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 174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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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6章斩首

    第726章斩首

    “日本历史上只有两个人是举世公认的剑圣,一个是冢原卜传,另一个则是他的弟子上泉信冈。

    冢原卜传一生出战场三十七次,真剑比武十九次,斩敌有名武将首级廿馀名,实斩敌人达二百廿二名,仅受箭伤六处之外,从未受任何刀剑之伤。

    其最为有名的决斗为接受当时被一般认定为有如剑圣的棧っ拧?br />

    在关八州的古战录里,清楚的记载了卜传在武州川越和下总的野太刀名人棧っ耪娼=狭抗?br />

    长门用一把刃长三尺九寸的长刀,不仅轻易地砍下了飞燕、鸭子,而且做多次的切笼、转打。事先指明对手的左手、右手、头部,然后干净利落地砍下来,让人看得毛骨悚然,当时的名气大大超过冢原卜传,也并未被人封为剑圣,而长门却已被认定是具有剑圣资格的人物。

    徒弟们听说比武之后非常但心,不光是因为长门是闻名天下的高手,更因为他用的刀实在是太长,便劝卜传放弃。

    卜传斥责说:“无知的家伙们。有一种叫伯劳的鸟,是能追着比自己大四五倍的鸠到处乱飞的猛鸟,但碰到另一种还没有鸠一半大的鸟时,就逃到树上躲起来。

    长门此人虽然武技极强,但还只是没遇到比他自己更强的人。

    我虽然不怎么用长刀,但剑术道理都是一样的,野太刀本来就是用来砍比剑更远的地方的武器,刀刃不长就没多大作用了。

    就算被九尺一丈的长枪扎穿了,我的剑也能刺中对方,像长门这样的长刀是无法击败我的。”

    就这样卜传佩了一把二尺九寸的剑去了比武地点。

    棧っ乓泊潘某さ独戳恕?br />

    两人先是面对面坐定,然后裁判一声令下,两人同时离开座位,同时跃进,相互交错的一瞬间,长门在长刀离卜传头顶还剩一尺左右的时候就被卜传一刀砍死。

    据说冢原卜传从学习剑术时便每天拿着木刀对大树直劈6000下,长年的重复练习使得冢原卜传无论是挥刀的力量还是出手的速度都达到了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

    最基本的招数便成了最强的招数,这就是所谓的“秘剑一之太刀”!

    它融合了一柄剑的三个段位,第一的‘力’是为力量,暗指习剑初期对个人能力的苦练。

    第二的‘技’是为技术,暗指习剑中期通过磨练出的武技。

    第三的“位”是为精神,暗指持剑者的心态和对生命的感悟,这样才能合天地之气立不败之地。

    当年,年少的上泉信冈曾经去挑战剑圣冢原卜传,此时冢原卜传已经九十多岁,带着几个弟子隐居在乡下种田。

    两人并没有直接动手,冢原卜传只以一个抽剑的动作,就吓退了上泉。

    上泉信冈当即跪地拜冢原卜传为师。”

    叶承欢面色凝重起来:“据说一之太刀在日本战国时期就已失传,你怎么可能掌握?”

    “道理很简单,剑法虽然失传,但冢原卜传平生唯一剑法著作《活人剑》却一直被德川家秘密保留了下来。”

    叶承欢点点头苦笑:“看来我今天非死不可了。”

    “没错,你非死不可!一之太刀不是无刀取,也不是居合斩,它是日本真正的剑术神流,你可以打败苏我良子,却绝对逃不出我的刀下。”

    “好吧,那我死之前能不能见见我的三个朋友?”

    “当然可以。”德川带着几分玩味的笑着,就好像在恩典死刑犯一般,他伸出手来拍了拍,背后的木墙竟然缓缓拉开,露出里面的一间密室。

    叶承欢赫然看到,三个女人披着一间素白的麻衣,双手绑在背后,跪在一条长案后面,弯下腰去,脑袋贴在上面,只是凌乱的长发遮着脸,看不到她们的表情。

    在她们身边各站着一个武士模样的男人,手里托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

    长刀在手,高高扬起,只要手起刀落,三个如花般的生命就将陨落。

    斩首!!!

    叶承欢的心一阵收缩,眼眸里杀气流转,双拳暗暗的握紧了。

    “放了她们。”他轻轻说了一声。

    “你说什么?”德川家兴笑了,“叶承欢先生,这算是命令吗?”

    “是的。”

    “你是不是还真得以为你现在还有资格命令我,是不是真的以为你可以救她们?”

    叶承欢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我们都死定了?”

    “你说呢。”德川家兴又扬起手来拍了拍,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中,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无数黑龙会的杀手,手里都握着长刀,齐声高喊一声,刷的一下将手中刀齐刷刷的立在胸前。

    叶承欢看也没看,“杀我用不着这么隆重,真正有实力的话只要一个人就够了。”

    “是的,我一个人就能杀了你,只不过我觉得不够热闹,我杀人的时候比较喜欢有很多观众。”

    “看来你真的很变态。”

    “随便你怎么说吧,反正你已经没有多少说话的时间了。”

    叶承欢的表情忽然古怪了一下,歪了歪脑袋,就那么带着好奇的盯着他看。

    德川家兴脸色微变:“你干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一个人临死前是什么样子。”

    “哼,说实话,你是我见过最自大的……”

    一句话还没说完,他的声音就此停顿!

    不是他不想说完,只是一个没有脑袋的人是说不出话的。

    就在那一刹那,德川家兴,那个当世唯一一个掌握“一之太刀”的人,他的头忽然没了!

    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能猜透这是为什么,可每个人却都清清楚楚的看到,德川家兴的脑袋就那么没了。

    叶承欢还是站在原地,甚至连姿势都没变过,就算再快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人的眼睛。

    这个奇异的变化一经出现,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的看着德川家兴脖子多了个碗口大的疤,伤口平齐,骨骼森然,甚至还没来得及流出血水。

    这时,人们才发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刚好跟他的尸体一起落地。

    扑通!

    原来那就是德川家兴的脑袋,刚好落到他的尸体旁边。

    他的脸上甚至还保持着刚才的表情,临死前一秒还在兀自嘲笑的表情。

    长案上的雷切之刃还好端端的摆在那里,它已经没有机会割掉叶承欢的头,在沉寂了几百年之后,注定要继续沉寂下去。

    全场鸦雀无声,弥漫在空气中的诡异之气仿佛一只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每个人的喉咙。

    密室里的三个武士率先回过神来,手里的刀还没来得及落下,德川家兴的下场再次在他们身上上演,三具无头的尸体一起倒下。

    在场的人都恐惧到了极点,握着长刀的手在发抖,本能的往后退。

    叶承欢照样站在屋子中央,摸出烟盒,默默的点上一支烟,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没看到一样。

    这时,不知从哪儿丢来一个东西,落地后发出“砰”的一声,一片刺眼的闪光后,整个屋子都笼罩在一片浓雾中,伸手不见五指。

    在一阵凌乱的响声过后,屋子里再没半点儿动静,浓雾中隐约有个丰满而又紧致的人形轮廓,随后传来一个女人机械式的声音,“尊敬的魁首,黑寡妇向您报到。”

    叶承欢“嗯”了一声,淡漠的道:“娜塔莎,剩下的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是!”那人应了一声后便消失不见,再也没了动静。

    浓雾渐渐消散,整个房间里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鲜血和尸体,虽然那些人的死状不尽相同,但无一例外的全都成了“无头骑士”,整个屋子成了一座可怖的修罗场。

    从叶承欢进到这里,到这帮人挂掉,只有不到半个小时,除掉前面跟德川家兴的无聊对白外,整个战斗不超过半分钟!

    这一次,叶承欢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只是做了回看客。

    然而,那个神秘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战力,叶承欢当然心中有数。

    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黑龙会就这么结束了,要是德川家兴在天有灵,一定会疯掉。

    玩了这么久猫抓耗子的游戏,该到结束的时候了,到了结束的时候,叶承欢是绝不会手软的。

    如果德川家兴事先了解这一点,就给他一万个脑袋,他也不敢惹到这个阎王头上。

    叶承欢到了密室,查看三个女人的情况,果然是灵儿、阿尔巴和聂小青,看样子并没受伤,只是不知道德川家兴那家伙给她们吃了什么,三个人全都昏迷着。

    就在这时,外面远远传来一片喊杀声,杀声渐进,随着一阵脚步,从外面走来一票人马,为首的正是丁香。

    等她看到面前的场景时,也不由大吃一惊,呆呆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叶承欢一皱眉,对于丁香和风云会的突然出现有点儿意外:“你怎么来了?”

    “是德川家兴那个老狗给我打的电话,他说你在这里,我就接到消息就立刻赶来了。老公,你没事吧?”

    “嗯。看来那个老东西是想借机把风云会也一网打尽。”

    “德川家兴呢?”

    “喏。”叶承欢指了指地上的无头尸体。

    “你杀了他?”丁香满面惊骇,就连她这个黑道老大看到满地人头滚滚的场面时,都不禁花容失色,貌似像这样变态的杀人手法不像是叶承欢的风格。

    “他话太多了,我只是让他的嘴巴休息一下。”叶承欢戏谑道。

    丁香还好,那边以小白龙为首的一帮家伙在看到一屋的血腥后,都忍不住夺门而出,恨不得把胃吐掉。

    第727章软红十丈

    第727章软红十丈

    司马风云就是司马风云,尽管上次被黑龙会重挫,受了重伤,只得在京郊的一处偏僻小乡村隐居起来。

    可他雄心不减,一面养伤,一面秘密找罗风云会旧部,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经过和黑龙会一战大伤元气,但有司马风云的牌子在,随时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于是很快便召集起了众多风云会旧部,这些天暗暗蛰伏,不断派人打探黑龙会那边情况,伺机而动。

    今天突然接到德川家兴的电话,故意抛出叶承欢作诱饵,丁香一听说心爱的男人有危险,二话没说,带着两把枪第一个就冲了出去。

    司马风云感到时势使然,加上担心女儿,因此一声令下,风云会倾巢而出,一起扑向观光神社。

    只是司马风云伤还没好,只能留下来坐镇后方。

    此时,德川家兴已经挂掉,黑龙会群龙无首,剩下的人成了没头苍蝇,被如狼似虎的风云会打得落花流水、昏天黑地,把庄严安静的观光神社变成了一片死地。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寺庙在竹林中,竹林在山坡上,山门是开着的,软红十丈却已被隔绝在竹林外,沙沙的落叶声中,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晚钟,叶承欢抬起头看向外面,只见满天夕阳残照,不知不觉间正是黄昏!

    橘色的夕阳下,慢慢显出一个人的轮廓,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他的速度很慢,好像是在闲游饱览景色,可那种缓慢的步调里却仿佛有种孤独求索的味道。

    夕阳下只有他一个人,天地间彷佛已只剩下他一个人。

    万里荒寒,连夕阳都似已因寂寞而变了颜色,变成一种空虚而苍凉的灰白色。

    他的人也一样。

    他的手紧紧握看一柄竹杖,在他手里却仿佛一把长刀,长刀在手,苍白的手,雪亮的刀。

    刀,象征着死亡,死亡就是空虚和寂寞的极限。

    他那双空虚而寂寞的眼睛,就彷佛真的已看见了死亡。

    他在往前走。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不会停下来。

    他走路的姿态怪异而奇特,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地跟下去,看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

    可是他己走过数不尽的路途,算不完的里程,每一步路都是他自已走出来的。

    像这样走,要走到何时为止?他不知道,甚至连想都没有去想过。

    他眼中只有死亡,他手握着的也是死亡,他的竹杖象征着的就是死亡。

    竹杖象征的虽是死亡,却也是他不屈的宿命。

    天色更黯,可是远看过去,已可看见一点淡淡的寺庙轮廓。

    残阳如血,北风呜咽,让萧杀的景色更加苍凉,让寂寞的人也更加寂寞。

    他知道前面的寺庙就是此行的终点,因为那就是他所寻找的死亡所在地。

    但他却不知道,此行的终点本身也已死亡。

    但他依旧挺着笔直的脊梁,昂着倔强的头颅,一步步走向这个终点。

    看着夕阳中倔强前行的司马风云,叶承欢忽然升出一种敬意,一种对不屈生命的敬畏。

    “爸爸,你的伤还没好,你怎么来了?”丁香扶住司马风云,一脸关切的道。

    多日不见,司马风云仿佛又苍老了几岁,原本花白的鬓角已经变得霜雪无痕,尽管他有病在身,尽管他虚弱不堪,但他的腰板依旧笔直,目光依旧锋利,顾盼之间依旧不怒自威。

    只是,他身上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也许经过这一场重大变故,他身上的峥嵘都已经被磨平了。

    他闪亮的眼眸缓缓的从四周扫过,里里外外遍地都是尸体和鲜血,事实上他就是那么踩着这些尸体和鲜血走来的。

    经过那么多沟沟坎坎,经过那么多风风雨雨,最终他还是一次次重新站了起来,一次次站在不见川岳、只见云海的巅峰。

    如果放在过去,在取得又一次重大胜利后,他一定会狂放的大笑,放肆的指天骂地、嬉笑怒骂。

    可这一次,他却异常平静,神色间好似此刻的夕阳余晖般,多了几分红尘落寞的凄迷。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不是来欣赏自己的辉煌战果的。

    事实上,在他看到遍地的狼藉后,他对自己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厌恶。

    “唉~”他忽然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扬起脸来,望着天空,两行热泪无声滑落。

    所有人都看着司马风云,就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没人知道他的眼泪意味着什么,更没人知道他这一声长叹里包含了多少东西。

    叹罢,司马风云看了看自己的女儿,看了看自己的部下,最后看了看叶承欢,他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了出去,一头扎进苍茫的余晖中。

    包括丁香在内的所有人都怔住了,看着老头子一点点儿走远,每个人的心头都一片茫然。

    接下来,风云会的人清理现场,收拾残局,另一部分人则直扑黑龙会的几个重要盘口,这帮人对这方面早已驾轻就熟,大伙这么久一直憋着口气,今天终于能痛痛快快的大杀四方,一个个自然生龙活虎,等待黑龙会那帮人的当然是一场更凶猛的灭顶之灾。

    干他们这行的,打打杀杀是难免的,因此帮会里少不了医生,丁香找来了帮会里的社团医生,给灵儿三个人检查伤势,发现三人只是中了迷药暂时昏迷而已,并没什么大碍,叶承欢才松了口气。

    就在大家都欢欣鼓舞的时候,叶承欢却在思索一个问题,黑龙会就这么完蛋了么?当然没有。

    虽然已经干掉了德川父子,剪除了黑龙会的党羽,但奇怪的是,那支最让人头疼的忍者部队却始终没有出现,几天的时间便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黑龙会不算什么,可以配得上做他对手的只有可怕的忍者部队,只要一天不消灭他们,危机就一天没有解除。

    还有藏在元武道馆的那个神秘人物,虽然从未见到那人,但他隐隐有种感觉,德川父子不过是马前卒,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大咖。

    黑龙会被灭,隐藏在背后的黑暗势力却丝毫不损,丝毫不妨碍他们继续实施那个神秘计划。

    可是,那个神秘计划到底是什么?

    没等他继续多想,那边已经传来声音,灵儿醒了。

    “哥……”这么多天不见,灵儿明显憔悴了许多,她轻声呼唤了下,便扑在男人怀里,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叶承欢心里也有点儿不是滋味,要不是自己这个灾星,也不会把这个无辜的女孩卷进来,他抱着女孩宽慰了几声。

    旁边的阿尔巴醒来后居然也伸出胳膊要他抱,让叶承欢一阵无语,看来自己的手下都是一帮怪胎,被人家软禁了这么久,刚才差点儿就要被斩首,这妞居然还有心思吃自己豆腐。

    没法子,作为奖赏他只好给了阿尔巴一个拥抱,尴尬的张了张嘴:“委屈你了。”

    阿尔巴眨眨眼睛:“委屈什么?”

    叶承欢被问得张口结舌,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对答,难道被人绑架还不算委屈么?

    “我抽空打死了几个想要占我们便宜的混蛋,那帮狗娘养的就再也没敢打歪主意了,有我在你还不放心么?”

    叶承欢苦笑,当然不放心,正因为有你在,灵儿才受了牵连,现在居然还好意思给自己邀功。

    以他对阿尔巴的了解,当然没人敢把她怎么样,她绝对有几百个法子把男人引诱进来,然后狠狠绞杀。

    黑龙会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没有不怕这个女魔头的。

    阿尔巴叹口气:“就是有一点不好,这么久都没有酒喝,真是憋死个人。”

    叶承欢又是一阵无语,看样子要是有酒有菜的话,这妞还想在里面多呆几天不成?

    说话的功夫才发现聂小青不知去了哪里,叶承欢看了一遍,屋子里没有,这才出了寺庙,见到高高的月台上一个女人清冷的侧影,抱着胳膊,长发飘魅,出神的望着远处。

    叶承欢来到女人旁边,也抱起胳膊,看着远方,说了声:“你没事吧?”

    聂小青“嗯”了一声,没再言语,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叶承欢讪讪一笑:“我杀了你老公,你是不是很恨我?”

    聂小青看了他一眼:“我从来就没把他当成老公,就算你不动手,早晚我也会杀了他。”

    “再怎么说你们也是拜过天地的,你忍心谋杀亲夫?”

    “叶承欢,我再说一遍,他不是我丈夫!”女人冷冷的道。

    “我只是随便问问,没必要那么认真,这样更好,免得你更恨我。”

    “我早就不恨你了。”

    叶承欢心里一动,没想到这妞能说出这样的话,平时见了面她都恨不得跟自己动刀子,这匹小劣马今天是怎么了?

    “你是不是以为我就是一个冷血无情的女人,你救了我的命,我不光不领情还几次三番的和你为难?”

    叶承欢干笑一下,“当然不是……”

    “好了,你不用说假话骗我,如果我是你,我也会那么想的。”

    “那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叶承欢斜睨着问道。

    聂小青幽幽的道:“我也不知道,就当我是一个自私冷酷的女人吧。”

    叶承欢分明能感受到她话里的复杂意味,一时间却参详不透。

    第728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第728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他只好岔开话题:“德川家兴是怎么识破你的?”

    “因为我拿到了他的龙头杖。”

    “你拿到了龙头杖!?”

    “你们不就是为了龙头杖么,现在你们可以安心了。”

    “你不是一向都不把我当仇人么,怎么肯冒着生命危险拿到龙头杖?”

    聂小青迟疑着撇过脸去,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我到现在还没摸清楚黑龙会的那个神秘计划是什么,如果我不被德川家兴识破,如果再给我几天时间,我相信一定会搞清楚。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走吧,我带你去拿龙头杖。”

    叶承欢安顿好了阿尔巴和灵儿,至于她们回去之后如何向新闻媒体解释这些天的失踪,那些对经验丰富的阿尔巴来说都不是事。

    他带着聂小青、丁香,又带了风云会几个保镖,一行人上了汽车离开观光神社很快来到南池子大街的“天地一家”。

    这里早已被风云会的人占领,一路走一路狼藉,几个人都默然无声,心里难免生出几分感慨。

    又来到那栋小楼,和上次叶承欢来时一样,屋子里还洋溢着新婚的喜气,只是物是人非,几天的光景新郎已经成了死鬼,新娘也成了未亡人。

    “龙头杖在这里?”叶承欢怎么没想到聂小青居然会把龙头杖藏在新房还能保留到现在。

    聂小青径直来到厨房边上,拿起那个垃圾桶把里面的东西统统倒了出来,各种垃圾杂物里面赫然便有一只枯木雕刻的龙头,原来所谓的龙头杖只剩下个龙头手柄,至于什么时候断成折断的,剩下的那部分到了哪里,由于历史久远已不可考了。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看来聂小青不光心狠手辣,还胆大心细。

    德川家兴识破她之后,一定派人把这里搜了个遍,却没人能想到龙头杖居然被她藏在垃圾桶里。

    象征着黑道最高权力的龙头杖居然沦落到和垃圾为伍的地步,岂不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聂小青把龙头杖交给叶承欢,淡漠的说道:“我把龙头杖交给你,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从现在开始,我们两清了,以后谁也不欠谁的。”

    说罢,她和叶承欢错身而过,头也不回的走向门外。

    叶承欢拿着那根破木头,一下子怔住了,原来她不顾生命危险拿到龙头杖就是为了跟自己撇清关系。

    丁香扯了扯他衣服:“发什么呆,还不快去追。”

    “腿在人家身上。”

    “你呀,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你以为人家是真要和你撇清关系么,一个女人肯为你命都不要,还不值得你去追吗?”

    一句话醍醐灌顶,叶承欢猛醒过来,把龙头杖交给丁香,快步出了屋子一直追到楼下才追上聂小青,直接挡住她的去路。

    聂小青明显眼圈带着几分红晕,不得不停住脚步,幽怨的目光就那么瞪着面前的男人。

    叶承欢也看着她。

    傍晚的风吹过他们的发梢,掀起他们的衣角,可两个久久凝视的人却岿然不动,仿佛一对定格在余晖下的剪影。

    “你跟着我干什么?”聂小青终于开口道。

    叶承欢抓了抓后脑勺,嘿嘿一笑:“你要去哪儿?”

    “跟你有关系么!”

    “当然有。”

    女人柳眉挑了下:“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咱们是朋友,我当然要问问。”

    “你别得寸进尺,青红帮已经被你打垮了,龙头杖你也已经拿到了,过去的事我不再追究,但不等于我把你当朋友。”

    “我救过你的命,你帮了我的忙,咱们不是朋友是什么?”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我帮你忙是还你的人情。”

    “这笔账好像不该这么算吧,拿根破木头就算报答救命之恩了么。”叶承欢摸着下巴道。

    “你还想怎么样?想要我把命还你,我现在就给你。”她可不是说说算了,这妞一向说到做到,要是逼急了真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不要你的命,我就喜欢你不爽我又拿我没辙的样子。”叶承欢舔了舔嘴唇,一字字道:“我没看够,还想看下去。”

    聂小青怔住,定定的看着他,那张比冰雪还冷的脸颊泛出两抹微红,缎子似的长发被风吹着,不断来回抚弄着她的脸。

    叶承欢笑了笑,又道:“留下来吧,你需要我这样的朋友,不是吗?”

    聂小青依旧无声的站在那里,久久无声。

    这时,背后一个女人的声音道:“小青妹子,留下来吧,他是真心的,我也是真心的。”

    聂小青回过头来,就看到丁香在对自己微笑,她第一次夹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挽留中,脑子里一片茫然。

    “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不管咱们过去有多少仇恨,从现在开始,我们从朋友做起。如果你愿意的话,烟雨堂你随时都可以拿走。”丁香真挚的道。

    聂小青当然不是冷血无情的女人,事实上,她和普通女人一样有着柔软的一面,不得不说这一刻,她被打到了那一面上。

    试想如果在龙都争霸中赢得那个是自己,自己一定会对丁香赶尽杀绝,可是她没有那么做,反而几次三番的救了自己,可她却一再以德报怨,难道自己就一定要那么误会下去吗?

    黑道争霸本就没有是非对错,过去的事注定要过去,她又何苦非要把自己逼进死角呢。

    “丁香,我虽然输了,但我输得起,烟雨堂是你的就是你的,我从不要别人的东西!你也别想让我做你的手下,给你卖命,我聂小青只为自己卖命。”

    “唉,咱们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咱们俩其实是一种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聂小青,也只有一个丁香,我们没有理由不成为朋友。”

    朋友?聂小青怔住。

    朋友,就是把你看透了,还能喜欢你的人。

    朋友,就是你一天骂个八百遍,也不许别人骂一下的人。

    朋友,就是最黑暗的时候,陪你一起等天亮的人。

    朋友,就是从不追究你的过错,也从不嫉妒你的成功的人。

    朋友,就是在你难过伤心时,在你身边,即使不说话静静的陪着你,你也会感到安心的人。

    朋友,不是那个你认识得最久的人,而是那个来到你身边后便不再离开的人。

    丁香的话,让聂小青第一次感觉到了“朋友”这两个字的分量。

    一路上,叶承欢思绪很多,那个倔强的黑道老大聂小青终于肯跟接纳自己的老对手丁香,这是他最欣慰的。可是黑龙会的事并没完全解决,更厉害的角色还未登场,他很清楚以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力量根本就无法对抗可怕的忍者部队,更何况他相信,忍者部队背后还有一个最棘手的家伙还未露面。

    忍者部队的能量他已不止一次听说过,也不止一次领教过,光是一两个下忍就能让偌大的风云会支离破碎,从这一点来说,风云会和忍者部队之间,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对手。

    就好像一个超轻量级拳王对抗超重量级拳王一样,就算你拳法再高超,结果也不言而喻。

    当然,风云会的前途跟他没毛关系,可这三个字和丁香联系起来,他就不得不认真审视。

    谁让他爱招惹女人,而且普通的女人不招惹,偏偏就爱招惹那种领域之王呢。

    麻烦啊,明知这种女人是麻烦的代名词,可要他放弃却比杀了他还难。

    有时候选女人就像选车,谁都喜欢高大上的suv,尽管只是跑跑巴掌大点儿的上下班路程,也宁可背着贷款,吃着泡面,在微信和论坛上晒照片冲牛逼,哪怕一次野地都没去过,也愿意多花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冤枉钱在所不惜。

    都说女人虚荣,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呢?

    然而,他只是为了虚荣么,也许不是,丁香那种自尊极强却可以为了他完全忽略自我的女人似乎并不多见。

    一个女人可以为你挡子弹而又不在乎是否可以做你的妻子,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值得你去爱呢?

    至少叶承欢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哪怕只是朋友,他也从来不会让人家只为自己付出,而自己毫不表示。

    事实上,像他这样的人,哪怕别人为他做一分,他也必须要回报十分。

    他就是那种有时候会感情冲动不计后果的男人,对别人他一定会计算清楚,但对自己亲密的人,他从来都不计后果。

    事实上,他就是那种一旦认准谁就会把毫不犹豫把自己赌上去的人。

    他就是枪口下混日子的人,丁香也是,聂小青又何尝不是,所以他们才能有共同的东西。

    难的是,像林佩珊那样事业有成的女人居然也会为自己这样的人做出巨大付出,这无论如何是他没想到的。

    所以,他当然不会忘了今晚的约定,他一定要去和那个女人约会,哪怕自己这个所谓黑暗风暴的领袖给人家讨好也好,他都必须挽回那个比金子还重要的女人。

    燕京有这样一条街,历史悠久而表现得很传统、很古朴,居于繁华闹市而表现得很时尚、很前卫。

    这条街,包容古老的商业文明,创立了闻名天下的许多老字号。

    这条街,吸收外来的西方文化,聚集了全球著名跨国公司的许多知名品牌。

    这条街,各国领导人、大富豪经常光顾,奢侈消费品常有识货人,平民百姓、外地游客穿梭其间,喜欢逗留,可以买到居家过日子的各种普通商品。

    古老的,随着岁月更迭,日见其沧桑,新潮的,追着时代的速度,愈秀出风采,因为辉煌的历史年轮,它有足够的资格自豪,为繁华的现实光环,它有无限的信心骄傲……

    这就是被成为燕京第一街的帝王大道。

    第729章这里是公众场所

    第729章这里是公众场所

    从燕京饭店入街北行,只见牌匾高悬,店铺森然,人头攒动,如流水一般,从早到晚,每天进入这条街的国内外顾客多达百万人次。

    这条大街现在已经拥有了亚洲最大的商业楼宇,密度最大、最集中的大型商场、宾馆与专卖店。

    这条充满现代气息、高品位、高标准的国际化中心商业街,与法国的香榭丽舍大街结为友好姊妹街,使它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事实上,这条燕京最有名的大街仅仅是东方广场的一部分。

    东方广场雄踞于燕京市中心,坐落于东长安街1号之绝佳位置。

    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是目前亚洲最大的商业建筑群之一,是真正的燕京“城中之城”。

    坐拥东长安街之绝佳地理位置,东方广场提供了各种完善的设施与服务,其东方经贸城拥有8幢甲级写字楼,拥有亚洲最大的led电子屏、不同主题的购物区、四季常青的花坛、市中心最大的五彩音乐喷泉、以及拥有逾1800个停车位的室内停车场。

    云集了众多财富500强企业与各行业龙头公司在此。

    规模宏大位置绝佳、前瞻性高科技设计与高效率的办公理念、加之顶尖的豪华居停与层出不穷的购物休闲乐趣,东方广场名副其实地成为了一个生活新焦点,商贸新纪元,也是燕京最著名的商业中心。

    叶承欢来到帝王大道时,不知不觉间夜幕已经低垂。

    过眼处,繁华如昨,记忆中的飞短流长都已化作云烟,夜色却依然是那么迷人。

    路边的霓虹闪烁着,发出五光十色的炫人灯光,在夜空中映出环环灯晕,无端地增添了不尽的妩媚,街上的行人擦肩而过,彼此享受着现代的繁华,完全不理睬天上早已升起的星月。

    独自一个人在灯红酒绿里漂泊,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邂逅,一些面孔在生命中出现,另一些就消失了。

    二十年了,一样的燕京,不一样的心情!

    二十年了,曾有过成功的欣喜,也有过失败后的颓废。

    幸福,收获,痛苦,失落交错着登上二十年的人生舞台,在经历了一道道惊涛骇浪之后,始终小心的戴着面具,只在孤独与浮华中享受乐趣。

    现在的自己,无喜、无乐、无悲、无愁,只有一份空白,一份孤寂,还有一点无奈。

    其实早就该换上一种心情,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只是总觉得有什么情结难以割舍,不是常说“只要再坚持一下,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么?

    远处的灯光隐约闪烁,那应该是另外一种繁华,仔细地分辨着,想捉住这种繁华,却又看到远处沉静的夜幕,悠远、神秘而又无法捉摸。

    站在喧闹的街头,他凝视着,默默无语,只剩下了错位的时间,错位的空间,还有错位的人……

    眼看都过去一个小时了,始终不见神仙妹妹的倩影,叶承欢急的一脑门子冷汗,地上的烟屁丢了一片。

    这妞不会是忘了之前的约定了吧,按照她以往的风格,从来都不会迟到,更不会无缘无故的爽约,今天这是怎么了,居然把自己凉了一个小时!

    过去他俩约会,不讲信用的都是他叶承欢,今天林佩珊终于让他第一次领教了“被放鸽子”的感觉。

    事实上,这个滋味一点儿都不好受。

    事实上,被他放过鸽子的人,随便拿出一个名字来,都足够让人肝颤一下子的,还从来没人敢放他鸽子。

    看着别人家的小情侣三三两两的从面前经过,一副你侬我侬、如胶似漆的样子,让叶承欢好不妒忌。

    他倒像个傻瓜似的,在哪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还受到了巡警的特别关注。

    他再也等不下去了,再多等一秒钟他都会疯掉,他顶着一脑门子官司拿出手机来,准备在电话里狠狠教训下那个不懂事的老婆,可电话刚一接通,他的臭脾气立刻烟消云散。

    “有事吗?”女人的口气里带着几分不耐烦。

    叶承欢把火气压到肚子里,谄媚的笑着,轻声细语的道:“那啥……宝贝儿,忙什么呢?”

    “我在工作,有什么事快说。”林佩珊倒是不把他当外人,说话一点儿都不留客气。

    叶承欢的火气三起三落,可最后还是很温柔体贴的道:“嘿嘿,其实也没啥事,就是想你了……”

    “没什么事的话我挂了。”

    “先别挂……我就是想问问你,还记得咱们的约定吗?”

    “什么约定?”

    我靠!这妞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么重要的约会她居然真的就敢忘了!

    叶承欢这个辣椒炒大葱的暴脾气又顶了上来,刚要发作,又被他生生压了下去。

    没办法,谁让是他主动约人家的,何况这次是将功赎罪来的,要是真把人家惹火了,人家死活不来赴约,你有啥脾气?

    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谁让人家是大美女来着,然而,美女通常都是不讲理的。

    叶承欢只好和颜悦色的继续道:“没关系的,哈哈,不就是忘了吗,我再提醒你一下。我们今天约好的,晚上六点,帝王大道见面。我已经等你一个小时了,不过你千万不用着急,生意没谈完继续谈,路上千万小心点儿,安全第一。”

    说完了这番话,叶承欢自己都对自己很意外。

    “哦,我知道了。”林佩珊只是清淡的说了一声,便直接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叶承欢气得咬牙切齿,冷不防一回头看到两个小情侣正在自己背后亲热接吻,火苗子不打一处来。

    你们是不是跟林佩珊商量好的,故意一起来气老子!

    “喂……”

    两个小情侣兀自好像被胶水黏住似的不分开。

    “喂!”叶承欢冷不防咆哮一声,让路人纷纷侧目,吓得小情侣都是一震,这才分开。

    “你干什么?”

    “要亲去一边亲去,这里是公众场所,注意点儿影响,不怕教坏小孩子么。”叶承欢立马给人家上纲上线。

    小情侣狠狠瞪了一眼,嘴里发着牢骚,这才走开了。

    尽管如此,叶承欢还是憋着一肚子邪火没处发泄。

    他不自觉的嘴里发起狠来,“林佩珊,你以为你了不起么,你以为老子求着跟你约会啊,我顶多再给你一小时时间,你要是再不出现,你信不信我马上就走。到时候你可别后悔!你千万别后悔啊!到时候就算你跪倒我跟前哭着求我原谅,我也不会看你一眼的!再给你一个小时啊,就一个小时……”

    叶承欢嘴里唧唧歪歪,不停地发着牢骚,就那么说着说着,忽然听背后一声娇咳,他的嘴巴立刻随机僵住!

    他的面部有些抽搐,心里有点儿发颤,等回过头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一副讨好的样子。

    没出他意料,林佩珊正站在他身后,两手捏着一只黑色鳄鱼皮的亮皮手包,穿着一身端严庄重的月白色办公套裙,一头青丝松散的盘在脑后,月光般清冷的容颜,楚楚动人的站在灯下。

    叶承欢脸上抽搐了两下,立马不好意思的捂嘴干咳,“咳咳,刚才还念叨你来着,没想到你一声不吭的就来了,真是的,呵呵,呵呵……”

    “你刚才说我什么?”

    “我说什么了,没有啊,一定是你听错了。”叶承欢人畜无害的道。

    “你说最多再等我一个小时,否则我就算跪着求你你也不会看我一眼,是吗?”

    叶承欢面上一僵,摸了摸鼻子,心说这妞的听力一向很好,尤其是谁要说她坏话,就算隔着一里地她都听得见。

    他干脆略过这个话题,“对了,你还没吃东西吧,工作到这么晚一定饿坏了吧。听说这里有个意大利餐厅味道不错,咱们先去解决肚子问题。”

    嘴里支应着,心里却在纳闷,这妞是坐火箭来的么,明明刚挂了电话她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了。

    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愿意,便主动帮她拎包,握住她的小手,就往前走。

    林佩珊蹙了蹙眉,下意识的想缩手,反而被他握得更紧。

    穿过繁华的步行街,走进帝王大道最高的开放式商场东方新天地,观光电梯以每秒钟7米的高速在40秒内平稳的到达二百多米的观光层,这种绝无仅有、风驰电掣的感觉让有点儿恐高的林佩珊略感不适,尽量让自己不看外面。

    沿着明亮华贵的弧形梯道拾级而上,登上观景平台,迎面的便是一座亮丽的迎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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