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今夜你是什么牌处女 第 44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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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仇。有时候,都会讲潜规则,在城里人看来,这些可能不可思议,在草原人看来,对待狗的态度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对不对,事情也没大小,一加一就是等于二,约定俗成。

    醉酒的小伟讲遭遇何种奇遇,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5 嘉美的打狗棒

    远远的,星空下,小伟仰望天空,深深地吐出来一口气,小伟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说不虚此行,走之前,他答应斤斤有出息,出门去挣钱,不再像以前那样不长大,短短的20多天也的确挣了一些钱,对于巨大的产业开说挣几十万不是大数目,可是对一个二十岁的人来说,自购可以骄傲。收购季节已经接近尾声,自己也算是至始至终了。

    夜里刺骨的空气进入到身体里,在酒力的作用下,小伟的身体轻飘飘,恨不能飞起来,到天空去俯瞰这一片草原,博大的空旷的场景让小伟充满豪情,自己觉得就像国王一样,虽然在这里物质生活相对贫乏。

    突然间,小伟听到了什么东西摩擦草地的声音,小伟猛一机灵,听到一股风声,这时危险的信号,草原上的牧羊犬都是大型的狗种,这种狗有一种习惯,攻击人的时候,像狼一样,会攻击人的脖子以上,不会像普通的家狗那样咬人的腿肚子。说时迟,那时快,小伟一个侧身,脚步一踉跄转过身来,小伟转身的时候才感到自己的乏力。

    迎面而来的却是月光下的一点寒光,凭本能小伟感觉那个黑影不是狗,而是一个吃到砍来的男人,小伟敏感的注意到,持刀人不是草原汉字,而是经过训练的杀手。杀手的持刀方法和普通人的持刀方法有天壤之别,简单说,普通人持刀垂下手的时候,刀尖是冲下的,而杀手做同样动作的时候,刀尖是冲上的。

    此时,黑影的刀子是劈过来的,小伟躲防不及,伸出左手低档,一阵刺骨的疼痛,小伟的虎口立即被撕裂,疼痛专心,“刷”的一下,小伟的酒全醒了,他惊叫了一身,身体向后跳开,杀手早已经料到小伟的举动,跨上来一步,堵住了小伟的去路,刀子随后变了一个招数,跟了过来,另一只手已经做出擒拿的姿势,接着,杀手就是一脚,重重地提到了小伟的胸口,小伟就势向后倒了下去,心里后悔,在黑洞洞的黑夜,自己走出来太远,救助无门。脑袋挨着地的时候,小伟看到帐篷区灯火点点,就像草原的眼睛,弹奏曼陀罗的声音隐隐传来,那一切在瞬间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温暖,小伟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别了这个世界,别了老爸,闭上了眼睛。

    接着一颗不小的石头落在了小伟的身上,力道不轻不重,有感觉却没有杀伤力,小伟迅速睁开眼睛,却发现刺客已经捂着眼睛倒在了地上,小伟用最快的意识立即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身起来就跑。

    远远地看见,帐篷门口人声如沸,唤马的声音响彻夜空,接着是不均匀的马蹄声,马在夜晚视力不是很好,加上草原上受到了草鼠的破坏,地下有不少的草鼠洞,地面非常不平坦,所以跑起来有点慢,骑马的人在夜晚骑马也会格外小心,好在也就是三四十米,一马当先的果然是决斗嘉美,他俯冲到小伟身边,一个草地拣哈达,把小伟捞到马上,用身体护住,小伟没有想到一个六十岁的男人会有如此大的力量,拎这小伟就像拎起一只小鸡。闻到嘉美身上的汗味和酥油味,小伟的鼻子一暖,这些味道是这样的亲切,好像师傅每天静坐在蒲团上安详的念经,那个声音穿透早上明澈的空气。

    刺客已经发现了情况不妙,低着身体,试图利用夜色的掩护逃离现场,无奈,是在意外的时候,草原的夜晚如此光亮,星光熠熠,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在草地上,让地面上的一切都十分清晰,跑了没多远就被骑马的男人们围住,他们尖叫着并不急于进攻,激起了一片狗叫声,还有些人正在跑着往这边赶,手里提着手电,都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居然也是浩浩荡荡。

    双方仍旧僵持着,谁都不急于动手,杀手从怀里摸出来一个打火机一样的东西攥在手上,大声地喊道:“别动,是炸弹,再动我就引爆,大家同归于尽。”

    没有人去注意刺客的声音,仍旧用胜利的声音尖叫着,“偶呵呵呵——”,之前谁也没有见到炸弹,基本无视了那种东西,小伟对刺客的威胁很在意,他悄悄地告诉嘉美,“他有炸弹。”

    嘉美的脸上常年受到高原风的沁蚀,皱纹像刀子一样刻在了黑得反光的脸上,他抿了一下嘴,一手提着马缰,顺便护住小伟,右手伸进藏袍里拉出来打狗棒,嘉美的打狗棒上牛皮绳的长度比一般的男人整整长了一辈,足足有九米多长,嘉美把绳头和铁头同时攥在手上,在空中抖了一下,调整了一下位置,接着一道白光闪过,打狗棒的铁头像箭一样穿过马队,打到刺客的手上,刺客号称炸弹的东西应声落地。他也没有料到会遭遇到如此的突然袭击,一时间呆住。

    看到嘉美出手,马队里的男人纷纷从怀里掏出打狗棒,嘉美喝叫了一声制止了众人的行动。闻声跑来的狗比人先到,在马队的周围闷闷地叫着,“嗡嗡”。提着手电的人们也逐渐赶来,围在外围,小伟的手,血流如注,他用另外一只手握住伤手的手腕,试图压住血管止血。手疼得发抖,长了这么大,小伟从来没有受到这么厉害的伤害。

    嘉美提着缰绳,马逐渐减速,人群和马队闪开了一条道,嘉美甩了一下,打狗棒的头再次飞舞起来,打狗棒就像体操运动员在表演绳操那样,在空中划了几个优美的线条,回到嘉美的手上,嘉美慢慢地把打狗棒揣回到袍子里面,这才策马走到刺客的眼前,重新打量着冒充成虫草商人的刺客。

    从小伟悄悄离席的时候开始,嘉美就一直小心地盯着外来商人,果不然,小伟出去了不一会,虫草商人就说要解手,也离了席,嘉美就悄悄地跟着走了出来,谁知道,刺客一离开帐篷就失去了踪迹,嘉美在帐篷附近转了好几圈,再次看到刺客的时候,他已经像远在嘉美40米之外的小伟身后,刀子已经刺了出去。嘉美连忙从怀里拿出抛石器,和早就预备好的石头。嘉美有个习惯,平素遇到适合的石头就会捡起来揣在怀里,这次,嘉美的习惯再次挽救了小伟的声明。

    嘉美把石头兜在抛石器的中间,迅速地在空中轮了几下,目测着杀手的行动诡计和石头在空中需要的时间,抛了出去,打在了刺客的眼睛上,随后力量减弱才落到了倒在地上的小伟身上,提示小伟爬起来逃命。

    刺客很快便得到了嘉美的认可,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6 好汉间的决斗

    嘉美把马缰交给小伟,血还在流,小伟迟疑了一下,用血乎乎的手抓住了缰绳,心里想的却是把群青哥哥的家传袍子弄脏了,一般,当地人的袍子是传代的,尤其是那些珍贵的动物皮毛,现在已经绝迹,只有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群青哥哥的这个袍子的底边镶这珍贵的白色老虎皮,据说在很久以前,大概清朝的那个时候,皮袍的底边镶嵌什么皮都是有规定的,只有最高将军才有资格使用白色斑纹的老虎皮,虽然家传到今天,皮毛已经开始斑秃,可是气势依旧。

    嘉美穿过人墙走到杀手的面前,开口给他朗诵一首当地人的歌谣,杀手一时间愣住,嘉美的声音抑扬顿挫,像唱歌又像念经,人群中突然爆发了一阵笑声,一个懂得当地语言的虫草商人说,“你给他说这个他也不懂。”接着发出来一阵哄笑。

    嘉美也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挠挠头,对哄笑置之不理,继续把他的话说完。

    杀手捂着眼睛的手拿了下来,原来嘉美的石子并没有打中杀手的眼珠,只是把眉骨打起来一个大大的肿包,眼睛已经完全无法睁开。

    弄得当地语言的商人主动出来替嘉美进行翻译,原来是嘉美再次犯了决斗的瘾,他刚才说的那套话是决斗前必须说的,也就是相当于挑战。嘉美的意思大概是,天亮的时候,太阳爬上山顶的时候,在东山岗决斗,武器是打狗棒还是刀子,可以互相商量,但是一条不能商量,那就是必须决斗。

    商人翻译了之后,人群中立即热闹起来,听到决斗本来就是热血男人兴奋的事情,立即有两三个人被推举出来当决斗的公证人,群青自然是作为有威信的人,被推举出来当公证人。他是这群人中最理智的一个,因为喇嘛不许喝酒。

    接着,男人们纷纷从口袋里掏出钱,开始压筹码,多数人都赌嘉美赢,少数的人不看好嘉美,原因是他必定已经六十岁了,岁数不饶人,虽然说是上了筹码的,双方还是各执己见,为了这个事情争论不已,到后来索性,这两方面的人提前“决斗”起来,他们决斗当然不是拼刀子或者拼打狗棒,而是摔跤,一说到摔跤,男人们再次兴奋起来,立即围了一个圈,把争执双方选举出来的两个人推进去,众人则举着手电照亮。嘉美也摩拳擦掌地站在一边,高兴地直拍手,好像天亮的决斗和他毫无关系一样的,更别说,决斗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小伟觉得哭笑不得,他已经完全被遗忘掉,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伤,这还不算,刚刚经历过生死劫难,转眼间已经化成了烟云,一切都似乎和自己毫无关系一样的。

    小伟看着眼前欢乐的人群,突然间哈哈大笑,豁然开朗,嘉美的人生才是真正豁达的人生,笑傲世间一切。还有眼前的这些汉子,他们各个豁达,欢快,根本不在意人世间的那些小事情。对于决斗这类的事情不在意,但却不是冷漠,相反,他们对生命一直充满这激情和火热。

    小伟终于明白,无论是站在哪个观点上,嘉美做得都不错。就像刚才,刺客分明是对自己造成了伤害,也对这里的安全造成了危机,而嘉美却给了他很高的荣誉,英雄不问来历,他根本不去打听所谓的为什么,而且绝对没有以多胜少,而是怀着慈悲的心理,让自己和他平等决斗,生死由天,要知道,决斗未必一定是嘉美赢,而此时,嘉美却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两个男人摔跤。跟着大伙一起起哄。群青也遗忘掉小伟这个小师弟,站在人群后面笑吟吟地看热闹。

    看到这里,小伟勇敢的张开了手,发现那里居然没有想像的疼痛,热乎乎的好像受伤的地方只是被一根线绳勒住了,似乎并不很难受。

    小伟想着,牵着马悄悄地离开了人群,马儿走了几步就低下头自顾吃草,小伟索性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到河边,在月光下清洗这伤口,冰冷的喝水立即麻木了他的双手。

    这时候,女人已经烧好了奶茶,怀里揣这一些玻璃杯就来了,杯子不够,大家伙公用这杯子,喝着热乎乎的奶茶,舌头打出响亮的响板,这是赞美茶香的信号,当地女人腼腆地用袍子的长袖子堵住嘴窃笑。几个男人趁机吃豆腐。

    杀手也仿佛被遗忘掉,没有人再谴责他的对错,杯子也同样传到他的嘴边,他却一直闷闷不乐。和欢乐的人群形成了反差。

    突然间,杀手大声地喊着刚才做翻译的那个商人,“你能给我翻译吗?”他说。

    那个商人走过来,询问地看着杀手。“好了,大家都静一静了,他有话说。”商人喊了一声,转过来对杀手说:“你说,你说,他们都能听懂你的话。”商人笑着说。

    杀手,停顿了一下,说:“我不决斗。”

    大家一下子静了下来,都看着杀手,按照道理,嘉美的决斗是无人能拒绝的。

    杀手继续说:“我不决斗,现在就认输了。”说着他向嘉美拱手示意。

    嘉美说:“那可不行,没有人拒绝我的决斗。”

    “不行,我受过特种兵训练,和你决斗不公平,何况你是一个老人家,杀他是我接受了别人的钱财,现在失手,是我自己的事情,任打任罚,我不能伤害你。”杀手坚毅地说。

    听到杀手是特种兵出身,人群中一片羡慕的唏嘘声,大家的目光集中到嘉美的身上。

    嘉美说:“不行,这个年轻人是我们达代村的客人,只要我活着,谁都不能伤害他。你要杀他就得先赢了我,我如果打不过你,村里还有这么多的男人,谁都不会让你动他。”嘉美也很执拗。

    “好,我不动他,这单我不接了。毁单。”杀手说着表情中有一种无奈,更多的却是苦涩,谁也不知道他此时心里会想些什么东西。只有杀手自己知道,他在一个刺客的排名上已经苦苦挣扎了六年,排名一直蹿升,没有失手的记录,原本接到这单的时候,应该是很容易的一单,却出现了意外。更意外的是,遇到的却是嘉美这样的人,他心里输得很服气。

    他的苦涩在于有了这个污点,排名会火箭降落地球的速度像下窜。

    也许这就是嘉美和刺客的不同,嘉美的眼里没有名利,对于生死平常的就像喝茶一样,而刺客却在为了不为外人所知的排名操心。

    “那不行,没有人拒绝和我嘉美决斗,你看我身上,”嘉美撸起长袖子,上面有几块伤疤,嘉美得意洋洋,这个是扎西决斗留下来的……嘉美好像在说这受到的嘉奖,人群中一个小伙子笑着说,“决斗嘉美”他的名字叫决斗嘉美。

    人群中再次发出善意的哄笑。

    刺客说:“要不这样吧,我和你们摔跤吧。来,”他走到人群围起来的场地中间,像达代村的男人挥手,上来三个。

    又是一阵哄笑,达代村的男人把最强壮的仁青推了出来,他在民族运动会中摔跤获得过省冠军,是这一带最有名的摔跤手。仁青叉着双腿走到场地中间,慢悠悠的把腰带接下来,重新扎起来护住腰,然后张开胳膊摇晃着,双腿配合和虚晃的动作。

    突然间,仁青扑上来,一把抓住了刺客的腰,翻了一下,刺客居然毅力不动,仁青有些纳闷,加大了力量,仍旧无法撼动刺客,两个人交换了一下位置,僵持了一下,突然刺客抖动腰肢,把仁青翻到在地,用身体压住。仁青依靠身体强壮,却几次都无法翻身,他只是觉得刺客的动作太快了。自己的确不是对手。

    人群发出一片嘘声,接着是笑,有人已经用当地话嘲笑仁青是绣花枕头。

    少顷,刺客放开了仁青,仁青站起来,问他,“你摔倒我的那个动作,我没有学过,你再做个么。”

    刺客的表情严肃,走上前尝试了一下,抓紧了仁青,一个翻的动作,仁青立即再次摔倒,在地上摸着脑袋笑。

    刺客指着人群继续招手,“来,再来。”他的动作潇洒自如,好像在表演。

    摔跤表演从仁青开始,一直增加到七个,刺客才开始吃力起来,人们哄闹着,完全失去了敌对的情绪,刺客也神采飞扬起来,好多年了,他已经忘记了高兴的滋味,也没有开朗过,此时,在草原,凛冽的晨风下,世界却呈现出高兴的面孔,他的眼神亮了起来。

    嘉美也不服气,亲自上去比试过,才挑起大姆哥,“好汉。”嘉美服气了。他用当地话和大袋村人说了几乎,立即有人拿出来一条洁白的哈达,交给嘉美,嘉美亲自双手奉给刺客,这是当地最高礼仪,给受尊敬的人。小伟作为俗家弟子刚来的时候也接受过。

    嘉美说:“我年轻的时候,能摔倒一头公牦牛,嘿嘿。”他把松掉的袍袖甩到肩膀上,“走,到我家去,我叫我老婆给你蒸肉包子吃。”当地人吃的东西肉食为主,肉包子是很复杂的东西,也是招待客人的尚好食物。“散了,散了,都回去睡觉,待会买草的要来了。”

    天蒙蒙亮了,手电光弱了下去,被太阳光比了下去,大家意犹未尽怏怏散去。

    过了一关又一关,小伟内地再遭袭击,能否逃脱,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7 头领的第一天职是忍耐

    草原是在大山的腹地,深深的山,一座接着一座,翻过一座山仍旧是一座山,山路崎岖,盘山路时而是向外倾斜的,下面是万丈深渊,只听见“哗哗”的水声。越野车司机贡布是嘉美的亲戚,草原上亲戚很多,多得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亲戚。30多岁的样子,似乎是一个侄子或者是一个弟弟,总之,就像内地人看草原人,三十岁和六十岁都差不多一样。

    经过了在草原上的暗杀之后,天一亮,小伟就告别了嘉美和群青父子,跟这贡布踏上归途,嘉美是一个精明的人,他告诉贡布要绕着圈子走,明明小伟的目的地程度是在东南的方向,却向西北的方向走去,小伟经过了这一次暗杀之后,也是草木皆兵,人也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他告诉贡布,就按照嘉美的意思,直接去兰州,而不是绕路去成都,一路上,看着黄黄的油菜地,小伟就拿定了主意,这一次要自己闯一下。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举动,给所有的人都增添了很多的麻烦。差一点再也没有见到习太钢。

    就在小伟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画眉已经恢复了很多,画眉强烈要求从鲁原那里出来,回到“小神仙”去养伤,她的伤可以说很严重,但是却不致命,和菁菁相比,已经算很轻很轻。

    回到“小神仙”以后,婵娟和姐妹们相继买了很多的礼物去看望画眉,她的房间一时间比杜十娘的百宝箱还要花哨,这让画眉很是消受,心情也好了很多,水灵灵的浅色眼珠,散发出迷人的光彩,伤口愈合很快,小脸也很快油光起来。

    范见经常来看望画眉,这更让画眉骄傲地像公主一样,在姐妹中也骄横跋扈了起来。对婵娟也似乎不看在眼里。秋平看到范见对画眉的迁就,很不是意思,好几次都想出来训训画眉,可是,画眉却是很会讨巧,在秋平面前总是显示着自己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让秋平只能脸色难看,却无法说出怨念。

    就在从草原上出来的那天早上,范见在被窝里睡得正香,突然间接到画眉的电话,秋平一看是画眉的电话,脸色难看起来,说到:“差不多了,不用这么勾勾搭搭了吧。”

    范见没有接茬,接起电话,“老大,我有要紧的事情要见你。”画眉嗲嗲地说。

    “这么早,你不睡觉,挂什么电话?”范见说到。

    “不是,我真的有事,你必须立即就来。”画眉吃吃笑着。

    “我挂了,还要睡觉。”范见觉得画眉无聊。

    “我突然间想起来,我被绑架的时候,有人叫我给你传话。”画眉说着停顿下来,等着范见的反应。

    范见立即坐起来,睡意全无。可是一想,画眉喜欢玩闹,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用鼻子哼了一下,算是答应:“好像说屠宰场什么的。”画眉卖关子起来。

    范见明白,画眉这是又在耍小孩子脾气,就是想叫自己去陪陪她,可是秋平挣虎视眈眈的看着范见,这让范见有些为难。自从画眉被绑架受伤之后,秋平对他们的交往已经表现了最大宽容,她的态度已经很让范见感动。

    范见柔情地看着秋平,手臂拦了一下她,秋平扭动了一下没有拒绝,有些不自在的靠在范见身边。秋平的心里仍旧别扭,对画眉利用受伤霸占范见很是不满,同时,她的心里也是充满喜悦的,她明确地感觉到范见和画眉之间完了,暧昧的关系真的结束掉。

    “嗯,下午吧,下午我过来,你等着吧。别多想,好好养伤。”范见虽然心里很想马上知道画眉要说的事情,仍旧沉住气,把事情往后拖了一拖。他今天的事情的确很多,上午和强生约好了去市场看看,屠宰场那边尝试着运营了一段时间,似乎一直没走上正轨。

    上周,范见请苏臣留在绿水,帮助林玲清理“最后晚餐”的陈迹,每次人走了之后,所有的地方都要进行详细的清理,不仅要收拾好垃圾,而且要在主要的活动区,地毯式搜索所有可能客人留下来的东西,这个工作是最复杂的,要用电子装备一寸一寸地搜索。绿水的地势比较复杂,不仅有山,而且还有大量的湿地,湿地就是沼泽地,那些地方是很危险的。

    可是现在必定和以前美国西部电影里演的那样,一个警长就能管理一大片山地,现在不行,各种装备都很齐备,尤其是电子的装置,指甲大的东西就可能对绿水造成毁灭性伤害。虽然客人在进来之前都进行过很严格的搜查。尤其水源地,一直受到了严格的保护。

    虽然忙碌,林玲却是最快乐的,从上中学一来,林玲一直希望有时间多和表格苏臣单独相处,却一直没有机会,在家族人,女孩子有女孩子的生活,男人有男人的生活,那些规矩是谁也违逆不了的,虽然,事实表明,林玲在工作起来,从能力上很厉害,可是回到家族中,却仍旧要受着那些规矩,老老实实地和姥姥,七姑八姨一起聚集在厨房。

    按道理,像林玲这样白骨精,完全不应该有聚厨房的习惯,可是事实恰恰不同,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虽然生活在国外,可是,回到了家中巨大的庄园,很多的习惯都没有改良,还保留着中国乡下人的传统,虽说,女人没有严重到吃饭在厨房里不上桌子,却也是和男人不同桌。

    家中有仆人女佣无数,姥姥姑姥姥们早已经过上了奢华的生活,可是,血缘不变则传统不变,经常会看见老太太们衣着光鲜,手上带着很大的钻石黄金戒指,手却在面盆里,手擀面是从来没有叫仆人们动手的时候,每年家中总要吃上几次手擀面,苏臣父亲过生日的时候,他是族长,当然要用传统的方式,吃一顿手擀面,还有家中重要的孙子从远处回来的时候,上马饺子下马面,这个习惯也是一样保留的,而面条都是姥姥、姑姥姥们亲自下厨房做的。

    平素,从下午开始,养闲的姥姥姑姥姥们便开始聚集到厨房里,家中的厨房很大,炒菜间里有一个分区,灶具都是古老的样式,甚至还有用煤炭生活的炉子,锅具也都在日复一日的使用中变得焦黑,外间是很宽敞的起作间,摆着几个巨大的桌子台子的,女人们会在这里一边闲聊一边帮助厨房择菜,天气好的时候,就搬着墙边的小板凳把要干的活计拿到外面去,一边晒这太阳,一边聊天,一边干活。

    家中有一个巨大的后园,里面种植了不少水果和蔬菜,种地的事情已经没有人去亲自操持,可是收获果实和到地里去取菜却是女人们高兴做的事情,从小的时候开始,林玲就喜欢和家中的长辈女人一起下地摘水果,拔蔬菜,最让她高兴的是,每个人都带着大大的草帽,阳光强烈的时候,也会用三角巾把脸上围起来,看上去像夜行人一样,林玲有很多块大大的手帕,都是图案非常好看的,为的仿佛就是在家中的园子中玩一会。

    小的时候,林玲最羡慕的就是表哥苏臣,他有一个猎狗队,每次到后园玩耍的时候,身边“汪汪汪汪”地跟着一群狗,翘着尾巴,苏臣虽然喜欢狗,而狗却不是苏臣最喜欢的宠物,他最喜欢的宠物却是一直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那只公鸡的体重很不得了,足足有十斤,站在那里眼睛很警觉,高高的仰起头火红的冠子不停地颤动,不过,那只公鸡也的确女人们造成了不少的麻烦,偏偏它很喜欢到后园溜达,它所到之处可想而知,有时候就连地里刚埋下的种子都被它翻出来,它有一个很自豪的名字,叫“大少爷”,大少爷是苏臣在家中的称呼,苏臣是长孙。

    也曾因为是长孙,苏臣在后来才做出来那件事情,那也就是他流落到白云市的原因,因为他干掉了父亲的劲敌,可是因此,也使得两个家族从此世代为敌,开始了生生不息的复仇,这是后话。可苏臣的父亲却因此对苏臣有看法,他原本一直栽培苏臣,把巨大的希望寄托在苏臣身上,出了这个事情之后,苏家老爷子初步认定苏臣是一个鲁莽的人,难成大器,虽然,大家都纷纷劝慰老爷子,说,苏臣的整体行动能力很强,计划也很周密,一个人就得手……可老爷子仍旧很生气,老爷子说:“没出息的东西,一个首领首先要学会的是忍耐,其次是合理利用资源,他自己充当起刺客来,真是不孝。”

    大家听到老爷子这么说,也都明白他的心思,他在责怪苏臣对自己不珍惜,并且因此怀疑他的负责能力。

    当时苏臣25岁,对父亲的话并不理解,只是有些感到委屈,可当他被迫因此离家躲起来的时候,逐渐明白了父亲的深意,几年之中,他在国内的学校中扮演着学生,并且结识了范见,甚至低调的扮演起范家的家中男仆。

    这些有些消极的态度却得到了远方父亲的认可,苏老爷子,高兴的说:“嗯,开始够火候了,忍耐是头领的第一天职。”那时候,他正在亲手给自己熬一碗黑芝麻糊,房间里香气四溢。

    “大少爷”因为林玲死去,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8 小心眼的公鸡

    林玲的幸福时光总是停留在小时候,家族中班大班小的孩子累计起来20多个,如果仆人的孩子也一起玩,队伍就会更加浩浩荡荡。基本是从6岁到16岁的,虽然有的孩子年龄不大辈分大,林玲那年九岁,苏臣12岁,是孩子王。

    孩子多了在一起玩,经常的游戏筑起公式,学着古代玩打仗,双方会分等级派出军官,进行单打独斗,这个过程还是很考验头领的,为了成为好的阵营头领,年龄大一点的男孩子经常聚集在一起讨论三十六计,或者孙子、孙武的兵书,以便在实战中赢得胜利。

    女孩子也很愿意参与这样的游戏,她们会请家中的长辈为自己买来模拟的军装或者运动服,来为男孩子摇旗呐喊,每次分帮派的时候,林玲都想办法混到苏臣的队伍中,当一个小小的跟屁虫,她就喜欢这个酷酷的小表哥,虽然那个时候,林玲正在矫正牙齿,一张开嘴,会露出黑乎乎的矫正器,招来小朋友的取笑。

    苏臣对这个有点胖胖的小表妹也是关爱有加,从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比较喜欢这个小表妹的大气和爽朗,她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别的女孩子娇气,爱哭,而林玲却比较顽强,很少哭鼻子。在穿衣服的时候,别的女孩子都会选择公主一样的裙子,上面会有很多累赘,林玲的服装也不是那些风格,她的裙子除了校服就是简单的素色,头发上也干干净净,很少用花哨的发夹。后来,当大家都长大了之后,苏臣在看到林玲的时候,经常惊叹造物主的力量,林玲现在属于那种职业美女,是绝对的美女,身高身材和容貌都很出色,而小的时候,她却好似丑小鸭,胖胖而沉默,除了简捷的性格是苏臣喜欢的,别的都印象模糊。

    那个时候夏天的时候,只要吃完了饭,小伙伴就会在庄园的杨树林边上集合,那里有一片空地,现在那片空地早已经改成了喷水池,苏臣总是最后一个到来的,他必须先去狗场,把他的那些猎狗放出来,之后,再去鸡圈,把耀武扬威的大公鸡抱出来,苏臣的大公鸡“大少爷”也习惯了特殊的待遇,总是跟在苏臣的后面,它的脚趾头,金黄金黄的,皮肤表面却油光闪闪,尾巴更是骄傲地翘着。

    “大少爷”不怕人,有好事的小孩子偶尔驱赶它或者吓唬它,它都能做到理都不理,有的时候,会凶狠的掉转过头去反过来攻击,它的喙很尖利,叫它叨一下滋味很不好,有一个仆人家的小男孩曾经被它叨到手腕,留下了永久的疤痕。

    “大少爷”也很高大,高高扬起头的时候,已经快到了苏臣的腰部。通常,鸡和狗是不能放在一起的,会打架,而苏臣的这两种宠物却几乎不打架,或者说,有时候“大少爷”遭到了潜在的危险时,猎狗会跑来帮忙。不过,苏臣的“大少爷”也的确有点兄过头了,有一次,居然把狗群中的一条听能干的猎狗追得满处跑,为了时候去争苏臣兜里掉下来的一个塑料玩具。

    在他们童年的那个阶段,真的是非常的幸福,家中的长辈从来不干涉孩子的游戏,偶尔有谁和谁恼了,也都是自己解决,大人不会参与,一般调节的那些事情就会落到苏臣和几个年长一点的人身上,林玲是女孩中年龄稍微大一些的,所以经常会被吸收进来参与调节,后来林玲也感谢那段少年时光,那些让她以后在班级里,有很好的组织能力,能够在众多同学中拉到选票,得到支持,当班长一直当到了不想当,还是要继续下去。

    那时候,他们玩的游戏也比较传统,或者说是很传统,家中传下来一个很古老的书,上面记录了很多的游戏,像抢绣球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本书是苏臣从家中的图书室深处找到的,是一个珍贵的手抄本,书页早已经发黄,上面的文字是繁体字,不过那个时候,家中的孩子学习的都是繁体字,接触简体字是以后的事情。

    林玲最喜欢玩的游戏还是打沙包和跳绳或者抓骨头或者跳房子跨步那些技巧性强的游戏,那些比较合适女孩子玩的,但是男孩子多,男孩子喜欢身体有冲撞的游戏,就像抢绣球,强绣球有些像打篮球或者橄榄球,先是分组划拳选拔出来一个胜者做公证人,来抛绣球,然后大家便开始涌上去争夺,只要一个人拿到了绣球,余下的人就得迅速散开,有多远跑多远,不要让抢到绣球的人追上,而拿着绣球的那个人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追上跑掉的伙伴,用绣球打中那个人,如果打中的时候,绣球被接住,那游戏就继续,接住球的人继续追赶随便的那个人,用球去打击他,知道球掉到地上,那么那个人就要被罚出场,画地为牢,被关起来,站在场边等着几轮游戏结束之后,恢复身份,才可以继续参与游戏。

    当然,没有人愿意被画地为牢,所以游戏总是很热闹,玩的时候,也叫闹得很厉害,苏臣的猎狗和大公鸡“小少爷”也经常混在人群中,跟这跑闹。

    那天,正是在玩抢绣球的游戏,林玲距离抢到绣球的表弟距离最近,她拼命奔跑,想躲开追击,突然间差点被绊倒,原来是“大少爷”也跟着捣乱,冲到了林玲的身上,林玲措防不急,踩到了“大少爷”的脚上,接着跑掉,“大少爷”疼得一阵惨叫,可是,林玲急着躲开绣球,根本没有管“大少爷”,继续跑了起来,没想到,大少爷是一个小心眼的公鸡,它单腿站在原地呆了半晌,才溜达着走到了场边,安静地看着场内的情况,棕色的眼睛一直跟着林玲。

    大家都在玩,谁也没有估计到一只公鸡的反应,没想到,天快黑下来的时候,游戏结束了以后,“大少爷”却从后面,突然间撞到林玲的腰上,对她展开了攻击。

    苏臣因为一直公鸡被迫做了什么,能否解救林玲,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9 鹅,鹅,鹅,曲项……

    林玲毫无防备,正看着渐渐黑下去的天色,突然间遭到了公鸡一叨,隔着牛仔裤一阵钻心的疼痛,一个踉跄就摔倒了,林玲恼羞成怒,转过头来愤怒地看着林玲,小伙伴都惊呆了,谁也没有想到去救林玲,苏臣正在清点这猎狗,落在了后面,听到林玲的惊叫,苏臣赶紧往这边跑,猎狗们也汪汪地跟着跑,“大少爷”还不算完事,笨笨地飞了过来,毛全部张开,冲着林玲的眼睛就衔了一口,眼角立即被撕开了,血流如注,吓得坐在地上“呜呜”地哭,苏臣跑过来,吼叫着制止“大少爷”,“去,去,滚到一边去。”

    无奈“大少爷”已经杀红了眼,步步紧逼,林玲在地上爬着往后退,吓得不行,余下的伙伴也被吓呆了,连忙帮忙驱赶这“大少爷”,一时间,呼叫声和鸡犬的叫声混成了一片,猎狗们平素和“大少爷”已经玩熟悉了,突然间看到“大少爷”受到驱赶,纷纷上来帮忙,一下子就乱套。胆小的孩子也跟着哭,苏臣叫了几次都没有叫到“大少爷”,突然间,林玲站了起来,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抛向“大少爷”,“破公鸡,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不怕你。明天叫阿山大叔杀掉你吃肉。”林玲不会骂,却是气呼呼的。

    一句话,提醒了苏臣,他跑过去,抓起“大少爷”,提着脖子,两只手利用扭了几下,把“大少爷”的脖子扭断,接着苏臣身体一软,颓坐在地上看着已经闭上了眼睛的“大少爷”,它的毛色仍旧鲜艳,翅膀仍旧在抖动,渐渐地失去了生命。这个时候,苏臣非常想哭,从九岁开始,“大少爷”就一直陪伴着苏臣,到现在已经四个年头,没想到,平时,他一直护着“大少爷”,没想到“大少爷”却最终死在了自己的手上。苏臣在那一刻,心里一下子就空空荡荡,他也想哭,可是在众多信服自己的小伙伴面前,他不能哭。况且林玲的眼角还在流血。

    看到“大少爷”死了,平素估计是和“大少爷”玩得好的一条猎狗,冲着林玲“汪汪”叫了两声,苏臣立即再次来了怒火,他跳起来,两步就跑到那条猎狗的身边,没等这猎狗冲苏臣摇尾巴,苏臣就飞起来一脚,踢在够脑袋上,猎狗“嗷”飞起来,落到好几米开外,苏臣就像杀红眼的将军一样,两步赶过去,猎狗还没有起身逃跑,苏臣就跟上去,在够脑袋上猛力地踢着,一边踢一边嘴里喊着:“欺负我表妹,再叫你欺负我表妹,我叫你死。”苏臣神经质地喊着,发疯一样的踢着,小伙伴全部看呆了,谁也不敢上来劝,平时,苏臣虽然有些严肃,却从来没有这样凶狠过,大家都呆呆地看着苏臣,吓得不敢吭声,林玲早从地上爬起来,躲在一个年龄大点的小叔怀里,用袖口小心的擦拭这伤口。

    天渐渐黑了,暮色中,苏臣发疯地踢着猎狗的声音,响彻在小树林边上,年龄小的孩子,开始小声地哭,喊着“我要回家”。家长们看到孩子们天黑了还没有回家,纷纷结伴出来寻找,看到了苏臣狂踢猎狗的一幕,好不容易把他拉开,这才平息了混乱。可是那条可怜的猎狗,虽然曾经哀号过求救,却早已经嘴角留着鲜血死在了暴戾的苏臣脚下,余下的猎狗耷拉着尾巴,悄悄地围着死去的伙伴转悠,嘴里低低地吠着,那种声音叫人听了都有些悲伤。

    事后,林玲悄悄地叫仆人把“大少爷”的尸体弄回来,去教具标本室,找到生物老师,很仔细的说明了“大少爷”之死,请老师帮忙把“大少爷”制成了标本,送给苏臣,苏臣再次看到“大少爷”的时候,有些感动,可是制成标本的“大少爷”只是直挺挺地直立这,身体僵硬,尤其不能忍受的是,眼睛室两个玻璃珠子,死气沉沉,苏臣后来又悄悄地把“大少爷”的标本买到了庄园最深处的墙边,用一块石头做了标记,以后也悄悄地过来缅怀过“大少爷”,几年之后,苏臣才彻底忘掉了,或者不再没出息的去看望一直死去的公鸡。

    林玲是幸运的,“大少爷”差一点就伤到了林玲的眼珠,眼角的伤口,到美容医院去缝了一针,好久以后才慢慢地长平了,苏臣的爸爸妈妈到林玲家里探视了好几次,很担心林玲从此破相,而林玲在养伤的时候却渡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苏臣天天下课就来陪着林玲,小心翼翼的搀扶着林玲到窗外去呼吸新鲜空气,甚至请假陪着林玲去外面换药。

    说也奇怪,经过连这个事情之后,林玲和苏臣的关系出奇的好起来,苏臣以后总是公开的袒护这林玲这个表妹,以后再做游戏的时候,自然而然,再也不用分帮,林玲就自然的属于苏臣队伍里的常规人员。再也没有人对这个事实提出过异议。

    那个年龄的小孩子正是惹祸的季节,苏臣带着孩子们也的确闹了不少的乱子,而林玲好像偏偏和动物无法相处,是不是就会遭到动物的攻击,保护她的却总是苏臣。还有一次,林玲却是被一群鹅攻击。

    那次的情况后来想起来,却是更加恐怖和危险的,那年,厨房的仆人阿山大叔,或者说阿山大叔是一个伙夫,平时,也兼任一些员工的事情,家中一般的屠宰工作都是他在做。那年,阿山大叔动外面?(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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