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骑士999 第 45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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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的幼小心灵受到强烈震撼,这种思想,以前只有恶魔才会有,为什么大哥会讲给自己?

    “找出破绽固然重要,但从没有破绽中制造破绽、同时将力量提升到想象之外的极限,才是最完美的招数。”

    “那……会是什么呢?”雷的声音发颤了,他也想象不出,那会是有着怎样惊天动地威力的一招。

    “那是包含一切变化的一招。只有一招,却能克制天下任何招数,即便是天龙十四连击,也会在它面前黯然失色。”

    “要怎么才能用出呢?”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啊!”那人开怀大笑,“其实,不同的人对这招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不过,不要管别人怎么想,只要做到你心中的最完美就够了。能做到这点,就很少有人能超越你了。”

    那时候,龙王剑还没有现世,那个人也没成为这第一神兵的主人,不过雷已经隐隐感觉到,有这样的气魄的人,将来必定会是纵横宇宙的英雄。

    现在想起来,那就是神龙枪战王在传授最强一击——龙王伏魔的秘诀啊!可是,即便是后来被称作“白发恶魔”、让魔族闻风丧胆的雷,直到此前也没领悟到其中真谛。

    在不同人眼中的龙王剑会是不同形态,而不同人心中的完美也有不同的定义,龙王伏魔,关键不在于招式本身,而在于对力量本质、对世间万物的理解。那是包罗一切变化、超越一切可能、将狭隘的“自我”远远抛诸九霄云外的王者的姿态!

    撒麦迪也觉察到了雷的变化:“不可能!这应该已经是他的极限才对!短短时间,他不可能再提升……”

    就在他的念头没有转完时,雷的双刀已经刺穿镰刀,将他钉到了地上。那一招,就像雷本身一样,并不华丽,却足够迅猛、足够霸道、足够强悍、足够致命!

    多多少少也算是件神器的“收割生命之镰”在光与暗造就的绝望与恐怖中失去了颜色,DNA双链一样螺旋交织在一起的黑白两色巨大光柱直冲天空。

    待光芒渐渐消散,两人如同雕塑一样,处于陨石坑一样的巨坑底部。

    “我……输了……”撒麦迪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

    “只是为了胜利而战斗,只是在追求荣耀的话,你从一开始就已经走上不归路了!”雷道。

    “是……吗……”撒麦迪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变化陡生。撒麦迪的胸膛向外爆裂,银色的肋骨闸门一样向两边张开,从胸膛内蹿出一个手执钢针、只有30厘米高的小人,直奔雷的面门而来!

    “DarknessFinger!”雷的右手上爆发出黑色的火焰,将小人一把攥住。真正的杀手,是不会因为些许胜利而放松警惕的。仔细看了看小人的脸,他失声惊叫道:“撒麦迪!!!”

    原来,撒麦迪并不是经过改造由男变女,而是用了微缩技术将自己的身体永远变小,并制造了一个半机械半生物的身体寄生在里面。

    “寄生魔偶……这也是奥康哈姆博士的设计……”从教学楼里赶来的叶颖颤声道。

    “没错,就是那个老疯子设计的!”撒麦迪狞笑道,“我杀了他的人,还夺走了他未公开的设计,整个天国却查不出来是我干的!”

    “罪不可赦!”雷握紧拳头,捏得撒麦迪的骨骼咯咯做响。

    不过撒麦迪也算是一个枭雄,输却不输气势,强忍疼痛,大笑道:“我输在你手下,你尽管杀死我好了!不过,哼哼,我死不要紧,我会拉上许许多多垫被的。这些年,身份的转换帮助我查到了很惊人的东西,我要让整个天国都陷入前所未有的大混乱之中!这混乱是如此之大,别说人类无法逃脱厄运,恐怕连冥府也无法独善其身……嘿嘿,你虽然胜利了,但是会输掉很多很多东西,包括你最宝贵的……”

    “住口!”雷大吼一声,一把攥碎了他的身体。在爆裂开来的黑色火焰中,只有一颗头颅怦然落下……

    “你太多嘴了!不然还可以多活几分钟。”

    “雷!”叶颖已经噙着泪水扑了上来,将他紧紧抱在怀中,“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多么想你……”

    “艾切斯,不,颖,放心,我会守护在你身边,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发生什么……”外表还是少年的雷,蔚蓝的双眸中露出真正男子汉才会具备的坚毅目光,他温柔地捋着叶颖的头发,轻轻闭上了眼睛。

    叶颖感觉到发生在他身上的微妙变化,连忙把他推开,然后转过身擦干眼泪。她可不想让那个毒舌的孩子看到,拿来当笑话。

    *****

    与此同时,天国。

    由于撒麦迪的死,某个一直隐藏在各台主机内的秘密程序被触发。

    天国主干网络上的数据流量突然激增,几乎所有人都收到了同样一封邮件,标题是:“你们想知道自身的真相吗?”

    邮件里再没有任何相关文字,却有着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片,和一份地图、一串密码。

    人总是有好奇心的,即便是天使也未能免俗,更何况那是关乎自身的大秘密?许多天使决定跟随线索,去探寻这个秘密。

    *****

    兰德尔和叶颖此刻还不知道远方发生了什么变化,叶颖正把刚才的战斗经过有所隐瞒地讲给兰德尔。

    凌天和爱娜姗姗来迟,爱娜的兴趣全都集中在那个寄生魔偶身上。

    这时,另一个人也从楼里走出来了:“他要杀的人,其实是我。”

    “你……”头一次见他的叶颖一眯眼睛。

    冷岚摘下了眼镜,和兰德尔、爱娜早就知道的一样,他有着酷似小天王耶利米的面容,只是年龄稍长。

    “而在将那个大秘密传达出去之前,我还不能死,所以我尽量隐藏身份,忍到今日。”一身蓝色西装的冷岚严肃地说道,“那是天国最大的秘密,也是关于我的身世、我同伴的命运的秘密……”

    外传故事新编·新世纪小红帽战士

    除了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非洲饥民,还有居住在热带雨林深处的原始部落,地球上几乎人人都知道《小红帽》的故事。自从诞生以来,这个故事感染和教育了数不清的花朵一样的少年儿童。

    “很久很久以前……”但凡老掉牙的故事,一般都是这么开始的,小红帽也不例外。在BBS里MJ是“小红帽”的……哦,不,是在村子里昵称“小红帽”的可爱小LOLI,有一天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大森林里看望生病的奶奶,结果遇到了抢先一步吞掉奶奶并乔装成奶奶的大野狼(要知道,有些人是天生的伪装者……)。在经过一番“十万个为什么”式的对话后,虽然小红帽也发现了真相,但无奈双拳难敌四爪,结果还是被大野狼吞掉了。不过为了不让世界各国的花朵们因伤心而凋谢,故事的结尾来了180度大转折,相当圆满,像传说的勇者一样英勇的猎人带了《真空书》和《真乱舞书》,耗费整整一条无双槽,才用刀剖开大野狼的肚皮,解救了还没被消化掉的奶奶和小红帽。

    尽管这个故事教会孩子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还教会他们提防乔装打扮的大野狼,在无数“有识”的“仁人义士”大声倡导的“教育意义”上几乎可以得满分;可是,仍有人对它提出异议。

    这还要从一次闲聊说起……

    “你们觉得《小红帽》这个故事怎么样?”在柔和的灯光下,兰德尔斜靠在一张舒适的布艺沙发上,问他的三个师兄师姐——叶晓龙、朱灵灵、张星虎。

    正在捧着一本精装厚书认真阅读的张星虎头也不抬:“有些恶心,不过不太强烈。”

    “恶心?不会吧?”朱灵灵愣了一下,她有些怀疑,《小红帽》在张星虎来的那个平行世界里是否还有别的版本。

    张星虎抬起头道:“你想想,她们从狼肚子里钻出来,还不得浑身粘液啊?说不定衣服都被消化得七七八八了……算了,不说了,我真邪恶……”说完又埋头继续读书了。

    朱灵灵一拍脑门,做个“晕”的姿势。没想到平素总是一本正经的张星虎,竟然也有如此想法。“别看了!”她一把从张星虎手中把书夺了过来:“我瞧瞧你都看些什么破书,挺纯洁的人都学坏了……”可话没说完,她又一次晕倒——那是一本《资志通鉴》。

    张星虎脸上的表情颇无辜:“我想多了解这里的历史,难道不对吗?”

    “喂、喂,你们别闹啦!”兰德尔道,“难道你们没人发现这故事里的破绽么?”

    “破绽?”朱灵灵一愣,那本《资志通鉴》又被张星虎抢了过去。

    “是啊,”兰德尔笑嘻嘻地说,“这故事有很多破绽。最简单的就是,小红帽又不是唐僧,大野狼为何非要吃她不可呢?”

    “因为狼吃人啊!”朱灵灵不以为然地哼哼一笑,“这是借故事提醒小孩不要被狼吃了,童话都有类似作用,没什么新鲜的。”

    叶晓龙则在一旁插嘴道:“也许还有个人嗜好作怪,难道狼就不能是LOLI控吗?”

    而张星虎不再理会他们,把《资志通鉴》宝贝似的捧在手中,用袖子在封面上擦了擦,然后继续阅读。

    兰德尔一笑:“嘿嘿,你们还真会胡乱解释呢!算了,先不说这个,我再问你们,明明实力悬殊、用武力就可以解决,大野狼为何要乔装成奶奶,再和小红帽来一番肉麻的对话呢?可别告诉我是故事里做恶人的规则,非得面对主角罗嗦一番,好让主角的救兵赶到。”

    “嘿,我本来就想这么说呢!看来只好再另想一个理由了……”叶晓龙眼睛一转,说:“哎,有了!人家就不能用点计谋吗?狼也是智慧生命啊!”

    兰德尔摆摆手:“你以为它看了《三国》啊,耍诈可不是狼族的风格!不信你去问奎木狼。”

    “你怎么不问狼为什么会说话啊?”朱灵灵道。

    兰德尔连忙夸道:“灵灵姐也开窍了嘛!居然注意到狼会说话的细节上了。”

    “我的意思是,这是童话!童话本来就是不求甚解的,你去抠这些细节实在无聊得很。”朱灵灵没好气地说。

    “你们以为这只是童话吗?”兰德尔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龇着牙坏笑起来:“KEROKERO,天真、太天真啦!”

    “这不是童话还能是什么?”

    “经过我的研究验证,这其实是混在童话中的一则带有暗示性质的警告。事实上,它的的确确发生过。”

    “你……你在胡说什么啊?”

    “小红帽确有其人,只是事实并不总像人们想象得那样美好罢了。”开场白说完,兰德尔开始讲述他早已准备多时的故事。

    *****

    某座繁华的大都市中,各种车辆川流不息,熙熙攘攘的人流让人看得眼晕。

    (朱灵灵抗议道:“不是《小红帽》吗?怎么扯到大都市了?”兰德尔解释说:“别着急,你听我讲完嘛!”“哼,好,要是跟小红帽沾不上边,看我怎么收拾你!”在朱灵灵粗暴的威胁下,故事继续……)

    这座都市的名字无关紧要,因为实际上有太多都市都是相同的景象,也就是说,这个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可能的地方。

    一个穿着入时的红衣女子,跨着精致而小巧的皮包,踏着亮晶晶的高跟鞋,气宇轩昂地步入某装饰豪华的大厦。她的头发高高盘起,挽成类似古代仕女发髻的样式;身上是皮衣,狐裘制成的蓬松而宽大的衣领,在闪耀着夺目光芒的钻石首饰的映衬下更显高贵;皮衣底下配皮短裙,露出保养得异常滋润的光洁大腿;而她的鞋后跟极高又极细,看上去几乎不可能支撑住一个大活人,着实让人替她捏把冷汗,可她依旧好端端地走着,而且步伐轻盈。她的相貌与装束,对男士而言极具杀伤力,路上已经让好几个人因目不转睛盯着而撞上电线杆,附近医院急诊还在奇怪为什么一口气来了几个人都要在额头缝针。

    她走上电梯,一直坐到17层才下来。皮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出清脆的节奏,她迈着高傲的步伐,走进了一家门口挂着“XX高科技”招牌的公司。

    “我找严经理,我们约好的。”不等前台小姐问起,她就先说道。脸上的微笑,虽然肯定是刻意做出,但却那样自然优雅,仿佛真的注入了灵魂、发自内心一般,显示出她有非常良好的修养,且注重礼仪。

    小姐打过电话确认后,也挤出笑容请她进去。可那笑容就逊色多了,最多只是速成的礼仪辅导班里教出来的水平,也就是所谓的“皮笑肉不笑”,与某些场合那充斥着昏昏欲睡节奏的“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啊,是郭女士!来,快请坐!”当敲门进入严经理的办公室后,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年轻人已经站起来迎接了,还亲热地打着招呼。两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表现得比离别几十年后才相逢的亲人还亲,就差抱头痛哭了。

    长话短说吧,反正有些无用的细节是可以抛弃的。自称郭红的女子本来是应聘经理秘书的,而她和经理初次见面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谈得相当投机,不仅一直聊到下班时间,还一起共进晚餐。

    也许你会问,这是求职还是相亲?唉,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男女之间就是有“一见钟情”的例子,哪怕有人极力否定它。

    晚餐中,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海阔天空,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只是,两人似乎有着共同的默契,都对自己的家庭和过去避而不谈,也对另一方的家庭和过去不闻不问。

    两人都喝得很多,严经理虽然脸没红,但走路已经开始打晃,说话也大舌头了;而酒量稍小的郭红则真是烂醉如泥,浑身瘫软倒在桌上,嘴里却还在说:“我……没醉……没醉……再、再来……”

    这种情形下,严经理也没法开车,只得搀扶着郭红,叫了计程车,带她回自己家。

    回到家,严经理跑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似乎已经清醒多了。他皱着眉头,开始在房间里踱步,似乎有什么难以决定的事。而躺在严经理家床上的郭红还在傻笑着招手:“来、来啊……”

    望了望一副痴痴神情的郭红,严经理突然一挥拳头,“嘿”了一声,像是痛下决定。接着,他一把扯开窗帘,脱掉衬衫,光着膀子扑到郭红身上。他把手伸进她的衣服,抚摸一番,接着开始解她的衣扣。

    不知道是醉酒的缘故,还是天生放荡,郭红竟然这种不尊重的行为毫不察觉,反而笑嘻嘻地配合。她握住严经理的手摸了摸,才发觉有些不对劲,问道:“严,你的手怎么毛茸茸的?”

    “小美人儿,我天生体毛重。”严经理答道。

    郭红揉揉醉眼,又说:“严,你……你的耳朵变得好大哦!”

    从严经理鼻孔里冒出的热气一直喷到她脸上,然后又喷遍她裸露的胸脯,严经理用猥琐的腔调笑道:“耳朵大,才听得清楚小美人儿说了什么温柔话儿呀!”

    “你的眼睛怎么变得好大啊?”

    “这样才看得清楚小美人儿粉嫩嫩的小脸儿呀!”

    “可是……你的嘴巴也变得好大好大呀!”

    “嘴巴这么大,才可以一口把小美人儿吃掉呀!”严经理突然凶相毕露,张开血盆大口,将锋利的牙齿咬在了郭红嫩藕般的脖子上。郭红哼也没哼,挣扎几下,就软了下来,口角带着血沫,一双眼睛瞪得老大。

    饱饮热血后,严经理用粗大的爪子将郭红的尸体撕扯开,像啃烧鸡般大嚼起来。月光透过窗子照在他身体上,那是标准的狼人外形,没穿衣服的上半身生满浓密的毛发,散发着狂野的味道。作为一只得道750年的野狼,他很为自己形象骄傲,偶尔还会去钱柜之类卡拉OK吼两嗓子:“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嗷!”

    因为本身就是狼人,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严经理的吃相再合适不过了,他根本不仔细咀嚼,只是大口大口撕咬,然后囫囵吞下,最后连骨头渣都不剩下。餐毕,他心满意足地抹抹嘴巴、拍拍肚皮,打了个饱嗝:“嗝!真好吃!这下又有几天不用吃饭了!”

    不过,事实总是残酷的,一时的胜利者并不一定能笑到最后。正当他躺在床上,享受着饱餐之后难得的安逸,昏昏欲睡时,腹内突然拧绳般疼痛起来。

    “我这是……吃了什么不卫生的东西吗?那家餐馆很干净啊!还是……那女孩没洗澡?”

    强忍着疼痛,他爬起来,拉开抽屉翻找药品。不过,平时根本不生病的他只预备了各种治疗消化不良的药,比如乳酶生、“X大叔”、阿凡提推荐的乳酸菌素片等等,现在有病乱投医,也顾上那么多,只得胡乱拢过来几瓶,各倒出一些,混在一起成为一大把,然后全塞到嘴里,一仰脖吞下去。服了药又躺了会,他肚子里依旧咕噜噜乱响,冷汗顺着鬓角涔涔而下,那难受劲就别提了。

    他忘了世界上还有一种腹痛,是用药治不好的,那滋味铁扇公主尝过。

    在心口突如其来的一阵绞痛后,严经理砰的一下从床上滚了下来,摔倒在地,蹬了几下腿就再也不动弹。他的身体渐渐冰冷下去,也现出了原形——一头格外巨大的野狼。它的肚皮先是波浪起伏似的涌动,一会凹陷下去,一会又突然鼓胀起来。反反复复折腾许久后,一道缝从它肚皮正中裂开,鲜血猛地喷溅出来,在雪白的墙上描绘出红艳的桃花怒放图,赤裸的郭红掀开野狼的肚皮钻了出来。伸懒腰般舒展舒展肢体后,满身血污的她光着身子跑进了浴室。

    彻底冲洗一番后,她裹着干净的浴巾,带着潮湿的热气返回室内,还用脚踢踢地上的野狼尸体。在沙发上歇了会,她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然后从小巧的提包中取出白手套戴上,打开一个个抽屉、柜门,开始四处翻找现金和值钱的物品,并把找到的东西全都揣入一个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大垃圾袋。她的眼光独到,什么地方有钱、什么地方没钱,有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一文不值,一看便知;而且动作干净利落,娴熟异常,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待把有价值的财物洗劫一空后,她又取出一柄刀刃形状很奇特的小刀,开始熟练地剥狼皮,还边剥边自言自语着:“一整张,能卖个好价钱!”

    最后,她把自己的战果检查一番,从提包中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由干草编制而成、染成红色的小帽子放在血淋淋的狼尸上。帽子上插了一根白色羽毛,上面用纤细娟秀的花体字写着一行字,那就是令魔物闻风丧胆的著名标志,也是她的名字——小红帽。

    *****

    “这就是专门钻入魔物肚子啃食内脏的小红帽,传说中最恐怖的魔物猎人之一。等警方到现场时,不会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即便有目击证人,世上也不会再找到拥有相同相貌的女人了——小红帽在吃完魔物内脏的第二天早上,身体就会恢复到十二岁的样子,她的下次行动要等到很久以后再说了。事实上,老奶奶、小红帽、猎人,都是同一个人,这就是童话背后的真相。不仅拥有迷惑人的外表,还拥有无数次青春,这就是猎人小红帽最可怕的地方。”等兰德尔一口气讲完,朱灵灵、叶晓龙都听得呆了,就连张星虎也放下手中的书,关注着故事。

    良久,叶晓龙才叹了口气:“简、简直……就是富江!”

    端起茶几上的饮料喝了一大口,兰德尔摇头道:“笨哪!小红帽只是拥有复原能力,富江才更可怕——无论你把她切得多碎,每个碎块都会成长为新的个体,生命力比小强还强,简直能和那不断翻倍、呈几何级数增长的铜锣烧相媲美。唉,幸亏富江只存在于想象中,不然就有撑爆地球的潜在危险。”

    “我说兰德尔,富江不存在,小红帽……就真的存在吗?”朱灵灵问。

    兰德尔点点头:“当然啊!说起来,我还在猎人大会上见过她呢!”

    正说到这里,几个人同时收到了出击命令,只好把话题撂下,立刻行动。或许,那时三个人还不太确信真有这么个富有传奇色彩的猎人存在,但很久之后的某一天……

    那天,叶晓龙陪朱灵灵一起逛街。这时的朱灵灵,一身学生装,把头发扎成马尾,再戴一副样式老气的平光眼镜,就整个变了一个人,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认出。如果再稍微化妆一下,效果会更好。

    当他们走到一家银行门前时,里面突然警铃大作,原来有蒙面匪徒在抢银行。“都不许动!把钱拿出来,放到口袋里!”匪徒也算“临危不乱”,按照分工,有的劫持人质,有的负责逼银行人员拿钱出来,行动得有条不紊。

    朱灵灵和叶晓龙连忙找地方变身,不过这时一个女孩子却朝银行里面跑去,仿佛根本无视危险。朱灵灵特别注意了一下,那是一个大约十六七岁、朝气十足的少女,穿着鲜艳的红裙子,肩上斜挎着黄色书包,头上还歪戴着一顶红色的贝雷帽。

    愣了一下,朱灵灵和叶晓龙才回过味来,同时叫道:“是她!”

    不一会,银行里传来几声惨叫,接着那少女就跑了出来。她与二人擦肩而过,还对二人眨眨眼,笑了笑。不等警车赶到,她就已消失在林立的建筑物间了。

    回到家一看新闻,朱灵灵才了解到更多详情。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那名少女冲入银行,二话不说,就从书包里抽出两支微型冲锋枪,一顿狂扫。可怜一群匪徒还没明白过来,就在乱枪之下成为了一个个筛子。据武器专家介绍,那冲锋枪是最新型的,不仅无声,而且射速快、威力大,只有某大国特种部队才有少量配备,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一个女孩子手中。节目最后,警方公布了地址、电话、短信平台、邮箱、网址,通过一切途径悬赏募集有关那少女的一切消息,当然不是为了逮捕她,而是为了弄明白她的身份。

    可朱灵灵知道这是徒劳的,因为世上肯定暂时不会再有监控录像上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出现了,而就算把那个十二岁的小LOLI找出来带到那些榆木疙瘩死脑筋面前,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她就是她。

    只不过略微悲惨一点的是,恐怕要有魔物为此“埋单”了,不过那个家伙也应该是咎由自取吧?

    那个晚上,就在朱灵灵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一顶小红帽悄然落在一具凿齿的尸体上。

    第二天,某冷饮店。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点了最贵的冰淇淋,一边用银质勺子舀了放入樱桃小口中细细品味,一边抬头看着店内悬挂的电视里播放的节目。

    “我要是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住哪儿该多好!”“怎么,看上她了,想约会?”“当然不!那么暴力,谁敢啊?我只是看上了那巨额赏金,嘿嘿……”不用说,临桌的两位客人在议论那则不断滚动播出的新闻。这两天,那位手持两挺冲锋枪的红衣少女可成了街头巷尾的大红人。

    小姑娘嘴角露出一丝很难被旁人察觉的笑容,她那红扑扑的小脸蛋在一身红衣服的映衬下更加娇艳可爱,就像一颗诱人的红苹果,禁不住让人产生咬一口的欲望。

    “又一次重新开始了,我的童年……”

    (新世纪小红帽战士·完)

    外传故事新编·火柴传说matchgirl

    北风吹,雪花飘,雪花飘飘年来到。

    刚刚在火热的年关品尝到失恋痛楚的白扬迎着风雪,行尸走肉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稚嫩的童音才让他恢复了些许意识:“火柴,谁要火柴……”

    “我这是在哪里?”他转动已经有些僵硬的脖子,向四周张望,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片拆迁工地。由于过年,工地的工人早已经走光,只剩下蓝色的挡板还在风雪中摇曳。一个衣着淡薄的小女孩蜷缩在一块生锈的挡板下,用力叫卖着兜在一条旧围裙里的火柴。

    “先生,请问您要火柴吗?”怯生生的声音让白扬一震,他仔细一看,小女孩只披着一件样式极为罕见、虫吃鼠咬的旧蓝布棉袄,头上围着一条红底黑花破头巾,脚上只穿着一双拖鞋,小脚丫已经冻得像胡萝卜一样。她一面吸着鼻涕,一面用清澈无暇的大眼睛望着白扬,似乎在期盼什么,却又倔强地维持着最后的尊严,不低声下气乞求怜悯和施舍。

    见到小女孩,白扬想起了自己,心中不禁荡漾起酸溜溜的感觉:“过年了,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喜悦中,而我和她却如此凄凉……”伤感了一阵,也许是同病相怜,他从怀中掏出钱包,抽出张百元大钞,放到小女孩面前,然后转身要离去。不知不觉,一行热泪已经轻轻滑落。

    “等等,先生!”

    他回过头,只见小女孩已经站了起来,用一双通红的小手捧着那张钞票和一盒火柴,带着旧时代遗存的贵族似的高傲与矜持说道:“先生,我不是乞丐!如果您不买火柴,那么请您把钱拿回去好了!”

    在她的意识深处,有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不可磨灭的尊严吗?火柴,那是她用瘦弱的身躯与命运搏斗的工具。白扬在小女孩的眼中,看到了能够把握未来的自信,假以时日,雏鹰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

    最初几秒,白扬还没完全从惊愕中恢复,过了一阵才结结巴巴说:“是……是这样吗?那好……我买……买一盒好了……”

    “一盒刚好是一百块,谢谢您的惠顾!”小女孩脸上,转瞬换上春天般的笑容,然后深深鞠了一躬。

    “小小年纪就成了JS吗?”白扬哑然失笑,不过他并不在乎“挨宰”,那一百元他本来就打算送给小女孩的。“好了,你今天也能交差了吧?快回家吧!”

    “您还是把我看成那些受压迫的卖花姑娘了!”小女孩冷笑起来。

    什么时候又刺激到她的自尊了?在这个敏感的小女孩前,白扬无奈地笑了:“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您是觉得我的火柴不值一百块一盒了?”

    “这……你看,大雪天的,你挨饿受冻……”

    “不用再说了,在您的心底,它根本就不值一百块一盒,您是在怜悯我。”小女孩粗暴地打断了白扬,她比任何时候都激动,因为气愤,红扑扑的脸涨得像个熟透了的番茄。“不过我要告诉您,我用不着您怜悯,我会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而且我卖的也不是几分一盒的地摊货。如果您识货的话,就会知道花这价钱一点也不冤枉,反而值的很!”

    “她一定是受过什么刺激……”白扬愈发同情可怜的小女孩了,决定不再和她纠缠,把火柴揣在兜里,转身离开。直到他走远,背后还传来小女孩扯足嗓门的呼喊:“如果……您用得满意……就再来找我……”

    白扬回到家,孤零零坐在电视前,就着超市买来的速成食品喝着啤酒,可是平时还算可口的,现在到了嘴里就味同嚼蜡。举国欢乐,那欢乐却与他无缘,看着电视上歌舞升平、欢乐祥和的景象,他想哭、放声大哭。他开始体会到屈原的悲哀,明白了他最后为什么选择了投江。

    可是,死,他没有勇气,于是只能灌醉自己,让酒精麻痹自己的意识,把烦恼暂时忘却。

    “或许,我的桃源,在梦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醒来。酒劲还没完全过去,头昏昏沉沉的,脑子里仿佛灌满了浆糊,思维也变得比往常迟钝许多。无意中,他的手摸到了一个小方盒,是火柴,可他明明记得把它放到大衣口袋里没拿出来啊!也许是记错了?那也没准。

    不知怎么,他心中突然有了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划一根火柴看看。

    玩火固然是不好的,可划一根火柴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嗯,就这么决定了。

    他推开火柴盒,却发现里面不是纸抽屉,更不是满满塞满火柴;那是一块象牙,上面精心雕刻出一道凹槽,一根做工极为精致的火柴就严丝合缝地镶嵌在凹槽里,旁边还留出供手去捏火柴杆的小窝。他将那根火柴捏在手中仔细端详,它拥有半透明的玉色圆杆,通体光洁细滑,手感极为舒适;前端的药头呈鲜艳的红色,如珍珠般圆润,给人极强的诱惑力。

    不就是一根火柴吗?可竟然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错觉。他虔诚地将它在盒侧面轻轻一擦,火苗点燃了,仿佛一颗火热的心一样在扑扑跳动。在火光中,四周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等白扬揉揉眼睛再看时,已经身处一个封闭的空间内。

    被打开的一只只保险箱、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骤然响起的警铃……这一切不能不让人想起银行抢劫。他再一看,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戴上了手套,还用黑头罩蒙着面。“我怎么会抢银行啊?!这样子……简直让我百口莫辩啊!我如果说我只是划了根火柴就变成这样,警察能相信吗?”

    警铃如同催命钟一样不停响着,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金库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保安人员冲了进来,他来不及多想,鸵鸟一样顾头不顾尾地躲到袋子后面,闭上眼睛,默默等待冰冷手铐铐上他的手腕。

    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什么也没发生,最后只是手指感到一阵灼痛,他这才睁开眼睛——原来是火柴燃尽,烧到了手。

    只是黄粱一梦吗?不!他眼睛瞪得老大,呆在那里——他旁边,赫然就是那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

    一惊吓,白扬出了一身冷汗,酒全醒了。花了一晚上数了三次,那钱总共是3800万,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如果主动上交,该怎么和银行与警方解释?他们总不会白痴到把他当作拾金不昧的活雷锋吧!如果不交,万一被查出来……他惴惴不安地一遍遍搜索着新闻,随时留意动静,就连旁边邻居家有人敲门拜年,他也以为是警察入户搜查。

    可一直过了七天,直到假期结束,他也没看到银行金库遭抢劫的新闻。在神经兮兮地花出一张“抢”来的钞票后,他渐渐踏实了,再花那些钱,也心安理得起来:“我只是捡到了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已。”

    正所谓“财大气粗”,有了钱,白扬的腰杆也挺直了,一切以前不感想、不敢做的,都轻松做出来。不久后,他带着钻戒和贵重礼物来到芳的家门口。“你不是嫌我穷才提出分手的吗?现在我有钱了,我看你还怎么说!”

    可芳却给他迎面泼了一盆冷水:“对不起,扬,我已经和刚订婚了……”正说话间,门里走出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在他面前,白扬处处感到自卑。也许,除了钱,他再没有任何一点能比得上那个叫做“刚”的家伙。

    白扬不知道自己最后是以怎样的神情、怎样的步伐回家的,他只知道,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芳看重的不是钱,而他却从一开始就误会了。“一切都没希望了……”他真想把那些钱都一把火烧掉,让自己也在火中一同消失。

    等等!就在万念俱灰时,他猛地想起了火柴,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所说的:“如果您用得满意,就再来找我。”就算她是魔鬼,白扬也要得到她的火柴的力量。

    他二话不说,开上新买的车直奔老地方。小女孩依旧蹲在那个角落摆摊,只是,她的衣服十分光鲜,身上随便一件饰物都价值不菲。

    “您又来了?”她发自内心的笑容令人陶醉,“我就知道您会再来的。”

    “火柴!我要火柴!还要上次那种!有多少要多少!”白扬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钞票,现在他可有的是钱!

    可小女孩笑了笑,只从中抽走了一张百元钞票:“您应该知道,世上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的,我的火柴也是如此。”

    小女孩的话触动了白扬的心事,他不禁一颤。世上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的,芳的爱不就是如此吗?

    “我一次只卖一盒,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卖给您了,您可要珍惜呦!”当小女孩把火柴塞到白扬手中时,白扬已经下定决心,要用这最后的机会来换回芳的心。

    回到家,白扬关好门,再次虔诚地划燃火柴。在一朵粉红色的心形火焰中,芳的面容出现了。

    那是一座教堂,身着洁白婚纱的她,在说“我愿意”之前,突然高喊“我不能嫁给他!”然后提着裙子,一路小跑奔出教堂,把目瞪口呆的刚和满堂宾客全都丢下。然后,不用多说,芳重新回到白扬的怀抱,两人在最豪华的饭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宴席摆了近千桌,最后坐直升机离开去度蜜月。

    当火苗再次烧疼白扬的手指时,芳已经躺在他身边了,而他那简陋的房间也已经变成了装饰奢华的新房。白扬的脸上,终于浮现出幸福的笑。

    可那笑容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你得到什么之前,对它是那样渴望;而一旦得到,兴趣很快就会随时间而消退。金钱、美人的芳心,看得久了,也就逐渐厌倦,现在白扬最想得到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

    为了这遥不可及的梦想,他一天天变得憔悴,于是,他又想到了那个小女孩。

    他徘徊在街的拐角,那个小女孩还蹲在那里,只是比以前更添了几分性感和妖娆,可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上去,她不是已经说了,那是最后一次了吗?可他是那么渴望再得到那种火柴,哪怕……“我是用武力威逼小女孩把所有火柴都交出来,还是干脆杀掉!对,也许杀掉最好!如果杀掉她,别人就不可能有机会得到这种火柴了……”

    就在他心生歹念时,小女孩看到了他:“您怎么又来了?”

    “我……还想要一盒那种火柴……”回想起小女孩最初那天真无邪的脸庞,他突然良心发现:“如果她满足我的要求,我就不动手。”

    “原来是这样啊,”小女孩露出不符合她年龄的油滑笑容,“本来是不可以第三次卖给你的,不过,倒也没什么不能破例的。只是……那火柴可是特制的,非常珍贵……”

    一听是活话,白扬马上有了希望,握住小女孩的手说:“求求你,一定要卖给我!不管花多少钱……”

    “那好吧,不过……我要用你可爱的声音来换。”小女孩脸上突然露出了巫婆一样的笑容。

    “什么?!”

    “我开玩笑的!”小女孩恢复了顽皮,朝他吐吐粉红的小舌头,扮个鬼脸,“看在是老主顾的份上,就算你便宜点,只要半价——20万,怎么样?”

    别说20万,就算是200万,白扬也会给。要是有了权力,钱还发愁吗?他可不会因小失大。

    他把钱用支票付清,然后揣起火柴,千恩万谢地回到车里。等不及回家,他就迫不及待地划燃火柴:“这次,我要成为这个国家的元首……不,全世界的主人!……不、不!我要成为……神!!!”

    承载着他的希望,火焰越烧越大,可就在达到最明亮的时刻,他的手也燃烧起来,无论怎么扑打也不熄灭。他想开门出去,却发现门被锁死,怎么也打不开,只好拍打着车窗大声呼救。可当他看到站在车外冷眼观看的小女孩时,就全都明白了……

    车内,白扬的身上不断窜出蓝色的火苗,熊熊燃烧,很快就不成人形,而那火却不能将车座和车内其他物品点燃。

    “每次都是这样呢,贪婪的人啊!”望着这一切,小女孩摇头叹息,“不费吹灰之力就实现愿望,两次还不满足,至于这样上瘾吗?哼哼,让实体化的欲望之火不断扩大,总有一天会将你一起吞没、燃尽的。”

    等火完全熄灭,她打开车门,小心翼翼地把残余的灰烬扫入一个小盒子,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不过,也多亏世上有的是你们这种人,我才又得到了制造欲望火柴的原料呢!当然,顺便获得金钱和爱也不错……”

    就这样,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个小女孩在街边不辞辛劳地卖着火柴,她的脸上却总挂着幸福的微笑。是啊,从人们的梦想中汲取营养,被实体化的无穷欲望所滋润,她能不幸福吗?

    (火柴传说MatchGirl·完)

    外传在极近、又极远的世界(1)

    0。序幕

    “夜幕再度降临城市,万家灯火像漫天星辰般悄然点亮,将街道映如白昼。人们陶醉在自己所创造的这派虚伪的繁荣下,却不知道狡猾的魔物早已混入人类社会,偷笑着安享人类用双手开辟出的幸福生活。不过,也许不知情也是一种幸福,因为你不用整天对即将到来的灾难而感到提心吊胆。占卜未来的人就算能提早知道死亡的临近,只怕也是突增烦恼;毕竟,你无力去改变注定要发生的一切——也就是后人眼中的‘历史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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