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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道坎
第一章 探视
第一章探视
关门,下楼。
地震后的阳光依旧灿烂的照在成都的大街上,刺目的光线流泻下来,给成都的大街小巷带来一种生机。这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希望之光。
坐上21路公交车,阳光从窗外透进来落在我的身上竟然有灼烧般的疼痛,幸好,痛只是瞬间的事情。承受痛的多了,再痛也不过瞬间,从皮肤到肌肉再到五脏六腑,都只剩下一种酥麻。
21路公交通往三圣寺。因为是上午,所以车厢里很空。数了数,算上司机刚好十个人。三个老人,两个风韵尤存的中年妇女,三个穿着校服的学生,再加上我。
车厢里很静,所有人都扭头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窗外的马路上从奥迪到奥拓,各种档次的汽车呼啸着奔驰而过。
早些年我很不明白,成都并不是全国最富裕的城市,可是为什么私家车会是全国所有城市里最多的。
一个朋友这样跟我解释:成都的流动人口太多,公交太挤,所以但凡有点钱的人,都会选择买自己的车。当然“有点钱”这个概念是很值得考究的,看看街面上流动的最多的奥托和夏利或许能够看出一些端倪。他还说这是因为成都人讲究享受,他用抽烟举例,原话,“五块钱以下的烟在成都基本上是不畅销的,然而有一年我去北京却看见好几个开奔驰的抽‘大前门’,一块八一盒。”
朋友跟我做这个解释是四年前,那时候我十七。当时觉得他讲的有些扯淡,成都人哪有那么会享受?不过,四年过去了,在看看街面,似乎还真是这么个现象。四年前多的是奥拓、夏利,四年后街面上多的是夏利、奥拓。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我只一二十一岁、刚刚参加完高考的超龄青年。别说夏利、奥拓,就算要买一辆自行车都还得斟酌再斟酌。所以甭管街面上顶着什么样标志的四个轮子在跑,那都是别人家的事。与我有关的顶多就是多吸进一点尾气而已。但那也无所谓,大家都在吸,众乐乐嘛!
现在与我关联最大的只是去三圣寺看姐姐,然后想想怎么才能挣够上学的费用。
这么想着,倦意竟然又来了。每次想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总是会觉得疲倦。问过很多人,通常这个时候他们会觉得头痛,但是像我这样会有倦意想睡觉的基本上没有。于是,他们说,“你真怪!”乍一听还以为是“你真乖!”不过仔细斟酌之后,才发觉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哎,睡就睡吧,说不定睡醒就灵光乍现,困难就迎刃而解了呢?
看看周围的人,依旧把目光抛向窗外。那里,一条条写着“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横幅在阳光里招摇着。哎,灾区的人们啊,吴璞对不起你们,我只能给予你们精神上的支援了。
把头往车窗上一靠,只一会上眼皮就吻到了下眼皮。
三圣寺在成都西郊,其实距离市区并不是很远。像今天这样不堵车,差不多也就是五十分钟就到了。
虽然眼睛是闭着的,但是公交那聒噪的引擎声我还是无法忽略。所以说倦意是有,但是要真正的睡着还真是很难。
车停的那一瞬间,我便站了起来。有几个人在途中的站点就下去了,车里现在就只有我和一个老妇人。所以不需要有车门太窄的忧虑,起身的速度也就稍微快了一些。
我要去的是德康医院,就在公交站牌隔壁的一条街上,五分钟的脚程。不过这五分钟我走的很艰难,仿佛小腿胫骨里装的不是骨髓,而是铅,每迈出一步都要用上大于平时至少三倍的力气。
这并不是我矫情,而是因为姐姐住的是德康医院的精神康复科病房。
高考前的一年里我每个月来一次,高考后我一天来一次。从公交站牌到姐姐的病房需要多少步我都清晰的记了下来,因为我总是数着脚印走过去的。
数来数去,脑子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脚印,挥不去撩不走。不去么?不能,那是姐姐。去么?痛。
德康医院的大门是向南开着的,地震撼落了上面的墙砖,显得有些颓废。
值班室的门开着,看门的钟师傅手里拿着一把大蒲扇狂扇着,面前还有一把“咯咯”直叫唤的风扇对着他吹。可饶是如此,七月的烈阳依旧在他臃肿的身躯里挤出一滴滴汗水。
看见我走过去,他“热气腾腾”的说到:“哟,小吴,又看你姐来了。小伙子真是没说的,实诚!”一口正宗的北京腔。其实我很不明白,放着好好的首都人民不做干嘛跑来四川呀?好多次都想问,但是没敢开口,怕问了牵出他老人家的什么伤心事,给来一句:你丫傻逼呀!我从不干让自己找缝隙钻的事。
“唉,看我姐来了。”虽然我极不喜欢他那一身的肥膘和那含盐量极高的汗水,可还是应了一声。因为这小老头其实算得上一个热心肠的人。记得刚从杭州把姐接回来送到这家医院的时候,他没少帮我的忙。当然,作为回报我也会时常陪他下几盘棋。
“你姐有你这麽个弟弟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呀!”他顺手丢过来一个长相平庸的苹果。
“啥时候有空,再来陪钟大爷杀一盘。”说这话的时候,他的五官全都凑到了一起,仿佛要彼此亲吻一样。
“哎,好的,有时间我就过来。”我一边应着一边加快脚步。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老小子对象棋有一种特别的偏爱,甚至到了痴狂的地步。可偏偏棋艺差到了极点,就我这三脚猫的功夫让他军马炮赢起来都跟玩似的。除了象棋他似乎就是爱好神侃,上天下地,只要是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都能够变成他嘴里的文字。他的这两个爱好,我已经领教多次,深谙其中滋味。所以通常我都是能躲则躲。但这绝对不表示我没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因为我还想茁壮成长。
门卫室往前一百米,就可以算是安全地带了,不用担心再受到那小老头的能量波及。
这里是主诊楼,穿过主诊楼有一片花园,是病人们散步的地方。这个时间段刚好是病人们出来的时间,他们三三俩俩的在花园里做着各种奇怪的事情。当然奇怪那是在外人眼里的,作为这里的居民,他们自身是不会这么认为的。像假山前的那个女人,我每次来的时候她都在那里眺望,她说那是证券中心的大门。还有花园中间的那个年轻女孩,见人就会央求“叔叔,载我一程吧,还有五分钟我就进不了考场了”、、、、、、无疑,会住在这里的都是精神上受过刺激的,我们说他们得了精神病。但其实作为他们自己,只认为自己正沉浸在某种梦想的追逐之中。
或许这也算是一种解脱,远离现实,活在自己筑建的乌托邦里。只不过因为现实容不下他们,所以将他们驱赶到了这一块区域里。世界上其实还有很多地方都有着这样的一块区域,圈着这些在被现实遗弃的人们。
目光在花园里扫了一遍,没有看到姐姐的身影。她还是不愿意出来。看来还得去病房,虽然我极不情愿踏进那五平方米。
精神康复科就在花园的后面,四层楼的小筑,姐姐住在204。
从杭州接她回来以后,她就一直住在那个小屋子里,吃喝拉撒。一年里离开的时间可以用小时来计算,而且绝对不超过三位数。
上楼的时候刚好遇见姐姐的主治医师从姐姐的房间出来,一个瘦弱的四十岁女人,一袭白大褂像是罩在一根晾衣杆上,瘦的有些过分。
她手里拿着一些医疗用具,看来是刚刚给姐姐做完检查。我忙上前打招呼,顺便打听一下姐姐的病情。
似乎做医生的都不健谈,眼前的这个女医生也一样。虽然她尽量的把声音放的舒缓,可我依旧感觉不到那里面的情绪,或许是与病魔打交道太多的缘故,因为需要太多的果断,所以流失了一些婉转。当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便要抛却正常的七情六欲。
和她的谈话只维持了五分钟,因为实在不习惯她那种干瘪的语调。整个谈话过程我基本上没有插话,只是在她说完姐姐的情况以后送上一声“谢谢”,就逃也似的进了姐姐的房门。
按她的话说,姐姐的情况还算是正常,虽然没有什么起色。其实我有点不明白她所说的这种“还算是正常”和“没有什么起色”究竟有什么样的关联。貌似她的意思是说姐姐依旧维持在病态上,所以“还算是正常”。如果是这样,那么“没有什么起色”就好理解的多了。但是如果反过来,既然都“没有什么起色”,那正常又怎么理解?后一种似乎是理解不通的,看来只能按第一种去理解了。
所有的病房似乎都是一样的,白墙、白被子、白床单、、、、、、反正只要是有色彩的基本上都是白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去安排,但是好像传统就是这样。因为有现代医生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就连医生的装束也变成了白大褂,于是就有了“白衣天使”的说法。似乎这并不是我该关心的问题,有点三八了。
姐姐依旧坐在靠窗那一边的床上,我轻轻的叫了一声,她并没有给出什么反应。也不知道她是没有听见还是听见了不想理我,总之每次来的时候她都是这样,必须要等我走到她的视线范围以内,而且是刚好挡住窗户的时候,她才会将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对于此,我已经习以为常,不再似刚开始几次那样心房像是突然间发酵了一样,膨胀然后爆裂。
第二章 磨盘山公墓
第二章磨盘山公墓
姐姐生于85年,大我两岁。在我的记忆里她总是会笑的很甜,然后对着我说:“璞子,别淘了,跟姐聊天来!”
没有得病之前,姐姐的话很多,虽然多是讲一些她在学校里的事情或者是教育我的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爱听。至少我不会生出像爸爸或者妈妈教育我时那样的叛逆表情。
印象中,姐姐话总是那样清甜,我喜欢那感觉。用村上的话说:有多喜欢?你是春天原野上打滚的小熊,我走过去抱着你说,这就是喜欢。
小的时候我老是淘气,常常弄坏家里的东西,之后总免不了吃一顿爸爸的特别“甜点”。整天弄得跟个泪人似的,谁哄都不好使,偏偏姐姐一开口,我立马就能收起两只冒泡的眼睛。记忆里,姐姐的声音和笑容是最美丽的,也是最回味的。
但是自她病了以后,这样的感觉就再也没有了。
她是在杭州得病的,那时候父母已经不在了,我成了姐姐的家长。刚得到校方通知的时候,我还在成都没有返回老家的学校。父母的离去让我无所适从,根本就没有想过再回学校去,而且爸爸也遗留下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善后。我想不到姐姐会在这个时候出事,那种感觉就仿佛是玩蹦极时却发现栓在腰上的保险栓断了,想象着马上就会脑浆迸裂,人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玩玩。
去杭州见到姐姐以后就只有一个感觉,心脏像是一坨水和发酵粉和好的面团,一点一点的膨胀再膨胀,最后外面的表皮实在包不住了,“嘭”,只那么一声,不再洁白的面浆便流了出来。
姐姐现在脸上的表情和那时候基本上没有变化,只是少了一些惊恐、一些无助、一些失落,多了一些平静而已。但是再怎样也不会再有从前的那种亲切、甜蜜了。
虽然怀念,但是又能如何?回去吗?物是人非,怎堪回首?
摔碎了的玻璃杯或许还能粘好,只不过多了一些抹不去的纹路,但至少还能做到不漏不洒;但是碾碎的玻璃杯还能粘好么?
承受的多了到也不会再去要求那么多,就像你是农民,一辈子都在耕田种地,初几年或许还会幻想一下香车宝马,但是久了也就认命了,不再奢求。
这似乎就是所谓的“既来之则安之”。
我站到姐姐的面前,终于算是博得了她的“关注”。
看了看她的眼睛,才发现那个瘦的过分的女医生说的“还算正常”似乎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至少姐姐的目光清澈了许多,一年前混杂在那里的那些污秽似乎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看来时间还真的可以作为疗伤圣药来看待。治疗生疮流脓的外伤或许没有什么用,但是对于精神上的一些纠结小症到也有不小的效果。
姐姐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胸前一点,因为我的背后是窗户。不过即使如此,我也感觉蛮欣慰,至少我能牵扯那么一点儿她的目光。虽然知道她不会回答我的话,可我还是出言问道
“姐,这一阵还好么?”
过去,姐姐说的话总是我的十倍甚至更多。那时候我更多的就是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而这一年里,我说的话却是姐姐的百倍还不止。我想这就是佛所说的“因果循环”吧,早些年,姐姐在我耳边种下了那些甜蜜的因,现在到了我回报的时候,得结果了。
“昨天回去的时候,老师打电话告诉我被川大录取了,新闻系。怎么样,你弟弟还不赖吧?虽然晚了点,但是至少还是赶上了,而且坐的还不是末班车,呵呵!”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长期呆在成都,可以每天来看你。”虽然一直站着脚有些麻,但是我却舍不得坐下来,不想姐姐的目光那么快就离开。
“以前总是你跟我讲你在学校里的故事,这下也轮到我了。呵呵,第一次上大学,也不知道是什么样。会不会如幻想中的那么美好?、、、、、、还有,你觉得我会在大学里找到女朋友吗?嗯,我想会的,而且一定会找到一个像姐姐一样漂亮的,对吧?呵呵!我会和她一起牵着手走过府南河的每一寸河岸,看每一颗我曾抚摸过的垂柳。、、、、、、、对了,还要去西岭,去都江堰,去青城山、、、、、、、但是我不会走太远的,我会保证每天都回来陪你。姐姐!”
我的话更像是自言自语。每一次来每一次说,总是保持这样的姿势。姐姐坐着,面窗,我站着,面床,因为我要去迎接姐姐的目光。
小芙姐走的时候跟我说:“尽量撑着,实在撑不住就哭一下,然后再撑!”幸好,我还没有哭过,那也就证明我还没有到撑不住的时候。这多少会好过一些,我还有余地。
“饿!”
我正准备说点其他的,姐姐说话了,虽然还是简短的那么一个字。不过满足了。
我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这些都是在水果店精挑细选出来的。记得选的时候老板都有些耐不住了,她说:“小兄弟,你这么选来选去的,看出什么了没有?”我说:“没有看出什么。只是想挑一个配的起我姐姐的。”“神经!”这是那个女老板给我的评价。
削苹果的时候竟然又想起这技术都还是从姐姐那里学来的。姐姐说:“削苹果讲究见皮薄,力道均匀,用刀快。”我就一直那么念着这十个字削呀削,还好,人不算笨,真削出了个微笑。
“姐,吃吧!”
我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放在碟子里端着,用牙签一块一块的插起来送到姐姐嘴边。
“姐,我跟王医师说好了,一会带你出去一趟。回来这么久了,你还没有去看过爸爸妈妈,他们很想你了。”
我将最后一块苹果喂到姐姐的嘴里,抹去她嘴边的汁。
爸爸和妈妈的骨灰存在磨盘山公墓,距离城区大约五公里。一来一去大约也就两个小时多一点。
磨盘山山有山样,树有树样,草有草样。这均有样的山、草、树搭配在一起,到也把它衬出了个山色秀丽。公墓在磨盘山的南边,大约一百五十亩。里外分寄存区、安葬区、园林区。因为爸妈顶多算一小资,所以理所当然的住不起豪宅别墅,只能在居民楼里安家。爸妈的骨灰在寄存区。
这里没有合葬的说法,必须一个名字一个存放格,所以我只能看着父母分家做邻居。
上一次来是几天前,放在架前的菊花还没有被拿走,已经干枯。
把新买来的菊花递到姐姐的手上。
“姐,把花放上去吧!让爸妈闻点新鲜的花香,下面没有这东西。”我把已经干枯的花拿到一边。
“爸爸,妈妈!我把姐姐带来了。她很好,还是那么漂亮,只是比以前文静多了。你们老说她太闹,她改过来了。您们看,她现在多娴静呀、、、、、、她给你们献花了,看见了吗?新鲜的**花、、、、、、爸、妈,下面冷吗?彼此多照顾一点。我和姐姐不在你们身边,没有人惹你们生气,不会老的那么快、、、、、、”
“姐,有什么想跟爸爸妈妈说的吗?”
我看看一旁的姐姐,这次她的眼睛居然在爸爸和妈妈的照片上流动着。这让我有些惊奇。
“姐姐,这是爸爸,这是妈妈!”
我拉起她的手指着爸爸和妈妈的照片分别说到。说实话,我真的怕时间隔久了她会忘记了这一切。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至少在见到这一切的时候,她的眼神是和父母有交流的。
“爸!妈!”
在我的极力要求下,姐姐竟然干涩的叫了一声。或许,这两个称谓永远都会是我们内心底最温暖最值得回味的记忆吧。即使姐姐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我,忘记了曾经养育她的城市、、、、、、、但是她都不会忘记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的两个人——爸妈。
可能她记得的只是两个称谓,并不是两张熟悉的容颜,但至少她没有全部忘记。
很多人曾问: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吗?
是的,真的有上帝吗?我想是有的,对于姐姐来说,或许“爸妈”这两个字就是她的上帝,是镌刻在她心底最虔诚的信仰。她因为这而说出了除却“饿”以外的字眼。
虽然姐姐没有再说出别的话,做出别的动作,又恢复了那副安静的样子。但这已经足让我快乐了。不管她是从来就没有遗忘还是重新记起的,都还有那么一点熟悉的东西留在她的心里。
这是好事。王医师说:“精神上受挫的病人,要恢复其实就是一个寻找自我的过程,寻找曾经记忆的过程。多让她接触以前的事和物,一点一滴的让她去吸收或者说是学习曾经的东西直到痊愈。这就是治疗方法。”
而姐姐现在心里明显的有了曾经熟悉的记忆,虽然就一点,不过总是量达到一个程度才会产生质的变化的。
我不着急,会慢慢的等下去。相信总有云开月明的日子,人生哪能一辈子撞不上一个闰月呢?
第三章 金哥的生日
第三章金哥的生日
把姐姐送回医院再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
06年成都就已经被评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08年虽然经受了地震的摧残,但是属于成都的夜生活依旧没变。华灯初上,年轻的聚集在酒吧、歌厅,年老的年幼的去广场。这便是成都人的乐观,成都人的洒脱。
对于我来说,门外面的世界确实那样的陌生,它与我的生活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仿佛我做了陶潜笔下的世外人,我在竭力的找寻属于我的幽境。
关门,洗澡,上床,拿被子盖住头,挡住了霓虹,挡住了繁华喧嚣。我独与周公相约。
闭目沉睡,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再睁开眼,天已经亮了,又是新的一天。刚刚从高考的考场下来,不赖床的习惯还没有来得及改过来,所以只要睁眼就必须从床上爬起来。偏偏又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于是早起便成就了一种无所事事的闲置状态。
原来的大房子已经被法院强制拍卖了,现在住的是以前的老房子,70平米,在棕北小区。毗邻四川大学。窗户外面就是科华北路,马路上的人影已经渐渐的多了起来。成都人虽然讲究享受,但是却也勤快。付出和回报是对等的。
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亦没有特别想做的事。拿一本书在手上,八点翻着第一页,十二点看的是第二页。
中途孙明中打来电话告诉钱已经打到账上,问我姐姐恢复的怎么样。我只简单的回答了一句“还好”便匆匆挂了电话。
要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有最讨厌的人么,我想就是孙浩了吧,孙明中的儿子。姐姐今天的这种“娴静”便是拜他所赐。
如果不是因为治疗费的昂贵,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想再与他们交道。偏偏我做不到。
这便是理想与现实两种状态的差别。好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人也不可能毫无偏差的完成既定的理想到现实的转变。或多或少的都会有偏差,运气好一点的,懂得把握机会一点的可能偏差稍小。像我这样,运气不好又识不得机会的人当然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
一上午的时间似乎都耗费在了这样一个哲学命题的推敲上了。不知不觉中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扭头看去,墙上那只老挂钟里的三只针端端正正的指在十二那个数字上。一上午就这么没有了,摸摸发丝,摸摸脸颊却没有感觉到时间曾在那里停留过。
早饭可以不吃,但是中午饭却是不可以不吃的。瞅瞅自己,170的身高,却刚好一百斤。似乎有些苗条过头了。
冰箱里有些空,除了三个鸡蛋两瓶啤酒再没有其他东西。翻翻橱柜,幸好还有两包泡面。算了,将就着吃吧,一顿没营养总不至于裤子再小一号吧。
吃着加了蛋花的方便面,心里赞美着发明这速食方法的前辈高人。正搜索着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修饰他的功绩,电话铃却响了起来。
电话是金哥来的,邀我晚上去参加他的生日会。
金哥全名金正宇,典型的韩国人名字,不过却是地道的中国四川人。个子很高,四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我齐他胸前长**的地方,四年后我稍微发展了一下,齐他的肩膀。几年前《无间道》横空出世,他迷上了里面刘德华的那种发型,从前额到后脑勺,一溜儿的五毫米。从那以后每三天去一次理发店,直乐得理发店那小妹前一个“金哥”后一个“金哥”的叫不停。
金哥在九眼桥开一酒吧,四年前跟朋友去玩,因为从小学音乐又爱显呗,再加上经不住朋友吹捧,于是我上台唱了一曲,被金哥看重,自此开始了串场唱歌的日子。没有固定的演出,喜欢去提前打声招呼就行,唱一场我得二百。
金哥在成都的娱乐场里都蛮混的开,为人直爽。除却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他不介意比我大一辈儿,依旧拿我当朋友看待,或者说在他面前我更像是弟弟。
对于这个人,心里多的是感激,所以他的生日我是必须去的。
吃过午饭草草的收拾了一下家务便坐上了21路车。
在姐姐那里呆的时间很短,她的变化依旧不大。其实这是预料中的事情,我早已经也不期望有奇迹诞生。经历了太多理想与现实的差异,我彻底的接受了生活就是一种现实的观点。所以就不再去过多的要求命运要给我什么优待。从前老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现在不了,有那两块还不如直接扔在街边那些捧碗擒竹竿的老大爷面前,或许还能换得一点心灵上的安慰和满足。
从姐姐那里离开,我直接去了春熙路,想要给金哥挑一件生日礼物。可是把步行街走了几遍却一家店铺也没有进去。真的想不出该选什么样的礼物。当然也因为我的手一直按在皮包上的,那里面就只有一张红色的毛主席像。似乎这点家当买不了什么像样的礼物吧。
无奈之下转到天府广场再上人南路,回走了。
金哥告诉我聚会地点是“老树咖啡”。
我有些郁闷,开酒吧的人大多都喜欢闹腾,金哥的喜欢热闹更是出了名的。
心里纳闷,这人什么时候转性了。难道是请了什么雅兴备至的大人物?要真是这样,那穿的还不能太随便了,于是翻箱倒柜的弄出一件衬衫再扎了根领带。
“老树咖啡”在成都有好几家分店,我住的楼下就有一家,不过因为毗邻川大,所以消费对象主要定在了学生身上,一般的成年人是不会选择这里的。金哥选择的是玉林西店。
走在路上我还想着金哥请了大人物,是不是会包场。想象着那豪华的阵容,心里就觉得惬意,毕竟这种宏大的场合也有我的份儿。
差不多七点,正是人们活动的高峰期,有些堵车。公交车在走到“红色年代”的时候就停下来了,十多分钟过去仍然不见动静。怕金哥等太久,看看差不多也只有三站路,算了,下车走吧。
让四个轮子都见鬼去吧,堵死你们才好,我用两条腿当工具总堵不了吧!
心里胡乱想着,一路小跑,没多久便看见了咖啡店的影子。
唉,不对呀!怎么还有那么多人进进出出啊?难道金哥没有包场?
心里揣着失望,不过脚步没有停下。进门时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礼貌的问道:“先生有预定位置吗?”
跑的着实有点累,我已经有些上气接不住下气。不过“金正宇”这个名字实在太有个性了。虽然说这仨字的时候我的嘴形始终保持着O型,可服务员还是停清楚了。
她很娴熟的把我领上二楼。
刚上楼,就听见金哥那洪亮的嗓门突兀的响了起来。
“璞子,这儿!”
这声音在咖啡屋的气氛里显得有些异军突起,像是两军对垒时我方阵营里突然竖起一面敌军的旗帜一样。楼上的无数道眼光瞬间就分成了两拨,一拨向着金哥而去,另一拨则向我。金哥倒是显得很无所谓的样子,老皮老脸的,禁得起骚。我就惨了一些,正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准备眺望一下,这一家伙一股洪水突然袭来把我卷跑了。我四下搜寻着想找一条能钻的缝,可寻来寻去也没有找到。
身前那个服务员紧绷着嘴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更是让我更加的手足无措,心一急竟冒了一句:“想笑就笑吧,别憋着!”
“噗——”
听到我的话,那丫竟真的笑开了。
“笑什么笑,不想干了,赶紧上咖啡!”那边金哥竟然跑过来煞有其事的教训起服务员来。
我心里那个苦呀,我的金哥,这活都你弄出来的,竟然还这么理直气壮,牛!
“来,来,璞子,坐!”
这丫脸皮真的够厚,弄这么大一出竟然跟没事一样,我禁不住有些佩服他的脸皮起来。怎么练的这是?
“咱哥俩很久没坐一起了吧?怎么样,回来了也不告诉哥哥一声,不地道啊!”金哥坐对面自顾自的说到。
惊了好半响,我总算缓过来了,端起咖啡喝上一口。
“金哥,生日快乐!祝你——”刚刚只顾害臊忘记祝福了,这回想起便想要补上,不过话刚说一半却觉出了问题。
“诶,金哥,不对啊,你生日怎么就来我一人呢?”
“哈哈,璞子,你小子脑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灵光了?忘记了上次给我过生日的时候正刮着西北风呀!”金哥坐对面竟然笑开了。
我才想起,上次给他过生日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老家,那是冬天,现在却正值七月。扯淡,我被骗了!
“中午打过电话,我还埋怨自己呢?觉得找的这借口太烂了,不想你小子的脑子现在变得更烂!哈哈哈哈!”金哥笑得更加肆无忌惮,全然不顾周围人投来的像观摩稀有动物一样的眼光。
“行了,别骚了。我说,都奔四的人了,你就不能内敛点?”虽然他不怕骚的慌,但我还怕呢,再加上被他欺骗,心里有些窝火,所以说话就放肆了一些。不过这种放肆并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从认识的时候开始就是这样。虽然金哥大我一轮,但是还真的就是没有芥蒂,和他在一起甚至比跟佟勇他们都还随意。
第四章 工作机会
第四章工作机会
“内敛?那是娘们该做的事,我一老爷们要内敛干嘛?再说了,要是我真的内敛了,那还是你金哥吗?”
这倒是实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如果真的摈弃了骨子里那股特有的秉性,那就成了别人的复制品。有自己不做,做别人的替代品那有什么意思呢?
虽然金哥说的在理,但是我却不想承认,因为我要保持跟他在一起时斗嘴的不败纪录。不过现在败相已露,要想继续保持不败,那就只有——嘿嘿,转移话题,这也是我惯用的战略之一,屡试不爽。
“行了,不跟你争了。老实交待吧,把我骗来有什么企图?”我一副兴师问罪的口气。
“刚才不说了吗?好久没坐了,想你了,就拉你出来坐坐。怕你不来才弄了这出。”金哥两眼平视,两撇剑眉一丝不苟的舒展着,竭力的表达他的真诚。
“真是这样?难道就没有别的目的?”我可不傻,绝对不相信他的鬼话,要知道以前被捉弄的可不少。
“真的就是这样!”金哥再一次表露他的真诚。
“真的?”
“真的!”
“我不相信!”虽然金哥一再做出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可正是因为这样才使人怀疑。一个吊儿郎当惯了的人,突然间变得正经,那可不一定就是“改邪归正”的表现。
“唉!看来还是弄不过你呀!”见着实瞒不了,金哥恢复到了先前的表情,眉角上扬,嘴咧着露出洁白的牙。说实话,其实他长的还蛮像韩国人的。至少是有那么点味道。
“我就觉得吧,你那么闹腾的人会没事找我来静坐?”见金哥终于松口,我也就见好就收了。其实和这个老大哥的相处就是这样,他并不是争不过我,而是处处都让着我。
金哥本来是有个弟弟,不过早些年混场子的时候被人砍死了。我想金哥对我好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吧,想要在我身上找到一点他弟弟的影子。血浓于水,我们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来的最早的感情便是亲情。与自己的兄弟姐妹的感情,其实在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相碰撞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在同一个子宫里成长起来,虽然有时间上的先后,但那里的构造没变,我们的手都一样会抚摸过那座圣殿的每一寸壁面,所以彼此间是最熟悉的。
即使金哥的弟弟已经不在,但在他的内心底却一直镌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忘不了的。或许在某些地方我和他弟弟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我博得了本来该是他弟弟的疼爱。
我曾问金哥,是这样吗?他只是笑笑:“你小子,想的蛮多。”虽然他拒绝回答,但是我知道其实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也一直努力的去扮演一个弟弟的角色,尽量的去诠释它。而且,说心里话,我爱上了这个角色。
“那也是,你小子就像一个闷葫芦一样,跟你在一起还真不如跟虎子他们一起来的痛快。”金哥撇撇嘴,一颗大脑袋还不住的上下晃动,“但是你是我弟弟呀!”
这最后一句话足让我感动。因为一个称谓,他宁愿放弃自己的舒适,接纳一种新生的思想上的不同。人一辈子会有太多的朋友,但是能够为你改变自己的恐怕也就一个两个,而金哥就是我的一个。很庆幸,我在21岁的时候便已经找到一个。
我找不出话来回答金哥予以我的感动,所以只是闷着头喝着手中的摩卡,让自己带着感动陶醉在那酸酸的甘醇之中。
在咖啡店里坐了整整两个小时,金哥眉飞色舞的讲着这几个月他的酒吧怎么样怎么样,后面酒吧讲完了他便讲女人,说是最近泡了川大的一个女研究生。对于这话我肯定是不相信的,就他那教育程度,高中还没完就夭折了,泡个女研究生?鬼才信!又是弄个假文凭出来撑门面的吧。
不过这次他没有松口,任我怎么置疑他都一口咬定那女的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女研究生。还说后面找时间带给我看。
其实我根本就不在意他这话是真是假。他二十五岁就结婚了,但是没享受几年,老婆便带着儿子改嫁到了上海。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娶。不过这绝不是因为他痴情什么的,恰恰他在女人方面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淫荡。可是我却知道他这样漂的也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和三百六十个女人换着上床,说不定大多数时候都是身下压着这个女人嘴上却偏偏叫出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金哥还没有风流到那种程度,就算是有,至少他那点存货也是禁不起几下折腾的。其实我希望他安定下来,越鸟巢南,人总是要更思念自己的窝一些。可是像他这样连窝都不明确的人又该怎么去思念呢?所以我根本就不在意他口中的那个女人究竟是不是研究生,只要是他想要的就好。
看他死不松嘴的劲头,我就知道这次他当真了,说不定他会安定下来。心里竟然就高兴起来。
从“老树咖啡”出来,金哥拽着我的手非得拉我去喝酒,看那样如果不去,可能这一辈子他就都得那么拽着。这样我可就亏大了,被一个大男人拽着算什么事儿呀?
“行,那大排档吧!吃点烧烤喝点扎啤!”我使劲甩开他的手,“我这手是留给将来老婆拽的,你别没事就来揩。都快没油水了。”
“没关系,弟媳妇儿是不会吃我的醋的,哈哈!”
成都的夜晚,大街小巷都是露天排挡,烧烤、小菜、钵钵鸡、辣小炒、小龙虾、炒介子、、、、、、天南海北的小吃在这里都能找到,再加上一杯杯冰啤。不论是蓝领、灰领、白领还是金领,在这里是没有区别的。五块到十块二十块不等,不会有人说:你丫没钱还出来穷混。这里是唯一不分阶层的娱乐消费。花几十块几个朋友便可以聚在一起上天下地的侃他几个小时。这是成都独有的夜市文化,也是无数人追从的小市民文化。
金哥特别能喝,一口气干下三个大扎连嗝都不打一下。听人说常喝啤酒容易发福长肚子。可我纳闷的很,金哥那丫喝啤酒跟喝水一样,一喝几大瓶,可他那肚子上依旧八大块,一点发福的迹象也没有。
我不太喜欢喝酒,不管是白酒还是啤酒都不感冒。白酒我觉得闻着还行,可是喝下去就像是吃了好几根朝天椒一样,烧肺烧肝还烧心。啤酒就彻底的不感冒了,我觉得那玩意就跟泔水没什么两样,闻着都一股馊味儿。所以总结一下,我讨厌酒这玩意。但是讨厌不代表不碰,就像抽烟一样,明明烟盒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可还是有那么多人要去腾云驾雾。这就是人的思维,明知不可为却依旧要为之。
“我说你真不是个爷们儿!”喝下第四杯,见我面前的扎啤不见少,金哥抱怨到,“我说你倒是喝啊,喝点酒又不死人。”
吹去杯面上的一层泡沫,仰头来了个底朝天。
“这样就男人了吧?”我把空酒杯往金哥面前一推。
“这就对了嘛!哎,小妹儿,再来两扎。”金哥高声招呼着不远处的服务员。
有了第一杯就有第二杯,酒这玩意其实喝多了头麻了也就跟水差不多了。已经忘记喝了多少杯,反正舌头有些麻麻的感觉,跟舌尖黏着一颗花椒一样。
“璞子,还玩音乐不?”
手中的酒杯又一次见底之后,金哥突然问到。
音乐?这曾是我最喜欢的消遣,因为它我认识了金哥——这个难得的老大哥;也是因为了它我违逆所有人的期望做了几个月的“北漂”;同样,因为它我尝到了初恋的滋味。但它却也是我与父母交流的最大障碍。也许是出于愧疚,父母走后我竟然真的再没有弹过一次琴,唱过一首歌。现在金哥突然问起这个,一时间心里泛起五味,酸甜苦辣涩,直搅得胃里一阵翻腾。喝下去的酒一下子就沉不住了,张口就吐了出来。
醉酒其实是不醉心的,无论喝成什么样心总是明净,所以才有借酒消愁愁更愁的说法。
一阵狂吐,吃下去的喝下去的一点不剩的从进去的食道再出来。胃空了,本来清醒的脑子更加的清醒,微风一吹,竟然觉得了一丝凉意。
“差不多了吧!哎,就你这样真让人难堪。”金哥从服务员那里取来纸巾递给我,嘴里嘟哝着。
有人说喝酒的量是练出来的,一次多一点,总有一天会达到千杯不醉的境界。我相信这话,至少金哥是这样,几年前认识的时候他也就能喝五到七个扎啤。今儿再看,喝了最少十个也不见他有什么反应。更奇迹的是他连一次厕所都还没有去过。我就奇怪了,他的膀胱是不是改造过的?否则容量怎么会那么大。
“行了,吐吐得了,别像个娘们似的,起来。来,抽一根。”金哥说着话递过来一支“小熊猫”。
把烟点着,看着忽闪忽闪的火星,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刚刚还反思着明明天天看到“吸烟有害健康”那几个字可为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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