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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名儒生明显是这里的常客了,彼此之间谈笑自若,连带着那莫言都比平日里话多了许多。李斯文在旁看的大感有趣,居然找到了一点前世与朋友去练歌房时的感觉。
大家都是年轻人,彼此有地位相当,自然熟悉的很快。
李斯文本身就是世家子弟,对这些所谓的二世祖的性格习惯极为了解,自然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
李斯文虽然对他们所谈的诗词歌赋,美文妙章没有兴趣,但他本身是个冒险家,精通历史与各地风俗,另外对于古董文物,玄学秘史之类的也颇为了解。
那三名儒生与李斯文聊不多久便皆为李斯文广博的知识所倾倒,心中本因为李斯文年纪较小而带来的轻视一扫而空,心中倒是暗自惊奇,莫言到底从哪里找到了这么个奇人。
这烟雨江南的服务态度相当的不错,没用多久酒菜就已上齐,几名盛装打扮的美人也走了进来,笑盈盈的分别坐到了五人身旁。
坐到李斯文身旁的是一名大约十**岁的盛装女子,样貌气质可以说是屋中最差的了,就算打扮的典雅端庄,可是一举一动之间却从骨子里透出了一股风骚之意。
“你就是彩蝶?”
看着身旁的盛装女子,李斯文面色平静。
事实上李斯文心中异常的失望,因为他在眼前女子妩媚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失去恋人的失落,看到的只有惊喜……对李斯文英俊出尘的外表的惊喜。
虽然,这女子很快的就用一幅低眉顺眼的样子掩盖住了眼中的神色,可是又怎么能瞒得过李斯文这种老狐狸?
唉,看来那些才子佳人的传说果然不能相信啊……李斯文暗自摇头,此女非是大牛的良配,要是带回家去估计张富贵一家可就甭想好了。作为朋友,虽然冷酷了一点,可说什么李斯文也得想办法把大牛对此人的感情给断了……
不过想到这里李斯文又哑然失笑,自己实在是有些多虑了。
以张家的那点财产和张大牛的人品,十有**这个女子宁死都不会愿意被张大牛带回那个小山村吧。
“奴家便是彩蝶,见过……见过……”说到这里,这彩蝶停顿了一下,明显不知该如何称呼李斯文。
李斯文此时又怎会在意这种事情?挥了挥手让她坐下,然后便转头看向了舞台之上……舞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快要结束了,重重的纱帘把舞台的中心掩了个结实,只能看到几个烛光投射的影子似乎在搬凳子什么的,做最后的准备。
似乎那个所谓的秦淮河第一名妓的青青快要上场了。
包厢里的其他人都已经和美人坐在一起絮絮私语,就连莫言也红着小脸和一名绿衣美女谈着诗词。
彩蝶的身体慢慢的凑了过来,结果却被李斯文那仿佛带着冰茬一般的冷漠的眼神吓的委委屈屈的缩了回去,只得小心翼翼的在旁给李斯文倒酒布菜,不敢有丝毫别的举动。
就在此时,舞台上响起了三声腰鼓,立刻,整间包厢甚至整个厅中全部安静了下来。
然后,整个厅中便传来了呼啦一声整齐的响动,几乎所有的包厢中人都把椅子拖到了包厢窗口处,等着欣赏秦淮河第一名妓的风范。
不过让众人失望的是,那些纱帘并未挑开。人们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一个身段极其美妙的影子坐在舞台中央,手中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腰鼓,再次敲响了三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然后,人们便听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箫声幽幽的响了起来……
瞬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仿佛天地之间仅有这箫声存在,好似袅袅的轻言,扭动着蜿蜒的身体,慢慢上升,慢慢上升……
一同上升的还有人们的思绪,好像被那箫声勾引的从身体中飞了出来,飞过了高山,飞过了云彩,整个人好似沉浸在一个美丽的梦中。
好像气风了……柔柔的,环绕着自己……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慢慢的,人们仿佛连箫声都听不到了,周围似乎很安静,精神也忍不住放松起来。整个身体都空荡荡的,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却又有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很自由。
就好像飞一样……人们的脑海中不约而同的出现了这么个念头,即便从没有人尝试过真正飞翔的滋味。
箫声越的荡气回肠,人们的感觉却又变了。这一次,似乎每个人感觉的东西都有不同,不过出现在的却都是人们记忆中最为美好的事情。
挫折,成长,第一次成功,第一次恋爱,第一次拥有子女……还有那已经逝去多年的父母的柔和的眼神和慈祥的深情,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小的时候。
自己忽略,忘记的东西似乎太多了……仔细想想,其实每一件都是那么的重要……
无论是那些高官显贵还是巨富豪商,无论是文人士子还是歌女奴仆,所有人仿佛被一团暖洋洋的东西包围着,感动着……
泪水,夺眶而出。
就在此刻,风停了下来,不知何时,箫声已经停止了,而台上轻纱之后的人影也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足足五分钟之后人们才睁开了眼睛,不顾脸上的泪痕大声的叫着好。
他们第一现,周围的世界居然是如此的美好,这箫声让他们重温到了久违的感动,这是无论多少钱多高的地位也无法换来的。
秦淮河第一名妓,吹箫神技果然天下无双!
就连李斯文的心中都暗暗吃惊,如此萧曲恐怕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音乐了,它起到的作用居然与后世心理医生做心理治疗时的催眠术大致相仿。
“居然依靠萧曲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十有**这人音乐上拥有常人难及的造诣。莫不是修炼音杀类武学的?倒是听说音杀类武学练至极限与那催眠术颇有共通之处。”李斯文心中暗道,却不由得哑然失笑。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青青也许还是个武林高手呢。可是又有哪个武林高手会愿意呆在青楼,做一个名妓呢?
第六十八章 巾帼义气
宴是好宴,酒是好酒,人是美人,听的又是天下第一的萧曲。
如此盛景让人不由得心中激动,纵酒狂歌?于是乎,等到最后宴席散了的时候,除了李斯文和莫言以外,其他三人全都醉了。
三名儒生被三名美姬搀扶着,摇摇晃晃的向外走,却仍自不忘数次回过头与李斯文醉醺醺的声称今日还不够尽兴,改日还要再次痛饮。
眼见那醉的最厉害的郑兄数次回头之下身形越的不稳,就连身边搀扶他的美姬都快被他给晃倒在地,莫言实在是有些哭笑不得。
他和李斯文招呼了一声后便疾走了两步,扶住了这位郑兄。一会儿莫言还得分别把三人送回家,估计今天晚上也不会回客栈了。
李斯文在后看的好笑,耳朵却突然听到身后一阵细小的低语声,心头登时一震。
那是莫言点的姑娘绿漪和那彩蝶,李斯文二人虽然不用她们搀扶,可是按照规矩她们也得送到门口的。此时二人正走在李斯文身后窃窃私语。
“哼,还以为遇到了一个年少英俊的童子鸡,却没想到是一块不解风情的石头,居然还用眼睛瞪我,真是白瞎了那幅好样貌。绿漪姐姐,还是你那个莫公子好呀,样貌儒雅不说还温柔体贴,看着都让人羡慕。”那彩蝶拉着绿漪的袖子低声的抱怨。
绿漪轻笑了起来:“活该。谁叫凤儿你听到有鲜嫩可口的小郎君就主动顶了彩蝶的名字跑了过来,这罪不是你自找的?”
“这也不能怪我啊,彩蝶都被打的卧床不起了,又怎可能出来见客?若是客人重挑了别人,彩蝶就又要挨打了,这次虽然我凤儿委屈了点,不过记在彩蝶的账上也能让她好过几天。那王嬷嬷的手实在太狠了,据说以前曾经活活打死过好几个姐妹呢……”
两个人用的声音甚轻,按理说绝对不会传到旁人的耳朵里。
不过李斯文的耳力却非比寻常,居然把这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登时,李斯文的脚步就停了下来。
“咦,李兄,怎么不走了?”莫言有些纳闷的回过头。
李斯文微微一笑,道:“你们都不回客栈了,贫道一人回去还有什么意思。眼见这烟雨江南还算风雅,贫道倒是有心在这里留宿一宿。”
“留、留宿!”莫言愣了一下,连说话都有点结巴了。
莫言虽说也来过几次这里,不过仍然只停留在饮酒聊天的程度,听到李斯文那**裸的一句留宿,立刻把这小处男臊的满脸通红。
倒是前面摇晃的三位儒生中有一人回头大呼:“留、留宿好,好。李贤弟果、果然是我辈风流之士,性情中人。陶、陶某佩、佩服。张嬷嬷,李兄的一切花费,全算、算、算陶某账上!”
说话的儒生姓陶,虽然不似那郑兄秦兄一样,家中长辈乃是高官显贵。不过此人家中却世代经商,商铺遍布全国,身家可以称得上是富可敌国。
此人为家中独子,为人也甚是豪爽,其最爱说的一句口头语就是“算我账上”……不光说,他真付钱的。
他这一嗓子下去却没想到身边的郑兄却大笑了起来:“既然李贤弟有此雅兴,我等又怎能甘于人后?不若,不若一同留宿便是。吩咐家人回去报告一声也就是了。”
那秦兄亦是大呼:“是极是极!几次出来玩耍都因为莫兄面嫩而不能尽兴,今次,今次李贤弟在此,定不能让莫兄再次走脱。张嬷嬷,还,还不赶快把莫兄与绿漪姑娘送入洞房,莫兄可是第一次,切莫忘记让绿漪姑娘给莫兄包上一个大大的红包!”
“算,算,都算,都算陶某账上!”
张嬷嬷一听此话自然是心中大喜,手一挥一群莺莺燕燕便冲了上来,将绿漪还有大叫“不可”的莫言簇拥起来,架上便走。
莫言不断挣扎,却偏偏害怕伤人不敢用力,反是被那些莺莺燕燕在身上摸了数把,吃了不少童子豆腐。
三名儒生大笑,彼此谈笑了几句也都怀抱着美姬各找地方休息去了。
倒是那顶着彩蝶名字的凤儿有些忐忑的站在李斯文身旁,她刚才就被李斯文冷漠的目光给吓的不敢靠近,此时又哪有勇气把李斯文往房间里带?
反倒是李斯文此时却没有刚才的冷漠之色,眼神也柔和了下来,甚至还冲她笑了笑。
“去你房间吧,贫道有事情问你。”
原来如此!
当半个时辰之后,李斯文从这名叫做凤儿的女子口中得知了一切之后,不由得心中叹息。
原来这彩蝶本是一名朝中罪官的孙女,其祖父因为贪污治理黄河的款项因此获罪,全家的男丁被依律处死,女性也被判处官卖。
然后,彩蝶就被这烟雨江南的东家买了下来,训练了几年之后,几个月前才刚刚接客。
结果,才刚接客就遇到了张大牛。张大牛被彩蝶的那大家闺秀的气质所吸引,而彩蝶在经历了家破,被卖之类的惨事之后,也被张大牛的那淳朴憨直的性格所感动。
然后,两个人便相恋了。
可惜的是张大牛家中虽然小富,但在这京师当中,那点钱财根本不够为彩蝶赎身。等到盘缠花尽之后就被赶了出来,彩蝶也被逼的去接其他客人。
只是那彩蝶虽然是官宦之后,家教良好,但样貌却并非绝色,仅仅算是美貌,因此这院中的老鸨对其也并不如何在意。
却没想到的是,这彩蝶被逼着去接其他客人时,居然灌醉了客人之后换上了客人的衣服试图偷偷逃走,结果却被人认出,抓了回来,狠狠的打了一顿。
结果这顿毒打非但没能让彩蝶屈服,反而激了此女性格中的刚烈一面。这彩蝶每次伤好之后就会试图逃走,无论被抓回来多少次,挨上几次毒打都没有丝毫改变。
这两个月以来她逃了四次,也被毒打了四次。最近的一次毒打是两天前,此时彩蝶还没有从床上爬起来。
也就是这凤儿是与彩蝶一批被买来的,关系要好,能照顾照顾她,偶尔还会顶着彩蝶的名字帮她接客,赚上几个业绩。否则那彩蝶恐怕早就被活活打死或被转卖到贫瘠的边疆去了。
李斯文沉默了片刻,站了起来,恭恭敬敬的向这凤儿深施了一礼。
那彩蝶对张大牛的深情固然值得感动,但是这凤儿的举动,却远远比很多人更加值得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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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可能有些读会批评狗血,不太可能生。事实上企鹅也考虑许久才最终决定这么写的。现实的世界已经很残酷了,在小说里,还是让世界变得温情些吧。
第六十九章 踏上草原
知道了内幕消息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李斯文花了三千两银子便把凤儿和彩蝶二人的卖身契买了下来。
虽然烟雨江南方面不是那么愿意,毕竟才刚刚调教好几个月,还没怎么来得及赚钱。可是正所谓拉虎皮扯大旗,有那吏部尚书的侄子郑大公子的面子,这点小事就不算什么了。
这些权贵子弟们虽然并没有兴趣和张大牛这样的小人物有所瓜葛,但是心中到也颇为佩服彩蝶的刚烈和凤儿的义气,再加上还有莫言在一旁帮腔,些许小事他们还是乐意帮助的。
不过这件事还产生了另一个附加事件,那就是可怜的莫言同志毕竟不是唐僧,没有孙猴子来救他,所以他凄惨的被绿漪同学给逆推了,并且在早上还获得了一个丰厚的红包。
这件事成了众人之间的笑柄,也成了莫言最大的软肋,不过倒是让李斯文和莫言之间的关系拉进了许多。
张大牛决定回乡了,六年的时间加上李斯文的劝告,让他明白了自己可能并不适合科举这个行当。
所以,他决定带着彩蝶回家,早日成婚,也能早一天让迫不及待的富贵大官人抱上孙子。
举人的身份对于一个县城来说已经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们今后的日子,应该会过的很好吧。
看着那乘坐着张大牛几人的马车渐渐的远去,李斯文如此的想着。
临走的时候,李斯文给了张肥猫一些银两作为路费,然后又塞给了张大牛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里面包着三张金票,也算是李斯文对于好友结婚生子自己却无法亲自道贺的一种歉意了。
毕竟李斯文现在还不清楚,自己到底还要在外面闯荡多久才会回到那个小小的山村,那间小小的庙。
“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走?你与彩蝶是好友,大牛的性格还憨厚,应该会好好的照顾你的。”李斯文轻声说道。
那个凤儿此时正站在他身边,并没有跟随张大牛他们一起离开。彩蝶苦劝了她好久却都被她拒绝了。
“奴虽然和彩蝶是朋友,但她的家却不是奴的家。奴想要回四川老家,那里,才是奴该去的地方。”笑了笑,这个性格直爽的川妹子回答。
其实她也是犯官之后,家中恐怕也剩不下什么人了……但她还是想要去看看,回忆一下过去。
李斯文沉默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上路?”
“明天就走。呵呵,京师虽然繁华,却没有什么值得奴留恋的。”
“此去蜀地千里迢迢,姑娘一人上路还请注意安全。贫道这里有些盘缠,姑娘可以……”
“不用了,道长。您的好意奴心领了,但是奴并没有做什么,道长能够帮奴赎身,已经是奴无法报答的大恩了。如果还要拿上道长的盘缠,奴恐怕下辈子都还不起道长的恩情了。道长还请放心,奴这几个月生意还不错,还算薄有积蓄……”
说道这里,凤儿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不过很快就又化成了爽朗:“况且奴有手有脚,丝织女红也很擅长,只要勤力些还是能够养活自己的,还请道长不用担心。”
李斯文听了此言,顿了一下,没再劝下去。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子,有些事情,对她来说并不是帮助,而是侮辱。
“既然如此,贫道也就不多说了。贫道游历天下,居无定所,如若有机会去四川游历,也许还会去探望姑娘,到时还请姑娘不要装作不识,还请赐予贫道一杯薄酒才好。”李斯文微微一笑。
“只要道长肯来,区区薄酒又有何难?到时候就是让奴请道长喝戎州第一的荔枝绿都成,虽然没有这老白干的火辣,但是那清洌甘爽、醇甜余香却犹有过之呢!”凤儿眼睛一亮,笑了起来。
很娇艳……
李斯文三人在京师备好了行走大漠所需的物品就再次出了。
出了京师继续向北,经过河北道剩余的部分,就是原本大草原的所在地。
这里,在唐时叫做单于都护府,不过自从后唐朝统一了草原与大漠,将国境线一直推到了北海之后,这个狭长的地域不再位于国家的边境,反而位于这个庞大帝国的中心位置。
而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城北道。
城是指长城,北是指北方。
这个在历史上为华夏帝国带来了无数威胁的地方,终于彻底的融汇到了整个帝国当中。而长城,也失去了历史赋予它的战略意义,成了这个庞大帝国中心的一处著名的旅游景点。
在后唐朝,城北道同样是地广人稀的,不过对于后唐朝来说,其重要性却丝毫不比江南辽东这些膏腴之地差上多少。
没办法,当年的李煜大帝穿越前很有可能是个文科生,他能记住历史上众多大大小小的名人事迹,也能够记住哪怕再小的一次战役的转折点,还能准确而又恰当的剽窃了大量的著名诗词,甚至连这时代美女的生平都能记得,可是对科技树的攀升却没什么建树。
在他在位的数十年来,除了高炉炼钢以外就没再明什么有用的东西。别说汽车飞机了,连蒸汽机都没能捣腾出来,所以对于后唐朝来说,马匹仍然是最为重要的畜力。
而城北道,就是后唐朝最大的牧场。
地域的差别自然会造成风俗的迥异,事实上河北道的绿林人士与城北道的绿林人士听起来差不多,可他们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河北道的绿林人士成分相当的复杂,有开黑店的,有占山寨劫道的,有捋人绑票的,还有开青楼赌场的。但是城北道却不同,城北道独特的地域让这里的绿林人士只有一种职业,那就是……马贼。
传说中,这里的马贼非常的狡猾而凶残,四处袭击牧场或商队。
他们依靠精良的马术和对草原的熟悉,屡次逃脱了军队的层层围剿,可以说得上是老奸巨滑,来去如风。
和他们比起来,所谓的三十六风贼无论是在武功马术方面还是在心狠手辣方面,都不过是二流货色。据说这些人当年还是在草原上实在呆不下去了才被赶到了山东去讨生活的。
这次听说李斯文身上带着高昌迷宫的藏宝图,马贼群中排名靠前的团伙都下话来,说无论如何也要把李斯文三人留在草原之上。
所以,即便是李斯文三人武艺高强,也不得不仔细的做好各种准备,免得阴沟里翻船,栽倒在这片不怎么熟悉的土地上。
草原之上,最重要的就是脚力,没有马,再厉害的人无没有挥的余地。
三人兜里银两众多,所以各自准备了三匹快马用以轮换乘骑,保持马匹的体力。
这样就算遇到再多的马贼,他们也可以脱身而出,不至于被围住。
另外,武器也是重要的。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马上再空手或使用长剑什么的战斗,就有点不太方面了。所以,三人买了三支精钢长枪挂在了马匹上。
不过在买枪的时候,李斯文看到有几张硬弓不错,于是就买了三张,又买了一些精钢狼牙箭回来。
弓箭这玩意一般武林人士都不怎么精通,不过李斯文由于本身武功“天罗”的原因,对射箭专门练过,所以并不陌生。
不过让李斯文没想到的是莫言和柯馥对弓箭却也非常精通。莫言是儒生,君子六艺中有“射”这一向,他会用弓到是不难理解。
不过柯馥这么个娇滴滴的伪娘居然箭术非常出众,这就有点让人难以想象了。
不过柯馥声称,自己在昆仑山的时候没事会拿把弓箭上山射兔子吃,因此习得了一幅好的箭术。
这话虽然听起来有点不靠谱,但也没什么明显的破绽,也就这样了。
倒是李斯文对柯馥却越惊奇,总是觉得这厮身上的谜团越来越多。殊不知柯馥对李斯文也有一种琢磨不透的感觉,因为柯馥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道观才会有人教里面的道士射箭呢?
这简直太诡异了。
就是带着这种心思,三人终于踏上了草原。
第七十章 四大马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王维仅仅用了十个字,就让人领略到一种雄壮苍凉的感觉。
草原不是大漠,但也颇有相似之处。
只是书毕竟是书,再怎么准确也不够直观。没有身临其境的人,你永远无法感觉到那种难以言表的震撼。
天空,草原,白云,雄鹰!
一片苍茫!
李斯文不是第一次来大草原了,但当他再次踏上这茫茫的大草原的时候,却仍然感到心中一阵的轻松,仿佛浑身上下所有的束缚都被松解开来,整个身体仿佛都变轻了。
李斯文身旁,柯馥手中正拿着一个玉瓶,颇为自恋的在脸上抹来抹去。至于莫言,他还是第一次来草原,此时正激动着背着那些描绘草原广阔的著名诗篇。
三人脚下是一条垒土而成的大道,足足可以并排行驶四辆大车。
这种路是草原上重要的交通线,哪怕没有来过草原的人,只要沿着这样的路行走,也总会找到草原上的城镇,不会因为迷路而饿死在草原上。
此时在这条商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在三人前方,是一只拥有三十几辆车的商队,满载着货物,身边还跟着镖局的骑队,大约二十来人。
在三人身后,是一辆四匹骏马所拉的四轮马车,车厢捂得严严实实的,看不到里面的东西。只有一个用斗笠挡住面孔的车夫坐在前面,沉默的甩动着鞭子。
虽然之前三人都没有来过城北道,但是通过莫言的关系,仍然从白道武林获得了不少关于城北道绿林的情报。
城北道地域广阔,马贼的数量也相当不少。
当然,由于有巡逻队的存在,那种几百上千人的大规模马贼群是不可能存在的,绝大多数马贼都是二百人以下的小帮派。
但是即便如此,整个城北道实力上足以对李斯文三人造成威胁的马贼帮会也足有二十个以上。
不过好在城北道是个地域狭长的省份,李斯文三人所走的路线又是城北道的最东侧。势力范围位于城北道中间与西侧的马贼帮派就算再强大对李斯文三人也没有丝毫办法,除非他们愿意不顾马贼规矩,一路穿越同行的势力范围,跑到东部对付李斯文。
不过,如果那样的话,很有可能他们还没跟李斯文交手呢,就先得和东部的马贼干上一场大的。
所以,虽然听起来城北道的马贼数量非常众多,但是真正会对李斯文三人造成威胁的也不过是东部的马贼帮派而已。
在这些帮派当中,实力靠前的,也出话来打算抢夺高昌迷宫宝图的马贼帮派一共有四个……独眼龙,完颜虎,托木猛哥,拓拔熹。
这四个名字是四个马贼帮派领的名字,而马贼本就是习惯于用领的名字来做自己族群的代名词。
关于这四个马贼帮派的具体资料莫言的情报中也有介绍。
四个帮派中最弱的那个是拓拔熹,此人是是党项孤儿,自幼被马贼收养,长大以后也就成了一个马贼。
其人性格勇猛,刀法凶悍,实力之高很有可能达到了一流高手的巅峰地步。甚至有过单挑三名一流高手,造成对方一死二伤的战绩。
虽然那场战斗以后拓拔熹自己也重伤欲死,不过却也竖立了其凶悍的名声。
如果单从功力算的话,这拓拔熹的功力还要在李斯文三人之上。
不过拓拔熹个人实力强是强,但是在统率力方面就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了。
其手下数量不多,仅有四十余人,平均实力也就是三流左右,和那三十六风骑的实力差不多。
这个马贼团伙习惯的战斗方式也是依靠拓拔熹的英勇而硬打硬冲,根本没什么战术可言。
所以虽然这拓拔熹号称城北东部第一高手,可是其总实力却是四个马贼团中最弱的。
与拓拔熹比较相似的另一个马贼团伙是完颜虎率领的那支。
虽然两个马贼团都习惯于正面与敌人交手,可在战术上完颜虎就要比拓拔熹强多了。
完颜虎本是巡逻队的一名百人队长,由于作战勇猛,战术出众所以深受上司好评,属于重点培养的对象。
却没想到其人隐藏在普通人外表下的居然是一幅异常残暴的性格。
一个偶然的时间揭露出了此人纵容手下抢劫防区内的商队,强奸杀人,并且毁尸灭迹的事件,引起人们的一片哗然。
巡逻总队本想将其斩示众,不过却被其提前得到了消息领着手下脱身逃走。
对于这种叛徒,巡逻队自然不容其如此逍遥法外,也曾经布置过数次针对他的围剿行动。
但完颜虎本就是巡逻队的军官,对巡逻队的战斗风格非常的熟悉,所以几次都被其找到了破绽都走脱。
完颜虎的手下只有三十几人,比拓拔熹的手下还要少一些。他本人实力也不过二流偏上,远远不如拓拔熹。
但是双方挥出的战斗力却完全不同。
完颜虎的手下都是原来的巡逻队成员,个体素质比较精锐不说还精通战阵配合,再加上完颜虎卓越的指挥能力,产生综合战斗能力要比拓拔熹的那团乱糟糟的手下强得不是一点半点。
另外完颜虎这人性格极度残暴,可以说是所到之处寸草不留。所以在草原上的名声也异常的凶残狠辣。
那拓拔熹虽然号称城北东部第一高手,但是无论是其对商队的威慑力和在巡逻队眼中的重要程度都比完颜虎远远不如。
不过,如果你以为完颜虎就是这片草原中最强大的马贼的话,那就错了。
事实上就算完颜虎和拓拔熹的队伍加起来,也未必会是托木猛哥的对手。
其实托木猛哥这个人实力一般,武力能比完颜虎略高一线,远不如拓拔熹。统帅能力比拓拔熹高一些,却远不如完颜虎。
但托木猛哥却有一个非常好的弟弟,他托姆雷号称草原箭神,箭术一流,而且非常擅长笼络人心。
托木猛哥的手下是四个马贼团中最多的,数量接近个二百人,虽然个人武力参差不齐,从二流的到三流以下甚至不入流的都有,但箭术都非常不错。
托木猛哥马贼群的作战习惯是弓箭,弓箭,再弓箭!
基本上在对方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之前,他们从不肉搏。
这些马贼在托姆雷的训练下,练成了一种比较古怪的箭阵。
这种箭阵在大军作战的时候作用不大,但是在对付单独的高手的时候,威力却异常的强劲。
传说中有一次拓拔熹与托木猛哥生了冲突,结果拓拔熹想要靠强大的武力冲进托木猛哥军阵之中击杀对方。
结果他却被托姆雷手下的箭阵挡住了脚步,然后混乱中被托姆雷一箭射中了肩膀。
若不是拓拔熹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的话,他的小命已经留在那里了。
但托木猛哥的马贼群却仍然不是城北东部草原最强大的马贼群落。
最强大的马贼群独眼龙的领是个汉人,据说他曾经是中原武林的一位有名的高手,不过因为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再没脸面留在中原,这才远走大漠。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可却没人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人们只知道他叫独眼龙,可是包括他的手下,却连他到底是不是真的瞎了一只眼睛都不清楚。
因为他长年都用一块白纱包住了整个脑袋,就连他的手下也没有见过他的样子。
此人极为擅长设局,很喜欢设好陷阱等敌人来钻,所以出手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每次出手都能在最低的危险情况下,用很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的利益。
据说完颜虎刚刚叛逃的时候手下超过接近百人,都是原本的巡逻队员,实力强大,就连托木猛哥的族群都被完颜虎打得连连败退。
可千不该万不该完颜虎却惹到独眼龙,结果在与独眼龙的冲突中落入了圈套,一战便损失了大半手下,这才沦落到了如今的地步。
独眼龙的手下人数不多,只有六十人左右。不过平均实力却都不低,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已经达到了二流,剩下的三分之二也都是三流好手中的佼佼。
但是,他们的核心却仍然是独眼龙。
可以说,之所以这个团伙能够牢牢的压在其他三个团伙的脑袋上,成为最强大的马贼群,全都是独眼龙一手推上去的。
没有独眼龙这个领,这六十个人再强,也不过又是一个完颜虎罢了。
“那拓拔熹和完颜虎两群马贼倒还好说,他们习惯正面动手,单看实力的话,我们三人虽然人数较少,身体也比较柔弱了一些,但也未必会怕他们。
倒是这托木猛哥和独眼龙这两群马贼应付起来有些让人伤脑筋呢,哎呀呀,柯某最不擅长的就是阴谋诡计了,这种事情就交给两位兄台应付了吧。”
说这话的自然是柯馥了,这厮摆出了一幅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样子然后便把难题扔给了李斯文二人,自己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一只细细的紫貂毛笔和一罐凤仙花汁来,居然就在马上画起了指甲。
那马匹行走之间,摇晃的厉害,也不知道柯馥是如何练出来的,在如此摇晃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三下两下在指甲上勾勒出了一朵朵娇颜的鲜花,居然没有一笔倾斜或错乱。
李斯文二人相对苦笑,不过好在三人在一起久了,他们两个倒也习惯了柯馥的这幅慵懒性子。
两个人都是心智高绝之辈,几乎同时想到了事情的关键。
事实上无论是托木猛哥还是独眼龙,想要对付李斯文三人的时候都会把李斯文三人引入包围或陷阱当中。
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则必须要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先两伙人得知道李斯文三人的所在地点以及前进方向。毕竟,草原广阔,穿过城北道的路线并不是仅有一条。
要是失去了李斯文三人的行踪,再谈什么陷阱埋伏的,根本就是个笑话。
于是乎,问题就来了。
对方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判断李斯文的三人的位置和路线呢?猎鹰?猎犬?
又或……
他们的探子,始终就潜伏在三人的身旁……
李斯文二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回头,把目光聚积在了身后的那辆马车的车夫身上。
车夫似乎被两个人的目光所惊动,他有些不安的缩了缩身子,把头上的斗笠压的更低了……
“嘿,朋友,跟了我们够久了吧!”
莫言轻声喝道,手,搭上了剑柄。
第七十一章 车夫是谁
“嘿,朋友,跟了我们够久了吧!”莫言轻喝,手也搭上了剑柄。
“什,什么?什么跟着你们?”斗笠下,传来了一个结结巴巴的声音。
车夫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女人,不过却故意装的粗声粗气,跟人的感觉居然和柯馥的那中性嗓音颇有类似之处。
这下不仅李斯文和莫言疑心大起,就连柯馥都有些莫名其妙的回过头来,想要看看到底何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学自己说话。
在三人目光的注视下,车夫越的不安了。
他动了动,努力的把身子缩成了小小一团,就连斗笠也向前压了压。
原本斗笠下面还能露出他下巴上的短须,此时,却连胡子都被斗笠挡住了。
这下子可就有点不打自招了,李斯文向莫言二人使了个眼色,三人从马上飘然而下,呈三角形将车夫围在了当中。
“斗笠自己拿下来吧,别等我们动手,那就不礼貌了。”李斯文冷冷的道。
车夫沉默了。
他的脑袋转了转,似乎在从斗笠下方观察四周有没有逃走的空隙。
可是李斯文三人站的甚是稳当,把车夫前左右都挡了个严严实实,似乎除了向后钻进车厢以外,车夫再没有别的退路了。
考虑半天,车夫也没有想到什么别的办法,最后,只得伸出手,委委屈屈的把斗笠摘了下来。
“咳咳,好久,好久不见了。”车夫低下头,满脸通红,低声说道。
虽然他的脸上贴着一些假胡子之类的伪装,但李斯文仍然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
哦错了,不是“他”,是“她”!
李斯文好悬一跤跌倒,因为这车夫不是别人,赫然正是那个宣称要对李斯文负责的醉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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