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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盛发现自己差点钻进死胡同,赶紧转过了念头,开始想着找哪一本后世比较红的书来改变它的主人变成自己来的好。
《诛仙》、《昆仑》、《英雄志》······,这些就不用想了,一来自己虽然读过这些书,但也只是囫囵吞枣,有的只记得一个大概的脉络,有的干脆连主人公是谁都忘了,还写个毛啊。
至于后世的网络小说,他倒是看过N多,没有上千本也有上百本,也有很多本无论是大概脉络,具体的情节,还是作品中的人物,他都记得的作品。不过要写出来,不一定要能适应现在。
想来想去,周兴盛唯一想到的合适小说,是最后一个宗师级武侠小说作家黄易的作品。
嗯,就是黄易大神,就是那个一手开创历史架空、穿越题材的黄易,也是写了《寻秦记》、《大唐双龙》、《翻云覆雨》等经典大作的黄易。
之所以说合适,
一来,黄易的这些作品大多是他仈jiǔ年离职之后才潜心创作的,现在才八五年,这些大红的作品连影子都还没有呢,他可以写。
二来,黄易本身就是香港人,他写的这些作品一出来就是在香港,并且在香港爆红过。换句话说,黄易的这些作品是经过市场考验的,真写出来的话绝对没有失败的可能。
三来,这些作品周兴盛全都看过,记忆深刻。
这么多作品中,首先考虑的肯定是大红大紫的几部。不过再一想,字数太多的话也不现实,他的记忆还没有强悍到几百万字全都记得住的地步。
像《大唐双龙传》、《翻云覆雨》这两部就明显不合适了,特别是《大唐双龙传》,太长了。除非他得了穿越者的福利或者是脑子里有百度、随身带了个电脑笔记本。
字数差不多,又大红大紫的,最后就剩下了一个书名在周兴盛的脑海里:《寻秦记》!
《寻秦记》,这部开创了历史架空与穿越的大红之作。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做出了选择这本书的决定,是改编问题,改编成剧本然后拍成影视剧。
黄易的众多作品中,有多部改编成了影视剧,不过成功的貌似就只有《寻秦记》,古天乐版的《寻秦记》电视剧。《大唐双龙传》也改编成了电视剧,林峰和徐卓曦主演,不过投资虽然大,但结果是大扑之作,差点连底裤都赔掉。
周兴盛把《寻秦记》剽过来,肯定有所改变,他也不奢望经过他笔墨改动的《寻秦记》能够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但是,总有个奢望不是?要是成了呢?
这样想着,周兴盛决定,就这样吧,就把《寻秦记》给剽过来。
想做就做,向来行事干脆利落的他也不再想其它了,放下手中的报纸,翻箱倒柜,找来纸张和笔,铺在书桌上,这就开始了“创作”。
咳咳,即便周兴盛脸皮之厚赛过门板,这时想到“创作”两个字,也忍不住红了脸。
不过,记忆深刻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一回事。
刚要开始照着记忆写下去,他却发现,自己居然写不出来!
主角是“项少龙”。
情节是项少龙当白老鼠做穿越实验到了战国时代,可是时空机器发生了毁灭xìng的大爆炸,所有参与的科研人员均灰飞烟灭。项少龙则流落到两千年前的中国最动荡和变化急剧的时代里。于是寻找秦始皇变成他唯一的目的,只有成为当时时代的强者。最后,他看透一切,携美(纪嫣然、琴清、乌廷芳、赵致)随乌家到塞外居住避世。小说最后是项少龙的儿子项宝儿想改名为项羽。
中间细致情节是先到赵国,后到魏国,再到秦国,又回赵国,意外到齐国,最后一直在秦国,过程中斗智斗勇兼用二十一世纪见识泡妞。
这些,他都记得。
不过要写下去的话,他就写不下去了,因为记不住啊。配角太多了,从开始时候的美蚕娘,到之后路上遇到的白彝女、桑儿·····,之后的众多配角更是多不胜数,项少龙上过的女人就更别提了。一个个的写下去,他脑子里又没有百度,可以随时翻查,怎么写?
周兴盛顿时就囧了,一个字都写不下去。
“我擦,难道真的要自己开一本新书?或者,我将《寻秦记》简化试试看?”
周兴盛想了想,最后总算灵光一闪,突然一拍额头,笑道:“我怎么忘了这茬,原著配角太多了,那就简化它,把一些配角都删了,就好像古天乐版的《寻秦记》电视剧一样。”
第十八章改版的《寻秦记》
古天乐版《寻秦记》,两岸三地很多人都看过,是一部收视率超高的电视剧,TVB翡翠台在播放的时候曾创造过收视纪录。
后世内地互联网影音播放商PPS的官方网站上,港台电视剧的分类里,无论后来有多少新剧上传,这部电视剧的观影人数一直都是位列前排,前二十名之内。由此可见这部电视剧的强悍之处,算得上是一部经典之作。
周兴盛就属于这部电视剧的剧迷之一,观看的次数不下十次,隔个一个月一年半载的,没喜欢的电视剧电影看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将这部电视剧重温。可以说,这部电视剧每一集的内容、里面的每一个角sè、甚至每一句经典的台词,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只要一回想,就好像这部电视剧在他脑子里播放一样。
相对于原著来说,古天乐版《寻秦记》改编了很多,不仅情节改了,角sè也改了。比之原著来说删了很多不说,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人;有的角sè干脆都合并了,就像“琴清”和“纪嫣然”这两个角sè。
说实在的,这个问题,周兴盛很不爽,相信很多读者都不爽,就连黄易大神后来再采访的时候都表示,这部改编的电视剧他不喜欢,说:“原本挺看好古天乐的,谁知道拍出来是这样的,我不喜欢。”
不过不爽归不爽,但理智上还是能够清楚明白的,照搬照抄原著来改编,根本是不现实的问题,不说这样的改编根本行不通;就算改编成功,但角sè太多了,几百上千个,个个都是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配角,怎么可能一部电视剧去找几百上千个有演技的配角来演?
一来不现实,人没有那么多;二来投资太大,根本没人会投资,毕竟只是一部电视剧而已。
可以说,改编成电视剧后的《寻秦记》有缺憾。
不过,这点缺憾在读者看来是缺憾,在前世的周兴盛看来同样是缺憾;但放在这一世这一刻的周兴盛看来,这就不是缺憾了,反而是优势。
是的,就是优势。
角sè少好啊,这样写起来就不会太过于费力,容易写出来。
越是琢磨,周兴盛就越是觉得自己突如其来的这道灵光着实妙。原著太长了,角sè太多了我写不出来;但是角sè少,短小却jīng悍的电视剧版我总写得出来吧?每一集相就当于一个故事段落,写成一个章节,将一集里的内容全部展现出来,这不就成了吗?
古天乐版的《寻秦记》,总共四十集,也就意味着他只要写四十个章节就可以了。
角sè而言,就主要的几个:“项少龙”、“连晋”、“雅夫人”、“乌廷芳”、“琴清”、“善柔”、“公子盘”·、“乌堡主”、“赵穆”、“吕不韦”·······。大量跑龙套的,随便安个名字就成了,也不需要什么神情描写、xìng格描写什么的,淡化即可。
情节而言,一集就是一个情节,可以说非常好记,因为都记在了他的脑海里,一目了然,照着写下来就是了。
至于文笔?写流水账总会吧?照着情节写流水账,再加点每一集里面的环境描写,语言对白描写,就算写不成文笔流畅老道的好文章,写一篇可读xìng非常高的小白文还是能够写得出来的。
周兴盛可是知道,小白文不仅仅是未来写作的主流,也是任何一个时代民众最为喜乐见闻的一种文体表达方式。
写出来的东西,你不给大众去看,给谁看?不是卖给普通大众,你卖给谁去?不赚大众的钱,你赚谁的钱去?
而且,照着电视剧来写小说,一集一个章节,这也意味着它改编的时候毫不费力,是一部极其容易也很好改编成电视剧的小说。
写出来,赚点稿费之余还极有可能能被电视台买了去改编成电视剧,想出来的这个办法果真是面面俱到,如何能不令周兴盛感到欣喜?
至于说糟蹋原著,咳咳,关周兴盛什么事?反正他又不指望一书封神,也没指望真正往这方面发展。
“好,就这么办,就写部电视剧版的《寻秦记》,我倒要看看,这部电视剧版的《寻秦记》最后能不能成功,也看看我这个蹩脚作者的文笔功力到底如何!”周兴盛双手合掌一拍,下决定道,神情坚定充满着斗志。
提起笔,有了决定的周兴盛便开始了两世为人的第一次小说写作。
古天乐版《寻秦记》,故事xìng很强,整部剧集下来,首尾也连贯,情节衔接转换也很自然。虽然造型和台词有很多穿帮的地方,譬如说台词吧,剧中项少龙领队和连晋领队进行蹴鞠大赛的时候,公子盘和赵德在旁边下注,赵国太子公子嘉居然连“求神拜佛”都说了出来。
这是一个严重的BUG,一听就能够听出来。
“求神”没问题,但“拜佛”问题就严重了,战国时代,是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哪里来的佛?要到西汉时代,起于印度的“佛”才经过丝绸之路传到了中国。
但是,这些都无伤大雅,也无损这部剧集的jīng良。不过周兴盛知道,在创作的过程中,千万别把这也写进去了,不然非让人笑掉大牙不可。
第一集的内容算是个楔子,开头是秦始皇兵马俑出土,里面居然有个高科技的玩意,算是暗示了一下接下来会发生的穿越情节。
场景转换,来到香港,这时候主角项少龙出场,讲述他的爱情史,并且中间发生了一起狗血的英雄救美事件,麦长青饰演的炒股男炒股失败,用炸弹威胁李小超,项少龙凭借机智制服对方。
麦长青,也是TVB骨灰级的绿叶了,后来TVB剧《耀舞长安》中真正的“乔大人”就是他饰演的。
英雄救美这一幕有多狗血自是不必提,周兴盛唯一觉得不是滋味的是,麦长青饰演的炒股男最后因为炸弹失效而被抓,居然破口大骂道:“该死的河东佬,居然给我假炸弹,我以后再也不会和你们做生意了!”
是,这一幕是有喜剧效果,但是也没有必要把“河东佬”拿出来骂吧?傻子都能看得出,这表面是骂河东人卖假货,其实根本就是在歧视内地。
周兴盛不是河东人,但他和河东人一样,都是内地人。
其实,这又何必呢?都是中国人。虽然对97之后的回归有顾虑,但也没有必要这样拿内地来开刷吧?
这一句话,周兴盛是坚决不能写的,要改,就改成“王八蛋,居然卖给我假炸弹,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不歧视不偏袒,模糊过去就成了。要是他这个时候写了,未来等到他去内地投资做生意的时候,还不被人翻旧账啊。
如此,一边回忆,一边琢磨着,边写边改,周兴盛心中一片宁静,自觉渐入佳境!
:呃,为了**,大家一起来和谐。“河东”真实是“河·南”。
第十九章口气别那么大
快吃晚饭的时候,周兴盛也没有将第一章给写出来,只堪堪一半的程度。
实在是边写边改,要一个字一句话一个段落的去琢磨;又没有电脑,要一笔一画的手写,这个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周兴盛这才发现,在没有电脑的时代,搞文学创作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只是再困难,既然决定了,也开了头,断无半途而废的道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不过说到写作,周兴盛极度怀念起电脑来,五笔打字、拼音打字,各种打字方法熟练之后那叫一个速度啊,听说有猛人一个小时写作四五千字,比起他花费了半天的功夫才不到五千字的速度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想到这,其实电脑这一块,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还是发展成熟之后的互联网,可都是非常赚钱的行当。随便哪一个领域,他现在入行了的话,未来都能让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富豪之一。
由此可见,身为穿越重生众,赚大钱的机会多得是,只要解决了第一桶金。
周兴盛自然知道这点,他只是被困在了第一桶金上面。没有家里人的帮助,要白手起家赚属于自己的第一桶金,难度向来是非常大的,即便他身为穿越重生人士,脑子里满是未来赚大钱的项目。
“空手套白狼”他听说过,如今的他也有条件去搞这个模式赚自己的第一桶金,毕竟发家致富的点子在别人那是稀罕,在他看来却是萝卜白菜一样到处都是。但那是建立在良好的人品之上的,人品好,再有计划书或者好的创意,努力一点一般都能够成功。
就他现在的人品?擦,把全身几两肉卖了也没人会相信他。
砰砰砰·····
一阵敲门声响起,跟着门外同时响起了老弟周兴旺的声音:“哥,起床吃饭了,饭菜都快煮好了,就等你一个人!”
“好了,我知道了。”放下笔,周兴盛伸了个懒腰,随口回答道。
将桌上的稿纸小心的收好之后,他才起身走出了房间,去客厅准备吃饭。
老妈刘香梅正在厨房里忙碌,老弟周兴旺一边客厅一边厨房,帮忙端出碗筷和饭菜。至于老爸周运发,却是一反在茶餐厅忙碌的样子,优哉游哉的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报纸,正是他下午的时候买回来的《东方rì报》!
周兴盛眼睛一瞥,老爸正在看的版面赫然便是温瑞安的武侠专栏,《四大名捕》系列。
“这些报纸你买的?”听到脚步声,周运发不用回头都知道是他,不够到底是还在生他的气,问话的时候是面无表情。
周兴盛无奈一笑:“是我买的。”
周运发略微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不似说谎,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神sè,说道:“嗯,这就好嘛,没事就多看看报纸,也能增长点见闻,开拓一下自己的视野,对你还是很有帮助的。别整天惹是生非,闹得都进了几次医院了。”
“知道了。”
周兴盛点了点头,却还是忍不住说道:“昨天的事情并不是那个女jǐng说的那样,其实我是看见有人耍流氓,所以出手帮忙。谁知道那女的在那个女jǐng来了之后就跑掉了,以至于那个女jǐng就以为是我做的。”
周运发放下了手中的报纸,皱着眉头看了看他,神sè间明显的是不信,最后反问道:“这么说你是被冤枉的?”
“是,我是好心帮忙,没想到是好心没好报,反被倒打了一耙。”周兴盛毫不退缩的和老爸对峙,坚定的点了点头。
“这臭小子,以前一说谎就眨眼睛,现在都瞪圆了看着我,难道事情真的和臭小子说的一样?”周运发有些摸不准了,不过也没有轻易的相信他,而是转换了话题,不再说这事。
他问道:“啊盛,工作找到没有啊?”
“额·····,找什么工作?”周兴盛神sè一滞,有些不明所以。
“你不是打赌要一年赚回来五万块吗?你说找什么工作?”周运发不禁气道,他一见周兴盛的脸sè就知道他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自然气从心头起。
虽然说,一年赚不回来五万块的话,周兴盛就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帮忙,不能再想着去内地做生意的事情,他应该高兴才对。
但是,有哪个做父母的不想儿女成龙成凤?
一年五万块都赚不回来,这样的儿子不是无能吗?他这个当老爸的能高兴吗?
犹豫了一下,周兴盛刚要说话的时候,刘香梅从厨房里出来了,一手解开系在腰上的围裙,一边对他说道:“啊盛,要不这样,你去你舅舅那做事,只要能说会道,努力点,还是挺有前途的?”
“他行吗他?”周运发在一旁马上就泼冷水。
周兴盛苦笑了一声,这个老爸,一听到女jǐng说他耍流氓之后,对待他是和从前是判若两人。不过不得不说的是,周运发转移话题的功夫还是挺厉害的,一下子居然转到他的头上来了,猛不丁就问他找到工作没。
心里有些小感动,但更多的还是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和两老说他自有打算。
“怎么不行?我大哥和我二哥,不都这样过来的,从不懂到懂,不会到会,现在不也挺好的,一张口就是专业术语,一闭口就是成功人士派头。啊盛不会可以学的吗,反正是自家舅舅这里,外甥跟着舅舅学点东西那是天经地义。”刘香梅擦了擦手,走到饭桌边坐下,端起了碗筷准备吃饭。
“天经地义?那也要肯学啊!”周运发低声嚷嚷道,明显是说给周兴盛听的。
周兴盛眉毛一扬,问刘香梅道:“妈,两个舅舅做什么工作的?”
刘香梅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不过还是答道:“地产经纪啊,怎么了?”
“地产经纪?原来是卖楼的,怎么自己不去做开发商?卖楼能赚几个钱啊?。”周兴盛一怔,不假思索的道了句。
“几个钱?癞蛤蟆打哈气,你一辈子估计也赚不了你两个舅舅那么多的钱。”周运发没好气的说道。
“是啊,舅舅挺有钱的,卖一栋楼进账好几万,甚至十几万都有。”老弟周兴旺这时插嘴说了一句。
刘香梅略带无奈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啊,口气别那么大,别总想着好高骛远,人最重要的是要踏实。”
周兴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太过于想当然了。地产经纪,做得好,月入十几万是小意思,比起这个时候的他一文不名,那是好到天上去了,他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他的两个舅舅。
“咳咳····,吃饭,吃饭!”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端起碗筷就埋头吃饭,急忙遮掩了过去,也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刘香梅和周运发互相对视了一眼,颇觉无奈,自己这个儿子,xìng格还真是倔强,根本就听不进劝啊,心下想着也只能以后慢慢来劝道吧。
第二十章梁东发的问题
一连三天,周兴盛都闷头在家写着他的大作,周兴盛版《寻秦记》。除了吃饭上厕所,他是哪也不去,成了个真正的宅男。
无论是在读书的老弟,还是在自家茶餐厅忙活的老爸老妈,每个人都感到惊奇不已。无论他们什么时候回到家,总是能见到他,还真成了一个好孩子,改过自新了?
原本想问他这是干什么,不过周兴盛不说,他们也不好强问,只是心头的疑惑难解。
周兴盛没说这些,也不好说这些,毕竟还在写,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成功了还好说,脸上有光,没成功的话却先说了,那丢脸可丢大发了。
不过写作三天,倒是进入了状态,越写越顺畅,脑子里想的和笔下写出来的有了合二为一的趋势,再也没有了第一天开始下笔之时的眼高手低。
持续三天的写作,总共四十章的《寻秦记》,也写了五章了。别看只是五章,这可不是后世网文的一个章节才区区两三千字,他写的每一章,内容就是古天乐版《寻秦记》一集的内容,整整写了一万多个字,这还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jīng简过。不然的话,字数还会更多,不过那就显得不简洁明了,读起来有些拖沓了。
有的章节字数少,有的章节字数多,最高的写了一万六千五百个字,最少的也有一万两千个字。
五个章节,数一数,总字数超过了七万。
放下笔,周兴盛长出了一口气,背靠在座椅上伸了个懒腰:“三天手写了七万多字,他·娘的,这个速度也算是飞快了。”
在前世,周兴盛想到写作,特别是写作文,那叫一个痛苦啊,八百字就能让它叫苦连天了。没有想到的是,重生过来,居然能够闷头在家手写七万字的文章!这份毅力,周兴盛自己也不得不佩服他自己了。
琢磨着自己是继续写下去还是出去透透气的时候,门突然“砰砰”的被敲响了。
周兴盛一怔,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右手边的闹钟,还早啊,才下午两点钟。不论是小弟还是老爸老妈,这个时候都不可能回来,来的会是谁?
出了自己的房间,走到门口,刚要开门的时候,他却迟疑了一下,并没有立即开门,反而问道:“谁啊这是?”
“是·····是我!”一个哭丧的男声在门外响了起来。
周兴盛一怔,再透过门上的猫眼向外一瞧,立即看见了一个身型猥琐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外,样貌奇特,不是他家茶餐厅内的伙计梁东发又是哪个?
令他觉得不解的是,梁东发这会的脸上满是淤青,鼻青脸肿的,也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心下不禁有了些猜测,该不会是被人狠揍了一顿吧,是那个所谓的暴龙哥?
看了看,看清梁东发周围没有外人之后,他这才把门给打开了,说道:“是你啊,进来吧。”
倒不是周兴盛胆小,实在是他突然间意识到,那天晚上有人在属于他的地盘上召集小弟砍他,保不准就有人找上他家来砍他。不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里面就常常见到那些个社会大佬因为做事不密,随意开门的时候没有jǐng惕,结果被一拥而入的对手给活生生砍死的。
特别是利用熟人开门,对手埋伏在后面。就像刘德华、古天乐合演的《龙在边缘》,刘德华饰演了一位大佬,他的管家就是这样被对手给结果了,连老妈和儿子都被劫持了。
说起来有点吓人,有时周兴盛自己想想更是觉得心惊肉跳,要不然也不会急着洗底。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jǐng惕一点总是好的。
“好···好的,谢谢···谢谢盛哥。”梁东发结结巴巴的道了声谢。
两人进屋后,周兴盛招呼他坐下,问道:“喝什么?”
“不了,不了,我坐会就走,只耽误你盛哥几分钟的时间就好了。”梁东发急忙摆手表示不用,人也不坐下,只是有些焦躁的搓着双手。
周兴盛点了点头,不过还是给他倒了一杯水,这才坐下问道:“说吧,啥事?”
梁东发神sè一黯,显然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回答,不过还是忍不住说道:“盛哥,还是····还是暴龙哥的事,我实在是撑不住了。你看我这脸上,就是他们给打的。你说,我又不是还不了钱,只是迟一点而已,有必要这样吗?都下死手了·····”
一通的抱怨下来,梁东发是说得唾沫横飞,早前的疼痛这时也好像是消失了,一番话是说得顺溜无比。
听着,周兴盛原本还觉有些好笑,但渐渐的就觉得梁东发有些可怜了。都大龄青年了,还成天不是个事,跑去借高利贷没钱还被狠揍,混成这幅模样,要多邋遢就有多邋遢。
他不禁皱了皱眉,挥手打断梁东发的抱怨,说道:“行了,别抱怨了,你给我老实交代,你到底欠了多少高利贷?”
“就····就五千块钱。”梁东发神sè一滞,口齿不清的含糊道,神sè间有些躲闪。
周兴盛“哼”了一声,冷着脸说道:“就五千块,你玩我呢发哥?”
梁东发第一次和他说这事的时候,说发了这个月的工资之后就可以还债了。当时他还不觉得有什么,可过了一会之后仔细一琢磨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哪有欠了几千块钱的债就被人死命逼着还的?
现在梁东发又糟了这样的罪,想一想,整间事情就再也清楚不过了。要么梁东发撒谎了,要么事情有蹊跷。
而想到这,周兴盛心下一突,难道有人想透过梁东发来对付他?或者对付他家?
“没····”
刚要继续隐瞒,但在周兴盛冷然目光的注视下,梁东发想要脱口而出的隐瞒话哪里还能说得出口,也不敢再撒谎了,畏畏缩缩的说道:“原本,原本只借了五千块的,只是利滚利,后来就变成五万块了。盛哥你也知道,我哪有五万块啊,我就是个月光一族,身上从没有超过五百块的!”
这一次,他的神sè倒是没有躲闪了。周兴盛眉头一皱,难道是他想多了?
想了想,他突然多问了一句道:“追你债的人是谁?是暴龙哥自己还是他底下的兄弟?”
梁东发一怔,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见周兴盛没有纠缠他隐瞒具体欠账之后,总算是松了口气,但还是答道:“以前是暴龙哥的一个小弟耳屎钉来收账的,不过,不过现在是暴龙哥他自己来找我收账的。”
周兴盛心下一奇,暴龙居然为了五万块亲自追债,这不合常理啊。而且以前只是小弟出马,现在才换到自己出马,这又是一个不解之处。
“这他·娘的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琢磨了一会之后,还是猜不透,只是隐隐有了个猜测,不过最终还是对梁东发说道:“这样吧,你把暴龙哥给约出来,就明天中午,到时我陪你去。”
“好的,好的,谢谢盛哥了,谢谢!”梁东发大喜,语无伦次的谢道,甚至鞠躬致谢。
周兴盛摆了摆手,笑着没有再吱声。
第二十一章我自有打算
梁东发走后,周兴盛仔细想了一遍最近发生的问题,又琢磨了一下明天和所谓“暴龙哥”谈话的问题。
“暴龙哥”是“和胜联”的坐馆老大,按辈分来说和他这幅身体的老大刘东成是同辈。他之所以重生到这幅身体之上,说起来还真要感谢这个“暴龙哥”。要不是那个“暴龙哥”将原来的周兴盛一棍子给打得魂飞魄散,他也没有那么容易在醉酒死后重生过来。
只是稍微有些郁闷的是,这一棍子的威力太大了点,以至于原来的周兴盛魂飞魄散,半点记忆也没有给他留下。要不然,有着记忆,他目前而言的种种问题,他也就有了全盘的认识,容易想出解决的办法。
暴龙哥身为堂堂和胜联在湾仔的坐馆,居然亲自跑过来追梁东发区区五万块的帐,这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周兴盛想了之后很快就明白了过来,这暴龙哥一定有其它的目的,要不就是朝着他来的,要么就是朝着他家里来的。
不过,这个目的在目前而言应该是对他和他家里没有威胁的,要不然对方可以直接打上门来。
这样的话,他去见见也无妨。再者,他就是不去见,对方既然有了目的就肯定不会轻易放弃,到最后还是会找上门来的。
一静不如一动,主动上门反倒显得他很有诚意,对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有利的。
“既然有事找上来,那就去见一见,不管结果如何,事情总要解决的。”周兴盛眉头一松,心下渐渐有了思量。
下午的时候,他并没有写作了,写完一份三百字的大纲之后,他就仔细的看了一遍已经写好的稿纸,检查了一番,将其中的错字和读着不顺的句子进行了修改。修改好之后,觉得没有问题了,他便拿着这些稿纸,整整三十张A4的纸,叠齐之后放入了一份快递之中。
家里面并没有手机,并不能像后世一样,一个电话拨过去就有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拿快递。家里有电话,但也不能一个电话过去邮政局的人就会上门收快递。归根到底,还是要他亲自去邮局办理快递。
整理好所有之后,周兴盛就出了门直奔附近的邮局而去。
本来也就搭乘个公交的事情,只不过离《明报》的总部实在有点远,不如邮局来的近,最后只能舍远求近,也懒得奔波一趟了。
属于他自己版本的《寻秦记》,写好了前头七万字已经够了,足够递送到报社去进行审核并且连载了。当然,要连载就必须得审核通过,不通过的话连这份稿子就废了,报社也不会给他打回来。
其实,原本周兴盛也不知道八五年的香港有没有快递服务,不过一想内地九十年代就有了快递服务公司,甚至是私营的,就知道这个时候的香港要是没有快递服务,那可真是个大笑话了。后来在家里翻了翻,还真找到了快递单。
快递单上的送到地址,周兴盛写的是《明报》的通信地址。
香港只有一个《明报》,就是武侠小说大宗师金庸老爷子创办的的那个《明报》,以武侠起家,后经过金庸老爷子的远见卓识,渐渐成为了香港名报,甚至有了香港的《泰晤士报》之称。
如今,虽然金庸老爷子早已封笔不写,但以武侠起家的《名报》却并没有放弃武侠小说的连载,通篇连载、开作家专栏连载的情况还是经常能够见到的。只是比起通篇连载来,开作家专栏就少得多了。
香港其余报纸也会连载武侠小说,同样会开作家专栏,像《东方rì报》。不过这时的《东方rì报》是温瑞安的天下,他投稿《东方rì报》的话很容易并不容易出名。再有一个,《明报》毕竟是以武侠起家,在《明报》能够出名的话含金量就高多了。
就像后世某点,网文一大堆,大神一大堆,中神一大片,小神遍地走,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熬出头,成为新的大神,含金量可不是一般的高,号召力肯定是杠杠的。
更何况,《明报》背后还有着金庸老爷子这样一尊超级大神。在《明报》出头了,说不定还能结识金庸老爷子呢,近距离获得金庸老爷的指点,那可真是发大了!
周兴盛第一次寄稿子去《明报》,开设属于他的专栏肯定是奢望,只求不被咔嚓掉,能够通过审核在上面连载就行了。
说真的,他的要求真的不是很高,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一次是没出息了点。
不过没办法,重生后一直受打击,要求只能一直往下降了。
寄完快递,又不想在闷头写作三天之后还继续写了,一时之间居然没事做了。周兴盛想了想,从邮局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打道回家,而是去了自家的茶餐厅帮忙。
“哟,周大少你终于舍得出来了,我还以为周大少打算以后都当闷葫芦呢。”一见到他,店里面的伙计自然不敢和他乱说话,这句话是他老妈刘香梅说道,一脸的取笑。
周运发倒是没笑,而是问道:“饿了吧,我给你煮点东西吃,你要吃什么?”
“就吃云吞面吧,我喜欢吃。”
周兴盛脸上的尴尬这才没了,并且笑道:“在家里坐了三天,也是时候出来走动走动了,这不,我来帮忙来了。”
“帮忙?那好,去,看见那桌没,去收拾好那桌上面的碗筷去。”刘香梅笑了笑,转头看了一眼餐厅之内,随即便指着其中一张桌子说道。
“没问题。”周兴盛满脸笑容,挽起袖子就开始准备干活了。
刘香梅一怔,随即便欣慰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周兴盛这才松了口气,说真的,他还真有点怕这个妈,jīng明能干不说,又有普通母亲对子女的那股唠叨劲。争辩起来,他还很不是这个老妈的对手,最后总是被吃得死死的。这下终于没话说了,也着实松了口气。
不过晚上的时候,一家人刚刚坐下开始吃晚饭,她又说了开来,还是那个话题,要他去两个舅舅手底下工作,从事地产经纪。
老爸周运发虽然没有再说,也没有在说些气话,但神sè之间也能够看出,他对于刘香梅的这个主意还是心动的,也比较赞成他过去。
一番絮叨之后,周兴盛终于无奈了,碗筷放下,说道:“爸、妈,你们不用再说了,我不会去的,我自己已经有了打算。”
“打算,什么打算?”周运发也放下了碗筷,皱眉问他道。
“你不会要反悔吧?”刘香梅同时出声问道,不过她想的和周运发想的却不同,她想的是周兴盛不会是对于之前的五万块打赌想反悔吧?
周兴盛摇了摇头,说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怎么可能会反悔。至于我有什么打算,现在不好说,等过几天我自然会告诉你们的。”
周运发和刘香梅对视一眼,见他神sè坚定,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因此各自无话,继续吃饭。
一天的功夫,就这样忽忽而过!
第二十二章招揽你
(谢谢“没落的Boy”同学三张满分评价!)
第二天一大早,刘香梅和周运发刚刚出门,周兴盛还在睡觉的当口,门外就“砰砰砰”的响起了一连串的敲门声,没个消停。
开门一看,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梁东发。
“盛哥,我已经约好了,暴龙哥也答应了下来,地点就在谢斐道那边的一间茶餐厅。”梁东发也没有进来,站在门口张口便道,直接说出来来意。
“谢斐道?他怎么选这个位置,他这不是自找麻烦吗?”周兴盛神sè一怔,惺忪的双眼陡然间睁大了。
一般而言,各个社团都有各自固定活动地盘,除非是谈判的时候或是迫不得已的时候,绝大部分的时间是不会去别的社团的地盘活动,也不敢呐。进入别的社团的地盘活动,与自家社团关系好还好说,不好的话一言不合就是大打出手,引发出大规模的械斗。
“义安”和“和胜联”,原本就是两个不对付的社团,两者之间经常有械斗的情况发生。周兴盛之所以重生而来,附身到现在的这个身体之上,就是因为属于“义安”的周兴盛和“和胜联”的人马进行械斗,最终脑门开了瓢,一棍子打得魂飞魄散了。
暴龙哥身为“和胜联”在湾仔这边的坐馆老大,跑到属于“义安”地盘的谢斐道上来追债,这不是扯淡么?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根本是不可能的是,暴龙哥身为坐馆,怎么可能做这样没脑子的事情?这是越界,是犯了江湖大忌的,除非暴龙哥脑子进水了。
“我也不知道暴龙哥怎么选的谈判地点,只是他这样说,我哪里能有意见。”梁东发也是被暴龙哥给搞糊涂了,一脸不解的神sè,挠了挠头说道。
周兴盛无奈的摇了摇头,最后只能是笑了笑,说道:“行了,就我们两个人还谈判呢?这不是找死嘛。你等会,我洗刷一下,马上就好。”
说着,他将梁东发让进了屋子里,自己去刷牙洗脸去了。
“啊,就我们两个人啊?怎么不叫上兄弟们吗?”梁东发傻在了原地。
谢斐道西段,分域街。
一间规模不大的茶餐厅里,周兴盛终于见到了那位“闻名久矣”的暴龙哥。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暴龙哥并不是一副大块头,满脸胡子的粗鲁壮汉模样。相反的是,这位暴龙哥的长相和他的名号一比,也算是一朵奇葩了。就仅仅是那张狭长的猪腰子脸,就足以令周兴盛为之愕然,更别提八字的小老鼠胡须,鄂下也修剪出一小撮胡须了。
双方一见面,并没有火星撞地球,反而平淡如水,就好像是两个熟人再熟不过的一聚。
“哈哈哈····,周兴盛,你果然有胆sè,单枪匹马就敢来见我!”
一落座,暴龙哥就哈哈大笑了起来,神sè间满是赞赏,似乎对于周兴盛只和梁东发两人来见他非常佩服。但是随即,脸上就是一冷,yīn测测的责问道:“难道你就不怕我再次把你打进医院吗?”
周兴盛只是一笑,说道:“暴龙哥说笑了,大白天的,我怕什么?我想暴龙哥也不会光天化rì之下就对我动手吧?”
原先,对于和暴龙哥见面他还有些迟疑和畏惧,但这时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不知怎么回事,心中的那股迟疑和畏惧竟然消散一空,自然如意,能够很平静的面对一切。
他只能在心里暗想,或许这应该就是直觉吧,对这位暴龙哥所谓的直觉,直觉告诉他暴龙哥不会对他怎么样。
“好胆sè!”暴龙哥朝他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脸上重新有了笑意。
“过奖!”
周兴盛心下一松,跟着也不多说什么,开门见山的问道:“暴龙哥有事不妨直说,我想区区五万块港币,也不能劳动暴龙哥您的大驾,叫手下的兄弟们出面就成了。”
“区区五万块?好大的口气!”
暴龙哥神sè一怔,但随即就是一声冷笑:“蚊子再小也是肉啊,五万块?不少了。”
周兴盛皱了皱眉,并么有接这茬,只是一脸平静的看着对方,等待下文。
好一会,暴龙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脸冷然的和他对视着,神sè莫名。
“喂,老大这是在干什么?怎么不发信号让兄弟们上?”隔壁几桌,坐满了暴龙哥手下的兄弟,其中一个看着他们两人,不解的问道。
“是啊,这样看,有什么好看的,要我说,兄弟们一拥而上,他周兴盛就算再能?(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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