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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路过黑龙潭、桃源仙谷、京都第一瀑、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雾灵山龙潭景区、云岫谷等一大批京郊著名景点,这些景点溪、潭、瀑布密集成群,植被茂密,怪石林立,风景秀丽。
环绕在云蒙山下的云梦河大峡谷,两岸高悬耸立,河流涛声不断,可谓九曲回肠、百折不断。
在云梦河流域湿地,就算在寒冬时节也水鸟不断,称得上是季季有景,段段景色各不相同。
不过叶承欢可没什么心思去欣赏美景,他脑子里装的东西很多很杂。
掏空山体修筑军事设施,部署秘密武器这种事并不新鲜。
一座雾灵山表面上看起来雄伟壮美,其实早已变成一座巨大的武器库,天知道那里会有什么规模的重兵防御。
地道入口虽然在地图上标注很清楚,但到了实际的复杂地形下想要找到却并不简单。
毫无疑问,他是去捅马蜂窝的,而且还是个超级马蜂窝,如何能既采到蜂蜜又不惊动到蜂巢里的蜜蜂,这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虽然黑洞给了地下工事的地图,但他没长千里眼,那里的具体情形根本不可能掌握,到时候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虽然摸着石头过河这种事过去他没少干,也没少干成,可这一次他还是没把握。
坐在宝来改装的警车上,看着窗外远处阴沉沉的地平线,不由有些头脑发涨。
不知生死的林国风和四个风暴战士,下落不明的阿尔巴和灵儿,状况频发的丁香,突然空降燕京的林佩珊,神秘的瞎眼老头,还有刚刚给自己一个措手不及的武潇……
太多的异常让人感觉像有只无形的大手在燕京这块棋盘上埋下了无数后招。
苍茫的天空下,一峰突起的雾灵山已经冒出地平线,他驱车下了公路,沿着一条光秃秃的毛毛道继续前行。
望山跑死马,雾灵山就在眼前,可至少还有十几公里的路程。
雾灵山下是一大片明如镜的湖面,细雨落下,在上面点缀起点点褶皱,这片湖就是雾灵湖。
这条小路刚好沿湖半周,等迂回过去的时候,也就差不多到了山脚下。
周围一片无人的空旷,一阵阵山风扑来,掀起地上青黄不接的植被,刷刷的响,好像锋利的刀片在刮胡子的声音。
汽车,在高速飞驰了几十分钟后,极速的驾乘状态并没能给叶承欢带来多少愉悦体验,起码被他咬扁咬湿的烟嘴可以证明,他目前的情绪颇不宁静。
刚才对林佩珊所说的所做的,一定不是出自他的本意,事实上,他从来不想去伤害那个女人,一点儿都不。
林佩珊心里现在是怎样的感受他没法预估,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妞这一次真的被他伤到了,而且伤透了。
这是他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
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会当面告诉自己,她已经对自己动了心。
像她那样矜持而又不善表达情感的女人来说,这么说需要多大的勇气呢,可是自己却生生的拒绝了她,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的余地,这对她那么骄傲的女人无疑是种莫大伤害。
是的!他是佣兵之王,是令全世界闻风丧胆的北风之神,在这种身份下,他不知说过多少谎言,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欺骗敌人之外的人们,这一次他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本意去欺骗一个善良的、无辜的、美丽的女人,这么做也等于欺骗了自己。
所以,他现在的心境一定不比林佩珊好多少!
但他知道,他在目前的境况下,必须要这么做。
那个神秘的老头给他说过的话至今还在耳边回响:
我命犯天煞孤星,无伴终老,孤独一生
雨扑到我衣襟都不敢贴近
横流成河乱我心
抬头明明要采一片云
回头但见雪落无痕
……………………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自己的缘故,那个深爱着的女人也不会永远消失,如果不是自己的缘故,也不会迁怒老天,让自己饱尝人世间最极端、最无法承受的痛苦。
那是一道心底上的烙印,随着岁月的消磨,不仅不会变浅,反而会越来越深。
所以,他从此诅咒天地,要成为一个脱离命运、自我主宰的男人!
没想到,相同的命运几乎再一次在自己身上上演,他突然赶到某种恐慌,某种无力,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这样。
是的,他对林佩珊说了假话,他并不是不喜欢她,而是已经无比玄妙的爱上了她。
如果说当初他想要和她在一起是因为心底那个女人的话,那么在以后接触的岁月里,林佩珊已经渐渐成为他心中无可取代的符号。
可是,正因为如此,他才不得不去拒绝她,有时候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像他这样的人,最伟大的爱就是推开对方!
造化,真特么弄人不浅!
第640章寒冰淬体
第640章寒冰淬体
不过,他现在的思维还没混乱,每次要出任务时,他都必须要保持最佳的心境状态,绝对不能被外界干扰,否则会影响到他的判断力、思考力和一切的一切。
即便清楚,他也这么做了,在要进行下一步行动之前约见了一个棘手的女人,尽管这在黑暗风暴的作战手册里是绝对禁止的,作为一个魁首,他还是这么做了。
这是他第一次有种释放不掉的感觉,但他为了往后的事情必须要释放掉一切。
他拿出那只银质酒壶,一口气把里面的酒液统统喝光,同时不再用内力去抵抗它,直到身心有了一丝麻痹,才终于稳定了许多。
林佩珊,不管你以后懂我还是不懂我,老子只愿你能好好的生活!
他抬起头,猛然看到后视镜里的自己,眼睛里居然流出两道血痕,连他自己都吓了一惊!
时间静止,这种科幻小说里才有的东西,听起来很拉风,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谁,就算做到了又谈何容易?
时间是什么?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始终感受到的东西。
事实上,时间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把永远的利箭!
时间法则是不可抗拒、也不可更改的,如果一个人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他必将发动一种没有底限的逆天能量,可是发动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肉身崩溃!
世界上绝对没有哪一个人的身体能承受这种能量而不被摧毁,理论上,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在释放出如此强大的能量之后,就必须吸收相同的能量。
这是宇宙万物都必须遵循的一条公理,其实一点儿都不玄虚,它叫做能量守恒!
法则就是法则,摆在那里就是不容许修改的,谁要是敢碰它,谁就势必承受毁灭性的灾难,因为这个世界绝不可能因为某个人而改变。
叶承欢用绝大的勇气让时光停滞了一分钟,仅仅是一分钟,他就要付出所有的原力作为代价,所以从这一点来说,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此刻,他已承受不起时间法则带来的毁伤,即将崩溃的血脉开始躁动不安的寻找出口,猩红色的血水从他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里汩汩流出。
空气,仿佛粘稠的糖浆一般,他感到越发的无法呼吸,眼前一片血红,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暗红色。
吱~
一个急刹车,车子斜着飞出小路,往前颠簸了一段距离后才堪堪停了下来。
砰的一声,整个车门远远的飞了出去,一道无力的身影跌跌撞撞的从车里出来。
“呼……呼……”
叶承欢跪倒在泥泞的土地上,颤抖的两臂勉强撑着地面,胸口快速起伏,头发和衣服全都湿漉漉的,汗水、血水顺着下巴不停往下淌,很快在地上汇聚成一大片的血红。。
全身的肌肉,都在此时绷了起来,不过没过几秒钟,叶承欢终于彻底没了力气,手臂一软,身体直接倒了下去,躺在地上,嘴中不断的喘着粗气,一种抽空了的感觉,从全身各处蔓延开来。
在他面前就是雾灵湖,镜子一般的湖面发射着点点幽光,他咬着牙,忍耐着那因为透支而酸软的身体,挣扎着起身,然后衣服也不脱,一头便是栽进了湖水之中。
随着叶承欢落进湖水,水面顿时涌出一片气泡,冰冷的湖水一下子将他包裹,向他浑身毛孔钻了进去。
叶承欢任由自己的身体往下伸,现在的他早已无力抗拒什么,单薄的意识尚能感受到浑身的细胞都在这一刻发出了抗议的声音,不过这种抗议,随着冰冷的湖水钻进毛孔时,立刻化为了极度的贪婪,一口一口疯狂的吞噬着。
他闭着眼睛,暗暗的将内息一个圆转,享受着这种透支后的充盈补充。可这种情况并没持续多久,他的身体突然间不受控制的剧烈颤抖了起来,一种剧痛从体内骨骼迸出,飞快的扩散到身体的每一处。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顿时咬紧了牙关,可脸上却露出一丝宽慰。
很明显,这片湖水对他补充原力产生了效力,在损失了大量原力之后,他急需要用水来化生玄阴重水,平时调息的时候只能用一杯水化生一滴玄阴重水,再多了他就无法承受,可现在的情况大为不同,就好像一个快要窒息的人突然得到了氧气,恨不得一口把全世界的氧气吸干。
剧痛照样飞快的传出,那种感觉就如同锥子刺骨一般,在这一刻,叶承欢能够清晰的察觉到,体内的骨骼似乎都是在此刻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坚韧起来,他的身体也一点点的饱满起来。
剧痛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短短五分钟左右的时间,那种剧痛就逐渐淡出。
而伴随着剧痛的消失,叶承欢陡然间变得精神抖擞,一股清脆的骨骼声,从他体内传出。
身体的负担渐渐减弱了些,意识也清晰起来,看来寒冰淬体果然有效,要不是关键时刻刚好旁边有这么个湖,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挂了。
可没想到刚刚宽慰了点儿,突然感觉气海有了一丝异常,一种针扎似的感觉极速的放大开来,没过三秒钟,就仿佛有团烈火以气海为中心,向着全身各处汹涌澎湃!
强烈的燃烧感让他无法抵挡,无法承受,就连身处接近冰点的湖水深处都遏制不住。
他甚至觉得自己正在湖水里燃烧。
本以为寒冰淬体虽然效力缓慢,但至少可以压制住时间法则的反噬,没想到不仅没有克制,反而引来更强大的反噬!
糟了!
心里一急,湖水大量灌进口鼻,叶承欢来不及克服溺水带来的眩晕,拼尽全力向上挣扎。
哗的一声,一头扎出水面,他深深吸了一大口空气,一只手扒住了湖边的一丛灌木,就那么勉强爬了上来。
身子脱离湖水,体内的灼烈感越发肆虐,到最后他只是大张着嘴巴,却再也吸不进一点儿空气。
仿佛皮肤寸寸脱落,胸膛要炸开了似的,他跪在地上,一把扯开胸前的衣服,露出自己的胸膛,仰面对着天空,发出一声龙吼般的咆哮!
啊~
仿佛一声长吼带起了天雷,远天陡然闪出一道蛇电,撕碎了灰暗的天空,砸下一片“轰隆隆”的巨响!
霎时间,雷霆交织,震耳欲聋,条条电龙肆虐着天空。
密集的雷电劈哩啪啦落来,仿佛受着某种神秘力量吸引,纷纷刺入山巅突起的石块上,一闪而逝。
一道蓝色幽光,极速的从山巅滑落,一直没入雾灵湖中,湖面上顿时冒起一层幽蓝。
叶承欢苍白的面色上带着几分无法无天的笑意,随即再次一跃而起,跳进布满雷电的湖水之中,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往下沉,身子就那么一动不动的悬在了湖水中间。
“轰!”
交织银线中的电流,如寒光飞溅,如凌厉的刀芒,全部朝着他身体暴涌而来!
数不尽的细密雷霆闪电射来,只觉得灵魂仿佛被万根钢针刺中,禁不住发出凄厉长啸。
非人疼痛中,叶承欢身躯抽搐着,眼中却浮现疯狂暴戾的神色,像是一头频临死亡的猛兽。
忍着常人无法忍受的剧痛,他咬牙运转无为神诀,一条条细密的雷电入体后,本来还在无序的乱窜激射,此刻仿佛忽然被无形的手操纵了,在他一根根坚韧的筋脉中飞快流动,没入他浑身四肢百骸。
就算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异能之士的话,那么在被如此狂暴雷电涌入身体,恐怕也会落得个迅速暴体而亡的地步,更不要提将雷电导入筋脉,引入血肉骨骸里面了。
一丝丝雷电之力,在筋脉中快速疾射着,被他导引着,渐渐往胸腔腹部方向移动。
雷电所过处,筋脉、骨骼、血肉都酸痛到几乎要失去知觉的程度,然而他非常清楚,在剧痛中,那些雷电也在一点点淬磨打造着他的筋骨,令他这具身体渐渐适应强度更大的修炼。
天雷淬体,是一个无比疯狂的想法,叶承欢没有这么做过,也从来不想这么干。
只是,在生命极度煎熬的情况下,仿佛冥冥中有种死神导引的力量牵引着他,让他宁可被天雷淬体,也不愿再承受时间法则反噬的痛楚。
事实上,那种痛楚就连他都无法承受!
体内,本能的生出一股抗力,化作一层层玄阴之网将他周身包裹了起来。
随着内息的运转,一股股黑色光芒缓缓的自体内散发出来,将那疯狂入侵的狂暴雷电之力生生顶了下来。
蓝色与黑色交织,叶承欢的身体化作玻璃状的透明之色,两种力量来回交叉,十分诡异炫目。
虽说玄阴层的保护起了一些效果,不过叶承欢的整个身体已完全处于麻木状态,甚至他都已是能够听见体内血脉发出阵阵哀鸣之声,雷霆之力太过狂暴,对于身体的破坏力也是极强,若是没有特殊的手段,他真不敢保证自己就能对抗得过去。
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擅自破坏宇宙法则,这样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势必遭遇诸神的惩罚。
这个时候,林佩珊一定想象不到,那个刚刚还极度伤害了他的男人,在为此遭遇怎样的折磨。
一分钟,就为了那短暂的一分钟的时间静止,为了最后一眼神情的端详,为了最后一个彻骨的亲吻,那个男人正在支付着比死亡还要昂贵的代价!
第641章感觉
第641章感觉
林佩珊只有一句让人动心的告白而已,可叶承欢却是在用身体、用灵魂在回报她,这样的回报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做。
这,就是所谓的诸神愤怒,这,就是所谓天谴!
但,面对之,他依旧傲然!
这,就是一个叫做叶承欢的男人,一个没有身份的世界公民,一个貌似滥情却深藏原因的家伙,一个哪怕被雷劈都不会低头的危险分子!
他的爱,就是他么的这么彻底,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真正爱过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旦对谁动了心,他就是那种不顾任何后果、不计较任何死亡的类别!
况且,他的心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死了。
天雷淬体,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起码在这个星球上,就算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人也无法煎熬。
叶承欢现在所做的就是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事情,只为了那一瞬间的时空停留和一个送给林佩珊的吻。
不过好在,叶承欢并不是真正来找死的,至少,在他的预估里,对于天雷入体的狂暴,还是有着一点点的准备。
尽管只是一点点而已。
山巅上,雷芒化为一个宛如刺猬般的光团,滑下来后随即将他的身体牢牢的包裹着,方圆百丈之内,雷蛇在地面上穿梭着,不断的带起一道道细微的爆炸声,连同岸边的一些碎石,都被
生生爆成齑粉。
雷芒闪烁,在在那雷电之中,一道暗淡的雾气若隐若现,虽然细微,但却是在一种缓慢的速度变得强盛起来,而且,随着雾气的强盛,那一丝丝霸道的雷芒,竟然也是在逐渐的与那雾气
融合起来。
看来有效果了!当雷芒与玄阴层融合后,叶承欢精神一振,急忙催动着这一缕天雷原力融入身体。
这一缕原力刚刚出现在身体中,那体内本被狂暴的雷芒刺激得紧缩起来的血脉,仿佛是嗅到了无可抗拒的诱惑一般,又再度迸发出活力,贪婪的将那一丝丝融合了雷芒的原力吞噬掉。
他隐隐的感觉到,那麻木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渐消退。
察觉到这种变化,叶承欢终于有了丝宽慰,全力催动内息,慢慢的将那身体之中狂窜的天雷能量融合。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雷霆之力被他融合,剧痛感也在渐渐消退,他的身体已经有了几分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叶承欢也开始察觉到,他的身体不论内外,都在逐渐被强化着,这种感觉越发清晰,还能隐约的感觉到,体内涌动的力量在一丝丝的增强。
还有什么能比大自然赐予的力量更强大的呢?
不过,这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凡有一点儿办法,他都不愿做这么冒险的尝试。
与其说是他有意为之,利用雷霆之力冲击血脉,在最短的时间补充原力,倒不如说一切都是误打误撞。
尽管他这辈子误打误撞的事没少干,不过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他再一次在死神打盹的时候捡回了一条命。
实话说他可不会什么淬体,这种毫无底线的自虐方式他一点儿都不稀罕。
只不过若干年前,在古波斯神庙的一次经历,才让他对淬体有了点儿认识。
那一次,拜火教教主火神用了三把“诅咒之焰”对他淬体,希望能淬炼出他体内的诸神盟约,没想到连根毛都得到。
叶承欢那次虽然受了大煎熬,却误打误撞的在诅咒之焰的淬炼下,硬生生的淬炼出了阴阳十二脉,并从此能够将神罚吞噬的原力做到随心所欲的融合转化。
可怜的火神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反倒帮助叶承欢成就了相当于人类登上月球一样的伟大壮举。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叶承欢在即将遭到时间法则反噬的时候,会第一时间想到淬体。
此刻,叶承欢心神一动,对着一条极为堵塞的“灵台方寸”冲去。
灵台方寸是他的原力中枢,已经被时间法则的反噬之力侵占,要想恢复原力,他就必须尽快夺回失去的要地。
在这种雄浑原力的开拓下,那条极为堵塞的气海,居然开始缓缓的被扩充,那种速度比起他平时养神调息的效率不知高了多少倍。
发觉起了效力,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的融合着天雷原力。
美丽的雾灵湖早已变成人间炼狱,而到了此时,一片片炫目的雷芒光团,开始缓缓的减弱着,身处其中的叶承欢身体表面,玄阴层越来越盛,在他的皮肤上有一些灰黑色的杂质被析出。
当这些杂质徐徐掉落时,露出了下面的皮肤,透出一丝丝极淡的青光,看上去宛如青铜。
这团雷芒,持续了将近半小时左右,终于缓缓消散。
随着雷芒散去,叶承欢慢慢睁开了双眼,眼中雷光涌动,洋溢着兴奋之色。
显然,他再一次逆天不死、涅槃而生!
他低头,摸了摸皮肤,能够感受到肌肤下面缓缓扩张的力量!
雷电消散,大雨变成小雨,天色也渐渐明朗了许多。
他上了岸边,坐在草地上,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饱含木叶和泥土的芳香,然后仰天大笑。
笑声伴随着远处退却的雷鸣,在天地间回荡。
燕京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赵雅琳心急如焚,不住低头看表,大厅里一遍遍播放着提示音:“从燕京飞往龙都的客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请还没有登记的乘客朋友马上检票登机……”
林佩珊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赵雅琳知道她不是个不守信用的人,事实上她们两个对于时间的恪守没有几个能比得上。
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自己靠着在燕京方面的关系,好容易疏通好了机场方面,获得了一个最佳的时间点,这应该是让林佩珊和叶承欢离开的最好时机。
她不知道多少次拿起手机来,又犹豫着放了下去,她了解林佩珊的性格,她知道林佩珊在这个时候最不想被人打扰,就连她这个最好的朋友都不行。
她急的来回踱步,猛回身就看到从外面进来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
几个男人着装不一,却都戴着深色眼睛,貌似是来候机的乘客,可手里却没一件行李。
进了候机大厅后,几个人便分散开来,分别坐到了几个登机通道的边上,有的喝饮料,有的看报纸,有的摆弄手机,但全都无一例外的关注着安检口的方向。
赵雅琳马上警觉起来,凭着直觉判断,这几个人一定是冲着叶承欢来的。
这个时候她反倒不希望林佩珊把叶承欢带来,只要叶承欢一经出现,等待他的将是一场激烈的抓捕。
最好的时机已经错过,现在想走也走不掉了。
赵雅琳忧心忡忡,决定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林佩珊。
再一次拿起手机的时候,就见安检口闪出一抹清影,正是林佩珊。
赵雅琳马上迎了上去,可到了林佩珊跟前时却忽然愣住了!
这一刻,她差点儿就以为自己看错了人。
她所认识的那个连睫毛里都是自信的女人,在此时却已完全没了风采,就像一个得了大病的病人。
“佩珊……你……怎么了?”赵雅琳没法相信,才两个小时的光景,就能让一个人变成这样,她在这两个小时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林佩珊毫无声色的抬起头,神色恍惚,嘴唇刚动了动却没发出丁点儿声音,紧接着身子一下就软了下去。
赵雅琳刚忙扶住她,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温度,手心里也是一样。
她认真的审视了一遍,发现林佩珊的脚腕被高跟鞋磨破了,血液凝在丝袜上,让人触目惊心。
“你疯了!这么远的路,难道你是走着回来的么!”赵雅琳又是心疼又是责备。
林佩珊眼神空洞,似乎根本就没听到她的话,停了半晌,嘴唇才勉强牵动了下,无力的道:“是吗?”
“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林佩珊越是这样,赵雅琳就越发担心,“叶承欢呢,你不是要把他带来么,他的人现在在哪儿?”
林佩珊木然的摇了摇头,“走了。”
“什么!他……去哪儿了?”赵雅琳原本觉得,那个拽拽的家伙有时候倔起来谁也不买账,不过只要林佩珊出现他一定会乖乖的听话,没想到居然会是这种结果。
就在赵雅琳迟楞的功夫,林佩珊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忽然一把握住她的手,饱含晶莹的眼眸望着她,“他……再也不会来了……”
看着好朋友迥异的神态,绝望的目光,赵雅琳一片茫然,手一颤,手里的皮包掉在了地上……
她们还不知道,这个时候,叶承欢已经经历了一个生死轮回,这个有点儿拽拽、有点儿色迷迷、有点儿惹人烦、有点儿爱惹麻烦、有时候偏偏又让人牵肠挂肚的家伙,重新上了汽车。
林佩珊的挽留,时间法则的惩罚,统统没能改变他的意志,事实上,他决定的事没人能改变的了。
不管结果怎样,他都决定要继续走下去,汽车轮胎碾着地上的泥泞,顺着那条小路继续前行。
看了看表,又望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这个时间已经接近傍晚,看样子这场雨还不知会下到什么时候,眼看天就要黑了,周围渐渐腾起雾气,能见度越来越糟糕。
可他不能打开车灯,在没搞清楚状况的前提下,那么做很容易暴露自己。
所以,他只能靠着一样东西把握行进方向:感觉。
第642章红魔
第642章红魔
而感觉这种东西并不太能让人放心,只要稍稍有一点儿偏差,搞不好他的车随时会被幸运之神光顾,要么一头栽进湖里,要么一头撞上山石。
与其说是开车,还不如说是在走钢索!
事实上,他过去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和这样的生活打交道,今天的行程少了些风景,多了些人生况味。
这时,后面传来的一阵隆隆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开始还以为是打雷,可定了定神之后,马上确认那不是雷声,而是一辆大马力引擎。
后视镜里渐渐冒出一辆大家伙,巨大的轮毂飞转,正已极快的速度追了上来。
难道是暴露了?
在不开车灯,发动机低速转动的情况下,这么快就暴露了,这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在他准备提速、甩掉那家伙的时候,前面斜刺里猛地窜出一辆悍马,打了半个转后,不偏不倚刚好横住他的去路,劲爆的排气管把地面刮掉厚厚一层。
很快,后面的悍马也跟了上来,停在一箭之地外,一前一后把叶承欢的车包了饺子。
两辆车不熄火停在那里,不客气的闪着氙气大灯,晃得人睁不开眼。
叶承欢绷紧了战斗神经,随时准备玩命,可等他看清了两辆车是悍马后,又多了一丝狐疑。
高达400mm以上的最小离地间隙,几乎是任何其它4乘4车的两倍,高达72度的接近角和37。5度的离去角,更是其它越野车型无法比拟的。17英寸的轮毂穿上37英寸的轮胎,也只有大卡车才能有这么大的脚。60度的最大爬坡度,40度的最大侧倾度。
更夸张的是m2hb重机枪,mk1940mm自动榴弹发射器,陶式反坦克导弹,毒刺导弹,甚至加装了一门100mm迫击炮!
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武装到牙齿的移动版的超级武器猛兽!
神州军人怎么可能使用美军制式的装备,尤其是军车,更不可能加装美军制式的重武器。
可谁又会开着这玩意到神州军方的秘密基地来耀武扬威?
就算它再彪悍,也不过还是一辆汽车而已,一枚枪榴弹就能给它送上天。
在没确认对方身份之前,叶承欢保持着点火状态,一下下的轰着油门,静静地注视着对方。
过了几秒钟,从车上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只是悍马车灯刺眼,只能看到个轮廓。
那人下了车,回手把车门关闭,力量奇大的发出“砰”的一声。
他冲着叶承欢的车一步步走来,厚重的大皮靴踩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巨响,地皮也好似跟着发颤。
他来到车窗外,由于身材高大,以至于几乎上半身都在车窗上面,只能看到他的腰。
那人在外面站了两秒钟,随后居然很礼貌的敲了敲车窗。
叶承欢没做任何过激的反应,相反的,他毫不戒备的摇下了车窗玻璃。
没有枪口,也没有子弹,一切凝结成冰的危险空气换来的却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声音:“尊敬的魁首先生,红魔向您报到!”
叶承欢皱了皱眉,说实话他的心里有点儿不爽,刚才差点儿就把这帮狗娘养的当敌人干掉了,这帮混蛋什么时候敢嚣张到给魁首开玩笑的地步。
要不是在这种环境下,他真想下车给那个混蛋屁股上来一脚,然后把他的裤衩塞进那个混蛋的嘴巴里。
不过他也记得作为魁首的座右铭:善待你的士兵,永远是带兵者的第一守则。
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宝贵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
下了车,站在面前的是一个魁梧身材、红头发的白种男人,穿着野地作战服,脖子上挂着护目镜,一脸严肃而恭谨的神情看着自己。
叶承欢当然认得他,这家伙的代号是红魔,前美国海豹突击队上校,本是最年轻有为的作战指挥官,很有可能在40岁就当上准将,因不满美政府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黑暗风暴,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其道义的本性和天才的指挥才能也得到叶承欢的欣赏。
“尊敬的魁首,见到您真高兴,沙暴向您报到。”不知不觉间,车上又下来几个人,叶承欢回过身来,就看到一个手握军刀的家伙。
说实话,这家伙除了长相难看点儿、笑容猥琐点儿,几乎没什么缺点,脸上一条从眉骨过眼睛直到下巴的刀疤,手里的刀是联合刀具公司出的鲨鱼刀,但是却大了一半,而且握把上有一圈手盔,上面还带着尖刺,兴许是这把刀杀人太多,整个刀身发出诡异的暗红色。
这家伙代号沙暴,德国人,前gsg9德国第九边防大队成员。
那个肩扛m巴雷特大狙的家伙,光着脑袋,脑袋和脖子上全都是纹身,长得高高瘦瘦的,眼睛泛着幽蓝。
这家伙代号眼镜蛇,巴西人,现在是黑暗风暴的精确射手,有别于狙击手的隐秘渗透和远距离打击,精确射手主要负责战场正面的中远距离精确打击,扮演着战场灵魂的角色,同时这家伙酷爱纹身,自己本身也是一个纹身高手。
还有那个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的家伙,代号虎鲨,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特种舟艇中队成员,水性超好,曾成功逃脱一群虎鲨的围攻,故此得名。
最别致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家伙,摘掉贝雷帽后,露出小平头,左耳上打着六只黑色耳钉,原来居然是个女人。
不过这妞的身材超好,即使穿着作战服,胸部和屁股的规模也相当可观。
叶承欢也认得,这妞可是黑暗风暴少有的几个宝贝之一,前荷兰bbe应急特种部队成员,三围达到了36-23-34,据说她的化妆包里曾经掉出过一只比象鼻子还憨的狼牙棒,她的照片不知道被多少风暴的色狼们重点收藏,帮助这些饥渴的家伙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所以大家都亲切的叫她“蜜糖”。
当然,神棍除外,因为那家伙只对男人感兴趣。
据说这妞最喜欢咬男人的那话,她的几任前男友都没有幸免,为了避免变太监的危险,风暴的色狼们只好忍着口水,没事yy一下算了。
可见,黑暗风暴这个组织是收藏奇葩的地方,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调教得了这帮疯狂的家伙。
所以,黑暗风暴的每一个人都信奉一条法则:世界上只有一个魁首,所以请爱护我们的魁首。
最后一个不用介绍,正是不久前符拉迪沃斯托克的黑匣子行动中表现出色的伊万。
由于他是几个人当中最新一个加入风暴的,所以在这些“元老”面前多少有点儿低调。
叶承欢笑着在每个混蛋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几个大家伙都疼得一呲牙,虽然大家都对魁首的粗犷风格有所认识,但每次以这样的方式见面还是有些不太适应。
最后轮到蜜糖的时候,那妞不仅没后退,反倒把有料的胸脯高高挺起,叶承欢的拳头反倒落不下去了,最后拳头变成手掌,在她肩上轻轻拍了拍。
蜜糖反倒露出几分不快的样子,因为不平等的待遇让她有种被魁首忽视的感觉。
用拳头慰问了这帮混账后,叶承欢不怎么愉快的问:“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里?”
为了和魁首说话方便些,红魔特意把高大的身子压低了些,“我们遵照普罗米修斯大人的命令,一直在燕京潜伏,为的是随时方便为您效劳……”
叶承欢这才想起来,上次去参加“超级偶像”总决赛的路上,和阿尔巴在总统座驾里看到的几张熟悉面孔就是他们。
虽然他不太希望自己的下属干涉到自己在神州的各种生活,可到头来自己这个当魁首的,还是拗不过普罗米修斯那个固执而又忠诚的犹太老头。
“今天早些时候,我们接到了总部的紧急讯息,所以才第一时间赶到这里,在半路等候您。”红魔继续解释道。
叶承欢暗暗的咬了咬牙,这还用问,肯定是黑洞那个混蛋以总部的名义向他们发出的讯息,这只能说明一点,那个家伙由于担心自己的安全而没有选择和黑妞玩活塞,估计这个时间还照样守候在工作室里,为自己捏着一把汗。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算臭骂一顿也没什么意义,何况看这帮家伙的架势,估计就算用机枪扫射,他们也不会离开的。
叶承欢扬了下手势:“呃,你们知道,我一向喜欢单干……”
红魔马上甜蜜的笑道:“您单干您的,我们保证不会影响魁首的光彩。”
看来这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行动,普罗米修斯那只老狐狸早就预先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会说什么样的话,所以才给他们精心设计了一套对白,好让自己没法拒绝。
体贴的下属似乎看出了魁首的无奈,于是沙暴那个狗娘养的马上笑嘻嘻的道:“魁首,您放心,无论发生什么,我们绝不会做敌人的俘虏,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死亡的召唤’,喏……”
说着,他抖了抖自己的衣领。
叶承欢很清楚,那个混蛋的衣领里藏着自杀性剧毒物质——氰化氢,只要接触到人体体液一点点儿,不到三十秒的时间,就算耶稣都会死翘翘。
为了让他放心,接下来每个人都展示了下自己可爱的衣领,只有蜜糖却是一副花痴表情,“我的和他们不一样,我更喜欢放在这里……”说着,她特意展示了下被丰满的臀沟夹住的裤缝。
看到这儿,叶承欢一阵无语。
第643章穿越火线
第643章穿越火线
“视死如归”这几个字用在他们身上实在不怎么合适,他们每个人的脸上没有丝毫悲**彩,事实上,这帮不是人的家伙已经把死亡当成了一种游戏,一种比大麻和海洛因还要刺激百倍的游戏!
伊万往前跨了半步,诚挚而崇敬的目光一闪闪的看着他:“魁首,虽然我只是个新人,是黑暗风暴里的菜鸟,但我已经准备好了。”
“我们全都准备好了。”其余的人异口同声的道。
叶承欢的眼神从他们每个人脸上划过,最后撇了撇嘴角,“那好吧,希望你们别给我搞砸锅,否则你们的五个队友全都要去见上帝。”
在终于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六个人一起把手里的武器抛上天,一起雀跃的叫了声战斗口令:“woo——ha!”
叶承欢无奈的在想,与其说自己在领导一支亡命之徒组成的死亡组织,还不如说是在管理一帮幼稚园孩子,这帮家伙有时候太像是一群顽皮的孩子,不把人的脑袋搞到爆绝不罢休。
一分钟后,他坐上了自己下属筹备好的悍马军车,听着隆隆的引擎声,感受着舒服的震动频率,终于有种久违的热血沸腾的感觉。
检视了下车上的武器,这帮贴心的家伙给自己准备了足够丰盛的“晚餐”。
头盔式an/psq…20增强型夜视镜,其强大的热成像功能可以帮助士兵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进行观察。
这是一种安装在头盔上的单兵夜视镜,将像增强技术和红外热成像技术融为一体,包括头盔座、配线和4节aa电池在内的系统总质量不到一公斤。
可穿戴燃料电池。这可以说是性能上的一大飞跃,比美军现在携带的供电设备性能高三倍。在充电站数量稀少或者距离遥远的恶劣环境下,这些电池能够保证导航和通讯系统在持续数天的任务中正常工作。
手指式激光敌友识别器,用于夜间特种作战的敌我识别。
微型激光测距仪,内置an/peq…2a激光指示器和数字式磁罗盘,可精确计算并显示目标信息,并可与gps定位仪配合使用显示目标精确位置。
穿墙雷达。作用距离可达20米,为士兵们提供了足够的保护空间,尽管该探测仪还无法判断出藏身墙后的人员究竟是武装分子还是平民,但已足够大幅提升战力。
这就够了么?当然不。
这些神器连同“奈特勇士”单兵手机,无人值守传感器,拉风的m16a2,经典的伯莱塔92f手枪,一股脑的被塞到了叶承欢身上。
叶承欢穿上久违的模块化野战吉利服和陆军寒带气候军靴,带上防带刺铁丝网手套,犹如披上战袍,穿上战靴。
他慢慢转过身去,整个侧身的弧度仿若刀锋!
这是时隔许久后,他第一次感到热血狂飙的感觉,他已经很就没有这样要撕裂胸膛的冲动了。
蜜糖带着桃心的目光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jesus,太帅了!”
红魔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站在黑暗里,红色的头发好似妖冶的火焰般在冷风中飘动:“当然,他才是天生的军人,根本不用怀疑,他就是为战场而生的。”
叶承欢心血来潮,上了悍马,脚趾头刚勾到离合,车子就好像见到主人般驯服的欢吼起来。
“小家伙们,准备刀叉,晚餐就要开始了!”他一巴掌错拍到一个软绵绵的大屁股上,质感不对,没留神以为是红魔他们,没成想第一个上来的却是蜜糖,看她妩媚的桃花眸一闪的样子,八成是在自己下手前就主动把屁股送上来的吧。
叶承欢咳了两声,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不过说心里话,这一巴掌拍得,给他增了不少火力。
本以为所谓的秘密基地应该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可望着地平线上渐渐冒出来的大烟囱,叶承欢有种想要去抽黑洞一顿的冲动。
这是一片废旧的炼油厂,望远镜中看到这个连厂门都破到掉下来的样子,从任何角度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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