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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舒,你要带我去哪儿?”林玉燕被天舒拉着,向着外面走去,林玉燕的脸上装满了疑惑,天舒之前说要给自己一个惊喜,但是林玉燕却是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这惊喜到底是什么。
他们也没有坐车,只是和在林玉燕的保镖莎莉打了个电话,让莎莉今晚不要来接她了,平时每天晚上,林玉燕的这两个保镖都要来接林玉燕回去,避免有人对林玉燕不利,毕竟林玉燕的身份和资产已经足够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了。
而莎莉自然是同意,虽然隔了一段时间了,但是天舒那强悍的身手还是记在她的脑海之中,要是连天舒在林玉燕的身边,林玉燕都出了意外,那么就算是她们两个去了也白搭,最多算是个送命的。
天舒有些高深莫测的说道:“不要乱猜,等一下,你就知道了。”说完,拉着林玉燕,向着东边一路走去。
“我倒是想要看看你倒是耍的什么花样。”林玉燕娇媚的白了天舒一眼,不服气的说道,但是脚步也加快,想要看看天舒所说的惊喜到底是什么,她对此还是挺好奇的。
要是让一些以前和林玉燕接触过的人看到这幅场景,恐怕眼睛都要掉下来,以前林玉燕一直都是不慌不忙,很淡定的一个人,虽然脸上经常性的会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但是除了一些和其关系特别亲近的人之外,其余的人都可以感觉到林玉燕这副温和面具之下的那种梳离。
人们更没有看到过林玉燕竟然会笑的这么自然,开心,这种笑容是发自内心的,并无一点做作的,并且这是因为一位男子,在这之前,林玉燕几乎对男子是相当的冷漠的。
现在的林玉燕和以前的林玉燕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走在路上,天舒和林玉燕无疑是回头率极高的,一个英俊潇洒,俊美非凡,一个成熟风韵,美艳动人,更重要的是两人身上的那种贵气,交融在一起,给人一种和谐的感觉。
这是一种多么养眼的景色啊。
走过的路人总是在回头看着他们两个,心中不由的发出一声赞叹声:“在这个时代,好白菜也未必就是被猪拱了的。”天舒拉住林玉燕的手,走了一段路,走到了新宁公园,这个公园在哈市也算是有名气,面积不小,而且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在公园中间有着一个湖泊,上面栖息着各种各样的船,许多游客都喜欢乘着这些小船泛舟湖上,观看着平静的湖面荡漾起丝丝波纹,倾听着流水潺潺,在都市之中,人和自然的隔绝太久了,但是在船上,却可以近距离的和这自然之水相接触,也有了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
这种感觉极为美妙,能够舒缓身心,让在大都市一直保持的高节奏生活的人们神经也缓冲一下,这还是比较吸引人的,要是在同一条船上的两个人是情侣,那么两人乘舟湖上,随波荡漾还是有着一些浪漫气氛的,从古至今,才子,才女也都喜欢在小舟之上,画舫之中吟诗作对,交流才华,不知道造就了多少的千古奇缘,所以来这里游玩的人是络绎不绝。
拉着林玉燕的手,天舒走进了大门,这公园是公益性的公园,并不需要门票,当然,也只是不需要门票而已,里面的有些项目还是需要付费的,就比如刚才提到的那些小船,也都是要收费的,这样才能维持整个公园的运转,不然,这公园每年的整修费也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天舒,你到底想要带我来看什么。”走到公园的石子路上,林玉燕眉头微皱的看着天舒,她实在是搞不懂自己这个心爱的男人带自己来这里是干什么的。
难道这里还有他送给自己的礼物吗,这可是公共场所啊。
但是看着天舒那自信的笑容,林玉燕还是选择了相信,在她的眼里,自己的爱人也是完美的,无所不能的,他说有惊喜,那就一定有惊喜。
林玉燕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叶天舒,拉着天舒的手,感受着手心的温暖,嗅着公园里鲜花的香气,她的脸上也多了几分娇羞。
“就快到了。“天舒看着林玉燕,笑着说道。
“哦,那就快点吧。”林玉燕拉住天舒的手,心中的好奇心再也抑制不住,竟然催促起来。
天舒看着此时有些纯真,有些紧张的林玉燕,淡淡一笑,拉住林玉燕小跑了起来,跑的速度不快,正好能够让穿着高跟的林玉燕能够跑着不累。
穿过了一片树林,走过了一个石桥,天舒带着林玉燕来到了一个小小的广场。
这个时候时间已经超过了五点半,而且因为还是冬天的缘故,这个时候的天已经暗了下去,这在黑省尤为的明显。
公园里的行人也少了一些,让人感觉到一丝萧瑟之感,幸好公园里一路上也都是有着不少的照明路灯,灯光照耀之下,却也灯火通明,还是有着一群游客还在公园里,不曾离去。
更让林玉燕感到惊诧的是,这个小广场上的人都围在那里,似乎有着什么东西在人群中间吸引了他们,人流几乎到了广场就不怎么流动了,停滞了下来,人群也是越积越厚。
“玉燕,我们进去,这里就是我对你说的惊喜。”天舒笑看林玉燕,眼神之中露出一丝宠溺和柔情,说道。
“这里?”林玉燕有些不敢置信,心中的好奇越来越甚?
“跟我来。”天舒拉着林玉燕的手,分开人群走了进去。
有些游客被天舒推搡了几下,都抱怨了起来:“你们干什么啊,懂不懂规矩啊,知道什么叫做先来后到啊。”“真是的,没素质。”“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没教养啊。”
……
要是以前天舒,或许会瞪他们一眼,或许和他们解释情况,但是此时,他和林玉燕两个人都没有理这些游客,他们的眼中如今都只有对方,二人世界,如果沾染了除两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元素,那么这整个世界都不会完美,原本的气氛也将因此被打破。
一直挤进人群最中间,里面有着三四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高大男子站在那里,满脸尽是冷酷,身上更是散发着彪悍这气势,冲击着众人,令得围观的人群无法再向前一步。
第一百九十章彩虹蜡烛
“公子。”这几个穿着西装的男子看到天舒走过来,连忙收起连上的冷酷表情,向前走了几步,对着走来的叶天舒微微躬身。
天舒笑着对他们点了点头,虽然只是这轻轻的一点头,却让这几个男子连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可见天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而旁边围观的人看到这些西装男子如此作态,原先对两人的不满情绪也消失殆尽,他们此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位才是正主,其中有些地位的当地人还在打量着天舒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哥,排场不小啊,但是打量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还是看不出有哪位公子哥和这位吻合的。
林玉燕虽然贵为鼎天东北地区的总裁,但是实际上和天舒的母亲云紫烟一般,深入简出,除非必要的应酬,宴会,不然也大多是回绝,虽然听说过她名字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见过的还真不多,而且出来的时候林玉燕也特地带上了一只墨镜,免得让人认出来。
不然,以林玉燕的身份第二天肯定是要上哈市日报了,毕竟林玉燕在这一座城市里面也是有着丰厚的人气的。
遮掩身份,虽然对于林玉燕有些不公平,但是这还是必须的,毕竟天舒身份特殊,必定是要立足官场的,虽然政治世家并不在乎子孙风流不风流,但是作为一个官员,总是要考虑民众对其的看法,即便天舒现在还没有真正的进入广大民众的视线,但是随着他在仕途上走的越来越安稳,这也是必然的。
虽然当今社会,一点没有风流韵事的官员极少极少,颇有向法不责众的方向发展,而官员有外遇这种劣迹也基本上附属于经济犯罪,也就是经济不出问题,这些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劣迹毕竟还是劣迹,可以掩盖掉的还必须掩盖掉。
林玉燕也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反而林玉燕知书达理,对这种事情了解的很多,所以主动的戴上墨镜。
围观的人虽然看不出天舒和林玉燕的身份,但是却羡慕那个站在男子身边的美女女子,这可是大手笔啊。
就算是林玉燕本人看着眼前的景象,被墨镜遮挡住的眼睛也痴了。
在人群中间,有着大概一百多平米的空地,上面竟然有着五个大字,那就是:“玉燕,我爱你。”五个字,每个字都有足足十五六平方米大小,全都是用大号的彩色蜡烛给搭建起来的,这些蜡烛这个时候都还没有点燃,而这些彩色蜡烛的灯芯上连着一根棉线。
这还不算什么,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这些蜡烛的周围都铺满了一朵朵的玫瑰花,稍微算算,一两万朵还是有的,可谓是花团锦簇,将这五个字烘托了更为的美好。
“这,这是给我的。”林玉燕看着这般景象,眼中尽是不敢置信,她没想到平日里如同木头一般的叶天舒竟然会为了她花这么大的心思,心中原先的那一丝甜蜜也瞬间扩大,加深,如同蜜糖一般,占据着林玉燕的整个心房,回头看了一眼天舒,正巧这个时候,天舒也同样对着她回眸一笑,四目相对,她们感觉自己的心已然是靠在了一起,再也不分彼此。
天舒走上前去,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打火机,走到最边上的蜡烛边,点燃了上面的那条棉线,顿时整个景象又不同了起来,这一条棉线连接着所有蜡烛的灯芯,而在这棉线如同一条火蛇一般被点燃的同时,一个个蜡烛接二连三的亮了起来。
这个时候更让人震惊的一幕终于出现了,这些蜡烛所发出的火焰竟然不是单纯的橙黄色或者是赤红色,竟然有着七种色彩,赤橙黄绿蓝靛紫,一个不少,而且也是按照这彩虹七色的顺序来排列的,如同一道道彩虹一般,将这五个大字点缀的绚丽多彩。
“太神奇了,这简直不可思议。”一个个游客在旁边发出呼声,这一幕简直太神奇了,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些看上去普通的蜡烛竟然会绽放出七种颜色,要不是确信自己还生活在现实之中,他们都以为自己置身于魔幻世界之中了。
“妈妈,好漂亮,好漂亮,双双也要,双双也要。”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坐在她母亲的肩膀上,娇声对着她母亲说道,看着这七彩蜡烛的眼神充满了灼热,这种魔幻般的蜡烛对于还在向往着通话的儿童的吸引力出奇的大。
母亲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这种七彩蜡烛就算是作为母亲的她也是第一次见到,更别说买了,只能是哄着这小女孩,让她不要闹。
“太美了。”林玉燕心中也赞言道,这些五彩缤纷的火焰让她的心都颤抖了起来,她甚至感觉这些火焰已经化为了她的爱情之火,越发的炽烈,越发的高涨。、转身,轻轻的踮起脚跟,林玉燕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轻吻了天舒一下。
一吻过后,全场竟然响起来雷鸣般的掌声,这个时候,就算是再老的老古董都不会说林玉燕的这种行为是有伤风化,而只会在心底祝愿这一对男女有情人终成眷属,携手到老。
不管他们之间以前认不认识,不管他们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这一时刻总是会送上这样的祝福,因为这一对男女让他们看到了这个世界还有真爱,还有这种源于人类本性的美好。
旁边也有着几对男女朋友,此时这些男朋友的处境却是极其的尴尬,因为他们都被自己的女朋友瞪着,嘟着小嘴,此时的林玉燕太让人羡慕了,特别是这个时候正和自己男朋友在一起的,同样年轻的女孩子,她们也渴望能够真正的置身这宛如童话一般的场面,她们也渴望能够成为这童话之中的公主,她们更看重自己的另一半对她们的心意。
这个时候,男朋友总是在爱人面前低上了一头,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爱人面前被一个年轻的男子给比了下去,顿时抬不起头来,他们心中的怨念如同潮水一般向着天舒涌去,但是怨念始终是无形物质,对天舒似乎根本没有任何的效果。
最终,女朋友总是会在男朋友答应了无数条比之分裂条约更加不平等的条约之后安静下来,或许她们最想要的并不是眼前这宛如童话一般的场面,也并不是能够成为这童话之中的公主,而是想要看到爱人对她们的在乎,对她们浓浓的爱吧,这种盼望发自内心,即便是如今这功利的社会也无法污染这种爱的纯真与美好。
“大家看,那是什么。”此时有一位眼睛尖的男子大声叫了起来,他仰望天空,好像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场面。
这一下子将沉醉在这梦幻般的世界的人们都给拉了出来,并且那已经装点着无数星辰的夜空成了人们的目光的焦点之处。
此时那夜空之上,竟然有着几只硕大的灯笼在冉冉升起,众人数了一下,应该是五只。
‘“这又是什么。”众人看着这般景象,都疑惑了起来。
“孔明灯,这是孔明灯。”其中一个老学究一般的男子看到这五只灯笼,连忙叫了起来。
大家都疑惑的看着他,想要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五只灯笼都是孔明灯的。
那个老学究看到众人的目光正对着自己,也是有些得意,连忙扶了扶眼睛,讲述到:“孔明灯又叫天灯,相传是由三国时的诸葛孔明所发明。当年,诸葛孔明被司马懿围困于平阳,无法派兵出城求救。孔明算准风向,制成会飘浮的纸灯笼,系上求救的讯息,其后果然脱险,于是后世就称这种灯笼为孔明灯。另一种说法则是这种灯笼的外形像诸葛孔明戴的帽子,因而得名。”“孔明灯的结构可分为主体与支架2部份,主体大都以竹篾编成,次用棉纸或纸糊成灯罩,底部的支架则以竹削成的篦组成。孔明灯可大可小,可圆形也可长方形。一般的孔明灯是用竹片架成圆桶形,外面以薄白纸密密包围而开口朝下。
欲点灯升空时,在底部的支架中间绑上一块沾有煤油或花生油的粗布或金纸,放飞前将油点燃,灯内的火燃烧一阵后产生热空气,孔明灯便膨胀,放手后整个灯会冉冉飞升空,如果天气不错,底部的煤油烧完后孔明灯会自动下降。”这个老学究和众人讲述了这孔明灯的来历和用途之后,手指天空,笑着说道:“你们看,这五个灯笼像不像诸葛亮的帽子啊,而且其他的种种特征也都和孔明灯相同,所以我才敢确定这五个就是孔明灯了。”听了这老学究的讲述,众人也都点了点头,有些本来就知道的也多看了这老学究两眼,毕竟这老学究还是有着两把刷子的,知识也是讲述的很全面,显然是专业人士,要是换了他们,未必做得有这个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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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孔明灯
感觉到身边的人给他的敬仰目光,老学究也是心中得意,但是很快他就疑惑起来,说道:“这里怎么可能出现孔明灯呢,现代人放孔明灯多作为祈福之用。男女老少亲手写下祝福的心愿,象征丰收成功,幸福年年,在以前也多是用来预报传说,孔明灯还有一个传说,大约于清朝道光年间,先民由大陆福省惠安、安溪等县传入台湾的台北县、平溪乡、十分寮地区,即基隆河的上游。据十分寮地区父老前辈的口述表示,早年于前清年间十分地区闹过土匪,由于地处山区,所以村民都向山中逃过;待土匪走后,留守在村中的人,就在夜间施放天灯做为信号,告知山上避难的村民,可以下山回家了,也借此种方式向村民报平安。由于当日由山上避难回家的日子,正是农历正月十五即是元宵节,从此以后,每年的元宵节,十分地区的村民便以放天灯的仪式来庆祝,且向邻村的村民互报平安。也因此十分地区的村民又称天灯为“祈福灯”或“平安灯”但是今天又不是元宵节,为什么会放孔明灯的,而且这也不是我们黑省的传统啊。”众人听了他这么一说,也都是议论纷纷,想要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连淡泊如林玉燕也好奇的看着这天空之中的孔明灯,眼神之中满是疑惑。
现场之中要说不好奇的,只有叶天舒和那几位身穿黑衣西装的男子都是一脸的了然,明显是知道内幕的,但是他们这个时候却什么也都没有提,都是淡笑着。
这五只孔明灯一直升到天空之上,而且很明显这五只孔明灯之间是有东西连接着的,所以飞入高空之后,这五只孔明灯竟然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
“差不多是时候了。”天舒笑着自言自语道,说完,从身边的口袋里拿出一支遥控器,轻车熟路的点了几个键。
顿时众人的眼睛再次变大了,露出惊讶的目光。
这五只孔明灯的外层顿时亮了起来,上面竟然出现了五个大字,顿时和这地上的蜡烛交相辉映,因为这五个字也是相同的,那就是:“玉燕我爱你。”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这五个孔明灯的外壳上面都是点缀着一个又一个小灯泡,这些小灯泡组成了这五个大字,在几百米的天空之上极其醒目,很远的人也都能看到。
这场面可真是大啊,众人心中也有些骇然,这五个孔明灯即便是在地上看出依旧是很大个,这已经是相隔了几百米的距离,那这孔明灯的长度至少也有二十米高了,相当于五六层楼房,而这些小灯泡却是布满了整个孔明灯的表面,这需要多少的灯泡啊,而且将这些灯泡镶嵌到这孔明灯上,那也需要多少人力啊,再加上地上的玫瑰和蜡烛,这加起来的人力物力就有些恐怖了。
众人脑中升起一个想法:“那就是浪漫果然还是有钱人才能够支配的,要是一般人,做这种事情,只要一次,恐怕就要倾家荡产了。”那个老学究此时想到了一个典故:“公元前781年周宣王去世,他儿子即位,就是周幽王。周幽王昏庸无道,到处寻找美女。大夫越叔带劝他多理朝政。周幽王恼羞成怒,革去了越叔带的官职,把他撵出去了。这引起了大臣褒响的不满。褒响来劝周幽王,但被周幽王一怒之下关进监狱。褒响在监狱里被关了三年。其子将美女褒姒献给周幽王,周幽王才释放褒响。周幽王一见褒姒,喜欢得不得了。褒姒却老皱着眉头,连笑都没有笑过一回。周幽王想尽法子引她发笑,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虢石父对周幽王说:“从前为了防备西戎侵犯我们的京城,在翻山一带建造了二十多座烽火台。万一敌人打进来,就一连串地放起烽火来,让邻近的诸侯瞧见,好出兵来救。这时候天下太平,烽火台早没用了。不如把烽火点着,叫诸侯们上个大当。娘娘见了这些兵马一会儿跑过来,一会儿跑过去,就会笑的。您说我这个办法好不好?”周幽王眯着眼睛,拍手称好。烽火一点起来,半夜里满天全是火光。邻近的诸侯看见了烽火,赶紧带着兵马跑到京城。听说大王在细山,又急忙赶到细山。没想到一个敌人也没看见,也不像打仗的样子,只听见奏乐和唱歌的声音。大家我看你,你看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幽王叫人去对他们说:“辛苦了,各位,没有敌人,你们回去吧”诸侯们这才知道上了大王的当,十分愤怒,各自带兵回去了。褒姒瞧见这么多兵马忙来忙去,于是笑了。周幽王很高兴,赏赐了虢石父。隔了没多久,西戎真的打到京城来了。周幽王赶紧把烽火点了起来。这些诸侯上回上了当,这回又当是在开玩笑,全都不理他。烽火点着,却没有一个救兵来,京城里的兵马本来就不多,只有一个郑伯友出去抵挡了一阵。可是他的人马太少,最后给敌人围住,被乱箭射死了。周幽王和虢石父都被西戎杀了,褒姒被掳走,这个典故后来也被称作是烽火戏诸侯,可谓是大大的有名,而随着这典故的流传,周幽王成为了从古至今,出了名的昏君,而这褒姒同样是遗臭万年,在历史上只有苏妲己和妺喜能够媲美。”自古爱江山,不爱美人的例子可不少,也都是贪恋物欲,才让这些人本身的事业给葬送了,比如周幽王,纣王这些人或许是一个好丈夫,也或许成为一个好父亲,但是他们很难成为人上人。
所以,这个老人看着天舒,却是叹息的摇了摇头,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的他已经认为天舒不可救药了。
殊不知,天舒的这些东西大多都是自己亲手做起来的,包括那些灯泡,也都是天舒亲手将之镶嵌在孔明灯上面的,而这些彩虹蜡烛本来就是天舒前一段时间给鼎天集团生产推广的产品,当时检查样品的时候天舒搞了一部分放入自己的虚拟空间,免得以后会用到,他平时也都注意将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自己的虚拟空间准备了,毕竟有备无患这四个字不管是放到哪个时代都是真理性的东西。
说起来,也就是这些玫瑰花耗损了一些财力而已,但是对于天舒来说,这点耗费算不了什么,那仇少云追求林玉燕,也是每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这几个月下来,玫瑰的总数量可是远远的超过他的这点,而仇少云的资产能够和叶天舒的相比,这几乎没有一点可比性。
而且将这些蜡烛和玫瑰摆放在这边,也都是叶天舒一个人完成的,他下午来的时候花了一个多小时就将这些东西完成,可谓是身手敏捷,当时看到的游客无不为他如同迅雷一般的手而惊叹,这么大的工作量如果是让一般人来做,那么至少得十个小时以上,而且还累得腰酸背疼的,但是天舒依旧是云淡风轻,似乎没有一点不适之处,妖孽就是妖孽,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
而他身边的这几个男子,其实也就是来帮天舒看着这杰作的,还有几个就在远处,根据天舒的信号放孔明灯而已。
林玉燕激动的扑入天舒的怀抱,她什么样的礼物没有见过,多贵重的东西没有拥有过,但是这两个惊喜却令得她真正的兴奋了,其中的心意和蕴藏着的天舒对她的爱意,她完全可以感受的到。
“天舒,我们走吧,去我家。”林玉燕媚眼如丝,看着天舒。
感受到林玉燕的春意,天舒哪还不知道林玉燕的意思啊,这个时候他岂能按捺的住,毕竟他不是禽兽不如啊。
当然,在走之前,他还是吩咐这些手下将蜡烛还有孔明灯给收拾干净。
这两样可都是危险品,特别是孔明灯,2007年10月4日,浙省金华市双溪西路某宿舍二楼,阳台雨篷上突然掉下来一盏燃烧着的孔明灯,幸好居民及时灭火,仅仅烧坏了雨篷。同月,一只孔明灯飘进了温州市市中心一栋高层住宅16楼一户人家,引燃了窗帘,幸被及时扑灭。还是10月,一盏孔明灯被刮进了永康市望春小区一户人家的阳台,把晒着的衣服点燃……正因为孔明灯频频惹祸,浙江的消防部门通过媒体,反复提醒民众:孔明灯外焰温度可达300℃,一般纸张可燃温度是130℃,普通木材在250℃~300℃,孔明灯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孔明灯如果掉到山林中,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掉到液化气站、加油站等火情严管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除存在火灾隐患,孔明灯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上,极有可能导致电线短路。为了保护古迹,京城什刹海附近已经贴上了“保护古建筑,勿放孔明灯”的中英文警示标语牌,消防部门还派人劝阻顾客燃放孔明灯。南京民航空管中心的闵亮主任介绍,同样是因为孔明灯升空后随风飘浮,极易影响在机场附近上空起飞或者进港的民航飞机。2007年,温州和蓉城两市,就由于孔明灯的影响,民航飞机被迫改变航向,紧急避让。
浪漫归浪漫,天舒可不想造成如此大的后果。
第一百九十二章报复
天舒和刘揽月在这边浪漫着,而在另外一边,郑奇被送到的那家医院里,有个几个男子和几个女子子在手术室外面急救室外面等待着。
这几个男子的样貌和郑奇有些相像,特别是其中一个年龄仅仅比郑奇小上一点的男子更是几乎和郑奇一般模样,但是两人的气质却是相差甚大,郑奇身上充满着商人的圆滑和狡诈,但是这个男子的身上却透露出一种暴力和凶狠,和这郑奇截然不同。
这个男子便是郑奇的弟弟,郑林,这郑林和有着较高学历的郑奇不同,郑林这个人只有初中毕业,这还是郑家当时条件不错,郑林父亲郑奇逼迫的缘故,不然,以郑林的不学无术,那小学都未必会上完。
郑奇和郑林实际上就是哈市的本地人,当初这郑奇在渝市读书,结果就留在渝市了发展了,也真是因为他是哈市本地人,他才有机会走到现在这个位置上,当初总公司便是要派往哈市开拓市场,自然是挑选哈市本地人,而这郑奇也真是利用这个优势才上任到这个位置上,不然,以他的能力光凭竞争是很难走到这个位置的。
这郑林早年便在外面混了,算是一个小头目,直到郑奇回到这里,郑林才真正的发家,用郑奇的积蓄开办了一个电脑配件公司,郑奇在鼎天集团黑省区地位尊崇,面子极大,而鼎天集团的电脑如今可以说世界第一,只要是当今世界上算是第一流的电脑品牌,鼎天都有控股,当然,也有一些是隐秘的掌控,少有人知晓的,比如美国硅谷的几家电脑公司,微软的大半股份。
郑奇虽然不能违反公司规定,但是在一些关节上提携一下郑林却是可行的,只要不做手脚就没什么太大的问题,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即便是这样,也让这郑林在省城真正的发了起来,黑白通吃,而且出手不凡,给人一种极其豪气的感觉,道上最重义气,所以这样一来郑林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虽然不做黑道生意,但是他却和哈市的几位黑道老大有着很好的关系,特别是和赤面王冯如山,几乎是穿着一条裤子的,关系极好。
这次听说自己大哥被人打了,他便带着家人即刻赶来,他大哥可以说是他的衣食父母啊,要是没有他这位大哥,恐怕特现在也就是一个黑帮小头目,更不要提和那些以前崇拜的大人物称兄道弟了,他现在看上去面子很大,但是实际上这些人都是在看他的大哥面子啊,要是没有他大哥,他就是个渣。
或许,在他的心里,也分不清他大哥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亲情还是因为利益了。
郑林在急症室外不停的走动,心情显得极为的急躁,不清楚他大哥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人敢动手打他大哥,这一切都在未知之中,怎么能让他不着急。
不久之后,急救室的门开了,几个护士推着一个小车出来,车上的便是郑奇了,看到这种情况,郑林带着自己的子侄辈的人连忙迎了上去,发现自己的大哥还没有醒过来。
随即,郑林就将目光看向了随后出来的医生,走上去,拉住医生的领子,道:“医生,我大哥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到现在还没醒,要是我大哥出了事情,我要你quan家的命。”那个医生没想到自己一出来就被人拽住领子,一下子喘不过起来,想要反抗,但是看到郑林这凶神恶煞的样子,还是止住了心思,不停的对着郑林打着手势,让郑林将他放下来,嘴里也发出闷闷的声音,显然是要说话,面色也红润了起来,显然一口气憋得难受。
“哼。”郑林将人放下来,说道:“你说话,我大哥到底是什么情况。”那个医生好不容易喘了口气,将脸上的口罩给拿了下来,说道:“你们放心,郑先生的身体没有太大的问题,有两块骨头骨折,现在已经没事情了,调养一段时间就行了。”“那他现在为什么还没有醒呢。”旁边一个男子问道,这个男子比之郑林年轻了许多,他便是郑奇的儿子,看到父亲还昏迷不醒的,自然是心中着急。
那个医生听了,心中有些鄙视,这群人真是野人啊,连这都看不出来,明显是催眠没过药效的原因啊,这是常识啊。
这个医生心里已经将眼前这批人都打了一个叉号,显然对其痛恨非常,当然从表面上是不敢表现出来的,他慢条斯理的说道:“郑先生只是麻*醉药的药效没有退而已,等等就会醒了。”“哦”众人这才明白过来,再也不去管这医生。
果然,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守候的郑家老小便听到听到郑奇那边出现了动静,赶忙走过去。
郑奇在路上是被疼晕过去的,这个时候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家人都在身边,心里这才安了心,但是下一刻,一股子怨恨就从他的心里爆发出来,他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在那么多人面前被人羞辱,特别那些关注的人几乎都是公司漂亮可人的女秘书。
正常男人都不希望自己在美女面前丢尽面子,郑奇虽然年过不惑,但也是正常男人,而且天舒还踢断了他的两根骨头。
他现在已经把天舒和林玉燕恨到了骨子里,但是想到两个人的身份,他就有一种无力感,不说林玉燕是他的顶头上司,并且深得董事长云紫烟信任,就算是那个男的,恐怕身份也不可小觑。
“大哥,谁把你打成这个样子的。”郑林来到他的床头,紧张的问道,其余的几个人也同样是如此,眼神之中也尽是担忧,这也让郑奇心里好受了点。
郑奇看着郑林几人,咳嗽了几声,面色变得赤红,嗓子沙哑,眼中露出那种痛恨的眼神,说道:‘是林玉燕和他的男朋友,这对狗男女将我弄成这样的。”“什么。”郑林几人听了都是一阵沉默,自己大哥和鼎天的这位总裁林玉燕之间的纠葛他们都听说过,他们和郑奇一样,也是认为林玉燕欠他们郑家的,当然,这也是有郑奇当时讲述的时候自以为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和客观事实相差甚远的缘故,这郑林不学无术在,自然受其蒙蔽。
但是林玉燕现在处于高位,背景极深,绝对不是他们能够相比的,就算是他们的大哥郑奇,也没有报复的能力,要是林玉燕将自己的人脉全部的运转起来,碾死他们只是小意思,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所以,一下子都沉默了下来。
但是下一刻,郑林的眼中露出了狠毒的神色,说道:“大哥,我找人弄死他们。”说完,就往外走去。
“你给我回来。”郑奇看到郑林这样子,就知道他的倔脾气又上了,连忙阻止,说道:“林子,你干什么,给我回来。”郑林听了,转身说道:‘老大,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拖累你们的。”郑奇一听,吼道:“你给我回来,这件事情还是要从长计议。”如果说郑林是他自己家的一家之主,那么郑奇就是整个郑家的一家之主,这不单单是因为长兄为父的原因,还因为郑奇的地位是家中最高的,整个郑家也因此而兴盛。
现在这个社会,自身的地位基本上就决定在家中的话语权,郑家也是如此,郑奇在家中地位最高,所以他的威望也是最高的,虽然郑林道上的脾气也没变多少,但是对于自己的大哥,他还是有些畏惧的,看到自己的大哥发怒了,连忙收回迈出的步子,回到了床边。
郑奇脸上沉着,眉头一皱,说道:‘老子从来还没受过这样的屈辱,我比你还要恨林玉燕这对狗男女,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林玉燕的背景的确是大,就算是我在生意场上经营了这么多年,也比不过她,远远比不过。”“但是这件事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要做好两手打算,现在林子你帮我联系一下人,寻找一下林玉燕狗男女的行踪,她们应该没有回去,然后再找人将这对狗男女抓起来。”说道这里,郑奇的脸上露出一丝狠辣。
郑林摸了摸头,有些不解的说道:“这样和我的打算是一样的啊。”郑奇白了郑林一眼,脸上露出一丝傲气,说道:“我还有一手准备,虽然在哈市想要绑架林玉燕的人不少,但是要是动了她,我们恐怕也会成为怀疑的对象,所以便要有另外一手准备,那就是抓住林玉燕这个臭娘们的把柄。”“大哥,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做。”郑林脸上兴奋的说道。
郑奇看了看他,说道:“我们可以这样做,你们给我听好了,……”为求长生,图谋天下我钟山,要建立无上天庭,收集天下气运,冲刷己身业障,至此迎抗天威,逆改凡命,成就仙命,长生不死。
二十五岁来到这个修行世界,钟山一直在努力,却发现仙凡差距太遥远,凡人一生努力,无法成仙。蹉跎一生,八十年红尘翻滚,磨砺了钟山一颗沧桑透亮的心。终于,在白发苍苍、大限将至的八十岁高龄,迎来了进入仙门的最后机会。入仙门,寻仙道。为求长生,图谋天下。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功名为了长生。修功名者,建立天朝收集天下气运修积阴德者,创立圣地积攒无量功德修风水者,更是能够沟通阴阳两界,两界夹缝中逆改凡命修运者,……修命者,……
第一百九十三章跟踪
林玉燕和叶天舒走在路上,两人此时的心中只有平静和温馨。
林玉燕的别墅离这公园并不是太远,两个人从公园出来之后,也没有打的,便在路上走了起来,他们格外珍惜这能够在一起的时光。
夜空并不是很美,黑云滚滚,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月亮弯弯的,还被黑云遮挡了一部分,谈不上皎洁,而星星同样因为滚滚的黑云的缘故,原本的光芒几乎透不过云层,肉眼能看到的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但是在林玉燕的心里,此时的夜空却是格外的美,似乎是这一生之中最美的夜空,在这一天里,她得到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真爱,数年的爱情终成果,虽然她不能嫁给他,虽然他还有其他的爱人,虽然在别人的眼里,这段爱情根本不美满,但是对于她来说,这已经够了,只要他的心里还有着她的位置,这就好。
林玉燕不是个贪心的人,她很清楚,自己一个人无法束缚眼前的这个男子,他出身是多么的高贵,而他本人又是多么的不凡,甚至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她都感到自惭形秽,在她心目中,这个男子是神。
这个时候,在她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路边的行人脸上也都布满着真诚,这便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了。
天舒也感受着林玉燕心中的喜悦,脸上也露出了淡笑,多好的女子啊,或许她的美貌在他的女人之中不算是最美,或许她的才干也不算是最为优秀,或许她的背景也不是最强,但是自己的女人之中最为通情达理的人却真正的是这林玉燕。
赵若涵在天舒的几个女人之中美貌上稳稳的占据了第一,其余几女虽然同样是国色天香,但是和她比起来,依旧是相差一筹,或者几筹,而她出身大家,胸襟广阔,颇有大妇风范,放在古代也是一代贤后,但是在性格上,赵若涵依旧是稳重不足,天真烂漫,并且骨子里有种大小姐的娇气。
林婉儿心智成熟,但是本身性格却很刚烈,意志坚定,百折不挠,这一点和刘揽月比较相似,这也是两个人的背景,生活环境相似所造成的,都出身商业世家,虽然有差距,但是其中的环境,氛围却大致相同。
孟芳菲因为早年感情的挫伤,一个人带着女人唐婧过了这么多年,独立性太强。
而刘楠虽然也是性格坚强之人,但是她出身平凡,而且是以天舒保姆的身份入主的,所以为人也有些自卑,虽然对天舒也是情深意重,但是却从未真正的说出,逆来顺受,性子未免太软了些。
至于许洁,虽然同样是美貌如花,出身富贵,但是中间经历了巨大的劫难,家中一贫如洗,使其忍辱负重,性格独立,但是却沉默寡言。
也只有这林玉燕,虽然不是大户人家,但是家境也算是富裕,性格开朗,再加上发迹极快,骨子里没有那种自卑之感,在职场经历了风风雨雨,心智成熟,性格坚强,更胜于刘揽月和林婉儿,Qī。shū。ωǎng。但是她表现出来的却不像林婉儿和刘揽月那般刚直,直接,她表现的很温婉,柔和,如同一汪春水,但是感受着这一汪春水的同时,他也可以感受到这水之中所蕴含着的百折不饶。
林玉燕可以说是天舒所见过的女人当中性格最完美的,而天舒对于可以获得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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