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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辰之后……
“什么?周师弟,你刚才说什么?”陈逸额头青筋毕露,狠狠的把刚刚清醒的周师弟拽了起来。
“刀啊,师兄,我说刀啊。那个少年手里拿的那把刀是古柯碱的三师弟田行键惯用的那把,我以前跟着师傅追杀他们的时候,被田行键伤过,所以记的很清楚。我,我看到那把刀,所以想去调查一下,结果,结果就被打晕了。”周师弟被师兄凶悍的眼神吓得手舞足蹈,不知所措。
周围众人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是的,他们这次就是为了追杀古柯碱三人,救出金刀门的少主来的。可是他们知道古柯碱三人的样貌,却从未对他们的兵器有多深的印象。
“妈的!被耍了,我们回去!”愤怒的追风夺命剑将自己的师弟狠狠的扔在了地上,抬起头,满脸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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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踹门
果然,新衣服穿在身上就是比洞洞装舒服。
李斯文恢复了原本长飘散,大袖飘飘,一枚古玉八卦挂于胸前的潇洒姿态,顺着大道足不点尘般向前飘行。
前方已经能够看到县城了,现在李斯文手头宽松的紧,所以他打算雇佣一辆马车向北进。
一是去太行山去找找聂风留下的那个遗迹还在不在,在的话就把风神腿给学了。
二就是顺便却一次国都北京,看看镇长张富贵的败家儿子张大牛在北京活的咋样,这个山里出去的傻小子有没有被狡猾的大城市人给吃的骨头渣都不剩。
看的出来,那个穿越的子孙做的还不错,虽然任何朝代都会随着时间而变得慢慢堕落,但是至少二百年的时间,还没能让那个穿越的后代堕落到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步。
造成这一切的似乎和开国大帝李煜独特的用人方式有关,他讲究的是水至清而无鱼,所以他属下的官员并不禁止捞钱。
但有前提,不能过分。在这个时代国家利益可就是皇帝的利益,作为一个慷慨的主人允许手下的家奴偶尔贪点,但是如果超过底线的话就得小心脑袋了……这个世界可并没有废除连坐制度,官员犯罪死的可是全家。
另外,他手下的官员也并不禁止争权……但同样有前提,不能误事,你把权力争来了却办不好事情,那就对不起了,以后大唐的公务员体系将再没有你的位置。
这种独特的用人制度没少受到一些性格保守的人的抨击,认为如此将国将不国。可是事实上事情的展却远超过他们的想象,虽然这个朝代贪官污吏并不比历朝历代少,但是官员的能力却远超过其他朝代。
和不少年代所谓的盛世比起来,现在的国家要远远胜之,至少在经济上已经不比宋朝鼎盛时期差了,就算在军事上,比汉代,唐代更加崇尚军功的后唐也使得其武风远远超过了历史上的各朝各代。
当然,后果也不是没有,那就是武众多造成了这个国家的治安方面绝对称不上有多好,但是,这种代价和国家变得懦弱无比,受人欺凌比起来是绝对能够忍受的。
当然,作为统治,朝廷也不会允许这些仗着武功违法乱纪的家伙存在,在县衙的门口,李斯文就现了高高宽宽的一张大墙,上面贴着犯罪分子的画像名字以及悬赏金额,数目很是高昂。
李斯文听守在榜前的卫兵声称,这个世界的许多武林门派最大的收入就是做赏金猎人,依靠擒拿一些朝廷通缉的武林败类,用以获得其高额的赏金……据说收入相当不错。
而且不少能力比较强的侠少还会被吸收进朝廷当中,成为一名光荣地后唐朝公务员,光宗耀祖……
李斯文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赏金猎人和公务员这两个词并不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而是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那么,这只能是那名穿越大帝李煜再次小小的改变了一下历史。
李斯文很可惜,古柯碱三人其实也是通缉榜上的名人。虽然他们实力一般,可是作案次数繁多,所以赏金颇高,每个人都有三百两的赏金。
可是李斯文之前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把古柯碱的两名师弟的尸体都给埋了。
李斯文并没有兴趣现在返回临山村,把他们的尸体重新刨出来……这也太不道德了,所以也只能为六百两银子从自己面前飞走而惋惜了三秒钟。
然后,李斯文大致的把通缉榜上的名单都记载了心里,又花了二十文铜板买了本巴掌大的最新的乙卯年子月出版的通缉榜精装随身画本,然后就离开了县衙想车马行走去……哦对了,出远门之前,最好先填饱肚子。
脚步一转,李斯文顺着人流向县城中最繁华的一条大街上走去。
虽说李斯文并不觉得一个小县城里能有什么能让自己感动的美食,不过这里靠近淮北,好酒肯定是不缺的。
一想到这个,李斯文肚子里的酒虫可就有点蠢蠢欲动了,脚下顿时也快了几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没想到的时候也许有没有无所谓,可一旦想到了,就觉得一刻也难以忍受了。
十五年啊,十五年!李斯文足足在山里呆了十五年,那些山民们酿的山野果酒虽然口味清新,可是却太过于清淡,准确点说就是度数太低,又哪能喂饱李斯文被现代高度白酒养大的酒虫?
嗯?前方似乎有家酒楼啊,看雕栏画栋,气派豪华,在这普遍建筑物都比较古板落后的小城中显得鹤立鸡群,就连楼层也足有四楼,比周围店家的二层小楼高了足足一倍,似乎很有气势样子,不如就他家吧。
待贫道看看名字……财大酒楼……呃,这个名字,似乎颇有些直爽的味道。
李斯文站在酒楼门口,看着酒楼那张金字大匾一脑门黑线。
算了,就他家吧,反正我喝的是酒,不是酒店的名字。李斯文摇了摇头,抬腿向前打算迈进去,可是就在他即将迈入门槛的时候,身体却突然僵住了。
门口的店小二原本连脸上的笑容都准备好了,肩上搭着手巾就等着眼前这个气度不俗少年道士进入酒楼,也好招待。却没想到客人居然不动了,顿时可就有点纳闷了。
“道爷,您里面请~楼上有雅座!”店小二连忙上前一步,点头哈腰。
李斯文的鼻子突然轻抽了两下,然后有些困惑的抬起头,向着酒楼的方向闻了闻,又转头向着其他的方向闻了闻,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或说撒腿就跑!
“道爷,您这是?”
“让开,你家酒太差了!”
“我们这是全城最大的酒楼啊,哎,道爷,道爷!”
李斯文此时连眼睛都绿了,又哪里顾得上店小二?他一把推开了这个碍手碍脚的家伙,头也不回的顺着空气中传来的淡淡酒香一路飞奔!
五十年……不,是五十二年,足足窖藏了五十二年的九酝春酒!
天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极品存在!和如此浓郁的酒香比起来,眼前的这家财大酒楼里买的兑水饮料根本就是垃圾,完全配不上酒这个名称!
李斯文的口水有若泉涌一般,别看他上辈子财富无数,可如此醇厚的好酒却都未曾喝过几回。
不是没钱买,是根本买不到!
而且自从现代化的种植技术普及以后,各种化肥和添加剂让酒的质量越来越差了,就算窖藏的年份够了,也很少会有原本的那么纯粹的味道了。
李斯文没有想到,自己才刚刚从山里出来一天,就闻到了如此美妙的味道!
感谢自己的鼻子吧!若不是它,自己又怎么能远在四百米外就现了隐藏在闹市中的它!
李斯文提着道袍下摆,不顾一切的飞奔着。前方,一家小小的,甚至连正式的招牌都没有的酒肆出现了。屋门半掩,一张写着酒字的布块挂在门口的横杆上随风飘舞。
那浓郁的酒香就是从着半掩的门缝中传了出来,一同传出的还有叮叮的撞杯声和一声大喝……“干!”
干??!!!
李斯文惊骇欲绝,不由得大声疾呼,连敲门都顾不上了直接一个飞脚踹门而入!
“嘴下留情!还请给贫道留下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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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是男儿者换大碗来!
“嘴下留情!还请给贫道留下一碗!!!”
李斯文踹门而入!
很明显,他的这种不良行为让屋里的人惊到了。
一个穿着寒酸,象是此处老板的黑瘦老头和一个衣着华丽的硕大胖子平端着酒碗都送到口边了,可却忘记喝下,呆愣愣的看着李斯文着急上火的闯了进来。
“阁下何人?”大胖子惊问道。
“寻酒之人!”李斯文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桌上的一个最多也就是二斤半装的小酒坛。
“寻何酒?”
“五十二年九酝春!”
“啊!阁下如何得知的?”
“哈哈哈哈!无论他藏的多么隐秘,他那仿佛从人的内心深处释放出来的让人沉醉痴迷只想一头扎进去的醇美香味都深深地出卖了他!贫道在财大酒楼门口,一下子就闻到了他的味道!”
“好!”大胖子抚掌大笑:“今儿没想到居然遇到酒中佳客了,果然不委屈这坛好酒!老曹,还不快快给道长拿个碗来!”
“干!”
三人碰杯,相视而笑。
李斯文急急的把酒送到了嘴边,却不敢大口喝下,他先是轻轻抿了一下,让那浓郁醇厚的酒液在口中流动着,噙满了嘴里的每一寸地方,将每个味觉细胞都激活以后才大大的喝了一口。
“好酒!”李斯文无比舒畅惬意的出了一声叹息,闭上了眼睛慢慢的享受着味觉细胞完全炸开的感觉。他心里再次清醒小时候自己对五感的训练,否则又怎么能如此完美的咀嚼着这酒中的每一丝味道。
好酒,真是好酒,就算在李斯文前辈子也没喝过如此醇厚且纯净的酒。
其实醇厚不难做到,只要你肯花时间。可是醇厚又纯净的酒就非常少见了,任何一点杂质都会让酒的味道产生变化,普通人也许感觉不到,可对于李斯文这样味觉锻炼的异常敏锐的人来说,那就是天差地别的感觉了。
李斯文满是不舍的将口中的酒液咽下,直到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有询问对面二人的名字呢。
“贫道大别山清虚观李斯文,喝了两位如此好酒,却还不知二位尊姓大名,真是失礼了。”
胖子大笑,露出了一个异常肥硕的肚子:“哈哈哈,道长太客气了,这位就是此间主人,也是此酒的酿造,号称九酿春第一大家曹大楼。”
李斯文连忙施礼:“果真不亏是九酿春第一大家,贫道幸会了!”
曹大楼摇手大笑:“道长,你可别听这胖子乱说,此胖与小老儿相交多年,最喜胡吹,小老儿不过是一普通的酿酒老工而已,哪里称得上是什么大家?传出去非得让人笑死不可。”
“老曹你就是太过于谦虚,某家常年走南闯北,喝过的九酿春不知凡几,又有谁家的有你这儿的滋味?你的酒不好还有谁家的酒好?难不成还是那财大酒楼么?”
也不知是凑巧还是怎的,这边胖子话音未落,远远的突然传来了一声断喝:“直娘贼!竟然用掺了水的薄酒来骗老子,难不成你欺某家百里恩拳头不硬乎!”
断喝之人中气充足异常,那声断喝宛如雷鸣一般,离的老远三人仍然听的清清楚楚。
紧接着外面就传来阵阵喧哗,不少人从小酒肆门口跑过,口中还彼此呼唤着:“快点,快跑几步,听说财大酒楼那里打起来了!”
酒肆中三人面面相觑,哄然大笑。
“看看,我就说这九酿春还是老曹这里最好!”胖子大笑,举杯敬酒:“对了,还未自我介绍,某家是凤阳人,免贵姓朱,朱颜血,先干为敬了。”
朱……朱颜血?!
李斯文只觉的一道天雷从空中闪过,他想喷,可是却舍不得嘴里的好酒,强撑着把酒咽了下去,脸憋的通红一片。
没想到啊没想到,朱颜血这么鬼畜的名字居然还真有人叫……
“啧啧……”朱胖子看着李斯文通红的脸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好不容易找到个酒中知己,却没想到这小道士酒量居然如此差劲,还没一碗呢脸就红成了这样,真是太过可惜他的寻酒天赋了。
不过很快朱胖子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居然少见的看走了眼。
眼前这厮哪是什么酒量不济,完全就是扮猪吃老虎嘛。不过区区二斤半装的酒坛这小道士自己就喝了快一斤了居然还舔嘴抹舌,意犹未尽。
若不是自己手段高超,把剩下的一斤半一扫而空的话,今儿还真被丫的占了大便宜了。
咳,到是老曹似乎今儿没喝几口,不过没关系,他本来就是酿酒的,多喝一口少喝一口无所谓啦。
把碗中最后一滴酒液倒入口中,李斯文出了一声不舍的叹息。
在他旁边,大胖子朱颜血也是如此,眯缝着眼睛回味着这酒中的滋味。倒是老曹还是一幅笑眯眯憨厚的样子,虽然这翁酒他并没喝到多少,可自己酿造的酒有人喜欢他就已经满足了。
“唉,好多年没喝到这么好的酒了……真是怀念啊。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再喝到第二回了。”李斯文摇头叹息,突然觉得有些后悔。自己刚才是不是喝的太快了呢?早知道应该更慢点品味了。
朱胖子和曹大楼对视了一眼,哄然大笑起来。
尤其是朱胖子更是挥舞着肥厚的巴掌重重的拍在了李斯文的肩头,然后笑道:“还想再喝这五十二年的九酿春吗?明年来呀,明年的这个时候,老曹还会打开一翁的!
不过虽然这五十二年的九酿春喝没了,可是老曹新酿的九酿春可是管够的,虽说没有这陈酒醇厚,可是在凛冽上却更胜一筹!小子,没想到你一幅小白脸的样子,喝起酒来居然如此爷们,有前途!不过别急,我们这品酒大会才刚开始呢!老曹,把你新酿的好酒都端上来,今儿不醉不休!”
李斯文心中豪气顿生,将手中酒碗随手掷于地上,大吼道:“好!今天就和你不醉不休!是男儿换大碗来!”
朱胖子大喜,同喝道:“老曹,换大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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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男人的友情
李斯文从来都没有想到眼前的胖子酒量居然如此的雄浑。饶是李斯文振奋精神,拼命抵抗可也在朱胖子一碗又一碗的可怕攻势下最后一头栽倒在酒桌上,呼呼大睡。
没办法,虽然李斯文拥有一颗老酒鬼的心,可是他的这具身体却并没有他地球上的那具那样久经考验。
当李斯文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李斯文是被一阵吵嚷的喧哗声惊醒的,他有些茫然的睁开眼睛,现周围原本空旷的酒肆已经坐满了客人。
这些客人绝大多数都是一些身着短衫的粗壮汉子,这个时候正是他们下工的时间。他们在昏暗油灯的光芒下,端着酒碗肆意的谈笑着。
虽然他们用来饮酒的仅仅是些粗陶大碗,下酒的也是一些豆干盐豆之类不起眼的小菜,可是酒是好酒,他们表情也都非常快乐。
一些孩子在门口探头探脑,不时的趁屋中的大人不注意,偷偷的钻进来在桌上抓些小吃。身手灵活的常能全身而退,而一些笨的则会被抓住,在笑骂声中那可怜的小屁股少不得会挨上几个不轻不重的巴掌。
哒!一碗香气扑鼻,还撒着葱花的素面放在了李斯文面前,李斯文抬起头,看到的却正是曹大楼那满是皱纹的笑脸。
“李贤弟,可是醒了?曹某就估计你差不多会在此时醒来,特地给你下了碗素面,趁热吃上一些,养养脾胃也好。”
“多谢曹兄的好酒了,小弟好多年都没这么舒服的醉上一次了。”李斯文坐直了身体,活动了一下,却惊讶的现自己的脑袋居然一点都不痛,反而另有一种让人舒服的感觉。
看来好酒就是好酒,光是醉后这不上头这一点就是绝大多数所谓的名酒难以比较的。
不过李斯文的肚子倒是真饿了,今天本来就没吃什么东西,又喝了大半天的酒,此时被面条的香气一冲,登时肚子里开始咕噜噜的叫个不停了。
李斯文道了声谢,拿起筷子便开始大快朵颐,三口两口就把一碗面吞了个溜干净。
倒上一杯粗茶,李斯文一边品尝着杯中的苦涩一边左顾右盼。
他有些奇怪,朱胖子怎么不见了,结果和曹大楼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朱颜血早已经离开很久了。
曹大楼声音有些落寞:“胖子啊,自从小的时候,他离开村子,说要去闯荡江湖的时候,他就这样子了。整天忙忙碌碌的,不见人影。唉,江湖邪恶,通缉榜上那么多坏人,做个江湖人哪有那么容易?
胖子他总说自己是武林绝顶高手,功夫厉害,天下无敌。可是我知道,他不过是在安慰我罢了,他那么胖,功夫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呢?我一直都在劝他,让他放下兵器好好休息休息,年纪大了就别在外面刀头舔血了。可是,他却只是笑,从来都不肯听我的。”
摇了摇头,曹大楼擦了擦眼角,叹息着:“这个死胖子,不听朋友话,总会有他后悔的一天。不过还好,至少这胖子每年今天还都会记得来我的小店来陪我喝杯酒,倒是让我还有些放心,至少我能知道他还活着,活的还不错,而不是孤独的死在哪条无人知道的山沟里……这就够了。”
看着老人那颤抖着的削瘦身影,李斯文默默的端起了杯,一饮而尽。
男人的友情,就如同这杯中的粗茶,虽然苦涩,可却回味无穷。
在老人的酒肆住了一宿,第二天清早,李斯文就打算继续上路了。
“李贤弟,你生的品貌不凡,一看就非池中之物,曹某也就不多留你了。只盼来年此时,你还记得昨日之约,不要让曹某与胖子白等才好。”曹大楼的眼中满是不舍,低声说道。
李斯文心中感动,强忍着说道:“曹兄,昨日之约小弟铭记在心,定不敢忘!明年此时,我们再相聚痛饮!”
“好!来来来,贤弟,这葫芦九酿春就带着,路上解渴也好。”曹大楼从身后取出一个硕大的葫芦交与李斯文之手,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最后却没有说出口,只是默默的伸出了那苍老的大手,拍了拍李斯文的肩膀。
李斯文向前都走出老远了,还看到曹大楼那佝娄的身影站在门前,久久都没有离开……直到李斯文转过了一条小巷,再也看不到他为止……
“砰!”走路太过于不专心的李斯文才刚拐过那条小巷就与一道匆匆行来的人影撞了个结实。
李斯文身体肌肉本就练的异常灵活,此时又心不在焉,突然受力之下完全没经过大脑,条件反射般的就反撞了过去。
李斯文猛然反应了过来登时心叫不好,以自己的力量要是个普通人还不得被撞坏了。
可此时连忙收力又哪里来的及?出的力道早就与对方撞在了一起。可李斯文没想到的是,在撞击的瞬间,从从那个人的身上同样传来了一股大力。
“砰!”撞击声中李斯文连退三步,可对方却一连后退了五步之多。不过很显然,对方的下盘功夫不错,如此仓促的情况下不仅稳稳的站住了,甚至还出了一声惊呼:“咦!”
李斯文愣了一下,抬头一起看,可不巧了,站在他对面的赫然就是昨天在临山村门口遇到的那个醉鬼女冠。
女冠面色红润粉嫩,醉态迷人,一双迷蒙的凤眼更是显得魅力十足。不过她手里的葫芦却显得轻飘飘的,已经空了。
“呵呵呵呵,小弟弟,是你呀。”女冠眯着眼睛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一声“小弟弟”叫的李斯文郁闷异常,可他的这具身体又确实不大,反驳都无法反驳,只能闷闷的竖掌回了一礼,打算趁早离开。
可就在此时,那女冠却打了个酒嗝,摇晃了一下,似乎像要跌倒的样子。女冠努力的想要恢复平衡,却更加的不稳,连脚下也打了个绊,整个身子前跄而出,仿佛投怀送抱般扑向了李斯文怀里。
李斯文面色徒冷,左手下按右手上抬,间不容之际捏住了两只从异常诡异的角度击出的粉拳。
“醉八仙?”李斯文冷哼,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醉八仙?很好听的名字,那是什么?”
女冠轻笑,缓缓的吐出了一口酒气,一条**猛然从道袍下方翻了上来,纤纤足尖仿如一条大枪直直的点向了李斯文的胸口。
空中,响起了一声如巨弓抖动般的厉啸!
第二十六章 要淡定
空中,响起了一声如巨弓抖动般的厉啸!
一条**宛如一只弯曲到了极限,然后悍然反弹而回的大枪决然轰向了李斯文的胸口。
李斯文双手下压,直按脚尖,却被那狂猛的力道轰的重心不稳,几乎向后飞跌而出,登时心中震惊。
可还没等李斯文心情平静下来,女冠接下来的攻击又到了。
李斯文誓,他这辈子从未想过居然会有女人把醉拳练到如此可怕的地步,让李斯文都有些应接不暇的感觉!
虽然这女人使用的醉拳远没有明代以后经过修改提炼的醉八仙那样完善,慎密,可在狂野彪悍上却更胜一筹。
是的,彪悍!
女冠身体上的每一个部位都仿佛化作了武器,狂风暴雨般的向李斯文攻击。尤其是她的那对粉嫩的拳头,舞动间更是带出巨锤般的风啸。
原本女冠的力量要比李斯文差一些,可此时在醉拳的那种自我麻醉的状态下却非但不弱,反而略占上风。
也就是李斯文从小就修炼大缠丝手,惯于以柔克刚,这才死死的顶住了女冠狂暴的攻击,要是换了实力差不多的传统型武,估计第一时间就会被打落下风,再无翻盘的可能。
“妈的,什么样的道观,多脑残的观主才会允许这样的人成为女冠啊?这整一个女武松……”李斯文暗自嘟囔着,双手或拍或点,或旋或抹,连挡女冠两拳一撞四下肘击甚至还有一个凶猛的头槌,终于稳住了阵脚。
李斯文双手轻震,阴柔的内力透掌而出,化作条条无形丝线围绕在身体四周。
女冠的粉拳每一次呼啸轰来,都会沾染到一些细丝,虽然每一条的劲力微不足道,可是随着数量的增加,细丝造成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
就像蜘蛛挑逗猎物,引得对方拼死挣扎,却趁机把一条条的把丝线缚于其身。等到猎物挣扎的体力耗尽的时候,蛛丝也把猎物缠的严严实实,再无挣脱的可能。
“好一个大缠丝手!”
当一次肘击已经完全的偏离了目标,非但没能击中李斯文,反而连重心都被带得有些摇晃之后,女冠赞了一句,身形疾退,娇喝道:“看贫道破你。醉龙踏波式——飞火流云击!”
喝罢女冠身形急转,整个身体宛如一道旋风向空中拔起。
而她的双手也没闲着,一只手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只小小的火镰,而另一只手却抓住了腰间的酒葫芦向口中倒去……
女冠飞旋的身影从空中落了下来,却突然一动不动了。
冷场……
哒!
一滴仅剩的残酒从葫芦口中流了出来,落到了女冠的嘴唇上。
女冠的俏脸越的娇艳欲滴了,就连李斯文都有一丝替她不忍……呃,遇到这么尴尬的事情,她不会哭出来吧?
“咳咳咳咳,这次算小弟弟你运气好,贫道突然想起来还有些事情未做,我们下次再战吧!”
还好,女冠心理素质并没有李斯文想象中的那么脆弱,她若无其事的收回了葫芦,整了整因为打斗变得略显凌乱的道袍,竖掌行礼,转身轻盈的离开了。
不知怎的,李斯文总觉得女冠脚步急促而摇晃,那纤细的背影也总有些狼狈而逃的感觉……
李斯文哭笑不得,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法用任何语言来评论这个古怪的家伙了。不过李斯文肯定的是,就算武林如此广大,这样有趣的美女也很难找到第二个。
摇了摇头,李斯文向车马行的方向走去,这个有趣的女人,以后也许还会有机会见到吧。
后唐朝的交通状况还不错,因为已经统一了大草原的缘故,所以并不缺马。
也许是受到了那个穿越大帝的影响,李斯文居然在车马行见到了公共马车。四匹或六匹马拖着一个长长四轮车厢,能装上十几个或二十个人,专门用来往返于附近的城市,用途和现代的长途客车相仿。
当然,单人马车也是存在的,价格也说不上高昂。李斯文挑了一辆干净整洁的雇佣了,然后便开始向北方进。
车夫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看起来到是相貌堂堂,不过名字却比较搞笑,居然叫做牛蛋腚。
对于这个名字,李斯文实在是有些忍俊不止,不由得问起了此人的父亲当初到底是如何想到如此个性的名字。
牛蛋腚对自己的名字也感到异常郁闷,可没法,他的名字是他老子取的。他老子姓牛,所以牛蛋腚也只能姓牛……这个倒是没什么疑问。
关键是牛蛋腚的老爹没读过书,也没什么文化,生他的时候怎么都想不出一个满意的名字,于是乎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老子决定,自己蒙着眼睛出门,双手摸到的第一个东西是什么,就用什么给他的儿子取名字。
然后……事情就可以想象了,牛蛋腚的老爹出门后由于蒙着眼睛看不到脚下所以一跤跌倒,结果双手好死不死的抓在了家里一匹拉车的公马身上……
一手抓住了马屁股,另一只手则抓住了马的蛋蛋……
牛蛋腚的老爹被那匹愤怒的公马狠狠的踹了一脚,在床上躺了三个月,不过牛蛋腚的名字也就因此产生了……十分的令人无奈。
因为这个古怪的名字,牛蛋腚至今都没能娶上媳妇。所以一说起这事来就满脸的郁闷神色,悲伤不已。
“道长,你说,难道我就真的那么不招人待见,连给我取名字的时候,上天都给了这么个预兆?”牛蛋腚泪流满面……
“咳咳咳咳……”李斯文死死忍住了想要冲口而出的爆笑,强憋出了一幅云淡风轻的神棍模样,张口的劝道:“这个,蛋腚啊,其实你父亲的想法是好的,上天也给他预兆了,不过上天的预兆并不是如此简单的。”
李斯文随手在车上写下了“淡定”二字,继续说道:“你父亲没什么文化,只按照字面理解了,并没有想到其中的深意,其实上天给你父亲的预告是这两个字。”
“这是……”
“淡定,这也是淡定,不过和你的蛋腚同音不同意罢了。这个是指心灵的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所呈现出来的那种从容优雅的感觉。不会太过兴奋而忘乎所以,也不是太过悲伤而痛不欲生,面对任何事情都会处之泰然,宠辱不惊,这样才能追寻到人生的真谛。”
李斯文拍着牛蛋腚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其实这才是上天赐给你的名字……上天希望你做人要淡定,要淡定啊……”
“淡定,要淡定……”牛蛋腚双眼放光,再次泪流满面……不过这次是被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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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难道企鹅的书写的真的那差?这点推比,也忒低了。
第二十七章 饼铺血案
“道长,这太阳就要下山啦,我记得翻过这个山头在走不远就是赵家饼铺了,老赵的婆娘做的面饼还有炖肉味道可是方圆百里的头一份,住的地方也比较干净,我们是不是今儿就在哪儿歇了?”牛蛋腚……哦不是,人家现在已经是牛淡定了……在马车前方大声的吆喝着。
牛淡定觉得自己运气真的很不错,遇到了这么好的一个雇主,帮自己改了个有意义的名字不说,出手也甚是大方。
别人雇车最多也就是给车夫吃点馒头咸菜就不错了,而这位李道长却毫无架子,甚是和蔼,居然不嫌弃自己,邀请自己与其同桌用餐聊天。
唉……只是可惜这段路程实在是太近了,没几天就快要到太行山了……
“好啊,那今天就在那儿歇吧,贫道也尝尝那方圆百里头一份的烙饼炖肉的滋味。”李斯文从车中钻了出来,用力的伸了个懒腰,笑着应了一句。
已经走了整整七天了,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生。
随着时间的增加,李斯文越的觉得自己找了个好向导。事实上牛蛋腚解决了李斯文很大的难题,毕竟李斯文在大别山呆了整整十五年,其中连县城都未曾去过。
在这个经过改动的时代,李斯文原本丰厚的惊人的历史知识可以说是毫无用处,无论城市,道路还是风俗饮食李斯文都是一片迷茫,要是单独上路的话,说不得会引出多少麻烦。
可有了牛淡定就不一样了,他常跑北方路线,性格有比较开朗,一路上无论吃住都娴熟的很,可以称得上是个万事通。
这一路上多亏了牛淡定这把一切的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一丝不乱,这才让李斯文得以全心放在了修炼上面,没有在琐事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而且吃饭的时候和牛淡定聊聊天,还能听到不少江湖传闻,武林轶事,正好可以填补李斯文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是的,从李斯文出一直到现在,已经足足过去七天了。绝大多数时间李斯文都在车里打坐,一刻不停的修炼内功。
听起来似乎很枯燥,可实际上也比听起来更枯燥。
可惜没办法,这里是江湖,想要强大,除了勤奋修炼以外没有任何的捷径。
那种在战斗中突然领悟,然后瞬间爆,宛如打了鸡血般实力瞬间提高百倍的的事情只能生在动漫或电视当中,在真正的武林中那根本就是个笑话。
确实,战斗容易促进一个人精神境界的提升,可精神境界并不等于实力,境界这东西听着玄乎,其实说白了就是对武学的理解能力罢了。
境界的高低其实就是理解能力的高低。理解能力高的,很容易就会明白每一招每一式的特点,要领,还有使用方法。这样他就可以在使用的时候,把这招用的更加灵活,更加恰当。甚至他还可以把这招完全吃透之后,作出更符合自己习惯的变化或另创新招。
而理解力差的就不行了,他就只能死板的老师教什么学什么,对敌时没有任何变化。这在武林当中就是所谓的境界差距了。
看到这里估计大伙儿也就该明白了,境界这东西有用没?有用,有大用。但是,这必须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上……那就是这个人的身体素质和内力高低。
只有一个强大的身体才能完美的挥出你想要使用的招式,而光有境界而没有身体的话,连人家动作都跟不上,就算你明白什么叫做奕剑术,什么做太极拳,什么叫做独孤九剑又有个屁用。
这点上王语嫣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了,要是武学技能也有理论考试的话,王语嫣绝对能排入三甲,可是真动手的话哪怕一街头混混都比她厉害。
所以对于武来说,境界很重要,可基础更重要。无时无刻磨练身体或内力才是一个高手应该做到的,毕竟境界这东西可以顿悟,可身体素质却不能。
而且就算你的境界迟迟提升不上去,有个好身体也必要的。
第一个优点是好身体能让你活的时间更长,增加你领悟境界的时间。而第二个优点就是,只要你的身体内力强到一定程度,就算境界比你高的对手也未必能杀了你。
就如同刚学会九阳神功的张无忌一样,那个只懂得挨打的废柴从被灭绝拍巴掌一直到找到乾坤大挪移心法,中间经历了无数危险都仗着体格够好硬生生的挺过去了,最后到底学会了乾坤大挪移成为一代高手。
当然了,李斯文可没有兴趣像张无忌一样变态,只不过李斯文上辈子在境界方面已经修炼到第七层了,对天罗这门功夫的理解程度要远远超过了修炼的速度。
所以如今李斯文只能一有空就开始磨练身体或修炼内功,这才能让他的身体尽快追上境界,恢复上辈子全盛时期的实力。
马车辘辘前行,很快就爬上了前面的山坡。从山坡上向下往,远远的能看到路旁有一小片孤零零的院子,一条袅袅的炊烟在院子上方随风摆动,就好像赵家婆娘的细腰,扭来扭去。
“咕噜!”牛淡定咽了口口水,仿佛又闻到了赵家婆娘身上的淡淡香味。
老赵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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