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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森苦着脸说:“悲哀啊。高一下半学期开始,身上就开始长膘,一发不可收拾。他奶奶的,喝口凉水都长肉,直接从一百三十斤长到了二百三十斤,节食运动吃药,能用的办法都用了,也没见效果。后来哥就自暴自弃了,该怎么吃怎么吃,等胖到六百斤我就申请吉尼斯纪录去,以全球最胖男人的身份名垂青史,哈哈。打架反而比从前强了点,只是收小女生情信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喽。”
两人走到城楼,徐哲正在那儿自怜自艾,忽见陈小乐来了,嗖的一下站了起来,警惕的握紧了电棍:“你又来干什么?徐爷不是怕你,我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园里不能使用灵器。你要是想打,有种出了学校和我单挑。”
陈小乐愣了愣,笑道:“不是,哥,我办事儿办完了。刚才都是误会,弟弟要是有得罪的地方,你千万别见怪。”说完,把徐哲给他的几百块又塞进了他口袋。
上学,最不能得罪的就是门卫,因为这关系到你今后逃课出校是否顺利。
徐哲在手下人面前找回了面子,态度一变,愉悦的拍拍他肩膀:“行,以后有用得着哥哥的地方,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哥,那我先谢谢你了。我先走了。”
徐哲放了吊桥,二人一直走过护城河,常森这才惊讶的问道:“乐子,刚才什么情形,阎王徐咋对你这么客气?听那意思你还和他动手了?”
“什么阎王徐?”
“你还不知道啊,徐哲这厮,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有一次一高二的小子在学校挨了打,不服气,回去让他爹叫了几十口子人来找回场子。徐哲单枪匹马冲出去,一个人打翻了四十多人,而且全部折手断脚,那小子的爹差点让徐哲给活活揍死。黑鸦有句话流传得特广,宁惹阎王,不惹徐哲。”
“太夸张了。”陈小乐耸耸肩:“我进校时才和他打了一架,实力不错,只略逊我一筹。要说是阎王,他还差得远,我都不敢这么自称。”
“行啊,你小子出息了,现在变得这么能打。”常森见到兄弟有本事了,由衷的替他感到高兴。
陈小乐和他勾肩搭背,笑呵呵的说:“森哥,我高中两年,都虚度了,一直怀念咱们弟兄一起打拼的日子。现在好了,风云际会,咱兄弟齐心,非得把他黑鸦高中部搅个天翻地覆不可。”
“好!”常森喜不自胜:“我所在的这个班,是级部唯一没有统一的一个班,强者林立,谁也不服谁,搞得四分五裂。现在乐子你来了,我那死了的战斗之心也可以复燃了。”
“森哥,你哪个班的?”
“我高三五班。”
“啥?”陈小乐愕然看着他,喜得他轰然大笑:“巧,真他妈巧!”
“不会你也去五班吧?”常森大喜过望:“咱哥俩能聚在一起,高二五班的统一指日可待。乐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黑鸦学院散发着怎样夺目的魅力!身为不良,没有比这更爽快的学校了。”
“妙极了。”陈小乐在他背上捣了一拳:“就算只有你和我,也干他娘,打他个落花流水日月无光。森哥,真是怀念咱们哥仨逆袭街头喝酒打架逍遥自在的日子啊。”
说话间,到了玛莎拉蒂边上,常森继续走,陈小乐一把扯住他:“别走啊,上车。”
“上车?”常森看了一眼玛莎拉蒂,笑得胸间大肉上下飞荡:“初中的小把戏你还玩。哄我开门上车,让人家一通骂轰下来,你小子在一边偷着乐,幼稚。”
“不是,我糊弄你有什么用处,赶紧的上车,别磨蹭。”
常森打死不信,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这车要是你的,我把四个轱辘卸下来全都吃了。”
陈小乐苦笑无语:“哥,你把车轱辘都吃了,这车还怎么跑?”
第53章拍马屁的森哥
“行了吧乐子,你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这车要是你的,我不吃轱辘,我把柴油一口闷了。
这时,车窗摇开,陆花语探出脑袋,说:“乐子,嘀嘀咕咕干嘛呢,上车吧。”
常森愕然止住了笑,不可思议的看着陈小乐,过了许久才挤出一句话:“开玩笑的吧,这车真是你的啊?”
“哥,你把柴油都喝了吧,我不心疼油钱。”
常森发了一会呆,道:“油箱在哪呢,我喝。”
“喝个毛啊。”他笑骂道:“你把油喝了,车还走不走了。”
陆花语见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像是在说相声一样,不耐烦的问:“乐子,这胖子谁啊?”
陈小乐闻言大怒:“花语,说话给我注意着点,这是我结拜的哥哥。”
陆花语被他凶地一惊,满脸委屈:“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常森在他腰上捅了一下,低声道:“乐子,这美女谁啊,我看着这么面熟呢。”
陈小乐没好气的冲他竖起一根中指:“是个女的你看着都面熟,初中那会儿就这样,咋进了黑鸦还这幅德性。”
“不是,这个是真面熟。”常森盯着陆花语看了半天,越看越像,越看越像,终于忍不住大叫一声:“我想起来了,她是天财开发公司的董事长陆花语,电视报纸上经常有她的照片,不会错的,不会错的!”
“她是陆花语你需要这么大反应么,哥,你不淡定了。”
常森脸上肥肉哆嗦个不停,颤声问道:“乐子,陆花语和你什么关系?”
“就是一普通……”
朋友二字还没落下,就听陆花语在那儿大喝一声:“我是他的女朋友。”
“嗯?”他没想到陆花语竟玩了这么一手,当着常森的面就把他‘被老公’了。
常森冲他竖起大拇指,满脸的崇拜:“乐子,了不起。以前我和陆庭还笑话你没有泡妞的天份,没想到你才是深藏不露,一出手就钓了一条大鱼。”
“滚吧,胡言乱语什么啊,速度的上车,去喝两杯。”
常森步步小心的上了车,生怕一脚踩坏个啥零件,赔不起啊。
陈小乐和常森在后排,陆花语坐在副驾驶问道:“去哪?”
“森哥,想去哪吃,随便说,直接去,今儿你弟妹请客,她有的是钱,不用和她客气。”说完,他瞟了陆花语一样,这就是自称洒家女友的代价。
哪知陆花语确实不在乎一顿饭,就算去五星级能吃多少?再给常森找个顶级的小姐又能花多少?花点钱围住陈小乐的把兄弟,她觉得很值,便笑吟吟的说:“是啊,森哥,今天我请客,想去哪尽管说,吃完想去哪玩,我都包了。”
常森不自然的笑笑:“陆董,你可别喊我哥,我和乐子一年的。”
“没关系的。”陆花语一副很乖巧的样子:“你是我老公拜把子的哥哥,就算年纪小点,也该喊你声哥哥。”
常森头上都冒汗了,连呼不敢。
陈小乐郁闷的看着他:“森哥,你怕她干么,她还能吃了你不成。吃她喝她别客气,找贵的地方去。”
常森平复了一下心情,道:“乐子,高级的地方贵是贵了,吃着放不开,咱哥俩重聚,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说话是重点。要不去我家吧,我爸妈这两年老念叨你。”
陈小乐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哪还不知道他那点花花肠子,无非是想给邻居们显摆显摆,他森哥也是坐上玛莎拉蒂的爷们了,倍儿有面子。
他心里暗笑,假意推辞:“怎么好意思劳动阿姨和叔叔。”
常森脸一板:“什么时候学会和哥哥客套了,见外了不是?”
“哪能呢,和谁见外也不能和森哥见外,宋,走着!”
常森把新家地址说了,宋一路狂飙,二十分钟抵达目的地,却是个很普通的住宅小区,陆花语看了,不以为意。可比起陈小乐家已经很是不错了,要知道陈家至今还在正道村租房子呢,其中一间屋的屋顶还被雅雅顶飞了天花板,寒酸的不成样子。
“见笑,见笑。”常森一脸的肉都在抖,在陆花语面前点头哈腰,纯一副汉奸相。
至于么。陆花语什么了不起,搞得跟一皇军似的。当个董事长还不是龙虎山在后边撑腰,自己要有个修界的大佬在后边使劲儿,估计已经是华夏国财富榜十强选手了。谁,凌天啸?开玩笑了,凌老头不来盘剥点钱就算好的,还指望他当后台?省省吧。
常森殷勤的将诸人请进电梯,其实也就是对陆花语殷勤,陈小乐和宋相视苦笑,跟着进了电梯。
“陆董,你的事迹我真是如雷贯耳啊,一个女孩子独自闯荡,打出这么大的事业,真是巾帼英雄。我这人一向不佩服人,就是对陆董你,这敬仰之情发自肺腑,感天动地,天地可证,日月可鉴。你就是当代的梁红玉,柳如是,赛金花……”
陆花语狠狠瞪了他一眼:“森哥,你什么意思,一直拿古代的妓女来形容我?”
“啥?这几个女的都是鸡?抱歉抱歉,我真不知道,你就是当代的武则天,梅超风,****……”
陈小乐哈哈大笑:“你就没说出一个好女人。”
“笑笑笑,有什么好笑。”陆花语抓住他胯下两蛋一捏,痛得他尖叫出声。
常森与宋看得两眼发直。
平日里陆花语总以冷傲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水火不侵,油盐不进,深谷幽兰一样。社交界都知道,陆大美女性子冷,可远观不可近瞧,近瞧了也别亵玩,亵玩了就回家买副棺材板等着入土为安吧。
谁又能想到她会在封闭的电梯里干出这种勾当呢。
果真人不可貌相,这场景要是被狗仔队抓拍到,少不得要上报纸头版头条。
“我严厉的警告你,再敢捏我,休怪我不客气。”
陈小乐作出一副凶恶状,在她小屁股上重重打了一下。他欺负陆花语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才不管她是什么董事长冷美人,不听话了就训,训了还不听就打。你要稍微给她点阳光,她能灿烂得让你生不如死。
第54章比鸿毛还轻
陆花语可怜兮兮的对常森说:“森哥,你看,你兄弟就这么对待他女朋友的,他整天对我喊打喊杀,吓得我夜夜失眠。”
陈小乐冲她竖起中指:“你少搬救兵,知道这是谁不?这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哥们,我就算打死你,他也只会帮着我焚尸灭迹。”
话犹未了,常森一巴掌抽他脑袋上,大义凛然的说:“我最恨欺负弱女子的男人。乐子,作为你哥哥,我得负责打醒你,免得你在外门邪路上越走越偏。赶紧收手吧,再这样下去,就算道义的山峰压不死你,天也会诛了你。”
“我怎么就十恶不赦了,森哥你行,胳膊肘往外拐。”
说话间,到了三楼,常森拿钥匙开了门,屋里一中年女人听到动静,出来看:“回来啦,这都是你朋友?请进请进。”
常森兴冲冲得对中年妇女说:“妈,你看看,这是谁?”
中年妇女人老珠黄,脸黄的跟蜡纸似的,腰上系着一花边围裙,典型家庭主妇的样子,盯着陈小乐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来。
“阿姨,我是乐子啊,初中的时候经常来家里玩的。”
“哎呀,是乐子,快来让阿姨看看。”常森的妈名叫张春梅,显然对陈小乐印象颇深,拉起他的手眉开眼笑:“哎呦,还真是乐子呢,越长越俊了,不像我们家大森,现在胖的跟猪似的。”
陈小乐忙道:“胖了好,胖了富态。”
张春梅和他寒暄了两句,一眼看见了宋,退步惊问:“这还有外国人呢?”
宋展颜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大牙:“你好阿姨,我叫宋,是陆董的保镖,热爱华夏,对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充满好奇心,不远万里从美国来到华夏,就是想探索华夏文明的奥妙。”
陈小乐听得一阵恶心,还来探索华夏文明的奥妙,明明是让美国黑社会追杀的没容身之地了,才来到华夏避难。
“宋,你几岁了也跟着我们喊阿姨,脸红不红啊?”
宋老脸不红,昂然道:“我虽然三十岁了,但是我的心很年轻。”
“有多年轻?”
“比鸿毛还轻。”
张春梅听得呵呵直笑:“外国人就是幽默,真逗。”
她又看到陆花语,大为惊诧:“这个姑娘长得真水灵,是外国人的女朋友吧。”
陆花语的脸接着就红了,偷眼看陈小乐,生怕他有误会。
宋在那儿没事偷着乐,乐不可支。
陈小乐摆了宋一眼,笑嘻嘻的说:“阿姨,这回您可看走眼了,这妞,我的。”
“你的?不可能吧。”张春梅笑了起来,她竟然把这当成了一笑话。
“妈,你可别乱讲,这位可是陆董,天财的老董,您的顶头上司。”常森生怕老妈说话没遮没拦,得罪了陆董,慌忙提醒。
“陆董?哎呀,你是陆董!”张春梅平时是认得出陆花语的,公司到处挂着她的头像海报,天天看早就印在心里了,只是她决计想不到陆董会纡尊降贵来她家,所以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现在认了出来,她这冷汗一头一头得出,慌忙把陆花语往屋里让,嘴里还喋喋不休:“陆董您怎么有空来寒舍,哎,有失远迎,您可别见怪。”
陈小乐笑着说:“阿姨,这回您信了吧,这就是我的妞。”
“乐子,可不能没大没小。”张春梅义正辞严的训斥道:“陆董年轻有为,长相又好,身份尊贵,高高在上,哪是咱这些穷老百姓高攀得上的。你说话不许对陆董无礼啊。”
陈小乐闷闷不已,哥怎么就配不上这丫头了,想当初她几次三番的献身哥都懒得动她,当下对陆花语撇撇嘴:“媳妇,过来,照脸蛋亲一下,给阿姨看看。”
“你要死啊。”陆花语又羞又气,关起门来俩人再怎样都无所谓,可这当着外人呢,她在人前冷酷惯了,哪拉得下这个脸来。
陈小乐怒哼一声:“亲不亲?”
陆花语也豁出去了,好歹要让他亲近的人明白,自己才是他陈小乐的女朋友,一咬牙,一跺脚,走上前抱住陈小乐就亲。反正都是亲,她也不亲脸,对准了嘴唇一通狂吻。
陈小乐对张春梅得意的一笑:“怎样,阿姨,我没骗你吧。”
张春梅狐疑了半天,恍然大悟:“陆董,你是不是有啥把柄落在乐子手上了,你放心,我怎么说也是他长辈,绝不能让乐子为难你。”
陈小乐听了,欲哭无泪,尼玛,自己就这么配不上陆花语么。
陆花语淡淡的说:“阿姨,你不要乱想。我真是陈小乐的女友,他没有我的把柄。不是我说大话,一般人想要威胁我,只怕不容易。我是真心爱他的,平日里,你们看着我春风得意,很威风的样子,可其中的苦楚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种孤独,那种厌倦,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不停歇的工作,毫无乐趣。只有和他在一起,我才能感觉到自己是真正的活着。”
张春梅听得一愣一愣的,她怎能理解陆花语的话。在她看来,陆花语又漂亮又有钱,二十几岁就成了全省有数的富豪,住别墅,开名车,吃熊掌,喝茅台,人生到了这一步,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不过,有一点张春梅是知道的,陆花语确是陈小乐的女朋友!
她仿佛看到了自己似锦的前程。
常森的父亲常明去上班了,张春梅今儿是歇班,一来时隔两年儿子兄弟重逢,二来顶头上司大老董来了家里,她抖擞精神,可以表现,厨房里大展身手,做了六个菜一个汤,还把家里珍藏的一瓶茅台拿了出来招呼。
诸人坐定,诉说这两年的事,都唏嘘不已。
陆花语喝了几口白酒,玉面微红,嗔道:“乐子,你今天去报道,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去勾搭白白肉肉的小姑娘了?”
陈小乐一口酒差点呛在嗓子里,剧烈咳嗽了几声,正色说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是那种勾搭小妮的人么?从来只有小妞来追我,追女人?呵呵,掉我身价。”
第55章喝到流泪
“这么说,是有小妞泡你了?”陆花语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抓起一盘子就要砸他。
“这娘们,真给老子丢人。”他忙把盘子夺了下来:“干什么你,要撒泼回去耍,少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
“你怕丢人,我不怕,你能背着我去勾引娘们,我怎么就不能撒泼了?”
面对陆花语炸雷般的嗓门和咄咄逼人的质问,他不由感叹遇人不淑,怎么早没看出这厮泼妇的潜质来呢,只得把报道的经过讲了一遍。
打赢徐哲,本是件光荣的事,只是打架的起因不怎么光彩,只是为了200块门票。他也不细讲,一路说下去,被驼背光头欺负,凌空踢了一记世界波,碰上金毛帮的痞子强邀入帮,三拳两脚打趴金毛。校长室被下垂老师捉弄,正牌校长隆重登场。等等。
常森听得眉飞色舞:“乐子,你可真是出息了,现在这么大的能耐。倒是那个金毛徐吹,也是咱班的呢。”
“是么?他那个金毛帮的老大是哪个班的?”
“金毛帮的大哥叫朱昭旭,也是一班扛把子的大哥,这个人确实有两下子,我和他对过盘,打他不过。”
陈小乐皱皱眉头:“你都打不过?看来是要好好的会一会他。”
“喂,你对那个全身下垂的英语老师没什么兴趣吧?”陆花语惶恐的问。
他没好气的点了根烟:“你也说了,全身下垂,我能对她有什么兴趣。对了森哥,陆庭你有联系么,叫他一起来聚聚啊。”
常森摇摇头:“不晓得,你失踪以后没多久,这厮也失踪了,家里搬空,手机空号,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没事儿。”陈小乐咯咯一笑:“咱哥俩都能遇到,陆庭这货也跑不了。”
“那是,三兄弟,缺了哪个都不行。”
“对,缺了哪个都不行!”
陈小乐和常森两年陌路,本来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了,今天重逢,心里的激动难以言述。喝酒像是喝水一样,一开始谈谈笑笑,等喝到浓时,抱头痛哭。
张春梅则刻意逢迎,与陆花语拉长道短,不时的拍上几记马屁,偏偏陆花语很受用的样子,几杯酒下肚,便问张春梅在公司里什么职位。
张春梅其实就是天财下属一个银楼的普通店员,她年纪大,又没学历又没姿色又没关系,混了十年也只是个小店员,升迁遥遥无望。
陆花语听了,微微一笑:“阿姨,这事儿别操心了,交给我办。”
张春梅大喜过望,欢喜无限,不住口的道谢。
陆花语拉着她的手,幽幽的说:“阿姨,道谢就不用了。以后乐子欺负我,您可要帮我说话,他这个人蛮横霸道,动不动就家庭暴力,偏我爱他至深,好可怜的。”
张春梅义愤填膺:“陆董天仙一样的人,肯和他拉对象那是他一万年修来的福分,他要是敢不好好珍惜,我第一个不饶他。”
说完,对着陈小乐一通谆谆教导,无非就是让他好好对待陆董,不许吵架,不许动手,攀个高枝不容易,得牢牢攥住了。
陈小乐正和常森哭到动情处,被她一通数落,满脸茫然:“什么情形?这又是什么情形?”
吃过饭,看着电视继续唠嗑,五点多时,常森的老爹常明下班回家。他也是个老不正经的,初中那会儿就教着陈小乐和陆庭抽烟喝酒,教他们怎么打仗怎么逃跑,处得和忘年交一样。
这老少爷们一见,都是欢喜,倒是见了陆花语没什么反应,只是客客气气的打了个招呼。
晚饭又是一通猛喝,常明又是个酒晕子,一个劲儿的劝酒,陈小乐也喝高兴了,喝完白酒喝啤酒,把酒像是水一样的喝,最后撑不住了,就用双婴之力护持着,硬往喉咙里灌。
常家父子纷纷夸奖他酒量见涨。
“简直可以去夜总会当陪酒执事了。”常明打了个酒嗝,如是说。
一直喝到八点,互留了电话,宋才架着他出了常家的门。
“你啊,喝酒不要命的么。”陆花语看着他痛苦的样子,心疼的嗔怪。
“没事的,我高兴。花语啊,我这些年,就处了这两个知己的兄弟,今天碰见你说我能不开心么。”陈小乐的脑袋搁在两条细细的丝腿上,他此时胃里翻滚,脑袋胀痛,却是没那心思色陆花语了。
“你这个兄弟真够呛,不像是顶天立地的英雄。”
陈小乐嘿嘿一笑:“没错,森哥他是有点爱慕虚荣,还爱贪小便宜。但是他这个人,最讲义气,要是兄弟有难,他能舍了性命来救的。”
“算了吧,初中那会儿人的性子还没定呢。”
“给你说了你也不信,等哪天遇到了事你就知道了,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匹夫,没钱没势,没脸没皮,但是为了义气这俩字,天王老子都敢捅他两刀。这个,可不是你这种大小姐能理会的。”
陆花语轻轻拍他的背部,柔声道:“行行行,你厉害。你喝多了,有功,说么算么。”
“话说。”陈小乐一阵反胃,难受的呻吟了两声,道:“你平时不是不喜拍马屁的么,怎么常森和他老妈的马屁拍过来,你就乐滋滋的。他娘俩的马屁神功已经修炼的这么强大了啊。”
“什么马屁神功,又胡说八道了。”陆花语轻笑道:“你兄弟的马屁拍的太明显,太做作,他老妈的马屁目的性太强,根本打动不了人的。我就是觉得,他们是你亲近的人,他们拍我马屁,就跟你亲自拍的一样,咯咯。”
“晕,你这小脑袋里整天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本来,陆花语是想直接送他回家的,顺便认认他的家门。
陈小乐哪里敢,乐爸乐妈不削了他才怪。雅雅和阎柔说不得要一致对外。就连凌老头,见了这个龙虎山的外门弟子也不会有甚好脸色。
“不用了,在这儿下吧,我自己走回去。”
“哼。”陆花语咬牙切齿的说:“陈小乐,你是不是金屋藏娇了?不然为什么不敢让我去。”
“我藏个毛啊,我师傅在家呢。他九华山真人,和你龙虎山有世仇,见了你没第二句话,上手就是一飞剑。你说他要真把你给劈成了两半,我不得心疼死。”
陈小乐觉得自己脸皮更厚了,说假话不但不脸红,连自己都觉得真是那么回事儿。
陆花语哪里肯信,却执拗不过他,气嘟嘟的让宋开车,回公司去了。
第56章醉遇刺客
夜已经很深了。陈小乐独自沿着狭窄的街道走去。
街上柏油路面在路灯下泛着晕光泽,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醉意上涌,看看左右无人,他蹲到路口一棵高大的白杨树下,酝酿了一下情绪,哇的一口吐的满树都是。
“舒坦啊。”
他清晰的听到了头顶有异声发出,这让他有所警觉,取出了皓月刀,蹒跚着脚步退后数米。
他仰起头,看到白杨树光秃的枝桠上,落满层层叠叠的乌鸦。
“是乌鸦,”他松了口气,嘿嘿笑道:“乌鸦们,我马上就要去黑鸦上学。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同类了。”
重新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点了根烟,他醉醺醺的自言自语:“没有漂亮华丽的羽毛,没有一飞冲天的霸气,甚至连鹦鹉学舌的乖巧都没有。我和你们一样,笨拙的活着,从来没有欣赏,没有未来,光芒都照在了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身上,我他妈的,就只有这双拳头,这把刀。呵呵,乌鸦们的生存方式,谁他妈的懂!”
他忽然站起,舞动手中皓月刀,脚步虚晃,上下翻飞,好似耍了一路醉刀一样,不防脚下踩了个石子,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他哈哈大笑,狂态萌发,大声喊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知谓我何求。悠悠苍天,彼何人哉?”
这个哉字才落声,白杨树上传来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大群乌鸦离开枝头,像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了半片天空。
一道白光,从树后悄无声息的刺出。
陈小乐的耳朵微微动了一下,他右脚在地上大力一踏,身子像是一支离弦之箭,笔直向前****而出。
他奔得快,身后那道白光也不慢,如影随形,几片落叶在光圈中坠落,立时碎裂为几十段。
陈小乐用足了全身的力,毫不停歇,身子一落,立刻又在地面上猛蹬一下,保持着高速向前的狂奔姿态。
一直窜出去百多米,他霍然转过头来,右手皓月刀急速抬起。身后那道白光,长途追袭,已是强弩之末,进路遭到皓月刀的封阻,不敢硬碰,原地停了下来。
陈小乐心里松了口气,只要偷袭没被搞死,剩下的就不怕了。借着昏暗的路灯,他摆出防御姿态,默默打量着暗夜突袭之人。
这是一个标准的夜行人,黑衣蒙面,唯一不可能遮住的双眼,也戴上了一阔边的大墨镜。刺客手握着一柄银光闪闪的宝剑,最次也是个灵器,显然也是个有来路的。
“哥们,大半夜的,刺杀我做什么,不会是认错人了吧?”他嘴里嬉笑,神志一点也不放松。刚才这一窜头上冷汗直流,醉意消了七七八八,只是脑袋疼痛,脚步发软,实在不宜和高手拼命。
黑衣人也不回答,抬剑就刺,一剑连着一剑,环环相扣,恍惚水银泻地,密不透风。
陈小乐也不是好脾气,加上酒壮怂人胆,被他一通刺逼急眼了,厉声喝道:“尼玛一个个当哥是好欺负的。匹夫,今天算你倒霉,老子的皓月刀还没见血,就拿你的血来祭,给我死!”
陈小乐本来不比黑衣人弱,没奈何酒喝多了,头晕脚软,打了没几下,左脚绊右脚,差点就一头栽倒在地。这时候须臾间定生死,栽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咽喉上立刻就得添一个血淋淋的大洞。
他心中暗暗的着急,勉强抵挡了一会儿,见此人身法诡异,时而双脚不沾地,在天上飘来飘去。时而空中旋转一百八,无视地心阻力。这身法,倒和雅雅颇为相似。
“是个鬼?”他精神一振,虚晃一刀,将黑衣人逼出数米,快步进击,假意腿脚不听使唤,踩了个石子狼狈摔在地上,口中骂道:“别你妈狂,乐哥要不是喝醉了,杀你比杀条狗简单。你已经败了,赶紧滚。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不追汝。”
黑衣人见到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岂肯错过,宝剑一挺,直刺他胸膛。
陈小乐见他逼近,猛然取出乾坤镜,镜面对准了黑衣人一招,一圈古朴的金色光芒立时将人缠住,黑衣人啊的一声,撕心哀嚎,弃了手中剑,双膝跪地抱头大呼,声音惨烈,就像是死了伴侣的野狼对月长嚎一般。
陈小乐诡诈的笑笑:“让你滚你不滚,现在想滚都滚不了了。说,谁派你来刺杀我的。”
黑衣人喉咙中发出刺刺的声音,似笑似哭,就是不言语。
“喂,灰飞烟灭可不是什么好滋味,别执迷不悟了,说出来,我放你走。”
黑衣人在越来越剧烈的痛苦中,缓缓抬起头,墨镜后射出两道锐利目光,声音沧桑的像是远古的妖兽:“下一次,你不会如此轻易的逃脱。”
陈小乐得瑟的大笑:“下一次,不不不,万分抱歉,我并不准备给你下一次机会。”
黑衣人磔磔的笑道:“你以为有件法器就可以主宰一切么,太天真了啊,哈哈,哈哈!”他纵声长笑,右手捡起那柄宝剑,二话不说,把左臂生生的砍了下来,乾坤镜中的金光似是遇到了传导阻碍,全部追随那条断臂落地。
黑衣人横身跃起,摆脱了乾坤镜的束缚,转身就跑。
这还是第一次有鬼可以破解乾坤镜的桎梏,陈小乐大惊失色,挥刀追了上去,无论如何都得把这只鬼留下,有个这样的敌人实在是太危险了。
黑衣人似是早就猜到他会追袭,右手一扬,一个物件夹着风声呼啸打来。
“有暗器。”陈小乐反应神速,身子向后飞腾,躲过暗器的袭击,再要追赶时,黑衣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该死!”他恨恨的砸了砸腿,俯身捡起暗器,是一个做工精致的石质钥匙,色泽古朴,倒像是电影里开启宝藏的玩意儿。
陈小乐研究了半天,估摸着这把钥匙不是甚暗器,只是黑衣人危急时刻随手甩出来拖延时间的。
他垂头丧气的将断臂与石质钥匙装入储物袋,百无聊赖的回家去了。
第57章麻烦大了
全家人都在院子里喝茶等他,见他回来,乐妈首先一顿训斥,说他学野了,借着报道的名义四处野逛。
雅雅紧随其后,大声质问他是不是去勾搭陆花语了,谴责他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看见富家小姐就丢了魂,置家人的关心于不顾。
本来一场酒,一场架就打得他天旋地转,难受的要死,耳朵里又被轮番轰炸,恨不得一头昏过去。嗡嗡嗡嗡,苍蝇也没这么吵的吧!
乐爸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正要压轴说两句。
陈小乐不容他开口,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解释自己巧遇常森,晚上去他家喝酒的事,当然,陆花语陪同的过程就被他有意的略去了。
乐爸乐妈是熟悉常森的,听说儿子兄弟重逢,都替他高兴,也就不再斥责他,问东问西,当听到常森胖成二百多斤,乐妈哈哈大笑起来。
阎柔眨了眨眼,小声问:“乐哥哥,你去喝酒怎么弄得这么脏,不会掉沟里了吧。”
诸人这才注意到他浑身的污泥,灰尘,乐妈大怒:“自己弄脏的自己洗,你老妈我忙忙碌碌一整天,回来还要给你洗脏衣服,当你老妈是佣人么。”
陈小乐淡淡的说:“回家的时候,遇到刺杀,大干了一架。”
“什么?”一边儿闭目养神的凌天啸闻言站起:“仔细说说,什么情况。”
他也不隐瞒,便把击退刺客的事讲了一遍。
凌天啸听了,双眉紧皱:“没道理啊,断臂阻断乾坤镜的佛光传导,好想法,好魄力。只是能做到这一步的,至少也得是个厉鬼,这级别的鬼打你十个跟玩似的。听你说来,却又不像。”
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条断臂,一石质钥匙,递在凌天啸面前:“师傅,我特意带回来让你研究的。”
凌老头翻了个白眼:“断胳膊断腿的就舍得给我研究,战利品呢?”
陈小乐一阵气闷,老头不去当奸商真是浪费了人才,怒道:“哪来的战利品,我又没宰了他。这儿有个钥匙,那厮假作暗器砸我,不定是哪个宝藏的开启钥匙,免费送你了。”
凌天啸想想也对,呵呵笑道:“为师和你开个玩笑,你拼出来的东西,我难道会要你的不成?”
他摇摇头,对阎柔说:“宝贝儿,以后离着这位老伯伯远一点,和他呆一个月,准能让你变成个卑鄙无耻的人。”
阎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乐哥哥这么无耻,原来是跟凌真人呆的时间太久了。”
“哪凉快哪去。”
凌天啸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显微镜,抱着那条断臂研究了半天,又掐又砸的,过了一会,他神情严肃的收了显微镜,沉声道:“不是鬼。是血族。”
“血族?”院子里的人们出奇默契,异口同声。
凌天啸的态度,前所未有的郑重:“你们应该知道,血族原本是活跃在欧洲的,极少有血族来到东方,因为东方修者的法宝对于血族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但是在天上神佛,地上强者纷纷抛弃地球冲出银河系后,东方的修界已经不复昔日的强大。血族,狼人之流贪图东方相对安定的环境,大批涌入,安居乐业,俨然成为华夏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陈小乐哦了一声,满脸郁闷:“我貌似没有得罪过血族吧,这货闲的蛋疼来刺杀我。”
“要是我猜得没错,这个血族应是个职业杀手。血族和狼人都有血统,一些零散的家伙,没有家族的庇护,孤独度世,相当一部分选择了当杀手和雇佣兵。这一个,估计就是被人雇佣来刺杀你的。”
陈小乐一方面悲愤难当,一方面又隐隐有些得意。请个血族杀手价值不菲,看来自己现在份量不轻,颇受重视啊。可到底是谁想方设法要置他于死地呢?
龙虎山首先被排除了,就那帮老不死的高傲性子,绝不会自降身价请杀手办事,尤其是请个血族杀手,断然不会。张南?自己在暗,他在明,这厮应该不是个神通广大的角色,竟能知道自己和雅雅同流合污了,额,同仇敌忾。至于那帮觊觎九阴真经的武修就更不可能了,夺到真经之前最不希望自己死的估计就是他们,杀人夺宝这种事儿都是自己干的,只有白痴才回去请杀手。黑暗生灵?这些刚从地底冒出来的土鳖,还不至于聪明到学会请杀手吧。
没别的仇家了啊,他闷闷地说:“师傅,你说会不会是血族知道我有九阴真经的消息,专程来搞秘籍的?”
龙天啸大摇其头:“没可能,血族无法修炼武修的功法,抢到了也没用处。”
“不能练,总能卖吧。这种功法卖出去,还不得是个天价。”
龙天啸一呆:“这倒也不无可能,谁知道呢。”
说了半天,也想不出谁会是主谋,陈小乐心情不快,指了指桌子上的石质钥匙:“师傅,看看这是个啥,血族随身带的。万一要真是开启宝藏的钥匙,咱就发达了。”
凌天啸听到宝藏,精神一振,便拿起钥匙,认真的钻研起来。
他的脸色再度变化,从惊讶到难以置信,再到忧心忡忡。
陈小乐就知道大事不好,这杀手肯定有来历。这年头不怕高手,就怕高手有亲戚。王贤要不是背后有龙虎山张真人撑腰,杀了就杀了,何至于天天为这事儿担惊受怕。
果然,凌天啸长息一声,把石质钥匙放回桌上:“乐子,这回的麻烦是真大了。”
“怎讲?”
凌天啸点了一根烟,似是陷入巨大的困扰之中,过了好久才缓缓的说:“乐子,关于血族的历史,你知道多少?”
陈小乐冥思苦想了多时,打了个响指:“有了,血族就是吸血鬼。”
大家静静等着他说下去,等了许久他都没再吱声,雅雅忍不住问:“还有呢?”
“没了,我就知道这个。”
靠!连乐爸乐妈都忍不住鄙视他,虽然二老也未必知道的更多。
第58章血族历史
雅雅怯生生的说:“关于血族,我倒是知道一点。”
陈小乐大喜,鼓励的拍拍她大腿:“放心大胆的说,把我教授给你的知识都说出来,让凌老头长长见识。”
雅雅常年惨白的鬼脸,此时都泛起了红晕,粉扑扑的十分可爱。
这师徒二人,堪称修界败类,一个比一个无耻,厚脸皮。
凌老头对爱徒的言谈举止深感遗憾,表示这绝对不是他教育出来的,此等无耻秉性盖由天生,非后天努力可以达成。
雅雅得到首肯,自信了一些,将她所知的血族情况侃侃而谈。
世上第一个血族,名叫该隐。
该隐是何方神圣?他就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是个农夫,有个弟弟亚伯,是个牧羊人,哥俩生活在一起。
一日,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亚伯是个牧羊人,祭奉的是畜牧肉食。该隐是个农夫,祭奉的当然是小麦。上帝一看贡品,表扬了亚伯,把该隐大大的训斥了一顿,此事圣经有载,足见上帝和人类一样,都爱吃肉。该隐回家,越想越气愤,无论如何都绕不过这个弯,含恨之下,就谋杀了弟弟亚伯。
过了一段时间,上帝问他亚伯哪里去了,该隐辩称不知。上帝大发雷霆,口降怒音:“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该隐见上帝发怒,心里害怕,慌忙求饶,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后来,该隐流落到红海附近,遇到了因不满上帝而跳红海的夜魔女莉莉丝。她本是和亚当一同创造出来的,但因不满男上女下的体位,离开了伊甸园。
莉莉丝大名鼎鼎,她不但自身强大无比,还作了撒旦的情人,在西方邪恶魔头中,堪称是难以逾越的强者。
或许是缘分使然,莉莉丝与该隐一见如故,教会了他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并熟练的使用这足以撕裂一切的力量。
万年孤独,无所事事的该隐创造了第二代吸血鬼,这些家伙后来又创造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第三代血族,就是传说中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这一批血族天赋惊人,其中强者甚至拥有能与神相媲美的力量。十三大氏族日益膨胀,最终爆发叛变,毁灭了第二代血族。
凌天啸啪啪的鼓掌:“乐子,你看看人家雅雅,再看看你,你都不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感到羞耻么?”
“不好意思,在下从来不晓得羞耻心是什么玩意儿。”
凌老头懒得和他打嘴仗,笑道:“雅雅,你知不知道血族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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