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寻找回忆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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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极水月

    楔子

    2001年5月4日,首都国际机场。

    一架弯流V正在徐徐降落,这种1997年才刚刚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的大型商务机,是世界上第一架超远程公务机,不经停航程可达12000公里。因为投产时间不久,价格昂贵,所以只有超大型的跨国公司才会购买使用,有资格坐上这种飞机的人实在屈指可数。

    很快,一行十几人出现在机场的特别出口,早已等候在此处的一群记者们兴奋的围了上来。这些记者中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赫然可见其中一些人来自知名的大报社或杂志。最奇怪的是这些人有的来自金融业,有的来自IT业,还有一些居然来自娱乐业,也不知道他们要采访的是什么人。

    走出来的人中,为首的是一个身穿西装的亚裔中年男子。北京的五月已经很炎热了,这人仍然一丝不苟地穿着衬衣,打着领带。他将手中的公事包交给身后的人,双手向记者们扬了扬,微笑着大声道:“邓先生身体不适,已经先回宾馆了,请大家不要再等了。”

    记者哄地一声抱怨了起来。有人不甘心地大声道:“高先生,这是邓先生出国后第一次回国,请问这次回国有什么目地吗?”

    那位高先生笑着望了说话的记者一眼,笑道:“他是我老板,我怎么会知道老板要做什么?”

    那记者很不甘心,又道:“那么高先生能谈谈这次回国有什么投资计划吗?”

    高先生笑道:“国内近年发展很快,公司高层认为在国内大规模投资的时机已经到了,关于投资计划,欢迎各位参加我们公司明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说完,礼貌的向众位记者笑了笑,接过自己的公事包,带着一群人向外挤去。

    身边那个记者又叫了起来:“高先生,能先透露一下这次投资的规模吗?”

    高先生一边在机场保安的帮助下奋力杀出重围,一边笑道:“各位有什么问题,明天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今天就先到这里了。各位再见。”

    他的话声刚落,就听到一个很清脆的女声说道:“高先生,请问明天邓会出席发布会吗?”

    高先生转头望去,看到提问的人是一个举着一台像机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个子不高,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运动装,正努力的从人群中探出头来。他笑了笑,记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相貌,向她道:“邓先生会不会出席要由他自己决定。不过我想他一直喜欢去知名的大学演讲,未必有时间参加新闻发布会。”说着,向那个女孩子眨了眨眼睛。那个女孩子会意的笑了笑,大声道:“谢谢你了,高先生。”

    高先生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机场大厅,钻进一辆商务车里,开走了。

    大厅里的众记者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倒是托那个女孩子的福,知道了目标人物可能的去向,一面纷纷羡慕女记者的优势,一面收拾东西离开。

    那个女记者将自己的相机小心的装进包里,刚刚准备离开,看到一个年青的男记者出现在她的身边,问道:“你原来是跟笑青天的吧?”

    女记者看着这个大男孩明郞的笑容,点了点头。

    那个男记者向她伸出手,道:“凌虚渡,很高兴认识你。”

    女记者笑着和他握了一下手,道:“水若柔。”

    凌虚渡看着她的笑容,有些失神,他抓了抓头发,道:“怎么没见笑青天?开始单干了?”

    水若柔摇了摇头,笑着叹了口气:“他说邓弗雷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媒体,会被人在机场堵到那才怪了,所以回家睡觉去了。”

    凌虚渡咂了咂嘴,道:“大牌就是大牌,料事如神啊。”

    这时两人身边又走过来一个大个子,看他的打扮,也是个摄影记者,向凌虚渡道:“嗨,小凌,又跟美女搭汕呢?”

    两个人转头望去,都认得这个人,这人叫袁星,资格比笑青天还老,但是性格有些大咧咧的,所以名气没有笑青天大。他在圈里人缘很好,因为大个子,国字脸,手长脚长,名字里又有个星字,大家开玩笑都叫他“猩哥”,他还以为大家叫的是“星哥”,甚为自得,常以逃学威龙自居。

    他走到两人身边,向水若柔笑道:“你可别让这小子骗了。据说他为了和mm搭讪,曾经拣起一块砖头上去跟人说:‘同学,这是你掉的吧?’”

    水若柔顿时笑了起来,看着有些不自在的凌虚渡,笑道:“那有,像这样的帅哥,在我们学校可是被搭讪的对象呢。”

    凌虚渡有些感激的对水若柔笑了笑,然后尴尬地看着袁星,道:“猩哥,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吧?”

    袁星连忙摆了摆手,笑道:“开玩笑啊,开玩笑,小水别当真啊。要不小凌非跟我玩命不可。”

    水若柔早知道这是个笑话,她上大学的时候就听过了,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刚才只是觉得好笑而已。见凌虚渡没有一起笑,赶紧很辛苦地把自己的笑容收了回去,向袁星道:“星哥,你也来采访邓弗雷啊?”

    袁星耸了耸肩,道:“去年福布斯个人财富TOP10啊,能不来吗?”

    凌虚渡有些不屑地道:“香蕉人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三个人既然是来采访弗雷邓的,自然把他的资料背得烂熟,事实上想不熟也难,从前年开始,这个人先跟美国政府打官司,又上福布斯排行榜,都被媒体炒翻天了。那时中国老百姓才知道在地球的那一边,还有这么一个自家小子如此牛叉,很多小姑娘小小子张口就能背出他的身高体重生日血型星座。这要早生几年,人气都能跟四大天王叫板了。

    所以凌虚渡一句话出口,另外两个人一起心有戚戚。要说这个邓弗雷,还真有让人看不起的地方。

    别看他起一洋名,其实自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1976年生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产业工人。这个人从小智商就高,1984年就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1987年出国深造时年仅11周岁。在美国混了三四年,不知怎么就混了个绿卡,把中国国籍注消了。直到1998年以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才发现这个人手里掌握了大量的IT专利,范围涵盖了IT业,电视传媒业,甚至延伸到了机械制造业,而且还在继续申请专利。这一下专利局慌了手脚,一面调查这人手里的专利是哪来的,一面冻结了他正在申请的几项专利。谁知道这人脾气不小,居然梗着脖子硬上,请了律师团和专利局打官司。按说这也就是一个人身上的专利多点,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家伙是美籍华人啊,老美虽然没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一说,但是外国精英们也有所见略同的时候。结果白皮精英们一狠心,给这位安了个间谍的帽子,关了起来,美其名曰“协助调查”。结果这一下捅了马蜂窝,这家伙已经在IT界混出了名堂,很得一些知名的科学家青目。调查局给的理由又比较强悍,说他借学术交流之机向国外学者传递最新科研结果。这些科学家哪个不参加国际的学术讨论,又有哪个没有几个外国学者朋友,老美又是判例制的,这个口子一开,岂不是人人自危?所以这个官司越打越大,差点把全世界的科学家都卷进去。最后还是美国政府道歉,主要负责人下台了事。

    这哥们在调查局里喝了几个月的咖啡,胖了不少,出来了就吵着这美国没有安全感,要移民中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讹诈,要不你直接宣布退出美国国籍就是了,吵什么啊。可是老美还就吃这套,谁让他是中国人呢。就在调查他的时候,老美们发现,不经意间,他持有的专利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成为各自行业的强制标准或是事实标准。在这个各方利益纠缠的时候,就算老美也经不起这个损失。只好捏着鼻子认栽,让他讹了不少好处去。并且趁机通过置换、收购、增资等多种形式执有了通用、福特、波音、美孚等多年跨国公司的股票,再加上他在IT产业界执有的股票,一跃成为了一颗商界新星,还是特别耀眼的那种。好在这个人还有些自知之明,没有在任何一家敏感的公司控股,不然美国政府估计不管用什么手段,也得把他拉下马来。这些举动也使得这个不满三十岁的年轻人的财产浮出水面,一跃登上了福布斯个人财富排行榜的第九位。与其他富翁们比起来,这位顶着数学家名头的年轻新贵最大的特点是财富分散,主要来源于专利授权和所执有的股票。并且这些财富分布在多个领域。用他自己的话说,“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事实上在他名下完全属于他自己,或者说他能够说了算的只有一家投资公司和一个实验室。公司叫做明日投资,刚才那个年青人高尔就是这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用个时髦点的词就是CEO,同时也是他的首席投资顾问。实验室则是在IT界大名鼎鼎,被誉为贝尔第二的弗雷实验室。而这次回国还是他出国以后第一次回国,虽然是以私人身份回国,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所以说起来,邓弗雷这个人水平不错,人品太差,严重一点说,也算得上数典忘祖,凌虚渡鄙视他一下一点都不过份。

    话说到这个份上,三个人心中大起知已之感,凌虚渡乘机邀请前辈和美女一起喝咖啡,三人一面说笑,一面走出了候机厅。

    国际机场的忙碌迅速冲淡了最后一点邓弗雷带来的影响,没有人还会想起这个最近风头正劲的年青人曾经在这里走下飞机。只有那架湾流V静静的停在停机坪的一角,等待着下一次的飞机。

    第一章 游子

    五月的北方,气候依旧寒冷。但是在中午的阳光下,毕竟开始有了春天的气息。在成水市最繁华的中直路上,一辆出租车正艰难的向城南驶去。零一年的时候,成水市的街道还没有全部硬化,只有市中心的几条街路况较好,从市中心向南过了四条街就是土路了。这种八座的面包车根本没有悬挂减震装置,全靠两条板弹簧减震,走在这种土路上,里面的乘客感觉就像坐在斗牛场的牛背上,不住跳动。好在这种面包车顶部比较高,坐在里面倒不用担心被颠得飞起来撞到脑袋。但是这辆车里的乘客显然享受不了这个待遇,大声的叫停要下车。

    面包车跳过一个小土坑,停到了路边,两个人从车里钻了出来。先出来的年轻人穿着一条崭新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夹克衫,没有拉拉锁,露出里面彩绵的内衣和包裹在里面隆起的胸肌。他一面将手里拿着的太阳镜往鼻子上架,一面抱怨着:“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差的路了。”

    司机从车窗探出头来,好心劝道:“前面没多远了,马上就到了。”年轻人呲牙咧嘴地尽力伸展着身体,说道:“谢了,反正也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另一个年纪稍大点的年轻人跳下车后回身从车里拉出一个拉杆箱。若大的拉杆箱在他的手里显得轻飘飘的。他穿着一条休闲裤,深色花格的长袖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军用马夹,箍紧的袖管勾勒出他手臂上坟起的肌肉,揭示出这人力量的来源。他把拉杆箱放在地上,又从车里拉出两个背包,将其中的一个递给年轻人,道:“你的。”

    年轻人没有接背包,伸手从裤袋里摸出钱夹向司机道:“多少钱?”

    司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见他这一身行头,看起来只有脚上那双标志有点像耐克的运动鞋还值点钱。他心里嘀咕着这不会是盗版的时候印错了吧,向年轻人道:“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一愣,笑道:“我口音不像本地人?”

    司机摇头笑道:“本地人都知道,不出城就是五块。围着环城路转一圈也是五块。”

    年轻人笑了笑,取出十元钱递给他,道:“谢谢你没宰我,不用找了。”

    司机接过钱,犹豫了一下,放到驾驶台的杂物盒里,笑道:“谢谢啊,看你也不像大款,有什么好宰的!”

    年轻人笑着摆了摆手,顺手拉上了车门。司机挥了挥手开车走了。

    穿马夹的年轻人伸手把手里的背包往戴太阳镜的年轻人怀里一塞,道:“别充大款了,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吧。”

    戴太阳镜的年轻人笑着接过背包,挎在肩上,笑道:“走吧,我带你看看成水的市容。”

    穿马夹的年轻人哼了一声,随手提起拉杆箱,道:“别以为我一辈子没出过北京城,比这里再差的路我也见过。”

    太阳镜青年笑了笑,不经意地问道:“是吗,你都去过哪儿?”

    马夹青年狐疑地看了同伴一眼,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不是故意套自己的话,淡淡地道:“很多地方都去过。”

    太阳镜青年笑道:“真的假的?我还当你是太子党呢。平时就在京城里作威作福来着。”

    马夹青年皱了皱眉,他很不喜欢这个词,却知道自己今生是很难摆脱它了,只有用沉默来表示抗议。太阳镜青年恍若未觉,一面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直到走到一个临街的胡同口才闭上了嘴。

    马夹青年停住脚步,看着站在他前面的同伴,说道:“怎么,近乡情怯?”太阳镜青年犹豫了一下,才叹了口气,有些悲伤的说道:“少小离家老大回啊。”

    马夹青年讥笑道:“还‘老大回’,你今年多大啊?”

    太阳镜青年苦笑了一下:“我今年二十六岁,可是已经离开这里十四年了。”

    马夹青年感觉到他的心情不太好,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的父母会为你骄傲的。”

    太阳镜青年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就算我一事无成,他们也会为我骄傲的。”

    马夹青年微微一笑,以为他说的是父母的恩情,却不知道这是太阳镜青年的切身体会。马夹青年永远也不可能猜到自己的这个同伴是一个很没有新意的重生者,在他的前世里,他的确可以说得上一事无成,但是他的父母从未抱怨过,倒是应了一句老话“孩子是自己的好”。

    还没等太阳镜青年再感慨一下,就看到临街的一家理发店里,一个梳马尾辩的女孩子正从大玻璃窗里面打量他,便习惯性的向那个女孩点头微笑。那女孩子吓了一跳,连忙转回头去,正巧有人走进店里要理发,那个应该是理发师的女孩子便离开了窗口。

    马夹青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以为太阳镜青年再向女孩子示好,笑道:“我以为你们搞技术的都比较老实。”

    太阳镜青年愣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在我们哪里,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遇到了都会相互问好。”

    马夹青年对这个解释显然不太相信,随口敷衍道:“是个好习惯。”

    “是真的,国内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人不亲,祖师爷亲。大家都是搞计算机的,学的都差不多,就比较有亲近感。”看他不信,太阳镜青年很认真的解释着。

    “呃?你们学计算机的祖师爷是谁?”马夹青年这下勾起了兴趣,追问道。

    太阳青年刚才只是随口一说,也有点为了向同伴显示自己的国学并没有因为长期待在国外而荒废,倒没想到能引出这么深奥的问题来。很是踟蹰了一下,才说道:“应该是冯。诺依曼吧,必竟咱们现在用的就是他奠定的理论体系。不过说到最早设计计算机的,应该是达芬奇。要说最早的计算器,那得说咱们的算盘。要是算按位承载信息的话,那就得说易经了。”说到这里,他反问道:“知道易经是谁写的吗?”

    马夹青年也没想到自己的同伴能回答得这么细,倒也不愧是如今计算机界的领军人物。冯。诺依曼他不认识,算盘倒是见过,反正不是在讨论学问,便很不负责任地道:“我知道易筋经是达摩写的。”

    太阳镜青年笑道:“你那是老金的小说看多了。”

    马夹青年摇头道:“不懂别瞎说,说易筋经是达摩写的不是老金,是老梁。”

    太阳镜青年笑了起来。他上辈子倒是把金梁古的武侠看了个遍,这辈子说实话还真没那个功夫,很多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自然没办法和马夹青年辩论。在国内,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没看过武侠的简直是怪物,不过想到国内IT界有位海龟一派的著名掌门人声称自己从未看过老金的武侠,自己弄错了也不算丢人。又想到后来国内众位IT掌门人陪着老金西湖论剑,这位从未看过的海龟也赫然在场,倒是想不出两人说些什么,不禁笑了起来。

    马夹青年见他笑得莫名其妙,那里想得到他能想出那么远去,打趣道:“你们这种喝洋墨水的不看武侠小说吧?”

    太阳镜青年摇头笑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别以为国外回来的都是土包子。”他想了想,很认真的对马夹青年道:“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着头看着自己的同伴,笑道:“不紧张了?”

    “怎么会不紧张?近乡情怯啊。”太阳镜青年深深吸了口气:“比刚才好多了,所以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了点头:“多久没见过你的父母了?”

    “以前总写信,九五年成水开始安电话,家里就装了一部,然后我就每周打电话。两千年成水开始ADSL入户业务,我家就上网了,当时还是城南第一家ADSL接入的,网速慢点,视频还可以。我家也算是见证成水电信业务发展了。”太阳镜青年叹了口气:“网络是好东西啊。”

    还没等马夹青年接口,从理发店旁边的小卖店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四十多岁的样子,手里拎着两瓶啤酒,应该是准备午饭时喝的。估计是看到这两个人拎着包站在胡同口聊天,引起了她的注意,所以出了店门没有拐进胡同,反而向两个人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是找人吧?找谁家啊。”

    零一年的成水,还没有大规模的城区改造,新建的楼房还集中在市中心,因为市政府所在的原因,城北的开发还比城南快一点,所以这里还是棚户区。住平房的人们邻里关系相对较好,没有后来楼区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再加上这一带大多是老住户,很多老人说起隔着几条街的人家来都能如数家珍。这位中年妇女过来问话也是好心,只要两个人要找的人家离这里不远,她是真能给指路的。

    马夹青年看了看同伴,他是三陪,这种拿主意的事情可轮不到他作主。太阳镜青年努力辨认着这个中年妇女,随口道:“我上老丁家。”

    前世里,他九零年离开成水上大学,后来回到省城工作,家里回来得少。零八年成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他家里动迁,与邻居们就失去了联系。再加上这一世的时间,对老邻居的印像早已模糊了奇%^書*(网!&*收集整理,还真认不出来这位热心的妇女是谁。

    那妇女听了便笑了起来,成水本省方言,说起谁家,都会在前面加个“老”字,比如说老赵家、老李家什么的。听他说老丁家,那就是本省人了。“跟我走,我家离他家就隔一个门。”中年妇女转过身,带着两个人向胡同里走去,一面随意地问道:“你们是从佳市来的吧?”老丁家老人过世的早,家里只有丁建章夫妇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出国在外,小儿子是在本地念的大学,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整天在电脑公司给人打工。这两个人应该不是找他的。丁家的母亲有几个农村亲戚,这两个人也不像从乡下来的。那就是丁家父亲那边的人了。丁家父亲有个大哥在佳市,看这两个青年的样子,多半是他的侄子辈来看叔叔了。

    太阳镜青年突然想起一个人来,脱口道:“你是张大娘?”

    北方把和父亲同辈份但年纪比父亲大的男人叫“大爷”,不是说“老大爷”而是相当于南方的“伯伯”。对应“伯母”这个称呼的则是“大娘。”这个老张家和太阳镜青年家是老邻居,两家的家长关系一直很好,刚好老丁家两个儿子,老张家两个女儿,小时候两家一直嚷着做亲家。刚才中年妇女说自己家和老丁家只隔一个门,太阳镜青年便想起她是谁了,只是记忆中这位张大娘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大,应该五十多了,没想到会显得这么年轻,所以他才一时没有认出来。

    老张太太愣了一下,停住脚回过头,仔细看着太阳镜青年,疑惑地道:“你是、、、、、、?”没办法,太阳镜青年离家的时候只有八岁,和现在的样子变化太大,他又戴着一幅大大的太阳镜,半个脸都躲到镜子后面去了,能认出来才有鬼了。

    太阳镜青年连忙摘下了眼镜,微微弯下腰,向老张太太道:“我是丁飞羽啊。”

    咣当一声,老张太太把两瓶啤酒给扔地上了。还好是土路,地上也没有砖头什么的,俩瓶子愣没碎。这硬度,不愧是传说中街头打架的必备兵器。

    第二章 回家

    “建章家的,快出来看看是谁来了。”老张太太还没走到丁家的大门前,就扯开嗓门大声喊了起来。丁飞羽苦笑了一下,站在自己家的大门外,打量着阔别十几年的家。

    成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但是真正开始建设的时间并不长,这一片房子最早是做为政府福利房建造的,当时还是一水的土坯房。直到九零年走房改,住在这里的人们才花了多少不等的钱买下了自己已经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丁家的房子是当年分给丁飞羽姥爷的。房改的时候,这位丁家最后的老人刚刚去世一年。这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人晚年身体很不好,在床上缠绵了六年。丁飞羽的父母一面给他治病,一面还要供两个孩子,家庭负担很重。好在老爷子有退休金,当时的医院虽然条件不好,也没有后来收钱收得那么狠。学校没有减免学费的说法,可是也没有那么多名目的费用,逢年过节还不用给老师送礼,丁家倒也坚持过来了。不过老爷子去世的时候,家里还是拉了不少的外债。到了房改的时候,丁建章一度曾经不想买断房权,而事实上,他当时只需要交不到七百元钱,这在十年后简直就和白捡一样。当时丁飞羽已经在美国开始创业,为了不吓到自己的父母,他寄回了一百美金,慌称是自己的奖学金,丁建章夫妇对此深信不疑。事实上,丁飞羽不但是丁家的骄傲,就连城南一片的人也都为自己的身边出过这么一位神童而自豪。当时很多父母在教训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要有老丁家大小子一成的脑袋,我就烧高香了。”这话当然不是说丁飞羽的脑袋大,而是指他的智商高。

    九零年的时候,中行的外币兑换业务还很麻烦,所以丁建章并没有花掉这一百美元。尽管他们夫妇当时的月工资加起来刚刚超过一百元人民币,但是儿子寄回来的这笔钱显示出丁飞羽的赚钱能力,两口子开始相信自己儿子的话,相信他能够在国外自力更生。虽然当时丁飞羽也才十四岁,但是在这个儿子十年如一日的惊喜下,所有的奇迹都变得毫不稀奇。既然不用给儿子攒生活费(丁建章可是听说美国的生活费很贵的,在那边喝杯咖啡就得花他一个月的工资),他也就有了底气,又借钱买下了这座房子的产权。

    九二年的时候,在丁飞羽不断的书信轰炸下,丁建章夫妇知道了丁飞羽已经成了一位大科学家的助手,每月有几千美刀的收入,也开始习惯丁飞羽按月寄回国内的汇款。那时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还不是浮动的,1:8。3的汇率让丁家的生活立即变得好了起来。丁建章还完外债的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其实在房改还没开始的时候,住公房的人们就已经有很多不满意低矮的草房,自己花钱翻盖成砖房,丁家这一溜房最早开始翻盖的就是张家。当时张家的男人张保贵是一家机具工厂的供销科长,这在当时可是一个肥缺,所以他家的生活条件也是这一带最好的,丁建章买房子的钱也是从他那里借来的,在丁家有几千元的外债,两口子月入不过百元的情况下,还能痛快的借给丁建章七百元钱,就可以看出张保贵和丁家的关系之好。事实上张保贵是真正的一门心思想和丁家拉亲家,他看好的就是丁飞羽。但是他的大女儿张雪对这个鸿飞渺渺的儿时玩伴可没什么印像,再加上这位神童儿时的事迹经常给家长拿来和她做对比,可以说还有一点反感。结果大学毕业的时候就跟着自己的同学兼男友跑山东去了,气得张保贵好几年不肯认自己的女婿。

    如果不是丁建章一直坚持先还外债,他家也不会比张家晚多少。等到丁建章两年后翻盖自己的草房的时候,这一溜已经没有几家是草房了。根据盖房子越晚越漂亮的定理,丁家的房子是这一带最漂亮的,不但住的房子变成了砖房,四十多米的院子也都砌起了砖墙,院门处还盖了一间砖瓦结构的仓房。成水早就接通了自来水,丁建章在自己的院子里挖了渗水井,还造了个室内侧所,省了全家早上起来去排公共侧所之苦。

    丁飞羽打量着铁框黑漆的独木大门,心里感慨这门要放十五年后,少说也值个几千块。那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么粗的木头,当然也没有这么宽的板子,更不可能还有人拿这种板子来做大门。这也就是成水挨着大兴安岭,要不然的话,一辈子也别想见到这么宽的板子。记得前世自己家的院门可不是这样的,看来自己的努力已经影响到了家里。他的心中一阵恍惚,又听到老张太太喊了一声,然后拉着他推开门就往院里走。

    当时的白天,这一带家里有人的时候,院门是不上锁的,甚至有些人家根本不关门。倒不是治安有多好,而是家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好偷。而且街里街坊的都认识,来个陌生人隔着几条街就有人注意。成水一共就这么大,说不定还有人能认出来这人是谁家的,根本没有作案的条件,就是想当小偷也得打夜班,所以老张太太随手一推,丁家的院门就开了。丁飞羽被她拉着走进院子,心里想着十几年不见,这位张大娘的嗓门倒是没有什么变化。

    这一带的棚户区不是北京的四合院,而是建成一排排的,所有的房子都是建在北面,坐北朝南,然后是一个院子,院门开在南边。两排房子间就是一条胡同,所以丁飞羽儿时和同伴在外面乱跑的时候,要找他们得绕到胡同的一端,挨个胡同去找。丁家和张家在胡同的中间,要走到一端得走不少的路。每当老张家吃饭的时候,老张太太就站在自己的院子里大喊一声:“张雪,吃饭了。”保管前后三条街都能听到。人们戏称“大喇叭。”丁飞羽倒没想到,这次回家最先领教的居然是这位“大喇叭”的嗓门。

    丁家的房门一开,一个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盆走了出来,盆里盛着小半盆大米,还有水,显然正在淘米做饭,一边出门一边说着:“来了,来了。张嫂,谁来了。”她一抬头,便看到了跟在老张太太身后的丁飞羽。

    马夹青年刚才一直拎着包,跟在两人后面,听老张太太一个人絮絮叨叨的和丁飞羽说话。事实上刚才别说是他,就是丁飞羽都插不上嘴,光听老张太太一个人说了。这时也跟着走进院门,站在红砖铺的过道上看到中年妇女端着盆从房子里走出来,连忙放下拉杆箱,三步并做两步的冲了上去、、、、、、刚才老张太太把啤酒瓶子扔路上,只要没碎就能捡起来。这位要是把米盆扔地上,中午饭估计就泡汤了。

    出来的人正是丁飞羽的母亲高月兰,不过她的表现可比老张太太强,抓着盆没松手,根本没给马夹青年表现的机会。其实她根本没看到这个突然钻出来的青年人,她的注意力都放到丁飞羽身上了,其他人等一概无视。

    高月兰盯着丁飞羽,足足有一分钟,直到丁飞羽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接过她手里的米盆,叫了一声“妈”。她才如梦初醒,两手放开米盆,抓住了丁飞羽的双臂,有些不相信的说道:“大羽?你不是在美国吗?怎么回来了?”

    当时的李金羽已经成名,提起“大羽”来,很多人都会想到那个“会挽雕弓如满月”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大羽”可没那个娃娃脸什么事,它是丁飞羽的乳名。

    丁家一共两个孩子,丁飞羽是老大,所以乳名叫“大羽”。他的弟弟比他小两岁,大名丁文鹏,乳名就叫“二鹏”。既然不叫“小鹏”就说明丁建章当年没打算到他这里打住,还准备再生个仨俩的,可惜计划生育了,“一对夫妻一对孩”的宣传口号很快又变成了“一对夫妻一个孩”,丁建章繁荣丁家的大计就此夭折。

    丁飞羽看着母亲发根的点点银星,觉得鼻子有些酥麻,眨了眨眼睛,笑着说道:“我早上睡醒了,突然想妈了,就回来了。”

    “去,跟妈贫嘴。”高月兰从突然见到儿子的惊喜中恢复过来,便立刻找回了当妈的感觉。这两年一直能在网上和丁飞羽视频聊天,对于这个十一岁离家,二十六回来的儿子并不陌生。刚才只是对这个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不敢置信而已。

    丁飞羽笑了笑,拉着妈妈的手,指着马夹青年道:“叶知秋,我朋友。一起回来渡假的。”

    叶知秋赶紧给高月兰鞠了个躬:“伯母好。”

    高月兰连忙拦着:“好好,小叶啊,快进屋吧。”这时一边站着的老张太太说话了:“哟,这躬鞠的,日本人吧?”

    “啊?”丁飞羽和叶知秋相顾无言。叶知秋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早知道刚才就敬军礼了,就算少先队礼也行啊,没事鞠什么躬啊。

    第三章 张家

    老张太太也就这么一说,她这个岁数,鬼子进村的时候还不记事,年青那会广播里又总说“一衣带水,友好邻邦”。既然“一小撮帝国主义分子”已经被镇压了,她还是相信广大日本人民都是好人的。所以这话也就是看到鞠躬比较稀奇,因为成水没有见面鞠躬的习惯。

    但是丁飞羽和叶知秋不同,俩人一个是重生的,一个因为工作的关系,对日本人都没什么好感,虽然说不上愤青,可绝对不会以和日本人粘边为荣,所以叶知秋很认真的和老张太太解释他是土生土长的正宗中国人,还是汉族的。丁飞羽则被高月兰拉着进屋,先给准备中午在单位不回来的丁建章打电话,告诉他儿子回来了。又给丁文鹏打工的电脑公司打电话,让他早点回来。估计丁建章回来比较容易,丁文鹏打工的公司一共就仨人,下午能不能请假还得两说。

    等到叶知秋把老张太太烦得走掉后进屋的时候,丁飞羽已经把外套脱了,正给高月兰展示自己的身体有多好,没在外国吃什么苦。高月兰看着丁飞羽,明明知道这个儿子不用她操心,说着说着还是忍不住掉下眼泪来。丁飞羽知道她是高兴的,也没怎么担心,见叶知秋拎着拉杆箱进屋,就拉着高月兰嚷着肚子饿,要吃饭,把高月兰推进了厨房。

    叶知秋想起两个人在列车上已经吃过早饭了,知道丁飞羽这么说多半是怕高月兰看着他忍不住再哭。离家十几年的儿子回来了,老太太掉点眼泪也算正常,只要有点事做也就过去了。果然高月兰想起已经快中午了,自己还没做饭,连忙到厨房淘米做饭。正忙碌的时候,张保贵和他老伴又来了。

    丁飞羽回来了这么大的事,老张太太当然回家就说了。结果被张保贵披头一顿埋怨。

    张保贵知道丁建章上班的时候中午是不回家吃饭的,丁文鹏打工的公司中午管饭,所以高月兰平时中午饭都是一个人吃,现在丁飞羽突然回来,高月兰肯定没有准备饭。就埋怨老伴为什么不让丁飞羽到自己家来吃饭。

    老张太太刚才只顾替高月兰高兴了,倒没想到吃饭的问题,听张保贵数落他,辩解道:“要是大羽自己我就让他娘俩来了,这不是还有他的朋友吗!”

    “糊涂。”张保贵一拍桌子:“要是大羽自己回来,他娘俩爱吃啥吃啥,就算咸菜就窝头,那是他妈,他还敢扎刺?就因为有他朋友,多半还是国外的同事,大老远的来了,吃得不好大羽多没面子。男人什么最重要,面子啊!”张保贵把刚拍完桌子的大手一挥:“丫头,再炒两个菜。我跟你妈接你大羽哥去。”不等二女儿张雨答应,就拉着老伴奔丁家去了。

    到了丁家,果然看到高月兰正在手忙脚乱地做饭,老张太太就拉住高月兰,让她到自己家去吃饭。高月兰正在发愁做什么菜好,这一听就答应了。

    这几年两家常常在一起吃饭,也没什么好客气的。其实高月兰倒也有两家并一家的想法,不过她是想让张雨嫁给丁文鹏,至于丁飞羽,这个儿子从小就没让她操过心,想来也不会找不到媳妇。可惜张保贵看中的是丁飞羽。只是他最早打算让大女儿嫁给丁飞羽,结果张雪翘家了。再想把二女儿嫁给丁飞羽就有点张不开口,只好对着高月兰打哈哈。

    既然决定到张家吃饭,高月兰就不做饭了,等着丁飞羽和叶知秋在院子里洗了脸,就一起跟随张保贵两口子到了张家。高月兰知道张保贵好吃,今年从副厂长的位子退下来后,这就成了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反正他只有两个女儿,一个还嫁出去了,也不用给谁攒钱。自然可以由着退休金吃喝。所以平日里张保贵中午晚上一天两顿酒,每顿最少两个菜,这时到他家去不愁没饭吃。

    但是到了张家,几个人还是吓了一跳,桌子上热气腾腾的四个菜,六副碗筷整整齐齐的摆在四周,连凳子都摆好了。高月兰一看就知道是张雨的手艺。张家的这个二丫头继承了张保贵风风火火的性格,又不失女孩子的细心,做起家务来是一把好手。在高月兰这样的传统妇女眼中,自然是做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高月兰到了张家,一点也不见外,一面张罗着大家都坐,一面向厨房走去,嘴里说着:“小雨,别忙了,出来看看你大哥。”张雨的乳名是二丫,如今出落成大姑娘了,这个乳名就不能用了,所以高月兰叫她小雨。

    正和张保贵谦让的叶知秋听了差点坐地上,一个是“大羽”,一个是“小雨”,倒真像一家人。张保贵趁着叶知秋在自己肚子里打官司的机会,一把将叶知秋按在座位上。至于丁飞羽,张保贵就不和他客气了,自己挨着叶知秋坐了,大声喊道:“丫头,把我那瓶西凤拿出来”。

    听到这句话,已经走到厨房门口的高月兰回头看了张保贵一眼。这瓶西凤是丁建章在西安的同学给他捎来的。当时一共捎来了四瓶,丁建章自己不怎么喝酒,有好酒也喝不出滋味来。又知道张保贵好酒,就分给他两瓶。

    张保贵这么多年的酒不是白喝的,一眼就看出这是八四年的原浆,这两瓶就当宝贝收起来了。自己的那份舍不得喝,可不代表不喝,张保贵寻寻摸摸的鼓动丁建章,俩人把丁建章的两瓶酒喝了。丁建章还不觉得怎样,张保贵喝出了其中滋味,看着自己的两瓶酒心里像有一百只猴子在练爪子一样。终于忍不住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拉上丁建章又开了一瓶。现在这瓶已经是硕果仅存的一瓶了,高月兰曾经和丁建章猜测张保贵能忍到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瓶消灭,想不到居然舍得拿出来招待客人。可见对丁飞羽的看重。

    高月兰喊张雨从厨房出来,没见张雨答应,还当是张雨面嫩,不好意思。张保贵喊完这一嗓子,还没见张雨答话,高月兰就有点奇怪了。张保贵和丁健章一样,是那种很传统的封建式家长,在孩子面前是说一不二的,要不然张雪也不会用翘家这招来对付张保贵。他喊张雨,别管张雨在干什么,都得先答应着。

    果然张保贵没听见张雨答茬,觉得在外人面前很没面子,又不好在叶知秋面前发火,就向老伴道:“你去看看,这丫头干什么呢?”

    老张太太跟张保贵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怎么会不知道张保贵的心思,赶紧应了一声。还没站起身,高月兰已经走到厨房门边,探头看了一眼,回头疑惑地道:“小雨没在家?”

    老张太太一愣:“是不是在后屋呢?”张家和丁家的建筑格局差不多,事实上丁建章盖房子的时候就是参考张家的格局盖的。小地方的房子,也没有什么书房、客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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