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着玉如意 第 10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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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大家都还没有吃饭,乐浪就走进厨房做饭。走到厨房,看到锅里还有些粥,估计是黄老道给他留的,不过显然不够大家吃。

    他就又重新洗了一些米,生火做饭,煮了一锅粥,又顺手炒了几样小菜,便跟着众人一起端着碗坐在前屋走廊的条石上吃了起来。

    “下个月就是社日了,日子过的真快。”一旁的老七有点感慨的说。

    老七说的社日闽南人说是“闹热”,就是本村开基祖师爷或者所信奉神明的诞辰,一年一次非常隆重,一般只有同姓而居的村子才有。到时候做戏,迎神,一大堆的活动,热闹非凡。

    “是呀,想想当年你还光着屁股撒尿,现在却娶了个漂亮老婆,真是令人感慨。”老六在一边揶揄着说道。

    不过老七却没回他,这些人看到他娶了阿茹,那眼睛早就通红通红的,看到他有时候说话都有点酸溜溜的。要知道阿茹可是小溪和林家两个村子里有名的美女,喜欢她的大有人在,没想到这朵花竟然被他给摘了,对他不满的人早就想把他暴打一顿,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这些人里就有老六和鸣人他们,虽然他们不一定喜欢阿茹,但对他妒忌在所难免。再说,老七自从娶了老婆后就老是明目张胆的在众人面前说他那老婆是如何如何的体贴,如何如何的善解人意,如何如何的温柔,早就让他们感到不爽,就差真的海扁他一顿了。

    “今年阿浪也回来了,不如我们也舞大旗吧!”老七接着说道。

    乐浪听了,眉毛跳了一下,苦笑道:“饶了我吧,这么多年都没舞大旗,身手都差不多生疏了,哪舞得动。”

    “不要紧,改天我们找个时间练练就行,现在看村里那些小子舞的大旗,都能把人气得吐血。”鸣人听了也点头说道。

    所谓的舞大旗就是社日当天的开头戏,没有一定的身手却是做不来的。

    “嗯,改天真的要找时间练练,我爸都说了,回来就让你上,你可要好好准备一下。”一旁的慎民也在一旁跟着说道。

    “舞吧,舞吧,到时候我也过来看,”一旁的阿聪听了连忙说道,他也好几年没看舞大旗了。

    乐浪不由猫了他一眼,这家伙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那玩意儿很重的。

    村里那杆大旗可是用山中老栲木所制,历经数百年不腐不朽,被村里那些老头擦得发黑发亮,旗长三点八米,单旗面就有一米八,重约八十斤,一般人都拿不起,更不用说是舞了。

    现在村里一般舞的旗都是用松木或者竹子另外做的,很少有人拿村里那杆大旗舞,把村里的那些老头气得直跳脚,都说没面子,但也没有法子,这东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得动的。

    乐浪看大家都这么热情,也不再反对,这事也就这么定了下来。大家喝完粥,休息一会,就要回去,现在每个人身上都是狼血,闻着怪难受的。乐浪把地上的狼给砍了,让他们一人带一腿回去,还让他们拿了一小袋栗子。

    “慎民,回去的时候跟大舅说一下,山里面出现狼群了,让村里的人小心一点。”临走时,乐浪对着慎民说道。

    “知道了,”说完,就骑着摩托车走了。

    阿聪和猴子倒是没走,随便在乐浪屋里清洗了一下就坐在一边和黄老道聊天。阿聪、猴子和黄老道只是见过几面,还是乐浪他们带过去的,所以和黄老道说话倒不敢像乐浪他们一样放肆。

    乐浪把东西收拾了一下,也拉着一张椅子坐在旁边听老道胡吹瞎侃,时不时还做出用心倾听的模样,心却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三郎坐在一张小矮凳上看着两只小豪猪在旁边肆无忌惮的走来走去。三点趴在一边看也不看,小雄则是避着两只小家伙,上次它看两个小家伙走来走去的不顺眼,用脚拨了一下,不小心被刺到,惨号了半天,现在想想它都心有余悸。白球和它趴在一起,现在两条小狗已经长大,一身毛茸茸的毛发看起来煞是可爱,卧在地上就像两只小狮子。

    夜很静,天上一轮明月高挂,在清冷的月空中洒下一抹银光。

    只听屋内传来黄老道洪亮的声音:“那时候,我到一处靠海的村子里去,你们也知道,海边咸湿,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那里的蜈蚣特别大,有这么大。”黄老道用手比划了一下,看起来有大腿粗。

    “啊!”猴子惊讶的叫道,连一旁的阿聪都瞪大了眼睛,这么大的蜈蚣他们可是闻所未闻,只有乐浪在那边听的直打哈欠,这事他听了不止五六七八遍,他一直是把它当作天方夜谭在听的。

    黄老道看到猴子他们的反应非常满意,而乐浪的表现直接让他过滤,“这种蜈蚣在本地叫做海蜈蚣,不仅吃鸡鸭牛羊,有时候还攻击人,对当地村庄伤害很大,所以就有人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找人专门打造了一个大铁笼子,在里面放一大块猪肉,放在海蜈蚣专门经过的地方,就等着海蜈蚣上钩。。。。。”

    静谧的夜,昏暗的灯光,听着黄老道滔滔不绝的吹牛,乐浪脑海间不由想起了一首熟悉的歌:“有几间厝,用砖仔砌,看起来普通普通,时常出现我的梦中,彼就是我的故乡,住一阵人真正善良,面上拢带着笑容,安份守已士农工商,彼就是我的故乡,晚时呀惦庙口听大人凸风,叔公讲日本时代尚界勇,姨婆唱着望春风,彼就是我的故乡,想起着可爱的故乡,乎我意志坚强,在我的打拼奋斗中,你就是鼓励我最大的力量。。。。。。”

    第四十章往事只能回味

    一早,乐浪拿了一把椅子坐在龙眼树下,手中捧着一杯茶,闻着袅袅茶香,心不由沉醉,眼前似乎又浮现起往昔种种。

    那年离开后,他便跟着一艘远洋轮船跑起了船,随着大海波浪时起时伏,漫看天际云卷云舒,还有那天地间的一片蔚蓝。或许会有人觉得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情景十分的惬意,而且心生向往。却不知在这一片蔚蓝的海面下所蕴酿的莫名凶险,海上天气变化无常,海面下暗涛汹涌,一不小心就会死人。

    以前乐浪也羡慕这种跑船的生活,但当他去做时,才发现其中的凶险。跑船的生活晒出了他一身黝黑的皮肤,熬出了一副健壮的体魄,还结交了一群来自异国他乡的朋友,就这样一呆六年,有一天他忽然厌倦了这种生活,毅然的离船而去,回到了故乡。

    几年的跑船生涯让他很是攒了一笔钱,足够他做一个平平淡淡的田家阿翁,他喜欢这种平淡如水的日子,以前是现在也是。他转头看着正在和豪猪和狗玩的三郎,脸上不由露出温馨的微笑。

    过年三郎就四岁了,三郎很聪明,唐诗乐浪教他读过三遍他就会自己念,鬼精鬼精的,好像什么都懂,最近看电视,嘴中还不时的跟着蹦出几个英语单词,什么GO、GO、GO,one、two、three、four、five、six的,还有什么。。。。。。,反正一大堆的,有时候连乐浪也听不清楚。

    黄老道呆在这边的第二天,他观里那些徒子徒孙就跑过来要把他找回去,可黄老道就是不走,还把自己在观里用的一些东西搬了过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打算在乐浪这边长住。

    昨天他可是趁着乐浪不再的时候杀了他的一头小母鸡,这还是昨天晚上乐浪问三郎的时候问出来的。

    这老头,这么老了牙口还这么好,乐浪在心里想着,要知道那些鸡鸭他到现在都没怎么舍得杀,就等着将来吃蛋,没想到一天不见就让这老道给祸害了,还没剩半块鸡肉,估计这应该是乐浪生气的主要原因。

    “咕噜噜噜噜”

    屋后传来一阵火鸡叫,接着一只火鸡探头探脑的走了出来,东张西望的左瞧瞧右看看。

    现在这些纯情的小火鸡也已经长大,长大后便不喜欢整天呆在后院这片狭小的空间里,整天想着外面的世界,所以时常偷偷的溜出去玩,而且还兼带坏了一班鸡鸭。

    这些东西偷偷溜出去玩还不要紧,最让乐浪无法忍受的是这些家伙竟然在院子里拉屎,弄得臭气熏天的,让乐浪恼怒不已,所以每次看到这些家伙出来他便叫三点他们把它们赶回去。久而久之,倒把三点他们惯出了个毛病,只要看到这些家伙就猛追一通。

    那只火鸡看到那几个讨厌的家伙没追来,倒是悠闲的昂首挺胸一步一步的慢慢走了出来,就在这时,小雄和白球窜了出去,追向火鸡,那火鸡一看,顿时惊慌失措的跑了回去。两个家伙追到门口,狗头狗脑的探视一番后,才又跑了回来,懒洋洋的趴在地上。

    乐浪躺在椅上看到这一切,忽然想起了菜根谭中的一句话:“得趣不在多,盆池拳石间,烟霞俱足;会景不在远,草窗竹屋下,风月自赊。”它意思是说:要想感受到生活的情趣并不在于东西的多寡,即便是一小池清水几块怪石,也可欣赏到山水间无尽的景色;领悟自然的美景不在远近,即便在草窗竹屋之下,也可以感受到清风明月的悠闲。

    他不由用心的打量了一下小院,院中四周栽种着四棵老龙眼树,树旁有个古井,一边的屋檐下有一个小子,正快乐嬉戏,身旁还趴着几只狗,想了一下,发觉自家的景色趣事要比菜根谭中所描述的盆池拳石要好上很多。

    “阿浪,今天我们吃什么,要不我们再杀一只鸡,反正你这边鸡这么多,杀了也好,省的耗粮食。对了,你这鸡是怎么喂的,味道好得不得了,我都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老道走到三郎旁边坐下,就对着乐浪说道。

    “怎么喂的,就是这么喂的,这主要是人品问题,像有的人人品不好喂什么都没有用,”说到这,乐浪瞄了老道一眼,把老道气得半死。这是有原因的,以前老道自己养了一只哥令(黑八哥),这只八哥会自己说话很有灵性。老道做起事来,时常忘记给哥令喂食,一次两次倒没什么,可天天如此可就把那只哥令惹恼了,它一下挣开笼子飞了出去,飞到老道面前吐了一口水,然后才慢慢飞走了,口中还一直叫着“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还有啊,道长,请您千万要嘴下留情,那几只鸡我还打算留着娶老婆呢?”

    “几只鸡还想娶老婆,嗬,现在女人都瞎了眼不成。”老道听了不屑的说道。

    “你别不相信,人家一根火柴都能娶老婆,没理由我几只鸡娶不来。”乐浪对着老道叫道。

    乐浪说的是一个至今仍然被人们到处传说的故事,以前有个年轻人坐船要去别的地方,刚好船上有个老头,那老头要抽烟,却到处找不到东西点,那年轻人看了就从兜里拿出火柴给他点上,后来老人感觉这年轻人忠厚老实,就把女儿嫁给了他,这就是一根火柴娶一个老婆的典故。

    “嗬,人家是因为一根火柴嫁给他的吗?人家是看他忠厚老实。好了,不跟你扯这些有的没有的,说一下中午要吃什么吧。”

    “今天我们吃狼肉吧,那狼肉我还没吃过呢?”

    “狼肉有什么好吃的,肉粗的要命,而且弄不好还有股味道,吃多了可不好。”

    “这要看在什么人的手里了,在我这里,就是块石头我也能把它熬出汁来,更别说狼肉这点小玩意儿了。”

    “你就在这里吹吧,反正我就等着吃了。走,三郎,阿公给你好玩的东西。”说着,把三郎拉进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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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狼肉

    乐浪在树下直躺到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才施施然的走进厨房做饭。他从冰箱中拿出一坨狼肉,这些肉是昨天分完剩下的,他偷偷收进空间的狼肉还放在里面。

    狼身上的肉最柔软的要数胸部那一点肉,这一部分可以用来炒、焖、扒,最精的要数脊背那两条肉,这一部分可以用来做火锅,最柔韧最有劲道的要数大腿肉,因为长时间的运动使大腿的肉与筋相连,相当的有劲道,所以这部分的肉最好用来熬汤、卤或者煮熟后切成薄皮炒或者蘸酱吃,都是不错的美味。

    其实狼肉和狗肉差不多,不过肉比较粗,燥热,不宜多吃。《饮膳正要》中说狼肉“主补益五脏,厚肠胃,填精髓。”《随息居饮食谱》中又说狼肉“补五脏,御风寒,暖肠胃,壮阳填髓。”虽然狼肉有诸多功效,但吃多了却也也对人体不好,偶尔吃一些还是可以,再说现在狼好像是保护动物,狼不伤人,人最好也不要伤狼,我们要建设一个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大家庭,佛陀都说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无量道尊。”

    当然,这玩意儿也是见仁见智,难道它要吃你你真的还要保护它,甚至切条腿或者胳膊喂给他,如果真的这样,我真的服了他,世间还有如此傻鸟,呜呼哀哉。

    乐浪打算用取出来的狼腿肉熬一锅汤,他先把狼腿肉切成小块,热锅下油,放点酒,放狼肉和姜、葱、香叶一起翻炒,去其腥膻味。炒一会儿后,就把狼肉铲出来冲水,捡出狼肉,去姜葱香叶,再把狼肉放入锅中,加当归、枸杞、党参和水一起用猛火炖,等汤滚浓后调味,再转为小火炖一会儿,这锅浓香的狼肉汤就成了。

    接下来,他打算用狼胸肉炒苦伏竹笋,狼肉燥热,苦伏竹笋清凉去火,两者结合犹如金童玉女一般乃是天作之合,相得益彰。乐浪将苦伏竹笋切片,狼胸肉切成薄皮用姜葱料酒和盐腌制了一下,再用蕃薯粉勾芡,过油微炸,捞出。

    然后热锅放油下剁烂的蒜入锅爆香,再放入狼胸肉和苦伏竹笋、葱段翻炒,调味,勾芡,这道美味的狼肉炒笋就好了。乐浪看已经有两个狼肉做菜,就不再做荤菜,而是随便炒了几个青菜,饭已经在电饭锅里煮好,就等着开饭了。

    等把菜端上桌,老道看到熬得浓香的狼肉汤,不由伸手拿过勺子试了一口,眯着眼说:“嗯,不错,有点水平,”说完,嘴里还不停的砸吧砸吧着,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浑没看到旁边的三郎看到他的样子连忙从里面拿过一个大盆,盛了一大盆的狼肉汤在那边呼噜噜的喝着,眼睛还不时的瞄了老道几下,这副神情让人看了好笑不已。

    南州市区,猴子顶着一双金鱼大的眼睛来到云家牛牛的店门前。

    本来他想好好的休息几天,可是后来他又想,自己现在这样子不正好可以用苦肉计,拿哀伤一点的情书来感动妹妹吗?于是,他就叫人抄了篇情书,连夜背了出来,匆匆的赶到这边来,那本来还肿着的眼皮因为熬夜的关系又蒙上了一层黑影。

    来到美女服务员沈慧云面前,猴子照例送上一捧鲜艳的玫瑰花,然后就一脸深情的对着沈慧云说:“明知相思苦,偏要苦相思。。。。。。”一念出口他就感觉不对,这情书也太酸了,自己背的时候怎么没感觉呢?

    心想着回去一定要狠狠的尅那抄书的小子一顿,叫他下载一篇深情、哀怨一点的情书,他给你弄来这么一篇来。猴哥让你弄一篇深情、哀怨一点的,你可以弄一篇如烈火一般的深情、豪迈一点的哀怨嘛?这样才能向美女展示出猴哥强健的体魄和超强的男性魅力,弄这么酸的情书干什么,这能体现出猴哥优秀的一面吗?

    不过猴子此时也只能在心里稍微停顿想想,就又马上开口说:“为什么我还是要相思呢?相思令我整天无神,晚上睡不好。一天到晚的想着你,想着你的笑容,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爱一个人真的好难!!!”

    看到猴子一脸貌似深情又是哀怨的背着情书,沈慧云看了不由想笑,其实南州很小,小得随便打听一下都知道猴子的事情。猴子现在在阿聪的安保公司当经理,不过却不怎么管事,整天吊儿郎当,属于那种混吃等死的那种人。猴子也是跟着阿聪的老人了,所以只要他把把公司的事做好,不出什么差错,其它的阿聪基本不管,所以他才有大把时间泡妞。

    沈慧云已经观察猴子有一阵子了,看到他这么有耐心,看起来还挺痴情的,人虽然有点花心,但总体不坏,如果调教一下。。。。。。。沈慧云这边在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耳边却又传来猴子的声音:

    “分别后,忆相逢。几时魂梦与伊同。今宵巧遇银月照,惟恐相逢在梦中而你却对我说:不要想我了,我很感谢你对我的真情。就这样一句,使我消沉如今。一切美好的事物,在我眼中都毫无生彩生命对我来说已经无意义了。很想死,可是我却没有那份勇气。。。。。”

    “你眼睛怎么啦?”沈慧云打断猴子想继续念下去的话问道,其实她很想狠狠的踹猴子几脚,不过出于淑女的心态没有去这么做。

    “呃。。。。。。啊。。。。。。”听到沈慧云的话猴子错愕出声。追求了沈慧云这么久,除了赶自己走以外,从来没听到她软言细语的关心过,难道天可怜见,自己的百篇情书努力终于见效。

    “我问你眼睛怎么啦?”看到猴子好像没怎么在听自己讲话,沈慧云顿时有点生气。

    “不好意思,刚才太兴奋了,没想到你还会关心我,这是我昨天上山被黄蜂蜇到的。”猴子坦白的说道。

    “疼吗?”沈慧云关心的问道。

    “不疼,不疼,你。。。。。。你。。。。。。晚上有空吗?”猴子看到沈慧云貌似有点被自己的深情打动,顿时趁机却有点语无伦次的对她问道。

    “有事吗?”沈慧云望着他问道。

    “我想请你吃烧烤。”猴子带着希翼的眼神望者沈慧云。

    “我很晚下班的。”沈慧云有点矜持的小声说。

    “我等你。”猴子一脸深情的说。

    “嗯,”

    听到沈慧云竟然答应自己的邀请,猴子顿时欣喜若狂,差点高兴的大喊出来,他忽然有点紧张,以至于连说话的声音都有点发抖,他那略带着颤抖的声音对着沈慧云说:“那我先走了,等你下班我再过来。”

    “嗯,”沈慧云还是软软的应了一声。

    猴子转过身去,高兴的手舞足蹈,大声的叫道:“Ye,Ye,Ye。。。。。。”

    看到猴子那如孩童一般的举动,沈慧云脸上不由露出笑容。

    这时,店里的两个女服务员走了过来,看到猴子远去的背影,不满的说道:“看他瘦的像根竹竿似的,有什么好的?”

    “其实他还是不错的。”沈慧云想了下说。

    “咦,云姐春心动了。”两个女服务员异口同声对着沈慧云调笑道。

    沈慧云听了不由羞红了脸,转头看到他们一脸戏谑的样子,不由恼羞成怒:“你们两个小丫头,看我不收拾你们。”说完,伸出两手朝两个女腋下骚去。

    “不要啊,好痒。”

    “不要啊,云姐。”

    。。。。。。。。。

    (一更奉上,今天就一更了,明天又星期六,两章。

    今天跑去山上,刚站一两秒钟,就被蚊子咬了十七八个泡,气得我都想问候它母亲一下。后来想想不行呀,这蚊子是蚊子它妈生的,人是人他妈,不一样。于是,秉着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伟大思想,我贡献了我的满腔热血。对了,蚊子是动物吗?回答是当然。一切能动之物,谓之动物。无量寿尊。

    第四十二章老人会

    吃罢饭,老道拍拍屁股又去研究他那一堆经典去了。三郎不知从哪里拿来一个小铜钹(音泊),在那边敲着,闹得三点它们不爽的对着他猛叫。接着他又跑到后院那里拿着铜钹猛敲一通,弄得鸡飞鸭跑,一片混乱,他却站在一边嘎嘎大笑。

    紧接着又跑到屋里去换了一面小鼓在那边敲,乐浪看了苦笑不已,这东西一定是老道给他的,这老道,典型的吃饱了没事干。乐浪把东西收拾了一下,才把三郎叫去睡觉,他中午一般都有午睡的习惯。

    睡醒以后,乐浪就去割草,入冬以后,青草越来越少,于是,乐浪便叫老七帮他去镇上载了几袋豆粕和麦麸用来喂羊,有时候也掺点青草,现在虽然是冬季,但是在一些比较避风的山谷里还是有些青草的。

    那两只小羊越长越大,估计过年后都有成年羊那么大了,而且还特别温顺,有一次调皮的三郎坐到羊背上这羊竟然不跑不跳,只是“咩咩咩”的叫着。

    割完青草回来后,已是四点多钟,乐浪就走到后院。入冬以来,天气干旱,没下过半滴雨,幸好乐浪引了泉水下来,不然单单挑水浇菜就有他受的。看到乐浪进来,那些鸡鸭以为又是开饭时间顿时围了过来,直往乐浪身边凑,弄得他哭笑不得。

    好不容易把这些东西赶走,才拿着浇水的东西来到菜地,只见菜地干枯,半点也没有水分。一般他都是晚上浇水,一天浇一次,为什么?因为早上没空,早上要睡觉,哪有空!中午又不适合浇水,可也奇怪,就他这么乱七八糟的种菜,这些菜还长势良好,尤其是他从市场上买来种的葵儿菜,更是长的清翠,一茬一茬的长,水汪汪的。

    长的太好对乐浪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都吃不完,留在地里就会变老,有点可惜,乐浪想着是不是弄一些到集市上卖。村里为了方便大家买东西,特地在小溪村和林家村之间开辟了一块地做市场,村里人只要交一点地摊费就可以在那边卖,那地摊费便宜的要命,只要五毛、一块,卖肉的贵一点,听说好像是两块还是三块,以前更便宜,只要一毛、两毛。

    这些钱并不是村里在收,而是两村的老人共同轮流着收,他们不仅收钱还要管理集市和搞卫生,不然拿钱不办事人家可不同意。浇完水,乐浪回头看到三郎和老道两人正一人拿着一个大梨坐在门槛上吃着。

    老道那些徒子徒孙倒也孝顺,隔三差五的就送些水果蔬菜之类的过来,有时候还买一些肉扛袋米什么的过来,还让乐浪帮忙好好照顾他。让乐浪气得都想一脚把他们踢飞,买水果过来倒还说得过去,连菜、肉和米都送过来,这不是打自己脸吗?这老头,有的吃就不错,还照顾,刚来他就照顾到俺家的小母鸡身上了。

    这几天三郎在老道用吃的玩的东西的双重诱惑下,已经和他熟的不能再熟,见面就嘴甜的叫着老道阿公、老道阿公的,乐浪看到这样子,对老道很是不屑。

    走到两人旁边,两人坐在门槛上刚好把要进屋的门口堵住,乐浪正要迈过去,却见三郎不知道那里摸出一个大梨来:“阿浪叔叔,阿浪叔叔,吃梨,这梨可甜了。”

    乐浪欣慰的摸了摸三郎的头,拿过梨咬了一口,说道:“还是三郎好呀,不像有些人。。。。。。。”然后施施然走了过去,其中说的有些人不言而喻,黄老道听了直接将它过滤,继续在那边消灭这大梨。

    回到屋中,乐浪坐在椅上泡着茶,屁股还没坐热,老七便找上门来,手中还拿着村里的那杆大旗,后面还跟着村里的几个老头,村里的老公祖和老芋头赫然列在其中。

    看到这阵势,乐浪连忙站起来,悄然走到老七面前,小声的问道:“怎么回事?”

    老七苦笑道:“我去庙里拿大旗过来训练,这些老头非说要过来看看,我看估计怕我把旗子拐跑了。”

    “说什么呢?”老七话还没说完,头就被狠狠的打了一下,乐浪转头一看,原来是老七的阿公。

    村里看庙的老头听说老七要拿大旗去练习,二话不说就给了他,不过还是慎重的叮嘱要小心,他阿公刚好在庙里看见,就想过来看看,连着也把其它几个也带来了。

    “阿公,公祖,老芋头。。。。。。,来里面做,”说着,便热情的把几个老人请到椅子上座。

    “阿浪啊,听说今年你要舞大旗是不是。”一旁的公祖拄着拐杖对乐浪问道。

    “是啊,大家都说,既然回来了,就凑在一起热闹一下。”

    “那就要好好舞,现在那些小辈越来越不像话了,都舞成什么样了,所以今年村里和我们老人会就打算拿一点钱出来做奖励,只要能拿大旗舞的都有,而且以后每年都这样。”老公祖人虽老,但身体健硕,说话掷地有声。

    要说村里这些老人,那可是挣钱有道,比如老芋头,没事的时候就抓些鱼虾到集市上卖,现在这个集市不仅是两村人在买卖,连一些镇上的县里的都会过来买。用村里老人的话,这年头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多。

    小溪村坐落在大虞山之下,风景秀美,民风淳朴,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所以一些人在节假日的时候就喜欢到这种乡野之中呼吸新鲜空气,如果有幸,还可以听到老人们组织剧团在庙口练音,等逛完后就顺便带一些乡下的农家菜回去。

    村里的老人除了平时种菜捕鱼外,等到了时节还上山去采山货,像乐浪栽的松子和锥栗、木耳、香菇,这些东西带下山就可以获得不菲的价钱。这些老人没事时还自己组织了一个南音剧团,挂在村里名下,几个老人敲锣打鼓吹箫弹弦,水平不错,时常有人请去表演,听说都有人邀请他们到台湾去演出,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老头吹的。

    (今天不知怎的电脑一晃一晃的,老是不行,也不知道是不是360和其它软件冲突,只能一更了,其它一更在接下来的日子补齐。)

    第四十三章三叹娘子

    老人没事时还自己组织了一个南音剧团,挂在村里名下,几个老人敲锣打鼓吹箫弹弦,水平不错,时常有人请去演出,听说都有人邀请他们到台湾去演出,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老头吹的。

    老人们被邀请的演出可为五花八门,不仅一些红白喜事喜欢邀请他们去演出,连一些舞台什么的都会邀请他们去,去的时候也都是专车接送,有时候实在是邀请的人太多,这个演完了,马上就轮到那个,一天连演四五场的都有。

    他们出去演出所得的钱除了用作自己的演出费外,还会拿出一部分来充作老人会的经费,如果村里有哪个老人贫困或者生病,老人会便会从这笔经费中取出钱来接济。

    老人还会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交到老人会,如果以后老人无法做事而子女又不孝的话,老人会便会一直照顾到老人故去;如果子女孝顺的话,那最后便会得到一笔钱,也算是养老金吧。

    而且村里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钱出来给老人会使用,所以小溪村的老人并没有其它村子那种因为子女不孝或者其它缘故而晚年不保凄凉落魄的景象,而是一副欣欣向荣、生机勃勃,每个老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不过这些老头都挺彪悍的,每天早上都喜欢在庙前的广场上练拳,还经常几个人在一起对打一翻,名曰切磋,其实是看对方不顺眼,找对方练练,也不知道这些老人哪来的那么多精力,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在小溪村里,你每天都能看到一大堆老头坐在庙门口聊天说话,或者找时间吹箫弹弦唱曲,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乐浪和老七听了奖励什么的倒不放在心上,他们也不在乎这点钱,几人在一起舞旗,主要是喜欢,如此而已。

    黄老道听到声音走了出来,看到几个老人,连忙打招呼,老道常常在庙里和老人聊天,和他们熟的不能再熟,就坐在一起,开始泡茶聊天。乐浪给老人们拿了一盘松子并且切了一些水果,便带着老七走了出去。这些老人在一起说起话来,能从天上说到地下,从远古说到未来,所以他还是不要搀和的好。

    走到院子,乐浪从老七手里接过大旗,其实说旗并不合适而是一杆黑面金丝织就的龙纛(音道),但我们权且叫它大旗吧。大旗全体通黑,旗面上用金丝绣着一条腾空欲飞的五爪金龙,威严、肃穆、凛然,旗头是一个用精钢所铸的枪头,明显开过锋,在阳光下闪着凛冽寒芒,不过在舞大旗的时候都是枪套套着的,以免误伤。

    乐浪拿着大旗,一股熟悉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六年了,旗未变,人却已不是当年的热血少年。当年被大人们舞旗的英姿所动,所以刻苦练习,方成就非凡的舞旗技巧,虽然多年未用,但以往的技艺却都还在身上。

    心血澎湃,他喜欢舞旗时的那种感觉,那种一旗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那种无拘无束,释放热血青春、激昂色彩畅快淋漓般的感觉,他真恨不得马上试一下,只是院中太小一时施展不开。他缓缓松开卷着的旗,用手一扔,大旗飞扬,一条威严的五爪金龙直欲裂空而出。

    “怎么样,还拿得起来吗?”老七关心问道。

    “说什么话呢?”乐浪瞪了他一眼。

    “嘿嘿,”老七尴尬的笑了笑,“那就这样,明天我们再过来一起练练。”

    “嗯,叫他们早一点过来,别拖拖拉拉的。”

    老七听了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他们这一群人中最懒的就数他自己了,还有脸说别人,当下也不理他,跟着乐浪摆摆手走了。

    三郎看到大旗好奇的走了过来,用手摸着旗杆,“阿浪叔叔,这是什么呀?”

    “这是大旗,叔叔过几天要舞大旗,很好看。”乐浪将旗又重新慢慢卷好。

    “嗯,阿浪叔叔好棒的,”小家伙听了郑重点了点头,乐浪听了,笑着摸着三郎的脑袋。

    乐浪把旗放好走进屋里,只听屋里的一个老人说“听说今年请的戏很不一般。”

    “可不是,那个演小旦还是蔡厝的,听说这个女的不简单呀,读完书后就去跟人演戏,现在都被邀请出国去演了。”

    “是蔡厝的,小时候我还看过,没想过这一眨眼就长大了,听人家说现在可不得了了,在外面被称作“一叹相思、二叹断肠、三叹失魂”的三叹娘子。”

    “她们这个剧团可不好请,这次也是刚刚从国外回来,本来想休息一下的,不过我们老人会几人和跟他们蔡厝相熟的去他家亲自邀请,人家倒是很爽快的答应,听说过一阵子还要出国呢?”

    “嗯,我也听说了,这女的也已经二十六,还没嫁,刚好比阿浪小两岁。”黄老道看到乐浪进来,顿时话题一转说道。

    “嗯,是差不多,人长的也还可以,听说还挺孝顺的,改天可以叫新明去说看看。”那老公祖听了也点头说道。

    乐浪一听,脑袋不由直冒黑烟,这老道没事提这些干什么,顿时尴尬说:“这事再说,再说。。。。。。”说完,狼狈的跑了出去,老人们看了在后面直笑。

    老人们一直聊到天快黑才走,临走时还叮嘱乐浪好好练习,乐浪本来想留他们在家里吃饭,谁知他们坚持不肯,他也只好作罢。

    隔天天一亮,鸣人、老七、老六、慎民几个就来了,乐浪匆匆吃完饭,就拿着大旗和他们走了出去,也不知跑哪去秘密练习了,到了十点多钟才又回来,不过每人都是满头大汗,身上还都脏兮兮,连头发都粘着土块和草根,也不知是跑哪去了。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久,一直到快社日(闹热)的时候几人才停下来休息。

    因为是一年一次,所以村里社日向来非常热闹。社日这天,亲朋好友都会聚在一起喝一顿,其实这就是变相的社交,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阿浪家向来没什么客人的,因为那些亲朋好友都跑到他大小舅那里娶了。不过也难说,有时候外公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会过来,所以他也要准备一下,而且阿聪他们也要过来。

    其实他也不用怎么准备,地里有菜,再杀些鸡鸭,空间里还有狼肉、山蟹、山虾,再叫鸣人弄一条鱼过来也差不多了。不过首先要把家里收拾一下,他都没怎么收拾过东西,到处脏兮兮的,连屋角都有蛛丝。

    他懒,那老道比他还懒,吃完饭把碗筷往洗碗池里一扔,就拍拍屁股走人,乐浪跟他说了,他还瞪着他说你还懂不懂尊老尊贤了,得,还是自己动手吧。所以在乐浪家可以经常看到这一幕,乐浪在里面洗碗,三郎和老道坐在椅子上看电视,连三条狗都惬意的趴在地上睡觉。

    每当看到这一幕,乐浪就不无哀怨的想到,自己不仅是新世纪新好好男人,还是个奶爸!

    (一更奉上,下一章女主角出现了,大家不妨想一下他们初见的情景,很好笑的。在这里先求一下推荐、收藏和点击,谢谢大家支持。)

    第四十四章第一次无语的相遇

    屋门口,乐浪拿着块布站在椅子上擦那些对联上的字。明天就是正月十八社日了,得好好的收拾收拾,不然如果有客人过来看到连屋前都邋里邋遢的那就不好了。

    旁边,三郎正一手拿着一快西瓜在那边像小猪一样沙沙的啃着。好像今天就要演戏了吧,乐浪在心里想着,晚上一定要去看看,虽然不一定要去看戏,不过单单戏台下那些卖的小吃的就值得跑一躺。

    小溪村演戏的时候来看的人非常多,那些卖东西的小商贩也跟着跑了过来,到时卖棉花糖的、煎蚵仔煎的、卖烧烤的、卖花生瓜子的一大堆,比过年还热闹,有一次乐浪还看过在卖包子的,稀奇的不得了。

    春前下了一场小雨,顿时有些青草冒出了头,嫩嫩绿绿的,连树上的枝条都露出了新芽。

    蔡少卿望着溪水悠悠顺流直下,踩着嫩绿的青草,衬着她一身素色长裙,走在溪边的小路上,微风轻拂,裙角飞扬,一头乌黑的长发迎风飘荡,清新、靓丽、动人。

    周遭的一切落在她的眼中恍如梦境一般,这几年一直飘荡在异国他乡,很少真正的看一下家乡的风景,这一次本来想回家好好的休息一下,却又接到长辈们的邀请,盛情难却之下,只好答应过来演出三天。

    早就听说小溪村的风景不错,到了这里方才知道什么是名不虚。,远处飘渺的湖泊之上,一座座山峰耸立,云雾在虚无缥缈之间飞过,犹如仙境一般。

    她慢慢的走着,眼前忽然出现一座房屋,屋前一个男人正拿着布擦着什么,旁边一个小胖子正坐在一旁埋头吃着西瓜,看着他胖嘟嘟的脸,蔡少卿就不由想笑。

    乐浪看了一下走过来的女人,一身素白的长裙在轻盈的风中犹如神女一般的飘渺。他却在心里不屑的想,现在的女人真是爱美不怕流鼻水。

    现在还是初春,天气还冷,连乐浪和三郎都穿着秋衣,这女的倒是穿着薄薄的连衣裙,连里面的好像红色还是紫色的蕾丝都能模模糊糊的看到。乐浪不由感慨的摇了摇头,唉,现在的女生,真是无解。

    他擦完对联后就跳下椅子,却不小心的踩到三郎随便丢在地上的西瓜皮,“嘭”的一声,重心不稳,狼狈的摔在地上。

    蔡少卿看了不由笑了起来,有点幸灾乐祸。她慢慢的朝乐浪走了过来,这时,一阵山风猛的吹过,掠起蔡少卿素白的裙角,蔡少卿一时花容失色。

    三郎突然瞪着眼失声叫道:“米老鼠。”原来风吹起蔡少卿长裙的时候被眼尖的三郎看到那素色长裙里面印在三角上的米老鼠。

    “哎呀,”三郎连忙用手挡住眼睛,听人说不能随便看女生小屁屁的,不然会长针眼,想着三郎他连忙挡着眼睛跑回屋内。

    乐浪趴在地上一片茫然,什么米老鼠?刚刚他什么也没看到,只是一片白花花的,哪有什么米老鼠。

    蔡少卿看到乐浪傻傻呆呆的样子,以为刚才羞人的一幕被乐浪看得精光,顿时恼羞成怒,跑过去,用脚狠狠的在乐浪身上踩了几脚,这才略为消气的往回走去。

    乐浪装模作样的在地上叫着翻来滚去,愣是没看到传说中的米老鼠,只好爬起来拍了拍衣服拿起椅子悻悻的走回去,心中却不无哀怨的叫道:我招谁惹谁了。

    吃完晚饭,天已经黑了,休息一下,乐浪就和老道带着三点往戏台而去,虽然乐浪不怎么喜欢看戏,但老道可是戏迷来着。

    来到戏台人已经很多,戏台前面椅子整整齐齐的排了好几排。戏还没开始,没什么人坐在椅子上,大都是拿椅子过来占个好位置。乐浪带着老道找到了位置,让他想干嘛就自己干嘛去,自己则带着三郎跑出去去溜达了。这位置是他叫慎民占的,不然等他这时候来得排到最后面,那里连小旦的屁股都看不到,听声音还差不多。

    戏还没开始,一大群人在旁边逛着,挤得不得了,乐浪好不容易走到一个卖棉花糖的那里买了两个棉花糖和三郎一人一个一边吃着一边走着。

    这些卖东西的不仅卖吃的,还卖一些小孩子玩的东西,乐浪看了就给三郎买了一个水枪,三郎拿在手里高兴的不得了,不停的拿着水枪比来比去,估计回去?(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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