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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血芝
作品相关 《霸途》作者创作手记
《霸途》原名《黑途》,曾用名《江湖》。
《霸途》的创作灵感,来自高中时的一次和老师的斗气。当时,我们学到小说的创作。但是,为了准备高考,老师在这部分只是匆匆带过,并且布置我们写一篇短篇小说就完事。在课堂上,我开玩笑地说,我说要是不写短篇,写中篇,那老师会抽出时间来看吗?
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说,“只要你有这个能力,就算你写的是百万字的长篇,老师也看完。”
当时我们老师给我们的作文时间只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当我把四本作文本,将近3万多字的中篇交给老师的时候。全班的同学包括老师都惊呆了。后来,我的那四本作文本开始在班里传看。而我的同学事实上也成了《霸途》的第一批读者。
当然,那时侯写的东西和现在的《霸途》还是有了很大的差别。但,可以说,那篇作文是现在的《霸途》的根本。《霸途》就是在那篇作文上发展起来的。
我一直是一个比较会幻想的人。所以,不可避免的,《霸途》中也出现了很多YY的场面。
在高一的时候,因为某些主观原因,我曾跟着一大帮朋友混过一段时间。虽然因为混,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但是我没有后悔,这段经历,让我终身难忘,还有那时候的那些朋友。这也是我能在大学后提笔重写《霸途》的主要原因。
到了高二,我开始学习,并且上了重点大学。这让当初所有很鄙夷我这个小混混的人都很是惊讶。但是,人生,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有可能。
其实,《霸途》只是我向往的,但是又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我是个比较爱寻求刺激的人。但是,我有过那些经历,小说中的那种生活,我不能追求,也没法追求。毕竟我还有父母,我还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几句话,或许从下面几句话中,大家能看出我的真正性格。我是一个会把自己埋地很深的人。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还有我最好的几个生死兄弟,恐怕没人能真正了解我。
“若是有缘,水与火可以相融。”
“一手握着爱情,一手握着宝剑,从残局中突围,刀光剑影。金戈铁马,依旧是傲视沙场的霸王锐气。英雄,即使落寂也伟岸依然。”
“沉默并非是死寂,我想也许是另一种人生的豁达。”
第一篇 高中两年
第一篇 高中两年 引子 龙凤佩之传说
龙凤佩之传说
世间万兽,龙王凤后。龙飞凤翔,万物称臣。相传,盘古使神斧开天辟地,继而耗毕身之力顶天,立地。最终精疲力竭,与世长辞。但,他的遗体并没有消失,继续留在人间福泽天下。
其左眼变成明日,照耀大地;右眼变成浩月,给夜晚带来光明;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点缀美丽的夜空;四肢和身躯却变成三山五岳,给大地以雄壮;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奔腾不息;肌肉变成千里沃野,供万物生存;骨骼变成树木花草,供人们欣赏;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供人们使用;精髓变成明亮的珍珠,供人们收藏;汗水变成雨露,滋润禾苗;呼出的空气变成轻风和白云,汇成美丽的人间风光……
而其心,化为磐石。由万兽之祖——龙,万兽之母——凤,双双缠绕保护,看守于汪洋深海之玄冰中。历经千万年海水的刷炼,吸大海之无穷尽能量,集天地之灵气,终成宝玉。玉成之刻,天撼地坼,彤云翻滚,洪水泛滥,天地混为一潭。海水退去,汪洋之中矗起一座高峰,名为珠穆朗玛。
宝玉未经琢练,与深海玄冰一起被埋藏于珠峰之巅。龙王凤母则双双融入宝玉,至死不渝。从此,此玉便有了龙王凤母之灵魂。
辗转千万年,历经风雪磨砺,饱尝人间沧桑,宝玉破冰而出,在世界之巅杨起万丈光芒。时值一隐世高人路过于此,获取此玉。万年宝玉终出世。
历经高人七七四十九年琢炼。唤龙凤之魂,启天地灵气,龙凤佩夺目而出,万年宝玉此成器。龙佩雕飞龙,合龙王之灵;凤佩刻翔凤,融凤母之魂。龙凤齐出,万兽俯首。
公元617年,得道高人术成升仙,机缘巧遇领兵起义的李渊,遂将龙凤佩传于此人。李渊凭借龙凤佩的帮助,广招人马,囤积粮草。并使用真气激发玉佩内巨大的能量和龙王凤母之灵魂,唤来千万鸟兽大军,势如破竹,一举打下大唐的天下。后,龙凤佩传予李世民,其助唐太宗开创贞观之治,打造大唐盛世。
公元649年,龙凤佩伴随着唐太宗的入土为安,再次被深埋。从此,龙凤佩成为一个传说,并渐渐被世人遗忘。明末清初,龙凤佩随一盗墓者之手重现江湖。但,没有任何人认出已被遗忘的它。几异其主,落入皇太极之手。偶然的一次练功,皇太极发现龙凤佩隐藏的能量。从此,一个大清王朝被开创。世代相传,龙凤佩传至末代皇帝赙仪手中。遗憾的是,赙仪由于没有内力和真气,无法激发玉佩的能量,加上枪炮的诞生,龙凤佩的力量再次渐渐被遗忘。玉佩被深藏于皇宫密室。
清亡,某唐姓大内侍卫盗得玉佩,失踪三年。三年后,江湖上出现一个新兴的门派——唐门和一个响亮的名号——霸王唐正。伴随着唐门的迅速崛起,江湖霸主已然非他莫属。龙凤佩再次重出江湖,成了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神物。
一百多年后,伴随着唐门一夜之间被莫名灭门,龙凤佩再次下落不明。至此,龙凤佩真正成为了一个神秘的传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而相信这个传说的,更是稀廖。
公元2004年,一个拥有着神秘身世的青年,一只失传已久的龙佩,横空出世。龙佩既出,龙凤佩的时代即将归来。一个真正的霸主也即将诞生。
前途坎坷,勇者无谓。不启白道便踏黑途。雄,排山倒海,天撼地坼;霸,贱弃魑魅,洁身自好;敢,一世冲刺,直破黑途。
看霸王之霸途!观龙凤之佩掀起巨澜!
江湖霸主,王者之风!黑帮火拼,江湖凶险,英雄美女,尽在《霸途》。(来自?幻剑
第一篇 高中两年 霸途 第一章 梦示(上)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斩楼兰终不还。
夜,圆月当空。海岸的月夜是如此宁静。圆月的清辉泻满海滩,夜风轻吹,四周的芦苇微微闪着千点万点绿光。
唐玉龙伫立于唐门三百勇士之首,萧瑟的海风撩起那一夜促白的长发。往日深邃的目光如今却已空洞无光,有的只是那无尽的伤悲和失落。
海风乍起之时,翠影婆娑,往事却潮起潮落,如烟的细雨漫天扑进,洗礼朦胧的视眼。
三天前的那场恶战历历在目。
月夜,依旧是月夜。从蒙古包飘逸出的酥油奶茶清香,马背上弛奔的牧歌,勒勒车滚动的传说,马头琴拉响的酒歌……草原的夜晚,依旧是如此美丽撼人。只是今晚,美丽的月景下多了几分杀气。
洁白的皎月高挂于空。月光从草丛扫过,定格在小山包之上。月光撒下,唐玉龙伟岸的背影带着猛烈的杀气抚过草尖,直扑前方一望无际的黑夜。
手中的血祭蠢蠢欲动,刀已出鞘,只待鲜血祭刀。身前,两头百兽之王高仰着骄傲的头颅,凌厉的凶光穿透层层黑暗,直刺草原深处的秘密高墙。
一周前,玉龙岛上收到国内秘报,龙门老大,江湖人称熊猫的陶仲军被国家安全机构悄然逮捕,关押在草原深处的高墙内。国内所有龙门堂口告急。
在国家领导异主后,唐玉龙已然料到功高盖主,富可敌国的后果,也知道国家对龙门动手是迟早的事。但是他没想到动作会如此之快,如此之猛烈。更没想到,第一个被开刀的竟然是龙门名义老大,自己的生死兄弟——陶仲军。
玉龙岛,会议室内。唐氏所有高级干部悉数到场。房间内静得吓人,唐玉龙左右踱步的声音极其刺耳,浓烈的烟味充斥着整个会议室, 地上满是烟蒂。军师林涛已经提醒,足智多谋的唐玉龙也已猜到这极有可能是个阴谋。但,龙门是自己发家的根本,熊猫是自己结义的兄弟。如今,龙门告急,兄弟有难。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啪!”一只拳头重重地击在了会议桌上,带着坚决而又有力的声音,“通知唐门三百勇士准备,今晚出发,劫狱!唐氏所有事务从现在开始移交冷凝烟和林涛处理。”
“大哥!”众人刚想阻止,唐玉龙却已走出室外,留给所有人一道不可逾越的背影。
“玉龙,我要去。”甜美的女声中蕴含的却是如此坚决的语气。唐玉龙缓缓转过头,看了看秋梦菡那绝世容貌下坚定的目光,点了点头。他本不想让自己此生的挚爱跟随自己一起冒险,可,他也知道,眼前的这道目光,是自己无法更改的。
夜。海面。十一艘玉龙岛最新研制的大型陆航船组成上五下五中一的立体保护编队,以音速从海面掠过。尾后,留下层层漪涟,以及被惊醒的海鸟。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就是一世枭雄——唐玉龙。
一夜之间,龙门就散了。组织成员躲的躲,藏的藏,被抓的被抓。所有的场子无人看守。唐氏在国内的公司也接踵着给查封。昔日的亚洲飞龙如今却已然成为落水狗。但,即便这样,也无人敢窥望龙门的地盘。全国大小帮派只是在静静地观望。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龙门可是世界最大黑帮。更何况,其身后是科技与财富象征的玉龙岛,是昔日的西南龙王,如今的海上蛟龙——唐玉龙。
“龙王回来了。龙王带着他当日打天下的唐门三百勇士回来了。带着玉龙岛最精锐的部队回来了。”消息一夜之间传遍了全国。
西南重镇,S省省会CD市。龙门总部所在地,唐玉龙的第二故乡。
昏暗的灯光,地下室潮湿的地板上跪着李刚,张氏兄弟,黑龙,黄虎,灵蛇,猎鹰等一干龙门元老级高级干部。熊猫被抓后,他们紧接着成了第二批对象。在国家的严厉打击下,他们最终放弃了抵抗,带领小弟隐藏于城市的最深处。“龙王归来”的消息让所有龙门小弟都为之一振,他们看到了希望所在。一直以来,唐玉龙在他们眼中是神一样的人物。只要有龙哥在,那么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唐玉龙就如一轮初日,让所有人看到了黎明的曙光。于是,全国各地被打散后的龙门小弟,不断通过不同方式向CD市涌来。仅一日时间,CD市便聚集了三千多号龙门小弟,并且数目还在增加。
“大哥,对不起,我们几个失职了,请大哥处分。”
“都起来吧,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几个去把外面分散的兄弟都召集起来。不管用什么手段给我搞到足够的交通工具。今晚,草原深处,劫狱!”唐玉龙冷冷地说道。
郊外废弃工厂。“各位兄弟,我很感谢大家对我唐玉龙的信任。如今龙门告急,兄弟有难。今晚,我们的战斗杀机四伏,注定要用鲜血结束。家中有老有少的出列,不愿意跟随的出列……”
“誓死跟随龙哥,与龙门共生死!”还未等唐玉龙说完,工厂上空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呐喊。五千号小弟紧握手中的武器,没有一个站出来。
“好!出发。”
夜。草原。唐玉龙的左右分立目光分外严峻的秋梦菡和唐飞。月光扫过。身后,是唐甲,唐乙,唐丙,唐丁带领下的唐门三百勇士。他们全套的美军特种作战武器,强壮的身体和独特的气质说明他们身怀不俗的武功。三百双似乎要将黑夜吞噬的深邃的眼睛分外吓人。小山包下,李刚等人带领的龙门小弟整齐地排列着,等待唐玉龙的命令。气势磅礴的杀气直冲云霄,似乎连明月也受到了惊吓,躲进云中。夜,更加地黑了。
唐玉龙运起幽幽心法,由丹田提至胸口,然后汇聚于胸前的龙凤佩。一个巨大的光圈腾然出现,照亮了整个山包。光圈内,隐约有一龙一凤在游动。
唐玉龙长啸一声,发出了召唤的号角。顿时,方圆五十公里的蛇虫鸟兽朝着光圈不断涌来。
静静地等待着,山包前的动物越聚越多,它们物以类聚,纷纷跪倒在唐玉龙面前。两头猛虎齐声长啸。队伍中滑出一条眼镜王蛇,飞出一只草原雄鹰,跃出一头猛虎,跳出一头猎豹,奔出一头狼王…。。
“主人,蛇群听候你的调遣。”
“主人,狼群听候你的调遣。”
“主人,草原雄鹰愿为您做任何事。”……
草原上空,顿时响起各种不同动物的啸声。所有的人只是静静地看着唐玉龙和他身上的光圈。没有人能听地懂他们在说些什么。只有龙凤佩的主人除外。龙飞凤翔,万物称臣。
“很好。听我命令。张氏兄弟部,跟随豹群,左前方位进攻,代号猎豹;李刚部,跟随狼群,右前方位进攻,代号恶狼;黄虎部,跟随虎群,正前方位进攻,代号猛虎;灵蛇部,跟随蛇群,左后方位支援,代号毒蛇;猎鹰部,跟随鹰群,右后方位支援,代号飞鹰。黑龙部,跟随其他动物,正后方位警戒,代号狐狸。唐门三百勇士,乘军用陆航船,跟着我,大部队上方,主攻,代号玉龙。目标,前方五十公里秘密看守所。出发!”唐玉龙举起手中的血祭直指草原深处的高墙。
上千辆陆航船腾空而起。跟随在动物军团后面,向前方飞去。没有尘土,没有硝烟,只有依旧宁静的月光。镜头拉近,是那气壮山河的人兽大军。镜头拉远,辽阔的草原上一如既往的安静,纵使千军万马也被淹没在草丛之中。
第一篇 高中两年 霸途 第二章 梦示(下)
前方高墙上越来越近的探照灯在黑暗中极其显眼。“猎豹,恶狼,猛虎,包围目标。毒蛇,飞鹰,狐狸五公里散开警戒。玉龙,跟我上,攻击开始。”唐玉龙未等陆航船降落,打开舱盖,脚尖一点,飞出舱外。身后,秋梦菡,唐飞纷纷施展轻功跟了上来。唐甲,唐乙,唐丙,唐丁四人带领三百勇士紧随其后。草原上空,三百多人如大鹏展翅,轻轻飘进了高墙之内。看得底下的龙门小弟目瞪口呆。
唐玉龙和秋梦菡熟练地打着特种部队专用的手势,指挥着三百勇士在高强内复杂的楼道间突进。没有任何语言,只有急促的脚步声。看守所内寂静地让人心寒。三百多人的闯入竟然没有招来任何抵抗和攻击。
“大哥,全翻遍了,空无一人。”唐甲汇报。
“玉龙,空城计,我看不妙。他们这是做了一个空鸟笼让我们往里面钻。”秋梦菡皱起了眉头。
“大哥,你看。”
唐玉龙呆在了原地。顺着小弟的声音望去,墙内旗杆上,飘扬的不是国旗,而是一具尸体。虽然遍体鳞伤,但那熟悉的脸颊已让唐玉龙心碎。熊猫,没错,是熊猫的尸体。
泪,淋湿了唐玉龙脚下的泥土。
“啪!”唐玉龙重重地跪倒在旗杆前,高强内外,所有的人兽跟着跪下。默默的三个响头,没有说话,唐玉龙亲手放下兄弟的尸体,为其合上那死不瞑目的双眼。抱起熊猫,慢慢向外走去。
“报告,鸟已入笼,请指示。”远方的作战指挥室内传来了前线的消息。
“收网,逮鸟。”最高指挥官下达了命令。
草原上空升起四颗信号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射来刺眼的光芒。所有的作战车辆车灯齐开,把整个草原照得如同明昼。四个装甲雄师隆隆地向看守所逼近。直升机编队和由唐氏军工集团制造的军用陆航船顷刻间就飞抵了高墙上空。不断地盘旋着。机上的探照灯把唐玉龙的人马照地无处藏身。高音喇叭的声音在信号弹升起的那一刻就在所有人的耳边缭绕,“唐玉龙,你已经被包围,放下武器,抵抗是徒劳的,投降吧。龙门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限你们三分钟内放下武器投降,不然就开枪了……”
唐玉龙静静地把熊猫的尸体放进自己陆航船内,看了一眼天上的敌人,无奈地苦笑。自己集团制造的东西,如今却被用来攻击自己。天意啊。
“啊……”唐玉龙大吼了一声,声音带着无穷的内力,传遍了整个草原。这一声吼叫中包含了太多东西,谁也无法读取。
“大哥,我们得赶紧突围,我们的五千人不是四个装甲师的对手。”秋梦菡急道。
“不!给我杀,为熊猫报仇。”唐玉龙吼道。
人兽大军毫不犹豫地向敌人冲去。龙门的小弟不断在炮火中倒下。但,后面的人踩着昔日兄弟的尸体一如既往地冲了上去。
“大哥,对不起了。玉龙岛不能没有你,唐氏不能没有你,我们都不能没有你,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秋梦菡在心中念完这句话后,猛地在唐玉龙后脑上拍了一掌。唐玉龙缓缓倒在了秋梦菡怀里。
“唐飞伯伯,抬玉龙上陆航船,唐门三百勇士,掩护。所有的人,朝蛇群攻击方向突围。”秋梦菡镇定地接过了指挥的大权。
蛇群几乎是毫发无损地滑到了坦克面前。坦克的炮火对于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来说杀伤力并不大。当一条条毒蛇钻进装甲,整个装甲师瞬间就失去了战斗力。前线的指挥员看着面前黑压压一片的毒蛇,毛骨悚然。从军这么多年,他还从来没有见多如此让人胆寒的军队。他做梦也想不到,唐玉龙竟然能招来动物军团听从自己的调遣。所有的突发情况都考虑到了,可以说这次的计划是完美无缺的,但,还是让唐玉龙逃脱了。看着自己手下的士兵蛇毒发作痛苦地死去,他掏出了手枪。
“嘭。”无线电里传来一声枪响,后方指挥室内,指挥官们低下了头。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竟然败给了原始动物。
“通知沿途队部,尽一切可能阻截唐玉龙。”
秋梦菡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渐渐远去的战场。短短的时间,那里就埋葬了龙门四千多号小弟的尸体,余下的也逃不了牢狱之灾,还有那数不尽的动物的骸骨。
当唐玉龙醒来,陆航船已经飞出了S省。遥望西南方向那已经远去的战场。唐玉龙提起血祭,断然砍下了自己的左手小拇指。“我唐玉龙今日在此切指为誓,来日必为长眠于此的兄弟复仇。”
一路上停停躲躲,不断有部队前来阻截。三日后抵达Z省的时候,原本突围出来的六百多人只剩下了唐门三百勇士以及龙门几个高级干部总共不超过四百人。出了Z省,就有自己的接应部队在公海上等候。本以为成功在即,没想到在Z省遭到了一路以来最猛烈的伏击。三百多人且战且退,最终还是给NJ军区的几个特种大队包围在了海岸上。
此时此景,唐玉龙想起西楚霸王。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寂静的海滩上空,响起了唐玉龙的声音。
“昨天所有的荣誉,
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辛辛苦苦已度过半生,
今夜重又走入风雨,
我不能随波浮沉,
为了我致爱的亲人,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
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心若在梦就在,
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
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一首刘欢的《从头再来》在海滩上空响起,秋梦菡那甜美的声音再次感染了所有的人,渐渐地,歌声越来越响亮,最后,所有的人都放声豪歌起来。那歌声,由心底迸发,饱含热情和斗志,充满朝气,带来无穷的力量和希望。挫折和苦难,不过是起伏的音符,令整首歌曲更加激昂有力。来吧!对手!没有你的参与,我与谁竞争。这乐章,才刚开始。。。。。。气壮山河,荡气回肠的歌声,排山倒海,天撼地坼。
闪电撕破了远处沉重的黑幕,包围的部队正迅速收拢着包围圈。
“大哥,不可沽名学霸王。赶紧走,再不走就来不急了。”秋梦菡在一旁轻道。
“呵呵,梦菡你放心吧。项羽乌江自刎,豪气冲天,留给自己一代霸王的美名。但,他对不起为他死去的兄弟。我唐玉龙不是这样的人。我还会再回来的!安息吧,远方的兄弟们。”唐玉龙回头遥望了一眼,瞪上了陆航船。
雄,排山倒海,天撼地坼;霸,贱弃魑魅,洁身自好;敢,一世冲刺,直破黑途。
“嘭!”寂静的海滩上空响起一声悠长的枪响。
樊甫给猛地惊醒过来。不知不觉中,自己竟已趴在书桌上睡着。从暑假开始到现在短短的七天时间内,这已经是第五次做这个相同的梦了。樊甫本不是一个迷信的人,更不会相信一个梦会代表着什么。他不知道梦中的唐玉龙是谁,也不认识秋梦菡等人,更不知道陆航船为何东西。但,七天内五个连续相同的梦,还是让樊甫内心深处隐约觉察到了些什么。只是,年纪尚小的他并不为此担心忧虑。
母亲推门而进,轻声道,“学校的几个老师来了。”
樊甫摇了摇头,无奈地笑了笑。还是先把眼前的麻烦解决了再说吧。
第一篇 高中两年 第三章 网吧交友
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空中没有一片云 ,没有一点风。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好像怕阳光伤了自己的翅膀。盛夏的阳光从街道旁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
樊甫踏着满地的光斑在道旁没有目的地逛着。街上很少有人经过,就连汽车也少得可怜。这么热的天,大伙都躲在家里吹空调,谁会闲得没事跑到大街上受紫外线这份罪呢!
几个黄包车夫躲在街角阴暗处懒散地喝着啤酒,打着盹。樊甫看了看他们,心道:这场景倒是和《骆驼祥子》中的有几分相象。那群车夫更是用诧异的眼光盯着樊甫。不仅仅是樊甫那帅气的脸蛋,毕竟樊甫的脸蛋对男人的杀伤力比对女生小得多。更因为在这么热的天,能在街上若无其事闲逛的,整个市区恐怕也只能找出樊甫这一个。
樊甫没有理会他们。炎热的天气会使人心情烦躁。但,今天,樊甫的心情不错。困扰了自己两个多星期的难题,总算是解决了。
说是难题,其实要是对其他人或许就是小事一桩。但对樊甫这样的,刚上完高一的学生来说,那就是大难题了。
说到这,上过高中的或是家中有人上过高中的抑或是正在上高中的人应该深有体会。
文理科分班。对于千千万万莘莘学子来说,十年寒窗苦读。这是一个决定他们今后发展方向,决定他们今后人生取向,决定他们今后命运的选择。(当然,高考后的填报志愿是他们更为重要的一次选择。在中国现行的教育制度下,可以说这是所有学子命运的转折点。稍有不慎就前功尽弃。每年的七月,几乎中国所有的考生都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当分数公布的那一刻,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悠,有人跳楼有人开红酒。而那些心理顽强一点的落榜考生,毅然选择重回学校,开始了又一次追梦之旅。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把自己一生的希望放在了高考上,而家长们则把自己一生的赌注全都压在了这次豪赌上。要不怎么会有人说培养一个大学生是父母这辈子最大的风险投资。好像有点离题了,不好意思,作为一个过来人,有感而发。)
如果是个偏理或是偏文的学生,那这个难题就简单了,理科好读理科,文科好读文科便是。偏偏樊甫是个文理科都超强的学生。在以全县第三的成绩上了市里的省重点高中后, 樊甫在高一根本就没怎么学,因为很多东西在初中他就会了。但,即使这样,高一结束的期末考试中,樊甫还是取得了文科年级第五,理科年级第三的好成绩。而且他是唯一一个文理科都进入前十的学生。在这所重点高中,年级前十就意味着文——北大,理——清华。
对于这样一个学生,期末考试一结束,文理科重点班的班主任都进行了疯抢。文科的老师说读文好,动员樊甫读文。理科的老师说读理牛,建议樊甫读理。最后干脆争到了樊甫家里。毕竟这样一个未来可能为自己争光的学生哪个老师都不愿意放过。
其实 樊甫心中早有打算--读理,而且不去重点班。因为樊甫觉得重点班虽然学习氛围很好,但那种死读书,读死书的精神会严重限制自己其它方面的发展。况且,自己学习基本上是靠自学,即使重点班的老师比普通班好,对自己影响也不大。但是碍于文科老师是自己高一的班主任,樊甫没有直接拒绝他。
本以为父亲会帮自己忙,因为樊甫曾和老爸谈过自己的想法,而且老爸也默认了。可是老爸似乎很享受被各位老师缠着,解说读文或是读理的好处。刚开始的几天,父亲就一直和各位老师打哈哈。
而樊甫简直是度日如年,因为有老师在家里,出于礼貌,他只好哪都不去在家陪着。更可恶的是,还要尽量挤出一丝微笑对老师的话作出点反应。一天下来,樊甫的脸都僵了,更不用说文理科老师三番两次找上门来。到后来,父亲也烦了。终于,在老师的感情攻势狂轰乱炸两周后,老爸发话了。
本以为得救的樊甫没想到老爸对再次同时上门来的文理科老师道:“孩子大了,让他自己决定吧,我们父母没意见。”
樊甫咬咬牙,说出了自己的选择。两位老师都很吃惊,但也是无奈地尊重了他的选择。
不知不觉中樊甫跺到了“爱华”网吧门口。瞅了瞅门口那巨大的广告牌上“爱华”两字:都好久没打CS了。
上高中后,学校严禁学生进出营业性网吧,被查到后会给很重的处分,但大多数学生都还是不怕死的,学校屡禁不止。樊甫也经常背着老师和父母跟同学来网吧。因为CS打的好,他成了这家网吧的超级会员,所以樊甫一般都在“爱华”上网。
“反正也走得满头大汗了,不如到网吧去吹吹空调。”樊甫心想。
进了网吧,到服务台往会员卡里充了点钱,他找了台机子坐下。旁边不断有女生的目光瞟过来。樊甫笑了笑 ,无动于衷地打开电脑进入游戏。自从高一被同学们评为了“校十大帅哥”后,被女生观望早已见怪不怪。
进入的地图是dust2,已经有七个人在里面开战,警4匪3,樊甫看了下他们的战绩,土匪完全是给警察打得溃不成军。
樊甫暗笑道:真佩服这些土匪的心理承受能力,给警察这么虐待还能坚持在打,还是让我这个土匪头子来救你们吧。
樊甫加入土匪后,变成了4V4,场上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匪在他的带领下很快连赢5局。其中有四局是樊甫一人狂扫对方四人。就这样,在土匪打出一个20比3的小高潮把比分彻底扳回来后,警察那边发生了人员的变化。一个警察退了出去,而一个叫cooky的家伙加了进来。顿时,樊甫就感觉到了压力。在和警察又打四局后,土匪竟然输了三局。
第五局cooky叫道:“FFX…Raider(樊甫在CS里的名字)敢和我单挑吗。”
樊甫笑了笑:“好玩的来了,好,没问题,去大道。”
说完,已经买好全套装备,手中持小刀冲向了大道。而此时,游戏中其他的人都自觉地换成了旁观模式,等待着两个人的对决。樊甫的身后围了一大群人。特别是女生,连叫樊甫玩游戏的动作帅。
环望了一下整个网吧,他看见在另一个角落里也围了一大堆人。“大概那人就是cooky了。旁边也围了不少流口水的女生啊,难道他也是个帅哥?有我帅吗?别等一下输了比赛又输了相貌。”樊甫无聊地想着。
冲过A门后,他把小刀换成沙漠之鹰。又换成行走模式,悄无声息地向大道靠近。快到时,樊甫换出了AWP,朝大道上扔了个闪光弹,迅速地跳了出去。没人,大道上一个人都没有,静悄悄的。正纳闷时,一个人影从大道旁的箱子后跳了出来。樊甫一惊,马上反应过来。一跳,开狙镜,瞄准了他的头部。刚想按扳机,枪响了,是cooky的枪,他用的也是AWP,樊甫的身体伴随着AWP那悠长的声音慢慢地倒了下去。
“妈的,遇到对手了。”樊甫买好枪,又像刚才一样冲向大道。这次,他没有像刚才一样,扔了闪光弹后并没有急着跳出去。过了片刻,又扔出一个闪光,樊甫立马跳出。cooky似乎是被闪着了,正狼狈地往回跑。樊甫干脆利落地干掉了他。身后的女生顿时一阵欢呼。
第三局,樊甫和cooky都没有用AWP,双方分别用AK47和M4在大道上交火。结果,在学校号称AK王的樊甫多赢了cooky一局。到了第五局,cooky并没有用M4,但是樊甫端着AK一跳出大道就被暴头了。屏幕上显示的是给沙漠之鹰暴的头。樊甫惊呼了一声好枪法,而cooky身后则赞叹声一片。
十局后,两人打成了5:5。樊甫把鼠标一扔,站起来走向cooky。
“你好,我叫樊甫,你的枪法是和我交过手的人中最好的,能交个朋友吗?”樊甫向cooky伸出了手。
cooky闻声站了起来。两人都楞住了。站在樊甫面前的是一个容貌并不逊色于樊甫,而且还是樊甫觉得非常眼熟的一个帅小伙。
“你就是校十大帅哥排名第三的林涛?”樊甫问道。
“呵呵,那都是他们乱说的,而且在你这个排名第一的十大帅哥之前我就逊色多喽。”林涛笑道:“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以前就只知道你长得帅,没想到你打CS更帅。”
“你是说你自己吗?”樊甫笑道:“哈哈哈。”
旁边有女生在惊呼:“哇,快看我们学校十大帅哥的第一,第三名诶。看,多酷啊。。。。。。(省略几千赞美词)。”
“走,为了庆祝认识你这个朋友,我请你喝冷饮去。”林涛说完便拉着樊甫走出了网吧。
身后一大群女生在争吵到底是林涛帅还是樊甫帅。
第一篇 高中两年 第四章 帅哥之班
一个暑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这个暑假因为结识了林涛这个朋友,两人常常一起在浩方上切菜鸟,所以觉得并不像以前那么无聊。
今天是九月一号,樊甫来到学校宣传栏处看了分班结果。自己被分在了高二(4)班。樊甫没有多看 ,离开宣传栏,径直去班主任那报到。
他走后没多久。就有一个女生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大叫起来:“大家快来看啊,高二(4)班有四个校园十大帅哥呢,哇,真是太幸福了,我就是这个班的。”很多人都围了过来,大家议论纷纷。男的表示不屑一顾,女的则纷纷羡慕那些被分到四班的女生。
这边还在热闹,那边又炸开了锅。不知是谁叫了声:“十班有五个校十大美女。”顿时,整个人群炸开了锅,众人议论纷纷。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四班和十班分别被评为帅哥班和美女班。往年分班结果公布后,大家谈论最多的是重点班。而今年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四班和十班,毕竟这么多帅哥美女齐聚一班在学校已经十几年没见了。
樊甫到老师办公室报到后就直接去了班级的教室。到了以后他意外地发现林涛也在这个班。更意外的是樊甫还看见了校十大帅哥排名第五的马华和排名第九的陶仲军。
这校十大帅哥是每学年由那些无聊地没事做的而且又很八卦的同学充当评委在高一高二同学中评选出来的。(高三学生由于要参加高考,不予考虑,并且原高二的帅哥升入高三后,自动退出十大帅哥。呵呵,以前我们学校就是一直以这个借口来拒绝高三学生参加一切活动。)虽然很无聊,但它的可信度和知名度以及权威性都还是很高的。一但被评上了十大帅哥或十大美女,那么你就在学校就一夜成名。
在樊甫高一时,十大帅哥中有六个是和他同一年级的,四个是高二的。现在那四个上了高三的自动被剥夺了十大帅哥的名誉,在下一次结果出来前,实际上现在校园十大帅哥只剩下了六个。他们分别是前排名第一的樊甫,第二的蔡杰,第三的林涛,第五的马华,第九的陶仲军,第十的康大为。现在六人中有四人在同一个班,怎能不让人吃惊呢?而樊甫由于没仔细看分班名单,对于这个结果,更是愣在那咋舌了。
林涛早已看见站在门口的樊甫。他站起来冲着发呆的樊甫喊了声:“我说那个站在门口的,诶,说你呢,在那发什么呆啊,进来啊。”
樊甫转过神来,无奈地笑了笑,摇摇头,朝林涛走去。经这么一闹,大家都抬起头看着樊甫。
有人在低声议论:“这不是樊甫吗,哇十大帅哥第一果然名不须传。”
“这有什么,我听说他的学习更帅呢,听说上个学期期末他是唯一个文理都进前十名的。”
“什么,你妈放屁吧,文理都进前十的能不进重点班?”
“没有,是真的,我在老师那看到过他的成绩,没错的。还有啊,你们不知道,他打CS更是牛逼。”
“对对对,我听他们说就是因为学习和CS他才能在十大帅哥中排第一的。”……
“大哥,缘分啊。”林涛学着范伟的样子,拉着樊甫的手说道。
“缘分?我他妈的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跟你同一个班!”樊甫打取道。不过说实话能和林涛同班樊甫心里挺高兴的。经过一个暑假的相处,两人都把对方当成了知己。
“大哥,别这么不给小弟面子麻,这些话藏在心里就是了,说出来就是你的不对了。再说了,你现在可是我们班的大人物喽,要注意自己行象哦,不能说脏话的,可别把那些以你为偶像的小女生带坏了。”林涛阴阳怪气地说道,说完还用眼光看了看教室另一角正在低声谈论的一群女生。
“真他妈服了你了。”樊甫没有理会林涛,眼光转向一旁的马华和陶仲军。他们两人也冲樊甫笑了笑。此时班主任走进教室。教室内顿时安静下来。
“各位同学,欢迎大家来到高二(4)班这个大集体,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将和大家一起度过今后两年美好的时光。这两年对你们来说非常重要,可以说是决定你们今后命运的两年,所以我希望能和大家愉愉快快地度过,我不希望我们大家之间有什么不快乐,希望大家今后能配合我工作,我也将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予大家最大的帮助。好,下面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胡,名常春。今年二十九,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系。对了,刚才忘说了,我还是你们的数学老师。”
下面一片轰笑。班主任挥挥手示意大家静下来,接着说:“我看我也比大家大不了多少,以后除了上课时间,大家可以叫我春哥。好了,下面的时间留给大家,大家把自己介绍给同学门认识吧。”樊甫心中正暗暗高兴自己遇到了一个开明的老师。林涛已经第一个蹦上了讲台。
“大家好,我叫林涛。”说完,龙飞凤舞地在黑板上留下“林涛”两字,转过身又继续说:“本人今年一十八,至今未婚嫁。身高一米八,体重七十八。喜欢CS和弹吉它,篮球和足球都还可以啦。大家以后多多关照啊。”说完还向下面抛了个眉眼。而下面则是笑倒了一大片,就连春哥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接下来大家都纷纷上去作了自我介绍。樊甫等到其他人都上去介绍后,理了理自己的衣服,站了起来,从容地走向了讲台。
林涛在他身后道:“靠,娘希逼,装什么酷啊!”
“大家好,本人樊甫,喜欢CS和足球,希望能与有相同爱好的同学以后有机会相互切磋一下,咱们以球会友。当然,我也不会浪费自己183cm的身高,我的篮球打得也还行。我觉得能和在坐的各位相聚在四班是缘分,希望大家以后多多关照。”说完,用手撩了撩头发,走下了讲台。下面掌声一片,特别是女生,连叫帅呆了。
坐回自己的座位,旁边的林涛笑道:“我靠,你也太会装酷了吧,妈的,我们其它三个十大帅哥的风头都给你盖了,你看看,前面的那几个女生都快流口水了。”
“好,相信通过刚才的自我介绍,大家对自己的同学都应该有了初步的了解。下面我们把临时班委选一下。”春哥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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