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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那你们上当了,那鱼味道倒是不错,但是却绝对治不了病,真的,四位,你们年纪这么大了,也别去那里了,不值当,越到里面草就越深,蛇虫也就越狠,有好几个都被咬伤了呢。”
幸福十队可没有黑眉和捕蚊草镇宅子,所以这里蛇虫肆虐,都长得肥肥的,只要游客碰到,肯定没好。
“帮帮忙吧,我们真想过去。”
那个农户摇摇头:“算了,既然你们想过去,那去那边吧,那家人在泉眼附近种了几洼芋头,他们经常进山,你去问问,看他们能不能带你们过去。”
说来也巧了,这个农户说的就是梁雪梅一家子,而且梁雪梅也正要进山去,被颜菲等人一求,梁雪梅心软也就答应了。
梁雪梅这段时间过得挺好,简直相当好,好得不得了,十队的人都颇为羡慕,为啥,就因为她种的芋头。
别人家种的蔬菜基因变异的是极少数,而梁雪梅的芋头却牛叉到爆了,有十几棵都变异了,那长得,棵棵都跟树一样,开始梁雪梅还很害怕,以为出了什么问题,不过后来听到别人说这种巨型蔬菜不光是不是坏的,还是相当好的东西,价值极高,梁雪梅才放下心来,因为怕人偷,梁雪梅的老公还在那附近搭了个棚子,天天在那里守着,颜菲过来的时候,梁雪梅正要给她老公送饭去呢。
“大妹子,你那芋头多大?”谭明问道,别看他年纪大,但是精力最充足,跟个小伙子似的,很少有闲得住的时候。
“很大的,大概有十几米高吧。”
“哇,这么大啊,那怎么吃啊。”
“不知道。”
“有人问你们买过吗?”
“嗯,有问过的,出到一万块钱一棵,我们没卖。”
“咋不卖呢?”
“好多人说它还能长的,想再等它们长大点。”梁雪梅其实是有些舍不得,而且价格确实也不符和她的心理预算,别看她只有小学毕业的文化,但是懂得也不少呢。
梁雪梅老走山道,走得快,颜菲四个就有些吃苦了,因为梁雪梅穿的是凉鞋,要过小溪的时候一趟就过去,那像颜菲四人。
“你们慢一点,以前其实不用走这道的,现在草把山给封住了,所以有时候只能走水路,而且还要看着点,这水里有可能有水蛇。”
颜菲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好不容易趟过一座山,喘了口气问道:“大妹子,那个泉眼还有多远啊?”
“你们要去泉眼啊?”梁雪梅停住了:“那我不能带你们去了,那里现在挺危险的,老听到地下有东西撞的声音,很可怕,我老公说那里应该要地震了。”
颜菲等人反而眼睛一亮,有东西在撞?那才是表明地下真有东西啊,撞才好啊,就怕地下没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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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特殊的客人
等颜菲走后,秋白感觉到身上轻快了,他一刻都没有耽搁,直接去了地下。
“怎么样,铁爪厉害吗?”到了地头,秋白首先就向橙橙问起铁爪的情况。
“嗯,太好使了,哥你看,简直比钢爪都要厉害。”橙橙说道:“哥你自己瞅瞅,那小爪挥得,速度嗷嗷的。”
朝铁爪看去,只见铁爪和钢爪一个一边,两者相隔二十多米,铁爪不光用前两爪挖,第三爪也动个不停,三只爪挖,两只后肢把岩石碎块刨出来,嗖嗖得,确实如橙橙所言,嗷嗷的快。
“而且铁爪好像比钢爪聪明的样子,我都没怎么指挥呢,铁爪已经会挖了,哥你过来看这边,这就是铁爪挖出来的石板,这边是钢爪,是不是没啥差别?”
秋白笑道:“那必须啊,我们教钢爪毕竟隔了那么一层,钢爪教铁爪就容易得多了,照这么看来,进度将会大大加快啊。”
“最少快一倍半,铁爪挖得快一点,有时候还得跑回来帮钢爪。”
“成吧,那你们先在这里看着,我把钢爪弄走。”
“怎么了?把钢爪弄走干什么?”橙橙不解的问。
“路要挖,别的也得弄啊,你没发现现在越来越黑了吗?再挖下去可就不光是黑,都看不着了。”
现在地底的照明用的还是灯泡,好几十或是几百米才安一个,非常简陋,这样肯定不行。秋白把钢爪弄走。就是要为这地下增加光明。准备打一些洞出来。
“放心吧,要不了多少时间的,我就在咱们这螺旋道上面挖些洞口出来,能让阳光照进来就可以了,依钢爪的速度,绝对够快。”
秋白解释了下,又冲着游客们点点头,带着钢爪去了。
今天这里的跟昨天差不多。秋白在上面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下网上,发现并没有出现浅水湾有金矿的新闻,游客应该是相信了秋白的解释,毕竟就他们看到的就只有一块金矿石,而地下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有一块矿石很正常。
这让秋白昨天的担心彻底没了,就算游客过几天再爆料,恐怕也吸引不了别人的注意了,因为今天铁爪肯定又会是主角,浅水湾出现了第二只穿山甲。而且比钢爪更强,都不用秋白去说。游客们自然会去宣传。
带着钢爪去了一号泉眼那里,这里一直没有打通,此时秋白身后也跟了不少游客,因为都知道秋白又有动作了。
没有去管游客,秋白跟钢爪说了下自己的意图,“从这里,顶上一直挖到地面,要那种直道,明白吗?”
钢爪的理解力已经很强大了,毕竟天天看电视呢,现在它的智慧最少不低于十来岁的孩童,甚至更高,听完秋白的吩咐,钢爪从石壁爬了上去。
“别把石头抓坏了。”
钢爪的爪子太利了,一抓就是一个大坑,借着力量,钢爪就跟壁虎一样,从石壁侧面爬上螺旋道的顶部,然后紧紧的贴在壁顶。
“啧啧;钢爪就是利害,这样子都行。”
“是啊,简直太霸气了。”游客们看到这种情况,只能赞叹,觉得钢爪真是个多面手。
石粉如雨,唰唰的往下掉,秋白让开一点,朝着上面喊:“不用挖成石板了,就打开一个洞就可以,大小跟你身体差不多就行。”
面对如此宽松的条件,钢爪当然是胜任愉快,几秒钟内,钢爪已经朝上挖进去好几十米,整个身子都进洞了,然后速度就更快了。
而从这里就能看出用动物工作的方便性了,如果用机械打洞,肯定是需要从地面往下打的,这需要精确的定位,要不然那洞估计就不知道打到哪里了,光是定位就得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现在秋白完全不用那么做,只要吩咐钢爪把洞打直了就可以,至于直不直,到时候看阳光就知道了呗,到时候如果不直,让钢爪再挖一下就可以,而且因为洞跟钢爪的体型相似,大小差不多是方圆一米左右,只要隔个几百米打洞,完全可以把地底全部照亮。
一号泉水这里离地面差不多两百米的深度,以钢爪的速度,不到五分钟就挖完了,等钢爪从上面下来,一道阳光就从洞里照射进来,秋白站在底下看了看,宾果,完全符和秋白的设想,非常的完美。
不过还没等秋白美呢,有游客就提出了意见:“林老板,这样好像不行啊。”
“怎么了?这洞挺好的啊,你看,直上直下的,现在把地面都照亮了啊,有什么不行的?你是不是担心以后地面会砸东西下来,那你多心了,等差不多我会把上面的洞用东西砌一下,不让人靠近,肯定没有任何问题的。”秋白已经都想好了,以后地面的洞口要么用铁丝网拦住,要么砌些砖,因为怕某些小孩子会不小心掉下来。
“不是,那事我没有担心,我只是觉着吧这洞是不是可以挖到路边上,你看,这洞在中间,照得倒是亮堂了,看着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如果挖到路边上,是不是可以借着阳光栽点树啥的?这样不就没那么单调了么?各位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游客一想,好像还真是这样,反正秋白也挺喜欢别人提意见的,现在这个意见就不错啊。
秋白摸着下巴想想,貌似这个游客说的挺有道理的,把阳光接引下来,不光可以用来照明,还可以用来种植植物,种植植物后好处也是大大的啊,首先能让地下空气清新,其次人们开着车如果老看一种景色肯定会觉得腻,但是看着绿色就不用担心了,而且这种植物还可以种成果树,当时候无论自已吃或是拿去卖也是笔不少的收入。另外。因为路边以后会弄成沟渠。用来接引地下水,所以浇水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好处确实挺多的。
至于石头上如何种植物,这点那就太简单了,砌个坛子,里面装点泥土,坛子里的泥土都不用多少,只要超过一米厚的土。树完全就能活,就算树长大了,那根也能扎在岩石里。
好意见要听取,秋白这点做得很好,所以第二个洞秋白就让钢爪从路边的上面开始挖,等到第二个洞成形,秋白问了问游客的意见。
“嗯,这下看着不错了。”游客们都说好,“不过只一边好像也不行啊,林老板。要不两边都来个洞?”
“可以,没有问题。”秋白来者不拒。
十几个洞挖下来。阳光已经很亮了,把地下差不多照得通透,白天阳光是路灯,晚上底下以后也会修路灯,以树为依托。
从一号泉眼一直挖洞,等到秋白挖到橙橙那里,不过只用了两个小时而已,阳光一路照射下来,显得这地下美轮美奂,再不复以往的昏暗。
“居然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挖了近百个洞,啧啧,这效率,人根本比不了啊。”
“何止人比不了,就算是机械都比不了,要是用机械来干,最少得要好几十天,说不定干得还不咋的呢。”
“干脆都淘汰得了,全让动物来干。”
“现在在南川巨型动物确实是潮流,可惜就咱们南川有巨型动物,要是全国各地都有的话,恐怕人工真被抛弃了。”
“精细的活估计动物是干不了的。”
“那是还没培养出来,我觉得吧,巨型动物比人都强,智慧也不低,只是不能说话,如果好好培养,真没有什么它们不能干的,如果不能干,那只能说明我们没有用对动物的能力,就像钢爪,就得用来挖矿挖石头,林老板要是用它来织毛衣,那肯定是不行了呗。”
钢爪的效率再次引起了游客的感慨,游客们觉得把钢爪和人相比,人简直会被甩到火星上去。
秋白笑笑,没有说话,动物虽然厉害,但是人却更厉害,没看巨型动物都听人的么。
钢爪挖完洞,又加入了挖路的行列,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条不光适用于人,穿山甲界也挺流行的,这一天钢爪和铁爪整整挖出去八公里路,按照这个进度,再有二十天,两百里地下螺旋道就能完成,不过这是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
二十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这个效率毫无疑问相当的高,如果秋白舍得下本钱,再找江远买点穿山甲,效率还能提高。
收工回来,秋白看了看网上,毫无疑问,今天的主角就是新出现的铁爪,人气已经和钢爪并列了,因为钢爪今天的表现,网上还引起了一阵大讨论,那就是巨型动物的能力是不是可以替代人类。
这个讨论注定会相当浩大和持久,秋白并没有参与,只是在网上随意浏览了下新闻后就把电脑关掉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院子里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其实说是人并不正确,准确的来讲,这是一只鸟,那就是擎天树上面的金雕,一只小金雕从树上跌落了下来,跌落在了爬山虎的藤上。
橙橙的以身探险,让秋白等人知道了擎天树上面是有金雕的,不过秋白一直没有去管过。
擎天树现在越长越高,但是高度说来说去也没有超过黑眉的高度,现在擎天树大概三十米高吧?如果秋白想的话,擎天树上面的几只金雕都逃不过他的手心,黑眉一探身就能上去。
金雕估计也是知道黑眉的厉害,所以在擎天树上面做了窝以来,没有骚扰过浅水湾的安宁,平时很少人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应该是晚上觅食,白天会在上面安静的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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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暗战
遥远的大西洋彼岸,美国两个最重要的权力机构,白宫和五角大楼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小型视频会议,会议双方只有两人,那就是美国现任总统奥巴牛和现任国防部长享得利,两人之间在进行一场关于浅水湾的对话。
“已经确定了?”说话的正是奥巴牛,这位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这位地球上现在最具权势的男人,能以黑人的身份登上权利宝座并且成功连任,奥巴牛的能力没有人能去置疑,据环球时报的统计,美国人对于这位黑人总统充满着好感,支持率很高,同时,奥巴牛幽默机智,政治智慧极高,甚至被许多美国人认为奥巴牛将会带领他们走向别一个巅峰。
“是的,已经可以确定,钢爪的能力毫无疑问,是我们国家所需要的,如果能把钢爪带回来,将会推动我**事的高度发展,另外,超人也应该会需要的。”享得利回答道。
这位美国现任国防部长是一个强硬的鹰派,他的军事主张一直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强大的国力让他有挥霍的资本。
“既然如此,那就行动吧,至于人选?用游骑兵还是海豹?”
游骑兵和海豹都是特种部队,美国是军事强国,这两个明面上的特种部队也是极为强大的,精英中的精英,在各国都极富盛名。
“不不不。”享得利却摇头:“这次华夏的态度相当奇怪,所以如果要保证成功,我建议用超人。”
“超人?你确定?”奥巴牛脸色很慎重。
超人。一个番号。隶属于一个特战部队。里面每一个精英都是用的美国动漫里出现的英雄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基因战士。
美国在八十年代已经开始了基因研究,超人特战队也是成立于那个时候,由当时的里根总统提出了这一概念,为了保持其秘密性,每一届都只有两人能知道,那就是现任的总统和国防部长,当两者卸任。会花费数十亿美金做消除记忆手术。
超人特战队的机密性注定了他们的重要地位,除非特别重大的任务,否则是不会动用他们的,而且基因技术发展至今,仍然很不完善,超人特战队的成员虽然徒手能以一当百,装备武器后更能以一当千,各个具有特殊能力,但是使用过多,很容易造成体内融合的基因崩溃。而这也正是奥巴牛慎重的原因,当基因崩溃时。后果难以预料。
“是的,我确定。”享得利点了点头,他年纪比奥巴牛整整大了一半,所以他的话语权也相当的重。
“好吧,希望你的决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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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国安局,一幢独立的大楼里。
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老张,美国那边的内线传来消息,那边有动作了。”
“是哪个部门的人?中情局?联邦调查局?”另一个厚重的声音问道。
“部门未知,怀疑是那支队伍。”
“你是说?”
“对,就是那支队伍。”
“看来他们很重视啊,也对,享得利那个老家伙从来都不是一个能沉寂的家伙,奥巴牛别看获得了那劳什子诺贝尔和平奖,却都是狗屁,你觉得他们这次的目的是哪个?”
“如果是那支队伍的话,不是钢爪就是黑眉。”
“我很想知道那支队伍到底有何等能力,不过老美的保秘措施也太强了吧,到现在我们除了知道有这么一支队伍外,其它的一无所知,相当的被动啊。”
“我也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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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国际机场。
“妈咪,我不要去美国,我的伙伴们都在国内,妈咪,请你尊重我。”一个十五六米的小男孩,粉嘟嘟得相当可爱,眼睛又黑又大,此时撒娇卖萌,吸引了周围许多大妈的眼睛,觉得这孩子真是好看。
“晓明,妈咪去美国有桩生意要谈,如果你留在国内,我根本无法照顾你,虽然你已经长大了,但是,你也得理解妈咪。”这位妈妈看上去年纪不过三十,波浪长发,属于极具魅力的少妇。
“我想我应该试着独立生活一段时间,妈咪,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好了妈咪,去了美国替我问候约翰舅舅,就说我很想他。”
这一幕在机场很是常见,最终母亲没有拗过自已的孩子,独自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小男孩笑了笑,嘟着嘴走出了机场,挥手招了一辆出租车,一只蜘蛛的纹身出现在小男孩的掌心,这是一只黑寡妇的纹身,看到的人只是认为小男孩爱玩,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个叫晓明的小男孩就是隶属于超人特战队的队员,他的绰号叫‘蜘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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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嘎,井田君,这件事情如此重要,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汇报?”一个矮小的中年男人冲面前的另一个男人喝道,语气相当愤怒。
“藤原君,华夏人太狡猾了,我们起先并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天照大神在上,我在看到它的时候,以为是我们的八岐大神君复活了呢。”
“一定要把它带回我们日本来,它不能属于华夏。”藤原冷冷的道,看着大屏幕上面的黑眉,眼里全是狂热。
“那派什么人过去?神之右手还是?”井田问道。
“派樱花过去,以她的能力,才能把它带到我们日本。”
井田脸色一变,却赶紧低下头:“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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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也有动作了。”沙哑的声音笑道,表情却要轻松不少。
“他们派的是什么人?神之右手还是八岐?”
“八岐,不过却是樱花。”
“哦?那看来有些棘手了。”
“是的。这个人的资料我们几乎没有。我们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这种人长期侍奉在八岐大神庙里。他们的信仰很是可怕啊。”
“不过也不是无迹可循,首先可以肯定这个樱花精通华夏语,信仰坚定就代表意志坚定,所以很可能精通催眠术,另外八岐都是忍者,个子肯定比较矮小,我觉得他的身高不会超过一米六,有这三个特点。只要留意一下,应该能找出不少相似的人出来。”
“嗯。”
日本有两大神,一是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代,在日本的宪法里,天皇并不是公民,而是神,所谓的神之右手,就是隶属于天皇的特战队,相当于我们华夏的中南海保镖。另一个就是八岐大神,日本人以八岐大神为信仰。建立了一只特种部队,知道的人也不多。
超人特战队是基因战士,八岐特战队却都是忍者,如果知道内幕的,都会晓得欧美各国的特战队员团战比较厉害,亚洲各国的特战队员个人能力极为突出,其中日本和华夏是其中佼佼,日本特战队精通暗杀谍报,华夏特战队精通武术气功。
忍者说神秘也不神秘,但是能成为忍者的确实是精英中的精英,经过长期严酷的训练,合格的忍者会掌握不同的刺杀术,体重也不会超过六十斤,以便于隐藏,动的时候如同雷霆,被暗杀掉的人往往死亡了也不会知道是谁杀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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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蓉城机场。
一个打扮娇艳的男子踏出了机场,挥手招了辆出租车:“去长途汽车客运站。”
司机看了一眼,男人立刻娇喊道:“看什么看?”
司机赶紧转头,心说这个死基佬,昨天晚上肯定是没被人暴菊,所以火气才这么大。
司机把这个男子送到客运站,直接收了他五十块钱的车费,基佬君甩下钞票,头也不回的进了客运站,一摇一摆,司机觉得回去后肯定要擦点眼药水,要不然会长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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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人一定要把他带回来,我们是伟大的棒子国,等他来了我们国家,肯定会被我们国家所吸引的。”
“好的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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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子也有动作了,不过,啧啧,这是美人计吗?”沙哑声音笑道。
“棒子的整容确挺厉害,居然能整出和那个宁宁一模一样的人来,其实我倒想看看林秋白那个小子看到这个女人后到底会是什么反映。”
“好了,别玩了,让她消失吧,这些棒子太烦人了。”
“可惜了,好戏为什么总是在最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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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中东,亚平宁大陆,无数国家的特种部队纷纷出动,民间也开始有了动作,杀手,雇佣兵,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华夏国的南川市,来势异常汹汹,国际上却显得风平浪静,一点报道都没有,好像最近天下太平,举国欢庆一样,而在华夏国,暗战却接连不断的发生。
南川的巨型动物事件牵动了许多人的神经,出乎意料的是,几乎所有国家都把目标放到了浅水湾这里,出奇的相似,或许是因为浅水湾这段时间太出风头了?
此时,秋白正躺在躺椅上,眼睛微微闭着,小风吹着,边上还放着一大串水灵灵的葡萄,这是马晓兰在野外刚采着的,每个葡萄都有乒乓球大小,黑得发亮,清香扑鼻,秋白扒开葡萄皮儿,扔进嘴里,细细品味,这种葡萄异常鲜美,而且无核,吃起来极赞,把秋白给美得:唉,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啊,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秋白并不知道,自己将会面对何种险恶的情形,到时候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心思发出这种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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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凶险的十队
“大妹子,这就是你家的芋头地?简直太。。壮观了。”
颜菲四人紧赶慢赶,跟在梁雪梅身后,终于来到了地头,看到眼前的芋头,顿时就惊呆了,这哪是芋头啊,根本就是一棵棵巨树。
芋头地傍着水,处于山坳之间,此时宽大无比的芋叶把整个山坳全部都遮住了,而且还有剩余的。
这些芋头真长得有点像树,芋杆粗得简直需要一两个人合抱才能抱得住,底下的芋头已经突出了泥面,暴露在视线里,就像巨大的铅球一样,看着极为震憾。
十几株芋头的叶子不少,把整个山坳全部遮住,这些叶子片片都像船一样,翠绿水灵,看着倒是极为养眼。
“嗯,是的。”梁雪梅回了一句,从刚才颜菲说要去泉眼,梁雪梅的态度就变得冷淡了一点,看来是打定了主意不带他们去了。
从山上下来,走到近前,芋头地里传来汪汪的叫声,一条大黄狗从里面钻了出来,梁雪梅的儿子石头咯咯笑着也跑了过去,一把抱住这条大黄狗,一人一狗摔在地上,直打滚。
“石头,再调皮打你屁股。”梁雪梅的老公从芋头里走出来,训斥着石头,他在这里守着地,就怕有人会过来偷。
“吃饭了。”梁雪梅说道。
梁雪梅的老公姓王,叫王有财,接过饭菜,朝颜菲他们呶了呶嘴:“他们是?”
“说是要去那边的泉眼,我都说了不带他们去了,不过还是跟着。”
王有财吃着饭。冲着颜菲劝道:“四位。听我一句劝。那里最好别去了,现在连我们都不去那里了。”
“就因为怕地震?唉呀,你们怕啥呀,就算地震真来了,那山还能塌得下来啊?再说了,这么久都没有震,那就代表没有地震,带我们去怎么了?”谭明性子很急。
“不是那事儿。那边草太多了,现在都没有人走,蛇虫也多得是,就打昨天晚上,我就碰到一条红麻子蛇,就在这个芋头地里,要不是大黄叫的话,我都被咬了,那边水多草多,蛇更多。你们要是岁数小点,小心点倒也能过去。关键是你们岁数大了,真要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那能负得起这个责任?”王有财边吃边说,说得快吃得也快,一会儿功夫,半碗饭就下去了。
“沿着这条小溪走不行么?水里应该少蛇吧?”颜菲提出另一个方法。
“我说的就是沿河走,现在这个情况,谁敢单独去山路啊,山道上草更多,好几米厚,人要跌进去估计都爬不出来,真的,四位,别当我在开玩笑。”
“就是啊,你们回去吧。”梁雪梅也劝道:“如果你们真的要去,那最好下次把家人也带过来,这样就算出了事家里人也知道,现在我们带你们过去,要出了事情说不清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颜菲一看真没招了,这才想着秋白刚开始劝她的话,让她带几个武警,颜菲不信,现在总算是知道了:“秋白倒是没有说错,看来我们只能下次再来了。”
梁雪梅听到秋白这个名字,微微一楞问道:“等一下,老人家,你说的秋白是哪个秋白?”
“还会有哪个叫秋白?自然是那个叫林秋白的臭小子。”谭明抢着答道。
“浅水湾的林秋白?”梁雪梅又确认了下。
“对啊,你也认识?”颜菲问。
“是的啊,认识的。”
“我是秋白的长辈,这次我们来就是听秋白说这里有泉眼所以才过来的,你看。。。”颜菲多精啊,顺着话就说下去了。
“这样啊。”梁雪梅顿时有些迟疑了。
“帮个忙吧,大妹子。”颜菲一看有戏。
梁雪梅转头看着王有财:“老公,你看这事儿。。。”
“秋白就是你那个小学同学?”
“嗯,对啊。”
“既然这样,那我就带他们过去一趟吧。”王有财沉吟了下才道:“不过我先告诉你们,进去后一定要小心,如果真被蛇虫咬了,那咱们就得回来。”
“行,没有问题。”峰回路转,颜菲当然不能再提出别的,就连谭明也不说话了,但是觉得有些郁闷,明明挺讨厌那小子的,偏偏现在还承那小子的情了,如果不是提到林秋白这个名字,这家人是绝对不会改变主意的。
“想不到那小子交际倒挺广阔的,哪里都有人认识他。”何远志倒是来了一句。
王有财吃完饭,走进了芋头地,颜菲看到里面依稀建了一个草棚子,想必就是王有财平时睡的地方,只见王有财从棚子里拿出一把砍刀和一根棍子走了出来。
“你们谁拿着棍子?可以赶赶蛇赶草什么的。”王有财问。
谭明自告奋勇接了过来,唰唰的舞了两下,得意的道:“怎么样,还不错吧。”
王有财直接无视,颜菲等人也直接无视。
“有财,小心点啊。”梁雪梅得看着芋头地,所以不能去。
王有财挥了挥手,带着颜菲四人朝里走去。
等到走进草丛,颜菲才知道为什么王有财不想带她们来了,实在是太难走了。
溪水很深,所以不得不从岸边走,但是岸边石头缝多,草也更多,地下的花生藤长得浓厚之极,踩上去软绵绵滑溜溜的,一不小心脚就陷进去,直入膝盖,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艰辛。
岸边还有好几个人那么高的毛苇,人从里面走过,不知从哪里飘来刺鼻的花粉,躲都躲不掉,而且小虫子也多,不一会儿,颜菲四人就觉得浑身发痒,难受得紧,谭明也不得瑟了,因为这个时候他真得瑟不起来了,比起年轻人,他的体力差得远了。
“大兄弟,还有多远啊?”颜菲开口问道。
“再绕两座山就到了,还走得动吗?”王有财回头问。
“还行,走吧。”颜菲咬了咬牙,为了科学研究,值了,不过如果那里没有大章鱼,颜菲肯定会暴怒的。
前面忽然传来声音,好像是某种大型动物,王有财听了一下:“应该是野牛,大家小心一点。”
颜菲四人精神振奋了点:“野牛?”
“嗯,这不是小溪吗,附近现在也没有水源,所以野牛都会跑到这条小溪里来喝水,大家必须要小心一点,别把它们惹怒了,它们脾气很暴的,有游客曾经想抓,被牛顶了好远,差点顶成残废。”
吽吽的声音响起,只见前面的草丛朝两边分开,几头野牛钻了出来,朝四周警惕的看了看,看到他们五人,还稍微停留了下,估计是没有什么危险,低下头开始喝水。
“这是龙潭镇放养的那一批吧?已经都长这么大了?还生了小牛了?”颜菲吃惊的问道。
一共是四头牛,颜菲能看出来是一头是公一头是母,另外两头是小牛,公母两条大的完全已经是成年了,跟家牛差不多大,而这个体型在野牛里已经算是非常大的体型了,要知道野牛一般都不会很大的。
“嗯,不光野牛,野羊什么野猪什么的也长得很快,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王有财现在一点都不吃惊,因为吃惊的次数已经够多了,既然芋头都能长几十米高,那这些动物长快点也没有什么出奇的。
野牛没有攻击他们,喝完水后摇摇晃晃的就走了,很快消失在颜菲等人的视野里。
“它们就住在这山上?”
“嗯。”王有财继续上路,因为野牛走过,所以附近不会有蛇,王有财也稍微放松了一下:“现在山头几乎都被野生动物占据了,所以想上山非常困难。”
“不能把草和树都砍掉么?”
“怎么没砍过,刚砍掉第二天又长出来了,除非用火烧,不过我们可不敢,这是犯法的事情,而且野生动物多了也有好处,游客们来看的就是这个,要弄没了游客也就不来了,没有游客我们怎么挣钱。”
“大兄弟,看出来你还挺懂经济学啊。”谭明说道。
“我哪里懂这些,都是队长告诉我们的,其实队长也不太懂,好像是听镇长说的,镇长说的应该有道理吧,这么大的官儿,哎哟,小心。”
王有财蓦的惊叫一声,手里一直拎着的砍刀往前一挥,狠狠的砍在地上,颜菲等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呢,只觉得一股腥臭之极的味道传来,再一看,只见王有财砍刀下面断成两截的一条绿虫子还在那里摆动,这条绿虫子有点像毛毛虫,看着非常恶心,但是远比毛毛虫大得多,恐怕有一尺多长,手臂粗细,被砍断后断口处流出绿色的液体,味道就是从这液体里散发出来的。
“这是什么虫子?”谭明看着脸都有些白了,反而颜菲倒没有什么事情,她是生物学家,对生物不会惧怕。
“就是毛毛虫,不过大了许多,它的毒性也大了很多,要是被它碰到,碰到哪里那里就会肿,还会溃烂。”王有财凝重的道。
“居然这么厉害?”
“嗯,现在这山里还有好多跟毛毛虫差不多的虫子,毒性都大得很,幸好我们还没碰到蛇,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山里的蛇攻击性特别大,看到人都会咬,有毒的也多,好些人都被咬伤了。”王有财上前一步,把那毛毛虫踩到泥里,吱吱的声音传来,听起来毛骨悚然,除了颜菲,谭明三人哪见过这个啊,顿时头皮发麻,觉得身上都有些发软了,这一趟来的,真是太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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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金雕
“秋白,你说我要是养着它行不行?”宁宁拿了块鱼肉,用一根签子穿着,放在小金雕的嘴边,逗着这个小家伙。
“估计不行,这金雕毛都长齐了,只是还没长大而已,早就过了睁眼看到就认爹娘的阶段的,你看,它吃都不带吃你的鱼肉。”秋白靠在躺椅上,懒懒的道。
宁宁的魅力在小金雕面前失去了作用,鱼肉放在它嘴边,小金雕都不带闻的,刚才还用嘴啄了宁宁几下,不是那种表示亲热的啄法,而是非常狠的,不过现在小金雕力气不大,嘴也不尖,倒是没有把宁宁啄伤。
“这种金雕很难驯养的,宁姐,就跟鹰似的,草原上的人要是想养鹰,就得熬鹰,把鹰饿得脾气先饿没了再说,因为鹰傲,很少会把人认成主人的,金雕比鹰都还是要傲,更加困难。”橙橙也在边上劝着。
“不过黑黑的很可爱啊。”宁宁看着小金雕,眼里极为喜爱,这小家伙长得也确实挺惹人喜欢的,现在没长大嘛,所以毛绒绒的,跟球一样,很萌,不像它长大后那样威武雄壮。
“再可爱它也不理你,我看还是先把它送回窝里去吧,两只大金雕也不知道跑去哪里了,不过应该很快要回来了,等它们看到儿子少了一个,肯定要发狂的。”王成也这么说。
宁宁皱了皱鼻子,有些不舍的把小白喊了过来:“小白,把它送回窝里去吧。”又对小金雕说道:“小家伙,以后可要小心一点儿,幸好是落在爬山虎的藤上,要是落到地上,那你可就要摔惨了。”
秋白笑笑,小金雕可没有智慧,宁宁这话纯粹是白说。
小白叼起金雕,正在游上擎天树呢,茶树却对秋白道:“别让小白去了,两只金雕回来了,好家伙,抓了好大一条蛇。”
秋白赶紧阻止了小白,很快,两只大金雕已经飞回了窝里,然后马上传出悲鸣声,显然它们已经知道有只小金雕不见了。
这两只大金雕很少发出声音,但是现在它们已经顾不得了,嘹亮的叫声四下回荡,在呼唤自己的孩子。
小白嘴里的小金雕也发出喳喳的叫声,秋白听到后,心说晕死,忘了这家伙也会叫了,这下两只大金雕肯定以为是小白把金雕叼下来的,而且还是正要吃呢,没看小金雕就在小白嘴里么,估计以后小白得和两只大金雕干起来。
两只大金雕已经听到小金雕的声音,俯冲而下,却被爬山虎藤拦住,看不清院子里的情形,这两个家伙也狠,探出金爪,撕啦啦几下就把爬山虎藤抓出一个洞来,探头朝里看来。
“呃,误会解不开了。”秋白无奈了。
“它们要干嘛?”宁宁有些蒙圈了。
“以为是我们抓了它的孩子,你说它们想干嘛?”王成耸了耸肩,却不太以为意,反而很是好奇的打量这两个大家伙。
两只金雕都不算小,因为现在收了翅膀,所以看起来跟一般的鸡差不多大,而这种体积在雕类里已经算是大个的了,估计在浅水湾吃得不错,所以发育得很好,它们最显眼的就是爪子是金黄sè的,这也是它们被称为金雕的原因,据说有一种真正的金雕,全身羽毛都会是金黄sè,这是金雕中的王者,相当于基因变异了,这种金雕太少,现在有没有都是个疑问。
两只金雕并没有冒然的扑下来,而是朝着小白发出咕咕的低叫声,好像是在威胁一样,在秋白看来,两只金雕明显不想多生事端,它们住在擎天树上这么久,已经很熟悉浅水湾的巨型动物了,虽然没有智慧,但是却并不妨碍它们对强大生物的判断,浅水湾的动物都是它们惹不起的,把哪一个拎出来都能让金雕吃不了兜着走。
秋白走过去,从小白嘴里把小金雕弄了出来,朝上一扔:“大家伙,别闹了啊,回去好好呆着去吧。”
大金雕把小家伙叼在嘴里,然后看了看秋白,振起翅膀,飞回了擎天树上面。
“这就完了?不是说金雕都很霸气的么?被誉为鸟中的王者,怎么灰溜溜的就走了。”王成愕然道。
橙橙鄙视的看他一眼:“金雕又不是白痴,它们有自己的判断方式,现在的它们连小白都打不过,要是惹怒了小白,小白就能爬上擎天树把它们的老窝给端了,这样子它们当然不会较劲了。”
小白现在已经超过十米了,金雕和蛇据说天生是死对头,但是以小白现在这种体型,估计没有什么鸟儿敢拿它当食物,金雕退走也是理所当然,在自然界里,碰到强大的生物退避不是一种懦弱,而是一种生存的必须手段,
秋白想起刚才茶树说金雕运回来一条大蛇,于是起了点兴趣,神识探了出来,果然看到它们的窝里有一条死蛇。
这条死蛇是一种剧毒的蛇类,叫烙铁头,因为头如烧红的烙铁所以而得名,剧毒蛇一般都长不大,但是这条烙铁头最少长度达到五米,碗口粗细,也不知道两只大金雕是从哪里抓到的,倒是颇有几分本事,怪不得被称为鸟中王者呢,抓蛇的本领是挺厉害的。
无心去看金雕分食烙铁头的场景,秋白收回了神识,眼见天sè已经不早了,便准备睡觉。
洗漱的时候宁宁问他:“秋白,为什么咱们不养一只金雕呢,到时候养大了在天上飞多好?白天坐着金雕出去玩,以它们的速度,一天应该能飞到海边吧?”
秋白呵呵一笑,“要养也不能养金雕啊,金雕数量太少了,不是最佳的选择。””
秋白压根就没想过养金雕,如果真要养鸟,那最好是养麻雀,因为麻雀多啊,好培养,几千只麻雀互相吞噬,马上就能形成一只超大型的,但是金雕?数量少到爆,就算秋白有太岁在手也弄不出一只大金雕来。
而且现在秋白主要jīng力放在地下,没有把地下彻底完工之前,秋白别的都不想干,等到把地下弄好,到时候说不定可以弄只鸟来玩玩,或者让黑眉载着他去大海,领略下大海的风光,当然,如果秋白够狠,从浅水湾都可以入海,前提是让钢爪从地下一直挖到海边。
洗漱完毕,秋白刚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手机却响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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