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寻找回忆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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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保贵觉得三个年轻人表现诡异,又想不明白是为什么,正奇怪的时候,丁飞羽已经和叶知秋一起出来了。老张太太就问:“张雨呢?”

    丁飞羽可没有好心要为张雨扯谎,很不负责任地道:“不知道!”

    老张太太奇怪的喊了张雨一声,张雨连忙答应,说一会出来,老张太太也就不再奇怪。

    等两个人重新坐下。张保贵又想起一件事来,问叶知秋:“你也在那个什么雷试验室?”

    叶知秋笑了笑:“我和大羽不是同事。”想起“同志”来,差点又笑起来了:“我也当过兵,转业后分到河北公安厅,有一次出国的时候认识的大羽,这次他说要回家,我正好放假,就一起来打扰各位长辈了。”

    张保贵这才知道叶知秋真是丁飞羽的朋友,不是国外的同事。又听说他也当过兵,立刻来了兴趣,追问他在哪里当的兵,是什么兵种,两人很快又聊得热火朝天起来。

    丁飞羽没了张雨这个挑毛病的听众,糊弄起两个老太太得心应手,一时之间桌上众人谈兴大发,其乐溶溶。

    张保贵听说叶知秋在北京军区和成都军区都干过,转业的时候已经是少校参谋,而且还是作训参谋,很是吃了一惊。看叶知秋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居然已经做少校几年了,真是英雄出于年少,貌美不在年高、、、、、、不对,是人不可貌相。就问起叶知秋的经历。原来叶知秋的父亲也是军人,叶知秋高考时报了军校,差了几分没考上。本来指望他父亲给活动一下进军校。没想到被老爷子一脚踢军队里去了,就从大头兵干起。

    但是叶知秋的家世在那里摆着,在军队里不可能没人照顾。他是正宗高中毕业,文化水平高,训练刻苦,很快被保送进军校,出来后就是军官了。然后一路升到少校,按他的话说,要不转业,怎么也能混个少将退休。说到这里,还瞪了丁飞羽一眼。丁飞羽当然知道是为什么,却觉得自己很无辜,只当没看见。

    张保贵听他说起,就知道叶知秋父亲的官肯定小不了,往小了说也得是个将军,聊了一会,觉得叶知秋这个兵也不像花架子兵,有点水平。他当兵的时候最看不起门子兵,却对出身好还能吃苦的兵青眼有加。盖因这样的兵扎实肯干,一般都是好苗子。看叶知秋也是这种兵,越聊越高兴,很快两人一瓶西凤就见底了。

    叶知秋没有张保贵那么变态的酒量,但是他在军队的时候,是从基层干起的。像他这种有背景的兵,天然是其他兵们敌视的对像。军队崇拜强者,要想融进去,就得干得比别人好。训练水平上去靠吃苦,战友感情上去就得靠喝酒。叶知秋年青,身体好,现在的酒量基本上也是“斤八不畏”,虽然比不上张保贵,这一瓶西凤下去,还看不出底来。

    张保贵退休后难得能找到个陪他喝酒的。虽然经常拉上丁建章,也不过是凑个数。丁建章的酒量,三十度的白酒半斤准趴下,实在不是好对手。这里好容易遇上一个能喝的,怎么可以没酒呢,就招呼老伴:“去,把我那瓶茅台拿出来。”

    老张太太一愣,坐着没动。张保贵这瓶茅台也是有来历的。还是他当供销科长的时候别人送给他的。这是正宗的军供茅台,一共就送他两瓶。张保贵知道是好酒,没舍得喝,藏了起来,说是等两个女儿出嫁的时候再喝。其实茅台做为中华第一名酒,又和军方关系密切,每年不知道要生产多少瓶,窖藏年头未免不足。就像机具加工一样,你加工精度再高,完了也得应力放散,不然用不了多久就变形了。酒也一样。所以这两瓶茅台未必比得上那两瓶西凤,只是这两瓶茅台得的比西凤早,牌子又响而已。后来张雪跟男朋友跑山东去了。张保贵一面大骂山东佬可恨,一面生自己女儿的气,一怒之下就把准备张雪结婚时喝的那瓶茅台给喝了。现在剩下这瓶是准备张雨结婚时喝的。

    张保贵看老张太太没动,知道她想的是什么,不禁在心里暗骂,“叶知秋的老爹是军里的高官,想喝茅台还不容易。只要在一会喝酒的时候感叹一下想喝点真茅台不容易,他怎么也得给自己淘几瓶来不是?”这一换多的买卖,张保贵可没理由不做。但是这话没办法明说,他刚把眼睛一瞪,想逼着老张太太去拿酒,院门一响,丁建章回来了。

    第八章 美国黑客

    丁建章在单位接到高月兰的电话,知道十几年没回来的儿子回来了,赶紧请假,他下午还有课,又安排了一下,这才打车回来,所以回来得比较晚。回到家一看没人,估摸着可能是在张保贵家。又想起高月兰在电话里说丁飞羽带个朋友回来,就找了两瓶沪州老窖拿了过来。

    丁建章是成水技工学校的实习教师。成水技工学校九十年代初就被评为全国百所重点技工学校之一,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都很强大,八十年代时曾经在全国招生,现在生源也不错。丁建章技术好,为人又热情。很得学生爱戴,常常有学生专程或是顺便来看他。知道他喝酒,就从家乡给他带酒来,也不一定是名酒,就是那么个意思。所以丁建章家里酒多,种类也全。高、中、低档都有。张保贵就常常到他家找酒喝。

    丁建章拿着两瓶酒进了张家的院子,隔着堂屋的窗子,果然看到众人在这里。

    丁飞羽从窗子里看到丁建章进院,赶紧站了起来。对于这个父亲,他前世是非常敬佩的。丁建章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虽然没什么成就,在单位和邻里间威望很高。这一世在父亲的身边时间很少,对丁建章的感情反到更深了。

    丁建章进院子,丁飞羽就迎了出去,两人就在张家的房门外碰到了一起。丁建章微微仰着头,看着丁飞羽,和视频上看到的比起来,好像瘦了一点,不过精神多了。丁文鹏长得像丁建章,丁飞羽则兼具丁建章和高月兰的特点,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丁文鹏长得耐看一些。

    丁飞羽也看着丁建章,在视频上,看不出丁建章有多瘦,现在看起来,似乎比前世还要瘦。看着丁建章头上的白发,他想起来自己的父母比张保贵夫妇年龄略小。但是现在看起来,他们俩个都比张保贵夫妇显老。可见前些年家里负担之重。前世的时候,自己还能在家帮他们干些活。这辈子自己早早就离开了家,父母上有老下有小,显然比前世更累。想到这里,突然觉得眼眶湿了,哽咽着叫了声:“爸。”

    丁建章看着自己这个儿子,心里非常高兴。就是现在,很多人在他面前提起丁飞羽,也是要挑一下大拇指的。远近闻名的神童不说。丁飞羽创下的八周岁进科大少年班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想想八十年代的时候,能进少年班的都是天才,名字要上全国报纸的。这个儿子出国后这么多年,混出什么名堂自己也不懂,寄回的钱可也不少了。就从没让自己操心过。现在回来了,他当然高兴。反正平时在电话里,在msn上也常常聊天,这时倒没有丁飞羽激动。他两只手各拎一瓶酒,就抬了抬头:“进屋吧。”

    丁飞羽赶紧点头,侧身闪过一边,让丁建章先进屋,他躲在丁建章身后偷偷的抹了抹眼睛。

    丁建章进屋的时候,叶知秋等人都站起来等他。丁建章进屋,叶知秋不可能还坐着。他站起来迎接丁建章,别人也不好坐着,丁建章这回进屋倒是满有面子。

    张雨这时在厨房里笑够了,也跟着丁建章进了堂屋。张保贵比丁建章年纪大,一直以大哥自居,这次起身迎客,稍稍觉得有些气闷。这时看到丁建章手里的两瓶酒,顿时觉得值回本钱来。招呼丁建章快坐。张雨很及时的搬了一张椅子来,放到张保贵旁边,又去取了碗筷来。丁建章和叶知秋握了握手,便请大家都坐了。张保贵第一件事就是开酒。丁建章的沪洲老窖也算名酒,算是把张保贵的茅台救了。

    喝酒这种事,丁建章和丁飞羽这对父子一起上也不是张保贵或叶知秋一个人的对手。张保贵知道丁建章的酒量,也没给他多倒,丁飞羽杯里的酒还没喝多少,这次直接没他的份。张保贵和叶知秋一人一杯满上。丁建章这时候乘机问丁飞羽:“怎么回来也不先打个电话?”

    丁飞羽笑嘻嘻的回答:“我哪敢,要是先打电话回来,我妈这几天还能睡得着觉?还不如给你们个惊喜。”

    高月兰听了笑骂道:“臭小子,还惊喜,你就不怕你妈心脏病犯了?”

    丁飞羽知道高月兰的确有心率不齐的毛病,不过不重。前世自己工作后,家里生活条件好了,她的毛病也多起来,老来一身病,治也治不过来。如今自己回来了,倒要找个机会送她出国看看病。这时假装大惊小怪地问:“妈,你真有心脏病啊。”

    高月兰这时还没发现自己有心脏病,用筷子虚打了他一下:“咒你妈啊?你妈还等着抱孙子呢。”说着,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张雨,却看到老张太太也在看张雨。张雨大羞,又不好着了痕迹,只好鼓着腮帮子低头生气。

    丁建章看看坐在一起的丁飞羽和张雨,只觉得老怀大畅,向张保贵举杯道:“一转眼,孩子都这么大了。”

    张保贵正给自己倒酒,没注意刚才几个人的哑剧,听到丁建章举杯感慨,连忙也举起杯:“孩子大了,咱们的任务也就完了。喝酒。”

    四个人碰了一下杯,丁飞羽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几个人看丁飞羽摇头晃脑的发酸,都觉得有些好笑。张保贵笑道:“大羽记性倒好,我可记不住这么长的诗。国外还教这个?”

    丁飞羽在弗雷试验室里有不少中国留学生。在斯坦福带研究生,中国留学生也愿意报他的课,大家年纪相近,没事的时候对月悲秋,吟诗抒怀。自己做不出诗来,一群高材生背背唐诗宋词还是可以的。在弗雷试验室十七楼的天台上,常常有一群人举杯弄月,呤风寄情,大有魏晋之风。其中不乏专门来感受异国文化的高鼻深目的老外。在硅谷,弗雷试验室这种聚会和微软的免费饮料并称于世。所以对于这一世的丁飞羽来说,喝着喝着酒,半道念首诗,并不觉得突兀。等念完了诗,见大家表情怪怪的,张雨更是连牙都露出来了,他才觉得不妥。这时听张保贵问起,只好解释道:“其实,在国外搞研究也是很枯燥的。又不像国内有亲戚朋友可以玩乐散心,没事的时候,就只有读读闲书。诗词这种东西,最能体会到祖国文化的气氛,所以很多留学海外的华人古文的底子都不错。”

    张保贵等人听了,各有感触,高月兰想起丁飞羽十二岁出国,在国外孤独了这么多年,想家的时候只能看看诗词寄情,差点流下泪来。张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丁飞羽也不觉得像刚才那么讨厌了。

    张保贵想了想,问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羽啊,说了半天。你倒底学什么专业的啊?”

    丁飞羽差点一跤摔倒。合着这些人光知道邓弗雷有钱,都不知道弗雷试验室是干嘛的?还是张雨机灵,连忙解释:“我爸是问你在外边倒底做什么项目。”

    丁飞羽很怀疑张保贵能不能想出这么专业的问题,也不揭破,向张保贵道:“我最近主要研究RSA加密算法。”

    “加密?”张保贵乐了:“你是黑客吧?都说美国黑客挺厉害的,你会不会做病毒啊?”

    “啊?”丁飞羽的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怎么也没想明白加密跟黑客有什么关系。张雨看他直眨眼睛,以为他不知道黑客是什么,解释道:“黑客就是hacker,其实我爸的意思是指cracker,国内把这个传得很神的。”

    她又转头对张保贵道:“爸,他说的加密算法就是把明文按一定规律重组成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乱码,来保证信息安全的办法。RSA是最常用的算法,利用的是素数原理。”

    张保贵啊了一声,还是没明白。倒是丁飞羽吃了一惊,他记得前世张雨是在省大学体育的,怎么会计算机这么精通。脱口道:“你怎么知道?”

    张雨看到丁飞羽吃惊的样子,很得意的笑了笑:“我可是我们系的高材生。大二就过计算机二级了。”

    丁飞羽更加吃惊了:“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啊,计算机及其应用。”

    “省大?”丁飞羽觉得头都大了,怎么张雨换专业了?

    “什么啊?”张雨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东北师大。”

    “啊?”丁飞羽愣了一下,怎么自己重生一回,连这小丫头的学习成绩都变好了。都考东北师大去了。

    第九章 symbian

    一顿饭吃到下午两点,张保贵和叶知秋同心协力把两瓶卢州老窖消灭掉才算结束。两家相约晚上到丁家接着喝。回到了家,丁飞羽“哎哟”一声蹿到炕上就躺下了。慌得高月兰一叠声的叫:“起来起来,炕上凉。”

    东北的火炕过了五月份就不怎么烧了,火炕是用砖搭的,停火后炕面很快就冷下来。丁家的炕又不像农村的正宗火炕有炕洞,能单独烧,必须用厨房的火炉,高月兰中午没做饭,炉火早就熄灭了,所以高月兰不让丁飞羽躺在炕上。

    丁飞羽摸了摸身下的炕被,觉得挺厚的,就不肯起来了。所谓炕被,其实就是绵被,做得和火炕一样大,平时就铺在炕上。火炕的特点,烧上火热得烫手,一旦停火很快就冷下来,就该冰手了。铺上炕被,能起个缓冲的作用,热的时候不至于烫手,冷的时候也能起点保温的作用。刚才吃饭的时候,张家的椅子丁飞羽靠着很不舒服,坐了三个小时,早就觉得后背痛,多年长时间工作累出来的颈椎病隐隐有发作的趋势,这时躺在厚厚的炕被上,就舒服得不肯起来。

    高月兰看他不动,就让叶知秋自己找地方坐,她去沏茶。丁建章刚才高兴,多喝了几杯,觉得有些头晕,想起叶知秋也喝了不少,就让叶知秋也睡一觉。叶知秋初次登门,当然不肯这样随便。丁飞羽躺了一下,想起还有叶知秋没有安顿,翻身坐了起来。虽然躺着比较舒服,但是他两世为人,心智早已坚毅过人,当然不会贪图舒适。

    他拉着叶知秋一起进了套间,见套间里靠北墙放着一张单人床,靠东墙的床头边放了一张书桌,桌上摆着一台电脑,看样子是自己攒的,不是品牌机。丁飞羽指了指单人床:“睡一会吧,怎么喝那么多?别告诉我你没见过好酒。”

    叶知秋站在床尾的书柜前,看着书柜里的书,没理丁飞羽,说道:“你弟弟也是学计算机的?”丁飞羽见他不理自己的好意,就不再理他,弯腰按下放在电脑机箱上的插排开关,又按了一下机箱的power键,看着机箱的电源灯亮起来,说道:“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家里人的情况。”

    “看过,不过我没注意。”叶知秋打开两开的书柜门,从上面抽出一本《数据结构》:“我是野战部队出来的,可不是间谍。”

    丁飞羽坐到电脑前的转椅上,觉得这个椅子还不错。他看着屏幕上不断刷新的自检信息:“为什么让你来?”

    “我怎么知道!”叶知秋显然对这个问题比较气愤:“可能是我家老头子在总装,跟你比较熟吧。”

    “可别。”丁飞羽赶紧撇清:“你家老爷子可从没接见过我,我还是在电视上认识他老人家的。”

    叶知秋伸手指了指房顶:“那些人中只有我家老头和你通过电话,对你有一点直观的评价。”

    丁飞羽这时已经确定丁文鹏的电脑是赛扬1G+693芯片组,摇了摇头。看来还是inter在国内广告做得好,自己的推荐终究没被家里采纳。想想最近这几年,自己一直每月寄回一千美金,按人民币的汇率,家里也算月入近万了。现在可不是十年后,月入万元就算搁到北京上海也算高收入家庭了,怎么家里还是看不到值钱的东西,买个电脑还是赛扬。幸好还算听自己的话,插了两条512的条子。想着双通道的读取技术还是自己转让给inter的,现在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心中不禁有些自豪。看着已经淡忘了的蓝天白云问道:“老爷子对我什么印象?”

    “看不懂。”叶知秋看他打开了电脑,把手里的《数据结构》塞回书架,随手关上柜门,走到丁飞羽的身后说道。

    丁飞羽皱了皱眉,不知道叶知秋这句话是转述他父亲的话还是说自己看不懂丁文鹏的书。叶知秋走到丁飞羽的身后,电脑正好完成引导,低音炮音箱里传来叮叮咚咚的欢迎音乐声。叶知秋笑嘻嘻地说道:“是不是正版啊?”

    丁飞羽扁扁嘴:“是……就怪了。”丁文鹏是去年在成水师范毕业,也是计算机系的。像他这样的正规计算机院校毕业的学生,也许会花钱买正版的国产游戏,却根本不可能用正版的操作系统,这与正版意识无关,完全是心态使然。

    叶知秋的声音里有种兴灾乐祸的感觉:“我好像知道你是微软的股东。”

    “是大股东。”丁飞羽不以为然的纠正说,事实上,他和微软的两位创始人私交都不错:“我还是symbian的主要决策人呢,我更希望国内的PC上装的都是symbian,那怕是盗版的。知道VCD吧?我还是MPEG-1-2的专利持有人呢,可是如果没有盗版光盘,国内的VCD根本不会普及。把牛奶倒进河里并不会解决经济危机。把捂在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也许还能繁荣市场。用盗版培养用户的忠诚度,不是只有小盖同学才能想到的。”

    叶知秋愣了一下,这些话对他说好像没什么用。他站在丁飞羽的身后,从显示器的映像中看到丁飞羽眉头微皱,表情严肃,俨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在火车上,他认识的丁飞羽风趣幽默,是个健谈的好旅伴。到了丁飞羽的家里,这个同伴又变为一个归家的游子,激动中处处流露出对家乡的眷恋。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是一位决策者,一位对市场发展进行展望的智者。

    他当然不知道刚才的话触动了丁飞羽的心事。丁飞羽前世曾经做过很多工作,其中最主要的两个职业就是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师和symbian软件工程师。相对于微软操作系统的臃肿庞大,symbianOS的优美小巧一直深得他的喜爱。而对于symbianOS只能在windowsmobile的重重压力下固守智能手持设备阵地的现况非常不满。在这一世,他很早就加入到了epoc的初期研发,是现在symbian工作室的主要开发人员和重要投资人。同时因为他对于DVD标准的控制权而与各电器巨头之间的良好关系,symbianOS的合作伙伴也比前世时要更加广泛的多,symbianOS仅仅发展了三年,在手持通讯设备上的占有率便已经达到了66%的水平,别说现在微软的PE还没成型,就算是mobile出来,也已不可能捍动symbianOS的霸主地位。

    丁飞羽投下偌大精力在symbianOS上面,当然不会希望它仅仅维系前世的地盘。事实上他瞄准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PC操作系统。

    严格来说,symbian并不能算是一个PC操作系统,它在研发之初就是立足于手持通讯设备,为性能受限的目标设备服务。但是它的实时性,多任务已经具备了操作系统的特征。能够运行在低速率低功耗设备下的特点使它能够在同样设备条件下发挥得比其它的操作系统更好。只是这一点在以dos6。0为代表的字符界面时代并不明显而已。

    有了丁飞羽这个对于pc和symbian同样精通的人物加盟,symbianPCOS对微软的windows系列构成了明显的威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丁飞羽同样部分参与了win95的多媒体构件的开发。对此,小盖同学也只能无奈。而事实上,对于市场的敏感和对技术的喜爱,使得两个人拥有相当浓厚的友谊,在这两位IT界的传奇人物之间的竟争与合作关系非常复杂。

    如果按丁飞羽的想法,symbianPCOS应该在96年问世,阻击win95。但是这个决定遭到了工作室其他工程师的一致反对。此时聚集在symbian试验室旗下的都是软件界顶尖的人物。高手们自有高手的原则,他们不能容许一个BUG横生的作品从自己手中发布。丁飞羽在感叹小盖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也只得服从民意,反正win95的弱点很快就会暴露出来,那时候发布symbianPCOS同样能够起到效果。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当中国在全世界面前展示自己的力量的时候。IT界也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symbianPCOS第一个正式发布版本诞生,版本号v3。10。62。从此pc操作系统又增加了一个强有力的成员。

    但是丁飞羽的希望却遭到了来自他的老朋友的迎头痛击。在这一世,丁飞羽这个重生的天才仍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天才们的对手,在symbianPCOS发布的同时,微软放出了win95OSR2的公测版。

    丁飞羽听到这个消息的同时立即想起了“win97”这个名词。无论前世里的“win97”流出是出于什么目地,这一世的这个没有绑定IE4的win98猴版使得symbianPCOS针对win95弱点的出击劳而无功。仅仅在欧美的高端pc用户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其成绩也就比当年IBM的OS/2略强而已,如果没有在通讯市场的赢利持平,symbianPCOS就是一个巨大亏空的开始。这也是业界人士发现的丁飞羽出手的唯一一次失误。

    无论丁飞羽的这次出手效果怎样,弗雷试验室与symbian工作室两大业界巨头联手推出的symbianPCOS,都已经正式跻身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行列,与windows、linux、MAC一起瓜分pc市场。

    这一章写得好累。我知道很多人对比尔大门同学没有好感,但是纵观微软的发展历程,无论谁都不能否认他天才般的成绩。他的产品从来不是最好的,却总是最成功的。

    另外,关于symbian,我对它的好感是匆庸置疑,在本书中我说了算,请达人们闭嘴。

    第十章 李善

    叶知秋不可能知道丁飞羽这时突然走神到操作系统上去了,看丁飞羽坐在电脑前发呆,觉得有些没趣。刚才的酒的确喝得不少,他看了看丁文鹏铺得整整齐齐的床,正想着要不要躺一下,高月兰端着一个茶盘走了进来。

    叶知秋连忙过去接过来,看到茶盘里有两个空杯子和一个茶壶,五月的下午,气温已经很高,茶壶倒没有冒热气,但是明显能感觉到里面的水温很高。高月兰已经知道叶知秋的父亲是京里的高官,对于这个高干子弟这么有眼力很满意。让叶知秋把茶盘放在书桌上,给两个人分别倒了一杯茶。

    丁飞羽回过神来,看着茶杯里袅袅升起的雾气,想起高月兰刚刚说过火炉里的火已经熄了,有些疑惑的问:“这么快就点火了?”

    “点什么火啊?”高月兰也是健谈的人,久别的儿子回来,心里高兴,话也就更多了:“谁告诉你烧水必须得点火啊,咱家新买的电磁炉。省电,烧水还快。

    丁飞羽倒没想到家里还挺跟潮流的,好像电磁炉也就刚刚问世,现在价钱应该还维持在高位,用不了三年,电磁炉的生产厂家也像vcd一样遍地开花。有些杂牌电磁炉只卖一百多块,烧一壶水要一个小时。用了才知道上当。

    高月兰以为丁飞羽不知道电磁炉,有点好奇的问:“你在美国用什么烧水?”

    “啊?”丁飞羽挠了挠头,他在美国是业界公认的科学狂人,又是单身。虽然也买了房子,却是经常住在试验室里的。喝水有饮水机、自动贩卖机、咖啡壶。洗漱有热水器,还真不知道老美都用什么烧水,这个问题还真不知道答案。

    高月兰见他张口结舌,知道这个儿子怎么都好,就是不注意生活的细节,便不再问。把另一个茶杯递给叶知秋,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好茶,这是一个朋友送的福建山茶,自己家种的,说是没放茉莉花,茶味浓一点。”又对丁飞羽说:“一会我和你爸出去买菜,你们俩要不睡觉,就上街逛逛。”

    丁飞羽到别人家吃饭没意见,在自己家吃饭就有点心痛爹妈了,笑嘻嘻地说:“附近没饭店吗?干脆咱们去外面吃好了。”

    这时丁建章正好从外面进来,刚才他喝得有点多,又喝了不少水,丁飞羽把叶知秋拉进丁文鹏的房间就出去上侧所了。这时回来想起来问问丁飞羽和叶知秋要不要上侧所,别找不到地方。刚好听到丁飞羽的话,有点生气的说:“上什么饭店啊,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高月兰连忙说:“你多少年没吃过你爸炒的菜了,一会儿让你爸多炒几个菜,比饭店炒得好。”

    丁飞羽心里叹息丁建章就是辛苦的命,脸上却露出惊喜的笑容:“我爸炒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吧?”

    高月兰说丁建章炒的菜比饭店好,倒不是吹牛。丁建章这个人动手能力很强,脑子又灵,爱琢磨。做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除了工作外,他还有一手漂亮的木匠活和厨艺。除了比较珍贵的原料没机会练,一般的家常菜都能做出滋味。张保贵最羡慕丁建章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有个好儿子,一件就是丁建章能做一手好菜。

    丁建章也觉得刚才说话的语气有些重,他听丁飞羽说起过他在美国做研究,手下不是博士就是研士,连门口扫地的都是大学生。零一年的时候,大学生虽然已经不少了,但是高校还没有扩招,大学生也还没有多到绊脚的地步。所以丁建章觉得自己的儿子应该已经很了不起,想来未必听得进重话。这时有高月兰圆场,便不再说话,想起自己来的目地,便问叶知秋要不要上卫生间。丁家的卫生间直接修在室内,就在走廊的尽头,挨着厨房,虽然不大,零一年在平房区里也算先进的了。叶知秋谢过丁建章,正要自己去一下卫生间,就听到院里有人高声问:“丁大娘在家吗?”

    丁文鹏的套间和堂屋平行,南窗对着院子,虽然角度不太好,也能看到院门。丁飞羽转头看去,看到一个年青人拎着个口袋走进院来。

    五月的成水,下午气温也有十几度了,身体好一点的都会少穿点衣服。但是现在进门的这个年青人穿得可真够少的。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背心,一身穿了一条休闲裤。能明显看出强壮的胸肌和二头肌。

    丁飞羽看到年轻人的短发,转头看了一眼叶知秋,觉俩人的发型很相似。高月兰也看到了年青人,高声说道:“李善啊,快进来,有事吗?”转头向丁飞羽说:“是街边理发店小雅的男朋友。这两天刚过来看小雅。”

    丁飞羽想起那个梳马尾辫的年青女孩,笑了笑:“找你有事吧。”

    高月兰想不出有什么事,和丁建章一起走了出去。叶知秋也跟着出去上卫生间。只留下丁飞羽一个人坐在电脑前。他的注意力却没在电脑上,而是在院里走过来的李善身上。

    高月兰迎出房门,对李善说:“来,进屋坐,我家你大羽哥回来了。”

    李善笑了起来,两只眼睛好看的眯了起来,像一弯月牙。他把手里的袋子一举:“大娘,刚才来了个卖鸡蛋的,马雅说您前几天就说家里没有鸡蛋了,就给您买了十块钱的。”

    “哟,这孩子就是细心。”高月兰一面把李善往屋里让,一面伸手接袋子:“你先进屋坐,我给你拿钱。”

    李善“哎”了一声,一面进屋,一面说道:“就十块钱,算了吧。我看看我哥。”

    “那哪儿成呢!小雅一个人在外面,赚点钱也不容易,大娘还能占这个便宜。”高月兰让李善进堂屋,自己拎着口袋送到厨房去了。

    李善自己走进堂屋,看到屋里没人,便自己走进了套间,就看到丁飞羽正坐在转椅上对着他笑。

    李善转头看了看,确定身后没人能听到他说话,向丁飞羽说道:“一切顺利?”

    丁飞羽笑了笑,指了指丁文鹏的床,示意他坐下:“怎么是你来了,成水的治安没那么差。”

    “我是你的安全助理,你付我钱,我保护你。就算是你去沙漠无人区,我也得跟着。”李善不理会他的好意,站在原地没动。

    丁飞羽耸了耸肩,早猜到他会这么说:“来了几个人?”

    “四个,还有一组在省城。”李善打量着套间里的摆设:“你真准备在这里待一个月?”

    “老兄。”丁飞羽的口气也有些无奈:“我离开这个家十四年了,回来待一个月不算多吧?”

    李善收回打量房间的目光,侧头看着丁飞羽:“想家里人就把人接过去好了,费这么大劲干嘛,简直劳民伤财。”

    丁飞羽对于这个问题有些黯然,但还是解释道:“我希望他们过普通人的生活。”

    李善显然对这个解释不满意,嘟囔了一句:“有钱人的无聊想法。”他看到丁飞羽还要说什么,摆了摆手:“你是老板,我没意见。”

    丁飞羽满意的笑了笑,从李善的身后看见叶知秋一边甩着手上的水珠,一边走进堂屋,高声笑道:“别甩了,我家可没烘手器。”

    在叶知秋身后,丁建章走到堂屋的门口,向丁飞羽说道:“我和你妈去买菜,你们先坐着吧。”

    丁飞羽赶紧站起来答应了,看着丁建章和高月兰一起走出院门,才指着李善向叶知秋道:“认识一下吧,这是我的安全助理,以后别自己人打起来。”

    叶知秋慢慢地走到套间门前,上下打量了李善几眼,伸出手去:“叶知秋。”

    李善伸出手和叶知秋的手重重一握:“李善。”

    第十一章 都是自己人

    大家来发言吧,我还剩下9个精华

    丁飞羽满意的在扫雷排行榜上打下FLY这三个字母。高级256秒,这个记录不算高,据说有牛人只用三十几秒。但是那个成绩运气的成分太高。丁飞羽还遇到过根本扫不通的时候。现在随便点一下就能点出256秒,已经很满意了。

    用鼠标单击确定键后,他转过头,打了个哈欠:“你俩还没完啊?当心让张雨看见,又该大叫同志了。”

    叶知秋和李善互相看了一眼,都知道这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很默契的一起放开了手,结束了这次小马拉松握手。叶知秋甩了甩手:“国内当的兵?”

    李善把自己的手捏成拳头,又放开:“如果你用‘李善’这个名字去查,找到的肯定不是我。”

    叶知秋点了点头:“善是哪个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善。”李善回答。

    叶知秋看着李善,没有生气。他在基层当班排长的时候,这样的刺头见得多了:“军队没教会你善良?”

    李善的目光显过一丝迷离:“军队教会我铁血。”

    “是个好兵。”叶知秋笑了起来,老气横秋的对李善做出总结:“怎么出国了?”

    “复原了不想回家种地,就跑出去当佣兵了。”李善犹豫了一下,说道。从叶知秋在北京出现在丁飞羽的身边开始,他的人就已经开始对叶知秋的身份进行调查,所以他对叶知秋的了解要比丁飞羽从叶知秋口中问出来的多得多。不但知道叶知秋军衔比知道高,更对面前这个高干子弟有些钦佩,也有些羡慕。这种羡慕当然不是羡慕叶知秋有个好老爹。从各方情报的推断中,李善几乎可以确定,叶知秋转业前曾经多次参加越境作战任务。虽然做为佣兵,李善也没少参加实战。但是被雇佣作战和为国家作战,在士兵心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在这种感情下,李善没有用谎话来骗叶知秋。他不是普通的军人,他是骄傲的军官,他可以拒绝回答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便是不会用谎言来欺骗自己人。

    叶知秋明白他话中的含意,看了看丁飞羽:“用佣兵当保镖?你捡了个宝,却用错了地方。”

    丁飞羽摊了摊手:“我有专业的保镖,不过那老头子是美国人。从前给CIA干活,我没敢带他回来。”

    叶知秋淡淡一笑:“没关系,反正你在国内也用不着。”

    李善看了叶知秋一眼,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一个圆型的领徽和一个无线耳塞。他取出领徽,示意丁飞羽坐着别动,将领徽戴到丁飞羽的胸前,看了看效果:“一般,你应该穿衬衣。”

    “开玩笑。”丁飞羽对这个玩意并不满意:“我带个语音收发器就行了,不用摄像头吧。”

    李善把无线耳塞戴到自己的耳朵上,听了听,伸手拔动领徽上面的蓝宝石:“我会让他们送个比较适合戴在胸前的。”他想了想,又对丁飞羽说道:“我们是专业人士,不会把你的私生活泄露出去的。”

    丁飞羽伸出一根手指,竖到自己的胸前:“能看清吗?”

    李善侧头听了一下:“他们说你的中指很好看。”

    丁飞羽彻底没脾气。李善把耳塞递给他:“这个你戴不戴都没关系,反正我们能看到和听到就行。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

    叶知秋看着丁飞羽把无线耳塞扔进盒子里,讥笑道:“还挺专业的。”

    李善转回头,看着叶知秋:“你的人也到了,就停在街边上,白色面包车,私人牌照。”他看着慢慢收回笑容的叶知秋说道:“你最好去看一下,估计他们正想办法联系你呢。”

    “好了,好了!”丁飞羽出来打圆场,毕竟这两个人都是来保护他的,他拿着装耳塞的盒子比了比:“弗雷试验室出品,短波,32位加密跳频。应该跟你们用的差不多。”

    叶知秋既然能来干这个活,当然知道自己这边没少从弗雷试验室搞到好处,两伙人用的设备是一样的也不稀奇。让他有点不高兴的是:丁飞羽的私人保镖显然早有准备,已经在这里置下据点了,自己的人却还要躲在车里,难怪会被专业人士发现。

    想到这里,叶知秋正想着要不要出去看看,丁飞羽已经把小盒子塞进自己的背包里,随手用鼠标点了关机,站起身来:“走吧,一起出去溜溜。”

    叶知秋愣了一下:“你倒不累。”

    “累也得出去。”丁飞羽指了指丁文鹏的单人床:“咱们得买张床去,要不今晚就得挤大炕了。”

    叶知秋听了笑了起来:“你张大爷说他那边有地方,要你过去住呢。”

    丁飞羽翻了个白眼,想起张羽来,心里想着就算自己真的过去,也不会让他睡张雨的卧室,嘴里说道:“回来当然要住家里,不然还不如去住宾馆呢。”

    他摆了摆手,向两个人说道:“走走,一起逛街去。”

    李善摇了摇头:“在别人眼里,咱俩应该刚认识,一起逛街有点奇怪,还是分开走吧。”说完看了叶知秋一眼,自己走出了房门。

    叶知秋看着李善走出院门,也从背包里取出一个mp3,挂在胸前。然后把单声道的有线耳塞塞进耳朵里,小心的将线上的夹子夹在马夹的前襟上,拔了一下mp3上的一个触摸键,向丁飞羽问道:“想听什么歌?”

    零一年的时候,mp3已经很流行了,大街上常常看到有年青人挂着各种奇形怪状外形的mp3,摇头晃脑的招摇过市。叶知秋现在的形像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丁飞羽摇了摇头:“你还是快点吧,咱们还得买床去呢。”

    叶知秋笑了笑,反正屋子里就两个人,也不避丁飞羽,敲了敲夹子下方的麦克,问道:“能不能听到?”耳塞里很快传来了回答声。他又根据耳塞里的指示调整了一下衣领上的夹子,才问道:“哪儿弄的白色面包车?”

    耳塞里的声音明显透出很吃惊:“你怎么知道是白色面包车?”叶知秋夹在衣领上的夹子有摄像功能,mp3上还有定位器。外面的人明明知道他在屋子里,实在想不明白他怎么会看到外面。

    “咱们的同行告诉我的。”叶知秋哼了一声,说道:“这要是演习,你们就翻白牌了。”

    “行了行了。”丁飞羽看他弄得差不多了,没时间听他调教手下:“都是自己人,比这个干什么啊!走吧。”

    第十二章 我俩一块睡

    丁飞羽从车里钻出来,一眼就看到了那块大大的招牌。零一年的成水,人民生活水平没提高多少,外面的各种好习惯倒是学了不少。?(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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