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之超级作弊 第 20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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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人有多现实,苏琳这五年来已经深有体会!

    苏琳扶着头,虽然那里头皮已长好,但还是有着隐隐象被什么东西硌着的不舒服感。她牵着小童的手,走出古董室,将房门锁好,然后回到自已住的西厢房里。

    赵家是个大的世家,如今在华夏国任国家政协副主席的赵硕,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也成为赵氏这个华夏国四大家族之一的大族族长。

    而赵硕有两个儿子,老大赵振业,原本是个商业奇才,可是现在埋头在南云省修高速路,甩下新婚妻子和一个女儿。老二赵长更,在华夏国能源部下属的国企中石油担任部门经理的职位,也生了一个四岁多的女儿。

    赵硕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因此,两个儿子虽然各自成立,但仍然是一家人都住在燕京城的一座占地15亩的大四合院里。

    赵硕作为家主,自然住在坐北朝南的东院落里,而西院落,则分成两个小院落,由两个儿子分住。两个院落之间,都**成院,各自的私密空间还是留足的。

    赵长更一脸惊恐地回到自已的西院落里,他仓惶的神色自然被夫人林宝珠看在眼里。

    “又是到哪偷吃没擦干净嘴吧?”

    林宝珠早就习惯了赵长更这副德性,难得见他一脸惶恐,由不得要挖苦嘲讽一番。

    “呃,我好象把老大的媳妇弄死了!”赵长更满脸地懊悔。这酒真是不能喝的,一喝多了,猪油蒙心,连那么丑的女人也想要。

    他却没有检讨一下自已,其实是看到老大媳妇姣好的身材而情动的

    ,平日里他也没少窥觑,今晚上,只是借了酒来遮脸而已!

    “什么?你也太过份了吧?那可是你的嫂子,这种事情你也能做得出手?”

    林宝珠一听顿时就要跳起来,不过,一想到赵长更说的事情的严重性____把人弄死了!如果赵长更因为这件事入狱的话,她弟弟工作安排的事还没解决好呢,没有了赵长更的出面四处打点,那她弟弟去地税局的工作岂不是成了镜花水月?

    第一百零九章女人的心

    楚飞直了直发酸的腰杆,肩上的担子就像座大山压的他透不过气,其实挑的不过是几个背包而已,可是饥肠辘辘的楚飞真的没有力量了,两腿打着颤每迈一步都要竭尽全力,他大口的喘着气,但污浊的空气刺鼻欲呕,楚飞剧烈的咳嗽起来。

    放眼四望,前方目力所及处荒凉一片,大部分地方寸草不生,黄沙、碎石和各种垃圾遍地,就连天空也是灰蒙蒙的不见太阳,空气中有着太多的微尘颗粒,就像给地球上了一层沙罩,光线根本照射不到地面,偶尔有风吹来卷起一股沙尘,满目是毫无生机的凄凉,这就是两百年后的世界!

    楚飞来自2013年,两百年前他是个令人羡慕的军校毕业生,中尉副连军衔,有着军士和学士双学位,父母也是部队上的高官,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军区某特务连实习,意外的是在一次实弹演练中楚飞被流弹打中脑袋,手术失败楚飞被判脑死亡。

    伤心欲绝的父母把楚飞的‘遗体’进行了速冻冷藏,他们期待有一天科技发展能挽回楚飞的性命,但是两百年过去了科技非但没有发展反而比最初倒退了近百年,局部的核战、大面积环境污染造成人类文明毁灭,不过没想到的是楚飞的脑伤却奇迹般的自我修复了,当冷藏系统能源耗尽后,楚飞苏醒了。

    苏醒后的楚飞发现整座军事基地只剩下他一人,而基地内资源全部耗尽,物资、枪械甚至连地表建筑的门窗等金属全部荡然无存,这里大概早在百余年前遭到废弃,如果不是楚飞的冷藏系统有**的核能源供电而且深藏在地下基地的底层,估计他不是腐烂在冷藏箱里,就是被人抛尸荒野了。

    饥饿交迫的楚飞不得不逃离废弃基地外出寻找生机,这时他才发现这哪是想像中的未来高度发达文明,他怀疑自己来到了世界末日,外面的世界处处有着危险,幸运的是楚飞在几天后就找到现在的居住地,天堂城,一座人口近十万的人类居住点。

    “楚飞,给我打起精神,前面就是龙山了,不加把劲你别想拿到报酬!”有人在后面催促喝斥楚飞,楚飞只能咬紧牙关挑着担子继续前行,前方果然朦朦胧胧的看到一座山的形状,那应该就是天堂城人传说的龙山了,人类世界为数不多的洞天福地。

    两百年后的世界因为局部核战争和地球外层轨道污染,太阳的光线已经很难照射到地面,大部分植物缺乏阳光死亡,又由于人类的污染造成酸雨横行,就算有厌光的植物也难以存活,而能在缺光和酸雨中生长的植物,它们通常会比动物还凶猛,楚飞在找到天堂城前差点被一朵小花钻进喉咙憋死。

    黑暗、雾霾、酸雨、风沙暴、缺水、少吃……这是楚飞给所处世界的关键词,不过就在前方那座传说中的洞天福地龙山上,这几个关键词你都找不到,据说那里有着明媚的阳光,纯净的湖水滋润着大量的动植物,偶尔和风细雨春风拂面……

    当然龙山下的雨可不是酸雨,而是可以直接喝进腹中的水,纯净的饮用水!要知道人类工业的高度发展污染了全球百分之九十九的水源,由于采用高压水泵地下排污,污染包括地下深层水源,每天喝饱干净的水是有的人一辈子实现不了的梦想!

    既然龙山这块洞天福地就在天堂城的边上,那么自然就会成为人人向往的居住圣地,但是这里绝不是谁都能随便来,天堂城守军有一支龙山防卫营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守,任何非法靠近龙山者杀无赫!因为他们的存在龙山这块洞天福地才得以继续保存下来。

    楚飞双腿在颤抖这是力竭的表现,可他没有权力停下来休息,不仅是腿承受不住了,喉咙干的要冒出烟来,早上喝的那点水还不够吐口唾沫,即便如此身后催促声却越来越急,根本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打算,楚飞只能拼了命的挑着担子往前挪。

    龙山的形状越来越清晰,楚飞感觉雾蒙蒙的前方好像透着一道道光芒,龙山似乎就处在光芒的中心,如果不是眼花的话那应该是一座闪着耀眼光芒的山!就像是朝圣者眼中的西天雷音寺悬在半空中大放光彩!这等奇观把楚飞看呆了,脚下竟然渐渐忘了走路,诡异的未来世界让他的大脑越来越混乱,核爆带来的烟尘应该遮盖了绝大部分阳光,但是这里的光芒又是从何而来?难道真如传说所言这里阳光、和风、细雨如春?

    后面有人踢了楚飞一脚催促他赶路,那是这次龙山露营的组织者,和楚飞同属天堂城预备役兵团学员,这次有幸来龙山洞天福地露营的人几乎全是预备役兵团的学员,而楚飞之所以有幸入选不是因为他有显赫的家庭,只不过因为他的角色是挑夫,报酬是一枚金币,够填饱一顿肚子,当然不是肉食,而是天堂城的主粮地瓜、土豆。

    天城堂的制度完全属于军管,守备军有一个加强师的兵力,算上后勤人员共计八千余,师长即城主,以楚飞这段时间所见,他们所用的武器非但不比两百年前先进,制造工艺甚至倒退许多,科技的大量流失让人类忘记了许多知识,还能用上热武器已经算幸运了,但像坦克、火炮这样大威力字眼楚飞还没听人提起过,更是没有亲眼看到过。

    天堂城预备役兵团是为守备军提供后续兵力的学校,楚飞因为身高看起来还算雄伟,所以进入天堂城的时候就被分派进来,也幸亏被分配到预备役兵团,要不然他就必须像天堂城里众多面黄饥瘦者一样每日为食物而奔波,饿死者时有发生。

    大家都是看不起楚飞的,但是楚飞的身高和体魄却是班里佼佼者,用他来做挑夫应该再适合不过,只是空有着身高和体魄却没有充足的食物,楚飞哪有力气挑东西,好在眼前出现的奇异景像吸引了他的注意,脚步似乎也不是那么沉重了。

    遍地的黄沙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些零星的小草,它们顽强的在沙砾中扎根,再往前走这些草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之后出现了灌木,等站在了龙山脚下时,高大的树木在阳光照射下茁壮成长,楚飞以为自己在梦里,没错,龙山上的光芒就是阳光,厚厚的尘埃似乎在此处被打开一个缺口,太阳光芒顽强的照射进来!大自然无时无刻不在创造奇迹,楚飞眼前亮的让他有些不敢睁眼,本来生活在这种阳光下是这一个月来近乎疯狂的梦想,可是真的沐浴在阳光中时他又有些不适应了。

    一条盘山的小路蜿蜒而上,龙山并不高,海拔不会超过百米,山势除了背阴一面外并不陡峭,山顶是个古火山口,连年积水已经形成一个湖,湖水清澈甘甜是天堂城主要水源,溢满的湖水泄下来浇灌着山脚下的植物,植物茁壮成长偶见小昆虫在其间飞行,构成一副生机勃勃的画面,更详细的情况要等上山看过后才知。

    路口上有一个哨卡,六名士兵持枪警戒,三人一组,每组间有一定距离,另有两名士兵在稍高点的位置架起一挺机枪,闯山者的实力若是强大他们就会用猛火力扫射,另外周围时不时可见巡逻队伍经过,整座龙山被防卫营围的水泄不通,除非长了翅膀飞上山,否则一只苍蝇也钻不进去。

    露营队伍自然是早办齐了登山手续,守哨卡的士兵略一盘查并声明了山上的禁令后就放人通过了,楚飞咬着牙看了一眼上山小路,他有点后悔来赚这一枚金币了,长时间的吃不饱饭,现在说他骨瘦如柴也差不多,挑着那几个大包好像重过千斤,每迈上一层台阶都要拼了老命,喉咙干的发出拉风箱的呼哧声,胸口又闷又痛,心脏在里面发出夸张的咚咚响,或许这是身体熬到极限的信号。

    楚飞在二百年前绝对是少爷兵,刚进军校时和刚到部队时的训练他几乎都躲过了,因为父母是部队上的高官嘛,这点特权还是能享受的,现在楚飞才知道他那样做有多愚蠢,要不然他的体质还能更强一些,有个强健的体魄在这乱世生存机率会更大。

    楚飞虽然肩能担,但也只能挑几个背包而已,手虽然也能提,但也只是提点瓶瓶罐罐,和人家其他穿越者比,他真是逊毙了。

    别人穿越到古代好歹也是个少爷,身边最少还有个丫环呢,再配上超前的意识和诗词文赋怎么也弄个三妻四妾;穿越到未来的起码能享受高科技,或者还有未来的子孙庇护,可楚飞冷冻前连个妞都没泡到手,就算父母给他留下个弟弟、妹妹之类现在也不知后人在何处了,楚飞这个悲催的不算穿越者的穿越者真是苦逼呢。

    越想楚飞越觉的自己命苦,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何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几天,这狗屁的老天是在捉弄他是吧,既然让他活过来为什么还要如此折磨他,起码让他吃顿饱饭喝饱一次水吧,人家囚犯处决前还给顿大餐呢,楚飞愤愤不平的狠狠踩着脚下石阶,突然石阶一晃楚飞脚下一空一个跟头栽下山!

    第一百一十章大批的野兽来袭

    本里面的隋朝不是历史上的隋朝,只是借用了隋朝这个名字~~~本书中所提到的隋朝是在兮架空出来的朝代,里面所出现的各种不符合历史常识的问题大家请无视哈~~~看文图个乐呵,不要深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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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隋朝是一个新建的不到三十年的年轻王朝,当今的皇上是这个王朝的第二位皇帝,年号大业,如今是大业十年。

    大业皇帝今年三十二岁,是一个精明干练具有雄心大志的皇帝,他的父亲隋文帝建立了大隋,前朝皇帝暴政,以至于民不聊生,如今大隋不过建国三十年,到处是百废待兴。

    大业皇帝接手之后,继续实行他父亲制定的与民休息的政策,减轻徭役赋税,同时也改革吏治,前朝正是因为官员**,以至于腐蚀了整个国家,大业皇帝汲取前朝灭亡的教训,对官员是否清廉很是重视,经过十年的整治,大隋朝的官员比历史上任何王朝的官员都要清正廉明。

    官员不再是土皇帝,不再是横征暴敛欺上瞒下,那么下面的百姓自然能够安居乐业。是以大隋朝的百姓日子虽然过的不太富裕,但是却宁静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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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村是一个有着一百户人家的大村,村里大概有一千人,经历了前朝的暴政和朝代兴替的战乱之后,山河村还能有这么多人,实在是不易。

    之所以这样,原因无他,只因为山河村偏僻,资源贫乏,出入也不方便。对待这样一个鸡肋之地,不管是叛军还是前朝军队,对此都是不屑一顾,于是山河村在这种原因之下,侥幸得到了保全。

    山河村的名字乍听很大气,祖国的大好山河嘛,但是实际上,山河村这个名字只是就地取材。三河村三面环山,只有一面能通到外界,一条小河沿着山脚环成了一个半圆,然后通到外界去,至于这条小河通向哪里,终点在什么地方,即使是山河村年纪最长的老人也不知道。

    山河村以前不叫山河村,叫三山村,之所以叫山河村,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

    山河村她三面环山,山下面有一条小河。

    山河村不缺水,村中有数十口水井,但是为什么这条小河能成为这个村的标志**物并且成了这个山村的名字呢?

    原因也很简单,只因为这条小河鱼多,并且因为这些鱼,救了山河村村民的命。

    只要有水,那么这条小河就有鱼,鱼的种类有些单调,只有草鱼和鲫鱼,顺带还有泥鳅黄鳝之类的水产品。

    鱼的种类虽然单调,但是架不住鱼多,山河村是一个有着一千人的大村,在几十年前那场持续了几年的改朝换代的战乱中,处处民不聊生,饥民横行。但是山河村靠着这条小河里的鱼还有山上的野果野草野味等东西,山河人的人安然的渡过了那最艰难的几年,没有一个被饿死。

    正是因为这条小河有这个功绩在,所以当时的村长在大隋建立之后,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投票,大家一致决定把三山村的名字改为山河村,以纪念这个对村民有着大贡献的小河。

    于是从此后,三山村的名字便被改为了山河村。

    本书的这个故事,主要发生在山河村,我们的女主人公,便是诞生在山河村。

    第一百一十一章再遇金刚

    呃,夫人,你能不能帮我去看看,到底老大的媳妇有没有事?我现在不敢去,心还碰碰地乱跳呢!”

    赵长更拿准了自已的媳妇不敢对他怎么样,她那个没落的小世家,还等着自已来解救她家的一帮人呢,所以平时他在外面怎么玩,只要没有玩出火,林宝珠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着不知道。

    “什么人不好,为什么偏偏是她?”

    林宝珠气的其实还不是赵长更在外面玩女人,毕竟这么多年来,赵长更玩是玩,倒也每夜按时回家点卯,没有出现来路不明的女人抱着孩子在她家大门口哭的情形。所以,她今晚上气的是,赵长更这只猪,居然这么饥渴,连老大家那个吓跑丈夫的丑女也要!这让好歹也有几分姿色的林宝珠脸面往哪搁?

    不过当下人命关天,如果苏琳真地出了什么好歹,凶手还是自已的丈夫,那么苏家虽然当初是带着交结赵家的缘故,所以与赵家联姻,平素里对苏琳不管不问,但碰到这样的大事,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到时候,自已丈夫的麻烦可就大了。

    林宝珠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拎得清的,所以她狠狠地瞪了一眼垂头丧气的赵长更之后,还是板着脸往屋外走去。

    赵长更眼巴巴地看着老婆略带丰腴的身影消失在屋门口,心里期望着她能带回些好消息,哪怕是受伤啊、变残了都行,只是别死人!

    谁想,还不到五分钟,赵长更又看到林宝珠回转的身影。

    “怎么又回来了?”

    “唉呀,没事了。我刚出门,就看到老大媳妇进了自家院子,还有那个小丑怪小童。”

    林宝珠确信那个身影是苏琳无疑,为了怕自已判断失误,她还等苏琳拉亮了东院子里的灯,确信是苏琳后,她才回身的。

    “嘘,吓死我了。”赵长更一抹额头上的冷汗,心知这件事也许就这样暂时揭过去了。

    老大媳妇既然选择了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家院落,那说明她也不想声张此事。

    呃,人没事就好,否则麻烦就大了。想到如果父亲知道这件事的后果,赵长更真的后怕起来。要不是仗着大哥赵振业外出多年,甚少过问家里的事,家里直系的子嗣只有他一个人,父亲早就对他冷落不理了。

    在父亲眼里,值得宠爱和栽培的儿子只有赵振业一个人。而他,永远都是赵振业的替补队员。

    ……

    东院落里……

    “妈妈,你真的没事吧?”小童一直担心着妈妈的伤情,刚才在古董屋里,妈妈一脸的鲜血真地吓坏她了。

    “没事,你等等,妈妈洗把脸,你帮妈妈察看一下伤口,就知道没事了。”

    苏琳在洗手间里接了盆热水,然后用毛巾把脸细致地洗了干净,果然,洗净脸上早先留的鲜血之后,在小童的帮助检查下,她发现自已全身上下竟没有一个伤口。

    但苏琳也确信自已的确是被花瓶碰伤过,否则就不会留出满面的鲜血。但是现在头上,甚至身体的其它部位都没有伤口也是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苏琳只能把这归倃于也许伤口不大,快速愈合了?

    只不过,在头上被花瓶砸中的部位,苏琳摸到了一个指节般大的疙瘩,看来,是被花瓶砸中的产物。相信过几天这个疙瘩就会消失吧,苏琳也不以为意。

    受到惊吓后的苏琳,却不得不再次思考起自已和女儿的前途命运来。

    指望赵振业,那是不可能的。他在南云这么多年,除了年节,一般都不回家。平时琐碎的家事,苏琳也不可能在他回来的有限几天里一一说得清楚。并且那些小事,虽然对她们母女俩平时的生活影响很大,但在没有亲眼看到其发生的赵振业眼里,可能不值一提,甚至会认为她是小题大做。

    虽然苏琳靠着自已的嫁妆,还能够支撑起自已的生活,不至于要在赵家寄人篱下讨口饭吃,但是随着这几年小童生病开销的日益增长,苏琳在经济上也日渐吃力。而且,根据全国最权威医生的诊断,小童最好明年就要进行心脏手术,否则,医生不敢保证她能活到了13岁。届时,小童的手术费又将是一笔巨额开销。

    虽然赵家的大家长赵硕会承担起这笔花销,但苏琳却觉得,如果自已能够**承担最好了,不用担心会遭到赵家人议论纷纷的白眼和轻视。但是要她以出嫁之身,再回到娘家找父母亲讨要这笔款项,那家里那边的一大家子人也肯定会有所不满的。

    思前想后,苏琳长叹了口气,把那股想要离开赵家,带着小童到外面生活的念头愈发强烈起来。

    其实,这个念头早已有之。以前,是因为久候赵振业不归家的失望,现在,则是被赵长更今晚的不齿行为激化了!

    哄了小童睡觉,苏琳也已经是疲累不堪了,她一头躺倒在小童的身边,然后便沉沉扎入黑甜乡。

    苏琳睡着之后,她头上的那块拇指般大小的疙瘩,慢慢地融进她的体内,就好象她的身体给了它营养让它复苏似的。

    苏琳并不知道,砸中她的那个花瓶大有来历,是赵硕一次在海外拍卖会上购得的心爱之物。据说,这个花瓶来自于历史上大有名气的唐朝皇室。

    无巧不成书的是,由于赵长更的孽行,让被封印在花瓶浮凸图案里的木系异能,与苏琳的身体产生了融合。

    一道道的绿芒以肉眼可见的光线闪过苏琳的全身,一遍又一遍……苏琳在睡梦中,只闻得满室的草木芳香,虽然现在是冬末,却好似春天来了一般,睡得比平时还要舒服安稳。

    在睡梦里,苏琳好象又回到了自已从前在燕大中医系上学的日子,课堂上,陈教授拿起一株奇异的植物,向大家讲解它的药理,只是突然,那朵植物却绽开了花……

    “妈妈,咦,屋子里好香啊,好好闻。”一早醒来,小童就感觉到了屋里有些不一样。

    北方的冬末,院落里还有点点残雪,梅花凌寒独自开的美景并没有在这个小院落里呈现,反倒是小池塘里枯败的残荷提醒主人现在还是在萧杀的冬天。

    所以,小童闻到这一室的花木清香,精神为之一爽。

    孩子毕竟是孩子,经过一夜的安睡,已经基本上排除了昨晚上见到母亲躺在地上血流满面那恶梦般情景的恐惧了。

    苏琳被小童惊喜的声音唤醒,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头上,发现那个拇指大的疙瘩已经全然消失了,和昨天的伤口消失得一样迅速,心道:还好!否则顶着个大疙瘩,总觉得到处怪怪的。

    “嗯,是很香,好奇怪,咱们也没有喷香水呀?”苏琳的鼻端嗅到一室的草木清醒,似乎到了负氧离子浓厚的密林间,整个人一下了就精神了起来,和往日晨起昏昏欲睡的感觉完全不同。

    “妈妈,好象不是香水的味道哦!我觉得,象是春天在公园里的味道。”小童虽然小,但也有对美好事物的感知能力,甚至比大人更敏锐。

    “嗯,是啊,我也觉得是那样的味道。”苏琳推开窗户,见窗外仍是一片残雪漫地的景象,不由地暗笑自已痴傻,难道真地以为睡了一晚上,做了一个美梦,春天就会突然提前降临自已的窗前?

    不过,这个梦还是给了苏琳启发,她记起自已因为在那次实验中的事故办了休学,还保留了学籍,如果现在去续读的话,应该能够得到校方的准许。

    这个想法一旦进入苏琳的脑子里,就象扎了根一样挥之不去。

    不是吗?现在一切条件都已经成熟:女儿也大了,而且这是离开赵家一个最体面的理由。

    自已可以借口去上学,然后以小童还小需要自已照顾为由,带她到学校外租房子住,当然,还会请一个阿姨帮忙照料小童。

    这是一个多么无懈可击、同时又给双方保留了体面的方法,还能满足自已想要离开赵家那无法阻挡的**。

    苏琳越想越感觉这个方案可行,竟淡忘了屋内忽然传来草木清香的事情。

    当然,自从她起床之后,这股草木的清香也慢慢变得淡隐起来,不象她在睡梦中时全无压抑的释放……

    帮小童穿好衣服,苏琳对女儿道:

    “小童,妈妈今天带你去妈妈从前的大学里玩,好不好?”

    “好啊!不过,妈妈,我还是带上面纱吧!”小童忽然不安地道。

    “嗯,好啊。其实呢,有时候外面起沙尘暴的时候,街上也有很多带面纱的人。”苏琳安慰自卑的小童。

    自从意识到自已的面孔与别的孩子不一样后,小童就很在意在外人面前要用苏琳为她特制的面纱挡住自已的脸部。

    “妈妈,那哪天起沙尘暴时你带我出去玩好吗?”

    小童觉得,如果真的象妈妈说的那样,那么自已只要是起沙尘暴时出门,就不会让大家特别留意带着面纱的她了。

    其实,苏琳和小童也一样,每当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已那张曾经光洁无暇的脸,变得如癞蛤蟆背上皮肤那般坑坑洼洼、还不时分泌出油脂,皮肤亦变得粗糙丑陋之时,她何尝不也是有一种触目惊心的自卑?

    和小童一样,苏琳也有自已的面纱,每逢出门时,她一定要带上它。

    “呵呵,今天不管起不起沙尘暴,咱们都要出门。不过,去大学前,咱们得去趟儿童医院!”

    第一百一十二章以一敌二

    纪元325年,夏。

    时值六月夏季,正是马特镇最炎热的时节。天空中火辣的阳光,似乎要将整个世界的水份蒸发。

    不过对于火系魔法师们来说,这个季节正是他们最喜欢的季节。炎热的天气让火元素变的活跃,火系法师们在这段日子里冥想起来事半功倍,施展出来的魔法威力也比以往要强大许多。

    圣庞加帝国,古利略省,马特镇东面有一处火山上,座落着一座高大的魔法塔。

    这里是火系四级黄金阶法师,凯恩的法师塔。分三层,呈四方形状,每一层都有十米之高。

    法师塔周围还有四千平方的土地,全都石墙保护。这片土地全都是法师塔的附属地,归凯恩法师私人所有。

    凯恩法师是马特镇的守护者,接受马特镇的供养,庇护着马特镇以及周围十几个村落的安危,让小镇和村落不受强大魔兽的侵犯。在这片小镇范围内,凯恩法师无疑是最受尊敬的人物。

    此时,在法师塔一层中。

    一名黑发黑瞳的少年盘膝而坐,他呼吸均匀,眼睛紧闭,双手结成冥想法印,看样子他正处于冥想状态。

    少年名叫方隆,今年刚满十六岁,是凯恩法师的外甥。

    七年前,他的父母因为一场意外,双双遇难,只留下九岁的方隆孤单一人。于是,舅舅凯恩将他带到了法师塔,让他和自己一起生活。

    凯恩法师大老粗一个,根本不懂照顾孩子。

    好在方隆属于比较好养活的孩子,他的兴趣是看书,无论是什么书,即使是枯燥的魔法理论书,他抱起一本往角落一蹲,就能很安静的渡过好几天时间。

    于是凯恩干脆将他安置在法师塔的一层里,这有着凯恩收藏着各种魔法理论以及魔法记事书籍。

    在这里方隆则如鱼得水,开始阅读法师塔里收藏的各种有关魔法的书籍。到如今,法师塔里的藏书已经被他看的差不多。

    七年来的累计,让他拥有了丰富的魔法理论知识。

    在今年,他满了十六岁后,舅舅凯恩终于开始教导他魔法师的基础‘冥想术’,准备将他培养成一个魔法师。

    魔法师是一个对精神力要求很高的职业。而十六岁正是一个人精神力正式发育成熟的时期,所以大部分的魔法师都是在这个年龄才开始正式修炼。

    冥想术是魔法师们的基础,不仅能增长魔法师的精神力,更在冥想时融合天地间的魔法元素,在体内产生魔力。

    当然,融合元素还涉及到魔法天赋问题,也就是元素亲和力。

    一名魔法师的元素亲和力越高,每次冥想时能融合的魔法元素就越多,体内产生的魔力也越多。反之亦然,如果没有没有元素亲和力话,那就完全无法融合魔法元素。

    方隆开始学习冥想术时,进度飞快。

    他在十分钟时间内,就让自己进入了心如止水的状态。

    又在半个小时后,成功将精力凝成一束,让自己的意识进入冥想空间!这说明他对自己的精神力有着很完美的控制力。

    当时,在身边指导他冥想的凯恩激动万分,他也没有想到方隆在冥想术上竟然有这样的天份。

    要知道资质普通的魔法学徒,光是让精神力凝成一束,就得花上十天半个月的时间。象方隆这样一接解冥想术,在一个小时内就成功进入冥想状态的,可以说是极其罕见!

    但是……随后,方隆虽一直处于冥想状态,在他的身边也浮动着各系魔法元素。却没有任何一系的魔法元素选择融入他的身体!

    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方隆的元素亲和力为零!他的身体几乎是魔法绝缘体,根本无法与各系元素融合!

    无法融合魔法元素,就无法在体内产生魔力。没有魔力,就不能成为魔法师。

    这样一来,虽然方隆能顺利的进行冥想,也只能让他增加一些精神力而已。

    舅舅凯恩顿时变的很惆怅。

    坑爹呢,这是!

    他的宝贝外甥明明拥有强大的精神力控制水平,又在短短一个小时不到就进入冥想状态!还拥有丰富的魔法理论知识,可以说是俱备了一个魔法学徒的完美模板。可是为什么就不能再有一点点魔法元素天赋呢?

    哪怕仅有很低的一点点,在丰富的魔法理论知识支持下,他敢肯定方隆也绝对能成为一名不错的魔法大师!

    这件事情,让凯恩法师郁闷了好多天。

    但是天赋这东西与生俱来,没有就是没有,想要也得不到。凯恩再郁闷,也无法让方隆变的有天赋起来。

    ……

    ……

    方隆知道自己没有元素亲和力后,心底深处总归是有些难过。只是他并没有将难过表现出来,十六岁的他比起同龄人要成熟很多。

    他每天都依旧喜欢看书,而且还会坚持冥想。

    “呼……”随着冥想结束,方隆沉沉的呼出一口浑气。冥想无法让他产生魔力,只有在精神力上有所精进。

    从学会冥想到现在,这半个月来,他还一直没有放弃冥想,因为他心中还有不甘。

    成为一名魔法师,这是他从小接触到舅舅凯恩后便开始萌发的愿望。

    为什么一定想成为一名法师?

    或许各种因素都有,他自己说不清楚。

    但他,就是想。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阿隆,在吗?”这时,舅舅凯恩的声音在法师塔一层中响起。

    不过凯恩人并不在一层,而在法师塔三层。法师塔中装有传音石,能让凯恩将自己的声音传到第一层中。

    “在的,舅舅。有什么事吗?”方隆放下书本,出声应道。

    “呵呵,你帮我去跟黑顺说一下,让她将法师塔右侧边下方的空地整理一下。我大约一个魔法时后下去试验一个四阶新魔法,这个新魔法范围可能会比较大,让她尽可能的清理出一片大点的场地。”凯恩笑着答道:“趁着最近火元素比较活跃,我想争取将这个新魔法试验成功。”

    “好的。”方隆应了一声,抱起手中厚重的魔法理论书,起身朝法师塔外走去。

    此时,法师塔外的一座凉棚下。

    一个瘦瘦黑黑的少女正一手支撑着下巴,有些犯困的打着哈欠。

    这名少女正是黑顺,她是凯恩法师的仆从,今年已经十八岁。她从十二岁起就被凯恩法师带来,负责照顾凯恩法师的生活、以及处理法师塔中的一些琐事。

    从每个月到小镇购买生活用品、煮饭、清理法师塔附近的卫生。以及替凯恩法师到小镇佣兵中心发布任务,全都是她一手包办,是个很勤劳能干的女子。

    还好这里是异界,否则光一个使用童工的罪名就够凯恩法师喝上一壶。

    法师塔的大门缓缓打开,方隆手中抱着一本厚厚的魔法理论书,从法师塔中走出,远远的朝着黑少女喊道:“黑顺。”

    凉棚下那瘦瘦黑黑的少女迷糊的抬起头来朝着法师塔方向望去,看到方隆后,应了一声:“方隆少爷,有什么事情吗?”

    “嗯,再过一个魔法时后,舅舅想要试验一个新魔法。麻烦妳将法师塔下方的那块场地整理一下,清理一片空地出来,越大越好。”方隆笑着对黑顺说道。

    法师塔右侧那片位置,一直以来都是凯恩试验新魔法的地方。

    不过前,不久凯恩法师从镇上订了一批魔兽的兽皮,用来制作魔法卷轴。这几天趁着阳光明媚,这批兽皮就常常晒在这片空地上。

    “好的,方隆少爷。”黑顺点头应道,然后起身往那片空地走去。

    “我来帮妳一起吧。”方隆将厚重的书籍放下,整理那批兽皮难免要搬运,所以他便跑上去帮忙……

    第一百一十三章诸葛黄亮

    哗啦!一堆五颜六色的信件纸张卡片从鲜红色的信箱中迫不及待的挤出来,瞬间洒落在莫凡脚下,纸片砸在身上没有任何的痛感,但是恍惚间,莫凡却仿佛看见自己热乎乎的鲜血从脖子上的动脉喷涌而出,怎么止也止不住……

    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脖子,惊慌的看了下四周,呼~莫凡晃了晃脑袋想忘记刚才那副幻象,可是,眼前狰狞的鲜红色信箱却始终让莫凡眼前不停的晃动着血的颜色。这信箱,本来是雪白的,那红色,是被来讨债的人漆上去的,摄人的红色,是无声的警告。

    莫凡快速的捡起地上的信件抱在怀里。

    纸张不会有任何温度,可是一丝透彻骨髓的寒意却从怀中的这些纸张迅速渗透到全身每个细胞。

    狠狠的打了一个冷颤,莫凡头也不回的冲向自己的房门,再也不敢看那个鲜红的信箱一眼。

    进到房间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把那些信件往墙角小山一样的纸片堆上一丢,莫凡颓废的把自己陷进沙发,双手捂着脑袋,盯着那堆写满了不同语言的纸片。

    一股酸涩的感觉从身上的某个点慢慢侵蚀到了全身,无声无息却又实实在在,那强烈的压迫感让莫凡所有的内脏都紧缩者,几乎无法呼吸。

    可是这感觉扩散到莫凡脸上的时候,莫凡竟露出一个笑容。笑出来之后莫凡呆了一下,然后放松身体,好像一具尸体一样卧在沙发上,脸上却一直忍不住在笑。

    真的是很好笑啊,正常的人如果落到莫凡这种地步,应该是沮丧、悲哀、绝望才对,可奇怪的是,这些感觉他竟然奇迹般的一个都没有。

    当莫凡望着那些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点的讨债信时,甚至会天真的想着“世界上不会有比我欠债更多的人了吧,就凭这一点,入选吉尼斯世界纪录都绰绰有余。”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莫凡嘿嘿的笑出声来,撇了一眼那堆纸片,开始在脑子里快速的计算,自家老头挂掉之前,公司的资产好像是二十亿rmb吧,当然这不是老头一人的钱,还有那些垃圾股东的。然后莫凡就只知道这个老头名下的跨国公司是经营电子产品的,其余的就一无所知了。

    直到老头心脏病发挂掉,股东卷款撤资,公司一夕之间倒闭,莫凡还在大学的豪华宿舍里过着大少爷醉生梦死的幸福生活。然后第二天,一张死亡通知和一张法院传票就同时送到他手中,莫凡莫明其妙的就成了公司的债权人。

    莫凡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看着那个总数超过十亿rmb的欠款总额时,没有震惊,只是感到离奇,他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会像他的名字一样,混混僵僵毫无建树的过完,做一个合格的米虫,可是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样荒诞的事,简直可以写一本了。

    在一堆幸灾乐祸的眼神中,莫凡卖了老头名下的所有能卖的东西,豪宅、名车、股票、公司大楼、甚至老头珍藏的绝版线装古文小说。然后带着自己的行李和几万块得以幸存的私房钱,住进了这间原为金屋藏娇而购置的公寓。

    原本住在里面的娇自然已经不在了,而且她临走的时候还很勤快的顺便帮莫凡收拾了屋子,把那些高档笔记本啊、等离子壁挂电视啊、最新的温控净化空调啊……卫生间里的那个按摩浴缸啊,这些碍事的东西统统一起带走了。

    莫凡觉得这样也好,这样屋子看起来大多了,而且卫生间里没有了那个占地方的浴缸,大便的时候视野宽阔,心情比较舒畅,排便也比较顺畅,从前便秘的毛病竟有了很大改观。

    每次莫凡坐在马桶上抱着一卷纸巾大便的时候便会想:“唉,真是个好女人啊!可惜,咱没能实现她做少奶奶的愿望,估计这时候,她正在某个地方咒骂我吧!”毕竟,这女孩保留了二十几年的处子之身,在经过历时一年的明查暗访后终于决定给了莫凡。

    想起她莫凡就挺愧疚的,莫凡很明白,像她那样艳若桃李的极品女人,在无数色狼的觊觎之下、在无数银弹的攻势之下,把自己的贞操保留那么久,的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那时整个学校都知道她是个处女,所以当那天聚会她微笑着坐在莫凡旁边的时候,莫凡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先苦后甜。

    花季女孩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拒绝了美丽爱情的诱惑,就是为了给自己留一个筹码,等价交换的筹码,而莫凡,就是她相中的那个买家。怎么说莫凡也是个有担当的成年男人了,这点规矩,他懂,何况她真的让莫凡很动心——动了和她上床的心。

    于是‘恋爱’了,于是发生关系了,于是同居了,于是莫凡就答应她年底登记结婚了。

    对此莫凡没什么怨言,反正对莫凡来说,爱情是个奢侈的东西,没有哪个女孩会爱上一个没有上进心的废物吧!这个女人虽然同样的不爱莫凡,但是起码她会装出爱莫凡的样子,让他生活在她制造的王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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