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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无语的是,和李如珠过招,最后更是以一种极其邪恶yín、荡的招数制服李如珠,并且以传说中的家法“打屁股”逼迫李如珠“臣服”了。
爽是爽了,只是,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是李如珠激发了他的轻微虐待症?还是李如珠这个人看上去就是一副被虐待狂的样子?
不过,这种感觉,挺爽的,他很喜欢。
想着想着,他似乎又想到李如珠的身上去了,身材、样貌,无不是百里挑一的优秀。其实,李如珠也是大美女一个了,而且对于他来说,似乎还是一位御姐?
“擦,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想女人了?就那个三八女jǐng,暴力狂,我怎么会想到她身上去了?还是我的征服**在作祟?”周兴盛很快就摇了摇头,决定不再想这事。再想下去,今天晚上估计都不用睡觉了,满脑子都是李如珠的影子,他会失眠的。
深深的吸了几口气,他终于是平复了自己的情绪,向家走去。
不过到家之后,他刚刚平复下来的情绪又起了波澜,擦,万奇雯这是赖上他了啊,不仅还在茶餐厅内呆着,而且就好像自己人一样,在茶餐厅内忙来忙去,端茶倒水,做得是不亦乐乎,比梁东发这些老伙计还要来得勤快。
“大哥哥,你回来了?”万奇雯一见到他,脸上立刻就有了笑容,蹦蹦跳跳着迎了上来。
周兴盛无语,叹了口气说道:“你还是别叫我大哥哥吧,我受不起,你是我姑nǎinǎi!”
万奇雯听了之后不说话,也不生气,反而发出了银铃的笑声,清脆悦耳。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像只猫咪。
“算了,这位姑nǎinǎi她爱怎么样就这么样。我是彻底没辙了。”
周兴盛摇了摇头,,决定不去管她,不过经过柜台的时候。老妈刘香梅并没有放过他,低声笑着打趣道:“儿子,行啊,把妹的手段有一套啊。看看人家小姑娘,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xìng格又温柔,做事又勤快,要我说啊,这样的媳妇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妈我是好喜欢她哦!”
“呃,妈,你就别添乱了。没影子的事别瞎猜。传了出去。我倒是不要紧,但人家小姑娘可不行,会毁了人家幸福的。”周兴盛无奈的说着,见刘香梅依然是一副不相信的神sè,心一横,又补充了一句说道:“而且。你儿子我已经已经有女朋友了,所以啊。妈,你就消停些吧。”
“你有女朋友了?我不信!”刘香梅没有扑过来问着他女朋友的问题。反而摇了摇头后说道:“除非,儿子你把你女朋友带回来,让妈亲眼看看。”
周兴盛这下子没话说了,老妈的jīng明还真不是他随便一口谎话就可以骗到的。因此刘香梅这话一出,他立即就哑口无言了。要真的再去找一个谎话圆谎,难道还真的去找一个女朋友带回家给刘香梅看啊?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学习学习杜纯《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也行。
可是,掉价啊,周兴盛不屑为之。
这番心思,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周兴盛也就没继续说谎了,转而开始在茶餐厅帮忙。
“盛哥,乌鸦哥刚才来过,说是找你有要事。”围裙刚刚系上,梁东发突然走到了他旁边,低声说道。
“乌鸦哥?”
周兴盛一怔,好一会才明白他说的是谁,只是,什么时候乌鸦也成哥了?不过他也没在意这个问题,只是问道:“乌鸦找我?什么时候来的?他有没有说什么事找我?”
梁东发摇了摇头,说道:“乌鸦哥两点钟的时候就来了,不过他没说什么事,只说找你有要事。哦,对了,他说今天如果没见到盛哥你的话,他会一直在对面的发记面馆里等着。”
“你怎么不早说?”周兴盛有些不满的说道,围裙也不系了,往梁东发身上一扔,说道:“帮我拿着。”
梁东发苦笑了一声,刚才你不是和万奇雯讲话就是和刘香梅讲话,我是想早说可是没机会啊?不过他不敢辩驳,而是立即伸手接过围裙的同时,应了声:“好的。”
“妈,我出去一会,很快就回来。”周兴盛和刘香梅打了个招呼,跟着就走出了茶餐厅。
刘香梅在后面喊了句:“都快吃饭了,你还去哪?”不过周兴盛已经走远了,没有回话,她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轻斥了句:“这孩子,还是这样毛毛躁躁的。”
发记面馆,和周记茶餐厅是老街坊了,过了街道就是,正好是斜对面。
两分钟后,周兴盛就走进了发记面馆。
一进去,他就看到不远处原本是坐着的乌鸦站了起来,朝他挥了挥手,大声喊道:“盛哥,这里!”
周兴盛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也不客气,径直在乌鸦面前的位置上坐了下去,开门见山的问道:“怎么样,乌鸦,有什么要事找我,还一定得今天找到我,不然就不走了?这事有那么重要么?”
乌鸦也坐了下来,听他问话,立即就朝他凑近了一点,挨着他肩膀低声说道:“盛哥,我听到消息,有人准备在九龙那边对付盛哥你,他们已经找到盛哥你在九龙那边的住处了。”
周兴盛心下狂震,头脑似乎都有些不够用了,也有些混乱了。
握着茶杯的右手,似乎也开始在了抖动,他左手按了上去,同时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平复自己躁动的情绪,问道:“消息可靠吗?”
乌鸦认真的点了点头:“完全可靠,是我一个很要好的兄弟听来的。”
躁动的情绪,开始缓缓平复,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与平时一样,又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是谁要对付我?什么时候行动?”
乌鸦的脸上立即有了一丝尴尬之sè,不过一闪即逝,随即就咬着牙齿回答道:“是成哥,不过不是他的人,他请了别的人动手,八一那天。”
“成哥?哪个成哥?”周兴盛语气里开始有了愤怒。
乌鸦狠声说道:“还会是哪个成哥?就是我们的成哥,刘东成成哥。真是没有想到啊,成哥居然是那样的人,连盛哥你都要对付,真他妈不是人!”
“没错,他不是人,他根本就是一混蛋!”周兴盛咬着牙说道。
第七十章先下手为强
做梦都想不到,乌鸦来找他,居然告诉了他这样一个消息,刘东成要对付他!
惊天霹雳?
瞠目结舌?
胆颤心惊?
周兴盛说不出来,他现在的心情是什么,唯一知道的,就只有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这事。
可是,他想象不出来,他早就说了要退出社团不说,后来更是渐行渐远,攀上大佬向胜的关系逐渐远离铜锣湾一带,为什么刘东成还想着对付他?
他是上了刘东成的老婆,给刘东成带了绿帽子?
还是他杀了刘东成全家,刘东成和他有杀父杀母的不同戴天血仇?
或者他曾经把刘东成暴打了一顿、狠狠的羞辱过?
想不透啊,想不透,周兴盛最后是彻底无语了,心里自然是烦躁得特别厉害,情绪里暴虐的因子立即就泛了上来,恨不得立即发泄一番,破坏**十足,很想将眼前所见到的一切都砸个粉碎。
“妈拉个巴子,我不去惹你,尽量躲着你,你偏偏要来惹我,想着要对付我,要置我于死地?我从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刘东成,既然你要对付我,那我就先解决了你!”左思右想,想不出对付的办法,最后周兴盛只能是将心一横,狠辣了起来。
他知道,刘东成这龟孙既然都现在都还想着对付他,不管什么原因,总是个潜在的威胁。
如果想着其它办法解决这事,譬如请人调解之类的,根本没用,因为这就跟在身边埋了一个不定时的炸弹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爆炸,然后把他炸个粉身碎骨,甚至还会祸及亲人。
唯有将刘东成给彻底解决了,才能永远消除祸患,一了百了。
这样想着,他看了一眼坐在他边上咬牙切齿痛骂刘东成忘恩负义的乌鸦。沉吟着问道:“有没有打听清楚,动手的有多少人?”
“总共有四伙人,人手大概有三十多个。都是平时能打的道上兄弟。”乌鸦面有忧sè的回答道,说到这忍不住劝他道:“盛哥,我看成哥这次是真的动真格了,三十多个兄弟。盛哥你再能打也防不住啊。我看,盛哥你是不是找耀哥或者哪位大佬帮忙说项说项?”
“说项?”
周兴盛冷笑了一声,没接这话,反而叹了口气,拍着他的肩膀。双眼直视着他,诚恳的说道:“乌鸦,谢谢你,你能来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我真的很高兴!”
“不用,不用,能帮到盛哥你,是乌鸦我的荣幸!”乌鸦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道。一脸的笑容。神态很憨,和先前的咬牙切齿截然不同的两个极端。
对于周兴盛,乌鸦是极为佩服的。
不提周兴盛以前在社团里的身手,红花双棍,敢打敢拼的勇猛;就说上一次他一开口,周兴盛立即就答应帮忙给他女朋友一个角sè。并且当天就搞定了。就为周兴盛的这份义气,这份爽快。他就已经佩服到五体投地了。
更别提如今的周兴盛,当红小说家、天才编剧、大佬身边的红人这些身份。哪一个,乌鸦他自问自己就算是再奋斗个十年八年的,也不一定能达到。他也想着,别说他了,就算是他们现在的顶头大哥刘东成,估计也是比不上。
于私来说,周兴盛是他佩服的人,第一个道上的大哥,也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
于公来说,周兴盛现在才十八岁,就已经比刘东成更有地位、更厉害了。用脚趾头想一下也知道,等再过几年,两人比都没法比了,刘东成就只有在周兴盛屁股后面吃灰的份了。
如此一来,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帮周兴盛都比帮刘东成来得实在,乌鸦当然懂得如何做选择。
再有一个,刘东成现在在暗了要对付周兴盛,而周兴盛是在明处防不胜防,情势很不妙。他这个时候帮忙,给周兴盛传递消息,无疑是雪中送炭。
反过来说,帮助刘东成的话,明显的有多余了,刘东成也没有安排他动手,无非是锦上添花罢了。
常来,雪中送炭都比锦上添花更加来得容易得到人心!
当然,这些问题乌鸦是不会去想的,因为他是个重情义的人,以前视周兴盛为大哥,终生就视周兴盛为大哥。他不想因为考虑太多的利益问题,因为他怕这会侵蚀他的情义,情义会遭到玷污。
“这么多兄弟,就只有你乌鸦一个人想到要帮我,其它的人一个个的,哼,别说传递消息给我了,恐怕现在就已经在摩拳擦掌,想着要怎么解决我了吧?患难见真情啊,乌鸦,你以后永远都是我的兄弟,以后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绝少不了你那一口。”怔怔的看了乌鸦一会,周兴盛感动的说道。
都这个时候了,乌鸦都给他来传消息,足见兄弟情义。
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获得这样的兄弟情义,他曾经以为这是不存在的。
社会上,真真假假,为了女人、为了利益插兄弟两刀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是一个拜金的社会,他从不奢望获得这样的感情,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这个社会上还有这样的感情。
他是真的感动了。
“盛哥,我?”
乌鸦刚要接口说什么,他挥了挥手,打断了他要说的话,笑道:“客气的话就别说了,反倒是我现在有一个忙要人帮,乌鸦,你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
乌鸦一怔,反应过来后立即答应道:“盛哥你说,上刀山下火海,不管什么忙,我乌鸦都会帮。”
“上刀山下火海倒不用,你也太夸张了。”
周兴盛笑着说道,同时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热闹喧天,人多嘴杂,可不是个说话的地方,于是站了起来说道:“这里不是地方,我们去外边说。”
“好!”乌鸦跟着站了起来,一同向外面走去。
只是心里有些奇怪,到底是什么忙。这么神神秘秘的,不能在这里说,要去外面说?
两人很快就出了面馆。一前一后的在街上走着。
走到一处僻静处,周兴盛看边上没什么人了,这才对他低声说道:“这事你知我知,千万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就算是你女朋友、你老爸老妈都不行,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乌鸦吃了一惊,怔了一会后,正sè道:“盛哥你放心。这事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否则的话让我不得好死。”
周兴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声说道:“我都要退出社团了,刘东成还不放过我,这口气,我实在是咽不下去。乌鸦你是个聪明人,相信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就算是现在我去找耀哥或者去找社团的前辈出面摆平这事。刘东成始终还是会对付我的。因为我就是他心里面的一根刺。说实话,我真的不明白,我周兴盛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他这么看我不顺眼,非要置我于死地不可?真他、妈cāo蛋的玩意!”
说到最后,他忍不住破口大骂了句,他始终是对于这事耿耿于怀。
虎无伤人之意。人却又伤虎之心。
或许,这些很好的验证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乌鸦有些愣神。但听到这,也有些挠头,不解的道:“是啊,盛哥,这事我也搞不清楚,按理说,盛哥你一直在帮成哥办事,成哥也没有理由要对付你啊?”
说到这,他其实还有一句还没说,你周兴盛是不是拿住了刘东成的什么把柄?不然的话,刘东成则么会一直盯着你不放?不过迟疑了一下后,这话他最后并没有说出口,他怕周兴盛会不高兴。
周兴盛无奈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后说道:“算了,不管他了,不管什么原因,刘东成既然不义,要置我于死地,那我也不能死脑筋等他来砍我,我也就只能不义了。”
说着,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狠戾之sè,低声吩咐乌鸦道:“乌鸦,你去帮我找个人,我要埋伏刘东成,钱不是问题!”
乌鸦身体一震,瞠目结舌的看着他,良久失神。
周兴盛的杀气之盛、之狠、之决心,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看来,这一次刘东成是彻底把周兴盛给激怒了,让周兴盛狠下杀手,决定不顾江湖规矩,直接买通杀手干掉他们的大哥刘东成。
找人埋伏刘东成,钱不是问题。
这话一出,周兴盛的意思是再也明白不过了,先下手为强,买通杀手干掉刘东成。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刘东成一死,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至于八一那天要对付他,刘东成都死了,还有谁会替一个死人卖命?直接一了百了,干净彻底。
只是,刘东成可是他们的顶头大哥啊!
一想到周兴盛连自己跟随的大哥都毫无顾忌的买通杀手干掉,乌鸦的心就是一阵颤抖,这是叛逆,是二五仔!
忽青忽白的脸sè,周兴盛看得分明,也清楚他心里的想法,不禁冷笑道:“刘东成既然要埋伏我,我自然也能埋伏他,难道明明知道刘东成始终要对付我,我还要放任刘东成活在这个世上?是,我曾经跟过他,他是我大哥,但是大哥也不能让我去死不是?凭什么?他凭什么?我周兴盛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更何况他刘东成是步步紧逼,我是步步退让,已经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了。我现在才找人埋伏他,已经是看在我跟过他的情面上了,否则的话,他早就死了!”
“一句话,你帮还是不帮?”最后,周兴盛双目逼视着乌鸦,冷声问道。
乌鸦神sè变幻,良久之后,他抬起头和周兴盛对视了一眼,一咬牙,狠狠的点了点头道:“帮!”
“好!”周兴盛脸上有了笑容,同时说道:“你先去找人,和那人谈,钱的问题不是问题,他说多少就是多少,我绝无二话!”
乌鸦深吸了几口气,点头说道:“等我的好消息。”
说完,他转身就走。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周兴盛长长的出了口气,微微有些失神。
第七十一章吴国美与乌鸦
吴国美最近过得很开心,走起路来都高兴地哼着歌,美滋滋的。
没办法,谁让她已经在她实现梦想的道路上跨进了一大步呢。
她的梦想是当一个大明星,唱歌也好、当演员也好、跳舞也好,只要能成为一个大明星,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她都没问题的。
当然,跳舞之流虽然也能出名,红一阵子,可是比起唱歌和当演员来说,成为大明星的几率是少之又少,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就算是那些个跳舞起家的大明星,也不是以舞蹈成为大明星的,而是在跳舞出名之后,转而唱歌或者转而当演员,最后才成为大明星的。
这就叫做“舞而优则唱”、“舞而优则演”。
只是单纯的跳舞,根本出不了头,只能在舞蹈界混混而已。出了舞蹈界,谁认识?没多少观众买账的。
而且,跳舞出名的艰难,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几率也是少之又少。
吴国美很清楚这点,因此刚开始的时候她就压根没想过自己要往先往这方面发展。
她刚开始想的时候,就只确定了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当演员,一个是当歌手。
不过,试过之后吴国美才知道,以她的嗓音,当歌手很难。
当时给她试音的那个老师就说了,嗓音没特sè,太普通了,而且她资质也不行,成为歌手的可能xìng就和水中捞月一样,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
刚开始被人这样打击,她自然是不服气的。
可是,去过很多地方试音,无论是谁。最后都是说她不适合唱歌,成为不了一个歌手。这样一来。她就不能不相信了。
最后,她不甘心也得逼迫自己甘心,于是无奈的放弃了唱歌的选择。
如此一来,要成为大明星的话,她就只有一个途径了,那就是当演员。
她去练舞,去保养,去瘦身,去美容,都是为了成为一个演员做准备。
当演员。她想过会很难。但没料到会那么难。无论她怎么努力,不光是她自己赔尽了笑脸,就连她家里人都赔尽了笑脸,始终得不到一个好的出镜机会。塞钱、走关系,最后也只得到了一些无足轻重的龙套角sè。
虽然。她也曾经有机会得到演重要配角甚至单独女一号、女二号的角sè,可是付出的东西却让她想也不想的就拒绝了,因为付出的是她的**。
她是向往成为大明星,她也不拒绝为了一次机会而出卖自己的**,但是,她同样是个聪明人,她不希望自己的**就这么轻易的就贱卖了。要出卖的话,也要卖个好价钱,凭她的条件。至少也得一部中等制作的电影吧?
现在好了,原本被她看不起的男朋友只是开了一次口,她想尽办法都都弄不到的机会就到手了。而且这个机会,还是非常之大,她以前想也想不到的。大导演王京执导,天皇巨星周闰发、五虎将之刘德桦联袂主演的大片《赌神》。她居然有幸参演,并且得到了一个女二号“刀仔女朋友”这个角sè。
王京大导演,她以前是求门无路,想求上门去给个机会都没有门路接触到的大牌导演。
至于周闰发、刘德桦,天,她到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居然有幸和他们两个合作演一部电影。
而想到这些,吴国美她对自己男朋友乌鸦的态度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恢复了以往的柔情蜜意,和乌鸦是处得如胶似漆。
她没有因为参演了《赌神》就抛弃乌鸦,转而去抱大导演王京或者是天皇巨星周闰发的大腿,因为她除了知道这些人的大腿她没有资格抱之外,她更加知道这一次的机会,全仗了乌鸦的帮忙,没有乌鸦开口,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个机会。
有现成的潜力股在自己袋子里,不把它抱紧了难道还去另求其它?除非她脑子进水了。
今天拍摄的时候非常顺利,镜头基本上都是一次通过,所以她早早的就离开了片场。
只是,高高兴兴哼着歌回到租房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的男朋友乌鸦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脸sè很严肃、很难看,一片凝重。
乌鸦坐在了沙发上,脚下更是一地的烟头、烟灰,手上还夹着了一根在默默的抽着,吞云吐雾,熏得整间屋子都是淡蓝sè的烟雾,刺鼻的烟味。
她眉头一扬就要发作,但还没开口,却先一步心下一奇,有些疑惑乌鸦今天是怎么了。
以她对乌鸦的脾xìng,她清楚的知道,乌鸦的脑袋里根本就是缺少一根筋,很难有事情能让他如此心事重重。说得难听点,除非是乌鸦家里死了人,不然乌鸦就不知道啥叫心事。
“你怎么了?”她慢慢的走了过去在乌鸦身边坐下,轻声问了句。
乌鸦没有反应,只是皱着眉头继续抽烟。
吴国美有些无奈,只能站起来开始打扫房间,自从开始朝着明星路迈进之后,她就变得不喜欢住的地方乱糟糟的了。
开窗子,扫地,擦玻璃,喷香水?,花了整整半个小时,吴国美终于将变得乱糟糟充满异味的屋子给收拾一净。
只不过,等她回头一看乌鸦坐着的沙发位置,一口气还没有舒完,整个人又憋住了。
乌鸦的脚底下,又是满地的烟头。
“乌鸦,你搞什么鬼?皮痒了是吧?”她杨眉怒道。
“你别管我,我烦着呢!”乌鸦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吼了句。
吴国美一怔,不可置信的看着乌鸦,这还是乌鸦认识她以来第一次吼她,要知道,即便他以前在外面生了闷气,回来后面对她的时候依然是一脸的笑容。别说吼她了,就算是大声说话乌鸦都不会也不敢。
“你有心事?”她走了过去,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知道为什么,乌鸦的大吼声,不仅没让她生气,反而隐隐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似乎是松了口气。
乌鸦沉默了一会,良久才迟疑着问道:“你说,如果有一件事非常危险,做了之后可能会被人追杀,但是吩咐做事的人是我的恩人,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说什么?你别吓我啊,振林?”吴国美吓了一大跳,惊慌问道。
“没什么,就是问问你,这事我该不该去做?”乌鸦脸上有着苦笑。
吴国美眨了眨眼睛,看了他一眼,最后沉吟着说道:“要看这个人是谁了,值得信任的话就没问题了,像你现在的样子,不拼一下,永远也出不了位。”
乌鸦怔了怔,随即长松一口气,看着吴国美道:“谢谢你,阿美,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第七十二章迪厅里的“贱货”?
乌鸦终于下定了决心,干吧!
道上混,无非就是一个搏出位而已,只有出位,成为大佬,才能真正享受到道上人物的风光。
金钱、美女,招之则来,挥之则去。
当小弟?永远只是跑跑腿的份,大佬吃肉,做小弟的能有一口汤喝已经算是不错了。
而要想搏出位,只有一个字:狠!
对别人狠,对自己也要狠,干脆果决,能下狠手,这样才能博得帮中大佬们的认同,赢得帮中兄弟的敬服,才能最终脱颖而出,成功出位。
乌鸦清点了一下自己的条件,虽然也在道上混了几年,身手也还不错。不过一来不够狠,二来没路子来钱,三来上面没大佬罩着,所以混到现在也只是个小头目,管理一个场子、半条街这样的最底层喽喽。
如今,好不容易靠上了周兴盛,虽然说周兴盛并不在乎社团的问题,在社团中也没有势力,不过周兴盛有能耐,很会赚钱,俗话都说有钱的是大爷,周兴盛很能赚钱,应该很快就可以成为一位具有很大能量的“大爷”的。
又恰逢周兴盛正需要人手的时候,他不拼一回,以后可就没有这样的好机会了。
而且他对于周兴盛的印象也是极好,知道周兴盛是个重义气,能提携兄弟的好大哥,因此他并不怕他如果出了事,周兴盛会不捞他出来。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那就是如果他拼了这一回,从而真正的靠近了周兴盛,得到了周兴盛金钱上的资助。那么他未来在社团的发展定然是一rì千里,很快就能够上位。
和谁都可以过不去。但就是不可以和金钱过不去。
和钱过不去?那是棒槌!
有了周兴盛金钱的开道,社团之内,他的地位必然直线上升。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周兴盛无意于混迹社团,也就意味着他在社团里发展的一切都是真正属于他个人的,他就变相的成为了周兴盛的合作伙伴。
周兴盛在明,他在暗,互不相干但却互相照应,如此一来,何愁未来的前程不光明?
“这几天我就不回来了。你自己小心点!”决心一定。乌鸦也不耽搁,站了起来后直接就推门出去了。
如今是争分夺秒的时刻,早一点干掉刘东成,他和周兴盛就早一点安全。
决心一下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已经和刘东成势不两立了,不是刘东成死就是他亡,他已经和周兴盛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
吴国美脸sè一白,慢慢的站了起来,她突然觉得嗓子有些干。她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的时候,最后却只是道了句:“你小心点,我等你回来。”
乌鸦身体一顿,没有反应。
好一会。乌鸦才开了门,走了,一句话也没有再说。
吴国美捂着嘴,眼睛里开始有了朦胧泪光。她虽然不知道,乌鸦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办,但也知道。乌鸦这次一去必然是危险极大的,甚至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
原本她很想阻止乌鸦,开口劝乌鸦别去,她虽然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爱乌鸦了,但是毕竟曾经在一起过,自然也是有着深厚感情的。
只是,一想到乌鸦如今的处境以及前途,再想想这一次乌鸦为什么去办事,她隐隐约约有了个念想,说不定今天这事,就是乌鸦人生路上的另一个开始。反正乌鸦现在就是半死不活的状态,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还不如拼搏一番!
危险是危险,但乌鸦是社团的人,进社团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进社团的风险xìng,进社团本来就是个搏命吃饭的行当,危险又岂能少了?社团和另外社团的争斗,社团内部自家兄弟的暗斗,这些争斗随时都有可能让乌鸦丧命,保不准什么时候就被几个人给埋伏了,然后一拥而上,直接用刀砍死。
这样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了,已经发生过很多起了。
别说乌鸦这样的小喽喽被人埋伏砍死,就算是“湾仔之虎”陈耀兴、“坐馆”刘东成这样在社团内排的上号的人物,以前也不是没有被别人埋伏然后砍死过。在桑拿城、在酒店门口、在路上、甚至是在家里,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埋伏。
既然搏与不搏都已经存在风险了,搏一回还总算有个念想。
吴国美考虑利益得失,于是最终不仅没有劝阻乌鸦,反而鼓励起来,她是一个很现实的女人。
凤凰迪吧,是乌鸦个人罩着的场子,也是社团安排给他的唯一一个场子,和他的五个小弟手下管。
这间迪吧看起来不是很大,大门位置只够两个人通过。
进去后,虽然有别有洞天的感觉,但熟悉之后也能够看得出来,这间迪吧真的不是很大,甚至可以说很狭窄。
唯一可以称道的,这间迪吧装修得还可以,设备亦或是服务条件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这个时候,迪厅里的唱片骑师正播放着劲爆的音乐,并且疯狂的嘶吼着,脸sè通红,青筋毕露,汗水四溅,发泄着自己无穷的激情。迪厅zhōngyāng,是一群疯狂哈皮狂舞的男男女女们;迪厅的左侧,是柜台位置,疯狂之前、疯狂之中、疯狂之后喝酒休息的地方。
唱片骑师,也就是后世所说的DJ了。DJ,全名“Discjockey”,翻译过来就是唱片骑师的意思。
迪厅的出现,要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了。
当然,第一次世界大战全球都还处在了一个娱乐粗糙之极的时候,迪厅远没有现在这么疯狂。充其量,迪厅里面只有一些节奏强劲的音乐,后世的DJ也只是幕后的节目主持,就好像新闻广告主持一样。
可以说。那个时候的迪厅只是歌舞厅。
1972年出现了一首真正意义上的“DISCO”音乐,是野樱桃乐队的一首歌曲“PlaythatFunkyMuisc”。那个时代。DJ的功能开始增加,演唱、音乐制作、主持等等,不过还不能称之为DJ。
到1981年,霹雳舞的时代来临,DJ才开始由幕后走向前台,在迪厅里挑选并且播放各种适合的音乐给客人们听。
到现在1985年,迪厅的乐趣已然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地步,播放音乐、跳舞、喝酒,集舞厅、酒吧功能于一身,对于寻求刺激的男男女女们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也初见风靡世界的雏形。
当然。这个时候的迪厅,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后世的迪厅相提并论的,后世的迪厅已经发展到了全胜时期,各种风格的音乐层出不穷不说,搓碟手法更是越来越不可思议。也更加的容易引爆人的激情,让人们趋之若鹜。
角落里,乌鸦独自一个人喝着啤酒,看着迪厅里面蹦蹦跳跳的男男女女们,略微有些失神。
换做平常,他这个时候早已经在场子里痛快的跳上一番了。不过现在,他没有这个心情,他已经找了好些人,不过都没有路子可以找到他要找的那种人。以前他只是单纯的为社团卖命。揍人砍人,他从没有试过这样yīn狠毒辣的事情,陡然接触,他实在是没有路子,也没有经验。
略微失神,他不是后悔。而是有些担忧。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找人,会不会惹来怀疑,要是为此惹来了刘东成的怀疑和关注,那一切就棘手了。
砰!
啤酒瓶炸响爆裂开来的声音,陡然在他不远处响了起来,玻璃渣子四处飞溅,掉在地上发出铃铃叮叮的清脆声。
即便劲爆音乐的声音涵盖全场,没几个人听得见这些声音,但一直沉浸在事情当中的乌鸦却清楚的听到了。
乌鸦抬头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就见离他两个座次远的地方,三男三女坐在沙发椅上,一个男的手上拿着剩下的半截啤酒瓶,脸上充满了邪意的怪笑;而在六人的外围位置,这时正站着了一个瘦弱的身形的男子,年岁不过二十,身体微微有些佝偻,头发上、脸上全是玻璃碎渣子,血液横流!
很明显,那手拿着半截啤酒瓶的男子用啤酒瓶直接从那个瘦弱男子的脑袋上敲了下去。啤酒瓶破碎,瘦弱男子头部受伤。
乌鸦微微一惊,再看那瘦弱男子,却见他脸sè不然,似乎被啤酒瓶开瓢也不以为意,不过微微颤抖的身体和紧紧握着的拳头,无不显示着这人心底的愤怒。可是,令乌鸦纳闷的是,这瘦弱男子似乎有什么顾忌,没有还手不说,反而任由那用啤酒瓶敲他的男子大骂,甚至都被那男子用手指戳着太阳穴来骂。
是个男人,都会揍他丫的!
乌鸦转头看了看,见自己的小弟瘦猴就在边上,于是向他招了招手,指着那瘦弱男子问道:“瘦猴,这人是谁,脑袋都被开瓢了,居然连手都不还?”
瘦猴颠颠的小跑了过来,他显然是知道实情的,想也没想就回答道:“大哥这几天没来可能不知道,这家伙是个贱货,只要肯给钱,任你打任你骂,他绝不还手,事后也绝不报复,就算是被你打死了也没关系!”
乌鸦听得是瞠目结舌,整个人都呆滞了,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样的奇葩,任你打任你骂,只要给钱,生死无论,绝不报复?
不过,反应过来后,乌鸦稍微一琢磨就有了猜测,这事肯定有隐情,这人肯定是急需用钱,又找不到别的办法赚钱,所以才想出了这招。可是,这哪是赚钱啊,这根本就是送命,再怎么样厚的身体本钱,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啊。
等等,想到这的乌鸦突然心下一动,或许这事要应在这人身上?
第七十三章要赚钱的孙国兴
孙国兴是内地游泳过来香港的,属于偷渡客。
广东人,刚到香港没有多久,和他一起偷渡来的还有他的亲弟弟孙国盛。
“1979年,那是一个chūn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chūn雷啊唤醒了长城内外,chūn晖啊暖透了大江两岸???”
一首吹遍全国大地的浓情之歌,唱响了内地改革开放的大浪cháo。
深川,是第一个改革开放的城市,也是一个试点市。
原本,身为广、东人的孙国兴,因为不甘于平凡所以出来工作,人生的第一站应该是在深川的。而事实上,他第一站也是到的深川。
只不过,刚和弟弟孙国盛一道来了深川,没有多少经验的他们工作没找到不说,反而被人给骗了,不仅身上的钱全部骗走了,就连他们两个人都给骗走了,被骗到了一处封闭的工地厂房里关了起来,位置偏僻,极不好找。
同时被关着的,除了他们两兄弟之外,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加上他们两个,人数居然超过了二十人,整整二十五个人。
和被关的人聊了几句后,孙国兴恐怖的发现,他们这些人的结局都将会是血淋淋的,不是被卖去云贵地区、三角洲地区这些地方当矿工,就是去是奴隶工,逼着干活,就像古代修长城似的,生死无论。
对于死,孙国兴并不畏惧。
他虽然只是个农民,没有见过多大世面,但得益于他以过世的父亲的教导,他重情重义,胸有热血,响当当一条汉子,顶天立地。不就是一死嘛?人总是会死的。反抗不了最后被逼死也是一死,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是,他死了不要紧。他不能让弟弟孙国盛也跟着一起死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家中父母、亲人早逝,老孙家就只剩下他们两颗苗。两人又没有成亲,如果他死了。弟弟孙国盛活着,不要紧,老孙家的血脉还可以由弟弟孙国盛延续;但是弟弟孙国盛和他一起死了,他老孙家可就真正的断后了,他想象不出来到了黄泉路上该怎么和老父亲交代。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父亲、母亲过世之前,是怎么样拉着他的手叮嘱他要他照顾好弟弟孙国盛的。
不行,绝对不行!
孙国兴于是反抗了,在周密的策划下,他开始鼓动被骗来的二十几人同他一起反抗。
兴许是骗子们认为这个时候的国人很软弱,稍微恐吓威逼一下就会老老实实的屈服,竟然在关押他们的地方根本没有组织起多大的守卫力量。所以暴动反抗之下,孙国兴他们一行二十几人居然成功了。成功的逃脱了囚笼。
可是。诸葛亮都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更何况是他孙国兴一介匹夫?
一行人的逃脱之旅开始的时候是很成功,可是将要成功之时却发生了意外,骗子们追了上来,他们大打出手。
弟弟孙国盛今年才十五岁。人小力孤,如何是人高马大的骗子们的对手?
他孙国兴虽然已有二十。但自小条件差,营养跟不上。也是身体瘦弱力气小之人,同样不是骗子们的对手。
和弟弟一样,孙国兴也被打倒了,骗子们拳打脚踢,将他和孙国盛打得遍体鳞伤。
而眼见弟弟受伤,孙国兴终于是红了眼,随便往地上一抓,抓到什么就往骗子身上砸去。最后,不知何故,他抓到了一根钢条,钢条的两端都是尖尖的就像一支长枪。胡乱砸下,长枪似的钢条一砸一个洞,骗子们的身体全被他砸出了一个血窟窿,从前面能看到后面,血流如注,全部倒在了地上。
孙国兴终于是杀人了,而且一杀就足足杀了十个人!
余下的骗子们见他魔神似的,全部吓得逃了,他们安全脱身了。
不过,清醒过来的孙国兴明白,他和弟弟孙国盛也该逃了。虽然骗子们都是骗子,都该千刀万剐,但是也不能就这样让他全部杀了吧?
身无分文,又身无长物的孙国兴,不想死,也不想坐牢,于是就带着弟弟孙国盛一起逃了。
国家这么大,逃到哪里都能被抓到,唯一可以逃的地方,孙国兴想到了香港。
就这样,孙国兴带着弟弟孙国盛一起,偷渡来了香港。
原本以为,来到了香港,只要小心一点,吃苦一点,他们还是能够过上安稳rì子的,说不定一有机会还能发财。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厄运再一次找上了他们,偷渡到香港的第三天,孙国兴就痛苦的发现,弟弟孙国盛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
不仅高烧,开始了胡言乱语,有时候还不停的喊疼,哭天抢地,不停的在地上打滚。
孙国兴隐约知道点原因,遭受了一顿毒打,又拼命的游泳偷渡到香港,不?(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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