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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杰当然也注意到了,他看了看周雅芳,又看了看方明,却是没有说话。
“这个……钱老,怎么样?”
自从钱放把扳指接过去之后,方明就死死地盯着他,对于他来说这扳指是不是真的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证明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怪兽的能力。
他也注意到钱放的神色,也就越发地紧张起来,等了十来分钟之后发现钱放还没有说话,忍不住问了起来。
“哦……”
钱放仿佛是回过神来一般,抬起头来看着三个人,这一下换周雅芳忍不住了,说:“钱老,这扳指怎么样了?是件好东西?”
钱放想了一会,摇了摇头,但随即又点了点头。
“啊?钱老,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下庄杰也有一点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看到三个人都瞪大着双眼看着自己,钱放乐了,三个人的反应一点也不意外:希望自己手里的这扳指是好东西的同时又担心它是破烂货,这种矛盾和等待结果的心理正是古董收藏之中最大的乐趣之一。
“别急,这扳指我也拿不准。”
方明一听,高度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下来,虽然并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至少不是坏消息、还保留着希望。
与方明这样的初哥不一样,周雅芳和庄杰这样的“老油条”的脸色顿时变得精彩起来。
钱放是什么人?
他可是古董收藏界的泰斗式人物,一件东西能够让他摸不准的那往往意味着这很可能是件漏,而且是大漏!
就算是件假货,那也是一件高仿,而且能够让钱放都鉴定不出来的高仿与真的有什么区别?
“走吧,跟我来,我们找赵老头去,他在杂项上可是个真正的高手,这扳指还是需要他来鉴定一下才保险。”
钱放说着站了起来,他精通的青铜器收藏,至于扳指这样的杂项虽然说有涉猎,但毕竟不是最权威的,所以虽然断定出来是一件好东西,但出于谨慎的态度还是向真正的专家请教才行。
赵老头自然是指赵本华,钱放和赵本华是多年的老友,在他的带领下方明和周雅芳还有庄杰往别墅后走去。
穿过一条过道,几个人走进了一个花小园之中,此时夜色已经渐浓,但在灯光之下方明发现到处都是花草树叶,而且很显然是经过精心的布置的,高低起伏、大小相宜,更加有通宵的小径,铺着的是着是拳头大小的汉白玉石头。
又走了一会,一个小湖出现在眼前,在小湖的一角则有一个小木亭,借着灯光可以看到那里坐了两个人,正在聊着天,不时发出爽朗的大笑声,很显然相当的得意。
钱放快步走了过去,大声说:“哟,你们两个老不死的,笑得这样大声干什么?说到什么得意的事情了?说出来也让我高兴高兴。”
赵本华抬起头来看到钱放,又看了一下跟在后面的方明等人,心里暗暗惊讶,钱放来找自己一点也不奇怪,庄杰和周雅芳他都知道,但是不熟悉,另外一个干脆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面,亭子这里是自己招呼最好的朋友的地方,钱放知道自己的这个习惯。
“难道是哪一个人的后辈?”
脑海里冒出这样的念头,但赵本华却马上笑着说:“钱老头,有客人来了,先介绍一下吧。”
钱放笑着说:“庄杰和周雅芳你认识的,都是我们宁东市圈子里的人物,这位是方明,他是周雅芳店里的,带他们来是因为有件东西我把握不太准,让你看一下。”
“哦?什么东西你还把握不准的?这事情可是很少见啊。”
钱放一听,双眼就是一瞪,说:“你这是什么话?这些年我打眼还少了?怎么着,让你鉴定件东西还抬架子不成?”
赵本华一听苦笑起来,摊开双手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算了,和你计较这个没有意思,把东西拿来我看看。”
钱放那紧崩着的脸马上又笑成了一朵花,把手里的扳指递过去之后走进亭子里坐下,说:“方明,你们进来,不要客气,赵老头这里的茶还是不错的,不喝白不喝啊。”
赵本华摇了摇头,干脆不理钱放,看起手里的扳指来。
“这位叫钟庆,也是我们市里的有钱人之一,做房地产的。”
对于亭子里另外一个老人,庄杰却是很熟悉,马上就给方明还有周雅芳介绍起来。
众人轻声的打完招呼后就安静地坐着,担心打扰赵本华。
方明向赵本华看去,他发现和之前钱放一样,刚开始的时候脸上的神色还很平静,但慢慢地就严肃起来,到了最后更加是打开店里的一个特制的能够发出如雪一般白光的灯仔细地看了起来。
“赵老头,这东西到底怎么样?别装得这样神神秘秘的。”
“砰”的一声把手里的茶杯放到桌子上,不耐烦的钱放大声说道,赵本华这一看足足看了半个小时,还不时拿起放大镜仔细地看所有的部位。
“啪”的一声把灯关了,赵本华看着钱放头疼地说:“我说钱老头,你就不能小心一点?那可是兔毫盏!”
兔毫盏是瓷器名窑之一的建窑最有代表性的瓷器之一,因为在黟黑色的釉中形成均匀而细密得就像是兔子身上的毛一般的筋脉而得名。北宋的蔡襄在《茶录》中说过:“茶色白,宜黑盏,建安所造者绀黑纹如兔毫,其坯微厚……热难冷,最为妥用,出他处者皆不及也。”
“哼!这种东西在别处罕见,你赵老头这里收了十二对,现在这几不过是蓝兔毫,你如果把银兔毫拿出来,我自然会小心翼翼的。”
钱放很显然并不领情,对于自己的老友,赵本华也只能摇头苦笑。
“兔毫盏分为‘银兔毫’、‘金兔毫’和‘蓝兔毫’等,其中最贵重的是‘银兔毫’。”
周雅芳知道方明不知道这个,所以压低声音简单地介绍起来,不过她心里也暗暗吃惊,像赵本华这样的收藏家藏有兔毫盏一点也不奇怪,但是有十二对特别是藏有“银兔毫”那就让人吃惊了。
银兔毫釉面颜色绀黑如漆,晶莹湿润如玉,表面布满的筋骨脉呈现银白色,特别是用来泡茶时就像是玉兔子身上的毫毛一般闪闪发光,而且是浮在水里的那种发光,绝对是让人惊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宝物。
当然,这样的东西世所罕见,周雅芳虽然出家世家,但这样的东西也只是几年前见过一眼,却没有想到赵本华竟然也有收藏。
“赵老,这扳指怎么样?”
对于兔毫盏方明虽然也很好奇,但眼前来说他最关心的还是赵本华手里的那一枚扳指,而听到方明这样说,所有人也都“齐刷刷”地看向赵本华!
第9章板指
夜风吹来,刮过湖面之后吹到亭子之中,吹在人的身上相当凉爽——这对于夏日的人来说绝对是一大享受。
所有人都看向赵本华,但他却没有马上就直接回答方明的话、没有直接说出大家都关心的那个答案,而是说:“你们对扳指有什么了解?”
扳指这样的东西属于收藏之中的杂项、小项,一般来说了解的人或者说精通的人不多。
扳指汉族就有,而且与满族或者是蒙古族的不一样,一般来说汉族的扳指从侧面看是梯形的,即是一边高一边低,而满族和蒙古族的一般来说则是圆柱体,在满语之中的发音则是“憨得憨”。
周雅芳点了点头,说:“折指又叫‘班指’、‘搬指’、‘梆指’,最初的时候是古代拉弓射箭的时候戴在大拇指上的一种工具,主要的目的是用来保护大拇指不受伤,后来慢慢地就演变成一种装饰品,从质地上来说有玉、木、持金等,历代之中对扳指最情有独钟的就是清朝,而其中又以乾隆最为喜欢。”
满族人的生活习俗是从半农耕半游牧而来的,进关之后虽然说有了很大的改变,但还是保留着很多以前的习俗,其中扳指就是其中之一。
清太祖努尔哈赤自从统一了建州、叶赫等创立八旗君老谪巴东以来,就要求满族八旗子弟自小到所属旗下的弓箭房练习射箭,而射箭的时候就要佩戴扳指用来保护手,因此最初的八旗子弟无一不重视擢扳指。
入关之后,满族人通常是用鹿骨来制作扳指,最初是呈现出黄色的,用得久了就会变成浅褐色,其中又以有眼的最珍贵。
赵本华看了一眼周雅芳,他倒是没有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一段庆来,之中可以看出她对于扳指至少是有了解的,现在玩古董收藏的人往往都把精力集中在瓷器、青铜器或者玉器上,扳指这种东西基本上很少人去关注。
一边把玩着手里的扳指,赵本华点了点头,说:“清朝的很多位皇帝对扳指都是情有独钟,周小姐你说得一点也没有错,乾隆是最喜欢扳指的人。”
赵本华这话不是信口开河,如果去故宫博物院找出《乾隆大阅力》和《威弧射鹿图》等画,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其中,乾隆最喜欢的就是玉制的扳指,在《御制诗文集》中只可以看得出来这一点。
乾隆十七年,也就是1752年,乾隆得到了一枚玉制的扳指,质地温润而且做工相当的精致,他相当的高兴,写下了一首诗,把实用的象牙或者骨质扳指和玉白扳指做了比较,认为骨质这样的扳指是“象骨徒传古旧”,在,是玉扳指则是“恰似琼琚”、“德美堪师”,后来,乾隆甚至作了五十多道诗来赞美玉扳指,从中可以看得出来他到底有多喜欢玉扳指了。
“赵老,既然这样,那玉扳指是不是很值钱?”
庄杰好奇地问道,说话的时候瞄了一眼还拿在赵本华手里的那一枚扳指,他在想自己是不是要把它买下来——他知道这一枚扳指肯定是真的,而且是有来历的,要不赵本华是不会兜这样大的圈子、说这么多废话。
“呵!”
赵本华摇了摇头,说:“扳指这东西,并不罕见,所以总的来说是不会太值钱的,除非是乾隆年间的御用扳指。”
“我记得07年的时候,有一件估价在80万的清代羊脂白玉扳指最后卖出了160多万的价格,上面正是刻有乾隆、御用的字眼。同年,7件套的乾隆御制翡翠和田玉扳指和一件御制诗剔红紫檀三鱼朵梅海水纹盖盒在苏富比香港拍卖会上以近5000万港元成交,买走的据说是一位亚洲的私人收藏家。”
钱放放手下手里的兔毫盏,他虽然也小有身家,但也干不出这种花几千万买一件古董的事情——当然,他是无比羡慕的。
“没有错,所以总的来说,扳指是不是值钱,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当然是它的材质;第二就是是不是御用的物品,上面有没有刻有御制或者是御题诗;第三则要看是不是一组的,如果是一组又完整无缺的,那价格自然就上去了。”
赵本华对扳指研究很深,对此自然是很清楚的。
抓了抓住自己的脑袋,方明不好意思地说:“赵老,这扳指到底值多少钱?”
听到方明的话,赵本华笑骂了起来,说:“古董收藏不仅仅是**裸的金钱,更重要的是它上面承载着的文化与精神,现在让你这样一说,已经变得俗不可耐了。”
方明有一点不好意思,不过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的心态有什么不妥:“赵老,你现在是衣食无忧了,我不一样啊,我现在还穷得叮当响,还得靠这古董吃饭呢,所以不得不俗一点。”
赵本华愣住了,好一会之后才慢慢地说:“方明,你说得对,确实就是这样,对于还有生活压力的人来说赚钱才是最重要的,古董虽然高雅,但同样是可以用来赚钱的。”
一旁的钱放一听顿时“哈哈哈”大声地笑了起来,指着赵本华说:“赵老头,想不到你也有被说服的一天啊。”
赵本华这几年说得最多的就是古董怎么样怎么样高雅,玩古董收藏的人不应该说追求钱之类,由于他的地位很高,所以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人会反驳他,相反很多时候还会顺着他的话说下去、为的是要讨好他。
今天方明却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倒是让赵本华有振聋发聩的感觉,马上就明白过来自己之前的想法虽然也没有错,但却太执着了,毕竟不是每人都像自己这样已经早就解决了温饱的问题——甚至钱已经不是问题可以追求更高层次的东西。
瞪了钱放一眼,赵本华说:“别说得我好像是一个固执的老头子一般。”
说完这一句话之后,赵本华扭头对方明说:“80…120万,这是这枚扳指的价格,当然,碰上喜欢的人价钱还有更加好一点。”
“什么?值这么多钱?”
方明吓了一跳,不敢相信地叫了起来。
“这个……赵老,这扳指真的值这么多钱?”
不要说方明,就算是周雅芳也不相信,眼前的这枚扳指是自己收上来的,花了100块钱不到,现在竟然值100万左右?
岂不是说这是个大漏?
所以,周雅芳绝对的傻眼了。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扳指中最值钱的就是乾隆年间的,标有御制、或者是刻有御题诗或者是成套的,这枚扳指虽然说不起眼,但却满足了其中的两个条件,所以说值100万左右是不奇怪的。”
“刻了字?在哪?”
方明愣了一下,这扳指他之前就已经看过无数次,却没有注意到在哪个地方有字。
赵本华把扳指递给了方明,同时又指了一下放大镜,说:“在扳指的靠里的那一面上刻有字,字比较小,不用放大镜是看不出来的。”
方明一听就接过扳指同时还抓起放大镜,一看果然发现后面刻着四行诗,方明不由得轻声地念了出来:
终不可谖惟令德,佩之无斁岂虚谈。
环中内外光明莹,一气浑融万理涵。
“我看看!”
周雅芳一听也忍不住了,把放大镜和扳指夺了过去,仔细地看了起来。十来分钟之后,她叹了一口气,放下了玉扳指,她不是方明这样的古董收藏初哥,同样的东西她看出来更多东西:
首先是刻画一首诗的字第一个都有如铁画银钩一般,显得气势万千,这绝对不是一般的匠人刻得出来的,只有代表着工艺水平最高的宫延匠人才行;第二,这首是咏绿玉韘,收录在《高宗御制诗五集》之中,是乾隆帝日后对扳指的认识和评价的基调。(这首诗对于扳指收藏很重要,所以在这里写出来)
之前自己收上这一枚扳指的时候实在是太大意了,竟然没有想到用放大镜来看一下——自己这也是被惯性思维害惨了,认为从地摊上收来的东西不可能有好东西,结果现在被狠狠地打了一个脸!
“方明,这扳指就让给我吧。”
庄杰看完之后却没有传给钟庆,而是死死地拿在手里不放了。
钟庆一愣,顿时叫了起来,说:“庄杰,你这样也太无耻了,东西给我看一下会死啊。”
庄杰狠狠地瞪了钟庆一眼,说:“嘿,钟庆,咱们也是认识多年了,这东西到你手上之后还会放出来不?”
“这个……”
钟庆顿时无语,其实他也打着同样的心思,却没有想到给庄杰给抢先了,最后只憋出了几句“无耻”来!
庄杰听了之后脸上一听怒意也没有,反而得意洋洋地继续对方明说:“这扳指老弟你让给我吧,只要你愿意,价钱好说。”
方明此时也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指了指周雅芳说:“这扳指的主人可不是我,而是雅芳姐,这东西是她店里的,所以你得要问她。”
所有人都一愣,刚才这扳指是方明拿出来的,都以为是他的呢。
周雅芳苦笑了一下,把事情的起由简单地说了一下,最后说:“这件东西我打了眼,放在我店里有几年了,我根本没有发现它竟然是件好东西。现在这东西是方明发现的,应该属于他的”
方明一听马上就摇头说:“雅芳姐,这是你店里的东西,我是你的员工,所以事情可不能这样算。”
“不!你给我1000块就行了,因为这扳指在店里是卖这个价钱的。”
“这是绝对不行的,这钱我不能要。”
第10章恶人先告状
钱放和赵本华对看了一眼,100万对于周雅芳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他们都从衣着上看得出来方明比较穷,而就算是这样他面对着钱财物诱惑的时候还能够保持镇静不受诱惑,这一点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呵,我说一句话吧,这扳指是谁的,周小姐和方明你们回去再商量,现在既然庄杰想要这扳指,你们看看是不是想让出来?”
庄杰一听赵本华的话,马上就说:“对!赵老你说得实在是太对了,钱可以晚一点再商量着分,这扳指我很想要,卖给我怎么样?”
方明看向周雅芳,点了点头,说:“雅芳姐,你来决定吧。”
“行。”
周雅芳转头对庄杰说:“庄老板,我是开店的,这扳指既然你想要那我肯定是乐意卖的。这扳指刚才赵老说了价值大约在80—120万之间,那就80万吧,你看怎么样?”
庄杰却不想占便宜,而是说:“120万,就这样说定了,要不这扳指我都不好意思要了,传出去我老庄不敢出去见人了。”
“嗯,这一点我倒是站在老庄这边,虽然说我很生气他把这扳指抢走了。”
钟元瞪着庄杰,很显然对于他刚才不地道的行为很有怨气。
摇了摇头,周雅芳说:“庄老板,你也买过很多古董了,对于行情也是很了解。我想你也知道120万是个理论的高价,如果不是去拍卖或者是刚好遇到喜欢的人,是绝对卖不出去的,相反80万的价格就比较实在,你不想占我的便宜,我也不想占你的便宜。”
一时之间彼此都在坚持各自的观点,反而僵持了起来。
“我看这样行不行,一人退一步,100万。”
方明的提议马上就得到了庄杰的认可,笑着说:“行,就100万,日后如果有好东西记得通知我,我一定到!”
钟元一听不高兴了,说:“老庄,你这样就不地道了,这扳指我可是让给你了,下一次有好东西那得是我的了。”
“那这个可就不一定了,就像是美女一样,古语说得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古董也一样,出现了那得要靠本事去争!”
庄杰说着得意洋洋地把扳指戴在拇指上,翻来覆去地看了起来,这自然把钟元气得不轻,直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这样爽快地就让给了庄杰,只是现在已经晚了。
“呵,你们两个就别斗嘴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出去吧,今天晚上来的人不少,都是收藏古玩界的,大家一起交流一下。”
赵本华笑着站了起来,看到赵本华已经往前走,庄杰和钟元也不好再斗嘴下去,于是众人就一起往往别墅的前大厅走去。
走到别墅的前大厅,方明发现来的人更加多了,其中更加是看到了一个熟人——罗石。
“周小姐,你来了啊。”
罗石惦记着那枚扳指,所以到了别墅之后一直在找周雅芳,现在看到了自然马上就走过来,他已经决定就算是冒着引起周雅芳的怀疑也要把那枚扳指拿下。
“罗石,有事情你就直接说吧。”
早上罗石到自己的店里就引起了周雅芳的怀疑,现在又主动来向自己搭讪,如果说没有古怪才是古怪呢。
“呵,是这样的,你店里有一枚扳指是不是?我有一个朋友看上了,想要买,你看看要多少钱?”
周雅芳的脸上露出了古怪表情,自己店里只有一枚扳指就得刚才卖给庄杰的那一枚,现在罗石竟然想要?
心中突然一动,周雅芳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是方明,自己肯定是不知道那扳指的真正价值,罗石的行径如此奇怪,是不是早就知道那枚扳指的价值,所谓的朋友想要只不过是个愰子。
“扳指?哪枚扳指?”
周雅芳这是故意装糊涂,打算试一下罗石。
方明站在一边没有出声,嘴角出现了一丝微笑,这几天收拾店里所有的古董都过了一次手,他自然也知道店里就只有一枚,刚刚已经卖掉了。
“就是摆在最里的那个架子最上面一层摆着的那一枚扳指。”
罗石哪里会想到雅芳斋里就只有一枚扳指?而他这样一说周雅芳马上就明白对方肯定是早就盯上的了,可怜的是自己此前还不知道。
“那枚扳指啊?不好意思,刚刚卖掉了。”
罗石一愣,大声叫道:“这东西是我先去买的,你怎么能把它卖给别人呢?!你还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呢!周雅芳,你这是不守行规。”
“你先去买的?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一下吃惊的是周雅芳,在她的记忆之中罗石从来也没有去自己的店买过东西,更加不用说扳指了。
“就今天上午、你走了之后,我去买的。”
脱口而出之后罗石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才想起今天上午去周雅芳店里的可不是自己。
方明眉头一皱,对周雅芳说:“雅芳姐,今天上午确实是有人来店里买这一枚扳指,不过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而且只愿意出2000块,我拒绝了,说最少要100万,然后那个人就走了。”
周雅芳脸一沉,她也是在古董收藏这一行里打滚了几年的人了,哪里还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样一回事?
“罗石,那个人是你请去的吧?”
“我……当然不是!”
罗石脸一红,虽然否认了,但是心里直发虚,话也说得不理直气壮。
周雅芳也懒得和罗石说了,挥了一下手说:“罗石,这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店里有监视录相的,你如果非得说我不守行规,那咱们一起说道说道。方明,我们走。”
看着周雅芳和方明的背影,罗石脸红一阵白一阵,却是说不出话来,这事情是自己给周雅芳下套,理亏的是自己,他哪里还敢声张?
“你说的是这一枚扳指吧?不好意思,周雅芳买给我了。”
刚才周雅芳、方明和罗石说话的时候庄杰就在旁边,一听也明白到底是怎么样一回事,心里对罗石极之鄙视,所以故意走到他面前扬了一下自己的手。
罗石本来想生气的,但是一看是庄杰,脸上抽了一下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庄总,这个我……”
但很显然庄杰并没有心思听罗石说什么,在他刚一开口的时候就已经转身离开了。
夜,已深,小古董街里一片安静,接近凌晨的时候这里早就没有人,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
突然,一阵汽车的引擎声远远地传来,然后在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上面下来的正是刚参加完赵本华聚会的方明和周雅芳。
打开门和灯,两个人走了进去。
看了一眼桌面上摆着的两件古董,周雅芳突然想起之前方明说过让自己再鉴定一次的话来——三件中的一件就是卖出去的那枚扳指,那剩下的这两件呢?
难道自己也是自己看走眼的?
周雅芳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事情,但既然自己在扳指上已经打了眼,那在这两件古董上打眼一点也不奇怪了。
在桌子前坐下来,周雅芳拿起其中的一件古董仔细地看了起来,越看她就越不肯定,到了最后她干脆把古董放下来,先不研究了。
揉了一下印堂,周雅芳对方明说:“方明,你是怎么看出来这三件古董特别是那一枚扳指的价值的?”
“运气,这纯粹是运气。”
方明知道周雅芳迟早会问这个问题,所以刚才在回来的路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答案。
“不知道为什么这三件古董我拿在手上的时候就是感觉它们与众不同,所以就挑出来,却没有想到会是这样。”
把这些归结于运气听起来很“无赖”,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运气这东西确实是存在的,所以听到方明这样说周雅芳除了翻了一下白眼之外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算了,不和你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说一下这100万的事情吧。”
周雅芳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轻轻地放在了桌面上。
方明苦笑了起来,说:“雅芳姐,这钱我拿还真的不合适。”
“嗯,这个我明白。”
这件事情的关键不在于方明是不是自己请的员工,而是那扳指是在自己的店里发现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怎么可能愿意拿这一笔钱。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钱与你有很直接的关系——没有你的话,这扳指我是不会注意到的,特别是很有可能会让罗石买走。”
周雅芳知道如果这种事情真的发生的话,自己估计会气得发疯,被一个同样在小古董街混同行捡了漏,以后哪还抬得起头来做人?这才是最让她后怕的事情。
“我想好了,这一笔钱我们分掉,你七我三。”
“雅芳姐,这个……我……”
方明的话并没有说完就被周雅芳打断了,说:“这事情就这样说定了,要不我可不敢再让你在店里工作了。”
方明的眉头皱了一下,双手一摊,说:“好吧,我答应了,不知道的人哪可能会觉得我们是在分钱?”
周雅芳也笑了,说:“就算是这样我也已经是占了你的便宜了。不过方明我要提醒你的是千万不要因此就觉得自己很厉害,特别是千万不要整天想着捡漏。”
方明当然明白周雅芳这是为自己好,马上严肃起来点了点头,说:“雅芳姐,你放心吧,这一次我不过是运气好一点罢了。”
停了一下,方明又笑了起来,说:“再说了,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绝对会省着花的。”
“这个我可管不着,把你的卡号给我,明天我就转给你。”
周雅芳说完之后就走了,雅芳斋里只剩下方明一个人,时间已经很晚了,但方明却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第11章只吃不拉的貔貅
“70万?这样就赚了70万?”
刚开始的时候方明对自己即将得到钱没有多少感觉,但周雅芳走走了之后整间店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才慢慢地醒过神来——自己现在是有钱人了!
如果是在自己的村子,人均年收入也就只有1500左右,得要多少年才能够赚到70万?
70万,有了这一笔钱,自己家里的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父亲的病,还有弟弟妹妹读书的钱,甚至还可以给家里盖个房子,原来的房子实在是太老了一点,翻新一下是个不错的选择……
方明的心越跳越快,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到了最后他发现在店里已经坐不太住,所以干脆站了起来到外面走走,反正此时他绝对不可能睡得着的。
白天很热闹的小古董街很安静,一个人也看不到,偶尔看到有车停在店门口,但上面也“沾”了一层的露水,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芒,照在地面上形成一块块的光斑,所有的店门都已经紧紧地关上,一间间紧紧地关闭着的店门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仿佛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一个人走着的方明有一点头轻脚重的感觉,他当然不是病了,而是太激动了。
70万!
自己一下子就拥有了70万,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是多么的不真实!
但是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明天自己就能够拿到钱了。
方明走到街尾的24小时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一路走一路喝,他的酒量相当的不错,但是喝得实在是太急了一点,所以一会之后就觉得有一点头晕。
一屁股靠着一根灯订坐了下来,方明头一仰把最后的半罐啤酒灌里嘴里,然后狠狠地打了一个酒嗝,吐出了一口气!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这话很俗,但是说出来的却是真理。
方明出生的村子很穷,用穷山恶水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在这样的地方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而他的成绩相当好,今年高二的他是整个县里最好的学生,甚至在全市的各项如英语的比赛之中都是前三的牛人!
所有人都相信只要方明继续读下去,国内一流大学的大门绝对是对他趟开着的,但是,方明却选择了退学。
家里的经济条件很艰难,父母亲多年劳累早就透支了身体,今年春的时候父亲在地里劳动的时候吐血晕倒,去医院检查之后说一定要静养,要不就会转为不治之症。父亲一直以来都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这一倒下去之后家里马上就陷入了困难,作为家里的长子方明责无旁贷,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出来打工,为的就是减轻家里的负担。
但作为一个高中都还没有毕业的人,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工作很难找、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唯一有的就是一把力气,之前丢了石场的工作之后方明差一点觉得天都塌了,如果不是周雅芳拉自己一把,说不定现在都已经流落街头。
这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方明离开家的时候家里已经穷得差一点揭不开锅,所以除了路费之外一分钱也没有了,这意味着如果自己不能找到一份工作赚到钱,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周雅芳对自己的帮助不管怎么样形容都不过分。
到了周雅芳的店里,虽然说想走古董收藏这一行,但自己是一个新得不能再新的新手,太多的东西需要去学习,所以方明并不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够赚钱,特别是这么多的钱!
人生真无常!
有一句话说“祸兮福之所伏”,方明觉得用来形容自己的遭遇再合适不过了,而且,这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想到这里,方明慢慢地举起了自己的右手,右手手背处一片光滑,那个纹身一般的怪兽此时不知道在哪里。但经历了扳指的事情之后他已经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只怪兽就在自己的身体里,而当自己的右手接触到古董的时候那怪兽就会出现!
金手指!
这绝对是真正的金手指,而这应该与自己之前在石场的那一次受伤有关——受伤前看到的那个怪兽不是虚幻,而是真实的,它真的进入了自己的身体之中、就在自己的身体之中,一旦“闻”到古董的味道就会出现。
至于害怕?
对于方明来说只要是能够赚钱帮助家里,那又何妨?为了解决家里的困难,离开家乡的那一夜他曾经做好了出卖自己的所有一切,生存的巨大压力让他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仰起了头,方明看着头顶晕黄的灯光,右手越握越紧,有了它自己绝对会有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可是,那怪兽到底是会是什么东西呢?
方明努力地想了好久,却想不出来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动物是龙头马身,还有长有鳞片的四肢。
“为什么不上网搜索一下。”
想到这里,方明马上就站了起来往雅芳斋跑去,店里正好有一台电脑,或许在网上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果然不出所料,打开电脑后方明马上就输入龙头、马身等几个关键字,然后找到了答案,但这个答案让他愣了好一会才渐渐回过神来。
因为拥有龙头、马身和有鳞的足的动物不存在于现实之中,它是一个在传说之中才有的动物——貔貅!
传说之中,貔貅又叫天禄或者辟邪,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它拥有龙的头、马的身、和长了麟脚,大约上来看就像是狮子一般,毛色呈灰白,有飞行的能力。
“龙的头、马的身、和长了麟脚,看起来就像是狮子……”
方明一边小声嘀咕着,一边把自己捡来的石头握在手里,盯着眨眼之间出现在右手手背上的那只怪兽,看了半天之后叹了一口气,他发现出现在自己右手上的和传说之中描述的貔貅简直是一模一样!所以,跑到自己身体里的不是什么怪兽,而是貔貅!
“一个传说之中的貔貅跑到我的身体里了?”
方明愣了半天,还是觉得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
不过,如果真的是貔貅进入了自己的身体,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只要拿起古董它就会出现。
传说之中貔貅是龙王的九太子,它主要吃的东西就是金银珠宝等宝物,深得玉皇大帝与龙王的喜欢,但是它也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吃得太多,而吃多了就会拉肚子。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任何人吃任何东西,如果吃多了都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问题的关键是有一天貔貅吃得实在是有一点多,肚子痛起来后忍不住随地就拉,这可把玉皇大帝惹生气了,一巴掌打下去!貔貅一看马上就躲,但哪里躲得了?玉皇大帝的动作太快了,它只来得及转身就被一巴掌打在了屁股上,这一打不要紧,竟然把屁眼封了起来。从此之后,貔貅所吃的金银珠宝只进不能出。
典故传开之后,貔貅就被认为是招财进宝的祥兽,认为它有嘴无肛门,吞万物而从不泄,自然就可以招财聚宝,只进不出,有特别的神通。
在自己身体里的如果真的是貔貅,能鉴定出古董一点也不奇怪——严格上来说这可是它的食物。
随即,方明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似乎自己第一次拿起一件古董的时候都感觉到有一条细细的电流一般的东西从古董上跑到自己手里,而在这之后貔貅才会出现。
“难道说这是貔貅在吃东西?古董上的灵气之类?”
被自己脑子里出现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如果貔貅跑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已经很离奇,那它吃东西——可能是灵气之类,就更加惊人了。
不过既然貔貅能进入了自己的身体里,它会吃东西又有什么不可能?
可是,为什么后来拿起扳指的时候又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难道说扳指里没有貔貅想要的灵气?还有,自己再拿起石头的时候那股第一次出现的“电流”并没有出现,难道说是已经被“吃”光了?
时间慢慢流逝,天际处变得灰白起来,天眼看着快要亮了,从窗口处也传来了阵阵人声和车声,显然小古董街的人越来越多了。
方明站了起来,刚想活动一下身体发现手里还拿着那块自己离开石场后无意中找到石头——正是因为这块石头自己才第一次发现貔貅进入了身体里。
“这石头里会是什么东西?”
方明突然想起以貔貅只对古董宝物感兴趣的特性,手里的石头既然不是古董,那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才对!否则,貔貅是不会有反应的。
会是什么东西呢?
方明把石头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又一遍,但他又怎么可能看得出个所以然来?
他想把石头砸开,但又怕里面真的有什么值钱东西的话自己这一砸就会砸坏。
一时间,看着手里的石头方明束手无策起来,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想知道石头里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念头就像是一只猫爪子一般在挠着他的心!
第12章石头里有翡翠?
“方明,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一大早拿着块石头在发呆?”
方明一惊,抬头一看发现周雅芳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自己面前,正很惊讶地看着自己,再一看店外,天色已经大亮。
“呵,这石头我是从野外捡的,觉得有一点奇怪,所以就在想它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我看看。”
周雅芳一听兴趣来了,从方明手里接过了石头。翻天覆地看了好一会,周雅芳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不好意思地对方明说:“这东西,我也看不太好,或许里面有翡翠。”
“啊?这石头里有翡翠?我在路边随便捡来的。”
方明吓了一跳,就算是傻子也知道翡翠是什么东西,不过想想里面如果真的是有翡翠,自己身体里的那只怪兽貔貅有反应就一点也不奇怪了——翡翠也是宝物!
“这可说不准,你看你这石头有机会。”
周雅芳指着石头继续说:“你看,这是松花,所谓的是松花是指石头表面形成的绿色堆积物,通过它是可以分析和判断石头里是不是有绿色的翡翠。”
“还有,这个是癣,而这是翡翠皮壳上常有一种形态不一的黑蓝色物质,这个对翡翠其实是有伤害的,一般来说它有不同的形状和分布,比如说有些是一片片的,也有一条条的,还有一点点随意分布的,对于有经验的人来说借此是可以分析出很多问题来的。”
“姐,那我这石头到底有翡翠?”
方明就像是听天书一般,根本听不明白周雅芳所说的松花和癣是什么东西,特别是和石头里有没有翡翠有什么关系。他想要的不过是个答案——这石头之中到底有没有翡翠!
周雅芳脸一红,瞪了方明一眼,说:“你真的是哪一壶不开提哪一壶,我如果能够肯定还会说这么多干什么?直接告诉你得了。”
“这个……那怎么办?”
方明和周雅芳大眼瞪小眼,最后还是方明下了决心,说:“雅芳姐,要不我们把这石头砸开来?里面有什么东西岂不是一眼就看得出来了?”
“啪!”
周雅芳拍了一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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