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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这个小纸片,我凝固般定在那里。
“同声好相应,同气自相求。我情与子亲,譬如影追躯。食共同根穗,饮共连理杯。衣共双丝绢,寝共无缝裯。居原接膝坐,行愿携手趋。子静我不动,子游我不留。齐彼同心鸟,譬彼比目鱼。情至断金石,胶漆未为牢。但愿长无别,合形作一躯。生为并身物,死为同棺灰。”我轻轻吟诵着这诗。
这是文俊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写了送给我的,我镶裱好了做在卧室的墙壁上。天天回家都能看到。
曾经谑笑问他:“老公你为什么要让我结婚以后烧掉。为什么?那我现在要不要拿去烧掉?”
他含笑不语。
我却知道,他是怕将来跟我结婚的人,不是他,让我烧掉,是为了我跟别人的婚姻生活不必因为他而产生芥蒂。
但是,我跟别人结婚,那他呢?他那时候一定另有打算吧,他是不是打算回来跟戚小凤结婚?
曾经怀疑,戚小凤是他的初恋,他否定的那么干脆,那么直接。使我一直以为,自己才是文俊唯一的爱,唯一的恋情。
原来,他的初恋,仍然并不是我。
一直并不喜欢记忆诗词的我,也因为常常看,常常观摩,那么长,那么拗口的《合欢诗》,我也给背诵下来了。
我的眼泪,随着嘴里逐渐哽咽的声音缓缓流下。
小凤吃吃的笑了,那笑容,纯洁的像个孩子,阴险的像个巫婆。
好瘦好瘦的女孩,瘦的那么可怜,那么干瘪。
我突然伸手把小凤抱在怀里,心里充满了歉然,充满了难过,充满了悲伤和酸楚,相较她的悲哀和难过,我的难过显得是多么渺小。
胸前传来一阵痛楚,我吃疼松开手,小凤的手紧紧抓着我胸前挺立的双峰。
我此时已换下文胸,只穿着薄棉睡衣,那种两边合拢绑带子的,因为太宽大,我没有绑,用手拉紧交合在胸前,更贴身保暖一些,却在抱她的时候散开了。
她应该明白,那是文俊最爱的地方,所以是她最恨的地方了。
她毫不留情地一把抓住了那里,指甲深深陷进肉里,好痛!
我下意识推开她,低头看去,但见白皙的胸前有明显的淤青,和抓破的指甲痕。
我伸手把散开在两边的衣服往胸前抓过来,飞快离开了那个房间。
不料跑的太急,跟正好走进来的婆婆一下撞在一起。
看到她,我已经刹不住车了,下意识伸手先去扶她,怕自己的力量把她撞倒,衣服却在伸手扶她的时候又散开了。
婆婆手里端着一碗热粥,好像是那种蒸熟晒干的糯米熬出来的糯米粥,浓香扑鼻,整个扣在我刚刚被抓伤的胸口。
我忍不住凄惨的悲鸣一声,被烫的几乎要跳起来了。
第五十一章 影附躯
《眉之卷》完结篇第五十一章影附躯
婆婆同时出一声尖叫,此时的她,已经顾不得去心疼那个掉在地上摔碎了的小碗,只是连声说:“小眉呀,妈怎么这么糊涂,要把饭端进来。我是想让你在房间里吃了顺便睡一觉。我看你站都站不稳,不想让你多走路。”
我哪里还顾得听她说话,忙背转身子,把睡衣揭离自己的身体。把沾在身上的稀粥擦抹下来。
戚小凤从浴室走出来,向着我嘻嘻傻笑:“文俊,文俊。”
听到她的声音,我心里无限酸楚,既是为了可怜的戚小凤,也为了深陷痛苦的自己。
我的眼泪模糊了视线,走进浴室,用温水冲干净自己,出来问婆婆:“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戚小凤不是被关押起来了吗?”
婆婆手里拿着一个药膏:“快把衣服解开,妈给你抹点药。再跟你讲。妈情愿,那稀饭扣在妈身上。为什么那么不小心?俊儿要是看见了,不得疯了啊?这两个月,他人在这里,心在那边,要不是你出国看你爸爸去了,他哪里呆得住哟。”
我的手机此时突然响起,我一看是文俊,接通了,只喊了声:“老公。”眼泪就哗的流了下来。
文俊的声音自然很焦急:“老婆你在哪里呀,怎么到处都找不到呢?柳叶她们都说,还不知道你回来了。”
我拼命压抑哽咽,嬉笑过去:“老公啊,我昨天一下飞机,就接到你的电话,知道你还在山东,一分钟也等不及要见你,跑到爱的小狗窝来了。哇,原来,我几天不在,你就另筑爱巢,搞了这么大的一个爱的大狗窝出来了。我现在,又生气,又伤心……”
我的话还没说完,戚小凤突然出现,她一把从我手里夺过手机,咚咚咚往楼上跑去,那疯疯癫癫的样子,我哪里敢去追?
手机本来挂在脖子上,现在珠链被扯断,只剩吊线了。
婆婆喊了声“凤!”就跟了上去。
戚小凤的声音飘下来:“文俊文俊文俊……。”
她好像,所有的语言,都只剩下这一个名字了。
这时,前厅传来电话声。
我匆匆循声走过去,我此时已经换下睡衣,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内衣是没法穿了,直接穿着衣服。
虽然衣服蹭着伤口很疼,但是哪里还顾得住。
接通电话,文俊的声音传过来:“宝贝儿,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在小狗窝等着我,我马上就回来了。请相信,我爱你,只爱你!戚小凤虽然可怜,可是我没有爱过她,从来没有过!”
文俊说完就挂机,想来是一边开车一边通话。
我跑到车边,朝楼上喊了声:“妈,我走啦。明天跟文俊一起来接你。”
戚小凤从阳台露出身子,手里挥舞着那个柳蕊送给我的,跟拇指差不多大,声音却能传很远不用对着耳朵听的袖珍小手机,嘴里兀自喊着:“文俊文俊文俊!”
婆婆在后面抱着戚小凤,以免她失足落下,冲我喊了声:“小眉,妈对不起你,回去一定要好好瞧瞧医生,别落下疤痕。文俊常对我说,你身上针尖大的伤也没一处。那就是警告我不能伤着你,可是,你却被我和小凤伤成这样。”
我挥挥手:“妈妈放心,我不会告诉他的啦。”
婆婆又喊过来:“不要再往回走了。妈这里有凤儿,走不脱。不回柳城了。你们忙你们的,电话常联系。”
我钻进车子,直接倒出门,一个急转,便风驰电掣般飞奔向来时的路。
路上我们打开了远程视频,一边开着快车,一边时时看一眼屏幕中的对方,互相倾诉着离情别绪。
因为互相商量着控制了车速,我们相遇在一座新崛起才开张几个月的酒店前。
这就是爸爸貌似特意留给我们,我们自己盖起来的“戊城大酒店。”
没想到这里的生意这么好,只剩下一个贵宾房了。
我和文俊几乎是拥吻着进了那个房间,他用脚带上门,将我抱起,却没有离开唇舌的纠缠。
我的伤口很疼,但是我忍着没吭声,喘息着将自己拼命融化进文俊。迫不及待要跟他“合形作一躯”。第一次,感受到文俊当年所受到的煎熬是什么样子的。
如果当年能完全了解这样的渴望,我一定一定一定会提前主动给他,绝不让他承受这样的痛苦?
我的衣服被剥开,裸裎在他眼前的,是满身伤痕的我,瘀青,抓痕,水,要不,谜底要等到俊之篇才能揭开。
《给戚小凤写个小小的番外》
文俊和柳眉走后,原本就内向羞涩的戚小凤更加沉默,精神恍惚,以至于,后来形销骨立,一瘦如鬼,父母家人都知道她的心病所在,却无法给予有力的帮助和保护。不管文俊的母亲曾经说过什么,人白文俊却从来没有过任何表示。
后来,大嫂出了个主意,给凤儿找个婆家,有了疼爱她的人,不就慢慢忘记白文俊那家伙了吗?咱凤儿虽然水灵,却真是配不上人家白文俊。
父母大哥叹息:“何尝没有这样想过,也多次跟她沟通过,只是默默流泪,摇头不止,话说重了,就以死相胁,不敢逼的太甚。曾经安排过一次相亲,她对人家说,我心里有爱人,谁也不能替代。你娶了我,我不出三天,死在你家里。把人家吓跑了。”
大嫂是善良之人,听公公婆婆这样说,就劝过去:“咱家养着凤儿也没甚关系,只是看她常常眼神直勾勾的有点怕人。没有赶她出去的意思。”
这个谈话,被幽灵一样飘过来的戚小凤听了个完整。对家人的善良充满感恩之情。
那份失恋的痛苦好像在慢慢修复当中。
然而有一天夜里,戚小凤拿着手电筒出闺房去上厕所,路过大哥大嫂的卧室,听到里面传出一种奇怪的声音,朦胧,充满勾魂摄魄的引诱。
她停下来,走了过去,站在哥嫂的窗下,悄悄听过去。
听得不久,身上燥热无比,忍不住把尿全撒在裤子上,想逃开,足下却像生了根,无法动弹,大股大股的东西不停从身体深处涌出,顺着大腿流淌下来,流到小腿上,滴到脚上,她此时已经奇瘦无比,裤管空荡荡的,无法摩擦保护,两条腿被尿液和后流下的物质刺激,痒得难受,却没有力气伸手去抓挠。
静立中,从脑子里幻思出那出让人声音的嫂子就是自己,那狠命喘气冲击的哥哥,是文俊。
当她能挪动身体的时候,就像患了一场大病,全身虚脱无力,懒懒的回房躺下了,休息片刻,伸手拼命抓挠,两条腿被抓破了皮,忽然流着泪哈哈笑一气,又忽然脸含诡异的笑容,哀哀的哭一气。
次日,嫂子在窗外现了戚小凤遗落的手电筒,和地上结痂了的糊状物质,顿时面红耳赤,喊来丈夫,生气说道:“你看你看,非惯着留着,天天儿在这儿听墙角呐。”
丈夫忙嘘着手势让她不要大声嚷嚷。
那一整天,戚小凤都没有出房门,不论母亲怎么喊,都不言声,父母怕出事,让大哥破门而入,戚小凤着身体,两条白皙细瘦的腿被抓出了血。
母亲抱着她哭出来:“凤儿,孩子啊?爸爸妈妈该拿你怎么办啊。娘的心头肉啊!”
戚小凤吃吃笑道:“文俊,文俊。”
母亲顿时怒火中烧:“白文俊,天杀的呀!我凤儿被你毁啦。他哥哥都没她有文化,她为了你,跪在地上求我们让她去读书,我们这是爱她吗,早知道,就不让她去读了呀!”
大嫂打水来替她清洗了身体,忍不住落下泪来:“咱凤儿,是痴情的女孩子。白文俊,太无情。”
戚小凤依然手舞足蹈,笑吟吟地对嫂子说:“睫眼纯聪,悄然怀衷,一抹娇羞半抹红。”她念的抑扬顿挫,有声有色,浑不像疯癫之人。却在下一秒,又歇斯底里:“文俊!文俊!”
谁也没有料到,在那天夜里,她突然点燃了蘸了油的火把,把自己的房屋给点燃了,然后拿着火把跑到文俊家里,把自己关在文俊住过的那个房里,点火。
家里的那把火,很快蔓延到了父母哥嫂侄子的房里,一家前半夜没睡着,后半夜睡死了的善良亲人,不知不觉见了阎王。
戚小凤被抓捕后被觉是疯子,恰好文俊的妈妈宦梦去看望,就以监护人的身份把戚小凤给领回了家。
第五十二章 明月村庄
《云之卷》开篇第一章明月村庄
当小河泛滥噬人的波涛;
当明月在天边把大地笼罩;
当女孩从梦中惊醒;
看到死神在窗外狞笑!】
故事生在一个名字叫做明月村的美丽村庄。
村子很大,从山坡逶迤到平原,家家几乎都是低矮的房舍,农村人吃饭好像没有固定的时间,那些农舍房顶的烟囱不时飘飘渺渺的浮散着轻烟。
位于村子中心的位置,有一个天然大水潭,潭水清幽,深不可测,似是死水,常见微澜,然而又不是死水那般脏污,似是活水,又不见流动,沉静无波。
明月村最多最不缺的,就是水了,常见水灾泛滥,致使村人遭虞。所以,这个不像活水的大水潭并没有被什么人重视。
虽然它不被重视,那是因为用之不上,但是明月村的这个名字的由来,却因这个水潭而起。
这个大水潭是什么时候存在的,没有考证,翻阅县志,没有记载。
明月村这个美丽的名字跟这个水潭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因为这个水潭虽无别的多大用处,却是一处奇景,它在白天的时候,水中会清晰地倒映月亮的影像。
仰观天象,阳光刺目,俯视水中,月如轮盘。
即使阴雨天,你到水潭边去,也可以看到,水中倒映着你抬头并看不见的大月亮。雨点溅在水中,一跳一跳的出现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小水涡,每个小水涡都会有一个若隐若现的月牙,雨停了,月牙依然静静的默立水中。
雨后,水潭上一定会绝对会出现彩虹,就好像一座美丽的七彩浮桥,看的久了,人会痴掉,会不由自主向那份美丽炫目走过去。当然,结果是桥没上去,人变落汤鸡。
那彩虹里曾经出现过一次海市蜃楼,天上宫阙一般的景色,一对貌美如花的男女,出现的时间很短暂,莫名其妙就消失掉了,那景象消失以后,别人都低下头干活去了。
有一个没什么事可做的女人因为仰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没来由的继续盯在那里看,那里接着出现了一个场景,只有那一个女人看见了,她看到那两个男女变成了两株树,盘根错节,枝叶纠缠……
她心里很难受,因为,那女子,很像她的女儿云儿。
因为这个谁也说不清为什么出现如此奇景的水潭,明月村便由此得名和出名。
很多城里人或外地观光客会专门驱车来到这里看白天的月亮,即使她们在好奇之下扔一个石子进去,月亮也会忽闪忽闪的在水中改变形态,但并不消失,波平浪静的时候,随水漂浮的月亮会安静下来,乖顺的躺在潭水里,像一个被惊醒后又睡着的美人。
明月村的这个村子虽然很大,然而人口并不密集,村民的房舍三三两两散落着。
有钱的人,是砖瓦屋,没钱的人,是泥瓦屋,穷苦人,是茅草屋。总之,都好歹有避身之所。
位于村子最高点的地方,住着一户贫苦之家。
一男四女,那男人名叫宦达生。
三代单传的宦达生没有盼到自己想要的儿子,身子虚弱的老婆给他连续生了两个女儿后,医生宣布,他老婆将不能再生育,否则就会要了她的命。
其实他在结婚后不久就现老婆有很严重的哮喘病。知道老婆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他生了俩孩子。心里也明白,凭他这一穷二白之家,除了嫁不出去的病秧子,谁肯把女儿嫁给他?老婆的温柔善良让他怜惜疼爱,于是下定决心不再想延续香火的事情。而一心一意照顾老婆孩子,和年迈的母亲。
故事就从这两个孩子身上开始生。
老宦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穷困潦倒的家,居然能拥有这么漂亮的两个孩子,真真正正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虽然是两个女儿,依然视若珍宝,惜如掌珍。
大女儿名叫宦云,天生丽质,勤劳朴实。
二女儿宦梦,聪明可爱,妩媚多姿。
全家最疼爱的就是老二宦梦。宦达生甚至勒紧了裤腰带把老二送进学堂。
现在,宦梦已经上到高中毕业,家里再也供不起了,农村的女孩子,能有这么高的学历,已经很不错了,宦梦自己也觉得欠家里太多了,于是回到家里跟父亲和姐姐学习务农。
在农村,女孩子最迟到了二十岁,差不多都已经嫁人,但是老宦左挑右选,怎么也给孩子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总觉得一眼看过去,居然在整个绵延几十里的明月村没有一个能配得上自己云儿的男孩。自己的云儿最少也应该嫁到城里去吧,不能让她一辈子当农民,美貌是她的资本么。
漂亮大方的宦云过了待嫁的年龄,忽忽长到二十一岁,还待字闺中。
此时的宦云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她并没有按父亲的愿望那样去等待一个城里人来迎娶,而是跟同村的胡小三悄悄相恋。
甚至连比她小两岁的小宦梦也在跟同村的白牧云相爱,现在已经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
明月村的走势是一个状若盆地的小山洼,一群不太高的小山坡呈三面包围之势环抱着着一个低洼,低洼一直绵延下去,到平地。宦达生家在村子的最上头,在一个叫做猴头山的小山坡上。那些环抱着低洼的山坡上几乎都住着人,低洼地带,因为怕水灾,很少会住人,但并不是说低洼地就没用,那可都是村民赖以生存的黄土地,已经按片分到各个村组。
明月村外有一条大河,名叫梭子河。
梭子河途经整个村庄,源头水势汹涌,波浪如涛,到了中游,却逐渐出现平静无波的现象,到了下游地势陡低,那平静无波的中游之水如匹练一般斜冲而下,形成了连绵的瀑布群。
而这条河最可怕的地方,偏偏就是这个貌似平静的中游。
水面看似波平浪静,水底却暗流汹涌,将接近水中的一切物质席卷一空,吞噬一空。
一个大汉,伸出一条腿去河里荡一下,想涮个脚,结果只剩下大腿,小腿没了,他是命最好的,力量救了他的命。
一个少女,想到这里拎水,就近灌溉,连桶带人都被瞬间带走。
不相信这些传说的小宦梦被宦达生带到这里,递给她一根稻草,让她丢进水中,她丢了,吃了一惊,水面好像有一股奇异的冷风灌进袖筒,直刺入骨,那根稻草进水后连转都没打,就飞速飘走,转眼无踪。
虽然是穷乡僻壤,但是因为这条河水势凶险,吃人无数,政府居然在这里连造了好几座气势宏伟的大桥,年年到了汛期,也加大力量对这条河进行保护。
在村子里,远远就能看见梭子河的河堤。
河堤高而陡峭,从村口上河堤,根本不能直线攀登,而是蜿蜒而上,盘旋如蛇。步上河堤的小径旁边,长满了比人还高的芦苇。
靠村子这边的河堤下面,有一大片瓜园,一眼望不到边的瓜果,乃公社所有。
此时土地尚未划分到户。
的时候,被禁止了,说“对不起,您的作品中含有国家规定的违禁字'乳*交',请检查后再重新上传。”我奇怪死了,哪里有写这样的词,瞪着眼睛找了半天,原来是水乳那个交融。】
第五十三章 认祖归宗
云之卷二【遵祖训子仪认祖,听父命牧风归宗】
白牧云的家就住在瓜园旁边,在梭子河的河流中游地段。
一家三口,老父老母和白牧云。
他们就属于为数不多的住在低洼地带的村民,老父白寒松曾经梦想搬到山包上去,可惜积攒了一辈子,也没攒到能够到坡上去盖房的钱,也舍不得祖上留下的卖不出去的房产。
所幸的是,几次水灾都有惊无险的渡过了,现在,在政府号召下引流梭子河之水建造了清水荡和绕村渠,即使了洪水,自有梭子河和清水荡接着,一家老小没了那层隐忧,便安稳住下来。
因为这家人世代贫农兼之善良老好本份,公社相信他们一家的为人,把瓜园给白家看管,到了丰收季节,公社安排人员前来采摘,或分或卖,自有公社做主,到时候给他们分几斤破瓜烂果聊以塞责,便算是薪酬了。
虽如此,白家在此看守瓜园,自认为这也算是为公家卖力,并没有指望过得什么报酬,不但没有丝毫争执,反而勤勤瑾瑾,并以此为荣,不敢丝毫懈怠。
这一天,只有白牧云在瓜园看守,因为白家来了贵客,父母都在家忙活招待客人。
这个贵客,名叫林子仪。
他今天来,带着一双儿女,儿子名叫白牧风,女儿名叫白牧霞。
在白家的祀堂里,林子仪带着儿女在白牧云的父亲白寒松的带领下,正在进行那里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认祖归宗的仪式。
白家祀堂在正厅。
正厅对着门的位置,是供奉祖先的神龛。
龛桌上,因为家境贫寒之人,并没有灵位灵牌之类的东西,只有一个小小的香炉,象征性地点着三炷香,歪歪扭扭的飘着三缕轻烟,香炉旁放着一本古旧黄的小册子,墙上,并排挂着两个相框,里面是两个已经逝去的老人的黑白放大照片,那是白寒松的父母的遗像。
林子仪打开那本小册子,小声读出来,原来,那是白家的族谱,其中有一句,是:“生德寒牧文中治。”
这,就是林子仪来到白牧云家并来祭祖的原因。
他的父亲临死的时候,再三叮嘱过,到了他这一代,已经第三代了,他的下一代,一定要还归白姓,让孩子们回去认祖归宗。
这件事情的原委,要追溯到林子仪和白寒松的曾祖那一代。
镜头请波浪形晃一晃,回到白家曾祖那一代:
曾祖是个老农,有三个儿子,一个赛一个地龙精虎猛,无奈家境窘寒,三个儿子皆无力娶妻。
眼见时间一晃,三个儿子都过了而立之年,仍无待字少女愿意下嫁,那曾祖忧心如焚,一筹莫展。
在同村却相隔两端的十一组(这个“组”是后来才分的,以前都是各有各的小地名),小地名叫做“林家坪”。
林家坪几乎都是林姓人家。
其中有个林员外。
这个林员外,曾经入过贡生,外号就叫“林贡爷”,林贡爷家境殷富,可惜家中连生七个女孩,没有男丁。
家族中的同年皆无多余男丁过继,林贡爷上了年纪,也无力再使哪个女人为他怀孕。
有一天,林家主动托人前来白家提亲,言道情愿将两个女儿倒贴嫁奁嫁到白家来,求白家一个男丁改名换姓入赘林家,以续香火。
三个兄弟抓阄决定了一个入赘的人选,另两个兄弟娶到了媳妇,老大入赘到了林家。
林家七个女儿,同一天,两个嫁给白家儿子,一个招了白家女婿。
现在,林子仪已经是入赘过去的那一宗的第三代,到了牧风牧霞这一代,已经第四代,必须认祖归宗了。
原本,在农村有入赘三代即归宗的说法,无奈林家势力大,一口咬定白家曾祖曾经有口头承诺,入赘林家这一宗永远不能认祖归宗,必须世代改为林姓,是以认祖归宗的事情一直无法实现。
林子仪是个颇有大侠风范的浪子型人物,曾在年轻时出门游历,交了个名叫韩啸天的大人物,学了一身的牛气痞气,再加上他摸样好,人品出众不俗,口才犀利,做事讲义气,回来后气质更为不同,并身携巨款,家境飞跃超过了林家所有的家族势力人物,自己成了统领林家的领级人物。
他现在要认祖归宗,没有旁人敢说话,只有老母出面意欲阻拦。
他气结言道:“您也不过是嫁进来的外姓,嫁的是白家男子,林家这一脉,早就挖苗断根绝了种,您听了谁的话,要来强出头。听说生我的时候,就是您拦着瞎闹,没能改姓。我可没父亲那么好说话,由着您的性子来!林白两家的事情,您老人家还是少掺和为妙。”
一向很是讲究仁孝的林子仪态度强硬的对母亲说了这番话后,便拂袖而去。
林老太太气的卧床三天不吃饭逼他床前认错。
他却是个脾气很倔强之人,被老婆好不容易劝到母亲门前,却死活不肯进去,冷冷对老婆说道:“好多年没见我大哥韩啸天了,很想念。这件事,母亲既不答应,便就此作罢。我去找韩大哥,游历几年,家中拜托你了,等母亲百年归山之后,你找逸文,让他带话给我,我自会回来操持后事。牧风牧霞取名字的时候,她老人家也没拧过我。归宗之事,她将来也还是鞭长莫及,只是我多等几年罢了。”
躺在里面床上的母亲听得此言,顿时泪水横流,鞋子都没穿,光着小脚跑出来,拉住他的袖子:“子仪,妈活不了几年了,你可千万不能跟上次一样,一走七八年,那样妈就见不到你啦!妈谁的话也不听了,就听你的!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谁再拦着你,妈先跟他没完!”
白老太太说的话都不起作用了,就更没人敢说话了。
是以,有了今日正式的认祖归宗的仪式。
得了母亲的允诺,林子仪乘热打铁,赶紧跑一趟省城,把儿子带回来,跑到明月村二组,祖上原来的老家,上了坟,祭了祖,烧了香,磕了头,读了家谱,并让儿子牧风把自己跟一双儿女的名字恭恭谨谨接着写在后面,当然,自己的名字写的是父亲在他幼年给他取的白寒林,被母亲拦阻一直没用。并用小楷大致写了前因后果,这样,这个认祖归宗的仪式才算完全结束。
林子仪把这件事看的颇重,牧风牧霞却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牧霞今年只有十三岁,根本是就小孩心性,按照父亲的意思做完了这一切,就跑到瓜园玩去了。
牧风的心根本没在这里,而在柳城大小姐柳婄茹的身上,她那迷人的笑靥总在眼前晃荡,他唯一的念头,就是飞回柳城,快点见到心仪的女孩。
虽然那女孩并不知道自己早已被他深深的爱着。
虽然,心里明明白白的知道,今生今世,跟柳婄茹根本就没有丝毫可能。
但是,就这么义无反顾的爱上了,这感觉日甚一日,无法自拔。
第五十四章 一见钟情
云之卷三【天意使然初相见,无言已定终身情】
林子仪自从有了白牧风,就看护甚严,不许林家人与之单独相处,怕林家对儿子灌输了其他的思想,致使白牧风将来不愿意认祖归宗。
到了白牧风六七岁,他就跟老友韩啸天商量,让韩啸天把孩子韩逸文与白牧风送到一处,到就近的县城读书。
韩啸天是一个矿群的大矿主,一生没有娶过老婆,却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孩子。
韩逸文是他年轻时的情人所生的孩子,可惜这孩子命硬,生下地,父亲死了,韩啸天回乡见到情人的时候,那女子病入膏肓,临死托孤,把孩子托给了他。
后来矿上一对年轻夫妻双双遇难,他又抚养了那夫妻二人遗留下来的一个女孩。
他唯一的私心就是把俩孩子的姓氏改成了自己的韩姓。
他几乎把一生的爱都倾注在韩逸文和韩美梅的身上,虽不是亲生,却比亲生还要疼爱三分。这俩兄妹想要得到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他不能满足和达到的。
所幸兄妹俩并不是个贪欲心很强的少年,反而处处为父亲着想,不曾任性胡来。
因为矿上没有比较好的学校,便应了林子仪之邀,把孩子托给他,在明月村不远的小县城读书认字。
孩子上到高中,林子仪又多方打听钻营,竟在省城买了偌大一所房子,请了仆从数名,把三个孩子安置在省城,三个孩子去省城读书的时候,那里还不叫柳城,而另有其名。
后来改成“柳城”,竟完全是因为韩逸文和柳婄茹。后来,城变成了市,名字却依然没有改过来。
牧风从小就在父亲的安排下远离故土和亲人,现在已经马上大学毕业了,从小在外的日子让他的心有点变野了,对家乡明月村,并没有什么感情,对父母,亦感觉陌生。
牵引他的,是父亲的那个莫逆之交韩啸天的儿子韩逸文。两人从小堪称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个词好像一直是用在青年男女相爱的情况下,但是,用在他们两异姓兄弟身上,却也恰当不过。
因为从小就形影不离,两无猜忌,竟达到了心有灵犀的境地。
两人从高中时代开始,单独住在外面,过着公子哥一般的生活,只要学业过得去,长辈并不管他们其他的生活方式。
当然,在兄妹三人生活中的大部分支出,乃是出自韩啸天之手,都由林子仪打理罢了。
一切的故事,都从两年前两人到女校去找韩逸文的妹妹韩美梅,碰到了韩美梅同宿舍的女孩柳婄茹开始。
本来,两人以为这世上有了韩美梅,就再也没有别的女人了,亦常常叹息,最美丽的女孩子,偏偏是妹子。
但是,清雅温婉的柳婄茹跟韩美梅站在一起,丝毫都不逊色。
两人几乎是同一时刻爱上了这个美丽高挑的女孩子。
大胆的韩逸文当时就热烈邀请柳婄茹到自己的别墅去玩,因为当天晚上他和白牧风两个人准备了一个篝火晚会,庆祝韩美梅的十九岁生日,本来是瞒着韩美梅,准备把她接回家兴奋一番,谁知见到心仪的女孩,把计划抛诸脑后,直接说了出来。
柳婄茹拒绝的很巧妙:“男朋友马上来接我了,不能去,是美梅的生日,其实我是很想去的,可是今天是男朋友母亲的生日,不去就太不像话了!”
两个人顿时就像霜打的茄子,灰心丧气起来。
正在说着,柳婄茹口中的“男朋友”来了。
两人更加丧气了,那家伙,实在是配得上柳婄茹,那么高大,那么挺拔,那么有书卷味,满身都洋溢着逼人的气势。
柳婄茹介绍道:“安若素。我的未婚夫。”
“男朋友”两个字已经叫两个小伙子难受了,未婚夫三个字,更像一声闷雷。
两个人脸上原本就很勉强的笑容彻底僵住了。
安若素仅仅朝着韩美梅含笑点了点头,就带着柳婄茹飘然而去。
对于异性对柳婄茹投去那样的眼光,他太熟悉了,虽生气,也骄傲,谁让自己的女朋友这么出众这么美?
他决定,今晚要留下柳婄茹,对纯洁的柳婄茹动强有力的攻势,彻底拿下!虽然已经订婚,可是心里总还有些莫名的忐忑,虽不明白原因,但是还是决定先把生米做成熟饭,稳妥一些。
留下来的韩逸文和白牧风就好像末日来临,失魂落魄的看着他们离去,真恨不得把他们两人从中拉开。
突然,韩逸文双手紧紧捏住了韩美梅的双肩,声音颤抖的求道:“好妹妹,快救救哥哥,哥哥要死了。”
韩美梅吓了一大跳:“哥哥,你怎么了?”
韩逸文哭丧着脸:“我喜欢上这个女孩子了,我要她做我的女朋友,要不然,哥哥会害相思病病死的!”
韩美梅一向就很崇拜和热爱自己的爸爸和这个哥哥,虽然爸爸不是亲爸爸,哥哥也不是亲哥哥,但是,她就是愿意为爸爸,为哥哥去做任何事。
她马上跑出去,撵上柳婄茹他们,比比划划说了半天,然后朝楼上看着他们的哥哥挥挥手。
韩逸文一看有戏,慌忙拉着白牧风跑下来,恭恭敬敬请两人上了车。
聪明伶俐的韩美梅巧妙地坐在了那对情侣的中间。
一路上,白牧风郁闷的开着车,听着后面的动静。
韩美梅表现出对安若素极大的兴趣,一直在不停找话题与他谈话聊天,丝毫不给他和柳婄茹说话的机会。
彬彬有礼的安若素只好一一对答。
渐渐的,谈的性浓,浑然忘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柳婄茹已经在暗暗生气了。
柳婄茹当然有理由生气,什么男人呀?自己妈妈过生日,竟抵挡不住一个女孩子的邀请,答应先去参加韩美梅的生日聚会,然后再回家看自己的母亲,更何况,还是当着自己的面笑容满面的答应人家。
难道,自己的魅力就这么不堪一击吗?
韩逸文傻了一般,痴望着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孩的侧面,那卷卷的睫毛微微颤动,那浓密秀气的眉尖轻轻锁蹙,那翘挺的鼻梁似乎在倾述着千言万语,表达着对未婚夫的不满,那光洁的额头细瓷一般光滑白皙,如此之近却纤毫不露,脑后一大把漂亮的马尾在因为座位有点挤而坐的很直甚至有点前倾的后背披散开来,那么厚密,那么黑亮,欣长的脖子傲然挺立,腰肢纤细而双峰浑圆,真是人间极品,一定是天上不小心遗落下来的圣洁天使。
他下定决心,不惜一切,要让这个女孩投身自己的怀抱,做自己今生唯一的新娘,绝不能让她成为那个表面漂亮内里却纨绔的安若素的老婆。
韩逸文本身是个很帅的年轻小伙子,因为家境的富裕,造就他与众不同的气质,让他看上去总是那么豪爽洒脱,那么豪气干云的豪爽,那么潇洒不群的洒脱。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总像充满睿智和深情,他的眼睛让很多女孩子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可惜,没有他看得上的女孩,他总随身带着妹妹,让妹妹的美丽和妖娆来打退自作多情的女孩,让她们自甘形秽,自觉退出。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他除了呵护爱惜几乎没有其他感觉的妹妹,爱着的人竟然是自己。就是这份深爱和懵懂,使得妹妹为他断送了一生的幸福,换得了他拥有幸福和爱情。
他虽是公子哥,却没有交过女朋友。
这是他的初恋。
柳婄如让他怦然心动,一眼见到就一头栽进去,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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