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少爷 第 5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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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大哥还要继续游历了?”明明又问道。

    “是呀,俺还要继续历练几年的。计划是一直向南走,还要看看海,去那些没到过的地方长长见识。”

    “真羡慕大哥呀,我长这么大还没离开过伊森城这方圆两百里呢,啥时候我也出去历练历练。”明明说着,不禁对外面世界充满了幻想,他虽然对外面知道许多,但仅仅是从书上读来的。

    “好呀,有机会一定到俺们矮人国作客。俺们矮人最好客了,你去了俺的家乡,俺一定用最好的酒来招待你。”鲍雷斯真诚地说着,和阿龙又碰了一杯。

    阿龙学着矮人样子也将杯中饮料一饮而尽,装着抹啤酒泡沫一样抹了一把下巴上的口水。

    “阿龙兄弟力气好大呀,在你们人类里真少见。要是他在俺们矮人国,一定会成为大力勇士。”鲍雷斯欣赏地看着阿龙。

    阿龙对鲍雷斯已经非常有好感了,说不出啥话,就嘿嘿地跟鲍雷斯大眼对小眼,一块憨笑。

    棒子一直不怎么说话,不紧不慢地喝酒吃零食,老肥和大块则依旧在猛灌啤酒。

    老肥刚刚打出一个极其粗俗的酒嗝,就听见酒馆里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

    卷一'奇·书·网'第十九章吟游诗人

    卷一第十九章吟游诗人

    这个酒馆虽不算是高档去处,却也不小,大厅约有百多平米,所有桌椅摆设甚至酒具都是原木所制,古朴结实,典型的北方林区粗旷风格。明明一伙就围坐在最远角落中一张大木桌旁,这时忽然传来一阵琴声,大伙都循声望去。

    原来酒馆柜台前不知何时有了五个长发齐腰、面相非常英俊的吟游诗人,每人手中一把奇怪的乐器,美妙的音乐正是从他们的指尖传来。

    那音乐似梦似幻,悠扬婉转,静静听去,似乎一道潺潺小溪在身边流过,阳光灿烂,鸟儿在林间歌唱,仿佛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正在蓝天白云下的鲜花丛中向自己微笑……在场的客人无不被这美妙的音乐感染,陷入美好的意境中。矮人鲍雷斯甚至已经闭上双眼,沉醉地轻轻摇晃大脑袋,嘴里还喃喃着:“菲奥娜……哦,菲奥娜。”

    一曲终了,在座的客人依旧还沉醉在音乐中。

    “谢谢诸位。”吟游诗人们颌首致意,众人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

    明明对这音乐很喜欢,拍手热烈鼓掌,扭头奇怪地问鲍雷斯:“你刚才嘀咕什么?菲奥娜?是一个名字吗?”

    “嗯……”鲍雷斯的诚实让他无法隐瞒,脸变得通红,贴近明明耳边,低声说道:“是俺在家乡的女朋友……”

    “哦?”明明一乐:“是未来的嫂子啊!”

    “嘘……”矮人忙示意低声,见周围人都在鼓掌没人注意他:“父王还没同意呢。”

    “哦,呵呵。”明明学着鲍雷斯的样子:“低调,低调是吧?”

    这时听见一个吟游诗人在讲话:“谢谢!谢谢诸位真诚的掌声,我们刚刚演奏的是敝乐团一首乐曲‘梦中少女’,祝愿大家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明明心说果然是首爱情乐曲,难怪让鲍雷斯思念起了远方的恋人呢。又想到这个酒馆以前也经常来,从来没有吟游诗人在这里表演,这个乐团更是没见过,但音乐演奏得却非常不错,难道是别处过来的什么著名乐团?

    现在世界各地都流行搞什么乐团,传说有的还特火,在南方很多地方都颇有名气,经常搞什么大型演出,追捧之人极多,成名后的人都叫什么星……跟在屁股后面追捧的人都叫什么追星族,这个族不论人族还是兽人族、精灵族还是矮人族,只要大家都喜欢某个乐团某个星,那就都是一伙的。

    明明曾在街上见过卖魔法拓图的,好多都是关于那些成了什么星的海报,画面上一个个造型极拽,又帅又酷……不过看这个小乐团的成员,穿着比较朴素,丝毫看不出啥明星气质啊。

    “我们是来自库尔城的吟游诗人,我们自组了这支小乐团,乐团名字叫做‘两日乐团’。”

    “两日?啥两日?”酒馆里的客人不明就里。

    “两日,其实是我们对人生的一种观点的表达。两日,就是两天。无论是长寿的精灵、矮人,还是人类、兽人等种族,我们都是先出生,再死亡。无论我们的生命有多久,也会在一天出生,另一天死亡,在生和死的两日之间,就是我们的人生……”

    “哦……”客人明白了,还挺有哲学味道的嘛。

    “请允许我们自我介绍一下,敝人叫勇。汉克,是主音吉他手,这位是朋。霍夫曼,节奏吉他手。”说着指了指乐团中个子最高的一个乐手,那乐手估计有一米九十多了,比阿龙还要高出一些,只见他将手中乐器冲观众一阵拨弄,一段充满动感的琴声传来。

    “这两位是我们的贝司手和萨克斯手,柏松柏杨两兄弟!”两个个子差不多高的长发青年将手中乐器也是一阵折腾,不同的是柏松手中是跟吉他差不多样子的乐器,柏杨则是手持一个光闪闪的金属吹奏乐器,一段好听的音乐从两人乐器上传来。

    “最后介绍的是,我们的鼓手,来自佛陀国的阿三!”一阵激烈的鼓声响起,原来那个叫阿三的一直站在其他人身后,腰上围了一圈不知名的鼓,大大小小七八个,还有几块金属片。现在走上前来挥舞手中小槌,一阵忙活,敲出一串激情的鼓点。

    酒馆客人纷纷鼓掌,乐团成员们弯腰致谢。

    明明心想,从前老听说各种乐团的鼓手叫什么三儿啊三儿的,怎么这个乐团的鼓手也叫三儿呢?敢情在家排老三的都会打鼓不成?

    “敝乐团刚成立不久,下面请允许我们再为大家表演一首我们自创的新歌,名字叫做‘相逢何必相识’!”叫勇的吉他手说完,低头轻抚起琴弦,美妙的前奏响起。

    客人们再次鼓掌,毕竟在这北部地区偏远的伊森城,文化生活非常少,一年也见不到几个吟游诗人来表演,今日忽然来了个传说中的乐团,当然让大家兴致勃勃。

    几个乐手相继奏响手中乐器,接着勇。汉克开始了边弹边唱:

    “你不认识我

    我也不认识你

    有了困惑

    你我才会想起

    那擦肩而过的时刻

    这世界多少坎坷

    这人生多少无奈

    富了穷了无所谓

    快乐才是真正的财宝

    你看到了我

    我也看到了你

    摘下面具

    你我才会感受

    那萍水相逢的情谊

    那路途多少凶险

    那爱情多少磨难

    笑了哭了无所谓

    真心才是彼此的安慰

    ……”

    音乐声越来越大,细心的明明注意到,几个乐手的乐器上,都镶有一小块黄色的晶石,正随着音乐节奏而变得越来越亮。

    开始曼妙悠扬的前奏后不久,音乐突然一改风格,随着鼓手一通宛如火山暴发般的鼓点响起,整个音乐变成了极其充满力量和激情的曲调;几个乐手居然边演奏边疯狂地甩动长发,让现场气氛一下变得疯狂无比;貌似平淡柔情的歌词,从歌手勇。汉克的嘴巴里唱出来,居然变成越来越歇斯底里般的呐喊;那种叫做吉他的奇怪木制乐器,居然发出了从没听过的金属般的巨大轰鸣声;鼓手的节奏更是慷慨激昂狂乱无比。

    观众一下就被震呆住了,人人张大了嘴巴。

    从来没听过这种声音,这到底是什么音乐?!

    木头制作的乐器怎能发出如此刺耳的噪音?!这不会是魔鬼的音乐吧?!

    乐手的样子怎可以如此疯狂?!

    这还是那些素以吟唱轻灵婉转的歌曲和悠悠讲述英雄美人传说故事著称的优雅的吟游诗人吗?!

    天哪!这不是一群疯子吗?!

    角落里以明明为首的一伙人倒是对这从没听过的音乐兴致极高,那些充满力量和激情的节奏,刚好与他们这群正值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产生了强烈的心灵共鸣。老肥和大块兴奋地嗷嗷直叫,手中木杯一个劲地随着节奏敲打着桌面;棒子头发长,也学着那群乐手一样将头发甩来甩去;连一向木呆的阿龙,也站了起来跟着音乐扭着笨拙的身躯,看样子这家伙虽然弱智,但音乐细胞一点不少;至于明明,则一直都在闭着眼睛搞出一副深沉无比的表情,随着节奏好一顿前后左右晃动脑袋,肩膀还一耸一耸的,知道的是他深深沉醉在这音乐声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抽了风呢。只有矮人鲍雷斯对这种风格的音乐没兴趣但也不排斥,一个人频频喝酒。

    终于,歌声结束了,音乐戛然而止。

    几个乐手显然非常激动,脸都红红的,那适才激情演唱的歌手甩了甩凌乱的长发,向周围观众鞠躬:“谢谢!”

    抬头一看下面的场景,尴尬地愣住了。

    只见酒馆内百十来个客人,有的目光呆滞;有的张大了嘴巴;有的手指颤抖;有个扭头看演出的伙计正给客人倒酒,也不知倒了多久,酒水早已溢出杯子,顺着桌子流到客人的裤裆上,而那客人表情和伙计差不多,一副错愕茫然的痴呆状。

    “这个……是我们乐团自创的一种音乐……希望大家……喜欢。”歌手勇似乎对这场面习惯了,坚持把话说完,却满是惆怅的味道。

    过了半天,众人终于缓过劲来,但再没一人鼓掌,都扭头继续喝酒聊天。有一桌的两个老头似乎被刺激得犯了心脏病,被几个人搀走了,引起了一点小骚动。

    一时间小乐团被冷了场。

    “好!好!牛B!”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但很热烈。

    是明明那伙人在捧场,老肥和大块用啤酒杯拍着桌面嗷嗷大叫:“再来一个!”

    歌手们宛如看到光明一般,面色一阵欢喜,终于有观众认可了,尽管人数非常少,几个人感激地望向明明一桌。

    “好你妈!”突然又传来一声公鸭嗓般的怒喝:“还两日?我日你老母啊!”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章萍酒相逢

    卷一第二十章萍酒相逢

    随着一声咒骂,一个还有半杯啤酒的木杯向愣在当地的乐手们砸来。几个乐手纷纷闪避,酒杯落空了。

    “好你妈啊!什么他妈玩意?吵死老子了!”那扔酒杯的是个流氓,显然他对这种新型音乐毫不欣赏,大概平时骄横惯了,随手抄起桌上另一个酒杯又要砸来。

    突然一只手铁钳般紧紧掐住了流氓的手腕,“哎哟!”流氓呲牙咧嘴:“疼、疼、疼……”

    酒杯掉下,大半杯啤酒洒了一裤子,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他尿了一裤子呢。回头一看,只见明明面无表情站在身后,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掐着他的腕子。

    “哟,是明爷。”那流氓认得明明,吓得腿都软了,也不管明明比他小多少,张口就叫了声爷。原来他就是白天在武器店门口聚众要砍明明的混混之一,桌上另几个同伙扭头一看明明也都吓傻了,刚才进来没注意到角落里的明明,早知道是死活不会进来的。

    明明松开手淡淡地说:“疼是吧?听不惯就滚出去,再他妈撒野,小爷让你疼个半年下不了炕你信不信?”

    “信信!这就滚,这就滚。”几个流氓低头灰溜溜地要离开。

    “站住!谁让你们就这么走了?”明明向乐团一甩头:“去跟人家道歉。”

    “是,是。”几个流氓点头哈腰地跑到乐队前,连连说对不起。

    “打自己几个耳光,说下次不敢了。”明明不依不饶。

    几个流氓又看到了明明身后几个造型暴力的伙伴,忙拼命抽了自己几嘴巴:“小人再也不敢了……”

    “嗯,这还差不多。”明明满意地点点头:“把身上所有钱都掏出来,就算听歌费吧。”

    流氓们慌不迭地掏光了身上口袋,凑了几个银币和若干铜币,放到乐团前面的盒子里。吟游诗人都是靠演唱和讲述来换取观众的报酬,这个乐团面前的桌上有个小皮盒,就是用来收放客人赏钱的。

    “滚吧。”

    听到终于可以离开,流氓们撅着屁股一溜小跑钻出了店门,直跑出一条街才敢停下脚步。

    “多谢这位朋友相助,两日乐团不胜感激。”那歌手阿勇和众乐手向明明道谢。

    “嘿嘿,不必客气啦。我们兄弟几个特别喜欢你们的音乐,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呢。如不嫌弃,过来一起坐坐如何?”明明向小乐团发出邀请。

    乐手们见厅中众人明显对这音乐无法接受,难得这唯一的一桌客人对自己又如此热情,刚刚还出手相助,哪能拒绝人家邀请呢,遂收拾东西过来和明明等人坐在一起。

    明明将矮人鲍雷斯和几个兄弟一一介绍给乐手们,大木桌一下又增加了五个人,彼此凑的很近,明明发现阿勇的耳朵是尖尖的。

    “你是个精灵?”明明问道。

    精灵?在这偏僻的北部地区可很少见到精灵,大多精灵都生活在南部森林中和西部草原上。老肥几个忙凑近盯住吟游诗人们的耳朵看,矮人鲍雷斯也睁大了眼睛看过来。

    几个乐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除了阿三,我们都有精灵血统。”歌手阿勇向大家介绍道:“我和阿朋是草原精灵,柏松柏杨两兄弟是森林精灵的后代,属于半精灵。”

    乐手们把长发向后捋了捋,露出他们的尖耳朵,阿三撇了撇嘴,看来这里就他一个是人类。

    半精灵继承了精灵的长寿和体质,却也继承了人类的种种特性甚至缺点,除了耳朵和精灵很像,其他方面和人类也差不多,气质上没有纯种精灵那么优雅,但比纯种精灵更容易相处得多。

    柏杨显然更接近人类,上到桌来一点不客气,一边伸手抓桌上零食吃,一边大叫伙计拿杯子来,和大家哈啦一圈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就急不可待地和矮人鲍雷斯频频碰杯,猛灌啤酒。

    鲍雷斯显然也没见过精灵或者半精灵,好奇地盯着他们的耳朵看。柏杨的兄弟柏松倒是比较斯文,和大家客气地寒暄着。

    明明一伙对小乐团的音乐非常欣赏,对乐手们十分热情,乐手们也因此对这群家伙充满了感激,想来他们的新音乐刚诞生不久,还没人像明明他们对这音乐如此狂热。大家都属痛快豪情之辈,很快就打成一片,一时吆五喝六、传杯弄盏,非常开心。

    老肥和大块已经对小乐团到了崇拜的地步,特别羡慕他们的长发,非常后悔当初为啥不跟棒子似的也留长发。

    阿龙用大手轻轻抚摸着旁边阿勇背上的琴囊,一脸傻笑。阿勇见了,摘下琴囊,取出琴给阿龙玩,阿龙不好意思地连连摆手,说他只会玩大锤,不会玩琴。

    “可别给他,他不小心会把琴捏碎的。”棒子也不知是不是喝酒了的缘故,今天的话多了起来:“阿勇兄弟,再唱一个吧。”

    “对对,再唱一个吧。”大伙随之附和。

    “好!”难得遇到各位知音,阿勇很开心地点头答应:“我就再小唱一曲,给大家助兴。”

    大伙纷纷鼓掌。

    琴声响起,这次不再是那种激情澎湃的音乐了,而是很干净轻柔的曲子,歌手阿勇边弹边唱着一首抒情歌。

    木桌再大也因为坐了十几个人而显得拥挤,其他乐队成员无法伴奏,只有鼓手阿三从腰上摘下一个小鼓,在桌面上为阿勇轻轻打击节奏,那拍击出的鼓声是不属于华翰人熟悉的韵味,听上去完全是异域风情。

    一琴一鼓,竟演奏出非常动听的音乐,阿勇的嗓音颇具磁性,刚才唱的那种激情歌曲让人能感受力量,现在却低沉沙哑,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沧桑,每个在座的男人都被这歌声勾起自己的心事,酒馆里的客人都静静地听着。

    一曲终了,阿勇对大家腼腆地笑了笑,明明几个鼓起掌来,酒馆其他客人们也跟着鼓掌,明显大家对这种歌曲更接受一些。

    “阿勇兄弟,你这琴叫啥……鸡了?”老肥好奇地问。

    “……这叫吉他,不是啥鸡,呵呵,是西方沃斯特大陆上的音乐家们发明的,刚传到我们华翰大陆十几年,至今这里使用的人不多。”阿勇把琴放在桌上让大家观赏:“还有柏松柏杨兄弟的乐器,都是发明自沃斯特大陆。”

    “原来是外国的玩意,我说咋听起来这么不一样呢。”大块俯身仔细观看吉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啥鸡了着?”

    “笨蛋,是吉他。”明明把大块都快贴上琴的大方脸一把推旁边去,拿起吉他,学着刚才阿勇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却传来一阵弹棉花般的声音。

    “嘿嘿,咱不会,还得是你们专业的。”明明自嘲地笑了笑,把琴还给阿勇。

    “对了,刚才我注意到你们的琴上都有这个黄色水晶,那是什么东西?”明明指着吉他面板上镶嵌着的那块黄色晶体问道。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一章魔力摇滚

    卷一第二十一章魔力摇滚

    “那是储魔水晶。”

    “储魔?”明明等人从小只被劳尔教授武艺,对魔法没有过任何接触,只是听说过一些关于魔法的传闻,要不就是在书上读到过一些相关介绍,不过所知甚少。

    “就是把魔力储存起来的水晶,相当于一个容器吧。”阿勇认真地解释。

    “魔力?你们是法师?”

    魔法师在这个世界任何国家都很稀少,魔法和武技不同,武技只要通过若干年的勤学苦练,便小有成效。但魔法不同,这个领域对修习者要求太高。首先是资质,没有一定悟性的人是无法领悟魔法真谛的;其次是资本,魔法修习者在漫长的修炼道路上,需要消耗大量金钱来获得各种辅助物品,包括法杖、魔晶、卷轴、香料、药水等等,非具一定身家者,难以承受那些巨额的花销;第三是时间,研习魔法除了要学习各种基本知识,还要有大量时间去冥想,来提升潜能、积攒魔力。在人类来说,几乎所有高级法师的年龄都是七老八十了,有的甚至过百,而中级法师年龄至少都在四五十岁以后,可见修习魔法的艰难。

    修习者一旦通过了瓶颈,提升到中或高级,则必然会被各个国家争相录用,成为宫廷法师为国家和军队服务,同时也享受国家的俸禄和特权。那样的都算是混出头了,可惜魔法师从学徒晋级初级的比例,不及十万分之一,初级晋级中级的比例,不及万分之一,而晋级高级法师则更难,几乎又是中级法师的万分之一比例。但一旦成为中级以上的法师,便不用再发愁开销,一切自有国家负责。

    但那苛刻的条件和晋级比例,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望而却步,没多少家长会让孩子去从事这个花销似无底洞、而前途又超级渺茫的职业。可以说一个法师就差不多是一个败家子,一旦选择了法师职业,这辈子除了埋头钻研魔法外基本什么都干不了了,家里还得花大钱供着。

    大多修习魔法者终其一生,也不过还是个初级法师。即使像华翰这样的泱泱大国,目前拥有的高级法师也没有超过两位数,中级法师也不过千把人而已。这还是三百年前帝国大力进行改革后的结果,三百年前帝国出资兴建了两所魔法学院,一所建立在帝都城外的清华山上,叫清华魔法学院,另一所建立在北部地区海边大白山下,称北大魔法学院。以两大学院为基地,开始为帝国大力培养魔法师。

    学院对报考者成绩和各方面素质要求极其高,但一旦被录取,则学员今后所有开支全免,全部由帝国承担,因此每年报考者甚多。但修习魔法不同别的,任你走后门、拉关系都没用,第一关测验就将绝大部分人淘汰,后面的各种测验则更难。

    学员学习期间不允许离开学院,晋级成初级法师后,可以选择结业或继续深造成为中级法师。初级法师结业后,有的继续自我修炼,有的则加入各种民间组织如佣兵团、冒险队等混口饭吃,这些组织还是相当欢迎有法师加入的,即使只是初级,也总比没有强。

    法师的能力谁都不能否认,魔法的威力是可怕的,尤其在战斗中,一个成功施法的中级法师,往往能够起到一个千人军团的作用。但近三百年来华翰没什么战事,许多初级法师离开学校后就改行当了厨子。

    两百年前,有位天才魔法师因为好吃,竟然把魔法和厨艺相结合,开创了魔法厨师这个新职业,只是这职业需要起码初级法师的能力才可以,最后导致这两百年来从两大学院出来的初级法师居然不少都从事了魔厨行业。结果被老百姓偷偷笑称两大学院为“帝国厨师技校”,两大学院的院长经常见面苦笑摇头,对叹世事滑稽。

    伊森城虽算是个大城,但地处偏远,主要还是个以输出木材、铁矿为主的城市,周边也没有什么可探险的去处,极少看到有冒险者前来,更何况稀少的魔法师。至于伊森大饭庄的魔法厨子,也只是前不久才被聘来,但那已经不能算是正经的法师了。

    所以明明见阿勇等人都有储魔水晶,以为他们都是法师。

    “哪里哪里,我们可不是什么魔法师。”阿勇忙摆手否认。

    “好家伙,吓俺一跳,俺以为你们五个人都是魔法师呢。”老肥吁了口气,给各位都倒满了酒。

    “不过,”乐团中的大个子阿朋说话了:“阿勇算是半个法师吧。”

    “嗯?”众人又把疑惑的目光望向阿勇。

    “呃……是这样的。”阿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们草原精灵,天生都是神箭手……”

    半精灵柏松嘴里塞满零食,不满地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草原精灵是神箭手,我们森林精灵也不输给你们啊。”

    “就是,虽然我们只是半精灵,但弓箭也比你们草原精灵玩的好,不服出去比比。”柏杨竟然不客气地跟伙计点了一盘鸡腿,边啃边叽叽歪歪地帮兄弟说话。

    显然他们平日玩斗嘴惯了,阿勇撇了那两个活宝一眼,没理他们。继续跟明明等人解释:“从前我在外游历,遇到一个人类法师,他当时被一伙盗贼围住,便用弓箭救了他。其实当时不知他是个中级法师,根本不需要我的帮忙,但还是很感谢我,并在一起结伴游历。我对他的魔法比较有兴趣,他就试着教了我些基本知识,没想到后来认为我有法师天赋,硬是教了我不少东西。最后我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音乐,便成为了一个吟游诗人,跟许多音乐家和诗人学习技巧。直到不久前我们几个聚在一起,成立了这个乐团。”

    “哦,也就是说你会一些魔法,但因为不是专业出身,只能算半个魔法师?”大家明白了。

    “也不要这么说了。”阿勇笑了笑:“我只是一个吟游诗人,现在组了乐团,是歌手了,可从来不是什么法师。其实我们精灵是崇尚自然的种族,所以如果学习魔法的话,还是自然系的木系魔法最容易掌握,当初遇到的那个魔法师,却是个电系法师,他只教会了我一些电系魔法。”

    “那你把魔力给乐器上的水晶充了电魔法有什么用?”明明对那块魔晶充满了好奇。

    “那是我们大家组了乐团后,一起发明的一个小研究。”阿朋在一边替阿勇解释道:“我们不喜欢像其他乐团那样吟唱那些靡靡之音般的无聊歌曲,想开创一种全新的音乐模式。但声音的变化来自乐器,于是我们研究许久后,发现用魔法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是的,你们听。”阿勇弹拨了一下吉他,发出一串轻灵的音色:“这是木吉他本身的音色,你们再来听电系魔法加持在琴上的声音。”说着旋动了一下吉他面板上的水晶,随着水晶中魔法元素的波动,琴声立刻变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味道,充满了激情和金属般的质感。

    “这就是我们创造的电系魔法加持乐器上的效果,用魔法改变音色,能够弹奏出完全不同风格的音乐。我们叫这种改造吉他为……电吉他。”阿勇自豪地说。

    “嗯,是的。”阿鹏附加了一句:“这种音乐,为了更充分说明它的特点,我们称之为‘摇滚乐’……”

    “哇~”大伙被这种创意惊呆了。

    “太牛B啦!俺希罕!”老肥拍了下大块:“你希罕不?”

    “俺贼希罕!”

    “靠!”棒子恍然大悟:“我说我咋听了不但想摇晃脑袋,还想满地打滚呢?原来敢情就叫摇滚乐啊。”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二章猪蹄之梦

    卷一第二十二章猪蹄之梦

    “妈了巴的,这名牛B!”明明兴奋了,脏话连篇。

    乐手们显然对大家的脏话毫不介意,毕竟是出于对他们音乐的欣赏而发出的由衷感叹。

    “谢谢大家,理解万岁!”乐团成员们一起举杯向大家致谢。

    再次喝光一杯啤酒后,阿朋忽然忧郁地说:“唉,可惜我们创造的这种音乐,得不到多数人的喜欢和理解,人们似乎更喜欢听那些爱来爱去腻腻歪歪的靡靡之音。”

    “是啊,我们在库尔城成立至今,已经两个月过去了,一路上走过许多城镇,每到一处都会找地方演出,可惜……”阿勇摇着头道:“像今天被人扔杯子的事,太平常了,有的地方甚至直接把我们赶走。”

    “哼!”一直忙着吃喝不作声的鼓手阿三挥舞着手中一根鸡腿:“每次要不是你们拦着,我早他妈和那帮不识好歹的家伙干上了。下次都别拦着我,谁拦我跟谁急。”

    看来阿三性格和他的鼓声一样,比较暴躁的说,一点不像来自素以民风仁厚宽宏著称的佛陀国。

    “三儿,你就不能改改你的豹子脾气?”阿朋不满地瞪了眼阿三:“咱们是歌手,如果每次都和客人打架,以后我们还怎么发展?我们的名声岂不越来越臭?摇滚乐虽然激情,但决不能成为暴力的代名词。我们进行的是一场音乐革命,需要时间和耐心,更需要我们本身不断提高素质。”

    看来乐团中还是大个子阿朋最成熟稳重,阿三叹了口气:“那你们说怎么办?受点气我就忍了,但搞这音乐后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今天要不是明明兄弟热情请客,我们今晚又得饿肚子。以后呢?以后怎么办?活不下去了还搞个屁?”

    “以后,实在没钱了就先表演那些流行音乐吧,但还是要尽量演出摇滚。”阿朋也叹了口气。

    “对,我们一定要坚持。”阿勇喝了口啤酒:“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来来来,大家喝酒,毕竟还有我们这些支持你们的人。”明明见气氛变得沉闷了,开口安慰歌手们:“我想以后你们一定还会有更多的支持者的。”

    “衷心感谢诸位兄弟的鼓励,干杯!”阿朋站起举杯。

    “谢谢!嘿嘿,这鸡腿真他妈好吃。”柏杨一手抓着鸡腿一手举着杯子也站起来,这个半精灵如果没有那尖耳朵,明明肯定以为这家伙是混入精灵的人类,还是和老肥那头猪一路货色的。

    大家喝到半夜才离开酒馆,矮人鲍雷斯走前先站椅子上和阿龙亲热地拥抱了一下,整的阿龙可不好意思了。明明让酒馆搬出一桶啤酒,让鲍雷斯扛回去慢慢喝,整的鲍雷斯更不好意思,扛着和自己体积差不多的大酒桶,摇摇晃晃一步三回头地回铁匠铺了。

    小乐团由于没住处,被明明全部请到家里。去年家里把老木房换成了两间大瓦房。现在一栋住爷爷和劳尔,另一栋住明明和阿龙,新房的炕十分大,够七八人挤挤睡了。

    明明从酒馆又多买了两桶啤酒和一堆食物,让大块和阿龙扛着,回去后继续在家开喝。

    那一夜老肥几个家伙也没回去,大家聊的十分起劲。

    阿勇和阿朋游历过许多地方,讲了许多新鲜的见闻,吟游诗人就是吟游诗人,讲起故事来让人听得入迷。性格乖僻的阿三也由于酒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讲了些佛陀国的故事。柏松和棒子两个话不多的人反倒挺合的来,没啥说的,全在酒里呢。至于柏杨那家伙,和老肥大块倒是臭味相投,在另一边对着吹了一夜的牛B。阿龙是乖孩子,到家就先睡了。

    南方睡床,北方睡炕,炕是北部地区特有的一种床铺,家家都有。那是砖泥建造,中空,下有炕灶,上铺薄板。灶中烧火,热力便在炕下空间流动,烟气则从烟囱排出。冬天睡在炕上,十分温暖舒适。至于夏天,关闭灶门不再烧火,便是床。

    但明明家的大炕再大也睡不下十个人,老肥他们又不肯回家,最后老肥大块和柏杨三人打了个地铺。

    那晚大家喝的实在多了点,直睡到次日中午才醒。

    乐手柏杨这个吃货睡着后做了个不错的梦,梦见啃猪手,那猪手味道可真不赖,可是却咋啃都吃不完呢?这让他在梦里累得着实够呛。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嘴里好像真含着什么东西,还有滋有味的,仔细一品,咋还有点臭呢?猛睁眼一看,嘴里含的居然是老肥一颗硕大的大脚趾头!都被自己口水泡得发白了。

    原来这几个家伙睡觉都不老实,开始还并肩睡着,睡死后姿势都乱了套,老肥和柏杨两人变成了头对脚,而大块却被柏杨踹到门口去了。

    头对脚睡也就罢了,但这肥厮的脚丫子怎么就伸到柏杨嘴里了呢?伸到嘴里也就罢了,但你为啥之后就再也不动了呢?不动也就罢了,那咋还这么大味儿呢?天知道这胖子有多久没洗脚了,整个房间里都有股酸不溜丢还臭哄哄的味道。更让柏杨恼火的是,自己的脚却没有伸到老肥嘴里,亏的太大了。

    “啊~我靠!老肥你这混蛋!”

    老肥被柏杨狠狠地掐屁股给疼醒了,却还迷迷糊糊地嚷嚷:“别闹别闹,做梦呢。”

    原来这肥厮也做了个美梦,是梦见去城里洗脚房了。有个漂亮洗脚妹给他做足底按摩,那叫一个舒服啊,爽!可按来按去咋只按摩那一个脚趾头呢?心想大概这妹子是新手吧,老肥也不好意思说人家,结果梦到后来脚趾头都有点疼了……

    当两个家伙在房里吵吵闹闹的时候,明明正在外面和阿朋阿勇两人聊天。

    “这十个金币你们收下,算是对你们的一点心意和帮助吧,我想你们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明明诚恳地说。

    “不不,这怎么可以。”十个金币不是小数目,这些乐手一天顶多能赚一两个银币,难以接受这盛情馈赠。

    “有啥不可以,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没准以后谁求的着谁呢。等你们出了名,成了那个什么……哦对,明星,咱还得借你们光呢,呵呵。”明明坚持把十个金币塞进阿勇的口袋,阿勇只好连声道谢,接受了。

    “我有个建议。”明明认真地说:“根据昨天你们表演的情况,这种新音乐表演,应该面向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才是。我想只有大多数年轻人才会喜欢这种新音乐,而酒馆里多数都是酒鬼和上了岁数的人,他们的脑筋已经固化,根本接受不了这新鲜事物。以后你们的表演,要考虑场合和对象才好。”

    “嗯,你说的有道理。”阿朋点点头:“我们也发现了,凡是能接受我们的客人,基本都是年轻人,极少有岁数大的人。”

    “但是,除了酒馆,我们还能去哪里表演呢?”阿勇问道。

    “许多年轻人还没到成年,怎能去酒馆呢?像我们这种敢混进去喝酒的可没几个。”明明笑着说:“你想想,哪儿的年轻人多呢?”

    “你是说……学校?”阿勇眼睛一亮。

    “对呀!就是学校。你们可以在酒吧表演那些普通流行歌曲赚取生活费,然后找机会到各个学校去表演,你们可以免费表演嘛。如果学校不接受就在校门外表演,那些学生肯定会喜欢的。”

    “这是个好主意!”阿勇阿朋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多谢兄弟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们这就准备上路了。”

    乐手们离开村子的时候看到几辆停在村口的粪车,昨晚太黑没看清,现在才知道这里原来是粪村,不禁对明明等人的看法再次改观,谁说粪工卑贱了?人家对我们如此热情,还出手大方,可见人是不能以地位来衡量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山不转水转,各位后会有期!”

    老肥和大块的道别语完全是在街面上学的,充满了江湖气,还拱着手一脸的装腔作势表情严肃的样子。

    “说的啥玩意乱七八糟的。”明明推开两个猪头,向乐手们说道:“各位路上小心,多多保重,以后经过这里就不要客气,尽管来家作客。”

    “明兄。”精灵阿勇他们的年龄和矮人鲍雷斯相仿,也200多岁,按人类的算法和明明也差不多,为了表示敬重而叫明明一声兄。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圆形水晶片,递给明明:“这是个‘提维’水晶卡,里面录制了我们的一些新式音乐作品,请收下。”

    明明在书上知道这种水晶可以录制声音和影像,随时可以播放出来,但今天还是第一次见。想到以后可以随时欣赏他们的音乐,便不客气地收下了。

    乐团众人踏上通往南方的大路离开了,一个个高大英俊的身影浑身散发着豪气,长发被风吹起飘在脑后,乍一看去是那么的有型有款,又拽又酷,把老肥他们几个羡慕的不得了。

    阿勇一边走着一边斜挎吉他,弹唱起一首古老相传的“离别”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歌声伤感悠扬,明明等人听得都痴了。

    半精灵乐手柏杨扛着明明送给他们的一袋食物走在最后,走着走着突然回头喊了一声:“老肥啊!”

    这厮和老肥刚才打闹的时候,互相拆了几招,想不到原来小乐团的人个个都有一身武学,但也没想到老肥也颇为强悍,同时向对方来了一记封眼拳,结果现在俩人一人一个黑眼圈。

    老肥眨着黑眼圈一愣:“咋的了?忘啥东西啦?”

    “我靠你妈的以后记得每天洗脚啊!”说完气鼓鼓地扭头去了。

    “……”明明几人一脑门的汗。

    卷一'奇·书·网'第二十三章麻将大锤

    卷一第二十三章麻将大锤

    那个录制了‘两日’乐团作品的提维水晶,让明明他们当时高兴了半天,结果却完全不懂怎么使用。

    后来明明请教了干爹劳尔才知道,这玩意必须得通过魔法驱动才能播放里面的内容。为此众人郁闷半天,想来阿勇当时也没考虑他们是完全不会魔法的,只是出于好意赠送了这个水晶卡。

    劳尔纯粹是一个武者,要是会什么魔法早教他们了。如此明明只好把那水晶片在家收着,权当个纪念品。

    自从有了新兵器,几个小子练功热情又高了些。老肥大块的刀因为是开了刃的,耍起来有了“嗖嗖”的刀风,让他俩觉得很是过瘾。棒子的狼牙棒由于那些刺尖的原因,舞动起来声音更绝,有时候就像一阵鬼叫般恐怖。

    阿龙有了那两个“赠送版”的铜锤后,没人愿意在他附近练功了。

    这家伙第一天就先用原来那柄石头锤当目标复习了一招“砸脑袋”,结果那块半米多宽的石头被一下砸成了无数碎块,风一吹,都成沫儿了,唬得明明几个目瞪口呆。之后明明说为了大家的安全就让他承受一下孤独吧,老实的阿龙屁股上被一人一脚,踢到远远的一片树林去一个人练功了。

    小乐团走了后,明明顿时觉得有点惆怅,最近认识的这些朋友都见过世面,听他们讲的那些外面世界的故事,真是令他感到津津有味,无比向往。而自己却和人家聊不出多少东西,从小到大一直没走出去过太远,聊什么?聊每天练功运粪这点破事?还是聊自己那些抬不上桌面的打架斗殴?明明顿时觉得自己实在很没劲,拿他的话说就是:“空虚啊~”

    这天明明下午没带兄弟们进城,在院里靠在洛克爷爷的躺椅上,懒洋洋地对木围墙上正午休的苍蝇们有一下没一下地扔那堆从街头混混们手里缴获的小刀,居然每发必中。一会儿功夫墙上就插了几十把刀,每柄刀尖都插着一只倒霉的苍蝇,尸体已经被刀刃割成两半。其他人也就棒子对投掷有点兴趣,一块扔小刀玩,但水平和明明比就差远了,十刀只能插中一两只苍蝇。

    老实的阿龙成了他俩“飞镖娱乐”的义工,每当小刀扔光了,就被命令一支支拔出来收进筐里给他们送回去接着扔,这吃苦耐劳的义工居然毫无埋怨还乐此不疲。

    第三次上去拔刀的阿龙忽然说:“明明哥,咋有一刀打了俩苍蝇呢?”

    “嗯?咋回事?”和大块掰腕子的老肥听了跑上去看。

    只见一柄刀尖处,果然钉死两只苍蝇,尸体一上一下。

    “嘿嘿,这俩苍蝇是相好,正那啥呢。”老肥一脸的淫笑。

    “哪啥呀?”阿龙很糊涂。

    “这都不懂,正……”

    “老肥,瞎说个啥,别带坏了咱家阿龙小朋友。”明明躺在躺椅?(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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