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点击/收藏到桌面
黄徽级别对现在的林洛而言,可是一个超级恐怖的存在。
双手已被制住,林洛明白自己在实力如此强大的老精灵面前根本没有任何胜算,索性不再反抗——现在最聪明的方法就是静观其变,看老精灵到底有何意图。
于是林洛笑了一声,冷静地说道:“老人家过奖了,晚辈在你面前怎敢谈‘实力’二字。”
看眼前的小子虽然已被制住,但还如此神定气闲、不慌不忙,老精灵朗声一笑,赞道:“不错,小伙子,你很有胆识。”
顿了一下,老精灵接着到:“小伙子,看在你有这份胆识的份上,老人家我不想跟你为难。老人家我现在要去朝圣,因此希望在我所经过的路上不要有杀戮。”
朝圣?林洛有些不解。
“再过十天就是精灵族信奉的自然女神的诞辰。每年这个时候,世界各地的精灵族人都会从四面八方赶往遥远而神秘的海加尔大森林,来庆祝自然女神的诞辰。这就是精灵族人口中所说的‘朝圣’。在这段时间,精灵不允许任何人在森林里边进行杀戮,如果有人明知故犯,那他将被所有的精灵视为仇敌,到时势必遭受到精灵族人最严厉的惩罚。”东方用意识流跟林洛解释道。
第十九章 终于到了人类社会
林洛现在暗怪自己运气实在不好——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碰上了一个实力超群的朝圣精灵。不过也没办法,面对这样一个老精灵,林洛只能放聪明点,于是说道:“老人家的意思我明白了,既然快到伟大的自然女神的诞辰了,我当然不会再行杀戮。”
听林洛这样说,老精灵微微一笑,道:“小伙子,你很识时务。”说完这句话,老精灵不见了,缠住林洛的两根藤条也瞬时掉在地上。
林洛现在清楚地意识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也明白了想在这个大陆上更好地生存,那就必须努力提升实力,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我要变强!林洛在心中暗下决心。
四周的山林早已恢复了平静,老精灵似乎已经离开。
看了一下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人,林洛眉头一皱——留下他们实在是一大祸患。
反正离他们恢复知觉还有半天的时间,要不自己再在这儿多呆一会儿,等实力空普的老精灵走远了,再……林洛在心里暗暗地想着。
“林洛,你别动什么歪脑筋了。森林是精灵的天堂,像刚才的老精灵一样实力达到那么强悍的地步后,森林中的一草一木都会成为他的眼睛。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你在森林中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中。”怪蛋东方适时提醒道,似乎林洛现在想什么都瞒不了东方。
听东方这样说,林洛彻底打消了杀掉他们的想法——看来这帮混蛋今天命不该绝。
“唉……”东方长叹了口气,道:“真是便宜他们了!”
“便宜他们?哼,也不能太便宜他们!”林洛脸上呈现一个坏坏的笑容。
“你有什么好主意?”东方兴奋地问道,他一向唯恐天下不乱。
“你就等着瞧好儿吧。”说完,林洛向最近的一个奴隶贩子走去。
一段时间以后,二十多个男人就被林洛脱得光光,结结实实地被绑在了树上,并呈一个圆形排列。圆形的中央,林洛还特地留下了一棵树。
怪蛋东方在此过程中兴奋得嗷嗷直叫,一个劲儿地夸道:“林洛,你太有才了!”
当把艾丽丝裸地绑在中间那棵大树上时,怪蛋又提议道:“强奸了这个小娘皮!”
林洛苦笑了一下——这个东方兄还真往往语出惊人。
对于强奸,林洛可没兴趣,尤其对像艾丽丝一样心如蛇蝎的女人,林洛更没兴趣。况且现在也没时间——既然没法杀了他们,那就只有抓紧时间赶紧跑了。
彻底忙完后,林洛向一堆钱币珠宝走去——这是他刚刚扒光所有人的衣服时,获得的额外战利品。林洛毫不客气地把它们统统装进了空间戒指。
然后林洛把帐篷和衣服堆到一处,向里面扔了一只火把,顿时帐篷和衣服呼呼燃烧了起来。
“没了衣服,看你们醒了以后怎么追我!”接着林洛便快速赶起路来,他已从艾丽丝的口中知道了该如何走出森林。
“等艾丽丝醒了以后看到周围都是的男人,而自己也地站在这些男人当中,那会是什么表情呢?”怪蛋东方在林洛口袋幸灾乐祸地问道。
“哈哈,终于可以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狠毒的小妖女了!”怪蛋似乎还不解气,继续说道。
林洛不理会他,继续赶路。不过半天的功夫,林洛便走出了森林。林外有好几条小路,林洛随便选了一条,便继续走。
经过了一些山区和小村落后,林洛终于在天黑前到达了一座名叫格兰芬多的大城。虽然已近傍晚,但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霍伊特城不同的是,这座城中此时行人络绎不绝,叫卖声、讨价声不绝于耳,可见其十分繁荣。
从早上到现在,林洛只吃了一顿饭,此时他早已饿的饥肠辘辘。看到一家外表看起来还不错的酒馆时,林洛便掉头走了进去。
结果刚走到门口,一个满脸长痘的侍拦住了林洛去路。
“去去去,一个臭要饭的竟然要到这里来了,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长痘侍冲着林洛嚷嚷道。
林洛这才意识到,因为长时间在树林中行走,自己的衣服早已被划得破破烂烂。
林洛不想跟这个侍一般见识,因为现在实在太饿,于是拿出一把金币放在手中,冷声道:“给我上店里最好的酒菜!”
侍傻眼了,这么多金币,别说吃一顿饭了,就是吃半年也吃不完!当了这么长时间侍,见过有钱的,但没见过这么有钱的!一时之间,愣在那里不动了。
看到林洛一出手就一把金币,刚刚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的掌柜此时立马冲了出来,对着刚刚的侍骂到:“没长眼的东西,连这样的大爷都没看出来,亏了你长了一副狗眼。还不快滚!”然后转向林洛,满脸堆笑地道:“老爷,您请息怒。这边请,这边有我们店里最好的厢房。”
林洛懒得跟他们计较,转身走进了那间厢房。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一会儿的功夫,这家酒馆里最好的酒菜都上了上来。而掌柜和侍对林洛更是殷勤得不得了。
林洛早已饿极,看到饭菜上来,便立马狼吞虎咽起来。林洛此时的吃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看得掌柜和侍都目瞪口呆。
吃了十多天烤野鸡的林洛,现在看到这么一堆精调细烹的美食,当然要好好地大快朵颐一下了。
霍伊特城北部的大森林。
艾丽丝刚刚醒过来。一睁眼就现她的手下竟然全身地绑在自己周围,而且有的人竟然还在目光炽热地盯着自己!她低头一看,竟然现自己也一丝不挂!艾丽丝现在既羞愧又气氛得不得了!从小到大她什么时候丢过这份人!!!
“你们这些废物,谁再敢往我这里看,我一定会挖掉他的眼睛!!”艾丽丝极其愤怒地喊叫道。
那些人果然不敢再看艾丽丝一眼,因为他们知道,她一定会说道做到的。
“林洛,我一定要将你千刀万剐!!!”森林中响起了艾丽丝凄厉而又愤怒的声音。
“啊嚏!”正在大口大口咀嚼着美食的林洛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是不是有人想我了?”林洛随意一想,接着又猛吃起来。
第二十章 老子我要一千枚
酒足饭饱之后,林洛本想再去给东方买些魔晶石。可老板很热心地告诉他,全城仅有的一家卖魔晶石的商业团体位于城中心,现在天色太晚,估计走到了人家已经关门了。林洛只得作罢。
“真是倒霉,竟然关门了。”怪蛋东方有些郁闷地嘟囔道。自从离开霍伊特城,他就没再吸收过魔晶石,本来以为赶到了城里后就可以立马买到魔晶石,可谁知还是事与愿违。
“别抱怨了。等明天赶到城中心,我给你买一堆魔晶石备用,让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林洛安慰道。
“好,那就一言为定。”东方不郁闷了,因为他知道林洛说了就一定会做到。
林洛找了一家旅馆住下,然后美美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身上顿时舒服了好多。
做到床上后,林洛没有立马睡觉,而是开始打坐,吸纳天地灵气。
天地灵气源源不断地涌向林洛,深入他的四肢百骸,进入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原本疲累不堪的细胞立刻力量充盈起来。林洛慢慢将这股力量转化成剑气在体内运转。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林洛睁开眼睛,此时,他感觉体内剑气充盈了不少,并且神清气爽,不点儿不再有累的感觉。
这些天在森林里长途跋涉,对林洛的体质也算是一个小小的磨练,现在的他,虽然依然处于明剑境前期,但是实力比之刚刚离开霍伊特城的时候,已经强了不少。同时接触到外面的天地,高手着实不少,林洛对于自己的修炼也一刻没有松懈,内外兼修,不停地进步。
满意地笑了一下,林洛便一头又钻进了怪蛋的记忆中。一直以来,林洛在怪蛋的记忆中学习的主要是剑诀。直到后来用药草给艾薇解毒,把艾丽丝一行人迷晕,林洛才现怪蛋的记忆世界中除了剑诀外,还有许许多多看起来与战斗无关,但其实却极具神效的的东西。
因此,林洛这段时间以来都时不时地钻进怪蛋东方的记忆世界中,研究其中的“药理学”、“兵甲武器制造学”等等,尤其是“药理学”,林洛觉得如果运用的好的话,那它在日常生活以及克敌制胜等方面是大有益处的。
研究了一晚上,到第二天早晨的时候林洛仍感觉体力充沛。吃了早饭后,便开始向城中心出。
到了半上午的时候,林洛已经赶到了格兰芬多城的中央。向人打听后,便来到了“奥利弗魔晶石买卖中心”——那个城中惟一一家卖魔晶石的商业团队。
这个买卖中心的大门是用水晶石制造的,显得十分高贵气派。门口停着三辆大车,华丽的外表显示出其主人身份的不平凡。
确实,魔晶石都必须要猎杀魔兽才能够取得,别说普通人了,即使是实力不够强的人,也难以胜任这样的工作。在奥兰多大陆上,魔晶石的价格十分昂贵,因此来买魔晶石的人非富即贵,不外乎是大财主、王公大臣、法师工会或强战联盟的人。
林洛走进了买卖中心,里边有三四个店员,以及几个衣着十分考究、一举一动都想把自己显示的高高在上的贵族。那个个店员正在卖力地向他们的顾客推销。
林洛一走进来,眼尖的店员当然立刻注意到了他,但打量了一下林洛的衣着以后,他们又继续进行着各自的推销,装作没看见。
林洛穿的还是从家里带来的衣服。虽然希伯来家族在霍伊特城也是一个贵族,但霍伊特城毕竟是个小城,那里的贵族与格兰芬多的贵族财力相差还是很大的。林洛的衣服在这几位贵族面前立刻黯然失色。
即使林洛的长相要比这些贵族们强得多,但在势利的店员眼中,脸蛋儿明显没有衣服更能说明问题。
几个贵族斜眼打量了一下林洛,然后高高抬起了自己的头,想显得自己更加高贵而不可侵犯。
在身份比自己低的人面前摆气派、摆绅士派头,这一贯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紧跟着林洛随后进来的是一个穿着一身红色衣服的贵族。
这个贵族一进来,与林洛待遇不同的是,立马有一个店员点头哈腰地走了过来,用热情得夸张的声音道:“哎呀,是奥贝里斯克老爷啊,大驾光临,大驾光临。您看有什么需要的吗?”
“狗眼看人低的混蛋!”怪蛋东方生气地咕哝道。
林洛轻轻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些店员们日日和金钱打交道,养成一双势利眼倒也是很正常的。不过他们居然敢小看自己,待会儿可一定让他们明白一下,什么叫做狗眼看人低。
现在,林洛并不动声色,静静的看着这些人。
红衣贵族脸上的神情很高傲,他不屑地看了下店里的人——凡是没有自己有钱的人他都很不屑。
不理会店员热情地招待,红衣贵族语气冰冷地说道:“给我来五十枚上好的魔晶石。”
五十枚,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店员们立刻振奋起来,暂时放下其他的客人,全部为奥贝里斯克一个人忙碌起来。店里其他的几个贵族不论身份地位还是财力,都远远不能跟奥贝里斯克比,当然也都很聪明,乖乖地站在一旁,没有任何人表示怨言。
不过这时候,林洛却突然开口了:“这位老爷叫奥贝里斯克?他明明来的比其他人晚,为什么你们却先招呼他呀?”
店员们并没有回话,不过奥贝里斯克却以冷傲不屑地语气说道:“小子,如果你像我这么有钱,他们也一定会先招呼你的。可惜你很穷,所以你最聪明的做法不是问为什么,而是乖乖地闭嘴!”
林洛的笑容灿烂了起来,装模作样地点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有钱果然就是硬道理。”
“小子,你虽然笨了些,不过好在还不算太笨,现在乖乖闭嘴站在一边,还来得及。”奥贝里斯克说完这一句之后,就转过头去,似乎连看都懒得再看林洛。
“嘿嘿,这句话正好是我想说的,我觉得你现在乖乖闭嘴站到一边,应该也还来的及。”林洛说完这一句,突然往前迈了几步,懒洋洋地对那几位忙碌的店员说道:“各位,五十枚的生意先放一放,老子我要一千枚!”
第二十一章 你的钱,留着买糖果吧
一千枚?!
这三个字林洛一说出口,登时如同一枚重磅炸弹投进了海水,整个魔晶石买卖中心都沸腾起来。
所有的店员果然都停下了手头的工作,不过他们并没有像招呼奥贝里斯克那样热情、恭敬,全部用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林洛。
林洛长相自然是不错的,这点从他一进店大家就现了。不过长相并不能当饭吃。更让大家看重的还是林洛的衣饰穿着。
他身上穿的衣服,比普通的平民服饰要高档一些,但是和奥贝里斯克比起来就远远不如了。甚至都比不上其他几位买魔晶石的贵族。这样的一个人张口说要买一千枚魔晶石,店员们还是怀疑大于兴奋。
“我说……这位先生,你确认你刚才没有说错吗?你是要买一枚,还是一千枚?”一个瘦瘦高高的店员走上来问道。
林洛满脸轻松随意的表情,说道:“你没听错,我要买的数量是一千枚,希望你们这里能够拿得出这么多货。”
瘦高店员脸上浮起一抹自傲的神情,说道:“一千枚是一笔大生意,整个亚特兰斯帝国,也就我们奥利弗交易中心还接的下。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这可是一笔大生意,您也要让我看到,你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支付,对吧?”
顿了一顿,瘦高的店员接着问道:“可否让我看看,你是带着多少金币来的?”
“金币么……”林洛伸手在衣兜里摸了摸,将身上的十多枚金币全部掏了出来,说道:“这些就是我身上的全部金币。”
瘦高店员看着林洛手中那些黄澄澄的金币,眼睛里的神色渐渐地全部都转变成了讥讽。刚才跟林洛说那番话,只是出于慎重,其实从一开始,他就不相信像林洛这样的人能够买得起一千枚魔晶石。
现在看林洛如此寒酸地掏出十几枚金币,瘦高店员的脸上爬满了讥讽、嘲笑的神情:“我说,亲爱的先生,你到底是来买魔晶石的,还是来买糖果的?只有十几枚金币,居然就敢进我们奥利弗交易中心?”
“哈哈哈,怪不得刚才那么大的口气,原来是一个傻子啊!”这时候,旁边的奥贝里斯克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刚才林洛张口就说要一千枚金币,让奥贝里斯克忍不住大为震撼,还以为碰上了什么绝世的大富豪。哪知道这位口气巨大的“大富豪”,全部的身家居然才十几个金币,奥贝里斯克的优越感顿时又浮现上来。
他走到林洛的身边,摆出一副和蔼的模样,拍拍林洛的肩膀,说道:“小弟弟,我告诉你,这里是魔晶石交易中心,不是卖糖果的地方。想吃糖的话,出门往北走,你会看到你想找的杂货店的。”
奥贝里斯克说着,伸手从自己的钱袋中掏出十几枚金币,轻轻洒在林洛的身上,接着说道:“还有,像你这么特别的人,十几枚金币买糖果,吃了恐怕也不够,大爷我就再多赏你十几个吧!”
林洛无所谓地笑笑,并不理会奥贝里斯克,向前几步,走到那个瘦高店员身边,说道:“金币我身上确实只有这么多。不过我记得,在咱们奥兰多大陆,做大生意的时候一般都是用这东西的吧。”一边说着,林洛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银白色的票据,扔到了瘦高店员的手中。
瘦高店员伸手接住林洛抛过来的银白色票据,只低头看了一下最上面的一张,两只眼睛顿时如同气球一般快速胀大起来。
“十万!”
“二十万!”
“二十万!”
……
瘦高店员一边双手颤巍巍地翻动着林洛丢过来的这一叠票据,一边用极度夸张的声音大声吼出票据上面的数目。每吼一声,他的眼睛就会多瞪大一些,到最后,他的眼睛已经瞪大到了极限,并且因为激动、震惊而大幅度充血,倒变得如同一块红色的魔晶石一般了。
“迪克利,你在什么疯?”奥贝里斯克看到那个瘦高店员突然之间像疯了一般,忍不住不悦地说道。
“奥贝里斯克老爷,这些金票你不会不认得吧?全部是货真价实的教廷银行行的金票!这些金票数目加起来,最少也有一百万!”瘦高店员迪克利依然无比激动,唾沫横飞地对奥贝里斯克说道。
在奥兰多大陆,由于居民们对于神明虔诚的信任,教廷是一个最独特的存在。教廷的势力遍布全大陆各个国家,但是却不受任何国家政权的管制,甚至还凌驾于王权之上。
凭借着自己绝对的优势,教廷创办了很多独特的组织。教廷银行就是其中之一。银行同样遍布全大陆各个国家,每个国家的人都可以将自己的金币存入银行,而银行则给存款人一张票据,也就是俗称的金票。金票全大陆通用,可以随时到教廷银行兑现。渐渐的,成了大规模交易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林洛进入这座城之后,为了方便,将大多数的金币都存进了教廷银行,换成了这种便于携带的金票。
奥利弗魔晶石交易中心,生意范围也很大,经常和王公贵族进行交易,这种教廷银行的金票自然不陌生。但是,像林洛这样,一下子拿出价值相当于百多万金币的金票的超级富豪,迪克利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
“什么?上百万金币的金票?”奥贝里斯克虽然在这座城中是数一数二的大富豪,但是这么巨大的数目,依然足够让他震惊。他伸手想从迪克利手中拿过金票来仔细看看,确认一下。哪知道今天迪克利却完全不同于往日的恭敬,一把推开迪克利的手,沉声说道:“奥贝里斯克先生,这些巨款可是属于那位尊敬的客人的,既然他出于信任而将金票交到我的手中,那么我就有职责保护客人财产的安全。你可不能随便碰!”
说完这句话之后,迪克利完全不理会奥贝里斯克的尴尬与气愤,转而无比恭敬地对林洛说道:“这位尊敬的老爷,不知道你有什么吩咐?”
“吩咐?我不是早就吩咐过你了吗,五十枚的小生意先放一放,老子我要一千枚。”林洛依然懒洋洋地说道。
“是!是!一千枚!您先到贵宾室去稍事休息,我这就去通知老板,让老板亲自来接待您!”迪克利谄媚地说着。
林洛转头看看无比尴尬的奥贝里斯克,忽然说道:“你先给我拿五十枚魔晶石来,然后再去通知老板吧。”
迪克利虽然不明白林洛的意图,但还是立刻飞快地去取了五十枚魔晶石来,恭敬地送到林洛的面前。
林洛拿起装着五十枚魔晶石的箱子,慢慢走到奥贝里斯克面前,和颜悦色地说道:“奥贝里斯克老爷是吧?你对杂货店的位置那么熟悉,想必也很喜欢吃糖果吧?这五十块魔晶石我就赏给你了,至于你剩下的买魔晶石的钱——出门向北走,到杂货店买糖果吃去吧。”
奥贝里斯克的脸青一阵白一阵,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不过林洛当然懒得再理他,在迪克利恭敬地引领之下,慢慢踱进了贵宾室之中。
第二十二章 被人追踪
林洛在贵宾室等了不一会儿,一个衣着光鲜、矮矮胖胖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估计就是刚才侍口中的老板。
矮胖老板一进来就对林洛笑容可掬地道:“尊敬的老爷,您的一千枚魔晶石已经给您装好了箱子放在车上,只要您吩咐一声,我们的侍立刻把它送到您的府邸。”
府邸?我哪儿有什么府邸。于是林洛也笑着道:“不用你们帮着送了,我待会儿自己送回去。那辆车我买下了,你给开个价吧。”
老板愣了一下,本来他想送货的同时,看看林洛住在哪儿,是哪家的贵族,这样以后可以经常上门拜访一下,把他变成自己的稳定客户。但他没想到林洛竟然不用他们帮着送。
随即这个老板有恭敬地笑着说道:“尊敬的老爷,您太可气了。您一下子就从我们店里订走了一千枚魔晶石,是我们难得一见的大顾客,那辆车就算是我们‘奥利弗魔晶石买卖中心’孝敬您的一点心意吧。只要您以后记得常来光顾我们小店就可以了。”
“那就谢谢老板了。”林洛说话的同时已经站起身来,准备往外走。
矮胖老板赶忙过去去林洛开门,然后满脸笑容地问道:“尊敬的老爷,还不知您的尊姓大名呢。”
“哦,我叫林洛。”林洛一边走一边回答道。
“原来是林洛老爷,久仰久仰。以后您有什么用得着小店的地方,请随时派人来接,我们随时愿意为您效劳。”矮胖老板一边说着,一边跟着林洛来到了大厅中。
大厅里的那些侍此时看到林洛都万分恭敬地地下了头,不再似原来那般不把林洛放在眼里。
原本就在大厅中的那几个贵族看到林洛,早已放下了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有的甚至还朝林洛频频鞠躬示意——只要是比他们有钱、有身份的,他们都统统尊敬。林洛一出手就是这样打的手笔,在他们眼中已经是有钱有身份的人了。
而刚刚那位傲慢的、不可一世的奥贝里斯克老爷则早已不知去向。
门口停着矮胖老板为林洛准备的车子。拉车的是一种叫做可比克兽的生物,长着鹰的头,马的身子。
林洛翻身上车,此时店老板和所有的侍都在门口恭敬地站着,送林洛离开。矮胖老板笑态可掬地说道:“林洛老爷,欢迎您再次大驾光临。”
林洛大笑一声,驾着车绝尘而去。
看着林洛驾着车子远去,店长心里有些疑惑——林洛?没听说过哪家的贵族有叫林洛的。一定要好好查一下他的住址,绝对不能损失了这样一个大顾客。
林洛把车子停在了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然后钻到车棚里,从箱子中拿出十几枚魔晶石放在一边,然后把怪蛋东方放在上面。
“哇咔咔,魔晶石,我的最爱!”从刚才林洛买魔晶石开始,他就已经垂涎三尺了,现在终于得偿所愿,可以好好地享用一番了。
如以前一样,怪蛋吸收着魔晶石中的能量,但可立马出光来,原本涌动着强烈魔法气息、流光溢彩的魔晶石,其光芒正在渐渐暗淡下去。
林洛微笑地看着通体亮的怪蛋,想象着他到底是什么。虽然这个问题怪蛋自己也搞不清楚,但林洛一直很好奇。
“舒坦,真是舒坦!”怪蛋吸完魔晶石,心满意足后,懒洋洋地说道。每次他吸完魔晶石,都会变得懒洋洋的。
十几颗原本流光溢彩的魔晶石,现在已毫无光华,变成了普通的石头。
林洛把剩下的魔晶石放到了空间戒指中。他之所以刚刚在“奥利弗魔晶石交易中心”时,没直接用空间戒指,完全是因为明白“财不露白”这个道理。
现在随着空间魔法的消失,空间戒指已变得十分珍贵稀有。林洛自知现在实力并不怎么高强,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这枚空间戒指,所以还是谨慎为妙不愿在人前显露它。
林洛把懒洋洋的东方放到口袋中,然后走出了车子。
林洛打量着这辆装饰豪华的车子,思考该怎么处理它。现在林洛根本用不着车子,带着它是个麻烦,扔了又有些可惜。
最终,林洛把车子送到了交易中心,换取了五个金币。可别小瞧了着五个金币。林洛感到格兰芬多城的第一天晚上,在那家不错的酒馆里大吃海喝一通后,总共花了还不到一银币,这五个金币,足够林洛吃上五十顿了。
林洛揣着这五个金币,满意地走在路上。
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格兰芬多城确实是一个繁华的城市。
可走着走着,林洛突然现背后竟然有人在跟踪他!
难道是艾丽丝的人?这么快?林洛在心里嘀咕道。他曾经坏了艾丽丝的好事,还把她全身地绑在了树上。林洛知道艾丽丝肯定不会放过自己,所以最先想到的就是她。
可为什么感觉不到那两人的实力层次?难道他们的修为已经到了让自己丝毫察觉不到的地步?林洛此时想到了那个老精灵。不会吧?
林洛停在一个小货摊前,装作在挑拣货物,眼睛的余光却扫向背后的两人。此刻,那两人也正装作买东西的样子,在另一个货摊前停下了。
看清那两人的相貌后,林洛送了口气——原来是“奥利弗魔晶石买卖中心”的两个侍!
肯定是买卖中心的老板让他们来的。林洛知道那个老板的意思:他想知道自己住在哪里,但又没法直接问,只能派两个侍跟在自己身后,打探自己的住址。以便以后经常来拜访,最终让自己成为他的一个老顾客。
想明白了这些,林洛微微一笑,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的功夫,两个侍已被他甩没了。
甩掉了两个侍,林洛继续在街上闲逛着。可走了不一会儿,竟然现背后又有人在跟踪他!
这两个侍还真是难甩。林洛加快脚步,钻进一个僻静小巷。那两人也紧跟在他身后,来到了小巷。
林洛这时才现,这次背后的两人不是刚刚的侍,而是两个高手——一个魔法师,一个战士。
“哈哈,林洛,终于让我找到你了!”林洛背后响起了一个得意的笑声。
第二十三章 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躲
林洛不再继续走,而是转过身来,静静地看着这两人。
两人拿出一张画像,对着林洛看了看,魔法师得意地笑道:“哈哈,没错,就是他!”
“哈哈,林洛,终于让我找到你了!”说话的仍是那个魔法师。
林洛已经感觉出,魔法师是蓝徽中阶的实力,那个战士是白徽高阶的实力。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林洛问道。
“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今天会取走你的头颅。”魔法师傲慢地说道,仿佛林洛已成了他刀俎上的鱼肉。
“乔治亚大人,要不我们先通知其他人,让他们快点赶来,一起拿下这小子,以确保万无一失?”白徽战士询问道,态度十分恭敬,显然魔法师是他的上司。
还有其他人?林洛心头一惊——眼前这两人已经不好对付了,更何况再加上其他人。
听到白徽战士的提议,魔法师冷哼一声,道:“不用通知他们了,对付这个小子,我一人已经足够。”他已感觉出,林洛不过是蓝徽低阶的实力,自己堂堂一个蓝徽中阶的魔法师,对付眼前这样一个小子绝对绰绰有余。况且让别人来帮忙,到时候还要把自己的功劳给分去一份,他可不想这样干。
白徽战士不敢再吱声。
林洛总算松了口气,他很喜欢这个魔法师——缺点越大的对手,林洛越喜欢。因为这样的话,不论双方实力差距有多大,总会让自己找到可乘之机。林洛看出来,这个名叫乔治亚的魔法师最大的缺点就是自负。
“林洛,你就乖乖来受死吧。”魔法师说话的同时开始后退。而白徽战士则闪到了一旁,他知道乔治亚大人在作战时不喜欢别人在旁边碍手碍脚。
林洛暗叫一声不好,他知道魔法师要开始攻击了。以自己现在与他的实力差距,如果让他动出魔法,那待会儿很可能会应付得很吃力,到时候杀他可就不容易了。不行,要拼一下试试。
因此在魔法师后退的同时,林洛也快速动身,在快要赶到魔法师身前时,拔出长剑,一剑刺中了魔法师的胸膛。
“啊!”魔法师出了一声不敢置信的喊叫。此时他已经退到了自认为安全的距离,一个巨大的魔法火焰也已经形成,正准备出去攻向林洛。可现在随着魔法师生命的流逝,魔法火焰迅速减小,最后消失。
魔法师实在不敢相信,眼前的小子竟然有这么快的速度。他是一个十分有作战经验的法师,对自己出一个魔法所用的时间,以及每一阶战士的移动速度,他都心中有数,因此与战士作战时他会先后退一段距离,这样,等他出魔法时,战士还没有到达他的身边,从而运用魔法进行有效的攻击。
可这次他失算了,他低估了林洛的速度,到死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蓝徽低阶的战士的速度会这么快,这在奥兰多大陆上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
魔法师死了,但死不瞑目。
林洛此时也捏了一把汗——自己的这一击能否成功杀掉魔法师,他心里一点底儿都没有。只是知道,如果让这个实力高于自己的魔法师动出魔法来后,自己再来杀他,肯定很不容易。因此有了这冒险一搏。
林洛修炼的是地球剑诀,他的移动速度要比同等实力的战士高出好多倍,魔法师不知道这些,因此丧了命。
旁边的白徽战士已经呆了,他没想到林洛的速度这么快,也没想到平常那么强大的乔治亚魔法师竟然会被一个实力比自己低的战士一剑击杀。因此,直到林洛手中的长剑抵住他的脖子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
“说,谁派你来的?”林洛全身充满着杀气,语气冰冷。
“是……是二公主派我们来的。”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剑横在自己脖子上,白徽战士吓得腿都软了,哆哆嗦嗦地回答道。
“哪个国家的二公主?叫什么名字?”林洛加大了剑上的力道。
“是……是特穆公国的二公主,叫……叫艾利丝。”感觉到林洛加大力道,白徽战士更慌了。
“总共派了多少人?这些人都是什么实力?他们现在都在什么地方?”林洛声音中不含一丝感情。
“总共派……派了一百多人,其中带头的是两个蓝徽中阶的魔法师,其余的都是白徽级别的战士,”咽了口唾沫,白徽战士接着道:“乔治亚大人就是两个带头的魔法师中……中的一个,他带领我们十多个白徽战士到……到这座城里搜索,现在其余的九人都在城里的其……其他地方。剩下的人都在其余的城里搜索。”白徽战士终于结结巴巴地说完了。
话已问完,林洛给了这个白徽战士一剑,白徽战士顿时倒在了地上——不能对敌人心慈手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原来艾利丝并不是特穆公国大皇子的姘头,而是个公主,竟然还派了一百多个人到处搜索自己,还真是肯出大手笔啊。林洛一边想着一边匆匆赶路。他心里很惊讶,没想到短短一天的时间艾丽丝的人就找到了自己,看来这个特穆公国确实不简单。
自己曾把艾丽丝扒光绑在树上,还把她所有的财物洗劫一空,她肯定已对自己恨之入骨,想杀之而后快。今天的这个法师的实力就不低,天知道她还会派什么样的高手来追杀自己。自己一人的实力怎能跟一个公国相提并论。
林洛在心里暗暗咒骂那个老精灵,要不是他坏了自己的好事,没让自己杀掉艾利丝,现在自己怎么能落到这么狼狈的地步!
咒骂归咒骂,林洛在快速思考着对敌之策——为今之计最好是先想办法躲躲,暂时避开这个风头。
“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躲。总之在没有足够的把握之前不能跟他们硬拼。”怪蛋东方沉默了好长时间后,终于开口道。
第二十四章 公主的愤怒
( 异界之无上剑道 http://www.xshubao22.com/3/3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