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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而当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儒学则鼓励人们首选“忠君”,“忠”比“孝”还要优先(为让徐庶对汉室尽忠,其母自尽),更不要说兄弟之间的“悌”(诸葛三兄弟分侍三国)、朋友之间的“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夫妻之间的“情”(刘安杀妻食刘备),那都是远远不如“忠”的。而当“诚实”与“忠孝”相矛盾时,中国哲学还是鼓励人们首选“忠”字,所谓“子为父隐,臣为君隐”,为尊者讳。讳什么?讳就是不诚实。
西方哲学则强调“诚”。西方哲学奠基者之一苏格拉底与孔子所处的文化环境不同,苏格拉底没有一个既成的道统(如周礼)可以依赖或维护,恰恰相反,苏格拉底就是要挑战雅典已有的价值和制度,他以“马虻”自命,苏格拉底是以反叛者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的。后来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对苏、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对柏都是敢于陈词,敢于超越自己的老师。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是对他老师的背叛,对旧有真理的背叛,却是对新的知识的忠诚。所以,西方哲学强调“诚实”,追求“真理”,而鄙视一味“忠诚”于过去。
从西人哲学看,“叛逆”与“忠诚”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叛逆”只不过是换一个忠诚对象,是对旧有忠诚对象的否定,但是对新的忠诚对象的肯定。可以说,他们敢于批叛任何曾经忠诚过的东西或者人,只是一颗追求真理的心始终如一;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从未忠诚过外界的什么东西,从来忠诚的对象只是自己追求真理的心,所以也无从背叛过什么。
与东方人相比而言,西方人更能够、更愿意对自己所认定的真理进行反思,摈弃错误,走向正确;而东方人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更不能够脱离自己错误的过去――即使知道某种忠诚是错误,要他幡然醒悟却不容易。国人讲究“从一而终”,不管我认定的是好是坏,反正一经认定,就很难更改,而且说这是一种美德;真有点像过去女子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二战之后,德国人很坦率地承认了法西斯德国对欧洲各国与犹太人所犯的罪行;而日本则一直想掩盖事实真相,篡改历史,就是东西方对于“忠”与“诚”两字态度差异的反应。
仔细琢磨,明眼的读者可以发现这两种看似截然不同的哲学流派,有所共通的地方。东方哲学讲究忠于君主,西方哲学讲究忠于真理。再仔细看,又可以发现“忠诚”粗略可分为两种,一种“忠诚”是对外界某一种既存的权威(人或者皇权)的忠诚,受的是精神道义的约束或者物质利益的诱惑、武力的胁迫,这种忠诚是外加的;一种“忠诚”是对内心所倾向的某种事物自始至终的追求与守护,受的是自己良心的驱使,这种忠诚是自觉的。忠诚于统治者可能是外加的,也可能是自觉的;但忠诚于自己所认定的真理一定是自觉的。
《闪箭》所围绕的核心概念就是“忠诚”两字,因而着力描写了形形色色的“忠”的关系: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对儿女的舔犊情深,对爱人的深情,对师傅长父的感恩,对兄弟的信任,对朋友的诚实,对职业职守的专注,对君主的忠心,对宗教的信仰,对人类的慈悲,对整个星球的爱护……。由此可见,“忠”也是有等级的,围绕着自身之外画着一个个大小不等的圈子;但低等级圈内的“忠”一定会服从高等级圈的忠诚吗?不一定。事到临头,当不同的“忠”之间有所矛盾的时候,每个人囿于自己的环境,取舍都会不同。《闪箭》这本书就是想探讨看看,不同的人面临不同的“忠”之间自相矛盾时,“忠”与“诚”相矛盾时,究竟会如何进行取舍呢?他们如何说服自己呢?
我为本书取的题目《闪箭》来源书中的“射手之歌”――“我是箭,我是闪电”,看似自由奔放,实际心中自有标靶。“他的身和手就是弓与箭,他的心就是标靶。与其说对于虚无缥缈的国家或者宗教的忠诚,他唯一忠诚的对象,是自己的心。”
但是,渺小的人类想要探寻伟大的真理又谈何容易?在探寻真理的途中,人们不免往往要走错路,甚至走上与自己守护的真理背道而驰的道路。比如《银英》中的杨威利一生忠诚于“民主自由”,但不得不为一个假借“民主”之名行“卖国”之实的领导人而战。比如二战时期,德国党卫军士兵听从希特勒的命令,屠杀犹太人,妄图纯化欧洲人的血统,他们也以为自己信奉的是真正的“真理”。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红卫兵,他们何尝不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所以,听从自己的心,走上追求真理、忠于真理的道路,也往往是危机四伏的,到得头来回首前路,也许会发现自己离真理越来越远。特别是,当你的一颗心面临真理的歧路时,你会选择哪一条呢?自由的决断就是“不受任何他人的强制,完全听从自己意志行事”,可如果一个人的自我中有两个意志、两种忠诚;而其中一个意志强制另一个,那算不算“自由”?所以说,只要你采取行动,选择任何一条道路,都完全可以说“你”是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是说“你”是受强制的。说你能支配自己,也就是说你能放纵自己。(看过最新免费vip章节的读者,会发现这一段有点眼熟,我把主角放在这样一个矛盾的环境下,看他究竟会怎么抉择。)
没有人不是自己的奴隶。但,只有伟人才能始终如一地忠于自己最崇高的目标,做真理的奴隶。等而下之的,是做别人的奴隶。再等而下之的,是做物欲的奴隶。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称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立志)。第二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渐修)。第三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顿悟)。王国维非常推崇尼采的一句话:“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他的三境界说也与在尼采的三阶段说不谋而合,或者,王也曾借鉴于彼,也未可知。
尼采认为通向“智慧”之路有三个必经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合群时期”,崇敬、顺从、仿效随便哪个比自己强的人;第二阶段是“沙漠时期”,束缚最牢固的时候,崇敬之心破碎了,自由的精神茁壮生长,重估一切价值。第三阶段是“创造时期”,在否定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肯定,然而这肯定不是出于我之上的某个权威,而仅仅是出于我自己,我就是命运,我手中抓着人类的阄。
我想,追求真理、忠于真理也需要经过这三种境界、三个阶段,才算完美吧?这就是我写《闪箭》的初衷,用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对东西方形形色色忠诚概念的反思构成一个熔炉,把主角、配角放入到这样一个熔炉里去锻造,经过三个阶段的淬火成钢,看看能变成什么一个模样出来。
《闪箭》作为军文的三个特点
《闪箭》作为军事作品有几个特点,我不说是优点,因为我不能判断它带来好的还是坏的影响。
第一个特点是:《闪箭》的落笔是比较中性的。一般来说,军事作品总会描述主角那一方是正义,而他的敌人自然就是邪恶。划分正义向来有两种常用方法:一、是否主动发起战争者?也就是,是不是侵略者。如果是侵略者,那么就一般是邪恶的,而被侵略者,则是正义的;二、是否我族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是主角的军队侵略其他民族,那么按照这个标准,也应该是正义的;如果是我们遭到侵略,奋起反抗,当然更是正义的。
在《闪箭》中,虽然敌对双方都会打着正义的大旗,但在我的笔下,没有明显偏袒任何一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方可以称得上是正义的化身,也没有任何一方是绝对的邪恶。
这种中性的笔触向来不被文学评论家看好,因为如果对矛盾双方是不偏不倚的态度,就无法激发读者对主角的爱,以及对他的敌人的恨。所以,这种写法一般被认为是文学作品中的败笔,是要尽量避免的。作者应该尽量激发起读者对于主角的偏爱,即使某些作品将主角描写成邪恶的英雄,那么他/她的敌人也应该比他更邪恶。
我这人不怕死,居然用中性笔写《闪箭》,是因为本文另一个特点是:主角不止一个,而是三个。有的读者说当《天龙八部》看,那是打个比方,并不是说我写得有那么好,因《天》是典型的三主角作品。《天》三个主角是结义兄弟,都属于正义一方;而《闪箭》的三个主角却是互相对立,分属于不同的团体,所以,我觉得更类似于《三国演义》,但我又不象《三国》那样明显地“尊汉抑曹”;总之,有点另类。
我没有儒家那种谁是“正统”的思想。我认为战争是社会矛盾激化的必然产物,用不着为它涂脂抹粉。既然战争已经爆发了,判断谁更加“正义”有什么用?正义不一定必胜,但胜利者一定是正义的;因为,历史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比如正史《三国志》就不同于《三国演义》(后者可以说是民间yy极品),《三国志》乃晋朝陈寿所著,经晋朝官审。陈寿本人在晋朝为官,也是站在晋朝的立场上著书的。
我不是吃粮拿俸的史官,用不着为谁涂脂抹粉。我倾向于将正在/曾经发生的事,不带修饰的色彩,直接写出来给人看,推崇“不以成败论英雄”,想把每一个主角都按现实的观点刻画。这一点是受了《银英》的影响。对立归对立,英雄惜英雄。一个英雄必须首先是一个大写的“人”,有着光辉的人格;否则,即使他手握终极武器称霸宇宙,也只是一颗历史的尘埃。他的一生,无论在哪一个阵营,无论生死成败,都值得我为之作传;而英雄真正的敌人通常也是英雄;否则,他没有资格成为英雄的敌人。
清人毛崇岗点评《三国演义》时曰:“古史众多,而人独贪看《三国志》者,以古今人才之盛未有盛于三国者也。观才与不才敌,不奇;观才与才敌,则奇。观才与才敌,而一才又遇众才之匹,不奇;观才与才敌,而众才犹让一才之胜,则更奇。”只有人才与人才的猛烈碰撞才能激出真正的火花,而多个人才之间互相匹敌,不奇怪;有那么多的人才,唯独比不上一个人才,才是真正出奇的。这就是我为何不单写第一主角,而花那么多笔墨在第二、第三主角,以及许多配角身上的原因。
下面有一个长期的调查,请你评判:在《闪箭》中,你比较欣赏以下人物中的哪一位?苏威尔、汉尼拔、桑恩、安东尼(可复选,原因可写书评中)。如果有些人物还没有出来,可以等他出来或者牺牲之后再评判,反正是长期调查。
《闪箭》作为军事作品的第三个特点是,描写战争落笔离战场比较远。这又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同之处了。我认为,描写战争的军事作品可着笔的地方有四个层次:战意、战略、战术、战斗。战意是指选择跟谁打,不跟谁打,比如诸葛亮的“联吴抗曹”策略,认为曹操是首要敌人;战略是指在何时、何地、投入多少兵力开打;战术是指兵种如何配合,战斗如何部署;战斗是指冲锋陷阵,刀对刀,枪对枪,展开厮杀。
许多军事作品着重描写第四层,然后再兼及上面的两层,比如我喜欢的《天行健》与《骑士的战争》,重点描写战斗场面,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但很少涉及到“战意”这个层次;而《紫川》则描写直接战斗较少,描写战斗间隙将领的运作较多,涉及到了“战意”问题;四个层次都兼顾到而且写得非常完美的我只看到两本――《三国演义》与《银英》。
《三国演义》中《长坂坡》一役完全是描写孤胆英雄赵云的个人表演,除了《长坂坡》外,还有很多其他武将在战场的个人表演或集体表演;而《赤壁之战》则重点不在“火烧战船”那一刻,重点是先前的许多桥段:诸葛亮过江、舌战群儒、智激周瑜、草船借箭、周瑜的反间计、庞统献连环计、黄盖献苦肉计、诈降计,诸葛亮的借东风,等等,这些桥段比“火烧”那么一下子要曲折的多,含蓄的多,也更令人回味无穷。而且,没有先前的这一切,火就烧不起来。《孙子兵法》云,先为不可胜,而待敌之可胜。又云,庙算多者胜。
我写《闪箭》重点是要写处于矛盾冲突中的人的“抉择”,因此不可避免的就会落笔离战场较远,将领们对于战意、战略、战术的安排,则是重点描写对象。我要写的主角不是一个人能战胜成千上万个人的天位高手,而是能很好地利用智慧的力量在“战场之外”、利用人类团体的力量在“战斗之中”争夺胜负的人。因而《闪箭》中的战争关于战斗可能是轻描淡写,多用笔墨的是心理刻画与斗智斗勇,与我开头部分“小易”所说rpg式的风格,很不一样。这也是自我风格的蜕变。
01 摩尔乡村学园
“释放光明之火的咒文,跟我念:
let’s init lwen2。com the fire light lwen2。com; let lwen2。com; “老师,为什么我们施法时要吟唱咒文呢?”巴克在上魔法课的时候总是有数不清的问题。
“那是因为只有通过咒文,我们这些卑贱的凡人才能借用神灵的力量啊!”罗特赛尔老师耐着性子回答道。(小孩子真是讨厌!!哦,我今天再也不会回答他们任何一个问题了。对了,昨天那本新买的诗集还没来得及看,今天得早点下课才行。)
巴克眨巴眨巴他的两只小眼睛,“可是,老师,为什么萧柏林先生给我们演示火球魔法的时候没有看到他念咒文啊? 他手指头一动就有好多火球窜出来,你也看见了的!”
萧柏林是兰西帝国著名的星马魔法学院老师之一,不久前他游历天下,来到巴克他们居住的小城摩尔,给摩尔乡村学园的孩子们表演魔法,希望提高他们学习魔法的兴趣。孩子们这才发现,原来有跟他们老师所教授的不同的施法方法。虽然萧柏林很快离开了,孩子们的好奇心却一发不可收拾。自从萧柏林走了之后,罗特赛尔就被孩子们问得一个头有两个大,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乡村学园教师,而且这里的人也不富裕,整个乡村学园的骑士课、剑术课和魔法课都是他一个人教,他想成为一个好老师的小小理想早就被生活的压力给粉碎了。
罗特赛尔翻眼望着教室龟裂的天花板,“巴~克~!你能跟萧柏林先生比吗?他身为神圣魔导士,当然是位于离神灵更近的阶梯,而你呢?只是一个小小的乡村学园的学徒而已!不要再问这种愚蠢的问题了!”
巴克吐了吐舌头,他转过头去望着旁边的小个头男孩,“苏威尔,你说呢?”那个男孩比巴克白净,略长的黑发随意地拂在肩上。听到巴克的询问,他从书本中抬起头来,他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
“你是说咒文啊?我想,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们灵力不足,所以需要一些远古的语言作为媒介,来与自然元素沟通。如果我们的修炼达到某一种程度,对了,就像萧柏林大师那样,到时候就不需要咒文了吧?”
巴克的小眼睛一下子睁大,“啊,原来是这样!”
“好了,好了!苏威尔,巴克,你们不要在下面开小会了。今天上课到此为止,解散!”
乡村的小道上,两个好朋友你追我赶地嬉闹着。个子高高大大的巴克背着两个人的书包,他一头金发,五官粗犷,就是两只眼睛小了一点,身材可要比苏威尔魁梧多了。苏威尔爱书成癖,每天都带着大量的书本上课,老师在上面讲课的时候,他有时候抬头听课,更多的时候是自己在下面默默的看书。巴克就帮他背书,这样他也就能一路请教苏威尔很多问题。
巴克今年十六岁,虽然他比苏威尔大一岁多,但是他很佩服这个个头矮小、身材?弱的朋友。自己的很多问题询问罗特赛尔老师是找不到答案的,可他又没有耐性去看那么多的书,于是苏威尔就成了他的“声控式便携百科全书”。特别是关于魔法,巴克相信苏威尔在这方面的造诣一定比老师罗特赛尔还要强。因为经常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罗特赛尔老师答不出来,老师就会说,“哦,这个问题太简单了!苏威尔同学,我以前不是教过你么?你跟大家说说吧。”于是,苏威尔就会用很简单的语言跟大家解释一下,自己马上就懂了。
巴克轻轻地给了苏威尔一拳,“嗨,苏威尔,你真棒!看到下课时候老师望着你的眼神没有?他好嫉妒你哦!”
“那当然,”苏威尔神气地挺了挺胸,“老师的那点东西早就被我掏光了。”
“你的魔法学得这么好,你的见习职业一定会选择魔法师吧?”巴克问道,眼中带着一丝艳羡。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跟父亲谈过选择职业的问题。你呢,巴克?”
“我?虽然我天赋不如你,但是魔法是我的最爱,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魔法师的。”巴克坚定的说。
“啊?你也想当魔法师啊,那我们两个一起报考星马学院吧!你又可以帮我背书包了,太好了!”
“嚯嚯,是啊!”巴克摸着后脑勺,傻傻地笑着,“你又可以帮我画魔法阵做作业了。”
……
“老爸老妈,我回来了!”苏威尔在客厅里放下书包,抱着迎接他的母亲亲了亲,“妈,老爸了?”母亲爱怜地望着令自己骄傲的孩子,“你父亲啊!他还在练功了!快去告诉他你回来了吧!”“那好,我去了!”诺汉和苏威尔的父亲詹姆斯分别是摩尔城守卫团的正副团长,也是这个摩尔城方圆百里内唯一的两名帝国骑士。他们曾经是一同征战沙场的战友,后来退役了就联袂回来守护家乡。
“呀喝!”随着一声大喝,詹姆斯…格林手中的银色骑枪划起一道白光,狠狠地扎在皮制人靶上。“老爸,你累了吧?”倚在门上的苏威尔连忙跑上前去拿着白毛巾,踮起脚尖给父亲擦汗。詹姆斯放下骑抢,“哟,我的宝贝儿子今天怎么这么乖?”
苏威尔乘机说道,“老爸,我们学园高年级学生要去克汗城报考职业学院了。你说我该选择什么好呢?”
在兰西帝国所处的流星大陆上,每个人都会尽力掌握至少一门职业,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影响的人,无论这种影响是好或者坏。这个大陆上,正当的职业有剑士、骑士、弓箭手、牧师和魔法师,另外还有一些没有获得正面承认的职业,比如盗贼、巫师、召唤师等等。职业和工作可以是不同的,即使一个卖面包的老板也许就有一个剑士的职业也说不定。但是没有职业,比没有工作还要让人看不起。而如果一个人能力允许的话,可以拥有多种职业。
象苏威尔、巴克这样十几岁的孩子,在青春期临届的时候就该选择自己的见习职业了,这是他们的第一份职业,也将对他们的发展方向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这个问题十分重要,詹姆斯旋转的身形一滞,放下儿子,半蹲着望着苏威尔的双眼,“听着,儿子,你是帝国骑士的后代,当然应该承继光荣的骑士职业!”
苏威尔挣开老爸,后退一步,“爸爸,我的魔法课成绩比骑士课成绩好得多了!”
“魔法?哼!那些个魔法师只配躲在骑士的马屁股后面当啦啦队,战场上,只有骑士,帝国骑士!才能斩将夺旗,赢得赫赫战功!所以,儿子,听老爸的没错。”
“不要!我就喜欢魔法!”苏威尔嘟哝着,他说不出魔法师有什么好,只是这就是自己的爱好!也不知道是喜欢魔法才那么爱钻研它,还是因为自己对魔法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才喜欢它。
“儿子啊,当魔法师太辛苦了!在骑士学院只要读四年就可以毕业,成为一名见习骑士。而成为见习魔法师通常需要两倍或者更多的时间,更不用说再往上升级的难度了。有的人头发白了还是个中级魔法师而已,而有那个时间我早就可以成为顶极帝国骑士了。
而且,当骑士比当魔法师更容易获得女孩子的青睐呀,你妈妈就是看在老爸是骑士的荣光上嫁给我的,如果我是魔法师,天啊!可能就会象你们罗德赛尔老师那个变态,现在还找不到老婆!孩子啊,我都是为了你好!你要相信爸爸啊!”
“不要!我就喜欢魔法!再苦再累我都不怕!而且我才不在乎女孩子什么的呢!”
“你…!”詹姆斯脸黑了下来,一巴掌打在儿子脸上,“臭小子!我好说歹说你都不听,好,你想去读星马学院是不是?一个学期五百金币,我不给你学费,看你怎么读!”
“老爸!~~~~~~~~~你,你打我!?”苏威尔骤然尝到耳光的滋味,不相信似地瞪大着眼望着父亲。
母亲应声出现,一把将儿子搂在怀中。“别哭,乖,”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埋怨丈夫,“干什么啊,詹姆斯?孩子这么聪明,你还要打他?”
“哼,这关系到他的终生大事,你们女人家的不要管!”
“哟,好厉害,不准我管?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她低下头去,爱怜地抚着苏威尔颊上五个通红的手指印,“瞧瞧,把孩子打成什么样子!苏威尔,告诉我,你们父子俩到底怎么啦?”
“老爸,哼!老爸不准我考星马学院,他自己一个人当骑士不够,还非得逼着我当骑士,真是蛮不讲理!”
“职业选择啊?!”艾瑞丝明白了,她迟疑了一下,也帮着劝着,“孩子,这一点上你还是听你父亲的吧!骑士是所有职业中最崇高的呢!”
“妈妈!”苏威尔不相信地看着妈妈,不相信一向帮着自己的妈妈居然在这件事上也站在爸爸那一边!如果妈妈帮着自己还有一点胜算,可是如今……聪明如他,知道大势已去,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早一点妥协比较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眼珠转了转,“妈妈,你不是弓箭手吗,当弓箭手比当骑士更容易升级吧?”艾瑞丝点点头,“是呀,你说的没错。”
“哟嚯,”苏威尔跳了起来,“那好吧,决定了,我就选择当一个弓箭手好了!”
詹姆斯没想到孩子突然改变了主意,愣了一愣,“臭小子……你!”
苏威尔大叫一声,“停!老爸,你不要再逼我当骑士了!我是决不会干的!我压根儿就不喜欢骑在马上冲来冲去。你再逼我,我发誓一定翘课捣蛋加零蛋,让你唯一的儿子永远从骑士学院毕不了业!”
他刷地拿出自己的职业卡,在见习职业一栏急急忙忙地填上了“弓箭手”三个字,“签字吧,老爸!”
可怜的苏威尔终于没有选择他最爱的魔法师职业,也没有被迫成为一名骑士, 他会不会最终成为一名弓箭手,现在,一切还是个未知数。
…
02 捡了一根魔法杖
帝国历324年11月1日,帝都克汗城。
“没天理啊!真的没天理啊!”苏威尔一边低着头走路,一边小声嘟囔着,“巴克这臭小子连最简单的魔法阵都画不好,居然可以去考星马皇家魔法学院,而身为摩尔城公认的魔法神童的我,只能成为一名小小的弓箭手!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前面的巴克听到了,转过头来给了苏威尔一个“节哀顺变”的眼神。
他们两人正走在克汗城的光辉大道上。这是一条学院大道,五颜六色的旗帜和巨大的皇家盾徽令人目不暇接;两旁都是他们久闻其名,却从未亲眼见过的辉煌建筑:看,神秘的星马皇家魔法学院,雄伟的辛迪加剑术学院,神圣的凡尔赛神殿是培养牧师的究级学府,还有开阔的帝国军校,从中诞生了无数高阶的骑士与射手。
苏威尔满脸晦气地跟在后面,领头的巴克却压抑着兴奋的神情,因为他的父亲诺汉比詹姆斯叔叔好说话多了,很爽快地同意了他报考星马学院。可是看到好朋友苏威尔不能如愿以偿,他也不想表现得太兴高采烈,以免刺激这个正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家伙。
巴克忽然停住脚步,后面的苏威尔低着头一下子撞了上去,“砰”往后就倒,巴克连忙反手拖住他,“苏威尔,魔法商店到了。”
“到了?啊,那么我在外面等你吧。”
“你不想进去看看么?”
“免了,这种令人伤心的地方我才不要进去了!”
“可是,可是……”巴克扭扭捏捏地说了半天‘可是’,还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苏威尔看到巴克脸涨得通红,抱着肚子笑开了,“你是不是害怕入学考试考不过呀,想让我帮你挑几件好的魔法道具?”
巴克猛点了点头,恳求地望着苏威尔。
苏威尔歪头想了想,“好吧。”
推开魔法商店沉重的玻璃门,两人仿佛立即置身于一个魔幻的世界,天花板上吊着发出神秘咕咕声的白色人面猫头鹰,右边一色枣红色的松木书柜摆满了成堆的魔法书籍,柜子之间的间隙被各种各样闪光的魔法饰物点缀着,左边则陈列着比较大型的魔法道具。比如尖顶的魔法师帽、水晶球、各式水晶能量块、五颜六色的魔法卷轴、还有挂在墙上的透出莫名召唤力的各式魔法杖。两个乡下小孩互望了一言,同时发出一声惊呼,向魔法杖奔去。
“三色宝石、森林藤蔓、啊哈,居然还有海洋之心!大城市果然是大城市啊!”苏威尔口水都流了出来;这些东西他都只从书上看到过,没想到实物是如此地美不胜收。柜台后面的老板本来不想理这两个乡巴佬小孩,听到苏威尔倒是个识货之人,这才抬起头来,懒洋洋地打了个招呼,“小朋友,看看吧,我们这儿的魔法道具是克汗城里最全的,只要你有钱,什么样的好道具都有。”
苏威尔伸出小手这个摸摸,那个摸摸,一时喜之不尽。巴克在旁边嗫嚅道,“苏威尔……苏威尔……”眼见苏威尔似乎早已将他忘在脑后,“苏威尔!!!!”巴克怒吼一声。
“啊,干什么?”苏威尔皱着眉头,白了巴克一眼。
“你倒底是帮我挑还是帮你自己挑啊?”巴克委屈地说。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吼什么吼?嗯,让我看看,对了,你最擅长的是玩火,火系魔法杖,好的。”他扫了一眼四周,突然看见一柄全身火红的魔法杖,顶部伸出三个枝角抓着一颗球状的玛瑙,“啊,这是太阳权杖!老板,这柄魔法杖多少钱?”
“小朋友,你的眼光不错嘛!这可是我们店里最好的魔法杖之一,它是由山地矮人和半兽人巫师合作的产品。”老板取下太阳权杖捧到苏威尔和巴克的面前,“你们看看这上面的魔法咒文纹路,多么精细,只有最顶级的矮人大师才能做出这样的纹路。再看看这颗玛瑙的容量,里面可以储存足够多的魔力让你施放三次‘陨石天降’,那可是火系终极魔法啊!”
“可是我不会‘陨石天降’啊?”巴克疑惑地望着老板。
“你以后会用到的,小兄弟,相信我!从你身上透出的魔力告诉我,你一定会成为流星大陆上最伟大的魔法师。”老板眯着眼睛,煞有介事地说道。
“真的吗?你也看出来了?哈哈,这东西我要了,多少钱?”巴克向苏威尔眨眨眼,意思是,“嘿,兄弟你看,我真的有潜质呃!”苏威尔无奈地叹了口气,(白痴!)
“三千个金币。”老板轻轻地吐出了一个天文数字,眼看巴克两眼瞳孔放大,他又马上补充道,“不过你们是来读书的学生吧?那么我给你们八折优惠好了,两千四百金币。”
“停!你的东西太贵了,我们不要!这种太阳权杖最顶级的也不过三千金币,你的这个烂权杖想都别想!别以为我们是小孩就好欺负!” 苏威尔拖着快要晕倒的巴克反身要走。
老板急了,“哎,小朋友别走啊!你还个价,我看看能不能卖。”
苏威尔想了想,“三百金币。”
老板大叫道,“那不行,我会血本无归的。这么好的权杖,我从半兽人那里进价都要一千个金币了!”
“哼,别骗我了。象这种货色咒文不够清晰,玛瑙的色泽也不够红润,魔力虽然储存得多但不够精纯,最多值三百金币。”
“好好好,算你识货,再加点成不成?五百,五百金币我就卖了!你总要让我赚点吧!?”
苏威尔斩钉截铁地道,“就是三百,再多一个子儿我都不会给了。”
“三百我真不能卖。”老板板着一张脸。
苏威尔一愣,正想加点价;又咬牙坚持道,“可是我们一共只有三百金币喔。”
老板很无奈,“唉,早上第一笔生意,我也想卖给你的啊。可是我进价是380金币哦。嗯,这样吧,你们想要便宜的太阳权杖?我另外拿一根给你们看看。”他钻进柜台,东找西找,随着一声欢呼,“啊,在这里了。”
老板拽出一根紫红色的权杖那根权杖同样也是三只角爪抓着一个玛瑙球。可是那个玛瑙球在紫红色中带点乌黑,显然没有刚才那根太阳权杖纯正。“这个是前几天一个潦倒的魔法师卖给我的,他不知道要去那里旅行,缺些路费,就把它抵给我了。我想星马学院快开学了,学生们总用得着它,所以就收下来了。你们看看还行不?”
苏威尔接过权杖来掂了掂重量,然后用衣袖擦净了玛瑙球上的灰尘,哈了一口气,凝望着水蒸气在玛瑙球表面迅速地消失。他面无表情地道,“这个跟刚才那个相比,可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呀。”
老伴搓着双手,笑道,“当然当然,钱是钱、货是货吗。你们看看,愿意出多少钱呢?”
苏威尔缓缓地伸出两个手指。老板两眼闪出金色的光芒,“两百金币?”
“别做梦了,这种破烂玩意,最多值二十个金币。”苏威尔冷冷地道。
“二十,也太少了吧?”老板哭丧着脸。
“我想你是用十个金币收购的吧?给你二十,你已经白赚一倍了。而且这种货色,除了我们这些穷学生,正经的魔法师根本不会买。如果你不卖给我们,你连本钱都收不回来,等于白送人家十个金币。”
老伴一咬牙,“好好好,算你厉害!二十就二十,成交!”
………………
巴克很没有信心地抓着新买的权杖,左看右看。这年头魔法道具动辄成百上千金币,二十金币的东西总是不能令人放心。“我说苏威尔啊,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不要害我喔。这个东西到底有没有用?”
苏威尔一声不吭,拖着巴克走得飞快,一直到离那个魔法道具店很远才回头低声道,“这个东西施展火系魔法确实不怎么样。”
“那你还买?我回去换去。”巴克急忙转身。
苏威尔一把拿住他,“别急,我还没说完了。这可不是单纯的火系魔法杖,这是火系的变形,雷系魔法杖,雷电权杖。”他将手掌抚在紫红色玛瑙球上,只见里面慢慢地浮出几团模模糊糊的白色混沌物质,并且在球体里转动不停,玛瑙球周围也响起“兹啦~兹啦~”的紫红色电纹。苏威尔连忙拿开手,“看到了?这个东西在使用雷系魔法上的威力可不是盖的,以你现在的魔力,如果全力施为,至少可以放出你本来想都别想用的高级雷电魔法。这可是,二十金币捡了个宝啊!”
“真的!那老板怎么这么便宜卖了?”
“这种雷电权杖本来就十分罕见,我也只是从古书的记载上看到过。他想必是心里先入为主,以为它是火系魔法杖,试用的时候肯定是用火系魔法,当然看不出它的价值所在。对了,在学成之前,这个法杖你千万不要随便使用,否则被哪个魔法师看出它的功用,可能就会给你带来大灾难。”
“那我能不能带着它参加考试呢?”
“考试?没问题,只要记住考试时只能使用火系魔法就行了,千万别用雷电魔法。”
“那,岂不是还是没用?”
苏威尔踮起脚尖,在巴克额头上用指尖一弹,“笨蛋!魔法杖可不只是考试的道具!”他捏紧了双拳,咬牙切齿地道,“它,该是我们终身不可或缺的伙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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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抢了一个魔法学徒
苏威尔吃饱了饭,挑着牙缝,“你紧张个啥呢?”
巴克愁眉苦脸地望着他,远离家乡的苏威儿似乎有些变了,他现在好像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态度消沉,不象以前那个天真活泼的?
( 闪箭,原我是箭,我是闪电 http://www.xshubao22.com/4/4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