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文豪 第 4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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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完脸,泡了一包方便面垫吧肚子,坐在电脑面前接下来就是作正事的时候了…

    关于他回归电台采访的事情龙云早就已经放出了消息,第一次文字访谈的时候那个涌入的房间数量都已经破了记录了,那时候苏释晨的名声还没有达到巅峰,如今成为至高神的苏释晨再加上回归的噱头,并且还选择武侠这种**炸天的题材选择回归。

    文字访谈挤入了三十多万人,这一次电台访谈就更加不用说了,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这次龙云的技术人员可将房间的上线调高了。

    8:00开始,这个时间订得也真够早的,再加上今天星球六,网文的一大批读者是学生,在星期六的学生有多少是八点起床的,好不容易放个假还不兴人家睡一个懒觉?

    “天恩可把麦克风准备好,不要到时候说没有麦什么的。”杀戮玫瑰发来了一个消息。

    “嗯好准备好了的”八点电台访谈正式开始。

    “哈喽,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这次的电台访谈,我是尘沫,这次嘉宾我想不用我多做介绍,最快成为至高神的写手天恩大大,相信大家对于天恩大大也非常的好奇吧,搜索百科之上全部都是未知,笔锋多变写出凡人与斗破这样文章的天恩大大到底是一个满脸络腮胡抄着粗口的大叔,还是文质彬彬富有涵养的老师,我就不买关子了下面请天恩大大为我们说一句话。”

    “各位读者朋友好,我就是天恩。”苏释晨故意将声音放得低沉。不给听上去还是年轻。

    主持人尘沫想说看到了什么奇珍异兽一样“哇,声音好年轻,听这个声音绝对不超过二十三岁。我想到了难怪可以写出《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样的作品,天恩大大你该不会是那种忧郁型的文艺青年。”

    目前房间是设定的只能苏释晨与主持人,不然按照目前房间之中数十万的人数好不闹翻了天,其实网络之上对于苏释晨的真实身份有各种各样的猜测有人说笔锋如此的多变肯定是一个文学修养很不错的大叔,也有人说是一个大胖子反正各种各样的说法,不过无一例外都是按照三四十岁那个年纪。

    不过现在听声音却如此的年轻,这可真的是绝大的收获。光是这个爆料都不枉这些学生中清早爬起来,看来早上不睡懒觉而是来参加这个电台访谈果然是没错的!!

    “忧郁型文艺青年,我觉得我挺阳光没有忧郁的这一说。至于文艺青年我都是知道怎么分别文艺青年。”

    “不知道”“如果你坐出租车,这辆出租车直接上外环路,开出市区,到了一个山沟里面。树林里面。司机回头拿一把刀问:小伙子。你猜我想干点什么呢?这个时候如果是你该怎么办?”

    “当然是将手机和钱包交出来,这是碰到抢劫的了。”这就是主持人尘沫的回答。

    “嗯这是普通人的回答,但如果是文艺青年的话他会这样回答:大哥我懂这叫江湖救急,敢问大哥坐几条船,是坐船帮还是坐船板,是坐船舱还是坐船艄,文艺青年喜欢买用几句江湖黑话,但如果是**青年就不一样了。”

    “嗯。特此解释一下所谓的**青年也就是脑子有一些范二的人,这种人遇到这种情况会说什么?”

    “会说什么?”

    “司机拿一把刀问小伙子。你猜我想干什么,而**青年回答,你干什么都可以,能不能先把计价器停掉。”

    “哈哈,果然是**青年,能不能把计价器关掉,这个时候还想这些。”尘沫哈哈大笑“看来天恩大大是一点都不怯场,和上次文字采访都是一样的幽默,再次欢迎。”

    上次的文字采访也是尘沫当主持人,这次电台采访还是。

    “好下面是提问时间,问一个各位观众最想知道的一个问题,关于为什么会选择武侠当作回归题材你在博客之上已经说明了,我想问这种冷门题材天大你有信心写好吗?”

    “信心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想成功信心十足,而且《陆小凤传奇》与传统的武侠文不一样,一定可以让读者大吃一惊。”

    的确与传统的文学,古龙的武侠小说可以说是将武侠与侦探融合,处处都透露着悬疑,这种风格在《陆小凤传奇》、《楚留香传奇》两书提醒得更加的凌厉尽致,发布这种迥异的风格读者是接受不了,还是被征服?这个问题恐怕也只有发布之后才知道。

    “《陆小凤传奇》的引子我也看了,最喜欢的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一个是冰冷如山一个是温柔如水主角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果然妹纸看《陆小凤传奇》普遍喜欢花满楼与西门吹雪。

    “主角陆小凤是一个四只眼睛、四只耳朵、三只手、四条眉毛的人。”

    “天大你太狡猾了,这是引子之中花满楼对于陆小凤的描述,你这说了等于没说。”

    “天大你认为在主站成绩之上或者是在无线之上有什么展望,能超过凡人与斗破吗?”汗死这个尘沫还真敢问,不要说龙云就算是这个世界的三站有多少小说可以超过凡人的决定,斗破的无线神话就更不要说了,就算在这个世界来了一样是领跑者。

    超过这样本事,还要用武侠超过,你确定你没有喝醉?

    “《陆小凤传奇》是比较冷门的武侠,而凡人与斗破却是大统的仙侠与玄幻,在读者的基数之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当然成绩当然是越高越好。”尘沫也知道自己问错话了,然后转移话题“下面就将时间交给读者们”

    ……

    “天大你多少岁,听你的声音像是十**岁。”这货耳朵还真尖,完全已经是近乎真相了。

    “天大拯救华夏衰落武侠小说的重任就交给你了,你准备好了吗?”这话怎么听着像是拯救地球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恩大可不可以给我一个龙套”……

    反正就是这种一些列的问题,采访最后苏释晨总结了一句话“明天除了《陆小凤传奇》发布之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惊喜哟。”说罢活动就结束了,总的来说这次电台访谈还是非常成功的,突破了他在三年前创下的记录,参加人数达到了六十多万字,可是达到了三年前的两倍!

    这可是相当令人惊讶的一个数字,可能也只有苏释晨这个仙侠、纯爱、玄幻三面全开并且风格多样的他才能达到这种地步!

    《陆小凤传奇》,已经惊喜《龙蛇演义》发布……

    第154章龙蛇!陆小凤!(上)

    《陆小凤传奇》的章节排版有问题,事实上也不算是有问题。在当时七八十年代的武侠小说就是这样,不过这种分段方式却不适合网文,就拿第一部来说算上引子一共才十二章,一章算上符号有一万字,按照网络之上2k和3k的分章方式这至少也得是三到五章。

    其实《陆小凤传奇》与侦探小说真的很相似,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谜题,当然在案件与案件之间的连接性却比侦探小说要强一些。

    整本书事实上是由七个系列组成的——陆小凤传奇(又名:金鹏王朝)、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剑神一笑。

    况且如果真的是要写的话还可以写出陆小凤前传、铁鞋传奇、血衣之谜这三部。

    前面的七部已经成熟,而后面的三部却仅仅是改编影视作品,还需要苏释晨自己写。

    曾有人说金庸的文笔很难模仿而古龙的文笔却很好模仿,对此苏释晨也只有呵呵的笑了。

    事实上恰恰相反,古龙的文笔比金庸更加难模仿,根据冷夏所写的《金庸传》一书之中记载金庸的文笔特点是简练,几乎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而写,用字字珠玑来形容完全是合适的。

    冷夏作出了总结:金庸文笔如此的好主要是因为四个原因:其一金庸在青少年之时就阅读了非常之多的武侠小说,积累非常不错;其二金庸在写武侠小说之前早就已经是一名报刊编辑了。写了非常多的时事评论与报道,实战也不少;其三金庸经历得比一般人的多,在岛国人的照顾之下可谓是家破人亡。感情性格已经受到了磨砺;最后一点金庸本身是一个惊奇聪慧的人,对华夏古文与传统文学造诣非常的高。苏释晨个人认为最后这一点比较重要。

    金庸的文笔就是多看多实践多经历多累积四多,只要完成这四点金庸的笔锋绝对可以模仿百分之八十以上。

    而古龙你认为真的写几句

    死人

    他是一个死人

    死人不会动

    他是死人所以他不会动……

    这样的话就可以算是将古龙的笔锋模仿了一个全?

    古龙绝对可以说是浪子,女友众多但是却很少有人斥其不妥,可金庸只离了一次婚却背上了负心汉的名声。

    金庸相信爱情,认为爱情大于友情,可能这与年轻的时候追不到夏梦有关系。还有君不见在金庸小说之中的表哥全部是坏家伙,天龙里面的慕容复、连城诀里面的王晓峰。

    当然这还不是最巧合的,最巧合的是金庸的表哥是再别康桥的徐志摩。而且更为巧合的是徐志摩有一个笔名叫做云中鹤…

    所以苏释晨认为要成为下一个金庸,除了要在文笔之上模仿之外,你还必须拥有一个表哥,一个徐志摩那样的表哥。最好这个表哥的笔名也是一个淫贼的名字。

    古龙的爱情观与价值观完全不一样。古龙是一个认为友情比爱情重要的男人,在他的小说之中往往可以见到爱情与友情的对立,特别是李寻欢那个鸟人为了友情抛弃了爱情。

    古龙放浪,所以小说之中的主人公大多都是浪子;古龙嗜酒如命,所以把自己喝酒喝死了;古龙重友谊,李寻欢那样的鸟人就是古龙的写照。

    因此细读古龙的文字透露着一种潇洒,一种孤独,这种潇洒孤独的劲与古龙的经历性格息息相关。怎么可能好模仿!!

    因此苏释晨想要用仿古龙的文笔写出《陆小凤前传》、《铁鞋传奇》、《血衣之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弄不好后期就崩了。但是如果光七个系列还不到百万字真的太少,左右为难,最终思考再三还是准备试试看。

    将原本第一章最漂亮的老板娘分为了一、二、三章,最漂亮的老板娘(上)(中)(下),然后一次性发出去。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读者一直停留在《陆小凤传奇》的目录页,然后一直点刷新,而且这样做的人还不少,用他们的话来说是f5都已经摁烂了,网站后台有几分钟的延迟,也就是苏释晨发布了三分钟的样子后,终于显现出来了。

    一群一群的读者如饥似渴,三章一万字对于有些只看对话不看其他的读者来说一万字几分钟的事情,所以几分钟之后这更新的三章被这群读者看完了,林燕就是这样的读者,不过她几分钟看完了之后忽然有一种蛋疼的感觉,好吧她没有蛋只能胃疼。

    林燕她是喜欢《斗破苍穹》从而成为了苏释晨的书迷,虽然她是一个妹纸,不过她就是喜欢斗破苍穹这种打脸打得啪啪的,甚至打得连手都有一些疼的小说,至于凡人她不喜欢,后来也看了很多装逼打脸的书,不过林燕觉得都不如斗破装得如此的彻底。

    所以林燕一直感觉意犹未尽,如今苏释晨发布新书虽然仅仅是武侠,不过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支持了,可是现在将《陆小凤传奇》更新的章节看下来竟然看不懂,对现在林燕就是云里雾里的感觉。

    然后林燕感觉苏释晨这是越写越差了,就算是凡人她看着也仅仅是有一种沉闷的感觉也没有这种看不懂的感觉。

    就是越写越差了,林燕愤怒啊,不但没出现与斗破苍穹一样的书籍,还是一本她看都看不懂的小说,你叫林燕如何不愤怒?

    为了消除自己的愤怒林燕准备发帖,对,她就要发帖,不发帖不足以平民愤,拉动鼠标,然后晃眼看到了其他读者的评论——

    “西门吹雪冰山男神,花满楼完美男神。我还在想主角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过却是一个大懒虫外加大色狼。”——凤晓芊瞳

    陆小凤的确是一个懒虫,从他喝酒的方式就可以看出来。躺在床上起都不想起来,就连喝酒也不动,将酒杯放在胸口,然后利用深厚的内力将胸口酒杯里的酒吸到口中,这才真的是懒中自有懒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

    “欧耶!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花满楼说陆小凤有四条眉毛了,果真是四条眉毛。”——黑衣人

    “精彩。我看小说已经二十余年了,最近这一两年都是看以前的武侠小说,八零后九零后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永远不会明白我们这一辈人对于武侠小说的喜爱。

    我以前是不上网看小说的。但是我孙子说网上出了一本非常经典的武侠小说,我的想法是现在的人是写不了曾经那种感觉的武侠小说的,所以我心中并没有什么兴趣。

    但是在孙子的再三力荐之下我也就打开看看,《陆小凤传奇》看见这个名字我有了一丝兴趣。因为在我们那个时代武侠小说的名字就是这样。什么什么传奇,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屠天弑神。

    虽然现在只差不多一万字,加上引子也不过四章,但是真的就从中可以看出这种文笔这种写法都非常的经典,我仿佛又回到了三十年前在报刊之上追读武侠小说的时候,许久不见的热血再次燃起,性格迥异的江湖人物,这是我在网络之上追的第一本书。加油!百万打赏不成敬意,希望作者后续可以保持这个水平!!”

    这是一位叫做天不负的书友发的消息。按照这种语气此人应该在五六十岁之上,想想看孙子都在看网络小说了,百万打赏也就是一万元,看来这天不负不止是一个老书迷还是一个家庭富裕的老书迷,《陆小凤传奇》又多了一位百万盟。

    林燕愣了,看评论这都在说《陆小凤传奇》是很不错的小说,她怎么会看不懂呢?难道是因为看得太快?

    林燕决定认认真真再看一次,这次看得比较的认真。

    一万字剧情都还没有展开,所以说被剧情吸引了那是骗人的,林燕是被小说之中的人物吸引了。

    “这个叫朱停的人还真有意思竟然说出‘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事情,我不坐着又能怎么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爬’这样的话。”

    林燕咯咯直笑,主角陆小凤是一个大色狼,而朱停的老婆是一个大美女,孤男寡女,哪个男人知道自己可能被戴绿帽子不是心急得又蹦又跳,哪里像是朱停这样,除非是对于自己的老婆已经不在乎了。

    不过朱停却不是不爱他的老婆,不在乎仅仅是非常的相信陆小凤与他的老婆。

    “好好的信任感,我以后找男朋友也要找一个朱停这样,不管我做什么都必须全心全意的相信我。”好嘛,殊不知道就是因为林燕的这个条件才让她在三十二岁的时候才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为一个又被苏释晨坑的妹纸默哀…

    总的来说陆小凤传奇的第一部金鹏王朝还是比较给力的,而且这一部之中冰山男神与完美男神都会出现。

    剧情方面虽然是没有展开,不过却留下了一个非常大的悬念,陆小凤是一个懒人没有错,就算有人在他面前生死大战,甚至可能危及自身性命,他也可以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可以想象这是多么懒的人。

    陆小凤完全有资格说那句话:“不要和我比懒,我懒的和你比。”

    就是如此懒的一个人躺在房间的床上,一个来头非常大的公主来到了陆小凤的房间之中,还以为是来找陆小凤的麻烦的,毕竟陆小凤是一个大色狼,但是这个绝色公主却跟陆小凤跪下了,然后更加转折的一幕出现了,懒人陆小凤竟然从床上蹦起,逃得无影无踪。

    这就真的稀奇了,绝色公主给他跪下,陆小凤竟然落荒而逃,好像是非常害怕,有人在他房间之中生死大战随时可能丧命他都没有害怕,现在竟然害怕了。

    疑惑,更加让人疑惑的还在后头,绝色公主见到陆小凤的这番举动,却说:“他的确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

    尼玛?这是什么逻辑?

    一个绝色公主下跪,然后陆小凤逃跑,还成为了决定聪明的人,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燕好奇,所以点下一章就出现了《陆小凤传奇》读者互动的画面。

    没了!

    生气的林燕差点将鼠标砸了,好奇的不止是林燕一个书迷,看看最新书评就知道——

    “这个章节断得太tm的**了,求后续章节。”

    “求预言帝,为什么公主下跪反而将绝世懒人陆小凤吓得落荒而逃,而为什么陆小凤逃了反而成为绝顶聪明的人,这是什么逻辑?”

    “天大求四更,不搞清楚我今天可能都睡不了觉了”……

    《陆小凤传奇》效果是好的,几乎是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也有了。

    什么是该有的?有打斗,有凸出的人物,有**这些是该有的,不该有的就是结局的坑,坑死人不偿命。

    《陆小凤传奇》旗开得胜,另外一本书《龙蛇演义》也在发挥它的威力………

    ps:ps:金庸的表哥的确是徐志摩,不过关于金庸书中写的表哥影射徐志摩的问题,大家就当一个笑话看看,不能太当真。。。。。。。

    到月末了,有保底月票的朋友扔给小猫吧。

    第155章龙蛇!陆小凤!(中)

    韩国国术跆拳,岛国国术相扑,泰国国术古泰拳等等基本上各国都有自己的国术,国术不同于武术,武术者强身健体,而国术者保家卫国!

    有很多人说《龙蛇演义》才是国术流的开山之作,事实上并不是的。

    《龙蛇演义》发布时间是二零零八年五月,事实上在前一年格斗家所著的《精武门》第一章就发书了,也就是二零零七年二月,甚至连大大王的《无敌黑拳》发书时间都比《龙蛇演义》早几个月。

    当然要论起谁更早的话还得往上捯出水小葱水上漂所写的《天生不凡》在零五年十月就发布了第一章。

    《天生不凡》当可为国术流鼻祖,好吧苏释晨承认掉进了这个坑之中此书太监了,当然如果作者发布的那个结局也算是结局的话,那就叫做烂尾。

    不过《龙蛇演义》虽然不是国术流的鼻祖之作,但却是国术流的巅峰之作,在当时掀起了不小的国术热潮。

    往后的《白目老师》、《兽拳》、《国术凶猛之**无双》、《功夫神虎》等等都是国术流非常精彩的小说,但却没有一部可以超越龙蛇创造的神话。

    《龙蛇演义》几乎是与《陆小凤传奇》的同时发布的。

    当然虽然已经签了龙使合约,不过两本新书还是要发合同,合同还未到,所以现在《陆小凤传奇》与《龙蛇演义》的签约状态还是专属作品。

    可是即使是这样龙云还是对《陆小凤传奇》与《龙蛇演义》进行了资源倾倒式的推荐,反正光是首页推荐两本书就一共占了五个。《龙蛇演义》三个,《陆小凤传奇》两个,当然这还是不算首页点击榜、推荐榜、新书榜单的。可能《龙蛇演义》与《陆小凤传奇》可能是唯二在这种专属状态得到如此给力首页推荐的小说吧。

    龙云如此的推荐。可不是因为脑袋有问题什么的,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龙使合约,签订了根本就不担心苏释晨会跳槽。

    其实苏释晨想跳槽也可以,在签订龙使合约的时候,苏释晨为了保证不泄露自己的身份是用的假身份证。

    第一章:起伏蹲身若奔马,凌空虚顶形神开。

    第二章:转身撩阴手眼合,肘似枪扎臂弹鞭。

    第三章:脊椎如龙首尾崩。重心垂落寒毛炸。

    三章差不多一万二千字比陆小凤三章要长一些。

    《龙蛇演义》最成功的地方是什么?

    如果有人这样问苏释晨,苏释晨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真实性!

    对就是真实性,事实上《龙蛇演义》开始的三章是非常沉闷的。也就是将将唐紫尘教导王超国术,更为准确的说是开始四章都是这样。

    可最吸引苏释晨的偏偏就是这开头的四章,沉闷的四章反而是最吸引苏释晨的四章,这不得不说是有一些奇怪了。这也不是苏释晨的口味太怪。相信在地球上比《龙蛇演义》开口四章吸引的书迷不在少数。

    为什么如此沉闷的练功开口却如此的吸引人?因为jj写得无比的真实,其实真实也是应该的据说jj为了写这本书的时候游历了很久去过不少地方,而且也问了不少厉害的高手,所以才写得如此的真实。

    这个真假占且不论,虽然只发了三章比吸引的人不在少数。

    看完读者们对于《陆小凤传奇》的评论,苏释晨生了一个懒腰“果然古龙的风格与情节的展开是比较适合网文的。”

    记得苏释晨前世一位武侠宗师黄易,在起点发布了新书《日月当空》成绩在武侠这一类型来说可谓是一枝独秀,但是真的配不上黄易的宗师身份。

    至于金庸的小说。你神雕侠侣、天龙八部和书剑恩仇录不是主角死就是送女情节甚至还有绿帽子,这样的小说在网络之上发表不会被喷死?

    所以选择古龙。而没选择金庸、黄易、梁羽生等等是非常英明的决定至少苏释晨本人是这样认为的。

    “估计《龙蛇演义》应该比《陆小凤传奇》还要火爆,《陆小凤传奇》虽然情节曲折,人物凸出。但是也敌不过《龙蛇演义》的热血,热血情节无论是老白还是小白都非常喜欢的,不然火影与海贼王也不会如此的受人欢迎。”

    《陆小凤传奇》是口碑之作,而《龙蛇演义》是招揽人气之作,其实龙蛇的口碑也挺好的。

    《陆小凤传奇》引子发布已经三天了,而且还做了电台访谈宣传人气自然是很高,而《龙蛇演义》是苏释晨的一个惊喜在发布之前根本就没有上过推荐也没有过多的宣传,估计现在还是正在发酵之中,先吃个饭,然后在回来看看反响如何。

    “老妈怎么不在”

    屋中就他一个人,原本还想叫老妈弄一点好吃的,现在看来也只有自己动手了,打开冰箱冰箱里面空空如野只有一些蔬菜什么的,想要自己动手都不可能了。

    至于为什么不可能,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类进化了数亿年才从一个爬虫进化到了今天生物链的顶端,如此长的进化可不是为了吃蔬菜,所以毫无疑问苏释晨是一个食肉动物。

    看来老妈卫欣应该就是出去大采购去,小区旁边的超市每到星期六星期天蔬菜这些都会打折,虽然现在苏释晨的收入那点钱也没什么,不过他老妈卫欣还是奉行的以前的习惯,也就是趁肉食在便宜的时候大买特买,当然如果不是因为蔬菜要保持新鲜,不然也可以直接购买一个星期的蔬菜。

    “不想吃泡面怎么办,对了不是有快餐的电话嘛”方便面苏释晨是早就已经吃腻味的了。在房间之中翻找。

    “呃,我记得我明明是放在这里的啊,怎么找不到了。”苏释晨的老妈卫欣曾经这样说过苏释晨。她说苏释晨找一个东西,是整个屋子乱翻好像是进贼了。

    好吧,这是苏释晨的一个缺点,怎么都改不了,喜欢乱放东西。

    “对了,我记起来了,上次叫餐味道鱼香肉丝饭味道太难吃。一气之下被我扔掉了。”苏释晨哭丧着脸,于是他作出了一个非常痛苦的决定——

    亲自下楼买东西,事实上苏释晨都觉得自己有一些精神分裂了。在旅游地时候活泼得很,而一点回到家进入了写作模式就懒得像一头猪;在众人面前演讲的时候意气风发,然后一个人思考的时候很苦逼。

    “一定是跟俱乐部的那些疯子呆久了,才让我也变得有一些被传染了。下次要注意。”

    苏释晨转念一想“不对啊。好像天才都是有精神病的,天才数学家纳什是精神分裂,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男演员尼金斯基是精神病,还要莫扎特、雪莱、普希金、安徒生这些都是精神病,似乎精神上没有什么问题就不说一个合格的天才作家,这一点从杰弗里。科特勒所写的《十个天才的精神病史》一书之中最为明显。”就在苏释晨脑中胡想瞎想之际,已经到了小区旁边的餐馆了。

    “老板娘一碗鱼香肉丝饭”“好嘞,马上就好。先坐着。”

    找一个靠里的位置坐下,四处看了看找了一个干净的位置。坐着等着老板娘送餐。

    没过多久苏释晨他坐着都有一些不习惯了,因为另作的一个大约是初中的小男生一直盯着他看,苏释晨扭过头小男生好像又赶紧将目光一开,小脸之上有一种怯生生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小孩第一次去动物园,在看老虎的时候又怕但是又想看,就是这种感觉。

    试了好多次都是这样,苏释晨也就纳闷了,有人认出他这不奇怪,毕竟因为原居科幻小说比拼的事情也是被众多电视台报道,苏释晨也经常被高中生或者是初中生认出来,不过这个初中小朋友如此怕他干什么,难道他真的如此的面目可憎?

    终于忍不住了,苏释晨开口询问“我说同学你一直盯着我看什么?”

    “啊!……没,那个……”苏释晨这样疑问,初中生就好像受惊的小鹿一般,无论伦次,连连摆手,小脸红彤彤的,不过肩的短发,那小摸样如果不是胸前平平的,苏释晨还真认为是一个妹纸,唇红齿白的。

    “好了,同学好像从我一进来你就一直偷偷的看着我,说吧到底是什么事。”

    “那个……其实,……也没什么事……”说话的声音也是比较中性听不出来男女,而且小巧的脸蛋十分的俊俏,此时好像一个红苹果,苏释晨当真有一种想要咬一口的**。

    “啪”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脑袋上,怎么能有这种感觉,怎么可以有一种想要咬小正太的感觉,太猥琐了。

    “请问你是苏释晨吗?”初中生鼓起勇气终于说完这句话。

    “对,我就是”苏释晨点头,随即问道“你是我书的粉丝?”

    “我叫柳柒柒,是大哥哥你的粉丝!”听到苏释晨自己承认了,柳柒柒很是激动,双手撑在膝盖上,好像这样才不会激动得晕过去,身子一抻一抻的这副样子真心可爱。

    苏释晨现在脑中有两个念头,其一被人叫大哥哥了,这种感觉还真让人暗爽;第二反应柳柒柒如此这分明就是一个女生的名字,难道眼前这个不是小正太而是一只小萝莉?

    “柒柒同学你好,柳柒柒这个名字还真女性化,呵呵…”苏释晨自己都感觉自己的笑声干瘪。

    “我…本来就是女生。”柳柒柒的回答让苏释晨愣住了,脑中重复着这几个字“本来就是女生…本就是女生…就是女生…是女生…女生…生……”然后苏释晨鬼使神差对着柳柒柒的胸前比划了一下,且看苏释晨的比划,先是画了一个波浪,然后是一根直线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柳柒柒快哭了,真的快哭了,眼泪都已经在眼光之中打转了。

    “那个柒柒同学,摸摸头,不要再哭了”苏释晨在心中暗骂自己,怎么能做出这样的动作呢,怎么能对一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做出这样的动作?

    “哪个对了,柒柒同学你喜欢我拿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好吧苏释晨转移话题的这个方法有一些烂,不过柳柒柒的注意力还是被转移了,摇了摇小脑袋。

    “那是《洪荒》?”依旧摇头。

    “《东方快车谋杀案》?”依旧摇头像拨浪鼓。

    “悟空传?”还是摇头。

    这就稀奇了,他一共也就写过这几本书,难不成是“《喂——出来》?”

    想想也有可能,这叫柳柒柒的小萝莉所学的语文书之中应该就有这篇课文。

    苏释晨每篇课文的左下角都会有一行小字介绍作者,或者是文章的出场苏释晨记得很清楚在他学习的时候是这样写的【——作者星新一,岛国现代小说家】,苏释晨很想知道在语文书之中是怎么介绍他的?

    是【——作者苏释晨,天才作家】还是【——作者苏释晨,华夏知名推理小说家】?

    就当苏释晨十拿九稳的时候,小萝莉柳柒柒还是摇了摇头,然后说出了让苏释晨浑身一激灵的两个字“诛仙……”

    第156章龙蛇!陆小凤!(下)

    话说因为一篇微型科幻小说就崇拜他,这个崇拜也太不值钱了吧,就当苏释晨这样想并且十拿九稳的时候,柳柒柒依旧摇了摇头。

    “灌篮高手?”

    灌篮高手这部漫画可是被篮协定为了宣传漫画,给力的宣传,听说在王妮借着篮协的影响力还打通了日本的渠道,将《灌篮高手》销售到了日本,这也是一年前的时候了,王妮打电话过来的时候苏释晨正在参加俱乐部的极限运动,也不知道销量和影响力到底怎么样了。

    《灌篮高手》前世在地球上对于岛国的影响力可是不用多说了,不然也不会被誉为“岛国运动动漫的三驾疾驰的马车”,可是《灌篮高手》也是男生喜欢得多啊,难道这个怯生生连跟陌生人说话都脸红的小萝莉暗地里喜欢篮球这样挥洒汗水的运动?

    “我不喜欢看漫画!”小萝莉柳柒柒的回答很清楚的告诉了苏释晨no。

    “难不成是因为我在巅峰报刊之上发表的那篇文章《培养自信》?”

    《培养自信》是苏释晨揉合了卡耐基的《人性弱点》、明恩溥的《中国人的气质》以及柏杨《丑陋的中国人》所写的一篇文章。

    这三部小说对于人性的解剖是非常到位的,但是《人性弱点》之中有卡耐基在各个地方演讲的片段,《丑陋的中国人》同样如此也有很多作者柏杨四处演讲的文章收录,最后《中国人的气质》倒是没有收录演讲的例子。但是明恩溥也是一个米国人,书中有很多不真实的地方,鲁迅就认为这本书很没有道理。

    所以苏释晨才揉合这三本书写出了这样一篇文章。难道这个小萝莉柳柒柒是因为那篇文章,也是看着小萝莉的样子挺没有自信的,这样也说得通。

    “也不是!”柳柒柒怯生生的开口“《悟空传》、《东方快车谋杀案》、《喂——出来》、《福尔摩斯探案集》、《洪荒》、《培养自信》原来……原来大哥哥写过这么多的作品啊。”

    柳柒柒的这个疑问就让苏释晨奇怪了,他已经将他所写过的作品细数了一遍,可是都不是,那是什么?

    随即柳柒柒说出了让苏释晨浑身一激灵的两个字“诛仙……”

    《诛仙》的的确确是他的作品,这部作品的确足够的有影响力。足够让人喜欢,不过那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诛仙》他是以天恩的身份发布的。就算他老爸老妈都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也是因为他老爸老妈不关注这件事的原因,现实之中知道他这个身份的也只有王妮,这小萝莉柳柒柒是如何知晓的?网络之上无人可知。就算是杀戮玫瑰都不知道啊。难道是……

    苏释晨忽然想起在三年前一个诛仙书迷黑客,曾经控制了他的电脑,不过关键是那个书迷是叫做姚雪琪啊,他记得很清楚只和诛仙的女主陆雪琪相差一个字,也不叫柳柒柒啊,最重要的是就算是那个姚雪琪在那样的环境之中也不可能看清楚他的样子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就是一秒钟之间苏释晨的脑袋之中涌现出如此的想法,只听见柳柒柒继续说道“……大哥哥看过没有?”

    呃?苏释晨脑袋有一些卡机。将柳柒柒的话连起来想了一遍“诛仙,大哥哥看过吗?”

    难道这小萝莉仅仅是要问他看没看过诛仙这本书?这是一种试探。还是一种调侃?

    苏释晨不确定,因此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小萝莉,语气之中也带着审视“你就是问我有没有看过《诛仙》这本书?”

    苏释晨的这种目光还有这种语气将小萝莉吓到了,用一种很委屈的目光看着苏释晨,这种目光有一点类似于那种被抛弃的小狗那种可怜巴巴,那种无助,让苏释晨感觉自己好像是做了什么万恶的事情一般。

    “好了好了,刚才语气重了一点,其实我是想问柒柒你为什么会忽然问起我看没有看过《诛仙》。”

    如果说是巧合这的确太巧合了,苏释晨正在问柳柒柒喜欢他的哪本书,而柳柒柒张口就说出了诛仙的名字。

    “因为,那个……其实我是想告诉大哥哥我喜欢的是《诛仙》这种风格的书,所以……所以没看过大哥哥的书,大哥哥对不起,对不起!”柳柒柒起身九十度鞠躬道歉,好像是做了什么错事。

    对于柳柒柒的这种说法苏释晨哭笑不得,原来还真是个巧合,话说《诛仙》这样的书还受初中生欢迎?

    诛仙最吸引人的是凄美的爱情,难道这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萝莉柳柒柒喜欢这种风格。

    “没事没事!”苏释晨扶起柳柒柒,奇怪的问道“话说柒柒你既然没有看过我写的小说,那怎么就成了我的粉丝了?”

    “因为老师说大哥哥你是非常厉害的一位天才作家,不要说华夏就算是世界上也少有能与你比肩的,所以就……然后去搜索了关于大哥哥的消息,发现大哥哥真的好厉害!”

    好嘛,就因为老师的一句话从而崇拜他,让这个小萝莉崇拜还真简单。

    “大哥哥听说你要写一部科幻小说和别人比赛,加油…我支持你。”说着柳柒柒还打气一般的握着小拳头,鼓着包子脸。

    “好的,我一定会加油的!”这种被自己粉丝支持的感觉真的很好,出于习惯苏释晨伸手揉了揉柳柒柒的头发,然后……

    也就没有然后了,柳柒柒满脸通红,直接跑出了小店。

    “来了,鱼香肉丝饭和竹笋肉丝盖饭。”老板娘送到了苏释晨面前,奇怪的问道“刚才在这里的小姑娘呢?她不是点了竹笋肉丝盖饭吗?怎么走了?”

    “呃?这也未免太害羞了吧。”苏释晨心中暗想。

    刚才那个动作竟然让柳柒柒如此大的反应。连点好的东西都不吃就离开了。

    “没事,这份就给我吧,反正我也觉得一份不够。”

    “好好!”老板娘自然是很乐意了。除了肯德基和一些快餐地方是先给钱后吃东西之外,其他的小饭店都是先吃完后给钱,小萝莉跑掉了老板娘做好的这份竹笋肉丝盖饭也只有浪费。

    苏释晨吃饭的动作不快也不慢,事实上两份他也差不多,将鱼香肉丝炒饭吃完然后竹笋肉丝盖饭吃了几口也就吃不下了,付钱回家。

    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小萝莉柳柒柒从远处又跑了回来,难道是这小萝莉发现自己点了东西没有吃。跑回来吃东西?

    只见柳柒柒跑到苏释晨面前,气喘吁吁的“大哥哥,可不可以……”柳柒柒好像要说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最后咬了咬嘴唇下定决心才说了出来“可不可以将电话号码告诉我。”

    汗死,原来跑回来不是发现自己点了东西没有吃,而是专门回来要他的电话号码,果然小萝莉的思想不是一般人可以跟上的。

    “没问题。”苏释晨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报给了柳柒柒。原本苏释晨还准备说什么的。结果柳柒柒一拿到电话再次跑开了。

    满脑袋的黑线,还是回家算了。

    算上在家中码字的时间与到外面来吃饭的时间也有好几个小时了,是该看看《龙蛇演义》发酵的效果了!

    ——

    “书是好书,可惜一章的字数太少,哪像我们那个时代,一章一万字两万字。”艾若叹了一口气取下了眼睛上的老花镜,揉了揉眼角。

    有一个统计上了五十岁以上的老人,百分之八十都会老花眼。很显然艾若老人也有老花眼的毛病,所以要想看清楚必须得戴老花眼镜。

    他在网络之上看的也就是《陆小凤传奇》。对,他就是天不负,也就是在书评区发布那篇书评的老人,并且成为百万盟的哪位。

    其实也不想想他的那个时代是什么时代,他的那个时代武侠小说除了在报刊之上发布就是出实体书,当然可以一章一万字两万字。

    打开龙云的武侠板块,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精彩的武侠小说,然后就出现了老人气呼呼的那一幕“这都是什么武侠小说,这还是武侠吗?排山倒海就差飞天了!!”

    老人点开了上十本,但不是太过夸张将武侠写成了仙侠,就是文笔太差完全达不到老人想要的那种地步,反正都是一些不能入眼的小说。

    “唉…本以为是网络上武侠小说的水平?(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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