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帝国 第 9 部分阅读

文 / Run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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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耀华被那个士兵押着穿过工厂,走进东边的密林小道。林耀华忐忑不安的在林子里穿行了足有一里路,突然眼前一亮,从密林里钻了出来。林耀华一愣,眼前却正是金窑磨坊边上那个砸矿石的大石台,原来这兵工厂竟然有小路和金窑想通啊。林耀华欣喜若狂,既然回到了金窑,那么十之**不会被关小黑屋了。林耀华不等士兵的示意,一路小跑的往东边小院冲去。那押着林耀华的士兵一看嫌犯逃跑,立即紧张的张弓搭箭,箭头朝地,追着林耀华向东跑去。

    林耀华跑到了小院,却发现院子里没人,而那条狼狗却死活不让林耀华靠近院子,看样子欧冶竟然不在金窑。林耀华一阵郁闷,无奈之下,只好转身去炉前找到荣头,而那个士兵手持弓箭紧紧跟着,一步不离。到了东炉,找到荣头,经过荣头好说歹说,这士兵才将信将疑的收起弓箭,转身从来路回去了。

    “我说大华,你怎么跑到箭作坊去了?那地方一般人是不能进去的。管的可严着呢。”荣头看那士兵走的远了,才扯着破嗓子故意压低声音说道。

    “我早上来的时候迷了路,莫名其妙的就跑到那边去了,哪儿想得到这密林里面竟然还有那样一处所在。”

    “嘿嘿,你可别小看这片林子,名堂可多着呢。”

    “哦?都有些什么名堂?”

    “呃~,没什么。这个,早上祝融大人叫今儿个再开一炉生铁,你看今天炼些什么?”

    “今儿个炼几样工具,你先炼铁,我等会画个砂范的图纸给你,铁炼好了浇到新砂范里,多出来的铁就留着炼钢。对了,你这里有纸笔没有?欧冶的院子里有狼狗,我进不去。”

    “哎哟,我这里可没有纸笔。你等会,我叫我儿子带你进去。荣炎~,荣炎~,快过来,带你大华哥哥进东院,你大华哥哥要画图纸咧。”

    “唉~,来啦!”

    林耀华回到院子,一会功夫就画好了一张砂范的图纸,叫荣炎带去给荣头。这个砂范,是用来铸一个铁范的。其实,就算欧冶今日没有叫荣头炼一炉铁,林耀华也会铸一个铁范的。一是要检验这个时代炼铁的质量,能否达到铁范的要求。二是可多次使用的铁范如果代替了一次性的砂范,那么大炼钢铁也就成了建炉最好的理由。至于第一个铁范做成什么,林耀华却早有打算。从复活到现在,林耀华在欧冶家主事只吃大米饭,而对前世喜欢吃的面却一筷子都不动。这个时代的面粉都是用石磨磨成的,石磨的碎屑崩裂后掺进了面粉中,那面条吃起来直硌牙。虽然欧冶一家人都吃的津津有味,可对于吃惯了前世细腻滑嫩面条的林耀华来说,这掺沙子的面条实在是难以入口。为了能吃到可口的面,林耀华决定在没有风选、筛选、磁选工艺产生之前,做一个不掉渣的钢磨。因此这第一个铁范,自然就是钢磨盘的铁范。

    打发走荣炎,林耀华又伏在桌上画起图纸来。林耀华在来金窑的路上早已打好了腹稿,一张张图纸飞快的从林耀华手中飞出。大小各一的两把钢凿,一把一尺长的钢锉,一把三寸的剪刀,还有一把五寸长的匕首。一个时辰后,林耀华已经全部完成。去石屋将图纸交给荣头后,才去吃午饭。午饭后,石屋的铁锤已经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林耀华走进石屋,那钢磨的铁范已经浇铸进了砂范,砂范并没有敲碎,整体放在墙边冷却。林耀华蹲下来,一点一点轻轻敲开砂范,仔细看这铁范的表面。青黑色的铁范表面还算光滑,沙眼较少,质量还算不错。林耀华满意的点点头,转身离开了闷热的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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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冶画好脚踏货车的图纸,已经过了申时,看看天色不早,竟是半刻也不停,立即叫花乃备车回金窑。欧冶美滋滋的看着手上的图纸,仔细看了几遍,找不出什么毛病来,才卷好揣在怀里。这车子在沈城一定会流行开来,沈城大街小巷都是青石铺路,每日里小宗的送货不断,正需要这种运输的工具。远的不说,就说那大宗庙每隔一日分发的肉类,经常都是半只鹿、一只狍子之类,正是扛着嫌重,拉车嫌少的,以至于很多人都是凑上一个礼拜才用牛车往家拉上一次。为此,大长老还曾经专门发过一次牢骚,让大宗庙里大大小小的长老主事们将血淋淋的肉从办事的房子里都拎出去。只是好久不长,没过多久各堂各殿就又开始在角落里堆起血淋淋的肉来。如果自己这车子造出来,肯定会受大宗庙各堂各殿的长老们的青睐,到时候说不定这钢都不用拿出来展示,建炉的事儿,就能直接获批了。

    日头已经偏西,金光撒在沙洲,映的成片的沙洲变成一片金海,分外的耀眼。眼看着天色渐晚,欧冶忙催促花乃加鞭,加速向金窑驶去。

    第027章 柔情似水

    日头已经偏西,金光撒在金窑,林耀华坐在石屋前,用水磨石磨着一把钢凿。林耀华拿起钢凿,用手指摸摸刃口,感觉已经颇为锋利。凿身光滑,连一个沙眼都没有,刃口被金色的阳光照的雪亮,泛出慎人的寒光。林耀华洗净凿子上的泥,将凿子宝贝似的捧在手里,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不知是陶醉在凿子上那闪亮的银芒里还是石屋传来的那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中。

    林耀华扭扭酸痛的脖子,一件一件的拿起地上已经磨好了的工具。大凿子刃口宽一寸,入手沉重。小凿子趁手,刃口比小指略宽。钢锉一尺长,已经订好了木柄。锉纹是没淬火前用钢匕首一点点砍出来的,虽然不均匀,显得粗糙。刚才试过锉最硬的青铜工件,都刷刷的掉粉,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一把一尺长的钢匕首,刃口磨的雪亮,已经装好了木柄,还用皮条漂亮的缠出几朵花来。最后是一把剪刀,林耀华觉几样工具里这个是最实用的。方才试过,连剪铜皮都没多大阻力,更别说剪皮革麻布了。林耀华抓着剪刀,咔嚓咔嚓的空剪着,心里一阵乐,前世比较流行的发型是什么样的来着?

    正乐着,几个大汉提着钢捶从石屋里走了出来,林耀华忙跳了起来,问道:“造好了?”

    “没有。”几个大汉一起摇摇头。

    “没造好?那怎么不打了?”

    一个大汉往石屋里指了指,小声说:“石砧碎掉了。”

    林耀华跑进石屋一看,半尺多厚的大石砧竟然碎成了五块,两指头宽从中心呈放射状的碎纹宣布了石砧的报废。林耀华看了看台上只打造了一半却仍隐隐发红的锯片,心中一阵气苦,看来这木锯今天是别想做成了。算了不等了,有这几样工具也差不多了,或许够说服欧冶去向大宗庙申报建炉的了吧。林耀华摆摆手,从石屋出来,找了条皮绳往腰里一扎,将凿子、钢锉、匕首和剪刀一样一样别在腰间,跨上自行车,急急忙忙的骑着去了。

    从金窑出来,进入了林间小道,林耀华有点心怯。这片林子稀疏,小路众多,再走错可就不好了。不如背对着太阳穿过林子,上了河边的大道再向南走,那就准错不了了。想到这里,林耀华拐过车头,顺着沉阳从林间透射的方向,用力的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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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剩下一抹余晖,映的天边的云彩好似炉膛里的炭火一样,红彤彤的。欧冶跨进了东院,驱走兴奋的又蹦又跳的狼狗,挨个房间找了起来。每个房间都没人,林耀华不在东院,也许在东炉吧。欧冶抽出怀里的纸卷,轻轻的放在桌上,刚要铺开,却发现桌上已经摊了几张画好的图纸。凿子、锉子、剪子,甚至还有一个犁头。欧冶一拍脑门,对啊,钢可以制成这些个工具啊,建筑需要开石的凿子,以往用青铜做,顶多用上一天就要打磨。可是钢制的凿子,恐怕用坏了也不用再打磨了吧。整个夫余每月得敲烂多少青铜凿?恐怕不下万把,仅此一项,每月至少可少开四炉青铜。还有锉子,以往锉箭头,每二十个箭头就得换一把锉,每月光熔掉没了纹的废锉就得二百多把,如果用上钢锉,每月至少能省出五百斤铜来,又能少开一炉。尤其是这犁头,以往每年冬天至少得造四千至五千具犁头。今年夫余新败,大石郡的百姓北迁,农部打算来年春天在春城外围开荒两千倾,月头工部才下来今年冬季造八千犁头的任务。新地比较硬实,开荒可不是一般的费犁头,如果换上钢犁开荒,那今年顶多造六七千犁头就够用了吧。这钢如此坚硬,恐怕钢犁一辈子都用不烂吧,那以后每年都能少开三百炉了。三百炉啊,这简直就是利族利民的大好事啊,大宗庙还不得喜翻了天去?亏得林耀华能想得出,我怎么就想不到这好办法。

    欧冶抓起下面那几张图纸,一路小跑的来到东炉,跑进石屋。荣头正指挥着几个壮汉将碎石砧抬出去,一间欧冶,连忙打招呼:“呦,祝融大人来啦。”

    “华仔呢?怎么没见到他人?”

    “走了啊,大华刚走一炷香的时间。怎么,您没碰见他?”

    “别忙活了,今儿炼了一炉铁吧?荣头,吃了饭就启炉,晚上连夜开工,咱炼上一炉钢,打几个小件。”

    “祝融大人,铁就放在墙角上,还没冷呢,随时能熔。可钢的活咱今晚打不了了,石砧碎了。”

    欧冶这才看到几个大汉正抬着几块碎石往外走,原本厚重的石砧却已经不存在了。欧冶气苦不已,再往墙角望去,看到一个足有三尺见方,锅不像锅、鼎不似鼎的大铁块,一咬牙,对荣头说道:“启炉启炉,咱晚上启炉,就在地上打,先打一个钢砧出来。”

    明月当空,繁星满天。欧冶抱着那条被林耀华说成是钢刀的刨刃,从东院里出来,往石屋走去。三四十斤的钢刨刃颇有些沉重,欧冶抱的两臂发麻,实在坚持不住,只好将刨刃杵地上,透一口气。稍事休息后,欧冶弯腰将刨刃往上一抽,抗在肩上,直起腰,定了定神,深嘘一口气,才甩着胳膊往石屋走去。

    月光映在刨刃上,散出一片雪白的光芒,撒在欧冶那不算瘦小的背影上,倒显出几分大侠的气势来。

    欧冶还未进屋,就闻到一股浓郁的油香,倒像是林耀华做的那种炸鸡腿的味道。一进屋,就看到四个大汉正用木杠将平炉上的一缸滚油抬下来。地上用湿漉漉的泥灰砌起了一个宽三尺半、长六尺,差不多有半个小腿高的池子。池子里放着一块三尺宽五尺长,通红通红的的钢砧台。大汉们一发喊,将满满一缸滚油倒在钢砧上,钢砧刺啦啦的爆响起来,爆出一股白烟。白烟瞬间便向上翻滚而去,熊熊烈火却从钢砧上方半尺处隔空燃烧起来。大火散发的热度逼得大汉们退开了一丈。几个大汉还没消口气,荣头却在一旁催着大汉们从平炉上抬第二口缸。

    连着往池子里倒了四缸油,滚油才漫过钢砧三寸许,油面却还离池子外沿至少有五寸。油在池中剧烈的翻滚,不时的扑出一团火焰,从池子上空一尺来高的地方燃烧着上升,直到一人高时才熄灭,快的像燃起时那样的突然。欧冶隔着油看到钢砧仍然泛着红色,忙叫大汉们将旁边的一缸冷油也倒进池子。池子里掺了冷油,却依然翻滚,只是池子上方不再冒出火来。

    欧冶微笑着,将肩上的刨刃卸下来给荣头,然后说:“这块钢熔掉,等会打上几个工件。呵呵,这砌池子炸钢砧的法子是谁想出来的?”

    荣头笑的一脸麻子都快掉了下来,扯着破嗓子吼道:“祝融大人,我们找不到那么大的缸来炸钢砧,我小儿子荣炎就想出了这么个法子。其实就算有那么大的缸,恐怕也承受不住这三四百斤的钢砧。”

    “嗯,不错。”欧冶捋着胡子赞道,“我看咱们今后倒是可以专门砌个池子,专门用来炸钢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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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当空,繁星满天。林耀华吃完韩秋水单独为他做的晚饭,悠悠闲闲的靠在木椅上想起心事来。这欧冶究竟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呢?也不知撞了什么邪,我回家欧冶就去金窑,我去金窑欧冶就回家,三番五次的折腾,总也撞不到一块。现在有了钢凿、钢锉和钢剪刀,说服他应该不难吧。干脆,明儿个我不走了,就在这小院里等他,看他回不回来。

    这时,林耀华突然听到院子里响起了“仆”“仆”的声音,心下奇怪,于是走出院子看个究竟。只见白起坐在院子西边,手里抓着一个球,扔给三丈外的木恩,木恩接住,再扔回给白起,两人正来来回回扔的不亦乐乎。林耀华一拍大腿,这两个家伙简直太他娘的有才了,如果其中一个人手里带上皮手套,另一个人再拿根棒子,不就是原始版的棒球么?木恩看到林耀华走出来,立刻把手里的球扔了过来,想把他神仙哥哥也拉入这有趣的游戏。那球缓慢的朝林耀华飞过来,林耀华看也不看,一伸手,将球抓了个正着。开玩笑,想当初咱在前世也算练过,拿棒子打都不成问题,更别说用手接了。林耀华将球在手里一抛一抛的,阴笑着望向了白起,正想着要不要投个curvebll来阴上他一把,却发现这球又大又不圆,太不顺手。林耀华拿起球仔细一看,立即骂起娘来:“我说你两个吃饱了没事干了吧?小的不懂事,大的也不懂事啊?真是的。”说完,抓着球,骂骂咧咧的朝院子外面走去。

    白起和木恩一看没得玩了,一轰而散,找其它的乐子去了。

    林耀华在院外的坡顶的土坎上坐了下来,心疼的擦拭着手上的木埙,还好没被那两个家伙摔坏,否则非跟他两个急眼不可。林耀华望着浓浓的月色,想起自己前世的时候一起和妻子看月亮的情景,不觉有些伤感。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月光却依旧那样皓洁如玉,那样美。可自己那未出世的孩子,后来却不知怎样了。不过自己都不知道在永冻液里冻了多久,地球都再次重生了,少说也得几万年吧。如此算来,恐怕自己的几千代子孙也都早已成灰了吧。想到这里,林耀华轻叹了一口气,拿起木埙,轻轻靠在嘴边。

    一曲《竹苑情歌》悠悠响起,和缓抒情的古韵中带着淡淡的伤感,轻柔哀怨的曲风随风飘进了秋水的耳中。韩秋水像被勾了魂似的,柔着碎布飘至林耀华的背后,脸上不知不觉竟流下两行晶莹的泪珠。

    乐声嘎然而止,林耀华察觉到了背后的人,转头一看,秋水正泪汪汪的看着自己。林耀华连忙招手,拍拍旁边的土坎,让秋水也坐下来。韩秋水擦去泪水,心里向小鹿撞钟般咚咚直跳。华哥哥让我坐在他身边啊,他是想让我陪他么?他说他的家乡很远很远,永远都回不去了,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好可怜啊。他想家的时候就要我陪他,他是不是喜欢我呢?

    林耀华手里握着木埙,心想,秋水妹妹怎么哭了?会不会是有什么伤心事?会不会是自己的乐曲勾起了她的伤心事呢?其实这《竹苑情歌》并不算得悲伤,只是这木埙音色空旷而悲鸣,就算吹《大拜年》也会带上一股哀怨的味道。秋水妹妹怕是有心事,被这木埙的声音感染,确是悲上加悲了。这倒是吹个什么曲子好呢?如果把这空旷是音色拉长,吹出细如流水般的感觉来,会不会好些呢?

    林耀华抿了抿嘴,轻轻捧起木埙,细柔而流畅的乐声响起,一首《柔情似水》(TenderLikeWter)仿佛涓涓细流般从木埙中流淌出来。韩秋水听着那柔若无骨的埙声,心情渐渐舒畅,身体也“柔若无骨”起来。柔美的乐声拨撩着秋水的心扉,那润物无声般的淙淙细流似乎能将严冬的寒冰也融成泠泠秋水。

    韩秋水听得心情越来越舒畅,身子也越来越倾斜,慢慢的抚着林耀华的肩头,轻轻的拨落粘在林耀华肩上的一根枯草,温柔的靠在林耀华的身上,慢慢的阖上了双眼。林耀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埙声中,对秋水柔软的身体竟毫无知觉,依然忘我的吹奏着。

    昏浊的浓云慢慢飘向雯月,蓉蓉夜色中,两个朦胧的背影紧紧靠在一起,冉冉的融进浓浓的黑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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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林子里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鸟叫。欧冶将连夜赶制的钢凿、钢锉和两把钢犁头仔细的用一整块刮毛的鹿皮卷好,扎紧皮绳,轻轻放进车厢里。这才揉揉熬的通红的双眼,跳进车厢,催花乃赶车。

    “师父,咱去哪儿啊?”

    “沈城,大宗庙。”

    第028章 狼箭之难

    晨曦中天边泛起淡淡的薄晦,在蛋黄色的阳光中正渐渐的散去。秋日清晨的丝丝凉意,也随着太阳的升起而逐渐的消隐。

    林耀华穿着一身酱色的鹿皮衣裤,伸着懒腰从房子里走出来。今日林耀华一睁眼,就发现床头整齐的叠放着一套新皮衣皮裤,这身皮衣裤都是用上好的鹿皮仔细的刮薄,浸了油,精心烫烙过,入手柔软却平整光滑。这上衣有些类似前世的夹克式样,袖口和下摆都收紧,衣领很大,翻起来可以挡风。皮裤则高腰低裆,小腿收窄,也颇有些时髦的味道。想来这是秋水让娬十娘给做的了,难得秋水妹妹这么细心。近日天气逐渐寒凉,穿麻单衣早晚时却有些凉了,穿上这身薄皮衣却正好适合。这娬十娘的手艺还真不错,不但衣裤合身合体,做工细腻,式样也颇具风格。这套皮服就算穿到前世去,也不会过于寒碜。林耀华轻轻拽了拽衣襟,望着刚越过柴房的太阳,颇有些得意的神色。

    身后的门吱呀一声,白起一跳一跳的出了房门。

    “哈哈,大华兄弟,你这一身可真帅气,比沈城的长老还帅。”

    “哦?沈城的长老很帅么?那些老头子平时穿什么?”

    “长老可未必都是老头子,嘿,虽然大部分是老了些。他们每日去大宗庙的时候可是穿的丝绸官服,冬天是长袍,夏天是坎肩,春秋的时候是穿太昊正装的。那太昊正装小立领子只有一寸,肩膀垫的平平的,前襟八粒牛骨扣,上下平平整整的,别提多帅了。哎呀~”

    白起说的起劲,手也挥舞了起来,一只脚站着不稳,险些摔倒。林耀华赶忙上前扶住,责怨的说道:“你小心着点,腿还没好呢,再伤着你这辈子就别想站着撒尿了。”

    “没事没事,我醒得,摔不着。要不你帮我把我的拐棍拿来,就放在床边。”

    林耀华走进白起的屋子,看到床边地上躺着一根六七尺长的弯曲木棍,想必这就是白起所说的拐棍了。林耀华心里微有些自责,昨日还想着给白起做个轮椅,一忙起来却把这事儿给忘到脑后了。这根弯弯曲曲光光溜溜的破棍子抓又不好抓,靠又没法靠,能帮得了白起多大忙呢,要不是打算等欧冶回来,倒不如去金窑打把锯子,做个轮椅出来。不过,自己实在不那么擅长木器,这轮椅想着简单,但在没有趁手工具的情况下,真要是坐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还不如回头画个图纸,找千山郡的木匠去做好过。

    林耀华提着棍子出来,把棍子递给白起。只见白起将棍子弯曲的一头顶在肩上,两手抓紧棍子中部,一支一支的走了起来。看着白起只能用一边的肩膀着力,行走颇为费力,林耀华微微叹了叹,转身去柴房提了把斧子,走出了院子。

    林耀华出了院门,径直朝西边山谷走去,一边走一边寻思,轮椅暂时做不出,做对双拐还是绰绰有余的,起码昨日打的钢匕首就正好可以用来削木头。不一会,林耀华走到了谷外的林边。这里往北都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大多是笔直的松树,也有不少多叶多枝的树,林耀华却叫不上名字。林耀华选了两跟一寸粗细、丫叉的位置又非常合适的树枝,举着斧子砍了下来,削掉已经有些发黄的树叶和多余的枝杈,剥去树皮,抗在肩上走了回去。

    林耀华回到院子,将木头仍在井边,在井沿上坐下来,拿起一根木头用钢匕首削了起来。钢匕首经过林耀华昨日的打磨,刃口非常锋利,指头粗的枝杈都是手起刀落,几乎没什么停顿就径直削掉。

    白起方才见到林耀华一声不吭的走了出去,本就奇怪,不一会却见他扛了两根木头回来,更加奇怪,因此就对林耀华的行为关注了起来。这会看到林耀华一刀一刀的削着木头,心里有些好奇,不知这林耀华到底在做什么。当白起慢慢注意到林耀华削木头的速度时,脸上的的颜色逐渐从好奇变成了惊奇,连忙抗着弯拐隆咚隆咚的挪了过来,问道:“这匕首是什么材料?怎么这般锋利?”

    “这是钢。”林耀华一边答道一边将匕首递给了白起。林耀华看着白起眼珠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心里微微得意,脸上也有些炫耀的神色,心里暗咐,就知道这家伙会有这么一问。

    白起接过匕首,看那匕首长约一尺,刃长三分有二,表面有一丝丝的细纹,光瓒雪亮。栋(刀背)不足二分,薄如铜锯。把手以匕镡分隔,长三寸余,木衬外面紧紧的缠着皮条,粗细合适,又不容易脱手。整把匕首约摸四两重,入手较轻,刃重而把轻,抓握非常顺手。白起右手握住匕首,在左手四指上轻轻一划,指肚上立即出现四条血痕,接着一条血线立即将白起的左手和井沿连接起来。林耀华大惊,扔掉手里的树枝连忙扯衣襟,却发现往常的麻衣变成了皮衣,扯了半天也没扯烂。然后一阵手忙脚乱,慌慌张张的朝房里跑去。林耀华一阵自责,都怪自己没说清楚这钢匕首锋利到何种程度,白起也是,真不愧为白痴(粤语读“痴”字很像普通话的“起”字),竟然用自己的手试验。

    白起像是没有任何察觉一般,仍一脸惊奇的把玩着匕首,一时用拇指摸摸刃口,一时又在空中挥舞两下。

    林耀华抓着几张大元纸和一条麻布条跑了出来,扯过白起的大手,用纸吸干鲜血,将一块干净的大元纸折成几层,包住白起的四指,再用麻布条缠好绑牢。这才对着白起大骂起来:“你真是只猪,你干嘛用自己的手试刀刃?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白起呵呵一声傻笑,答道:“用你的手试我怕你不干,只好用自己的。”

    林耀华一阵气噎,说不出话来。

    白起爱不释手的抓着匕首,小心的向林耀华问道:“大华兄弟,这个匕首送给我行不行?要不我跟你换,我用十张豹皮跟你换怎么样?”

    “行,有什么不行的,就送给你了,豹皮你自己留着吧,再说了,你有豹皮么?”

    “呃~,这个,等我腿好了,你要多少豹皮我都给你弄来,熊皮虎皮都不在话下。”

    “算了吧,我还是少造点孽吧。不过你现在得把匕首给我用用,我得先把拐杖削好啊。”

    “啊?你削的是拐杖啊?给我用的?为什么这个形状的?”白起疑惑的递过了匕首。

    林耀华拾起树杈,一边削一边说:“这形状不比你那根破棍子好啊,这个丫叉撑在腋下,抓着这个把手,两只手一边一个,你就变成三条腿走路的了,哈哈。”林耀华说完淫荡的大笑起来。

    “大华兄弟,你刚才说这匕首是什么材质的来着?这种材料贵重么?”

    “这叫钢。这钢现在是很贵重的,不过只要冶炼的方法得当,就可以大量生产,以后应该会比铜要便宜一些。不对,如果大量冶炼的话,不但是这钢,就算铜也比现在要便宜的多的多。”

    “哈哈,那样的话,战士们可以大量的装备这钢匕首了。”

    “是啊每人配一把绝无问题。钢匕首算什么,要是大量制造钢箭镞和钢刀,对战士们的战力绝对提升不止一个档次。”

    白起想了一会,摇头说道:“这话我不赞同,青铜箭镞已经足够锋利,更锋利的箭镞顶多在偷袭时会有些优势,更容易杀人无声息而已,但在攻防战中却无多大用处。事实上,在出征前,很多力气较大的战士都会可以的将箭镞磨钝,不但能增加箭射入敌人身体时的冲力,还能解决箭支容易透体而出的问题。至于刀,也就在狩猎中有点用到,战争中是没什么用处的。”

    “哦?竟然会这样?箭支穿透敌人身体不是更好么?还有,刀可砍可劈,实在是杀戮利器,为什么战争中没用呢?”

    “战斗时往往都是骑射,节奏很快,箭支透体而出,被射中之人往往还在马上,意志坚强者只要忍住伤痛,短时间内还是有战力的。但如果箭镞较钝,箭射中敌人时,冲击力较大,敌人往往会向后仰翻,容易落马。在马快速跑动的时候落马,摔也摔的七荤八素了,再加上箭伤,敌人往往意志崩溃而失去战力,更何况落马后还极易被其它马匹踩伤踩死。至于刀,在战斗中基本用不到。翿只有在近战时才有用,但近战时战斗的节奏和战果非常不可控。要知道,战士的性命是非常宝贵的,所以战斗中极力避免胶着近战,怎么会舍去马速度快和骑射远攻的优势而去近战呢?”

    “这里打仗都是骑兵么?难道没有步兵么?”

    “步兵有啊,不过都是用于防守,沈城南边的海河关,还有峪谷郡北边的顶子关,都驻扎了很多步兵。正是因为有这两关,虽然大石郡只是个空郡,孤竹人也不敢占驻,只能退回到葫芦谷去。这两个关只要各有一营步兵把守,就能不惧千军万马。”

    “步兵只用来守关么?平原战中不会用到步兵么?”

    “也有,但极少,即使在平原上调用步兵,也是在无关可守的情况下用做防御。步兵基本上是配备短弓和镰矛,待敌人冲击过来时,先是用短弓射两轮箭,然后将镰矛杵地,倾斜向前,抵御敌骑的冲击。接着是混战,用镰忍削马腿,敌人落马时便用矛头刺敌。如果用刀,怎能抵御战马的冲击?可能一刀还未砍出去,早已被踏成肉泥了。况且战马和战士的身上都有皮甲或者藤甲,钢刀再锋利恐怕也难以对战马造成致命伤,还不如矛头刺的效果好。”

    林耀华一阵疑惑,前世里的历史剧和小说里很多情节都是讲刀盾组合多么多么厉害。做为百兵之王的刀,竟被白起说的一文不值,亏自己炼钢出来首先想到的便是造钢刀,真叫人沮丧。不过白起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或许在前世镭射枪横行的时代,那所谓的刀剑棍之类都是影视虚构和小说刻意夸大了的吧。那么,在这个时代,如何能提高战斗力呢?林耀华虚心的向白起请教:“那么,在战斗中,有那些方面是制约战斗力的地方呢?”

    “箭,箭的数量极大程度上制约战斗节奏。每个战士最多只能挂两壶箭,一壶两打,一共四十八支。往往战马与敌骑交锋半里、最多一里地时,全部的箭就会用完,战士就不得不撤回了。”

    “怎么会只能带两壶箭呢?马那么大,一匹马两个人都能坐的下,前后都可以带箭啊。”

    “箭壶只能挂在马肩,左右各挂一个。马肩前面再多挂一个箭壶,就会挡马腿,影响马的跑动。而后面是要挂马搭子的,要携带水、干粮、药品、火镰、绳索等诸多杂物,如果挂了箭壶,那这些东西放哪里?”

    “马搭子的后面不能挂箭壶的么?可以挂马臀上啊。”

    “马臀上挂箭壶的话壶底没办法缚住,在马跑动的时候箭壶会颠簸的飞起来,恐怕还没等对上敌人,箭壶里的箭就都掉光了。而且箭壶挂的太靠后时,取箭就很不方便了,那样的话多带几壶箭又有什么意义呢?恐怕还没等将箭取出,敌人的箭已经射穿你的身体了。不过,事实上在突袭的时候,战士往往会卸掉马搭子,在后面多挂两壶箭的。”

    林耀华大约明白这个时代的战争的方式,基本都是骑射对骑射,和前世的战争是绝大的不同了。在前世,士兵都是坐在大后方,叼着香烟、吹着空调,跟玩电子游戏一样操纵着机器人,前线打的再激烈再残酷,对士兵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烂掉一个机器人大不了换一台继续。即便是偶尔有需要真正的战士出动,那些战士也个个武装到了牙齿。林耀华想象着前世新闻里那些战士的形象,头戴虚拟成像头盔,身穿全是口袋、挂满了东西的防弹服,外罩外骨骼型的机械战甲,手持镭射枪,背上大背囊,猫着腰,像个贼一样快速的移动。林耀华突然从前世那些士兵的形象中捕捉到了点什么,却又想不到自己忽略了什么,一时沉思起来。

    第029章 钢凿之利

    院子里静悄悄的,白起眯着眼睛享受着晌午那暖洋洋的阳光。林耀华一边思考着描述的“现代”战争理论,一边刷刷的削着拐杖。突然,院外一声马咴打断了林耀华的思考,只见一个矮壮的汉子从院外走了进来。

    这人给林耀华的第一印象就是壮,虽然个子不高,最多五尺多点,但胸部的肌肉隔着麻坎肩都能看出棱角来。林耀华从复活以后,所见最壮实的人恐怕就算是白起了,但白起较高,几乎到自己的耳朵,所以看起来健壮的比较优美,和前世选美冠军差不多的感觉。可眼前这人,比白起矮半头,腿脚的粗细却和白起差不多,甚至臂膀似乎还粗过白起,因此整体上看起来显得壮的不成比例。这人肤色有些黑,颈上挂着一串骨头牙齿串成的项链,大臂上箍着一个寸许宽的青铜环,铜环紧紧的勒进肉里。臂上的肌肉透着一股金属和机械般的力量,仿佛随时能将那铜环撑爆一样。这时,一个黑白条纹的马头探进了院门,向内张望,林耀华也立即明白了眼前这人是谁。

    “哈哈,季熊,今儿个怎么有空来?你不是说要给姬家雕石马么?”

    “唉~,我那婆娘不给我打酒,只好自己出来打,顺便来看看白领军。我没酒可雕不出东西来,更何况那石马要雕成真马一般大小,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咦?我婆娘做的这身衣裳原来是给这位兄弟做的啊。呵!这位兄弟穿上还真帅气啊。”

    白起正待说话,突然,清脆的蹄声响起,那匹斑马轻幽幽的走了进来,走到白起身边,那头轻轻擦着白起的肩膀,极其亲昵。白起轻轻拍了拍马颈,说道:“我还以为大马不恋主呢,没想到小白还有点记性,哈哈。”

    林耀华听着大马这俩字一阵别扭,脱口说道:“干嘛不叫斑马,非要叫大马这名字呢?”

    季熊一听,立即插嘴道:“斑马?斑马这名字更贴切啊,哈哈,白领军,比你起的大马这名字好多了,嘿嘿,这种马以后干脆改叫斑马吧!”

    白起倒没有介意,说:“斑马就斑马吗,是形象些,嗯,就斑马吧,哈哈。”

    季熊也走到井边,在井沿上坐下,继续和白起聊道:“对了白领军,你还记得当初在绥城练兵的时候,因为不敢上马而被赶回家的那个吉鹿么?这小子现在不单是敢上马了,还在大孤村养马出了名,专给沈城供马。我前几日去千山郡碰到他了,他说想要将这斑马跟其它马配种,看是否能养出集合两种马优点的良马来……”

    “不是早试过了么?小白根本就不受孕,上次从肃慎的卢老头那里弄来的那几匹大马,嗯那个斑马不是也一样?一匹都没受孕,还要试?”

    “那些个全的母马,小白也是母马。吉鹿说了,拿斑马做种马的话兴许能行。吉鹿打算用斑马分别跟驌骦马、通古斯马、熏育马、羌马配种,看能有点成果不。这不,这小子打算明年夏天去逮马,到时候还得白领军你来驯马啊,别人可都没那能耐。”

    “我驯,要我的命啊。你得告诉他逮也得逮马驹啊,大马可没法驯,驯到我累昏过去它都不累,我可不干。”

    “没问题的,吉鹿驯了一堆狗,还驯了两头长毛大猛兽,到时候把斑马追累了再驯,肯定轻松的多。”

    “什么?他驯了两头长毛大猛兽?不会吧?那个也能驯?”

    “嗯那,说是前几年去南边碰巧掏了一窝崽子,到这第二代了才驯成……”

    “……”

    “……”

    林耀华看那俩人聊的欢,半天插不上嘴,就开始仔细的继续削起拐杖来。林耀华将顶端的丫叉尽量削圆,回头绑上皮以后不至于太硌腋窝。中间的把手留下三寸长短,等削好也缠上皮条,就不至于滑手。林耀华一边削着,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听边上这俩人闲聊。这俩人聊来聊去,竟又聊到了刚才战斗时带箭壶的话题上来,只听季熊说道:“……那不可能,最多也就四壶了,再多的话也没有意义。射完四壶箭 ( 文明帝国 http://www.xshubao22.com/3/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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