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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生在乱世,一定不次于那些名垂史册的乱世豪杰。
可那些又有什么用呢,偌大的风云会一夜之间就垮了,十年的努力到头来只是一场浮云,那些个机关算尽、心血熬干又换来了什么,到现在还不是像条丧家狗一样躲在这里,眼看着自己女儿痛苦绝望又无能为力。
丁香说的没错,她是司马风云的女儿,可自己又给了她什么?
司马风云似乎苍老的几岁,鬓边的白发好像又多了几根。
他来到丁香身边,想说几句宽慰的话,又不知该从何说起,窗外一片黑沉沉空寂,仿佛一片茫茫的未知世界,天地之大,却没自己父女一丁点儿的容身之地吗?
忽然,他猛地看到远处似乎闪过一道枪火,脑子里电光一闪,来不及说声“危险”,一下便挡在窗前,刚好挡住丁香的身子。
哗啦!
窗玻璃砰然碎裂,司马风云身子一震,闷哼一声,他顾不得自己,拼尽全力将丁香推倒在地。
与此同时,窗外一片嗖声,看不见的子弹雨点般洒了进来,把头顶的灯打个粉碎,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把对面墙上的石英钟打个稀巴烂,床上的被褥也给狠狠撕开,棉花碎屑飞了满屋子。
咣的一声,门被踹开,邱健鸿带着司马兄弟闯了进来,不顾一切的冲到司马风云跟前,“老大,你怎么样?”
司马风云奋力推开他们,咆哮一声:“别管我,保护丁香!”
第508章小手术
这个时候,丁香就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脸上挂着说不清的诡异笑容,不光没有躲避,反而从地上站起来,任由子弹嗖嗖的从身边飞射,道道凌厉的气浪掀起发丝!
面对子弹,她没有半分恐惧,她恨不得自己被子弹打中,从此便从容解脱。
邱健鸿飞身过去,硬是把她摁倒在地。
子弹怒射了一通,终于停了下来。沉寂中能隐隐听到细碎的脚步声,邱健鸿悄悄从窗口望出去,一条条黑漆漆的人影正迅速靠近过来,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来路,有多少人。
回头看了下司马风云,马上吃了一惊。
只见他脸色煞白,一手捂着肩膀,鲜血兀自从指缝间不停涌出。
“你中枪了!”
“没事,一点儿小伤。”
丁香看到父亲受伤,猛地惊醒过来,这才想起刚才要不是他挡在自己身前,中枪的肯定是自己。
“爸爸,你……”她冲过去,抱住司马风云的胳膊,手上黏黏的,全都是血,眼睛里马上便模糊了。
司马风云淡然一笑:“别害怕,爸爸死不了,阎王爷不待见我。”
司马风云受伤,外面不知道有多少枪手,就凭他们几个人困在这座小小的旅店里,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
司马风云把牙咬得咯咯直响:“妈的,屋漏偏逢连夜雨,咱们被人暗算了!”
“咱们现在怎么办?”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豪迈的一笑:“还能怎么办,不管那帮人是谁,咱们也不可能乖乖的把脑袋送给他们,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
说罢,他从腰里掏出一把手枪,十分利落的拉开保险、插上弹匣,子弹上膛!
一刹那间,他仿佛又回到当初那个用子弹搏命的年纪。
给大家使个眼色,众人也都把枪上了膛,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随时准备大干一场。
北风呼啸,窗外沙沙的响,看不见的脚步越来越近,天地间一片肃杀之气。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便是有人倒地的声音,然后便是一片骚动。
枪声再次响起的时候,居然一下子就近了一大截,砰砰砰砰,枪声绵绵密密,好似水滴一般,很快连成一线。
不停听到有人惨叫、倒地的声音,还混杂着各种惊声和乱枪声,杂乱极了!
屋里的人们互相对了一眼,全都挂着一脸惊骇神色,变化来的太快,连司马风云都搞不清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难道还能是风云会的人么?
他来到这个绝密的藏身地,和外面已经断了联系,风云会的人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这里。
司马风云满腹狐疑,怎么也猜不透。
枪声一直持续了一分钟才停下,那些杂乱的声音也随之消失。
寂静中,隐隐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没错,一个人!
难道干掉那些枪手的只有一个人?
那人的步子并不快,但每一步都很扎实,较硬的鞋底踩在玻璃碴子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吱呀一声,楼下的店门被推开,紧接着便是上楼梯的声音。
他们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来的那人还不知道是谁,更分不清是敌是友,这种时候谁也不能贸然出去。
他们都屏住呼吸,攥紧了手里的枪,随时等着投入到下一场战争中。
那人来到门口,停了半晌,随即便传来了敲门声。
事情越发显得匪夷所思,刚杀了那么多人,他居然还有心情敲门?
丁香和邱健鸿交换下眼色,两人提着枪,悄悄摸到房门左右,丁香贴墙站着,轻轻伸手打开门锁。
咔吧一声,门锁打开,房门吱呀被人推开,紧接着,从外面走进一个人影。
丁香还没看清楚那人的面貌,立刻把手枪顶住他的后脑,沉声道:“别动!”
那人果然不动了,但一股烟草、酒精混着枪火的味道还是很快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能不能借个火?”那人淡淡的说道,同时扬起夹在指间的烟草。
丁香心里猛地一震,手里的枪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那人慢慢回过身来,只见他身穿休闲衣,负手而立,衣角随风鼓动。额角墨色的发丝,被从窗外灌进来的冷风吹得张扬飞散,整个人与黑暗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一双漆黑不见底的双眸蕴藏了足以焚化万物的火焰,激烈的燃烧着。宛若夜之君王,君临天下。
他有一张略显刚硬的五官,眉眼、嘴角轮廓分明,一看便知道是那种不容易亲近的男人。
但他的嘴角却挂着月光般柔美的微笑,美得让人心碎!
“如果我不太受欢迎的话,我马上走。”叶承欢歪了下嘴角笑道。
他抬腿摆出一副要走的样子,丁香再也忍不住,猛地扑过去,死死的扯住他的衣服,抱住他的身子。
“你不是说了,永远不想见我了吗?”叶承欢任由她抱着。
丁香不言语,反而抱得更紧了,生怕一松手,这个男人就会飞走了似的。
“我对你说了那么绝情的话,你是不是恨透我了?”过了半晌,丁香才道。
“开什么玩笑,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么,我的内心超级强大,要是连你那点儿小性子都受不了,我早就自杀一百次了。”
丁香幽幽的抬起头,雪白的脸颊上终于有了一抹红晕,黑蓁蓁的眸子好像要融化了一般,闪着动人的光泽,用无比柔软的声音道:“老公,你能原谅我么?”
没等她说完,屁股便被男人用力抓了一把,叶承欢邪魅的道:“当然不能,回头我要好好惩罚你一下。”
丁香脸红了红,但还是小声的道:“我的人都是你的,随你怎么惩罚都行,我等着。”
两个人卿卿我我,恨不得马上就宽衣解带似的,搞得旁边人一片汗颜。
“你……怎么没死?”司马江结结巴巴的道。
叶承欢一皱眉:“你好像很盼着我不在似的。”
司马江咽了咽喉咙:“我的意思是说,那些警察为什么没有追捕我们?”
“因为我和他们商量了一下,他们其实很通情达理的。”
司马江愕然道:“他们会听你的?你怎么商量的?”
叶承欢淡淡一笑,“用拳头!”
“你是说你一个人打退了那些警察?”司马江不信,可叶承欢好端端的站在面前,又不由得他不信。
叶承欢懒得回答这种愚蠢的问题,没有回答,就等于默认。
“可是他们手里都有枪,你怎么可能……”
叶承欢不屑的道:“子弹这种东西,只对弱者有效!”
“刚才外面那些人也都是你干掉的?”
“这个问题好像不用解释了吧。”
“可是……”
“你他妈哪儿来那么多‘可是’,总之,现在你们都还活着就够了!”
司马江狠狠咽了口唾沫,不敢再言语了,从初次见面时对这个男人的不屑,一直到这个男人通过种种惊艳表现,分数不断加高,直到如今,他在司马江心目中已经宛如神一般的存在,这些变化也不过只有72小时而已!
作为司马风云的干儿子,显赫的地位造就了他霸道乖张的性格,可在叶承欢面前,他最多只是个小绵羊而已,连到人家脚边蹭痒的勇气都没有。
他现在才彻底明白,丁香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那么死心塌地,那么服服帖帖,毕竟她可不是普通女人,龙都的黑道势力几乎都在她一手掌握当中。
司马江这种比较粗犷的黑道分子此刻也在内心小小商榷一下,如果他是女人,也会禁不住爱上那种男人的。
江湖,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叶承欢俨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的强大已经完全超越了任何世界的想象力!
司马风云捂着肩头的枪伤干笑几下:“小子,我猜你就不会死的,只要你活着,就不会抛下我们不管的。”
听了这话,叶承欢轻轻放开丁香,来到蹲坐在地的司马风云面前,他弯下腰慢慢蹲了下来,盯着对方嘴角勾了起来:“是吗?”
猛然的,他一把握住司马风云受伤的肩膀,大拇指刚好按在他中枪的部位,就那么狠狠的按了下去……
血水顿时飞溅出来,好似挤破了一只装满红色药水的水袋!
司马风云痛苦得满面扭曲,但只是闷哼一声,愣是没有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扑簌簌的淌落。
包括丁香在内所有人都惊呆了,邱健鸿和司马兄弟举起枪,对准了叶承欢,一片绷紧的神色:“你要干什么!”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放开司马风云,慢慢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多了一枚带血的弹头,“只是个小手术而已,你们紧张什么。”
有这么给人做手术的么,给人取子弹居然是用抠的!
他从身上摸出一支塑料管状物,打开盖子,将红色粉末倒在司马风云的伤口上,丁香问道:“这是什么?”
“quickclot速效止血粉,美国货,大量装备给目前驻扎在海湾攻打伊拉克的美军士兵。
直接作用伤口,具有选择性的吸收血液中的水分子,而不吸收血液中其他成分,导致血小板和血凝因子的浓缩,同时吸水后产生的热量增强了血小板的凝聚速度和凝聚能力,从而达到快速止血。
30秒血液停止流出,用绷带包扎后5分钟,伤口部位就基本就可以活动了。”
他看着表,直到30秒钟,血果然完全止住了。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到的?”司马江问道。
“朋友送的。”叶承欢旋即道:“你干爹欠我二十美金。”
他对司马江勾勾手指,等到他呆呆的来到跟前时,刺啦一下把他衣服撕下一条,给司马风云把肩膀包扎好,他的动作十分娴熟,绷带打得又干净又麻利。
“先用这个凑合一下吧,暂时把血止住,回头再去医院处理一下,要不然一定会感染。”叶承欢道。
当然会感染,他给司马风云“做手术”的时候,连手都没洗,更别说消毒了。
第509章强者为尊
没多大功夫,疼痛大大减轻,胳膊果然可以活动了,丁香对叶承欢道:“老公,谢谢你。”
“我是看你面子,要不然他的死活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叶承欢冷言冷语的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暗暗憋着口气,却又无处发作。
一想到刚才差点儿被人暗算,司马江一拳打在墙上,起身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儿?”叶承欢问道。
“我去看看外面那帮龟孙子还有没有带活气的。”
“我保证没有这种可能性。”
“他们一定是天龙帮的人!”
叶承欢不屑的嗤了声:“你傻啊,天龙帮现在树倒猢狲散,哪还能组织起这样的力量,更何况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藏身处。”
司马江挠挠后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跟着他们来的。”
“胡说,他们怎么会让你跟着。”
叶承欢摇了摇头:“黑社会要都像你这样,以后没什么前途了。他们当然不愿意,除非他们知道有人跟踪。”
“这么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干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不知道。”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的手机忽然响了,叶承欢淡淡笑道:“喏,马上就知道了。”
司马风云拿起手机,刚听了一下,脸上的青筋便突突直跳。
“呵呵,大伯,让你受惊了,那帮人没伤到你吧。”说话的赫然便是司马风云好兄弟的儿子马岳峰!
他说话的格调依旧十分优雅,联想到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书卷气的年轻人,任谁都难以想象,这么大一个局居然是他做的!
包括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在内,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被他玩得团团转。
他的心机、他的城府、他的毒辣和他的外表、年龄、谈吐一点儿都不沾边儿!
自从和马岳峰在喜宴重逢的第一幕,一直到之后的种种画面,过电影似的在司马风云脑海里闪过,那个曾被他溺爱过、呵护过的好孩子,一点点由天使成了破茧而出的魔鬼!
司马风云笑了,这一笑里包含了多少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岳峰啊,我的好侄子,连我都被你蒙在鼓里了。”
“大伯,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们这些人太蠢了,你、我父亲、还有天龙,你们统统都过时了,这不是好人的时代,也不是坏人的时代,更不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而是智者的时代。大伯,你们老了,不适合时代需要了,该给我们年轻人留点儿位置。”
“怪不得你会那么好心,在我落难的时候,主动把我安排这里,原来你是想把风云会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所谓风水轮流转,风云会独霸东区已经十年了,按照新陈代谢的道理,也应该换换主人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佩服你,你从小就是我的目标,你的智慧、能力还有手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你现在才看出来事情真相还不算晚,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
“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去海外读书,就是为了收买帮会的人会比较方便,如果我还是留在父亲身边,稍稍有点儿动作,不是很容易被他发现吗。我在海外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请帮会里的重要人物或是他们的家属过来旅游度假,我是马王的儿子,他们对此当然不会拒绝,重要的是,我父亲也很乐于派他们来海外探望自己的儿子。男人嘛,哪有没爱好的,他爱好钱,我就给他钱,他爱好女人,我就给他女人,他爱好豪宅别墅,我就在海外给他购置别墅,他喜欢赌,我就带他到摩洛哥最大的赌场玩个够。不管是谁,只要来到我这里,不出三天时间,我就能让他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我。”
“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大伯,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当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钱都是我父亲给的,哪个父亲不想让自己儿子在国外生活好点儿,别忘了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司马风云暗暗心惊,马岳峰这小子从骨子里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凶恶,而是他的心计!
事实上,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
一个人居然用自己老爸的钱收买他的手下,这个人的心计有多毒。
马岳峰就是那种杀人还要诛心的人!
“大伯,说真的,我很同情你,过去在黑金会的时候你就被手下兄弟出卖,到了燕京又被自己的女人出卖,现在嘛,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你身上……出卖你的全都是你最亲近的人,可惜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识人。一个人要想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尤其要看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从你身上总结出的道理。不过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你的老路。就说这些吧,算是我给你的临别赠言。”
就在马岳峰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的时候,司马风云阴冷的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没出两分钟,司马风云第二次问了同样的问题,马岳峰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我这里太安静了么?”
的确,电话那头十分安静,一点儿不像遭受暗杀的样子,马岳峰心里一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你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顿时默然。
过了好久,才听到马岳峰又恢复了谈笑风生的格调:“大伯,真有你的,看来姜还是老的辣,我服了。”
“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够我杀的,我还想要杀你。”
“呵呵,好啊,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带我放风筝的地方么,我正在这里带你儿子看星星。”
司马风云眉头一紧,“原来劫走我儿子的人也是你!”
“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猜,风云会总坛戒备森严,谁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把你儿子带走呢,这种事肯定是熟人作案才会方便些。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太可怕了,我必须给自己留一张底牌。”
“什么也别说了,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去。”
挂了电话,司马风云兀自在沉思着什么,他和马岳峰的谈话别人都听到了,邱健鸿道:“老爷子,这明摆着是那小子设的圈套,你要是去了,凶多吉少啊。”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我和马岳峰之间的这笔账早晚都要清算。”司马风云笃定的说。
丁香转过脸来,脉脉的瞧着叶承欢,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
还没等她说话,叶承欢先开口了:“宝贝,这一次不管你怎么赶我,我也不走了。”
丁香踟蹰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心一横,“老公,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会赶你了,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叶承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走出这间旅店的时候,街道冷清,北风正紧。
当众人看到旅店前横七竖八的死尸时,都倒吸口凉气。
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枪。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感觉痛苦,脸上还都挂着错愕的表情。
邱健鸿、司马海、司马江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承欢倒一点儿不在意,和丁香十指相扣,嘴里吐着烟圈。
此时,天上的黑云渐渐消散,满天星斗和大白月亮将到处照的亮堂堂的。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除了风声就是几个人的脚步声。
司马风云阔步向前,面色如铁,寒风掀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却吹不散他一身的铮铮气魄。
他不说话,别人也不言语,大家就这么默默地往前走,但谁心里都清楚,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到了现在,谁都已经将生死抛到脑后了,他们不为生死,只为尊严。
北风无情,江湖更无情,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笨蛋,全都希望有尊严的活着。
只不过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不同,对于司马风云来说,最大的尊严就是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穿过几条街区,他们便来到燕京西区最大的村屋北风塘。
这里是燕京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旧居民区,各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节次鳞比,大多谈不上什么建筑风格,凌乱得挤在一堆,有高有矮,好像鸽子窝似的,甚至其中还有些在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苏式建筑。
这些高低错落的建筑物挤着街道,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街道的排布也没什么章法,一条条交错在一起,一个路口连着一个路口,一个胡同接着一个胡同,两边也没什么明显的标志物。
除了叶承欢,其他人刚到这里就迷失了方向。
司马风云倒是对这一带很熟,一路上大步向前,没有丝毫停顿。
大家只是不明白,马岳峰为什么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见面,他说的小时候司马风云带他放风筝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风云忽然放慢了脚步,望着不远处一栋老式红砖楼微微的有些出神。
原本涂在楼体上的涂料已经剥落的不成样子,硕大“6号楼”的字样也只剩个轮廓。
众人都预感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同时也握紧了枪。
第510章风筝
四下里除了呜呜的冷风,并没任何动静,也看不到一个人影,空气十分诡异!
“我们会不会找错了地方?”邱健鸿道。
司马风云摇摇头,仰望着楼顶的方向:“他,就在上面。”
顺着漆黑的楼道一直来到顶层,有一个铁梯子通向天井上方。
司马风云刚要上去,被丁香拦住:“我先上。”
她担心马岳峰在上面设了埋伏,说不定刚一露头就是一顿乱枪。
“还是我来吧。”叶承欢也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直接上了铁梯。
顺着梯子一直爬到天井上面,叶承欢往四处稍稍打量下,上面是一片开阔的天台,拉着几根铁丝,搭着住户的衣服和被单,北风吹得猎猎作响,角落里还胡乱堆放着一些杂物。
这时,丁香和司马风云等人也已经一一上来。
放眼望去,远处的市区灯火阑珊,唯独只有这片村屋显得死气沉沉,好似处在世界边缘。
他们穿过那些搭在铁丝上的衣服和被单,面前的天台才渐渐开阔起来。
天台上站着十来个保镖,全都戴着墨镜,冷冷的注视着他们。
一个披着风衣的男人背对着他们,整个人坐在天台边的围栏上,手里抱着个孩子,一边指着远处一边对孩子说着:“这里的风景很美吧,等你以后长大了,哥哥带你来放风筝,哥哥小时候就常常来这里放风筝,我最喜欢老鹰的风筝,因为它飞得最高、最远……”
那个人当然就是马岳峰,他怀里的孩子当然就是司马风云的儿子。
孩子似乎很听话,不哭也不闹,只是很安静的听他说话,他这么小的年龄当然不懂得,更不知道这个亲切的哥哥是他父亲的仇人,只要他一松手,孩子就会掉下几十米的高空,摔成肉泥!
司马风云强压着内心的冲动,道:“我来了。”
马岳峰连头也没回,只是缓缓的招了招手,示意司马风云过去。
司马风云一步步走到马岳峰跟前,马岳峰拍拍旁边的栏杆:“坐。”
“不用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先放了他,咱们的事怎么解决都随你。”
“孩子是无辜的,这话听起来好感动。”马岳峰摘掉眼镜,呵了口气,然后在孩子的襁褓上擦了擦又戴上,“大伯,还记得这里么?”
司马风云心里滚油煎似的,哪有心情跟他聊天,可自己儿子在他手里,自己只能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当然记得,你小时候我常常带你来放风筝,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当然,大伯对我的好,我怎么可能忘了呢。”马岳峰平和的笑着,一点儿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他望着朗朗晴空,道:“你记忆里那么好,一定还记得每次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放风筝吧?”
“记得,只要你不听话,我就会带你上来,说是放风筝,其实是替你老子教训你。因为你小时候就很坏,有一次你偷了我一只劳力士被我发现,我只是骂了你两句,你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到的枪,居然敢拿枪指着我,还口口声声说要杀了我。那个时候,你才七岁。我不想让我兄弟知道他有个这样的儿子,所以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不管我怎么吓你骂你,你小子都不服气。最后,我来到天台边,把你举起来,你要再敢不听话,我就把你扔下去。你吓得又哭又叫,这才说再也不敢了。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发现你越来越坏,好多大人们想不出的坏事你都能做得出。从那以后,只要你犯了错,我就会带你来天台。”
“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当年没有把我扔下去吧。”
“没错,马王有你这样的儿子还不如没有。”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父亲,想让他替我报仇,没想到他居然说你做得对,还用皮带把我狠狠抽了一顿。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和我父亲的感情怎么那么铁?”
“我们是生死弟兄,你永远都不会懂的。”
“兄弟还能大过父子么!你真有把他当兄弟么!只有我父亲那样的傻瓜才会把你当兄弟。说白了,你不过把他当成你的工具罢了。这些年,你口口声声说是兄弟,可是他救过你多少次,为你挡过多少刀,给你打下多少地盘,甚至为了你,他的胳膊都被人砍掉。可是你给他做过什么。”
“当初,我给马王兄弟,帮他在西区创立马王党,这些难道不算吗?”
“哼,马王党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都是我父亲和兄弟们自己用命拼来的。”
“我没想到你会对我有这么深的成见。”
“从小到大,我看到的不是真正的兄弟,而且你把我父亲当傻瓜和奴隶一样使用。你假惺惺的帮他创立了马王党,其实无非是想让他给风云会做挡箭牌,给你司马风云保平安。我父亲看不出来,难道我也看不出来么。我可不像他一样蠢,他把你当自己人,我可不会。我要拿回我们父子这么多年失去的东西。无论是风云会还是马王党,将来都是我的!”
“这么说这一切都是你暗中搞出来的?”
“当然,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策划了很久。”
“哦?我倒想听听你是怎么策划的?”
“没关系,反正你也要死了,我就让你做个明白鬼。”马岳峰做着欧洲古典学派般的优雅手势,开始了他风度翩翩的演说,“我是读书人,那种打打杀杀的事我不在行,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当然不可能同时挫败风云会和天龙帮,但我有的是智慧和眼光。我这个人做事之前总喜欢先搞论证分析。我来说说的看法,不对之处,请大伯斧正。”他说的十分客气,就好像真的在向长辈请教问题似的。
“我在听。”司马风云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燕京黑道各种大大小小的帮会很多,但利益纠缠最多的就是三家,马王党,风云会和天龙帮。所以,我只要从这三家社团入手就足够了。在这三家帮会里面,风云会和马王党因为你和我父亲的关系,走得一向很近,可以划为朋友。马王党和天龙帮都在争西区霸主,当然要划分为敌人。只有风云会独霸东区,和天龙帮没有太多交集,所以我把风云会划分为中立方。”
司马风云点点头:“你的眼光很独特,用做学问的办法来分析黑社会,你小子真够绝的,但这么分析也不是没有道理。”
马岳峰续道:“多谢大伯夸奖。搞清楚三者的关系后,咱们再来分析三个帮派的老大。马王党里,我父亲是绝对的老大,而且他这人十分重视江湖义气,深得帮会兄弟们的拥护。只不过,他维系帮会的手段太单一了,他没有看清楚,靠义气混饭吃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现在的黑社会和上班工作是一个道理,大家敢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是为了什么,当然不是为了义气,而是钱!一切不按照金钱规则办事的人,注定将来要被历史淘汰。所以,我用了更加人性化的手段,用钱、用美色来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以,我才俘虏了马王党很多重要人物的心,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只可惜,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对我父亲建议过,可招来的只是一顿臭骂。在他眼里,我永远只是一个脱离不了脐带的婴儿,靠着父母给的营养活着,所以现在我才用自己的能力证明给他看,他太低估我了。”
“他的确低估你了。”
“谢谢,说明你很理解我。再来说说天龙帮的老大天龙。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胆大,别人不敢搞毒品,他敢,别人不敢杀太多人,他也敢,基本上没有他顾忌的事情。可以这么说,他这人的眼里只有钱,只要是能赚钱的事他都敢干,和我父亲刚好相反。这一正一反,刚好造就了他们是天生的仇敌。我这个分析没错吧?”
“没错,你分析的很准确。”
“可是作为一个大帮派的老大,目光绝对不能只看到眼前的一点点利益,这一点天龙做的很差,也就是说,他这个人太过进攻近利了,他觉得只要有了钱一切都能做成,但实际上,黑社会并不是这么简单。”
“他的确有点目光短浅。我很想听听你对我的评价。”
“大伯,我在你面前来分析你实在有点儿班门弄斧了。”
“没关系,你尽管说。”
“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马岳峰顿了顿,才道:“对于你,我着实费了一番脑筋,你刚好集合了我父亲和天龙的优点,同时还有很多他们不具备的东西,你是我从小都追求的偶像,同时也是我想要超越的敌人。”
“这话我可不敢当。”
“不!你当然敢当!”马岳峰忽然提高了声音,显示出无可辩驳的姿态:“大伯,你知道你这人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我很想听听。”
“那就是你骨子里自大,目中无人,还有就是你疑心太重!”
司马风云琢磨了一下,点了点头:“貌似你说的有点道理,继续说。”
“自大就会轻敌,疑心就会内乱,所以你从黑金会到风云会,屡次被自己人出卖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子,我发现我真的是太低估你了。”
马岳峰不屑的一笑:“何止是低估,孙子兵法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能说明你根本不了解你的对手。”
“不是不了解我的对手,而且我根本没想到有人会成为我的对手。”
“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难怪你会败。”
司马风云并没有否认,面色平和的道:“继续说。”
“在做完了这些功课之后,剩下的就该进入操作阶段了。大家都知道,三角是最稳定的,但要是放在人类社会中,三角却是最容易被攻破的。一山不容二虎,所以马王党和天龙帮是天生的仇敌,只要激化了两方的矛盾,风云会也势必会牵扯进来。”
第511章棋子
“没错,以我和马王的关系,马王党要是有事,我绝不会坐视不管。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做的?”
“还记不记得昨天上午,你给儿子办满月的时候,我父亲没有来。”
“当然记得,你说天龙帮找他谈判。”
“我骗你的。天龙帮根本就没有找他。”
司马风云皱起眉头,“那他为什么要去天龙帮?”
“很简单,这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我假借天龙的名义给马王党发了条信息,告诉我父亲谈判解决地盘上的争端,然后由假借我父亲名义给天龙帮下了一封战书,告诉他们马王党要横扫天龙帮。这样,等两方相遇的时候,自然免不了一场生死大战。”马岳峰说这件事的时候,十分轻松,也十分得意,就好像他是一个娴熟的艺人,马王和天龙那些人全都是他手里的提线木偶。
这一点,司马风云完全没有想到,难免露出几分疑色,“这么说,是你给你老子设了个圈套,明知是火坑,还让他往里跳?”
“唉,大伯,其实我也不想,可是我父亲太顽固了,我的话他一个字都不听,我要是不用点手段,事情绝不会按照我设想那样发展。”
司马风云暗暗的压着火气,冷冷的道:“然后呢?”
“然后就比较简单了,我代替他去给你贺喜,其实是为了去稳住你,对付你,派别人我实在不放心,免得你听到什么风吹草动,会去给马王党援手,搅乱我整个计划。”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一旦马王遭到天龙帮的伏击,被人杀死会怎么样?”
马岳峰眼瞳里闪过一丝阴厉:“如果是那样的话,后面我可能会减掉不少环节,可惜他偏偏没死,而是带人从天龙帮杀出一条血路,最后被送进了医院。”
司马风云默默的思索了下,忽然身子一震:“难怪你听到你父亲重伤的消息后,会那么急着赶往医院,其实你是怕他活下去很容易暴露你的计划。”
“没错,我就说你是个聪明人,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谁都愿意和聪明人讲话,和我父亲或是天龙那种人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事实证明,我的演技还可以吧,人物关系,故事背景,角色定位,都被我活灵活现的表现出来,充分展现了一个儿子对于父亲那种揪心的状态,就算你这个老戏骨、老江湖都没看出破绽。”
“我的确没看出来,换谁都不会相信是假的。”
“而且也没人相信接下来的事。”
“马王的死其实并不是天龙帮干的,而是你!”
马岳峰冷冷一笑:“对于一个重伤的人,只要掐断一分钟的氧气,他就会再也醒不过来了,就算他活着也是种痛苦,作为儿子我只有让他解脱。”
司马风云在震惊,连邱健鸿、丁香和司马兄弟都在震惊,一个人居然能亲手杀掉自己的父亲,这种事就算听故事都觉得匪夷所思。
“禽兽!”司马风云从牙缝里骂了一句。
“随便你怎么说吧,为了马王党的明天,为了马家的事业,我只有这么做。何况只要他活着,马王党就永远没我的份儿。他累了,年纪也大了,不适合整天打打杀杀的生活,我做儿子的只是给他尽尽孝心,让他好好享福去吧,大不了以后我多去祭拜一下,多给他烧点纸钱,他要是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激我的。”
“我还没听说谁是这么尽孝心的,马岳峰,你不是人!”
“哈哈,说这种话有用吗,你也就自己骗骗自己吧?你们不是好吗,很快我就让你们老哥俩在一起。不过,在你死之前,我并不介意炫耀一下自己的杰作。”他嘴角扬起微笑:“你一定很奇怪,天龙帮的毒品被查为什么会牵扯到你们风云会,公安局的人又为什么会在你儿子弄璋之喜的当天给你搅局。”
“我的确很奇怪。”
“好吧,不用着急,听我慢慢给你解释。首先,最开始的时候我分析的只有风云会、马王党和天龙帮三家,因为我觉得这三家的利益勾连是最深的,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绝对不能忽略的问题……”
“什么?”就连司马风云都开始对这位侄子的话题感兴趣了,渐渐地被他带进他所编织的语境里,浑然忘了自己的处境。
“警察!”马岳峰顿了顿道:“想要达到我的目的,光是考虑黑帮的关系是不行的,必须把警察的因素纳入进来。而且,在三个帮派里,你的实力是最强、也最难撼动的,除非有警方介入,这是最事半功倍的方法。”
“所以,你是怎么做的?”
“现在说出答案来,当然都会感觉很简单,但在此之前,我必须要认真考虑每一种可能性,每一种影响的因素,还有每一个可能会对我的计划造成影响的环节。”
“的确不容易,你要的是一个结果,可是为了实现这个结果,却必须做出十种结果的推测。”
“这个在经济学上,叫做逆溯法,也就是从每一种结果往前推想,直到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看来你的确为我费了不少心思,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呢?”
马岳峰干笑一下:“你的确应该感谢我,没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看到你自己的缺点!”
“感谢不忙……我只想知道,接下来你是怎么做的?另外,你可不可以把孩子给别人再继续说你的故事,总之,现在我父子的命都在你手里,你现在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司马风云过去做过那么多狠事,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你以为我会在乎一个儿子吗?”
马岳峰冷惨惨的一笑,想想觉得有道理,这才果然把孩子交给旁边的一个保镖手里,“大伯,你不用使激将法,这些年我虽然在海外,但神州的这一套人际关系我不比你差。反正现在你在我手心里掌握,我根本不担心会有什么意外,除非你能有三头六臂。”
“三头六臂我当然没有,只不过我想听听你下一步是怎么安排的。”
“下一步,当然就越来越简单了。大伯,咱们不用绕圈子了,和你这样的聪明人说话还是直截了当比较好?(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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