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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普兰望了一眼斜对面黑漆漆的丘陵,低声问道:“查先生,您说的两大王牌都是古武者吗?”
查**点头道:“是的,那两大王牌一个叫朱晓常一个叫林洛,都是刚步入地境不久的家伙,收拾他们不消多少手脚,至于其他人就不值一提了。”说到两大王牌这老头脸上现出一抹淡淡的不屑,那两个家伙在他眼中根本不值一晒。
皇普兰眉头微皱,望了一眼信心十足的查**,低声说道:“没见到目标以前不可掉以轻心,我想联系另外两位供奉一起行动,任务完成您跟我们一起离开。”
查**听到这里心中又是一阵激荡,低声道:“你等着,我会送你们一份大礼。”说完脚下一个滑步掠向不远处的房门,打开门闪身入内。
就在这时耳麦中传来童千战低沉的声音:“小兰,我已经找到了两个幕后主使者的藏身处,这对老东西还真会玩儿,用两根假玩意戳来戳去的,我现在准备动手了。”
皇普兰神情一变,低声道:“先不忙动手,等我再探一幢别墅,到时候给你讯号。”话音刚落就见到查**从门口跑了出来,手上拎着个大号鸟笼。
呯呯——查**手中的鸟笼发出阵阵脆响,里面装的什么皇普兰心里已经有了底,肯定是那种啃手指的蛾子,这玩意难道就是刚才他说的大礼么?
查**笑了笑道:“里面的血族已经全被我打晕了,就为了这份大礼,别看这东西其貌不扬,它们曾经可是最强大的生物,可惜数量太少,只能充当奇兵使用。”
皇普兰对这些啃手指的东西没有兴趣,她眉头轻皱道:“别耽误时间了,正事要紧。”查**看不到她脸上的不悦之色,点了点头拎着大鸟笼朝斜对面的别墅行去,皇普兰则快步跟在他身后,正好能做个掩护。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丘陵,越过前面的矮树林就能到达目的地,两人刚进入矮树林行不到十步,两旁突兀间刮起一阵腥风,五头浑身漆黑的壮硕狼人从两边疾冲过来,呼一声挡在了两人面前。
查**单手托住鸟笼抬到与胸齐平,另一只手搭住了鸟笼中部,只需轻轻按下一个小开关就能把五十只古冥蛾瞬间放出,对付这些披毛畜生他是不会手软的。
皇普兰则静静站在他身后,她现在不需要做什么,抱着膀子看热闹就行,还是重口味的人与兽,就当是勉为其难看一次午夜场了。
五头黑狼半伏在地,偏动大脑袋望着查**,龇出唇边的獠牙带着一股子凶戾之气,那模样好像随时准备扑上来把眼前的黑袍老头撕成碎片。
查**松泡眼内闪动着两线红光,唇角轻掀吐出几个字来:“畜生,找死么?”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冷冽如刀的杀气,字字破唇迸出,杀气凝如实质,清晰无比的传入挡路的狼人们耳中。
哦呜!最前方的狼人仰头长啸一声,引得身旁的狼人跟着一起磨牙低吼,鼻梁上皮儿皱成了一团,现出一道道沟壕,皇普兰发现了一件事儿,狼人皱鼻子的动作很像哈士奇,就是鼻子上的肉略多一些。
“尊敬的斯密斯先生,我的朋友们并不是对您不敬,请问您这是要去做什么呢?”一个阴测测的声音从左上方的一处灌木丛中传出,紧接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燕尾服的小孩。
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个小孩,身高肯定没达到上车买票标准,穿一身燕尾服,还梳着个小分头儿,仔细看很快就会发现他不是什么小孩,是那种长不大的侏儒,脑袋跟身体有些不成比例,特别是他手上还拿着一根酷似国王权杖的物件,杖头上一个亮闪闪的水晶骷髅头散发着蒙蒙幽光。
查**认识眼前的侏儒,他就是路西弗最得力的手下之一,矮鬼潘斯,这家伙是血族魔党中的异类Setites,这是一个曾经被称之为黑暗之神的种族,可惜现在已经衰败,潘斯就是硕果仅存的魔党异类,他除了擅长战斗外还喜欢玩弄权谋,最难得是他对主人的忠诚。
“死矮子,老子要做什么几时轮到你管?滚蛋!”查**很讨厌这些黑暗生物,因为他是人,对这些祸害人为乐的东西充满了憎恶,现在他已经准备结束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对这些东西自然不用客气,不顺眼,就宰了。
潘斯低着他跟身体完全不对称的大脑袋望一眼查**身后的地面,嘴角弯起一抹冷酷的笑容,两颗白森森的尖牙已经从唇下冒了出来,就在他准备说话的瞬间,对面的查**指尖触动了笼身上的开关……哒!
第一千六百零五章冥蛾凶猛
一声轻响,金属笼弹开一扇巴掌大的小窗,一群古冥蛾振翅飞出,别看这猩虫似的东西体型只有鸽卵大,在空中飞行的速度却宛如风驰电掣般骇人,只听得嗖嗖嗖一阵轻响,数十只古冥蛾已经扑到了身前,他甚至来不及张嘴呼救便被两只古冥蛾咬中了喉结,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血族吸血为生,遇上了这种凶悍绝伦的古生物却成了一团美味的珍馐大餐,数十只古冥蛾无差别钉在他周身各处,用锋利无比的尖牙咬穿了他的皮肤,哧溜溜钻进了体内……
皇普兰耳边响起一阵阵细碎的咬嚼声,仿佛有亿万只小虫在啃咬着一块食物,那声音让人感觉一阵牙酸,像刚喝了几大碗老陈醋似的酸得直倒牙,眼前的侏儒呆呆的站在原地,浑身上下如筛糠般颤栗,不是他想抖,是被古冥蛾咬到抽筋般的颤抖。
古冥蛾最恐怖的地方并不是它们锋利如剃刀般的尖牙,而是啃咬的速度,它们是天生的掠食者,也是最大的浪费者,用最快的速度杀死猎物,然后再慢慢享用大餐……
矮鬼潘斯站在原地颤抖了不到半分钟,身子有如被掏空了泥人般瘫软下去,皮儿千疮百孔,骨头和内脏均被啃咬成了渣糜,两只被鲜血染成暗红色的古冥蛾从他眼眶中钻出,对着眼球又是一阵啃咬,顷刻间破成了两滩红白相间的汁水。
皇普兰只觉浑身一阵发冷,身上的汗毛一根根竖立,她见到了一幕最离奇的杀戮,同时也见识到了古冥蛾的恐怖,如果世间真有魔鬼,那这些其貌不扬的小东西就是比魔鬼还要恐怖的存在。
查手中的金属笼尖端虚对着矮鬼潘斯倒下的方向,缓缓移转向了刚才叫嚣的狼人,金属笼尖端有一根三棱形尖突,随着笼身的转动闪烁出一点绿惨惨的幽光,宛如乱葬岗中飘飞不定的鬼火。
嗖嗖嗖!古冥蛾就像收到了某种攻击指令般扑向狼人,根本不给它任何反应的机会,本能的危机感让它张大嘴巴,想发出一声惊恐的吼叫,就在它张嘴的瞬间至少有十只古冥蛾冲进了血盆大口,紧接着又是一阵细碎凌乱的啃咬。
狼人是堪称防御力最强的黑暗生物,但在这种古老的掠食者面前却被冠上一个简单的词儿,食物,在冥火的指引下不管什么生物在它们眼中都是食物。一条不下五百斤重的黑狼转瞬间变成了五百斤被狼皮包裹的肉沫,如果烧上一大锅沸水骨碌下去捞熟了就是一个狼皮馅的大饺子,就是摆在人们面前只怕也不敢动筷。
查之所以选择先杀死矮鬼潘斯理由很简单,狼人在这段时间内是不会说话的,只要干掉了会说话的潘斯事情就会变得简单许多,剩下的四头黑狼被眼前发生的一幕吓傻了,直到它们的头狼变成狼皮饺子的那一刻才回过神来,呼一声掉头就跑,可惜它们的逃窜的速度永远比不上光速,四头黑狼屁股上无一例外都被绿光照了一照。
嗖嗖嗖!古冥蛾迅疾如电的身影划破了空气,留下条条拉拽的痕纹,四头窜出十余米开外的黑狼屁股上狼毫纷飞,这些恶魔般的小东西无一例外都选择了后入式,这是一种世上最残酷的屠杀。
四头黑狼甚至来不及伏地哀嚎,往前疾奔的身体一截截瘫软,腚、腰、身、颈、头,坚硬的狼头骨在古冥蛾利齿下就像一块酥脆的油炸虾壳,喀嚓一声裂响便碎成了几块,站在查身后的皇普兰感觉自己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仿佛任何生物在古冥蛾面前都是不堪一击,也包括了古武者。
查偏头一笑,好像已经看出了她心中的疑惑,他伸手一指几头黑狼的尸体说道:“古冥蛾虽然厉害,但它们的牙齿只能咬穿实物,古武者的护身罡气恰巧就是它们的克星,它们最坚硬的部位是牙齿和身上的硬壳,我发现了一个可以轻松杀死它们的方法,用内劲震碎它们的脑子,不是古武者根本用不上这种方法……”
皇普兰听着他侃侃而谈,胃里好像翻江倒海般难受,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张嘴哇一声吐了出来,这东西太恶心了,她挖心挖肺的狂吐,她要把胃囊里的东西吐个干净。
查手指按在笼子上的小开关上推动了两下,然后迅速把金属笼举起,狼尸上啃肉的古冥蛾立刻放弃了到嘴的美食,振动翅膀呼啸而回,这些小东西最后杀死黑狼时进入的部位集中在腚子上,有不少飞回来时还带着一股子浓烈的屎味,刚吐完的皇普兰来不及抹嘴,被这股刺鼻的味儿一冲又哇一声吐了起来。
古冥蛾井然有序的顺着笼子上的小窗飞入,直到最后一只飞进笼中查摁下了开关,这群要命的小恶魔再次消停了,使用这东西是很注重方法的,如果要连续使用就千万不能让它们在尸体上多做停留,最好是在杀死后立刻收回,这东西要是吃饱了就会趴在笼子里呼呼大睡,再次打开笼门时它们很可能会集体罢工,那时候会让使用者尝到欲哭无泪的滋味。
呸呸!皇普兰吐完最后一口酸水,站起身用手背抹了一把嘴儿,望一眼查手中的大笼子,眼中闪过一抹毫不掩饰的厌恶之色,她穿着隐形战斗服,没有人能看到她眼中的情绪变化。
“走吧,这东西以后还是少用,太恶心人了。”皇普兰忍不住低声埋怨了一句,查点了点头,手托笼子向矮树林深处行去,咸湿的海风吹散了尸体上的血腥味儿,一只吃得肥嘟嘟的古冥蛾从一具狼尸眼眶中缓缓爬出,弹动了两下被血浆浸湿粘连的翅膀,蹒跚的飞上了天空,它找不到自己的同伴,只能独自飞向无尽的夜空……
啪啪啪!这是一种很特别的声音,有过造人运动经历的人们都不会陌生,髋骨撞屁股,演奏交响曲。
第一千六百零六章地下囚室
据某项不太权威的研究结果显示,每次造人运动相当于慢跑两千米,每射一次损失的营养相当于吐了一次口水,难怪经常吐口水的老爷们会感觉口干舌燥,明摆着吐得稀里哗啦还在咧着嘴儿笑。。
查领着皇普兰走近别墅时就听到了一阵阵准备吐口水的声音,啪啪啪准备要吐,还没吐,热衷于慢跑运动的人儿已经开始加速。
皇普兰闪身贴近了门墙,用传音入密对查说道:“你敲门,找个借口进去,脚步声放重……”被连续发现了两次,她现在已经学会了掩盖隐形战斗服的缺陷,脚步声、气味和脚印是最容易暴露行踪的东西,只要小心谨慎就可以不留痕迹的遮掩过去,最好是有人配合。
查微笑着点了点头,手托金属笼大步走到了别墅门前,抬手按了门铃。两秒过后,厚重的金属大门打开,两名光膀子的中年男人站在了门口,这两人有个共同点,那啥还保持着立正姿势,把平角裤中央撑起了好大一包,看来这两个家伙憋得挺辛苦。
“老爷子,你怎么来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人用手挠了挠头,冲查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这老头手底下的功夫比他高了一大截不说,还是个喜怒无常的臭脾气,跟这种人说话要加倍小心。
查皱了皱眉头道:“听说有人上岛,现在闹得鸡飞狗跳的,老子就带着宝贝东西过来瞧瞧,那帮不是人的玩意死多少跟老子无关,威廉少爷这里是必来的……”
话未落音,从门内传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朱,快请斯密斯先生进来,林,去把我最喜欢的朗姆酒拿来,哦忘了还有你这个撅屁股的东西,赏你一巴掌,快滚”啪房间里传来一声脆响,还有一个低低的呜咽声。
门口的络腮胡连忙侧退一步,恭恭敬敬的说道:“老爷子,请了”这货就是朱晓常,很特别的名字,也是个势利滑溜的角色,这年头,会做人永远比会做事更重要。
查淡然一笑,故意低头干咳了两声大步朝门内走去,这老头走路时卯足了力气,脚下的地板砖被他踏得咚咚作响。
皇普兰跟在查背后进了门,在有人掩护的情况下一切进行得相当顺利,她走进别墅大厅正巧见到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在提裤子,这货居然是直接穿外裤的,里面是真空包装。他身旁还有站着个面无表情的黑皮肤女人,她好像就是刚才被啪的那位,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她嘴角现出的尖牙,这黑女人竟然是个血族。
金发男人就是鬼妈唯一的亲生儿子,威廉。卡瓦让,模样长得还不错,是那种很讨女人喜欢的类型,眼中不时闪动的冷光好像在证明他不是什么好拿捏的人物。
“斯密斯先生,您能来真是太好了,有您在不管什么人都没办法带走那两个笨蛋了……”话刚说到一半他好像感觉到了不妥,赶紧噤声不再透露任何关键性的消息。
查笑了笑道:“保护你的安全是我应该做的,相信你母亲不会责怪我擅离职守的。”曾经作为骷髅会三大王牌之一的他对鬼妈的脾气了解至深,那女人对外人堪称残暴,但对唯一的儿子却非常溺爱,如果她知道查主动过来保护卡瓦让一定会举双手赞成。
卡瓦让笑道:“您说笑了,母亲要是知道您的忠诚一定会很高兴的。”说完他从茶几上的木烟盒里取出一根剪好的雪茄叼在了嘴上,用打火机点着,一双碧绿的眼珠子不经意闪向查面门,看到的是一张找不出任何疑点的老脸。
查也在用眼角的余光扫视大厅内每个不起眼的角落,有时候最不起眼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容易藏东西的所在,略扫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异样,只能把目光收回。
皇普兰也在观察大厅内最可能藏人的地方,同样一无所获,她索性抬起衣袖让武魂基地内等待的人们纠结一下,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很快刚才站在门口的中年男人取来了一瓶酒和几袋肉干,还有两个杯子,是那种纯水晶做成的酒杯,一杯估计得有三两左右,要是对喝几杯肯定会醉的。
卡瓦让伸手拿过酒瓶和两个杯子,启开瓶盖倒上两杯金黄色的朗姆酒,一股酒香立刻从杯口逸散到了空气中,查松泡眼中红光一闪,伸手端起了一个酒杯,也不理会道谢,直接把杯口凑到唇边抿了一口。
朗姆酒是一种极富盛名的美酒,香味芬芳浓郁,其中还有一丝微甜,最好的雪茄和最好的朗姆酒都产自古巴,年岁久远的朗姆酒价格是相当惊人的,眼前打开的这瓶朗姆酒价值超过了两万美金,比很多形车还要贵上一些。
一分钱一分货,最贵的酒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但它至少是远超同类品质的存在,前提条件要在不是假酒的情况下,查抿着杯中的朗姆酒,心中却在寻思着该怎样下手,如果现在出手制住卡瓦让会不会打草惊蛇呢?不知觉一杯美酒被他稀里糊涂喝了大半。
皇普兰没有在大厅看着两人喝酒,她放轻脚步走到了偏厅,然后开始对整幢别墅进行地毯式搜索,就在她行至一楼佣人房门前时,忽听得虚掩的门缝中传出一声轻咳,虽然很轻,但却能很清楚的判断出房间藏着人,还是个男人,她小心上前,用手指勾住门缝轻轻拉开,却发现里面根本没人,最惹眼的是一个放杂物的大木箱子。
佣人房并不大,只有不足十个平方,好像很久没人居住的模样,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这种房间一眼就能看全,要藏人除非在地下。皇普兰放轻了步子走进房间,把身子蹲下来,开始在木地板上寻找缝隙,很快她就发现放杂物的木箱有些蹊跷,它两端用于提拉的铜把手油光锃亮,这分明是经常有人用过才会出现的情况。
皇普兰伸手扣住箱子把手提起,就在箱底离地的瞬间,现出了一个黑咕隆咚的四方洞口,咳咳洞口中又传出两声轻咳。
第一千六百零七章袭杀
皇普兰把木箱轻放到一旁,尽量不发出太大声响,然后蹲身把手臂上的视频传输装置对准了洞口,这东西带夜视功能,电子眼可三百六十度旋转,用来侦测漆黑未知环境比人的眼睛更好用,而且它还可以把视频及时传送回武魂基地分析后再通过耳麦传回,相当于转换成了语音,这样做可以把危险降到最低。:
视频传输装置全方位扫描了一遍地洞中的情况,皇普兰耳麦中传来了任兵的声音:“小兰注意了,这是一座等边三角形地牢,从你现在的位置下去,九点钟方向有两名武装人员,四点钟方向有三名武装人员,目标在十二点钟方向……”
任兵有条不紊的分析出地牢内每一个细节,语速快而清晰,寥寥数语就把每一个行动步骤简明扼要的讲了出来,皇普兰嗯了一声应下,伸手拎起木箱轻放回原位。她不会贸然冲下去救人,几个步骤必须同时实施才能发挥作用,就好像钟表齿轮,牵一发动全身。
皇普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蹲下,开始用耳麦联系仇童两位诡,争取在同一时间展开行动。调整了一下频率,很快就联系上了仇别离,这老头好像正在干啥体力活儿,通话时一个劲的大喘气。
“呼呼兰丫头,我正在跟两个鬼崽子较劲儿,长话短说。”仇别离说话时可听到耳麦中传来阵阵风声,这老头好像正跟什么人斗得热火朝天,拳来腿往不亦乐乎。
皇普兰皱了皱眉头,低声说道:“仇诡,完事后速与童诡联系。”话音刚落,耳麦中传来仇别离一声喝骂:“找死”紧接着只听到噗一声轻响,两声凄厉的惨叫声震得皇普兰耳膜一阵发麻,好像还能听到有嘀嗒水声。
不多时,耳麦中传来仇别离得意的笑声:“哈哈,两个鬼崽子被我戳了个糖葫芦对穿,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皇普兰苦笑道:“我让您跟童老爷子联系,两人一起解决掉里奥。路西弗和威廉。玛丽,我已经找到了营救目标,预计十分钟后可以将目标救出,到时候沙滩汇合。”
仇别离哈哈笑道:“小意思,最好你先带那两块料上船,我跟童老头解决掉那两个东西马上过来。”
皇普兰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仇老言语中透出的那股子傲气让她莫名有些担忧,只能低声提醒了几句小心,收线离开了佣人房,她必须通知大厅里喝酒的查一起行动,只要先制住了地牢外所有人营救行动就会变得简单多了。
查正跟卡瓦让喝得不亦乐乎,一瓶子朗姆酒被gan掉了大半,熏熏然的酒气馋得站在一旁的两大王牌舌底生津,私下里不知道咽了多少口水,同是地境武者享受的待遇却差了几条街,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卡瓦让对查的尊重不仅因为年龄或战力,而是因为那份忠诚,这货想当然的以为查带着急匆匆的赶来真是在担心他的安危,不像那两个只知道听墙角撸管子的东西,他就是故意要玩出个厚此薄彼来。
查伸手抓起酒瓶给卡瓦让倒上一杯,笑着说道:“卡瓦让少爷,这杯我敬你,希望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多熬几年,有幸能在你接掌骷髅会后继续效力。”说出这句虚伪到极点的话他莫名感觉一阵牙酸,只能在心里暗暗说一句,老子这是心在曹营心在汉。
卡瓦让已经喝得舌头打结,神智却还有几分清醒,当他听到那句马屁味浓的接掌骷髅会后心中一阵踌,端起酒杯晃晃然反敬了过来,瓮声道:“斯密斯先生,您真是好人,用华人的话说……好人短命,祸害千年……”咣当,这货胡言乱语了两句,身子往前一倾噗通趴在了桌上。
查淡然一笑,忽听得耳边传来一个女声:“查老,我已经找到目标,想请您负责解决身后那两个家伙,如果有问题现在可以举杯,三秒过后就当您默认。”
皇普兰此时就藏在大厅一侧,用传音入密跟查沟通,如果这老头举起杯子她就要留下来解决一名地境武者,如果默认她就有时间腾出手来去解决别墅内其他家伙,这幢别墅里暗桩不少,要想全部解决也要花些手脚。
三秒转念即过,查始终没有举杯,他有九成把握解决身后两个咽口水的家伙,可不能让的人瞧扁了。
“辛苦老爷子了,一切小心。”皇普兰微微一笑,传音说了句客气话儿,脚下一滑向楼上掠了上去,前段时间她一路枕边风吹着,把小男人手底下的绝活掏走了不少,现在正好能试试鬼谷点穴手的威力。
查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弯弧,手端酒杯对身后的两名地境武者虚敬了一下,浅笑道:“你们也辛苦了,不嫌酒少就一起过来喝一杯。”
朱晓常和林洛都是酒鬼,他们肚子里的酒虫早就被朗姆酒的味儿逗得蹦跳翻腾,相视一眼之后笑嘻嘻的凑了上来,两只大手一齐伸向了桌上的酒瓶。
查一口喝干了杯中酒,把空杯放下,肘尖不经意碰了一下桌上的金属鸟笼,笼子啪嗒一声落在了地上骨碌碌滚出去两米远,原本在争夺酒瓶的两人一齐停手,转头望向大鸟笼,目光中多了一丝警惕之色。
查尴尬一笑道:“没事,笼子里的宝贝儿飞不出来。”说完起身走过去捡起了笼子,托在手中拍了拍走了过来。
朱晓常嘿嘿一笑,徒然把头一转伸手抓起了桌上的酒瓶,把瓶口往嘴里一塞仰头就灌,一旁的林洛赶紧伸手抓住了瓶底儿,嘴里大叫道:“法克你的妹,给老子留点……”
查哈哈一笑,弯腰把大鸟笼放到了脚边,松泡眼中红光闪动,直身抬掌轻飘飘按向两人肩头,嘴里低声说道:“莫急,给老子留一口稀的。”话音未落,双掌倏然一翻,两支峨嵋刺闪电般扎向两人颈窝,这是峨嵋刺中最辣的一招,金鸡点头。
第一千六百零八章老兄弟死一起
两位夺酒瓶的地境武者做梦也没想到查会突然发难,等他们醒过神来峨嵋刺已经破皮入骨,在他们琵琶骨上各穿了一个窟窿,两人哎呀一声痛呼身子迅速往前扑倒,想借着前扑的惯性强行拔出峨嵋刺。
查哪里会看不出他们的意图,手握峨嵋刺用尽全力往前推出,把两人下扑的力道硬生生变成了前冲,像火车头抵住了老水牛,一个呼啸就去了好几米。
古武者被穿了琵琶骨跟奋力挣扎的妹儿被戳入了一根棍差不多,根本没有了反抗的余地,牛穿鼻孔马套笼头,只能乖乖任人摆布。
两名贪杯的地境古武者被查推出了几米远,后背嘭一声抵在墙上,耳边传来夺夺两声闷响,戳穿琵琶骨的峨嵋刺直接钉入了墙体。
查冷冷的说道:“不想死就乖乖呆着,否则别怪老子手黑。”他并不想杀人,就算面对两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家伙也是一样,穿个琵琶骨算是给个教训,让他们以后老实做个普通人。
朱晓常低声哀求道:“不就是半瓶酒吗?您至于下这种狠手么?大不了我赔你一百瓶,不行一百箱也成啊您就饶我一回,求您了。”他直到现在还以为是为了半瓶酒得罪了这位喜怒无常的怪老头,除了求饶他真想不出其它脱身的法子。
相比起朱晓常,他身旁的林洛就聪明多了,他一脸苦涩的摇了摇头道:“傻瓜,你真以为他是为了半瓶酒吗?”
朱晓常脸上现出一抹恍然的表情,低着头不再求饶,人家要是真想要命早动手了现在琵琶骨被穿就等于废了大半,能捡回一条命就是万幸了。
查淡淡的说道:“有的事情最好是烂在肚子里,聪明人一般都会短命的。”说完抬掌拍实在两人脖颈上,直接把他们打昏过去。
两名地境武者居然会为了半瓶残酒被穿了琵琶骨,这事儿说出去是个笑话,就连查自己也感觉有些顺利过头了,就在这时跟桌子一起掀倒在地上的卡瓦让迷迷瞪瞪的睁开了眼睛,用力甩了甩头挣扎着想站起身来,刚爬到一半脖颈上便挨了一记掌刀,再次瘫倒下去。
别墅内的营救行动顺风顺水,远在数百米外的古堡中仇童两位诡却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苦战,两人背抵背站在古堡大厅中央,浑身上下殷红一片,鲜血染红了隐形战斗服,除了天花板上五名张牙舞爪的血族领主外还有三名形如枯槁的大胡子苦行僧,就是这三名天衣派的苦行僧让两位武魂诡吃到了苦头。
天衣派苦行僧崇拜湿婆神,他们一生以天地为衣,睡钉床,行红炭,屎尿为食,吃尽各种人间极苦修行,一叶一布条遮鸟,蓬头垢面大胡子是苦行僧的标准装束,手持象征湿婆神的三叉木杖行走于险地之间,这种近乎残酷的修行方式产生了一批比岛国忍者更胜十倍的苦修者,他们中有极少数人练成了真正的极限功,人体的潜能在这种极限的折磨中被激发了出来,成为真正受人敬仰的人物。
这三名苦行僧用深邃如井的目光望着两大诡,手中各持一根黑漆漆的三叉杖虚指对手,口中念念有词,那声音听得人浑身鸡皮疙瘩直冒,仇别离恨不得扑上去用手中的铜烟杆戳他个对眼穿,可现在他只能咬牙。
仇童两位诡这次彻底栽了,就在两人会和一处准备对路西弗和血腥玛丽下手时,三名苦行僧突然出现,把两人的攻势轻松阻挡了下来,这三名苦行僧用的功夫相当怪异,而且他们手中的三叉杖舞动起来会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香味,好像是夜来香的味道,但只要不小心闻上一些就会感觉头晕目眩,童千战为了掩护仇别离腰眼上被戳了一杖,当场就皮开肉绽,血流如注。
童千战最知道自己的伤势,现在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如果不是为了让身后的老伙计有信心支撑下去他早就想倒下了。
“老伙计,现在怎么办?你脑袋瓜子好使,听你的。”仇别离把身后的童千战当成了主心骨,临事都习惯性的让他拿主意,可话都说出去几秒了身后的童千战没有半点反应。
仇别离心里一阵纳闷,张嘴准备把刚才说的再重复一遍,就在他说出第一个字时,身后的童千战身子猛的一晃,幸亏他眼疾手快,伸手一把托在了老友肋下。
此时的童千战面如金纸,托住他的仇别离能很清晰的感觉到他浑身都在发抖,腰眼上的伤口短短几分钟内居然已经溃烂,离他不足十米的都可以闻到一股子腐臭味。
“老烟鬼,这次咱哥们撞上对手了,快通知兰丫头带人撤离,要快”童千战咬牙说出了一句话,话音刚落身子好像被掏空了所有力气似的瘫软下去,他腰间的伤口不仅仅是痛,还在用极快的速度吞噬他的神智,现在终于支撑不下去了。
仇别离眼中水光涌动,手掌始终托在老友肋下,此时童千战已经陷入了昏迷之中生死未卜,两人相交数十载经历大小百十场拼杀,几时像今天这样窝囊过?可今天栽了,真他娘的栽了,仇别离这一刻不在意输赢生死,他最紧张老朋友的伤势,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
三名苦行僧目光深邃如千年古井,好像根本没看到童千战的惨状似的,手中的三叉杖虚指两人周身,他们并不急着发动攻势,看着别人痛苦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磨砺,经历过各种极限痛苦的他们在得到强大力量的同时也抛弃了很大一部分人性。
仇别离单手扶住老友的身子,随手把铜烟杆收入腰间,伸手在耳麦上按动了两下,用很平静的声音说道:“兰丫头,走吧,马上离开。”说完不等皇普兰做出回答果断关上了耳麦,他今晚是走不了,也不能走,就算不能跟老兄弟并肩战斗,至少也可以死在一起。
第一千六百零九章一怒是男儿
这种雾蒙蒙的鬼天气已经延续了好几天,人们出门都要戴上口罩,据权威专家分析,近期首都的雾霾天气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车辆尾气排放造成的,还有医学专家声称,最好是戴八层以上过滤的口罩,普通口罩根本罩不住,最好戴上防毒面具。、。
徐青这两天总感觉心里有层雾霾,时常坐在门外发呆,皇普兰执行任务已经去了好几天了,从她走那天开始就是大雾,现在几天过去了还是他娘的云里雾里,打电话没反应,问任兵几次都是支支吾吾,三杆子打不出个闷屁的货,越想越窝火。
徐青独坐在门外望着雾蒙蒙的天发呆,前方走来一个瘦小的人影,他随意闪一眼过去整个人顿时来了精神,屁股一撅从椅子上弹起,快步朝来人迎了上去。
“师父,您怎么来了?”徐青上前两步拉住了来人的手,脸上现出一抹难掩的欣喜之色,来的正是他的老贼师父。
时差脸上没有笑容,抬头望了一眼徒弟说道:“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说话,兰丫头出了点状况。”
“什么?”徐青脸上的笑容倏然一僵,整个人呆成了木头鸡,自从皇普兰走后最近总感觉心神不宁,没想到真出了状况,再联想到几次追问任兵都支吾其词,他心中一点火种嘭一声熊熊燃烧起来。
时差眉头微皱,伸手在他后脑勺上重重拍了一巴掌,没好气的说道:“愣什么?瞧你这点出息,我是说兰丫头出了状况,没说她有危险,你小子至于摆出这幅要吃人的熊样吗?”
一巴掌拍醒梦中人,徐青被一巴掌拍得往前跌了两步,眼中的跳动的怒火瞬间消散,只要皇普兰没危险就好,什么状况那都是浮云。
“师父,您以后别拍头成么?要是一巴掌把我拍傻了以后谁给您养老啊”徐青心情多云转晴,说话也跟着活泛起来。
时差绷紧的脸皮子徒然一松,咧嘴嘿嘿笑了起来,刚才他是故意要让这小子穷紧张一把,借此也可以试探一下他跟皇普兰的关系到了哪一步,现在答案已经出来了。
徐青吐了个舌头,转身领着师父进了别墅,他的房间没有隔音设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房间里绝对没有监控设备,相对来说算得上安静了,就是这段时间没人收拾打理,看上去有点脏乱,进门就能闻到一股子酱菜缸子味道。
时差是天下第一老贼,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强,抬脚踢飞两只守门的黑鞋,进门伸手抹掉沙发上几只硬邦邦的臭袜子,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徐青从冰箱里翻出两瓶绿茶饮料走过来坐到了师父身旁,放下手中的饮料说道:“您就别卖关子了,快说说小兰到底出了啥状况,我这都挠心挠肺的痒了。”
时差伸手抓起一瓶饮料拧开盖喝了一口,咂咂嘴说道:“你知不知道兰丫头这次出国执行什么任务?”
徐青摇了摇头道:“不知道,问了头儿两次也没个准信,依我看应该是跟罗斯柴尔德家族有关。”
时差一脸正色的点了点头道:“不是有关,根本就是,兰丫头和仇童两位诡一起去了巴哈马群岛,为的就是营救罗斯柴尔德家族两位被绑的家主,除此之外还要解决掉策划这次绑架事件的幕后主使者。”
徐青皱眉道:“难怪头儿不肯说,弄了半天除了救人还要沾血,为了一个罗斯柴尔德家族值得吗?”在他看来这次的任务不怎么光彩,救人无可厚非,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杀人跟买凶杀人并无区别。
时差说道:“你说不值得,但是在当政者看来一个罗斯柴尔德家族可以给他们带来相当丰厚的政治资本,同时也能给成千上万人带来就业机会,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值得,哪怕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在承受范围之内。”
徐青沉默了,不得不说师父看事情的确比他老辣太多,老百姓的利益是柴米油盐亲朋好友,为了这些利益他们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对于一个主掌风云的政客而言,他们眼中的利益就不是普通人所能想像的了,承受范围之内的代价是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皇普兰在大床上练功时的俏模样,头皮莫名一阵发麻。
“师父,小兰现在哪里?请您告诉我。”徐青现在又开始急了,他就是个小百姓,管不得什么gdp增长就业率之类的混账大事,他担心的只有自己暖炕头的女人,反正一句话,谁敢动他的女人就得先问他的拳头,是爷们,卵敲板凳响听声,该站出来抗事儿决不能缩。
时差抓起瓶子猛灌了几口绿茶,低叹一声说道:“兰丫头现在没事,她还成功救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两位家主,但仇别离和童千战被共济会那帮鬼崽子抓了,那帮鬼崽子联系上了兰丫头提出条件换人,如果不同意就会用最残酷的法子杀死两位诡,可上面的意思……”说到最后老贼欲言又止,眼中现在一抹挣扎之色,他心里实在不愿把这件事情告诉徒弟,可站在良心道义上他却不能不来。
徐青目光一凛,沉声道:“上面的意思是把仇童两位诡当成代价对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要是再不明白那就是真傻了。
时差苦笑道:“上面的意思是放弃,让兰丫头带着两位家主返回,可这丫头的选择你应该知道的。”
徐青咬牙道:“如果是我一定会扣下两尊金菩萨,先换回两位诡再说,管他麻痹的上面,代价他娘个腿儿”
时差点了点头,一脸正色的说道:“能擒住仇童两位诡的高手一定不简单,兰丫头暂时没有危险,但如果去换人就不好说了,现在能帮她的只有你。”
徐青双拳紧握,指骨发出一阵啪啪脆响,怒气冲冲的吼道:“师父,咱们马上回基地,我倒要问问头儿,他到底是怎么个意思,他如果不管,这事儿我管定了。”话音一落,他一个箭步冲到了床边,弯腰从床底下拎出了个大皮箱重重拍在床上。
第一千六百一十章残阳别愁
皮箱打开,里面装着一套家当,徐青二话不说就把自己剥了个光溜,换上一套全新的内衣裤,箱子里除了他常用的武器外还有一件黑不溜秋的马甲,略一思忖就伸手抓起来套在了身上,这件黑马甲还是在大雪山时雪獒赠送的小礼物,连龙渊剑也扎不透的好东西,穿上。。
证件、皮夹子、西装战斗服……徐青用最快的速度把所有能带的家当全部上身,时差则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物件放在了沙发上,悄然抽身离开了房间。
急匆匆换装完毕的徐青转过身来却不见了师父,沙发上放着的几个物件吸引住了他的视线,一块手表、一叠面具、一张机票和一支录音笔,他走上前去伸手拿起了录音笔,按下了播放键。
“麻痹的,你小子肯定在背后骂我不讲义气对吧?哥都懒得理你,带上你的叮当破烂,拿好机票马上去机场,到了巴哈马群岛会有人安排你去福尔斯岛,小兰和那帮家伙约好了后天在岛上换人,哥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爱怎么折腾随你,记得让平等王保护梅森,就这样了,滚犊子”
任兵的声音在喝骂中结束,徐青只觉心头一阵发热,他现在明白了师父这次来是受了头儿的嘱托,否则也不会知道这许多内幕消息,看来在头儿一直没变,刚才误会了,该骂。
比迷尼群岛是个巴哈马西北部一个连成串的岛群,这里曾经是大文豪海明威隐居的地方,在这里他写出了一本发人深省的小说,《老人与海》,在为大文豪斩获诸多文学殊荣的同时这里的大金枪鱼就遭了殃,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们都以来这里品尝美味的大金枪鱼为荣,就好像这里餐馆中出售的大金枪鱼就是故事中被老人捕获的那条似的。
大金枪鱼贵了,参观海明威故居的游人络绎不绝,生活在比迷尼岛西面的一个小渔村的人们依然过着平静拮据的生活,如果出海捕获一条大金枪鱼那就是一笔不错的进项,往往能支持一家人两年的生活花销,当然这里也有不喜欢打鱼的,黑人酗辛思秋就是其中一个,他全家五口都生活在渔村最南面的一栋小木楼里。
辛思秋是家里唯一的男丁,除了父母外还有两个妹妹,平时他每月都难回一次家,就在昨天,他回来了,还带来了一大群人,让原本就狭窄小木楼一下变得拥挤起来。
皇普兰顺利救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两位家主,但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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