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版英雄无敌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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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猛虎道长

    第一章、爷们就喜欢这感觉

    黑夜之中,一场血腥的屠杀已经结束,地上躺着数十具尸体,四处散落着破碎的兵器、。

    在月光的照耀下,鲜血与尸体穿着的盔甲交相辉映,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

    让人奇怪的是,在这样激烈的战斗中,一张落在地上的光盘竟然没有破碎。

    噗嗤扑哧,一阵喷鼻声传来,一头蹄下踩着火焰,全身覆盖在骨甲下的战马从黑暗里走出。

    骑在战马上的黑甲骑士看着满地的尸体,透出头盔的火苗显示他此刻心情有些激动,沉默半晌之后,战马前蹄高高跃起然后用力的砸在地面上,顿时一片火光将尸体尽数席卷,满地的尸体在这火光里化为灰烬。

    黑甲骑士手中的长柄死神镰刀朝着那张在火光里丝毫无损的光盘轻轻一挥,一道漆黑的裂缝出现在光盘上,足以切碎任何物质的裂缝竟然没能伤害光盘半点,反倒是那光盘在黑甲骑士的愕然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初夏七月初,中国S省的小城A县,一阵足以让少女们面红耳赤的破口大骂正在午夜十二点的街道上响起:“我X你妈啊,是谁TM的这么缺德,让老子抓到你,非阉了你不可!!!”

    一个光头胖子,穿着敞开胸怀的花格子衬衫,头上短发间插着一片光盘,红色的鲜血顺着头发下淌,一条条血迹,看上去颇为恐怖。

    不过这位爷,根本就没管那么多,满脸肥肉狰狞的抖动着,中指朝着街道附近的楼房一竖,一个劲的大骂着。

    引得周围喝夜啤酒的食客侧目不已。

    从旁边跑来一个哥们急了:“我说程空,我就上个厕所,你头怎么拉?”听着那熟悉的声音,胖子感觉头一昏,随后就朝着后面倒下,再醒来的时候却已经躺在医院里了。

    刚一醒,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差点哭了出来,喜极而泣啊,这真不是人干的活,发了工资找胖子出来喝喝酒,就出这么一摊事,还好胖子没事,不然真不知道怎么向胖子他妈爸交代。

    “胖子,头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胖子一看见哥们那幅要哭的鳖样就快火了:“行了行了,没事,不就流点血吗?走,我们哥俩再去喝点。”

    那哥们一听,还喝啊,坚决不同意,胖子执意要喝,哥们屈服了,要喝可以,哥俩回家去喝。

    这胖子叫程空,在A县水龙乡国土所工作,事业编制,虽说工资不算高,但在乡下多少也有点外快,至少比其它清水衙门手头松活多了。

    加上家里做着生意,钱够用了,这人有点钱就好耍,一天不是上网就是喝酒打牌,二十五六,都快三十的人了,连正式的女朋友都没有一个,生理活动全靠岛国爱情文艺片解决,这正常么?

    爸妈看着急啊,一个一个姑娘托人介绍了过来,不是胖子看不上对方没感觉,就是对方看不上胖子,感觉这胖子一笑就很猥琐,到最后,也只有顺其自然了。

    那哥们叫杨临,城管大队的,就是穿一身制服看见乱摆摊什么的,一群人上去给装车上,然后罚款,维护市容市貌,名声有点差的那种,不过杨临人不坏,除了上班时候有些凶恶,下班后还有扶老奶奶过马路,给人指路的善举。

    两人从小就是邻居,小时候是一个摇篮里睡的觉,玩得特好,长期互相混饭吃的那种哥们。

    后来杨临搬家了,两人依然是好哥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读同一个班,直到两人没考上大学,杨临去当兵后才分开。

    不过等到杨临退伍回来,两人又泡在了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位背背山信徒呢。

    出了医院,哥俩坐上杨临偷偷开出来的城管值勤车,这车就一货长安,外地的朋友可能不知道,这车是由山城制造,前面一面包车头,后面一小车斗,可以放些城管缴获的战利品。

    油门一轰,长安小货车就杀到夜摊面前,顿时引得夜摊前一片鸡飞狗跳,害得夜摊老板以为城管晚上加班突击检查,吓得浑身一阵哆嗦,待到反应过来后,一个劲的散烟。

    胖子接上就抽,他挺喜欢这种别人怕他的感觉,随口吐出一个烟圈,叫老板搬了两箱山城啤酒到车斗里,包了些下酒菜,潇洒的丢下一张五零卷,小长安屁股一冒烟嘟嘟的回家去了。

    夜摊老板捡起50卷,嘴里暗骂一声:“MD,下酒菜算白送了!”

    这倒不是程空故意占点小便宜,夜色深黑,加之流血不少,脑子有些不太清醒,将50卷认成了100卷,还以为自己打赏了小费,脸上多得意的模样。

    到了胖子家门口,胖子径直上楼开门进去了,理由是伤员不能做重体力活,杨临无奈之下,上下了两次八楼才将啤酒搬了上去。

    扛着沉重的啤酒箱,杨临就奇怪了,住在八楼怎么一点也不见胖子瘦下来啊?这只能说明胖子这小子太能吃了!

    胖子爸妈早睡了,胖子和杨临轻手轻脚,将啤酒搬到了胖子房间里,报纸往地上一铺,下酒菜一摆,屁股直接沾在了地上。

    右手捏着瓶子,左手用筷子使劲一撬,扑哧一声,瓶盖就飞了出去,雪白的泡沫从瓶口涌了出来。

    两人对准瓶子就灌了起来,一瓶下去了,又是一瓶,下酒菜才吃一半,酒没了。

    两人也感觉差不多了,报纸卷起丢进垃圾筐,杨临就告辞回去了,本来胖子不准他走的,喝了酒怕他开车出事。

    可杨临说我自己睡自己的床还有点安全感,和你睡半点安全感也没有啊,菊花不保。

    程空琢磨着自己原来和杨临睡一摇篮时,踹了他不少脚,不然这小子怎么这么刻骨铭心?

    杨临一走,胖子就来精神了,他是越喝酒越兴奋的那种,往衣服口袋里一摸,插伤自己的那张光盘给摸了出来,杨临原本准备将这当成罪证的,就朝着医生给要了过来,要不然早就丢垃圾桶里了。

    一个箭步的冲到电脑旁开了机,胖子脸上带着猥琐的笑容将光盘插入了光驱,他猜这张光盘是一AV片,电脑边上卫生纸都已经准备好了,嘿嘿,就等大饱眼福了。

    尊敬的读者兄弟,朋友,姐妹,道友,如果,您感觉本书写得尚可,还请赞一下,两分钱一章,钱虽不多,却关系着本书的荣誉和价值。

    第二章、异界?游戏?

    漫长的开机画面终于结束了,胖子的肥手摸着鼠标,对准我的电脑就点了下去,然后对着G盘一阵狂点。

    显示屏全黑了,现出几行不同的文字,大部分看上去都很奇怪,好吧,胖子对于外国语言的天赋的确太低了,就算是读书学过一些,也丢回给老师了。就一行汉字,胖子认识:这将改变你的人生。

    胖子一看,嘿,好片子啊,起码也是个5P啊,不然怎么叫改变你的人生?人生不就是性福么?

    看到这名字,程空脑海里浮想连连,一个精壮的非洲壮汉身边环绕着一群阿罗多姿的美女,当然,都没有穿衣服,必须的!

    胖子两只眼睛紧紧盯着显示屏,右手都将裤子拉链拉到一半了,就在这时,一道刺得眼睛都睁不开的白光从显示屏上爆发出来。

    草,难道是显示屏爆了?

    胖子一阵惊恐,别成瞎子了,此时他哪里还顾得壮汉与美女,双手猛揉眼睛,眼泪水止不住的流。

    等胖子把眼睛揉好了,才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广场的中心。

    我的乖乖,这广场也太大了吧?

    胖子感觉自己就好像来到了巨人国,身边耸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周围无数云朵环绕,仔细看去,上面竖刻着一行闪闪发亮的大字:命运将从这里改变。边上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生与死只在一瞬间。

    广场边缘处竖立着两扇大门,大门上还显示着一行行文字,对这里大感好奇的胖子急忙跑了过去,这两扇门上分别显示着:进入世界,离开世界。

    胖子愣了愣,眨巴了一下眼睛,自己在做梦么?伸出一根食指,一口就咬了下去,哎约,痛!程空随即就认为自己想明白了,难道这是一个三维立体超真实版游戏?光这场景就不是其它游戏可以比拟的,太真实了,连痛感都模仿了出来。

    有意思,先试试?

    胆子挺大的胖子眉头耸了耸,径直就向进入世界那扇门走了过去,轻轻一推门,微光一闪,胖子就从这个广场里消失了。

    下一刻胖子出现时,四周一片黑暗,依稀能够看出这里还是个广场,而广场中心处出现了一个散发出乳白色的光门。

    胖子小心翼翼的走到那扇光门前,伸出左手,在光门前晃了晃,没有任何的变化,只看见左手食指与中指上面被烟熏黑的痕迹。

    程空围着光门转了一圈,犹豫了一会,咬了咬牙,左脚试探着伸入光门内,就在这一瞬间,周围的黑暗就发生了变化。

    一丝亮光出现,片刻之后,自己脚边一片草地生长了出来,随后迅速蔓延出去,一棵棵树木,一块块田地不断从黑暗里浮现出来,到了最后,一座雄壮的城堡拔地而起,石制的城墙上耸立着一个个箭塔,为数众多的人类弓箭手在上面游弋巡逻着,一条浑浊不堪的护城河环绕着城堡,两条粗大的铁链紧紧拉着一面宽大的城门搭在护城河上成为进出的桥梁。

    城门上的方框里,两个簸箕大小的汉字闪烁着金光:拉斯城。

    哇塞,牛逼!这哪里是游戏啊,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创世纪啊,胖子不由得赞叹了几句。

    胖子很快想起了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一双草鞋,裤子破烂无比,关键部位完好,春光没有泄露出来,衣服已经油腻得看不出颜色,头上还戴了一破草帽,右手拿一粪叉,整个一农夫的造型啊。

    没错,胖子此时发现自己这身造型活脱脱就是个农夫,在任何游戏里都应该是众所周知的扑街货,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脖子上出现了一块金色的小牌子。

    胖子摸了摸,直接就一口咬了上去,嘿,真金的,发财了!

    程空笑眯眯的把玩着这吊牌,嗯?上面还有一行很奇怪的文字,虽说看不懂,但程空摸在那文字上时却能够清楚明白文字的意思:零级宝物,农夫吊牌,携带者速度微量提升。

    在明白文字意思的这一瞬间,胖子感觉自己的身子变得轻盈了不少,双腿也似乎有力了不少。

    这这,这还是游戏么?

    程空不由得为身体所产生的变化为之一愣。

    在把玩了一会那块农夫的吊牌后,胖子朝着左右上下看了看,也没有看见一个游戏中应该出现的生命条,蓝条什么的,随后试探着喊了一声:“状态!”没反应,“属性”,还是没反应。

    程空正纳闷的时候,就见到从远处跑来一队和他穿着一模一样的农夫。

    看着那些农夫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胖子还有些发愣呢,就被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农夫推了一把,“你不想活拉?黑格拉城的军队杀过来拉。”

    什么?黑格拉城的军队杀过来了?随着那农夫的声音落下,远处就滚滚扬起了大片的灰尘,几只利箭飞来,一个落在后面的农夫发出惨叫声倒了下去。

    眼见着那农夫背上插着的箭羽,以及顺着箭杆流出的鲜血,胖子浑身一哆嗦,他哪里见过这等景象,虽说当过兵,但这和平年月,也没有打过仗啊。

    哆嗦了一下的胖子也顾不上与推自己的农夫生气,粗短的两腿就不由自主快速迈动起来,跟着那群农夫一口气就跑到了城堡吊桥上。

    几名手持长枪,穿着薄铁皮盔甲的枪兵朝着这些农夫大声呵斥着:“快点!快点!你们马上去吊起城门!”

    几名号手此时已经站在了城门上方,随着悠长的号声响起,胖子和农夫们一起发力,不断转动着与城门铁链链接的转轮,那搭在护城河上的宽大城门也被铁链缓缓拉了起来,随着城门与城墙那一声噗通的撞击声响起,战争就要开始了!

    关上了城门,跑进城堡的胖子总算是喘出了一口粗气。

    不是玩游戏么?怎么这么真实?胖子将草鞋脱下,拍了拍,将一枚不小心掉入的石子拍掉,摸了摸已经被打出血泡的脚板底。

    哎哟,痛啊。

    第三章、呼噜之夜莺曲

    程空骂了几句,将草鞋重新穿好,跟着那几个农夫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道向前走去。

    怎么说也是生死之交了,程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倒不如跟着他们,至少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此时,整座拉斯城都运转了起来,四处都传来跑动声与口令声。

    就在程空前面不远处,一个挂着长枪牌子的兵营内,一队队训练有素的枪兵穿着薄铁甲,正在军官的口令下整队集合,而在程空右边街道旁一个挂着弓箭牌子的靶场,从里面冲出一队队背挎弓箭身穿皮甲的士兵,沿着街道向城墙跑去。

    胖子看得是热血沸腾,鼻孔不断张开,感觉心跳都加速了,这才是男人过的生活嘛,金戈铁马,血战沙场!

    虽说胖子当协警的时候不算怎么杰出,大多时候都是混日子,但这种来自于男人心底的热血一旦被激发,哪里还控制得住,随即一把拉住了之前推自己的那个农夫张口就问:“兄弟,我们也去参加战斗吧?”

    那农夫还没来得急开口说话,从身边跑过的一个弓箭手笑了,一边跑过去去,一边笑道:“你们也上战场,笑死我了,你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尽自己的义务吧,上去也只是送命。”

    胖子在县城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对他说过话,现代社会的人不管怎么说,也不会当面这样讥讽的。

    程空正准备破口大骂,那农夫一拉胖子的衣服:“兄弟,他说得对,我们和他们差距太大了,上去也没有用啊,我们这七八个农夫还不够一个枪兵杀呢,要是被箭矢射中,那就是被秒的份,还是算了吧,没必要搭上自己一条命。”

    在这农夫一拉唠叨的时间里,那个讥讽自己的弓箭手已经跑到城墙脚下,正朝着城墙斜道而上,胖子听那农夫这么一说,不管怒火怎么高涨,也只得作罢。

    参战热情受到打击的胖子也和其他农夫一样,一屁股坐在了街道边上,拉着那个农夫闲聊来。

    胖子现在也有些糊涂了,话说有这么真实的游戏么?

    胖子从那农夫口中得知,这城堡里秩序井然,从上到下,有着不同的战斗兵种,枪兵,弓箭手,狮鹫,剑士,僧侣,骑士,天使共七种之多,而同阶兵种之间也分为普通与精英,实力不同,名字也不同,比如枪兵锤炼到一定程度后便能够进化为戟兵,实力也会跟着增强不少。

    而自己这些农夫连第七级都不是,只是一群用来生产粮食的废材罢了。

    当然,如果没有农夫,这座城堡里也会因为饥饿而衰落下去。

    废材?还没等胖子说话,这农夫又说了一句话:“在这里不但要看实力,还要看运气,上次我们农夫军里面一个兄弟,那个运气才叫好啊,元素城的敌军来攻击,杀到最后是两败俱伤,敌军就剩一凤凰了,我们这边也就剩下两名骑士,我们那兄弟不知道怎么的,冲上去就是一叉,凤凰挂了,战后,他就直接被提升为骑士了,怎么我就没那么好的运气啊。”

    胖子一听,沮丧的心情激动起来,还有这样的好事?两眼之中几乎放出绿光,手中的铁叉不由捏得紧紧的,一铁叉,就变骑士了,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谁就是王八蛋!

    正在胖子想入非非的时候,黑格拉城对拉斯城的攻城战开始了!

    轰轰轰!投石机掷出的石弹与城墙撞击后发出巨大的声响,吓得猝不及防的胖子一阵哆嗦,已经见识了不少战争的农夫老兄一阵大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那张犹如开裂田土的脸皮抖动着:“不用怕,那投石机只对城墙攻击的,是投不到我们这里来的,还是让我好好的给你这个菜鸟说说吧!”

    以胖子的农夫实力连上城墙都不准,自然也是看不见那些前来攻城的黑格拉城军队是什么模样,只得老老实实听那位农夫老兄的解说。

    话说这黑格拉城也是城堡系的城池,离拉斯城有一百多公里的距离,为了争夺两城之间的各种资源矿产,已经是相互征战多年了,这个月不是我打你,下个月就是你打我。

    不过一般来说都是守城一方较为占优势,有着护城河与城墙的阻挡,攻城的一方只有飞行部队才能对守城一方造成伤害,而地面部队只有等投石机将城墙击破之后才能投入战斗,在这个时间差里,攻城部队将受到守城一方弓箭手的箭雨覆盖,此长彼消之下,自然是守城一方取得最后的胜利了。

    听过农夫老兄的这一番解说之后,胖子高悬的心放了下来。

    我们必胜啊,怕什么,这么等着也累啊,阳光这么好,不如睡上一觉。

    和农夫老兄打过招呼之后,胖子心安理得,就势躺下,也不嫌地上有灰尘,在街道边上就睡了起来。

    那农夫老兄谈兴正浓,但见胖子已经入睡也不好打搅他,也顺势躺下,没一会儿就打起呼噜来。

    有一就有二,见到两个农夫躺下,其余的农夫也不会矜持,一个个跟着躺下。

    八个农夫躺在一起,呼噜之声如同夜莺曲,此起彼伏,与不时传来的喊杀声交织在一起,犹如一首世界名曲。

    就在这世界名曲不断响起的时候,黑格拉城军队的攻势变得越见的猛烈了。

    拉斯城的城墙上不断落下一枚枚巨大的圆石,将城墙和箭楼砸出一个个巨大的缺口。

    城墙外的黑格拉军队分成四队,每队大约两百人。

    两队枪兵守护在庞大的投石机旁,一队弓箭手正与城墙上的拉斯弓箭手们对射,不时有人中箭倒下。

    而最后一队剑士则是在一名精英剑士的带领下,沉默,满脸肃穆,站在一侧,他们是在等待,等待城墙被彻底破坏的那一瞬间冲入城去,彻底奠定胜局。

    正如之前所说过的,防守一方总会占据一些优势。

    拉斯城墙上的弓箭手们借助墙垛的掩护和居高临下的优势,其伤亡率远低于城下的黑格拉弓箭手。

    第四章、逃亡

    时间仅仅过了半个小时不到,黑格拉城的那一队弓箭手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数量了。

    拉斯城的弓箭手开始将箭矢朝着守护投石车的枪兵们抛射,即便是穿着生铁制造的盔甲,那些枪兵在弓箭手的集中射击下也快速出现伤亡。

    看到胜利开始倾向自己的战局,站在主箭塔上的几位将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其中一个剑士模样的将领性格最为激动,大笑了起来:“看来黑格拉城这次又要败了,拉姆贤者,一会还是我带着剑士中队追击溃兵吧?”

    听到剑士将领的笑声,那位身穿土黄色僧侣袍的老者也是眉头微微一松,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剑士将领的请战要求。

    拉斯城再也无法承受战火的洗礼了,半年来,连续不断的战争已经让这座小城堡的潜力接近干枯。

    就连那位农夫老兄口中所说由农夫晋升的普通骑士也在上一场与墨菲城的战斗中牺牲了。

    现在的拉斯城,最高级兵种也只有这位叫做拉姆贤者的精英僧侣,最让人担心的是,拉斯城根本就没有修建出产狮鹫的狮鹫巢。

    没有足够的机动空中兵力,拉斯城只能默默承受其它城池的攻伐。

    这一次胜利,一定要将黑格拉城所控制的几个矿藏给夺过来,否则的话,下一次的战斗就将会是拉斯城的末日!

    就在拉斯城的将领们笑声盈盈的时候,从远处的天空中飞来一片黄褐色的云朵。

    “不好!是狮鹫群!”

    众将领中眼神最好的弓箭手将领不经意间发现了这片突然出现的云朵,顿时惊叫起来。

    尚未等将领们做出应变的决定,那片黄褐色的云朵就分散开来,一只只如同马匹大小的狮身鹰首怪物扇动着巨大的翅膀,从高空一头扎下,带着巨大的呼啸声朝着城墙冲来。

    而那些沉默等候的剑士群也开始缓慢移动起来。

    突如其来的狮鹫群顿时击溃了城墙上弓箭手们的士气,他们已经有大半年没有看见过这种空中怪兽了,初一见面颇有些不适应。

    而当第一头狮鹫将一名弓箭手抓上高空丢下之后,就算是那些意志最坚定的枪兵也变得动摇了起来。

    这完全就是一场没有防备的杀戮。

    没过几分钟,弓箭手们完全崩溃,他们争先恐后的逃下城墙,而枪兵们也只能拼命的抵抗,不管是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还是数量上的差距,使得那些枪兵将手中的长枪刺向狮鹫也无法对它造成太大的伤害,这也决定了枪兵们后面的结局。

    即便是那几位将领加入战斗后,也不能彻底扭转败局的来临。

    “兄弟!醒醒!醒醒!黑格拉军队快要杀进来啦!”

    睡得正香甜的程空,胯下旗杆高举,正做着一个香艳的美梦。

    在一个温泉里,几个美女与他坦诚相见,畅谈着人生理想。

    就在他决定拯救这些受苦受难的娇柔美女,为世界和平献身的时候,耳边一声大喊,两个巴掌将他从美女们的不舍中给拖了出来。

    “我草你仙人板板!”

    被破坏了人生大事的程空顿时大怒,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就爆出一句粗口来。

    “草什么草啊,逃命要紧!”

    程空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一只粗糙的手将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

    嗯?真的城破了!胖子睁开眼睛迷糊了一下,随即就看见远处的城墙裂开了一个大口子,然后那城门落下与地面的剧烈撞击声。

    看着那满天飞舞,来回俯冲将一名名长枪兵,弓箭手抓上高空的狮鹫,胖子第一次感觉全身僵硬,双腿发抖。

    “快逃!”就在这时,那个大胡子农夫拉着自己就沿着街道朝后面跑去。

    这大胡子农夫力气可真不小,拉得胖子差一点就直接栽地面了。

    后面已经传来杀戮的声音,刀剑捅入人体的沉闷和惨叫让程空爆发出与体型并不符合的矫健,等到穿过数里长的街道来到另一面城墙时,已经是胖子拉着大胡子跑,而不是大胡子拉着胖子跑了。

    毕竟那块农夫的吊牌也不是浪得虚名,使得程空的奔跑速度远超于以往。

    唯一不同的区别是胖子程空即便是逃跑,手里也是紧紧抓着那把粪叉,而大胡子的粪叉早就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胖子牢记一点,手中的武器就是命,丢了武器就是丢了命。

    虽说拉斯城只有一座城门,但留下逃命的通道却不少,至少那大胡子农夫知道一条。

    在钻出逃跑通道后,程空也不敢有任何的停留,跟着那几个农夫就拼命朝着荒野里冲去。

    不过没跑多久,农夫们就不得不躲藏在野外的干草堆里。

    拉斯城已经彻底完了,熊熊火焰在拉斯城里不断蔓延,不管是士兵还是普通居民都成为了刀光下的牺牲品。

    几头狮鹫从头顶穿过时所发出的尖啸声吓得一干农夫浑身哆嗦。

    这不由得他们不怕,个体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让他们有一种死亡降临的错觉。

    好不容易熬到入夜了,那些狮鹫也不可能透过夜幕发现自己一行人,程空等人方才从干草堆里爬出,抖了抖粘在衣服上的草屑,继续朝着远离拉斯城的方向前进。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据大胡子所说,这里的战争是很残酷的,任何一座城池被攻占后,残余的士兵和居民都会被清洗掉。

    唯一的活路就是逃得远远的,距离城堡远处的荒野,山林里流浪,虽说也会有一些危险,但至少这是条活路,总比现在就死要好得多。

    说实话,就目前而言,程空已经完全没有半点将这个世界当成游戏的想法了,不管是拼命奔跑所带来的疲劳,还是饥饿,甚至于两只脚板打出的血泡,都让他有一种恐惧的感觉。

    如果谁说这里是个游戏的话,程空估计会立马跳起来,一耳光扇在对方脸上。

    游戏?你来试试?尼玛,老子长这么大,还没一口气跑几十公里这么远的路程呢。

    在这里死亡,会不会真的死亡?

    这个问题一直盘旋在程空的脑海里,直到跑得精疲力竭,与农夫们一并躺在一片小树林里。

    第五章、彩虹喷泉

    这片小树林是榛树林,恰逢果实成熟之时,在休息了一会,恢复了少许体力后,程空便灵活的爬上了树,摘下不少熟透了的榛子。

    那几个农夫也都是手快从喉咙里伸出来了,急忙过来帮忙。

    吃着香甜可口的榛子,程空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小牌子,不由得感叹起来,这牌子还真好用,如果换成之前的自己别说爬上树了,这一段路的逃命估计都够呛。

    说实话,这地方,程空真不想待下去了,喊打喊杀的,完全就是一个血腥中世纪啊,算算时间,还有十多个小时就可以离开了,程空也就略微松了一口气。

    吃饱之后,一个农夫找到了树林里的一口泉眼,急忙招呼众人过去喝水。

    当程空第一眼看到那个泉眼时,差一点就咬了自己的舌头。

    只见那口被青石块包围的泉眼,不过指头大小,但水雾喷射之间,散发出七彩光泽,犹如奇迹一般。

    如果换成白昼,程空根本就不会有半点吃惊,彩虹原理谁不知道啊,光被折射后,因为各种色光的折射率不一样从而造成彩虹。

    可这是黑夜了,没有半点光源!

    那光源就来自于泉水。

    看着几个农夫排队上前喝水,程空不由得拉了拉站在身前的大胡子问道:“这水能喝么?”

    看着喝下泉水的农夫身上悄然浮现出一丝七彩光芒,随后又消散,程空心里多少有些担心。

    这个太过于美丽的东西都带毒,也算是程空曾经上网的一点小收获了。

    “哈哈,怎么不能喝?这可是大名鼎鼎的彩虹泉水啊!”

    大胡子农夫用蔑视的目光看了看程空这个菜鸟,得意的介绍了起来。

    听了这大胡子的介绍,程空方才明白,这彩虹泉水乃是这里的一种奇迹存在,同时这彩虹泉水也有幸运之泉的美名。

    顾名思义,在喝下彩虹泉水之后,将会在一天的时间内获得幸运的加持效果。

    幸运加持?程空对于这个不太明白,但大概也知道算是好事,应该是好运临头。

    明白了这一点后,程空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事,排在农夫后面,等他们喝过之后,低着头张开嘴,含了一大口喷出的泉水,仰头吞下。

    转眼之间,那彩虹泉水就化为暖流流遍全身,不但解除了程空身上的疲劳,就连精神似乎也振奋了几分。

    看着自己身上出现后又转即消散的七彩光芒,程空抱着多吃多占的心理,不由得又多喝了几口,但之后喝的泉水却没有了之前的效果,与普通泉水并无二致,只是将肚子撑得厉害。

    程空不用问大胡子也知道,估计要等一天之后,那幸运效果结束后,那泉水才会再起作用了。

    外面漆黑一片,不管是程空还是其他农夫都不敢轻易外出,索性找了一些干草铺在地上当床,一个个并排着躺下。

    大胡子倒是心好,主动站岗放哨,不过到了后半夜,那位大胡子老兄也支撑不住,骑在树丫上睡着了。

    虽说那彩虹泉水将程空身上的疲劳解除,但今天所遇见的事情足够刺激,程空全身放松下来,没多久就入睡了。

    一夜无梦,程空这一觉倒是睡得香甜,既没有如饥似渴的美女需要他排解忧愁,也没有噩梦作祟,直到一声巨响将他从睡梦里唤醒。

    被惊醒的程空揉了揉迷离的睡眼,看了看天色,还是黑夜,嗯,继续睡会。

    不对!自己竟然回到了房间里,躺在地板上,自己不是应该在那个榛树林里睡觉么?

    反应过来的程空第一时间就扑在了电脑前,看了看时间,是七月一号,凌晨四点。

    之前杨临离开的时候,程空看过时间,是凌晨两点半的样子,而在那个世界里自己过了整整一天,这么说那里时间与这里时间的流速应该是一比十,或者一比十一。

    现在虽说是人类睡得最香甜的时间段,但程空已经没有了半点睡意,坐在电脑前,把玩脖子上那块金色小牌子,犹如在发呆,双眼有些发直。

    这一夜的经历对他的震撼太大了,之前还以为是游戏,但脖子上的农夫吊牌却提醒着自己,那恐怕不是什么游戏,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原因很简单,脚板的血泡虽说已经瘪了,但那隐隐传来的一丝刺痛,让程空明白了很多。

    自己在那个世界里所受的伤都会被带到在现实里来,那么。。。。。。这让程空有一种隐隐恐惧的预感,如果自己死在那里,恐怕就真的死了。

    这种隐隐的恐惧使得程空都不愿意打开光驱将光盘拿出来看一看,似乎光驱里藏着一条毒蛇一般。

    等到天边发白,金鸡报晓时,程空方才从那种回忆的状态里苏醒过来,甩了甩头,算了,不去想那个世界了,大不了不进去就是了,未必它还能将自己吃了?

    今天是星期一,又要去乡下上班了,虽说有些不愿意,但生活日子总得过下去,总不可能辞职不干吧,如果那样的话,还不被爹妈给吵死。

    七月一号虽说距离三伏里的头伏还有十来天,气温也有些闷热了,加上在那个世界里待了一天,程空浑身汗臭,不得不去洗了个澡,换了件衬衫,出到客厅,给正在吃早饭的父母打了个招呼,也不顾母亲叫吃早饭的声音,急冲冲出门去了。

    出门下楼,在院子外的小摊上买了几根油条,一杯豆浆,程空边吃边喝就来到了南门车站外。

    正好有一辆开往水龙乡方向的乡间公车出站,胖子急忙招手。

    在这小县城,交通规则基本上没有,嗯,应该说是执行范围比较宽松。

    那司机哪里管后面还有一辆公车出站,吱嘎一声就刹了车。

    程空屁颠屁颠的跑到车门前,好家伙,这准栽三十五人的公车里至少也挤上了六十人,就连车门后面的小踏梯上都站了三个人。

    这星期一就是这点不好,住在县城的乡镇干部都要回去上班,交通严重滞后啊。

    第六章、周一上班

    “你娃儿上不上车啊,后头的车子都在吼了!”

    司机伸出头来,很不爽朝着程空吼了一句,等在后面的公车也很配合的狂按喇叭。

    玛德,拼了,去水龙乡那边的公车一个小时才一班,等下班车的话,恐怕就要迟到了,程空一咬牙,那胖硕的身体向上一窜,就朝着车门里挤去,随即站在车门后面的几个乘客不由得吼了起来:“搞撒子,搞撒子,慢点,慢点,老子的屁股都要开花了。”

    车门口原本就挤,程空的体型不小,往里一冲,自然是挤得门口几个乘客受不了。

    司机只为赚钱,多上一个人就能够多赚两块钱,哪里会管车里挤不挤,见到程空上了车,手指头一按,一阵充气声传来,破烂的车门开始缓缓关闭。

    当然,为了赶时间,车门尚未关闭的同时,公车就迅速发动,就在公车就要窜出的时候,车外传来一个柔媚的女声:“师傅等一下,我要去水龙乡。”

    程空这时刚挤入车厢内,呸呸呸,好臭,一股子屁味与汗臭交织在一起,让刚吃完油条的程空一阵恶心。

    嗯?那个女声有些熟悉,不过车上有点闹,程空也没管那么多,左右挤了一下,座位是没有了的,不过找了个座椅旁边靠一下,免得半个小时的路程里太累。

    吱嘎,司机师傅秉承了一贯见钱眼开的作风,一脚刹车下去,差点就让才找到靠背的程空给栽倒,当然,车里这么拥挤,程空想要栽倒多少有点难度。

    唯一的问题就是站在程空后面的那个眼镜男狠狠的瞪了程空两眼,胖子这身肥肉压过去,谁受得了啊。

    哧!车门开了,程空这时吃饱喝足,饱暖那个思什么欲的念头出来了,听得有女人上车,双脚踮起,越过重重人头就朝着车门处看去。

    没办法,这车上女人是有,都太歪瓜裂枣了一点,程空感觉自己如果多看两眼都想将自己眼睛给戳瞎了。

    嗯?当程空那双贼眼看到车门处上来的女人时,顿时就转不动了,那是一个身材苗条,皮肤白皙,面容娇美的女人。

    转眼之后,程空便激动了起来,双手伸出,将过道上的人左右一分,肥硕的躯体朝着车门处一挤,一片哎哟声传来。

    程空可不管那么怒瞪而来的目光,脸上堆笑:“卢姐,早上好,来,弟弟我可是给你找了一个好位置。”

    话音没落完,程空身躯朝着后面一退,让出了通道。

    那卢姐看了看车厢内拥挤的人群,细细的眉头略微皱了皱,但正如程空之前所想,这个时间点了,等下一班公车是不可能了,不得不侧着身子小心翼翼的从通道里挤了过来。

    程空则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边左右挤着,屁股一撅,就将之前选好的位置给空了出来,待到卢姐过来,左右双手一伸,便将那些想要挤过来沾点小便宜的男人给挡在了外面。

    “靠好了,这司机开车可浮躁了,小心摔倒。”

    程空殷勤的让卢姐在座位边靠着,一边说着司机的坏话,一边用贪婪的目光假装不经意间从上到下,仔细打量着卢姐。

    这卢姐叫做卢小菲,乃是程空在水龙乡国土所的同事,管所里财务和内勤,仅仅只比程空大上一个月不到,长得却是俏丽无比,让当初一见如见天人的程空当即就厚着脸皮叫上了卢姐。

    唯一让程空感到遗憾的事情就是后来自己一了解,卢小菲才结婚不久,哥们落后了啊!

    但卢小菲始终是程空那个什么幻想的主角之一,每当程空看着爱情文艺片的时候,都幻想着自己将卢小菲按在那张宽大的办公桌边,亲吻她那张娇唇,狠狠的蹂躏。

    当然,心动手不乱,程空幻想归幻想,在现实里倒算得上规矩,没法,得罪不起啊,卢姐她老公是另外一个乡镇的副镇长,叫什么名字,程空是不知道的,在他的心里,那就是路人丙,但始终大小是个官。

    再说了,程空还称不上坏人,加之社会道德,法律的约束,他就是个棒槌也不敢乱动啊。

    今天的卢姐打扮得真漂亮,精致漂亮的黑色小皮鞋,没有穿丝袜,绿色中裙下露出那两条嫩生生的白皙大腿,让人有摸一把的冲动,纤细的小腰上去,一条完美的曲线,略微高耸的山峰在胸衣的束缚下几欲挣脱,恰当好处的露出几分,形成一条不算深邃的沟渠,几乎快要将程空的眼睛都勾进去了。

    真香,程空的鼻孔不由自主的扇动了一下,幽兰气息带着一丝清纯,这可不是什么名牌香水,程空早就知道了,卢姐从来不在外买香水,所用香水都是自制的,却又是恰到好处的配上了自己的气质。

    在他的心里,这近乎于一个完美的女人了,勤俭持家却又气质动人,娇柔秀丽,尼玛,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女人啊!

    哧,公车终于在后面公车的高声叫骂里,艰难的转动着轮胎上路了。

    公车前进间,可谓是响成了一片,正如乘客们的笑骂:除了喇叭不响之外,其余地方都响。

    没法,这就是小县城的现状,经济大潮虽说开始席卷全国,但在这偏僻的小县城里,还见不到太多的成效。

    就连这个公车都是从附近城市里淘汰下来的旧货,已经服役十多年了,要说按照正常流程,早该报废了,可精明的车主们,却是将其用在乡镇线路上,让其发挥着最后的光和热。

    借着公车摇晃的空当,程空的目光极为隐蔽的朝着卢小菲胸前扫了一下,不由得轻赞一声,真美,眼睛都恨不得一头扎进去,脸上却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没话找话的问道:“卢姐,早饭吃没?”

    卢小菲左手抓着挎包,纤细的右手理了理上车后有些乱的秀发,看着程空轻笑了起来:“怎么?想请姐吃饭啊,发财了?”

    程空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看着那一头柔顺的秀发好似泉水一样沿着卢姐的肩头流下去,嘿嘿一笑:“是啊,赏脸不?”

    第七章、绮念

    程空可不是才参加工作的小青年了,脸皮厚着呢,可卢小菲与程空也是同事,倒不觉得有什么,笑盈盈的回道:“行,签到后如果没事的话,咱们去新开的老羊肉粉馆吧,听李平说那家不错。”

    程空也笑着点头,心里别提多腻歪了,那李平也是所里的同事,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才来一年时间不到,仗着自己年轻,老跟在卢小菲身后转悠。

    尼玛,别说老子不知道他的心思,一小色胚子!

    程空心头正暗骂着那不经意出现在卢小菲口里的李平时,收钱的售票员就过来了,一个胖大妈,那吨位比程空也要庞大不少,真不知道她怎么从车头挤过来的。

    “还没买票的快买票!龙心镇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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