的好梦。
他知道,丁香来到燕京之后,一定经历了很多事情,到现在一定累坏了。
他现在还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尽可能的休息。
两个人就这么拥抱着,一直睡到天亮。
春梦了无痕!
一夜好睡,叶承欢醒来的时候,就见丁香正穿着嫣红的丝质睡衣,坐在硬木雕刻的梳妆台前,对着菱花镜梳理着容妆,一头乌亮的发丝慵懒的搭在右肩。
叶承欢伸个大大的懒腰,打了个痛快的呵欠,从床上下来,踩着拖鞋噼里啪啦的来到女人身后,两手扶着她半裸的香肩,看着镜子里那张精致的容颜,还有自己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嘴角扬起一丝诡谲的笑意。
丁香抿嘴一笑,把手里的眉笔给他,半撒娇的道:“老公,帮我画眉,好吗?”
叶承欢拿过眉笔,皱了皱眉:“这可是技术活儿,我怕我干不来。”
“没关系的,我老公永远都是最棒的,什么事都干得来。”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更何况只要是他心爱的女人提出的要求,他从来都不会拒绝。
叶承欢耸耸肩膀,命令道:“好吧,闭上眼睛。”
丁香嘻嘻一笑,乖乖的把眼睛闭上。
叶承欢捏着眉笔,左看看,右瞧瞧,好像一个木匠在寻思该从哪里下刀,最后他嘴角轻扬,冒出个恶作剧的念头,直接给女人唇上添了两撇小胡子。
丁香觉得不对劲,马上睁眼一看,又好气又好笑,不依的打他一下,撅着小嘴道:“你真坏!”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你没发现多了两撇小胡子,你变得更性感了么?”
“再好我也不要,我要你重新画,好好画。”丁香娇嗔道。
“没办法,你的眉毛长得太漂亮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被心上人当面夸奖自己,丁香心里一阵小小的窃喜,到处都被幸福感充斥着,“只要你画的,我就喜欢。”
叶承欢这才又拿起眉笔,笔尖轻轻触到女人眉毛的时候,仿佛吹风掠过湖面,丁香的心湖微微漾起一丝涟漪,随着笔尖的轨迹,她的心房也一起痒痒的。
叶承欢从来没这么小心翼翼的做一件事,他画得很慢很慢,生怕一不小心便破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似的,每一笔都力求完美,每一笔都带着细致的考量。
本就秀挺的轮廓,被他这么一勾一描,便更加的精彩起来。
画眉只是个小小的动作,但当中流淌的却是彼此的亲昵和脉脉情怀。
“喜欢吗?”叶承欢画完了最后一笔,弯下腰来,双手从背后环住女人的身子,脸颊贴着她的脸颊。
“好喜欢,我怕以后我都舍不得洗掉。”丁香水眸闪动,动情的道。
“没关系,只要有时间,我天天给你画眉。”
丁香回过脸来,深情的看着男人,仿佛要把目光烙在他眼睛里似的,“老公,我爱你!”
她的话一点儿没有矫情,完全发自肺腑,随着这一声呼唤,她的眼眶也微微有些红润,点点泪光在眼圈里闪动着。
叶承欢什么也没说,双臂更加抱紧了些。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从外面急匆匆的进来一人。
美好的气氛骤然打破,叶承欢和丁香全都愕然看去。
“老大……”小白龙看到自己老大和叶承欢暧昧的样子,顿时仿佛被人点了穴道般,定在那里,尴尬的动了动嘴巴,却忘了要说什么。
更让他错愕的还不止这些,他发现自己老大居然还多了两撇俏皮可爱的“小胡子”,和他心目中那个来去如风、心狠手辣的大佬完全不是一个人!
丁香脸上闪过一丝不快,“谁叫你进来的,一点儿规矩都没有,以后你怎么带兄弟!”
小白龙有点儿冒汗,说实在的,干他们这行的没点儿豹子胆还怎么出来混,他天不怕地不怕,可丁香只好稍稍把脸一沉,他的头皮就有点儿发紧,怔怔的站在那儿,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叶承欢倒满不在意,走过去一巴掌拍到小白龙裤裆里,等他“哎呦”一声弯下腰去,才道:“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是……是……”这一巴掌拍得可真够狠的,小白龙感觉下半身都不是他的了:“老爷子有急事请你们去前院。”
丁香和叶承欢对了个眼色,这才道:“知道了,你先去吧,我等会儿就来。”
小白龙头也不敢抬,下身又疼又麻,想捂又不敢捂,只好咬牙挺着,一瘸一拐的退出屋子。刚到了外面,马上呲牙咧嘴起来。
风云会和天龙帮火拼,一夜之间,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头落地,搞不好会是整个燕京历史上最大最惨烈的一次黑帮斗争。司马风云这个时候紧急叫他们过去,一定是有了重大情况。
丁香和叶承欢换好了衣服便双双来到前院,和昨天里里外外都是人不同,院子里也就有几个司马风云的保镖,显得空旷而冷清,却给晨曦中的郡王府蒙上了一层肃杀之气!
司马风云照样端坐在虎皮交椅上,一手茶壶,一手佛珠,眯缝着眼睛,静静地看着门外的天空,腰板还是那么笔直,目光还是那么锐利,表情还是那么肃穆。
从他脸上,根本看不出发生了什么。
邱健鸿和司马三兄弟也都木头疙瘩似的坐着,大眼瞪着小眼,老爷子不发话,他们也没什么话说,毕竟这个时候不是聊天打屁的时候。
丁香进了屋便道:“爸,出什么事了?”
司马风云不动声色的道:“吃饭了没有?”
丁香一怔,这个节骨眼儿,老爹居然还有心思关心这种事,“没有。”
司马风云一挥手,保镖马上端来早餐,全都是老燕京人最喜欢吃的东西,豆汁、焦圈、芥菜丝、辣椒、芝麻,一应俱全。
“先吃饭,趁热吃,这东西凉了味道就差了。”司马风云淡淡的道。
丁香还是头一次吃这种东西,端起一碗豆汁,刚喝了一口便蹙起秀眉,那股子味道又酸又苦又涩,好像牛尿一样,真怀疑这是人吃的么?
司马风云沉声道:“怎么?不好喝吗?”
丁香点了点头。
“这可是老燕京人最爱的东西,泡澡堂子、听京戏、喝豆汁,老燕京人要是离开这三样东西,一天都活不了。”司马风云道:“喝下去吧,吃东西就和做人一个道理,吃惯了山珍海味,有时候也得换换口味,哪怕你再不喜欢,也得学会忍耐。”
司马风云说话总是带着深意的教诲,丁香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也是父亲的一片苦心,她屏住呼吸、忍着恶心,一口气把豆汁喝完,可那股子呛人的味道还是让她连连反胃。
好容易喝水压下去,才担忧的往旁边看去,没想到叶承欢吃得美滋滋的,咬一口焦圈,喝一口豆汁,娴熟的拿芥菜丝拌着辣椒芝麻,吧唧吧唧,呼噜呼噜,就好像吃得是海参鲍鱼一般。
丁香简直难以置信,这东西闻着都想吐,真搞不懂他怎么能吃下去的,最夸张的是,他把豆汁喝到嘴里,还不舍得马上咽下去,来回咂摸着滋味。
看到这儿,丁香再也忍不住,捂着嘴,一头冲到院子里,吐了起来。
等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叶承欢已经把他的早餐连同自己剩下的全都包了圆,还打着饱嗝,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老公,你……你是怎么吃下去的?”丁香小声道。
“当然是用嘴吃下去的。”
“你觉得好吃吗?”
“当然好吃,正宗的老燕京风味,地道的大锅豆汁,味道简直迷死个人。”
“你好像以前吃过?”
“嗯,小时候常吃,后来好多年都没吃过了……还是那时候的味道。”叶承欢幽幽的道。
丁香看他似乎不想再提起过去的往事,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接下来,大家都在老虎厅里坐着,司马风云微闭着眼睛,把手里的佛珠捏得咕噜噜直响,老僧入定一般,再也不说一句话。
邱健鸿和司马兄弟还是木头疙瘩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转一下,看着有些吓人。
他们都不言语,叶承欢也不吱声,点上一支烟,有一下没一下的抽了起来。
倒是丁香一头雾水,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把自己找来却又不说话,看样子他们好像都在等着什么,他们究竟在等着什么呢?
墙角的老座钟不知疲倦的摇摆着,发出简单而机械的“咔嚓咔嚓”声。
时间,便在沉默中一分一秒的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座钟忽然“咣咣咣”的敲响八下,丁香心里一震,却见司马风云陡然睁开双目,两道精光直射而出!
就在这时,不远处响起一阵汽车引擎声,一直来到门口,一阵脚步的杂沓声由远及近。
第503章一入江湖岁月催
丁香不由得向外面看去,只见十三个分舵的舵主,也就是司马风云的御用王牌,风云会里的铁血十三鹰,带着一个头戴黑面罩的人,从外面跌跌撞撞的走来。
铁血十三鹰里为首的血鹰来到司马风云跟前,一抱拳道:“老大,昨晚一场大战,天龙帮死伤两百多人,我们只有三个兄弟贴了金,十五个兄弟挂彩。天龙帮在西区的二十五个场子全都被我们扫平,他们的老巢也被咱们攻占,天龙帮的五个堂主,两死三伤,受伤的都在咱们手里。”
精彩的一击!完美的一战!
这恐怕是燕京黑道有史以来最没有悬念的斗争。
除了司马风云之外,在场的人全都发出一阵唏嘘,天龙帮好歹也是西区霸主,就算风云会再强大,他们也总不会如此不堪一击吧。
风云会只用三死十五伤的代价,只用一个晚上,就吞掉了偌大一个帮派,这事怎么听都觉得像天方夜谭!
司马风云尽管在强自克制,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嘴角抽动了下,指着头戴黑面罩的男人,“他是……”
啪!
血鹰没言语,直接掀掉了那人的面罩,在场的人全都抽了口气,那人赫然就是昨天刚刚造访过的天龙帮老大,天龙!
此时的天龙鼻青脸肿,嘴角还挂着血迹,瞪着眼睛,满脸不服的样子,嘴里发出凶狠的闷哼声。
昨天还搂着美女喝着红酒,泡着豪华的土耳其浴,一夜的功夫,堂堂天龙帮老大竟已成了别人刀下的鱼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步天堂,一步地狱,对于这些黑道分子来说,人生的转变,也未免太快些了吧。
更让人吃惊的是,司马风云居然能在一夜之间就完成这么大手笔,而且事先就很有把握,现在也一点儿不觉得惊讶。
难道他真的有什么通天的本事,能掐会算,未卜先知吗?
司马风云静默的看了半晌,冷冷的一笑:“天龙,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只不过这次见面的方式有点儿特别。”
天龙狠狠啐了一口血水:“司马风云,不管你用的什么办法赢了我,自古胜者为王败者贼,今天我认栽了。我不求别的,只求放我一条生路,从今以后我滚出燕京,江湖上再也没有天龙这个人。”
天龙说得够干脆,输就是输,赢就是赢,输赢之间从来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你求我?呵呵……”司马风云冷漠的一笑,“天龙哥,这话可不像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昨天你不是还给我的手下说要亲手干掉我吗,你在西区为所欲为、只手遮天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今天,你派人干掉我兄弟马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他一条生路?”
“哼,司马风云,你不用给我说这种话来变着法的羞辱我,我已经说了,我认栽了。混咱们这行的,脑袋挂在裤腰上,多活一天都是赚的,自打入道第一天,我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好下场。不过,大家都是拜关二哥的,做事不要做太绝了,你放我条生路,以后我保证永远不会再来找你麻烦。否则,就算你杀了我,只要我天龙帮还有一个兄弟没死,总会有人出来给我报仇,到时候风云会一定会鸡犬不宁。还有,我再说一遍,我是杀过不少人,我杀的人我从来都认,但马王不是我干的。”
“马王不是你杀的,你告诉我是谁?”
“不知道,但事到现在我已经看清楚了,有人故意在背地里做手脚,为的就是挑拨我们两方的关系,在我们之间挑起战争。”
司马风云朗声大笑:“天龙,说实话,我欣赏你。都说你小子够嚣张、够霸道,但现在看来,你也够爽快!我最喜欢的就是爽快人。但我更喜欢的是你的胆子,到了这步田地居然还敢威胁我,除了你之外,我从没见过第二个。不过,要说马王的死和你没关系,我实在很难相信。”
“你可以不信我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江湖规矩你一定懂吧,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吧。”
天龙咬了咬牙,腮帮子的肌肉抽搐几下,露出几分狰狞:“当然懂,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认了!”
司马风云给血鹰使个眼色,血鹰马上从裤腿里抽出一柄锋利的匕首来,狭长的刀锋好似野兽獠牙,闪着森冷的光芒。
“把刀给他!”司马风云命令道。
天龙接过匕首,脸色煞白,把牙关咬得咯咯直响。
“你怕了?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司马风云道。
“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现在就给你,你瞧好了。”说着,寒芒一闪,天龙把刀高高扬起。
“什么是三刀六眼,听起来蛮吓人的样子?”叶承欢向丁香问道。
丁香看着天龙高高扬起的匕首,脸色也有点儿发白,被叶承欢一问才回过神来,“这是江湖上的一种残忍的惩罚方法,出于明清时期。据说,当时朱仙镇有一名叫占敖的会党分子,有一天和帮派的朋友周定国在芝兰轩喝茶,看到一个女子生得眉清目秀,就和定国说了几句笑话。后来这个女子前来找定国,占敖才知道她是定国的妻子。占敖面如土色,只说了一句话:十八日请三山五岳水旱两党、南北英雄来朱仙镇。到了那天,占敖在镇子外面挖了一个大坑,高一丈二尺,叫做十二时辰,长七尺二寸,叫做七十二重地狱,宽三尺六寸,叫做三十六天罡,坑下安了三把刀,刀尖向上,叫做天地人三才。三刀六眼,又叫三刀六码头。上面用黄沙树天,下面用红毡铺地,占敖和众位朋友痛饮一场,然后一头跳进坑里,被刀捅死。从此江湖上就留下了‘三刀六眼’的惩罚方法。后来在江湖流传下来,如果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请求对方恕罪,就得用利刃在自己的身体上对穿三个窟窿,是一种仅次于自杀的自我刑罚。”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太没人性了吧,那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像那样刺三刀,人还能活么?”
“这就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身体是父母给的,命是自己挣的,能不能活全看他的造化了。”
这时,天龙的刀已经落下,寒芒乍现处,接连三个起落,血光迸现,溅出一米多远。
三刀全都没浪费,全部在他小腹刺下,锋利狭长的刀苗子直接穿透身体,从后背露出。
天龙恨不得把牙都要咬碎,但这家伙也的确够狠,只是哼了一声,愣是没叫出来,可豆粒大的汗珠却顺着额角噼啪流淌。
叶承欢叹了口气,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唉,这小子也太实在了吧,别人也规定你一定扎哪儿,哪怕你给自己打个耳孔也不至于受这份洋罪吧。”
他的声音虽轻,但在静谧的屋子里每个字都十分清楚,马上惹来人们一阵侧目。
正所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所谓“三刀六眼”当然不会像叶承欢说的那样,要不然大家还出来混什么,直接去街边摆摊给人打耳钉好了。
大家都早看出叶承欢这人阴阴阳阳的,也没人和他一般见识。
桄榔!
匕首脱手,掉在地上,天龙硬挺着没倒下,一手捂着肚子,痛苦狰狞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一丝笑意,对着司马风云一呲牙:“你说的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司马风云面无表情,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的瞧着他。
天龙挣扎着站起来,捂着三寸来长的伤口,艰难的迈到门口。血水,在他脚下划出条血线。这个时候,只要他的手稍稍松开,满肚子的肠子十有**要流出来!
“天龙,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走吗?”司马风云的声音幽幽荡荡的在背后响起。
天龙身子猛地一震,随即缓缓转回身来,苍白的脸上顿时多了两个字:绝望!
“我一直以为你老了,不中用了,燕京最狠的人是我,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其实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一直都是你。”
司马风云打个哈哈:“你太抬举我了,这方面我可比不得你。你小子为了赚钱、为了扩充地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活埋仇家,强奸人家老婆,这种事对你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我听说你最喜欢的是点天灯,对吗?”
听到“点天灯”三个字,天龙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本就虚弱的身子一下被恐惧填满:“司马风云,我操你八辈祖宗!”
司马风云不光没生气,反倒仰面大笑,笑声远远的传出去,声震四野,笑罢之后,脸上罩了一层油腻腻的森寒之气:“想骂就骂吧,趁你还有力气骂人的时候。你他妈的以为我不会骂人么,不过干咱们这行的,光靠骂人是没用的。”
说到这儿,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托着佛珠和茶壶,一步步来到天龙跟前,低头俯视着他:“天龙,你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你错就错在生错了年代,混错了地方,做错了事,黑社会是不能做错事的,有时候只要做错一件事,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不管你杀过多少人,干过多少坏事,都和我没关系,但你偏偏要杀了我最好的兄弟,成了我司马风云的敌人,我要是不杀你,以后别人会戳我的脊梁骨,我还怎么在道上混!年轻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做错了事,杀错了人,这个世界不是你的天下、也不是我的天下,任何人做错了事都要付出代价!”
天龙一声虎吼,扬起拳头就要扑过去,恨不得把司马风云咬碎了,马上被身后的铁血十三鹰三拳两脚打倒在地。
他趴在地上,肠子流了满地,嘴里兀自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翻着眼白,恶狠狠的瞪着自己的仇人!
第504章江湖大忌
“老家伙,你就不怕报应么!”
“报应?哈哈哈哈……”司马风云大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报应,起码我知道你的报应现在就要来了。”
叶承欢听到“点天灯”三个字,登时打个冷战,“这种封建社会的东西,现在还有?”
丁香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点天灯谁都听说过,恐怕见过的没有几个。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不过,点天灯的方法也不一定,还可以犯人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成灰烬。”
叶承欢翻翻眼睛,即便他见过那么死人,可听到丁香的描述后,还是浑身发冷,“天龙说的没错,看来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就是你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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