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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教出自明教,殷素素的身份甚至可以相当于明教的圣女。
他们的结合可以看成是明教和武当山的联姻,在往深处看,甚至可以看成是武林中正邪两大势力的结合。
在当前这个保存汉统,抗击元庭的时代,武林中正邪合一,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可想而知!难怪原著中,元庭千方百计的算计张翠山夫妇。
在宋青书看来,什么寻找谢逊,什么夺取屠龙刀,都是掩饰,一把刀而已,就算是神兵利器,对一个朝廷而言又有什么用?
他们真正的目的就是逼死张翠山夫妇,只有这样,才能瓦解武林正邪两大势力可能的联盟,才能有效的缓解元庭的危急。
果然,张翠山夫妇的死,令明教断绝了最后一丝同江湖各大门派消除仇恨,同心反元的希望。在元庭的挑拨下开始跟江湖各大门派杀来杀去。
在明教义军纷纷起义反元,正需要高手支援的时候,明教的众多高手反而是被武林各派纠缠住,根本无法有效的支援各地义军。
如果当初的张翠山、殷素素还活着,凭张三丰和白眉鹰王在正邪两派的威望,面对元庭的挑拨,未尝不能澄清误会,同心反元。
虽然最后,明教还是跟各大门派化解冤仇,同心反元了,但那已经是十年后张无忌办的事了。十年时间,正是义军风起云涌的时候,就这么耽搁了。如果当初,张翠山夫妇没死,反元能提早多少年呢?
当然,这只是宋青书自己的分析,天道衍化一切,冥冥中所有的事都是天道安排的。在天道大势面前,张翠山夫妇究竟有多少作用,谁也说不好。
但正所谓,大势难改,小势好逆!而小势被逆的多了终究会改变大势!每一次逆转小势都是对大势的一种冲击,这种冲击会造成大势瞬间的混乱,而天运石正是借着这短暂的混乱,让宋青书突破命格的!
宋青书有种预感,随着自己突破的命格越来越强,对这种天道大势的改变会越来越大,终有一天,这天道大势会被自己彻底打得粉身碎骨,到时自己将是这天地间唯一的主角,新的天道大势将由自己书写!
正文 第四十二章剑仙
平武县地处广元镇西北角,背靠龙门山脉,是汉族和羌族接壤的地带。由于常年与少数民族接触,所以民风强悍,县民们骨子里都带着几分悍勇。
自古穷山恶水出刁民,平武县民风悍勇,再加上这地方实在是没什么油水,所以那些元庭官员们也就懒得管他们,这样平武县倒也落了个痛快,虽然穷困,但在元庭压迫不大的情况下,倒也能勉强度日,在这乱世,这里也算是一处世外桃园了。
像这种地方理论上跟毁灭应该扯不上什么关系,但天运石既然发布了这条任务,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事情转了一圈还是要回到元庭下达的那条虐令上去,原来早在百年前,此地还是南宋通知的时候,一次羌族入侵,攻到了平武城下,形式万分危机。
平武县自然是派人向州府求援,只可惜,这援兵是左等左不来,右等右不来,眼见城破在即,援兵却连影子都见不到。
是传令兵没有杀出重围,到州府求援吗?当然不是的,事实上,平武县临近羌族,对于这些家伙,羌族刚一动身他们就知道了,而求援的传令兵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派到州府去了。
既然这样,为什么州府的援兵说什么就不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穷山恶水出刁民,平武县民风悍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南宋州府对他们也是头疼万分。
什么暴打税吏,驱赶差役,殴打朝廷命官,在其他地方可以捅破天的事,放在这里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在当年的南宋朝廷有句话,宁可是岭南当官,也不去平武任职!岭南是什么地方?在南朝那里就是蛮荒之地!
通常只有那些政治斗争失败的官员们才会到那个地方当官,宋朝有句祖训,刑不上大夫!所以将斗争失败的官员发配到岭南去当官,也算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了。
可官员们宁可到岭南当官,也不愿意去平武任职,平武县这个地方在州府一种官员老爷们心中的印象可想而知了。
俗话说,因果,因果,有因必有果!当我们了解了这件事的前因后,在看他的结果就毫不出奇了。没错,州府的确接到了平武县发来的求援文书,但那又怎么样?
在老爷们心里,这些平武县的刁民跟那些羌族蛮夷也没什么区别,他们互相打起了简直就是狗咬狗!甚至众多的老爷们心中还在隐隐的期盼着平武县被羌族灭掉。
反正,羌族是不可能在这里多呆的,早晚他们还有退回深山。到时被洗劫一空的平武县在没有资本对抗州府了。正好可以派出优秀官员对这些未化之民好好的进行教导,让他们真心的加入到华夏民族这个大家庭来,岂不快哉!
至于那些被杀的县民,跟老爷们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也是不服王化的刁民,死了便死了吧。难到还有谁会为了几个刁民来对付这些老爷不成?
就这样,在州府众位老爷心有默契的视而不见下,平武县的求援信就被扔进了垃圾堆。平武县苦苦等候的援兵,自然也就永远都不会到达了。
随着时间的流失,整个平武县城到了崩溃的边缘。随着攻城锤猛烈的撞击,不堪重负的城门终于倒下,羌兵们一拥而上。满城百姓顿时狼狈逃窜,只是小小的县城,又能逃到什么地方?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平武城已经灭亡在即的时候,一位剑仙却是踏剑而来,那剑仙手一挥,顿时天空中出现万千到剑芒,剑芒向着羌兵们射去,无数的羌兵被射杀。
羌兵大惊,看着天空中漂浮的剑仙,心中骇极,知道这种神仙不是自己这种凡人能够对抗的,连忙退兵,就这样,平武县奇迹般的存在了下来。
当宋青书听到这一段的时候,脸上一阵抽搐,他开始强烈的怀疑这件事的真实度了。原谅这些无知的百姓吧,在古代,人们总喜欢在传说中增添各种神话因素,就如同宋青书的传说中也被人说成一剑刺出,山河变色,天崩地裂,某某山贼或者某某土匪瞬间灰飞烟灭。
宋青书刚听到这个版本时一头冷汗啊,心想,我要是真有这本事,哪还会四处欺压山贼土匪啊,早就去屠城灭地了好不好!好在,这件事的真伪并不影响事情的发展,所以权且听听就好了。
平武县民死里逃生,自是感激莫名,对着天空的剑仙连连跪拜,又有平武县令询问剑仙名号。剑仙却是不发一言,御剑向着远方飞去,只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一首诗。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
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颠。
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
千杯醉不到,唯我酒剑仙。
于是平武县的众人知道了这位剑仙的名号叫酒剑仙!而又因为这酒剑仙身着道袍,便认为这酒剑仙是道家众人。
道家自是以老子为首,而恰好这平武县中还真有一座老君观,平时香火倒也可以。而这老君观馆主也是个心思活泛的,他立即跳出来说,这酒剑仙是老君架前护法,是专门派来拯救信徒的。
顿时,老君观香火冲天,信徒爆满。赚的盆满钵满的馆主又继续胡说什么为了感念老君恩德,全县百姓应全部跟老君姓李!正处在狂热状态的平武县民们居然也就信了他这番鬼话,一起改了李姓。
本来改姓这种事,只要当事人同意,倒也没啥,你爱姓啥姓啥呗,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只是谁知道这元庭竟然颁布了杀尽天下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的命令。这尼玛简直是躺着也中枪啊!
宋青书也明白任务名称为什么是拯救注定灭亡的平武县了,对于平武县这种几乎是全民姓李的县城,就算是有几个不姓李的,估计元庭也懒得分辨,会直接采取最简单的办法,派兵夷为平地!而平武县弹丸之地,如何抵挡的了元庭的袭击?可不是注定灭亡吗!
只是该如何救这平武县呢?宋青书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了一起,越是想越是觉得这事不好办,几乎无解啊。要知道,元庭夷平平武县是要派遣大军去的,这不是一两个武林好手,或者是几十号杂兵,而是少则数百,多则近千的大军。在这种军队面前,武林高手的作用将被无限弱化。
要知道,武林高手也不是万能的,他们可以一个单挑十几个,他们可以千军万马中刺杀敌军大将,但要他们以一当千,就实在是强人所难了。
上千的元军,就算是元军再怎么腐化,也不是宋青书一个人能够对抗的。宋青书按了按发疼的脑袋,苦思着办法,忽然,他的目光穿过窗户投射到那个元将身上,顿时脸上露出一丝若有所思的目光。他想,他有办法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造反
泽国江山入战图,
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
一将功成万骨枯。
宋青书看着村子里繁杂的人群,眼中闪过一丝复杂,闪过一丝怜悯,他知道自己的传奇即将开始,这些人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都将被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跟着自己前进。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张老丈笑呵呵的凑上来,说道:“宋大侠,天色依然不早,想必您也饿了吧。山野之地,没什么好东西,只有些粗茶淡饭,您就将就一些吧。”
张老丈身后跟着一个半大孩子,孩子手中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只卤鸡和一壶酒。宋青书能清晰的看到孩子望着卤鸡垂涟欲滴的表情,和喉咙中传出的咽口水声音。这可能是他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好食物。
宋青书微微一笑,心底的把握又多了几分。淡淡的说:“切不忙吃饭,老丈能否召集一下全村的村民,我有些话想跟大家说!”
“召集村民?”张老丈一愣,不过随即就连声应道,“是,是,好的。”
张老丈的这家房子前面就是一个小广场,倒也不用另去他处。张家村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少,林林总总有三四百人左右。不过片刻功夫,这些村民便都聚集了过来。
站在人群前方,看着这些衣衫褴褛的村民,宋青书眼中的复杂和怜悯一闪而过,转眼间便被坚定取代。不要怪我,我也是身不由己。
况且,身处这个时代,身处这个形式,除了起兵反元外,还有其他的选择吗?这是你们求存的唯一道路,这是天道安排给你的命运!用后世的话来说,这是你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乡亲们,我召集大家来这里,是为了告诉大家一件事。你们知道刚才在村外,那些元兵为什么要杀你们吗?”宋青书高声问道。
村民们相互看了看,都是一片茫然。显然,他们不清楚原因。其实在他们看来,也不需要知道原因,元兵杀人需要理由吗?他们不从来都是想杀就杀么?
“你,过来,把你为什么要杀村民的理由告诉大家!”宋青书一把拉过元将,怒喝道。
“槽!老子想杀谁就杀谁,需要什么理由?小子,你今天竟敢袭杀朝廷官兵,你死定了,不仅仅是你死定了,你的父母,兄弟,九族都死定了!杀官兵形同造反,造反者诛九族!朝廷是不会放过你的!”元将显然知道自己死期将至,根本不理会宋青书的问话,反而是自顾自的骂道。
宋青书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将嘴放在元将耳边,轻轻的说:“看来你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死期到了。我也不瞒你,你是死定了,不过,如果你能好好的配合我,将杀村民的真正原因说出来,我还能给你个痛快。
要不然的话,我们汉人可是有着很多有趣的刑罚的,要不要一样一样的试试?比如,我们的一个大官曾经发明的一种很好玩的刑罚,据说没有人能在这种刑罚下不开口,它叫瓮中捉鳖!
就是将犯人放在一口大锅里,然后在锅里灌满水,再在下面生火烧水,这锅里的水就会慢慢加热,慢慢煮沸,咕嘟咕嘟的冒着水泡,而这缸里的犯人的滋味,啧啧,真是欲仙欲死啊。怎么样,要不要感受一下?”
宋青书绘声绘色的跟元将描述着,脸上带着一丝跃跃欲试的表情。“别说了,别说了,我说,我全都说!”没等他说完,元将就崩溃了,看着宋青书的的表情充满了恐惧,他实在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这种毫无人性的刑罚。
而眼前这个人在描述这种刑罚时,竟然能做到如此轻描淡写,甚至跃跃欲试,他简直就是个恶魔。
“哼!那还不快说!”宋青书冷哼一声,怒斥道。早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硬骨头,要真是硬骨头的话,也不会让士兵上前送死,自己反而逃跑。
元将畏畏缩缩的看了宋青书一眼,然后看着面前的村民,低声说:“之所以杀村民是因为朝廷下了命令,要杀尽天下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
“什么?”
“这是真的?”
“天啊,元庭这是真要将我们斩尽杀绝吗?”
“这个世道还给不给我们活路啊!”
……
元将的话如同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炸弹,顿时引起一片山呼海啸,天崩地裂!虽然村民们知道元庭从来没把他们当人看过,虽然他们知道元兵从来都是高兴杀人,不高兴也杀人。
但他们一直认为元庭不会将他们斩尽杀绝的。那些被元兵元将们杀死的人只是自己不走运而已,只是恰好让元兵元将们看不顺眼而已。
也是,有哪个统治者会将自己统治下的百姓全部杀死呢?杀光了百姓谁给他们纳税,谁给他们服劳役呢?貌似历朝历代也只有元朝出现过这种奇葩的法令。
所以,也就不用奇怪村民们的感受了,当他们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无法接受,是诧异。但联想到元庭平日的作为,貌似有这样的法令也不奇怪。
尤其是这句话从这个元将的口中说出,更是增加了几分准确度。这是真的!朝廷真的要将自己治下的这些百姓杀死,这是何等可怕的事?这是何等耸人听闻的事?这个世界真的没法活了!一股世界末日的的感受笼罩在村民的心头。
宋青书冷冷的看着下面哭天喊地的村民,没有说话。随手将元将扔到一遍,留着他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这一句话而已,现在他已经说出来了,他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接下来他任务就只剩下做誓师祭旗的祭品了。
村民们进过一段时间的发泄,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他们重新将目光聚集在宋青书身上。只是这目光中少了一分平静,多了一分恐惧,少了一分漠视,多了一分希望。
唉,百姓啊,永远都是这样,当事情没有关系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永远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宋青书感叹了一句,忽然想到,貌似自己也是这种人,还真没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只得露出一丝苦笑,看来这也不是什么百姓的缺点,这简直就是人类的共性嘛!
不过,宋青书跟普通的百姓到底还是有着不同的。百姓们无力反抗,所以当他们绝望时,就会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英雄的身上。他们希望英雄来拯救自己!
而宋青书,绝望的时候,只会将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让自己来拯救自己。早在地球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正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要不然,纵然他是名校毕业的机械博士,又怎么能年纪轻轻就创出一个上市公司来!这就是强者和弱者的区别!
“乡亲们,你们可知元庭为什么要颁布这项法令?”宋青书高声问了一句,随即不等村民回答便又说道,“之所以颁布这项法令,就是因为咱们汉人百姓太多,元庭有心要杀尽汉人,却又是杀不胜杀,而张、王、刘、李四姓是咱们汉人中姓氏最多的,赵姓则是前朝的国姓,所以便下令杀尽这五姓汉人。这是有计划的屠杀!”
宋青书的话,令村民们又是一阵哭天喊地,显然,宋青书的话击碎了他们最后一丝希望。元庭颁布这样的法令没有其他目的,就是为了杀尽汉人,根本没有放过他们的可能。
“如此朝廷简直就是不给人活路啊!大家既然没有了活路,还不如反了他,拼出条活络来!”一声巨吼在村民中传出,一时间震得四周一片寂静。
宋青书眼前一亮,抬眼望去,竟是刚才那个给他送饭的半大孩子!看来孩子若不是真的对元庭痛恨异常,便是机敏过人,善于抓住机会。
心中一动,两眼闪过一丝光华,便看到一条深赤色的气运之柱悬浮在孩子上空。赤色命格已可算中产阶级的命格了,若是入公门,虽然很难成为县令,但要混个主薄、县尉之类的却并非没有可能。
尤其是眼前这孩子已经是深赤色命格,这种命格甚至当上县丞,最后成为一任县令也未可知。天下大乱,龙蛇并起,看来这孩子日后也当有一番造化啊。
难怪竟如此机敏,现场这么多村民,个个被自己引导,只顾着悲痛自己的命运,唯有这个孩子看出了自己的目的,并出言配合。要知道,像这种鼓动人造反的事,要是光自己一个人唱独角戏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人配合才行!
宋青书决定了,自己要重用这个孩子。他有这个命格,就算自己不重用,他也会另有际遇,与其如此,不如自己成全他,也算是自己的第一任班底。
再说,这孩子本身也有足够的能力素质,并不仅仅是依靠命格。命格其实只是只是给人提供机会而已,至于能不能抓举机会,就要看当事者自己的能力造化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就如同老天同时把做皇帝的机会给了张无忌和朱元璋,但最后却是朱元璋做了皇帝一样。自己在这里演讲,机会就等于是给了在场的所有人,但唯有这个孩子抓住了机会,这就注定了他要比其他人高出一头!
正文 第四十四章荡魔军初战
随着鲜血从元将的脖颈中喷涌而出,标志着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股反元义军。宋青书给自己起了一个很霸气的称号,叫荡魔将军。
按照他的说法,他出身武当门下,武当敬奉真武大帝,而真武大帝又称为真武荡魔大帝。现在他带领大家反元一方面是为了让大家有条活路,另一方面也是秉承真武意志,扫除妖氛,荡平群魔的意思。所以应当称之为荡魔将军!
当然这只是对着那些村民们说的,真正的原因自然不是这个,这涉及到一个庞大的计划。从宋青书接到这个任务后就一直再做这个计划,这个计划的成功与否,对这个任务的成败有着很大的作用。
宋青书对村民进行了筛选,三四百人中,刨除掉占一半的女人,十六岁以下、三十岁以上的男人,还剩下五十四个人。再去掉一个瘸子,一个傻子,两个断胳膊的,剩下的五十个人便成为了他的第一支嫡系部队——荡魔军!
看着眼前这五十个表情畏畏缩缩、呆呆愣愣,眼中又不时闪过一丝农民特有的狡黠的村民,宋青书很无奈。他毫不怀疑,眼前这只所谓的荡魔军在遇到元兵后的第一时间就会崩溃。这毫不出奇,元兵就算再腐朽也是一只军队。而眼前这些,仅仅是带着军队称呼的百姓而已。
不要以为百姓聚到了一起就是军队了,不经过正规军事训练,不经过战争中血与火的锻造,他们永远是一群百姓!
当然,宋青书并不会因此而不满,他知道所有的精兵都是从百姓中产生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相信自己可以训练出一只真正的强军来。
只可惜,现在他最缺少的就是时间,元兵显然不会等他训练好士兵后再去攻打平武县。事实上,他从哪个已经被祭旗的元将的口中得知,广元镇已经在计划攻击平武县了。
只是平武县到底是一个县城,显然不能像屠杀一个村庄一样随便派十几个元兵过去。广元镇需要做一定的准备,时间大概在十天后。当然,何时进攻平武县这种机密,显然不是这个小小的百夫长能够知晓的。
这是宋青书得到元将提供的广元镇各项数据后,做出的估计。有可能提前,也有可能延后,但总体差距应该不会太大。
也就是说,宋青书需要在大概十天的时间中,组建起一只能够初步一战的部队,并带着他们前去救援平武县!
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想得到一只可堪一战的部队,常规的手法当然是不行的。好吧,我承认,事实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战练兵!
宋青书眼神复杂的看了眼前这些百姓一眼,他知道,他们马上就会迎来自己的初战。他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活下来?也许是四十个,也许是三十个,甚至是更少。但他知道,凡是能够活下来的,都会成为真正的士兵,这才是他真正组建军队的骨干!
蒙古人对汉人的管制是很严的,因为汉人经常造反,所以他们不允许汉人持有铁制工具,甚至就连做饭必备的菜刀都是五户人家合用一把。村民们平日里打猎用的都是猎弓,这种自制的弓箭用来打猎倒也勉强凑合,但用来杀敌就差劲多了。
不过荡魔军的装备倒也还过的去,这要多谢被宋青书斩杀元兵们的奉献了。元兵从来都是腰挂弯刀,身背战弓的,那一队元兵为荡魔军贡献了十几把弯刀和战弓。
当然,还有十几匹战马,本来宋青书可以用这些战马组建一队骑兵的,不过考虑到,村民们的骑术实在不过关,让他们骑马跟元兵冲杀跟送死没什么区别。所以他选择了将战马配给村民,让他们用来传递消息,收集情报。
从后世而来的宋青书深知战争中情报的重要性。而村民们地形熟悉,只要配上能够高速移动的战马,一个斥候系统,就算初步成型了。
将弯刀和战弓分别交给荡魔军的士兵,这样三十个人便有了装备,剩下的二十个人则统一装备了竹枪。
蜀地多竹,削去边边角角的枝叶,在削出一个尖头,一只竹枪便成型了。竹枪的在刺中人体后的杀伤力不必长枪差多少!就这样,荡魔军的武器问题解决了。
“将军,一队元兵向着李家村的地方赶去了!”一个荡魔军的士兵飞马进村,急冲冲的赶到宋青书面前道。
宋青书眼前一亮,他知道自己等待的机会到了。他料定元庭肯定会派遣小股士兵到各个村庄去屠杀百姓,就如同当初他们来屠杀张家村的人一样。
这些小股元军,人数不多,大多是百夫长带队,人数也不过是十几个,多说二三十个,他们将是荡魔军成长的最好养料。
而二三十个元兵,也不可能对荡魔军造成致命的威胁,凭借宋青书的实力一个人就可以对付他们,他可以保护初生的荡魔军在自己的羽翼下茁长成长,直到成为一颗参天大树!
“张冲!组织部队,咱们要出发了!”宋青书喊道。
“是!将军!”
张冲就是那个半大孩子,他的名字叫张四七,这算是元朝的一个特色,按照规定,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名字的,只能用行第和父母年龄合计为名。像朱元璋原本就叫朱重八。而张冲也叫张四七,张冲这个名字是宋青书起的,是一冲飞天的缘故。
宋青书是这只部队的主官,而张冲则是副将。荡魔军的士兵们都不服他这个副将,无论是谁看到平时自己身边的一个不起眼的家伙,突然变成了自己的上官总有些不太舒服。但终究也也只是一个副将而已,在宋青书的权威下,倒也没有太过反对。
“将军!前面就是李家村了,村民们已经被集中到村外小树林了,那里有三十多个元兵,还有有一个百夫长!”张冲鬼鬼祟祟的跑过来道。
“恩,围上去,注意隐蔽!”宋青书手一挥,带头向前面走去,荡魔军连忙跟上。
蜀中多山,张家村更是就在山脚下,平时这些村民经常会上山打猎。这锻炼了他们敏捷的身手和精妙的箭术,虽然他们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多年打猎的经历依然让他们拥有在丛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的本领。
正文 第四十五章首战告捷
在悄无声息中,宋青书带着荡魔军潜伏到了元兵的周围。距离不过二十米左右,宋青书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百夫长那满是狰狞的脸。
元兵们很松懈,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的身边潜伏着一群义军。或者说就算是知道也不会在意,虽然现在天下狼烟四起、义军遍地。
但这些元兵从来就没有将这些所谓的反贼放在眼里,元朝攻占江南还不到百年,他们还沉浸在先祖纵横天下的幻境中。
在他们看来,汉人朝廷都被轻易打垮了,现在这些贱民还能惹出什么大乱子?不过是一些两脚羊罢了。
只是他们不会知道,当一个民族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失去进取心,只知道沉浸在往日的辉煌的时候,这个民族就会迅速的腐化,走向没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此时的元庭与百年前的元朝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将军,怎么办,现在上吗?”张冲在宋青书的耳边轻轻的说,初次上战场的他带着些许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兴奋。
让宋青书不得不感叹,命格高贵者到底与常人不同。虽然只是赤色命格,但跟那些平民百姓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分,不论是胆识、气魄,还是智谋、机巧,都更胜一筹。
“先不忙动手,你去告诉那十五个弓箭手,让他们分别找好自己的目标,两个人一组,要确保一击必杀,然后等我命令,我说动手再动手!”宋青书轻声吩咐着。
“是!”张冲悄悄的退下去传布命令了。
宋青书半眯着眼死死的盯着元兵的行动,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够将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他来这里可不仅仅是为了击杀元兵,更大的目的是为了在李家村招募士兵,进一步扩充实力。
有句话叫人性本贱!也就是说,人只有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被救回来,才会对救他的人充满感激。现在冲出去,李家村的人或许也会感激他,但更大可能的是痛恨他,因为是他将他们卷入了造反的行列。
如果不然的话,或许他们还在当元庭的顺民,安安稳稳的生活呢。虽然会受些欺压,但不至于过造反这种将脑袋别在腰带上过日子的生活。至于告诉他们元庭要杀他们的事,谁会相信呢?反正元兵都死了,反正死无对证,人心都是充满侥幸的。
只有让元兵将他们的希望彻底击碎后,他们才会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华夏的老百姓实在是太能隐忍了不被逼上绝路,就绝不会反抗!
元兵们果然没有让宋青书多等,很快,这个机会就来了。元兵将村民聚在一起,随口问了几句,便展开了屠杀。
随着一个元兵挥刀将一个百姓劈倒,整个现场开始陷入一片混乱。百姓们尖叫着四处奔走,元兵们们狞笑着四处追杀。那个百夫长惬意的站在那,似乎很欣赏眼前这幅景象。
宋青书眼中一寒,他知道自己等待的机会来了,一挥手,十五只利箭便射向了元兵!结果很不错,八个元兵应声而到!
在动乱的战场上想要精准的射中敌人,就是久经训练的弓箭手也很难做到,绝大多数情况都是靠运气。但荡魔军的战士之前已经瞄了很久了,又分配了目标,确保不会重合,这才能造出这么大的战果。
元兵还剩下二十二个人,宋青书飞身而出,一马当先,迎面便刺死两个。军队初创,指挥官必须身先士卒,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威信!不然就算是组建再大的军队,也是为他人做嫁衣!
清朝小站练兵,却尽成袁世凯私兵。孙中山组建黄埔军校,却尽成蒋介石嫡系,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宋青书深知这个道理,自然不会干为他人作嫁的事。更何况,凭这几个元兵也不可能对他造成威胁!
荡魔军紧跟着宋青书一起冲了出来,呼喊着向元兵杀去。元兵面对突然杀出来的荡魔军显然很惊愕,不过,也没有太过惊讶,天下狼烟四起,出现反贼实在是在正常不过了。
他们挥刀迎了上来,宋青书迎上了那个百夫长,他没有急于杀他,还需要留着他来让李家村的村民造反呢。
一边漫不经心的跟百夫长交手,一边留意着周围的情况,宋青书尽可能的不插手荡魔军士兵的战斗,只是在他们面临生死危险的时候,才会出手相救。他需要这些元兵来磨砺荡魔军的战士,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
刀剑相击,箭矢往来,转眼将又有六七个元兵被击杀。元兵终于崩溃了,他们狼狈的向远处逃去。宋青书不屑的冷哼一声,他知道这场最小规模的战争结束了。
古人云,夫战,勇气也。
名将戚继光也曾说过,冷兵器作战,百人有十人敢战,这军队就算合格。有二十人敢战,就可获得胜利。有五十人敢战,就天下无敌!
事实上,不仅仅是冷兵器作战,就算是热兵器作者也一样。二战时期,欧洲国家的部队,战损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就必须撤下去休息,否则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
就算是我党的部队,因为信仰坚定,战损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但这也是一些王牌战队战的极限了。
像那种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的战争都是极个别的连队。或者说是本来士兵已经逃跑了,但没跑了。战场上逃跑远比向前冲要死的快!
随手一击将那个百夫长击晕,宋青书淡淡的看着荡魔军兴奋的追逐元兵。追亡逐北!这是所有军队最喜欢做的事,新成立的荡魔军也不例外。
宋青书没有阻止的意思,荡魔军初建,正需要这种胜利来凝聚信心,一只无敌的军队依靠的是什么?不是先进的武器,也不是长久的训练,当然这两点是必不可少的。但只有这两点,充其量是培养出一只强军,却不可能培养出一只无敌的军队。
一只无敌的军队最需要的就是天下无敌、藐视一切的信心!而这种信心正是需要不断的胜利,不断地追杀其他军队来养成!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骄兵悍将!在以前这个词是一个褒义词的!
“将军,我们赢了!所有的元兵都被杀了!一个都没跑掉!”张冲兴奋的跑过来叫道。
“不错,组织士兵打扫战场。”宋青书淡淡的说。
“是!”
宋青书没有再理会战场上的事,他将目光转向了那些畏畏缩缩的李家村村民。看着他们用敬畏和胆怯的目光看着自己。微微一笑,他知道,自己的军队可以再一次扩张了!
正文 第四十六章发展壮大
果不其然,在重演了一次张家村的经历后,已经被逼上绝路的李家村果断加入了宋青书的造反队伍。
经此一战,五十个士兵,战死两个,受伤七个。宋青书已经尽力照顾他们了,但战场之上,又哪里能够照顾的周全?更何况,他还要等到战士出现危机的时候才出手,那个时候,只要稍有差池就会让人送命。
这令宋青书对他们产生了一丝愧疚,毕竟,如果他全力出手,是可以避免这些伤亡的。但随即就又硬起心肠,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自己需要的是一只铁军,不是一个累赘!现在自己可以照顾他们,以后自己还能照顾他们吗?
在那千百人的战场上,他自身尚且难保,哪有精力在照顾他们?到底还是要他们自己成长起来,眼前的伤亡就是荡魔军成长时,所必须承受的阵痛!
战死的被掩埋,他们的家属得到了十两银子的抚慰金。这对于一个百姓家庭而言已经是一笔巨款了。再多了就不是恩而是祸了。这是宋青书唯一能够表达自己愧疚的方式。
受伤的七个被他安排回张家村养伤,当然,这并不表示宋青书就放弃他们了,这些人都是很重要的财富。一次战场的经历,一次受伤的经历,已经让他们成为一个合格的老兵了。他只是让他们养伤而已,养好伤后,自会将他们召回部队。
这样荡魔军就只剩下四十一个士兵了,李家村同张家村一样,同样为宋青书贡献了五十个士兵。于是荡魔军的规模达到了九十一人。
在排除掉张冲这个副将后,还有九十个人!宋青书对这九十个人进行了整编,五人一伙,选一人为伙长。两伙一班,选班长。三班一排,选排长。三排一连,正好九十个人,宋青书自己就是连长了。而张冲则是副连长!
宋青书走的是后世的军事编制,之所以选择这个编制,没有其他的想法,只是因为这套编制他最熟悉而已!
一个连,九十个人,荡魔军也算是初成规模了。接下来,宋青书迎来了飞速的扩张时间。有着当地百姓的报信,他可以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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