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平步青云 第 25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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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话里有话,暗藏玄机,不过短短数语,却似你刀我剑,殊死搏杀一般,好不惊心动魄,看得一旁的赵国柱是目瞪口呆、叹服不已。

    曾几何时,赵国柱认为,任志安这个分局局长,也不是那么难当,换他来干,指不定干得更好。可到了此时此刻,他才真感悟到,任志安之所以能当上这个分局局长,确有他的过人之处。倘若是换着自己,就仅刚才那一阵交锋,恐怕早就折戟沉沙、落得败亡的宿命。

    而看刘光泽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任志安不由就在心头暗骂了一句。

    首都的罗松平大市长,就是刘光泽的靠山,要不是有罗松平在背后撑着,就拆迁引发的**事件,就足以搞掉刘光泽头上的乌纱。罗松平出席商业中心的奠基仪式,更是彰显了他对于刘光泽不余遗力的支持。刘光泽就是要告诉他,这么大的恶**件都奈何不了他,又何苦你一个小小的分局局长?惹毛了他,指不定以后商业中心那里的派出所所长,就是你任志安了。威胁之意,自然是溢于言表。

    骂归骂,不过刘光泽这一来,也在任志安心头敲响了警钟。别人好歹也是一个副厅级的副区长,自己即便是公安系统的,也经不住别人呶嘴使坏,别现在倒是痛快了,可到时候升迁的关键时候出点什么纰漏,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想到这里,任志安就心生退意。他笑了笑,又朝门口看了看,然后说道:“呵呵,刘区长,本想今天好好请你喝一杯的,可不巧人都跑光了,我局里也还有点事,就先走一步了。”

    “呵呵,这就要走啦?那行,下次有机会一定好好坐坐。”

    目视着任志安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好半晌,刘光泽脸上的笑意陡然消逝,眼睛也绽放出异样凌厉的光芒,不带丝毫的感情波动,但任何人似乎都能够从其中感觉到一丝令人心寒的锐气。

    第五十章餐厅

    第五十章餐厅

    出了酒店,漫无目的地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在大街小巷,看着人生百态,林辰暮心头突然就升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就是一幅流动的画卷,也或许是一出乏味老套的肥皂剧,而他,就是唯一一个冷眼旁观、淡看风云的人。

    伫立在光怪陆离的电子大屏下,林辰暮掏出一支烟来点上,深深地吸,又缓缓地吐出烟圈,就像是作画,一幅寓意深远的抽象画。虽然身处熙攘的闹市,可他只觉得自己的心,从来就没有如此宁静过,宁静得让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回想起脑海里的一幕幕,甚至能感觉到,从自己身旁走过的俊男靓女们,内心深处的浮华和寂寞。

    那一刻,他差点就以为自己成了神。

    之所以扬长而去,倒并非是林辰暮想在任志安和刘光泽面前摆谱,衬显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是他突然觉得烦了,将大好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唇枪舌战、尔虞我诈上,委实没有什么意思,他实在不愿意继续和这两个人虚与委蛇。

    当然,按道理说,既然在官场里打拼,就应该恪守中庸之道,不应该由着性子,做出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情。就像刘光泽和任志安这般,明明心头将对方恨得要死,可表面上却都是笑容满满,客客气气的,即便是口蜜腹剑,那也有模有样,看上去就像是相交多年的好友。官场里不论斗得如何你死我活,可最起码的和谐表象,那是不容破坏的。但林辰暮是个特例,一来他年轻,底子里还有着年轻人的冲动和棱角,再有就是昨天所经历的一切,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不论是出离于愤怒,还是难以背驳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他都实在难以继续装着若无其事地待下去。

    刚出来的时候,他多少还有些担心,对于自己的离去,对方会怎么想。可出来溜达这一阵子后,林辰暮却又突然豁然开朗了。做都做了,又何必在乎什么?再说了,反事情办完他就回东屏,别人即便嫉恨不已,也拿他没办法。

    心中思绪翻涌,神色越发复杂,最终,种种情绪定格为嘴角一丝笃定而自信的洒脱笑意。

    “先生,本店新开张,全部菜品八五折,环境优雅、味道……”

    也不知道是他一边抽烟一边思考时的表情充满了凝重和沧桑感,还是独自伫立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显得格外突兀,烟还没抽几口,一个头戴小红帽的女孩就拿着一张宣传单,跑了上来对他说道。

    林辰暮就笑了笑,刚想拒绝,可一抬眼看到女孩儿俏丽脸上的汗珠时,又微微愣了一下。

    女孩儿年龄不大,估计充其量也就十七八岁。九月的阳光算不得毒辣,但也烤得人有些受不了,而女孩儿就顶着烈日散发着宣传单,一天或许也挣不到几个钱,心头不由就起了恻隐之心。他随手将手中的烟头掐灭,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然后看着女孩儿说道:“如果你愿意陪我一起吃饭的话,我就去你们店里尝尝。”

    女孩儿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又向后退了一步,满是警惕地看着林辰暮,然后红着脸嚅嗫着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们不陪人吃饭的。”说罢转身就跑了,窈窕的身段跳动灵动,马尾辫在身后一甩一甩的,昭显出无比的青春活力。

    看着女孩儿灵动的身影,林辰暮怔了半晌才又摸了摸鼻子,苦笑了起来。天地良心,他真没有什么不良的想法和企图,只是觉得大热的天,女孩儿就这样在外面跑来跑去的发着宣传单,实在太辛苦了。不过他也承认,倘若换着是一个恐龙级的mm,恐怕也激不起他内心深处怜香惜玉的念想来。

    望了一眼那家餐厅,装潢还很有些特色,临街的玻璃上,挂满了绿色的绕藤,门口还似乎立着一颗大树,看起来一片绿意盎然,在这火热的季节里,带给人一份由心而起的清凉。林辰暮突然心头就涌起,进去坐坐也不错的念头,反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他这样告诉自己。

    进门的时候,巧碰着刚才那个女孩儿拿着一厚叠宣传单出来,她看着林辰暮显得有些慌乱,随即又一咬樱唇,侧到一旁,腼腆地低着头,用蚊子般低微的声音说道:“欢迎光临!”

    林辰暮冲她笑了笑,从她面径直走过,餐厅内的服务小姐连忙迎了上来,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虽然知道这笑容很职业化,很少有几分出自于内心,不过还是令人赏心悦目。

    或许是过了饭点的缘故,店内的顾客并不多,零零星星的几个,不过环境却委实不错,地方算不得大,不过里面的布置却独具匠心,小桥流水、楼台水榭,其间还布置了几棵参天大树,虽说知道是假的,不过还是给人一种极为别致深幽的感觉。桌椅就零零星星散布在其中,几乎每一个座椅,都能接触得到流水,都像是身处在整个布局的中心,显不出哪个位置好,哪个位置不好来。

    林辰暮选了一个临近窗户的位置,坐在这里,能够将窗外的情况一览无遗。

    女孩儿偷偷抬起头来看了林辰暮一眼,巧碰到林辰暮也看过来,顿时就是一阵芳心乱跳,脸也红了起来,连忙低着头走了出去。

    翻开制作精美的菜单,价格还真是不菲,不过相对这里的环境来说,也值。更令林辰暮惊喜的是,里面居然有他最爱吃的油菜扣肘子。

    这道菜是他妈妈的拿手好菜,肥而不腻,香嫩可口,每次还没有上桌,就馋得林辰暮直吞口水了。可惜以前家里经济情况不怎么好,着道油菜扣肘子,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吃得上。林辰暮记得,有一年春节,妈妈为了能买一块儿肘子肉回来给自己做这道菜,不顾寒冬腊月的,帮别人缝洗衣裳,两只手冻得就像是红萝卜一样,直到现在天气阴寒,她的手指都还会隐隐作痛。

    看着菜单上那精美的菜品图片,林辰暮一时间脑海里浮现了许许多多的场景,眉宇间也露出一丝追忆般的神采,半晌才回过神来,朝候在一旁的服务小姐抱歉地笑了笑,点了这道油菜扣肘子,又点了其他两道菜,这才将菜单还给服务小姐。

    等上菜的间隙,林辰暮不经意间抬起头来,看向窗外,却发现那个戴红帽子的女孩儿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不论男女老幼,她总是会很热情地跑上前去,送上一张宣传单,然后介绍起这家餐厅来,工作很是认真细致。不过绝大多数人要么就匆匆而过,连停都没有停下来看一眼,有的接过宣传单,微微扫一眼后又随手一扔。不过这些似乎都没有影响到她工作的热情,依然忙碌地像一只可爱的精灵一般。

    林辰暮就笑了笑。

    女孩儿的坚强勤奋,让他不自觉地想到了自己。当初自己为了帮家里节约,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可不和这个女孩儿很相仿吗?同样都是怀揣梦想的年龄,同样都是为了梦想而努力。生活虽苦,可信心和希望却从未磨灭。

    自己之所以选择这家餐厅吃饭,除了中午和史立军他们酒喝了不少,菜却没怎么动,现在又觉得有些饿了的缘故之外,其实或许也是在找寻一个曾经的梦。

    菜没多久就上来了,很可口,不过林辰暮却始终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

    抹了抹嘴巴,林辰暮刚想招呼服务员来买单,突然感觉眼前一亮,餐厅里又走进了一个客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宽大的太阳镜遮挡了她半张脸,不过皮肤极为白皙细腻,五官也很精致,就像是经过了精心雕琢出来的一般,每一分都透着美感。她身材曼妙匀称,凹凸有致,白色直板牛仔裤,更显得一双腿修长笔直,挎着的黑色小包,就犹如画龙点睛一般,将她整个人展现出一种性感迷人的媚力。

    都说秀色可餐,不论何时何地,看到这样一位美女,总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

    女孩儿刚走进餐厅,就见餐厅里的其中一张桌子上,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儿就站起身来,满脸欣喜地对女孩儿挥着手喊道:“可欣,这里!”

    女孩儿眉头微微一皱,不过还是朝着男孩儿的方位走了过去,经过林辰暮身旁的时候,脚步轻盈、摇曳生姿,宛如一朵在盛开的牡丹,高贵而又不失美丽。吸引的,可不止林辰暮一个人注视的目光。

    “路翔宇,你究竟搞什么鬼?”还没坐下,女孩儿摘下太阳镜,就满脸不高兴地问道。

    男孩儿挠挠头,脸上就露出了阳光而又有些憨厚的笑容来,很是绅士地为女孩儿拉开座椅,等她坐下后,才轻柔地对她说道:“可欣,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为你庆祝生日。”语气温柔至极,包含深情,看得出来,他对于这个女孩儿用情至深。

    话语刚落,餐厅里就响起了宛转悠扬的小提琴声,只见两个身穿燕尾服的小提琴手,一边专注地拉着小提琴,一边缓缓向他们走来。

    第五十一章想死?成全你

    第五十一章想死?成全你

    餐厅里的其他人愣了一下,随即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这个男孩子事先惊心安排的。一时间,投去羡慕和祝福的目光外,还不由为他们叫好鼓劲儿起来。成人之美,可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何况这种情景,电视里见多了,可现实生活中,却委实不多。餐厅里,也有不少女士偷偷掐了男伴一下,嘴里不满地嘟哝着:“你看别人多浪漫?你就从来没有这样子用心对过我。”

    而男伴呲牙裂嘴之余,自然也是一阵甜言蜜语地哄着,心头却是把这个惹出事端来的男孩儿恨得是牙痒痒的。是嘛,好端端的,干嘛就折腾出这种动静来,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啦?

    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充满了一种甜蜜和幸福的味道,似乎每一个人都能切身感受到。不过林辰暮却注意到,女孩儿美眸中闪过一抹无奈的神色。

    “呵呵,看来又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林辰暮暗自笑了笑。看得出来,这个男孩儿为女孩儿的生日花了不少心思,不过在他看来却注定是鸡飞蛋打的局面。感情上来不得半点勉强,喜欢和不喜欢,很多时候都没有任何理由可言。

    小提琴声尚未完全消散,又响起了钢琴声,而伴着这首有名的《致爱丽丝》,一个巨大的蛋糕缓缓被两个餐厅的女服务员推了过来,上面还点着形态各异、七彩斑斓的蜡烛,烛光映衬着她们的笑脸上。林辰暮感觉得到,这些笑容是发自内心的,或许她们也在为这一对年轻人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憧憬着自己幸福的未来吧?

    此时,音乐陡然一变,又换成了大家耳熟能详的《祝你生日快乐》,餐厅里不少人都跟着轻唱了起来,似乎要以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祝福。

    “可欣,许个愿,吹蜡烛吧!”男孩儿笑着对女孩儿说道。

    女孩儿站起身来,却并没有吹蜡烛,沉默了片刻后,她又轻咬了咬嘴唇,抬起头来对男孩儿说道:“路翔宇,我很感谢你如此煞费苦心地为我庆祝生日,不过我已经给你说过了,我有喜欢的人,可惜那不是你。我们俩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除了林辰暮之外,所有人都愣住了,就连一旁唱着生日歌的两个女服务员也是目瞪口呆,愣愣的看着两人,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到底演的是哪一出?

    男孩儿也愣了一下,脸色有些尴尬,不过片刻之后,又强笑着道:“你是说过,可我从来就不相信。你要是有男朋友,可怎么从来没见你们联系过?他也没来看过你?”随即他又像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大把玫瑰来,单膝跪倒在女孩儿面前,双手捧花,轻声说道:“可欣,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只要你和我在一起,我保证,一定会让你一辈子幸福的。”

    轻柔却又蕴含着坚定的话语,再配合上男孩脸上的表情,还有那含情脉脉的眼神,对于女士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杀伤力,不少怀揣春梦的女孩儿都在憧憬,如果有一天,自己也碰到类似的情况,会不会还能保持那份矜持?更有人在心头为女孩儿呐喊:“答应他,答应他!”

    不过女孩儿却固执地摇了摇头,显得很是决断,她对男孩儿说道:“你对我的情意我很感激,可我喜欢的不是你。”

    男孩儿整个人僵住地上,过了许久脸上才又露出了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可欣,你别骗我好不好?好不好?”

    女孩儿轻叹了一口气,又说道:“这几年来,我已经给你说的很清楚了,是你自己在骗自己。倘若你再这样执迷不悟,我看我们连朋友干脆也别做了。”说罢转身蹬着性感的步伐就离开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不禁发出了一声叹息。

    男孩儿怔怔地看着女孩儿的背影,脸上满是痛苦的表情,嘴唇也咬得死死的,直到女孩儿走出餐厅大门,他这才醒过神来一般,发疯了似的冲了出去,餐厅的经理上前想对他说些什么,却被他一把推开,险些摔了一跟斗。

    曲终人散,现场则只留下了那个还点着蜡烛的蛋糕,在摇曳着红灿灿的烛光。

    沉寂片刻后,餐厅里又响起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还有不少感到叹息。林辰暮却是笑了笑,失恋其实是男人成熟的最好法宝。或许经历过这一次后,这个男孩儿会变得更成熟稳重,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男人。

    买单出来,林辰暮就看到,那个男孩儿垂头丧气地坐在路边,脸上满是沮丧和落寞的表情。身旁是那束鲜艳的玫瑰,可上面不知道被谁踩了两脚,花瓣四处飘零,就像是男孩儿那飘零的心。

    林辰暮走过他身旁的时候,就见他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呢喃道:“我有哪点不如他?你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男孩脸上充满了痛不欲生的表情,看上去令人心生同情和怜悯,可林辰暮却不由有些鄙夷,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要拿得起放得下。不过就是失恋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这种一点点小事就要死要活的窝囊废,难怪那个女孩儿看不上他。

    就在林辰暮刚要从男孩儿身旁走过的时候,男孩儿又摇摇晃晃从地方爬了起来,四处环顾一圈后,嘴角微微一扯,脸上又露出了极为诡异的表情。林辰暮刚想安慰他几句,却见他貌似疯癫地仰天大吼一声,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厚叠钱来,往空中一扔,漫天的钞票就纷飞而下,顿时就下起了一阵“钱雨”。

    周围的人一下子就疯狂了,不论是衣冠楚楚的白领,还是靓丽的美眉,或是一大把年纪的老人,全都蜂拥而至,开始哄抢掉在地上,或是还在空中飘飞的钞票。就连林辰暮,也下意识地抓住了两张从自己眼前飘过的钞票。

    现场一片混乱,推攘声、惊呼声、叫骂声、争吵声……掺杂在一起,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无序的黑暗之中。而那个男孩儿,却像是对这一切都视若无睹一般,撒完钱后便失魂落魄地向前走去,宛如一个行尸走肉。而他面前,已经是车来车往的马路。

    “危险!”林辰暮心头一惊,连忙上前几步,想要将他拦下来,可身前却挤满了四处捡钱的人。这时,一辆巨大的厢式货车鸣着笛呼啸而来,等看到突然从路边蹿出来的人影时,司机吓得是连忙一脚刹车,可巨大的惯性,还是让车子猛地冲了过来,眼看就要个严严实实。

    “啊,小心!”一些忙着捡钱的路人看到这一幕,是惊骇不已,有的甚至闭上了眼睛。

    男孩儿此时似乎也回过神来,看到飞驰而来的大货车,短暂的惊惶之后,却又镇定了下来,反倒是露出了一丝从容的笑容。不过这笑容在他那惨白的脸上,怎么看怎么显得令人毛骨竦然。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猛地一拉,男孩儿整个人向后倒去,那辆巨大的货车,几乎是险险地擦着他的身子而过,他甚至能够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车子带起的一阵强烈的气流冲击在自己身上,隐隐作痛。

    男孩儿瘫倒在地上,浑身打着哆嗦,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虽说刚才已经有了死志,可真在死亡边缘转了一圈,却也是后怕不已,想要站起身,两腿却发软,浑身都没劲儿。

    大货车冲出去好远才停了下来,司机也是心有余悸地探出头来看了一眼,然后又破口大骂。说实话,这一下,他也是吓得不轻,心都差点没从胸腔跳出来。

    而周围目睹这一切的路人,也是指指点点的,甚至还有人说道:“唉,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好想不开的?”

    木然了许久,男孩儿又突然痛哭流涕起来,嘴里还喊道:“让我死了好了,救我干什么啊?我真不想活了啊……”

    哭闹声刚才响起,就听“啪”一记清脆的耳光声,众人愕然,男孩儿也是捂着脸看着林辰暮,脸上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上去极为滑稽。

    林辰暮就厉声呵斥道:“你真想死,那就再去死好了,在这里哭丧啊?为了一个女的就要死要活的,你究竟还是不是男人?”

    男孩儿脸上就阵红阵白的,可却又抻起脖子嚷嚷道:“我要死要活,管你屁事啊?别以为你救了我,我就会感激你?”

    林辰暮冷冷一笑,一把抓住男孩儿的衣领,将他揪了起来,道:“好啊,既然你想死,那我成全你好了。”说罢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将他往外一推。

    男孩儿似乎一下子明白了对方此举的意图,顿时惊恐万分,死死拉着林辰暮的胳膊,双脚乱蹬,骇然惨叫道:“啊,你……你要做什么?”

    “既然我多事把你拉了回来,现在知错就改,还把你送回去好了。”声音里似乎不带一丝感情,男孩儿就觉得一股冰冷的感觉从尾椎骨直窜后脖颈子,心脏似乎都停滞了几下。他死命地挣扎,可力气却没对方大,顷刻,他双脚还在街沿上,可身子却依然悬空,横斜在马路上。

    看着飞驰而来的车子,男孩儿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无比的惊恐蔓延到了全身,吓得没命地惨叫,嘶声力竭地求饶:“拉我回去,我,我不想死了。”

    第五十二章借钱

    第五十二章借钱

    “我说,你老跟着我干什么?”林辰暮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怒视一直跟着自己的那个男孩儿,没好气地吼道。

    自从给了他一个教训之后,这个不知好歹的男孩儿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哭不闹,也不再去寻死觅活的了,可让林辰暮郁闷的是,他却就像是一个幽灵一般,死死地跟在林辰暮的身后,即便林辰暮去上厕所,他也在门口死皮赖脸地守着。刚开始林辰暮也懒得理他,觉得时间久了,他就会自感无趣,自己走人。可这都走出八条街了,他还不死不活地跟在后面,林辰暮就实在有些火了。

    男孩儿就缩了缩脖子,往后退了一步,显然对刚才林辰暮那近乎野蛮的行径是心有余悸,可见林辰暮并没有动手的意思,却又凑上来振振有词地说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爸说过的,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

    “哦?那你准备怎样来报我的这个救命之恩了?”林辰暮一听就乐了,双手环抱,看着男孩儿饶有兴致地问道。

    男孩儿愣了一下,似乎也不知道,究竟要如何才能报答对方的救命之恩。可他很快又拍着胸脯,说道:“说钱太俗,说谢又显不出诚意。反以后但凡恩人有令,我路翔宇是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这话也不知道是从那部小说或是电影里学来的,学得倒是有模有样。

    林辰暮就笑了,抬杠似地问道:“那我叫你去杀人放火,你也去?”

    “这……”男孩儿一下子语塞了,吱唔了几句,又嘿嘿笑着说道:“呵呵,你是好人,刚才在那么危急的关头,都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救我于危难之中,又怎么可能让我去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儿?”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让人很难把刚才那个失魂落魄、痛不欲生的“受伤男”联系在一起。

    林辰暮就不由有些感慨,这个年代的爱情,就像是快餐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还寻死觅活的,可现在却像是什么事儿都没有了。梁祝这类的千古绝唱,或许也就只有戏里,才能找到。

    “好了好了,你赶紧回家去吧,以后记住别那么冲动就好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用不着为了一段失败的感情就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要知道,生命里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亲情、友情,还有男人安身立命的事业,还有许许多多更重要的东西。”林辰暮摆摆手道。

    “呵呵,放心吧,在鬼门关前走过这一遭,我也想明白了。以后我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男孩儿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可随即他又一脸郑重地说道:“不过我是绝不会放弃可欣的,我相信心诚所致、金石为开,迟早有一天,可欣会被我的诚意打动,选择和我在一起的。”

    他的表情很是坚毅,说话的时候,还握紧了拳头,给自己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显得是信心满满,丝毫也不像刚刚遭受过挫折和失败。

    林辰暮有些愕然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经历了这样的曲折之后,这个路翔宇还是如此执迷不悟。不过这痴情总比负心好,痴情的人,再怎么坏,本性也坏不到哪里去。

    他拍了拍路翔宇的肩膀,说道:“呵呵,祝你早日得偿所愿。”说罢转身就要走。路翔宇赶紧跑到前面拦住他,说道:“恩人,你已经知道我叫路翔宇了,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辰暮也不是矫情之人,便笑着说道:“我叫林辰暮,不过什么报恩之类的话,就不用再提了。相信你碰到这样的事,也不会袖手旁观的,对吧?”

    “呵呵,那是当然。”路翔宇笑着说道。

    林辰暮点点头,刚要走,却又见这个路翔宇欲言又止的,不由又笑着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这个,这个……”路翔宇吱吱呜呜一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道:“林大哥,能不能借我点钱?”

    “借钱?”林辰暮是大感讶异。这个路翔宇,刚才一掷千金,将大把大把的钞票当纸来撒,现在却居然要向自己借钱?

    “我刚才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把钱都给撒完了,现在身无分。”路翔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能不能借我十块钱,就十块钱,我打的回家?你放心,这钱我一定百倍、千倍的还你……”

    林辰暮笑了笑,他看得出来,这个路翔宇也是一个家庭殷实的公子哥,光是今天在广场上撒出来的钱,就少说有一两千,这开口向人借钱,估计还是第一次,难怪这么难以启口。林辰暮从兜里掏出两张钞票,递了过去,嘴里说道:“拿去吧,不用还了,反这钱也是你自己的。”

    “我自己的?”路翔宇不解地问道,听林辰暮说了缘由,才不由笑了起来,“得,就算是我的钱,也是你捡着的,也就是你的钱了。”话虽这么说,不过他揣起钱来,心头倒是坦然了许多。

    路翔宇执意要请林辰暮去他家里坐坐,说是要好好感谢林辰暮,不过林辰暮却婉言谢绝了,时候也不早了,他今天还要去杨卫国家。再说了,去路翔宇家里又能干什么?真要让别人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这个念头林辰暮想想就觉得可笑。

    互留电话后,路翔宇这才离开了。看着他离开时重新恢复了开朗和斗志,林辰暮心中,一种成就感是油然而生。有时,他真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倘若没有发生昨天的事情,今天自己也不会出来走走,更不会认识这个路翔宇,而路翔宇的命运,又会不会有所改变呢?

    林辰暮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

    刚想招手打个的,一辆车子缓缓开了过来,刚好停在他面前。车窗摇下,就见里面一个身穿酒店制服的司机欣喜若狂地对林辰暮说道:“林乡长,我在这附近兜了七八圈了,可算找到你啦。”

    林辰暮这才恍然,难怪觉得眼熟,这辆车可不就是昨天史立军带去机场接杨卫国和自己的那辆吗?

    “有事?”林辰暮疑道。

    “呵呵,没事,史主任吩咐了,林乡长您在首都期间,这辆车都归你使用。你现在要去什么地方?我送你去好了。”司机冲林辰暮笑了笑,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从一旁的副驾位上拿过一部手机,林辰暮一看,是自己昨晚被警察强行搜走的那部。以前总觉得这部手机又老又丑,可如今看到,却是倍感亲切。

    既然史立军已经安排了,林辰暮也不客气,省得再去打车了,当即便坐了进去,对司机说道:“麻烦去翁路的彩虹花园。”

    地址是杨卫国事先告诉他的,林辰暮也没去过,分不清东南西北,不过司机却似乎很熟悉首都这里的街道交通,听后没有再问什么,便缓缓启动了车子。

    重新开机之后,手机里显示,未接来电和短信,就超过了三十多个,其中有楚芸珊打的,有死党王宁辉打来的,还有老妈和杨卫国的,可最多的,却是聂诗倩这丫头的,光是昨晚十一点左右,就打了二十多个,还有十几条短信,从刚开始问候林辰暮好不好,到有些着急电话为什么没人接,到最后,这丫头干脆毛了,直接就下了最后通牒,要是再不回信息和电话,拿她就偷偷跑来首都找林辰暮。

    林辰暮是吓了一大跳,连忙给这丫头打了一个电话。虽说认识时间并不长,他可是知道,这丫头的性格,那可是没什么事做不出来的。

    电话刚接通就挂断了,林辰暮愣了一下,莫非这丫头真生气啦?

    就在他有些坐立不安之时,手机又响了起来,林辰暮一看,就是聂诗倩打来的,连忙接了起来。

    “林大哥,你才想起给我打电话啊?昨天晚上都到哪里去鬼混去啦?”电话刚接通,就听到聂诗倩那气哼哼的声音,虽说看不见,不过林辰暮却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她此刻撅着粉嘟嘟小嘴生气的可爱模样。

    林辰暮赶紧是又哄又骗的,这才让这丫头由怨转喜,咯咯笑个不停。

    “林大哥,我们现在在上课,我是偷偷跑出来给你打电话的,就不多说了。不过你可要记住哈,每天早晚必须给我打一个电话,晚上睡觉前要想我,还有,要守身如玉、洁身自好,不准做对不起我的事啊……”

    聂诗倩一股脑儿说了一大串,说得是又快又急,林辰暮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听着嘟嘟的忙音,林辰暮半晌才又摇了摇头。

    王宁辉的电话一如既往的淫荡,不是问林辰暮昨天有没有什么艳遇,就是问首都这里的漂亮美眉多不多?身材好不好?而楚芸珊的电话,则是嘘寒问暖的,再三叮嘱,北方天气干燥,早晚温差大,要林辰暮注意身体,可别着凉了。即便电话结束半天了,耳边似乎还一直响起她那关怀备至的话语,让林辰暮深感温暖的同时,一时又有些感到愧疚。

    第五十三章杨可欣

    第五十三章杨可欣

    彩虹花园的大门,是一个跨度很大的圆弧型,就像是一道七彩斑斓的彩虹,很是奢华大气,远远地都能望得见。

    经过大门口保安的询查,车子刚要驶入的时候,门口好走出一个女孩儿。林辰暮不经意间一瞥,却有些讶异的发现,这个女孩儿和刚才在餐厅里拒绝了路翔宇示爱的那个女孩儿长得很像,只不过身上的穿着不一样。他刚想回过头看了一眼,好瞥见女孩儿上了一辆出租车。

    林辰暮就摇头笑了笑,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再说了,就算真是同一个人,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杨卫国的家,是一套紧邻河边的跃层洋房,屋前还有一个由白色秀气的铁艺栅栏围着的院子,栽种了不少的花草树木,林阴森森。林辰暮按响门铃后,出来开门的就是杨卫国的妻子沈玉茹。隔了十多年没见,她也没怎么显老,和林辰暮脑海里残存的影像比起来,差别并不是很大。这让林辰暮心头不由多了几分感慨。在他印象中,玉茹婶当初和老妈,那都是有得一比的,两个人都是大院里有名的美妇。可现在看起来,老妈明显苍老了许多,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不少。多年来的辛苦操劳,过早地磨蚀了她曾经的青春和美貌。

    “啊,小暮啊,都长这么大啦?”

    沈玉茹看到长大成人的林辰暮,也显得很有些激动,拉着他的手就不放,嘴里的话也没停过,从追忆往昔,到了解他们这些年来的生活状态,再到问林辰暮有没有女朋友了,什么时候结婚……搞得林辰暮都有些招架不住,直到杨卫国在屋内不满地喊了一句:“你在门口磨磨叽叽什么?赶紧让小暮进来坐坐啊。”她这才忙不迭地拉着林辰暮进了屋。

    一楼客厅很宽敞,色彩淡雅的沙发围了半圈,电视柜上是一台二十五寸的大彩电,杨卫国坐在前面,目光却并没有停留在电视上,而是翻看着手里的报纸。

    “杨叔叔好。”

    原本以两人的关系来说,林辰暮不会表现得如此拘谨,可不知道怎么的,经历了昨天晚上和今天的事情后,他看到杨卫国总有些心虚的感觉。

    杨卫国点了点头,又指了指自己身旁,示意林辰暮坐,林辰暮这才在他身旁坐了下来。而沈玉茹就赶紧去给林辰暮沏茶去了。

    当初杨卫国到某部委任职,沈玉茹也一起调到了首都,目前是首都某国企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工作轻松。她大部分精力,也都放在了丈夫和女儿身上。杨卫国这次调去东屏,她本来也是要去的,不过由于女儿杨可欣也在首都读书,两人商议一阵后,她暂时不去东屏,而是留在首都照顾女儿。

    坐下之后,林辰暮一阵东张西望,又问道:“咦,可欣妹子呢?”

    “呵呵,她啊,知道今天你要来,专程去菜市场买菜去了,说是要亲自下厨,给你做顿好吃的。”沈玉茹将沏好的茶端过来放在茶几上,又笑着对林辰暮说道。

    “哦?可欣会做吃的?”林辰暮微微有些讶异。这年头,独生子女大多数都比较娇生惯养,会做家务的本来就少,更别说做得一手好菜了。

    “还不是你杨叔叔。”沈玉茹丢了杨卫国一个卫生球,又笑着说道:“你杨叔叔从小就不准我娇惯可欣,什么事都是她自己做,每年暑假,还都把可欣送去部队上锻炼,每次回来啊,那张脸黑得,让我都是心痛不已……”

    听沈玉茹在那里唠叨,杨卫国就皱皱眉头,把报纸往茶几上一扔说道:“我这样做,还不都是为了可欣好?你看看小暮,从小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成器,在东屏的时候,可没少帮我。”

    “是,是,我知道你都是为了可欣好,对了吧?”沈玉茹朝杨卫国撇撇嘴,又对笑眯眯地林辰暮问道:“小暮啊,我听你杨叔叔说,你现在已经是一乡之长啦?”

    林辰暮就有些汗颜,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那都是杨叔叔关照和提拔,要不我又哪上得了台面?”

    “呵呵,你就别谦虚了。”沈玉茹笑着说道:“你杨叔叔那个人我还不了解?一天讲不完的原则和党性,当初可欣考大学,差两分就能上重点,我的意思是托点关系,这上面也不是不认识人。可他倒好,非要可欣按照志愿就读现在这个学校。你能当上乡长,那多半也是靠自己的努力和才干。”

    林辰暮刚准备辩解几句,又见沈玉茹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和期冀的笑容,问道:“对了小暮,你妈妈有没有给你说过,你和可欣什么时候……”

    话没说完,就听杨卫国咳嗽了一声,不耐烦地冲他说道:“小暮刚刚才来,你在这里唠唠叨叨干什么?还不去看看可欣怎么还没回来?”

    “哎呀,小暮刚来,我多和他说几句,又怎么啦?”沈玉茹就不满地瞅了他一眼,不过还是笑着起身道:“那好,我去看看可欣,小暮你先陪你杨叔叔好好坐坐。”

    此刻,却听门上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随即大门开了,然后就听一个宛如黄莺般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妈,暮哥哥来了吗?”

    一听就知道,杨可欣回来了,可林辰暮却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像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很快,一个靓丽的身影便出现在林辰暮眼前。他猛地怔住,揉了揉眼睛,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靓丽清雅的时尚少女,上衣穿着一件橙黄色的紧身针织纱,紧紧裹住她苗条的腰身,更露出一抹雪白细腻的纤腰,和那完美无瑕的肚脐。黑色牛仔裤的长腿,看起来细细地,却是多少穿女仔裤少女梦寐以求的效果。

    少女很漂亮,极为吸引人的目光,更容易激发起男人保护的**。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居然就是路翔宇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个女孩儿,也是林辰暮刚才在门口惊鸿一瞥过的女孩儿。林辰暮回想起,当初在餐厅里,路翔宇好似叫过女孩儿叫可欣,可那时林辰暮没太听清楚,更没有把她和当初那个扎着两个羊角辫,整天跟在自己身后“暮哥哥”、“暮哥哥”叫着的小女孩儿联系在一起。

    林辰暮实在想不到,这个世界真的那么小。有机会倒要好好问问,那个路翔宇挺不错的,怎么可欣就是看不上?

    杨可欣也看到了林辰暮,雀跃的身子便是一滞,脸上微微也有些红,不过很快又将信将疑地上前来,左右仔细端详林辰暮。

    “死丫头,整天念叨着暮哥哥,暮哥哥的,怎么现在见到人了也不招呼一声?”沈玉茹就笑骂着道。

    “暮哥哥,真是你?”杨可欣美眸一眨一眨的,眼神里都充满了惊喜。

    林辰暮就笑了笑,他终于从眼前这个时尚靓女少女嘴角处的小酒窝,还有刘海遮掩下那道几不可见的疤痕,依稀看到了杨可欣小时候的模样。

    “当然是我。”林辰暮耸了耸肩,笑着说道:“你额头上这道细微的小疤,是你四岁时非要跟着我爬树,结果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磕着的。还有一次,你被蜜蜂蜇了,还是我用嘴,替你把刺给吸了出来……”

    “呀,暮哥哥,我想死你了。”林辰暮话还没说完,杨可欣就笑着向他扑了过来。林辰暮下意识地双手一托,杨可欣那充满弹性的大腿,就牢牢挂着他的腰间,然后整个人都贴在了他的身上,嘴里还不停地咯咯笑着。

    这是他们俩从小见面时最爱玩的花样,林辰暮一时间也有了些恍惚,就好像时光倒转,重新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心头就有了些莫名的悸动。

    可随即,杨可欣那满富弹性和热力的完美娇躯,就让林辰暮微微有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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