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 第 4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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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倒觉得你脸皮还是很厚的。”

    “不会吧?你别把我对人对事的无所谓态度当作厚脸皮了。也无妨,厚也好,薄也罢,反正就只能这么浑浑噩噩地生活。”

    “屁事也没经历过,一付饱经风霜的样子。”

    “有些东西,不经历,凭想象也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国宴够堂皇了吧,你知道大家都只用矿泉水沾沾嘴皮儿,完了后撒着欢似地冲到巷子里,要一大碗杂酱面,舒舒服服一口气整下去;琼瑶肥皂够缠绵绯恻吧,你也知道男人女人一上完床,心里就老想着把对方踹在地报上,再一脚踢出门。”

    “真想现在就一脚踢你下去,什么心理?!”

    “变态。由液体变成固体。”

    “拉萨那么大的太阳都没把你晒亮。真是的。”

    “怎么没有?本来就亮堂的。只是你不习惯这种居家的装饰风格。”

    “哼,”她摘下墨镜,眼睛盯着我的脸,“我看啦,你也就只是制造一点语言垃圾而已!”

    梅子的哭泣(4)

    “嗯,好像有点道理。给你说了的,我是很害羞的人嘛。”

    “不同你谈这些了。忘了问你是学什么的,昨天好像没说吧?”

    “这就是所谓名牌的傲慢吧。根本不顾别人是怎么的,老子天下第一。”

    “哪里,只是忘了问。”

    “不是忘了,是没必要问。跟你一样。不过没什么兴趣。”

    “哦,还是同行了。最喜欢谁,凯恩斯还是萨缪尔森?”

    “最喜欢那个,搜光他人腰包,看着他人受穷而乐得哈哈大笑的家伙。”

    “谁?”

    “他妈的每个人!所有人!政客、企业家,你和我。”

    “愤青了!”

    “愤青了吗?”

    “愤了!”

    “真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这病。据我所知,现在,这病是中年才有。那我岂不是叔叔级的人了。悲哀。对了,不开玩笑的话,那么多经济学家,个个聪明绝顶、知识渊博、风趣可爱、风雅清高,小算盘打得噼噼啪啪响,但我比较喜欢的还是森吧。”

    “这不,同你的愤青一脉相承啊。”

    “我是很微观的人,没有大目光。就现实来讲,我只相信我视力所及的东西。嘿嘿,鼠目寸光的人呐。”

    “所以就想逃到拉萨开酒吧。”

    “不是,本来就没有兴趣的了,所以谈不上是逃避吧。我不是那种以为自己有什么使命或是可以改变什么的人。按照,或尽量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混日子,就这么回事儿。”

    “咳,”她叹了一口气,“我们的确非常不一样。不过,你算是很有意思的人,我那个圈子没有这样的。“

    “所以新奇,像西方探险家发现了俾格米人。”

    “这就是互补吧。”

    “听你口气,好像要泡我了。”

    她打打响指,说:“你愿意被泡,不是吗。”

    “我可不喜欢女生打响指的。”

    “别管别人的事儿!今晚吃什么?吃牛肉面还是你们川菜?”

    “要不,就回宾馆那儿吃吧,要点儿炒肉,要点儿蔬菜,符合指南什么的推荐的标准,晚点儿去,早了人多。”

    我们坐在那儿打了会儿盹,来扎西2号餐厅吃饭的人逐渐多起来,不好意思老是占着座位,就催着梅子走。但她懒懒地不想动,说:“要不,干脆在对面餐厅吃藏餐算了,听说还有歌舞呢。混晚了好回去睡觉嘛。反正是AA制。”

    我一想也有道理,哪儿吃不是吃,干嘛跑拉萨来老吃川菜呢,痛快地答应了。起身到对面大餐厅坐下,要了手抓肉、糌粑和酥油茶。

    “喂,吃慢点儿,把时间蹭够了看歌舞。”她说。

    我点点头,把咀嚼和下咽的速度放慢了三分之二。这一下,满足了洪昭光先生的养生口诀了吧。

    终于蹭到了歌舞。

    好像是节庆跳神那种舞,戴着各种面具,穿着色彩夺目的藏服,一招一式都有讲究,感觉很神秘。当然也有民间舞蹈,那就奔放自由了,踏脚声震得大地都在抖动。看着看着,想睡觉,便提议回去。算了帐,一人一半,走出来,沿北京中路向东回八朗学。

    拉萨有个特点,有时路上有野狗。走不了几步,便看见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奔我们而来,一条看不清颜色的狗像潜水艇似地把尖鼻子往梅子脚上戳,吓得她尖叫一声,好像月亮掉下来摔成了几万片。她把我往右一拽,躲在我的身后。那狗嗅嗅我的脚,埋头走了。我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心里也发怵,都知道藏獒凶猛无比,但野狗恐怕不会是吧。但是如果野狗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咬你一口,岂不是冤枉,还得满西藏找狂犬疫苗打呢。

    “还想着先进的同学会保护落后的同学呢。”我说。

    “怕狗,”她说,“拉萨什么都好,就是有流浪狗。”

    “没事儿的,那么多背包客,没听说野狗伤人的事儿。再说,有我呢!”其实心里没底的,但虚劲得提吧。

    快到八朗学时,又有两条狗,在街对面,很奇怪地盯着我们,又把她吓得紧紧挨着我。“这可不是我非礼你啊!”我笑道。

    “快走!快走!”她小声说。

    到了旅店,与“普姆”说了“扎西德勒”,便各自回到房间。我并不知道她住哪儿,没有兴趣。澡不想洗了,拿起盆子去洗漱,匆匆胡弄完,泡了一杯茶备用,脱去衣服,钻进被子睡觉。真的很累。

    一夜无梦,却也睡不踏实。类似于唐卡的色彩艳丽的图案就在黑暗的室内飞舞,犹如绸带般飘逸和轻柔。在它的下面,是凝重的黄色的大山,荒凉而有力,庞大庄严的庙宇悬浮在空中。

    梅子敲门后,我开始起来,像第一天一样,走到青年路口赶车,目的地是拉萨北郊的色拉寺。

    色拉寺是由宗喀巴的弟子绛钦却杰·释迦益西在1419年主持修建的,传说在奠基时下了一场冰雹,而藏语中冰雹的发音为“色拉”,故该寺取名为色拉寺。色拉寺像哲蚌寺一样,建筑众多,体制庞大,最盛时僧侣超过9000人。它由措钦大殿、三大扎仓及32个康村构成。措钦大殿高四层,由殿前广场、经堂和五个拉康组成。大殿共有180根大柱,面积1092平方米,可容纳5000僧人同时诵经。正殿内主供一尊高度超过二层楼的强巴佛和释迦益西的塑像。措钦大殿还保存有明永乐八年的极为珍贵的《大藏经》。

    梅子的哭泣(5)

    色拉寺的后山有一座高高的碉楼样建筑,不知是作什么用的。在旁边,有很多精美的摩崖石刻。乌孜山的半山腰,可见一些建筑,估计是天葬台吧。但色拉寺后的天葬台是对游人关闭的。自治区政府早已明令禁止游人参观。由于已看了哲蚌寺,色拉寺看得很快,真正是匆匆过客,梅子第二天要走,我们赶在中午回了拉萨。她去买票,我则四处瞎逛。

    三个脸脏脏的小乞丐过来要钱,穿着破烂的不知本色为何色的衣服,虽然如此,眼睛却黑白分明,十分清澈。包里准备了零钱的,一人两毛。走了一会儿,不知不觉走到布宫广场,就在街边坐下来,眯着眼睛,看这座举世闻名的宫殿。

    布宫依红山山势而建,从山底蜿蜒曲折修到山顶,高119米,东西长360多米,分红宫、白宫两大部分。红宫在中央、在山顶,白宫在两侧、在山腰,红白相间、群楼重叠、气势恢宏。据称,其整体布局,由下而上分别是“雪”,白宫和红宫,体现了藏传佛教中“欲”、“色”、“无色”三界说,佛教的神威通过精心的建筑布局,对比、夸张、渲染,而得以宏扬。

    我虽然是一般俗人,却也感到布宫的逼迫严厉,身心都有些颤抖呢。

    “能看见金顶的一抹金色光芒吗?”

    我一回头,在机场大巴上与我同座的那个青年或少年正坐在我右边,看着布宫。

    “哦,是你,”我有些惊奇,就像碰到了熟人一样,“当然能看见。”

    “那就是天国的门吧,”他说。

    一条野狗蹲坐在他身边,毛色发灰,瘦骨伶仃,好像一生下来就没吃过饱饭。

    “喂,”他说,“拿点儿吃的来。”

    我从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和红肠。他把红肠剥开,狗吧啦吧啦吃起来,口水都滴在他手上。

    “知道是什么吗?”他对狗说,指指布宫,我想他在开什么玩笑吧,还正儿八经的样子。

    狗吃在兴头上,用黑得比煤炭还要黑的眼睛,望了一下他手指的方向,呜呜呜哼了几声。

    “它说它知道。生命轮回之地。”

    “喂,”我对他说,“别开玩笑,我可才从色拉寺回来,累得要命,没心思跟你逗。”

    我看见他这次穿的一般藏族的服装,而不是僧衣。

    “你是……”我想问他是干什么的,又觉得不太好。

    “我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他又转过头对狗说:“生来就是野狗?”

    狗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指。我敢打赌,那狗脏得毛皮中不知有多少狗虱子。我一身都痒起来。

    “它说它生来就是野狗,”他说,“它父亲还在,住在八廓街,母亲被汽车撵死了。它说它曾是一条非常漂亮的小狗,有黄金般发亮的毛色,毛也很长。算得上是野狗中的帅哥了。”

    我懒得搭理他,顾自观赏蓝天白云下的布宫。

    “狗说你不相信它的话,因为你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更不要说人与狗的对话了。是吗?”他还在叽叽咕咕地说。

    “我看见你起初抖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是不是因为布宫的神秘和凌厉?”

    我点点头。

    “你看,它墙上的光芒是柔和的,它众多的窗户是沉思的。神秘中有庄严,而凌厉中有慈祥。”

    吃了红肠和饼干的狗慢慢站起来,摇摇尾巴,从我身旁走过。它的鼻子潮乎乎地像黑色的塑胶,眼睛像风一样空洞,肚皮上的毛粘结在一起。“它说你觉得它很可怜,”他说,“其实它想告诉你并非如此,它像你一样,不过是在完成一个生命的历程罢了。”

    他也站了起来,跟着那条野狗往北京中路而去,大概是要去大昭寺那儿吧。真是神出鬼没的人。

    在布宫广场发了一会儿呆,肚皮饿了,便去广场旁的兰州拉面馆吃拉面,味道挺不错。吃完召了个三轮,回八朗学,看看梅子买到了票没有。咖啡厅那儿有不少人,好像在谈论去定日县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不禁掩口而笑,真是,亚马逊森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起的气流,在得克萨斯就形成了龙卷风。想起梅子住那间房都不清楚,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只得回房间。

    去提一瓶新鲜开水,泡了茶,躺在床上听迪伦。后悔没有去买一把口琴。不然,坐在荒凉的山包上吹口琴,看深蓝色的天空和和游走的白云,体悟一下这片隆起的大地上无时间的感觉,应该是很爽的事情。

    八点,偎坐在床上看《金刚经》,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梅子,问她买到票没有,她说买了。问我晚饭吃的是什么,我说还能是什么,红烧暴龙肉,清蒸剑齿虎筋,蕃茄恐龙蛋花汤。她说她下午遇到了那个购物癖,一起去八廓街买首饰去了,然后在尼泊尔餐厅吃手抓饭,喝蜂蜜酸奶。

    我坐在床上,把腿盘起,她坐在木椅上,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喝了几口。她说起在成都时坐茶馆的经历,对无数多的茶馆感到吃惊。老实说,我也觉得奇怪,有时,你走不到100步,便可以看到好几家茶馆的招牌。

    “明天去哪儿?”她问。

    “本来是想去甘丹寺的,”我说,“但六点半钟,恐怕起不来。看情况吧,也许就在布达拉宫了,下午才在广场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梅子的哭泣(6)

    “留下联系方式吧,以后说不定会找你。这一次来西藏,只在拉萨玩几天,其它地方都没去,可能还会来。到时候,也许你的酒吧已经开起来了。”

    “可是,”我不禁挠了挠头,“留什么给你呢?学校那儿不定说退学就退,拉萨这儿门儿都还没有,手机也卖了的。干脆留个成都我打工酒吧的电话号码给你,再给你一个电子信箱。不过,我可是很少上网的,更不在上面聊天。”

    我拿出笔和纸,写下能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她也给我留了什么地址、手机、电子信箱之类。满以为交换了纸条,她就会甜蜜地说“拜拜”,然后各自挺尸。但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点奇怪地盯着我,盯得我不自然,本来是害羞的人嘛。

    “看什么?又不是世界第九大奇迹。”我说。

    “其实你还是很耐看的,”她却大大方方地说,“一开始吧不打眼,可看久了觉得还不错。”

    “那又怎么样,又不嫁给我。”

    “还另类男生呢,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婚嫁!”

    “哦,实际上是老派人物,不敢跟女生谈游戏之类的。”

    她笑了,牙齿洁白、光滑,令人有触摸的念头。“我把包提过来,放在你这儿。”她不容置疑地说。

    我不想猜测这种意味,因为我现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极为被动的陪衬。这样的好处是既无希望,也无失望。当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来者不拒。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也很冷漠。但我们都在这样,都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和环境中为一个不确定的自己而作为。

    一会儿,她背了一个大大的黄色的BIGPACK包,走进来,放下,好像很重的样子。

    “干什么?”我说,“难道想把拉萨都装回去?太贪心了嘛。”

    “还没买够呢,”她脸颊红朴朴的,“问题是money没有了,否则,购物癖这种称号,不会让给别人的。”

    “女生都那么恋物,个个都跟变态似的,看见商品就像饿狗看见肉骨头。”我摇摇头,“女生最好人人都去开个商店,好满足对物品的占有欲。”

    “岂止对物品,”她说,“对权力、金钱和男性,我们同样有占有欲。”

    我嘿嘿一笑,说,“恐怕这个‘我们’应该改为‘我’吧,梅子同学。”

    她一屁股坐在床上,与我肩并肩,脸却挑衅地面向我。“好东西,谁不想要啊。”

    我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算不算是好东西,但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孤独和寂寞的,都是容易被伤害和伤害别人的,都是渴望肉体快乐的。我不例外,梅子也不例外。

    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肢,她顺势一侧,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我把她的脸抬起来,热烈地吻她的嘴唇,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磨她光洁的牙齿。我们都发出动人心魄的哼哼声,我瞥见门还未关,就把她放在床上,把门扣死,然后熄了灯。

    可能是因为皮下脂肪较多的缘故吧,她的身体非常光滑柔软,我佛仿陷进了她青春肉体的无边的沼泽。她很配合,压抑着低声呻吟。在高潮来临之时,我退了出来。不能给她的快乐留下后遗症吧,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们抱在一起,她哭了,抽抽嗒嗒的,不知道为什么,不想问她。她自己说只是为哭而哭,没来由,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断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绸缎般的皮肤,神思恍惚,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阒无人迹的星球上同另一个被流放至此的人不得不如此一样。

    “你不是说完了事儿后彼此都想把对方踢下床的吗?”她问。

    我笑了,说:“才第一次嘛,还没有摸够呢。”

    我们又来了一次。但毕竟是在海拔很高的地方,不敢过于放肆,就此沉沉睡去。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包乱打一气,然后又默不作声地滚蛋。也许,他们会想,这个蠢货一定是从罐头里爬出来的吧。

    这一天,我打完后骑车回家,把沾满汗渍的衣裤泡在面盆里,放上汰渍洗衣粉,搓洗了,清水淘了三次,绞干甩伸展,用塑料衣架把它们挂在厨房的铁丝上。我坐下来,一边喝茶抽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拳击。因为是礼拜天,中央电视台第五套有一个“拳王争霸赛”节目,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的。毕竟也在打沙袋么。我还能嗅到未干的头发上洗发香波的芳香的气味。这些当然是生活中的亮点部分,就像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白色T恤一样亮。

    快到十二点时,我泡了统一的“来一桶”方便面,稀里哗啦吃下去,喝干了汤,觉得还有点儿饿,但也只好不管,到酒吧时再买点什么填胃吧。去酒吧带什么书混时间对我一直是个难题,花花绿绿的刊物不想看,太正经的又读不下去,类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之类最好,但这类书又太少,几乎是半个世纪才出一本的那种。有时想,盖茨如此绝顶聪明,搞一个程序,一天写成一本绝代佳品,不是棒得死人吗?可惜理智说,100万个盖茨也办不到。当然不能因为不好找书,我就会将就抓一本蒙过去,我在这个方面可不愿降低标准。正在犯难,手机响了,是斗鸡眼打来的,说是有个叫芳芳的女生找我,正坐在酒吧里喝咖啡呢。我高兴得跳起来。他妈的芳芳,终于现身了!转念又一想,我高兴什么呢?她是别人的老婆,莫非,真的喜欢她?好像真的喜欢她。

    忙到厕所的一面镜子前,打量自己,又梳了梳头,拿起自行车钥匙,蹦蹦跳跳奔下了破楼,一阵风往酒吧赶。

    芳芳正恬静地坐在她上一次的座位上,穿一身灰色的耐克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耐克休闲鞋。怪不得斗鸡眼说是一个女生,恐怕认为是什么同班同学吧。

    “嘿,香蕉鱼,”我说,“终于现身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她呵呵笑着,说:“哪里!才换了一个工作,出差去了。又没有你的电话,反正想你一时也不会去汤加王国什么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的双手趴在桌面上,仍旧那么修长白晰,仿佛两匹阿拉伯马趴在那儿一样。我说:“倒是想去的,就是身材过不了关,三两天也吃不上膘。对了,换什么工作呀?”

    “上次没给你说,原来在一所贵族学校教外语,实在不习惯婆婆妈妈的管理,烦得要命,虽然工资高,也决意不去了。现在嘛,在国旅做导游,好像要自由一点了吧。至少不会有人天天拧着你的耳朵喊‘为人师表’,以至于后来脱裤子放屁都觉得有悖于高尚的道德的。”

    “不符合经济规律,浪费人力物力,不如学周星驰,屁股上接一根排气管,如何?”

    “你来安装啊。最近怎么样,还是天天下午在这儿守寡?”

    “差不多吧。日子就是这样一页一页翻下去,连字也没有,更不用说情节了。”

    “悲观!今天下午陪我去逛街,一扫阴霾!”

    “可是,该我站吧台的。”

    “那有什么,”她扭过头看了一下斗鸡眼,说,“叫那小子替你好了,你改天还他不就得了。”

    “你不怕撞见你丈夫?”

    “不会的,那么大一个城市!再说了,我们怎么了,不过说说话解闷儿,距离奸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要走。”

    “那么长的距离。”我只能苦笑了。

    去给斗鸡眼讲了,他倒是没什么,他有时也会麻烦我的。芳芳把咖啡钱给了,我们便出了酒吧。天气不错,有太阳,但又有一层薄云遮挡,阳光并不强烈。我问芳芳去哪儿,她也说不清楚,问是打的还是骑车,她说没有自行车,走路。走吧,我想,走走也好,很久没上街了,算是一日游吧。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2)

    沿府河河堤逆流而上,左边是道路,右边是河水。芳芳在前,我在后。之所以没有并行,是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另外,第二次见面,也不想就弄得跟10年恋爱一样。河堤经过了整治,种了草和树,行走其间感觉还不错。但由于河水是城镇污水的汇聚之处,所以浑浊肮脏,发出一股腥臭味。目光所及,水边的青色淤泥上有很多垃圾,空的纸奶盒、易拉罐、破塑料袋及无可无状之物。这使得行走的愉快感抵消了大半。

    芳芳似乎也不急于跟我说话,或者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懒散地走,也不回头来看看我是否还跟着。她穿运动装很好看,显得有活力。

    我们就这样走着,不一会儿,就穿过了九眼桥。在一处有铁椅的地方,芳芳停下来,看了看椅子,然后坐下来。“坐一会儿吧,椅子挺干净,我看过。”她说。

    我坐下来,吁了一口气,说:“喂,不会溯流而上,去寻找源头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呀,知道它源头在哪儿?”

    “简单!川西坝子的水,都江堰、岷江下来的,源头怕正是九寨黄龙吧,雪宝顶那儿。”

    “今后去九寨黄龙就像吃午餐一样,锻练一下高海拔,也好跟你去拉萨开酒吧。”

    “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能说走就走,天涯漂零?”

    “怎么不行,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你老公怕要扁死你哦,开句玩笑。”

    “实话告诉你,我倒是经常扁他。内容有揪头发、拧耳朵、扭胳膊、扯大腿、捶鼻子。”

    “什么?”我吃了一惊,“是开玩笑吧,听得我心惊肉跳。”

    “不是玩笑,他不敢反抗。”她停一下,盯着我,笑了,“不过,我不会这样对你的,放心吧!”

    “我又不是你丈夫,我最近可一直在练拳击的。”

    “哦,要去打比赛?可别把鼻子给打塌了。”

    “哪里,对着沙包发泄一通而已。”

    “找个女同学不就发泄了,何必对沙包。”

    “不全是性欲和精力过盛的问题,也有他妈的心理问题吧。”

    “太好了!”

    “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有心理问题。”

    是啊,没有才怪!如此折磨丈夫。难以想象她丈夫是个什么人,干嘛可以忍受什么揪、拧、扭、扯、捶之类。可能的情况是,她是一个施虐狂,而她丈夫是个被虐狂,正好凑成一桌宴席。管她呢,反正与我无关。

    “干嘛结婚结得那么早?”我问她,抽出一支烟点上。

    “唉,是呀,”她叹口气,“我也经常问自己。大概是无所事事吧,结个婚玩儿。年龄还差一点,改了岁数。”

    “嘿嘿,在我看来,无论如何,结婚这事儿也不是好玩的呀。匪夷所思。”

    “无聊之极时,它总算是个正经事情吧。”

    “虽然是歪理,不过,好像也说得通。”

    她把脸仰起来,眯起眼睛,任柔和的阳光流泻在面孔上。“啊!真舒服!”

    我盯着对岸的高楼大厦,有一种对大城市的畏惧感,觉得无从入手去了解它,它庞大得拒绝了所有清晰的可能,因此它总是飘忽的、模糊的、灰暗的,宛如发烧40度的幻影,而我和芳芳就是幻影之中的无数的小的幻影,像百科全书中的两个标点符号一样。

    “在想什么?”她问。

    “在想无法理解这个城市。”我说。

    “何必去理解呢,你生活在其中,这比理解更重要吧。”

    “想着玩儿呢,感觉一下它的亲和力。”

    “你说说,谁能理解这个庞大的城市。”

    “反正不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堂皇的家伙。还是本雅明说得对,拾垃圾者。”

    “那个犹太人。知道他写过波德莱尔。”

    “我刚才看到河滩上的垃圾,想起这个问题。因为拾垃圾者看穿了城市生活的本质,那是被我们光鲜的生活所遮盖的生活的核心。”

    “假深刻!”芳芳讽刺。

    “本来嘛!”我笑了,“干吗不可以假一次呢,就算是对真深刻撒一次娇,如何?”

    “那不如在我面前撒娇。”

    “给我一个机会。”

    “真的?”

    “假的。”

    “就知道你不敢。说吧,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深刻垃圾。”

    “到处都有的。”

    “例如?”

    “易拉罐、牛奶纸盒、烟头、破内裤、废纸、半个面包、锈刀子、奶罩、避孕套、过期药片……以及两个杂种。”

    “我和你?”她问。

    “那还有谁。”我说。

    她站起来说:“不好好背教科书,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尽看到阴暗面。走吧!”

    我起来,把烟屁股弹在河道下,然后跟着她的屁股前进。

    我们又开始沿着河道上行,穿越新南门大桥,经过新南门车站、交通饭店以及银杏酒楼,到达了锦江大桥。在桥上,我问芳芳是不是要带我一起从桥上跳下,她说跳死不如走死,晚上请我吃火锅。我说干脆吃银杏算了,她说除非是人民政府埋单。为了狗日的火锅,走吧,谁叫我像个混蛋守财奴一样拚命攒钱舍不得开销呢。我们向右拐,上了人民南路,经过锦江宾馆、岷山饭店、航空售票处、大礼堂、川信大厦、百货大楼,来到天府广场。我提议休息一下,芳芳杂种同意了。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3)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前的石阶上,说,“知道我刚才心里骂你什么了?”

    她脸累得发红,喘一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傻B或瓜婆娘。”

    “我只骂了杂种!”我说。

    “你才是个杂种!”她呲牙咧嘴地骂,“杂种的一百万倍的杂种!”

    我笑了。

    所谓的天府广场面积倒是大,可除了几条路以外,全他妈种的是草。哪儿是广场?根本就没有公众性,实属私家草坪而已。路上挤满了人,又不能上草坪,实在没道理。

    “走,”我对芳芳说,“我们不是牛羊,坐在大草场干嘛?”

    “好吧,”她说,“今晚等着脚脖子痛了。”

    我跟着她,穿过广场,从发黄破旧的省展览馆右侧往北走,到达了体育中心。芳芳一头扎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要买耐克的衣服。我说她不是正穿着一套的吗,她说不够,还要买,而且只买耐克。真他妈有钱!我感叹。我去中心路边买了两瓶鲜橙多,拧开一瓶猛灌了几口,慢慢折回,见她还在里面挑东拣西,就站在外面等。她却把我拉进去当参谋,我说我一窍不通的,她喜欢的她就买,没必要让别人提意见。折腾了半天,买了一套带蓝条的运动服,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共一千六,还打了八折。我可不敢问津。

    因为八点肯定要回酒吧,我们打的到美领馆边上吃火锅时,已是五点半了,迅速点了生抠鹅肠、毛肚、黄喉、鳝鱼、鸭蹼之类,要了两瓶冰冻啤酒,一人一瓶,高高兴兴烫起来,我给她说了最近查书设计酒吧一事,她说想看看我画的草图,还要看我上次在拉萨拍的照片。

    鹅肠麻辣鲜脆,啤酒冰凉沁脾,实在是很舒服。

    本来约好十点钟要在学校体育馆的水吧见面的,可九点钟起来时,肚子痛得不行,上厕所解便,拉肚子,想着拉一次就会好,没想到半小时之后又跑了第二次。我可不想骑在车上满世界找厕所,那是要命的事。于是给芳芳打了电话,请求另约时间,她却提出要过来,没法阻挡,便告诉了她确切的地址,要她路过药店时买一瓶黄莲素。肠胃一直不太理想,属于我不喜欢的小资产阶级脾气。昨晚猛吃了一顿火锅,喝了点冷啤酒,第二天就有了情绪。难将就,却也无可奈何,对的,芳芳所言之“肉体无奈”。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说这儿是破地方,像出土的宋代纺织品一样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药拿到手,开了,服了4粒。她则好奇地四处打量,一脸惊奇与关怀,像电视里的首长访贫问苦给下岗工人送一袋米的样子。我又来了,叫她随便,一头冲进厕所。出来后,见她站在房中央不落座,问她干什么。

    “这个,”她指指灰不拉叽的破沙发,“也能坐?”

    “干嘛不能!”我一边说,一边甩手上的水,“我他妈还想住什么烫耗子、用他妈什么宜家,开他妈什么大奔呢。”

    “一句话,你他妈用了三个他妈!”

    “加上你的一个,共四个。喂,我能租下这儿住,已经不错了。不要以对待房地产新贵的态度来对待我嘛。”

    “唉,好吧,只是委屈我的屁股了。”

    我给她拿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放上盗版滚石,陪她坐破沙发。贾格尔半阴半阳的歌声立刻装满了房间。

    “不喜欢滚石。”她说。

    “为什么?”

    “没有原因的吧,”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如果硬要给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贾格尔那臭大嘴。”

    “上次不是声称专门研究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吗,怎么连标志都不喜欢了?”

    “喜欢迪伦。贾格尔!”她不屑地说,拧开瓶盖喝冰红茶。

    “一个小媳妇,”我说,“听听流行歌曲就行了嘛,听什么迪伦。好像是一只中产阶级的老猫在怀旧似的。”

    “现在的流行也敢去追?尾巴还没碰上它自己就先散了架。明明是在逛妓院,却说是在经历一场火山爆发的爱情。你都怕别人杀你耳朵,难道我不怕。自私。”

    “那自己去换上迪伦吧,都放在架子上的。”

    “不想动,无所谓啦,是来看你的照片和草图的。”

    我拍拍脑袋,怎么把会面的目的给忘了。忙去衣柜下层拿出一叠照片,把夹在一本装修书里的几张用水性笔画的草稿拿出来,放在破茶几上。她俯着身子,慢慢翻动相片。我坐在她右边,给她一一讲解照片的情况。从后面看她,她的身材的确不错,腰细细的,屁股却丰满,紧绷绷像个鸭梨放在沙发上,由于向前倾,屁股缝都看得出来的。下面不禁开始有了反应。觉得自己恐怕太下流了,脸也红起来,热热地。她却不合时宜地转过来,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4)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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