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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哈笑了一声:“锦霖小王爷,你是不是真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做什么都会被原谅?很多时候,上天是很公平的,得到与失去并存。。。”我突然噤声,似乎抓住了什么重点,关于突破最后阶段的重点!
锦霖失语半响,长叹一声将我搂进怀里。而我,还在考虑那个关于得与失的问题。。。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锦霖招来许多大夫仍旧毫无进展,就在这时,锦霖收到朝廷的圣旨,要求他进京。
“我会尽快赶回来,明日当朝最好的御医就能赶到,一定能医好你的病!”锦霖躺在床上拥着我坚定说道。临行前的这晚,锦霖留在我屋,而我也破天荒没有发火赶人。
我闭上眼又复睁开,伸手拥抱了下锦霖。他先是全身僵硬,然后激动的回抱住我,听着他“嗵嗵”跳跃,掩盖不住兴奋的心跳声,我在心中默念:
“再见了,韩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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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锦霖早早出发进京。他一离开,我便起身打坐。身心进入冥思状态,呼吸吐纳,驱动内息。
即使知道父亲出卖我,即使明白他过度的纵容只不过想把我教养成任性刁蛮无知的丫头,我仍旧怀念他的温柔,贪恋那份宠爱。即使锦霖一开始就怀有别的目的才接近我,甚至做出让我难以忍受的暴行。我还是忘不了我们一起度过的岁月,也无法抹杀他对我的感情。
从一开始,我就是那最自私只为自己考虑的人!我任性的说走就走,想回就回。我要自由,要家人,要朋友,要所有的一切却吝啬付出。我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不过是被上天遗弃在时空裂缝中的可怜家伙,不用为任何人负责。我自诩是司空破晓,却享用属于赫连奇的东西。。。得与失是并存的,若想拥有自由,就要失去这一切;若想拥有这些,就要放弃司空破晓的身份,做个真正的赫连奇。
喂,好好想一想,你究竟想当赫连奇,还是想做回司空破晓。。。
其实,答案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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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该起床洗。。。”齐云楞在门口,空荡的屋子里空无一人。阵风吹过,窗帘飞舞。那个言行奇特的伊人,早已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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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抱歉,这两天被事情耽搁米有更新。。。抱歉鸟~~~
本来想先改写〈命〉那一章,后来想想,还是赶紧把郁闷部分进行过去再说。。。
[孩提时代:放手]
以房顶为路,急速奔跑,耳边猎猎风声,提醒我此刻的速度。突破临界点,练成伏天神功是我多年愿望,一朝实现却远没有想象中那般兴奋。
在走之前,我想我需要最后再见父亲一面。
麒麟镇与平南王府相反方向,最边缘的地方,就是我出生成长的家。可真站在赫连家门外,我却迈不开腿进去。围着赫连府外围静静走了好长时间,想着这些年发生的点点滴滴,直到夕阳西下,夜幕来临。我跃上墙,沿着记忆中的路往前走。
一抹皎洁象牙白色竖立在书房门前,我停下脚步,远望着多年未见却不敢有一日遗忘的父亲!
月色下的父亲依旧风姿醉人,璞玉浑金,周身流转着银质光华。可慢慢走进,他的眼角生出些许皱纹,目光也再不复清澈透明,而是略带浑浊。当年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如今已是白玉微暇。
一口闷气涌上,我嘴唇哆嗦一下,什么话也说不上来。还是父亲冲我微微一笑:“既然来了,进屋吧。”
事隔多年,再次走进这个书房,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坐,”父亲道:“要喝点东西吗?”
我摇摇头,不晓得该说些什么,问些什么。想到这是和父亲最后的永别,心头一片怅然。这次,最起码这次,在我离去之前,再见他一面,好好的说一句“再见”。
父亲坐到椅子上,我们沉默的对视。过了许久,父亲开口:“我知道你这次来的目的,有些事现在不说清,怕是再没什么机会了。”
我一阵恍惚,抬头楞楞的看向父亲。
“你不是我的女儿。”他语气平淡的犹如谈论天气。我却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真正的孩子早死在腹中。”他道:“我亲自找人配的药,亲手喂的蓉蓉喝下去。许多大夫都确诊胎儿已死,生下来绝对是死胎。”
我手足皆凉,听着父亲轻描淡写叙说着毒杀自己孩子的事情。
“那天,听到通传说孩子是活的时,我简直不能相信!难以置信的从下人手中接过你,搂在怀里的那一刹那,你慢慢睁开眼睛。。。冷漠孤傲而又满含戾气的眼神,那神色绝不会是属于婴儿的。从那天起,我就知道,在本该死掉的婴儿体内,存在另一个灵魂。”
“那,那么多年,你对我的纵容,又是为了什么?”我开口,发现嗓子干涩异常。
“想必你也知道我和平南王的约定。”父亲的声线没有丝毫的改变,清冷如昔:“堂堂皇族后裔,不是死就是嫁给那群无耻之人受尽凌辱,若是这样还不如直接死在为父手上。可你活着出生,我无法掩人耳目将你除去。既然注定要嫁入仇敌家,何必尽心培养最后便宜他们。对你一味纵容,让你的性子越发任性刁蛮,不知进退,越是合为父心意。没想到的是,平南王的嫡子对你迷恋到如斯地步。为讨你欢心,许多大事上竟站到我这边和自己的老子平南王作对。
我生你养你,你亦回报不少。所以,我们之间恩怨两消。。。你,走吧!”
恩怨两消,恩怨两消。。。我仰起脸,生生将眼泪逼回。再待下去,已是毫无意义。我起身,走出两步,想起多年前自己许下的诺言:“最后再麻烦您一件事,”我扯出一个笑容:“当年我许下誓言,日后为母亲重新立碑,碑上书上她的本来姓名,不是夫父姓氏的代号。”
父亲沉默半响,说了句好。声音中略带颤音,他可是。。。不过,都不重要了。
我推门走出去,却被一人堵住。是谢风。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谢风上前,神色激动。
我反问:“为什么不能走?”
“你即是主公的唯一的孩子,霖朝唯一的公主,就该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你可知道你与平南世子的婚期已定,举国上下皆知,你这一走,会带来多大的麻烦你明不明白?!”
我麻木的脸浮起冷笑,周身内力喷涌而出,一时庭院内骤风平地而起:“不想死,就给我滚开!”
谢风大惊失色,连连后退,难以置信的瞪着我。
“让她走。”父亲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凭她此刻显露的功夫,谁也拦她不得。”
谢风急道:“可是。。。”
“让她走!”父亲第一次暴喝道。谢风缓缓让开路,我警告自己不可回头,不可回头。提起一口真气,如大鹏展翅,架空跃起,几个起落逃离我自以为属于我的家。
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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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谢风道:“为什么就这么让小姐走了?若是婚礼那天交不新娘,我们苦心经营的格局就要受到极大影响!锦霖那小子怕也不会那么听话了!”
“够了,我要休息,有事明日再议。”赫连容达无视谢风接下来的话,负手走回书房。关上房门的那一刹,刚才极力维持的冷漠形象瞬间崩溃。油灯火苗不稳,跳动闪烁。赫连容达取出竹蔑调整灯芯,火苗又是一闪。赫连容达忽然觉得眼前一片水气,白蒙蒙的雾遮住一切。眼睛迷朦中,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站在书房里个性别扭的小孩。涨红着小脸,低着头撇着嘴,脚一下一下踢着地,磕磕巴巴喊出两个字——“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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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疯跑出城,像只没头苍蝇一头撞了出去!等我再清醒过来,太阳已跃出地平线。看着看着,眼泪喷薄而出,拿袖子使劲抹了几把。伸手从兜里摸出一直未曾离身,嵇健送我的玉石。
也许,去广阔的大草原看看,会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一路向北,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若不是伏天神功拥有自动吸收外界能量的特性,我想我早累爬下了!赶到边境时,已是一身灰尘,脏的那叫惨不忍睹神嫌鬼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背,腿,胳膊。。。都痒的钻心。我的老天,千万别是长跳蚤了,不然我非疯不可!!!
还好我点正的沿着小路寻着一条小溪,有了“嵇健事件”的教训,我很老实的先把裤腿撸起,一点一点,逐步清理。
就在这时,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风,闪电回身,竟看见一只彪悍凶猛的草原狼!幸好如今六感超群,不然刚才定被这家伙自后颈咬断喉咙!
草原狼外貌极似狼狗,皮毛鲜亮,体格较大,拥有优美的外型。此刻这只狼冲我呲牙咧嘴,却不敢上前。野兽感觉敏锐,分的清敌我孰强孰弱。我提高威势,想唬走它,却发现它更加激动,作势要扑上来。察觉出不对,我用余光扫视周围,在不远处草坪处,隐约看见动物的皮毛。阵风吹过,草低显现出一只腿受伤的小狼。应该是被猎人捕获枷夹住了腿,因还是小狼,腿脚较之成年草原狼细上很多,楞是脱逃出来。只可惜,伤势很严重。
我打量着明知敌不过我,却誓死守护幼崽的母狼,心底深处某根弦再次被触动。叹了口气,抽身离去。小时侯练武内伤外伤不断,三师傅便教了我些简单的药理。漫山遍野的寻找草药,又回到溪边。母狼见我去又复返,皮毛腾的炸起来。我无奈的苦笑连连,荒唐的对着一只狼讲起大道理。
我说:“我绝对的好人!你让我帮忙看看小狼的伤!”
鬼也知道结果是母狼冲我吼的更厉害。
无奈下,我半跪于地,真诚的盯着母狼的眼,将草药举高:”我真心想帮小狼,绝无恶意!”
一人一狼僵持许久,母狼可能因感觉到我确实无恶意,缓缓让开。我上前打量受伤的小狼,这小家伙整个蔫下来,毫无生气。我一边用手揉碎草药,服在它的伤口上,一边还得打起精神提防母狼拿我脖子练牙!周围没有可当绷带使用的东西,只得很不卫生的将身上的衣服撕成布条为小狼裹上。
弄完这一切,本人颇有成就感的准备找地方补觉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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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间,骤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我睁开眼,只见四周都是绿幽幽的光!刹那间,苍凉诡异的狼啸声纷纷而起。趁着月色,更显恐怖!
我张张嘴又闭上,窝火的想。
老天,你还没玩够我是吧!!!======================
再次大吼~偶要回帖撒!
摸摸小破孩,米关系米关系,你8会死的,你死了偶就米的写了。。。
再摸摸小韩子,口年的孩子~兴高采烈的上京准备婚事,一回家,新娘子8见了。。。到嘴的鸭子都叫她飞了。。。汗~~~
[任我遨游:草原]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草原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肉!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阴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根根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射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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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性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精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接受我的加入,我找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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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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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任我遨游: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马,闷声闷气道:“这可是主子平日都舍不得骑的宝马——驰骋!”
我打量此马,不愧是罕见的名驹!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极匀称、优美。油亮整洁的皮毛显示出它优厚的生活待遇。它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对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高昂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末端。
完美!
再打量猎犬,一个个腰圆壮硕,威风凛凛!啧,有钱有势人家养只马,养只狗都是那脊背朝天,四脚爬爬中的极品!
我发现马跟人一个破毛病,那就是地位一高就容易目中无人。我试图接近,这家伙又是喷响鼻又是跺蹄子。朴部似乎相当满意驰骋的表现,咧开大嘴嘿嘿直笑。我面无表情的盯了一会朴部,完后也咧咧嘴,眯起眼露出整齐的牙齿。朴部见状吓了一跳,我不理他从兜里掏出相熟牧民送的奶糖,捧在手心小心凑到驰骋面前。驰骋先是不屑的仰仰脖子,后忍不住诱惑上前嗅嗅,伸舌头一卷将七八颗糖全吞进嘴里,咯吱咯吱咬的滋味十足。吃完了又拿眼斜睨我,我嘴里嘀咕了两句,又取出一些孝敬它,如此下来驰骋温顺许多,同意让我上前摸它的脑袋。
朴部一脸受到打击的表情,估计是怎么也不到,如此良驹这么容易就会被我收买!我得意的笑,狼我都能混熟,马还不是小CASE!
嵇健好脾气的等我俩闹完,这才起程。连侍卫带随从再加上厨师侍女等等等等,浩浩荡荡竟有百十来号人。我跃上马背,余光下意识的扫视一周,接收到不少或猜忌或鄙视或不满的视线。我的身份、来历成迷。关于我是嵇健的谁谁已有不下十几个版本。不管怎么说,一个单身姑娘只身跑来投靠,任谁也要往歪处想。再加草原姑娘热情大胆,嵇健又无疑是纯金镶钻级别金龟婿,我这个疑似“情敌”算是莫名其妙的得罪了许多人!
从嵇健的属地噶嘉到适合打猎的喀什雅,要经过我曾经与狼共同生活的无名山。说是山,其实叫土坡更加适合。离那越来越进,我竟开始莫名紧张。离开半月,不知狼王狼后吵架没,也不知道小狼伤是不是已经好利索了!脑子里全是这个,以至嵇健和我说话一句没听进去。
就在快要行过无名山时,一声尚嫌稚嫩的狼啸声起。我的心猛的跳漏半拍。侍卫们紧张的排开架势,朴部见我楞在原地,大声催促我快走。又是一声狼啸,是小狼,绝对是小狼!!!
我喜不自禁的引颈长吟,因暗中加上内力,声音连绵回荡!四周先是安静了一会,紧接着,声声狼啸响起,苍凉的回荡于天地间。明明阴森恐怖的叫声在我听来竟有如天籁!胸中激起万丈豪情,随着狼群一起长啸!呼啸声平地而起,直窜云霄,气势如虹,穿金裂石!
只听“扑通”几声,除了少有几匹外,其余马匹俱都四肢发软瘫倒在地!猎犬们呲着牙,疯狂的与看不见的狼群对吼。人群也乱了起来,侍女中已有人受不了开始惊声尖叫,登时乱成一锅粥!
我却觉得开心到不行,坐在驰骋上抚掌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就觉得气氛不对,转头一看,大家犹如看怪物般看我!嵇健仍保持着大将风度,只是看我的眼神多了平时没有的玩味。见我看他,竟冲我挑起眉毛,似笑非笑。我心虚的哈哈干笑两声,慌忙扭过头,彻底老实的坐马背上不出声了。狼啸声渐渐停息,大家继续前行,只是气氛冷到暴!
我一抬头,就能看见有人偷瞄,他们一和我对视上,立刻低头。我后悔的拿手捂住脸,哎,真是不记改,又得意忘形了!
还好大家打猎的兴致并未被刚才搅乱,一天下来收获颇丰。在打猎的过程中,我积极与大家培养阶级感情,慢慢又融洽起来。晚上回到噶嘉,据说会有篝火晚会,我的心又开始飘啊飘啊,硬是从朴部那连哄带骗借来一些小号的男子服饰。
篝火晚会开始,我换上男装,混迹于狂欢的人群。看见有勇士摔交,二话不说撸袖子就上,高兴就由得他们将我摔在地上。不爽了跳起来一个背摔,将那些大汉扔出老远。随着这些日子的勤加锻炼,我对于自己的内力掌握有了长远的进步,已能做到控制力道大小伤不着人。
光跟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起太无聊了,我甩开他们的纠缠,笑眯眯的混进女子阵营,快快乐乐地和姑娘们混在一起。好歹我也不算丑不是!玩的兴起,热情胆大的拉起我跑到篝火旁,围着我跳起她们特有的民族舞蹈。抖肩,甩水袖,张扬的笑脸,爽朗的笑声~我一开始像个扯线木偶,跳起舞来僵硬的像个机器人。逗的一群姑娘哈哈大笑。不过能逗美女开怀,也算功德一件!
嵇健和朴部找到我时,我正左手滋滋流油的烤肉串,右手上佳美味的马奶酒。边哄那些女孩等会再找我跳舞,边恐吓那些男的再敢纠缠就给他们扔飞了!
看到他们找我,慌忙三下五除二将手中美味狼吞虎咽吃个干净。从美丽姑娘处借过手帕,擦干净嘴脸才走过去笑道:“有事?”
嵇健强忍笑容,看着我直摇头。
至于朴部他的表情就比较值得研究,我不清楚他到底是想暴走还是想晕倒。可怜的憨直汉子,天天跟我一起大概不太适合他。。。
这个时候似乎应该装傻,于是我挠挠头,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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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剧情发展,我这人钟情不按牌理出牌,希望大家能跟的上我这混乱跳跃的思维。。。哈哈,哈哈!
至于小破孩的性格,汗,大家请看文案简介,说的很清楚了。不过似乎还应该加上一句,“养不熟的白眼狼”,对她再好,她该干什么还是会去干什么。。。
看多了女猪或万能,或天真,或善良,就让偶写个BT缺心少肺的吧!笑~
[任我遨游:惊变]
自己也没想到,在伦贝草原上一住就是大半年。经过嵇健坚持不懈的英明教育,我已经可以用简单的伦贝语和人交谈。换上他们的服装,举手投足颇有半个伦贝人的味道。
我喜欢骑着驰骋在草原上策马纵横,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飞翔!我喜欢和伦贝勇士们毫无顾及的喝酒吃肉,开着不荤不素的玩笑。我喜欢和热情的姑娘们一起跳舞,一起唱歌。我喜欢的太多太多了。但同时,也渐渐察觉到自己骨子里的野性较以前更甚!
嵇健待我甚至可以用纵容形容,除了学习语言外,他从不主动要求或苛责我出格的行为。我想,这也许也是我无法离去的原因之一。我对温柔待我的人上瘾!
嵇健身形挺拔,眉目英豪,笑容热情中透着少数民族少有的儒雅之气。他的笑容、他的风度、他的博学、都为属地上的人津津乐道。噶嘉属地上的姑娘没有不爱他的。对这点我颇骄傲,嘿嘿,我的朋友当然出色!对于我俩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仍旧当选伦贝本年度最大疑案。
所有人都猜测嵇健会很快迎娶我,结果时过近一年我俩仍旧老样子!我喜穿男装,和嵇健站一起说说笑笑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更像一对哥们。朴部那家伙没事总爱找我玩,比画两招,喝喝酒,一起赛马什么的。虽然偶尔恶劣心起把他逗的哇哇乱叫,但我们二人的感情却是最为要好,我在心里将他定位成老怪物二号。
只要站在权利场上,就有数不完的相互扎压。
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比较高产,像嵇健的老爸老噶嘉王有十一个儿子。嵇健排第三,乃正妻所出,加上文武双全极得民心,所以顺其自然的接任了王位。
并不是各个兄弟都心甘情愿辅佐嵇健,特别是以大儿子嵇霸为首的一伙,时不时故意刁难。嵇健从不让我插手这些烦事,更不许别人在我面前提。可偏有人爱没事找事!“司空姑娘,”六子嵇飞满嘴酒气道:“你来伦贝草原已有一年,我们都很关心你的终身大事啊!”
我扯扯嘴角,哈哈干笑两声,咸吃萝卜淡操心!
嵇霸也凑上前,端着烈酒讪笑道:“行了老六,哪那么多废话。”说着递我一个碗,亲自倒上酒:“咱们还是喝酒,喝酒!”
虽然烦却还得应酬,总不能再给嵇健添无谓的麻烦。碰杯过后,我仰头一饮而尽。嵇霸又倒上满满一杯,说什么都要再喝。我心中冷哼一声,这帮傻子,还奢望灌醉我?!凭此刻的内力,压住酒劲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好,都想喝是吧!看我不灌蒙你们!
我大笑一声站起身,挥手叫过侍女,直接取过来三坛未开封的白酒。往呆楞的嵇飞嵇霸手里一人塞一坛,大咧咧笑道:“像二位这等英杰喝酒怎能用小碗?太小家子气。要喝就要整坛的喝!”说罢自己动手与他们碰了碰手中的酒坛,拍掉封口,牛饮起来。一时,就餐的帐篷刹时安静下来,只听我“咕咚咕咚”的豪饮声。
喝完,用袖子擦擦嘴角,将酒坛倒转过来,半响才从坛口流下一滴酒。我笑容灿烂的对早已目瞪口呆的二人道:“不勉强,两位王爷看着办就行!”
能喝酒是勇士的象征,帐篷里登时哗然,起哄的,叫好的,乱成一团。那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如果今日喝酒被我这个女的吓跑,他俩以后也就不用混了!于是在简直能掀翻帐篷的热闹声中,嵇霸嵇飞铁青着脸生生灌下一坛烈酒。喝罢,嵇霸还好点,嵇飞要不是有随从搀着,估计早滑桌底下去了!怪不得他们酒量不行,实在是没几个正常人会选择这么喝!
我笑嘻嘻的坐回位置,向嵇健处看去,他正一脸无奈的看着我笑。用眼神询问我可还好。朴部则乐到不行,直偷偷冲我伸拇指!
我微微对他们点点头,表示一切OK,不用担心。寒冷的冬日总算过去,又到了可以打猎的日子。我整日在属地东窜西跑,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现在说起司空破晓,噶嘉没几个人不知道的!当然,这得归功与我彪悍的异于常人的行为。。。譬如大冬天,所有人都厚厚的羊羔皮大衣,我仍是一身单衣单裤满世界乱跑。很多牧民表示,看见我专往有大量狼群痕迹的地方。其实那些日子从朴部讨来许多储存的肉,我都拿进山孝敬狼友们了。
又是人间四月天!花开草长,山水含笑,生机勃勃。这天嵇健来找我,说要到另一个叫斗其的属地,为斗其王贺寿。接着就是繁琐的准备,所幸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的任务就是不要去打扰别人工作。。。
据嵇健的说法,以我们此刻的行走速度,估计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到斗其,谁知,第一天晚上,就出了问题!
夜里尚在睡梦中,突觉皮肤微微颤动,整齐有序的马蹄声伴着滚滚杀气而来!我猛的睁开双眼,披上外衣冲出临时搭建的帐篷。
看清外面形势,我登时傻在原地。数百金戈铁甲,杀气腾腾的骑兵列着整齐的放对直对我们。直觉告诉我,这些人明显为训练有素的军人,不动不响,死一般的沉静,让人宛如能嗅到死亡的气味。
嵇健和朴部也冲了出来,就着月光,我清晰的看到嵇健脸上闪过惊怒交加的神色。心疼愧疚的闭上眼又复睁开,为嵇健的善良为我的惭愧。
从没想到,原来嵇健的处境竟是这般艰险!怪不得他到哪都要求我随行,从不让我落单。身为朋友,我竟从未留意过嵇健的处境!反观他处处为我着想,从未在我面前表露半分不安或急噪。
这么容易就让人不声不响的打到门口,出去巡逻的前哨呢?我们中的叛徒是谁?又是谁这么想要嵇健的性命?!
我方的营地混乱起来,敌我实力比例悬殊,若想赢,除非奇迹发生!
就在这时,敌方部队中的一个一身黑色战甲的头领将手臂笔直举高,然后做了个劈砍的动作。原本死亡般寂静的气氛,猛然变化成雷霆万钧惊天吼声。数百兵骑咆哮着朝我们冲过来,滔天气焰似乎要把对手完全吞噬掉!
最前面几排铁甲步兵手持一人高的盾牌试图阻挡这股凶悍的进攻,此举不亚以卵击石!只听咯吱作响,那是马蹄踏在人身上,骨肉碎裂的响声!
我的眼前都是血肉横飞的场面,那红色似乎染红了我的双眼,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不想想,第一次生出杀人的念头!
“朴部,保护好你主子!!!”我大吼一声,提起真气,一头冲向那个发号施令的头领!
面前的马匹犹如一堵无法穿越的高墙,离我最近的骑士自上而下用马刀砍向我的头部!我微一后退,紧接着伸手抓住缰绳使出全身力气,生生将马拽倒,顺势夺过马刀,伸脚踢中马背,又是骨骼碎裂的声响,马儿哀鸣着在地上急速转动的飞向后面,为我打开一条路!
可我错估了这群人的本事,就在我前进不到数米,其余骑士围过来,七八把闪着寒气的马刀直直劈下!我一声长啸,将手中马刀猛击地面,靠着这股劲力腾空而起。自空中抡圆马刀,马背上坐的笔直的人,头颅却飞溅出去。趁着空挡,我第一次将武学发挥至极限,几个起落朝那个领头的靠了过去!
那男子,头带黑色钢盔,将脸完全遮盖起来。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看到他从容不迫的抽出箭羽,三珠连发,离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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