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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不由得跳了一下。
“刚刚还赞月丫头你有生意头脑呢,怎么还想不明?就这罐头和火腿肠啊,难道你不觉得这两样东西很有市场?”夕言指着那边桌子上那开着的罐头和半截吃剩的火腿肠说道。
“罐头?火腿肠?接下来,小夕你是打算销售这个?这个罐头与火腿肠的味道确实是很错,要是放在市场里面,应该有不少人会喜欢的。不过这好像也不怎么赚钱啊?你打算怎么合作?”月如之前因为各个原因,情不自禁地回避火腿肠这个东西,如今夕言这又提起,月如才认真考虑这两种食物。
“看来你还是没看出这个罐头与火腿肠比一般的食物来说,它们的优势在哪里。我还是给你说一下这个罐头与火腿肠的吧。它们两种食物虽然包装不一样,味道和形状以及制作的材料也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的保鲜期,也就是保持不变味的时间,最短是三个月,长有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月丫头,你想明通了吗?很多出远门,在野外露宿的人,要带着我这罐头和火腿肠,那会不会是一间美事?”夕言微笑地说道。
“啊?是哦。就说我这去临安那么远的路,即使是走官道,那也会有好几天是没法住进客栈的,在荒山野岭里面,吃的东西是很麻烦。大多数都是吃一点干粮来垫肚子,干硬的包子和大饼并且这罐头和火腿肠来说,火腿肠的确是上上之选。是了,这样的食物对行军打仗的士兵来说,那用处就更大了,不但能够快速补充体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不用生火,携带着更加方便。太好了,这简直就是为士兵们量身定做的快餐啊。小夕,你打算我们怎么合作?这些罐头与火腿肠能够大批生产吗?”月如越想越发现这两样小东西的好处,要是能够用在军事上,那作用丝毫不输于之前那军用版的自行车。
“呵呵,这样吧。我不知道你与那些当兵的头有什么关系,也不想知道。这些罐头和火腿肠让你来与他们谈价钱,我每卖出一个或者一根火腿肠,你都可以获得半成的提成。至于产量嘛,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如果订单足够大的话,我会看需求来扩展生产线的。怎么样?我够意思了吧?只要你动动嘴皮,那就能够赚到一大笔钱。”夕言这才想起,虽然罐头与火腿肠很赚钱,可那是前世有那10多亿的消费群体做基础。如今古代的乱世,对很多平民百姓来说,这个罐头与火腿肠是一种奢侈品。所以夕言便想到那最大的消费群体,军队。
也许有人会问,夕言怎么老是赚自己国家的钱,而不去赚元军的钱。其实这个嘛,那也要夕言有能力出口才行。
“呃?真的?如果要是全国百多万的军队都吃的话,那肯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全国的军队,我肯定没这么大把握说服这么多将军,让他们来买你的罐头和火腿肠。但化州城这边十万大军,还是有把握的。小夕,你可真给我半成的提成?确定?其实要是罐头和火腿肠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好,只要放出市场,很快便会有军队的人来给你订单了。”月如与夕言打交道也不是一两天了,也学了不少新鲜的词语,不如这个‘提成’。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了?当然是真的啦,不过我还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夕言知道,如果由自己这一方直接销售罐头和火腿肠的话,肯定会如月如所说的那样。不过对夕言来说,那实在是太过于麻烦,而且还不够安全。这当中有很多麻烦的事情,所以夕言觉得还不如出高薪聘请这位身份特殊的月如做业务员来做销售。
夕言说是与月如她合作,其实换个角度来看,那与聘请月如做供公司的临时业务员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提成有点高而已。
“什么条件?”月如她就知道,夕言肯定会有所要求,希望不要过分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帮个忙。我想在你高凉县那边买一块地,没有卖,租也行。因为我打算在你们那里开个分公司……呃?不,暂且来说应该是开一间店铺,专门用来卖我公司的产品的……”由于把雷州城的销售点撤销后,高凉县成了如今青夕公司的唯一销售点,夕言打算在高凉县作为青夕公司向外部发展的一个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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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准备使用电能
月如是个爽快的女子,与夕言生意一谈好后,当场便急冲冲地赶回去。当然,在临走前还向夕言要了一百斤的罐头和火腿肠。美其名曰是与军方谈判时用的,不过夕言觉得她这更像是因公徇私,估计这些东西很有可能会有大半是会出现在她的忘尘楼。
不过夕言对这也不在意,只要月如她肯出面与军方谈判,那就将会达成一笔大单子。罐头和火腿肠不像自行车那样几乎等同于一次性交易,它们都是日常消耗品,一旦生意达成后,那将会是长期交易。用夕言之前所说的那样,这笔交易将会是细水长流。
看到月如这样来匆匆,去匆匆的作风,青莲和李MM早就了解,相互笑笑,便送她出去。
原本打算到学校学习的李MM经过月如这突如其来的一闹,时间也耽搁了,看看外面的夜幕已经开始降临。
冬天的傍晚来得总是这么早,下午五点左右便开始天黑。一到天黑,各家便是要点起油灯或者蜡烛来照明。早起摸黑,这个词对古人来说那是再习惯不过的了。
但是对夕言来说,每天一到晚上,到处是那暗淡无光的蜡烛和有灯光,心中就是一阵无奈。习惯了灯火通明,用习惯了光管灯泡这样的照明工具,这回头再用蜡烛和油灯,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这个感觉就像是一个经常开上千万跑车的人,突然让他改开QQ那样的车,这个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以前夕言对晚上没电灯的日子就很不习惯,而如今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这种难受的感觉一天比一天强烈。每天晚上,看着阿姐都是赶着天黑前把晚饭做好,趁着天黑前把每天必须的一些动作都给做齐。
像青莲这样比较清闲的还算好了,而那些工作忙的员工们,他们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每次回家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如今有食堂还好一点,可以免去摸黑做饭的烦恼。吃了饭,摸黑洗个澡,倒头便睡了。
夕言想让员工们在晚上到学校培训一两个小时,提高一下文化知识的。可单靠那几只蜡烛和几盏油灯,别说那些白天就辛苦的员工受不了,就是夕言他也难以接受。一口气点二三十根蜡烛在黑板旁边都无济于事,稍微做远一点的基本是只看到蜡烛看不到黑板了。所以每次一上夜校,都是抱怨声连连,甚至很多人宁愿去加夜班也不愿意上夜校。
在学校里面也唯独那些才子们例外,一根蜡烛或一盏油灯和一本书,一坐便是一个晚上。夕言他想不佩服都不行,而他更佩服的是,纵观千多年来的好几万才子秉烛夜读,却没听说有哪个才子是近视,这让人很费解。
由于这个原因,夕言也很少要求员工们去上夜校,都是凭着自觉的原则。而更多的是,夕言想办法丰富大家的夜间娱乐活动。古人因为没有电,除了某些熬夜读书的才子狂人外,大多数的人都是早早便睡。因为没有电,夜间的娱乐活动也极为有限,就是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拉拉家常什么的。这样的娱乐活动举行多了,连夕言这个组织者都觉得腻味,坚持到最后的都是一些年轻的单身一族们,本着寻找生命另一半为目的,每次都孜孜不倦地参加者每一次的活动。
电,只有拥有了电,那才是算真正地开始接近现代生活。电灯、电饭煲、电磁炉、电视机、电话等等,太多太多的东西。对一个习惯依赖各种各样功能的电器的现代人来说,缺少了这些,就像是生命缺少了一部分,变得不完整(尤其是电脑和互联网,只要一段时间没接触,便会浑身不舒服。那感觉好像犯了烟瘾的人,四处找烟一样。嗯,这个是说我自己,别人是不是有这个感觉,大家可以相互调查一下。)。
“宝宝,吃饭了。快去洗手……”夕言正想着,突然让青莲拍醒,发现饭桌上不知不觉之间已经上满了菜。
“青莲姐,小夕弟弟他经常都是这么发呆的吗?刚才他那样子还真可爱,改天有空的时候,我定要画出来,嘻嘻……”李MM正坐在夕言对面,用手撑着下颚,似乎看着夕言也有好长一段时间。
“呵呵,让李家妹子你见笑了。我家宝宝就有个习惯,经常一个人静静坐着的,以后你就习惯啦。李家妹子,说来你可能不信,有很多东西都是宝宝这么一个人坐着,就想出来的。来,开始吃饭!”青莲一边拿盛饭,一边笑着回答道。
“哦?真的吗?小夕弟弟,刚才你发呆了这么久,难道又想出了什么新鲜东西不成?”李MM开玩笑着问道。
还别说,真让给李MM她给猜着了。
夕言点下头,没注意到李MM的戏谑,边接过青莲递过来的饭碗,边说道,“嗯!我想到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也只是个想法,也不知道能不能做成。”
“什么事情?”李MM顺着问道。
“这与全青夕里面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要是做好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翻一番。李姐姐,你有没有想过。好比在这房间里面,如果有一样东西能够代替蜡烛。它既不用燃烧,但发出来的光线比蜡烛要亮十倍以上,亮得就像和白天一样……”夕言也不敢确定现在青夕的生产能力能否做出电灯泡,不过发电机肯定是没问题的。
发电机的原理,前世学校里面的大多数中学生都会。当然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发电机做出来,那还要做出匹配电压的灯泡。点亮一个灯泡容易,要想把各家各户都使用上这电灯,那又要涉及许多相关的知识,比如功率、实际输入电压、传输电线的阻耗等等。在现在什么都没有,甚至电压表都没一个的前提下,想要真正做到把电输送到各家各户,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慢着,小夕弟弟你说的是夜明珠吧?能够比烛光要亮十倍的夜明珠,姐姐我可还没听过,更没见过。其实夜明珠并没有外面传言的那样夸张,一小颗便能够照亮一整间房子,只是发出微微的弱光而已。如果真要把这里照亮地与十根蜡烛一半,我估计这样的夜明珠至少要有这个饭桌这么大才行。还有,小夕弟弟你知道像龙眼核那么大的夜明珠多少钱吗?至少也三四万贯钱,而且还只能买品质一般的。”李MM打断夕言的话,否定夕言他这个奢侈的妄想。这么大的夜明珠,人家皇帝都没有,你这不是痴心妄想吗?
“夜明珠?我说的可不是那东西,那玩意的亮度实在是有限得很。我说的是电灯,那是可以普及千家万户,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够用上的电灯。”夕言对李MM联想到夜明珠也理解,因为在前世的爱迪生没发明灯泡这玩意之前,也是没人能够想象得出有电灯。
“啊?电……电灯?那是什么灯?没听过!”李MM惊讶地看着夕言,对夕言突然冒出这个新鲜的词语很奇怪。
“电灯?哦,我想起来了。记得以前宝宝和我提过,就是那种不用烧油的灯,只要一通上电,就能发光,就像是白天一样的电灯是吗?”青莲的记性一直都很不错,一年前夕言与她说过一次,如今这一说便立刻想起来了。
“对,阿姐你的记性真好!我说的就是这种电灯,只要有了这种电灯,我们晚上就可以更多的时间去做别的事情。比如说工厂那边,要是有电的话,生产能力肯定要翻几番(这里面出来晚上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更多是可以利用电力作为动力,很多机器的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晚上这么早便睡觉,对大家来说,那都是一种浪费。成年人正常休息时间只要八个小时便足够,除了工作八个小时,我觉得也应该用更多的时间去享受生活。”夕言点头,对青莲竖起个大拇指笑道。
“电?什么是电?那是什么东西?怎么物理和化学书上并没有看到的?”李MM自从开始学了物理与化学之后,对世上的事物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观,也充满了强烈的学习欲望。
“电应该是属于物理研究范畴的吧,现在大家学的物理都只是基础物理中的一部分。物理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以我目前所知的大致可分为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和量子物理。李姐姐你现在学的是力学和热学,电磁学那部分我还没排版好,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印刷出来。你问什么是电?其实很多人都见过,下雨的时候,那闪电见过吧?其实那就是一种电!”夕言看到李MM和青莲都给自己这话题吸引住,连连追问,只好解释着。现在她们都有一定的物理基础,很多事情解释起来,也不像以前那样费劲了。
“闪电?小夕弟弟你是说用闪电来照明?你这想法很有创意,不姐姐我打击你啊。你可能还没见识过真正闪电的威力,五年前我可是亲眼见过的了。这么大,就是这么大的一颗参天大树,一道闪电下来,便被劈成两半。虽然春熙阁用水泥做的,很牢固,但也挡不住天上的闪电吧?”李MM摇头。
“啊?闪电真的这么厉害?宝宝你可别玩这个啊,太危险了!”青莲见的闪电也见得多,不过却没有机会亲眼见识过那闪电的威力。
“咳咳!我觉得,我很应该纠正一下两位的思路。刚刚我说的闪电只是电的一种形式而已,并没说我要用闪电做灯泡的能源。”夕言暗自擦一把汗,看来自己的表达能力还有待提高。
天上的闪电能量是很足,正是因为它太足,即使是在前世那样发达的科技还没有哪位牛人能够把天上的闪电接过来运用的。那电压都是以万伏来计算,最高能过百万伏,绝不是人力所能及的。
“哦?别的不说,那宝宝你说的电灯,那是用什么电来点燃?”青莲听到夕言说不是用天上的闪电,暗自松一口气。
“电,其实就是能量的一种转换形式而已,很多都可以转换成为电的。你们等一下,我那本电磁学的物理书也不多要完成的,等吃完饭后,拿给你们研究一下,我这么说很难说得清楚。”夕言发现再这么说下去,估计这顿饭吃到天亮都吃不完。
“啊?小夕弟弟,原来你已经把书写好了,那还吃什么饭啊?快去给姐姐拿出来,你这把人家的胃口吊起来了,哪还有心情吃饭啊。不行,我一定要看看,你说的这电是不是真的有这么神奇……”李MM一听夕言说有书,饭也不吃了,拉着夕言,非要把电磁学的物理书拿了出来。
就连青莲也是用着期待的眼神望着夕言,她似乎也没有吃饭的意思。
呜呜……夕言决定,以后再也不再饭桌上谈论任何关于学术性的问题。边吃饭,边谈谈人生,谈谈情那多好啊,搞什么电灯嘛。
夕言把书拿出来后,最后还真的如他所料的那样,饭桌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吃,最后也只能郁闷地一个洗碗。
看到李MM和阿姐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那本刚拿出来的电磁学物理书中去,夕言在一旁哭笑不得。自从这位李MM来了之后,搞得阿姐都要变成科学狂人了。
电磁学里面有很多要计算的地方,有对高等数学颇有造诣的青莲在一旁协助,再加上天资聪明的李MM,她们两人一起研究,问题也不是很大。很多问题都不用夕言来解答,按着书上的知识,讨论一下都能解决,这点倒是出乎夕言的预料之外。
看到两位姑娘这么努力研究,夕言也不能闲着。发电机的问题,暂时就交给两位姑娘了。现在他要去做的是,看能有什么办法,把钨丝给做出来。在南宋这个时代,可是没有钨丝的,要自己来做,这个才是做灯泡的关键,的难关!
PS:杯具,睡多了,还是没搞到存稿……
第三十八章 南宋从此有了电灯
灯泡,夕言在前世可见多,它的结构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记得小时候还有一次,把灯泡外面的那一块金属弄掉后,利用水龙头的水压把水注入灯泡里面玩。当时不少的小朋友见了,都惊讶不已。
如今到自己动手做这么一个灯泡出来,夕言感觉还这是困难重重。首先最大的困难就是制作钨丝,因为人家爱迪生早就试验了七千多次,最终得出只有钨丝才是最适合做灯泡的材料。
夕言他是‘过来人’,自然是没必要发扬人家爱迪生大婶精神,不会傻到重复别人走过的弯路,毫不犹豫就选上钨丝。
似乎是命中注定似的,前世在公司录入的资料当中就有电灯的制作方法,不过都是一些节能灯,并非传统用钨丝来做灯丝的低级电灯。太高端了,制作工艺要求也太高,目前暂时还用不上。
还好普通的白炽灯很简单,简单得只要把电在钨丝两端接通就行,确实是没什么有什么难度事情。至于怎么延长灯泡的使用寿命,这个暂且也不在考虑范围内。等以后发电机有了,灯泡也做出来后,再慢慢改进。
思前想后,夕言还是觉得最难办的是怎么制作出钨丝来。夕言去找欧铁新,找他询问钨矿精的事情。夕言要是没记错,全地球的钨精矿含量,中国可是占据首位,并且岭南这一带分布着比较丰富的钨精矿。
钨精矿一般分为白钨精矿和黑钨精矿两种,夕言把两种矿石都给欧铁新描述了一遍,看他有没有见过。现在青夕公司的重工业部门已经成立了一支挖矿小队,在青夕这里附近寻找矿源,毕竟长期从外面进口矿石并不是长久之计,要学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少爷,你看是不是这样种?不过那种白色的,我倒没见过。”听夕言描述后,欧铁新沉思了半饷后,便到仓库里面找出一块黑色的石头出来。
“对,没错,就是这种。还有没有?”夕言接过来,仔细辨认,发现果然是与闹中的那资料上所描述的一模一样,不由得大喜。
“这个当然有啦!难道少爷你不知道,这种矿在我们内行人里面称为乌金矿,打造刀具都必须加入少量这乌金矿,那样的刀剑才更加的坚硬。就是我们现在用的机床,在制作的时候也是加入它的。少爷,这个你不会不知道吧?虽然冶炼一般都必须乌金矿,但由于它只是相当于炒菜时类似盐那样的调料而已。很多地方都有这些乌金矿产,价钱比铁矿要便宜得多了。”欧铁新一直以为这个小少爷应该是万事通才对,怎么突然问这么一个常识的问题呢,很少纳闷。
“啊?很便宜?不会吧?我们仓库里面现在有多少?”夕言以为这个时候,钨精矿即使不贵,那也要比铁矿贵上几倍的样子才对啊。怎么听欧铁新他的语气,这钨精矿像是垃圾矿一般,没人要的呢?
不过夕言很快便明白,这钨精矿在古代的运用还是太少的缘故,有很多用途在现在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条件利用起来。在后世,钨精矿的用途可是非常的广泛,各种照明的钨丝,也就是现在要做的,以及各种导热体。高级汽车的曲轴、缸筒的配料,铸造各种耐热钢材的配料。用途再大一点的还有,可用于枪支、火炮、火箭、卫星、飞机、舰船的制造。总之,这钨精矿的用途大着很。
如今这个时代,钨精矿比铁矿还要便宜,真替它感到委屈。这不正是逼我大量收购钨精矿吗?若不大量收购,还真是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老天。
“有不少呢,现在至少还有两千多斤。上个月我们部门的采购处来个新人,那小伙子是个新人,让一个奸商给黑了,以铁矿的价钱买了差不多三千斤的乌金矿。回来后,我罚他天天在材料仓库里面摸矿,不把所有的矿石认准了,就不给他出关。好像这几天,他才刚出来呢。少爷你要这个干什么?”欧铁新不解问道。
“当然是有用,你去让人给我大量收购这种矿石,越多越好,以后我们大有用途。不,现在我们就要用到了。对了,就让刚你说的那个新人来负责收购乌金矿吧。还有,欧大哥你去帮我找几个在冶炼上颇有经验的人,人数也不要太多,五个人可以了。暂时成立一个研究小组,我这有一样叫钨丝的东西要研发,就是要用到这种矿石的。”夕言听闻这里有两千斤这么多,暂时也足够了。
欧铁新听到又有新玩意,心神不由得一阵。他也算是青夕内的元老级别人物了,夕言每次拿出来的东西都是惊天动地的。夕言刚一说完,他便立刻开始行动,一个小时不到边把人都给找齐了,算上欧铁新他自己,刚好五个人。
夕言脑中有好几种钨丝的制作工艺,结合了当前的工艺水平,决定还是用最简单的,也是前世最普遍的一种。以仲钨酸铵为原材料,通过500°C的空气中焙烧,做成三氧化钨。接着便是还原成钨粉,制模压成钨丝。
而这仲钨酸铵则是由钨精矿加工而成的,工艺也也挺复杂的,还好相关资料夕言知道得都很详细。在理论上问题不大,只是实践上需要一点时间。
由于这提炼钨粉这一过程几乎都是化学过程,夕言又把正在研究化学的孙洛邦,孙校长给拉过来,让他也出一份力,也让他理论多联系一下实践。
这主要是夕言也没时间全程主持本次研发,他还要到李MM和青莲那边,准备发电机的事情。
这不做不知道,一做发现以现在的工艺要真要走发电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简单。等把图纸都话好,各个零件大小参数都设定好后,看着马上便可以拿到重工业部那里生产了。却不想,夕言又发现一个难题。那就是铜丝,电动机工作除了要磁铁外,那转轴上还需要铜丝,传送电流的铜丝。
以现在青夕重工业部门,根本就还法制作出直径一毫米以下铜丝,即使是直径两毫米的铜丝也只能依靠大量的精力,精雕细琢地做出来,并且长度也极为有限。
“少爷,你这不是开玩笑吧?金丝我做过,拉得比头发还细,十多米长都行,但铜丝一拉很容易会断的。更何况,这么细的铜丝,还要做得几十米,甚至上百米,根本就不是人所能为的!”欧铁新他们几个技术主干听到夕言提出来的要求,纷纷摇头,均说做不来。
“让你们来当然不行啦,但是机器行啊。其实这真正的拉丝工艺并非你们想象的那样难,不一定真要像拉面一样才能拉出丝来。”夕言在没看过拉丝工艺相关的一些资料前,他把这拉丝想象成神乎其技,那么细的一根铜丝或铁丝,竟然能做得上百米长。
在金属压力的加工中,在外力的作用下使金属强行通过模具,金属横截面积被压缩成设计的形状,比如圆形,再在经过冷却等一系列处理工序。
夕言把这原理与他们一讲,再把一张抽死机的设计图给他们一看。他们几个立刻恍然大悟,犹如打通任督二脉一般,以前很多加工的难题迎刃而解。这样拉丝,别说拉圆形的丝,就是拉三角的,甚至是八角形都完全没问题。
把铜丝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便是钨丝生产出来,投入实验。
虽然说是实验,但夕言这次做的发电机的功率也不算太小,初步估计也有1千瓦的样子。驱动发动机的能源自然也只有青夕目前仅有的蒸汽机,等实验完毕后,夕言打算在鉴江边上走一个水力发电在,专门给整个青夕提供主要能源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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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年10月28日(农历),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是青夕公司值得兴奋,值得狂欢的夜晚。
随着夜幕降临,要是以往,青夕办公楼前的广场前饭后散步或玩耍的人都会趁着天黑前散去回家。但今天却特别的反常,有好几百近千人,手上都拿着一个小板凳,不顾天气的寒冷,整整齐齐地坐在广场上。如果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坐在最前面的一排,竟然是青夕公司里的各大部门经理。
大事,肯定是又什么大事情要发生。一些经常来青夕这里谈生意,今天正巧在这里寄宿的外来人商人看到这一幕,都暗自惊讶,也站在后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青夕公司在晚上的时候经常搞娱乐活动,这个很多人都知道,但如此正式,人数如此多还是首次看到。
“咳咳!各位大哥大姐,大叔大婶们,晚上好!很高兴今晚能有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像今晚这么多人的聚会,也是我们青夕的首次。今天下班前临时通知大家来这里聚会,大家一定会以为公司里有什么大事要说。安静,大家都安静一点,不是什么坏消息!是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要与大家分享。现在我最想说的一句话便是,黑暗即将过去,曙光就在眼前!”夕言看着下面那人头涌涌的场面,虽然天色开始暗了,但那场面还是很壮观。
“?”
“?”
“?”
……
听到夕言这没头没脑的话,下面除了某些个别知情的人外,大家的头顶都顶着金色的大大问号。
正当他们都疑惑地看着演讲台上面,看着那两根蜡烛照亮着那熟悉的小脸时,突然觉得四周传来一片耀眼的白光。
“啊?”下面的人都让这突然而来的强光惊得不由自主地捂着双眼,嘴上惊叫着。这近千人的惊叫,可是非常的惊人,丝毫不亚于一架从地面飞过的直升机。
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很多都死死盯着不知什么时候,广场四周挂着一排排的发光小球。这些小球就像是一个个的小太阳,把整个广场照得像白天一样的亮。有些老人家更是惊得跪下来,对着那些发光的小球叩拜,嘴上喃喃着,不知是在祈祷什么。
“大家都别惊慌,保持安静。这些发光的东西是灯,是电灯,我们公司最新发明。”维护安全秩序的保安部,曾卫看到下面的人乱成一团糟,连忙让保安们下去把场面给震住。
夕言本来想给大家一个惊喜的,却没想到惊远大于喜,下面的人差点发生暴乱踩伤人事件。好不容易把大家安静下来,听着夕言他们几个这次相关的研发人员解释后,他们才从惊转为喜。
当听到夕言说,以后大家晚上照明都可以使用这种电灯,再也不用蜡烛和油灯之后,所有的人狂欢起来,许多人相互拥抱庆祝。
有了自来水,现在又有能发出强光,把卧室照得像白天一样的电灯,住的还是宽敞干净的楼房。这上面随便一点,那与之前所居住的那又破又旧,雨天漏雨,冬天漏风的茅草房,都不是同日可语的。
成功了,竟然真的成功了!
李MM在一旁看着与员工们一起疯狂叫喊着的夕言,心中感慨万千。这大半个月来,日夜不断地努力,竟然真的创造了一个奇迹。
李清照之前还不明白,为什么青夕这么一个小地方,会发生这么多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冬季蔬菜,自行车,高楼大厦平地起,方便的自来水,再有就是今天的这个电灯,这里每一样东西,对外面的人来说都只能用奇迹来形容。
可在这里,却都变成了一件普通事情,很轻易便能够完成。
现在李MM才算真的明白,不是这里容易发生奇迹,而是这里有一个每天都在制造奇迹的小人儿!只要他在,那这里的奇迹就不会终止!
“好有趣的小孩,看来,留在这里,真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小芸,你说是吗?”李MM对着身边某处的空气低声说道。
“嗯!”那空气中,一道人影一现即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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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火腿肠引发的遐想
“混帐!哪个狗太监如此放肆?来人啊,快给滚过来!”远在临安的皇宫,皇帝的寝宫里面,赵禥一声怒吼。别看赵禥他身体看起来单薄,但那嗓子可一点也不单薄。一声龙威之下,把站在门口的那个小太监给吼得连滚带爬,战战兢兢地跪在赵禥面前。
“皇……皇上……什……什么事?”小太监不断地磕着头,颤抖着问道。他实在是想不通,依往常来看,只要是昨晚寝宫里面的动静很大,第二天的皇上都会龙颜大欢,见谁都笑的。怎么今天就例外了呢?昨晚的动静明明就不小,隔得老远都听闻的啊?
“什么事?今天的早上是谁准备的?小福子你过来看,朕的御膳里面放着的是什么东西?香蕉个菠萝的,这根东西是不是你的?”赵禥指着碟子里面一根由红色不明物体裹着的东西,很是生气。
昨晚半夜,龙枪冒然走火,今早起来吃早饭,却看到这么一截东西。看来必须借助这次机会,好好整顿一下御厨的卫生情况。
“啊?皇上,这个不是奴才的,奴才的宝贝还在放在宝贝放里面锁着呢。这个,奴才不知道,奴才真的不知道……”那叫小福子的太监心中同时哭着,哎呀我的亲妈妈,到底是哪位同志如此粗心,自己的宝贝不放在宝贝房里,竟然放在在皇上的御膳碟子里头,真是要命啊。
“不是你?今天的早膳是谁端上来的?中间有谁接过手?快,快给查,一定要严查!这分明就是藐视朕的龙威,查到谁干的,朕要抄他满门!”赵禥余光微微扫一眼碟子上的那根东西,心中冷笑,你这虽然是够长,可是比起朕的那就要小了。
“有,有的。奴才从厨房回来的途中,遇到桂公公……啊,奴才想起来了!桂公公好像说要给皇上尝一尝新鲜的玩意,当时我也没在意。要是知道桂公公把这,这东西放进来,给奴才一百万个胆子也不敢啊!”小福子这才想起,今早遇到过桂公公。人家桂公公,可不是小福子他这新人所能得罪的,把御膳放在一边,低头听从桂公公的训话,一听就是半个小时,还好能赶在皇上起床前把御膳送到。
“又是这个桂公公?最近他真是越来越不把朕放在眼里了,快去,快去把桂公公找来。今天朕还非要他给朕个说法,要不然他老是与贾太师有一点关系的话,早就把他给发配边疆充军了,哼!”赵禥一拍桌子,怒声说道。
等小福子去把桂公公找来,赵禥也是重复刚才的话,指着碟子里的那根不明物体,严肃地问道。
“回皇上,这根东西叫火腿肠,是南方最新出的一种食物。现在临安有好多的商铺和酒楼都有卖,火爆得很。传言吃这个东西,能够以形补形,奴才就斗胆弄一根给皇上您尝一尝。奴才昨天在天上人间那里吃过,这火腿肠不但可以当做菜来炒,也能够直接剥开来生吃,味道都很不错的,皇上……”桂公公不慌不忙地给皇上解释道。这也不能怪皇上,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火腿肠,当初自己也有这个误解。
“哦?这东西叫火腿肠?这名字有一点熟悉……哦,朕想起来了,火腿肠,就是这个火腿肠!前两天贾太师的大公子上奏折,上说希望把军中打仗时的干粮改为火腿肠加那个什么头来的。原来那火腿肠就是这玩意,朕还以为是什么腊肠之类的东西呢。对了,桂公公,你真的确定,吃这火腿肠能补那个部位?”赵禥听闻解释,原来发现是自己想歪了,一听问这火腿肠还有另外一种用途,低声地问道。
“咳咳……回皇上,这个奴才不清楚。这只是传言,奴才虽然吃过,但还没感觉出来……”桂公公脸上微微一红,立刻会意皇上问的是什么。
“也是,问你们也是白问,要是你们都有感觉,那朕也留不得你们了。既然这样,那就没桂公公你的事了,退下吧!哎哟,差点忘了,还劳烦桂公公你去给朕再去弄多点这个火腿肠过来,朕要好好研究一下!”赵禥对桂公公挥挥手,示意他退下。而赵禥他则拿起那根火腿肠,还真的研究起来。
这火腿肠外面包的这一层红衣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上面还印着很多小字。不像是纸,纸没它韧!又不像是布,布没它滑。
青夕火腿肠——玉米味,金黄色的这几个大字占了整根火腿肠将近一半的空间。
配料:猪肉、玉米、淀粉、食盐、白糖、大豆蛋白、磷酸盐、红曲红……
保质期:八个月。
生产地址:广南西路雷州青夕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见包装封面
……
“不会是朕的眼花吧?这么一根东西,里面的成分如此复杂?它真的能够保存八个月这么久?这牛吹得太响了,连朕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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