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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易》
本书简介
一段难以考证的传奇历史,原来一切的真相是如此奇妙
明太祖朱元璋传位于太子朱标之子朱允玟,雄心勃勃的太祖四子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以“除奸佞,清君侧”为名,历时四年,夺取了侄子朱允玟的天下。朱棣登基为明成祖,改年号为永乐。但是朱棣进入南京之后,皇宫中发现的只是一具穿着龙袍的焦尸,于是关于建文帝朱允玟的下落,传言纷纷。
在此背景之下,故事就此展开。徐杉表面上是一个身份卑贱的店小二,不过这只是一个掩饰,他真正的身份是同样卑贱的小线人。但是和天之娇女金秀郁的偶遇以及一条谜一般的线报,彻底改变了他平静的生活。
徐杉除了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还有识得几个字以外,似乎一无所长,但是凭着自己与身俱来的推理能力,加上一点点运气,经过千难万险,破解了一道道匪夷所思的谜题,让错综复杂的案件一一水落石出,但是这也让他卷入了一个更大的阴谋,等待他的是更加浓密的黑雾还有猛烈的风暴。
在出生入死的同时徐杉也结识了形形色色的朋友,当然也不会少了敌人。凭着自己的执着,徐杉终于和一见钟情的情人越走越近,而过人的推理能力也让他得到在位者的赏识,从而走上了江湖权力的颠峰,但是弄人的命运却不得不让他作出残酷的选择
本书中除了展现错综复杂的疑案之外,还有以中华千年文明为底蕴的震撼谜题,包括李白脍炙人口的《登金陵凤凰台》的隐藏许久的秘密,南京明皇城的布局玄机,西湖三潭印月的离奇来历另外对于儒、墨两家的哲学治国之道也有所涉及。
后记
大家好。终于全本了。激动之后更多的是失落,就好像要送自己的孩子远行一样。虽然水杉还没有孩子。哈哈。
本来也不想出来罗嗦了,但是看到大家在书评区的讨论,还是觉得应该补上两句。首先感谢大家这么长时间的支持和鞭策,尤其是水之星、狄波威、迷失在现实中、落雪之翼、zhqbc、龙战士2002、jmeswu78、神五神六、爱幻想的双鱼座好多的人啊(这算不算是罄竹难书啊,呵呵)你们经常在书评区的发言,是对我完成本书的一种极大动力。
最后说一下尾声。tccoolwind老兄,你太强了。那两个人还是很明显的嘛,打暴栗不是某人的招牌动作吗?至于前面跑进去的,自然是谁了。双鸟朝日石是一块现实中就存在的石头,我想替某地的旅游业做点宣传而已,那是一块出土了n千年的古董,被作为一个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象征标志,没有其它意思。
除此之外,最后的尾声中还给大家另外留了一个小谜题,看了本书的这么多推理之后,应该可以觉察出来的。水杉就把这个谜题的答案送给大家作为礼物吧。当然猜不出谜题,就没有礼物了,呵呵。
不过小说就是小说,大家也不要想太多了。呵呵,以后有缘再聚吧!水杉会记住这段不一样的经历的。
楔子
黑夜。
暴雨。
破庙。
一个僧人伫立在荒废的大殿正中,他的心情就好比外面的大雨一般,磅礴不能平静。随着一声“轰隆”巨响,一道闪电闪耀天际,撕裂了黑暗的天空,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电光照在了僧人本来埋在黑暗中的脸庞。
这是一张极是清攫的脸,神色颇为飘逸,只是眉目开阖之间,那目光竟也是如雷似电,彷佛能照亮肺腑一般。
一只避雨的小鸟飞进了庙门。鸟的翅膀在空气里振动,那是一种喧嚣而凛冽的,充满了恐惧的声音,一种不确定的归宿的流动。
“嗨”僧人深深叹了一口气,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一种感觉,似乎自己就是眼前这只无助的小鸟,永远充满了警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
“宋兄,何故叹气呢!”沉稳的声音在庙门外响起,随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破庙的门口,整个人被一件宽大的雨蓬罩住,在昏暗的破庙里看不出他的真实面目。
“你来了。”僧人没有因为他的出现有一丝意外,“我为什么要叹气,也许是我有些累了吧。”他并没有自称为‘贫僧’,而是用了一个俗家人的‘我’字。
“宋兄,这些日子的确劳烦于你了,毕竟压在你肩上的担子实在是太重了。”来人一边脱下雨蓬,一边犹如老友一般拍了一拍僧人的肩头。
“我原本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但是经过这次的事,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你呢?还好吗?”僧人的声音充满了失落的味道。
“我——,只有两个字能够形容我的处境,寂寞。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我只能说一句身在曹营心在汉了。”
僧人似乎回想起什么痛苦的经历,点头道:“当初我真的以为天要塌下来了,四处都是慌乱的人群,连他都似乎变成了一个凡人,茫然不知所措,多亏你处乱不惊,从容安排,我们才得以脱难,可是你却——”
“这没什么,只是他没有对我动摇过吧。”他们两人提起那个‘他’的时候语气恭敬了不少。
“你想多了,一片冰心在玉壶,去留肝胆两昆仑。”
听到僧人的评价,来者吁了一口气,“这我就放心了,今次宋兄招我来,不知所为何事啊?”
“我明日就要离开这里了,而且我已经不是以前的宋和了,贫僧以后法号云门,他命我去看管一件很重要的东西,顺便让我来问问你,你那边的情况怎样了?”
“重要的东西?”来者好奇地望着僧人,想要知道究竟,但是僧人避开了他的目光,来者心里一阵不舒服,但是嘴上却道,“有些事的确是我不该问的。我那边有些棘手,我们要的东西被那畜生拿了以后,一直没有动静,而且那个贼人和那畜生走得很近,我没有机会下手。不过我心里已经有一个计划的雏形了,只要时机成熟,就可以发动。”
“什么计划?”僧人疲惫的脸上也难得露出一丝好奇。
“我把这个计划叫做‘的卢’”
一连串巨大的雷声淹没了来者的声音,借着闪电的刹那光华,可以清晰看到僧人脸上的不忍之色,也让人得以一睹隐藏在黑暗之中来者的庐山真面目,那是一张阴柔沉毅的脸庞
第一章 双重身份
夏天,永远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这是一个美女们肉隐肉现的时节,炙热的阳光使我们身陷火炉,但同时也让我们如沐春光,这是美女们单薄的衣着给我们带来的春光。
而此时此刻让我更是感到无比幸福,因为最为灿烂的春光正洒落在一个小小的茶寮之中,而偏偏我就是这个茶寮中的店小二。
“小娃儿,再来两个馒头!”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嚷道,嘴里因为还嚼着没吃完的馒头卤蛋,声音有些模糊。
“行,您老稍候。”我敷衍道。
“小崽子,酒没了,快再来一壶,不,来一坛。”一个虬髯客进来还不到一柱香已灌了不少黄汤。
“行,您老稍候。”我再次敷衍道。
“我说小杉哥,再来一碟卤蛋。”一个中年文士向我招呼道。他是住在附近的文先生,一个穷书生,经常赊些酒钱。
“你等等,没看我忙着。”我不耐烦道。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这穷书生没钱就以教我识几个烂字,吟几句破诗抵帐,这会还喘上了。
“哪天你真金白银来,我只伺候你一个。”我不顶他几句,他还找不着北了。
“小哥,结帐。”一个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让我身子酥了一半,
“姐姐,马上来。”我发出内心最为诚挚的回应,相信每一个有耳朵的人都可以清楚听出我声音中的兴奋之情。
“诶,我说小兔崽子,酒还没来呢,凑到小娘撇那干啥。”
“对,还有我的馒头,小小的娃儿,就想着娘们了。”
“哈哈”小茶棚里暴出一阵无理的粗笑。
别以为我是一个没什么见识,见了美女就发骚的土包子,虽然十六年以来我没有出过这茶寮方圆几十里,但迎来送往的各色人物不计其数,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地皮流氓,每天在这茶寮进进出出的少说也有上百人。
这绝不是胡乱吹嘘,这个茶寮正处于官道之侧,赶路的人早上出了宁波府西门,走上四五十里,一般已经是正午时分了,这时是人困马疲,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诶,想打个尖住个店,您就请进吧!什么?您想再往前赶赶,当然可以,不过到下一个小镇余姚还有七八十里地呢。总而言之,我们这茶寮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个遍,至于什么是人和,说得当然是我这召之即来挥之际去的小二哥呗。
靠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我们这个小小的茶寮总是客人川流不息,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自然是不乏美女的,江湖上的胭脂马,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甚至温柔乡的姐儿们,那是在你眼前来来往往,让你的眼睛应接不暇,艳福无边。
“乱花渐欲迷人眼”,想必说得就是这情景了。
但是今天的这位姑娘的的确确是与众不同的,小巧挺直的鼻子,红润欲滴的唇,如神仙勾勒出来的柔美脸蛋,颀长而秀美的颈项,看上去就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春月为作眉上彀,秋水为作眼中波。起来呵手画双鸦,醉脸轻匀衬眼霞。真态香生谁画得,玉如纤手嗅梅花。”我不记得这是哪位伟大诗人的名句了,但是用来形容眼前的美人真是可谓合适到了极至。好个绝代一佳人,美色如洛妃啊!而且她的美丽很特殊,不是那种令人窒息的感觉,那是什么呢,对!就是一种轻松。本来我招呼客人都已经有些腰酸背痛了。嘿!这位姐姐一进来还就全好了。现在美人姐姐说要结帐,我当然是火急火燎,拍马赶到了。
只是她身边坐着的年轻公子让人不爽,虽然一张脸还算凑合,无知少女可能会说是英俊吧,一身行头也马虎过得去,势利小人大概会阿谀是高贵吧,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摇来摇去,难道这就算是风度翩翩了?儿戏!不过最引人注意的是他那一头微微有些发黄的头发,用一根带子随便那么一束,还真有些霸气。
不过随着那两个大汉的疯言疯语,这黄毛小子有些坐不住了,嘴角向上一拉,原本温柔的眼神也渐渐犀利起来。
好啊!在我的地头想发威,本来这小子与漂亮姐姐看样子已走得颇近,再让他来个英雄救美,那我岂不是希望全无,虽然也许可能大概我本来就没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但是就这么眼睁睁看他在我面前进一步敲开美娇娘的心扉,决不容许。
这时我离那黄毛小子不过一丈,看着手中提着的那壶热老酒,我忽然灵机一动。嘿嘿!再让我走近一点,手中的这壶热老酒就要你还没成英“熊”,就先变成落水狗,一步、两步、三步,好咧,好戏开罗喽!咦,这是什么?一股巨大的推力忽然迎面而来,脚下一个不稳,人摇摇晃晃地向后倒去,但是手中的酒壶仍然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向那黄毛小子飞去,同时我腰板一紧,双膝微曲,一个马步止住去势,在姐姐面前我怎能失态。
再看那酒壶已然飞到那公子身前。好啊,妙计得逞!
正自满心欢喜,就觉得那黄毛小子的手不知怎么动了一动,去势甚急的酒壶已稳稳落入他手中。这家伙还真是皮厚,这么烫的酒壶拿在手里也没什么感觉。接着他放下酒壶后又将手高高举起,袖口绣着的金龙在阳光照耀下,刺眼夺目。
手举这么高干什么!示威啊!
这时刚才尤自疯言疯语的两个大汉忽然忙不迭叫道“小二哥,付帐,不用找了”,一边说一边立马拖着庞大的身躯猥琐而逃。
我还杵在原地不明所以,那黄毛小子已经转头道:“小二哥,马步不错,结帐了。”我迎上他的目光,发现满是揶揄之色,我想说些什么,但喉咙里只传出一些模糊的“咿呀”声,接着就呆呆看着姐姐被他牵起手两人飘然离去,痴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头莫明的一阵空虚和失落。也许这种神仙眷侣的生活是我永远不可企及的。
店里只剩下文先生还在对付最后一个卤蛋,失落无比的我将气都撒到了他头上,“别吃了,吃死你!”
“小杉哥,呵呵,这是生谁的气呢?也罢,看你心情不好,我就将就一下少吃点,再来四个卤蛋,四个馒头。嘿,小杉哥,你别瞪着我啊。对了,今天我还没有教你**诗,你看虽然都已经是七月天了,可天气仍然爽快宜人,仿佛阳春三月一般。那就教你一首衬景的《江南春》如何?‘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好诗好诗,杜牧真是无愧于小诗仙之美名啊。”
送走了文先生,已经是太阳西下,在柜上眯着眼趴了一天的掌柜老徐也活了过来,“小杉,关门了。”
“是的,老徐。”
我收拾了一下铺子,就走进了茶寮的后堂,也就是老徐和我住的地方。
每当太阳西下踏入后堂的时候,我总有一种神奇的感觉,因为在那一刻我将变成另外一个人。
老徐一如既往坐在了自己的房中,只是此时的他已经全无了白天的委靡不振,在光线并不充足的房中,他的一双眼睛显得格外闪闪有神,一脸的皱纹也因为睁大的双眼少了许多。等到我坐到他的对面,便问道:“怎么样?”
“嗯,今天没什么特别的,倒是铺外过去了三拨人马,每拨两三个人,看样子都是些江湖客,骑着马,似乎有什么急事。”
老徐对我地回答显然不是很满意,“到底是三个还是两个,每拨是几个?”
“这倒没有细看,好像是第一拨两个,第二拨三个,第三拨三个吧?”我有些不敢肯定。
“每一拨都是三个。继续说!”
听老徐的声音有些生气,这家伙还真是较真。
“还有店里来的大都是些普通过客,稍微有些可疑的就是进到店后光着膀子的大汉,看他样子似乎很怕热,但是进来出去时都穿上了一件厚皮背心,我去查了查他放过袋子的椅子,上面是些盐渍,应该是个卖私盐的,因为直接将盐包扛在背上蛰得慌,所以虽然他很怕热,但是出去时不得不穿上厚皮背心。”说道这里我稍微顿了一下,希望老徐夸我几句,但他仍旧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自己讨了个没趣。
“还有就是那个虬髯客,言语粗鄙,还带着一把刀,应该是个江湖人,是本地口音。不是宁波的黑虎门,就是余姚的大刀会了,这一带就这么两个帮派,应该不会错的。不过说到这个虬髯客还有那个光着膀子的汉子,就得说说那黄头发的小子了,也不知是什么门路,一伸手就把这两个疯言疯语的人给吓跑了,照理说一个卖私盐的和一个江湖人没什么太多的交集,但是那黄头发的小子伸伸手就把这俩个不同道上的五大三粗的家伙吓跑了,着实有些奇怪。”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我拿起杯子润了润嗓子。
“那个小姑娘呢?”老徐突然问道。
忽然听到老徐提到漂亮姐姐,我心头一热,“蛮漂亮的!”
“不对。”
“对,的确不应该说是蛮漂亮,而是很漂亮!”我狠狠点了一下头,严肃纠正道,心里有些奇怪老徐什么时候眼光也变得跟我一样有水准了。
“唉呦”头上一阵疼痛,老徐冷不丁给了我一个暴栗,“干什么!”我愤愤地瞪着老徐。
“我没有问你她长得怎么样,而是问你她是干什么的。”老徐严厉地看着我。
“这个”光顾着欣赏无边地秀色,其他的我还真没注意。
老徐摇着头叹出一口气,“算了,一个小姑娘就把你弄地晕头转向。听好了,她虽然穿着简单,但是身上的衣料竟能靠着走路时激起的微风翩翩而起,绝对是上好的布料,特别是走出茶寮的那一刻,头上的簪子竟然募得璀璨夺目,那应该是西域商人所说的钻石了,据说没有上千两黄金是拿不下来的。”
“她家这么有钱?”我吐了吐舌头。
老徐继续道:“而且她腰间别着一把粉色小弓,包袱中有硬物突起,应该是箭枝了,这小姑娘不简单啊!”
“那她和那个黄头发小子是什么关系呢?”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老徐瞪了我一眼,“她和那小子的关系逃不出亲兄妹,表兄妹,师兄妹,恋人四种,至于是哪一种我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什么?”
“那就是她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与你有关系!”
“老徐!”我真地有些生气了。
老徐看着我气鼓鼓的样子,眼神渐渐柔和起来,温声道:“杉儿,你听我的话,像她这样的大户小姐,而且相貌出众,身边又有了金龙帮的重要人物,又是一表人才,我们身为普通人想法还是实际一点,你就当作了一个梦吧。”
我闻言吃了一惊,“那黄头发小子是金龙帮的?可他们不是在长江一带活动吗?”
老徐叹了一口气,“那小子的确是金龙帮的,他袖口的金龙你看到了吧,金龙帮的帮众袖口都有金龙标识,金龙帮靠私盐起家,本来是只在长江一带,前几年趁着兵祸一起,朝廷无力兼顾盐业,他们更是大肆扩张,已经将触角伸到江南各处,而且还开始插足纺织、珠宝、药材等多种行业,在他们的帮主方云天带领下金龙帮如日中天。方云天听说过吧,据说不仅武艺超群而且智深如海,是个枭雄似的人物。关于金龙帮的消息上头要我们多打探,知道了吗?”
我吐了吐舌头,“怪不得他只举了举手,卖私盐的和跑江湖的都怕了他,原来是看到了他袖口的金龙啊,我还以为有什么武功只要一举手就能伤敌与十步之外呢?想不到我的情敌这么有来头。”
“杉儿,我已经说过让你忘了那小姑娘,而且你今天擅用武功,很可能招来祸事,出风头是我们做线人的一个大忌,你还记得线人十忌吗?”
“不得打听上线,不得”我如数家珍的背了出来。
“记得就好!”老徐严厉地道。
看老徐有些生气,我得讨好一下他,便道:“老徐,你教的马步还真管用,我刚走近那黄头发小子,一股怪力就把我推开了,但这马步一用还就站住了,要不就糗大了。”
老徐一点也不吃我的这一套,“好什么好,丢人总比丢命好。况且我教你的只是军中打基础的扎马和罗汉刀法,对上一流高手,你都不知死了多少回了,他身边有什么怪力可能是听了那两个人出言不逊而自然散发出来的真气,他意不在你,懂吗?”
“哦。”虽然心里认同了老徐的想法,但是嘴上仍然是满不在乎的口气。
老徐明显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但不仅不呵斥我,反而温声道:“杉儿,我从军三十年,然后就到这里当线人,那时生活没有奔头又一把年纪,心想就就在这混日子等死吧,但是自从十年前在附近一棵杉树旁捡到你,感觉就不一样了,人有干劲多了,心情也好多了,如今我已经快六十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但也应该有十五六了吧,我们爷俩在这平平安安过些日子不好吗?是咱们的为了图个安生咱们可以给人家,不是咱们的更加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好吗?”
“是。”望着把我一手带大的老徐,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姐姐忘掉。“吃软不吃硬”真不知是我得优点还是缺点,我摸着英俊的脸庞无奈的发出感慨。
第二章 祸兮福兮
“咚咚”急促的敲门声将我从美梦中拉了回来。谁啊,半夜三更的,在梦中我正与漂亮姐姐行了见面礼,握手礼,抱拳礼,正要行周公之礼,哪个家伙这么不识相,雪中送屎不外如此。
随便披了一件衣服,打开了门,虽然已经是七月了,但是深夜里还是感觉有些发冷,我打了一个寒战,门外黑洞洞的什么都没有,“真是见鬼”嘴上嘟囔了一句,正要回屋去。只是我怎么走不动啊,什么东西抓住了我的脚?
见鬼?不会是真见鬼了吧!
满天神佛啊,我可没干过什么坏事,是!今天我是往文先生的卤蛋里吐了口口水。是!平常有个小姑娘什么的我是多看几眼。但只是如此而已啊,不怕不怕这是幻觉,左脚抬起来,没事,右脚抬起来,怎么抬不起来。“鬼啊!”我叫了起来。
“救我”脚下传来一阵空灵的声音,我一低头这才看清楚脚下倒着一个人,浑身穿着夜行衣,头上也扎着黑布,大半夜的穿了一身黑谁会注意到啊,而此刻的他正牢牢抱着我的右腿,用无比哀怨的眼神看着我。这时老徐也摸了出来,年纪大了就是腿脚慢,这都多久了,“杉儿,什么事?”
“这里有个黑衣人,好像受了伤。”我回答道。
老徐神色一紧,犹豫了一下,“扶进来再说。”
“是。”
我双手揽住黑衣人的腰,咦?怎么那么湿,是血,看样子这家伙不仅人挺重,伤得也挺重,好不容易把他扶到了老徐床上。老徐没有点蜡烛,扯下黑衣人的面罩,借着月光一看,立刻面现惊恐之色,随即吩咐道:“快去打些热水。”
“是。”
“金创药。”
“是。”
“嗯,这里没你的事了,到门外看看有什么动静,尽量除去路上的痕迹。”
“是。”
老徐忽然抓住我的肩膀,“慢着,把我的刀带上,安全第一。”
“老徐,你放心。”感受着老徐手中的力道,我的心一热。
出了老徐的房间,我扒着屋门往外看了看,确定没什么动静,才大着胆子提了老徐那把敝帚自珍的破刀出了屋门,外面的寒气怎么那么重,这都七月了,今天是月初,月亮又不知到哪去偷懒了,望着寂静黑暗的天地,联想起浑身是血的黑衣人,一阵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
这个黑衣人是谁,看老徐的反应应该是认识的,但是老徐的那几个下线我都见过,没这个人啊。但是看这家伙浑身是血,而且老徐又这么紧张,应该是出大事了,有人要杀我们线人自然是我们知道了什么触及对方利益的消息,而这个黑衣人跑到我们这,会不会把危险也带到我们这里,那我们岂不是也很危险,老徐的罗汉刀能抵挡得住吗?一个个问题萦绕在心头,想得头皮有些发麻,但是手上却没有闲着,折了一根带树叶的树枝,把路上的血迹和足迹一一抹去,一直抹了二三十丈,血迹从官道上转入了树林。
嗯,差不多了,我又拿出那黑衣人的鞋子,踩着这双鞋子开始往东走,再往东十丈就是姚江,只要装作足迹是在江边消失的,就算是有人追踪也会认为是投江遁去吧。
好不容易布置妥当,心头一阵得意。哼!关键还得靠脑子好使。深吸了一口气,又热了一下身,“扑通”一声,我投入了水中一直游出十丈,再上岸绕回茶寮,天衣无缝。拖着湿漉漉的身子,我有些脱力的走回茶寮,刚才的一切让我的体力有些透支。咦?门前似乎有个黑影,从地上拣了块石头往黑影掷去,“咕”一只鸟飞了出来。
“谁?”老徐跃出门口,丝毫不见平日的迟钝。
“没事,是一只鸟,我还以为是个人。”
老徐见是我松了一口气,问道:“都妥当了吗?”
“嗯。”我点了一下头。
“那好,带上锄头,我们连夜将尸体埋了。”
“他不行了吗?”老徐的话让我有些不能接受。
“对,这就是线人,任何一刻都可能丢了性命,我也是,你也是,你明白我让你凡事低调的原因了吗?好了,快点。”——
第二天醒来比平日晚了半个时辰,昨夜的折腾让我的身心都疲惫不堪,埋了那个人后,老徐就回屋了,什么也没对我说,我也什么都没问,干了几年线人,基本的规矩我还是懂的。不过在埋人的时候,黑衣人的头套掉了下来,是个光头,上面还有香疤,原来是个和尚。
随便梳洗了一下,我来到了茶寮,只有文先生一个人已经坐在那了,这穷酸怎么起那么早,老徐也照例趴在柜上,似乎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一切只是我的一场梦。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一个身着金袍的人走了进来,衣服虽然华丽但是有些凌乱,头发也似个鸟窝似的,人倒是长得很俊,只是透着一股狼狈得味道。
“快给我上酒,大坛的,还有馒头,肉,有什么都给我拿上来。”金袍人一边嚷着一边掏出一锭元宝拍在桌上。
虽然我大明开过以来,民间只准流通铜钱和宝钞,金银交易是明令禁止的,但是由于携带保存方便,人们都是照用不误,反而是宝钞遭遇冷落,朝廷想管也管不过来,前几年一打仗,宝钞更是绝迹了,所以我们这些开店的也乐意收金银。
“是,马上就来。”我吆喝到。
这时从外面又走进来一个道士,应该五十出头了吧,那件宽大的道袍配上他那瘦小的身躯,感觉不是他穿着,而是他被装在道袍里。但是他本人远不如他的穿着那么好笑,一对小眼睛不时放出鹰隼似的目光,进了店铺不坐下也不要吃的,只是打量着茶寮里的人。
我被他盯得有些心慌,但还是强打精神去给那个金袍客张罗吃的,眼睛瞟向老徐时发现他在向我撇嘴,于是又向柜上走去,走到柜上发现上面有几个用手蘸着水写的字,“勿动声色,进后堂”。我装作要去取酒就进了后堂,刚进来不久,老徐也跟了进来。
我压低声音,凑到老徐的头边,“老徐,今天这几个人透着古怪啊。是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先不管这些,时间不多,呆久了他们会生疑的。杉儿,我下面说的话,你要用心记,一个字也不能错。听清了吗?”老徐一脸严肃。
“是。”我重重点了点头,从老徐的口气可以看出事态的紧急。
“好,等会不论出什么事,你就装作外面给马加草料,就是那匹金袍客的马,如果这里的人没有动静,你就一个劲往外走。如果这里的人有动静,想阻止你,你就趁势上金袍客的马,不管茶寮里出了什么事都不要回来,你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就是杭州。”
“杭州?”我轻声问道。
“对,到了杭州找到楼外楼,找老板白富贵,对他说四百三十,说是我教你去找他的,他自会明白,然后就把这七个字告诉他,这七个字很重要,一个也不能错。你听好,秦-苏-寇-元-邵-叶-谷,就是这七个字。”老徐一边说一边在我的手上用手指写了一遍。
秦-苏-寇-元-邵-叶-谷,这是什么东西,应该是老徐作了手脚的情报,有时候为了情报不被外人知晓,一些重要的情报就会用只有自己人明白的方式写成,我也只是听老徐说过这么回事,但自己却对此一窍不通。
“老徐,那个白富贵是我们的上线吧,但是根据我们的规矩,除非有性命之虞,除了每个线人点的负责人是不能知道上线的身份的,难道?”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杉儿,别问了,这次的情报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的对手十分强大,要不是这个情报事关万民福址,我也不会要你去冒险。一会儿你就出了茶寮去杭州,其它什么也别管,这是我最后一个嘱托,好吗?”老徐虽然是用拜托的口吻,但是目光坚定。
“可是老徐”
“杉儿,你听我说,我家在农村,从小家里就穷,我二十岁时好不容易就娶了一个媳妇,媳妇很漂亮,我下决心要让生活好起来,但是过不了几天,我就被拉去参军了,离家时她已经有了我的骨肉,但我却没享过一天天伦之乐,没听过孩子叫一声爹,她娘俩在我从军第二年就死于饥荒了,那孩子是个男孩,很好看,很聪明,我这些年一个人不知道怎么过来的,直到拣到了你,我”老徐有些哽咽了。
“爹。”我坚定地道。
老徐听我叫他爹,双目放光,道:“好,好。其实从军第一天我就把命卖了,如今让我活了这么久,到了晚年又有了你,还有什么好遗憾的,也许他们娘俩在那边等得我都不耐烦了。这次任务结束后,别干线人了,找份安生的活,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也不要为我报仇,各司其主,无可厚非,没什么好怨的。儿子,明白了吗?”
我噙着泪水点了点头。
“好了,我们已经呆了不少时间,你快出去,万一他们要对你不利,我故意在里面造些声响,吸引他们的注意,生死只在一瞬间,把握机会。”
我倏地跪下,对老徐磕了三个响头,起身而去。
我的心砰砰地在跳,金袍客只管在吃东西,那瘦道士也只是冷冷盯着我,没有一个人动。文先生则不知在嘟囔些什么,这穷书生就自求多福吧。二丈,一丈,离门口只有一丈了,这时金袍客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另一头老道的衣袂飘起,他出手了。这时老徐的声音适时的响起,“原来是这样”。老道闻言飘向我的身影改变了方向,向后堂扑去,但是在他神乎其技的在改变方向的同时,五指作拈花状,隔空向我一弹。
我不能动了,难道这就是江湖客常吹嘘的隔空点穴?我脑中转过一个**头——彻底完了。
这时老徐已经从后堂扑出,手中提着伴他从军二十几年的朴刀,“一往无前——”随着老徐一声暴喝,罗汉刀法第一式劈出。
罗汉刀法是军中最流行的刀法,两军对垒向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罗汉刀法就是一种以攻代守,只攻不守,以命博命的刀法。虽然反反复复只有八式,老徐也没什么内功真气,但是二十几年的杀场生涯令这简单一招自有一股森然之气,连一丈外的我也感到一阵心悸。老道显然觉出了这招的威力,扑向老徐的身形硬是生生一顿,一个滑步避开了这最强的杀势,接着毫不停顿的一个转身,已经来到身形尤往前冲的老徐身后,右手握拳照着老徐的背心轰然而出。
“老徐!”眼看老徐就这么命丧他人之手,自己却只能眼睁睁地一动不动,悲痛,愧疚,愤怒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同归于尽——”,老徐的朴刀随着口中暴出的招式改变了去势,反向一转,朝自己的身体刺去,老道脸上露出骇然表情,但是如此近的距离已不容他变招,在他一拳击中老徐的后背同时,老道自己也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
一片死寂后,老徐的身躯缓缓倒向地面,他的眼神竟然很安详,冲着我这个方向颤声道:“我可以去见他们娘俩了。”老徐倒地时发出“砰”地声音,我的心在那一刻也似乎停止了跳动。血从老徐的身体下流出,血滩越来越大。
被老徐遮住的老道枯瘦的身形随着老徐的倒地慢慢出现,他发出一阵怪笑,鲜血虽然也染红了道袍,但是老徐的一击并没有如同招名“同归于尽”一般取得预期的效果。原来老道在生死一刹那,用左手硬生生把朴刀握在了手中,血仍然顺着老道的手不住往下流,配着他古怪的表情,十分可怖。
老道忽然嚣张地笑了起来,“好,好,一个不会武功的军人居然能令我负伤,你九泉之下也足以自傲了。”
他刚刚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竟然还能如此洋洋自得,一股怒火充斥了我的身体,但是随着他一步步向我靠近,我才意识到我的性命也只在这可恶老道的弹指一挥间。
老道走到我身边后,并没有理睬我,反而向茶寮里的两人抱了一个拳道:“两位,今天牛鼻子我替天行道,铲除了这个黑店的恶匪,无关人等还请离去。”
文先生早就吓傻了,一听这话,面有菜色的他脸更绿了,忙不迭地向外面逃去。这穷书生真是没气节,但话说回来气节在性命面前还能有多少分量呢?金袍客从刚才开始好像一直没有停嘴吃东西,闻言嘟囔道:“我只想吃顿饭,最近真背。”身体却一动也没动。
老道刚才还算不吓人的笑脸立刻改换了颜色,“好,好,原来是黑店的同伙,锄奸务尽,受死吧。”
这家伙还要滥杀无辜,左手的伤势并没有对他产生什么影响,迅捷的身形向金袍客扑去,血迹斑斑的道袍配上他那阴沉的表情让老道如同一尊从地狱爬出来的修罗,似乎要把眼中的一切生机毁掉才罢休。
金袍客还是没动,就这么背对这老道继续吃着东西,眼看惨剧再次发生,不知道为什么老道的身体又弹了回来,好像是受到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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